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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著名商标

发布时间:2020-03-03 05:13: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陕西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一)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六)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

(七)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八)近三年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九)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一、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凡陕西省内商标所有人的有效注册商标至2011年核准注册三年以上,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符合《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

2008年认定的陕西省著名商标,现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有效期延续确认。

二、申报的时间和程序

申请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和申请有效期延续确认,由商标所有人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领取并填写《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央驻陕企业和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查、核实,认为符合陕西省著名商标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对不符合陕西省著名商标条件的,应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所有申报材料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三、申报的材料

申请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和申请有效期延续确认,商标所有人应当填写《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报送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该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正在使用的商标图样;

3、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近三年来连续使用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来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统检、抽检,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中的情况结论;

5、上一年度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产量或销售量,产值或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利润等指标及依据说明;

6、该商标的商品(服务)销售(服务)的区域情况,广告的投入量及覆盖区域的情况证明;

7、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全省同行业的位次及有关证明资料;

8、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近三年来商标被侵权和自我保护情况;

9、创立省著名商标的情况和其它可以证明该商标知名程度的材料。

四、申报工作的要求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提高对认定省著名商标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帮助扶持。切实做好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

1、进一步加大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创立著名商标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到每个企业,引导企业提高商标意识,指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商标策略开拓市场,鼓励争创省著名商标,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2、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对商标所有人申报的材料和商标使用、管理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核实,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重点推荐上报使用该商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于前列、销售(服务)区域和广告在陕西省境内的投放覆盖范围较广,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符合省著名商标条件的商标。

3、认真做好到期陕西省著名商标的有效期延续确认工作。2007年省局以陕工商字〔2007〕71号文件认定的“陕汽”等4件陕西省著名商标和陕工商字〔2007〕137号文件认定的“利迈先”等195件陕西省著名商标三年有效期今年已满,各设区市、杨凌工商局要负责通知到每户企业进行有效期延续申请。对企业申请延续的,要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局确认;对到期未申请延续和未经确认的,收回证书、牌匾,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陕西省著名商标”字样。

4、结合省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农副产品商标注册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商标战略,引导当地有特色的农副产品积极申请注册商标。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培育和注册指导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所一标”活动。以发展农产品品牌为重点,把著名商标的申报、推荐工作当作扶持本地产业,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指导企业整理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有效,并及时上报省局,以确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陕西省著名商标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请与省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联系。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

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申请报告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

著名商标申请报告

盐城市著名商标

上海市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申请材料

市著名商标申请书

省著名商标申报材料

陕西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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