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创新项目申报说明
一、支持对象: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个人独资企业、上市公司控股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一般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4.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包括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身份的文件)。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行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三、支持额度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四、我司创新基金代理收费
我司近三年已经成功为20多家企业申请了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并拿到了国家、区级的配套奖励。平均每家客户拿到的奖金数额达76万之多。
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费用情况为:项目前期支付我司10000元,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公示通过后,企业拿到国家、市区级奖金后,支付我司奖金总额的15%.请需要了解项目申报情况的企业早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倪丰 联系电话:15370015003 QQ:2211413365 邮箱:cpcs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