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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督检查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1:05:48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检查监督部岗位职责

安全检查监督部岗位职责

一、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检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全面推进本部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合理平衡分配管网巡查任务,组织巡线、安检人员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检,对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监管处理,确保燃气设施不受损坏,无泄漏。

3、制定合理的室内安全检查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各类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气量稽查,对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地下管网进行防腐检测,对燃气运行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管网设施安全运行。

5、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处理,审查安全生产作业方案。

6、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分管室外)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合理平衡管网巡查任务,制定巡查计划并监督检查巡检工作的执行情况。

2、组织相关人员对室外管网进行安全监护,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调处理安全监管纠纷,保障燃气管网安全无损。

3、协助部门经理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处理,审查安全生产作业方案。

5、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

6、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分管室内)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制定合理的室内安全检查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各类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处理违章用气和各种安全隐患。

2、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用户进行气量稽查,及时处置计量问题和偷气行为,堵塞用气漏洞。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4、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保障用气安全。

5、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稽查员岗位职责

1、按计划进行户内安全检查,并对违章用气、私接乱改等安全隐患进行稽查处理,保障安全用气。

2、熟悉各类计量器具的计量原理,按计划入户进行计量器具故障统计,及时上报各种计量问题。

3、根据收费统计报表,对长时间不购气的用户进行入户稽查,及时处理计量漏洞。

4、负责燃气管网的安全监管,签送安全防护协议,并对重要施工地段进行安全监护。

5、对公司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上报处理。

6、积极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五、巡线员岗位职责

1、熟悉所巡查区域燃气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压力、材质等基本情况及各个检漏点的具体位置。

2、掌握地下燃气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相邻管道、设施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的规定以及穿越铁路、公路等重要设施的技术规范。

3、对自己所巡查的管线、设施分重点进行认真巡查(巡查内容见相关规定),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填写的巡线记录在规定时间交回部门领导。

4、按计划对地下管网进行防腐检测,及时统计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保障管网设施安全运行。

5、负责检漏仪等随身工具的保管。

6、做好部门安排的其它安全检查工作。

巡查内容包括:(放在操作规程里,还有入户安检内容、标准等)

(1)、管道覆盖层上有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阀门井盖,凝水缸盖是否丢失,检漏点是否可以检测。

(2)、管道沿线有无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木枯死或燃气泄漏声响等异常现象。

(3)、有无因气温变化、雨水浸泡、大车重压、回填不实等原因造成管网塌陷,基础翻浆等情况。

(4)、管道两侧5米范围内是否有施工取土现象。

(5)、管道上方标志、桩石是否有丢失。

在巡线中如发现上述隐患,应查明情况,立即向上汇报,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推荐第2篇:业务监督检查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和各项业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2.负责每日进行全辖局的综合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网点负责人核实或报告储汇局长。3.及时传达和通报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按时r日报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和其他工作规章制度。4.负责对储汇监督员的监督工作进行严格把关,按时完成监督任务,避免账表积压。5.负责检査储蓄事后监督员和汇兑事后检査员的履职情况。负责定期査询各网点差错和其他特殊业务的处理情况,督促监督员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6.负责定期填报权限范围内的各类登记簿和统计表。7.通过对网点前台储汇业务处理情况进行了解分析,降低和控制前台业务处理中存在的风险,査找和纠正错误,有效保证作业质量。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3篇:信用社(银行)会计检查辅导员岗位职责

信用社(银行)会计检查辅导员岗位职责

1.负责联社营业部和基层信用社会计账务、财务的实地检查工作,考察所辖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计核算质量,重点检查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控制制约情况,完成检查辅导工作的基本任务。

2.向被检查单位宣传政策制度规定,辅导业务技术,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3.考察了解基层单位会计人员配备、分工和岗位职责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4.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促进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开展。5.协助会计科长开好会计出纳例会,组织定期不定期的会计出纳工作检查。

6.保管检查辅导工作报告,积累工作资料,定期分析总结,主动、及时、认真地向分管主任和会计科长汇报工作。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计岗的主要职责

1、做好农村信用社网络资金的分摊、帐务处理和资金划转工作。

2、统计辖内各社部分重要空白凭证及传票的订购计划,统一向厂家联系。

3、按财务制度认真审核管理费开支,做好联社管理费用的报帐工作。

推荐第4篇:银行公司业务尽职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山西省分行2010年公司业务

尽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省农行公司业务规范化管理,加大内部控制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业务经营风险,促进我行公司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农银晋办发〔2010〕456号)以及公司业务有关制度,制定本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范围

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二级分行尽职监督情况、2009年下半年以来总分行核心客户贷后管理情况以及内外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检查的内容

(一)二级分行尽职监督履行情况

1、检查二级行公司业务部门尽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二级分行公司业务部门尽职监督工作是否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 对辖内县级支行的公司业务进行尽职监督检查,是否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

2、检查监管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情况

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本行公司类客户存贷款余额及增减变动、信贷结构和客户结构是否达到分行的要求,信贷资产质量状况;是否按照省分行的营销任务和目标开展了自主营销和联合营销及营销的效果。

3、检查监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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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监管的主要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农业银行对公司业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看是否存在违反总、分行制定的公司业务的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的问题,各项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体现授权有限、逐级上报审批的原则。

4、检查监管对公存款业务

公司业务部门是否配备专人负责对公存款工作;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对公存款业务分析。

5、检查监管CRM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是否建立系统推广领导组,建立相应日常工作机制,并制定出详细实施计划。

是否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对公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CRM)应用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数据治理和应用推广各阶段任务。

6、投资银行业务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各行是否按照我行相关制度开展投行业务以及投行任务完成情况。

(二)2009年下半年以来总分行核心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二级行是否按《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总分行核心客户进行了贷后管理。

(三)内外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9年下半年以来内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

三、现场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检查准备阶段

省分行公司部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检查涉及的相关制度和规定通过NOTES系统下发二级行。

(二) 自查阶段

时间: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15日

各二级行组织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自查,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省分行公司业务部。

(三) 检查实施阶段

时间:2010年9月16日—2010年9月30日。

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人员认真填写《信贷业务现场检查表》、《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中国农业银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和《工作底稿》,通过与被检查单位进行沟通,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进行认定。检查中对发现的风险信号,按照相关要求填制《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

(四)检查汇总及通报阶段

时间:2010年10月1日—2010年10月20日

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在检查结束后,汇总本次检查相关情况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O一0年九月一日

推荐第5篇:银行岗位职责

支行长岗位职责:

1 运营管理:根据上级行下达的各项业务经营指标与总体计划,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落实上级行的经营策略并达成年度经营目;

2风险管理:定期对营业现金、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并对检查整改效果负责;

3人员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负责对网点员工的任用与评估、考核与激励、培训与指导;

4营销管理:组织网点开展日常营销工作,加强对中高端客户的管理,优化网点客户结构,直接参与部分重要客户的营销与维护工作,对网点经营效益负责;

5文化建设:负责网点组织文化建设和工作氛围营造,树立网点良好形象。

会计主管的岗位职责

(一) 负责网点平账及次日打印,履行实时监督岗位职责,对大额资金收付、账务调整、抹账、账户信息特殊维护等重要业务事项进行实时授权;

