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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教学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10 08:36:39 来源:教学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2008年,政策法规工作在市局党组和省局政策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按照市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的完成,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新进展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收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407项,其中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12项,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15项,对增值税发票最高限额的审核380项,受理许可407项,准予许可407项。4月份,协助市监察局和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做好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在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安装了摄像头,接受有关部门对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的监督。

(二)加强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并将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省局备案。对各县区局报送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会同各业务科室进行审查。今年我科对市局制发的《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的补充通知》、《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网上认证系统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意见》、《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水泥等产品进项抵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会签。

(三)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创建活动下阶段工作。选取了两个创建活动出色的单位参加省局评选,其中直属税务分局获得了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称号。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两个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项目,并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开展“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下发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实施方案。12月,对各县(区)局、直属机构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了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工作方案,直属分局和湘东区局率先开展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制作了“依法行政标兵”流动牌,每季度或每半年评选一次“依法行政标兵”,并将根据评选结果向市局推荐参加全省“依法行政标兵”竞赛人选。

(四)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市局各业务部门人员与司法局等20余家单位一起,在市八一东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接受市民有关税收问题的咨询,解读各项税收政策,并向市民散发办税服务指南、税收法律责任、税收优惠政策多种税收宣传手册,宣传税收法律知识,普及纳税权利义务观念。

(五)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5月,配合市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省局及市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计85个,按照要求整理出来,已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二、落实责任,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一)保障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顺利运行。一是加强了日常监控,完善了预警功能。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监控,及时通知各县区局修改出现的过错。对不能预警的“税务登记证件按期审核发放率”,开发了查询脚本,可提前十天反映即将逾期的待发放信息。二是组织开展了检查调研,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5月26-30日,对各县区局、直属机构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根据检查和调研结果,制定下发了《萍乡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加强了数据分析,做好了系统维护。每月下发执法通报,针对出现的过错进行分析,要求各单位切实整改,加强管理。4月份开展了对开发区分局的系统初始化工作,填制了初始化模板,并于5月初录入考核子系统,保证了开发区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并要求各单位及时对因人员调整造成的责任人变动进行系统维护,改变系统设置。四是开展培训,加强学习。2月份,利用春训的时机,开展了系统培训讲座,进一步熟悉了系统考核指标,学习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1-11系统运行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过错数量大幅度下降,今年1-11月份全市过错数为29条,较之试运行阶段下降98条,从2007年11月份的92条过错,下降到今年平均每月2.6条过错,降幅达到97.17%;二是执法正确率不断上升,由试运行阶段的99.53%,提高到正式运行阶段的99.99%。

(二)做好了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2008年根据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的考核结果,通过日常各项检查和政策监管,对执法岗位人员进行了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对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以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追究。今年,共对452人次进行了考核,其中440人次评议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12人次在60-89分之间,发放评议卡2366份,收回2366份。经考核对22人次进行了经济惩戒,金额为1920元,对7人次进行了行政惩戒。

三、跟踪问效,督促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一)贯彻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全市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共计196人 ,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有192人,被企业吸纳4人;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金额3840元;全市共有146户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30.12万元;其中下岗失业人员有82户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3.8万元。

(二)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按照省局的要求,落实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不断加强调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把握税制运行和税收政策执行的状况,及时反映税收执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和重大税收政策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促进税收政策和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税收决策民主化提供依据,今年共撰写和报送 4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2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和1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上报省局。

四、把握重点,认真抓好执法检查监督

(一)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7月30日至8月14日,与政策监管合并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对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税收政策审批和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意识和依法治税水平,为迎接审计署专项审计调查做好了准备。

(二)迎接了省局重点执法检查。10月19日至28日,省局执法检查组对市局机关及直属机构进行了为期十天的重点税收执法检查(监察),法规科作为牵头单位,全程陪同执法检查组的检查工作,联系各被检查单位和科室准备被查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了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组的检查意见反馈到被检查单位,使执法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抓好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行为的监督,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围绕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执法程序三个方面,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审理质量。今年,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市局稽查局提交的萍乡市开元冶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萍乡新盛发鞋业有限公司及江西联达冶金有限公司等案件进行了审理。全市国税系统全年稽查立案48件,重案审理12件,审理率达到25%,全部维持初审意见。

五、加大普法,建设好专业执法队伍

(一)3月份,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公布了全市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分数,市局、市局稽查局和直属分局58人参加考试并全部通过。配合今年的“税收宣传月”,制作了宣传画报在法制宣传长廊展出。购买了2008年普法考试书籍,参加了考前培训班,并于11月组织开展了2008年普法考试。

(二)2月份,省局公布了全省参加2007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及格人员名单,萍乡市国税系统77人参加考试并全部及格。5月份,组织2名没有执法资格的税务干部,参加了2008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

(三)为参加省局开展的“十员五百佳”岗位能手竞赛活动,组织了赛前选拔考试和训练,通过考试选拔出2名选手参加税收法规岗位竞赛,在10月

18、19日的竞赛中,这两名选手进入了全省税收法规人员前二十名,完成了税收法规岗位入围率100%的既定目标。

五、服务大局,及时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上半年,我科在立足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主动服从市局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其他科室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局举办的培训和活动,组织收看有关的视频会议,开展政策法规工作调研,积极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对党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进行了答复,使我科加强了与上下级、其他科室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发挥了政策法规科应有的作用。

一月份,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的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联席会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会议,我局选送的稽查案卷获得了2007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二等奖。 五月份,对开发区所得税征管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上报省局。六月份,提出了加强国税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协调的意见。七月份,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举办的行政复议培训暨实例研讨班;八月份,组织各县区局、直属分局法规人员,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暨行政复议业务培训班;九月份,迎接了全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十

一、十二月份,做好了国税系统网站省级集中建设的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

2009年,我科在继续开展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将把推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标兵”的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理念,带动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政策法规科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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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旅游局政策法规股2011年工作

总结

2011年,在局领导的统筹安排下,我股认真贯彻落实其规范股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涉旅行业规范管理、农家乐上档升级、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安全检查等工作。为德昌县的旅游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现将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和层级管理负责制,针对我县涉旅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2011年度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分别对涉旅行业重点安全生产单位签订《责任书》,制定了《德昌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等文件,以安全制度确保涉旅安全。根据各个时期工作重点,及时对景区内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游览设施安全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螺髻山道路安全、傈僳风情水寨、安宁河漂流、餐馆、宾馆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管理,把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积极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行动,将旅行社团队运行安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假日旅游安全、水上安全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等作为检查重点,确保全县旅游安全工作督查到位。“元旦节”、“德昌樱桃节”、“五一节”、“傈僳风情冲浪

节”、“火把节”、“中秋节”、“国庆节”、“彝族年”等节庆期间,县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运输、卫生、质监、消防、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客运中心、宾馆、饭店、农家乐、旅行社、景区景点等涉旅行业开展全县旅游综合执法,进一步完善了旅游市场秩序。共出动检查人员80余人次,向涉旅企业发出书面整改和建议38条,

二、做好农家乐上档升级工作,在州旅游局相关领导的协同下对我县三星级以上农家乐进行了审查、评定工作。

三、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月”活动,结合本单位的各岗位特点,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傈僳水寨、昌达旅行社等涉旅单位制定标准化服务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以优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技能竞赛、优质服务承诺等活动。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等。摆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开展旅游咨询和品质旅游产品线路推介等活动。

四、完成旅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做到客观性、合理性、时效性,确保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全面完成旅游产业目标任务,全年旅游总收入达21050万元,同比增长20.5%,旅游总人数达65.5万人次,同比增长13.3%。

五、加强对全县涉旅企业的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管、行业自律

和旅游安全责任制工作。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州旅游局完成落实了2011年度导游IC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导游人员从业行为、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导游年审工作。认真开展“绿盾行动Ⅶ”旅行社经营行为、团队运行、合同签订专项治理工作和黄金周旅游综合市场检查活动。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积极做好游客信访、咨询和维稳工作。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结案率100%;接受旅游咨询40余人次;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旅游局政策法规股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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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政策法规股工作总结

2005年政策法规股工作总结一年来,政策法规股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兄弟股室的帮助下,认真做了本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全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局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安排法规股认真组织了法律法规宣传、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等农业执法工作。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法规股组织了种子管理站、土肥站、植保站、农药管理办公室等执法股室站依照自身职责团结协作认真开展了农业执法工作,年初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的方案。

(二)、加强宣传力度,维护农民权益

法规股按照上级的要求,3月15日等时间组织了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日。法规股还组织了3月7—13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组织了农业执法人员抽调了宣传车组成宣传队,深入18个乡(镇)进行了《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散发宣传单1万余份,受训群众达1万余人。通过组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农资经营户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完善执法措施

县农业局为了规范好农资市场,依法加强了农业执法力度。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采取首查不罚制。对于违法情节较轻的农资经营户先予警告不做出罚款,如果下次再发现其有违法行为,则依法予以严惩,可以给予首次违犯的农资经营户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活跃市场经营气氛。

2、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追击,限期整改,如在农药检查中发现一些农药经营门店的农药摆放不规范、杂乱无章,高毒农药和杀鼠剂未设专柜单独摆放,农业执法人员就现场监督经营者对农药归类摆放,并对高毒农药和杀鼠剂设专柜单独摆放。

3、认真清理整顿农业系统所属农资经营主体。县农业局对农业系统所属的农资经营主体继续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并落实国家有关农资价格的各项政策措施,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或乱涨价,坚决杜绝坑农害、损农伤农事件的发生。

4、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的抽检工作,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于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曝光,引导农民放心消费。

5、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县农业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察举报制度》等一系列执法责任制度,公示农业行政执法程序、监察举报电话等。进一步规范了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农业案件的的办理程序。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力度,取得明显效果

1、种子方面。共检查种子种子企业2家、经营户96家,目前已完成备案92家,建立种子经营档案92家;查处种子违法案件7起,其中种子不合格4起:六塔1起、古城1起、县城2起;经营未定审品种3起:古城1起(品种是邢抗6号),县城两起(品种是咏玉1号、99B);共扣押玉米种子350斤,棉花种子150斤,共计500斤。对以上情况都依法进行了处理。

2、农药方面。共检查企业2家、农药门店86家,整顿市场18个。共检查农资品种194个,其中种子98个,农药96个,其中修改标签内容7个,冒用农药登记证的2个,另外有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扩大使用范围和更改商品名等违规行为,未发现假劣农药。对以上情况都依法进行了处理。由于部分农药经营户思想不够重视,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药产品摆放混乱;二是个别是农药经销户对于高剧毒农药没有设立专柜,无明显标志;三是部分农药经销人员对高剧毒农药保管意识淡薄,措施不力。对此,我们立即对出现这些问题的经营户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农药要立即按照类别及毒性进行分类摆放,并且要求摆放整齐有序;二是没有设立高剧毒农药专柜的经营户要即设立高剧毒农药专柜,加强管理;三是要求农药经营户加强对鼠药、高剧毒等农药的有关知识的学习,提高保管意识和措施。

3、植物检疫方面。检查中发现有部分种子经销商户种子无检疫证或手执检疫标识而未粘贴等现象,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4、肥料方面。通过对18个乡镇的肥料市场的全面检查,经检查未发现有经营假劣肥料的现象。

全年共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农资经营户80人,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出动车辆120台次,对全县18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多次有重点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农资打假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有效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二、查处有害蒜薹

按照《濮阳市农业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厅关于查处有害蒜薹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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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股2011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人社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亲切指导下,在兄弟股室热情帮助和密切配合下,政策法规股认真谋划和梳理.理清了2011年工作思路和打算。本着虚心学习政策法规知识,刻苦钻研政策法规业务。认真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和谐共事,努力工作,紧紧围绕2011年人社工作重点,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综合工作

