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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讲话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08 08:36:13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讲话稿

按: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部署2009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今年4月2-3日,卫生部在京召开了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副部长陈啸宏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刊发他们的讲话,供各地深入学习贯彻。

增强责任意识,抓住医改契机 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部长 陈竺

(2009年4月2日)

2008以来,我们经历了一段极不平凡、令人难忘的岁月。在卫生部党组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领域监管力度、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规范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奥运卫生保障、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食品安全整顿等一系列紧急任务中,全国卫生系统、特别是卫生监督系统干部职工,表现出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经受了实战的考验,充分展示这支年轻执法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风采。在此,我谨代表卫生部向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会,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以及卫生监督职责面临重大调整的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需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医改为契机,认真分析当前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下面,关于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工作,我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

(一)正确理解卫生监督肩负的职责和任务。

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国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当前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卫生部门而言,就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认真解决当前卫生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卫生监督是政府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职责和手段。经过十年的改革,从中央到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形成,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当前,卫生监督承担着食品、职业、放射、环境、学校等五大卫生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同时还担负着传染病防治监督以及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职责,这些都是密切关系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重要领域,不容我们有丝毫的懈怠。

今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体现党和国家对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体制、机制等问题,《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了监管体制,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新产品的许可和检验规范制定等六项主要职责。这既是人民群众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肯定,也是党和政府寄予的高度信任和重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关系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关系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影响。在食品安全领域,卫生监督联系着三个方面,一是联系着政府,体现着政府的意志、政府的责任;二是联系着人民群众;三是联系着国家的国际形象。我们必须深刻理解这些职责所包含的任务和要求,明确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二)充分认识卫生监督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企业诚信体系不完善、政府监管基础较薄弱,加之网络信息技术普及应用带来的社会透明度不断提高等原因,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等突发事件大量增加,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挑战,各项监管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去年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严重损害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既面临生产水平低、环节多、链条长、生产方式落后等现状,又存在市场竞争无序、不法分子见利忘义等突出问题,处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同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快速发展的转型时期,大量中小企业劳动条件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保护措施不到位,职业危害严重;由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多,分布广、流动性大、管理困难,造成职业病高发,尤其是尘肺病危害严重。云南水富县农民工尘肺病事件,反映的只是冰山一角。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这个问题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另外,公共场所、放射卫生、打击非法行医等监管领域依然存在着突出矛盾。可以说,卫生监督的各项职责都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不可小视、更不能漠视。在分析形势时,我们宁愿把困难估计得充分一点,而且实际情况往往比我们听到的汇报要复杂。如果我们不到一线去、不到基层去,就看不到真正的问题。因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调研,改进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这将是我们重要、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

二、转变观念,增强卫生监督综合协调能力

卫生监督职责范围广、难度大、责任重。《食品安全法》即将施行,如何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已成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迎接的新挑战,同时也将成为增强卫生监督综合协调能力的难得机遇。在制度尚未完善、人力不足、经验欠缺等现状和困难面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注意转变观念,加强组织协调,提高解决突出矛盾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一)注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的转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要改变原来餐饮业卫生监督执法的管理模式,从监管食品安全的具体环节转变为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发挥抓手作用和参谋作用,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建立由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统一,工作步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形成工作合力。要增强大局观、增强综合协调能力,这是转变工作观念的关键。

二是要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工作中要注意依法定位,找准位置,不越位、更不缺位,避免职责交叉和权责不清,加强协调与督促。

三是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体系建设,及时搜集、掌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做到及时决策,有效应对,掌握主动,妥善处理。在这方面要注意增强科学技术支撑能力,一方面依靠执法队伍本身,另一方面要依靠疾控机构、相关部门、综合性的研究机构以及大学的力量,还要建立覆盖能力强、精干高效的监测体系。

四是要注重监管工作方法的总结,要擅于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客观分析总体形势和工作成效,及时把实践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制度化。要认真研究监管的实际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要特别注意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

职业病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尽快摸清当地职业病危害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职业病高发的势头。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要有“主动出击”的意识,不能等事态严重、问题成堆再来解决,平时就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特别是农民工这样的弱势人群加强工作。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4项职责,一是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二是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三是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四是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下决心着力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发挥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尽快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到每个县(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到每个地市。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制度,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评价、检测等技术服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卫生、安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在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服务水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要注意加强三个方面的协调工作:第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第二,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主动协商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第三,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营造氛围,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医改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其中包括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时要注意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知识的传授,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统筹兼顾,抓住改革契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2009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一年。当前已处于箭在弦上的时刻,全面启动指日可待。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已经成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肩负的重大社会和政治任务。卫生监督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监督体系的逐步完善,有利于五大卫生等卫生行政管理领域的不断加强,也有利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职责的全面履行。要结合医改配套文件的颁布,把工作基础夯实。以前我们对此强调的不太够,现在我们在制定医改配套文件时要实实在在地把卫生监督的基础夯实,更加予以重视。从全国整体情况看,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由于政策不完善,保障措施不落实,卫生监督机构的发展建设明显滞后,机构建设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基层人员紧缺,执法条件差,难以保证执法重心下移。从我调研的一些地方看,省级和地市级的情况还好,需要加强的是县级。因此,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统

一、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强化卫生监管,要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积极稳妥推进。

最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期公布实施。2009年至2011年各级政府将投入8500亿元,重点做好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工作。深化医改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要完整地理解各项政策,准确地把握改革的各项要求,抓住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难得契机,结合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问题,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医改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在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时,要注意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总体框架,明确方向,整体部署。其中,信息系统的建设非常重要。在过去几年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一两年要集中精力建立食品安全的信息网络,还要把职业卫生和采供血机构监督信息系统建起来,相对应的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现场快速检测能力也需要加强。相关科研部门要转变观念,把“论文”写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健康问题上,写在提高能力建设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医改挂钩,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总体目标,统筹规划,建立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城市基层社区和农村乡镇地区的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充实基层人员力量,改善基层工作条件,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保证各项法定职责的切实履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工作思路,改善基层的工作条件,充实基层人员力量,切实加强基层的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四、改革创新,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改革创新是动力,不改革、不创新,就无法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就无法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

(一)明确卫生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

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经国务院审定同意后发布施行,规定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方向,明确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十年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卫生综合执法体制已经形成,特别可喜的是我们建立了一支十万人的总体素质水平较高的执法队伍。去年,中央调整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卫生部,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卫生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负责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这一决定体现了国务院大部门制的改革方向,体现了十七大强调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原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强调各地要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食品药品监管形势的需要,国务院研究决定,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方面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对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与同级卫生部门职能进行整合,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按照国家确定的调整原则,目前多数省份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同意,各地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改革创新,促进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在改革和职能调整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正确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大部门制改革方向,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服从大局。二是要坚持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目标和改革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保持卫生监督队伍稳定,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三是要努力适应当前的改革和职能调整,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解决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希望同志们在机构调整中,一方面认清自身的职责,提高能力,练好内功;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要理解改革给兄弟部门带来的压力,支持他们做好工作。改革是一项整体工程,就像一部大的机器,哪一个部件运转不好,都会影响整体效果。以前卫生行政部门不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部门职能调整后,要注意主动学习,并要争取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到人才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共同要求。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许多矛盾、问题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迫切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实现职能上的转变,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卫生依法行政,需要全面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在改革过程中,软件建设要比硬件建设更加重要,同时作用也更加长远。随着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调整的推进,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问题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在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中,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的行风建设尤其要重视和加强。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对各个监管部门都具有深刻的警示和教育意义,提醒我们在卫生行政执法中要切实将权力意识转变为责任意识,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行业监管。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通过改革,进行内部机构调整,将原来分散的卫生执法队伍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执法行为,达到强化依法行政、政事分开、避免多头执法,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管理的目的。各地要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和行为规范,努力在卫生系统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执法队伍,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要重点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依法行政、综合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二是严格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执法资格、着装标识、证件证章、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统一执法形象;三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监督检查的执法行为规范,统一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与稽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规范执法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稽查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在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的新形势下,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和能力建设十分必要和迫切。规范卫生行政执法事关卫生大部门制改革和大卫生管理的改革方向,事关卫生系统依法行政的推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卫生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系统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稳步推进。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做好各项卫生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是主流,应予高度肯定,但也要看到我们面临着严峻挑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坚定信心,进一步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坚持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完善体系建设,加强队伍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从而进一步树立卫生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为人民卫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张茅

(2009年4月3日)

很高兴参加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这是我到卫生部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业务司局组织的全国性会议。过去因为工作关系,接触卫生监督比较少,了解情况也不多,到卫生部工作一个多月以来,通过调查研究,听取了监督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对卫生监督工作有一个初步了解,也有一些感受,卫生监督队伍是一个非常有战斗力的队伍,无论是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当中,还是在重大事件,如汶川大地震、奥运会保障工作中,广大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在默默无闻地工作。事实证明,卫生监督队伍是勤奋敬业、不畏艰辛的队伍,是值得信赖、能打硬仗的队伍。这次会议陈竺同志做了讲话,啸宏同志也做了报告,他们全面总结了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对于做好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结合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就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提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目前各省已经普遍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卫生部作为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学习实践活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卫生部党组已经根据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针对分析查找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并把提出的整改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卫生部门,包括卫生监督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健康是人的根本,没有健康,就没有发展。只有健康才能学习工作生活,有自己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幸福,没有健康一切无从谈起。我们卫生系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全部卫生工作的首位,责任重于泰山。我到卫生部工作,感觉到肩负着全国13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实责任很重,肩上的担子很重。各个地方的同志,肩负着你们这个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责任确实很大,要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负责,不可以有丝毫的懈怠、马虎、大意。要实现这个任务,要大力发展卫生事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次医改的一个核心就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卫生法制建设,推动卫生依法行政,严格卫生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事件。在医改的意见中,提出八项完善体制机制的支撑,其中就有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的要求,完善卫生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是很重要的一项任务。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各项工作的发展既是一个黄金时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医疗卫生战线也是这样,矛盾很多,但又存在快速发展的机遇。我们要抓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个机遇,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依法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加强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其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要是结合实际,找出我们工作当中的突出问题,解决突出矛盾,改进我们的工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也要看我们的实践,突出实践性,边学习、边实践、边纠正我们工作当中的问题,最后还要整改落实。

在这里,我想就各地已经或者即将开展的深化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调整,多说几句。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明确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工作。这次调整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大部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国务院的体制改革、机构调整,也是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职能逐渐深化逐渐加深认识的过程。随着地方食品监管职能调整的启动,地方卫生监督部门不再负责餐饮环节的具体监管工作,一些承担具体监督任务的卫生监督人员思想上有疑虑,特别是部分基层的同志,对于监管职能转变认识不足,对监督队伍今后的工作产生了疑问。我想在这种重大职能调整的过程中,大家可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这些都是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回顾1998年以来,几次卫生机构职能调整,都涉及到卫生监督职能的内容,造成监督人员的思想波动,给监督队伍带来一定影响。我想每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特别是这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整,都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出的决策和部署。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为适应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十分重要,同时各个政府部门的分工也在不断变化,这既是一种改革也是一种探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正确认识、坚决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在各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法律、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地方的具体职责分工,增强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调配合,保持现有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稳定。请大家一定做好保持人员和队伍稳定的工作,通过加强学习,积极引导,做好思想工作,使卫生监督队伍尽快转变观念和职能,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品综合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许多问题单靠一个部门能够完全解决越来越少了,很多事不是仅凭卫生部自己就能办好,也要向综合协调方面来转化,特别是国务院大部制的调整,很多工作都是综合性的。卫生部党组研究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整改方案,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医改的方案,分解了若干任务,今年要完成的各项任务中,没有一项是哪一个司局独自能够完成的,都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当然还要明确有一个部门负责牵头综合协调。 针对地方职能调整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发现并有效化解思想矛盾,教育我们全体同志要从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以积极的态度调整我们的工作,适应我们的目标。职能调整对基层同志的影响我们可以理解,也知道肯定会有思想波动,所以要大家做好思想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乱,确保职能平稳过渡。各地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转变职能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以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等作为实践的载体,深入研究工作的思路和模式,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效深化卫生监督改革和加强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提高卫生监督的执法能力,切实履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神圣职责。我们讲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但是发展靠什么,发展靠改革,我们的体制在改革中不断地发展,从而推动我们各项工作的发展,如果不改革,不适应形势,我们的工作总是被动的。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广大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科学理念、思路和政策,实现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提高领导干部的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增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监督科学发展的信心,坚定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思想,最终实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要用这个目标来检验我们的学习活动,从卫生监督来看,就是保证我们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依法行政的加强,人民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健康水平提高,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这是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目标。

