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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科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09 08:38:0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靖宇县司法局 2010年基层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认真按照省厅《2010年度司法行政绩效考评细则》、《司法行政工作“百镇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五好司法所”活动实施方案》、《白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方案》等的要求,全面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174个,其中县级调委会1个,乡镇调委会8个,村级调委会111个,社区调委会5个,企事业调委会45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4个,人民调解员874人,纠纷信息员912人。截止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353件,履行2353件,调解成功率99%。

1、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我们每年都组织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今年为了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内容,为下步人民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9月13日,我局举办了一次《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28人。在培训过程中,局班子成员自到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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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培训班动员部署。基层科长讲解了《人民调解法》。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能够认真学习,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达到了培训班的预期目的。

2、“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市局的文件精神,我们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活动的开展,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早见效。我们把基层司法所和乡镇调委会作为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主导力量,全力配合乡镇矛盾纠纷排查组织抓好农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每月进行一次,并根据季节、特定时期的需要进行不定期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出民间纠纷155件,调处成功150件,调解成功率96.8%。我们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今年共在行政机关和行业部门及企业单位共成立了3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大调解构架基本形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五无”,即无纠纷积压;无民间纠纷激化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群众性械斗;无民间纠纷激化而引的集体上访。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市局意见精神,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合调解机制,并成立了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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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二是下发了人民调解与内部宣传、法援、公证、律师的联调联动机制文件,责任分工明确,并召开了联席会议;三是在全县24个事业单位、27个企业单位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并制定并健全了制度,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

4、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活动开展情况

我局按照市局下发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此项活动的开展,制定了符合本县情况的实施方案,并于11月25日将各乡镇和法院调解室的调解卷进行了认真的评比,最后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一名,并分别颁发奖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通过协议书评比活动的开展,我们将各司法所存在的普遍问题予以总结,以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司法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注意。

5、优秀人民调解员评比活动开展情况

这项活动,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上报的预选名单,进行严格审查,最后决定向市局上报9名同志为优秀人民调解员,符合1%的比例,符合优秀调解员的各项指标。

6、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活动。

我们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活动。我局于今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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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12.4”法律宣传日,进行了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挂幅2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传单200份,为《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1、五好司法所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我们严格按照市局的要求,统一了司法所标识,统一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项内业表格,统一了卷宗,卷皮。并于11月15日,按照市局《“五好司法所”评定方案及标准》,对全县8个司法所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在此基础上,经局务会研究确定推荐靖宇蒙江、三道湖、龙泉司法所为五好司法所,并上报市局进行推荐。

2、对基层司法所硬投入情况

今年我局根据市局白山司通发(2010)10号文件的标准,对司法所进行了投入,迄今为止,已经为每个司法所拨付现金1万元,杂志征订、培训、年检费用1360元,其它投入(除服装)3600元,预计年前还将到位3000元整现金。

3、《人民调解》杂志征订工作

今年我局被司法部基层指导司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做好2011年《人民调解》杂志征订工作,2011年我们的工作任务是110套,我们完成了12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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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款项顺利地汇到司法部,并在网上予以审核通过。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9个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3人。9个法律服务所和2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其中有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尚未颁发执业证,没有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用档案。23名法律工作者全部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培训班。

1、为乡镇党委、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作用情况。

我县8个司法所为乡镇党委、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8个,每 个法律顾问团3—5人,全县8个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团共计32人。法律顾问团为乡镇党委、政府代理诉讼2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件,解决处理上访问题11件,解答法律咨询26次,草拟法律文书12份,提供司法建议18条,被采纳17条。

2、积极开展“百镇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活动。

各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百镇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活动。截止目前,全县8各司法所参与乡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处理重要事务8项,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起草、审查、修改规范性法律文书12份,为城镇就业、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贫困村扶贫开发推进计划、农村引用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工程、乡镇卫生院改造、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城乡低保补助、新型合作医疗等民生领域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22次。每个司法所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展“法律伴你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1次。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优势作用,为乡镇政府当好参谋。

法律顾问团依法参与乡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商务谈判,审核协议,经济合同等重要涉法事项,准确提供司法建议,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全县111个行政村担当常年法律顾问,使全县农村法律顾问覆盖面达到了100%。为了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效率,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工作奖惩一系列制度。法律顾问在农村普遍发挥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为乡镇、村、厂、矿等担当常年法律顾问123家,代理诉讼1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件,调解纠纷26件,协办公证11件,代写法律文书126份,解答法律咨询256 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16件,办理征地事项8件,办理土地承包事项6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4件,提供法律建议68条,被采纳66条。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和规范乡镇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切实做好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年内对人民调解员普遍进行两次培训。乡镇培训村(组)社区调解员,县培训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干部到市局培训,并要认真 组织考试、考评。对培训合格的人民调解员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建立规范的人民调解员花名册并报县局备案,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2、建立联调窗口,有效化解矛盾。

面对民间纠纷呈现的群体性、跨地区性、调解方式要求多重性等特点,单一的调解显然已难以化解复杂的矛盾纠纷。建立“大调解”格局,运用共同调解、联合调解等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调解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和手段,使民间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处、诉讼调解有机结合,形成多种调解方式多管齐下,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的新模式,并实现司法、行政和民间调解之间的有序协调和合理衔接。 我们争取在政务大厅设立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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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窗口,确定“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工落实、配合协调、反馈监督”的运行方法,共同协调解决了大量信访件和各类矛盾纠纷。

3、深入抓好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认真做好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敏感”时期和季节性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 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反映机制、重大社情报告预警机制、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矛盾纠纷调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各项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着力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下岗职工再就业、城市建设、土地流转、环境治理保护、劳动争议、医疗保险、物业管理等“群众关心、社会热点”等方面的问题,主动预防和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二、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1、进一步加大司法所建设、管理力度。全面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调整充实人员编制,确保专编专用,实现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提高司法所长的政治、经济待遇,督促落实司法所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厅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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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司法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所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

2、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预警性信 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3、做好专项维稳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贯彻落实专项维稳活动的工作要求,大力收集、推介、宣传专项维稳活动先进事迹、典型人物报道工作,做到在市、县级的报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扩大专项维稳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靖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继续开展“走进基层、服务民生”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围绕服务民生、服务“三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和谐