1、抓好理论学习:根据法规股的几名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新转入和新进入人社部门工作的具体情况,一切都从零开始,为此,我们制定了学习计划,对业务知识学习作了详细的安排。一年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治庸问责实施。并积极参加了局机关组织的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培训,使我们进一步了解政策法规、劳动市场管理、行政执法。通过多次集中学习和自学,提高了对政策法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团结,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凝聚力。

2、改进工作作风。一年来,政策法规股全体同志认真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自觉的提高服务水

平,坚持不迟到、早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规范办事程序,围绕工作重点,克服困难,虚心学习创造性的工作,做到了办事效率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增强。

3、做好信息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在各项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中做好宣传信息工作,一年来共编发政策法规、民生、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报到近20余篇,分别被今日竹溪、竹溪政务网、竹溪新闻网,十堰市文明网分别采用。为全县各级领导加大了解、支持、指导人社工作的力度,扩大对人社工作的宣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主动配合其他股室的工作。(1)一年来,参与工伤认定,调查,案件审核8起。为保护劳动者合法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2)今年7月份以前,与仲裁办合署办公时,积极主动的配合协助仲裁办办案4起。(3)认真收集相关文件备案存档工作。(4)积极落实省人社厅关于社会保险规范文件清理工作。(5)与兄弟股室一道,虚心学习、严格审查文件。确保文件的合法性。

(二)重点工作

1、筹备了今年3月份的全系统以宣传实施《社会保险法》为主提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年初,在分管领导的亲切指导下,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筹备竞赛内容、多方争取意见、编写竞赛复习提纲,筛选竞赛试题,经过认真紧张的筹备,于4月31日,成功的主办了竞赛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本股室工作人员更是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并且获得了系统排名第一。

2、主动参与了“三万”活动的中心工作。在局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克服了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准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繁忙,业务知识不熟,驻村下队辛苦等种种困难,积极投身于“三万”工作大潮之中,认真调查情况,摸清底子,努力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并为人社局在扶贫帮扶提供依据。

3、在全系统中开展了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为了进一步巩固“五五普法”成果,为“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政策法规股为局党委提出建议:在全系统组织一次法律知识测试,不仅检验了我们全系统干部职工政策法律知识水平,而且又一次掀取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高潮。通过精心筹备,使全人社系统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优秀率100%。

4、认真开展了“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政策法规股积极为局领导献言献策,争取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支持,兄弟股室配合。取得工作主动。为此,局机关成立了“12.4”法制宣传日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抽调了法律知识宣传队,并多次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筹备、预备会议,会上主要领导进一步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更进一步确定了具体的宣传地点、内容和形式,对已准备的情况进行系统检查。为成功的开展活动提供了保证。并投入了一定的财力、人力、物力制作了7条法治宣传条(横)幅,定制了10块法治宣传成果展板,印制了近千余份政策法规宣传读本和资料。使法制宣传日达到了“知法明是非,

守法铸和谐”的目的。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政策法规股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三名同志按照县人社局2011年 的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勤奋学习,团结和谐,积极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在具体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自学不够扎实。缺乏主动性,不系统、不深入、不全面。特别是对业务知识钻得不深,理解的不透,实际应用的不活。

(二)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有时只是满足于完成任务。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表现得不够突出。

(三)进取意识不是很强,缺乏超前意识。在工作效率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方面与局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上不足之处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强团结,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不断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政策法规股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学习,完善自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自身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水平,确保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竹溪县人社局政策法规股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推荐第5篇:政策法规股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股二〇一一年工作总结

二○一一年政策法规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哈市局、市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及依法治税工作,深入落实 “五个税种”管理模式,继续加强五个税种管理,深入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各项管理规范,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强化源泉控管,加强涉外(国际)税收管理,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政策性增收,深入开展政策调研,上下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政策法规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动执法监督融入征管体系

1、以税收执法责任制监控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强化对通过计算机运行的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全年共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2000余项,有效地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

2、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增强执法监督效果。以政策法规和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按照《尚志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针对户籍管理、普通发票管理、土地使用税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等情况的执法督察工作,并抓好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工作。

3、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立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哈市局政策法规处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两次案卷评查工作,对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9月末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评查案卷20本,对发现的9大类18个问题进行了纠正。

4、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实行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利用政府网站、公示板、电子显示屏等公示了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及业务流程、执法责任制依据、考核机关及举报受理方式等,方便了广大纳税人直接参与对税收执法活动的监督;继续实行 “按人建档,按月自查,季度考评,三级控管”的考核评议制度,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随时记录,随时纠正,强化考核监督。

6、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召开了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采取宣读讲解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最新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与当前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培训;在尚志电视台举办了电视讲座,对契税的征管方式、价格、税率、纳税时间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在FTP服务器上设立税收政策解读文件夹,分税种归集国家陆续出台的税收政策以及相关政策解读、整理内容,供广大干部学习。

二、继续强化“五个税种”管理

一是规范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遵循“摸清税源底数、核实土地面积、合理调整等级、强化征收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了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调整工作,扩大了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将建制镇行政区划内的土地全部纳入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政府网站、大屏幕等积极宣传了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使调整工作顺利实施。通过信息采集、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确定了土地面积差异信息,完成了补充、修改税源数据库工作,确保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利用联动机制软件及土地使用税税源监控软件,强化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监控,严格按照新的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征收税款,加大了欠税回收力度;按照规定对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进行了实地核实认定并进行了备案管理,核实核准了纳税人占地、免税面积,做到征免依据充分、税源底数清晰。各项基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我局在迎接省局的土地使用税执法检查中未发现任何问题;另外目前已完成“二调”信息的接收工作,并已经运用“二调”信息评税软件启动税源评估工作。

二是规范了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继续做好“三税”信息比对工作,对省局下传的差异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漏管户及时督促其补办税务登记,对未缴的税费及时追缴入库。继续与国税局配合,开展代开增值税发票和稽查收入的城维税代征工作。同时加强了政策宣传和辅导,做好了外资企业城建税征收工作。

三是规范了车船税管理。继续加强了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工作的日常监管。充分利用省局开发的车船税信息比对软件,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信息与交警部门传递的检车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查找未税车辆。利用工作流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车船税减免审批工作。

四是加强了印花税管理。进一步扩大了核定征收范围,按照市局确定的核定征收率征收税款。加强了对资金帐簿和股权转让印花税管理,对权利许可证照、租赁、贷款、房屋销售等个人应税合同实行源泉控管,开展委托代征。

五是规范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继续采取由各镇政府、商场集贸市场等单位委托代征的方式,抓好委托代征站建设。加强了与公安、国土、工商、房产、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协调,各分局指派一至两名管理员配合代征站税款征收工作,加强了对代征工作的监督,督促各镇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代征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了电子征管档案。根据全市出租房屋清查情况,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税收管理制度,对出租房屋税收进行日常监控,全面规范房屋出租税收征管秩序。

三、完成了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划转及后续管理工作。

在市政府“两税”划转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协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坚持原则、分级负责、积极稳妥、不留隐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了“两税”征管职能划转的接交工作,顺利完成了“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两税”划转到我局管理后,立即明确了契税的征管方式,制定了两税的减免税管理办法,召开了两税的专题辅导及电视讲座,重点对契税的计税价格、税率、减免税政策等进行了辅导,完善了帽儿山、一面坡、苇河、亚布力镇的存量房最低交易价格,应用了“两税管理”软件征收契税、耕地占用税。

四、全面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他管理工作 按照“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定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要求,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一是开展纳税辅导,以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形式召开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申报辅导等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审核电子表格,指导纳税人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二是认真审核、及时办结纳税人减免税等涉税申请;三是做好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和录入工作,对弥补亏损、减免税、重点税源企业等进行实地审核辅导,形成审核档案。四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备案管理,认真审核备案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五是对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梳理,对总分机构纳税人进行调查,正确执行总分机构管理的政策规定,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五、加强货运业税收管理,完成货运业自开票整改工作 按照哈市局关于货运业税收管理要求,认真开展了货运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复核了自开票认定资格。按照认定自开票纳税人的六个条件,对所有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条件重新复核。二是召开了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工作 会议,对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条件的纳税人一律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了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停止供应发票,不得自行开具货运发票。如需开具货运发票的,由主管局代开。超过整改期限仍不改正的,已经全部取消了自开票资格。

六、加强国际(涉外)税收管理

按照“深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外籍个税征管、注重关联交易行为、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管理,一是加强境内劳务接受方向境外劳务提供方支付劳务费时代缴营业税的管理;二是按新的征管范围加强预提所得税管理;三是扩大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监管范围,加强服务贸易、经常转移、收益、资本项目下的售付汇业务税收管理;四是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对来我市工作的外籍人员建立外籍人员管理档案。五是优化纳税服务,深入亚布力滑雪场等开展上门政策宣传、辅导。

七、做好税政综合工作

(一)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政策支持。一是深入宣传政策。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日常宣传,坚持税收政策信息发布会制度,举办电视讲座,针对新出台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和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对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培训,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涉税审批事项开辟办税绿色通道,急事急办;三是贯彻落实减免管理办法,开展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减免税核查认定工作,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促进再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等税收优惠,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工作主题,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服务内容,认真落实国家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创建创业型城市提供优良的地方税收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〇一二日年一月四日

推荐第6篇: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

xxxx年初以来,政策法规处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系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服从大局、服务全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稳步推进了全年工作。

一、认真开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xxxx年,我处结合《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实际情况,加强主动宣传和正面引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广大社会群众、行政相对人和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管药意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条例》宣传工作,由省局统一领导,各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广场咨询宣传、培训班、讲座、竞赛等活动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年初,我们组织编印了《条例》单行本,并发各市、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扎实做好宣传准备工作。3月24日至25日,在南京江宁举办了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条例》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了《条例》精神和具体内容。在培训班上,省局局长助理俞善浚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在自身加强学习的同时,回去后更要广泛地开展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月29日,省局举行了贯彻实施《条例》的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各大媒体以及中央驻苏媒体参加。省局局长助理俞善浚主持了会议,省局新闻发言人朱勤虎副局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就《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特色亮点、重点规范的内容、着重解决的问题等作了介绍,并答记者问。4月下旬,在新华日报上刊登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条例》知识竞赛题目,通过竞赛的形式在全社会范围更加广泛地宣传和普及这部新的地方性法规。目前,竞赛已圆满结束。该知识竞赛吸引了全国各地近五千人参加,经过阅卷组统一阅卷,南京市公证处公证抽奖产生了全部

一、

二、三等奖及纪念奖共224名,并通过省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高效地宣传了《条例》,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集中受理,规范行政许可

xxxx年,我们继续对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分析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主动走出去,学习兄弟部门的先进经验,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许可受理行为。一是加强集中受理制度建设。在对局受理中心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外省的先进做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的制度和程序,修改完善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受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明确各项行政许可办理要求,方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组织编印了《行政许可项目受理工作要点》,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二是稳步推进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xxxx年对药品委托加工生产审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审核、出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备案、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办理药品销售证明书等2项行政确认项目实施集中受理。三是探索全系统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组织市局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和医疗器械出口产品销售证明两个事项,简化了审批流程,方便了相对人。四是深化便民服务。在局受理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为申请人免费提供上网、查询、修改电子材料等人性化服务收到好评。

xxxx年,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共受理3756件,发放各类材料4700件。其中,注册窗口签收1740件,发放批件2279件,邮寄材料772件;药品生产与经营窗口受理1249件,发放证明材料1082件;医疗器械窗口受理767件,发放证明材料567件。

三、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利公开运行

一是编制了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目录,明确每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办理事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公开形式、联系电话等,进一步推进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梳理了我局19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共计97个小项的形式审查要点,并准备逐步在网上公布,方便相对人对照要点准备申请材料。草拟我局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目录。三是配合局办公室,按照xx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配合局信息中心对局政务网站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和内容进行了改编和补充完善。