二、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遇,完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也发布了《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近期的五项工作,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意义十分重大。这是继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之后发布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中央再一次把卫生工作提到了极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医疗问题解决好,在我们国家既是长远的改革问题,也是当前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措施。作为长远的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对当前经济危机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决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作为卫生系统的同志,要充分认识,深入研究。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对卫生系统内在规律的认识,提高对卫生改革发展全局的驾驭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的五项任务中,公共卫生是一大项,要加强各个体系的建设,和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大家认识是一致的。强化政府卫生监管的职能,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首先要认真学习好中央文件,全面准确地掌握文件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然,对于一些问题,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以药补医等,各地可以研究试点,因为我们留了很大的空间,各地情况不一样,有些问题还看不清楚,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边实践,边总结,边改革。实践当中各地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但是方向不能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抓住医改契机,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卫生监督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在《意见》当中,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相关的内容和工作要求多次提到,《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包括公共卫生监督在内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要求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卫生工作,还要建立严格有效的卫生监管体制,对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内容提出了重点要求。但是《意见》是全局性、指导性的,还需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深化、落实;需要各地在坚持中央确定的原则和目标的前提下,在实践的过程中,深入探索,大胆创新,在公共卫生的监督体制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各级卫生部门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按照中央文件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加强研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在两个文件公布以后,卫生部还要起草一个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来贯彻执行。中国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很大,东中西部情况也不一样,所以一定要强调结合实际来加强我们的工作,对于有些看准的改革措施可以全面推开,有些改革要通过实践逐步推开,对于阻碍改革的问题在哪儿,薄弱环节在哪儿,大家都要清楚。当前要通过医改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等几项重点工作。

国务院《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各级政府新增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增加投入3318亿元,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财力保障。各地要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完善保障政策,落实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投入,随着医改的实施,逐步落实卫生监督工作的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条件和人员待遇等问题。

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都很重视医改,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很好的机遇期,《意见》提出要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倡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但是政府有投入、有政策、有措施,并逐步创造条件,如果我们工作跟不上,群众看不到我们的明显变化,得不到实惠,该解决的问题没解决,这就是我们的问题,是卫生系统的问题。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十年来,卫生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深化,监督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监督水平不断提高,执法力度不断增强,为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我们要看到,卫生系统整体的监管还是比较薄弱,无论是思想观念、监管能力,还是机构队伍、法制建设等各个方面,都与目前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就是履行职责不到位;对违法行为的姑息迁就,就是对违法行为的包庇和纵容,就是对人民利益的损害。卫生监督作为各级政府管理卫生事业的重要职责和主要手段之一,就是要保障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各级政府要把保障和增进健康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监督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上,并与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协调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人员,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强烈的、高度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管能力,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当前卫生监督工作中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两项重点工作,我想重点强调卫生监督依法履职问题。

(一)转变职能,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动员部署这项工作,卫生部在3月2日召开全国卫生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会议,邀请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领导介绍情况,陈竺同志、啸宏同志和我都到会并讲话,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在这里我想再次强调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食品安全已经列入到国家安全的范畴当中,提高到一个重要的高度。《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各级卫生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总结三鹿奶粉事件的经验教训,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严格履行地方政府确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在地方机构改革中,要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的建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充实相关的人员和队伍,提高监管能力,引导地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近期,各地要依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已经部署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通知》要求,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机遇,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督促检查和指导,逐级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提高认识,全面加强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道路,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也要看到,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环境气候的变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等带来的职业病危害更加凸显,情况越来越复杂,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我国有7亿多劳动者,其中有将近2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的流动性大,其健康状况影响难以准确估计。也由于我们一些地方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防治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不到位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特别是中小企业劳动者劳动条件恶劣,工艺落后,职业病危害日渐突出。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已累计报告职业病69万例,其中尘肺病近63万例。近几年,我国因职业病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某些地方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当前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漏洞是比较多的,存在着重大的隐患。大家要充分认识目前的情况,树立起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我们的工作,规范我们的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应对经济危机,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今年党和政府的主要任务;今年是我们卫生系统全面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年,标志着我们国家即将进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阶段,无论是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充满着期待,寄予了希望,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改变我们目前的现状希望很高。我们卫生部门同志们肩负的责任重大,一定要努力工作,积极实践,扎实平稳地推进,力求取得实际效果。我们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当前制约卫生科学发展体制机制问题梳理清楚,要紧紧依靠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全面增强领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既要解决当前的困难与问题,又要着眼未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既要坚持科学发展,又要推进各项改革前进,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我们研究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以及阶段考核目标,各地也要重视和研究这个问题。各地同志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卫生监督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要深入了解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什么,集中办几件群众最关心的好事和实事,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提振群众对医改的信心。

祝同志们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中,不断取得新经验,创造新成绩。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努力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卫生部副部长 陈啸宏 (2009年4月2日)

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是卫生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认真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分析当前卫生监督工作形势和任务,总结2008年卫生监督工作,全面部署2009年卫生监督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努力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内容,供大家讨论。

一、回顾总结2008年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大事喜事多,急事难事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全国卫生监督系统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法,甘于奉献,战胜一切困难,为实现卫生工作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全力以赴,战胜特大地震灾害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带来的严峻挑战,确保“平安奥运”。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地震造成的一系列直接和次生灾害严重威胁着灾区数百万群众的饮水和食品安全。我们在第一时间从全国各地紧急调派卫生监督队伍、公共卫生专家和食品、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等物资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期间,来自全国各地和四川当地的四千多名卫生监督员参加抗震救灾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战斗在第一线;卫生监督和防疫工作全面覆盖县、乡、村。经过广大卫生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卓绝的工作,灾区没有发生重大介水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2008年6月6日,温家宝总理视察唐家山堰塞湖绵阳疏散群众安置点时,对卫生监督人员为保障灾区群众的食品和饮水卫生安全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们积极参与确保“平安奥运”的工作,承担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公共卫生保障的繁重任务。我们提早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公共卫生保障方案,从全国各地抽调381名监督员与北京市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并肩作战。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和秦皇岛各赛区城市的奥运场馆和签约饭店没有食物中毒和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全国没有重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为实现“平安奥运”、“健康奥运”的庄严承诺,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奥运保障先进集体,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奥运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的充分肯定。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多次召开多部门会议进行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派出联合调查组赶赴石家庄,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鹿奶粉事件,果断决策部署,立即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成立了由卫生部牵头、15个部门参加的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事件处置工作。在全力做好婴幼儿免费筛查诊断和患儿医疗救治的同时,我们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及时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保障上市乳制品质量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主动,努力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全国在乡镇、街道已建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6000多个,卫生监督网络不断健全,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执法力量,促进了监管重心下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立项,推动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手册》,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稽查工作,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培训师资库,组织开展各级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地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浙江省把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全省已建立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302个,覆盖了所有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全省农村地区的卫生监测覆盖率由原来的不到45%提高到100%;山西省出台新政策,把建立乡镇卫生监督站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大举措,全省新增3601个全额事业编制,用于建立1200个乡级卫生监督机构;四川省实施网格化监督管理新模式,形成“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卫生执法监管网络;江苏省卫生、发展改革和财政几部门联合成立“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全面开展体系建设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推动建设,加强管理;河北省深入开展卫生监督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培训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培训方式和考核评估原则,规范省级培训师资库管理,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江西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基准制度,严格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实行阳光执法。

(三)开拓进取,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近年来,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认真履行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健全完善餐饮卫生监管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和食品原料索证管理制度,创新餐饮卫生监管制度和措施;实施餐饮业卫生安全承诺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针对小型餐饮单位监管和无证摊点管理等监管难点,采取切实可行的引导和监管措施;大力开展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加大餐饮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通过各级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餐饮业和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不断加强,降低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全国餐饮业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卫生部的职责发生重大变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我们认真落实部门“三定”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工作。2008年9月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以来,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探索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起草食品安全监管部际协调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等配套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部署《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牵头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审议,参与国务院法制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妥善处理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等添加剂和秦皇岛市“炭疽牛肉”等一系列热点和敏感问题。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组织起草《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推动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对存在粉尘和有机溶剂职业危害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查督办山西省太原市钴-60误照事故、安徽省无为县煤矿尘肺病高发和广西自治区河池市等地慢性铅中毒高发等大案要案;加强对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规范放射防护管理,落实责任;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做好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组织开展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逐步建立健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开展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掌握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组织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宣传,组织全国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成立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部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推动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是加强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会同教育部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暂行基本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饮食店、食品超市、学校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内镜消毒、疫情处置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强化医疗执法监督。总结三年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继续保持专项行动中建立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案件移送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高法、高检做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工作,会同公安部起草《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

在过去的一年中,卫生监督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应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有力的领导,归功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归功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归功于全国卫生监督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事实说明,我们的卫生监督队伍是一支甘于奉献的队伍,是一支技能精湛的队伍,是一支可信可敬的队伍。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向关心、支持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勤奋敬业,不畏艰难,勇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广大卫生监督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由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诚信意识淡漠、不法分子见利忘义、法规标准不完善、监管体制不顺等多种原因,影响到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饮用水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等公共卫生形势十分严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现象仍然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根本控制,公共卫生状况和产品质量安全还不尽人意,这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不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去年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和最近发生的云南水富县返乡农民工集体患病事件,集中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刚刚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六项重要职责。卫生部门的监管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面临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增加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医疗与血液安全等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今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一年,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一年,做好这一年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至关重要。根据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统筹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2009年要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前不久,我部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会议,全面部署了相关工作,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现在距离《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已不足两个月,我们必须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此,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转变工作观念,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开展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深刻理解《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和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统

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与各相关监管部门实现协同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强化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这项工作对卫生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面对新的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思路,从大局而不是从本部门的角度出发,发挥协调的功能和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监管队伍和技术优势,做好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为适应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需要,各级卫生部门的相关干部职工,要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提高驾驭复杂问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队伍。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议事机制、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机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与应急处置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机制等综合协调配套制度。要从现有食品卫生监督队伍中,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一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提高重大案件查处能力。要健全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进口无国家标准食品、新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新产品的审批,以及食品检验规范和资质认定条件的制定。配合法律实施,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对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清理整合,组织起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和相关产品的许可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正在筹建之中。按照法律规定,今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了解标准制定规则,能胜任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人才,确保科学、规范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第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保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检验,对发现或举报的食品安全隐患以及根据有关部门的工作建议开展风险评估,对较高风险的食品及时发布预警。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卫生部门2009年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工作会议的要求,明确职责,统筹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能力建设,使其承担起本地区食品安全隐患的监测、检验、评价与食源性疾病调查等工作任务;要尽快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在较短时间内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技术仲裁和预警工作能力;要会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国省、市、县三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要加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关注媒体舆情动态,重视群众举报、投诉,提高反应能力,对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第四,切实承担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工作。国务院于今年2月印发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规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我们要将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形成整顿合力。近期,国务院将下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实施意见》,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一是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将整顿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环节、各个监管部门、各个工作阶段,做到整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整顿工作的指导、评估和检查,对各项整顿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地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曝光。三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地方法规制度,提出政策建议,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是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报送整顿工作信息,大力宣传整顿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二)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和放射防护监管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尽快摸清当地主要职业病危害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信息管理。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制订地方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增加职业病防治投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第二,落实责任,建立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按照部门“三定”规定,卫生部门承担的职业病防治职责主要是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的申报、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据了解,目前仍有部分省和相当一部分市县没有明确移交职责,这个问题必须尽快研究解决,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同时,卫生部门要主动协商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统筹资源,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服务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发挥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尽快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到每个县(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到每个地市。要继续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扩大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第四,突出重点,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2009年,各地要以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职业健康监护率,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身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今年,各地要以“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防治知识,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六,做好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面对当前核能和核技术利用飞速发展的形势,放射防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切实履行卫生部门职责,做好放射诊疗工作许可以及放射防护监管,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管理,加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核辐射救治能力的建设。

