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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查处虚报家电下乡表态发言(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18 07:53:54 来源:表态发言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检察院表态发言

表 态 发 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通过学习朱寿俭同志的先进事迹,我们深受鞭策、倍感鼓舞,并且找到了学习的榜样,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目标的信心和决心。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年轻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表态:

一、我们要做到积极学法、用法、守法,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执法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检察队伍,立足检察工作一线,充分发挥年轻干警在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生力军的作用。

二、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同时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在工作、学习、做人等方面,当好表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我们要推动青年干警创新实践,围绕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和参与院内的政治学习、学术讨论、岗位练兵等活动,增强自身创新意识,激发潜力,提高本领,更好的促进本职工作。

四、我们要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升法律水平和专业技能,立足岗位成才;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保持高度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让年轻干警间相互学习、交流思想。

通过了解朱寿俭同志的先进事迹,会成为我们年轻干警一个很好 1

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16本日记、500起调解,证明大多数的矛盾产生于基层,同时基层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我们必须掌握和学习做基层工作,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经验。我们青年干警,有的生长在城市,有的直接从校门进入检察院,普遍欠缺基层工作的经历。开展此次学习活动,让我们向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先进人物学习,掌握工作方法和要领,像如何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找准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将法律与社会现实有机结合等,必将让我们印象深刻,受益匪浅。“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此时此刻,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有了升华。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将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全面掀起“学先进、创业绩、争一流”的活动氛围,不辜负区委、区政法委领导和院党组对我们的殷切希望,发挥年轻干警的优势,在未来的征程中,我们将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在同志们监督和支持下,知难而上,开拓创新,不辱使命,真抓实干,圆满完成组织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为我区的政法工作、为建设好蔡甸区检察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

推荐第2篇:学习检察院表态发言

发 言 提 纲

中共杏树岗镇委员会

(2010年4月)

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检察院的先进事迹为我们树立了新的高地,杏树岗镇将把学习先进转化为全镇干部追求跨越发展的内在动力,勇创宏伟大业的实际行动,决心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鼓足干劲,奋力拼搏 ,倾力打造大庆工业经济第一镇

检察院在已获得的荣誉面前,不满足现状,不因循守旧,始终把进取精神贯穿于检察院建设全过程,创造了更加辉煌的业绩。杏树岗镇将紧紧围绕区委“决战双百亿,实现双突破”战略目标,强力推动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形成以杏树岗工业园区为牵动、沿路村屯竞相发展的格局。力推工业经济走提质扩容之路。积极争取多方政策支持,在完善园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启动园区二期100公顷土地开发,提升园区集聚力和承载力。围绕建材、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支柱产业定点、定向招商,全年力争新引进企业20家。发展村办企业走全民创业之路。鼓励各村利用政策、资源优势,盘活闲置资产,兴办村办企业,吸引客商投资。以先锋村现有10家工

业企业为依托,辟建先锋全民创业园,整合闲散劳动力,增强村屯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形成以萨大路为轴线的村屯工业带。

第二、勇创大业,敢打硬仗,全力建设生态旅游农业

观光区

检察院自我加压、勇于争先的拼搏精神,关注民生、

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是我们加速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内在动力。杏树岗镇将立足服务全市百万市民、提升农业发展层次、实现富民增收增效,高标准推进生态旅游农业建设。叫响棚室农业经济品牌。把发展棚室经济作为夯实生态旅游农业基础的重点工程、提升农民福祉的富民工程,举全镇之力推进百草园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区建设。力争两年内建成全市一流、全省知名的生态旅游农业主题公园。推动生态旅游纵深开发。扩建、完善杏花山庄、金秋庄园等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占地300亩的杏花园,开发水域面积150亩的杏花湖。丰富采摘、观景、娱乐项目,设计生态旅游农业精品路线,厚重生态旅游内涵,打造独具杏树岗农业风情的特色景区。

第三、解放思想,锐意创新,争创保稳定促和谐一流

平安镇

检察院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

法等方面,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

局做出巨大贡献。杏树岗镇将紧跟区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化改革,优化稳定保障措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创建一流发展环境。创新农村管理服务机制。采取“先行试验、全面铺开”的方式,在杏树岗村、先锋村率先推进农村社区化试点建设,编制农村社区化建设规划,创建农村社区设置模式,明确农村社区功能定位。用城市化的标准建设农村,用市民化的方式转移农民,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安防体系大格局。加强镇、村、屯三级信访防控网络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实行超前介入机制,及时掌控各类矛盾隐患动态;利用每周包村干部到村包扶时机,做好走屯串户下访工作,及时解决百姓实际问题;加强与油企沟通,组建为油服务公司,承建油田建设工程,妥善解决油田打井占地补偿问题,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将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战略决策,以富民强镇为目标,戮力同心,争先创优,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为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推荐第3篇:卫生下乡表态发言

卫生下乡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XX镇XXXX村的父老乡亲们:

大家上午好!

卫生下乡XXXX村,春色满园葡萄树。

在这个春风和煦的日子里,在这个万亩葡萄基地。我们开启了2012卫生下乡的序幕。缩短了我们医务工作者和草堂老百姓的距离,让我们可以面对面的贴近您,为您的身心健康服务。

我们草堂中心卫生院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把卫生下乡活动与我院今年卫生发展的总体要求相结合,在全年的工作安排中纳入卫生下乡工作。

为了确保卫生下乡工作有序、高效、全面、顺利推进,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精心安排部署。坚持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义诊、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咨询、现场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形式,为广大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变卫生下乡为“常下乡”、“常在乡”。使卫生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我们还将加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随着国家投入的加大,卫生院的基础建设和医疗设备都有很大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建立起适应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门诊统筹个人报销封顶线80元,卫生院住院报销90℅。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等十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群众健康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卫生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百姓公平享有公共卫生的“阳光”,远离疾病。

每月对乡医进行培训指导,提升乡医医疗服务质量,使得群众小病不出村,极大方便群众。使卫生下乡变成卫生在群众身边。

最后,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12.3.24

推荐第4篇:新任检察院检察长表态发言

同志们:

这次能够到XX检察院担任院党组书记职务,主持县检察院工作,我非常感谢市委的信任和重托,完全拥护市委的决定,决心在XX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加倍努力工作,决不辜负市委的信任和全县人民的期望。

市委决定我到XX工作,既体现了市委对加强XX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为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锻炼机会、奉献机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XX人民开拓进取,奋发努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对外形象发生了新的变化,展示了美好的前景。能够来到XX这样一个资源相对富集、开放程度较高、发展基础较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祥和的地方开展工作,我深感荣幸,对做好工作充满了信心。

从市反贪局到XX检察院工作,对我而言,不仅仅是工作岗位的变动,更重要的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和责任,为我展示了一个层次更高的工作平台。为了更好的适应工作、更快地进入角色,我要努力学好理论,维护大局,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励精图治,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抓住机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人民多办好事实事,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广泛听取、虚心接受各方面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要立党为公,加强团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我要在以蔺波同志为班长的市委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同志们的支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为不断开创XX县检察工作的新局面竭尽全力,奋斗不已。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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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检察院青年突击队代表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队员:

今天我院的青年干警齐聚一堂,在院党组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xx检察院青年突击队成立了,在这里我代表全体队员对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青年突击队是一支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是一支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队伍。作为青年突击队的一份子,我们倍感责任重大,同时我们也信心百倍,因为我们年轻,年轻就不怕失败;因为我们年轻,年轻就应该勇于挑战。现在我代表我院青年突击队全体队员向各位领导表态:

一、我们要做到积极学法、用法、守法,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执法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检察队伍,立足检察工作一线,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员在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生力军的作用。

二、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同时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在工作、学习、做人等方面,当好表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我们要推动青年干警创新实践,围绕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和参与院内的政治学习、学术讨论、岗位练兵等活动,增强自身创新意识,激发潜力,提高本领,更好的促进本职工作。

四、我们要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升法律水平和专业技能,立足岗位成才;争当学习型干警;保持高度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让青年突击队成为我们相互学习的课堂、思想交流的家园。

各位领导,我们xx检察院青年突击队决不辜负院党组对我们的殷切希望,牢记突击队誓词,发挥突击队的精神,在未来的征程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监督和支持下,知难而上,开拓创新,不辱使命,真抓实干,圆满完成组织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为建设好xx检察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

推荐第6篇: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的概念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农村消费环境差异和农民消费水平特点,研究开发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操作简单的家电产品。同时,考虑到农民对于家电产品使用成熟度较低,应加强和完善售后、维修及培训服务,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家电下乡与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都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创新之处

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是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将补贴品种和型号、补贴的比例、补贴资金的负担等政策设计好,将补贴流程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民是最关键的。但家电下乡政策与其他对农民补贴政策的不同之处:

1、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而家电下乡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农民购买了家电才给补,直接拉动消费。

2、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这是这项政策的创新所在。

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出台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为稳妥推进,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商务部研究认为,有必要加快推进家电下乡,以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效用。经国务院批准,在试点的三省一市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家电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较高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根据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家电下乡政策在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中的作用,国务院决定尽快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

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原来14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四个增到八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本次家电下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四个产品中选择两个进行推广。

据商务部和财政部预测,2008年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资金将达到104亿元,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

全国推广家电下乡重大历史意义

新形势下,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

1、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广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

2、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最近一段时间受国际市场影响,出口受阻,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3、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4、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按照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家电下乡在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其中,家电下乡冰箱、冷柜、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洗衣机能效等级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也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5、有利于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推广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

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是如何确定的

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摩托车、空调。这八类产品是在对农民消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确定的:

1、大部分中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

2、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

3、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

4、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5、产品的生产能力大,对出口依存度高,外贸摩擦较多。

保证试点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

为使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将城市商品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商务部、财政部经过充分调研专门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如宽电压、强信号的彩电,耗电低、冷冻量大、环保的电冰箱,强信号、待机时间长、方便收发农业科技和市场信息的手机,宽电压、宽水压、洗涤量大、方便排水的洗衣机。同时,引导企业通过简化不适合农村消费的功能和包装,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可靠、功能实用、价廉物美。从招标情况看,许多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研发了适合农村的新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很多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新功能,如电冰箱的防鼠板、电冰箱平衡装置、手机的农村信息功能和洗衣机进排水管多次弯曲性能等。另外,根据推广实施地区的农民消费水平,两部门对四类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均作出了明确限定,让更广大的中低收入农民享受到补贴政策。