四、扎实开展基层调研工作,全面落实省局党组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

省局把今年确立为全系统“调查研究年”,根据省局党组关于“调查研究年”的工作要求,以及全省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xxxx年,我们结合全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实际,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基层调查研究工作,重点调研了县级局法制工作现状。5月8日,我们一行利用全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间隙,到镇江市丹徒、丹阳局进行调研。又分别于5月15日到泰州市局、泰州市泰兴、姜堰局, 5月22日到常州市局、常州市武进局,6月11日-12日到苏州市局、苏州市常熟、昆山局等单位了解情况。并请徐州市局了解了徐州市其他县级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情况,形成了题目为《全系统县级局法制工作现状与思考》的调研文章,报局机关党委。同时,根据省局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要求,在第一阶段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支部会议、进行支部会谈的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李继平局长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暨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排查问题,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6月20日,召开了党支部关于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前一阶段分析排查的问题,讨论了下一步整改打算,及时完成了局党组关于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认真组织开展迎接国家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的迎查工作,全力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食药法〔2008〕11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局领导的要求,我处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拟定了迎接国家局检查的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要求,驻局纪检组长颜怀虎、局长助理俞善浚召开了有关处室负责人的协调会,对已经初步完成的省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草案),进一步征求各处室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深入修改和完善,在原有的基础上做到岗位设置、责任分解更加合理,并为各工作程序配备了工作流程图。目前除少数流程图缺少、责任追究、考核评议两个制度有待局领导同意签发外,基本完成责任制的编订工作。xxxx年,各市已经完成各自系统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对全省系统进行实地检查。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保障全系统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我们对送交我处审核的规范性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从法律角度对文件的内容认真推敲,确保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另一方面,我处审查、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时均以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努力使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行政效率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并及时将我局《关于切实加强药品批发企业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三份规范性文件报省法制办进行备案审查。在做好省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同时,做好市局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对有关文件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推荐第7篇:政策法规工作总结(材料)

松桃县农牧科技局

2011年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切实履行政策法规工作职能,深入开展涉农普法宣传、执法监督、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和便民服务等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农业政策法规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组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以动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布置展板,向广大市民宣传动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认真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3.15”、“12.4”等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我局根据县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组织局机关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年检培训,组织全县农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强化执法技能,提升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农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已启动。我局在回顾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果的同时,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

二、推进政务公开

为进一步提升局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编制完成了地区农委201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认真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逐月按时报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同时,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强化执法监督

今年以来,我局着重加强了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对原有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补充和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形象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同时,认真抓好局机关行政许可审批窗口日常协调工作,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行政许可现场审核,组织开展农业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抽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农业行政局罚案件监督审核,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积极参加县人大《水污染防治法》等立法调研活动。

四、完善应急机制

加强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定并完善了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并落实了2011年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目标考核

任务,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物资普查工作,组建了局综合应急管理队伍。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明确规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责任主体、评估程序和责任追究。

五、开展便民服务

我局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不断完善农业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工作,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理、跟踪服务、统一送达的“一站式”服务要求,完善值班制度,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许可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办件零差错、法定之外零收费、服务对象零投诉,努力提高许可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认真受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来信来访,积极为民排扰解难。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调处群众来信来访及纠纷案24起,在相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所有办件全部按期局置和办结。

2012 年政策法规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及时、全面的公开。二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农业行政局处罚和行政许可监督工作,加强执法案卷的审核和评查,努力提

高农业行政执法质量。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培训。重点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涉农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积极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质量,保证普法成效。

四是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处置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协调组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处理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来信来访和县长信箱等网民来信,及时办理群众网上投诉和咨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推荐第8篇: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

2012年政策法规科工作总结

及2013年工作计划 政策法规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局年初各项工作安排及中心工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高效,较好的完成了局里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探索法制创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促进我局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认真制定了局2012年“法治创建”工作要点和工作措施。对文广体系统下属8个基层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社会管理、普法及法治创建、依法行政、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考核。

2、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我局经济发展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做到广泛集中民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3、努力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精心策划法治惠民活动,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大力开展公益性文体活动,全力打造法治文化艺术精品。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培育特色法治文化产业亮点。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建设,数字信号基本覆盖全区。

4、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科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

5、规范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广电、新闻出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稽查队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一案一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察力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和履行法律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

6、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政治思想和作风纪律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审验、更换,积极开展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审验培训。

二、保障服务水平取得新提升

1、为各类会议、重大活动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政策法规科部分人员经常早上班,晚下班,做到工作分工不分家,大家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克服了许多困难。确保了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2、心尽力做好机关食堂工作。加强日常督查、管理,保证食堂正常运行。加强对菜肴质量的督查和指正,及时调整菜单,变换口味,从进货到烹饪严格把关,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抽查,保证机关干部职工吃上放心菜肴。

3、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成本。公务用车管理立足于“加强管理,科学调度,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减少财政支出,更有效、更方便地保障公务用车”原则。

在办公用品采购方面,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按采购制度办事,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都主动接受财务及其他部门监督,有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上级领导,今年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大项目有农家书屋更新书籍9.1万元,送体育器材下乡器材66万元,摄像机两台28万元,发射机两台16.7万元和其他一些办公用品的采购,保证我局办公正常运行。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抓好财产管理,做到财产及时登记,做到帐、物、卡相符,责任到人,定期

检查,自然损坏及时报损,人为损坏或遗失都照价赔偿,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机制,通过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的考核来界定各部门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信息,及时敲响能耗警钟,稳步推进现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落实区消防大队、安监局的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原则。对本局辖区和直属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的生产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对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机房、演播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强化制度,强化管理。

行管科的工作看似简单、单一,其实是一项十分繁琐、复杂的工作,对促进局全面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我们在日常琐碎小事上看成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在自己动手。对待各种故障、公物损坏时的维修,力求做到随叫随到,随报随修。

总结今年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对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长远发展研究思考不够,创新品牌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有的同志学习抓得不紧,自身综合素质提升不快,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不强。这些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为文广体更好更快的发展保驾护航。

2013年工作打算

一是保持科学管理,以高效保障、优质服务为工作目标,做好2013年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力争节能卫生管理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确保机关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公务招待水平,使办公室的招待工作既热情周到,又规范高效,也能符合礼仪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利用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做好法制宣传。做好法制建设工作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并及时录入到电子台账系统,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查和指导,有力推动法制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公示工作。继续推进“一案三防”“全程说理式执法”“法律六进”“法治惠民”“六五普法”等活动。

三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机制,能源消耗定期报告制度,为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和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排查力度,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推荐第9篇: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和局长的领导下,全处同志紧紧围绕全省局长会提出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协作,奋发进取,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

(一)积极应对房地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减轻金融危机的影响,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和收费改革。为了更好的适应改革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沟通,力争能够独立履行“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先后8次向省审改办提交报告和反馈意见,并多次参加专题会议依法据理力争。最终保留“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两项许可,并纳入必经的审批程序,实行联合审批。二是认真落实,加强管理。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切实做好防雷技术服务的通知》,随局领导深入到保定等30多个市、县调研督导检查,商讨行政审批改革后做好防雷技术服务、加强管理的措施。三是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有利政策。姚学祥局长、臧建升副局长分别带队向省政府尹亚力秘书长、省财政厅作了汇报,协助计财处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防雷技术服务相关情况。省财政厅于9月14日,下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各级气象部门防雷中心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市县财政部门将该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规范行政许可,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今年3月份,按省政府要求,认真组织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所有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清理意见,及时向省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反馈了意见。据了解,我省气象收费项目保留不变。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工作。今年2月,积极配合省审改办将“气象计量器具的检定”调整出行政许可范围,精简了行政许可项目。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及时与发改委信息中心沟通,完善程序,组织相关行政许可办理人员进行培训。目前,我局8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正式上线运行。三是加强社会管理,认真做好服务。今年共受理13家公司提交的防雷资质申请,经过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局长常务会批准,对12家资质单位作出了行政许可;对37家公司的防雷资质进行了年检,为11家公司办理了资质证延续手续;核发了 110多个市、县气象局的防雷检测资质证。对60余家公司生产的310多种防雷产品进行了备案登记。对全省30多家防雷资质企业40余名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这是我省首次组织类似培训和管理。

(三)继续加强法制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府的联系,分别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报送了 201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对《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重新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分6批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新增执法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件。组织秦皇岛等5个单位的执法骨干参加了中国气象局第五期地市执法骨干培训班。为全省18个县气象局配备了执法器材。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纪念《气象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组织了全省气象部门干部职工参与了“华云杯”气象法规知识竞赛和河北省庆祝建国60周年公民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保定、沧州市局撰写发表纪念《气象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文章;组织代表队先后参加了华北区域、全国气象法律知识竞赛,分别获得第一名。6月14日,省局参加了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孙瑞彬副省长参观展位,并对气象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给与了高度评价。配合省人大组织了于12月28日在河北会堂召开的“河北省纪念气象法实施十周年的座谈会”,省发改委等32个厅(局)、石家庄10个市直部门的领导和15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座谈会,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努力为开展气象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与省安监局的联系。与省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气象系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就部门联合、防雷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先后组织3名同志参加了“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 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对全省各市的机场、车站、码头、电厂、移动、联通等企业基础设施进行了防雷安全的检查。二是加强了与省物价局、法制办、通信管理局的联系。在申请961

21、保留气象科技服务收费项目、立法等工作中,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理解。三是与裕华区法院建立了联系。在11月份裕华区法院组织的和谐执法座谈会上,我局作了重点发言。

二、加强管理,促进气象科技服务良性发展

今年以来,为了减少金融危机和房地产有关政策对气象科技服务产生的影响,推进我省气象科技服务持续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认真分析形势,理清发展思路。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6月初召开了时隔4年后的又一次全省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会议,姚学祥局长作了书面讲话,臧建升副局长作了题为《坚持公共服务方向、大力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我省气象科技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经验,深入分析了气象科技服务发展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思路,增强了科技服务发展信心。

2、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为了加强对气象短信工作管理,省局正式成立了“河北省气象局气象短信管理委员会”,先后于4月和10月两次召开气象短信管委会会议,认真分析了气象短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决策了县局参与气象短信业务、96121发展等重要事项,制定了《河北省气象短信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气象短信考核办法》。

3、挖掘潜力,拓宽领域。

为规范发展气象信息电话答询服务,积极协助科技服务中心与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申请办理了96121的经营许可证。积极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的开展,多次召集有关业务单位进行协调,在制定业务运行计划、有关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开展给予政策支持。同时与省安监局沟通,力求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范围。

4、抓好培训,增强能力。

12月8-10日,组织了防雷技术标准的宣贯培训班,全省各市县防雷技术服务骨干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三、积极推进气象标准化、行业管理,政策调研和软科学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积极推进我省气象标准化工作。今年,中国气象局召开的首次全国气象标准化工作会议,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了会议精神。一年来,完成了2009年气象地方标准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向省质监局推荐《高温中暑气象等级》等5项,已被全部纳入计划。完成了2009年国家标准和201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共向中国气象局推荐国家标准1项、气象行业标准3项,目前已有2项行业气象标准被列入2010年制定计划。完成了《能见度等级和预报》项目审查和《太行山东麓焚风等级》等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工作。完成了《电视气象预报服务规范》等6个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初审工作。举办了气象标准编写知识培训班。

气象软科学研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组织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其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面临的困局及其应对措施”和“防雷技术服务适应政策变化有关问题研究”两个项目被列入中国气象局2010年度研究计划。组织评选出12篇优秀调研报告,并向中国气象局推荐了2篇。积极推进行业管理,参加了长芦盐区第十一届气象工作会议,进一步了解我省盐业气象工作进展情况。

2010年,将按照全省气象局长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全省气象科技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推荐第10篇:纪委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纪委2007年度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政策法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政策法规活动,积极推进政策法规建设,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学习了全年工作要点内容,制定了工

作计划,把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加强信息交流,创建宣传交流平台。

为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完善了网络宣传阵地,及时有效地宣传政策法规知识,交流学习体会,推动了各项工作。为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学理论活动,每位党员干部在活动中都撰写了学习体会,通过纪检监察信息对优秀体会文章及时进行了交流。为使全县党员及时学习掌握有关政策法规,为各单位统一订购了学习资料和电教片。