(三)做好环境卫生监管和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及消毒、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效率。今年,要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以住宿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年底要实现省会城市不少于50%、其他城市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二是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和标准。三是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监测工作,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推进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和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四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五是继续推进消毒、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严格规范产品的许可。

加强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与任务,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各级监督机构在传染病监督和学校卫生监督方面的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查办力度。要从保护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健康利益出发,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尤其是要加强对乡镇寄宿制学校的监督。

(四)加强医疗执法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一是做好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二是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力度。三是严肃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对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决不允许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以罚代刑等问题出现。四是围绕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认真分析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存在的原因,强化依法监管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医疗执法监督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措施。五是提高各地医疗执法监督能力和办案水平。要加大医疗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掌握查办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医疗执法监督人员的办案水平。

(五)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城乡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的保障政策,明确编制,落实经费。二是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考核评估制度,加强考核评估工作,促进卫生监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三是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目前,我们正会同国家发改委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实施。另外,要通过组织实施好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项目,带动全国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的整体推进。四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统一管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监督员的资格管理和着装规范,统一执法形象和执法要求,理顺执法管理体制,加强对各级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推进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强稽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稽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推行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同时,组织开展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和卫生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的研究,收集执法案例,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的指导和规范。

当前卫生监督工作既面临重大挑战,也面临着难得的改革发展机遇。我们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努力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印发《赵同刚局长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的函

来源:卫生部 卫监督综便函[2009]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法监(监督)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现将赵同刚局长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赵同刚局长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09年4月3日)

同志们:

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全国卫生监督系统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的会议,是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的形势,扎实推进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同志,党组书记张茅同志、副部长陈啸宏同志和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在百忙之中出席了会议。

陈竺部长在讲话中要求我们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增强卫生监督综合协调的能力,加大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抓住改革契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革创新,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张茅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领域监管力度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必须把握的几个重大问题做了深刻的阐述,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陈啸宏副部长系统总结了2008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全面部署了2009年的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昨天下午,与会代表围绕部领导的重要讲话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部领导的讲话情真意切,实事求是,既充分肯定了卫生监督工作成绩又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并提出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认识。同时,代表们就做好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推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等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会后,我们将尽快整理大家的意见,向部领导汇报。会议印发了部分地方的经验交流材料,很多宝贵的经验值得大家借鉴。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等四个讨论文件,回去后,大家可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四位部领导参加我们的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说明部领导十分重视卫生监督工作。期望全国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应对挑战,切实做好2009年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事业改革与发展,做好卫生监督工作讲几点体会,供同志们参考。

一、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不仅暴露出我国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也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值得我们深思。这次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健康权益和乳品行业健康发展,还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根据监察部的调查结论,卫生部在三鹿奶粉事件中的主要责任:一是对反映婴幼儿患肾结石病例增多问题处置不及时。2008年7月16日,甘肃省卫生厅报告发现16例婴幼儿患肾结石病例,卫生部没有及时派员赴甘肃指导流行病学调查。二是2007年在世界卫生组织向我国政府通报三聚氰胺可能污染人类食品后,重视不够,未将三聚氰胺列入2008年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检测工作计划。我作为卫生监督局局长负有领导责任。责任是个人的,但是教训是大家的。我们必须要通过这次事件认真总结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做好卫生监督工作,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

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能是通过履行法定的职责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责任重如泰山。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但仍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能力和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大量增加,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水污染、医疗血液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各项监管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要保持高度的忧患意识,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意识。我常说,卫生监督一手托的是百姓的健康安危,一手托的是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赋予的责任。要树立群众健康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一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涉及人民群众安危的事情真正放在心上,增强工作主动性,抓住危害苗头,从最坏的后果考虑,把工作做扎实、深入细致,防微杜渐。最近,我们在处理水污染、职业病危害和血液安全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一方面及时派员下去了解情况,指导帮助地方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化,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加强纵向和横向的信息沟通,及时得到领导的指示和支持,工作就不被动。有些事情开始时小,但如果麻痹大意,不尽早果断处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

卫生监督职能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公共卫生职能,包括五大卫生,这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另一重要职能就是推行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和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很重要。一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按照三定方案划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既不能越权执法,也不能互相推诿,在职能交叉的监督领域,要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一定要形成部门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监督信息,落实各自的监管责任。二要结合法律和职责的调整,及时修订和调整地方的相应法规和规定,及时转变职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当前,我们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现行的食品卫生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行政许可进行清理。希望各地也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内容。三要充分认识行政许可的作用和责任。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手段,多年来在监督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条件和责任。看起来行政许可是行政部门的权力,但更多是责任。我们不能从部门的利益来设置行政许可,而要从责任的角度来考虑。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推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与审批后的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权力的约束,建立制约和监督机制。同时,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与考评制度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做到权为民所用,使卫生监督工作最终赢得政府的认可,赢得群众的信任。

(三)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卫生监督承担的食品、环境、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五大公共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的任务,离不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CDC)公共卫生技术能力的支持。我们把各级CDC作为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各级CDC承担着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两项工作任务,非常光荣,任务也非常艰巨。2008年初,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级CDC作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力量,《意见》明确了技术支持工作的内容,也提出了工作要求。希望各地在贯彻落实中,一是要加大CDC技术能力的投入,要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其次,要积极建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体系,包括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城市饮用水水质及疾病、职业病监测网络等,要全面提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和领域。三是要加强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与卫生评价工作,通过科学、客观地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向政府提出风险评估的结论意见和控制干预措施,并积极向社会进行科学宣传。四是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现场监督的技术能力,要对危害因素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控制。五是要加强CDC与卫生监督机构的协调工作机制。遇到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及时反应,共同应对。六是要改革与完善疾病报告制度,充实食源性疾病、职业病(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介水疾病等疾病报告内容。及早把临床发现的问题,能够反馈到行政部门,有利于行政部门及时组织流调、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控制事态的扩大,减轻危害程度。

二、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今年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实施的一年,也是卫生监督职能面临重大调整的时期。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部党组和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做好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部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做好地方监管职能调整工作。会议结束后,希望各地将会议精神向厅党组汇报一次。今年是“大部门制”职能调整后地方改革的重要一年。在职能调整中,各地一定要贯彻卫生部党组的精神,稳定卫生监督机构与队伍。这次会上,三位部领导在讲话中都指出,按照推行依法行政的要求,卫生行政执法必须加强综合管理,保持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稳定。要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从政策上要加大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投入。十多年来,通过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拥有10万人的卫生监督队伍,卫生综合执法体制已经形成,很不容易。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符合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各地在深入职能调整过程中,要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职能调整平稳过渡。此外,各地在进行监管职责调整时,要做好工作的交接和衔接,避免因职能交接而出现监管空白、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以及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这些领域的监督任务都关系到民生问题,很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问题,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大家要及早转变观念、转变职能,适应新的挑战。

1.《食品安全法》6月1日就要实施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成立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等工作。职能调整后,卫生部门承担的责任更大了,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食品安全不安全要由卫生部门通过风险评估来回答,这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风险评估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和风险评估平台,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此外,还要建立协调机制,调动各部门的力量,落实各自的职责。各地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部领导的讲话精神,积极履行卫生部门的职责,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今年要下达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地方的规划,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卫生部门职责,加强职业病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加强职业病专家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等行为与建立相应制度,加强健康监护的执法活动。要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典型的重大案件,处理要果断,要举一反三。今年放射卫生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的监督检查,抓好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部统一印制了宣传画,近日发给各省。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对宣传工作进行部署。

3.医疗安全和血液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健康与安危,部领导非常重视。最近,贵州、北京、广西发生的一些个案,反映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打而不绝,死灰复燃,我们千万不要麻痹大意。近期,我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我们要借助公安的力量,加大整治力度。血液安全工作既要打击地下的血头血霸,又要配合医政管理部门做好医疗、血液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些案件潜伏期长,在监督工作中更要摸清情况,做好定性和查处追究工作。要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前几年开展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的成果。

(三)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公共卫生保障工作。今年是国庆60周年,各地都有可能搞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应早做部署和安排,可以参照北京奥运会公共卫生保障的指导手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努力做到保障工作万无一失。各地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明确自己的职责,将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纳入政府整体保障工作规划中,使工作处于主动的地位。同时,各地要按照此次会议精神和今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当地实际,主动做好职业卫生、放射防护、公共场所和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等日常性监督工作,为国庆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抓住机遇,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今年3月17日,中央以中发6号文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把卫生监督工作列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求完善卫生监督服务网络。意见将职业病列为重大疾病控制项目。要求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同时,还要求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大家要利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争取政府重视,争取投入,争取政策,来大力发展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卫生监督队伍。今年,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关于人员力量不够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农村和社区两个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来予以补充。我想,通过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一方面可以大大增强我们工作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今后的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

三、几点希望 这次是我最后一次组织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了。回顾我在卫生监督领域十几年的工作经历,感慨万千。这些年来,与大家一起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在部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团结奋斗,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卫生监督体制在不断完善。这些年来,我与同志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此时此刻,作为一名老卫生监督工作者,提三点希望。

一是希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这次会上,给大家发了卫生监督十年画册,对过去十年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做了一个阶段性小结。我想,再过五年、十年,卫生监督事业会发展地更好,卫生监督队伍会更规范。希望大家一定要有开阔的视野和前瞻的眼光,努力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要特别关注基层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辖后,他们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压力大,条件比较差,有时还面临着一些风险。今后,还要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基层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 二是希望卫生监督队伍永远保持优良作风。卫生监督队伍经过这些年的建设,队伍的形象和行为规范有了长足的进步,逐步形成了公正、公开、严格执法的优良作风。体现了卫生监督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神圣职责,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各地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中,要抓住准入、培训和管理三个环节,把这支队伍带好,把优良作风传下去。

三是希望大家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这些年来,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不是方向性问题。我们要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帮助他们从政策上解决问题,使他们排除干扰,努力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

最后,我要感谢大家这么多年来对卫生监督局和我本人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返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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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龙岗卫生局坪山新区监督所

关于本公司接到编号201310004375卫生监督意见书,根据监督意见做出加强管理:

按规定在岗位配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及说明;

按规定组织员工在岗期间到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做职业健康检查,并将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员工(附健康检查复印件) ;

公司特别要求员工上班时一定要配带个人防护用品,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利事达卫浴制品(深圳) 有限公司8-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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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一节 概 述

怀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县卫生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于2005年9月28日正式分设成立,批准为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负责规范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许可,负责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分设综合办公室、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卫生监督三科四个科室。 现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本科学历 1 人,大专学历3人,高级职称0人,中级职称1人,助理级17人。

第二节 食品安全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监督内容: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

第三节 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

监督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处方管理办法》

监督内容: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及采供血单位。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四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条例》 监督内容:

(一)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宣传卫生知识,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四)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包括取证照相、录音、录相等,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监督范围: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五节 消毒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监督内容:

(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消毒企业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六节 传染病防治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 监督内容:

1、组织实施辖区内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2、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七节 学校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监督内容: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八节 劳动与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监督内容:

(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二)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落实的情况;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有毒有害厂矿企业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九节 环境卫生与饮用水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内容: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 重大安全事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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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庆小学多举措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随着食品职能的划转,学校卫生监督成为卫生执法监督所工作重点之一。本年度,回民区卫生执法监督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回民区卫生执法监督所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对辖区内学校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切实保障全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卫生安全。

首先对辖区的普通中小学、高等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学环境、供给学生饮用的水源类型、是否存在二次供水、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进行摸底检查,基本掌握了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的本底情况。同时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多次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共培训学校相关负责人126人次。针对摸底存在的问题,监督所逐项进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一是开展教学环境卫生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以学校环境和教学条件是否符合国家卫生要求为主,包括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和环境噪声等快速检测项目,并对寄宿制学校宿舍布局与建筑、基本设施及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测结果均合格。二是开展学校饮水安全监督检查,我区大部分中小学校使用温、开水机饮水设备,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传染病情报告管理、消毒隔离、晨午检等各工作制度,是否成立传染病防控小组,传染病防控、预防性消毒、晨午检工作的落实,消毒剂规范使用及消毒记录等情,经检查,学校基本符合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