2010年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靖宇建设。针对执业领域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县局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树立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县局将根据市局制订下发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标准,组织开展规范化基层 法律服务所的创建活动,验收呈报一批法律服务所参与省、市级示范性基层法律服务所评选。

靖宇县司法局基层科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2篇:上半年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上半年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上半年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县各级调解人员,深入乡村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司法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基

层股股长、宣教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季文明任组员。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并明确规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见成效。

2、制定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调整村委人民调解组织并上报了调解组织名单和十户信息员名单。

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31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7个,居委调委会11个,村委调委会2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共有调解人员1080名,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调整了158个村、300余人的人民调解组织,

进一步扩大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

4、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怀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我县各司法所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使全体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得推进作用。

5、矛盾纠纷排查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按照“发现在先、控制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加大对各类有针对性的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着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共排查矛盾纠纷6次,调解矛盾纠纷112件,成功

11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件、邻里纠纷4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村务管理纠纷1件、山林土地纠纷1件、其它纠纷19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没有因调解不及时,调解不当而引发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

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124名,今年以来新接收19名,解除38名。累计接收560名,累计解除436名。对于这些人,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个人档案,成立了帮教小组,使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志愿者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关系,为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日常管理

建立档案分级管理

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

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制作矫正方案,制定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每周进行电话汇报,每个月进行思想汇报汇报,如有外出,及时请销假。 定期家访手机定位了解动态

我们每个月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家访,每个月不定期的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及思想状况,进行人性化的管理朋友似的个别谈心。为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了定位手机,要求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保证随叫随到。自从开展手机定位工作以来,共配发了定位手机119部。

法律教育及公益劳动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们每个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以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

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3、增强队伍素质开拓创新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最新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对17个乡镇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首先对《张家口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新制定的条文做了重点的强调。然后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下发了司法部制定的社区矫正文书格式样本,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档案。对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进行了操作演示,使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了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会议最后,局长佟小鹏对此次培训作出了总结,并针对此次培训中的重点内容

向司法所及局里相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严格按照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建立好工作档案。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无脱管、无漏管。

4、严格管理恪守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面对的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既是罪犯,又与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不同,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我们一方面坚持人性化管理,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一方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5、创新管理积极探索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为此,我们更要加重实践,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硬件建设,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如公检法等部门。 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确保没有重新犯罪的产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8人,以来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0人,我们对这些人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都建立了台帐和档案,落实了帮教组织和措施,并帮助他们落实安置和就业,使他们安心生活,重新回归社会。在重点时期,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落实了由司法所、所在单位和街村、家属亲属共同监管措施,明确了责任人,随时掌握其动向,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推荐第3篇:司法局基层科上半年工作汇报

固镇县司法局基层科201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今年基层工作科紧紧围绕省厅精神和市局要求,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矫正工作者、帮教志愿者开展实战练兵活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队伍建设等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建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以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结合换届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了一批懂业务、热爱调解的人民调解员。积极到先进兄弟县区学习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经验,先后成立六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待遇,推行“以案定补”,构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开展人民调解推进年活动,实行分类统计,彰显推进年工作成效。

(二)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挂牌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实现“案结事了”。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352件,调处1352件,调处成功1341件,其中签订调解协议154件,调处重大疑难纠纷20起,防止和避免集体访26起,防止和避免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3起46人次,制止和避免群体性械斗5起。

(三)完善群众说事室建设,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整合人民调解资源,不断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积极推进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工作,率先在任桥镇成立单公平调解工作室,政府保障调解工作室运转,实行以案定补。我县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还将陆续在其它乡镇设立,也将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营造更加和谐的氛围。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农村生产经营一线,针对冲突性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具有现实危害性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实行月报告制度,确保有效控制经营性恶性案件发生。

二、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采取镇、村联动,从基础工作做起。一是摸清底数,对每位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标准档案;二是通过双向联系,将安置帮教工作端口前移,与蚌埠市劳教所结成友好对子,对解除劳教人员实行无缝对接。三是乡镇安帮办未能掌握的信息,则通过村帮教小组摸排报送,及时联系核实情况落实帮教措施。四是对固镇籍的解教对象,蚌埠劳教所与我局还达成了就业储备金制度,对回归人员就业储备金的使用我科将通过调研向县局提出使用办法建议,确保就业储备金用在解教人员就业上,为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基础。目前,我县共有968名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安帮档案。

三、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创新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水平。

结合此次活动,各司法所对全县285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走访及排查,及时了解各项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并发放《致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一封信》,宣传就业优惠政策,鼓励矫正对象充分发挥自身技能,加强就业引导。我们还严格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等级管理,有效提高了矫正工作质量。为加强定位手机管理,出台《固镇县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对使用定位手机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检查和通报。

四、深化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我局通过采取上廉政党课、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参观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探访红色革命旧址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首位意识,端正执法执业思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法执业程序,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度,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政意识。上半年我局推行法律服务团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活动,派出法律服务团深入被征地农户家中,了解社情民情,宣讲法律政策。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

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基层法律服务所,重新调整法律服务所服务区域,通过双向选择,为整合后的法律服务所配齐主任5名。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双向选择进入调整后的法律服务所开展执业活动,整合以来法律服务所更加便捷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完善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规范社区矫正监管流程;推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卷宗制度,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安置、帮教常态化;提升干警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窗口形象。

(二)开展基层工作创新思路恳谈会,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的水平,坚持创新从基层试点,经验为基层服务的思路,邀请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畅谈九大职能的发挥,寻找创新工作思路,确定创新方向,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个人,适时开展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

(三)开展法律服务所年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初审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扣分标准,对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规定私自代理、跨区域代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给发票、谎称律师办案等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暂停年检(注册)审查、不予年检(注册)审查等处理。

(四)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开展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安置帮教卷宗》、《社区矫正卷宗》、《司法所业务台账》达标活动。及时查看、核实、更新、录入五大应用系统(中央安帮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司法部基层工作管理平台、省司法行政专网、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基层工作管理平台)信息,为上级机关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

推荐第4篇:区司法局基层科终工作总结

2008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七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江北”、“和谐江北”为目标,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重心下移,加强业务指导,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和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健全组织机构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浙委办〔2007〕79号文件和甬党办〔2008〕2号文件精神,狠抓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先后出台北区委办﹝200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北区编办﹝2008﹞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八个司法所全部明确为派驻所,统一挂牌为江北区司法局××所。司法所继续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镇(街道)双重管理的体制。坚持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运用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理顺工作职责,坚持司法行政编制专管专用。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北区编办﹝2008﹞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15名,明确要求落实到各司法所任职。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录用须征求司法局的意见,确保人员配置稳定。区司法局按照职责要求,突出抓好对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使用。