质检总局严打以下乡为名销售旧家电

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12月25日发布消息称,两节将至,针对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低价处理”等名义,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劣质食品、假劣农资等产品,质检总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质检全系统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惩处重点产品下乡中的不法行为,维护好农民的利益。

通知要求,各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糖酒副食类、袋装小食品、废旧家电以及农资、建材、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食品加工企业、化肥加工企业、燃器具加工企业、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家电翻新企业;重点检查县城及城乡接合部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通知强调,监督检查将严厉查处非法加工组装废旧电视机违法行为,对使用废弃显像管玻壳加工组装和销售电视机的行为,协同工商等部门,依法组织查处。将严厉打击生产假劣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

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无3C认证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违法行为;严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违法行为;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加强面向农村市场的产品质量监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服务“三农”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质检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协作配合,整合执法资源。一是加强系统内部跨区域的协调配合,对执法中发现的假劣产品生产企业在外地的案件,要及时通报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联查联办,建立区域联动机制,从源头打击假劣产品;二是加强与工商、农业、商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态势。

人们现在很相信家电下乡,但你要是观查一下就会发现,是有一部分价格低了,但好多不是这样的,在下乡之前会涨价,或是服务跟不上。家电下乡的根本问题是方式方法错了。所以只会肥一部分人。如果让我定证策,我会给每个家庭发放代金卷。这样更合理。本来市场的竞争就很激烈,现在的政策反而不激烈了。因为有些牌子垄断了市场。国家在变相的帮助一些企业,没有了压力的企业会怎样呢,当然是提高利润了。

调研发现中国农村家电消费呈现五大特点

本次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家电消费特点明显,增长潜力巨大,在收入不断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不断高,个人素质提升的情况下,农村消费者开始对一些新兴产品体现出较大兴趣,农村消费能力呈现上升趋势;此外,调查还发现,当前农村家电消费环境令人担忧,农村消费者消费满意程度较低,农村家电市场需要升级,加强监控和管理,在保障农村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刺激农村家电消费增长。

(一)彩电、冰箱等普及率较高家电产品需求继续旺盛

传统实用型家电,目前在农村的普及率已相对较高,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收入提高等因素,农村传统家电的需求非常旺盛。实用和经济是农村消费者购买这些产品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在家电购买意向上,彩电、厨卫家电、冰箱、洗衣机占据了较高的比例。

彩电、冰箱、洗衣机、厨卫家电是较早走入农民生活中的家电产品,在农村已被广泛使用和认知,并且仍呈现出进一步普及的态势。

(二)电脑、数码等普及率较低产品需求开始凸显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平板电视、空调、电脑、数码等产品在农村的普及率仍就非常低,作为在城市早已经被实用和熟知的产品,在农村家庭却很少见。但近两年以来,这些产品需求开始凸显,并且在2009年的购买意向中,也呈现出极大的潜力。

在具有家电购买意向的消费者中,46%的消费者有意愿购买彩电,其中购买平板电视的比例高达71.2%,而对目前保有量最高的CRT电视购买意愿仅29.1%。可以预见,CRT在城市的生存空间被压缩的情况下,在农村市场也不容乐观。

空调产品近两年需求开始呈现,空调产品购买与使用时间,以3年以内为主,达到了57%以上。在2009年家电产品购买意愿中,近20%的消费者有意向购买空调。电脑、数码产品更是体现了需求和增长态势,数码产品使用年限集中在2年以下和2-3年,占80%左右。受价格水平的下降,网络推广传播等因素影响,电脑、数码被广泛认知,并呈现出购买需求,2009年有意向购买这两类产品的消费者分别为19.7%和24.4%。

(三)农村消费者关注质量甚于价格

调查发现,农村消费者对质量的关注超过了价格,在影响农村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的因素中,质量排在首位。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产品质量有保证、价格便宜、产品售后维修有保证、交通方便、家电品类齐全,可选择性多。

农村家电产品质量状况令人堪忧,杂牌产品比较多,农村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颇为担忧,而价格要求上,农村消费者虽然也比较在意,但没有产品质量强烈。

此外,农村消费者对售后维修服务、可选择性方面也比较关注,从某种程度上说明,目前农村家电渠道建设比较落后,产品质量、服务能力更是让人担忧,农村消费者的很多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家电市场需要尽快完善,以便更好的刺激消费。

(四)农村消费者心理承受价位超预期

在有购买需求的消费者中,2009年能承受的家电产品价位,超出预期。被访的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中,普遍能够接受中等偏上的价格水平,特别是在冰箱、洗衣机、空调产品上,价格承购意愿更高。

农村居民对冰箱的需求档次集中于1501-2500元,合计64.3%的消费者支付意愿在这一区间,28.7%的消费者愿意支付2001-2500元购买冰箱。洗衣机的潜在消费者支付意愿以1501-2000元最多,31.8%的消费者愿意支付这一价格。

冰箱城市销售价格,平均价格集中在2500-3000元这一区间,洗衣机在重点城市平均售价约为2400元左右,本次调查发现,部分农村消费同样具备可观的价格支付能力。

2009年计划购买空调的潜在消费者,对挂机空调的支付意愿集中于1501-3000元,占总需求者比例的74.3%;对柜机空调的支付意愿较为分散。作为享受型家电,农村消费者不但体现出了一定的购买意愿,在价格的承受能力上,农村消费价格承受能力上限,比较接近2800元左右城市销售均价。

从调研结果看,目前部分农村消费者心理承受价位超过预期,特别是对空调、冰箱、洗衣机价位承受,非常接近城市价格水平。

(五)消费满意程度低 渠道信任感不强

本次调查发现,农村家电消费环境令人担忧,消费者对各种服务满意程度普遍不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所知甚少,对渠道缺乏信任感。农村家电市场环境亟需规范,加快服务能力建设需加快,从根本上解决家电消费的售前、售中和售后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一些主要的消费因素方面,诚信导购、价格便宜、产品多样性、售后服务保障等满意度都在50%上下,处在比较低的水平。目前农村消费者,对于现有渠道表现出了极大的无奈和购买担忧,多数消费者表示,无法辨别产品是否合格,没有更多的产品选择比较,同时服务概念非常模糊,自身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了解甚少。对渠道的不信任感明显。

家电下乡中杂牌机为什么比品牌机好销售

这是因为很多品牌经销商在宣传中弱化了自己的产品优势,而这又因为在家电下乡中,大品牌的产品利润被严重压缩,经销商大都不向顾客推荐 大品牌家电下乡的产品,而是向顾客推荐非家电下乡产品。像这样宣传的人多了,自然人们都认为大品牌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反而是最差的。所以政府应该在宣传方面给出自己最清晰而又最明确的态度:家电下乡产品绝对不会出现质量倒退的问题!

、“家电下乡”有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嫌疑

市场经济,公平竞争,这是国家一贯的主张和政策。但此次“家电下乡”活动却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嫌疑,令人心中不服。

一是人为乱设门槛,不合法理。此次“家电下乡”要求投标的厂家必须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证书等,如此地高标准、严要求说是为了保证质量,其实并不合理。打个比方,如果国家为了提高人口素质,而规定只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能结婚的话会是一种什么境况?那些符合结婚条件而没有大专学历的人该怎么办?这等于剥夺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生活权力。所以,“家电下乡”所设置的门槛不仅不合理,也不是家电进入市场的法定条件,而只是人为乱设门槛,这对那些通过“CCC认证”符合国家法定上市销售条件且有着较高信誉度的家电企业来说是不公平、不合法的,难逃“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嫌疑”。所谓的“国家免检产品证书”也只是一纸荣誉而已,可以考虑优先但不能强制要求。

二是行政干预市场竞争,不合时宜。“家电下乡”过程中的限额招标、财政补贴,可以说是政府部门对个别企业的有意维护或者说是行政干预市场竞争。行政干预市场是只有在威及国家安全稳定、行业健康发展等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实

施的一种调节手段,显然家电行业还没有达到那种地步,而这种不合时宜的作法,严重伤害了绝大多数家电企业的感情和利益。

三是“丢个西瓜捡个芝麻”,得不偿失。有人说,“家电下乡”势必迎来“行业春天”,但“高”门槛、“短”时间的招标却把绝大多数家电企业拒在了“春天”的门外。准确地说,家电行业的“春天”只是极少数中标企业的“春天”,这样虽然保护了以国企为主的小部分家电企业的利益,保证了他们上交的税收,但却是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的基础上的”,同时给国家的整体税收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推荐第7篇: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指定销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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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家电下乡

一、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

二、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电脑35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热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三、限购: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

四、

推荐第9篇:家电下乡

关于山东 河南 四川 青岛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浏览:368次发布:2011-09-17

财建[2011]748号

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青岛市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有关精神,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青岛、河南、四川(以下简称“三省一市”)实施家电下乡政策试点。自试点以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成效显著,拉动消费、便农惠农效果明显。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155号)规定,2011年11月30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为做好后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11月30日,三省一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自2011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三省一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地方自主增加品种,下同),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各有关部门要互相协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政策规定,把国家惠农政策办好办实,让农民群众满意。

二、2012年1月6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三省一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三省一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零时起,三省一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三省一市财政部门要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标识卡为准),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三、三省一市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工信等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生产企业产品标识卡使用情况的监管。家电下乡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好生产进度和家电下乡产品发货进度,正确合规使用产品标识卡。

四、三省一市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及其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政策到期后,三省一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在三省一市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2011年12月31日前,三省一市各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完成对本地区原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标识清理情况的全面核查。

五、三省一市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工作务必做到认真组织,层层把关,清算结果要按现行补贴资金中央和地方负担比例分别列出,并与关闭后的信息系统数据吻合。三省一市财政厅(局)要认真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清算表》(“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按此表分县填报),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六、三省一市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宣传、农业、环保、供销、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继续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有关家电产品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等后续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附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清算表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推荐第10篇:“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调查报告

