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22:41: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源汇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监督举报制度

为加强我区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督办或者直接参与调查处理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举报案件。

二、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函和当面举报、投诉,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其通讯方式。

三、欢迎举报人对以下情形向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

1、养殖环节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畜牧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2、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的。

3、经营销售“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畜禽食用 品。

4、其它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的情 形。

四、源汇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举报的受理工作,并严格执行以下举报制度。

1、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源汇区职权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受理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将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举报人。

2、负责举报、投诉工作的人员必须恪尽职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对每起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对有明确被投诉举报人及其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的,应予以登记受理,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

五、实行举报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并经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举报电话:18639998700

源汇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举报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举报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