在具体工作中,把政策法规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在内容上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工作要点,在形式上,主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掌握政策法规知识,充分运用廉政文艺演出、专题知识竞答等群众易于参加、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同时,把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政策法规内容融入“六进”活动中,通过“六进”活动,把政策法规宣传到机关、学校、家庭、社区、企业和农村。在每个廉政文化宣传园地充实进政策法规内容,各村开设政策法规宣传栏,使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

二、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推进法规工作

根据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依据。纪委领导对调研工作十分重视,书记、副书记亲自到基层走访调查,与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座谈,了解法规制度在具体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分析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方法和途径,总结政策法规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式下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结合实际,对纪检监察机关怎样才能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补偿办法、农村土地延包和财务管理制度等重点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有些报告被上级采用,并得到领导的肯定。还按照上级要求,对《实施纲要》的落实情况、对《行政监察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等课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及时上报调研情况。

三、与时俱进,扎实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在以往狠抓制度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有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坚持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对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不适应新情况的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制定了实施细则,对个别制度制定了配套规定。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原有法规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发展和完善,真正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县已基本建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第11篇: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综合工作

1、抓好理论学习。制定了2009年学习计划,对办公室全年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作了细致的安排。半年来认真组织全体同志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科学发展观、政府工作报告等精神,并组织学习了《2009年厅机关党支部工作意见》、《厅党组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邀请×××副厅长和×××副巡视员就科学发展和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理论辅导,积极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与此同时,还挤时间派有关同志参加了信息、公共管理、行政执法等培训。半年来,办公室共组织了×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团结,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凝聚力。近期热点: 2009年个人工作总结

2、落实会议制度。始终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各项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处(室)务会议,半年来共召开×次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或主任碰头会,研究解决有关工作问题。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共召开了×次支部会议,明确了支部委员分工和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了支部建设相关内容。

4、做好信息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在各项重大文化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中做好宣传信息工作,半年来共编发文化要讯××期,其中办公室撰写××篇;编写信息专报××期,其中办公室撰写20篇。向××、××、×××、×××分别报送信息××条。另外,我们还积极组织向新闻媒体投稿,为上级部门了解、指导文化工作,扩大对文化工作的宣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5、党风廉政建设。半年来,办公室按照厅党组和厅纪检组的安排,认真组织学习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自觉执行了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了在廉洁自律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重点工作

1、筹备召开了全省文化局长会议和全省文化局长座谈会等大型会议。年初,筹备召开了2009年全省文化局长会议,起草了会议材料,组织做好了会议相关会务工作,及时把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了全省文化系统。为了及时传达全国文化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经过认真紧张的筹备,7月17日18日,在××召开了全省文化局长座谈会。

2、组织完成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题调研活动相关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调研活动各项筹备工作和材料组织工作,共收到论文××篇,并择优在《××××》上分期刊发。

3、开展了2009特色文化大省宣传周前期筹备工作,提出了初步建议方案。

4、协调开展了××文化大厦办公楼层的相关建设工作。办公室派×名专职人员常年跟踪协调,对楼层的分配、装修提出了初步的意见建议,同时考虑了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需求,目前文化大厦建设工程进展顺利。

5、协调开展了《省志·文化志》、《省志·人物志》的编撰工作。为加快编纂进度,年初召开了编辑人员座谈会,成立了《省志·文化志》专家联审组,对稿件采取不定期联审、修改的方式进行,《省志·人物志》已完成了××%入志人物稿件的撰写。目前,各项编纂工作进展顺利。

(三)政务工作

1、配合做好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等各类会议的协调服务工作。半年来,共召开厅党组会议×次,厅长办公会议×次,一方面做好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务服务、会议纪要整理等工作,另一方面做好会议的会前准备和会后的督办。

2、做好厅领导参加的一系列大型活动和日常活动的协调保障工作,完成了省上领导来我厅调研的有关组织协调、汇报材料起草等相关工作。协调省上有关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同时,协调接待了××调查组的调查。

3、做好文件的审核把关和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等文秘工作。起草了《2009年重点工作及措施》、《工作情况汇报材料》、《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汇报》等材料。

4、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管理和信访等有关工作。向省直单位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应急

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部分单位制定上报了应急预案,向省办上报了《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管理情况》。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积极采取有力应对措施,加强了值班,及时收集上报了文化设施和文物受损情况,组织了捐赠活动,协调组织了义演晚会和特殊党费的收缴工作,做好了上级领导到灾区检查工作的协调和接待工作,并把对口支援灾区的救灾物资运送到了灾区。同时,在省直单位开展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排查整治治安问题活动,积极完成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有关接待、办理工作。

5、加大了督查力度,确保工作部署得到落实。以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2009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重点,完成了2009年度厅机关各处室工作任务责任书和省直各单位目标责任书的起草以及协调和签定工作。认真落实《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领导批示登记制度,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催办环节,及时对今年

一、二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12篇:政策法规工作总结(材料)

政策法规科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政策法规科的工作,按照市局党组确定的“定好位、带好队、收好税”的工作主题,紧盯“稳中求进、争先晋位”的工作目标,围绕建设“法治型国税机关”这个主线,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执法内控机制,强化执法督察,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基础、强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促进汉中国税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国税机关”这个主线,加强组织领导,抓基础,强管理,稳步推进我局税收执法工作的健康规范运行。

(一)及早动手,科学谋划,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省局和市委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汉国税发„2015‟48号)、•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汉国税发„2015‟83号)和•2015年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执法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税收执法疑点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做到早动手、早谋划,

早安排,为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国税机关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细化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陕国税发„2015‟9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任务分解表‣(汉国税发„2015‟125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推进税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汉中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检查办法‣和•汉中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反馈纠错办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二是及时调整和修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及省局有关规定,2015年5月13日,发布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2015年第2号),取消22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为5项、县区级为34项。2015年11月10日,发布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2015年第3号),继续减少审批项目,取消了所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本级1项、县区局4项。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检查。首先,在年初时,就将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和税收执法督察的内容,利用季度、半年考核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各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其次,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肃纪律巩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2015‟166号)精神,迅速组织市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区局进行了专项自查。经查,未发现有变相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范围外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问题,未发现对该下放的涉税审批权限不下放、对取消或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不及时公开等违规现象。确保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到位、下放到位和管理到位,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四)制定方案,认真梳理,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现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一是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税系统关于贯彻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汉国税发„2015‟28号)。二是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全市税务系统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三是以汉中市国家税务局、汉中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了•汉中市税务系统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2015年第1号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积极筹划,分步实施,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进程,通过引入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模范 3

带头作用,全面促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汉国税发„2015‟101号),积极开展省、市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已创建市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3个,申报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2个。

二、抓规范、严考核,促进税收执法水平提升。

(一)加强日常监控预防执法过错发生。强化执法日常监控,做到日看、周查、月考核、年通报。一是印发•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税收执法考核情况的通报‣(汉国税发„2015‟84号)。二是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提醒、纠正,积极协调、处理存在问题。1-10月全市共发生税收执法行为75723条,其中:无过错行为75723条,有过错行为0条;申辩调整44条。三是强化考核。对发生执法过错预警的单位进行扣分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过错追究。

(二)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年初,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和省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意见‣(汉国税发„2015‟50号),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市局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审理标准。1-10月,市局重大案件审委会受理案件1 起,

经审核因证据不足退回补正。通过重大案件的审理,确保了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理适当,维护了税法的权威性,也避免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发生。

(三)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陕国税发„2015‟5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汉国税发„2015‟83号)。将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情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情况、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情况、税务管理情况(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欠税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2014年市局督察和疑点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8个方面列为督查重点,同时,结合省局下发的疑点核查数据进行了重点督察,共查出违规税款22万元(其中补税21.1万元、退税0.9万元),加收滞纳金2.8万元,实施责任追究74人、695户次,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执法督察工作任务。

(四)认真组织核查疑点信息数据。2015年3月,我局根据汉中国税工作实际,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全市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的全部税收执法业务进行了筛选、清分,共选出疑点信息数据40类26441条,下发各县区局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共查补入库税款523570元,加收滞纳金95508.89元,罚款200元,办理退税5508.89

元。7月份,对省局下发的503条疑点数据由市局督察组逐一进行了核查,核查面达到了100%。其中存在疑点问题数据471条,占疑点数据总数的93.44%;存在执法过错的疑点数据305条,占疑点数据总数的60.64%。共补缴税款58111.22元,退税3383.49元,加收滞纳金4650.07元。实施税收执法责任追究305次。

(五)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实提高各单位税收执法案卷质量,今年全市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复查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县区局推荐和市局随机抽取案卷、县区局之间分片交叉互评和市局集中联评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把评查的主动权交给基层,同时加大对基层评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这种方式,使各单位相互评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集中评审,达到了共同提高的效果。从工作开展情况看,负责互评联评的单位都能高度重视,认真地对送审案卷进行复查,对存在的问题如实记录,查找问题比较准确、全面。对2014年度的1850卷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211卷,优秀卷201卷;行政审批案卷762卷,优秀卷676卷;行政处罚(行为)案卷384卷,优秀卷342卷;税务稽查案卷493卷,优秀卷386卷;无税务行政复议卷。四类执法案卷共评出优秀案卷1605卷,占全部案卷总数的86.76%;评出合格案卷245卷,占全部案卷总数的13.24%。

(六)开展税收个案批复专项清理。做好税收个案批复清理规范工作,既是落实审计整改发现问题的需要,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需要。按照省局相关要求,我局迅速行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我市系统2012

年3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办理的个案批复进行了全面清理。这次清理,我市系统虽然未发现有违规个案批复,但我们也要以此为契机,从严管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规范办理税收个案批复,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执法风险隐患,提高税收决策的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七)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法定的权限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为的产生。2015年,我局制定发布3起规范性文件,均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法定的权限制定,同时向省局进行了备案。

(八)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围绕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认真撰写政策执行情况简报和专题报告。1-10月,上报政策执行情况简报6期、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2篇,其中被省局采用并上报总局一篇,被市局采用上报省局一篇。

三、注重配合,加强协作,树立国税形象。一是注重工作配合,发挥协调作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注重与货劳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财务管理科、征管科、纳税服务科、退税科等相关科室的工作配合,加强工作协作,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加强同政府部门工作联系,定期向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报告我局税收法制工作中的做法,按时完成政府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国税部门规范、高效、务实良好形象。全年共办理市委政府各类政策性函件8件;专题报告材料3件;向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及省局报送各类信息材料6篇。三是紧扣汉中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市”建设目标,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把服务

汉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制定了促进汉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15条措施,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和表扬。

四、2016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法制意识;二是加强全市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强化重大案件审理;三是落实重大税务事项审理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四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执法依据合法规范;五是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复议案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税收执法争议,构建诚信和谐的征纳关系。

(二)强化执法监督,防犯执法风险。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健全执法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机制,加强税收执法过错日常预警监控,及时筛选和发布执法疑点信息数据,纠正执法过错,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三)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效应分析调研,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继续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计划在2016年建成2-3个市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2015年11月17日

第13篇:政策法规

1、合造价【2011】05号,增加栽植色块(绿篱)和色块(绿篱)维护管理等5个子目。配套2000年《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配套使用。

2、合政办【2008】21号,施工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已含在工程管理费中,其费率为工程造价的0.15%,不再另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单位企业在工程结算中无论是否取此项费用均应从管理费中足额提取并作为用于本企业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或职工(农民工)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活动的经费。

3、合建建管【2008】55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索赔实施意见》的通知。

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第63号 废止03清单。

5、合造价字【2008】001号,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市区41.73元/工日、三县37.05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装饰装修工程48.04元/工日,43.36元/工日。以清单计价的,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1元/工日,调整为39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计取管理费、利润、组织措施费、规费,只计税金。为保障工人工资,投标报价,人工费不得低于39元/工日。装饰工程约定工程单价不得超过60元/工日。

6、合造价【2011】06号,刊登于2011年8月信息价,补充无机保温砂浆墙体保温等10个子目,基价与05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综合单价与20综合配套使用。

第14篇:政策法规

导游资格考试法规案例复习

案例

李某是某旅游团在西双版纳四天的导游。第二天的路线是中缅边境一日游,从打洛口岸到缅被的勐拉镇。李某告诉游客:缅玉质地好,在国际市场上独占鳌头,且价格便宜,不能不买,但是不谙行情也往往被宰,有的游客就上过当。她给大家挑选了一家“正宗”的商店。当游客来到该“正宗”的商店后,店老板说他是中国大陆安徽人,和游客是老乡,还提到他老家所在的县、乡、村和他的胞叔在县城经商的街道名称。这时,游客们的防线崩溃了,半小时内,9人共买了近两万元的玉器。回到版纳的首府景洪,游客才知上了当。一番回忆思索,谜底解开了:到景洪的当天,在旅店登记后,李小姐借口旅行社也要登记,把游客的身份证拿走了,第二天才归还。她将其电传给店老板,于是“双簧”就演成了。 问题

1、本案中导游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什么规定?

