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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

发布时间:2020-03-02 17:25: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所谓家电下乡即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予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主要做法是:比照出口退税政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2007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并逐步将家电下乡推广至14个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从2009年2月1日“,家电下乡”政策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4个增到8个。

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原因和意义

(1)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

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我国经济遭受严重打击,出口明显下滑。尤其是家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外部经济环境的恶化,使得依靠扩大内需来拉动经济的发展成为必然。我国有9亿农民,占到全国人口的70%,农村市场是一个潜在的庞大的消费市场。有学者认为,“只要农村内需启动,可以换回国家整体经济再快速增长30年”。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是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农村消费的一个政策手段,通过家电下乡,把农民需要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推向农村市场,可以扩大内需,刺激农民购买的欲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据《中国财富》的测算,连续4年将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农民需求量最大的产品“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2)有利于消化家电业产能过剩,促进行业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特别是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家电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出口,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家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出口受阻,大量产品积压。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不仅能消化家电产业的产能过剩,建立一个面向农村市场的生产、流通体系,还能促进家电行业内部的产品结构调整,提高自身抵御危机的能力,找到新的产业发展的立足点。

(3)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

家电下乡的推行可以使农村的家电拥有量大大提高,不仅有利于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还能增加农民获得相关信息的渠道,包括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就业信息等等。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民搜寻信息的成本虚高,严重影响农民的增收。家电下乡能很好的畅通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此外家电下乡的推行还能改善农村消费结构,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也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的体现

“家电下乡”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工业经济增长以及推动新农村建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家电下乡”拉动内需的效果非常显著,带动了家电和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家电下乡”不但有力地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对产业的冲击和影响,更重要的是,“家电下乡”有效激发了农民群众的购买热情,促进了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大规模启动,不仅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为产业发展开拓了新的、巨大的市场空间

1、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广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

2、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最近一段时间受国际市场影响,出口受阻,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3、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4、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按照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家电下乡在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其中,家电下乡冰箱、冷柜、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洗衣机能效等级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也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5、有利于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推广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民的消费能力

从农民的消费潜力看,以山西省为例,2008年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电情况如下:

考虑到大约有5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外出、1/3的农村不通自来水以及交通道路等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农村家用电器的需求潜力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再从农民的消费支出来看, 2008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609.28元,其中生活消费3097.75元,占总支出的67.21%,在生活消费中,食品支出1206.71元,占生活消费的38.95%(即恩格尔系数),其他支出依次大致是居住486.75元、文化教育368.67元、医疗286元、家庭设备283.46元、衣着276.24元、通讯费用156.78元、其他33.14元。可见农民用于家用电器的支出仅排在第四位。因此农民的消费能力同样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

2.产品不适合农村市场

由于大部分企业长期以来的营销重点都是城市市场,很少涉及农村市场,对农村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对家电下乡准备不足,推向农村的产品很多都不适合农村的需要。实际上,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城市里很受欢迎的产品在农村可能会受到冷落。比如很多针对城市的家电都带有智能化的功能,在城市很受欢迎,但是农民本身知识水平不高,他们需要的可能是简单易用的产品。而且功能越复杂,发生故障的概率越高,而农村的维修服务又比较落后,因此受冷落是理所当然的。

3.相关手续繁琐

目前“家电下乡”大都是“事后补贴”,购买人先付全款,在购买后30日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志、购买人储蓄存折(或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相关材料,到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申报补贴。这种补贴方式需要层层审核,手续繁杂。有的农民买了一件产品,补贴要等一个月以上才能到手。手续的繁琐影响了农民对“家电下乡”的热情,许多农民往往因为手续繁杂放弃了购买计划。

4.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也是限制“家电下乡”实施的重要因素。因为一般的家用电器都需要相应的基础设施与之相配套,例如电视机需要比较稳定的电压和有线电视信号,电冰箱需要不间断的电源供应,洗衣机离不开自来水供应,电脑需要成熟的网络建设等等,但是目前农村这些基础实施还比较落后,电视信号弱、收看效果差、电网老旧、电压不稳定、电费相对较高,自来水普及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除此之外,部分农村不通公路,即便有也由于无人保养路况极差,无形中抬高了家电的物流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家电的下乡。 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的效果分析

(1)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速农村企业,具有规定的认证证书,产品必须是国家免检产品。结果可想而知,所有中标的企业均为国内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过硬的中小家电企业只能望门兴叹。长期以来由于知名品牌注重开拓城市市场,中小家电企业则避开竞争,在县乡级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网络规模,但仅一项政策,市场突然就失去了。政府出钱补贴少数中标企业的行为,可能会人为造成被补贴企业的垄断地位。这些行政手段,不仅无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不利于农村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2)农村特点使“家电下乡”任重而道远。

企业对农村市场的开拓过程也是他们克服困难的过程。农村市场需求的产品、销售渠道、营销策略都远不同于城市市场,存在分散性和差异性,很多地区交通不便,营销运输极为困难,服务成本也会增加,物流配套更加麻烦。这是农村市场开拓的难点和重点。而且,农民对产品价格的浮动较为敏感,希望能买到既便宜又实用的产品。如何进行有效的渠道布局,使家电产品顺畅地送到农民家里,进行保障售后服务,是“家电下乡”中家电制造商、经销商面临的挑战。

(3)低端、滞销产品浑水摸鱼带入农村市场。

“家电下乡”是农民、企业、国家三方共赢,然而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任何层面、环节都可能出问题。部分厂家将农村市场当作清理库存积压,淘汰换代产品的好地方,甚至有些厂商将劣质商品倾销到农村,售后服务更是远远不够。要真正有序、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发展农村家电消费市场,需要政府、部分行业协会的政策引导,质检系统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也需要媒体舆论引导,更需要家电厂商抱着诚信务实的态度去经营,使产品有质量、渠道和品牌上的保障,以及使农民放心的售后服务。