班级:环工08级1班姓名:李启蒙学号:20081851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需求严重下降,扩大内需成为各方共识,“家电下乡”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的应运而生。它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解我们家乡“家电下乡”政策运行情况和现状,我利用寒假回家时间对“家电下乡”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采用问卷调查表对家乡的村民和“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点通过电话和面谈几种方式进行了调查,共调查了10多个家电销售指定点,40多户农户。结果显示:“家电下乡”得到了大多数农民的积极响应,大大调动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对刺激消费,改善农民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家电下乡”政策的确一项是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电下乡”实施的必要性

1.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广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

2.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最近一段时间受国际市场影响,出口受阻,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3.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 1 -

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4.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按照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家电下乡在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其中,家电下乡冰箱、冷柜、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洗衣机能效等级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也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5.有利于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推广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家电下乡”的实施效果

1.通过走访“家电下乡”我们了解到政府和企业已经对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家电下乡”内容和电脑操作程序进行培训,使每个销售门店清楚意义、程序、内容,能给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说的清楚、讲的明,不形成误解。电脑网上操作符合要求,电脑操作能上下衔接合乎要求不出现人为差错;要求销售网点与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及时沟通,做到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保证、规格不断档、货源不脱销、售前有计划、售中有宣传、售后有服务,及时解除农户购买疑问和疑虑。

2.家电下乡工作经过半年的运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受益,提高了农村家电产品拥有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积极贡献。

3.政府在农村的政策得到更灵活的运用。推广“家电下乡”政策政府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 2 -

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4.有益于商家获得市场。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商家在政策实行之后,产量增加20%之多。在国际金融危机来临之后,产品出口受到严重制约,而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受阻,企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使得农村市场被激活,很大程度上消化了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开了新的道路。

三、“家电下乡”存在的不足

1.农民购买欲望不高,认为价格低的产品质量肯定不好,厂家以次充好来忽悠农民。

2.补贴手续繁琐,农民办理补贴手续不够简捷,不能即购即补,让农民望而却步。

3.没有对农民反映补贴申报手续繁琐问题做出有效的回应。宣传过程中,农民反映最多的是要求简化补贴程序,由于家电产品大多数是随后送货,送货开箱后才能取出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所以农民再购买环节最少要跑两次销售网点,第一次是交款买产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存折。第二次是提交产品标识卡,并在补贴申报表上签字。客观上造成了在10个工作日内很难让农民领到补贴。另外由于新政策出台时间不长,销售网点和财政部门衔接需要进一步理顺。

4.监管手段少,制止违规行为力度不够。一是部分未经确定的销售企业也打着家电下乡的牌子搞促销活动,个别中标家电生产代理商将中标产品发给非家电下乡指定网点销售。二是商务主管部门对中标企业的管理缺乏手段,对违规行为没有制约措施,难以有效遏制。

5.由于各种原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达不到预期效果。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个乡、村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6.销售终端普遍反映进货价格较高,影响到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7.中标流通企业行动不到位。货源到位速度较慢,除海尔冰箱外其它家电下乡产品普遍缺货,尤其是家电连锁经营企业到货速度相对更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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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下一步“家电下乡”工作的建议

1.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通过电视等途径大力宣传,建立乡、村级宣传专栏,各销售网点要直接面向农民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掀起销售热潮。

3.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对不按规定、不能诚信经营的网点,要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

4.进一步简化申报补贴程序,确保农民在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粮食直补卡,购买产品后不用再去销售网点或财政部门。

综上述所,我国农民有一定的家电消费潜力,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时,推广家电下乡很好的扩大了内需,激发了农村潜在的巨大的购买力,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短期内要使农民快速增加家电消费是比较困难的。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的制订出各种具体措施,确保这项工程稳步推进。

此次调查活动使我懂得做事需要永恒的毅力,勇于面对困难,为了一次的成功我宁愿尝试若干次的失败,通过和调查对象的交流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现在许多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坚定了自己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懂得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性,加深了对国家出台产业发展政策重要意义的理解。以后会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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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中的职务犯罪应引起高度重视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农村消费环境差异和农民消费水平特点,研究开发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操作简单的家电产品。同时,考虑到农民对于家电产品使用成熟度较低,应加强和完善售后、维修及培训服务,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家电下乡与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都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从2007年底国家推行家电下乡政策至今,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大幅提升,国家补贴资金大量增加,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经销商,骗取国家补贴,损害国家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职务犯罪呈易发多发态势,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家电下乡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一)违法犯罪发案呈窝窜案态势。家电下乡补贴环节多,财政人员、经销商为牟取非法利益,集体合谋、联手作案,共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窝串案现象较为严重。发案后,相互包庇,拒不认罪。

(二)家电下乡领域违法犯罪呈易发、多发态势。家电下乡政策规定,农户购买补贴类家电后,只需备齐户口薄、身份证、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示卡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就可申请领取补贴资金。这种过于简单的操作模式给相关负责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家电下乡领域违法犯罪呈易发、多发态势。

(三)分工明确、作案手段隐蔽。财政部门资金审批人员、乡财政所人员与经销商相互勾结,分工合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赤裸裸的侵吞国家家电下乡补贴。如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宣汉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工作人员祝坛、宣汉县东林乡财政所预算会计蒋礼君在东林乡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发放过程中,与某品牌电脑经销商曾朋相互勾结,使用虚假农户户口资料和伪造的销售记录,骗取国家家电下乡专项补贴资金共计13万余元。

(四)涉及农户多,取证工作量庞大。此类案件中所使用的农户户口资料均属真实,且数量巨大,涉及县内大部分乡镇,查询核实任务重,工作量大,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五)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犯罪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利用农民个人真实信息,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数额巨大,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在广大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二、主要原因

家电下乡领域违法犯罪,是特定环境下各项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一个系统,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一)个人心理失衡,追求安逸生活。改革开放至今,贫富差距拉大,国家工作人员工资不高,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心理失衡,为追求个人安逸享受,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勾结经销商共同侵吞国家财产,将黑手伸向家电下乡等各项补贴。

(二)个别国家工作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在查办祝坛三人涉嫌贪污一案中,祝坛认为交完赃款后,就可以回原单

位继续工作,还请求不要将此事通告单位领导,表现出其对法律特别是对国家刑法的无知。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家电下乡是一项新政策,在摸索中推进,个别国家工作人员权力运行过度集中,缺乏有效监管。按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发放工作应分人分岗管理,但本案中,祝坛一人负责整套工作,在具体的操作中,他将粮食直补工作中收集的户籍材料直接用于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欺上瞒下,缺乏监督。

(四)不良经销商的利益利诱是重要因素。一些经销商,为谋取非法利益,用金钱开路,请吃请喝,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拉拢、腐蚀,令其走上职务犯罪道路。

三、预防措施建议

预防家电下乡领域职务犯罪,建议从人员素质、法制教育、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着手,最大限度地确保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全。

(一)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课程辅导,提高家电下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明确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系贪污行为。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高家电下乡工作人员思想素质,让其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

意识。采取集中学习,搜集资料等措施,让相关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家电下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丰富知识结构,提高开展预防工作的业务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家电下乡主管单位职务主体的监督制度,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建议加大内部监督,提高家电下乡资金发放的审批力度,加强实质审查,确保农户信息真实,从源头上防止、杜绝户口盗用现象。建立岗位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轮岗交流,避免在一个岗位实践过长出现利益依附现象。健全职能部门监督机制,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进行年度审计,对主要财经工作人员进行任职、离职监督,并由纪检、检察、审计人员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逆向检查和突击审计,重点监督骗补及标识卡违规使用等情况。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打击力度。对涉嫌行贿犯罪经销商要坚决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加大打击力度,做到举报一处,查处一处,惩治一处,排除干扰、严查严判、依法处理,并监督执行。同时,可以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廉政监督员等措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虚心接受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

第12篇:家电下乡

关于家电下乡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工作流程

1.农户购买家电向该销售网点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销售网点将家电下乡识别卡、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等信息录入家电下乡系统

3.销售网点汇总后上报乡镇财政所审核

4.乡镇财政所定期将补贴金额汇报表上报县财政局

5.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汇入各销售网点指定账户

二、存在问题

1.未售先报情况时有发生,即该产品尚未销售,冒充伪造买主信息假装出售提前骗取补贴资金

2.发票金额与实际申报的补贴金额严重不符,多骗国家补贴资金

4.销售网点违规成本低,获利高,惩罚力度不大,而监管部门人员少、工作量大、监管权力有限

三、整改建议

1.有关部门通过展板、宣传册、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侵害惠农资金的危害及责任

2.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销售网点实地检查

3.加大处罚力度,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规范工作程序

4.加大电话回访力度,拓宽审核覆盖面,提高抽检率

5.村委会出具证明向乡镇财政所证实农户的真实购买情况

6.公开举报电话,对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实施有奖举报

第13篇: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与阳光一起温暖乡间

图/文程荣贵

11月18日上午,庄湾乡文化站广场人山人海、热闹非凡。由鹅湖金鼎电器主办的“送服务、送温暖、家电下乡”活动将在这里进行为期三天的厂家直销。

在产品售卖区我们看到,“送温暖”的售价与平时在商场、专卖店的零售价相比,均有两三百元甚至更高的降幅。此次活动,除了彩电、冰箱、电饭煲等日常家电,还特别增加了电热毯、取暖器等过冬必需品。据商家表示,举办这样的活动既是送温暖送实惠给庄湾百姓,同时也促进了店内经济增长的。

鹅湖金鼎家电如阳光一般的惠农行动,让冬日的庄湾人民感受到切身的温暖,收获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第14篇:家电下乡

2009年申论考前试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09年,中国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农村运动”。从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农民购买家电,可以获得13%的财政补贴。按照中央的政策,家电下乡活动将施行4年,预计4年销售6亿件家电,拉动内需1.6万亿元。如果中央的目标能顺利得到实现,不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内需不足的问题,还能解决许多家电企业的燃眉之急。无论各级政府还是中国境内境外的企业,都对家电下乡计划抱有极大的期待,梦想着从家电下乡中获得理想的效果。家电下乡是国家的大方针政策,是一场事关国民经济、农民利益、家电厂商未来的大事,这就要求各相关方协调一致,从最切实际、最符合农民利益和市场经济原则出发,创造性地、严格地执行计划,防微杜渐,避免一场家电下乡的盛宴最后演变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快餐。

