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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协议

发布时间:2020-03-02 06:05: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二0

修 管 理 协 议

年 月

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是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乙方:

房号:

为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第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发的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临时公约》,结合本小区具体情况,乙、甲 双方就房屋装饰装修及日常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工申报

1、业主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提前三天向方城县房管局装饰办申报装修备案登记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申报时业主应携带下列材料以备物业管理处登记: (1)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业主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方城县房管局装饰办备案登记表。

2、按“装修申请表”中的要求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时间、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等,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书面审核,并同物业管理处签订本协议。

3、装修业主需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取得物业管理处发放的《装修许可证》,方可进场施工。进场时还需提供详细施工人员名单,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需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并凭此证进场施工。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两具,以确保安全。装修施工单位人员需严格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并严格履行《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二、装修注意事项

1、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对房屋的装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及公用设备的修缮。

2、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有效文件,私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房屋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拆改上下水管、改变地漏的位置;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在混凝土楼板上或底面剔槽埋管、凿孔;

6)在屋顶或楼板、露台、平台超负荷铺设地面材料,在室内增设分隔墙; 7)在屋顶、阳台、露台及小院搭建房屋建筑; 8)擅自更改水、电等房屋配套设施。

9)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开窗; 10)拆改通风及烟道等设施,私自打孔排气;

11)拆改室内弱电设施,如:网络布线、闭路电视线、可视对讲等;

12)封闭给排水阀门、下水管检查口等各种管道阀门。如故意拆改或封闭,造成漏水、各种阀门损坏的由业主自行承担,给相邻业主造成损害的由装修业主负责赔偿,双方也可协商处理。业主如确需改动以上建筑部件的,应根据项目不同分别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处等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动工,否则按违章装修对待。

13)超负荷用电,私自在户外接水、接电。

14)为避免对楼板的振动,大型电动工具严禁上楼。

3、为尽量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物业管理处规定统一装修时间为:夏季: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冬季: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对于噪音量过大的电动工具(如冲击钻、电锯等)开动时间为:每天上午 09:00-11:30;15:00-17:30(周

六、周日全天禁止)。否则按违章装修处理。

4、装修垃圾清运:必须实行袋装,由业主自行清运到单元门口指定位置。所有装修材料、垃圾,严禁堆

放在小区及楼内的公共部位。发现一次扣除装修押金50元 。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搬运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5、不可将泥浆、砂石、胶水、涂料、油漆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道,或倒入楼外污水井内;严禁从楼上向外抛弃任何物品。发现一次若未造成损害的扣除装修押金50元,造成损害的由装修人员承担一切后果,业主负连带责任 。

6、爱护公共部位和楼道的卫生,若有损坏、污染由业主赔偿。

7、装修车辆进入小区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随卸随走,不得长时间停留。

8、施工中,物业办公室人员有权进入现场检查,并制止违章行为,对不听劝告者,有权令其停工并停其电。

9、装修施工人员应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定。

10、未尽事宜见后附《业主房屋装修细则》。

三、竣工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 ,由业主通知物业管理处派人验收。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物业管理处有权安排拆除隐蔽遮挡部位,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

3、隐蔽工程、各种阀门等易损部位应设置检修口。在卫生间、厨房的吊顶应留检修口,其尺寸不得小于400mm×400mm,或是吊顶为活板,可轻松拆除。如未留检修口或活板 ,一旦需要检修上下水管道乙方应该无条件配合,一切损失由业主需自行承担。

4、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出具验收单;不合格的限期改正,复验至合格后开具验收单。

5、业主在装修竣工后由物业管理处进行初验,业主入住三个月后进行复验,合格后凭复验单到物业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

四、对违章装修的处理

1、业主装饰装修活动有违反第二款装修注意事项中第

2、3条者,物业管理处有权进行劝阻与制止;如业主不听劝阻时,物业管理处将尽上报之责,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同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业主自行承担。

2、因房屋装饰装修不当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业主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施工单位责任的,装修业主可以向装修施工单位追偿。

3、装修业主擅自拆改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业主负责赔偿。

4、装修业主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装修业主未申报登记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方城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6、装修业主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方城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改正。

7、装修期间,不得擅自动用明火(电、气焊、无齿锯、喷灯、电炉等)作业,更加不准在室内做饭;如装修业主擅自允许装修施工单位动用明火,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修业主自行承担。

8、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埋压、圈占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或损坏消防通道,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否则消防主管部门有权勒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经济赔偿。

9、保证本小区消防通道、安全出入口畅通。否则物业管理处有权勒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自行清理,责任人承担相应费用。

10、禁止携带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有特殊情况,确定携带储存时,应提前向消防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违者视情况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1、物业管理处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对装修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现场予以纠正,对不听劝阻执意装修或已造成危害无法弥补的管理处将视情节严重有权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停水、停电; 4)赔偿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为维护小区形象,便于管理,业主安装太阳能须交押金100元。由物业办公室指定太阳能安装位置,不得在楼顶打孔,不得从通风孔处安装太阳能上水管,太阳能安装完毕后垃圾自行清理不得乱丢。若出现未按要求安装,垃圾未自行清理物业办公室有权扣除太阳能安装押金,因安装太阳能造成渗漏水、楼顶损坏给相邻房屋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负。业主安装太阳能完成后凭验收单到物业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

