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9:21: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9.2 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归集、确认,及时、准确核算并反映项目成本,正确评价管理业绩,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建总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1.3 各级财务人员需牵头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各级机构负责指导、督促本级及下属单位做好各系统职责范围内的成本归集工作。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相应对本级单位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及时性等核算质量负责。

1.4本办法适用局及所属单位施工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 2.成本核算的原则及划分

2.1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预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2.2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与项目管理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

2.3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实际形象进度、收入、实际成本“三同步配比一致”的原则,严格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正确核算当期成本。 2.4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方法

2.4.1通常情况下,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2.4.2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则不能将合同进行分立,而应仍将其作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4.3如果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该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如果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则不能将该组合同进行合并,而应以各单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5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并按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设立工程成本明细账和归集成本费用。 3.成本核算内容和程序

3.1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归集各项成本,逐月进行成本核算。 3.2工程成本核算内容: 工程成本核算内容包括分包工程支出、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共六类。

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立了工程成本明细帐后,还应按成本项目分设,便于按类别归集汇总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

与分供商签订合同中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在办理结算时应明确区分,财务部门分类核算,便于考核和同类型工程数据的积累。

3.2.1分包工程支出:指由于分工协作需要而将某项专业工作内容分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施工时支付给对方单位的费用。

3.2.2直接材料费: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零配件、半成品。以及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其他材料,如周转材料等。

3.2.3直接人工费:直接从事项目工程施工的工人和在施工现场为工程制作构件、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工资、奖金、补贴、工资附加费、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3.2.4机械使用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施工机械发生费用。包括使用自有机械的安拆费和运输费、大型设备基础费用、折旧费、中小型维修费和保养费及配件费、机械操作人员的薪酬费用、燃料动力费用等,还包括外租设备的租赁费及不包含在租赁费中的安拆费等。

3.2.5 其他直接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建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垃圾清运费、文明施工CI费、工程测量费等。

3.2.6间接费用: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人员(非生产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工程保修费、外单位管理费、低品摊销费、物料消耗费、财产保险费等。 3.3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3.3.1根据当月发生的分包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经审核并符合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账凭证。项目财务人员应以商务等部门人员提供的结算书作为成本核算依据,项目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确认成本。 3.3.2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3.3.3财务部门按照建造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确认项目当月的收入、成本、毛利,编制有关凭证。

4、成本归集要求

4.1由财务部门牵头,各专业部门配合,负责归集、核算实际成本。要求当期成本在当期全部完整核算,禁止成本核算长期跨月、跨年入账。

4.2成本归集所需的原始附件,均应履行相应的签字程序。应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财务签字,需报上级单位批准的应签字完整。项目财务人员不得随意自行暂估确认成本。 4.3分包工程支出、直接人工费:结算由商务部门负责,在每月25日前办理已完工程量确认后送交财务部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必须完成项目全部分包、劳务工程最终结算,并送交财务部门确认最终成本。指定分包应视同自行分包,按照结算签字程序办理结算。

对于施工过程中不易确定最终结算额的,应按保守原则办理月度进度结算,但不得出现无明细的结算或暂估,禁止长期跨年、跨月办理结算进入成本核算。

4.4直接材料费:材料消耗由材料部门负责编制消耗报表,租赁的周转架料应按月办理内部或外部结算,在每月25日前将相关核算资料送交财务部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项目应完成材料结算盘点工作,确定最终材料费成本。

材料部门提供材料收发存汇总报表需经材料主管、财务人员、项目经理签字、分支机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该表进行成本入账核算,严禁财务人员自行确认。严禁材料收料入账不及时,导致材料核算出现贷方余额。外租周转架料无论发票是否已到,应按月办理结算(内部结算)交财务部门入账核算,购买的周转架料按月进行摊销。

材料调拨给分供商的,应由其指定人员签收,定期办理结算手续。 废旧物资的处理按照公司制度执行,项目冲减成本。 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材料盘点工作,并于季末前将盘点资料送交项目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根据账务和实际盘点数据,查找原因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5机械使用费:设备租赁费、现场水电费、维修费用等由机械部门负责,在每月25日之前将相关核算资料送交财务部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项目应完成上述成本结算工作,确定最终机械费成本。

外租设备、运费无论发票是否已到,应按月办理结算(内部结算)交财务部门入账核算,购买的固定资产设备按月计提折旧。

甲方代扣代缴或银行托收的水电费,无论发票或扣款单是否已到,机电负责人应按月抄送水电费起止度数并计算出该月费用,经过签字程序后交财务部门。在甲方代扣时应与机电管理人员核对,甲方开代扣款收据,同时附项目机电人员提供的相关数据,由项目经理、项目财务、项目机电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及时与甲方对账,项目完工时确保成本入账。

4.6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核算由项目财务人员负责按月核算,项目完工后一个月项目应完成上述成本的最终确认,并对预计尚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相关部门提供依据后进行相应核算。 4.7公司(分公司)对项目分包、劳务、料具等结算单及发票审核时,超过上述报送时间而导致成本不能够及时入账核算的,应提供依据并签字后,交财务部门暂估入账。 5.责任追究

5.1项目部在经济活动分析前及季末、年末,由财务人员牵头,商务部门、材料部门、机械管理等部门配合,对项目实际成本进行清理,编制实际成本与账面成本调节表,查找差异原因并督促相关成本及时入账核算。

5.2项目各业务人员应及时、准确提供项目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依据,如因相关业务人员不能严格履行职责,导致项目成本核算不真实,致使项目亏损不能及时预警,追究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责任。

5.3项目财务人员须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及时收集成本归集资料。不真实核算成本,或有意做假账,隐瞒项目亏损的,或隐瞒不报的、不及时入账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4分支机构、上级单位对项目成本核算进行监督,财务人员不得通过冲销成本调节项目成本收入、不得人为将项目之间的成本相互调节。 6.附则

6.1本办法由局财务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制度

公司成本核算制度

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物资成本核算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制度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