2.和龙头企业一样,中小企业也通过“家电下乡”获得机会,这表明国家正在切实扶持家电行业的中小企业,为它们的发展创造条件。通过家电下乡,家电产业链上下游向农村市场进一步延伸,从产品研发到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现代消费体系在农村市场逐渐健全。国家大力推进家电下乡政策,有效地带动了农村家电消费,为家电行业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对因国际金融危机出口受到影响的国产品牌,使其在农村市场中借下乡之机逐渐恢复元气。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国家两次扩大家电下乡产品和补贴范围。下乡产品扩大到包括空调、洗衣机、电脑等在内的8大品类;下乡实施范围也从原来的3省1市试点扩展到了全国。据商务部测算,家电下乡可以放大农村近7倍的购买力。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将至少实施4年,带动家电销售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会长刘秀敏高兴地评价,家电下乡政策“可谓是一剂激活农村市场、拉动内需的良药”。家电下乡为整个家电业的发展注入活力,企业参与热情高涨,中标企业和产品种类持续增加。2009年2月1日,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国推广,此前第三轮家电下乡的中标结果揭晓:在彩电、洗衣机、冰箱(冷柜)、手机4大品类中共有177家企业中标,大大超过上一轮122家企业的中标规模。

3.安徽尊贵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广友谈起家电下乡,感慨良多。他说:“如果没有家电下乡,我们中小冰箱企业的生存都成问题。而最近一个多月,我们的产品根本来不及入库,下了生产线就直接销售了。”奥马冰箱国内营销副总经理杨密告诉记者,中标家电下乡为中小品牌在农村市场的销售起到了宣传作用。“中标后,大企业与小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下一步比拼的是如何有效地开展渠道建设和零售工作。”面对低迷的出口市场以及国内一二级市场的饱和,家电下乡无异于久旱逢甘霖,让家电企业欢欣鼓舞。其实,多年来农村市场并不缺乏关注的目光,但一直难以形成规模。“农村市场相对分散,消费层次不高,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成本却比城市高许多。”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徐东升说,“相同的家电产品在农村的售价要普遍高于城市”。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深化,制约农民家电消费的因素开始

逐步缓解。

4.在盼望早日成为“下乡家电”受益者的同时,许多农民迫切希望与之密切相关的售后服务也能一并“下乡”。众所周知,家电类电子产品易出故障,因而许多生产企业都十分重视售后服务,不惜重金在全国各地设立了众多售后服务网点。但是,目前家电类生产企业的终端服务网点大多设在县级以上城市,很少有设于乡镇的售后服务网点。生活在农村的群众购买家电出现问题后,生产企业虽说在保修期内有免费售后服务,但由于距城区有一定距离,带着小家电往返于城乡之间还方便些,大家电实在不便。再者,家电类产品的科技含量都比较高,功能也多,一个在行业人士看来很简单的问题,在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农民朋友看来却是个大难题,因而农民朋友希望家门口能有个售后服务网点,以便得到更好的服务。其实,在乡镇一级市场设立售后服务网点也并不难。当前,广大农村具有家电维修技能的人才并不缺乏,家电生产企业和当地的销售商只需将服务网络往下延伸,这样既能解“家电下乡”的售后服务之难,又能提升企业形象,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销量,厂家和商家何乐而不为呢?

5.湖北省工商部门查获一批假冒产品,全部是废旧家电换上新外壳、冒充新产品在随州市曾都区安居镇进行销售,销售时还挂上“家电下乡”的横幅,案值超过10万元。对这种假借家电下乡的名义销售伪劣电器、翻新旧家电,坑害农民的不法行为,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厉打击。我国农村市场广阔,目前农民的维权意识还比较低,维权的成本比较高。个别中标企业乘机将库存积压的滞销产品推向农村,或将次品、不合格产品混入下乡产品之中;个别企业借机抬高价格,声称不能还价,要还价就不能领取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卡,等等。有的非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借机销售冒牌的家电下乡产品,声称不要财政补贴就可以得到五折、六折的高折扣;有的则玩起了自己出钱补贴的“猫腻”。虽然这些只是少数企业和商家的个别行为,但对这些不好的苗头如未及时加以遏制,就会使家电下乡这项多方得利的好政策变味,损害农民利益,成为“水货下乡”,甚至埋下安全隐患,变成“送祸下乡”。

6.在家电下乡过的实施过程中,另一个来自老百姓的投诉重点就是补贴的程序问题。按照商务部初拟的程序,要完成13%的财政补贴程序,农民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发票、身份证、户口薄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农民在申报补贴的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一句的一个主要凭证就是发票,上面记载了购买产品的型号、价格。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负担,补贴资金实行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兑付、“涉农一本通”发放的方式。如果农民个人去办理,费时费力。对此,山东省日照市2009年开始对补贴程序作出调整,因此“家电下乡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使农民可以享受财政13%的补贴”。 日照市安排专人进行发票收集、身份认证、账户审核和资金兑付等工作,乡镇财政所作为这个补贴的执行机构,对前来办理申报手续的受补户 ,可以做到随到随办。财政最后审核后,又是财政局将补贴资金肢节存入农户的“涉农资金一本通”存折。

7.让农村消费者获得13%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正在轰轰烈烈的进行中,却出现信息不畅通、价格不透明、质量不可靠以及货源短缺、配送不到位等问题。这使得家电下乡在操作中面临许多尴尬,让利于民的好政策竟然频频被歪念,想要顺利地把质优价廉的家电送到农民手中,实现厂商、销售商和销费者的多赢,还需要此乃各个环节细处入手加以规范和完善。政府、厂商、经销商及消费者应共同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机制,严把质量关,简化补贴手续,家电下乡才真正普惠于民,成功撬动巨大的农村市场。

8.美的微波炉国内营销公司张总经理表示,在经济欠发达的县镇级市场,地域广大而分散,厂商很难掌控在这些市场的直接销售。“只有借助当地经销商进行深度分销,提高产品在县镇级市场的覆盖率,才可能真正分享到下乡战果。”张总介绍,自2006年起,美的微波炉就着力于拓展县镇级市场。通过周密的市场调研,他们发现,省地级城市的微波炉市场已经趋于饱和,新增销量来源于新婚家庭、大学毕业后的就业者、新房购买者;同时,县镇级市场,尤其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县镇级市场的需求,已经开始启动。2006年,美的微波炉实施名为“1520工程”的县镇级市场拓展工程,计划当年要在全国的县镇级市场开发1500家终端,每个终端的年销售额达到20万元,销售总额可以达到3亿元。2007年,美的微波炉进一步提出“蓝鹰计划”,目标直指县镇级市场的销售收入与省地级市场卖场的销售收入均衡。到2008年底,美的微波炉在全国县镇级市场的销售网点已经超过12000家,其中美的集团名下的专卖店接近8000家,全国2000多个县,除台湾和西藏外,基本上实现了全面覆盖。更有价值的是,一大批客户已经具备了开拓、经营县镇级市场的能力。

9.湖北省“家电下乡”启动超过1个月,武汉不少村民自己至今还不清楚:凭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武汉市已备案的购买点——包括不少城区卖场在内,买家电能够获得补贴。在吴家山工贸家电内,购物的村民有不少人没听说过“家电下乡”,村里也没人通知。据了解,这些村民偶尔看电视新闻,很少看报纸,更不用说上网。国家出台的农村政策,多半靠村民口耳相传。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国家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政策,对于激活农民的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经济遭遇“寒冬”的当下,其现实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然而,此项重大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却不知晓有这么回事,更不用说其具体内容,这种情形无疑使其效果大打折扣。国家的各项政策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政策不能到达具体相关人员,很可能会使农民的利益受损。基层组织疏于把国家惠民政策送达到具体受益人,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基层组织还没有完全树立公共服务意识。现在,在不少城市或乡村,如果不是收取税费之类的人找上门来,其基层组织在当地居民眼中似乎并不存在。基层组织要切实树立公共服务意识,仅仅依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在制度设计上促使基层组织必须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只有让居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人,基层组织才会尽心尽力地关心居民利益,将与居民关系密切的政策传达给居民。

10.河南省财政厅赵副巡视员坦言,2008年的家电下乡试点中,许多农户反映补贴审核程序比较复杂,往往要两三个月才能拿到补贴,有些购买家电的农户因此放弃了申领补贴,也影响了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2009年初,河南省政府批转的推广工作方案将补贴审核推服程序进行了简化,改为乡财政所审核、县财政部门复核、县(级)信用社打卡兑付。2009年2月1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信联社、省邮政储蓄分行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简化补贴环节,改为“乡审乡兑”,及财政所审核后,有同级承办银行打卡兑付,这一流程大大简化,农民领到补贴的时间又过去的最快一个月,缩短为3-7天。在此基础上,河南省各地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改进补贴方法,采取了多种更为便捷的补贴方式,如新安县、偃师市等实行乡财政所审核后直接用现金支付;济源市、西陕县、宜阳县、泌阳县等实行销售网点现象购买人垫付补贴金,再吃购买人的申请资料定期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群众购买家电当场补贴的方式;还有许多地方对偏远山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定期组织商家和财政、承办银行等部门,采取现场销售、现场补贴的方式,极大方便了农民购买家电和申领补贴。及河南省商务厅魏副厅长介绍,该省还出台了《家电下乡经销企业行为规范》,建立起对流通企业的销售考核机制,在保障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方面发挥了很还得作用。如:在保护农户利益方面,严禁销售网点抽“卡”销售和高于现价销售,并规定销售网点的价格,

折扣率不能低于零售限价的8%,且不得硬性搭配非家电下乡产品,以保证零售环节再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3%营业税的情况下,能够取得合理的经营利润,从而改变了生产环节挤压零售环节、销售网点利润低或无利、销售积极性不高的状况。

