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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社所本年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04 08:33:40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人社所简介

**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简介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成立了**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人社部门对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网络实现“五统一”、“六到位”的要求,狠抓落实,切实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经办队伍建设

配备了7名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人员由街道事业编制内部调剂,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办公场地建设

服务场所面积300多平方米,分为办公大厅、调解庭、监察中队办公室、培训中心、档案室、会议室6部分,增强了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了服务水平。

三、办公设施建设

配置微机7台、存折打印机1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电话2部、二代身份证验证机1台、传真机1台、空调3台,文件柜、档案橱配备齐全,具备完善的办公设施,提升经办能力和服务能力。其他设备正在配备中。

四、加强基础管理建设 1.开展内部控制和稽核工作,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张贴上墙,设置专项工作公示栏,强化经办人员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做好对村居协管员的组织、培训、调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确保工作质量。

2.做好数据库日常维护和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规范、完整,防止数据丢失。

3.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五、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加强了网络信息系统建设,互联网、专网齐备为下一步业务操作软件的顺利运行奠定基础,借助网络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99V3版业务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

六、办公经费。对办公经费给予保障,足额预算并及时拨付经费。

七、工作

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开发、困难群体援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当前工作的重心是大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重点要抓好四项工作提高参保率 :

(一)是进一步宣传发动,实现应保尽保。以政策宣讲为先导,以摆明事实为重点,以广泛深入为目标,强化宣传针对性、有效性,引导中青年人员积极参保。

(二)是加强配合。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人社、财政、公安、宣传、计生、残联、民政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认识统一,落实责任部门和专门联系人,遇重大问题和事项随时开会专题研究,特事特办,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村居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提高经办能力。加大村居经办平台“人、财、物”投入,实现信息采集准、参保登记实、基金征缴好、待遇发放快的工作目标。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安全。建立规范、高效、安全的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全街道集中管理,动态掌握全街道业务经办和政策执行情况。

推荐第2篇:人社所工作制度

姚村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作制度

一、在乡党委、政府指导下,人社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二、人社所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开展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三、人社所人员对享受生活最低保障人员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实行动态根踪。

四、对弱势群体做到应保尽保,让困难群体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人社所人员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早退不迟到,有事做到早请假。

六、要热情接待每位城乡居民,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七、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根踪管理工作。

八、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掌握本乡内居民对象的情况,听取居民对象的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建议协助解决;

十、办好各村人社站,根据群众的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不断发展服务项目,拓宽服务领域;

十一、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通过组织活动为居民排忧解难,培养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帮互助、扶贫救济的良好风气;

十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申报及申报材料归档保管工作;做到调查与发放情况张榜公布;

十三、加强对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的教育,随时掌握失业人员情况及就业信息发动群众,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建立动态管理档案;

十四、不断向群众进行国防教育,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姚村乡人社所

2011年6月15日

推荐第3篇:人社所总结

人社所2017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人社所在党委政府的具体带领下,积极工作,努力完成领导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养老保险常规维护工作

今年以来完成到龄人员申报1215多个,死亡人员丧葬申报619个。

二、社保卡工作。自1月份至今,共发放25000余张邮储银行社保卡,3500余张建设银行社保卡,4000余张农村信用社社保卡,为全镇160余名新生儿建档办理社保卡,并解决受理各项日常便民业务。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截止8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累计约1.58万人,自5月底开始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集中征缴工作。截至到目前,全镇征缴工作已基本结束,共缴费24572人,征缴金额约912.86万元。缴费人数、征缴金额均位于全市第二。由于适龄参保人外地打工学习以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多种情况,参保缴费完成率略低,缴费完成比例为去年的95%。

四、待遇领取认证工作。今年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与保费征缴同时进行。本次认证人数共15784人,完成比例100%。

五、创业引导工作。积极宣传创业政策,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12000元。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推荐第4篇:刘家隔镇人社所工作总结

刘家隔镇人社工作总结

刘家隔镇地处汉川市北端,农业人口多,工业基础薄弱。近年来,随着武荆高速汉川连线通车,招商引资企业纷纷落户,“农民工”向“新市民”转变的观念日益显现,因此随之而来的劳动保障系列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富裕、秀美、和谐新汉川的总体要求为中心,从零开始,积极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是刘隔人社工作的真实写照,现将近三年来工作的情况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思想到位。

为确保人社工作在我镇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孝感市及汉川市关于人社工作的相关要求,从2009年开始,我们专门组建由镇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镇办公室、人社所、工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全镇的劳动保障及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我们不断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力度,采取“四个一”的宣传形式:一是召开了一次全镇健全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动员大会,组建了以村级为单位的劳动保障服务队伍;二是由分管镇长在有线电视上作一个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劳动保障工作,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的电视讲话;三是印发了一套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宣传资料;四是每年举办了一期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班。通过宣传,真正做到人人明白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作用,明白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

二、快速搭建人社服务场所,提供人社服务平台。

为了保障人社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按照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劳动服务平台“双基建设”的要求,一方面主动到市人社局寻求支持,申请设立人社所的相关手续,另一方面把原镇行政服务中心改为镇人社所,并拨专款装修。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建起了人社服务平台。我们依托平台快速开展了劳动保障的相关工作,一是对全镇工业企业用 1

工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全面掌握了企业的用工来源和用工需求;二是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库的建档工作,摸清了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为下阶段的工作打好了基础;三是落实了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特别是“4050”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活动,办理了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证》132人,落实了社保补贴254人次;四是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和未成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每年对镇内有一定规模的15家工业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促进用工企业的规范用工行为,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四是及时开展了新《劳动同法》、《中华人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让广大农民工懂得守法、用法;五是三年来完成了养老保险扩面征缴321人,协助完成原国有、集体临时工115人的养老保险,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六是为提升企业用工质量,增强用工的技能和素质,对天仙纺织、云龙服饰等企业的操作工人进行职业技术鉴定,发放技术职业技能证书168本。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的就业质量。

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我们坚持一手抓就地消化,一手抓劳务输出,多形式、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拓宽了农民就业和增收。我镇现有劳动力31253人,其中富余劳动力13922人,为了加快劳动转移的步伐,促进“农民工”向“新市民”转变,我们坚持把搞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作为提升就业档次、打造劳务品牌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建立培训基地。依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采取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等方式开展培训,形成了稳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二是进行“订单式”培训。建立了转移就业培训与输出劳务的衔接机制,通过劳动部门输出的农村劳动力全部进行岗前培训。如按照用工单位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先后为我镇引进的天仙纺织、云龙服饰、圣邦服饰公司培训435人次;三是结合农村特色,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实用型人才培训班,提高农民种植、养殖技术;四是利用暑期对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委托式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一门技

术。在搞好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加强社会公德、法律常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

四、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刘家隔镇是汉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乡镇,为了把这一项关注民生、解决群众“老有所养”的重大决策落实好,我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取得实效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以宣传发动为着力点,以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动力,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政策落实、经费保障四个方面着手,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进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1、成立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刘家隔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此项工作列为了今年的实事工程。为了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乡居保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指导,镇人社所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2、召开了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镇召集各村驻村干部和各行政村书记、协办员召开了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强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对群众的重要性和重大影响,要求全镇干部群众同心协力做好我镇居保参保工作。

3、制定《刘家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层层包干,网络化管理制度。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镇领导确定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实行镇领导包村,村领导负责包片,村组组长包户的方法,分解任务,层层包干。每个行政村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协办员,专们负责本村的居保参保业务,村长或书记以及村两委党员干部分片包干,协助协办员做好本村的居保参保登记工作。

二是迅速布置,广泛宣传,打好扎实基础。

为了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入户率达到100%,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1、宣传资料的印发。印发了《致辞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共计7000余份、汉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册共计6000余册、汉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海报100余张,在镇区醒目处张贴公告、宣传标语50张,悬挂居保宣传横幅10条。

2、多种形式促宣传。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我们制作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录音,出去宣传车30余台次,由镇领导带队,在街道和行政村干部的带领下,分批进村入户宣传;同时,组织腰鼓队唱着自编的《农民居保歌》走街串巷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手册,营造出了人人知道居保,人人谈论居保的良好氛围。

三是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工作安排。

根据《汉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发[2011]53号)文件的精神,我镇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专班,配备电脑、档案柜、办公桌等必要的办公设备,组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专班,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工作。镇人社所、镇财经所做好业务对接工作,畅通信息业务,相关制度、业务流程要张贴上墙。

同时,针对全镇行政村多、地理覆盖面广、参保人员多、参保人员申报、审批工作复杂等到问题,采取分片、分村、分时间上交申报材料的方法,避免了各村上交申报材料集中在某一天的情况,大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保障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序进行。

四是组织培训,加强认识,提高素质。

1、人社局组织的培训。由镇派出人员到人社局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培训,并现场提问,由市人社局专家负责讲解和回答。

2、对协办员的培训。全镇组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培训会,由市人社局专家向到会的书记、村主任和协办员详细讲解居保政策,现场解答提问。

3、深入各村对协办员的上门培训。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导组深入各村,现场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协办员和驻村干部再一次解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以保证每个

村的驻村部和协办员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能清清楚楚的向村民讲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和参保的方法。

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以来,在3个多月时间里,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按上级进度要求较好地完成阶段性工作,全镇完成登记工作15803人,其中60岁以上人员5367人,完成率100%,发放惠农卡5230张,60岁以下人员10436人,收取保费128万元余元。

虽然我们在人社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我们的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还刚刚起步,劳动保障工作、劳动力市场不够健全;农民的择业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还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向外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较低,劳动力供应与市场需求的矛盾突出。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劳动部门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再创新水平,为实现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推荐第5篇:人社所工作计划(推荐)

庆云县乡镇人社所2011年工作总结和

2012年工作计划(2012年3月16日)