今后,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的监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探索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摸清辖区学校底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以有效保障辖区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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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

XX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

综合汇报

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06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的进展情况作如下:

一、食品卫生监督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的通知》(X卫发[2006]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R>

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合同告知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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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

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第2页)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第2页)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合同告知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第2页)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第2页)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第2页)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第2页)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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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

XX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

综合汇报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06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作如下总结:

一、食品卫生监督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

4、

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

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工作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工作。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工作。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合同告知工作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工作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工作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工作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9

推荐第7篇: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

简答30’论述30’案例40’时间1月7号8:00-10:00C2019

一、卫生监督的概念: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一言以蔽之:卫生行政执法;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二、卫生监督的功能(1)制约功能——目标,对相对人权力的限制和在具体行为上的牵制(2)规范功能——效

果,规范人们行为导向的作用(3)预防功能——重心(4)促进功能——结果

三、卫生监督的作用:卫生监督为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卫生监督是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反卫生法规活动的重要手段;实施卫生监督是保护国家、团体、公民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卫生监督的大力开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对于增强人的法制意识,卫生监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

四、卫生监督行为的有效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为不超越权限:卫生法规定的权限内

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符合法定形式

5、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五、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

1、确定力,卫生监督行为一经有效成立后,就具有不得再行更改的效力。

2、执行力,

卫生监督机关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卫生监督的内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如:传染病人的隔离

3、拘束力,卫生监督行为实施后,具有约束和限制的效力

六、卫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一)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适用卫生法律、法规准确

无误

(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正当行使监督权

二、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卫生监督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执法程序

三、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四、独立审理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卫生监督机关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独立地处理卫生法律案件,不受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干涉。

七、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概念,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监督主体在卫生监督过程中与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八、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一)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卫生监督主体:国家的卫生监督管理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

2、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个人或组织

卫生监督守法主体,公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例:外国人在国境口岸接受卫生检疫检查

(二)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内容,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1、权利: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能力和利益,表现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2、义务,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三)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客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以下四类:

1、人身利益。如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患者的隐私权

2、卫生行为:如卫生执法行为、公民就医行为等

3、物:包括进行卫生管理和各种服务过程中可作为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出入境交通工具、食品、药品、监督用具等

4、智力成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如医疗仪器的发明、学术著作等

九、卫生监督手段

1、卫生行政机关监督

2、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监督

3、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监督

4、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监督

十、卫生监督主体的组成:卫生监督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卫生监督机关

1、卫生行政机关

2、国境卫

生检疫机关

3、药品监督管理机关

4、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概念、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

2、特点:非国家机关,特定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而非一般,具体的卫生法律法规授予而非行政组织法授予

3、条件:相应组织应与所授权行使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无利害关系,具备了解和掌握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知识的技术人员,具备基本设备和条件,具备特别条件

4、类型:社会组织、团体:医学会与医疗事故处理企事业单位、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企业下设的卫生机构:如铁路

5、法律地位: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监督权时,享有与卫生监督机构相同的卫生监督主体地位,执行其本身职能时不享有卫生监督主体地位,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

(三)卫生监督主体的相互关系:纵向关系:隶属关系、领导关系、指导关系,横向关系:非隶属关系

十一、与卫生监督主体相关的组织和个人

(一)受委托组织的概念,指接受卫生监督主体的委托而行使某项卫生监督职能的组织,“不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主体”。受委托组织的特点:从事非国家职能性质活动的组织,根据委托行使一定的卫生监督职权,而不能行使一般的卫生监督权,受委托行使的一定卫生监督职权是基于卫生监督机关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

(二)受委托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区别:前者的卫生监督权来源于卫生监督机关的委托,后者来源于卫生立法上的直接授权,委托代理关系与单方授权关系,以委托卫生监督机关名义与以自己名义,前者不具独立的法律人格

(三)卫生监督员的概念卫生监督员是指通过资格考试,经依法聘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卫生监督职能的卫生执法人员。特点:卫生监督机关的组成人员;依法从事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必须通过资格考试,经依法聘任;卫生监督员的卫生监督行为是卫生监督主体的行政行为

十二、根据卫生监督依据的性质,卫生监督依据可以分为三类:法律依据、政策依据、技术依据(卫生标准)、卫生监督的证据

十三、卫生监督法律依据

1、概念,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在卫生监督活动中必须始终遵照执行的我国法律、法规的总和。

2、特征: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调整的范围广泛,调节的手段多样,调整的内容有较强的科学技术性,反映的利益具有社会共同性,表现的形式具有分散性

3、形式: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含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

区的卫生规范等)和地方性卫生规章、国际卫生条约

4、效力等级:卫生法的效力是指卫生法的生效范围和适用范围。包括:时间效力:法的生效、失效和溯及力;空间效力:法规适用的地域范围。领土、领空、领海;我国驻外使馆和我国领域外的我国船舶和飞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效力(约束力)

5、卫生法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部门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上级法优于下级法。宪法位于卫生法效力等级的最高层,以下依次是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政府卫生规章等,它们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共同构成了我国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6、卫生法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在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卫生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卫生规章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法优于旧法,在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卫生部门规章中,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十四、卫生监督的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察、检查及现场笔录、视听资料

1、物证 概念,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特点:以物质的存在方式证明案件事实.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一般表现为间接证据.证据意义通常并不十分明显.只有通过人的能动作用去发现、识别、挖掘它与案件的客观联系,才能发挥证明作用。

2、书证概念,指以文字、图画或符号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卫生违法案件的真实情况的物品如,病历

3、证人证言概念,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的资格条件,知道案件情况,有作证能力(辨别是非,正确表述),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非当事人,公民个人

4、当事人的陈述:指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一是对自己不利事实的陈述; 二是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5、鉴定结论: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根据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作出的结论。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三鹿奶粉的质检报告

6、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并由勘验、检查人员和现场见证人签名的一种书面文件。

7、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反映的图像和音响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具有

信息量大、形象逼真,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又容易被变造或伪造的特点。

十五卫生行政违法的概念特征与构成要件

(一)概念:卫生监督主体及卫生监督人员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实施的,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卫生行政行为。

(二)特征:

1、卫生行政违法的主体是卫生监督主体

2、卫生监督主体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卫生监督人员的行为表现出来的

3、卫生行政违法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违法行为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5、卫生行政违法的后果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三)构成要件(同时具备!)

1、卫生监督主体及卫生监督人员有相关的法定职责

2、卫生监督人员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并且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十六、卫生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要形式:

(一)事实依据错误

(二)适用法律错误

(三)程序违法包括方式违法、步骤违法、期限违法指卫生监督行为的作出违反法定的期限。举行听证未按照规定7 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

(四)卫生行政越权,

1、时间、空间及事务上越权,时间上的越权与期限违法不同,为超越法定的时间范围而非超越程序上的法定时间。

2、纵向与横向越权

(五)卫生行政滥用职权

(六)卫生行政失职,因不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而构成的卫生行政违法。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主体不履行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义务,致使他人受到损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失职与延迟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失职。作为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主体实施卫生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达到某种违法状态。

(七)卫生行政不当,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以合法为前提,只基于自由裁量行为、一般不会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表现为

1、行政处罚畸轻畸重;

2、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3、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4、行政处罚超出违法者的实际承受能力;

5、其他可视为行政不当的行为,如认定违法情节有误、计算违法人非法所得有误等导致处罚的“显失公正”

十七、卫生监督责任

(一)概念:卫生监督主体和卫生监督人员在行使卫生监督权的过程中,因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特征:卫生监督责任由卫生监督主体和卫生监督人员承担;卫生监督责任是一种外部责任,不包括内部责任;卫生监督责任是卫生行政违法或不当引起的法律后果;卫生监督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能相互取代

(三) 构成要件:卫生监督主体已构成卫生行政违法;卫生监督人员有主观恶性程度;卫生行政违法的情节与后果 十

八、、卫生监督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卫生监督主体: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

(二)卫生监督人员责任承担方式: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十九、医疗机构的定义: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公民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活动,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服务机构。法律意义:只有法定的医疗机构才能在法律上成为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主体; 只有法定的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才受法律保护

十、医疗机构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1、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的监督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监督: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编外医疗机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职责: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二十一、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的监督

(一)医疗机构设置的监督

1、医疗机构的设置纳入当地的规划布局,

2、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

3、提交文件

(二)医疗机构登记与校验的监督

1、医疗机构登记的监督包括对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进行监督

2、医疗机构校验的监督

二十二、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印章使用的监督

(二)对诊疗活动的监督

1、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断、治疗活动

2、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应当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

4、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5、病历的保存

6、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7.尊重患者权利

8、对传染病等特殊患者的诊治和处理

9、药品管理

10、按照政府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

二十三、对医疗机构履行其他职责与义务的监督

1、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3、严格执行无菌消毒、

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

5、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对顶的时限和方式履行报告义务,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

二十四、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监督

(一)医疗事故预防的监督:医疗机构是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对患者知情权的保障:病情及病历复印;医疗机构是否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二)医疗事故处置的监督

1、医疗事故的报告(机构内部+卫生行政部门)(1)医疗机构内部的报告制度(2)向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疗机构是否采取措施避免损害后果扩大

二十五、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医疗广告监督: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发布的广告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六、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十七、医师执业监督:是指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执业活动以及考核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注意点:①“依法取得”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有关考试和注册的规定;②医师资格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又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③必须“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才能执业;④必须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业务。

医师执业监督机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①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试用期满1年 ②经验要求: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专科学历 2年 ;中专学历 5年③专业要求:医学专业 ④工作要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例外张某没有上过任何层次的医学专业的学校,但他仍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原因??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

二十八、医师执业活动的监督

1、对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的监督

2、对使用药物和器械的监督。

3、对索取收受不当利益的监督

4、对是否如实介绍病情的监督

5、遇紧急情况是否服从调遣的监督

6、对急危患者的救治的监督

7、对非常事件报告的监督

8、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二十九、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 原法定传染病35 种;修订后37 种:2(甲)+25(乙)+10(丙),

1、甲类传染病的病种(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的病种(25)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按甲类管理: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按照一般乙类传染病管理

3、丙类传染病的病种(10)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十、传染病预防的监督

(一)经常性预防措施的监督

1、对健康教育的监督

2、对消除传播媒介的监督(得怪病的女孩)

3、对加强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监督(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4、对各项卫生制度和卫生标准的监督

(二)计划免疫的监督

1、预防接种制度

2、接种单位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二)疫情报告时限要求

1、日常疫情报告时限 (1)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 (城2小时内农6小时)(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6小时内,农应于12小时内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三十

一、前期预防与劳动过程职业卫生监督

(一)前期预防,立法意图:控制危害产生源头;主要内容: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审查制度;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

(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立法意图: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工作场所危害监测评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作业管理制度;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健康体检规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体检规定;健康监护档案

三十

二、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保障方面的规定包括疑似职业病人获得诊断保障;职业病人待遇保障;就医、治疗、康复、工作安排;经济补偿;费用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变更时职业病人的安置;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义务 三十

三、食品卫生监督是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体质,由卫生监督主体在管辖范围内依法对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实施强制性卫生行政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十

四、食品安全法宗旨与适用范围宗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指无毒无害:无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适用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活动,第一责任: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三十

五、食品安全标准宗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准则:科学——制定标准的基础,合理——可操作性,安全——目的,可靠——技术稳定,是食品的唯一强制性标准

三十

六、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禁止生产经营的: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有害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营养不符合要求的婴幼儿食品;变质、掺假掺杂;异常死亡食用畜禽及其制品;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包装污染;超过保质期;无标签;防病要求;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三十

六、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培训;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鼓励良好生产规范、HACCP;认证机构的监管责任:跟踪调查、撤销认证并通报、不得收取费用

