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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2 18:06:39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合作社管理制度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和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

七、负责社务公开工作。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

成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写出书面申请。

二、成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成员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成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本乡镇养殖户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成员,并发给《成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成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成员证》。

成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成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成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成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成员大会决议,取消其成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

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4、其它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

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成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成员,用于按成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成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成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成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1月5日前。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

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成员;

3、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 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可由成员代表和董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三、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账、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四、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公开栏向成员公布。

五、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事项,对成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

社员入股退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社员认购股金后,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三、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的社员应推选一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也可以在社员之间进行转让;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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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张完新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1.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

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2.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科(部、办)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科(部、办)要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500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500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5000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开支,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结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

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2.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确定为社员的份额向社员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过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记载登记。按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一、项目投资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投资是指与本社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内部投资。

二、投资项目的立项

理事会接受投资项目建议后,确定专人组成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提出项目是否建设建议。论证小组认为项目可行的,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理事会对报送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核并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项目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市场状况分析、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投资风险、投资占用时间、政策优惠条件、收益分配等。

三、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

凡超过5000元以上的投资(或理事长个人在本社股金额度2倍以上的投资)属于重大投资。本社的重大投资项目由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批准,理事会组织实施。一般投资由监事会审核,理事会审批,组建项目部实施。

四、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管理

1.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以实现本社最广泛的社员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为原则,来确定资金筹措渠道和范围。

2.在国家部分投资,合作社有能力配套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不得动员社员再入股投资和贷款投资。

3.项目投资优先本社社员在规定时间内入股投资。部分社员不愿入股投资的,其它社员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

过总投资的20%,理事长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团体社员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

4.项目投资额度在社员入社出资总额30%以内的,合作社经理事会决定,可以直接利用贷款投资。使用政府贴息贷款和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项目投资,理事会审批投资权限额度可提高到社员在合作社入股出资总额的80%。

5.采用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社员入社总出资额的80%,并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

五、投资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

监事会负责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结束后,要组织项目建设验收和项目建设资金内部审计。

六、建成项目的经营管理

项目建成验收后,由理事会负责将该项目纳入合作社一体化经营管理,属社员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即本制度第四条第3款类型)要单独核算。

七、投资项目收益分配

1.项目投资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

2.本社使用国家扶持资金、其它捐赠资金、合作社公积金、社员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均属合作

社对项目的投资,其投资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社员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

3.由社员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资入股的基础上,又直接投资入股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社员的再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的社员,合作社投资所分得的项目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

八、该制度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员情况、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即:每年的

四、

七、十和次年的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

卷期。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非密级的由理事会成员审批;借阅密级档案的由理事长审批,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员借阅档案,一律由理事长审批。

六、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经理事会讨论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内容

1.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3.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入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其它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情况;社员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4.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赠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6.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7.本社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8.涉及本社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社务公开的形式

1.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合作社定期印发社员公开信公开社员应知内容。

3.填写发放社员证公开。设计制作集注明社员身份、股金证明、社员个人账卡、社情员意、明白卡等于一体的社员证,适时填写发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社务公开的时间

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填发社员证公开,一般一年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

四、社务公开的程序

1.监事会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理事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

3.监事会建立社务公开档案备查。

五、意见反馈

每次社务公开后,理事会负责收集、听取、接受社员反映的询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理事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7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社员对社务公开的事项不同

意的,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调查、核实、纠正,督促整改落实。

六、监督管理

对不按规定进行社务公开的,监事会可以责令其限期公开;对弄虚作假、欺瞒社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可以建议理事会按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罢免职务和除名;对社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贪污合作社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郸城县张完新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0.10.30

推荐第3篇:合作社管理制度

理事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二、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调动本社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本社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本社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服从本社成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成员大会和理事会或理事长汇报工作。

二、积极工作,以为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工作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三、对外协调各部门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四、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五、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

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三、建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做到记帐及时,每月结帐,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帐款核对无误后向“理事长”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四、坚持制度,严格把好原始单据审查关,做到没有依据、印章不齐、数量金额不符、未经批准、白条白据不付款,对凭证上缺少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拒绝入帐。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退回补办手续。

五、严禁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坚持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库,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做到办完公事后五天结清帐目,前帐不清,后帐拒付。

六、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向领导”交还存根,入档保管,领交手续齐全。

七、搞好营销统计,记帐、合同管理等工作。

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社员代表和理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的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设“麻山区黑土地玉米秸杆青(黄)贮存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一枚,由理财小组组长保管。

三、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因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帐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四、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帐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帐、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五、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利用公开栏向社员群众公布。

六、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工和,并负责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一切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与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