2011年在县局的统一规划部署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建设已于去年九月顺利通过了省人社厅的考核验收,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标志着我县人社工作网络已基本建立起来,乡镇人社所的工作已全面铺开。回顾去年人社所的工作,作为启动年、建设年,大家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和汗水,工作成绩值得肯定和表扬,特别在建设方面,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的配合工作,顺利的通过了省市两级的迎检工作,其中东辛店镇、尚堂镇在迎检工作时镇领导重视程度高,准备工作充分,亮点突出,得到了省市两级领导的肯定和赞扬,各乡镇要积极的向他们学习,常联系、多交流,用心把工作做细做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工作中存在好多不足之处,应该说除东辛店镇外,其他乡镇工作完成的很不理想,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有的镇领导对人社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高,工作支持力度小。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因素还是我们的所长工作被动、汇报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是所做的工作没引起领导的注意造成的,总之主要原因在我们自己,要多从自身方面找原因。二是有的工作思路不清,找不到切入点。由于人社所的人员都是新人,加上业务面广、业务性强,再加上学习不深入,造成了思路混乱,理不出头绪,无从下手。三是有的工作不主动,质量跟不上。特别是有的乡镇等靠挨思想 1

严重,每到有检查任务时临时东拼西凑,疲于应付,得过且过,没有真正开展工作。四是有的所人员不固定,工作无法开展。这个问题要求我们所长要有自己的理想,要敢于向领导提要求,杜绝人员流失和频繁变动。由于我们的人社工作业务性特别强,所以我们不但是要求有人就行,而且是要求有业务熟练的干将才行,我们人社工作不是随意一个人都可以干好的,所以所长务必向领导汇报好,要确保人员固定。五是有的乡镇设立的独立工作场所成了检查应付之地,无人值班,服务跟不上。全县有五个独立办公的乡镇人社所,有的所挂着牌子,整天大门紧闭,群众来办业务找不到人,损害了人社部门的形象。存有这种现象的人社所,有的还处于交通要道,省市县领导多次路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希望以后这种现象杜绝发生。

当然了,以上这些问题和不足与人社所刚刚成立,加上乡镇领导换届,人心不稳都有关,希望2012年在大势已定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用心谋划,整改不足,完善制度,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的各项任务目标。

针对人社所的工作,我建议将2012年定位为“巩固完

善年、服务提升年、工作规范年”。巩固完善是巩固现有的人员和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提高;服务提升是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人社所的服务水平;工作规范是改变去年启动年的状态,使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工作能下沉的都要下沉,全面铺开。

2012年人社所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围绕县局下达

的任务目标,精心谋划,挖掘亮点,强化培训,全面提升,加强考核,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进一步巩固人员,完善设施

人是做事的根本,没人干不成事更干不好事,人员调动频繁会造成业务不衔接,给广大群众带来诸多不便,人社所在群众中的形象也会打折,希望各位所长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稳定;再就是去年人社所配备的办公设备设施,都要按规定登记造册,要保证设备的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要确保人社所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充分运用好“劳动99”三版信息平台

“劳动99”三版信息平台是目前全国大力推行的一个工作平台,它的运用是信息化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在去年的建设过程中都已安装并运行,今年要确保正常上网运行,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录入。今年下达的任务里面凡是“劳动99”三版信息里有的模块,必须及时录入到“劳动99”里面,年终考核时以“劳动99”三版信息里面的电子数据为准,希望各位回去认真研究学习,有问题及时提出来,我们帮助解决或安排培训。

三、切实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去年的培训工作很不理想,除东辛店镇外,其他乡镇没有完成。职业培训工作是一项双赢的工作,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既干了工作又为乡镇创了收,得到了领导的赏识。东辛店镇这方面做的很好,很受培训人员的欢迎,也尝到了甜头,过一会东辛店镇还要做典型发言,所以要求各位

精心谋划好,争取主动,积极配合好德州技术学院的工作,做好这项既得民心又得领导赏识的面子工程。

四、狠抓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在去年的工作中,社保工作是个盲点,除少数乡镇完成少量的工伤参保工作外,其他险种几乎没有开展工作,这里面既有工作不主动的因素,也有方法不得当的因素,也有业务不熟练的因素。今年要克服种种困难,想尽千方百计,采取得力措施确保社保征缴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强化培训、督导和考核,全面提升经办人员的服务水平。

今年要在去年督导考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采取业务工作一月一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排名。通报和排名情况要报各县委常委、各县长,同时抄送各乡镇书记镇长。请各位回去后要向书记镇长汇报好。

以上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不断提升人社工作水平,为人社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推荐第6篇:人社所半年工作总结

XX人社所2012年度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元月以来,XX镇人社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社局的切身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为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履行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职能,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努力拼搏,顺利完成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

人社所全体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首先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其次,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新农保工作

自2012年1月全县召开新农保工作启动会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抓参保、保发放这条主线,大力宣传新农保政策,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切实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办事办好。截止到2012年6月30号为止,我镇共打卡发放新农保养老金XXXXX人,发放率达100%;参保缴费XXXXX人,共收保费XXXXXXX元,参保率达XX%;到目前为止已成功打卡XXXXX人次,所收保费已全部缴到基金专户,并已办理好代扣代缴工作。我镇新农保工作各项考核均位居全县前列。

(二)、就业工作

1、我们始终坚持就业——服务——维权这条主线,做好就业和

再就业工作。

2、根据市、县安排,对我镇范围内的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并录入微机,全镇XXXXX位现有劳动力已全部摸底登记,并建立个人档案,录入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以便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劳动力动态,为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3、按时参加县政府在经济开发区组织的劳务对接会,为开发区企业输送劳动力126人次,其中82人在企业求职登记。

4、组织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XXXX多人次,协助办理创业贷款XX人;并与多家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安排XXX多人失业、无业人员进行就业。

2012年上半年我镇共外出务工XXX余人,新增就业XX人,转移培训就业XXX人,就近就地转移就业XXXX人。

5、在协助县劳动监察大队办理企业劳动用工年审的同时,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摸排、检查,未发现一例违法用工和拖欠工资现象,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由于机构成立晚,人员、经费又比较紧缺,办公条件又非常艰苦,再加上业务熟练程度还不够,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新农保工作中,群众参保积极性比较差,参保率低,距离上级的目标任务还比较远;就业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比较底,盲目外出务工人员还比较多,政府在主导就业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做的还不够;这些问题在今后,还急需进一步解决。

总之,XX人社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社局的业务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一定会继续加倍努力、艰苦奋斗,争取到年底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为实现XXX的三个“率先”尽一份微薄之力!

XX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2012年6月30日

推荐第7篇:人社所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人社所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人社所全体人员服从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认真做好镇党委和政府及县人社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1.抓好就业服务工作,完成了市县招聘会的工作任务,完成了就业平台的各项工作指标。

2.抓好城乡社保待遇核发人员的年审工作。在2月份至6月份期间,通过采取一部终端机留在人社所,方便群众于工作日时前来办理年审,另一部终端机在各村流动放置的方式,并制定了各村认证的时间表,由经办人员定期进村入户,指导村干部进行终端机的年审操作,相比于以往的认证方式,年审工作的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对于行动不便以及长期居住在外的老人,我们推广用微信“粤省事”公众号认证的方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进行,切实做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3.抓好了城乡医保的各项工作,异地就医介绍信,医保核报及上传,第二次报销证件收集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待遇核发人员对年度资格认证政策不了解,对于超过13个月未及时进行年审,系统自动停发待遇的情况,普遍都有怨言。

2.个别村村干部对年度资格认证工作认识不足,不配合、不协调,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3.个别村村干部不重视对于微信“粤省事”公众号认证方式的宣传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大力度做好城乡社保续费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县下达的工作任务,必要时继续下队入户工作。

2.做好城乡医保工作,做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力争全面做好报销工作手续简化,使群众满意。10月份开始做好2020年度城乡医保缴费工作。

3.继续做好镇内劳资纠纷及劳动用工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配合镇维稳综治中心,力争矛盾问题不出镇,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镇人社所

2019年6月6日

推荐第8篇:广州市劳动合同[人社局示本]

编号:

广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职 工(乙方):

劳动合同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45

1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示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示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示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3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5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

(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甲方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乙方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或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乙方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7 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物流部人员工岗位职责(16号完成)

物流部人员工岗位职责

1、主管

2、统计

3、仓管

4、司机

5、业务

6、复核

7、后勤管理

8、协管

推荐第10篇:人社所劳动纠纷调解先进典型材料

人社所劳动争议调解

先进典型汇报材料

**县***镇地处**省北边,北依长江,南邻*山,东接**市开发区,西邻**市**工业园、境内有**县**产业园,省道***贯穿集镇,交通便利。是**省长江经济带建设大开发的中心镇之一。镇域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和居委会,总人口*****人。作为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热情服务全力做好保障,为广大的农村劳动力和企业作好桥梁的同时,更要做好劳动纠纷调解工作。***镇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所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有机制、人员、场所、经费,夯实基层服务基础。

一是成立了乡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二是做到了劳动纠纷调解等**项制度上墙,确保了纠纷案件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三是人社所每年度**万元工作经费列入了乡镇财政预算。四是建立健全各村、组人力资源联络组织网络。搭建好劳动争议调解的平台,才能全力做好服务。

二、有宣传、培训、招聘,窗口,推进基层服务水平。三年来,共进行*次,全镇共培训就业人员**人,新增就业**人,农村劳动人转移**人。邀请省市老师传授最新的创业知识,全面完成培训计划。年初,联合工业园,组织**次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的就业工作招聘会,新增安排就业人员

名。人社所作为便民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热心、服务耐心、服务专心。让每一位来访者满意。同时,先后制定“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全面公开社保政策、办事程序、缴费标准,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2016年镇人社所被评为“**市人力资源系统优秀服务窗口”。在宣传上,利用春节、五

一、十一等节假日及“五五普法”宣传活动的时机,深入到各大企业、社区及乡镇街道,采取悬挂条幅、开辟专栏、发放《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制作办案流程图公开悬挂等形式,对“一法两规则”进行广泛的、重点的宣传,做到送法到到基层一线,到职工手中,让用人单位和职工熟悉了解“一法两规则”的基本内容。

三、有调解、仲裁、移交,协调纠纷构建基层和谐。五年来,人社所共受理劳劳动争议案件**件,协调调解**件,立案**件。结案**件,结案率为**%,总涉案金额**万元,涉劳动人员**人。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起,均已全部结案。所有的案件都是因为欠薪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1、百计千方调解,化解欠薪纠纷。受理的案件,即时组织工业园、用人企业、员工代表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员工说的是劳动工资没付,企业说的是资金困难。本着调解、协调、和解为出发点,搓和双方的矛盾。政府及工业园要以尽力解决企业和个人的困难。(调解的案例)如**年

