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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家具厂安全生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2 15:46: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XX家具厂(沙发类小厂)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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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2主要负责人(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1.3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4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5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 3 4 5 5 5 6 2 安全管理制度…………………………..………………………………………

2.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2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2.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2.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5.1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5.2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2.5.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2.6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管理….………………...……………...………… 2.6.1生产设备设施的验收.…………………………...…….…………..... 2.6.2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管理………………………...…….…...……..2.7施工检修和作业安全管理……………………………………..........……… 2.7.1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2.7.2施工检修和作业中的安全要求..……………………...…….……......2.8危险物品管理……………………………………………………………… 2.9相关方人员管理….……………………………………………...………… 2.9.1外来施工部门安全管理…..………………………………………... 2.9.2生产区域内,临时作业等安全管理…………………………………. 2.9.3其他事项…………………………………………………………… 2.10职业健康管理….……………………………………………...……..…… 2.11防护用品管理….……………………………………………...………..… 2.12消防安全管理….……………………………………………...…………..2.13应急和事故管理….………………………………………….....………… 3 操作规程…………………………..………………………........………………

3.1建立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2对员工进行培训………………………………………………...….……… 4 应急救援…………………………..………………………........………………

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2应急救援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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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各级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责任制。

1.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地方、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各级人员最基本的安全生产责任。 2.凡公司所属施工单位均执行本责任制。

3.本责任制由各级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各单位组织实施。 1.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2)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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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4)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16)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7)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1.2主要负责人(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1)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

(2)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审批安全活动、培训、隐患整改项目的计划、经费及安全奖惩兑现执行。

(4)批准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重要的安全工作及时作出明确的指示。

(6)负责对各类工伤事故"处理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如实上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3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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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领导和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4)在生产调度会上,经常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形势。 (5)组织领导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监督本单位按“四不放过: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7)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代替技术工。学徒工在没有师傅的带领指导下,不得安排独立操作。

1.4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

(3)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

(4)参与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专职机构的职责 1.5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2)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以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3)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人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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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违犯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意见。

(5)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工人)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1.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

(2)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

(3)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清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6)根据本岗位特点,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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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管理制度

2.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单位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障体系。 (2)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4)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 (5)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7)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8)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在总经理(法人)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由厂长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各负其责,协助总经理(法人)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2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例行安全检查,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①每年安排一次全厂(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②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设备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③在“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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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公司)各部门除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厂长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5)厂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7)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厂(公司)领导。

(8)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公司)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2.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所有新进厂(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①一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厂(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厂(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②二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③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2)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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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4)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车间、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2.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油漆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空压机操作工、供热工、制冷工、有毒易燃易爆品仓库保管员等)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发证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察。

(3)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经医疗部门诊断核实,凡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色盲、矫正视力在1.0以下、癫痫病等,人劳部门或生产车间应另行安排工作。

(4)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经验交流、事故分析等。

(5)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频繁更换特种作业人员 2.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2.5.1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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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5.2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2.5.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3)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②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③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④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⑤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⑥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2.6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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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生产设备设施的验收

(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或现场后,安全设备部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开箱验收。

(2)检查设备设施包装情况,确认设备设施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对于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设备使用部门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设备部,由安全设备部联系设备设施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5)若设备设施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6)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2.6.2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管理

(1)超规定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结构破坏或主要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

(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设施严重破坏; (3)影响安全生产,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5)生产能力不适应公司发展的设备设施; (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2.7施工检修和作业安全管理 2.7.1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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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业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②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③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④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施工、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5)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底。

(6)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7)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8)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9)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10)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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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2)对设施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3)对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4)对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5)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施工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6)对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7)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18)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9)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20)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21)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7.2施工检修和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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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 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8)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2.8危险物品管理

危险品: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性质的物质。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

(1)在生产储存时,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

(2)电器设备、照明等应采用防爆装置,做好防静电措施,保证通风。

(3)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储存地方必须干燥,特别是要与酸类物品隔存,灭火时注意选择灭火器类型。

(4)使用时一定要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危险品的废弃物必须放置在工厂的垃圾站,不得任意抛弃废弃物,污染环境。 2.9相关方人员管理

2.9.1外来施工部门安全管理

(1)对外来施工部门资质审查: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

(2)外来施工部门进入公司施工区,在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安全防范措施、设备管理、安全教育、防火管理、安全检查、违范规定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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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行工程建设施工部门(外来维修人员),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5)相关方部门(外来维修部门)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公司相关人员的安排管理。

(6)相关部门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危险作业区域内的,公司安全人员应将区域内的危害因素,注意安全事项、防范的措施等内容如实告知相关方人员,防止事故发生。

(7)承包工程发生变化重新签订安全协议。 2.9.2生产区域内,临时作业等安全管理

(1)对生产区域内临时作业、实习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以安全教育、张贴外来人员需知等形式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2)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对生产区禁烟、车辆限行等要有明显标志。 2.9.3其他事项