11.江苏省家电下乡启动后,苏州市确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3个,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就近购买,全市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有100多个型号、上万台家电下乡产品到货。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在为这一政策叫好的同时,家电下乡政策还需完善,以更好地发挥政策效应,真正达到保经济增长与增加农民福利的目的。因地制宜拓宽家电种类。下乡家电产品原先试点的是“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个品种,本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但各地只能根据当地的不同需求在这四个新增产品中任意选择两个进行推广。而苏州农民纳人补贴的家电拥有量水平均远远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除了热水器接近每户一台外,其余五个品种每户家庭都超过了一台的拥有量。苏州农户如果要享受补贴,那只能是对原有家电进行更新和升级换代。一般而言,新款潮流家电产品的价格都比较高,远远突破了被纳入补贴的家电规定的价格标准。因此,要真正使家电下乡政策在苏州市取得实效,要么放宽价格限制,要么根据实际情况拓宽补贴家电的种类,让农户选择购买他们所缺的家电。

12.部分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偏高,是农民普遍反映的问题。据了解,家电下乡产品标书中规定:“投标机型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型号产品的市场售价。”但实际情况如何呢?据了解,自家电下乡推广以来,有些商家打着家电下乡的幌子,借机推销一些销路差、质量不好的非中标产品,一些经销网点甚至偷偷把价格抬高20%,再降价13%销售,而许多农民却被蒙在鼓里,虽然知道下乡的家电有13%的补贴,但不知道家电的限价,很可能上当受骗,购买高价家电。

另外,家电产品,尤其是手机一类的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快,某些产品在购买后短时间内

降价,市场价格变化使下乡的家电的价格处于不易控制的状态,而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的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时间滞后。因此,如何将定价机制设计得更加灵活合理,这些都对政府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3.家电下乡作为一项拉动经济增长、刺激农村消费的利农政策,受到农民的欢迎。但这项政策推出不久,就出现了一些损害农村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在由中国消费者协会等主办的“消费与发展”论坛上,有关专家建议,应尽快完善家电下乡的相关监管措施和配套设施,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据了解,最近市场上出现了以“翻新家电”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不法行为,中消协近日为此专门发出消费警示;还有一些农民反映,用政府补贴后的价格买某个家电比商场打折的家电还贵,这严重挫伤了农民的购买积极性。“农民是消费者中的低收人人群,有人竟然把旧电视外观稍加改装卖给他们,欺诈他们是天理不容。”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有关论坛上发言,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为农民兄弟把好关。“政府选择家电品牌时采取了政府采购手段,对农民反映的差价问题,究竟是政府采购法在贯彻实施中贯彻得不严格?还是供应商报价时不实事求是?”刘俊海说,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对服务商品的选择权,他建议,政府可以不指定品牌,让消费者觉得哪个品牌好就选哪个品牌。有关部门从技术环节上对家电下乡进行完善、更新,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如果电压不稳定,农民用起来也费劲。”与会专家发言说,家电下乡的实施,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职能,尽快完善农村中供电、道路、

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条件,培育良好的消费环境,使家电下乡对扩大内需保持恒久动力。

三、作答要求

1.仔细阅读资料,请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概述材料的主要内容。要求:语句通顺、概述全面。(20分)

2.根据资料反映的问题,提出你的建议。要求:建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层次分明。字数450以内。(30分)

3.仔细阅读资料,任选某一个角度,写一篇文章。要求:建议可行、结构完整、语句通顺。字数800~1000。(50分)

第15篇:家电下乡

日前,记者在扬州汇银家电连锁甘泉、李典、蒋王、淮泗等数十家乡镇加盟店采访时了解到,“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及供应商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已经成为“家电下乡”种桃派巩固县乡镇农村市场的利器,制约”摘桃派”渠道招商及终端营销的短板。

资料显示,截至本月16日,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备案销售网点数量已达到122675家;“家电下乡”系统销售企业档案模块,也成为中国家电及手机、电脑、热水器等泛家电流通有史以来最完整的一份名录。但是,对于那些长期以来盘踞在城市的家电流通企业,农村市场“偏科”的所谓全球性中高端家电品牌以及外向型、局部市场家电制造企业而言,销售网点保有量及市场覆盖率仍是一块难以掩饰的心头之痛。“有市场,没销量;有产品,没渠道;有销售,没服务(网点)”仍将是制约“家电下乡”摘桃们农村市场销售业绩的关键因素。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李德俊教授表示:“城市型家电连锁及中高端家电品牌,外向型白牌家电制造企业以及区域型家电制造企业等„去农村化 ‟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虽成功搭上了“家电下乡”的顺风车,但是在销售网点、服务网点以及品牌认知度方面的劣势,使得他们短期内并不能实现借助“家电下乡” 摆脱目前困境的掘金者发财梦想。”

与此同时,美菱、长虹、TCL、扬州汇银、河南家裕、绵阳家福来、农工商、重庆华轻、吉林华生以及包头同利、蚌埠天洋、广州番禺沙园等“工农市场一体化”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则凭借20余年深耕城乡市场所积累的优势,最大化发挥“家电下乡”的市场拉动效应。

日前,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更是作出郑重承诺:“家电下乡”冰箱10年免费保修。此语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反响的同时,也引发了家电下乡”摘桃派”们的不安和担忧。业内专家分析称,作为冰箱四大家族之一的美菱,仅每年在农村市场的销量即达到100万台之多。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推进,4年间美菱家电下乡冰箱累计销量将有望突破500万台。按照5%的10年故障发生率,每台200元免费维修费测算,仅此一项美菱在家电下乡产品服务方面的投资即高达5000万元以上,真可谓“一诺千万金”。

李德俊教授则表示:1983年便开始从事冰箱制造的合肥美菱,27年来已经构筑了覆盖全国的销售、服务网络,并拥有了极高的“ 顾客、渠道、售后服务网点”忠诚度。在此情况下,美菱斥资数千万元推广“10年免费保修”金牌服务,无疑将使得家电下乡“摘桃派”们面临一道不可逾越的“ 壁垒”。

据了解,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中惟一达到日耗电量仅为0.29度的美菱节能冰箱,上市伊始便深受消费者喜爱,一直供不应求。到“美菱家电下乡冰箱10年免费保修”金牌服务,再到“农村家电服务的产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升级”。自美菱今年3月份组织人员到晋湘鄂赣、苏鲁豫皖等地农村市场入户走访,实地调查后,已构筑了拥有300家核心服务商、2000家特约服务商、万余家乡镇服务站的服务网络体系。

第16篇:家电下乡

摘要:家电下乡是为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

进消费,保证我国经济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而提出的一项使政企民三方共赢的政策措施,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更好地了解家电下乡工程的发展状况及政策效应,基于对湖南省临武县的五个村展开的家电下乡工程实施状况的实地调研,对家电下乡工程的发展状况及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家电下乡工程;农村家电市场;农民消费行为 中图分类号:F720,F723.8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9-0272-04 家电下乡是指有农村户口的人可在户口所在省、市和自治区指定的销售网点凭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个人证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经过审批后可获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金额。列入家电下乡产品范围的有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电脑、壁挂式空调、落地式空调、微波炉、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电磁炉等。目前,家电下乡工程正在全国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荼。笔者以临武县为个案,分析了家电下乡工程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实施效果,并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一、调研方案与样本特征 (一)调研方法与方案设计

为了更好地了解家电下乡工程的发展状况,使本研究能客观反映现实情况,更具有针对性,在调研中采取了实地问卷调查的方法,主要针对临武县家电下乡工程的实施状况进行调查。

在阅读了解报刊及网络上有关家电下乡工程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初步设计了家电下乡实施情况的调查问卷,在小范围内进行了调查后,修改了问卷,并最终确定问卷的内容、份数,以提高问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调查于2009年7月6日—2009年7月11日在临武县的五个村:城关镇曾家岭村,武水镇邝家村,土地乡龙坪村,武水镇莲塘村和双溪乡贝溪村进行。调查样本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临武县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情况。调查总计发放24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00份,有效率达83.33%。问卷回收后经过检查与核实,进行编码并录入电脑,归纳得出各项有效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分析。

(二)样本基本特征 根据表1可知,从样本的性别构成来看,男性样本数118个,占样本总数的59%;女性样本数为82个,占41%。从样本的年龄构成来看,15—25岁的青少年样本数为10个,占样本总数的5%;26—35岁的青年样本数32个,占比16%;36—45岁的中年样本数为52个,占总数的26%;46—55岁的中老年样本数是68个,占34%;56—65岁的老年人样本数是38个,占19%。由此可见,46—55岁的中老年人是本次调查比例最高的部分。从学历结构来看,小学学历占44%,是各层次学历中占比最高的部分;初中学历占比37%;高中学历占比18%;大学学历占1%。可见,本次调查对象的学历偏低。从收入结构来看,家庭年收入5 000元以下的占12%,5 000—10 000元的占比15%,10 000—20 000元的占39%,20 000元以上的占 34%。

总体来看,在本次调查样本当中,年龄在46—55岁之间的中老年人数占相当大的比例;学历以小学和初中学历为主,文化层次偏低;家庭年收入在10 000—20 000之间的样本居多。调查样本的这一构成情况对临武县的家电下乡工程发展状况的研究而言,具有现实性和真实性的参考价值。

二、临武县家电下乡工程调研数据分析

临武县在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中做到广泛宣传,从严审核,及时兑现。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迅速、成效快,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保证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序进行。经统计,截止到2009年5月中旬,临武全县家电下乡共计总数量421件,总金额702 022元,总补贴91 263元,受益农户421户。至6月20日止,已兑付农户900户,兑付金额为21.7万元。随着临武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以及对“家电下乡”政策的深入认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热情的不断高涨。截至2009年7月10日,临武县已有备案审核通过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34家,累计销售彩电372台、冰箱680台、手机2台、洗衣机198台、计算机32台、储水式电热水器1台,总销售量为1 285台,而同类产品销售额则只有672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金额达2 206 645元,而同类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金额则只有其一半左右,为1 199 696元。可见,家电下乡工程在临武县发展势态良好,并呈上升趋势。家电下乡工程大力推进了民生工程建设,扩大了内需,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在改善民生的同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效果

