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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19:09: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 16 号

《桐乡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已经2000年10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汪 建 根

2000年10月31日

桐乡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桐乡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审批,是指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以书面证照等方式允许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确认某种权利、授予某种资格的行为,包括审批、核准、许可、审定、认证、资质讦定、登记、同意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审批必须依法设立。新增审批事项,必须为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实施审批。

第四条 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必须公开审批内容、对象、条件、时限,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中心,各部门(单位)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均应进“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办理(具体办法另定)。

第五条 对保留的联合审批、前置审批事项,确定一个主办部门,由该部门统一受理,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负责答复。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协助主办部门工作。

第六条 实行审批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

2 督、责任追究等事项,确保依法实施审批。

第七条 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市监察部门为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行政审批的监督职能机。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对已经确定取消的审批事项仍在审批的,或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实施审批行为的,审批无效,限期撤消,并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因擅自设立审批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法所得,全额上缴市财政。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0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保留和减少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事项目录。

市政府各部门减少和保留的 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总目录

市政府各部门减少和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市政府各部门原有审批、核准事项466项,通过改革,保留238项,减少228项,减幅49%:其中审批事项原有295项,通过改革,保留80项,减少215项,减幅73%:另有备案事项59项,审核上报事项139项。

3

现将改革后减少和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向社会公布。望市政府各部门严格组织实施,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加强监督。

市府办(法制局、外事办)

一、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1、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二)审核事项

1、因公出国(境)

市台办

一、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1、台胞台属身份证明

(二)审核事项

1、台资企业和台商身份的认定

2、台湾同胞多次出入境签注

3、因公赴台考察和交流

4

4、台湾同胞捐赠

市侨办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接受华侨捐赠

(二)取消审核

1、落实侨房业主身份认定

2、出具华侨、港澳居民购房证明

3、为归侨侨眷子女升学加分出具证明

二、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1、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2、华侨、港澳居民来桐定居

市公安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许可证(水上)

5

2、民用枪支持枪证、弹药配购证

3、单位养犬许可证

4、特种刀具生产、购买许可证

5、刀具佩带证

6、新生婴儿随母申报户口

7、新生婴儿随父申报户口

8、复员、转业军人户口申报

9、两劳释放人员户口申报

10、分配调动迁入迁出申报户口

11、注销户口

12、大中专毕业生登记落户

13、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投靠落户

14、绿色户口

15、施放、经营、充装氢气球消防许可

16、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许可

17、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四级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判定(审批改核准)

18、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内部装修设计消防审核、竣工验收(审批改核准)

19、船舶户籍注册及船民证申领(审批改核准)

20、网吧安全(审批改核准)

6

21、摩托车注册、转籍、过户、年检及非机动车上牌、过户、遗失、年检、年审(审批改核准)

22、收养申报户口(审批改核准)

23、户口农转非(审批改核准)

24、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印刷业、寄售调剂信托业)(审批改核准)

25、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审批改核准)

26、投靠、结婚迁入、立:户、移居户口(审批改核准)

27、户口变更、更正(审批改核准)

28、购房入户(审批改核准)

29、农村迁往城镇、农业户口迁移、小集镇迁往城镇、迁往城镇近郊农村控制区许可(审批改核准)

30、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审批改核准)

31、暂住证(审批改核准)

32、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审批改核准)

33、大型公共建筑、道路新建、改建占道附栏、新增出入口、广告牌设置、扩建图纸会审(审批改核准)

34、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公众聚集场所申请开业 (审批改核准)

35、建筑施工场所治安管理许可证 (审批改备案)

36、客运船舶治安许可证(审批改备案)

(二)取消核准

7

1、金融运钞车505免检证的发放

2、工商登记消防审核

3、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

4、特种行业许可证(印刷业消防安全许可)

5、违章司机学习教育费

6、机动车变更(除发动机、车架以外)的其他总成

7、货车加装软篷

8、车辆通行费

9、轻微和—般交通事故处理费

10、机动车违章停车锁车费

(三)取消审核

1、涉外宾馆饭店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准运证及年检年审

2、市区公交线路站点、停车场设置及通行证

3、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购买证、运输证、储存证、销售证许可。

4、爆破员、爆破器材安全员、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

5、特种行业许可证(刻字业、废旧金属收购业)、集会、游行、示威

8

7、非农迁农业户口

8、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二)核准事项

1、摩托车驾驶证件办理

2、边境管理区通告证

3、外地城镇户口迁入

4、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四级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判定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内部装修设计消防审核、竣工验收