(二) 及时审核业务状况日报表、储蓄营业日报表、现金收付汇总表及其他需要审核的资料;

(三) 负责审核单位开、销户和更换印鉴手续,保管开销户有关资料;

(四) 负责按照权限规定,对柜员经办的业务及时进行审核、授权,对现金大额业务和转账重要业务进行实时授权(按综合业务系统要求进行相关额度授权),授权时应审核凭证和柜员录入要素,大额现金授权业务还应卡把复点现金大数,确保原始凭证与交易传票及往来业务凭证有关要素的合法性、一致性和连续性;

(五) 负责本网点会计资料的打印、整理、装订、保管工作。严格审核各柜员的日间业务,按柜员号,交易传票顺序号及时整理装订业务凭证和交易清单,编列传票总号;

(六) 正确使用和保管本岗位的业务用章,负责有关登记薄、会计档案资料的登记、保管;

(七) 负责管理、督促库管员合理控制本营业网点的现金总钞箱和凭证总箱,合理配备柜员的现金钞箱和凭证箱,并及时向柜员调拨现金和凭证;

(八) 负责加强对本营业网点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工作的检查,对本营业网点库管员库存现金的调入、调出,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入,入库进行实物核对。按规定对本营业网点的现金、重要空凭证、有价单证进行查库;

(九) 负责监督柜员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履行监交人职责,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十) 组织调配网点柜员组合及柜员的日常管理,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异常情况深入分析,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协助行长对网点各项业务的管理、指导、检查、协调及落实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加强本营业网点的内控监督和政治业务学习,协助做好员工政治思想工作、业务知识学习、操作技能培训与资格等级考试等工作,对柜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加强优质服务管理、内部管理与安全管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柜员的岗位职责

(一) 营业前核心系统必须做到双人签到,营业前柜员根据钱箱余额各自盘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坚持每日早、中、晚三次轧库制度,做到库存现金与柜员零头箱现金核对一致。各柜员平时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 按有关制度要求审查各种票证以及印鉴的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在授权权限之内(超过权限的,必须经会计主管授权)即使办理开销账户、现金收付、转账以及查询等临柜业务,坚持一户一清,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办理转账业务应先记支出账户,后记收入账户。并要求逐笔在现金收付凭证上摘记票面券别行或按规定操作尾箱交易,做到核算准确、处理及时;对大额业务、账务调整、抹账等必须经授权后办理,不得擅自处理;协助做好内外对账工作;临柜人员不得在自己柜面上办理自己的业务。

(三) 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柜员岗的各种业务用章、印鉴卡及本人名章,登记本柜台所设的有关登记薄;

(四) 负责管理本柜员现金钞箱、凭证箱和中重要单证;按规定办理营业所需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缴、出售、使用、保管,确保账证、账款相符;非营业时间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密押、压数机等须全部入库保管,临时离岗必须做签退或锁定屏幕。柜员调休时应与其他柜员在会计主管监督下办理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传递、交接工作;

(五) 负责本柜台所用的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

(六) 营业终了,按规定进行员工轧账。核对库存现金及重要单证与印章并经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共同将现金、重要单证、印章整点、封箱、上双锁;

(七) 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推荐第6篇:银行岗位职责

柜员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对本社的内部管理,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内控制约机制,确保人、财、物大安全,现根据《农业银行会计制度》、《农行出纳制度》、《支付结算办法》、《商业银行法》以及《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和规定,特制订本行人员岗位职责。

一、基本规定

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业务范围和操作权限内,认真办理各项业务。

⒉按规定管理现金、印章及重要空白凭证。

⒊认真审查原始凭证、正确选择相应交易、准确录入各项要素、内部帐户应录入传票记载的摘要内容、仔细核对账务信息、正确收取各项费用,每笔业务做到真实、完整、准确、高效。

⒋办理业务要及时加盖收付讫章和个人名章。

⒌收款必须先核对帐款金额,手工鉴别票币真伪,并借助点钞机鉴别和清点。对外付款时必须做到见票付款。

⒍认真做好人民币残损币、大小票币的兑换和整点工作,票币整点要达到规定要求。

⒎严格库存现金限额管理。

⒏认真做好对公存款帐户的开、销户工作。

⒐严格保管操作密码,并不定期更改,同一密码使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离岗时必须退出操作系统。

⒑授权或换人监督的特殊业务必须经授权或换人监督后方可办理;根据实际情况柜员需要办理抹帐、冲帐业务的应经会计主管或授权人同意后按要求办理,并登记好相关登记簿。

⒒负责营业终了将所有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等扫数入库保管;柜员休息必须当面交清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印章、钥匙等所经管的业务重要物品。

⒓认真建立、使用和保管各种登记簿。

⒔认真履行各项制度所赋予的各岗位的其它职责和授权应做好的工作。

综合柜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会计基本制度及操作规程,按会计出纳财务制度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准确办理系统所有需要记账复核的业务。仔细核对各项要素,使每项业务做到真实、完整、准确、高效。

2、保管柜面各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发生增减及时填制传票并登记相关登记簿,定期核对。

3、负责按规定程序启动系统和关机,搞好计算机的清洁和维护工作,同时搞好计算机工作日志的记载。

4、负责对每日传票的编号、整理工作,确保每日传票的完整性。

5、妥善保管操作密码,并不定期更改,同一密码使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离岗时必须退出操作系统。

6、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联行柜员岗位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和会计、联行、结算等制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理业务,确保账款相符。

⒉负责电子联行业务的收发、录入、查询查复、转汇登记、备份以及所有联行资料的打印工作;负责系统结算业务的来账接收、交换转入及农行内部划转的往账录入工作,负责结算业务的查询查复以及所有有关结算业务的打印工作。

⒊负责内部资金的汇划工作,及时核对内部账务。如有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更正错账并做好相关记载。

⒋妥善保管操作密码,并不定期更改,同一密码使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离岗时必须退出操作系统。

⒌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⒈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柜员认真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和会计、出纳、联行、结算、财务等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确保账款安全。

⒉实时监督各柜员的业务处理过程及执行制度的情况,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会计辅导。

⒊负责与清算中心、各单位之间的账务核对工作。 ⒋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及调查阅工作。 ⒌负责按旬编制项目电报,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上报。⒍负责营业部大额支付业务超权限并做好登记。 ⒎负责冲账、抹账等特殊业务的授权审批工作。

⒏负责每月星期一次的查库工作,确保账款相符。负责柜员之间的交接监督工作。

⒐负责现金计划申报工作。

⒑负责营业部业务公章等印章的保管登记工作。

⒒妥善保管操作密码,并不定期更改,同一密码使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离岗时必须退出操作系统。

⒓负责完成支行会计部门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推荐第7篇:银行会计部部会计监督检查辅导工作计划

银行会计部部会计监督检查辅导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以下简称“”)《会计监督检查辅导暂行办法》的内容要求,为增强会计管理工作、提升会计业务质量和防范会计业务风险,现制定ⅩⅩ年度会计监督检查辅导工作计划,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年会计业务自律监管检查工作

根据总行业务发展目标和会计业务需求,制定每个季度会计业务自律监管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并落实具体的检查工作。

针对会计业务自律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给予正确的整改意见,个别需与部门负责人沟通才能解决的问题,自律监管检查工作结束后,汇总上报部门负责人后再做指导。