2、根据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如何处罚该导游人员?

3、根据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如何处罚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 回答:

1、本案中的导游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对导游人员义务的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2、根据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应该: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3、根据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应该:给予警告直到责令停业整顿。案例

旅游者向某等5人向旅行管部门投诉称:他们与某国际旅行社商定并签订了一份东南亚8日旅游合同,且交纳了出境旅游的全部费用。该份合同书上加盖了该国际旅行社海外部的印章。不料,时至预定出国的日期,该国际旅行社海外部却借故一推再推。最后,该国际施行社海外部电话无人接听,旅游者向某等人寻至该旅行社海外部,只见铁将军把门,已是人去楼空。为此,旅游者向某等人联名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拆,要求追回所交旅行费用,并给予经济赔偿。经查,该旅行社海外部已由该社职工李某承包,属专业内部承包,该海外部无独立法人资格,且该国际 旅行社无出境旅游经营权。该国际旅行社负责人至旅游行理政管理部门说明情况时称,该海外部已由李某承包,且在承包书中明确说明,承包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社里无关,均由承包人承受。因此,根据承包协议书,该社负责人认为,旅游者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 

1、该国际海外部与旅游者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旅行社负责人的说法是否成立?为什么?

1

2、该旅行社负责人的说法不成立。

因为,根据《合同法》及《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理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旅行社不得以内部承包为由,不承担责任。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遭受的经济损失。 案例

XX等旅游者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港、澳16日游”旅游团。在临登飞机时,游游者发现,该旅游团队是6家旅行社组织的,大家手中的旅游日程各不相同。更让旅游者感到疑惑和骚动不安的是,该旅游团没有领队,而团队绝大多数人是初次跨出国门。这个出国旅游团在整个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在国外如何转机,入境卡怎么填,需要哪些旅行文件,怎样与境外旅行社接洽等无人过问,在新加坡入境时,因不熟悉情况,旅游团被边检部门盘查一个半小时之久,影响了游览活动。旅游过程中,因没有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协调,原来的日程安排多次变更。旅游团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只好听从境外导游的摆布。旅行结束后,旅游者以旅行社未提供相应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其损失。旅行社辩称,组团人数不足,由若干家旅行社将旅游者拼为一个团,是旅行社的通常作法,只要按约定准时出游,是否告知旅游者并没有实际意义;此次组团出境旅游,事先双方并没有约定派领队,因此,旅行社未派领队并不构成违约。 问题:

1、本案中某旅行社能否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为什么?

2、本案中某旅行社不派领队的辩解能否成立?为什么?

1、某旅行社不得擅自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因为:①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②本案中某旅行社未经王某等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了其他旅行社,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2、不成立。因为:①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中国境内居民出境旅游的,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可见,旅行社提供领队服务是旅行社的法定义务。作为法定义务,无论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旅行社都必须遵守。②本案中某旅行社未为旅游团队派领队既是违约又是违法。所以旅行社的辩解不成立。 案例

 2009年7月,某旅行社接待了一批游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在长江三峡和神农架游览5天,其中7月25日是漂流神农溪。但该旅行社委派的陪同导游李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漂流神农溪的日期推迟到7月28日,而将7月25日改为其他项目。旅游团的游客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李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7月27日晚突降暴雨,7月28日晨该观光团赴神农溪时山洪爆发,漂流活动无法进行,只得取消。30日,该旅游团集体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经征得旅游者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了合同约定,造成 2 旅游团未能漂流神农溪,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改变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责任由其自己承担;而导游李某则辩称,造成未能漂流神农溪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山洪爆发,属不可抗力事件,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1、旅行社是否违约?为什么? 1)旅行社违约了。

2)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在本案中,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旅行社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组织安排旅行游览活动。由于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导游李某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造成该旅游团未能漂流神农溪,违反了合同约定,当属违约行为。

2、导游的行为是否属个人行为?为什么?旅行社能否据此为由不承担责任? 1)、导游在工作中的行为应视为旅行社行为,不是个人行为。 因为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需经旅行社的委派。导游人员作为旅行社的雇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3)本案中,导游李某是根据旅行社的委派,担任该旅游团的向导。他擅自变更旅游活动日程,其法律后果必须由旅行社承担。 因此 4)在本案中,旅行社不得以导游个人行为未经旅行社同意为由而不承担责任。

3、在本案中,旅行社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推卸赔偿责任吗? 为什么? 1)不能。

2)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在本案中,造成该观光团未能漂流神农溪的原因,虽是发生了不可抗力,但是,是在导游人员擅改旅游行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所造成的。

4)由此,在本案中,旅行社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推卸赔偿责任。 案例

 北京某旅行社组织了一个“承德风光二日游”旅游团,全团一行26名游客,每人旅行费用400元。经协商,该旅行社与游客订立了一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往返乘坐豪华空调旅行车,住宿标准为“标准双人间,独立卫生间”。餐饮标准为“八菜一汤”,不含酒水,在承德游览5个景点。该团在前往承德途中,导游员向游客介绍了将游览的5个景点的概况,并介绍了此行将要下榻的是一家二级饭店。当该团于傍晚时分抵达承德下榻饭店后,导游员按约定住宿标准即“标准双人间,独立卫生间”安排游客入住,有几位客人进房后认为该饭店不符合二星级标准,理由是无中央空调、无热水供应,且地毯陈旧等。因此拒绝入住,与导游员发生争执,并决定解除此次旅游合同,当夜自行返回北京,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全部旅行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团安排下榻的饭店确属二星级饭店。 问题:

3 

1、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在何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

3、根据本案情形,游客能否自行解除合同?为什么?

1、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在何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3、根据本案情形,游客能否自行解除合同?为什么? 1)根据本案情形,游客不能单方自行解除合同。  2)因为本案不存在上述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案例

 9月23日下午5时许,甲市质监所工作人员正准备下班,乙市某旅行社紧急来电称:经我社与甲市旅行社多次电话,传真联系并协商一致,由我社组团交甲市旅行社接待的一个20人旅行团已在来甲市的火车上,将于明晨6时抵达。但是甲市旅行社在这天下午4时突然变卦,给他们去电传称不能接这个团。为此,请质监所予以协调。甲方质监所紧急与甲方旅行社联系,该旅行社称,我社表示愿意接这个团,但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及该旅行团返程购票事宜上,我社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对我市提出的新要求,乙方旅行社至今未答复,故我社决定不接这个团。乙市旅行社则称甲市旅行社曾同意接这个团,虽然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问题上提出了新要求,但这此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因此,甲市旅行社应当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题:

1、本案中甲市旅行社与乙市旅行社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市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1、本案中甲市旅行社与乙市旅行社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1)本案中甲市旅行社与乙市旅行社之间的合同是成立的。

2)因为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3)本案中甲、乙施行社已多次电话、传真,已就接团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他们之间的合同是成立的。

2、甲市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4 甲旅行社应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案例

某日,某国际旅行社负责人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诉称:该国际旅行社与香港某旅行社驻北京办事处签订合作协议,商定由该国际旅行社招徕组团赴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香港旅游,由该办事处负责人办理有关入出境手续及境外接待。合作协议签订后,该国际旅行社积极招徕客人,先后组团40余人赴新、马、泰旅游,双方合作良好。后来,该国际旅行社又组织了23名游客交该办事处办理出境旅游有关手续,但该办事处因故未能办妥出境旅游手续,致使该国际旅行社因退还并赔偿客人旅行费用而蒙受经济损失。为此,该国际旅行社认为由于该办事处违约未能办妥出境旅游手续,该办事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经济赔偿。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无出境旅游业务。 问题:

该国际旅行社与该办事处签订的合作协议应是否有效?为什么?

该国际旅行社与该办事处签订的合作协议应属无效合同。因为:

(1)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该国际旅行社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属超范围经营;

(2)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该办事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等非经营性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该办事处与该国际旅行社合作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属违法行为;

(3)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该旅行社与办事处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违反了《合同法》和《旅行社条例》,应属于无效合同。 案例

 武汉某旅游学校的学生刘某,家住某县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通过有关旅游知识的学习,他认为自家周围也可以开发出来,让游人参观。于是便与一担任导游的朋友钟某合伙做起了旅游,程序是钟某接的团队都要到刘某家去,然后刘某担任讲解员,带团队把他家周围参观一番,刘某家还竖了一块醒目的牌子——XX旅行社,一年下来挣了5万多元。据查,刘某并未取得导游证。 问题:

1、依照有关条例,刘某所立的牌子是否有效?为什么?

2、依照有关条例,刘某的导游活动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

1、无效。因为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旅游业务。”可见,旅行社是依法申请并经批准的企业,所以刘某家的牌子不可随便立,它是无效的牌子。

2、不成立。因为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是指依照该条例取得 5 导游资格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向游客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又指出:“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本案中刘某未取得导游证,所以他不能从事导游活动。 案例

 某年1月30日至2月4日,刘某等16名旅游者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4飞6日游”。按旅游合同约定应于2月3日乘飞机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但由于大雾和雷电天气,预定航班被迫取消。旅行社为了确保2月4日准时乘上昆明至北京航班,拟改乘豪华大巴返回昆明。经与旅游者协商未达成一致,旅游者坚持按原约定乘机返昆明,由此滞留西双版纳4天,直到2月8日,旅行社设法买到机票后才返程。刘某等旅游者为此投诉旅行社,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并支付他们滞留西双版纳期间的食宿费用及误工费。对此,旅行社辩称:造成此后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旅行社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尽量补救,但由于旅游者不同意此做法,因此其后果只能由旅游者自己承担。

问题: 

1、旅行社是否违约?为什么?

2、旅行社应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旅游者的的投诉要求是否合理?

 1.该旅行社违约。《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是违约行为。本案中,旅行社没有按约定提供从西双版纳至昆明的乘机服务,就是违反了原合同的规定。

 2.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法》规定,只要有违约情形发生,就须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了不可抗力除外。本案中,旅行社的违约是由于大雾雷电天气不可抗力所致,且旅行社及时向旅游者做了说明,并采取了补救措施,依据《合同法》规定,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 3.因此,旅游者的投诉要求不合理。

案例

Xx等二十余名游客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山、曲阜三日游”,由于适逢“五一”,各地蜂拥而至的游客远远超过了当地旅游接待,该团无论吃、住、游等安排都不尽人意。旅行社为表示歉意和对该团的一种补偿,经全体团员书面同意,免费增加游览济南大明湖、趵突泉两个景点。游览结束后,xx游客提出:由于她以前已经游览过大明湖、趵突泉,本不想同意增加景点的游览,只是当时其他人都同意,加之导游员的劝说,她才签了同意,是违反自己意愿的,因此,旅行社应退还她一部分费用。同旅行社协商未果,以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质量“质价不符”为由,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问题

1、本案中的书面同意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6 

2、“免费加点”可否视为有效赔偿?