2、无解无方案件,程序仲裁移交。并不是每件劳动纠纷案件都能成功调解,无解无方,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做好案件的移交工作。(仲裁的案例)如**年

四、有联合、配合、协助、帮助,联动处理基层纠纷。一是和企业管理的单位如工业园进行联合,联动协调处理劳动争议;二是请求公安、国土、建设等单位支援配合,联动协调处理劳动争议;三是村组等单位协助,联动协调处理个人与个人劳动争议;四是帮助来我县的外县劳动调解人员,联动协调处理劳动争议;五是在乡镇人社所没有办法解决的劳动纠纷案件,按程序及时向县人力资源上级部门申请解决。

五、有耐心、真心、恒心、铁心,扎根基层秉公办事。一方面按“优质服务窗口”的标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受理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要办好案,办铁案,要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弱势群体考虑,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不留后患,真正做到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难。

基层劳动人事关系目前还不规范,如: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繁重和艰巨。积极探索企业生产保证金制度、黑名单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一定能够切实解决基层实际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调解仲裁能力,为推动省、市和县域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镇人社所

2017年8月9日

第11篇: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2010年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一年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协作、帮助下,本人能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局机关制定的各项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现将本人2010年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本人能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精神实质,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同时在工作之余还自觉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本人极大增强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和创新意识。本人深刻地认识到自己作为房管局机关的一位人秘股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服务领导、服务机关和服务群众的观念,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局领导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地做好房管工作。

二、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一年来,本人能紧紧围绕自己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把无私奉献的梅花精神融入到自己日常工作中去,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在工作中,本人任劳任怨,团结同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如领导交办讲话稿及各种汇报、通知、总结等文字材料的

起草校对工作;对领导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送等。同时,本人紧跟房管改革的步伐,刻苦钻研房管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群众水平。

过去的一年,本人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本人决心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克服缺点,更加努力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第12篇:某年人社局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XX年人社局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

XX年人社局一季度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一季度以来,局各处室、单位围绕年初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对照各自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创业工作

1、加强就业创业新政落实工作。根据市政府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创业资金申领、创业孵化基地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和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就业培训等配套政策措施,目前已进入与财政会签阶段,即将出台。

2、稳步推进就业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编印“大学生阳光就业手册”。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组织162家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走进校园开展招聘活动,完成两期市级见习实训生的报名、岗位征集、考勤管理工作,共计参加见习实训242人。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全面梳理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完善就业援助实名制管理系统。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2468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加强就业培训质量提升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提升就业培训实效。积极推进以“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3、继续实施创业引领工程。开展XX“智汇xx”大学生创业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启动仪式暨首场大学生创业项目路演活动,新增培育2家大学生创业园,培育大学生创业项目注册落地59家,培育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数438人。优化了创业担保贷款流程,扩大贷款对象范围,简化经办流程,简化贷款申请手续,开展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试点。启动XX年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对创业培训需求进行调查,为全年创业培训工作打下基础。会同商务局等单位开展第一届xx青年跨境电商创业大赛。

4、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根据市政府即将出台折降低企业成本意见,制定了我市失业保险政策降率政策及实施方案。出台《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规发〔XX〕4号),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本市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截至一季度末,共有2800家企业进行申请,惠及职工11万人。

二、社会保障工作

1、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我市改革启动以来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和周边城市的沟通与交流,赴苏州市调研学习。成立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部,为改革启动后经办工作做好准备。着手撰写我市《实施意见》起草说明,并上报省厅备案。

2、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93号令。继续指导各区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就我市惠山区、新区国务院征地安置方案会同地铁集团和市国土部门两次前往省厅进行沟通,共落实3批次300多名被征地农民保障安置。

3、稳步推进“阳光医保工程”建设。做好《xx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调研和修改完善工作,有效推进医保规范性文件立法起草工作。全面推进“四类五项”基础数据规范化传送工作。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做好XX年基本医保医疗费用决算的相关工作,对XX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数据进行核查。此外,继续加强医保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医保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医保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规则,部署医院端和医生端监控系统的上线工作。

4、加强工伤保险管理。下发了《关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梳理完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业务程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并加强对市(县)、区工作的指导。制订出台《xx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省工伤预防试点及工伤康复示范建设工作。

5、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统筹工作。对我市市区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全面总结,赴江阴、宜兴进行调研,排查江阴、宜兴和市区在养老保险政策方面的差异,为逐步实行全市基本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打下良好基础。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会同相关部门讨论关于完善市区居民医保制度的问题,明确年内将出台提高市区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的相关政策。

三、人才队伍建设

1、继续完善人才政策。做好“xx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中介服务领军人才实施细则以及人才认定办法的草拟工作。起草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并梳理服务工作体系。草拟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十二五”期间人才事业成就,对下一阶段全市人才工作的目标、思路、举措进行全面阐述。

2、继续推进人才创新工程。组织赴西班牙、匈牙利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活动,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创新创业。做好“十大领域海内外引才行动计划”的人才需求调查和上报工作。举办“百企千才燕还巢”活动,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推介。积极创新建设“5c创客”众创空间。打通资源共享渠道,帮助5c创业项目尽快发展壮大。会同服务外包合作方组织举办创新创业专题沙龙7场、项目路演1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完成列入XX年度考核的122家博士后设站单位的量化评估检查,启动XX年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

3、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筹备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拟定了推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问题。启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质量建设提升年活动,完成了市政府与上海外服总结签署战备合作协议,完成区划调整后与梁溪区的共建对接工作。推进了“四位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供需信息项目建设,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筹备开展XX年人力资源诚信机构评定工作。

4、推动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积极推进《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工作,制定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推进方案。正式公布了XX年xx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名单,启动XX年推荐评审工作。启动XX年度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建设重点项目的推荐工作。加强技工教育内涵建设,规范技工院校管理工作。做好承办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筹备工作,牵头制定了我市承办省第三届技能状元大赛筹备工作方案及筹备方案,设立大赛筹备办公室,协调市政府召开5个条线大赛协调会,全力确保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在锡顺利成功举行。

四、人事管理工作

1、不断加强公务员管理。组织开展XX年度公务员公开招录,目前已完成笔试、资格复审工作。认真做好科级以下公务员转任、调任以及职务调整的审核、审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区划调整的具体实际,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稳步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目前,除梁溪区、新吴区外,其余市(县)区均已全面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我市区划调整有关人员分流安置和规范管理的相关工作。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严格控制并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及其结构比例,进一步健全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积极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不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着力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适岗性。积极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稳慎做好涉改单位人员分流工作。积极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3、做好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工作,转发省厅《关于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完成了我市公安局6142名在职人员的调整审批工作。做好县以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资兑现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工作补贴实施的通知》,并要求于XX年4月底前发放到位。继续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待遇衔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4、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牵头召开“苏南五市军转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交流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情况,协调XX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补贴基数调整标准。拟定《随军家属货币化补偿安置办法》,并妥善做好19个体制内随军家属、80个体制外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此外,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和年审工作,举办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学习培训班。

五、劳动关系工作

1、继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学习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了解周边城市推进情况,继续做好我市实施意见的有关准备工作。

2、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参加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现场会,会同市总工会积极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前期调研,会同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起草了我市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专题报告,迎接全国人大调研组来锡调研。

3、做好劳务派遣规范管理工作。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服务指导。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劳动关系运行的影响,先后深入江阴市、滨湖区及市重点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用工管理情况,指导企业预防群体性劳动纠纷,保持劳动关系的总体稳定。一季度共受理、现场勘查和审批25家劳务派遣单位许可申请。继续做好劳务派遣用工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指导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

4、工资预警建设全面启动。通过多次调研及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工资预警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基础数据,全面启动以工资预警为核心的数字化信息预警系统建设。目前预警建设实施方案已在定稿发文阶段。

第13篇:区人社局年终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定稿)

关于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

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

(2011年11月23日)

区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一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及全区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抓住“保民生、促稳定、解难题”的工作主线,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下面,我受赵局的委托就我局全年任务完成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年初,我们建立健全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并落实到人,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在平时工作中,支部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酝酿,全局人员在切实做好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和支持,充分发挥了团结友爱、求真务实的作风,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 1 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员学习等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确保了党员受教育率达98%以上。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项会议有记录。二是深化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结对帮扶机制,做到了“真扶实帮”。今年,我支部深入到南川西路东台社区、总寨镇陈家窑村和总寨镇莫家沟村,了解各联点社区、村党支部存在的实际问题和群众的困难,积极开展联点帮扶济困活动。重点完成帮扶项目有4项:(1)为总寨镇陈家窖村困难群众送去帮扶书籍91册;(2)以宣讲中央一号文件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与“1+1”结对户开展结对活动启动仪式,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并建立了结对联系卡,确保了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3)开展助推“平安中区”宣传活动,确保帮扶对象知晓率达100%;(4)为结对帮扶的南川西路东台社区、总寨镇陈家窑村和总寨镇莫家沟村送去帮扶资金共计3000元。三是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与服务活动及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机制,全局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达80%以上。四是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按标准、按规定向党(工)委上缴党费2785元。

5.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一是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同时,

- 3 推荐优秀书籍等形式,在全局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着力打造书香机关,有力推进了我区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今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活动,宣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使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并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组织人员对全区少数民族从业人员的从业、失业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二) 加强管理,严抓各项工作

1.攻坚克难,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我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全年共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650万元。截止目前,城镇新增就业54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控制在4.2%的目标之内;失业保险扩面63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3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3.1%(其中“4045”人员就业550人);各类失业人员就业399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4.2%;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3%;新增长期稳定就业人数1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务收入0.2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8.7%;组织各类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30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50%;扶持创业32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9.3%;以创业带动就业108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

- 5 享、高效便民的职介服务体系。组建了辖区1镇、7办共8个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28个社区建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为每个服务站充实见习大学生和协管员各1名。

四是抓好城乡统筹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通过完善就业服务、政策宣传、技能培训、用工招聘等措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今年提前超额完成转移就业目标,并首次开展了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情况调研,通过调研加强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带动效应,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网络体系,促进中区劳务输出呈现以建筑为主,辐射交通运输、餐饮、制造、销售等行业的多样化格局。