6、船舶户籍注册及船民证申领

7、网吧安全

8、摩托车注册、转籍、过户、年检及非机动车上牌、过户、遗失、年检、年审

9、收养申报户口

10、户口农转非

11、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印刷业、寄售调剂信托业)

12、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

13、投靠、结婚迁入、立户、移居户口

14、户口变更、更正

15、购房入户

16、农村迁往城镇、农业户口迁移、小集镇迁往城镇、迁往城镇近郊农村控制区许可

9

17、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18、暂住证

19、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

20、大型公共建筑、道路新建、改建占道附栏、新增出入口、广告牌设置、扩建图纸会审

21、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公众聚集场所申请开业

(三)审核事项

1、公民因私出国(境)

2、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就业、暂住、居留、签证、签注、延期

3、经济民警队组建

4、政策未放宽的户口农转非

5、临时爆破工程许可证、拆除爆破工程许可证

6、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

7、特种行业许可证(拍卖业、典当业)

8、A、B、C级焰火晚会的燃放

9、军工、金融、法院、检察院持枪证

(四)备案事项

1、国际:互联网用户

2、特种行业许可证(机动车修理业)

3、建筑施工场所治安管理许可证

4、客运船舶治安许可证

10

市司法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公证事项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法律机构的设立、注册、变更、注销

2、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注册、年检

3、律师事务所设立、注册

4、律师资格、执业证注册

市计经委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小型基本建设(含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财政投资外)

2、限额以下技改项目建议书

3、工业企业的设立(符合困家产业政策)

11

4、限额以下,不涉及贷款、征地、土建公用设施能自行平衡的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

6、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结算(审批改核准)

7、墙改专项资金免缴、返退结算(审批改核准)

8、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改下放)

9、城镇个人建房(审批改转移)

(二)取消核准:

1、限额以下一般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

2、限额以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报告

3、企业建设项目环评预审

(三)取消审核

1、一般配额商品(农产品类)进口管理

2、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

3、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报批

5、100万美元以下技术引进项目建议书

6、限额以下,不涉及贷款、征地、土建,公用设能自行平衡技改项目的实施方案

7、省技术创新贷款建设项目

8、省级技术进步优秀企业

12

9、扶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项目

10、成品油导向计划

11、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申报及鉴定

12、浙江省技术创新、质量措施项目资金申请

13、企业类型划分

14、浙江名牌产品、嘉兴名牌产品申报

15、技术、设备引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6、“农转非”人口控制计划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小型基本建设(含房地产项目)立项、初步设计

2、外商投资限下鼓励类、允许类(不包括文化娱乐类,房地产类)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限额以下涉及贷款、征地、土建等内容的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4、控制性三产类项目和企业设立

(二)核准事项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结算

2、墙改专项资金免缴、返退结算

(三)审核事项

1、重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

2、省、市重点项目的确定

3、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

4、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

5、水泥、酱油、食醋、酒类、包装装璜印刷业等生产许可证

6、外商投资房地产类、文化娱乐类、鼓励类限上、限制甲类、限制乙类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7、外商投资鼓励类基本建设项目、国外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

8、利用国外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利用外资方案

9、国家级、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及省级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0、建办省级特色园区及经济园区

11、饲料生产企业增值税免征资格

12、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和原油、成品油仓储设施建设、加油站设立

13、煤炭批发经营企业资格

14、国家、省农业示范园区、基地等项目

15、新型墙体材料确认,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贴息

16、烧结粘土砖进沪准用证

17、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

14

市外经委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补偿贸易

2、非贸易对外付汇

3、外贸佣金、折扣

4、对外理赔

(二)取消核准

1、国际货贷企业在经营地城内设立办事处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三)取消审核

1、出口项下退赔外汇支付

2、合资、合作企业清算报告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重要事项变更

2、加工贸易合同及变更

(二)核准事项

1、出口退税稽核

15

2、企业加工贸易能力证明

(三)审核事项

1、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及重要事项变更

2、出口商品贴息初审

3、设立外资企业申请、章程及重要事项变更

4、境外开办贸易、非贸易性企业及带料加工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两类企业确认考核

6、技术进出口管理

市体改委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组建职工持股会

(审批改核准)

(二)取消审核

1、组建企业集团

二、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1、组建职工持股会

(--)审核事项

1、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16

市丝绸工业公司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全国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缫丝企业唛头