推荐第8篇:卫生讲话稿

凯本中心小学环境卫生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当我们走在干净的校园里时,你会有什么感觉?当我们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时,你会有什么感觉?当我们在整洁优雅的环境里生活时,你又会有什么感觉?一学期以来,校园环境卫生的确有了较大的改观。我校大部分班级卫生打扫积极、及时、彻底,卫生保持良好,我们也常常看到向校长和不少班主任到教室和清洁区检查和指导大扫除,常常看到劳动委员、卫生委员为确保校园环境的优美洁净无私地、默默地工作着,值得大家学习和敬佩。所以,结合卫生委员的上报结果和卫生组的检查,在这里,学校要表扬上学期做得较好的班级,其中清洁区较好的班级有:四(1)班、五(2)班、六(4)班。教室卫生较好的班级有:一(1)班、四(1)班、五(1)班、六(2)班、六(3)班。

有人说,环境是心灵的港湾,也有人说,环境是灵感的源泉,还有人说,环境是制胜的法宝,我要说的是,环境是塑造人的摇篮,环境是保证我们学习的必要条件。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每一个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同时,校园环境卫生也是一个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学校对外形象好坏的直观影响因素,也是学校学生整体素质的一个反映。大家都知道环境卫生对于自己的重要性,都想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中。每天清晨,我们到学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扫教室,打扫清洁区,中午和下午都

是……那为什么我们天天打扫天天脏?怎么总有扫不完的垃圾?扫不完的纸屑?我们每天都在打扫卫生,应该说校园里除了落叶外不会再有其他的杂物。可事实呢?刚刚扫完的场地、楼梯、教室、走廊又会有新的杂物出现。这些杂物是怎么来的呢?原因很简单,这些杂物来自于我们,来自于我们的不良习惯。我们应该 将这些不好的习惯纠正,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随意一丢,不仅玷污了校园环境卫生,更表现出我校少部分学生一种低素质和不文明,败坏了你的个人形象。如果你,上前几步,弯腰一捡,不仅美化了校园环境,更提高了个人素质。同学们,如果让你们选择,你愿意在一个脏乱的校园,还是一个整洁的校园里上课?相信大家一定愿意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学习、生活。那么,我们该不该这样随意的破坏自己所生活的环境?该不该把废物、纸屑丢在地上?该不该把地上的纸屑捡起来?该不该随地吐痰?该不该在雪白的墙上留下球印或手印、脚印?该不该去阻止那些我们所厌恶的没有道德的行为?各位同学都是有文化,有理想,有抱负之人,相信你们会做出明智的选择!

同学们,学校是我们的家,让我们自觉维护学校环境。努力养成不乱扔废纸、不向楼下扔任何杂物;不随地吐痰等良好习惯。同时把教室和清洁区的卫生认认真真做好,并且时时刻刻坚持;做到有人检查和没人检查一样干净,一样整洁。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要我们一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学校就会像花园一样一尘不染,空气清新,我想,在这样干净整洁的环境里,就

会心情舒畅,身心健康.谢谢大家。

凯本中心小学卫生组

2014年3月7日

推荐第9篇:卫生监督总结

郑州市管城区陇海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区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社区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中心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中心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周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对学校的食品、工作环境及卫生现场督察指导。

6、结合我中心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二:工作存在的不足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我中心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卫生监督协管执法支持不够,执法文书书写的不规范。

2、社会支持度较低,群众对之意识还很薄弱。

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2013年12月30日

推荐第10篇: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11年度卫生监督总结

2011年,我镇的卫生监督工作,在上级卫生局及本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在我镇卫生监督管理小组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继续深化改革,开拓进取,以“一个确保”为中心,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以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监督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进卫生综合执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卫生综合执法。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规定》进行了全面学习,明确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和方向,增强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感。并及时对我镇卫生监督监督人员未取得执法证的进行了培训,取得了有效证件。

二、积极争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我镇卫生监督工作的支持,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半年来县一科执法人员共出动人员8名,连续2周时间来我镇配合执法,使执法条件有了明显改变。我们充分利用乡医的优势进行了全方面的摸底,使各村的门市部、小饭店建立了档案,为年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2011年开展了全面学校卫生安全大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2条,检查覆盖率县直学校及乡镇学校100%,村级学校85%。学校食堂、门市部卫生许可证办证率100%,健康查体率100%,索证率100%,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有检验检疫证明。

四、结合我镇实际,由镇政府带头,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包括派出所、工商所等,加强了对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的监督力度,对不合格的,规定时间对其整治,整治不合格的取缔。共整治小餐馆5处。使所有“三小”单位基本达到了合格。

五、共办理4,健康证400个,餐饮原料进货索证率100%,建立台帐率100%,卫生许可证率100%,健康证办证率100%,所有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有检验检疫证明;所有单位均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了消毒。并均有卫生制度。

六、我镇执法小组一年来共组织人员10余人,4次对全镇的公共场所

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及时建立了档案,对其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环境卫生及卫生制度是齐全方面。

总之,一年来我镇未出现一例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例。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继续努力使下半年的成绩更上一层楼。为全镇人民的食品卫生安全做出贡献。

马站人民医院防保科

2011年11月

第11篇: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蓬莱镇卫生院

2010年度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防疫组在市卫生监督的带领下,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 “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防治食物中毒”的基础上,“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总结如下

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我院成立了以周经典为领导小组长,负责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的组织、检查和协调。为加强我镇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重点强化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凡不符合卫生要求,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发证。我们组织人员定期认真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和安全程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不生产经营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和不允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我们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取缔非法经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业户。

二、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许可审核发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4月2号,在全镇开展了食品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逐家逐户、边通知体检边查证。全年下发体检通知40余户次,督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220人,经审查验收为户办理卫生许可46证,办理健康证220个。

三、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节日前后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餐饮业卫生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业单位10户,共中10户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检查人业人员30人,29人取得有效健康证,存在的问题有:熟食间不能专用,缺少空调、紫外线杀菌灯;粗加工与烹调同在一室,餐具消毒设施不全,不能坚持消毒,无保洁设施等.(二)学校食堂卫生专项检查 ,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我们组织对辖区内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学校食堂按要求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定了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校领导签订了学校食堂责任状。检查中,针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售卖、餐具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三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向从业人员讲解食品卫生知识、发放培训资料,并下发试卷进行考核。为了更加规范我镇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逐一建立了行业卫生档案。

四、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预防食物中毒。

气温渐升,预防食物中毒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为此,我所制定并下发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现场调查处理小组。为了做好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预警与监测,“五一”期间承办宴席的餐饮店进行现场监督,乡镇以下凡聚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时必须留样。

五、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卫生监督

六、中考卫生监督

今年,我镇设立中考考点1个,为保障中考期间考生食宿安全,每个考点、对接待考生单位的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和消毒措施的落实进行全程卫生监督,对学校周边小卖部进行整顿,对加工场所、原料贮存场所、餐厅防蝇、防尘设施逐项落实,做到所购进的原料必须索取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调味品必须索取同批次检验报告或合格证,采购肉类必须有兽医部门的检验证明。每日均按菜单严格审查高考菜谱,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立即予以更改。

七、公共场所卫生

上半年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卫生知识培训4人,健康体检4人。

八、学校卫生管理:

我镇中小学校(初级中学1所,小学11所)及3所幼儿园,分别在今年内对学校的食堂和食堂进行了卫生盘查,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均已办理,各学校按要求与校方都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实行校长责任制,明确责任。11月份各学校已进行学生健康体检。均达到预期之效果。

九、医疗机构和传染病监督管理。

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让医疗市场得到净化,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每季度对村级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情况监督检查一次,每月院内各科室的传染病报告情况监督检查一次。完成全镇医疗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覆盖率力争达100%。

十、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管理力度不够,受各方面因素影响餐饮单位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无法达到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标准。以后尽量按正常频率开展好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外,从业人员两证及餐饮单位的监督工作将是以后的工作重点。

蓬莱镇卫生院(防疫组)

2010年12月30日

第12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溪卫监字[2012]号

竹溪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关于印发专项业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队室:

根据《竹溪县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溪卫监字[2012]号),制定《竹溪县2012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竹溪县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竹溪县2011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竹溪县2012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竹溪县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3、《竹溪县2012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印发 卫生监督 工作计划 通知

抄 报:市卫生监督局,县卫生局 竹溪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1

竹溪县2012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医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监测工作任务,确保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1)、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

(2)、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建立采供血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

(3)、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率100%。

(二)、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坚决取缔无证行医、江湖游医,严厉查处药店坐堂行医等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三)、开展《母婴保健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医疗机构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积极探索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卫生院下设诊所(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房屋、设施、人员依法达标率100%,村卫生室房屋、设施、人员依法达标率80%以上。

三、基本要求

(一)、全面落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1、积极督促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溪卫字【2009】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其下设卫生室、诊所等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对这部分医疗机构房屋、设施改造进度,2011年底努力使各乡镇卫生院下设卫生室、诊所房屋、设备等硬件设施合格率达100%。

2、严格督办未达标的个体诊所、门诊部等营利性医疗机构从房屋、人员、设备、诊疗规程方面进行整改,确保到2011年底达标合格率达100%。

3、加快目前尚未达标的村卫生室、医务室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房屋、设施改造改善进程,力求促使全县村办卫生室到2011年底总体整治合格率达80%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查处医疗服务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从严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1)、每季度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中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2)、每半年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每年对全县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书面总结、整理上报。

(3)、对医疗机构在执业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对调查属实的案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罚意见。

(4)、坚决打击未经许可擅自执业、超许可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无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不法行为。

(三)、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和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医疗机构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守土有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3、动员群众参与。要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来,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鼓励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非法行医活动和不规范医疗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市场的监管。

4、实行责任追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的进行查处,坚持一查到底,凡涉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的,必须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决不以罚代法;涉及监督人员假公济私、打击报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竹溪县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H1N1甲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疾病防控的监督管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依法防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项措施,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组织对传染病防治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不断增强守法意识。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设置宣传栏达90%以上,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开展1次以上大型宣传活动。

(三)、各队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的技术服务与指导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与督办落实。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2011年全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重点是立案查处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定、未开展预检分诊、不按规定接诊和救治传染病人、违反院内感染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各疫苗接种单位不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开展疫苗接种活动、违反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不按规定进行晨检、消毒和隔离治疗传染病人、公共场所单位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违法案件。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疫情报告管理

(1)、医院应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专门的部门及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管理制度; (2)、门诊科室有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门诊日志和登记本的项目填写要完整;

(3)、传染病疫情报告要及时、完整、准确。

2、传染病患者的接诊与医疗救治管理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按规定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一级医疗机构设置传染病专门门诊,力求设置规范,运转要正常。 (2)、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分诊点,冬春季重点检查发热呼吸道疾病的预检分诊情况,夏秋季重点检查腹泻病人的预检分诊情况。

3、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

(1)、要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

(2)、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各种制度并经常自查落实情况。

(3)、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使用后的规范处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

(4)、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医院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5)、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要及时上交,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依法规范处置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运行体系,切实做好本乡镇医疗废物的统一回收,回收后交由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各队要切实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

(6)、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工作。

在全面完成年度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确保二级医院年实验室抽样监测四次,医院自我监测每月至少一次;一级医疗机构年实验室抽样监测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也要实施内部监测2—3次/年;对公路沿线的个体诊所实验室抽样监测的面要达到1/4—1/3;全县医疗机构消毒监测总合格率达到80%以上,消毒监测结果及时在县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和通报,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实施再次监测,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4、结核病防治专项检查。

对结核病人的登记、网络疫情报告、卡片报告、结核病人和疑似病人双向转诊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5、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情况监督指导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应设置传染病防治法宣传专栏,有固定宣传标语;

(2)、利用乡村医生轮训机会,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等有关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对内部专业人员自己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

(二)、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督 对宾馆、饭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和美容美发、桑拿洗浴、歌舞娱乐等公共娱乐场所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情况进行常规监督。

1、组织对相关从业人员和利用本单位经营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艾滋病、性病检测并取得健康证;

2、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和安全套;

3、督促公共场所单位对服务中使用的用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同时进行抽检。

(三)、组织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对学校及托幼机构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2、对建立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踪排查制度、消毒制度和落实晨检措施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对学校及托幼机构执行新生入学查验预防结种证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疫苗预防结种。

4、对托幼机构的儿童玩具、用具进行消毒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指导并下达整改意见,通报县教育局,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加强疫苗流通管理

对各疫苗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索证、运输、贮存、使用、登记实施全面监督管理,重点强化二类疫苗应急接种审批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县的疫苗接种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2011年3月至12月,对本地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进行2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立案查处。