每季度自律监管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重新梳理,撰写检查报告(通报)上报部门负责人。若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的、屡查屡犯的、存在重大风险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提出合理、合规解决方案。

二、业务指导与培训

每一季度汇总整理全辖各营业支行反馈的业务问题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筛选其中的重要问题,再根据会计监督检查辅导工作的合规性原则对其问题进行全面的解答,对全辖各营业支行主管会计进行培训指导。

三、不定期开展的会计业务检查

做为全行会计业务的监督、检查和辅导人员,组织开展临时性或不定期的会计业务检查,包括自治区联社、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等上级管理机构要求的专项检查;落实执行全年重大节假日前对全行现金和重空尾箱的检查;完成总行安排的各类会计业务检查和辅导工作;根据会计业务开展情况,自行组织针对存在较大问题的会计业务的检查和辅导。

会计部

ⅩⅩ年3月7日

推荐第8篇: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知识点:银行监督检查

http://www.daodoc.com/ 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知识点:银行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监督检查手段,实现对风险的及时预警、识别和评估,并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的银行机构,建立风险纠正和处置安排,确保银行风险得以有效控制、处置。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相互补充、互为依据,在监管活动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1)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收集到全面、可靠和及时的信息,大大减少现场检查的工作量。

(2)非现场监管对现场检查的指导作用。非现场监管人员的分析结果将为每个现场检查小组提供被查机构以及同类机构的最新情况和信息,特别是对一些风险点和重大的问题缺陷进行检查提示和建议,从而大大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3)现场检查结果将提高非现场监管的质量。检查小组从实地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将验证非现场监管人员的分析判断,特别是从被监管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质量方面为非现场监管的分析提供大量佐证,提升分析的准确性。

(4)通过现场检查修正非现场监管结果。非现场监管基于各种信息的分析结果有时是不准确的,出现分析判断失误时则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来纠正,从而保证监管决策的正确。

(5)非现场监管工作还要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持续跟踪监测,督促被监管机构的整改进度和情况,从而加强现场检查的有效性。

一、非现场监管

非现场监管是非现场监管人员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持续地收集、检测和分析被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针对被监管机构的主要风险隐患制订监管计划,并结合被监管机构风险水平的高低和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一系列分类监管措施的周而复始的过程。中国银监会成立之后,针对长期以来缺乏信息化的监管技术手段、监管信息难以共享、监管效率低等问题,启动“1104工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工作,并颁布非现场监管指引,从而初步形成清晰的非现场监管体系。

非现场监管人员通过风险为本的非现场系统监测被监管机构各类风险水平的变化,并及时跟进预警信号,跟进被监管机构的内控缺陷,纠正其违规行为,改善其公司治理。由于非现场监管的持续、频密,监管机构在两个现场检查的间隔期间仍然可以对被监管机构运营和财务状况有充分深入的了解。非现场监管的程序包括:

(1)制订监管计划;

(2)监管信息收集,编制机构概览;

(3)日常监管分析;

(4)风险评估;

(5)现场检查立项;

(6)监管评级;

(7)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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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指监管当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监管人员到被监管的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查阅金融机构的账表、文件等各种资料和座谈询问等方法,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检查、评价和处理,督促金融机构合法、稳健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金融机构及金融体系安全的一种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对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

(1)发现和识别风险。针对风险的程度、涵盖的业务领域以及所涉及的机构、有关责任人员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2)保护和促进作用。通过现场检查,对商业银行正当的、合法的经营活动以及先进的管理操作做法要加以肯定并予以保护。同时还可以针对商业银行在执行政策法规以及经营管理上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进行指正,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

(3)反馈和建议作用。监管当局通过现场检查,可以对金融宏观调控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现行的金融法律法规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及其与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否相适应等问题进行客观的检验,对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促进监管部门政策法规制度的及时修订和完善,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和银行业的运营效率。

(4)评价和指导作用。通过现场检查,对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状况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从而可以对单个商业银行或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状况进行整体分析和判断。此外,银行监管当局还可以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贷款质量、风险集中度、拨备覆盖、附属机构、流动性、案件防控等状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对于经营管理情况欠佳的商业银行,可以重点监控其风险状况,针对商业银行的不足与弱点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和指导,督促其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改善经营管理水平。

现场检查的程序包括:

(1)现场检查准备阶段。大致分为七个环节:立项、成立检查组、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收集检查有关资料及发出检查前问卷、审核及分析所收集的资料、制订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前培训。

(2)现场检查实施阶段。可分为四个环节:进点会谈、检查实施、评价定性、结束现场检查作业。

(3)现场检查报告阶段。分为三个环节:形成“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与被查机构交换检查意见、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4)现场检查处理阶段。分为二个环节:检查处理的方式、“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作出和执行。

(5)检查档案整理。

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状况和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市场风险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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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建筑安全监督检查

各省市开展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如何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五一期间是建筑安全突发的高峰期,为杜绝特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各省市正在进行紧张的进行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一下为各省市采取的一系列针对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的举措。

1.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于2012年4月27日发公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五

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2年4月26日公布“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3.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局于2012年4月13日公布“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的

通知”

4.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2年4月24日指定并下发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标准”

5.昌乐县建设局于2012年4月26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活动。

6.海东于2012年4月20日举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观摩会

7.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12年4月25日组织召开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业管理

会议

8.南充蓬安县住建局与2012年4月11日起在全县开展了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建筑质量安全

大宣传,建筑质量安全大排查专项活动。

9.滨州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安全

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笔者认为,主要有一下几方面原因造成五一期间建筑安全事故的频发。第一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督责任不落实;第二建筑施工人员一般来至我们的农民工,普遍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不高;第三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第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维景科技-手持式视频通信仪针对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提出以下七点措施与建议:

1.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2.各省市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工作

4.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依法落实政府建管责任,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6.针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其治本之策。

7.加强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及时充分反馈汇报设备的采购,手持式视频通信仪-远程高效工地协调指挥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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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

讲课时间: 讲课人:

米泽刚 培训内容:消防监督检查

第一节 消防监督检查概述

一、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职权的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此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职权。

《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第十二条中也规定了公安消防机构的职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所在地区单位和公民遵守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 进行必要的检查,加强安全管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依法处罚。

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活动应该严格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998年9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9日施行)中的内容,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保障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概念

消防监督检查(亦称防火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活动的总和。

三、消防监督检查的作用

1、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

2、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和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3、及时处罚和纠正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4、为调查火灾原因和处理火灾事故责任提供依据;

5、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提供依据等。

四、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适时进行下列形式的消防监督检查:

1、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和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样性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对于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

2、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例如,《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进行的检查;《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对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场所,在举办前进行的检查等。

3、对举报、投诉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例如,有关单位或居民发现某场所存在火灾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时,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投诉,公安消防机构接到投诉后到现场进行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监督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检查,通常包括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之前进行的检查,政府统一部署对重要会议、重要庆祝活动进行的检查等。火灾多发季节的检查,例如,在北方冬季以及大风天气时对取暖做饭用火用电情况的检查,以及在雷雨季节之前对防雷设备的检查等。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通常是指在某一时期,针对火灾突出、消防安全状况混乱的局面进行的监督检查,例如,对公共娱乐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生产车间或者仓库设置集体宿舍的建筑物等单位或场所进行的专项治理性的监督检查。

