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落实“五一”期间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自查报告
市廉自办:
按照市廉自办《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监检查的通知》要求,灵宝市人民法院纪检组及监察室认真开展治理“节日病”,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
市法院纪检组及监察室把治理“节日病”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将市廉自办《通知》转发院各部门,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明确任务,精心部署工作
市法院纪检组及监察室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着重把握好节前宣传、节中检查、节后处理三个环节,重点治理好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参与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问题;二是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公车旅游、公车私用问题;三是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四是治理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问题;五是严查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
节日期间,市法院由纪检组长赵江波带队,带领监察室主任赵菊芳、办公室主任张克民、行管科科长牛碧波、宣教科科长刘赞芳等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各种形式,对各种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市法院无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未发现上述五种问题,领导干部都能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仅能管好自身,而且能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2011年5月4日
《灵宝市人民法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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