五是开展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工作。在我市率先完成创业培训任务,开办了10期SYB创业培训班,培训255人。另外,共申报了84笔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及3户企业担保贷款,小额贷款个人放贷数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4.4%,累计申报贷款662万元,并通过创业补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返还等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使培训后创业率达到了30%,我局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六是全力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以未就业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优先重点帮扶、登记备案,掌握就业动态情况;对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帮助选择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培训,提供资金上的支持。累计安置了132名应(历)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到社区见习岗位服务(其中纯农牧户家庭大学生25人,城镇困难家庭大学生33人),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尽快就业。

- 7 号文件精神,彻底解决我区1995年12月31日前与省内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群体的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目前已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办理参保登记3856人,审核通过3816人,缴费并领取待遇3687人。

四是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控制在4.2%的目标之内;失业保险扩面63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8%;收缴失业保险金678.5万余元,累计为4992人(次)发放失业金223.5万余元,发放率100%。截至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786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6.2%,参保信息数据入库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

五是认真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按月对参保单位提供的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做到参保人数准确,缴费基数准确,使收缴工作更为高效、方便、安全。截止目前,养老保险扩面1751人,完成目标任务103%;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5065.38万元,按时足额为10720人发放养老金13130.8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

六是强化社保稽核和资格验证工作。稽核企业64户,涉及职工1955人,占同期参保人数的45%,杜绝了参保单位少报漏报人数、瞒报缴费基数的行为。并开展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防止虚报冒领社保待遇的现象发生。

3.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和工资工作。

- 9 行了资格认定。

五是稳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圆满完成了全区262名同志岗位变更、29个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的审核、备案工作;完成了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及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六是做好报表统计和工资福利审批工作,强化基础性管理。完成了2010年度工资报表、公务员统计报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报表和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报表的审核、录入及上报工作,做到数据详实、情况清晰。同时,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资政策,完成了2010年度机关公务员滚动晋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薪和绩效工资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公务员滚动晋级96人、晋薪1241人;完成了2010年考录的22名公务员和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核定工作;兑现2010年岗位设置后岗位变动工资194人;核定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资67人;核定2010年度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475人;对近年来33名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审批表及档案进行了核定;办理正常退休37人、病退1人;职务变动50人;在青工作二十年晋升级别(薪级)工资55人、四十年晋升级别(薪级)工资5人;重新确定工资16人;法官审判津贴4人;检察官津贴2人;司法岗位津贴5人;基层司法助理员津贴4人;警衔津贴2人;计生津贴1人;信访津贴2人;政法津贴1人;审计工作人员工作补贴8人;学历浮动(再浮动)47人;学历补助15人;发放丧葬费、抚恤金16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人;调整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69人;调

- 11 其中已结案531件,共涉及劳动者3717人,涉及金额334.5万元,其中农民工2602人,共涉及拖欠工资284万元,结案率达97%;仲裁方面: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58件(其中工伤争议14件、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争议33件、其他劳动争议5件),现已结案55件,涉及劳动者人数84人,涉及金额110.07万元,结案率95%。 四是规范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累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1起,涉及劳动者51人,结案率达93%,限期结案率100%,结案效率和调节率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做到了裁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五是认真迎接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质量检查。开展仲裁案卷自查活动,共自查案卷121卷。并率先实施仲裁工作硬件设施建设,按照检查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1套,照相机1部和案件审理专用电脑3台。

5.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我局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明确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养行动纲要,积极宣传资源创新、机构创新、机制创新、环境创新的创新型城市的四大要求。同时,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主管人事人才工作的职能优势,在2011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中,录用、聘用多名硕士研究生,并组织培训全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得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6.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促进中区消防安全建设快速发展。本着“消防安全重于泰山”这一思想意识,我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疏散

- 13 方面的学习。此外,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2个涉农办事处、9个行政村新农保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了政策宣讲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第四,组织工作人员分别到9个村走村串户,上门为群众宣传新农保的目的、意义、参保人员条件、办理程序、待遇发放等其他相关政策,全面消除农民对新农保的误解和偏见,在宣传形式上采取“一家一户一传单、召开村干部政策宣讲会、举办发放仪式,上门讲解政策、算账对比”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份,使新农保政策深入民心。第五,为了尽快实现通过网络平台将新农保业务延伸到各镇办,使群众不出镇办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我局在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和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与青海省社保局及青海省电信局协调联系,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将新农保专线延伸至涉农办事处并进行测验,实现在最基层的直接经办,新农保经办人员可以直接经办数据录入等各项工作,提高了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矛盾排查,做好信访工作。为有效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我们结合重点工作,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防止了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2.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动员工作。

3.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努

- 15 主创业。

2.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镇、街道、社区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使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就地掌握街道、社区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状况,开展社区劳动就业服务,更好地发挥社区就业平台作用。

3.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社保补贴等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和“村官”服务工作,落实好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

4.做好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开发工作,加强管理监督指导,调动公益见习岗位人员积极性,使其在岗位充分发挥作用。

5.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拓宽小额担保贷款渠道,增加有创业意愿人群的创业积极性。

(二)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1.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继续推进新农保工作,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各险种参保人数、参保率和覆盖面。

2.认真开展基金监督制度自查,切实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 3.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逐步实现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提高医保待遇。

(三)继续做好人事人才工作

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实施好公务员交流、轮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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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坪上镇人社所关于劳动年检回头看活动的工作汇报初稿

坪上镇人社所

关于劳动年检回头看活动的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2011年度劳动年检工作成果,促进我镇企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各人社所企业扩面完成率,提升基层劳动监察队伍的影响力,在全镇开展一次劳动年检回 头看活动,自区人社局安排部署开展劳动年检回头看活动以来,我镇人社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的要求,正确认识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促进企业全面发展,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我镇人社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执法小组,对辖区内27家企业实际用工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16家合格企业;坪上众安民爆、景耀集团、坪上供销社、倡盛饮食、康平医院、坪上石材厂、利坪回收公司、莒南恒立饲料、宏利监理、玉林油脂、富豪置业、福港汽贸、顺盛农用车配件、亚进食品、云发塑胶、港城建筑、港兴建筑,做好回访,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主动上门服务

为促进我镇企业参保,推动我镇企业有序、平稳、快速发展。我所扎实开展“三送”活动:送信息、送人才、送服务。特别是对祥发农具、裕隆置业情况进行了详细咨询。鉴于山东翔龙、巨成国际、广润机械、瑞吉木业老总外出耽搁

了年检一事进行了重新检查。对年检不合格如欣达铝业,报送材料不齐如复兴商贸、绿色家园,未参保企业如福尔祥塑胶进行了督促。对欠费企业如坪上石材厂、坪上供销社进行了督促缴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所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年检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人社所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搭建供需平台,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人社所的职能优势,积极搭建供需平台,为企业招聘到合适的人才,保障企业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坪上镇人社所

2011年9月25日

第15篇:人社局

范政办〔2010〕 号

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 1

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县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全县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全县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

- 3

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办法。

(十)贯彻落实省、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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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力资源市场股(范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县直、乡镇单位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调配、录(聘)用事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承办全县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出生年月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出国(境)人员审查政策,承担全县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县直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军队转业干部专项经费;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和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问题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落实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依据省、市相关政策,拟订深化职称改革的实施意见;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负责事业单位

- 7

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职位审核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事宜。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按照规定承担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办理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

(十)农民工工作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民工工作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全县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跨地区劳务协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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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的相关政策;贯彻执行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的鉴定工作;贯彻执行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指导、监督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事宜;负责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就业促进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就业政策,拟订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执行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执行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股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五、人员编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14名。

核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调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县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调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等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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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人社工作总结

泸溪县2013年上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情况汇报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0日)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促进城乡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构建和谐人事劳动关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现了时间过半和任务过半,为顺利完成全年任务打下的坚实基础。

一、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省为民办实事:

全县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通过认真自查,我县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州分我县落实省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共19项,涉及19个主要责任单位30个子项,目前,我县30个子项有6个子项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21个子项超额完成月进度,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有2个子项进展较慢;有1个子项指标未下。有7个子项超额完成月进度。

(二)城乡统筹就业不断扩大。

1、就业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450人,完成年任务2450人的58%;失业人员再就业645人,完成年任务1050人的61.42%;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33人,完成年任务450人的51.1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00人,完成年任务3000人的12%。

2、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农民工培训812人,完成年任务1500人的54.1%;失业人员培训481人,完成年任务培训数的60.1%;企业职工培训687人,完成年任务数的57.3%;创业培训750人,完成年任务数500人的150%。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为重点,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强化基金监管,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企业养老保险:今年1—6月,全县参保单位24户,参保总人数12269人(其中企业3569人,其他从业人员8700,全县有企业离退休人员7103人,月发放养老金990万元。

截止目前,累计收缴 1937万元,实际收缴入库社会养老保险费1373万元(预计截止6月末收缴1572万),可完成应收应缴的77.9%;预计完成州下达我县5012万元年征缴目标任务数的31.3%。

2、失业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县收缴失业保险费91.1万元,完成年任务125万元的72.88%;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65592元;参保总人数达11906人,完成年任务12725人数的93.6%。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3年,全县190个单位,7261名在职人员,2236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到本年1-6月收缴养老金1736万元,完成年任务1730万元的100%,支付养老保险金2066万元,支付率100%,超额完成州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

4、医疗生育保险:全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参保单位有284个,参保人数16078人。其中单位在职人员9943人;单位退休人员6135人。全县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787万元(其中个人帐户收入69万元),参保职工住院结算1235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340万元(其中个人帐户支出144万元),基金本年结余-553万元。职工医保统筹金累计结余819.3万元;个人帐户累计结余743.3万元。

全县城镇居民实际参保人数已达40985人,完成州政府下达任务4万人的102.4%。其中成年居民13286人,未成年人27699(含成建制学校学生21747人);

一、二类低保1267人,三类低保2576人,三无人员344人。全县城镇居民缴费13.4万元;住院结算1178人次,基金支出421万元,累计结余1403万元。

全县参加生育保险单位281个,参保人员9943人。已征缴生育保险费67.2万元(含利息收入5.2万元)。报账结算56人次,基金支出12.2万元,结余55万元,累计结余684.5万元。

5、工伤保险:1—6月,全县新增参保人数1183人,完成年度任务1800人的65.72%;征缴工伤保险费183.5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300万元的61.19%;发生工伤事故24起,为161人次(含长期领取待遇人员)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10.71万元。