(三)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高度重视司法所基础建设,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目前全区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38间,面积995米,配有电脑24台,打(复)印机9台,传真机8台,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三类标准的要求,全区司法所达标率为87%。在硬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同时,各司法所也加强了软件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台账内容丰富标准,墙上公示规范。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按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组织了司法所长参加了市局在绍兴党校的培训,系统学习了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司法所长例会时机,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讲评指导。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保证了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各种利益格局也进行了调整,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因此,从年初开始就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人民调解有了新突破、新提高。

(一)健全网络体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抓好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今年上半年,在慈城镇进行百人企业建立调委会工作的试点,现有的52家百人企业全部建立了调委会,6月中旬在慈城召开了总结交流大会,在全区推开了百人企业建调委会的工作序幕。截止10月底,全区215家百人以上企业,建调委会的已达131家,占总数的60.93%。二是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参与调委会工作。目前全区吸纳进调委会的有135家,人员达163名;所有街道(镇)建立了外来人员联络员制度,吸纳人员40名,这对于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外来人员的情况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研究制定成立人民调解联合调委会方案。经过各级努力,联合调委的建立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85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加强教育培训,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十月份区局组织了一次全区街道(镇)、社区调委会主任的业务培训,参加人员160人,进行了人民调解文书制作、准确把握治保(调解)工作新趋势、新特点,筑牢基层稳定防线等课的教育培训。二是各街道(镇)对社区村、企业人民调解员也安排了相应的培训。还通过走出去观摩学习,请进来指导培训,抓典型模范引路等不同形式来提高培训效果,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结合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从而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调进一步加强。一是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各调委会按排查方案走居(村)入户,广泛收集情况;重大节假日和奥运期期间,根据局的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排查。在我区大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对土地征用、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主动参与,提前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三是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截止10月底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425起,调处成功1401起,成功率98.3%;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排查42起,成功调处35起,没有调处成功的都落实了防范措施;避免民转开刑案件3起。

(四)全面推行奖励机制,人民调解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为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提高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今年6月份区政府出台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的《办法》,制订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激活了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大量矛盾在基层及萌芽状态得到了成功化解。从各地人民调解月报数据看,实施前每月为百件余点,实施后第一季达到了月均150件,近期两月每月为230件左右,上升数据非常明显。并且,为进一步提高各级调委会工作的积极性,区还将出台《江北区街道(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专门用于对街道(镇)、社区(村)调委会的奖励。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村),大纠纷不出街道(镇)”的工作目标。白沙街道还根据区里的奖励政策,规定了对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街道实行同等的奖励。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精神,以浙江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范为目标,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1、以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为契机,积极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投入,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巩固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

2、随着司法所由街道(镇)的内设机构,转为司法局的派驻所,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逐步清理司法行政编制,理顺关系,落实定编定人定位。

3、结合司法所的性质、职责,任务的加强,以新的高度和起点,完善司法所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档案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努力形成比较完整的新的司法所管理机制。

4、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引导司法所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区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区第五次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功能创新和手段创新,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健全组织,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和触角。完善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大型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纠纷多发的特定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努力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行业协会四级“大调解”网络体系。

2、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努力把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年度培训计划。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3、强化功能,大力调处重、疑、难矛盾纠纷。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展变化趋势,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

4、加强管理,确保人民调解奖励措施的规范实施。人民调解开展“以奖代补”,是区委、区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要在三个力求上下功夫,把“以奖代补”工作做好。一是填写人民调解登记簿力求真实、清楚、完整。二是上报受理调处纠纷和报送预警信息情况汇总表力求细致、客观、准确。三是奖励发放力求认真、及时、规范。

推荐第5篇:市司法局基层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南陵经验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2个县区司法局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分别在《芜湖日报》、芜湖市政府网站上刊登。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

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

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女子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下半年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市局岗位责任制目标;

二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百日会战及人民专项互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三是配合律师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力度;

四是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推荐第6篇:司法局基层科个人自我总结

回顾匆匆走过的一年,在局领导的关心下,在我们科周科长、鲍科长的指导下,在在座的全体同事的帮助下,使我能够较快地溶入司法局这个大集体,尽快地适应自己的角色,初步掌握基层科的工作技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体会向大家做个汇报,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认真学习、学以致用。我在部队是从事通信工作,对司法系统根本就没有接触过,刚到司法局确实感到无所适从,怎么办?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了解司法工作的特点,适应司法工作的要求,掌握做好司法工作的能力。记得刚到司法局的时候,正好临近春节,工作相对不忙,科长把2009年下半年的《中国司法》和《人民调解》、《司法工作实务》等资料拿来让我学习,经过半个多月的认真学习,对将要从事的行业有了初步印象。慢慢地接触科里的工作,经常和司法所的同志们打交道,对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也就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通过在工作中查找资料、向老同志请教,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做到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工作能力。

二、努力工作、做出成绩。基层科的工作比较繁杂,任务也比较多,既要做好上级交办的任务,又要服务指导好司法所。一年来,我共撰写了各类文稿70余篇、信息10余篇,下司法所调研学习30多次。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引导全区大调解工作走向深入。4月受局领导委托,撰写了《武昌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过调查研究、向司法所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办法,经过5个月的酝酿、几易其稿,该《办法》在10月正式实行,较好地完成了我们科今年的创新目标。在努力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全科同志完成了几次大型活动,如参与组织了年初的《武昌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大会》;4-6月份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7个司法所制做了标示、标牌、上墙公示栏共计58块,并把14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档案装订成册,上报市局省厅;10月对社区主任和首调员的培训;《调解就是执法》法律知识竞赛。加班加点,配合其他科室,完成好突击性任务。帮助政治处完成党建《五个基本建设》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参与中南司法所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等。每次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三、发挥优势、展示自己。我以前接触过电脑图像处理和幻灯片制作,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处理,在今年《调解就是执法》知识竞赛和中南司法所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这方面的优势,连续加班几个晚上,制作出令人满意的幻灯片,为这两项活动提供了助力。

过去的一年是我走上新岗位的一年,有成绩,有遗憾。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瑕疵,有待进一步改进;专业知识的学习没有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希望明年的工作在大家的帮助指导下做得更好!谢谢大家!