2、蚕种经营许可证

市供电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进网作业电工和承装(修、试)单位资格

(审批改核准)

2、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作业的申请

(审批改核准)

3、用户非电保护措施

(审批改核准)

二、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1、用户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申请

2、进网作业电工和承装(修、试)单位资格

3、进入电力没施保护区作业的申请

(二)审核事项

17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并网发电

(三)备案事项

1、用户非电保护措施

市经济开发区

—、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重要事项变更

2、内资1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3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页目及非生产性项目150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除房地产外)

(二)审核事项

1、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及重要事项变更

(三)备案事项

1、进口设备

市建设局(市房改办)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8

1、桐乡市级文明标化工地

2、项目安全

3、凤鸣杯《优质工程》评选

4、桐乡市最佳文明标化工地评选

5、拆房资质

6、古树名木保护等级

7、城镇房屋装修

8、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许可 (审批改核准)

9、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审批改核准)

10、村镇建筑工匠资质等级证书 (审批改核准)

11、非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审批改核准)

12、城市公交客运业务的营运资质 (审批改核准)

13、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城市道路 (审批改核准)

14、城市绿地占用、移植、砍伐树木、城市易地绿化

(审批改核准)

15、城市地下水开采计划和取水许可 (审批改核准)

16、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 (审批改备案)

17、外地监理单位进桐承接业务 (审批改备案)

18、外地勘察设计进桐承接业务 (审批改备案)

19、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桐施工 (审批改备案)

20、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出售 (审批改备案)

19

(二)取消核准

1、国有直管公房售后上市

2、单位公有住房租金调整

3、农村建房白蚁预防核准

4、车辆清洗站设立许可

5、商品房预售登记 (核准改备案)

(三)取消审核

1、城市供水水质检测数据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建设项目“一书二证” (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村镇“—书一证”、农民住宅“一书一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

3、建筑施工许可证

4、房屋拆迁许可证

5、户外广告

(二)核准事项

1、测绘资质认证、年检

2、招投标项目、文件及招标人、投标人资格审查、建设工程类别审定

20

3、房屋产权、房产交易、房屋租赁登记发证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5、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6、房屋安全鉴定

7、城镇建房白蚁预防

8、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9、村镇建筑工匠资质等级证书

10、非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11、城市公交客运业务的营运资质

12、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城市道路

13、城市绿地占用、移植、砍伐树木、城市易地绿化

14、城市地下水开采计划和取水许可

15、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许可

(三)审核事项

1、建筑企业资质、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室资质、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企业资质

2、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从业资格等级

4、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

5、城市供水企业资质

21

6、城市供水施工企业资质

7、液化石油气贮灌站、城市燃气企业及供应企业的资质

8、燃化气施工企业资质

9、液化石油气无泄漏场站

10、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四)备案事项

1、工程项目报建

2、中标结果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

4、外地监理.单位进桐承接业务

5、外地勘察设计进桐承接业务

6、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桐施工

7、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出售

8、商品房预售登记

市人防办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结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2、公用人防工程使用

22

3、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

4、人防:正程报建(含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及拆除、改造

(二)核准事项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2、单位防空袭方案的实施计划

市环保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塑及排放可燃性有毒有害气体

2、排污许可旺管理 (审批改核准)

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和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审批改核准)

4、关闭、闲置或拆除治理设施或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审批改备案)

(二)取消核准

1、排污申报登记管理

(三)取消审核

1、环保“三同时”验收管理 (审核改核准)

2、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审核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23

(一)审批事项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二)核准事项

1、排污许可证管理

2、建设:工程:顷目施工和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3、环保“三同时”验收管理

(三)审核事项

1、放射性污染环境管理

2、限期治理核准验收管理

(四)备案事项

1、关闭、闲置或拆除治理设施或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2、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市技术监督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二)取消核准

1、商贸计量:考核

2、企业标准化水平确认

24

3、企业计量水平确认

4、防伪产品生产定点

5、农业标准登记 (核准改备案)

6、采标标志确认 (核准改备案)

7、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核准改备案)

(三)取消审核

1、饲料产品质量审查准产(入)证 (审核改备案)

2、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合格评定 (审核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计量授权考核