五、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

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下列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

2、车站、机场、码头、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电、通讯枢纽等重要场所;

3、政府首脑机关;

4、重要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院;

5、高层办公楼、商住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

6、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以及重要的文物古建筑;

7、地下铁道以及其他地下公共建筑;

8、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堆场;

9、发电厂(站)、地区供电系统变电站;

10、城市燃气、燃油供应厂(站),大中型油库、危险品库、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单位;

11、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其他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

12、其他重要场所和工业企业。

对于已经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使用性质的变更情况,重新确定是否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不再列入的,应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六、消防监督检查的分级管理制度 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以及市辖区)、地(州、盟)、县(旗)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节 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和场所的不同,检查的内容也不尽相同。通常应该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标准中的关于消防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规定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例如,国家《消防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至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等条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均有对消防监督检查内容方面的一般性的规定或专业性的规定。

对于检查一般的企事业单位来说,主要应当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 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 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三) 消防安全管理的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3、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度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8、防火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每日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记录情况;

10、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使用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一) 消防监督检查的一般方法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是,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询问单位防火工作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2、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资料;

3、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5、检查灭火、疏散预案等的操作情况。

(二) 被检查单位应该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2、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防火检查、培训教育记录;

4、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和每12个月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维修保养的报告;

6、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7、燃油、燃气设备安全装置和容器检测的记录资料;

8、其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 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确定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确定为火灾隐患;将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目前,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确定尚无定量划分的标准,通常应该根据现场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小(即发生火灾的容易程度)和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危害性大小(即火灾发生后的经济损失多少、人员伤亡多少、社会影响大小)来定性地确定。一般来说,被检查单位或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火灾的危险性相对较小的,应该确定为一般的火灾隐患。

在消防监督检查的实践中,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可以根据检查的现场情况,对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现场情况如果完全不符合消防法规中规定的合格标准、火灾危险性和火灾危害性较大时,通常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现场情况如果稍低于合格标准、火灾危险性和火灾危害性较小时,则应该确定为一般的火灾隐患。另外,在对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中的具体条款、结合消防专业技术知识确定某场所火灾隐患程度的大小。例如,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时的正面词是“必须”,反面词是“严禁”,如果违反这种“很严格”条款的有关规定,通常可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正面词是“应”,反面词是“不应”或“不得”,如果违反这种“严格”条款的有关规定,通常可以确定为一般的火灾隐患。当然,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应该根据现场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运用消防燃烧原理、建筑防火、电气防火、生产工艺防火等各门消防专业知识才能够比较准确地确定火灾隐患程度的大小。对于某些复杂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的确定,公安消防机构通常需要组织有关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会诊论证后才能够作出确定。

第三节 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及法律文书

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其他有关的消防法规中的规定,按法规的程序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填写和签发有关的法律文书。

一、关于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着装持证检查的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并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由公安部统一制作。

二、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存档的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之前可以预先编制适用于不同单位或场所的防火安全检查表,检查时按检查表中的检查内容要点逐项进行检查,避免误检核漏检。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将记录表存档备查。《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的格式见附录2.

三、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和举办活动的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下列场所适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后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

3、商场、集贸市场;

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收一致时,上述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理。

违反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且不能当场改正,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填发《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于2日内送达举办活动的单位,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送达。

四、责令当场改正的监督检查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是发现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填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反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

8、举办大型集会、灯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隐患的;

9、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0、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按本规定责令改正外,还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五、责令限期改正的监督检查规定

1、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2、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应当通知建筑物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限期改正。

3、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2) 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 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4) 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故障的;

(5) 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6) 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7) 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材不足或者损坏的;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者防烟排烟设施等自动消防系统发生故障、缺损,不能正常运行的; (9) 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10) 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

(11)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12) 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13) 单位职工缺乏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

(1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 (15) 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4、对于限期责令改正的行为,应当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检查后4日内发出;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填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检查后3日内发送达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时间届满时,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

5、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按本规定责令改正外,还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六、对于传唤和强制传唤的有关规定

公安消防机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者依法实施处罚时,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时,可以强制传唤。

七、对于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以及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等处罚时,应当根据《消防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当场处罚决定书》,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在调查程序结束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八、火灾隐患整改后的复查规定

对于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内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当确认单位已经改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

九、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的签发印章和批准权限

1、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法的各类法律文书(样式见附录2),其内容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填写,并按照规定程序签发,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2、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需要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或者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应当事先报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地处偏远地区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可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3、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时,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发出的各类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十、对于消防行政复议和举报的有关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

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

第四节 对集贸市场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对集贸市场的消防监督检查主要应当执行《消防法》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施行)中的具体规定。下面将依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简要介绍对集贸市场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规定,详细规定请查阅该行政规章的原文。在对集贸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该针对集贸市场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度、防火负责人的职责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检查。

一、集贸市场的概念

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2、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3、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二、集贸市场消防监督管理组织制度

1、集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

2、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集贸市场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3、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1)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千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2)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千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3)建筑面积1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百个以上的地下建筑内的集贸市场。

4、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

5、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一时难以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的应急措施:(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千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2)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米以上或者摊位4千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3)建筑面积2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百个以上的地下建筑内的集贸市场。

三、集贸市场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集贸市场的负责人是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3、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4、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

5、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6、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四、集贸市场防火安全要求举例

1、室外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3、集贸市场内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4、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应由专业电工承担。

5、市场内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消防用电,动力用电分开设置。

6、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7、市场内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8、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按《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规定,由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

9、市场建筑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

10、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市场主办单位配备。

11、各摊位应当在主办、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并掌握使用方法。

12、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入摊位内。

13、市场内应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

14、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

15、集贸市场在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检查合格方可开业。

第五节 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主要应当执行《消防法》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1999年5月25日发布施行)中的具体规定。下面将依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简要介绍对公共娱乐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规定,详细内容请查阅该行政规章的原文。在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该针对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概念

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健身、休闲场所。

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3、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4、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在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时,在现场的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法定职责。

三、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要求举例

1、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3、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

4、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5、在地下建筑内设置的公共娱乐场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营业时严禁检修设备、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8、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9、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10、场所内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11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正蓝旗供电分局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盟局纪委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融入企业发展建设的全过程,聚焦中心任务,以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为重点,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保证,全面推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签定党风廉政责任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党支部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2.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检查和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

1 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环节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 劣影响的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追究责任。

4.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和上级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分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职责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着重构建不想腐的教育预防机制、不能腐的制度保障机制和不敢腐的惩处问责机制。

(二)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全局上下要继续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改进作风,带头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2 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抓好廉洁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继续认真抓好党纪政纪法规教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和廉洁风险教育,组织党政纪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参观警示教育活动室、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环节干部及以上党员党规党纪考试、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考试等,不断提高、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集团公司、上级纪委重大决策的自觉性,促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活动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廉洁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各种宣教载体,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认真学习。

(四)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1.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为企业的经营稳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 3 继续加强治理违规公务用车、“吃喝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节假日期间违规发放节礼等专项治理工作。