推荐第7篇:司法局基层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于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现将2015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1)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人民调解法》列为2015年重点执法检查内容,为切实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我局组织各县区局对照《人民调解法》条文逐项进行自查,对能马上整改的迅速整改,对涉及经费、人员等问题难于落实的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力争逐步加以解决;指导全市调委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完善各项工作,并整理好有关台账;撰写我市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工作报告,以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争取解决制约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陪同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到XX县、XX县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主要成效和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审议意见,

(2)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争取2015年内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确保2016年初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积极争取市府办转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并提出了的贯彻落实意见,从政策和财力层面上给予充分保障,有力推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镇、村居“三级调处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推广市医调委工作经验,带动其他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能力;组织编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方便广大调解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92个人民调解组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65个,对比2014年新增规范调委会400个。

(3)抓好人民调解业务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我市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涉疆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4542宗,调解成功4488宗,调解成功率达98.8%。

2、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工作 2015年,我局以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率和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为工作重点,努力降低因无业可就或者生活困难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切实抓好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做好特赦人员的衔接、安置和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监狱特赦安置帮教对象2人,都落实了安置救助措施;继续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率。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936人,安置900人,安置率达96%。

3、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审工作,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整顿,指导对拟保留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相关材料,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厅相关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年审。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做好投诉处理,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问题

1、基层司法所空编多。提拔晋升、政治经济待遇低、有关部门控制招录指标等造成司法所空编多,这与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形成了较大的矛盾。

2、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和管理问题。企业调委会一般设在企业内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一般设置在相关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对这些调解组织缺乏指导和情况掌握,导致对这些调解组织究竟发挥多大作用没有明确的了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大部分镇(街道)调委会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本身有一套标识和规章制度,导致与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一定的矛盾,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级格要比司法所高,给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2016年工作打算

1、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省司法厅文件精神,从政策机制和财力上争取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计划在2016年3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2、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以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层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推荐第8篇:司法局基层科工作半年总结整理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半年总结整理2007年基层工作在x司法局党委、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按照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x工作实情,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基层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两劳”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维护了我x社会稳定,为xxx的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了良好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根据xx司发„2007‟xx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全x各地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成了对调委会的整顿和充实工作。到目前为止,全x已建各类调委会xxxx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xxxx个,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还针对伤害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组成了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调解人员总数xxxx名,党员占xx%;

(二)调解网络更加拓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各县由县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司法、信访、民政、公安、国土等部门为

成员单位;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各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更加规范。2007年5月下发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各县今后必须统一使用,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填写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避免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2007年上半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xxx起,调解成功xxx起,调解成功率xx%(比去年增加xxx%);排查纠纷xxx件,开展专项治理xxx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xx件(xx人),防止民转刑xx件(xxx人),制止群体性械斗xxx件(xx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xx件(xxxx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基层司法所工作

2006年“两所一庭”建设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我x有xx个司法所在计划内,共下达专项资金xxxx万元。

目前,2006年度xx个新建司法所的进展情况是:新建已完工的有x个所;购买现房并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x个所;由于“十一五”

重点项目建设有x个司法要作调整,还有x个所准备以划拨的方式解决;有xx个司法所准备新建,其中有x个所是同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一起进行,另有x个所已动工,其余的正在进行选址、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我x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因气候等多方面客观条件限制,所以我x新建的司法所都开工较迟。

目前,各县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采用专款专用,财政统一转帐支付的方式,有的县还是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的。没有出现改变国债资金使用性质的情况。建设用地都是通过国土局和国资部门无偿划拨。现已完工的司法所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认证,大部分都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并确定了产权归县司法局所有。

2007年上半年,各县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xxx件;开展法制宣传xxx场,受教育人数达xxxxxx人;共处理矛盾纠纷xxx件,处理成功xxx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xx次;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制止群体性械斗xx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xxxx人次。

三、基层法律服务

6月初,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换证工作,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更换新统计报表工作。目前,全x共有x个法律服务所,xx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取得律师、法律执业资格的有x人。上半年共代理诉讼事务x件,代理非诉讼事务xx件,调解纠纷xx件,解答法律顾问xxx人次,避免经济损失xx万元,业

务收费xx万元。

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通过写100封信分发给辖区内的农户(村民),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5个以上需要法律帮助的家庭,与他们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具体法律事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结合年底两委会换届选举,将一些不适应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换下来,补充一些文化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逐步推行所务管理规范化。

(三)推进村级“说事制度”,要求定时定点说事;登门入户说事;急事及时说事。说事制度的建立,创新了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受理纠纷为主动受理纠纷,

使各类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为我x稳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推荐第9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XX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XX司法局以提升司法所建设为基础,以强化人民调解为重点,以深化法制宣传为先导,以优化法律服务为关键,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联动性,以品牌效应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眼于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重于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利益问题,着力于预防冲突、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XX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司法行政基层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源头预防,提升安民惠民便民水平

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到街镇每月2次排查,坚持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逐村、逐社区进行摸排梳理,努力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不漏隐患;在排查范围方面,既突出重点,也不放过一般,围绕新农村和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注重在排查中发现可能激化的纠纷苗头,注重在研判中分析可能激化的矛盾因素,注重在调解中防止发生人身财产伤害等极端事件,努力做到时时防激化、事事防激化。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完善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排查预警机制。加快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网格单元及责任,实现网格化排查预警全覆盖,努力做到纠纷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在做好调处管控的同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直接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参与建立决策评估、服务评价和责任倒查机制,规范行政行为,重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次,排查矛盾纠纷隐患427件,制止群体性上访5件180人。

二、创新调解为民机制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以能调则调、以调促和、服务群众为原则,以防范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快、处置在小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预防调解方式方法,加强调解为民的保障力度,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满意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将分析研判的重点放到实时动态、重大个案、阶段性、区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上。通过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个案剖析,总结调处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分析调处不成的原因,及时为基层调处类似纠纷提出指导性意见。

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创新发展打调解机制,注重运用听证、社会评议、群众议事、心理调解、联合调解等方法开展调解工作,实现源头预防和事中化解、事后服务相结合,形

成调处化解合力,防止重大矛盾纠纷累积、叠加,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和萌芽状态。1-11月排查受理调解案件793件,调解成功788件,成功率99%。为社区调委会发放调解经费9600元。

