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电器展台制作协议
甲方:郑州白雪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互利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附属约定,就制作白雪冰箱展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为了宣传白雪品牌,提高乙方促销成功率。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免费为乙方制作白雪冰箱展台;
2.甲方拥有该展台的所有权、监督管理权;
3.甲方拥有该展台摆放白雪产品和不摆放其他品牌机器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在制作展台申请后须一次性提白雪冰箱30台或向甲方交纳交2000元展台制作押金,截止2008年12月31日销售甲方白雪冰箱50台后返还;完不成50台任务押金自愿作废。
2.乙方在制作展台后至少上白雪冰箱5款,甲方发现少一款一次罚款100元。连续30天少于5款冰箱样品。乙方展台押金自愿作废。
3.乙方拥有该展台的维护权、使用权和管理权;
4.乙方保证该展台使用年限为3年。3年以内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拆除。
三、甲乙双方自愿遵守以上约定。如有争议,可经仲裁机构裁决,或经市级人民法院解决。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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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白雪电器展台制作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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