2.加强对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监督机制常态运行,确保2018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及其程序合法性、合规性的当期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国有资产运营、产权交易对外投资、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重要环节和敏感部位的监督;强化对下属部门执行的监督力度。

4.加强对企务公开、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建立健全公开机制,畅通信息渠道,落实保障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媒介,借助多种手段实施公开,增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保证党员和职工群众在企业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使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基础性、常规性、长期性的工作制度和任务。

(五)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1.推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普及化和经常化。按照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紧紧融入到中心工 4 作。针对企业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年选立亟需去做、又能做得到的监察项目选题立项。组织实施效能监察项目前,要进行监察项目规程、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培训。选立的监察项目于3月底前上报盟局纪委审核备案。

2.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招标问题,完善招标监督操作规程,防止“暗箱操作”。重大招投标合同必须报盟局审核备案,招投标活动必须向盟局报告,并由盟局纪检监察、综合物资、审计与法律等部门审核批准。定期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设备质量,提高企业效益。

3.进行效能监察的跟踪督导。2018年,选立房屋类中小修项目作为效能监察立项题目,着重对企业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以促进企业对房屋类中小修项目各环节的监督管控,提高企业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加强信访及案件查办工作

1.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实名举报和有具体举报线索的匿名举报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将违规违纪现象扼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存在与举报事实不符且具有恶意污蔑被举报人的举报件,核实了解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调查 5 结果。紧紧围绕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营业抄核收和用电检查领域、综合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重点关键环节来发现案件线索。

2.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商业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坚持把查案、教育、建制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推行和完善案件通报和“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发挥案情通报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增强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以达到查处一起案,警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分析总结典型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

3.凡是经过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批转的涉嫌违纪违规案件,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了解,精细化查办案件,使违规违纪得到及时处理。各经营管理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行为,各子公司和基层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各职能部室在赋予责任强化监督的同时向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报告,凡按程序移交到组织的涉嫌违规违纪案件,集团纪委将做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一查到底。

(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继续在下属企业中配备完善纪检监察员,并加强业务方面的培训学习,做到优化自身建设,严明五项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12篇:监督检查制度

仁化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队伍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解决干部队伍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律观念淡薄、自身表率作用差等问题,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大队党总支每年对贯彻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至两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检查。

2、大队对中队业务训练、体能训练开展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训练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大队每半个月对中队全体官兵辖区情况、器材装备保养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大队每半个月对中队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认真组织讲评。

5。、监督检查工作要依靠社会群众和全体官兵的支持和参与,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通过行风评议,明察暗访,调查研究等渠道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社会群众对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的反映,意见和建议,收集有关情况。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和建议。

仁化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13篇: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06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各位局长的领导下和主管局长的指导下,以及科室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科室全年的各项工作。我局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受到省、市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一、2006

年工作总结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本科室的工作中心,虽然面临诸如市场主体多元化、面广量大,一些私商粮贩法制意识又较为淡薄,加之科室不仅人员少,而且都是改行不久的“门外汉”,执法经验欠缺等很多难题,但本科室人员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每次检查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规范、事后有总结。全年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了40余次执法检查,其中例行检查21次,上级交办检查14次数,举报检查5次,被查对象达197家次,有效维护了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今年,主要精心组织了三大活动:

一是宣传造势、营造氛围。以纪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二周年活动为契机,借助县内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以及局机关《如东粮食》、《粮食行业信息》、宣传版报等阵地,把《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今年来,在刊发答记者问、播放电视字幕的同时,在全县各主要镇区张拉20多条过街横幅,在各所、站大门外醒目处张贴40幅《条例》宣传画, 1 在各行政村张贴650份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的通告,再次营造了以法管粮、守法经营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改善了粮食执法环境,打了一场全方位的宣传攻坚战。

二是完善体系、建章立制。根据《如东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因人事变化,两次调整了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先后召开了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监督检查成果,分析面临的问题,对当前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建立了以分管所长为组长的基层监督检查信息员网络。出台了如东县《粮食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粮食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并根据县法制办要求,全面梳理了本局粮食行政执法责任主体、责职和依据,以向社会公示,为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执法检查、维护秩序。我县系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夏秋两季是粮食收购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期,我们将之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了精心组织、有效实施。首先,组织召开了由分管县长主持的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布置粮食、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各涉粮管理部门,根据《条例》赋予的各自职责,分别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以5个局的名义向社会发出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的通告,并在电视台播放相关游动字幕,在此基础上,借助外力,整合执法力量,组织6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增强了监管活力。为保证有的放矢,事前制定 2 了周密的检查方案,召开了基层信息员会议,对全县已办理工商登记和已取得收购资格的涉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逐家进行了梳理,对照基层信息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我们平时掌握的情况,筛选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中严格执法、耐心开导,对粮食经营者违法违规的行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移交工商部门扣款万余元,确保执法检查取得了实效。

另外,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全县粮食经营者和饲料、工业用粮企业经营台帐建立和统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执法检查,以逐步规范粮食统计上报行为,努力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为规范县储粮承储企业管理行为,监督县储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与调控科、县粮食购销公司,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县储粮规定时点,对全县县级储备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全县粮食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购资格进行了核查,敦促19家粮食经营者新领取了《粮食收购许可证》。为营造“放心消费”的环境,把好粮食质量“源头关”,对粮食储存企业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对系统内米车间代加工库存稻谷和加工后的库存大米质量情况,对军供粮储存质量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等也进行了专项检查。还配合调控科对托市收购入库小麦的质量、数量、价格、储存管理情况,对全县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核定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和了解,参加了对全县粮食库存的清查。为切实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及时调查处理了农工商超市降价促销食用植物油等举报案件5起。综上所述,今年执法检查工作可谓组织程度高、检查次数多、涉及范围广、3 震慑作用大,从而有效维护了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其它,还编撰了县粮食行业协会05年工作总结与06年工作思路,为常务理事会的召开做了一些前期性工作;配合产指科走访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科技创新、打造名牌等方面作调研;并协助收集了“放心粮油工程”评议活动的相关资料,对我县参加市粮油质检员技能大赛人员协助进行培训;向省、市粮食局及时填报有关报表、资料,给市粮网发布工作信息等。

二、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抓基础、突出抓重点、科学抓统筹,扎实搞好调查周、培训周、检查周活动。

一是继续抓基础。在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大争取力度,筹建粮食执法大队,针对我县系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监督检查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日常监督划片负责,重大案件整体联动”的运行机制。同时,按照《条例》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借助其它行政执法部门成熟的网络体系,为我所用,更好地提高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二是突出抓重点。首先是重点对象,即所有已办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次是重点区域,即各级储备粮的收储、管理;再次是重点时段,即夏、秋两季收购和各大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我们将结合本县特点,确定好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监督检查活动。在着力抓好“三 4 大重点”的同时,还将精心谋划组织好一系列常规检查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科学抓统筹。我们将努力统筹好监督检查与营造舆论氛围,把好准入“关口”、落实案件查处等各方面的关系。特别是进一步强化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监督检查,敦促没有办证的经营户尽快办证,培育和发展多元化市场主体,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粮食收购行为。同时,将以群众举报的、上级政府或部门交办的、社会反映强烈或十分关注的各类涉粮案件为抓手,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更好地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新的一年,我们将一如继往,在各位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依法管粮进行不懈的探索和实践,使我县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14篇: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 每月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

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

隐患要及时。

3.