调查表明,在200位调查对象中,有150位(占75%)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其中,15%的调查对象认为家电下乡工程在该村影响很好,72%的认为家电下乡工程在该村影响一般,只有13%的农民认为没什么影响。

1.了解家电下乡工程的途径 从图1可看出,近半数(48%)的调查对象是通过电视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的, 14%的村民是亲戚、邻居和朋友相互告知的,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宣传和从别处听说而得知此政策的各占13%,从报纸和传单标语得知此政策的各为4%,从网络和店面宣传了解家电下乡工程的调查对象最少,均仅占2%。由此可见,电视等新闻媒体是农村居民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途径。

2.对家电下乡产品及补贴申购程序的熟知程度

从表2可知,对家电下乡产品和补贴申购程序非常了解的农民仅有10人,占调查样本总数5%,有55%的农民对此程序了解一部分,另外40%的调查对象则表示对此一点都不了解,这说明对家电下乡产品及其补贴申购程序的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宣传。

从农民对家电下乡的销售网点、销售门店以及产品的标识的识别情况来看, 仅18%的调查对象能够识别,82%的农民都不会识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门店及产品标识。

可见,家电下乡工程虽逐步为农民所知,但仍有一部分农民对此政策不清楚,对下乡家电的销售网点及产品的标识不能识别,这势必会影响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热情。因此,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二)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情况

虽然家电下乡工程发展势态良好,但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本次调查对象中,23%的调查对象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77%的人目前还未购买过下乡家电。

1.选择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原因

在23%的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调查对象中,51%的农户选择购买下乡家电是因为生活需要,25%的农户则是因为家电下乡政策给农民带来了价格上的实惠,24%的农户则是因为家里的家电需要更新换代。由此看来,家电下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一方面满足了农民对家电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促进了家电下乡企业的发展,同时,农村消费市场的升温也有利于扩大内需,缓解经济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

2.未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原因

本次调查中,有77%的农户没有购买过家电下乡产品,其不购买下乡家电的原因也因人而异。 从图2可以看出,在未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中,有40%农户因为经济能力有限而未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调查对象中,年收入在20 000元以下的农户占样本总数的66%,可见,收入水平低下仍是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最主要影响因素之一。39%的调查对象是因为家里的家电无须更换,所以暂时不需要购买家电。在农民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即使政府给农民以补贴,农民也不愿意拿出太多钱来购买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不需要的家电产品。另外,有9%的农民认为家电下乡产品价格仍然比较高,4%的人因为领取补贴的时间过长而不愿购买下乡家电,因为农村配套设施落后和家电下乡产品申购手续烦琐而拒绝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调查对象各占3%。此外还有2%的人因为其他原因而未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由此可见,制约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主要因素仍是农民的收入水平。

(三)农村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图3可以看出,在200位调查对象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关注产品质量的占46%,由此可见,质量因素是影响农民购买下乡家电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其次是价格因素,39%的调查对象认为价格对他们决定是否购买以及购买何种家电下乡产品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售后服务对农村居民购买下乡家电业有一定的影响,其关注度为10%。农民对品牌和购买的便利性关注程度比较低,分别有3%和2%的调查对象认为这两个因素对其有影响。所有调查对象都认为广告宣传对其是否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没什么影响。

(四)农村居民对家电下乡政策的满意度分析

由表3可知,43%的调查对象认为政府制定家电下乡政策确实是从农民角度出发,考虑到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是一项惠民惠国的政策;23%的农民则表示家电下乡政策是好,但是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然而,认为家电下乡政策只是形式主义,并没有落到实处的农民也有相当一部分,占比34%。可见,家电下乡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对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进行生活水平变化的调查, 结果表明,37%的农民认为购买了下乡家电后,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58%的调查对象认为购买家电产品对生活水平的影响不大;认为购买下乡家电后,由于电费等支出增加,而对生活造成压力的人仅有5%。

在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调查对象中,有96%的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很好或者还可以,仅4%的人认为质量不行。可见,家电下乡产品得到了绝大多数农民充分的认可。在下乡产品价格方面,80%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18%的农民认为价格偏高,对价格非常满意的则占2%。在产品的节能、环保、耐用和安全性方面,95%的农民认为家电下乡产品在节能、环保、耐用和安全性等方面都很好,认为不是太好的仅占5个百分点。在产品的供应、销售和维修服务上,91%的农户都表示满意,仅有9%的农户不满意。总而言之,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各项指标还比较满意。

三、制约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因素分析 (一)很多农民不知道或者不了解家电下乡工程

农村通信和通讯不如城市发达,很多信息并不能以最快的速度传到农村。即使农民知道有家电下乡工程,也未必了解其中的具体情况,不知道家电下乡产品购买和补贴申购程序以及补贴的金额,也不会识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销售门店、产品的标识。在调查过程中,还有一部分人表示不知道什么家电下乡。所以,由于对家电下乡政策的不了解,农民便不会因为有政策优惠而去购买下乡产品,从而直接导致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增长缓慢。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下

农民经济水平低是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一大瓶颈。农民的收入主要通过务农和外出打工这两种途径获得,经济来源比较单一,虽然由于国家的好政策和经济发展,农民收入从各方面来看有了显性或隐性的提高,但是整体收入水平不高是不容忽视的事实。调查的大多数农民每户每年总收入大约一两万,上千元的冰箱、电脑、空调、摩托车不能不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即使想买,也未必买得起,如非必要,农民是不会轻易去购买的。所以说,过低的收入抑制了农民的购买需求。

(三)补贴办理手续繁杂

最初,农民要获得补贴须首先拿身份证、农村户口簿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获得购货发票,然后再带上户口簿、身份证、产品发票等一系列相关证件到户口相关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申报补贴的程序不仅繁杂,而且耗时,农村交通又不如城市方便,目前虽然已改为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但仍然比较麻烦。农民反映,13%的补贴还不足以抵销申领补贴的来回车费,还耽误很多时间,很多农民由于没有时间去申请补贴而不得不放弃补贴。

(四)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家电产品的使用离不开稳定的电压、广泛且深入分布的电网和低电价,但是,目前我国一些地区的农村电力基础设施落后是不争的事实。家电下乡工程的实施意味着农民将大量增加用电量,从而一年的电费也就大大提高了。为了减少电费,人们自然会减少家电的使用时间,降低使用频率,也会减少购买或者不购买新家电,或让下乡家电成为农民家中的摆设,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这样一来在浪费了购买家电的钱的前提下,还不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造成不必要的支出,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同时,部分农村通信信号和电视信号不稳定,如农村要想搜索到较多的电视频道就需要额外购买卫星接收器等,这些因素也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对电视、手机等电器的需求。因此,不得不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和家电下乡工程的实施效果。

(五)企业相关配套服务不到位

大多数家电销售企业的维修点主要分布在城市和乡镇,在广大农村地区,家电维修服务网点少,维修费用高,壁挂式空调的遥控坏了都要花费几百元。农民即使买得起,用得起,也修不起。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维修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也相对较差,大部分农民自己又对家电的修理不了解,担心被多收费、乱收费,这也难免会打击农民的购买积极性。

(六)家电下乡产品还有很多不足

以壁挂式空调为例,第一,对大部分收入不高的农村家庭来说,13%的补贴数额还远远不够;第二,农村较城市冬暖夏凉,有些地区农民平常并不需要用空调,需要用空调的地区由于过高的空调成本和电费也用不起,还不如小型的取暖器来得实在;第三,农村冬天大部分都是在家用煤灶、炉子或者炕火,取暖耗费低、效果好,农民由于生活上的习惯也不会去购买空调。因此,如非必要,农民不会轻易购买价格高但是实用性不强或者可利用率低又耗电的产品。

四、开拓农村家电市场的对策探讨 (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实行家电下乡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是激活农村家电消费的前提,农民收入低、经济水平差,是最根本、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调查中,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最多,共88人,占44%;初中文化的人占37%;而有高中文化的人数仅为36人,只占18%。仅仅依靠种田和外出打工是很难让农民真正富裕起来的,还必须因地制宜,发展其他产业或者综合性产业,加大普及农村基础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知识文化水平,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和培训,利用好农村图书馆,让农民通过科学技术来致富增收、提高生活水平。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从根本上促进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就会极大地调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这对于“家电下乡”的推广,显然更具积极意义。

(二)简化补贴申领的程序

针对下乡家电补贴的申领程序繁杂、耗时长给农民带来的许多不便,应尽可能缩短农民拿到补贴的时间,减少农民获取补贴的程序,让农民只须出示基本证件就可以获得由商家直接给予农民的补贴,使农民不再需要来回跑办理补贴。在领取补贴时最好有单独、特设的服务窗口或者电子服务点,让领取更简单易行,既方便农民获取补贴,也节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时间。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而导致的家电消费需求降低,是阻碍家电下乡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电力不稳、用水不便,农民即使购买了家电也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电费水费过高,农民买得起用不起,那么农民又怎么会去购买家电呢?所以,随着家电下乡工程的实施,这些基础设施与配套措施也得逐步完善。水电是电器使用的必然条件,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建设好农村基础设施,如改善农村电网,加强通信设施建设,通上自来水,让农民用水用电都更加方便,这样农民才会更有可能购买家用电器。农村地区电网、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不仅能促进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在长期上将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四)研发适合农村和农民的家电下乡产品

家电下乡产品应该是符合农村生产、生活需要的产品。家电生产企业应该面向农村,充分了解农民的真实要求,为农民研发适合农村使用的低能耗、高质量且平价的下乡家电,满足农村市场的现实需要,使家电下乡产品能真正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档次,让农民愿意买、买得起、用得起。

(五)完善售后服务

不少农村处于偏僻地区,农民进城购买家电并不如城市人群方便,那么,是否有好的售前服务和售后维修服务就很大程度地关系到农民是否会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及其对家电下乡产品的看法。一旦家电出现问题,而售后服务不到位,就会降低农民购买的积极性,所以,好的配套服务和措施非常重要。企业应提高售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的维修服务网点,做好售后服务,从而真正并且完全地做到“家电下乡”。 参考文献: [1] 临武县商务部网站http://linwu.mofcom.gov·cn/.[2] 家电下乡.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322278.htm.[3] 植凤寅.从家电下乡谈理性扩大农村消费[J] .中国金融,2009,(6):81-84.[4] 陈婧.启动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探讨[J] .经济研究导刊,2008,(15):171-172.[5] 陈月忠,卜正学.基于“家电下乡”中企业开拓广西农村市场营销策略研究[J]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0):31-32,49.

