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提高执政能力落实到乡镇的具体工作中
沙河桥镇党委书记戴海兴
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是提高执政能力的总体要求。就乡镇提高执政能力而言,应该是具体的,必须贯穿在工作实践之中。只有具体,才能深刻领会;只有具体,才能贯彻落实;只有具体,才能切合实际。
一、强化民主执政。首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镇村干部要千方百计深入到群众中去,查民情、听民意,对群众的急、难、盼、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乡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要完善一套民主的决策议事办法和机制。乡镇机关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避免搞一言堂,杜绝拍脑门决策。村级决策要充分体现村民自治原则。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要交给群众讨论,让群众知情,让群众表态,让群众做主,村班子只能是大多数群众的代言人,不能当“领导人”,不能把村干部个人的意愿和要求强加给老百姓。
在当前乡镇工作中,最突出的是乡村两级干部民主的意识还亟待加强。在具体工作中,有些乡村干部的决
1策本来是符合民意的,但没有通过必要的程序,或群众不知情,有误解而产生抵触情绪,遇事往往习惯于用简单的行政命令的办法。
二、严格依法执政。首先乡村干部要知法、懂法,在平时工作中要加强学习。其次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不能光用老规矩,用老办法,不搞想当然。遇事先翻政策,先学习法规,甚至向专业人士请教咨询,要向要求农民会种地工人会做工,军人会打枪那样来要求干部学习掌握政策法规。第三,要宣传法规,教化民众。只有先让群众充分知法,才能让群众自觉守法,很多时候是因为群众不明白政策法规才与乡村两级干部发生冲突,乃至酿成恶性事件,所谓“无知者无畏”。
三、讲究科学执政。首先要明确乡村两级的职能定位。现在乡村工作中,既有职能的缺位、空位,也有错位、越位,特别是乡镇工作中一方面做了大量不该做的事,另一方面又有大量工作该做而没做好,显性的、有政绩的在做,隐性的、基础性的欠缺。要用适应市场经济的办法来考虑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上,再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其次要提高乡村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执政能力和工作能力息息相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都取决于干部的工作能力。特别要注意干部的培养教育关、选拔任用关、考核监督关,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