(1)施工部门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公司生产科,由我公司水、电工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生产科安排水、电工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2)外来施工部门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公司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公司施工项目。

(3)相关方需较长时间在公司内区域作业的,应按公司安全方面规定的条款,由公司综合部与相关方签订专项安全合同。并接受公司综合部的监督。

(4)由于施工部门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部门承担。 2.10职业健康管理

(1)市定点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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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3)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职业健康科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卫生部门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公司职业健康科。

(4)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科报告。职业健康科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尘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6)职业病的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实施。

(7)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掌握发放标准。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8)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职业健康部门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我公司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2.11防护用品管理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当根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手段、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在生产过程中接触有强烈辐射、烧灼、爆破刺割、绞碾严重磨损而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害有腐蚀的物质等作业的工人,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装。对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也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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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冬季经常从事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可发防寒服装。

(4)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5)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能预防机械的勾、挂、绞、碾等伤害),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6)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2.12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①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③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④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⑤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⑥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⑦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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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①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②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③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④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⑤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公司生产区都按

一、

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②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4)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②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③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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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⑤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⑥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6)娱乐室、员工宿舍和招待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7)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18)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19)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20)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21)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①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②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③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④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⑤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⑥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⑦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22)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①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②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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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④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⑤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⑥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⑦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2.13应急和事故管理

(1)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

①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②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③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④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⑤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⑥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2)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3)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凡属责任事故,均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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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责任者的认定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对照本厂(公司)安全责任制进行分析,一起事故涉及各方面责任时,则分清主次轻重,分别予以追究。

(5)凡是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责任者罚款或纪律处分。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部门职工轻伤或重伤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包括安全员、班组长)扣发奖金、罚款和纪律处分:

①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操作规程;

②违章指挥,强迫职工违章作业;

③设备有缺陷,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

④对已发现的隐患既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又不上报予以及时解决。 (7)凡是发布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无视安全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隐患或管理混乱而酿成重大或重大以上伤亡事故的,追究厂领导者的责任。

(8)对于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任者或其他有关人员,如果有毁灭、伪造证据,破坏、伪造现场,干扰调查工作或者嫁祸于人的,利用职权隐瞒事故、虚报情况或故意拖延不报的,对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从重处罚。

(9)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10)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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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操作规程

3.1建立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不准穿拖鞋或赤脚。 (2)厂区内、车间内严禁火种。

(3)各组员工每天上班清洁机台,检查自用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以保机台运作正常。

(4)在机械设备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应先行试运转,待电源确定电机运转正常再正式使用。

(5)时刻注意设备在使用时的温升变化。 (6)喷油漆时必须开排风扇和水处理机。

(7)排风扇和水处理机要定期清除污垢(每周一次),清除 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8) 空压泵要定期维修保养(每季一次),发现声音异常,

先切断电源再常规检查。

(9)气枪装钉和卸钉必须枪口向下或向外上方斜45度,枪 口绝不能向站有人的地方或向自身方向装卸枪钉,手指必须放离板头,中途休息或离开要将枪与气管脱开。

(10)要正确使用手提砂轮机和固定砂轮机,不准带手套操作,使用结束及时关掉电源。

(11)电剪刀使用,右手扶柄,左手必须离开刀口25公分以上,电线必须在电剪刀后面。开启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确认各部位无误后,方可正式运转,并低速逐渐增速。发现有刀头撞击台面的异常声音,应及时关掉开关,等刀片彻底停稳后才能检查,拉掉布线头。

(12)各组员工负责保养好各自的机台设备,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使用”。 (13)车间主任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关人员检查车间每个角落,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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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下班后督促各有关人员关闭好门窗,大门上锁前务必检查各门窗是否有关闭妥当,清理车间所有人员,关闭车间所有电路。 3.2对员工进行培训

(1)所有新进厂(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①一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厂(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厂(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②二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③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2)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4)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车间、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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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急救援

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①我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②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③为应对各种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④要求我公司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预案》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预案》要求,在事故现场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⑤本《应急救援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一般规定

①如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②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救援预案》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③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④应急救援电话:

总 指 挥:XXX 138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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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组织成员:XXX,XXX和XX等员工

⑤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公司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Ⅰ如是火灭,应立即向119求援。

Ⅱ如是人身伤亡事故,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⑥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公司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⑦建立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 (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①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②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4)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①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②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③如受害人呼吸、心跳不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④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⑤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⑥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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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时间就是生命! (5)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①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②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③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④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⑤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6)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我公司所有员工在处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原则。要求公司所有干部、员工都要模范遵守、坚决执行。对本《预案》有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者,应尽快向公司领导提出,以便公司将意见汇总后,适时对本《预案》予以修改。 4.2应急救援演习

每年安排分季度分别对火灾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做应急救援演习,在演习中发现问题,然后进行总结,消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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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生产管理年终总结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

点石家具厂生产管理流程(推荐)

家具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操作规程家具厂

家具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家具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家具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家具厂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

小型家具厂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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