(二)核准事项

1、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计量标准考核

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三)备案事项

1、企业标准

2、农业标准登记

3、采标标志确认

4、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5、饲料产品质量审查准产(入)证

25

6、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合格计定

市交通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营运水泥船通航许可证

2、大吨位船舶通航许可证

3、水路货物运输计划

4、城市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

5、交通企业运营客车购置

6、营业性水路运输及服务业 (审批改核准)

7、船舶与船员证书 (审批改核准)

8、公路养路费减免征车辆 (审批改审核)

9、交通:企业重要设备变更 (审批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公路特殊利(占)用、挖掘

2、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

4、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

26

5、主航道交通管制及,临跨(拦)航道建筑物

(二)核准事项

1、营业性水路运输及服务业

2、船舶与船员证书

(三)审核事项

1、公路养路费减免征车辆

(四)备案事项

1、交通企业重要设备变更

市农林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林地野外用火

2、野生植物采集证

3、兽药产品报批文号

4、蔬菜基地改种其他作物或挖塘

5、蔬菜基地划定

6、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7、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8、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证 (审批改核准)

27

9、林木采伐许可证、更新验收合格证 (审批改核准)

(二)取消核准

1、采伐作业质量验收证明

2、渔船的新建改造许可

3、渔业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发证

4、渔船抵押权登记发证

5、种子质量合格证

6、食用菌菌种经销许可证

7、渔船《船舶装运危险品准运单》

8、食用菌三级菌种生产许可证

9、农民技术资格证书

10、种公畜使用许可证

11、渔业船舶及重要船用产品检验发证

12、动物诊疗许可证

13、畜禽人工授精员上岗证 (核准改备案)

(三)取消审核

1、木材市场设立

2、水下爆破、勘察、施工作业许可

3、固定狩猎场所的建立

4、渔船修造厂资格认可

5、蔬菜基地和后备基地建设

28

6、征用蔬菜基地

7、临时以陆生野生动物为旅游、观赏景点或举办展览、表演

(审核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农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和经营利用核准证

3、《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变更、遗失补发

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二)核准事项

1、植物检疫登记证、检疫证

2、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植物检疫要求书

3、木材运输证

4、野生动物运输证

5、松香产品运输证

6、动物防疫合格证明、动:囱及动物产品检疫

7、兽药经营人员上岗证

8、动物检疫员上岗证

9、渔业船舶证书核发、所有权登记证、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年审

10、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

29

11、兽药经营许可证

12、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证

13、林木采伐许可证、更新验收合格证

(三)审核事项

1、杂交种子、常规种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征(占)用林地

3、林木、林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4、设立以陆生野生动物为旅游、观赏景点或举办 展览、表演

5、古树、名木立牌及采伐采集

6、《外荡水域养殖使用证》核发

7、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调入“准运证”

8、国家二级、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

9、兽药生产:及制剂许可证

(四)备案事项

1、畜禽人工授精员上岗证

2、临时以陆生野生动物为旅游、观赏景点或举办展览、表演

市水利局

一、减少的事项

30

(一)取消审批

1、农用柴汕分配办法

2、河道采砂

3、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农田作业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 (审批改核准)

4、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圩堤开缺 (审批改核准)

5、公路运输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 (审批改审核)

二、保留的事项(一)审批事项

1、水土保持方案

2、取水许可

3、占用水源水域

4、农机维修网点《技术许可证》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核准事项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2、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农田作业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

3、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圩堤开缺

(三)审核事项

1、公路运输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

市土管局

31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采矿延续登记

2、土地等级评定

3、开垦国有荒山、荒地、荒滩

4、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处置

5、乡镇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审批改备案)

6、土地估价及土地勘测机构的资质确认 (审批改备案)

(二)取消审核

1、建设项目用地预报

2、耕地开垦费减免

3、土地使用权抵押

(三)取消备案

1、商品房预售登记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矿区(粘土)范围划定、采矿权登记

2、临时用地(限额以内)

(二)核准事项

1、他项权利:登记

32

2、土地估价评估结果确认

(三)审核事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土地登记发证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标准农田建设)

4、农用地转用和补充耕地方案及集体土地征用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

6、建设项目用地(含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城市居民建设用地、“两乡一企”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四)备案事项

1、乡镇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2、土地估价及土地勘测机构的资质确认

市气象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 (审批改核准)

2、建设(建筑)工程防雷设施设计、安装防雷电设施年检 (审批改核准)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飞机或高炮) (审批改备案)

33

(二)取消核准

1、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核准改备案)