4.

5. 检查车辆是否超载、混装。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等。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开车、开情绪车,是否违反安全操作

规程。

6. 检查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齐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

效。

*************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2日

第15篇:监督检查汇报

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探索并逐步形成了“四个一体化”经营管理体制,即“原燃料供应和生产的产供一体化、设备和物资的采购供应一体化、产品销售的运销一体化、化产品的产销一体化”。这样的管理体制,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天铁的采购点多面广分散,采购部门之间不便协调,针对经营过程中曾出现的一些问题,为了加强对“四个一体化”在经营运作过程中的监督,保证全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公司下发了[1999]108号文件《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经营办作为公司的“经营调度中心”,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了这项工作任务,通过近八年的运行,该项制度对全公司抓管理、堵漏洞、降成本、增效益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经营办也很好地发挥了“经营、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一、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随着公司[1999]108号文件的下发,为进一步加强经营监督,经营办组织全公司所有涉及到原燃物料采购的部门对以前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汇编成册,形成了十几项管理制度,涵盖了采购工作的方方面面。这样,就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公司所有采购部门的指导,使整个采购过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

108号文对监督和被监督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监督部门主要是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处室,被监督单位主要是指有购销活动的二级厂矿,同时也是经营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

经营办主要负责组织推动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各监督检查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举报落实并对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二、建立两级组织,保证了工作渠道的畅通

为使108号文件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经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经营单位除了设置一名兼职检查员外,也相应成立了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经营办定期召开经营监督工作例会,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了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经营监督到位

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突出了现场实物管理为主要特征,经营办作为主管部门,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结合巡查的方式,同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考核和奖惩办法。

经营办组织各监督部门,每月都深入到生产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所监督的对象和内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技术中心质量监督部门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物料的取样、制样方法、密码送样等,严格规范检验行为,针对进料反映的一些敏感问题,不断加大对各二级单位进厂矿及球团的抽查力度,做到每周不定期抽查。2006年底,炼铁厂采购的赵川展望球团矿,因品位及含Ti量波动大,影响了高炉生产,为掌握此矿的真实数据信息,质量部门的有关人员深入到编组站对进厂的10车球团矿进行车车取样,并进行全程(取样、制样、化验)监督,为高炉生产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同时也使进货方心服口服,保证了进料质量的稳定。

计电厂作为我公司的计量管理部门,本着“依法计量、斤斤计较”的原则,将大型衡器设备逐一改造为全电子衡器,成功开发了计算机联网(目前已实现所有磅房、调度、计量车间、计量科、计算机网络控制中心、烧结厂、焦化厂、热力厂等各个管理部门的网络互联)、检斤计量摄像监控系统,检斤过程实现了红外线自动控制、车号自动识别自动采集。他们针对车辆载人、载物、加大水箱、拆卸备用轮胎等司机在检斤计量过程中的投机取巧行为,采取了车车回皮制度;针对有的司机利用假牌照重复过磅行为,安装了摄像监控系统、红外线自动控制系统和轨道衡车号自动识别系统。通过监督检查,规范了检斤秩序,堵塞了管理漏洞,维护了供需双方的利益。

保卫处首先加强对进厂原燃料运输车辆的检查,对车辆的种类、原燃料的种类进行调查,主要检查途中是否有参假、加水现象;其次对检斤计量、取样过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压磅、撬磅现象等,为规范进厂车辆的取样、过磅秩序,组织人员到新西门磅点、取样点、焦化取样点、二料场磅点进行现场疏导,高峰时日查车辆达到180台次。2006年5月16日,在二料场检查时发现一辆东风后八轮自卸车在卸精矿粉时车底有部分泥沙以及磅点处由于过磅而散落的精矿粉不能及时清理回收等问题,及时采取“双沟通”的方式予以解决。三是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巡查工作,2006年保卫处会同公司纪委、经营办等部门先后7次到涉县、长治、邯郸等地对汽车、火车运输途经路线及停靠在附近火车站的车皮进行检查,确实存在偷矿现象。发现此问题后,我们一是立即通知铁城分局与车站派出所进行沟通,加强巡力度,二是责令运输部门,彻底清扫车底,不给偷矿者以借口。仅2006年,共挽回精矿粉91.66吨,返矿7吨。

其他监督部门也尽职尽责,很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如:财务处通过对采购环节入库量、结算量、过磅量等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各单位由于结算品位、水份、灰份的影响,结算数量与过磅量、入库量有不一致的现象,针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实施过程中超预算项目较多,数额较大的现象,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设材处将经营监督的重点放在采购产品的渠道、价格、质量的控制上,不断地扩大招议标比价采购,减少独家采购品种的范围比例,实现全部产品招议标采购,来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2006年通过招议标比价方式的采购额已占到总采购额的100%;总法律顾问室落实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以事前预防为主的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保障机制,对各单位报审的合同进行严密细致的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及时将法律意见反馈给送审单位;运销处加强市场调研工作,在产品价格制定时遵循集体定价原则,做到价格公开、透明,对出现的质量异议必到异议现场,由质量部门进行认定,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经营办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公司开展物料平衡工作,运用平衡原理,对企业生产过程投入和产出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评价、监督、调整,以真实客观地反映物流状况的企业管理活动,其目的是发现并解决管理上和各个生产环节之间物流转化过程中所产生和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坚持投入产出平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原则,其平衡结果是统计核算、财务成本核算和厂际间物料结算的依据。

各二级单位作为被监督对象,坚持干部值班制度,每月自查,主动查找漏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采购成本,并保证在采购过程的各环节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炼铁厂把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前预防,过程监督,防患于未然上,为了确保经营监督目标的实现,建立了合同签订制度、原料定价制度、原料结算付款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奖惩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坚持每月进行原料平衡和成本分析例会,订立了“四查一跟踪”制度,即一查客户资质,杜绝中间商;二查采购合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查货物质量,多人多层次现场参与;四查合同执行情况;一跟踪是实行专项监督检查考核,每月对采购数量、合同违约情况、扣罚的数目及合同执行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等进行跟踪考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焦化厂首先加强经营队伍建设,开展“群众监督、党员监督、行政监督”,在经营人员中树立了“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责任”观念造就了一支思想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经营队伍;其次是狠抓制度建设,以制度促监督,覆盖了人、财、物、产、供、销的各个环节,如《廉洁经营公约》、《稳定和提高焦炭及进厂原料质量的管理规定》、《煤样密码编号制度》、《扣吨停运规定》、《质量排序制度》等,严格的制度,严格的监督,保证了焦化厂在采购过程中从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三是充分利用资金优势、信誉和渠道优势,利用市场有利时机调节进煤价格,2006年对所有局矿付款全部用承兑汇票取代现汇,并且不加价、不贴息,全年采购精煤140多万吨,比计划价节约3238万元。

烧结厂为了使结算付款工作既不损失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又把应付款项本着诚信公正的原则及时到位,维护好客户的利益,把分款公开,联合签字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健全了采购管理制度。2005年5月16日,鑫茂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将一批(227.58吨)伪劣精矿运到我公司,由于监督工作到位,工作人员按标准取样、制样,经化验,这批精矿的品位仅为39.2%,发现问题后立即采取了果断措施,停止了该客户进料,同时不予结算,避免了经济损失18.2万元。