(二)、2011年6月至8月份,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结核病人的登记、网络疫情报告、卡片报告、结核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诊等内容的进行2次专项检查。

(三)、2011年9月,对全县各乡镇《传染病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1次执法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及时组织查处,同时及时收集各乡镇好的做法和典型,指导全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四)、各队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本队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情况小结及统计表汇总交二队,由二队集中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至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队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切实组织好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二)、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纳入2011年全局重点工作计划,投入大的精力,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打击各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3 竹溪县二0一二年公卫监督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卫生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生活饮用水、餐饮、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2012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目标指标

(一)、生活饮用水监管

1、加强卫生许可管理,严把卫生许可证发放关。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建档率达100%。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要依法监管,消灭监管空白,对不服从监管要依法查处,查处率100%,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每4年必须复核一次,供管水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持证率达100%。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重点是对新建、改建、扩建供水单位的选址、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组织制度、内部自检、供管水人员健康状况、涉水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一次全监测和评价,使其符合卫生要求和标准。

3、加强经常性监督监测。一是按照供水人口、日供水量和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合理安排水质监测频次,所有供水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全监测,县自来水公司每月进行月监测1次,305省道沿线的乡镇水厂每季监测1次,偏远山区乡镇水厂每年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100%。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必须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供应的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督促供水企业建立自检系统,加强水质消毒,完善相关资料。

4、加大农村小型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以前未纳入监管范围的乡镇水厂及自建水厂,要加强对其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状况、涉水产品等全面监管,以确保饮用水安全。

5、继续对农村小型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模底统计,并建立台帐,掌握全县供水的基本情况。

(二)、餐饮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履行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职责,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监管力度。

1、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100%。严把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关,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餐饮单位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率达100%。

2、切实加大餐饮具消毒监测力度,特别对提供消毒餐具的餐具消毒单位要加大监管和监测力度,合理安排监测频次,采取随机抽样监测的方法,全面考核餐饮具消毒效果。在“5.1”、“10.1”、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三会”、学生中高考等县内重大活动期间,对重点餐饮单位进行卫生安全保障检查,同时开展抽样检测。

3、加强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4、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档率达100%。

5、积极完成本局及上级主管单位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并及时做好迎检及报表、总结工作。

(三)、公共场所卫生

以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抓手,促进工作质量提高,监督覆盖率达100%,量化分级率达100%。一是加大现场监督检测力度,对新、改、扩建单位必须进行预防性评审;二是要加大对宾馆、旅店、超市、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车站等从业人员的体检力度,体检率达100%,健康证持证率达95%以上,杜绝一人持证多人上岗;三是严把卫生许可证发放关,建立健全发证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档率达100%;四是搞好基本情况调查,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加大监督监测频次,增加监测项目,在原有监测项目基础上增加微小气候等现场监测项目,对有集中空调的单位应对空调系统进行监督监测,并作为发证的必备条件之一;五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公共用具监测不合格和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及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服务的必须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学校卫生

一是在春、秋两季学校开学之时,组织专班深入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学校饮水、校舍、传染病防控、餐饮安全等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和幼师体检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排查制度、晨检制度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制度,防范和杜绝食物中毒及重大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二是要加大学 校食堂餐饮具消毒监测和学生饮用水监测力度,检查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管直饮用水有无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环境是否达到卫生要求,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三是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四要进一步加大托幼机构物体表面、玩具消毒监测力度,监测覆盖率达100%;五是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学生健康体检,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

(五)、职业卫生

一是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提高我县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二是广泛开展职业防治法宣传,力争在形式、内容、宣传面上有新突破。

(六)、放射卫生

一是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场所进行预防性审查,审查率达100%,杜绝未经批准擅自上马;二是督促放射诊疗单位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警示语和完善落实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三是督促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体检和培训;四是加强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按时完成本年度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和剂量监测,凡未经放射防护监测或监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对3家暂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放射诊疗单位督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发证;对五是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单位要立案查处,查处率为100%;六是根据省卫生厅和县卫生局要求,今年所有放射诊治单位放射室必须达标验收,合格率达100%。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

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和标准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步骤

1、1-5月开展餐饮安全专项检查,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和生活饮用水摸底调查及水质监测工作;其中2月下旬至3月底集中开展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校舍、传染病防控、餐饮安全等监督检查,3月中旬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5-8月开展餐饮、公共场所、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其中5月份集中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6月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3、8-9月开展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校舍、传染病防控、餐饮安全等监督检查,开展餐具、公共用具及水质监测。

4、10-12月集中开展餐饮食品、公共场所专项清理整顿,其中11月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安全达标验收。

三、对策与措施

1、继续执行综合执法,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督办、队长副队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 确定专人专管,落实资料收集、整理、登记、总结、报表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即时发现即时可以整改的,当场下达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要进行立案查处。

3、严格奖惩兑现制度。各队要对辖区内监管单位实行划片,落实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与年终津贴挂钩,实行量化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公共场所、餐饮量化分级、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法律法规及现场卫生监督技能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充电、外派进修等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监管水平。

5、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电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及经营者法律意识,要大力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寻求部门配合,争取群众支持,为我县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创建良好氛围。 附表:

1、竹溪县2012年餐饮业消毒监测抽样计划 2:竹溪县2012年公共场所消毒监测抽检计划 3:竹溪县2012年饮用水监测计划

第13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7年工作计划

一、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上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主要工作安排:

做好春秋两季传染病和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晨检工作、缺课追踪工作、消毒工作。

九月份:

1、制定卫生工作计划。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件工作。

3、进行学生体检工作

4、发放晨检记录、缺课追踪记录、消毒记录。

十月份:重点预防甲型h1n1型流感,其次预防手足口病。 十一月份:调查上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 。 十二月份:开展“艾滋病”日宣传工作 。 一月份:对学生做好寒假安全教育。

三月份:

1、做好学生的视力检查工作。

2、发放晨检记录、缺课追踪记录、消毒记录。四月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 五月份: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六月份:做好春季运动会的防护工作。 七月份: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

二、卫生监督协管

1、开展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培训,培训不少于3次;

2、开展卫生监督协管调度与稽查工作。

三、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整治活动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五、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档案建档,对辖区内直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向工商、食药联合行文全面通报不合格机构,每月上报监督信息。

六、继续做好各项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协助医政科加大“两非”和无证行医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控烟执法和游泳场所专项监督、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第14篇: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所

2010年阶段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巩固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营造和谐,规范的医疗服务秩序。我所医疗科根据《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夏季风暴专项行动的通知》并结合区医疗服务市场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于5月13日至6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夏季风暴”专项检查。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 确定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办医疗机构非法执业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执业行为为主要目标,把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作为今年医疗监督的重点工作,采用集中整治和经常性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二、职责分工和责任制

此次行动成立专项检查组,组长:weee(分管所长);副组长:ttt(医疗科科长);组员:医疗科全体成员。对全组人员实行划片分工承包责任制,要求对自己管辖的范围进行仔细摸底,做到对无证行医不法分子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此次行动的成功。

三、加强培训 强化意识 责任追究

为提高整个监督队伍的执法水平,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学习了由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

医和非法采供血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以及打击非法行医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医疗执法监督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加强宣传 利用舆论监督

我所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为此专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投诉及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在媒体上曝光。在此期间,先后邀请四家新闻媒体配合行动跟踪报道,对无证诊所及典型案例及时在报纸上给予曝光,

五、信息沟通与通报制度

按照《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夏季风暴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主动邀请市卫生监督所一起开展工作及时解决交办的任务,扩大影响面,震慑无证行医不法分子。在此期间,共刊出监督信息4篇及时向各级领导汇报打击的进度和成效。

六、相互学习交流检查经验

在此期间,我监督所与兄弟旗县区卫生监督所进行相互学习,交流检查经验。在相互学习的同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尚未解决的问题,从而加大此次专项行动的力度和深度。

七、组织人员 集中整治

2010年5月13日至6月25日,按照行动方案,我所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我区特点,在xxxx等城乡结合部展开了两次拉网式的执法检查,重点清理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在整个“夏季风暴”行动中共检查医疗机构278户次,其中取缔无证行医39户,没收一般药品171箱,草药7箱,医疗器械28台件,中药斗18个,拆除没收牌匾、灯箱21个,张贴取缔公告39户,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八、存在问题

1.非法行医特别是“游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2.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由于非法行医经营场所的设施简陋,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封取缔后,非法经营者的经济损失不大,容易出现转换地点后重新开张的情况,且无证行医多存在城乡结合部及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段,低收入家庭较多,因经济条件原因,有一定的就医人群。

3.管辖区域较大,卫生监督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日常监管事项多,以致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够。

九、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大监督频率和整治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特别对在打击过程中死灰复燃的

“黑诊所”,形成“反复打,打反复”的高压态势,一查到底,坚决予以取缔。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以及举办大型咨询活动、派发宣传单、宣传栏、张贴“取缔公告”、“告市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医疗法律法规。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管片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第15篇:演讲稿 卫生监督

三做四创 有你有我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三做四创 有你有我》。 “三做四创”是清晨问候他人时的那祥和的微笑,“三做四创”是捡起垃圾时的那个美丽的弯腰,“三做四创”是一方有难时热情慷慨的伸手,地址简介。。。。。。

在?、主题解放思想大讨论的背景下,我们卫生监督员又应该做些什么呢?下面由我带领大家聚焦卫生监督中的“三做四创”。

工作中,每一个卫生监督员都应该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的同时,扎实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人们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是永久的财富。”家庭、事业、财富等都是数字“0”,健康就是“0”前面的那个“1”,一旦没有了“1”,那么后面的“0”再多也是无用的。作为一名基层卫生监督员,我们正是为群众守护那个“1”中的一员。

头顶着国徽,肩带蓝盾,我们是人民健康的卫士,执法为民,守卫健康是卫生监督人的职责,全体卫生监督人就一直劳碌奔波在全区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烈日下、暴雨中、大街小巷里都能看到卫生监督人忙碌穿梭的身影。滚滚红尘,我们一路走来,日夜兼程,我们风雨同舟。我们不喊空洞的口号,只做伏尔加河上的纤夫,唱着充满希望的号子,勤劳扎实走好前进的每一步。

生活中,我们应严要求。古人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铮铮言词,现代教育家陶行知也说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作为“四创”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我们应当好参与者、不当旁观者;当好建设者、不当批评者;当好运动员、不当裁判员,时时关心创建,时时参与。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用你的行动折射出家乡的美好明天!