三、深化大调解模式,加强“八调”衔接

继续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一是在法院、公安交警大队、XX医院、教育局等处都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又与XX检察院积极联系搭建调解的工作平台;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整体规划大调解模式。着力实施公调、检调、诉调、仲调、险调、农调、访调、援调“八调对接”的新机制,引导大调解模式的规范开展;三是制定工作规程,实现无缝对接。推行“民调前沿服务工程”,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融为一体,使人民调解工作由“繁”变“简”, 真正做到了“普法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

四、人才硬件齐装备,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

按照“五好”+“五型”司法所(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建设好、群众评价好和学习型、规范性、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建设要求,逐步对各司法所进行分批优化,结合地区特点,对司法所进行改造升级,把综合治理及法律服务资源集中整合在一起,实现了综合服务的优势互补。这种举措不仅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机构的以

人为本服务效能,关键的是更贴近群众,更加惠及民生。

五、深入基层筑品牌,求和调解累硕果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继续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的基础上,把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个重要课题,切实加强研究,力求有所突破,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为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设立站点,秉承便民维权、诚信至上、为民解忧、春风化雨的工作理念,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主线,旨在通过与“百姓唠嗑”、定点收集、逐级上报的矛盾纠纷信息采集的方式,把矛盾纠纷、百姓诉求、意见和建议等在“点上”反映出来,再通过调解员、信息员进行就地调解、收集整理和反馈,及时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纠纷调处和法律服务需求,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主动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减少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探索“庭所共建”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对接,加强“庭、所”间工作交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积极探索 “庭所共建”工作模式,建立矛盾纠纷共同预防和化解工作机制,使司法所调解庭一庭多用,最大限度发挥其功效。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联合定期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对非诉讼案件和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等疑难矛盾纠纷联合开庭调解,达到很好效果。此外,还将庭所共建的领域向村居、社区延伸,司法所与法庭联手,充分发挥基层专职调解人员责任心强、群众工作基础扎实、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势,采取法制宣传、靠前指导、邀请调解等方法,指导社区(村)调解纠纷,维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五、总结调解经验,提升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今年,编写了两期基层工作动态。内容主要有调解典型案例、工作简讯、经验交流、业务指导,不仅有司法所及社区的调解工作,也涵盖了医疗、交通、教育、物业等行业的调解工作,体现了导向性、典型性、实践性、理论性相结合的特点,编写基层工作动态目的在于使司法所之间、社区调委会之间、专业行业调解组织之间、调解员之间能够互相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把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从而提高调解水平及能力,力求使工作经验由实践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六、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规范 年初,开展法律服务“诚德工程”建设,倡导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服务行为。召开XX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工作会议,会上分管领导与辖区10个法律服务所主任签订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工作

责任状》,力争零投诉,杜绝“二次”投诉。今年以来,没有一例投诉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的案件。10个法律服务所全年代理案件131件(其中民事108件、经济27件),代写法律文书310件,担任法律顾问128家(包括72个社区和24个村),业务收费26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推荐第10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一、司法所建设和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根据市下达我县今年16个司法所建设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带领基层股人员到有司法所建设的乡镇具体落实建设项目,并依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每乡镇司法所建设项目。今年,我局基层股先后18次到各乡镇落实检查司法所建设工作。目前,高卓营司法所已完工验收并配备了办公设备已投入使用;袁家溪司法所已完工验收;三河口、下溪司法所正准备验收;民建、荣丁司法所正在装修;烟峰、沙腔、永红、梅子坝、民主、雪口山、镇江庙、石梁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苏坝司法所正在修建之中;大竹堡司法所流标后与政府协商调换房屋进行装修。

我局认真负责地履行指导司法所业务工作职责,先后25次到民建镇、高卓营、大竹堡、苏坝、三河口、梅子坝、沙腔、烟峰、袁家溪、荣丁、下溪、雪口山、民主、老河坝、劳动、建设等司法所进行有关基层工作的指导,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今年全县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协助当地政府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68件;参与调解委员会调解凝难复杂纠纷21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72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3件465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85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90人次;为基层人民政府提司法建议21条,为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做了实事,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肯定。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认真抓好《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贯彻宣传落实

今年是《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年,我局把对《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分阶段、有步骤的抓好该项工作。《条例》出台后,及时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具体意见。在学习宣传贯彻中,充分领会《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高度重视出台《条例》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电视、专栏、墙报、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造大声势,扩大影响,使《条例》的颁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主动深入乡、村(社区)、厂矿企业,开展《条例》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答疑解惑,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为《条例》的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宣传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 28 台次,开展大型宣传32 场次,举办专题讲座24次,共免费发放宣传资料35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65幅,制作专栏、墙报等38期,解答法律咨询1246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优越性,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引入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化解。

2、狠抓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着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一是在乡镇、村(社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建立村调委会203个、社区调委会5个、企业调委会11个、乡镇调委会20个。二是在重点单位和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协调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消费纠纷等5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定了专抓调解工作的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引导法律援助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减少诉累,得到定分止争的目的。

3、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夯实基础。队伍建设是基础,也是保障。我局把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一是充实调整人民调解员。督促指导各乡镇对调解员队伍进行整建,将部分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在少数民族聚居村组和彝汉杂居区,积极选聘在当地有威望、受尊重和有一定调解能力的人作为人民调解员。二是实行调解员队伍信息化管理。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规范了调解队伍的管理,将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人民调解员个人信息录入微机。我县于9月底前完成了将全县1832名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录入了人民调解员信息库。为整合调解资源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培训。为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县于2月

10、

14、17日对全县203个村的203名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调解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于3月

24、26日,4月

7、

8、9日,7月

28、30日到梅子坝、高卓营、三河口、沙腔、烟峰、民建、袁家溪等乡镇对387名乡、村、组、企业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7月1日、10月26日对乡镇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全县采取多种形式培训调解人员1746人,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XX年底,我县对XX年元旦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安排。XX年1月6日,县司法局专门下发《加大春节期间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及普法宣传力度的通知》(马司法发[XX]1文),对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同时组织司法干警于3月24日、26日,4月7至9日、14日,分别到老河坝、高卓营、烟峰、苏坝、袁家溪、沙腔、荣丁、民建、三河口9个乡镇指导春耕生产期间民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深入建设乡五一村,协助该乡调解五一村二组与吉寿石美宅基地及土地转包纠纷;协助县国土局处理民建镇光明酒厂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协助国土局协调、处理下溪乡政府与本乡黄猫山村老油房组的宅基地纠纷;协助农业局处理老河坝乡和平村瓦厂组村民粟深利与瓦厂组的土地纠纷;协助林业局到下溪乡处理下溪乡珍珠桥村保华组李世贵等4人上访要求将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给原土地承包经营户的纠纷;协助荣丁镇处理荣丁镇马老村岩朝组与该组村民何安芝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不断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县政府于4月27日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暨“五五”普法工作会,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人民调解目标责任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县于9月份连续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全县各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63件,较去年同期的1681件减少18件;调解成功1607件,成功率97%。防止群体性械斗13件46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72人。

