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公路监理处休假及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监理处现场管理,完善休假考勤制度和落实其它规章制度,规范各级监理人员行为, 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我监理处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记录:休假、销假及考勤记录由后勤部负责,处长(副处长)审批并抽查考勤记录。
二、考勤记录办法:考勤记录分“在岗”、“迟到早退”、“不在岗”三种情况。其中“不在岗”共分 “休假”、“出差”及“缺勤”等三种情况,且需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三、在岗:根据监理处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进驻工地现场,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四、休假:经监理处长(副处长)同意,每人享受每季度8天(省外12天)带薪休假(含法定节假日),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能提前休假,因工作需要本季度未休完的假期经批准可顺延,但本年度的假期不能顺延。休假需提前填报申请表,征得业主同意,并需服从工作安排。
五、出差:需向处长报告并经批准安排。
六、缺勤:
1、未书面申请休假或请假,或申请未经批准而不在工地现场;
2、不服从工作安排;
3、未能按要求进行或完成指定工作;
4、其它原因且又未经请示批准而不在工地现场;
5、晚上安排加班而不加者为缺勤半天;
6、在监理处作息时间内迟到或早退(含加班期间)两次为缺勤半天。
七、其它规定:
1、后勤部考勤记录负责人如不在监理处时,由处长指定记录人。
2、加班人员的休息及考勤由后勤部灵活掌握,但需事前报告处长。
3、经抽查发现考勤不实者由考勤记录人承担责任。如考勤记录人弄虚作 1
假,每发现一次,计考勤记录人缺勤,缺勤日数同休假当事人当次缺勤日数。
7、监理处安排休假而不休的,将作自动弃假处理,以后不再补假。
8、缺勤除不计发当日工资外,另扣发当日工资的两倍作为惩戒,在当月工资里扣除。驻现场监理人员缺勤加倍惩戒。
9、业主检查发现不在现场而投诉,计当日为缺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
11、如遇低温、雨季及工地特殊原因未施工的情况,经批准可在监理处休息为在岗,但需服从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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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
9、G319吉首绕城公路第一监理处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