“三做四创”活动不仅仅是口号,更是行动,“三做四创”就在我们的身边。今天你我迈出的一小步,让我们的“家”迈出了一大步。

我的演讲完毕! 谢谢

XXX

2016年5月4日

第16篇:卫生监督信息

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总第一百一十八期)

2010年4月13日

本期导读

专题报道

& 我所全力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攻坚战 & 我所部署2010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工作视点

& 我所为全所人员集中“充电”

& 我市召开职业卫生分类管理暨首批示范企业表彰会议

单位文化

& 我所举行“我骄傲,我是卫生监督员”演讲比赛

监督动态

& 全市学校卫生检查落下帷幕

& 我所开展有机溶剂作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 我所参加全市“剧毒品”专项检查

& 全市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预警公告

& “五环节”鉴别“地沟油”

监督简讯

主办:张家港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张家港市职中路9号 电话:0512-58234355 传真:0512-58283135 网址:http://www.daodoc.com E—mail:bgs@zjgwsjd.com

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 专题报道 ◇

我所全力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攻坚战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积极营造迎检氛围。在市政府召开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动员大会后,该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迎检工作,并制定了《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卫生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组织所涉分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标准高、任务重、时间紧,为保证工作效果,该所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标准要求。对测评标准进行了认真学习,吃透标准,充分掌握考评要点,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将城区分为东城、西城二个现场工作区域,分别由二个分所负责,实行分所长负责制,同时分所内部又按单位数量明确了每个监督员的责任路段,做到人人有责。三是明确时间进度。迎检工作分二个阶段推进。5月31日前为督促指导阶段:要求各现场工作组完成对辖区内所涉相关行业卫生单位的全面检查督促,并结合普查情况,培育典型单位,确定备查点;6月1日至7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对第一阶段问题较突出的单位跟踪复查,并突出对重点路段、重点单位的巡回检查,确保相关单位达到标准要求;同时组织现场模拟检查,努力以高标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扎实开展迎检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发送迎检信息,并逐户下发卫生行政指导文书即《业主告知书》,让相关业主了解测评要求及时间,配合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二是强化指导。对相关单位分路段逐户进行现场督促,同时结合检查情况召集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召开现场会议,指出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效果。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五小”行业是文明城市明查暗访的重点行业,也是我们日常监管的薄弱环节,为此,该所在今年3月启动了“五小”行业卫生达标建设整治活动,旨在有效改变“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积极开展“餐饮卫生示范街”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批“证件齐全,场所卫生,经营规范,就餐安全”具有示范作用的餐饮单位,以点带面,促进餐饮服务行业水平的整体提高;继续在城区每季组织实施餐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 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努力提升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2

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截止4月12日,我所共检查相关单位586户次,发放相关资料647份,分路段召开动员会议四次。下阶段,我所将继续按照总体方案,有序推进迎检工作,强化现场检查指导,力争高标准完成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任务。 【监督一科】

我所部署2010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月25日,我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2009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规划部署2010年支部工作。会议号召全所党员同志紧紧围绕全市卫生监督工作中心,大力开展局党委提出的“服务优化年、质量提升年”活动,立足本职、勇于实践、创新创优、岗位建功,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由支部书记、所长於海良同志主持。支部副书记王建华同志向大会作了2009年支部工作报告。王建华副书记指出,过去的一年,我所党支部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所广大党员和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党建工作、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绩,被评为了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我所也成功实现了文明单位标兵“三连冠”,同时被苏州市卫生局确定为“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并首次获得了“苏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王建华副书记分析了工作中还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重教育、轻活动等不足之处,并对2010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了明确:一是强基固本,切实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作出积极的贡献;二是廉洁高效,不断强化作风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全所奋发有为、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清风正气,增强服务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三是文明和谐,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努力形成“各方配合、齐抓共管、讲求实效、服务全局”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

王建华副书记强调,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全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单位全面建设的有效抓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载体。各科室、分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努力把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大会还对获得我所200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同志进行了表彰。 【办公室】

3

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 工作视点 ◇

我所为全所人员集中“充电”

实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是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履行职责、全面落实监督执法工作任务的需要,也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需要。3月19日、20日,我所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一天半的集中业务培训,这是我所连续第三年在每年年初集中时间为全体卫生监督员“充电”。

培训开始前,於海良所长作了动员讲话。他分析了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全体卫生监督员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一项硬任务来对待,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卫生监督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以前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一些新的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同时结合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本次集中培训邀请了省卫生厅办公室顾帮朝副主任、市检察院公诉科王慧科长分别就卫生执法风险及说理式执法、行政案件的证据收集等内容为全体卫生监督员作了辅导讲座;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的三名科长围绕行政处罚案卷的规范制作、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办法、查处无证行医的注意要点等重点工作为大家进行了培训讲解。

培训中,专家、业务骨干们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新近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帮助全体参训人员释疑解惑、增进技能;全体参训人员紧跟授课老师的思路,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同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与专家们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探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办公室】

4

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我市召开职业卫生分类管理暨首批示范企业表彰会议

3月16日下午,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公共卫生中心召开了全市职业卫生分类管理暨首批示范企业表彰会议。

会议由我所於海良所长主持。市卫生局王建华副局长在会上作了专题讲话,全面总结2009年“张家港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明确了2010年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就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会上,市政府办公室万资平副主任深刻剖析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大家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绝不低估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绝不低估职业病危害可能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着眼于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把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张家港市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市、镇两级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卫生、安监、人社、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工会等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联动监管机制;二是卫生、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加强职业病危害控制,严肃查处漠视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违法行为;三是各镇(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整合镇(区)卫管中心、安监办等部门资源,切实抓好辖区的职业卫生工作;四是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要进一步依法、规范服务,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五是职业危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措施。

会上,获得首批“张家港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13家用人单位受到了表彰,江苏华尔润集团、张家港广和中西医结合医院还分别作为第二批创建企业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市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各镇(区)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各镇(区)安监办、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我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监督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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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 单位文化 ◇

我所举行“我骄傲,我是卫生监督员”演讲比赛

为积极响应卫生系统首届卫生文化艺术节的号召,努力营造和谐统

一、蓬勃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3月25日下午,我所在市公共卫生中心举行了“我骄傲,我是卫生监督员”演讲比赛。

本次比赛得到了全所各科室、分所的积极响应。12位参赛选手均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和自己的切身体会,紧扣“我骄傲,我是卫生监督员”的主题精心准备了演讲内容,以不同的立意、角度和观点颂歌了卫生监督员们紧紧围绕“依法监督、热忱服务、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工作准则,为维护广大人民健康权益所作出的积极努力。比赛中,选手们语言流畅,声情并茂,精神饱满,仪态自然,展示了卫生监督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崭新形象,他们或慷慨激昂,或娓娓道来,或自信昂扬,或深情感怀,用自己的真情实感诉说着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执着和热爱。选手们精彩的演讲赢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

经过激烈的角逐,塘桥分所的徐溯宇获得了本次比赛的一等奖,监督一科的蒋敏、杨舍分所的肖蕾获得了二等奖,监督二科的李凯、西城分所的樊卫刚、锦丰分所的刘禛丰分享了三等奖。

本次演讲比赛既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也给了大家一个互相交流的机会,丰富了大家的文化生活,增加了全所的凝聚力。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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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 监督动态 ◇

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落下帷幕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学校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市卫生局、教育局于3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010年“卫监3号行动”——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本次检查共进行了四天,共查全市166所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185家食堂,均持有效许可证件;抽查食堂食品从业人员1495名,其中持有效健康证明的1493名,持证率达99.9%。

根据职责分工,我所主要查看了各校食品卫生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在卫生、教育等职能部门的齐抓共管之下,通过有效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负责人卫生知识集中培训等长效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开展 “十佳A级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呈现不断上升的发展态势,逐步步入了规范有序的良性轨道。一方面,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少学校针对自身不足,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用于食堂的新、改、扩建,并能认真落实新、改、扩建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制度,及时消除学校食堂选址、功能布局等“硬伤”,努力提高学校食堂卫生硬件设施水平,着力提升设施配备档次;另一方面,各校能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持科学化管理的理念,积极探索有效管理方法,从细节入手,狠抓关键环节和薄弱点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较多学校积极推行“五常”、“6T”等管理模式,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少部分学校由于受限于学校面积,存在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人数比例失衡的情况;少数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意识、索证登记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阶段,我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结合日常监管,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服务指导,推动我市学校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监督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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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我所开展有机溶剂作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根据苏州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3月中下旬,我所组织对全市使用正己烷、丙酮、苯及其苯系物等有机溶剂的21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检查情况表明,绝大多数业主对有机溶剂可能给人体造成的危害有所了解,能抓住关键、抓住源头,改善有机溶剂作业环境,着力保护劳动者健康。少数企业能斥资改革工艺,采用自动化操作系统,避免或减少劳动者与有机溶剂的直接接触;部分企业采用毒性较低的有机溶剂替代原有毒性高的有机溶剂,从源头上降低危害。不少企业能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重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积极组织接触有机溶剂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抽查的1417名接触有机溶剂的职工中接受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达1297人,抽查的199名新招接触有机溶剂的职工中,接受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达161人。

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企业对有机溶剂的危害认识不足,在项目进驻时未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竣工后未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少数企业布局不合理,生产车间比较拥挤,排风系统不甚理想;部分企业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开展。

我所将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督促其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同时将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相关人员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机溶剂知识的培训,增强其职业病防治意识;通过科学引导、强化指导、加强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断提高职业卫生工作水平。

【监督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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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我所参加全市“剧毒品”专项检查

顾名思义,剧毒品是具有剧烈毒性危害的物品,这类物品在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引起严重职业中毒事故。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发生剧毒化学品安全事故,3月17日~26日,我所参加了由市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卫生局联合组织的剧毒品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共检查了全市涉及剧毒品生产、使用、储存的72家企业。根据职能,我所主要对这些企业开展涉毒涉害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医疗救治体系建立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指导。检查发现,绝大多数企业能较规范开展职业卫生工作,尤其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落实较好,现场抽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上岗职工197人,有159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为80.7%;抽查在岗职工3740人,有3641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为97.4%;抽查离岗职工195人,有163人进行了离岗职业体检,体检率为83.6%。但检查也发现少数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还存在着不足,部分剧毒品经营、储存单位未与相应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治合同。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将按照《张家港市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全市剧毒品新、改、建项目情况,将监管关口前移,不断规范相关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监督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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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全市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3月

24、25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卫生、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在前期仔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相关部门集中行动,快速出击,一举捣毁了正在从事诊疗活动的16个无证非法行医窝点,没收各类药械19箱(件),两名顽固非法行医者(因非法行医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已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从整治情况看,我市无证非法行医场所正呈现逐步减少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近两年我市先后出台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联络员名单,不断完善打击非法行医联合监管机制,并将打击非法行医列为了年度法治惠民重点实事,加大了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我市卫生、公安等部门大力协作,较好地解决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问题,先后已有6名顽固非法行医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大大震慑了非法行医者的嚣张气焰;同时,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增设、调整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比例的提高以及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认识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也挤压了无证非法行医生存的空间。

但是,少数非法行医者虽经多次取缔,依然我行我素,仍在暗地里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并通过采取诊疗场所与接诊场所分开、药品与诊疗场所分开等卑劣手段来躲避执法,给查处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少数新到我市的外来人员由于不了解我市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初来乍到即非法行医作为“谋生”手段。对此,我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坚持开展巡回监督与定期集中整治的办法,点面结合,始终保持对非法行医的高压打击。同时,将继续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依托覆盖城乡的社区服务网络,与无证非法行医展开“游击战”,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着力净化医疗市场。

【监督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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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 预警公告 ◇

“五环节”鉴别“地沟油”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少数不法分子从餐饮店的“泔水”经简单加工提炼出“油”再回到餐桌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据此,我所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市重点餐饮单位进行了排查,目前尚未查见有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情况。我所提醒各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可通过“看、闻、尝、听、问”五个环节鉴别“地沟油”。

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料中的色素溶于油中,油才会带色;看沉淀物,其主要成分是杂质。不合格的食用油由于制作过程中掺入大量水分,提炼不干净,所以看起来会比合格油颜色淡一些。此外,还可以查看油瓶的包装,不合格的油包装往往也不规范,封口不严实。由于不合格油大多是经过二次以上包装,所以瓶身往往沾有很多油渍。

二闻:每种油都有各自独特的气味。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磨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若有矿物油的气味更不能买。

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焦苦味的油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

四听: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点燃并听其响声。燃烧正常无响声的是合格产品;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音的,水份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而且有可能是掺假产品,绝对不能购买。

五问:问商家的进货渠道,必要时索要进货发票或查看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抽样检测报告。

我所将继续对餐饮单位开展排查,并及时报道排查结果。 【监督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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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 监督简讯 ◇

△3月12日,我所参加了由工商部门组织,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参与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去年以来我所在各类执法检查活动中收缴的约5000公斤非法食品、药品在活动中被全部销毁。 【办公室】

△3月14日,杨舍分所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仓基村二组52号一无证行医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并依法予以了取缔,当场收缴药品两箱。 【杨舍分所】

△3月15日,塘桥分所会同辖区工商、城管、卫管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塘桥镇2010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咨询10人次。 【塘桥分所】

△3月17~22日,2010年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张家港站比赛在我市举行,西城分所派专人对接待酒店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检查,全程监督指导食物的加工过程,保障了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及裁判员的食宿卫生安全。 【西城分所】

△3月20、21日,201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面展开,为确保测试期间广大考生的食宿卫生安全,我所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对相关食宿点和考点提前进行了预查,对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指导,全力以赴为学子们保驾护航。 【监督一科】

△3月23日,锦丰分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公安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迅速出击,一举捣毁了锦丰镇悦来村10组一外来无证行医点,当场收缴非法诊疗用药品、器械货值500余元,并依法对其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 【锦丰分所】

△3月25日,苏州市卫生局隆重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创文明行业暨宣传工作会议,金港分所作为苏州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文明示范窗口”在会上受到了表彰。