2、为维护小区形象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公司对安装防护网一事不提倡不制止,但对防盗网的外观尺寸进行规范:(1)防盗网全部为内置;(2)防护网材料必须经过防锈处理,如后期出现生锈脱落现象由业主自行保养;(3)防护网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脱落伤人现象,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为维护小区形象业主需封阳台必须统一颜色规格:(1)封阳台颜色均为白色,(2)材料需经过防锈处理,如后期出现生锈脱落现象由业主自行保养;(3)所使用的玻璃材料必须有质量保障,如出现玻璃裂纹应及时修复,以免脱落伤人;(4)封阳台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脱落、玻璃碎裂伤人现象,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业主安装空调时,请先留意机位的长宽高尺寸,依照尺寸选购合适机型,以免所购机型外机放不进去空调位,切勿随意更改位置或另装机于外墙上。为保持楼宇外观整洁,应加装引水胶管,将空调排水排入已预留的排水管中。如因安装空调导致外墙破损,住户应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请各业主装空调前与物业办公室联系,并按指定位置安装。如未按指定位置安装,导致影响相邻业主安装,须自行挪动到指定位置。

六、其它

1、本装修管理协议一式二份,业主、物业管理处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法津、法规和规章执行,据实际情况,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3、违约责任: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物业人员要求下能整改的及时整改;如拒不改正或已造成事实后果的,装修押金将不予退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乙方因违反装修协议给相邻业主造成一定侵害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装修管理协议共4页。

6、后附《房屋装修管理细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温馨提示:

装修时在客厅、卧室等未做防水处理的房间施工中应控制用水量,因漏水给相邻房屋造成损失的应由业主负全责维修和赔偿。

房屋装修管理细则

一、业主装修房屋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关于房屋装修、电力、采暖、自来水、燃气、消防、有线电视、通讯、安全及《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遇不清楚之事宜,可向有关部门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咨询。

二、房屋公用部位为:楼梯间、走廊通道、公用门厅、设备层、院墙等;共用设施为:分户电表以外至总电表以内的设备和线路、分户水表以外至总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和配件、下水道干管、暖气干管、燃气干管、雨水管、避雷设施、电梯、有线电视、可视对讲、智能化通讯设施等。以上部位及设施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及维护,业主装修时严禁占用、封闭、改动公用部位及设施。

三、上层房屋装修卫生间、厨房等部位及下水管道造成向下层渗水漏水的,应由上层房屋业主负责修缮。

四、屋顶

1、做吊顶或灯池时,应对封闭在内的各种管道预留检查口,其尺寸不得小于400mm×400mm。

2、在屋顶安装吊顶龙骨吊杆和安装灯具时钻孔直径不得超过φ10 mm,深度不超过30 mm。否则造成的屋面结构损坏由装修业主自行负责。

3、钻孔时不得损坏顶层内钢筋及预留的管线。

4、在顶面布线时,不得剔凿顶层混凝土基础面。

五、墙面

1、不得拆改土建承重墙及非承重墙,不得在墙体上开门、窗等。

2、不得用全木结构或其他非阻燃材料将墙体封闭。

3、不得随意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

4、不得拆改连接阳台的门窗墙。

5、不得破坏墙内的各种管线。

6、不得封闭墙上分线盒或检修盒。

7、不得在墙体上开横槽,可开竖槽,槽体深度不超过30 mm。

六、地面

1、二层及二层以上室内不允许铺装如加厚花岗岩等较重石材。

2、不得随意射钉、钻孔或凿毛面。不得在原楼板上加设墙体。

3、不得在楼板上叠加较厚的砂浆水泥层。

4、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不得破坏,另为确保住户生活方便,要求业主重新做防水,待防水完工后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滴漏现象,如后期防水出现问题,危机相邻业主利益,由业主无条件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5、不得破坏厨房、卫生间的防水。

6、不得在楼板上放置较重的盆景。

7、不得在楼板上放置、砌筑养鱼池。

七、冷水管路

1、不得改动干管及支管走向或在干管上开孔。

2、不得拆改、移位或倒装水表。

3、需封闭管路的应在阀门、接口、计量表等处预留维修孔或观察口其尺寸不得小于400 mm×400 mm。

八、供电、通讯、对讲系统、闭路电视线路、宽带网线

1、不得超负荷用电。

2、线路穿墙必须套管。

23、需重新铺设线路的,如需剔槽、穿线必须用套管,最后用石膏粉封好,用线直径不应小于2.5 mm。

4、空调等家电,最好单独引线,并可靠接地。

5、重新安装的开关,开关必须控制火线。

6、不得随意改变闭路电视线路或加装分线盒。

7、不得擅自改动宽带网线和多媒体设施,确需改动事先应与电信和广电部门联系。

8、不得随意拆改对讲分机位置,如需移动可由物业公司联系施工方移动,严禁私自改动,以免给整栋住户带来不便。

九、外墙等

1、商铺招牌须按规定尺寸、规格安装。

1、楼顶、外墙属公共部位,严禁拆、改、占用、设招牌等。

2、空调需装在指定部位(阳台),排水管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需考虑墙体外观,在物业公司的指导下规范安放。

3、不得改变阳台的使用功能,或在阳台上放较重的物品。

4、不得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

装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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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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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装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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