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书
一、提供材料
1、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二份;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证明资料(如:土地批文等);
3、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筑工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资料;
5、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办理审查、审核手续的证明资料;
6、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证明资料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如: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及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措施费用支付承诺书);
8、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交中标通知书,非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交企业资质证书。
二、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建设单位盖章),应带原件复核。
三、办事程序:收件----审核----补件-----发证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6324731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书(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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