炼钢厂严格经营监督例会制度,把落实制度作为基础,使被监督部门由被动接受监督变为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解决了合金料包装、钢包包龄下降、油管金属软管质量等问题。针对白云石生烧、块大等问题,炼钢厂组织技术人员到当地厂家进行指导帮助,既解决了生产问题,也协调了公司与当地的关系。针对以前出现的运输合金料的拖拉机加钢板现象,采取了巡查、跟踪措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并杜绝了此类现象的发生。

其他监督检查单位按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针对本部门的职责范围都较好地完成了监督任务,不同程度地堵塞了漏洞,减少了支出,降低了成本,保证了经营系统的健康运行。

四、效果和体会

一是通过开展经营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了我公司两级经营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了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促进了经营各环节健康运行,保证了廉政经营,营造了良好的经营氛围。

二是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自[1999]108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单位和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经统计,截止今年目前,共堵塞漏洞1800多次,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713万元,通过招议标降低采购成本8533万元,合计节约资金12246万元。

三是通过经营人员素质的提高,使我公司的购销活动更加制度化,程序化,公开化,不仅提高了企业的商业信誉,也提升了企业的形象。

四是促进了经营管理基础工作,做到“四账统一”和“三表相符”,即财务、业务、统计、库管四账统一,账账、账表、账物相符合。

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了我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做到了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效,已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活动和重要内容,也成了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最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将此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为天铁的生产经营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第16篇: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指环保局各部门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二、对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应按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分类进行登记。是否立案处理由承办人提出建议意见后报办领导审批。

三、对不予立案处理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

四、实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制度。

五、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1.承办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就是否超越权限,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或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定的内容是否适当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发文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情况说明等。

2.审查后,承办人要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提出规范性文件合法或应予纠正的建议意见,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办领导审签。

3.发现问题需要纠正的,应及时通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自行纠正。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拒不自行纠正的,报经

县政府同意后予以撤销。

六、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1.局法制科负责制定环保局法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各行政执法中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遵守行政执法程序,适用实体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合理,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有关规定,投诉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违法的案件,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就其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说明。

3.承办人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要提出处理建议意见,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局领导审签。

4.具体行政行为已经违法需要纠正的,应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决定书》,要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行纠正。拒不纠正的,报经局党组同意后予以撤销。

5.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第17篇: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对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3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六安市监察局、六安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对?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六监?2011?16号)精神,现就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2011年1号文件、市委2011年3号文件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着力解决我市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十二五”时期水利发展的主要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实现为目标,为全面转型、跨越崛起、富民强市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以及我市“十二五”水利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一并进行,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主要检查各县(区)制定相关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特别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与使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支持、水利建设金融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

(二)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主要检查高标准农田水利示范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示范片建设、塘渠清淤整治完成情况。

(三)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及病险水库加固建设情况。主要检查项目申报责任落实,已批复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环节行为是否规范。

(四)实施新一轮治淮工程建设情况。主要检查项目申报责任落实,已批复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环节行为是否规范

(五)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主要检查项目

申报责任落实,已批复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环节行为是否规范。

(六)实施水土保持科技工程和水资源保护工程情况。主要检查大别山区、江淮丘陵地区水土流失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健全和落实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合理开发水利旅游资源及水资源保护保障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确立情况。

(七)实施水管体制改革情况。主要检查水资源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价形成机制等创立、创新及推进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方式进行。项目法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由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队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市本级(单位)和八个县区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方式可采取听取县区或单位汇报(座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抽查项目建设现场(工地)等进行,填报相关表格(附后)。

五、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2011年度安排监督检查2次,分别是8月下旬—至9月上旬和12月中下旬。2012年度为6月中旬和12月中下旬。

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直及各县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的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严明纪律,注重实效。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要严明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履行职责,要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监督检查组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按照市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证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篇2: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附:

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

(一)工作目标

促进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质量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二)工作内容

针对监测全程序中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核查。主要核查监测方法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覆盖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样品流转程序、标准样品管理情况、全程序的质控措施等。

(三)考核(检查)范围

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重点针对“三区六群”内的各城市站,全年核查不少于30家单位。

(四)工作方式

总站从“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技术专家库”中随机选择专家,组成核查小组,赴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五)进度安排

2012年4月-11月,每月核查4个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方卓、滕曼

电 话:010-849

43217、010-84943186 传 真:010-84943194 邮 箱:mifz@cnemc.cn

(七)报告要求

专家组在核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监督核查报告。总站质管室将各城市核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2012年底前完成《2012年度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核查报告》。

二、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

(一)工作目标

了解水质砷、汞等分析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水质砷、汞等的环境监测质量。

(二)工作内容

以实验室间比对的形式开展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考核项目为水中砷、汞等。

(三)考核(检查)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共143家单位。

(四)工作方式

各单位向总站发送《2012年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总站统一发放考核材料,收集考核结果后进行数据统计和能力评价,并通报考核结果。

(五)进度安排 2012年3-4月,制备考核样品,收集《2012年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 2012年5月,发放考核材料,收集考核结果。 2012年6月,汇总数据,统计考核结果,通报考核结果,编写能力考核总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曼、吴晓凤

电 话:010-8494318

6、010-84943038 传 真:010-84943194 邮 箱:tengman@cnemc.cn

(七)报告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于收到考核材料(以快递签收日为准)后一周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结果报告单》盖章后邮寄至总站联系人处。

三、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比对监测

(一)工作目标

及时掌握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水质监测数据质量现状,加强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强化水站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水站日常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监视作用。

(二)工作内容 1.管理检查

依据2007年发布的《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总站水字[2007]182号),检查水站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检查管理水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日常质控措施实施情况。

检查情况填写附表1。

2.仪器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考核

采用不同仪器测试和测试质控样等多种方式。

(1)在自动监测仪器分析实际样品的同时采集水样回实验室测定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氮(湖库点位),将结果进行比对;

(2)使用便携式测试仪器在现场与ph和do自动监测仪器的测试结果进行比对。 测定结果填写附表2。

(三)考核(检查)范围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度工作计划,年内将在15个水站开展现场比对监测工作,初步选定的水站名单见下表。 表1 2012年度国家水质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现场考核名单 篇3:20个重点领域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xxx工商局对重点领域整治工作

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对20个重点领域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xx市纪发 [2015]3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中共xx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把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具体问题抓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重点领域的问题解决好,不断促进各领域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惠农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政策资金的现象,在城乡低保、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等政策落实中,是否有办事不公、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扶贫资金使用方面。重点检查随意变更扶贫项目、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长期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资金管理不规范、审批手续不严、大额支付现金等突出问题。

(三)、项目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工、申报单位重复争取项目、轻项目后期管理、挪用项目资金、配套资金不到位、套取项目资金等突出问题。

(四)、矿产资源开发方面。重点检查各主管单位对采沙、砖窑等企业采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方面是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徇私舞弊等腐败问题。

(五)、违规参股经商方面。重点检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

(六)、国有企业经营方面。重点检查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问题。

(七)、为民办事环节方面。重点检查国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慵懒散慢、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便民服务场所和设施运行不规范、办事窗口授权不充分、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八)、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发布方面。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食品药品广告违法违规发布等的问题。