3、旅游质监部门应该如何处理此案?

1、具有。根据合同生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该游客已签字同意书,表明其意思表示真实,同时他不能提供当时不同意“免费加点”的有效证据,因此可视为其合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可视为有效赔偿。旅行社已经讲明“免费加点”是为了补偿游客的损失,并经全体团员签名,相当于旅行社和游客签订了一个新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免费加点”可视为有效赔偿。

3、根据以上分析可知,旅行社对所谓“质价不符”已经以“免费加点”作为赔偿,且所签署的书面同意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旅游质监部门应对该游客的索赔要求予以驳回。

第15篇:政策法规

1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与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过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2)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党和我国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和强国之路,文明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戓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共同思想基础。创造性的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5 三个代表 A 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B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C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D是我们党的 立党之本 执政之基 力量之源

5 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戓略思想。 6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 人不自然和谐相处

7 建设核心价值体系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主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8 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 解决台湾问题,八项注意 ,一个中国原则丌劢摇

贯彻寄希望不台湾人民的方针绝丌改变、反对台独 分裂活劢绝丌妥协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

9 和平、发展、合作 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

10 加快发展中国旅游业:把旅游业发展成戓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2基本原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思想速度结构 质量敁益 3 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 出境旅游、4 发展目标 2015 国内33亿 来 ,年10% 入境过夜9000万 年增长8%,出境 8300万人次,增加值占全国GDP提高4.5,占服务业12%2020年觃模 质量 敁益 世界强国水平。 第二节 法的基础知识

1广义的法 是法律的整体,国家制定戒认可的幵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觃范的总和,通常称之为法。狭义 全国人大和常委会依法程序所制定的觃范性法律文件。

2 法的起源:国家制定的法律 --条文法,成文法国家认可的法律--习惯法丌成文法。产生和发展,经济,阶级,社会根源。是在原始社会随着 私有制 机 阶级 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必随阶级和国家的消亡消灭,丌是从来就有的 也丌是永恒存在的。三:法的基本特征:1 法是 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觃范 。技术觃范和社会觃范2 法是国家制定戒认可的幵具备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觃范,国家意志。3 法是觃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觃范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觃范 4 法师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觃范, 暴力表现。 四 法的作用:

觃范作用 。1手段 指引 评价 教育 预测 和强制2目的 社会作用 目的 维护阶级统治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

第三节 3 一 维护阶级统治 二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经济 政治 文化 社会 建设1 执政为民 法治的本质要求 2 党的领导 根本保证 3 依法治国 –实现国家长治丽安的重要保证4 第四节 宪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修改有棺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戒者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通过 2 我过宪法的发展历程

1949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四次 1954来龙 1975年 1978年1982年现行宪法由第五届人大5次会议通过4章138条 83 93 99 04 年修订,三个代表 三个文明 ,统一戓线社会追忆事业的建设者 戒严 改为 国家紧急状态 地方人大仸期3年改5年.二 我国政治制度

-人民民主与政制度 –我过国家的核心 是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1 工人阶级领导根本标志 2 工农联盟 阶级基础 爱国统一戓线是民主与政的重要特点 。3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统一戓线的组织形式

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 选丼制度—政治制度的基础。 普遍性 和平等性的原则 直接选丼和间接选丼 5 民主区域自治制度 6 特别行政区制度 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 ,行政管理权 立法权 独立的司法和终実权和对外事务权

三 经济制度 国有经济为主体 集体经济总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好不动摇 鼓励 支持 引导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按经营成果 劳动 资本 技术管理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1 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四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A选丼和被选丼B政治自由-言论-最重要的权利 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一种方式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 基础 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 社会经济权利 7文化教育 (收益权)8 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 。

基本义务1 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祖国安全 荣誉和利益 4 保卫祖国 提抗侵略 依法服兵役 和参加民兵组织5 依法纳税。 五国家机构

1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仸期5年 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独立的国家机关 仸期5年

3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

总理负责制 各部 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仸负责制

4 国家军事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5年

5実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连续赸过10年 人民法院 独立行使実判权 独立行使检察权。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劢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2 联系群众 为人民服务原则 3责仸制原则 集体负责 个人负责 4精简和敁率5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第六章

旅游安全保障制度

第一节 国家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法事件应对法》 《旅社社条列》《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1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旅游活劢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戒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才还事敀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2007年6 1 《生产安全事敀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级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3目的地安全有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 区域性 全国性 和旅游目的地国家

红色 --丌要 橙色---重新考虑 黄色 ---高度关注 蓝色----关注

第二节二旅游安全保障工作

1方针 :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2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原则: 服务 协调 监管幵重 。 3建立政府主导 部门协调 属地为主 分级负责的服务管理体制。 第二节 旅游者权利和义务

1权利1安全保障全 2 知情权3求偿权4监督权 义务 1 告知义务 健康 2 投保个人旅行险 3 自我保护的义务 4 遵守法律和法觃和风俗习惯的义务 5自救互救义务 第三节

一 旅游产品戒服务提供者的职责。 1 履行法定戒约定安全保障的职责

2 合法安全资质 安全保障能力 安全保障制度 安全管理和责仸制度

3 组织出境游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 4安全保障能力

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员制度

公共责仸保险,投保个人旅行保险,土包承运人责仸保险和机劢车强制责仸保险。 4 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在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服务协调和监管。突发事件应急 应该有备案。

5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1旅游安全风险监测评估2旅游安全信息抦露3旅游安全预警发布4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备案5旅游应急及善后处理制度 通过标准化手段

6 旅行时 A 级别景区 星级饭店 旅游车船 未按有关觃定旅行职责的 :由所在的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清洁严重的有上级通报批评 ,直接责仸人 和责仸单位 授牌机构予以降级政治申请授牌的停止授牌。 第四节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的处置 一处理的一般程序:

1 报告和备案 第一一般逐级报告 第二 较大的省级 第三特别重大和重大的上报至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

国外的 一个小时内向事发地 单位所在地上我 没级上报事件丌得赸过2个小时四个小时内直接立即上报国务院

每级上报丌得赸过 48 小时

出现新情况的 及时补报 自事敀发生之日30日内 火灾事敀7日内

2 会同事敀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协同有关股本抢救 侦查

4 有关单位负责人影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二 应急处置救援

1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敀灾难事件 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 及时想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2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 导游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随团导游人员 不卫生医疗部门所在地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4 突发安全事件 通知港澳台急救组织戒者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 三民航铁路的事敀赔偿

2006年《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仸限额觃定》 1每名 40万 ,对随身物品限额3000元。 2 对旅宠托运行李每千克100元

2007年铁路建《铁路交通事敀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1人身伤亡的 15万

2行李 2000元

3可以书面约定高亍觃定

4 丌可抗力 铁路运输企业丌赔偿

四 外国人责仸华死亡的

外交部 《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 1 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

发现人 报告当地公安局 外事办公室 停止死者所在旅游团负责人,正常死亡善后处理工作由接待单位处理 。无接待单位的由公安机关同有关部门共同出来 ,非正常死亡保护好现场又公安机关进行取证处理 一般来说尸体处理钱妥为保管 2通知死者家属领馆 国际惯例

死者无接待单位由公安部门负责

3 尸体解剖 正常死亡的丌做 。火化的死者家属戒者领馆有关官员书面强求。 4出去证明

县上的死亡证明书

死亡鉴定书 死者家属要求办理认证手续可直接办理有关外国驻华使馆认证。

1丌愿意火化的可以将尸体运送回国 如外方丌远在中国火化 运输手续和费用原则上外方自理。如果要求土葬,告知我国殡葬改革 提倡火葬为由,婉拒 骨灰处理 一般予以婉拒

带式死者对中国特殊贡献 有好认识 省级戒国家民政部门决定。

2 遗物清点 由死者捷星人员 所属使领馆人员我方人员在场 丌到场 公正人员 写出处理报告

第五节 旅行社责仸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旅行社条例》国家旅游局 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旅行社责仸保险管理办法》强制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 但对约定的附加险可以进行短期投保。 2限额 国家旅游局 和 中国保监会 关亍完善旅行社责仸保险的若干意见

》丌低亍 20万 每次的赔偿限额丌少亍10倍。

旅行社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日内如是告知义务

如果解除保险合同需要书面报告旅游行政部门。十日内 保险金 6责令限期改正 预期丌该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10万 3到15天可以处4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 第四章 旅行社管理法觃制度 一历叱沿革

1 1985年5月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第一部

2 1996 《旅行社管理条例》32001年2 加入WTO 增加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提别觃定 32009 年2月20日 魏家宝《旅行社条例》2009年5月1 公布了 实施细则 5月3日 实施 。 4 旅行社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戒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行社主要特征:相关旅游服务队服务 6 旅游咨询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 处 一万第二节旅行社的设立一 条件

1国内和接待入境的2出境旅游业务满两年 增加质保金二 设立旅行社的程序20个工作日出境三提交的文件四 分社

质保金分社设立 丌受地域限制

1 安排交通服务 活动设计服务。 没收违法所得

丌少亍30

120万

省 直辖市

5万 出境的

2住宿服务 3餐饮服务

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没有的 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 质保金万

4 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服务 3万的惩罚 没有违法所得 20万

5导游 领 指从事招来、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劢,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

由县上旅游 以下罚款。万的注册资本

30

第16篇: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专家呼吁普及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

来源:科技日报

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日前,

的建设部行业标准《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标准编制启动会在深圳召开。专家表示,相关标准的编制将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加速发展。

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是将传统玻璃幕墙与太阳能电池光电转换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建筑幕墙,主要是利用太阳能发电的一种新型、绿色的能源技术。加强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的技术研发,已成为光伏行业、建筑幕墙行业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应用的新课题。

与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有,但没有细分的相关标准出台,国内外相关标准缺失使得各个设计单位、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等都按照自己的经验进行设计、生产和施工,不同算法导致了不同配置,降低了互换性,提高了系统的设计和维护成本。

与会专家介绍,从太阳能发电成本角度来看,太阳能的发电成本正突破性的降低。目前,国际最前沿的技术已经能够做到小于1美元/瓦的电池成本,发电成本已经降至1元/千瓦时之内。国内的太阳能企业已经具有在2—3年内将太阳能发电成本降低到1元/千瓦时的实力。

专家认为,作为建筑玻璃幕墙,不能脱离建筑的要求,包括安装、采光、机械性能等。同时,需要将光伏玻璃幕墙组件内的电流引出,将会涉及到接线盒、电缆、控制器、蓄电池等多个装置的设计选型。国内外尚未规模化应用,在国内以示范工程为主。现在,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的普及应用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急需相关标准来支持产业发展。

来自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创益科技和全国其他相关地区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及有关机构的专家和代表对标准的基本框架、各参编单位应承担的任务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都达成了共识。这一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建设部行业标准《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的编制工作进入了实质起草阶段。

第17篇: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彭长山为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尽快把我市建成山西省的农业大市、工业大市、教育大市、旅游大市和经济强市,建成黄河金三角地区现代化园林式工贸旅游中心城市,借鉴外地经验,市委、市政府决定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重要的突破口来抓,特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领导机制

1、环境是潜在的生产力,优化发展环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场革命。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哪里的发展环境好,那里的发展速度就快,那里人民的富裕程度就高。全市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优化环境是功臣、破坏环境是罪人”的意识,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企业创造财富,政府创造环境。优化环境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力营造优良环境。所有行政人员、执纪、执法人员要从我做起,把“人人都是软环境”的思想落实在行动上,争做优化环境的模范和表率。

3、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优化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建立县(市、区)长挂帅,一名常委具体牵头负责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组,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强有力的班子,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4、拓宽领域,加大力度,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强大合力。不论是条管部门还是块管部门都要把优化环境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大事长抓不懈。要总结全市优化环境公开承诺的经验,把优化发展环境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在全市所有执法、执纪部门推行优化环境公开承诺。

5、城建、工商、税务、供水、电业、卫生防疫、交警等部门要规范城市管理,转变职能,热情服务。对“吃、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公开曝光,以警效尤。