4.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运行。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时期的动态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三大调解协作机制。我县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协作配合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实现矛盾纠纷的联动联调,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三是积极推行“三三制”调处法。要求乡镇对当地不能当场调解结案的纠纷,严格按照“三三制”调处的要求,认真开展调处,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四是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其易难程度,分别给予30元至200元奖励(补贴),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健全考核机制。今年我县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考核,制定了细化、量化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严格考核,防止工作走过场。六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按“大乡1万元、小乡5千元”的标准,落实了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划拨资金10万元,专门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以奖代补”。

三、基层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为加强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基层工作股积极配合县法建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工作。XX年12月4日,协助县法建办在县城进行“12.4”宣传活动;XX年1月6日,协助法建办到荣丁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3月20日,协助县法建办到民建镇北门桥头设宣传点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宣传;协助县法建办于3月

24、26日,4月7至9日,7月30日、8月

17、18日到三河口、沙腔、梅子坝、高卓营、烟峰、荣丁、下溪、袁家溪等乡镇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消费者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法律法规148场次,受教育人数51668人次;举办法制宣传专栏55期;设法制宣传点50个;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825份,解答法律咨询2468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

1.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42人,改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6人(农村村民20人;城镇居民6人);解除劳教16人(农村村民12人;城镇居民4人),安置帮教率100%:落实责任田地32人;从事个体经营4人;外出打工6人。今年年初我局为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开展了向服刑人员亲属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做了实事。及时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协调民建司法所解决了民建镇兴隆村6组服刑人员沙玛石迁的子女入户口和上学的具体困难。今年对我县XX年至XX年全县回归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6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16人、解除劳教人员47人。经过调查清理,其中本地就业人数191人、外出打工49人。未衔接人员19人,其中见档不见人11人,虚假信息1人,迁出本县人员5人,死亡2人。重新违法犯罪4人。

2.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时期,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我局5月18日开展了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县有社区矫正对象22人,其中:缓刑13人;剥夺政治权利4人;管制3人;保外就医2人。二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马边彝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施行细则》,对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四是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自治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面向基层、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积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办理民事案件8件,结案8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件,代写法律文书25份,协办公证2件,解答法律咨询328人次。

第11篇: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第12篇: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

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明年基层工作思路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照《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司法所全部达标,1-2家达到省“示范司法所”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

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第13篇:市司法局基层科 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

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

XXX(姓名) 职务:科长 廉政风险点:

对基层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业务指导不力,监督管理不严;

违规为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年审、注册,擅自收费,谋取私利;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年检注册把关不严,导致违规违纪执业; 对下属疏于教育监管。

XXX 职务:副主任科员 廉政风险点:

谋取私利,接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财物、请吃,违规为其执业证书年审、注册提供帮助;

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熟悉,掌握情况不够全面,造成不良后果;

不认真对待、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失泄密;

不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要求,使文件落实的效果打折扣。 XXX 职务:副主任科员 廉政风险点:

谋取私利,接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财物、请吃,违规为其执业证书年审、注册提供帮助;

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熟悉,掌握情况不够全面,造成不良后果;

不认真对待、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失泄密;

不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要求,使文件落实的效果打折扣。

XXX 职务:科员 廉政风险点:

虚报、瞒报有关数据和重大情况;

谋取私利,接受相关人员的财物、请吃,违规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年审、注册提供帮助;

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熟悉,掌握情况不够全面,造成不良后果;

不认真对待、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失泄密;

不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要求,使文件落实的效果打折扣。

第14篇:“司法局基层科年终总结及下一年思路”司法工作计划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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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司法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基层司法所工作

1、继续做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力争在2010年6月底全面完成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任务。

2、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

3、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行政队伍与业务建设。争取各

级领导的重视,配齐基层司法所专职人员。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2、规范我市基层统计报表和基层信息上报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切实做好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2、逐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司法所人员学会使用安置帮教信息管理软件,加快我市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

3、抓好教育转化,落实帮教措施。一是监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为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二是要注重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并及时签订责任状,制订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三是典型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4、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各安帮站要积极与企业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有条件的镇(街道办)都要创办一个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逐步解决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就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4、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在农村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第16篇:司法局与基层司法所责任状

XXX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状

安置帮教工作

1、各乡镇(场)、街道成立有党政领导参加,不少于5人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门研究此项工作的会议,能解决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问题,并有会议记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并有会议记录。

2、对于五年内帮教对象,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档案资料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填写规范。

3、要有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及重点人员登记表,重点人员要加强帮教力度并及时上报。

4、刑释解教平台使用正常,刑释解教人员的核查工作要及时,刑释解教工作季报表等要按时上报。

5、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确保帮教率100%、安置率95%以上;做到每名帮教对象要有相应的帮教责任人,安置帮教措施具体,工作有记录,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处理,不出现激化,及时将安置帮教记录归入个人档案。

6、经常了解和掌握帮教对象的情况,及时同村(居)委会等相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无脱、漏管现象发生;确保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

7、安置基地建立健全,要有制度、图片资料、工资发放表、劳动记录等。立状单位:XXX县司法局

局长:

社区矫正工作

1、各乡镇(场)、街道成立有党政领导参加,不少于5人的社区矫正领导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门研究此项工作的会议,部署安排当前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问题,并有会议记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并有会议记录。

2、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档案填写规范(具体内容参加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样本);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并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等级管理,严格落实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各项监管措施,确保资料完备、台账齐全、记录准确完整。

3、社区矫正管理组织网络建立健全,要有社区矫正志愿者花名册。

4、要有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登记表、重管对象登记表(社区矫正重管对象定位100%、其他人员50%),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劳动基地健全。

