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专报
第 四 期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高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登记发证工作的情况通报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最近,区纪委会同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到各镇(街道)检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工作进度。目前,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1年8月,我区铺开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镇(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初步落实了经费和工作人员,全力推进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基本按既定的目标推进工作。至5月中旬,全区辖下719个集体经济组织中初步完成了499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外业工作底图界线核定,完成应核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69.4%。其中:荷城街道辖下200个集体经济组织,有40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界线核定;杨和镇辖下134个集体经济组织,有133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界线核定;明城镇辖下189个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完成界线核定;更合镇辖下196个集体经济组织,有137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界线核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进度仍比较缓慢
虽然目前杨和、明城和更合三个镇初步完成外业的界线指定,但终因未进入正式盖章确认的法定程序,村民反悔不认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要在6月底前完成合法的界线核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而且,荷城街道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多,面积大,经济比较发达,土地收益大,因而在权属指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和矛盾也较多,加之组织力度不强,责任意识未到位,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目前只完成了40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初步权属指界,仅占应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20%。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
个别镇(街道)的集体经济组织仍未完善机构设置,没有推选出社长和申领公章。特别是明城镇,绝大部分村民小组虽都已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却没有申领公章,必将导致日后申请确权登记发证的主体不明确。其它镇(街道)也存在个别集体经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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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经费和安排足够人员
各镇(街道)要尽快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提高权属指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由于界线(包括国有征(用)地界线、山林权属、水库界线等)不清引起的争议较多,影响了工作进度,各镇(街道)应组织安排足够的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作用,并调动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共同参与,分区分片协调解决核界过程中引起的矛盾和争议。
(三)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设置
对于已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但未申办公章的集体经济组织,各镇(街道)应负起责任,督促各集体组织尽快申领公章,区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同时,对没有推选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集体经济组织,建议可先由村民代表履行签界手续。
(四)合法推进,示范带动
对已完成界线核定工作的集体经济组织,各镇(街道)要抓紧时间进行权属界线公告,合法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手续,完成一宗,发证一宗。通过完成发证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的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报:区党政主要领导、区纪委机关(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有关领导 送: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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