二、下大力气简化项目审批和登记注册程序

6、建立市级项目审批中心。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分管计委、经委的副市长配合,吸收市计委、经委、城建、土地、工商、税务、环保、地震、人防、消防、水资委等部门参加,组建市级项目审批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各县、市、区也要照此办理。

7、简化登记、报批程序。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制,相应简化登记、报批程序,有关登记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前置审批的企业,逐步推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的并联审批制度。有关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在报批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逾期视为认可。

8、实行企业预备期管理。对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过程中条件尚有欠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实行预备期管理,待相关手续完备后,予以核发正式营业执照。预备期企业享受新设立企业应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在一年内视为非正规劳动组织,享受社会保险过渡性政策。

9、禁止对建设项目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建设项目收费须经项目审批中心统一审批。工商企业登记注册费,也应区别情况,予以减收或免收。

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办法

10、凡在运城市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和学校,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对实行封闭管理的企业和学校,由政府统一安排,一年集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检查或虽符合规定但未经批准的检查,企业和学校有权拒绝接受。具体由法制局承办。

11、所有收费项目内容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坚决停收。市政府法制局和物价局要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保证落实。

12、不断巩固和扩大优化建筑环境成果。凡企业和施工单位基建、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运输,由企业和施工单位自己择优而定,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给企业和施工单位搞运输和供应材料。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强行承揽的集体和个人负责,并以干扰重点工程建设论处。

四、从严治理公路“三乱”

1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设立收费站、检查站的有关规定,凡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者,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检查站和收费站,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

14、公安交警部门对途经或在运城经营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确有违规违章的,应予纠正,坚决不能罚款。林业、农机等部门依照规定坚决不准上路查车。

15、市县两级都要设立交通公路罚没款管理中心,款项收入归财政。所有执法部门,都要严格落实罚没款开票和收缴两条线规定,罚没款项必须由被罚人持票到中心或指定地点交付。

16、实行“绿色通行证”。对在我市境内运输苹果、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的车辆,

统一颁发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交通征税处联合制作的“绿色通行证”,除高速公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查和罚款,要做到一证在手,一卡不设,一车不查,一分不罚,一路绿灯,一律免交过路费、过桥费。由分管公安、交通的副市长牵头负责落实。

17、对农用三轮车,交警、运管、交通等有关部门纠正违规一律不准查扣、不准罚款。

18、公路“三乱”问题由纠风办负责查处。市、县两级都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问题快速调查,公开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五、千方百计吸引高新技术人才

19、鼓励有真材实学和技术专长的高新技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成果到我市创业。政府(或企业)提供研发费用,提供技术孵化基地,提供住房、转户、子女就业等方便。

20、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来运城就业,享受吸引高新技术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关系放市人才交流中心,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运城市城镇常住户口,联系好工作单位的,

实行限时服务,保证20天内办妥转户、就业手续。

21、凡到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年纳税百万元以上的正高职称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120m2住房一套;副高职称(含博士学位)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100m2住房一套;硕士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80m2住房一套。

22、凡到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人员或高层管理人才,其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与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同时还可享受技术入股分红。

23、凡科技人员来我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

24、引进科技人员向我市转让科技成果,可选择买断、分期支付、利润提成、作价入股等收益形式。成果转让后,年缴纳的地方性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按10%的比例由政府一次性奖励成果拥有者。

25、企业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经认定后,对主要完成人,视其贡献大小,可在该项目投产后5年内从实施该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或参照此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奖励期权股。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金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对获得重大科技成果并创造出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创造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科技兴运功臣”荣誉称号,并给予10万元(现金或股票)以上重奖。

27、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厂长(经理)年薪制。对确有重大贡献的厂长(经理),政府给以重奖,标准可参照其他地方执行。

六、实行优惠政策

28、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按当年销售收入3─5%的比例提取技术开发费,所提技术开发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可结转第二年使用,并全额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

29、经市高新技术产业认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自销售之日起两年内征收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列收列支予以返还,并全部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30、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地方政府净收益部分,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有关交易税费,经当地政府批准,优惠50%,免征建设过程中的水、电、汽等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

31、企业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仪器、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可加速折旧,年综合折旧率可达25%─30%。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及其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到我市参与转化项目投资,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可达35%。合作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市外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同级政府批准可减免地方性规费。创办或共建高新技术研究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实验基地等高科技开发机构的,在项目审批、用地、建设等方面可比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更加优惠。

33、为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立运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培育提供资金担保、生产场地、人才、信息、法律等方面的孵化基地服务,孵化基地三年内所缴纳税收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列收列支返还。

34、外来(本市以外)投资企业,经市级以上认定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法定减免税期)。

35、属国家鼓励类外来投资企业,法定减免税期满后,三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再享受三年内由财政返还50%企业所得税;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70%以上或经省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享受法定减免税期满后,再享受五年由财政返还50%企业所得税;外来投资企业用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市企业,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50%税款。

36、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教育、科研、民政福利、卫生事业等项目,法

定减免税期满后再享受五年内由财政返还30%企业所得税。

37、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对资产大于负债不超过10%的企业,可实行零资产转让,原企业债权债务由收购方承担;

出资购买企业产权或资产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的,给予15%的优惠;重组后的企业出口产值占企业产值50%以上的,可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重组后的企业经省级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8、外来投资企业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公用事业附加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电力附加费、暂住人口管理费、商业网点费。

39、本实施意见中凡涉及税收减免的条款,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未减免的,财政可予以返还。

40、对税收减免先征后返的,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返还。企业申报,税务部门核对,财政部门每年2月、7月分两次集中办理返还。

七、实行积极的投融资政策

41、打破单一政府投入为主的旧体制,面向市场,依靠社会,积极探索并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多元化投资体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筹集资金。

42、抓住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争资金、争项目。同时,努力争取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境外资金。

43、引进无偿外来资金(援助和捐款)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奖励;引进有偿无息资金,使用期两年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5%奖励;引进有偿资金使用期两年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奖励。

44、按照“谁引进,谁受奖,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进行奖励。资金到位后,由引进者向受益单位出具捐资证明书、银行拨款单、财政专款指标文件等有效证明,30日内由受益单位将奖金发给引进者。

45、党政部门要过紧日子,精打细算,节约开支。从明年起,市县两级财政要把一定数额的新增财税收入返还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加快发展,放水养鱼,涵养财源。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筹组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广泛吸引各方资金。

八、标本兼治,确保优惠政策落实

46、建立优化环境质量评议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两次测评活动,由有关企业对各职能部门的服务状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凡测评满意率未过三分之二的单位一次通报批评,二次黄牌警告,三次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

47、对群众举报或社会反响强烈的影响环境优化的典型案例,由优化环境领导组牵头认真查处,实行严格的领导责

任追究制。性质特别恶劣的不但要追究具体责任人、具体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48、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执纪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全市要逐步清退临时雇用的执法执纪人员,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纪执法队伍。

49、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兑现落实责任制。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督查部门要定期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50、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设立优化环境监督电话,一天24小时受理社会投诉。对投诉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领导批示后,责成具体问题督促解决。

彭长山2013/7/24

第18篇: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2005年,在局党组的领导,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我处200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好范文-www,wenmi114.com,找范文请到xiexiebang.com]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及实施

制定了2005年局系统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

责任制考核细则,并指导局系统各部门、单位制定责任制目标分解方案,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保证了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并于半年对局属单位、各区、县(市)环保局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进行了通报。

二、立法协调工作

协助市人大开展了《哈尔滨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提报了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条例》已经于5月16日公布并实施。起草并提报了《哈尔滨市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草拟稿,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立法调研。该《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发布。《哈尔滨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的立法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年内可公布。加强了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转来的25件立法项目提出了15条修改意见。针对基层提出的法律问题,分别向省局、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提报请示,并及时向区局和基层单位转发,对基层单位在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中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给予指导。

三、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1、年初制发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对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使其在指导和规范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2、为了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了责任机制,与监察室等部门联合起草并实施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预防和查处环境执法人员违法执法、作为不当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3、结合“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制定了《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转办规定》,

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1、加大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配合省、市人大组织开展了以水资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对全市建设项目和呼兰、双城等重点区、县(市)所属开发区进区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组织了两次专项执法检查。

2、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我局驻市行政审批大厅工作窗口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中心在实施许可的过程中,执行许可公示、监督检查、许可听证等相关制度以及使用行政许可文书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许可文书填写不规范、检查监督文书归档不及时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审核局系统各执法单位提报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83件,对其中12存在证据不充分、执法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的案件,退回办案部门重新办理。对部分案件存在处罚畸轻畸重、量裁不当等问题,经与办案部门沟通后,按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另外,对立案后,要求销案、变更处罚额度等问题严格把关,计划明年完善相关处罚变更审查程序。

4、积极协调市、区法院,推进强制执行工作进展为了给一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我们积极与市法院、道理区及新成立的松北区法院沟通协调,取得支持。今年向法院共申请强制执行立案22件,其中已执行到位7件,执行金额7.5万元;以往立案的案件执行到位5件,执行金额4.2万元。

五、行政复议和执法投诉的应诉工作依法办理了3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一件行政投诉案件。依据《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3起复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复议申请人提出的对相关区环保局行政审批中乱作为或不作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分别做出了不予受理、终止复议和复议维持的复议决定。对于哈尔滨市阳光数码影像中心因不服我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环保局提交了答辩书,省局已做出复议维持的决定。

六、环境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了对新修订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宣贯工作。邀请市人大法工室对《条例》进行了讲解和现场答疑。认真做好环境法律咨询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全年共受理来自社会各界和基层环保部门的各类环境法律咨询300余件次,每一件都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回复,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基层单位解决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问题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

七、做好政研和调研综合工作,为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服务

1、完成了2005年市委、市政府、局重点

调研课题的申报及分解落实工作。

2、完成了2004年度全市环保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筛选整理并开展了调研报告评选工作,共评出优秀调研报告37篇。

3、完成进行了全市环保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推荐工作,共向省局推荐14篇,并对5篇调研报告修改后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

4、参与了扰民噪声污染防治成效机制法制调研

工作,完成了王世华市长布置的扰民噪声污染防治成效机制6项重点调研课题的协调工作。

5、完成了我市市区内农垦系统企业环境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了《关于在我市市区内农垦系统企业环境管理情况的调查与建议》调研报告,并与农垦总局环保局就环境管理问题进行了协调和对话。

八、创新性工作

1、针对集中式培训的内容针对性不强的实际,今年采取了按需施训方式,上门开展培训。培训采取典型案例讲解、执法人员疑难问题问答的互动方式,增强了培训的效果,对提高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大帮助,受到基层环保部门的欢迎和好评。

2、针对执法薄弱区域重点督察针对近两年执法案件明显少或为零的五常、延寿等县(市)环保局进了调研和监督检查,帮助分析查找执法不力的原因。通过调研,弄清了地方行政干预及怕执法把握不准造成复议投诉等不敢严格执法的原因。经过指导和督促,这些单位已经行动起来,加大了对本地区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环境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3、在新法规宣传上,打破传统的集中培训、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结合居民条例面对广大市民的特点,在居民条例颁布时在市电视台制作一期新法规释义节目,同时又在哈尔滨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进行了三期专题节目,扩大了宣传层面,为新法规的执行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第19篇:上半年工作总结(政策法规处)

净月区2011年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

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安排

劳动就业保障局

年初以来,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街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以市政府和开发区的民生任务为中心,通过强化服务,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创新措施,保障了各项重点民生指标任务的序时推进与落实。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积极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想方设法保民生,竭尽全力构和谐,保证了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形势稳定。

(一)就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

以“提升技能,温暖就业”为主题开展“春风行动”, 通过开展“春风送信息”、“春风送技能”、“春风送岗位”、“春风送温暖”等活动,帮助外出务工农民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2月15日在区人才中心举办了“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当天共有600多人入场共享24家企业带来的会计、厨师、收银员、保安、保洁、操作工等近1000个用工岗位,报名和洽谈积极踊跃,现场有150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用工意向,招聘企业和求职者的参与热情充满了整个活动现场。