5、社区矫正专网及平台使用情况正常,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要有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认真做好衔接管理工作,杜绝脱、漏管现象发生,年内又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6、社区矫正月报、季报表及时上报,并打印存根。

7、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签状单位:司法所

签 状 人: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XXX县司法局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目 标 责 任 状

2012年1月

第17篇:司法局基层处上半年总结

基层处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根据省厅总体工作部署和市政法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总要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局工作要点要求,以《人民调解法》的贯彻落实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开展为工作主线,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础性工作,搞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积极筹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加大力度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人民调解工作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防转刑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换届选举、“两节”“两会”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截至5月底,全市共排查调解民间矛盾纠纷2703件,调解成功2545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40件,邻里纠纷849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84件,合同纠纷68件,生产经营纠纷158件,损害赔偿纠纷130件,征地拆迁纠纷43件,山林土地纠纷113件,其它纠纷618件。防止民转刑40起,防止群体性械斗3起,

1 防止群体性上访64起。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疑难医疗纠纷3起,解答、回复咨询200余人次。有力维护了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打下了基础。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市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订了“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印发县区局执行。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排查调处工作列为头等大事,认真研究,强化督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头、重点案件,要责任到人,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集中力量有效稳控化解。在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中,机关、基层形成合力,全力调处矛盾纠纷,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切身利益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抓住重点,加力排调。在地域上,以社情复杂、群体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多发区为排查重点,对主干铁路、公路两侧区域、流动人口集聚地和治安隐患多发地区、行政接边地区、基层组织薄弱地区等重点区域,加大了排查调处力度。在人员上,针对“两节”“两会”特殊时期,以帮教范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及在村居、社区服刑的罪犯列为集中排查活动的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回访。在节前农民工大量返乡之际,积极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认真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在纠纷调处上,主要围绕村两委换届、土地征用、占地补偿、“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等容易引起上访事件、有可能转

2 化为重大刑事案件的民间矛盾纠纷,作为排调重点,县区司法局组织机关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与基层骨干合力调处,做到向重点区域倾斜,对重点纠纷优先化解。

3、健全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巩固和健全村、镇(乡)调解组织。进一步落实“十户调解员”制度扩大调解员队伍,努力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2月底市局下发《关于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主任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基层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层处长分别到开发区、山海关区进行了培训授课。3月15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召开秦皇岛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二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机构,将进一步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4、加强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快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将人民调解延伸到适用性新领域,创新了社会管理机制,经过认真筹划、多方努力,组建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也在筹建之中,向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调解室派驻人民调解员376名。3月21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颁发《秦皇岛市医疗纠纷处臵管理办法》,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此办法正式开展工作,着力化解医疗纠纷,减少因医患纠纷导致的上访涉诉案件,为维护医患双方合法

3 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

1、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3月7日制定下发《秦皇岛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牢固根基,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全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2、积极主动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垂直管理”。去年底向市政法委递交了《关于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问题的报告》,今年3月1日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请示》,提出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意见。我市目前,现有91个基层司法所中,除山海关、开发区的6个基层司法所属区垂直管理外,其它县区的85个基层司法所仍实行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区司法局指导工作的体制。为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突破基层发展体制性障碍,需尽快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

3、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17日,司法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

4 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巩固和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4、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按照“按级培训”的原则,形成了从市局到县区局再到各司法所和各级调委会逐级开展培训的模式,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参观调研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交流业务工作情况,讨论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臵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举办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者业务培训班。3月15日市局组织了一期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水平。把基层法律服务所列为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成员单位,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构建和谐秦皇岛作出应有的贡献。

2、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4月10日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努力建设优质、高效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中,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端正价值取向、恪守职业操守,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3、严肃查处执业违法、违纪行为,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去年底,市局认真查处青龙县翟连堂检举国浩基层法律服务所崔玉品非法代理案件的情况,市、县两级分别设立对法律工作者进行投诉的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与指导,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调委运行经费问题还没有解决。

2、司法所垂直管理问题还未能完全解决,省厅的许多的基层经费支持和表彰奖励都限定于实现直管的基层司法所,不能落实直管问题,基层的建设发展受到制约。

3、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平衡,基层调

6 解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协会的作用体现不明显。

4、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严重缺编,全市大部分县(区)司法局基层科(安臵帮教工作的职责一般在基层科)编制只2人,却同时肩负着对各乡、镇、街司法所的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安臵帮教、社区矫正等多项职能。长期以来,基层司法所缺编、挪编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工作开展非常困难。全市97个乡镇、街道,建立司法所80个,其它17个乡镇、街道只有一名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市有司法行政专项编200个,而实际使用编制数只有104个,被挪用或者挤占96个,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只有32人。司法所没有正式在编人员(包括公务员)的共23个,占司法所总数的24%。从体制上,山海关区、开发区按照司法部要求实行了司法所垂直管理,其它县区仍实行司法所双重管理,乡镇(街道)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17个街道办事处(海港区11个、山海关4个、北戴河区2个)没有司法所,而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城市街道比乡镇任务更重,司法所担负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无法进行。

五、下步工作安排:

1、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全市“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与“争当人民调解员能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培

7 育典型,引领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村日排查、乡镇周调度、县区月汇总、市季分析制度,真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抓好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依据《人民调解法》,壮大和充实人民调解队伍,扩大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二是抓好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调解技巧和化解能力;三是发挥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确保各类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3、抓好司法所管理体制创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司法所由县级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管理体制,配齐司法所人员,落实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

4、抓好“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力争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培养表彰一批司法所和司法所长的典型,推广经验,弘扬事迹,开创基层工作的新局面。

5、着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一方面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重点围绕“三农”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建设,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业务水平和道德标准,规范执业行为,要以诚实信用的要求严格自律,维护和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团队的整体社会形

8 象,提升整个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度和公信力。

第18篇:机要科岗位职责

机要科岗位职责

一、在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师、兵团机要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团党委、团机关与上级

机关间的传真加密电报,传真电报的传输、打印、办理以及递送工作。

二、正确执行党的密码方针,严格执行密码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制度。

三、建立并登记好密码账目,保管好各类密码,定期检查、核对、焚烧,确保完好无误。

四、定期检查机要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负责做好团党委和上级机要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机要科机房工作制度