【金港分所】

△3月26日 ,乐余分所配合乐余镇相关部门召开了由各行政村主任、民间厨师等共100多人参加的“乐余镇2010年度民间厨师管理工作会议”,对2010年度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并进行了详细部署。 【乐余分所】

△3月30、31日,西城、东城分所分别组织辖区“餐饮卫生示范街”创建路段的餐饮单位召开了动员培训会议,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等工作,对“餐饮卫生示范街”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进度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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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监督信息 2010年第4期

准要求,并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材料。 【东城、西城分所】

△4月1日,卫生系统首届卫生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之一——“医患沟通”情景剧比赛在市妇保所示教室举行,我所选送的“职业卫生,关乎你、我、他”节目,通过“小夫妻”推心置腹的交流,全方位展示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得到了评委和观众的一致好评,并最终在12个参赛节目中获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

【办公室】

△4月

2、3日,凤凰分所联合凤凰镇卫管中心组织辖区“五小”行业单位(含“餐饮卫生示范街”创建单位)的业主分3批召开了“五小”行业卫生达标建设工作动员暨卫生知识培训会议,就“五小”行业卫生达标建设的相关标准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凤凰分所】

△4月6日,锦丰分所根据群众举报,迅速出击,一举捣毁了大新镇新闸村15组一外来无证行医点,当场收缴非法诊疗用药品器械货值约300元。 【锦丰分所】

△4月7日,乐余分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南丰镇综治、卫管中心、工商、城管等部门对位于老204国道边的一无证经营快餐店依法实施了取缔,当场收缴了冰箱、绞肉机、液化气钢瓶等一批非法经营工具。 【乐余分所】

△4月9日,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安监、人社和总工会等部门在我所召开了职业卫生工作联席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市2010年职业卫生工作的重点和职业卫生分类管理、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等工作的措施,并就即将开展的全市DMF、氯、铅等作业企业职业健康监护执法检查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进行了部署。

【监督二科】

本期发至:省卫生厅监督处、省卫生监督所,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徐美健市长、市委李汉忠常委、市政府杨芳副市长,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张家港工商局、市城管局,各镇政府、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各医药卫生单位,各兄弟市(区)卫生监督所,本市各新闻单位。

第17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刀豆文秘助手(www.daodoc.com)之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二篇】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1x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精液生产,确保精液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最大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2)争取项目扶持。紧盯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抓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奶牛标准化小区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等项目,进一步促进畜牧产业升级。

(3)继续落实畜牧政策。积极协助做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全面完成保险任务,认真做好肉牛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各项畜牧业惠农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第三篇】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201x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1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1x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1x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第18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一)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公共场所相关卫生标准、规范

(二)职责

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法规规章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三)工作要求

按照卫生部、铁道部有关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对管辖单位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对直管单位要进行全覆盖,加强对公共浴室、美容理发店、游泳池、中小旅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频度。

1、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通用要求

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获得“卫生许可证”以及“许可内容”和“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检查从业人员有无有效的培训和健康合格证明,同时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操作卫生状况;

检查公共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消毒以及消毒后用品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洁措施;

2、各类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

旅店业:室内环境整洁;顾客用具清洗、消毒效果;卧具更换情况;卫生间清洗消毒效果;通风和排气情况。

文化娱乐场所: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空调系统通风换气情况;动态噪声控制;茶杯具等公用物品清洗消毒效果;厕所的保洁。

公共浴室:顾客用毛巾、茶具、拖鞋等公用物品的洗换与消毒情况;浴池水的净化情况;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措施。

游泳场(馆):池水净化、消毒设备使用情况;池水消毒、净化效果;禁止出租游泳衣裤;游客下池前强制淋浴、浸脚消毒情况。

体育场(馆):馆内环境整洁状况;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馆内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卫生间保洁情况。

美容、理发店:理发、美容工具以及毛巾消毒效果;染发、烫发间机械通风情况;地面保洁情况。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室内环境整洁;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室内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噪声控制的效果;公共卫生间的保洁、排气情况。

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等候室: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空调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情况;交通工具基础卫生设施配备、卫生保洁落实情况;公用茶具、物品保洁、消毒效果;卫生间保洁消毒措施;卧具洗换情况;禁烟措施落实情况;病媒生物防制情况。

3、卫生监督文书

按照监督工作要求和程序,制作卫生监督文书。

4、行政处罚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市卫生局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6、监督档案

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

第19篇:卫生监督工作报告

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尊敬的局领导、各位同仁:下午好!

感谢局领导和卫监所领导的厚爱,感谢各兄弟单位的谦让,给了我们卫生监督条线综合先进这个光荣的奖项。

2011年预防保健所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区卫生监督所、开发区监督分所、业务指导下,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要求,上下一致,同心协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现就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检查,农村自办家宴的指导,企业食堂的整治,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做法,向各位领导及各位同仁做一个汇报: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卫生监督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街道食安办、防保所领导十分重视卫监工作,成立了街道分管领导为组长,中心所领导为副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开发区卫监分所为主线,中心及卫生服务站为分支的畅通无阻的卫生监督工作网络,并能合理搭配,及时调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好协管工作。

为使工作顺利开展,开发区预防保健所细化制定了《卫生监督工作制》、《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使卫监工作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

1.依托分所力量,配合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规范,预防食物中毒,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卫生知识,根据计划,对参加培训的单位逐户上门发

放培训通知,做好会场的筹备和鉴别等工作,并请分所濮所和董纪中监督员分别对辖区内企业食堂负责人、餐饮单位负责人、外送盒饭负责人、民间厨师等不同的人群进行集中培训,共5次329人次参加,从原辅材料采购时的索证等级,加工时的烧熟煮透,销售时如何保证质量进行系统的培训,这些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为强化他们的记忆,培训后要进行答题考试,针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收买、餐具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濮所用大量的案例来解说,他的培训生动形象,通俗易懂,不但得到这些经营户的好评,也得到了街道领导的肯定。通过这些培训,不但从理论上使经营户得到了一些认识,还从案例中得到一定的启示,食品安全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2.以创佳文明城市为契机,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防保科工作千头万绪,面广量大,为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我防保所领导大力支持,分配了两名年轻同志专职承担这块工作,在开发区分所业务指导下,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383家、公共场所卫生213家、职业卫生27家、饮用水1家、及16家医疗机构的基础台账,配合参加各项检查59余次,检查单位3000余户次,书写健康证、许可证催办单308份,同时参加学校卫生、“瘦肉精”、外送、企业食堂等专项检查6次,与生产加工单位十五家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饮用水卫生监测490人次。文明城市创建自4月份开始,没两个月市文明办组织一次检查,特别是在8月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评检查的一个月中,我们配合卫监所对辖区的300多家“五小”行业的检查、指导,因其基础设施简陋、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卫生意识较差,从业人员流动性特别强的情况,在分所的带领和兄弟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定人定岗,包干负责,放弃休息

日,对各经营户反复上门指导、检查,督促规范经营。整个一个月中都集中在我所四楼,每天顶着烈日,冒着高温上门指导,通过细致、耐心、热情的服务使经营户从起初的不理解、不配合逐渐转变了态度,部分单位改建了厨房,增添了消毒设备,从业人员办理了健康证上岗,对穿件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在行动上给予了配合,辖区内300多家经营户证照齐全,制度上墙,按规定做好了消毒记录,较好的完成了创建工作。同时我们把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分所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信息公示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信息公示共415户。

3.做好政府实事工程,加强对民间厨师的管理。

城南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大部分人家婚丧喜事用餐,但还有部分人家为了节省费用,在自家门前临时搭个棚子,搬几张桌子作为切配案板,所用工具生熟不分,既没有冰箱,也没有防蝇防尘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洗净、烧熟的菜随处落地摆放,场所不固定。加上民间厨师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帮手多为临时请的人员,法制观念又淡漠,缺乏预防食物中毒的食品卫生知识,个人卫生意识差,食品原料采购不能严格把关,往往提前购买食品原料,新鲜度不能保证,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许多凉菜都是前一天加工或市场现买得来,不加工就上餐桌,整个办宴过程安全隐患很多,食品的卫生安全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我们根据区卫监所的要求,首先对辖区内的民间厨师集中培训,在今年我们聘请濮所对民间厨师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同时通过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的10名民间厨师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并在辖区内对这些厨师进行公示。同时对辖区内的2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卫生服务站公

卫医生也集中培训,建立了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管理网络。一有自办家宴的信息,能及时上报到公卫医生和中心,我们的卫生检查员上门指导:告知自办家宴食品采购安全须知;核实民间厨师健康证明,了解其近期健康状况;核实周围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消毒设施;告知食品加工过程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并与举办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自办家宴进行严格的跟踪指导和监管,已指导35家自办家宴,5580人用餐。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4.加强企业食堂的整治,确保职工用餐安全

城南街道有众多企业,大部分为小型企业,为保障单位职工的食品安全,规范企业食堂管理工作,我们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发区分所会同城南街道食安办对辖区内企业食堂进行专项检查。

在筛选出的84家自行加工和承包经营的企业食堂中检查了29家200人以上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存放生熟容器无标识,工具容器消毒不彻底,存放垃圾的容器不密封,冰箱内生熟混放。有几家单位备餐间内无空调、紫外线消毒灯,未铺设墙地砖,天花板未吊顶,加工场所面积偏小,各功能间不能区分。有几家承包单位食堂,未意识到承包单位具备资质后,经营场所也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针对发现的问题,配合分所当场一一予以指正,并开具了相应的执法文书,我们进行跟踪,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绝大部分食堂负责人和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对以上问题已引起足够的重视,已整改到位,例如墙地砖铺设到顶,增设防虫防尘设施,熟食间增设紫外线灯、空调,做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工作,并表示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企业职工的食品安全。

5.净化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我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治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 假医”很猖獗,他们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这些问题,我所领导和卫监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多次会议,在卫监所的帮助下,我们对有证诊所、无证诊所底数摸清,全年我们上报非法诊所56家配合分所一一得到取缔处理,行政处罚12起,对取缔、处罚的黑诊所,我们组织人员进行回访,如发现继续行医及时上报。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提高辖区居民对医疗规范和自身健康权益的认识,形成社会温暖氛围。不定期的对“黑诊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及时上报卫监所及时取缔。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样没有生存市场,净化医疗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打击非法行医使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在一定的范围内“非法行医”仍然存在,我们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的机制。

2011年我们中心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我们与其他做得好的兄弟单位还有差距,还有很多先进理念要学习。我们坚信,在区卫生局、街道领导、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卫监所的精心指导下,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公共卫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如有不到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值此龙年来临之际,祝大家龙年吉祥、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1-5

第20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辖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使xx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职业、放射、医疗消杀卫生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控制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加大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全区人民身体健康,201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目标是使住宿、沐浴、文化娱乐、美容美发、体育、文化交流、购物和公共交通等侯八大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和卫生许可管理,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频次按照量化分级等级1-4次,各经营单位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卫生设施良好,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遵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水污染可能导致的群众性健康危害,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2年xx重点加强对四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集中式供水单位(市政供水、自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及出厂水和末梢水质卫生状况;二是二次

1 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及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三是学校卫生自备供水管理情况及饮用水水质状况;四是水厂使用的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抽检。

三、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卫生监督

为了促进xx餐饮具消毒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防止食源性传染病的传播, 2012年,xx计划加强对xx2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二是消毒设施和效果评价。

四、学校卫生监督

学校卫生监督在2012年将做到全覆盖,并逐渐的细化和量化,学校卫生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和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校医室的监管工作逐步规范化。

五、医疗卫生监督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健全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三是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达到规定的监督频次。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单位传染病防治措施开展专项检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四是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

六、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依据职能分工,重点抓好对用人单位的职业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分片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开展两次对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2)继续加强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认真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X射线装置的督导检查,确保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设置和管理达到规定要求。

七、案件稽查

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设置举报箱。在接待来人来访和投诉举报时,工作人员要求做到热情、礼貌、细致、耐心。对所有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对投诉者予以信息反馈。

八、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通过加大对卫生监督员处理突发事件应对知识的培训及实践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水平。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卫生监督讲话稿
《卫生监督讲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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