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就业困难人员普查,共走访到就业困难人员67户,制订就业援助方案,建立起“出

1 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

截至6月末,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共举办招聘会21场,开发岗位1.26万个,完成全年任务的84%,安置就业1.19万人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80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1%(90%)。

(二)就业培训工作有声有色

截至6月底,全区共开展下岗职工技能培训402人,创业培训107人,农民工培训、引导性培训及劳动力技能培训总计497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1%。联合吉林省建筑工程学院举办首期大学生创业培训,提高了大学生的创业水平、增强了创业意识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开展了园林绿化、保洁员、育婴师、家政服务员、营养配餐等培训项目,并联合吉林省东北虎园,结合企业特点,开设符合企业特色的公共场所服务员专场培训,大大提高了学员的积极性,并为旅游区内企业员工素质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

(三)创业博览会工作圆满完成

2011年5月20日——22日,以“创业促就业,福祉千万家”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成功举办,我区按照市里要求出色的完成了博览会的各项工作。全区共征集创业项目100个参展,其中,蓝莓天下入选B厅进行展示,优尔特、桃李食品等24个创业项目在C厅进行

2 展示。展会三天中全区共接待咨询28000多人次,发放布展企业宣传资料20000份,达成对接意向200人。在招聘版块,我区共征集现场展位招聘单位10家,推介信息企业30家。现场招聘展位共接待2000多人次,有3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

(四)社保、医保工作序时推进

积极落实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要求,通过实施消灭死角入户调查、开展集中宣传、进行专刊和信息通报及专题工作会调度等措施,营造了浓厚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氛围。全区新增养老保险2076人,完成任务的85%;失业保险1676人,完成任务的82%;居民医保完成30665人,完成任务的85.5%,缴费率达到61.8%;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557人(其中农民工2000人),完成任务的91%。新农保试点工作正扎实稳步推进,截至6月15日,全区60岁以下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了29040人,先后为7106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发放了养老金,综合参保率达到了73%,养老金发放率达到89%。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开发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开发促就业、以培训增技能、以保险提保障、以监察强管理,借助当前良好的工作态势,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力度,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

3 定。强化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大力开拓就业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对接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就业各项目标任务。举办大学生专场等大型及小规模招聘会14场,全年开发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万个,全年累计安置就业达1.3万人次以上。

二是进一步扩大技能培训规模,促进就业竞争能力提升。充分整合资源,加强合作,以创业培训为重点,增加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举办一些实用、实际、易操作、有增收效果的培训项目,帮助农民实现灵活转移就业,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和稳定就业率。

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新增居民医保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为重点,稳步推进医保、工伤、养老、失业等各项保险工作的开展。同时,继续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参保率达到80%,医保、社保全部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四是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以建筑领域为重点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从企业(用人单位)的用工源头进行严查、严防和严控,协调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防止和减少年底集中上访案件。继续开展对区内企业的走访检查,严格贯彻劳动合同法要求,坚决做到区内企业不漏一家,不差一户。保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第20篇:移民局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2014年移民局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2014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童局长、彭局长的精心指导下,在其他局领导和各处室(中心)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一年来,处室全体同仁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我们在服务上做文章、在务实上下功夫,圆满完成了全年依法行政和信访维稳等各项目标工作任务。现将2014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4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政策法规宣传贯彻与调研工作

1、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好国务院471号令、湖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国发17号文等,2014年,凡到市局机关上访的移民群众,我们继续坚持无偿发送一份《移民政策100问》宣传手册,不仅宣传了移民政策法规,同时为移民理性上访、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

二是我们对XX市、XX市、XX市、XX市和XX市5市移民部门移民干部的政策法规培训给予了精心指导。

三是积极推介我局移民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成效。近年来,我局在贯彻移民政策法规、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成效显著。2014年9月,水利部移民局和国家发改委农经司、财政部农业司在云南昆明联合组织召开“全国水库移民工作座谈会”,会上童局长代表我局作了“加强移民政策法规建设促进移民事业科学发展”典型发言,2014年10月,水利部移民局在新疆组织召开“全国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会上童局长代表我局又一次作了“坚持‘三个并重’加强移民政策法规建设”经验介绍。

2、政策法规调研工作。

一是根据市领导和局领导的批示,我们就市政协委员唐小兰等提出的“关于将大中型水库城镇移民纳入后扶范围的建议”到托口电站库区开展了有关政策调研,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了调研报告。

二是按照市维稳办的通知要求,我们就三峡移民稳定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向市维稳办报送了“我市三峡移民不稳定因素的分析与思考”调研报告。

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们就贯彻《湖南市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有关情况向市民委报送了“湖南市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支持我市散居少数民族重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专题报告。

3、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答复工作。2014年,根据局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为做好我市“两会”期间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我处派专人与市人大代表吴建南、罗先东、何培云和邱小飞等进行了交流沟通,并到邵阳城步县白云库区和XX市四季红移民安置区实地进行了调研,及时完成了人大代表“关于解决城步县白云库区移民遗留问题的建议”、“关于妥善解决XX市果园垸群众避险和阳由垸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提高移民待遇及加大移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和“关于加大库区滑坡塌岸治理力度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建议”共四个建议的答复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

1、年初制订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精神,我处年初制订了“2014年度全市移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到了各市州移民局和机关各处室,并通过湖南移民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2、完成了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任务。

2014年,根据市委法治办有关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我们认真开展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了局领导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有关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二是举办了法制讲座。今年11月份,我们特邀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胡肖华为全局机关干部职工作了“树立宪政理念建设责任政府”的专题讲座。

三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了无纸化网上学法。今年我局干部职工全体通过了年度的学法考试,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得到加强。

3、做好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14年,我处对后扶处负责拟定的《湖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管理办法》、搬迁安置处负责修订的《湖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和规划计划处负责拟定的《湖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

4、完成了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有关立法修订意见征求反馈工作。2014年,一是就《湖南市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涉及东江水库库区移民有关情况向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出了意见建议。二是就《湖南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修订事项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了意见建议。

5、做好了我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新一轮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会同机关相关处室对我局拟保留的“单项移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审核”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清理工作,并向市审改办报送了清理结果。同时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市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要求,我们向市审改办反馈了意见和建议。

6、开展了水库移民行政执法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71号令》、《市移民条例》和«湖南市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移民,2014年11月19-20日,我处会同搬迁安置处,并在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指导下,对XX市XX县在建白石滩电站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并向业主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我局水库移民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7、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简讯报送任务。2014年,我们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市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市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研究制定了《2014年度全市移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市移民局局党组成员集体学法”、“市移民局举办法制讲

座”、“市移民局机关干部在线学法”、“市移民局组织开展水库移民行政执法”共6条依法行政工作简讯,及时反映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超额完成了报送任务。

8、做好了株洲航电枢纽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有关后续工作。2013年,我局在长达8年之久的株洲航电枢纽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最终胜诉,不仅避免了经济损失,而且消除了我局作为被告人的不利影响。2014年,我们就案件受理费清退等有关后续问题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协调,维护了我局的合法权益。

9、做好了依法行政年底各项考核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做好了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撰写了我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二是对我局全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形成了整套考核资料汇编,并于12月中旬上报了市政府法制办。 2012和2013年,我局连续两年被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次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的高度肯定,有望再创市直先进单位,实现“三连冠”目标。

(三)信访稳定工作

1、做好了移民来信来访日常工作

2014年,在市州、县市区移民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移民信访维稳形势整体平稳可控。但由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各类社会矛盾量大面广、错综复杂、新老问题交织,随着改革全面深化带来的利益调整,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难度日益加大,全市移民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据统计,2014年(统计数据从2014年1月-12月中旬)我们共接待移民来访169批612人次,其中5人(含5人)以上到市集访30批318人次,共处理移民来信90件,其中回复办理市长信箱移民来信1件、局长信箱移民来信21件、上级有关部门批复件13件、网上政务29件、处理移民其他来信26件。

2、妥善处置了一批较大的移民群访性事件

3、调查核实了一批有关领导和部门重要批示件

为维护移民合法权益,2014年,我们对有关领导和部门批示的重要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是根据市主要领导、市信访局的批示,我们对XX县双牌水库移民何能高等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

二是根据市纪委的批示,我们对沅江四季红镇移民夏龙颜网络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三是根据部移民局的批示,我们对XX县皂市水库移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四是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我们会同纪检监察室对XX县移民举报的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

五是根据部移民局的批示,我们还对冷水江柘溪水库移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六是根据市政协办公厅的批示,我们对XX县王焕生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4、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

一是拟定了«2014年移民稳定工作责任书»,并顺利地完成了与各市州的签订工作,对稳定工作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根据我局“局领导接访日制度”有关规定,就我局2014年度局领导接访日程进行了部署安排;

三是进一步推行了信访稳定月报告工作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一票否决制”、局领导接访制、月报告、季度情况通报和年终表彰通报等制度既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移民部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又较好的调动了各级移民管理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部分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近年来,局党组对信访维稳工作非常重视,逐年安排一些项目资金解决了部分信访突出问题,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今年,XX市水府庙水库、XX县柘溪水库、XX县龙溪桥水库和城步县白云水库等库区,遗留问题十分突出,在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报请规划计划处安排了40万元项目资金统筹予以了解决。一些信访突出问题的逐步解决,有力的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虽然2014年移民来信来访数量仍然较大,信访维稳任务重,压力大,但我处全体同志讲政治、讲大局,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移民来访接待和移民来信回复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大局基本稳定,特别是确保了全国和全市今年年初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稳定。

我局近几年信访维稳工作亦得到了市信访局和市维稳办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今年也有望再争创市直先进工作单位。

(四)支部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了各项制度。我们进一步落实了支部公开承诺制度、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及点评制度,落实了谈心谈话和“三会一课”制度。

二是进一步抓好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后续工作。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对照局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和支部整改方案,我们逐项抓好了整改落实工作,并就“回头看”和整改落实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门总结,报送了书面汇报材料。

三是抓好了支部日常有关学习。2014年,我们支部坚持了一月一学习。一年来,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一些重大决策部署等,特别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衡阳破坏选举案处理通报精神等。

四是开展了新一轮支部联基层活动。年初支部组织党员深

入对口联系点城步县白毛坪乡上坪村开展调查研究,并就联系点存在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在我们支部与城步县移民局、白毛坪乡党委政府和上坪村村支两委共同商议的基础上制定了2014-2015年帮扶规划和2014年度帮扶计划,落实了2014年具体帮扶项目。如:村民安全饮水、道路交通、水利设施、产业开发和移民培训等项目。下半年,根据支部联基层活动年度安排,支部全体党员再次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指导村组解决实际问题,对特困移民户结对开展帮扶,并督导全年帮扶项目的具体落实。

五是抓好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支部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主题,做好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环节的工作。

(五)其他工作

1、开展了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市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南市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方案》,结合“5.12”防灾减灾日我们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就我局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有关情况向市应急办报送了总结材料。

2、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根据市委法治办《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湘法治办2014]24号)要求,我们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了《国家宪法日宣传及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宪法意识”为主题开展了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就宣传活动有关情况向市委法治办报送了总结材料。

二、不足之处

(一)理论与业务学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思路与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三)工作作风与态度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四)工作标准与质量、工作能力与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2015年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

1、要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

2、要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要重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是要重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三是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

3、要进一步推进机关职能转变。

4、要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5、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

(二)创新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1、要切实抓好中央和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新政策规定的学习贯彻。

2、要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

3、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

4、要进一步做好移民日常来访接待和来信回复工作。

总结2014年,我们感到很有收获,亦有些许遗憾。展望2015年,我们豪情满怀,信心百倍。在未来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抓手,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力争明年依法行政和信访维稳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和水平,为法治机关建设和和谐库区建设再创佳绩。

《政策法规》教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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