2、防雷产品的市场准入 (核准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传播

(二)核难事项

1、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

2、建设(建筑)工程防雷设施设计、安装防雷电

(三)备案事项

1、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

2、其他部门气象台站发布专项天气预报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或高炮)

4、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5、防雷产品的市场准入

市财政、地税局

—、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

34

设施年检

2、企业财务决算

3、单位住房基金使用

4、企业法人会计登记证

5、企业小汽车

6、移动电话、寻呼机

7、大轿车

8、摩托车

9、录像设备

10、空气调节器

11、各种音响设备

12、500元以上照相机和收录机

13、大型医疗设备、助动车

14、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 (审批改核准)

15、国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财务结算(包括:工程预结算、年度竣工财务结算) (审批改核准)

16、个体定期定额纳税户申请停业、复业 (审批改核准)

17、采用计算机记帐许可证 (审批改备案)

(二)取消核准

1、外资企业财政登记

2、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的收费管理 (核准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35

(一)审批事项

1、地方税费缓缴、减免

2、企事业单位资产、财务处置

3、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

4、农业“四税”减免

5、个体定期定额纳税户申请调整定额

(二)核准事项

1、企事业单位产权登记

2、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

3、会计证核发

4、申请延期办理纳税申报

5、税务登记

6、发票购领资格

7、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

8、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发放

9、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登记证

10、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

11、国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财务结算(包括工程预结算、年度竣工财务结算)

12、个体定期定额纳税户申请停业、复业

(三)审核事项

36

1、专控商品

2、工程预、结算审价单位资质

3、外贸山口发展基金拨款

4、出口商品贴息

5、税前扣除项目

6、发票承印资格

(四)备案事项

1、采用计算机记帐许可证

2、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的收费管理

市工商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酒类广告

2、汽车(除小汽车)定点经营资格

(二)取消核准

1、企业自制合同文本 (核准改备案)

2、店堂广告 (核准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小项

37

1、各类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2、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展销会的登记注册

3、经纪人资格登记注册

4、户外广告

(二)审核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2、各类广告经营资格

3、商标印制单位

(三)备案事项

1、企业自制合同文本

2、店堂广告

市物价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核准

l、宾馆、饭店房价及服务收费

2、托儿所收费

3、旅游车运价

4、公路、水路货运运价

5、维修服务收费(除机动车工时费外)

38

6、保安服务收费

7、各类出租客货车租赁收费

8、娱乐场所门票

9、广告服务收费

10、大、小麦、油菜籽价格

11、面粉价格

12、棉花价格

13、化肥价格

14、电话号码薄

15、银行;保管查询服务收费

16、饲料价格

17、农膜价格

18、拍卖招标取得土地开发的普通商品住宅价格

19、社会存量住宅房屋租金

20、非住宅房屋租金

21、电信语言信箱收费

22、书刊印刷工价

23、内部报刊价格

24、稻种价格 (核准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39

1、社团收费

2、中介机构服务收费

3、公共停车场收费

4、定点屠宰费

5、游览点门票

6、公交票价、出租车运价

7、专业货运市场运价及联托运服务收费

8、教育及培训班收费

9、市内公路客运价格及服务收费

10、垄断性价格及服务收费

11、液化气和管道煤气价格

12、供热价格

13、农村到户电价

14、各镇自来水价格(除梧桐镇外)

15、市管药品价格

16、特需医疗服务收费

17、拆迁安置房及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宅价格(拍卖、招标除外)

18、物业管理收费

19、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

(二)审核事项

40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审核

2、医疗服务收费

3、有线电视服务收费

4、食盐、工业盐价

5、梧桐镇自来水价格

6、稻谷定购保护价格

7、公房出售成本价、租金

8、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9、建设项目配套及房产交易服务收费

(三)备案事项

1、稻种价格

市商业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2、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安全管理

市供销总社(盐务管理局)

41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食盐零售许可证 (审批改核准)

2、农资经营许可证 (审批改核准)

二、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1、食盐零售许可证

2、农资经营许可证

(二)审核事项

1、食盐转批许可证

市烟草专卖局

一、保留的事项

(—)审批事项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二)审核事项

1、特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批发企业许可证

市粮食局

42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粮食收购资格

(二)核准事项

l、粮食批发经营资格

2、粮食供应关系迁移

(三)审核事项

1、用粮企业粮食收购资格

市人事局(市编委)

