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容城石化字[2011]第11号
关于申请鄂尔多斯市容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机动车用复
合无铅汽油、柴油项目消防验收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消防支队:
我公司建设的年产2万吨机动车用复合无铅汽油、柴油项目经支队鄂公消(审)字[2009]第034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核批准,现以施工完毕。该年产2万吨机动车用复合无铅汽油、柴油项目:设有16个100立方的储罐,其中4个甲醇罐,4个原料罐,4个柴油罐,4个汽油罐。罐区设有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和消火栓冷却水系统。汽油车间和柴油车间均为地上1层,高度5.6米,建筑面积216平方米。另外设有化学品库房、车库、办公楼、宿舍楼、消防水池(500立方)、泵房等。经(按照有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审核,该工程的设计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准备投入生产,特申请贵支队给予验收为盼。
鄂尔多斯市容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0月22日
《申请鄂尔多斯市容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消防验收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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