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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和关联业务申报

发布时间:2020-03-03 12:15: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联业务往来申报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关联业务往来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的规定,纳税人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

本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购销表(表三)”、“劳务表(表四)”、“无形资产表(表五)”、“固定资产表(表六)”、“融通资金表(表七)”、“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共九张报告表。 关联关系表(表一)中关联关系的判定

“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关联交易主要类型

1、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租赁业务;

2、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专利、商标、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牌号、商业秘密和专业技术等特血清,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

3、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资金拆借和担保以及各类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

4、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所等服务的提供。 填报注意事项

1、表间逻辑关系和计算公式为自动计算,灰色框不能录入数字。

2、凡有关联关系之情况,必须填报关联关系表(表一),无关联交易后面附表可不填。

3、表间不能填写分节号及其他符号,否则校验不通过。

4、填写完毕后及时保存,以免数字丢失。

5、在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 中,“是否按要求准备了同期资料:是□ 否□”:按有关规定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 “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如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方框内打√。

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号)的规定:

(一)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跟踪管理期间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无论其关联购销金额及其他关联交易金额是否达到规模限制条件,均应准备跟踪管理年度的同期资料;

属于下列情形的企业,可以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一)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二)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申报方式

网络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再网络申报界面的主表中,点击《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后申报;

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可在管理员处拷贝电子表格填报打印后到大厅进行申报。 法律责任

国税发[2009]2号文第105条规定:企业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或者未保存同期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国税发[2009]2号文第106条规定:企业拒绝提供同期资料等关联业务交易的相关,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是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依照征管法第七十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及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专用术语,新税法第二条进行了解释。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国际惯例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这是确定纳税人是否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基础。居民企业负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只负有限纳税义务。根据我国税收管辖权的要求,对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税征税,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两种类型所得

第一种 消极所得 (源泉扣缴,税率为10%) (无机构场所,以及有机构场所但没有实际联系的)

1、股息

2、利息

3、特许权使用费

4、财产收益(特殊) 第二种 积极所得 (指定扣缴,税率为25%)

(设立机构场所来源于境内所得,以及发生于境外但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

1、承包工程

2、提供劳务(咨询)

以上两种所得,均由我局征管的居民企业纳税人进行代扣代缴义务申报。

我局对已办理完相关事宜的代扣代缴业务,出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 》。

税收协定

根据我国与其他国家及地区已签订并且生效的税收协定条款,可以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

如源泉扣缴为10%法定税率,但根据税收协定,可以按5%、7%或者0%征收。

如指定扣缴为25%税率,但根据税收协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凡所得税由我局征管的境内机构,在签订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的相关合同(协议)后,应到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就对外支付合同(项目)的征免税方法、税收协定适用进行审定。

所称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交易行为;所称收益,包括职工报酬、投资收益等;所称经常转移,包括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

纳税人在向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就对外支付合同(项目)进行审定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审定表》(由对外支付单位到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大国处直接领取);

2、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如为中文以外的文字,须同时提交境内机构签章的中文文本;

3、境外机构(收款方)所在国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译成中文),境外机构要享受相关税收协定优惠的,还需提供《外国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表》;

4、境内机构(对外支付单位)在国税机关领取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地点:昆明市西园路346号,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与国际税务管理处),7

10、7

11、712办公室。

联系方式:昆明市国家税务局710办公室:4122595;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711办公室:4125222;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712办公室(传真):4122985;

昆明市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办理《税务证明》时,应当首先向其本身的所得税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在取得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税务证明》后,再向其本身的所得税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

企业或个人对外支付下列项目,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

1、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下(含等值3万美元)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的。

2、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3、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垫付的工程款;

4、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5、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6、境内运输企业在境外从事运输业务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7、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8、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税收协定需注意问题

1、如果为源泉扣缴,即法定税率为10%但实际税率为低于10%高于0%的情况,企业能否享受税收协定条款主要由市局对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并且下发批复文件。

2、如果为指定扣缴,即法定税率为25%但实际市局批复文件为免税的情况时,需到我局所得税科进行备案工作才能享受免税资格。应提交《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

纳税人到市局领取批复文件后,需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申请表》、《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两张报表,到我局征收大厅申报纳税,征收大厅当场为其出具《税务证明》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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