6、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截止2013年6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参保132714人(其中新农保131048人,城居保1666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37058人(其中新农保36558人,城居保500人),16-59岁参保95656人(其中新农保94490人,城居保1166人)。参保缴费2786人(其中新农保2785人,城居保1人)。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27.46万元(其中新农保27.45万元,城居保0.01万元)。2013年1月至6月发放养老金1054.92万元(新农保1036.29万元,城居保18.63万元)。

(四)、劳动关系日趋和谐。以贯彻落实“四法一条例”( 《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加大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合同清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确保工资支付的一系列制度。加大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共检查用人单位68家,涉及农民工4700余人,查出

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有9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22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75人。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11家,涉及职工人数3398人,已签订劳动合同1850多份,补签劳动合同人数1500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

(四)、着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一是上半年,新增人事代理35人,人才流动6人;办理事业单位安臵转业、城镇退伍军人聘用制人员手续55人;为县委组织部新提拔的106名聘用制人员办理转档手续;辞职手续1人。发布外来企业用工信息7家,应聘的人员达到72人;对已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年审,新办理登记证1465人,对还没有更换的《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进行统一的更换,累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近12000本。

二是工资福利方面,为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滚动晋级和正常晋档;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增加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审批办理退休手续48人,其中干部44人,工人4人;做好保险福利工作,办理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手续21例。

三是上报了2012年度中、小学系列职称材料,其中,中学高级43人,中级39人,小学中级27人;初定中小学教师职务103人;审核了农业系列24位初定人员;完成了全县7

个引智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是落实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及岗位聘用任务。坚持事业单位进人实行公开招聘,加强了人事管理和人才培训,圆满完成了公务员招考报名、笔试工作,完成2013年公务员州直单位报名人数121人。

(六)、其他工作:按照要求,上半年我局扎实有效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先争优、机关效能建设、工会和建整扶贫,办公室等工作,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宣传力度。今年,我局把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制作宣传牌匾,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办理宣传窗口、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的同时,在全县20家有影响的规模以上企业展示了工伤保险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挂图,并对其他规模企业发放了新《工伤保险条例》和挂图,组织部分企业人事管理干部、生产骨干学习新条例。

(二)全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方面:按时调整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今年5月,按照湘人社发[2013]42号文件精神,我县及时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在5月全部补发到位。全县享受调整提高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7067人,调整人均月增174.4元,全县月增养老

金发放额123万元,调整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1402元。

继续稳妥开展城镇小集体职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按照省人社厅文件政策的要求,我局今年继续加大了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家属工参保的宣传,本着以人为本,尊重历史,严格政策、程序,应保尽保的原则,着力开展小集体企业职工参保扩面,截止目前新增小集体参保人员231人。

医疗保险方面:一是签定了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细化了服务协议和目标考核指标。二是加大对定点医院(药店)的跟踪管理力度,对定点药店履行“服务协议”情况以及参保住院病员在院治疗情况,实行严格监管,住院病员跟踪管理面达100%,有效杜绝了定点医院滥检查、滥治疗、滥处方和药店滥卖化装品以及参保病员冒名顶替、挂床、压床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工伤保险方面:我局与公安、建委、安监等部门合作,采取未参保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参保不审批爆破物品,不参保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等措施,继续完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方面:对于参保的失业人员,我们按时足额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对改制企业县农机公司等,我局按照政策规定每月按时足额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加强基础平台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积极落实“七补两贷三扶持”、好小额贴息贷款和大学生创业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共办理小额贴息贷款2248万元,发放贷款户366人。新增公益性岗位165个。继续抓好全县乡镇劳动保障站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做到了人员、编制、机构、场地、职责、经费“六到位”。我们对全县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实行目标管理,把全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乡镇和社区,并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考核办法,把目标任务与工作经费挂钩。

(四)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劳动维权体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非国有企业达95%以上。二是继续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为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清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三项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便民措施,免费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五)加强人事人才工作力度:研究出台相应的人才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不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加强各类培训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4050”人员等弱势群体就业难。由于县内就业容量小,尤其是今年我县工业企业大部分停产的情况下,我县“4050”人员较多,就业依然相当困难。

2、企业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的问题加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艰难。经计算,今年全县需要养老金发放额1.2亿元,全年收缴按州下达任务5000万元,发放基金缺口7000万元以上,每月收缴不能保证发放且差额较大。如果上级调剂补助资金未能按期到位,我县自身无法确保发放。

离退休人员建模认证存在较大难度。我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分布较广,分布全国20多个省及地区,大部分居住在乡村,有年事高行动困难的、有病残行动不便的、有精神疾病的等等特殊情况,要一一上门建模服务,给我们财力、人力、时间上都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今年内完成建模任务难度较大。

3、医保患者住院监管尚需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的现象仍有发生。

4、劳动者维权矛盾较为突出。企业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克扣工资,增加劳动时间,不支付报酬,随意辞退工人现象较为严重,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劳动者维权难度加大。

5、为民办实事工作:一是资金到位迟。因大部分项目资金到位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进度。二是指标下达迟。目前,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指标、人饮工程计划未下,行政村配电网改造2个计划只下达1个,农村危房改造由于责任单位发

生变更,也导致指标下达较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

四、201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抓好城乡统筹就业

1、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县内企业招收困难对象就业补贴和大学生见习补贴,稳定县内就业。

2、落实小额贷款贴息办法,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自主创业。落实培训补贴,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多家劳务单位合作,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3、落实其他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

(二)继续加强人事人才管理工作

1、继续加强人事管理和人才培训、人事考试制度,完成各项培训工作;完成事业单位招考工作。

2、按政策规定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级别工资正常晋升工作;认真做好了日常工资审批和退休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工资福利有关政策。

3、完成我县“三支一扶”招募任务和军转安臵工作,管理到位,补贴及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二)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加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3、着力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力争将所有民营企业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提高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实施力度,强化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执法活动,加强日常巡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实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完成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与拔付力度。对于各项实事所需的资金,有关部门应极力向上争取;对于已到位的资金,要加大拨付力度,绝不能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2、进一步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效能,加强对问题跟踪督查整改,确保实事质量与进度。

第17篇:人社工作总结

2010年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总结

201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增长、争先进”的要求,一手抓机构改革,一手抓工作推进。按照市、县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就业、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开发三个重点,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了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整体推进的目标。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

通过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岗位并举,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县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一是全力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265人,完成目标任务3500人的150%;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573人,完成目标任务20000人的102.8%,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636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0人的106.4%;二是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427万元,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24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人的117.8%;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711人,完成目标任务500人的165.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为1600余名“4050”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300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发放岗位补贴482万元。

(二)创业促就业取得新进展。我们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发挥引导作用,加快基地建设,建立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扩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强化实名制管理,大力实施“回归创业工程”。共帮助812名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95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人的195%。发放小额担保资金127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00万元的425.7%。

(三)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各经办机构和相关部门紧紧抓住社会保险核定、征缴、发放、扩面、清欠、监管六个环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明显,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基金监管不断规范,较好的维护了广大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使全县参保职工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济、残有所助。五险参保人数达到250557人,完成目标任务245800人的101.4%,其中,养老保险33133人(其中企业职工28318人)、失业保险21835人、医疗保险145210人、工伤保险26237人(其中农民工6857人)、生育保险24142人。征收社会保险费13320.4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9530万元的139.7%。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7098.07万元,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

(四)劳动者维权工作力度加大。

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36起,结案36起,接待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237人次,回复网上投诉68起,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起。帮助350名农民工清欠工资123万元,清欠率达到100%;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4起,在规定时间内结52起。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组织\"春暖行动\",发布适合建筑业、制造业、餐饮业、采掘业、非全日制5个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有效提高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五)民生问题得到改善

一是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及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抓住国家政策补助机遇,积极向省里汇报争取,将我县2768名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医疗保险,共解决参保资金1368万元。二是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2009年基础上再提高五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大额医疗费用最高限额由10万元调整到15万元。三是两次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人平月增加138元,惠及人群7366人。四是提高了企业失业金发放水平。从8月份开始,失业金发放水平由315元/月提高到502元/月,缓解了1200余名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

(六)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 一是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审核上报了2010年公务员招录计划30人,招录公务员23人。会同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了24名副乡级干部。完成12512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审批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员管理工作。完成应参加公务员管理登记60家,批准登记公务员人数1858人,审批参照公务员管理8家单位70人。三是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工作力度,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共组织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15108人,完成目标任务6550人的230.6%。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726人,再就业培训2106人,就业前培训1293人,创业培训756人,企业职工在岗培训2050人,培养新技师18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发证2300人,完成目标任务800人的287.5%。四是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向省人社厅申报了69名201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计划,已签约69人。积极做好了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生工资划拨、福利待遇、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审批288家事业单位晋升薪级工资9079人,审批完成机关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档次工资2091人,审批兑现33家参管单位正常晋级和晋档工资601人。二是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工作正常运转。按照先轨后完善的原则,认真审核各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工作方案,205家事业单位纳入岗位设臵,设岗总数9104人,完成人员聘任岗位355个。三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深入推进。组织开展了34个部门的人员招聘工作,选拔工作人员99人。四是狠抓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核查,模清了人员结构状况,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单位指导、推进各单位开展第八轮聘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及时为全县4504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职称聘任手续,从而进一步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八)企业军转干部整体稳定

通过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活动,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福利待遇问题,我县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局面,全县军转干部赴县级以上连续八年零上访。共接待军转干部来信来访50余人次,化解排查矛盾10余起;慰问军转干部80人次,及时为19名特困企业军转干部代交了医保金,为78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提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对3名特大病患者进行了困难救助,深入到企业军转干部家中交心谈心23人次。

(九)“五个专项治理”及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五个专项治理”及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统筹兼顾,务求实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悬挂了宣传标语,撰写了心得体会,办了宣传专栏,中层以上干部签订了“五个专项治理”承诺书,活动的开展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同时把“五个专项治理”和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有机结合,我局提出了“五个坚持,五查五看和八型系统”的目标,取得了明显效果,确保了活动健康开展。达到了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预期效果。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就业压力增大。农村失地农民、关破企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仍然突出,就业安臵的难度较大;二是社会保险面临严峻考验。企业缴费能力下降,基金征收更加困难,同时随着待遇支付的刚性增长,社保基金收支矛盾明显,特别是失业金的收支缺口较大。三是劳动关系面临的不稳定因素增加。企业欠薪、工伤、裁员时有发生,劳动纠纷增多,投诉举报案件大幅上升,维护企业劳动关系稳定方面困难更多、任务更重;四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十分缺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