一、入机房前必须换好拖鞋方可入内。

二、保持机房整洁、干净、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打扫机房卫生。

三、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吐痰、吃带皮的食物。

四、进出机房随手关门,工作完后,必须详细登记机器使用情况。

五、爱护机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机要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随便谈论密码和密码加密的信息内容,不在非保密载体中记载密码秘密。

二、不得携带密码、密码机去与工作无关的地方,携带密件外出做到密不离人。

三、不得利用密码和密码机密信息搞非法活动。

四、不得擅自与国外机关、团体和人员进行往来。

五、不得在公开刊物上和公开学术交流活动中涉及密码秘密。

机要科科长岗位责任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提高四项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坚决做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指示、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训练、业务建设的具

体要求,并向上级和业务部门写出书面总结。

三、负责本科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和实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各种工作职责和各项规章制

度,经常检查、督促落实,提高全科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四、认真贯彻党的密码方针,严格执行《机工条例》和密码、文电、机器的使用及管理

规定。继承发扬机要工作的优良传统,抓好保密教育,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党的核心机密的绝对安全。

五、加强团结,发扬互助精神,搞好内外团结。

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机要人员

要安心本职工作,调动全科人员的积极性。

七、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组织纪律,经常向主管机要工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汇

报工作,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八、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起模范带头作用,要严格执行其职责。如本科发生问题,除

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领导应负的责任。

机要传真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

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利用

通信网络或通信设备私事和从事非法活动。

三、熟练掌握传真通信技术,遵守电报办理规定,提高办事

能力和效率,保证各类重要信息机密及时、准确的传输和办理。

四、积极参加业务技术训练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

技术水平。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和工作差错。

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无法处理,)要向上级汇报。

六、严禁用传真机复印材料,严禁密报明传,明密混用。

七、工作时要坚守岗位,专心致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在做好传真通信工作的基础上,

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定期检查所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完成情况,按时向主管

领导和上级机要部门汇报。

办报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按照中央关于办报工作有利保密,方便工作的原则,认

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批准的办理电报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办理电报规程,做好密码电报、传真、加密电报、普通电报的接收、呈阅、批抄、管理、清退和销毁工作。

二、熟悉办报程序,正确处理日常工作,准确掌握紧急、重

要和特殊的电报办理。认真负责,细心耐烦,有条不紊,保证电报质量,不错办、漏办、不压误,遇有紧急电报,随办随递,杜绝各种失泄密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办理电报要做到“三不”、“四清”。

“三不”:(1)没有签发,不符合签发手续,传真电报不符合传真发报要求的不予受理;(2)没有认真审阅过的电报不出手;(3)字迹不清楚,总数字和分数字不符、文字不太通的电报不出手。

“四清”:(1)对每份电报的使用密类和急缓程度要清楚;(2)对每份电报的内容要清楚;(3)对每份电报的主办单位要清楚,对其主管领导和抄送单位要清楚;(4)接收电报、送出电报、借还电报要严格登记、签字、注销,做到手续清楚。

四、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语

言、文字水平,注意积累资料,钻研业务。

五、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保密制度,在办理电报过程中,遇

有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科领导请示报告,不得自行其事。(自行其是)

六、办报人员要及时了解电报管理情况,虚心听取各单位的

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电报管理质量。

第19篇:宣教科岗位职责

宣教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队大型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

二、负责安排和指导全队各科、队宣传报道工作。

三、经大队长批准,负责向省、吕梁市、市电视台、电台及报刊报送文字图片录像等新闻资料。

四、认真做好影像档案建设。

五、对全队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典型试点、及时主动与有关科室联系,早期介入,获取现场资料,及时报道,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第20篇:工程科岗位职责

工程科岗位职责

一、编写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做好对工程

过程控制的管理,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二、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计划。并做到严谨、科学、合理。

三、做好工程统计与计量支付申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月、季、

年统计报表,同时对生产情况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做好在建工程的产品标识,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和监督检查

工作。

五、指导试验室做好各种工程试验,严格控制原材料及产品质量。

六、负责对检测(计量)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检测计划并

及时落实实施。

七、协调好同监理的关系,为施工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八、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防止出现质量缺陷。

九、参与养护部的合同评审工作,接洽办理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

工作,组织管理好各分包队伍。

十、负责组织分项工程完工后的检验和试验,以及工程最终的检

验和试验工作;组织进行竣工项目的交工验收并编制竣工资料。

十一、管理好工程内部资料,做到内容完整、项目齐全,记录真实。

二、做好在建项目的工程变更与索赔工作。

十三、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十四、不断总结施工技术、施工工艺,不断学习推广新工艺、新材

料、新技术。

十五、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工程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发

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全面负责工程部各项工作。

二、熟悉标书文件,弄懂设计图纸,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

善设计的建议,绘制施工必要的图纸、进行小型施工设计的计算工作、做好自己工作范围内施工项目的详细安排,其中包括所需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配套计划和各种所需的施工原始记录、工程检查证等表格的技术准备工作。

三、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和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本

项目具体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措施,补充必要的施工规定和操作规程。

四、领导测量组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试验规程、测量规程和

设计图纸进行测量,认真正确的做好路基、路面、桥涵遗迹、其他人工构造物的复测施工放样和占用、租用土地的丈量工作,并将其使用范围在地面上标定出来。

五、负责对班组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指导班组自检、互检、交接

检、分项工程竣工后验收,领导和协助班组做好核算工作。

六、经常深入工地,坚持将技术工作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检查

工程质量和技术安全措施,核对图纸,核实工程数量,掌握了解工程进度,收集资料,记好施工日志,及时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做到工程竣工,一切资料齐全,签证完善。

七、根据变更设计的原则和审定审批权限,对所属施工范围内的

各项工程进行仔细认真的调查研究,经多方比较后提出需要修改设计的意见。

八、按照上级下达的施工计划,编制本项目的短期作业计划,安

排各班组的施工任务,签发审核结算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

九、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正确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艺、支持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在有关领导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进行试验、鉴定和推广工作。

十、负责按月度、年度定期及时地向财务部门提供经监理、业主

签证的已完工程量(工作量)报表,提供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分析表和有关统计资料。

十一、负责做好竣工测量,根据实测和竣工原始资料,填写工程

质量检查评定表格,并绘制竣工图纸,参加施工技术总结工作。

十二、正确使用和爱护测绘仪器,认真保管施工图表及各种技术

资料。

司法局基层科岗位职责
《司法局基层科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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