(4)补贴资金的发放效率有待提高。

政策要求,农村居民购买家电后,“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在其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拨付到农民账户,要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发放工作,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延迟农民购买家电的补贴申请。但是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各个部门的衔接出现缺失,导致部分农民朋友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补贴款。这就要求一方面,各地做好与销售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另一方面,各地财政部门要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挤占和挪用,并跟银行机构做好发放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补贴的发放效率。

出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某网站就“家电下乡”列举出了十大问题:农民投诉家电下乡价格高、经销商投诉家电下乡赚不到钱、下乡家电遭“翻新货”冒充、家电下乡部分产品暂不供货、信息不畅,近4成农民没有听过、财政补贴手续繁琐 销售与补贴不衔接、半遮半掩 “发票难开”、渠道混乱 非下乡品牌更好卖、农村消费观念不接受、设施不完善影响农民消费。

(一)政策本身因素

该政策推行初衷是积极的,但在执行中暴露出了其自身设计上的缺陷。首先,政府补贴程序设计过于复杂。虽然能最大限度地防止骗补情况,但实践中农民普遍对繁琐的申请补贴程序和漫长的等待周期表示不满,甚至出现政府补贴不够支付农民办理申请补贴的交通费的情况,很多交通不便地区农民因此而放弃购买下乡家电产品。这是政策设计者考虑不够周全的地方。其次,下乡产品税收制度不够合理。下乡产品经销成本较大,而利润很薄,再加上一定税款,经销商基本无利可图,这导致经销商对下乡家电热情不高。部分经销商为提高利润,甚至通过不开发票逃税等方式违规操作。最后,现有政策缺乏对违规操作行为的监管和处罚规定。监控环节和相应措施是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必不可少的,否则将极易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导致政策扭曲,最终甚至可能与政策目标渐行渐远。 (二)目标团体因素

家电下乡政策的目标团体毫无疑问是8亿农民。农民对此政策接受与否,购买积极性高低直接影响着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这首先与其购买力、经济条件紧密相关。农民的经济条件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其是否购买下乡家电和购买的种类。其次,农民对该政策的接受程度与其利益分析有关。在政策执行中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是农民觉得下乡家电并不实惠,甚至购买付出成本要比所获补贴更多。最后,与政策在目标团体中的宣传是否到位有重要关联。很多农民对该政策“不理解、不放心”,不知道能带给自己什么好处,不放心下乡产品质量,不放心政府补贴是否真的能拿到等等,农民这些疑虑都是政策宣传不足的产物,有这些疑虑,农民参与政策积极性不高也就可以理解了。 (三)环境因素

政策有效执行需要有良性的环境。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是确保家电下乡政策能有效执行的重要环境。要能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家电产品,真正享受社会进步的成果,离不开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我国大部分农村现有基础设施落后,电压不稳、电费过高、供水不足、路况不佳等都是比较普遍的情况,有线电视网络和电脑宽带网络的建设也相当滞后。落后的基础设施和不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将无法确保购买电器的正常有效使用,甚至有些地方农民只能将其作为家具摆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购买欲望,影响了政策效果的发挥。 落实建议

(一)调整和修正家电下乡政策

政府需要对该政策进行有效调整和修正:其一,进一步简化政府补贴手续。实践中可以考虑如采取办理补贴的政府人员定期下乡为农户服务,或商家直接补贴等方式。有些地方已根据本地实际,缩短办理补贴的期限和开展商家直接补贴。其二,修正下乡家电产品税收规定。针对农村家电经销者税负偏高、无利可图的情况,可考虑对下乡产品实行征收低税乃至免税的优惠措施,提升经销商的利润空间,提高其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其不规范行为。对于有人提出的丰富高端下乡家电产品的设想,笔者觉得并不妥当。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改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农民群体的生活。对于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群体,国家并没有补贴的必要,应该节约有限资源,使用在最有需要的地方。

(二)强化政府各部门联动且加强政策执行监管

商务部、财政部等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合作联动机制。政策执行监管是保障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一方面,各部门要联合制定相关政策监管条例,如参与企业的信用评估机制、违规企业的退出机制、惩处机制等,从制度源头对执行政策的违规行为进行遏制。另一方面,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如对下乡家电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禁止假冒伪劣产品以下乡家电名义流入农村市场;对经销商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巡查力度,并鼓励农民举报维权;对部分农民骗补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国家资金安全。

(三)改善政策实施环境

要使家电下乡政策发挥实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品销售服务体系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品销售服务体系与城市相较有很大的差距,落后的政策实施环境制约着家电下乡政策的有效执行。政府应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供水、供电、道路、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这些将是农民买完家电产品后、真正用好家电的必备物质条件。另外,健全商品销售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产品售后服务,增加下乡产品售后网点布局,增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也将极大增强农民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信心,提高其购买产品的积极性。

(四)加大政策宣传

政策宣传有助于统一政策执行主体和目标团体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政府相关部门、生产企业、经销商要统一认识,加深对政策的理解,了解政策的重要性,这有助于其有效执行政策;政府、企业要紧密协作,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并通过不同宣传形式,如举办讲座、发宣传册等方式,向农民广泛宣传政策意义、目的、内容、具体措施、流程等。农民理解了政策的目的、内容,就能打消疑虑,清楚政策能为自己带来的实惠,从而积极接受政策、参与政策。 (五)健全其他农村政策

家电下乡政策对于拉动内需,改善民生都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实际上,它并不是万能的。要真正拉动农村消费,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增收政策、农村教育政策、医疗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都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目标实现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农民只有真正提高收入水平,而且没有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才敢于大胆消费。也只有在这个背景下,家电下乡政策才能实现最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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