二、主要工作做法

1、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今年以来,我们把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三类群体”实现就业摆在重中之重的位臵,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共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061人。

一是把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首位。针对我县高校毕业生人数多、就业形势严峻的现实,按照“毕业生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系统,采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择优招录一批、重点企业推荐一批、面向基层公益性岗位安臵一批、鼓励自主创业一批等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措施,共安臵大学生27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岗位公开招聘94人,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主创业26人,公益性岗位安臵100人,企业吸纳50人。

二是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帮扶重点。对就业困难群体采取特殊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坚持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将百货公司、天马崖水泥公司等十三家破产企业的“4050”人员共733人全部纳入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142个,切实解决了一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和社保问题。

三是全方位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就业相关数据调查,掌握全县农村劳动力基本动态,充分运用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扶持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四送”下乡活动,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今年以来,举行大型专场招聘活动5场,前来求职登记人员10192人次,签订就业协议3696人;收集发布用工信息48次,提供岗位2.4万个,组织转移农村劳动力8120人。

四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创业服务力度,着力提高创业的初始成功率以及对就业的带动率,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812人,带动就业195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77万元。

五是全力开展移民就业对接培训。按照“移民未动、就业先行”的要求,主动加强与迁入地就业部门的联系,组织开展移民就业技能培训,邀请迁入地企业到我县移民乡村举办现场招聘会,同时对签订就业协议的移民开展“送路费、送生活费、送生活用品”活动,共帮助813名移民到迁入地实现了稳定就业。

2、以扩大覆盖面,增加受益面为重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一是深化养老保险改革。认真落实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8611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30元,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050元。

二是落实新医改各项任务。继续高位推进城镇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综合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结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我县2009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68万元,在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的同时,将其他困难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纳入了医保范围。

三是抓好五个环节,扩大覆盖面。①抓好缴费核定环节,提高准确程度。认真审验参保单位申报资料,核定缴费金额,凡不按规定申报登记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据统计部门的法定资料,强制核定其缴费金额,送地税部门征收。②抓好基金征缴环节,提高支撑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征缴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对征收重点、难点单位,会同地税部门变坐堂征收为主动上门征收,并加大催缴、追欠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征收率达到90%以上。③抓好执法环节,强化扩面征缴。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宣传社会保险政策,让社保政策人人皆知。多形式、多层次、高强度的政策宣传,为社保扩面征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狠抓目标管理,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社保扩面工作量化、细化、硬化,实行分片包干、任务到人、奖惩兑现;进一步加大与地税、工商部门、个体协会配合力度,组成联合工作专班,“零距离”开展政策宣传,现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社会保险、劳动年检、持证上岗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对拒不登记参保、瞒报职工人数、缴费工资基数、少缴漏缴的,依法强制征缴。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履行参保义务。④抓好待遇发放环节,确保应发尽发。强化基础管理,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发放程序,杜绝虚报冒领,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⑤抓好基金监管环节,确保安全运行。不断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管好三个帐户,严把两个关口,严格拨付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实行专款专用,搞好源头治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3、以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青年技能成才培训工程,人社部门主动深入乡镇、企业、村组(社区),对城乡劳动者免费开展技能培训。元至十二月份,开展再就业培训2106人、青年技能成才培训333人,创业培训756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1660人,企业职工在岗培训2050人。不断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交流、激励、流动、保障机制,壮大技能劳动者队伍,为县域经济发展培养输送大量的技能人才。

二是进一步加强“三支一扶”高校生管理服务工作。2006年湖北省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我县以此为契机,抓住难得机遇,筑巢引凤,四年来共有319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解决基层人才短缺,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大“三支一扶”高校生的招募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生扎根一线,服务基层的工作热情,今年以来,我们在做好岗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社厅申报了69名“2010年三支一扶”高校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计划,完成了2006年“三支一扶”高校生服务期满的考核认定工作,积极做好了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生工资划拨、福利待遇、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工作,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回郧就业搭建了一个锻炼、发展的平台。

三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随着职称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的人才评价工作也在逐步完善,已基本形成既有科学严谨的考核评价方法,又有公正严明的认定信用程序;既有单位广泛参与评审,又有社会各方监督的科学人才评价体系。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创新人才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面向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逐步延伸到非公企业、流动人员群体等各领域、各阶层,建立了面向社会的人才评价体系,克服了过去人才评价主体单

一、过于行政化的弊端。元至十二月,共办理初评专业技术人员210人,其中流动人员185人;组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800余人。

4、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继续开展“春暖行动”,实施“彩虹计划”和中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制度的落实。全县315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

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四小企业”劳动用工专项行动,着力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全面创新监察工作机制,逐步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全面加强了日常巡查、专项监察、举报专查和网上投诉举报管理,切实为劳动者撑起可靠的“保护伞”。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专项行动3次,检查用人单位254家,纠正违法违章违规行为35例,督促7家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障登记,对11家用工单位下发了整改指令书,实施了强制整改。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36起,回复网上投诉68件,帮助农民工清欠工资2万元,清欠率100%。

三是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随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日益增多,我们在坚持完善受理从快、查案从严、服务从优的原则上,围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目标,推行以案说法、案例反馈、个案负责、错案追究等制度,切实发挥争议仲裁作用。同时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今年以来,共受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35起,结案35起。

四是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们畅通信访渠道,善待上访人员,完善信访机制,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切实发挥信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和反映民意、服务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按期回复39件,办结率100%,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理诉求。

5、以实施岗位设臵管理为重点,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考核奖惩工作。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在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对照《公务员法》的要求,不断总结过去考核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办法,严格把好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审批及考核结果审核关,做到了审批优秀指标不突破,确定考核等次无差误。2009年度全县共参加考核12512人,其中:优秀等次1903人、称职10585人、不定等次15人、不称职8人、辞退1人。

二是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我们按照省、市、县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了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审核备案等工作,切实抓好了岗位调研、结构比例控制、社会监督三个环节,进一步加强了岗位设臵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确保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工作的顺利推进。截止目前,我县205家事业单位已纳入岗位设臵,设岗总数9104个,完成人员聘任岗位355个。

三是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2010年是第八轮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的开局年。本次聘任是事业单位由人员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的重要标志,对于加强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具有重大的意义。为了确保第八轮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我们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核查,摸清了人员结构状况,了解了人员与岗位的结构差异,摸清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另一方面,我们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系统、各单位对岗位设臵程序、岗位类型、岗位职数管理等政策进行宣讲,妥善处理聘任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指导、推进各单位开展第八轮聘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及时为全县4504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职称聘任手续,从而进一步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深化聘用制度改革。根据我县部分机关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3月份,我们组织实施了2010的郧县机关“以钱养事”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县直机关33个部门为考生提供了76个岗位,共有521名考生参加考试。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是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凡进必考”制度以来,招聘范围最广、报考人数最多的一次大型考试。为了使公开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在操作过程中,我们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规范程序、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把好了笔试纪律关、资格审查关、面试考试关,真正做到了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了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增强了招聘工作的公信力。

6、以完善机制和强化措施为重点,扎实做好军转安臵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列为重要议事议程,通过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活动,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福利待遇的问题,我县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局面,全县军转干部赴县级以上连续八年零上访,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元至十二月,接待军转干部来信来访50余人次,化解排查矛盾10余起;开展春节和“八一”慰问活动,慰问企业军转干部160人次;及时为19名特困企业军转干部代交了2010年医保金;办理了78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提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等相关手续;对3名特大病患者进行了困难救助;深入到企业军转干部家中交心谈心23人次。

7、以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机构改革,整合原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与职能,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功能定位,落实保障经费,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努力健全制度完善、纵向贯通、功能健全、服务规范的公共服务网络。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五个专项治理”及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活动,组织全系统开展多层次的理论、政策、业务培训,做到“五个坚持”,开展“五查五看”,争创“八型系统”,推行行政问责、效能问责、责任倒查三大制度,健全\"教育倡廉、制度规廉、监督护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系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作好2011年工作,意义重大。全县人社工作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争先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强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履行职责,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以高效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要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安臵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系统,统计体系,组织开展更加有效的就业服务,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健全就业见习制度。

二是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帮扶重点。坚持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集中开发600个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是全方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运用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扶持 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健全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务输出工作机制,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创业服务力度,着力提高创业的初始成功率以及对就业的带动率,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500人,带动就业2000人,新增小额担保贷款600万元。

(二)以扩大覆盖面、增加受益面、改进服务为重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年底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25万人次,全年征收社会保险费11000万元。

一是深化养老保险改革。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推动解决困难集体企业、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启动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二是切实加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试点。继续高位推进城镇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参保率要达到95%以上,落实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推进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工伤保险预防、待遇支付、康复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和经办能力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各项基金和资金安全。

(三)以能力建设、责任体系为重点,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公务员法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务员考录、考核、奖励、辞退、面试等配套办法。

二是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我县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为专业技术人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拓展职业空间。

(四)以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为重点,不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科学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在人力资源开发、就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好衔接。

二是推动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大培养工程,加大培养“四大产业”人才,探索“订单人才”和菜单式培训模式,及时发布“四大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建立技能人才联席会议和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青年技能就业成才工程和公共就业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10000人。

三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要求,规范事业单位职称工作,探索职称为企业,特别是为非公企业人才服务的新方法、新路子。

(五)以实施岗位设臵管理为重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加快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加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力度,力争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

三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协调相关部门修改完善事业单位机构分类、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财政投入等配套政策。

(六)以绩效工资实施为重点,不断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二是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七)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

二是加大争议纠纷调处力度。确保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确保案件结案率、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6%以上。

(八)以完善机制和强化措施为重点,扎实做好军转安臵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一是坚决完成年度军转安臵计划。二是加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 三是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稳定。

(九)以基层建设和基础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四是健全激励引导机制。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18篇:人劳社

江人劳社59号: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时间:2003年10月31日 14:39 发文单位:人劳社保局 )