(九)、行政执法活动方面。重点检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领导干部插手案件、影响公平执法和执法不严格、不公平、不廉洁、不规范、不文明等的问题。

(十)、财经纪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执行财经制度、虚开税务发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大额支取现金、白条报支、大额资金使用不上会议研究等问题。

(十一)、“三公”经费使用方面。重点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超标准接待、用公款参与、娱乐健身活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中隐瞒、滞留罚没款等问题。

(十二)、红白喜事操办方面。重点检查领导干部不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有关事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

(十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重点检查选拔任用干部不经会议集体研究、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突出问题。

(十五)、宗教事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热衷宗教活动、不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干预和插手宗教事务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局党总支高度重视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细化推进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和任务要求,一项一项盯紧抓实,坚决防止“空对空”。县局纪检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工作要负总责、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纪检组和监察室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强与各所(分局)党组织的工作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起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开展自查,狠抓整改落实。县局机关、各所(分局)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监督检查的内容,深入查纠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涉及的每一项内容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要细化任务,突出重点,持之以恒抓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一项一项地改,逐一进行销号,在常抓中见常态,在整改中见长效。同时,对已整改到位的任务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复发反弹。县局机关、各所(分局)主要负责人要在解决突出问题方面亲力亲为、立说立改,以上带下、上下联

动,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抓整治,强化自查自纠的效果,切实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加大监督督查力度,敢于动真碰硬,把监督检查渗透到重点领域的各个环节,对重要问题做到跟踪督办、抓实见效。一方面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开通举报邮箱等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回应社会关切,对实名举报要优先办理回复,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典型问题及时查处并曝光;另一方面要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入户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局机关、各所(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对重点领域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领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篇4:风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风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条例》以及《监事会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2012年监事会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公司监事会2012年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

加强风险管理监督,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 秘 书:xxx(兼)

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1、查阅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和决定等。

2、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档案。

3、查阅公司对外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

4、查阅公司相关财务资料。

5、查阅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6、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7、开展专项调查。

8、与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沟通。

四、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1、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2、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投资方向与投资规模。

3、投资收益与应收账款管理。

4、对外融资与担保情况。

5、预算执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管理。

6、对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控制与完成情况。

7、分(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

8、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执行情况。

9、汇率变化风险及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的影响。

五、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认真研究,统一部署,明确目的,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协调好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力量,组织好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内容和时间节点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1、五月末前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起草。

2、六月十五日前召开第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会议,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具体落实工作责任,布置工作任务。

3、六月三十前完成相关资料数据收集、调查了解情况。

4、七月十五日前完成相关资料查阅,并有查阅纪录。

5、八月二十日前对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研究分析,写出各项工作检查结果。

6、九月三十日前召开第二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会议,进行讨论和初步总结,制定整改措施。

7、十月十日前由组长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征求意见。

8、十月二十前召开第三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会议,审查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并对公司风险管理给出评价意见。

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对企业风险管理评价

通过这次专项监督检查,对企业风险管理情况要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和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总结报告,于十月二十八日前上报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篇5: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大街乡卫生院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我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我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污水处理等预防控制传染病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检查

对辖乡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等)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是否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等重点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村卫生室开展疫情报告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落实相关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按要求填

报《传染病报告卡》,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建立传染病预检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医院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措施。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年度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2、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卫生规范和法定程序进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重大案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加强宣传和指导。建立完善传染病防治机制,促进全乡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努力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在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时,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5、强化消毒管理。严格管理本院常用器械消毒、消毒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手术室、化验室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第18篇: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指导工作思想,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为中心,从源头管理为重点严把车辆出入和回场必检关,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的监督工作。

三、公司各股室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具体工作制度,监督责任要落实责任人,负责执行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从业人员应当配合监督责任股室履行各项管理职责,不得拒绝、阻挠。

四、建立对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安全学习制度,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聘用驾驶员要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 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资料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按照培训计划,教学大纲的内容的规定组织培训。

六、驾驶员培训和考试机构必须按照交通部的规定培训的考试,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道真实的培训的考试资料,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考试。

七、公司安全部门应监督和搞好驾驶员的管理和营运车辆

1 的管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到现场监督检查,每季不得少于一次到公路抽查,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对没有按照规定经营操作的司机,限期整改,对发现车辆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止运行,直至其改正方可上岗和投入运行。

八、加强对客运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客车超载。

(一) 在责职范围内采取措施保障旅客安全,对旅客进行乘车安全知识和宣传,按规定进行必要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

(二) 每天出车前必须告知司机注意提高安全意识:

1、驾驶员必须遵章守则和严守操作规程;

2、必须带齐证件及持有规定的各种证照;

3、做好出车前的“三检”工作;

4、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三品”上车及酒后开车;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雨天注意防滑、减速行驶;

7、坚持车辆各零部件的保养维护及出车前、途中、回场后的检查工作。

九、各股室和驾驶员及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对驾驶员开除处理。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9篇: 监督检查总结

一、制定2010年监督检查工作目标,加强粮食流通检查制度建设

为了做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今年年初制定了 《松原市市直2010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为了更好的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按照2006年制定的《松原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执法职权及其执法依据。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执法行为,有效杜绝滥用执法权力、违法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监督检查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对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工作目标措施达到标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在局办公室建立了行政复议机构,健全了行政复议制度,并配备了人员。年内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二、搞好《吉林省实施办法》的宣传 为了搞好《吉林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在今年6月份,我们在松原日报以市粮食局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发表了深入了解《吉林省实施办法》为主题的文章。并在市电台“聚焦软环境,科长大家评”栏目中全面宣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办法》,同时社会发放了1000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单和吉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宣传手册,使广大粮食经营者了解了《吉林省实施办法》实施的

目的、意义和内容,增强了依法经营的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了我市粮食流通检查的法制氛围,社会反响很好。

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将《吉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落到实处,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消费者的利益,我们结合本市实际,加大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力度。

(一)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粮食收购许可制度是《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 职能。我局公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服务对象、所需资料和受理部门等有关信息。在审核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高效的原则,严格办理流程,坚持依法办事,既要检查好,还要认真把关,搞好发证工作。2010年对市直符合收购资格条件的10户粮食经营者核发了《粮食收购许可证》。

(二)制定合理方案,科学规范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为保证粮食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我局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年初制定《松原市市直2010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检查时间方式内容以及问题处理办法等事项,并将方案及时下发给被检查对象。市粮食局按照上述监督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粮食经营及加工转化企业进行两次定期全面检查,不定期对部分经营者进行抽查,对违反《条例》情节轻微的粮食经营者,我们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20篇:监督检查制度

集团公司工会设立职工书屋

为加强公司文化建设,陶冶公司职工自身情操,也为了丰富自身知识结构。公司工会于2014年9月23日成立职工书屋。刚成立的职工书屋有图书300余册,种类涉及到政治、法律、企业管理、员工教育、计算机应用等。报刊有工人日报、劳动日报等七种。

公司工会设立职工书屋,以“梳理制度,建学习型组织”为出发点,号召职工利用现有资源掌握业务知识,开阔视野,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推动公司良性发展,并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2014年9月24日

常斌

银行监督检查岗位职责
《银行监督检查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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