第17篇:家电下乡

河南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家电下乡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家电下乡 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

豫政 〔2008〕6号

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综发〔2007〕47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我省要抓住机遇,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试点时间和主要内容

试点时间:2007年12月1日—2008年5月31日。

主要内容: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同时对农民消费给予适当的补贴。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三、试点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下同),冰箱(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我省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

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部)。

四、家电下乡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

(一)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经过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和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承担我省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10家,即:青岛海尔销售公司、河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代表方)和河南永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河南家裕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荣事达美的电器营销有限公司。

(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1.具备的条件:一是配备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二是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三是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四是有相应的经营场地、设施;五是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2.销售网点的选定。省辖市商务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本辖区内补贴类家电商品的牵头经营单位,结合中标流通企业选定县(市、区)城区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被选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企业持营业执照、中标流通企业的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作为中标流通企业网点的其他文本材料到县(市、区)商务局登记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作为销售网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品承办企业设在城区的总店凡有家电经营业务且具备条件的,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协议后作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为了方便农民购买,减轻农民购买费用,在乡镇设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每个乡镇2—3个。有经营能力且具备条件并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协议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级农家店优先选择。

3.核准程序。各县(市、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选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省辖市商务局、财政局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告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备案。

五、货源供应及价格

(一)组织好货源。中标流通企业要制定补贴类家电商品的供应计划,试点期内每月底向省商务厅报送1次。要加强经营网络销售信息沟通和市场预测,及时调整供货计划和组织货源,并搞好商品配送,保证全省各销售网点货源均衡供应,做到不断档、不缺货,满足购买需求,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二)合理制定配送价格。中标流通企业要合理制定家电下乡补贴商品的统一配送价格,不得因实行补贴商品热销而提高供货价格,如发现或举报查实中标流通企业随意提高供货价格的,取消其资格。

(三)严格执行零售价格。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如自行提高价格的,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

六、补贴资金的审核与发放

(一)补贴资金的审核。

1.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由商务部门负责。具体由县(市、区)商务局协调安排乡镇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人员,选定具备工作责任心、原则性强的人员参与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并要经过必要的培训。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办公地点由乡镇政府提供。

2.购买人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2008年5月15日以后购买的应在6月15日以前),持有关材料到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资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2)身份证明(即能够证明购买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农信社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开立账户。

3.审核内容:(1)销售单位是否核准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2)购买产品是否中标的生产企业产品。(3)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4)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规定的最高限价之下。(5)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6)每户每类产品购买数量不超过2台。(7)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4.审核工作程序:(1)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审核人员在购买发票上注明“已核”字样并签字;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当即告知当事人。(2)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填写《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附表1)一式3份(交购买人1份,县级商务局留查1份,财政部门1份),并将购买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附在商务局留查联后面。(3)按日编制《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附表2),附购买人填写的《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1份)装订成册,交回县(市、区)商务局留作备查。

(二)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兑付。按《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规定执行。

(三)退货审核。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发补贴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七、应急预案

(一)网点供应不及的处理。各县(市、区)在选定乡镇销售网点时,要拟定1个备用网点,一旦核准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他紧急情况,可立即启动备用网点,然后报请核准。

(二)网点销售管理。为了防止家电下乡试点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缓解供需矛盾,方便农民购买,各地可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

(三)市场出现混乱的处理。对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情况严重的,公安部门要出面维持秩序,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秩序稳定后再开始销售。

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当地商务部门要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四)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不准关门停业。有关网点要主动向待购者做好解释工作,并作出公告和承诺,同时立即与上一级销售机构或总部紧急报告,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货源。对由于货源不能及时补给而引起市场波动和其他不测情况的,要追究有关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责任。

(五)规范促销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6号),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试点期间任何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就家电下乡搞限时限量促销;促销活动要与售货现场相分离;组织较大规模促销活动时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等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当地公安、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六)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处理。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负责;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时间短、任务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省政府建立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商务厅、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日常工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抽调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做好家电下乡试点期间的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把这项惠及农民的事情办好。

各级商务部门要全力以赴作好家电下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1名副局长具体负责,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销售管理工作。要层层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为群众解疑释惑。

附表1

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购买人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或户口本号

码 电话号码 品牌

家电产品专用标示

卡号码 销售企业地址 购买时间

户主姓名

购买人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家电种类

生产企业名称

销售企业名称 发票号码

销售价格

同类产品补贴最高限价

存款折帐号 申报时间

县级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县级商务部门经办人:

负责人:

县级财政部门复核人:

负责人:

补贴金额 补贴比例 开户银行 兑现补贴时间

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为促进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7〕710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为确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和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家电下乡补贴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自愿申报、据实拨补”的原则。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品种。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冰柜)和手机,具体品牌和型号按商务部和财政部规定执行。补贴产品价格为:彩电单价1500元(含1500元,下同)以下、冰箱(冰柜)单价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

(二)补贴标准。财政部门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三)补贴依据。具有河南省农业户籍的农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具有河南省农业户籍的农户(下称购买人),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部)。

三、补贴申报和兑付

(一)农户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应及时持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款折账号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商务部门或商务部门委托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商务部门)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二)商务部门对购买人申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及时编制“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底册”(包括电子文档),分别于2008年2月20日、4月20日和6月20日前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三)县级财政部门对商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一是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二是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三是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四是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县级财政国库部门在同级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开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并根据审核后的“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底册”,会同同级承办银行通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购买人粮食直补存款折或银行卡专用账户上;没有粮食直补存款折或银行卡的农户,需到当地农信社或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开设存款折或银行卡账户。

四、补贴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补贴资金来源。家电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县级财政负担20%,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省财政厅根据农业人口、农村家电普及情况、农民购买能力及消费意愿等因素,测算确定各县(市、区)年度补贴资金规模。

按照测算的年度补贴资金规模,省财政厅及时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50%预拨到各县(市、区)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其余50%根据家电补贴工作进度拨付。实际补贴资金超出预算时,中央财政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二)补贴资金管理。家电补贴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审核商务部门报送的“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底册”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通过该账户将资金兑付到购买人专用存款折账户。市级财政部门在2008年6月底前核实汇总本市试点期间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清算;以后年度于4月15日前核实汇总本市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清算。

省财政厅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市、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财务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领导

财政对农户购买家电给予补贴,是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搞好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加强与商务部门协调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家电下乡,方便农户选购和申报补贴,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在家电补贴兑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五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兑付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18篇:家电下乡

所谓家电下乡即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予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主要做法是:比照出口退税政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2007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并逐步将家电下乡推广至14个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从2009年2月1日“,家电下乡”政策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4个增到8个。

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原因和意义

(1)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

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我国经济遭受严重打击,出口明显下滑。尤其是家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外部经济环境的恶化,使得依靠扩大内需来拉动经济的发展成为必然。我国有9亿农民,占到全国人口的70%,农村市场是一个潜在的庞大的消费市场。有学者认为,“只要农村内需启动,可以换回国家整体经济再快速增长30年”。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是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农村消费的一个政策手段,通过家电下乡,把农民需要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推向农村市场,可以扩大内需,刺激农民购买的欲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据《中国财富》的测算,连续4年将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农民需求量最大的产品“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2)有利于消化家电业产能过剩,促进行业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特别是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家电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出口,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家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出口受阻,大量产品积压。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不仅能消化家电产业的产能过剩,建立一个面向农村市场的生产、流通体系,还能促进家电行业内部的产品结构调整,提高自身抵御危机的能力,找到新的产业发展的立足点。

(3)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

家电下乡的推行可以使农村的家电拥有量大大提高,不仅有利于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还能增加农民获得相关信息的渠道,包括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就业信息等等。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民搜寻信息的成本虚高,严重影响农民的增收。家电下乡能很好的畅通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此外家电下乡的推行还能改善农村消费结构,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也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的体现

“家电下乡”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工业经济增长以及推动新农村建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家电下乡”拉动内需的效果非常显著,带动了家电和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家电下乡”不但有力地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对产业的冲击和影响,更重要的是,“家电下乡”有效激发了农民群众的购买热情,促进了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大规模启动,不仅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为产业发展开拓了新的、巨大的市场空间

1、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广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

2、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最近一段时间受国际市场影响,出口受阻,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3、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4、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按照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家电下乡在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其中,家电下乡冰箱、冷柜、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洗衣机能效等级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也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5、有利于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推广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民的消费能力

从农民的消费潜力看,以山西省为例,2008年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电情况如下:

考虑到大约有5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外出、1/3的农村不通自来水以及交通道路等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农村家用电器的需求潜力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再从农民的消费支出来看, 2008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609.28元,其中生活消费3097.75元,占总支出的67.21%,在生活消费中,食品支出1206.71元,占生活消费的38.95%(即恩格尔系数),其他支出依次大致是居住486.75元、文化教育368.67元、医疗286元、家庭设备283.46元、衣着276.24元、通讯费用156.78元、其他33.14元。可见农民用于家用电器的支出仅排在第四位。因此农民的消费能力同样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

2.产品不适合农村市场

由于大部分企业长期以来的营销重点都是城市市场,很少涉及农村市场,对农村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对家电下乡准备不足,推向农村的产品很多都不适合农村的需要。实际上,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城市里很受欢迎的产品在农村可能会受到冷落。比如很多针对城市的家电都带有智能化的功能,在城市很受欢迎,但是农民本身知识水平不高,他们需要的可能是简单易用的产品。而且功能越复杂,发生故障的概率越高,而农村的维修服务又比较落后,因此受冷落是理所当然的。

3.相关手续繁琐

目前“家电下乡”大都是“事后补贴”,购买人先付全款,在购买后30日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志、购买人储蓄存折(或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相关材料,到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申报补贴。这种补贴方式需要层层审核,手续繁杂。有的农民买了一件产品,补贴要等一个月以上才能到手。手续的繁琐影响了农民对“家电下乡”的热情,许多农民往往因为手续繁杂放弃了购买计划。