江人劳社〔2003〕59号

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江城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市委发〔2003〕45号)精神,现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乡镇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问题

根据新形势下乡镇工作职能,乡镇党政工作机构原则上设3个必设机构,即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

一、二类乡镇可根据本地特色增设1个工作机构;少数经济较发达、规模较大的中心镇,还可再增设社区办公室(集镇办公室);贺村镇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设工作机构。

乡镇党政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能:

1、综合办公室(挂政法办、综治办牌子)

协助处理乡镇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及年度考核、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制定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做好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兵员征集、武装及工、青、妇工作;联系人大工作等。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工办、农办和集镇办牌子)

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企业法》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导和发展个私企业;负责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的管理工作,引导企业集聚发展,逐步形成特色产业群;巩固、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抓好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工作;协助抓好国土资源管理以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联系财政、工商、税务、国土、规划、交通等工作。

3、社会事业办公室(挂计生办、民政办和劳动保障办牌子)

负责计划生育、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等社会事业 建设与发展;负责做好现役军人家属优抚、社会救济、社会保险、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做好劳动力培训、就业及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等工作。 乡镇现有的挂牌机构,确因工作需要也可在上述相应机构中对外挂牌。

二、关于人员编制核定问题

乡镇行政编制应严格按浙编办〔2001〕72号文件核定的编制数执行。各乡镇具体行政编制按江编〔2002〕08号文件核定的编制数执行。

三、关于领导职数配备问题

乡镇领导职数从严控制,根据需要,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乡镇领导职数一般配备7-9名,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中心镇领导职数可配到11名。

乡镇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3名,党委委员若干名;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中心镇可增设副书记1名。

乡镇人大主席一般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可设1名专职副主席;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专职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1名。

乡镇政府设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2-3名;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中心镇可增设副乡镇长1名。

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可以交叉兼职。

四、关于“一心一线”工作运行机制问题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各乡镇应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干部“一线工作法”。

1、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⑴直接审批乡镇有审批权的服务事项;初审审批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服务事项;协助服务对象办理审批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服务事项的有关前置手续,帮助准备申报资料。⑵帮助经济主体采集、发布供求信息,积极开拓市场;从乡镇实际出发,积极引进、试验和推广先进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提供农技推广所需的良种、设施、农药、化肥等配套物资,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逐步形成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及时汇总一线上报的经济信息,做好项目储备和包装工作,组织开展网上招商。⑶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经济收支;统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⑷明确招投标项目范围;制订招投标程序规划;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⑸受理属于乡镇服务范围内的咨询,督促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地办理有关服务事项;监督检查村务公开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及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受理各项投诉;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一线工作法”的主要内容:⑴宣传政策,教育群众。要向农户面对面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部署。⑵了解情况,反映民情。要深入农户、企业生产生活,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求,记录、梳理后向中心反馈,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⑶解决问题,办好实事。要及时在一线落实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任务,着力在一线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做好科技信息和致富项目的服务。要从群众反映的具体事情入手,一项项地帮助解决、落实,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取信于民。⑷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在一线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用群众身边的典型说服教育群众,为面上工作提供经验。⑸指导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村干部、村委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公开等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五、关于乡镇行政招聘干部、事业机构改革和编制精简问题 本次乡镇事业机构改革的范围为:乡镇文化站、财政所、计生服务站、土管所、农统站、林技站、农综站、水利站、工业办公室等。 (一)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

1、改革管理体制。乡镇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除土管、村镇规划仍由部门管理为主外,其他各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一律改为由乡镇管理为主,其所需工作人员的聘用、组织人事、工资关系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负责,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2、乡镇对所管理的事业单位有用人自主权。因本次改革分流人员后产生的工作人员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状况,由业务主管部门在征求乡镇意见基础上提出平衡方案,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改革后个别工作人员需要交流的,由乡镇提出意见,报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因工作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由乡镇提出补员计划报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经有关程序同意后,由乡镇或组织人事部门采用“双向选择”或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聘用。

鼓励乡镇机关行政人员兼做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能完成本、兼职工作的,乡镇可按月发给一定的补贴。

3、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制。由乡镇政府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聘后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执行。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中已过渡为公务员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仍保留其公务员身份。

4、改革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上级补助农口各员的人员经费纳入市财政体制财力,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工办)工作人员的经费全额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5、乡镇事业机构应按照“撤销、归并、脱钩、整合、保留、发展”的要求分类改革。乡镇事业机构改革的具体要求是:

⑴对已不能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或难以为农民提供服务的机构、岗位应予以撤销。

⑵乡镇计生服务站可单设,也可在乡镇卫生院挂牌。

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可按区域布局和专业特点设置“中心机构”,承办所辖区域的各项业务工作。

⑷综合设置乡镇农业、林业、水利工作机构。综合设置后,其名称统一称作“××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外挂“农技站”、“林技站”、“水利站”等牌子。

⑸保留乡镇财政所;保留乡镇文化站、乡镇农村统计站,分别与乡镇社会事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合并办公。

⑹设立乡镇劳动保障所。

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乡镇教科文卫等多种公益事业和养老福利事业,培育、发展民间各类协会、学会组织。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从2003年12月起,乡镇机关行政招聘干部、乡镇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一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乡镇机关行政招聘干部,乡镇文化站、财政所等原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从招聘之日(或人事部门已经确认的参加工作之日)起至2003年11月,一律视作缴费年限。

农口各员可自愿补缴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实际参加养老保险之日前这段时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计算缴费年限。补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在2003年11月之前,由部门、乡镇、个人按原渠道一次性补缴给市社会保险机构。

2、从2003年12月起,乡镇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一律按《江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六、关于人员分流

(一)乡镇机关人员的分流已按市委办〔2001〕149号文件执行。乡镇事业单位中保留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分流办法参照市委办〔2001〕149号文件执行。

(二)乡镇事业单位(不含乡镇工业办公室)的人员分流比例为实有人员的20%,并按下列办法实施。

1、离岗退养或提前退休

对连续工龄满30年的人员或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实行离岗退养,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离岗退养期间的待遇参照省人事厅浙人录〔1999〕4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包括如下:

⑴生活费按其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打折计发。

⑵职务岗位津贴按退休人员规定比例计发;

⑶退养期间按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办法和标准增加生活费。

⑷继续按有关规定交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退养期间的生活费由所在单位发放并计入单位工资总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愿意提前退休的,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经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原享受的浮动工资,可先提前固定并计入退休费计发基数。

提前退休的人员应按提前退休月份,以每月500元的标准一次性提取养老补偿金。

2、自谋职业

⑴鼓励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谋职业,经批准自谋职业的人员,一次性发给自谋职业补贴费。补贴标准为:本人36个月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津贴,即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活的部分)加上按工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基本工资。补贴费不足3万元的,补足3万元。

⑵自谋职业人员的档案移交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自谋职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按以下办法处理,原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由事业转为企业,从1998年1月起按有关规定的比例建立个人帐户。原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从批准自谋职业次月起,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参加保险,其原工作年限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本人自愿补缴个人帐户部分的允许其从1998年1月起补缴,社保部门按规定为其建立个人帐户。 ⑶对自谋职业的革命伤残军人,按三等甲、乙级每年工龄200元,二等甲、乙级每年工龄3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伤残军人安置补偿金,并可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发给医疗补助费(须与单位签订脱离医疗费报销关系协议)。

3、竞争上岗

50周岁以上人员,保留公务员身份人员,国家正式干部可不通过竞争上岗而直接聘用;其他人员采用考试、考核、民主评议等方式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的办法另行制定。落聘人员办理自谋职业手续,享受自谋职业的有关待遇,并增发2000元的补贴费。不愿自谋职业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乡镇工业办公室作为乡镇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人员原则上也应按有关规定实施分流,具体办法由乡镇自主决定。

(四)各类人员分流手续由业务主管部门申报。除乡镇工业办公室外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时产生的提前退休人员养老补偿金、自谋职业人员补贴费、伤残军人安置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等支出,由市财政列支。

(五)人员分流有关政策仅适用于本次改革,年龄、工龄的计算一律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七、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步骤问题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抓紧制定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施方案中应包含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在11月底前将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报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然后提交市委、市政府审定。

中 共 江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江 山 市 人 事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局

江山市机构改革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机构改革 乡镇 指导意见 报 :市委,市政府。 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3年10月31日印发

第19篇:人社总结

200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紧扣全年工作目标,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着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人才强区”战略,推动人事人才工作深入发展

1、人才工作有新突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招聘工作,在注重提高项目引进质量的基础上引进了15名领军人才,目前共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395名。完成了1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及建站工作。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组织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科研成果转让与项目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各类高层次人才载体作用。及时掌握领军型人才创业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创业资金和场所,对于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在出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目前,我区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载体逐步壮大,拔尖人才初显集聚效应,人才政策逐渐体系化,呈现可喜的局面。

2、人事工作有新发展。一是完成2009年度全区公务员招录工作。我区共招录公务员29名,网上共受理报名人员1635人,通过报名人数994人,竞争比例为1:34。经过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等各个环节,目前新招录公务员已全部上岗。二是妥善处理2006年公务员登记遗留问题。根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针对非国家干部身份在公务员岗位上的人员、未经省统一招录,自行招录的人员、乡镇聘用制干部现在区级机关公务员岗位等人员,在2006年公务员登记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我区提出的意见现已通过市主管部门的审批。三是开展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下发《新北区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完成了全区2950名在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3100名退休人员的审批工作,11月份将按新的绩效工资发放到位。四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资工作。完成了123人次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滚动升级的审批,4300人次的事业单位人员薪级工资的年度调薪、职岗津贴调整的审批工作。

3、机构编制工作有新成绩。一是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审计监督新机制。全区在纪委农村监察室挂牌成立农村监察审计室,并在各镇、街道成立监察审计室,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在编人员、在职人员、财政预算人员、实际在岗人员“四统一”,建立机构编制约束机制。三是完成了全区事业单位的网上年检工作。全区共有145家事业单位开展了网上年检工作,年检率达100%。