一、减少的事项

(—)取消审批

1、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卟助

2、继续教育计划安排

3、机关事业单位返聘离退休人员

4、企业接收非本县籍应届人中专毕业生

5、本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异地就业(改派)

6、高校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

7、事业单位工资总量分配方案 (审批改核准)

8、公务员辞退 (审批改核准)

43

9、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计划 (审批改核准)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 (审批改核准)

1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费

(审批改核准)

12、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和证书发放

(审批改核准)

13、事业单位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审批改核准)

14、行政非领导职务职牧设置方案 (审批改核准)

15、人才招聘广告 (审批改核准)

16、重建人事档案、人才身份确定 (审批改核准)

17、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审批改备案)

18、警衔津贴和县以下事业单位农林科技人员享受浮动工资及其转固定 (审批改备案)

19、科员、办事员的确定与晋升 (审批皮备案)

20、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人员转正 (审批改备案)

21、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改革方案 (审批改备案)

22、公务员辞职 (审批改备案)

2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审批改备案)

2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审批改备案)

25、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审批改备案)

(四)取消审核

1、“五大”毕业生,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为干部

44

2、选送部分优秀工人到大专院校培养学习

3、专技人员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

4、县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学活动方案 (审核陡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县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外语水平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点资格

2、国家公务员交流、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与人员录(聘)用、调动

3、正、副主任科员的晋升与确定

4、组建、调整职称评委会

5、举办人习交流会

6、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核准事项

1、人才市场中介组织设立

2、事业单位登记、单位变更

3、事业单位工资总量分配方案

4、公务员辞退

5、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计划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费

8、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和证书发放

45

9、事业单位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10、行政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方案

11、人才招聘广告

12、重建人事档案、人才身份确定

(三)审核事项

1、劳模优异待遇,荣誉津贴与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标准

2、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与机关事业单位技工等级考评条件与结果

3、县级外语水平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点

4、公务员录用计划与录用

5、引进国外智力,出国(境)培训

(四)备案事项

1、遗屈生活困难补助

2、警衔津贴和县以下事业单位农林科技人员享受浮动工资及其转固定

3、科员、办事员的确定与晋升

4、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转正

5、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改革方案

6、公务员辞职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46

9、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l0、县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学活动方案

市劳动局

一、减少的事项

(—)取消审批

1、企业招工简章

2、招工计划

3、离退休聘用

4、市内工人调动

5、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6、企业经济性裁员方案

7、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

8、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证

9、常(无)压锅炉制造

10、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

11、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工资使用手册”核发

12、深冷水久气体储配站筹建

13、职工退休、退职和视作养老保险年限 (审批改核准)

1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单位资格认可和培训人员操作

47 证 (审批改核准)

15、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审批改核准)

16、危险性较大生产设备的制造、进场、安装(维修)安全资格许可证 (审批改审核)

17、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单位资格认证 (审批改审核)

18、企业职工工伤、提前退休工种认定 (审批改审核)

19、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生产资格认可 (审批改备案)

20、旧锅炉转让

(审批改备案)

21、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审批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外来劳动力招工、土地工“农转非”和特殊情况的招工、调动

2、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及培训、鉴定和发证

3、锅炉房建造,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修理改造核发使用证

4、生产建设(工程)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的初步设计与竣工验收(三同时)

(二)核准事项

1、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行驶证、驾驶证

48

2、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鉴证

3、职工退休、退职和视作养老保险年限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单位资格认可和培训人员操作证

5、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审核事项

l、危险性较大生产设备的制造、进场、安装(维修)安全资格许可证

2、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单位资格认证

3、企业职工工伤、提前退休工种认定

(四)备案事项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生产资格认可

2、旧锅炉转让

3、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市审计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

市民政局

49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审批

1、救灾扶贫周转金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扶对象抚恤、定补 (审批改核准)

3、五保供养 (审批改下放)

4、建立骨灰安息堂 (审批改下放)

5、福利性募捐、义演、义卖 (审批改备案)

6、老年活动室的兴办 (审批改备案)

7、福利企业技改、基建项目 (审批改备案)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民间组织(含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2、地名命名、更名

3、兴办社会隔利机构、社区服务项目

4、“三无”对象、困难户临时救济

(二)核准事项

1、收养登记

2、婚姻登记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扶对象抚恤、定补

(三)审核事项

50

桐乡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

桐乡市粮食局文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市经贸局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桐乡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

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桐乡市中医医院科教工作计划

桐乡市文明村建设管理办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桐乡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桐乡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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