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告知单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
4、现场“三通一平”的情况说明
5、中标通知书
6、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7、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8、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备案
9、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0、墙改专项基金证明(取消11月2日付晨坦告知) 11、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工程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或第三方担保;
12、施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预付工程款到位证明和施工单位的财务收据;
13、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14、缴纳城建配套费证明。
说明:
1、前置条件中提交手续齐全、完整, 验原件,留复印件。
2、附件资料需按上述1-14前置要件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目录及申请单,逐页标明编写页码。
咨询电话:开发区政务大厅 6172030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告知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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