(二)对照“保增长、促稳定”工作目标,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发展

1、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新台阶。一是采取多种活动形式,全力推进就业工作。今年,我局以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等群体为重点,全力推进全区就业工作。1~9月份,我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2580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25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528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19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二是依托“基地”载体,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第一,通过“江苏省大学生实习创业(新北区)基地”平台,吸引应届未毕业高校学生来区内企业实习。 2009年,“实习基地”共吸引了210名优秀学生来区实习,通过实习达成正式就业意向110人。第二,积极创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本地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的就业创业做好服务,今年,我局与团区委合作,建立了14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共提供了336个见习岗位。三是服务重点,提高用人单位稳定和吸纳就业能力。根据区政府年初确立的270家重点服务企业,我局根据自身的职能,结合实际,建立重点企业服务目录,将全区270家用人单位按行业分9大类建立了重点企业目录,对各重点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以及各用人单位当前及今后对劳动就业保障方面有所需求等信息进行收录,为开展“个性化”、“直通式”服务活动提供便利。利用“常州高新区人才网”优势,开设“新北区重点企业劳动保障网上服务专栏”,积极宣传企业形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带动就业倍增效应。通过宣传发动收集创业意愿信息,组织下岗失业职工、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员参加“SYB”创业培训,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提高创业成功率。为使选派到基层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早日锻炼成“双学”、“双带双强”型干部,我局为他们量身定制了创业意识、创业基础理论培训,引导他们结合区域特色和个人特长,探索实践农村创业,带领村民致富。全区共开展数控等16专业(工种),大小52个班级10046名学员参加的职业培训。

2、劳动关系呈现新局面。一是积极宣传,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发放相关材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100余人次;举办针对一般企业或受投诉举报企业的培训20余次,涉及 200家企业的负责人或劳资负责人;赠送5000余本《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用手册》给区内企业,使其知晓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减少劳动纠纷,规避法律风险。二是强化措施,全力做好维稳工作。第一,完善维稳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维稳例会,排查分析在劳动监察、退工退保、拖欠社保费用、来人来电来信上访投诉反映出欠薪欠费和经济裁员等问题。第二,建立重点监控、排查制度。对重点预警监控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强化跟踪监督,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事态发展。第三,建立多部门联动维稳机制。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与各镇、街道人力资源保障站上下联动,积极构建整体联动体系,切实做到信息通畅,消除不稳定隐患。三是做好调处,抓好调解仲裁和工伤认定工作。第一,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有效服务企业。针对我区劳动争议案件高发的态势,结合工伤认定调查,非标准工时审批工作,深入企业,为企业提供各类业务和政策咨询。同时,还积极与企业进行座谈,针对企业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有效指导,帮助他们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第二,积极推行“阳光仲裁”,促进仲裁公开公正。实行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全面实施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裁决文书公开,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区内重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不定期观摩仲裁庭审,确保仲裁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仲裁公正。第三,积极开辟 “绿色通道”,着力化解集体劳资纠纷。对于集体争议案件,为确保劳动者的权益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维护,我们现场办公,在现场进行案件的受理等一系列工作,节省了办案时间。截止10月份,我区立案受理的仲裁案件数为1119起,涉及标的5418.51万元;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721起。

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新突破。一是全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今年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是我区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涉及到我区10多万农村居民,难度大、任务重。我们在西夏墅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并于9月12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新农保工作。为了确保全区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多次到有关镇进行督查指导,具体业务处室放弃国庆长假休息,主动加班加点,对各镇具体经办人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在局长的带领下,组成由局中层和年轻业务骨干“突击队”,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连续加班了20天,完成了全区5万份老年补贴证的“打证”工作。截止10月底,新农保参保人数达11.1万人,其中缴费人员7.1万人、享受老年养老补贴4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二是积极做好社保扩面工作。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社保扩面工作。组成由社保中心、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相关处室组成两个工作组共完成了对全区108家单位的走访,规范有关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会同工商、地税对2009年新增开户单位,通过发放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了2600家单位前来办理社保登记开户。对全区重点单位进行稽核工作,共稽核单位62家。通过多方努力,截止10月底,参保的企业共6734家,参保职工15.6万人,征缴基金8亿元。截止目前,全区扩面养老净增665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5%。 三是继续做好全区被征地农民参保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镇、街道业务指导;做好对全区被征地农民的工龄认定以及保障对象中参保信息进行确认和处理工作;做好对符合前补条件参保人员补缴工作;圆满完成了常高技校、高铁场站以及机场改扩建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三)紧扣“保民生,护民利”主题,推动民政工作和谐发展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一是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效。全年保障城乡低保家庭4789户、10321人,发放低保资金2039.4万元,对1099名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373.8万元,对4867户低保边缘家庭发放生活补助费共计463万元。对因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86名低保、低保边缘群众,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13万元。二是救灾救济工作稳步推进。做好贫困群众走访慰问工作,进一步规范救灾款管理使用。完善了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做好防灾减灾和汛期救灾救济工作。开展了“5.12”全国首个减灾宣传日活动,落实经费48万元救灾经费,救助了690户贫困受灾群众,为27户困难群众修缮了危房。三是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全区有665名大病困难群众享受了区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368.2万元。四是敬老院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区敬老院基础建设水平不断加强,新建成的薛家镇敬老院和罗溪镇敬老院全面投入使用,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全面落实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兑现五保供养标准。全年供养五保对象652人,集中供养率为80.8%。五是慈善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以“六助”为主题的慈善救助,有761名困难群众享受了慈善助医,共发放慈善助医金364万元;有280名困难学生享受了慈善助学,发放慈善助学金70万元。以慈善超市为平台,对1678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慈善超市实物救助,发放救助物资价值61万元。

2、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加强。一是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区福利中心创建成省级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圩塘康乐中心等民办养机构的188万元资金补助,增加床位680张。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246名困难、特殊老人开展了居家养老送时服务。二是抓好福利生产。做好福利企业年检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好条件,举办了残疾人用工专场招聘会,签订了意向用工合同56份,保障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合法权。三是做好老龄工作。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成立了区老龄协会,组织开展了敬老节系列活动和“十佳健康老人”推荐工作。

3、服务国防事业深入人心。一是双拥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发动双拥成员单位、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双拥创建督查,在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考核中,我区各项指标和综合得分位列全市第一。加大为驻区部队办实事力度,共投入322万元为驻区部队办15件实事,新结军民共建对子20对。二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继续落实好252名老复老伤残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补助工作,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80万元。全区850名重点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三是安置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112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全面落实无军籍职工安置政策,妥善解决了无军籍职工医疗难等方面的问题。

4、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建设深入推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效能,河海社区创建成“全国和谐示范社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开展撤村转居试点工作。配合区纪委、监察局抓好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二是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作用。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和年检合格率均为100%。指导民间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收到较好社会成效。

5、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切实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做好钟新线、新天线、武新线勘界工作以及与江阴线界桩的管理及维护工作,确保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二是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不断规范婚姻登记行为,加强婚姻登记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婚夫妇婚检宣传。全年预计婚姻登记5500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三是继续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加强对“栖凤山陵园”建设的业务指导;加强殡葬执法,继续做好关闭“非法公墓”工作,火化率继续保持100%;认真抓好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活动。

(四)高扬“人道主义”大旗,推动残疾人工作科学发展

1、劳动就业工作有新举措。为缓解残疾人就业压力,我区积极组织参与了市残联举办的全市联动阳光助残就业大型专场招聘会,共组织28家用人单位进场设摊,提供近百个岗位,我区有200多名残疾人参加了招聘洽谈,近50名残疾人被企业正式录用,较好地促进了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组织24名残疾人选手参加了市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举办了6期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培训班。今年全区共安置残疾人115名,培训残疾人85名。

2、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新突破。一是加强了全区精防工作。举办精防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区共有40余名残联助理员和精防医生参加了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精防康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实施了“三助一免”康复救助工程。完成了全区白内障,假肢装配和助听器患者康复救助工作。有93名进入了白内障复明术前医疗检查,对全区74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复明手术;为12名听力残疾人配备了助听器。全区共发放拐杖、盲杖等残疾人用品用具近50件。开展了0-6周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有10名残疾儿童得到了有效的康复救助。三是区天禄康复中心有效运转。区天禄康复中心运转以来,为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平台。收住了社会残疾老人30余名,提供康复服务400余人次。同时也为我区五类残疾人协会和区残疾人庇护安养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活动场所,有力提升了全区残疾人工作服务水平。

3、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有新成效。一是切实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水平。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做好全区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缓解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二是切实加强对就学补助资金的审批和管理。今年全区共有43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得到了资助,发放金额4.95万元。三是切实保障助残金制度有效落实。预计到12月底,全区享受助残金的残疾人将达到1700余人,发放金额约140余万元。四是认真做好慰问贫困残疾人工作。今年春节和助残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期间,区、镇(街道)两级和社会各界主动慰问救助贫困残疾人家庭2448户,慰问救助金额共计92.4万元。

第20篇:人社部

人社部:收入分配方案涉及公务员津贴等内容

昨天,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目前,各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经中央审议批准后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发布。尹成基说,方案涉及人社部的内容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改革。尹成基说,人社部目前已着手推进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比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和企业单位最低工资制度等。

解读

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津贴补贴占工资比不应超四成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称,人社部目前正在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方面的制度建设,比如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也在推进当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教授袁钢明认为规范国家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重中之重,具有极为重要的标杆意义。

他解释,长久以来公务员的收入都是事业单位、国企和私企确定职工收入的最重要参照物和基准线。而目前,我国公务员收入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公务员收入的“双轨制”,即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比例不固定,尤其是津贴补贴的发放比较混乱,有些地区、部门还存在畸高问题,甚至超过公务员基本工资。公务员收入貌似低而实际高的局面,也成了一些事业单位和国企任意提高工资和乱发津贴补贴的理由。

袁钢明认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防止公务员灰色收入过高,消除社会不公平现象。对于规范的方法,他认为应该通过灰色收入透明化和比例标准化这两项举措来实现。

袁钢明介绍,有关部门应该敢于明确提出降低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要求。他认为,在一些部门和地方,国家公务员津贴补贴高于或者等于基本工资的现象是不正常的。在我国后续将出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他认为应该明确规定公务员津贴补贴所占基本工资的比例。他建议,根据公务员层级不同,公务员津贴补贴所占基本工资的比例应在30%至40%不等,绝不能过多。同时,应该勇于实行各部门公务员津贴补贴比例公示的制度,让群众能够监督。

镇人社所本年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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