4.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也是限制“家电下乡”实施的重要因素。因为一般的家用电器都需要相应的基础设施与之相配套,例如电视机需要比较稳定的电压和有线电视信号,电冰箱需要不间断的电源供应,洗衣机离不开自来水供应,电脑需要成熟的网络建设等等,但是目前农村这些基础实施还比较落后,电视信号弱、收看效果差、电网老旧、电压不稳定、电费相对较高,自来水普及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除此之外,部分农村不通公路,即便有也由于无人保养路况极差,无形中抬高了家电的物流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家电的下乡。 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的效果分析

(1)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速农村企业,具有规定的认证证书,产品必须是国家免检产品。结果可想而知,所有中标的企业均为国内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过硬的中小家电企业只能望门兴叹。长期以来由于知名品牌注重开拓城市市场,中小家电企业则避开竞争,在县乡级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网络规模,但仅一项政策,市场突然就失去了。政府出钱补贴少数中标企业的行为,可能会人为造成被补贴企业的垄断地位。这些行政手段,不仅无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不利于农村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2)农村特点使“家电下乡”任重而道远。

企业对农村市场的开拓过程也是他们克服困难的过程。农村市场需求的产品、销售渠道、营销策略都远不同于城市市场,存在分散性和差异性,很多地区交通不便,营销运输极为困难,服务成本也会增加,物流配套更加麻烦。这是农村市场开拓的难点和重点。而且,农民对产品价格的浮动较为敏感,希望能买到既便宜又实用的产品。如何进行有效的渠道布局,使家电产品顺畅地送到农民家里,进行保障售后服务,是“家电下乡”中家电制造商、经销商面临的挑战。

(3)低端、滞销产品浑水摸鱼带入农村市场。

“家电下乡”是农民、企业、国家三方共赢,然而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任何层面、环节都可能出问题。部分厂家将农村市场当作清理库存积压,淘汰换代产品的好地方,甚至有些厂商将劣质商品倾销到农村,售后服务更是远远不够。要真正有序、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发展农村家电消费市场,需要政府、部分行业协会的政策引导,质检系统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也需要媒体舆论引导,更需要家电厂商抱着诚信务实的态度去经营,使产品有质量、渠道和品牌上的保障,以及使农民放心的售后服务。

(4)补贴资金的发放效率有待提高。

政策要求,农村居民购买家电后,“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在其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拨付到农民账户,要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发放工作,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延迟农民购买家电的补贴申请。但是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各个部门的衔接出现缺失,导致部分农民朋友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补贴款。这就要求一方面,各地做好与销售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另一方面,各地财政部门要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挤占和挪用,并跟银行机构做好发放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补贴的发放效率。

出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某网站就“家电下乡”列举出了十大问题:农民投诉家电下乡价格高、经销商投诉家电下乡赚不到钱、下乡家电遭“翻新货”冒充、家电下乡部分产品暂不供货、信息不畅,近4成农民没有听过、财政补贴手续繁琐 销售与补贴不衔接、半遮半掩 “发票难开”、渠道混乱 非下乡品牌更好卖、农村消费观念不接受、设施不完善影响农民消费。

(一)政策本身因素

该政策推行初衷是积极的,但在执行中暴露出了其自身设计上的缺陷。首先,政府补贴程序设计过于复杂。虽然能最大限度地防止骗补情况,但实践中农民普遍对繁琐的申请补贴程序和漫长的等待周期表示不满,甚至出现政府补贴不够支付农民办理申请补贴的交通费的情况,很多交通不便地区农民因此而放弃购买下乡家电产品。这是政策设计者考虑不够周全的地方。其次,下乡产品税收制度不够合理。下乡产品经销成本较大,而利润很薄,再加上一定税款,经销商基本无利可图,这导致经销商对下乡家电热情不高。部分经销商为提高利润,甚至通过不开发票逃税等方式违规操作。最后,现有政策缺乏对违规操作行为的监管和处罚规定。监控环节和相应措施是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必不可少的,否则将极易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导致政策扭曲,最终甚至可能与政策目标渐行渐远。 (二)目标团体因素

家电下乡政策的目标团体毫无疑问是8亿农民。农民对此政策接受与否,购买积极性高低直接影响着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这首先与其购买力、经济条件紧密相关。农民的经济条件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其是否购买下乡家电和购买的种类。其次,农民对该政策的接受程度与其利益分析有关。在政策执行中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是农民觉得下乡家电并不实惠,甚至购买付出成本要比所获补贴更多。最后,与政策在目标团体中的宣传是否到位有重要关联。很多农民对该政策“不理解、不放心”,不知道能带给自己什么好处,不放心下乡产品质量,不放心政府补贴是否真的能拿到等等,农民这些疑虑都是政策宣传不足的产物,有这些疑虑,农民参与政策积极性不高也就可以理解了。 (三)环境因素

政策有效执行需要有良性的环境。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是确保家电下乡政策能有效执行的重要环境。要能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家电产品,真正享受社会进步的成果,离不开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我国大部分农村现有基础设施落后,电压不稳、电费过高、供水不足、路况不佳等都是比较普遍的情况,有线电视网络和电脑宽带网络的建设也相当滞后。落后的基础设施和不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将无法确保购买电器的正常有效使用,甚至有些地方农民只能将其作为家具摆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购买欲望,影响了政策效果的发挥。 落实建议

(一)调整和修正家电下乡政策

政府需要对该政策进行有效调整和修正:其一,进一步简化政府补贴手续。实践中可以考虑如采取办理补贴的政府人员定期下乡为农户服务,或商家直接补贴等方式。有些地方已根据本地实际,缩短办理补贴的期限和开展商家直接补贴。其二,修正下乡家电产品税收规定。针对农村家电经销者税负偏高、无利可图的情况,可考虑对下乡产品实行征收低税乃至免税的优惠措施,提升经销商的利润空间,提高其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其不规范行为。对于有人提出的丰富高端下乡家电产品的设想,笔者觉得并不妥当。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改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农民群体的生活。对于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群体,国家并没有补贴的必要,应该节约有限资源,使用在最有需要的地方。

(二)强化政府各部门联动且加强政策执行监管

商务部、财政部等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合作联动机制。政策执行监管是保障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一方面,各部门要联合制定相关政策监管条例,如参与企业的信用评估机制、违规企业的退出机制、惩处机制等,从制度源头对执行政策的违规行为进行遏制。另一方面,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如对下乡家电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禁止假冒伪劣产品以下乡家电名义流入农村市场;对经销商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巡查力度,并鼓励农民举报维权;对部分农民骗补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国家资金安全。

(三)改善政策实施环境

要使家电下乡政策发挥实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品销售服务体系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品销售服务体系与城市相较有很大的差距,落后的政策实施环境制约着家电下乡政策的有效执行。政府应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供水、供电、道路、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这些将是农民买完家电产品后、真正用好家电的必备物质条件。另外,健全商品销售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产品售后服务,增加下乡产品售后网点布局,增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也将极大增强农民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信心,提高其购买产品的积极性。

(四)加大政策宣传

政策宣传有助于统一政策执行主体和目标团体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政府相关部门、生产企业、经销商要统一认识,加深对政策的理解,了解政策的重要性,这有助于其有效执行政策;政府、企业要紧密协作,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并通过不同宣传形式,如举办讲座、发宣传册等方式,向农民广泛宣传政策意义、目的、内容、具体措施、流程等。农民理解了政策的目的、内容,就能打消疑虑,清楚政策能为自己带来的实惠,从而积极接受政策、参与政策。 (五)健全其他农村政策

家电下乡政策对于拉动内需,改善民生都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实际上,它并不是万能的。要真正拉动农村消费,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增收政策、农村教育政策、医疗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都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目标实现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农民只有真正提高收入水平,而且没有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才敢于大胆消费。也只有在这个背景下,家电下乡政策才能实现最佳的效果。

第19篇: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

销售网点监管自查报告

家电下乡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积极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大意义。我乡自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监管,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按照市财政要求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兑付;自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我乡严格按照规定兑付实际购买农户,严格按照标准兑付农民补贴资金,未出现降低标准、截留和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并在兑付过程中严格审核农民身份证明材料和发票以及产品评标识卡,并留下相关复印件。

二、积极落实加强监督管理;采取电话查询的方式确认其真实性。通过对补贴农户名单的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村干部询查制度,通过村干部对本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询问,了解农户购买和领取补贴的实际情况。同时加强对本乡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流程及网点等应该让农民了解的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张榜公示等进行大力宣传。

三、核查家电下乡网点情况: 我乡在2011年6月13号对网点进行全面检查,截止2011年6月我乡已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5家,检查率达100%,各销售网点均按照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进行办理,未出现漏补、骗补、只备案不管理等情况。各网点主要销售冰箱、电视、洗衣机、太阳能、电磁炉等几类产品,进货渠道主要在燕君家电。在家电下乡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电话回访向购买者了解到,个别商家因为某些原因对销售的产品售后服务延迟。

特此报告

乡财政所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第20篇:讲话稿:检察院青年突击队代表表态发言

检察院青年突击队代表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队员:

今天我院的青年干警齐聚一堂,在院党组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xx检察院青年突击队成立了,在这里我代表全体队员对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青年突击队是一支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是一支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队伍。作为青年突击队的一份子,我们倍感责任重大,同时我们也信心百倍,因为我们年轻,年轻就不怕失败;因为我们年轻,年轻就应该勇于挑战。现在我代表我院青年突击队全体队员向各位领导表态:

一、我们要做到积极学法、用法、守法,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执法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检察队伍,立足检察工作一线,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员在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生力军的作用。

二、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同时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在工作、学习、做人等方面,当好表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我们要推动青年干警创新实践,围绕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和参与院内的政治学习、学术讨论、岗位练兵等活动,增强自身创新意识,激发潜力,提高本领,更好的促进本职工作。

四、我们要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升法律水平和专业技能,立足岗位成才;争当学习型干警;保持高度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让青年突击队成为我们相互学习的课堂、思想交流的家园。

检察院查处虚报家电下乡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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