二、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现金存款分别核算,库存现金限制在1000元以内。

三、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杜绝因私借用公款,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理事会入帐核算。

四、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数额开支由合作社领导讨论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领导交叉审批。

五、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社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帐。

六、出纳员与理事会每月结帐一次,结帐时要填写现金存款结报单,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保证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帐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料要进行专柜存放,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要装订成册,专柜存档,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

推荐第4篇:合作社管理制度

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合作社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志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

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合作社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

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

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社员、分生产场,分产品种类、分质量规格,分客户、分市场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以指导、调度好加工、储存和销售。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_______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轧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2、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确定为社员的份额向社员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过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记载登记。按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合作社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员情况、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即:每年的

四、

七、十和次年的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立卷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部门应积支持极配合。凡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必须按规定另外归档存放。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非密级的由理事会成员审批;借阅密级档案的由理事长审批,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员借阅档案,一律由理事长审批。借阅者要保持整洁完整,不得涂改遗失;要注意安全保密,未经允许,不得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六、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二、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三、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要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社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和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社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学习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社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 (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数3次(或者累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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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和完善合作社章程、制度,决定有关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决议;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审查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

4、审查批准产业发展、业务发展计划及重大生产经营项目;

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6、讨论决定社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股金额度、个人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8、听取理事长或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 代表)出席方可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十。享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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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社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代表)。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二次社员(代表)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出;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建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社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否则社员有权拒绝参加。

四、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五、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社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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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本社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理事4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二、理事会职权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定实施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社员培训,开展各种协作活动;

4、管理本社资产和财务,保障财产安全;

5、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意见;

6、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7、决定聘任或解聘理事长助理、财务、会计等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项报告制度,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四、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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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六、理事会接到监事会意见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七、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权: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解聘本社理事长助理、财务、会计等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开展对外交流、经济合作及有关商务合作事项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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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等一切相关事宜。本社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1人,监事2名。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长助理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会的职权: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

3、监督理事会和本社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工作报告;

5、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7、如发现理事会有违法或徇私舞弊行为,应及时阻止或提出反对意见报告,要求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有权机关予以处置;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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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五、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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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议事规则制度

一、本社按照“社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社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进行运行。

二、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投票选举等方式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决议,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重大事项需形成方案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事项需表决的采取举手或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社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书面提出质询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询对象的疑惑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可解除;质询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询问题的大小和质询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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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护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和资产运行安全, 根据《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工作应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三条 一切从勤俭出发坚持勤俭持社,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好合作社的每一分资金。

二、会计工作职责

第四条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五条 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各生产环节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第七条 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财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监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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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纳工作职责

第八条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第九条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 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条 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开支报账管理

第十二条 社内非生产性开支5000 以下由理事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与理事会商议,事后向监事会说明事由。生产性开支10000 元以下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0元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本社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生产资料的采购须报理事长批准后才能购买。采购生产资料还需二人以上方能进行。

第十四条 凡本社管理人员的伙食费一律自理,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就餐须经理事长同意。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的需经理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 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等费用须报财务登记,否则不能报销补助;开会、学习、食宿举办方已支付的,只报往返交通费用,食宿举办方未支付的,按有关标准据实报销。

五、现金及存款管理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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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立现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计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

第十九条 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权拒付。

第二十条 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规范的账目。

六、资产及物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定期清查和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对坏帐、呆帐的核销应由理事会、监事会核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

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集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

第二十五条 大型固定资产购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购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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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坚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原则,保障社内全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七条 合作社监事会具体负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本社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八条 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方法,及时做好财务公开。

八、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凡是本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并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归档保存。

第三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理事长批准。

九、处罚办法

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月薪 1-3 倍处罚。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社内资金、货物或支付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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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合作社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合作社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合作社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合作社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十、附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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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为了提高社员种植xxx的积极性,达到奖勤罚懒目的,确保实现勤劳致富目标,本社将采取集中型的运作模式进行经营管理。

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加入本社的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贫困户扶持资金、风险基金等。按照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扶持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2、向社员分配盈余。本社采取集中型的运作模式,按照社员所占股份的多少实行按股分红。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据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由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记载登记。按出资额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记载到《股权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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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一、项目投资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投资是指与本社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内部投资。

二、投资项目的立项

理事会接受投资项目建议后,确定专人组成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提出项目是否可行建议。论证小组认为项目可行的,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理事会对报送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核并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项目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市场状况分析、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投资风险、投资占用时间、政策优惠条件、收益分配等。

三、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

凡超过理事长个人在本社股金额度5倍以上的投资属于合作社重大投资。本社的重大投资项目由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理事会组织实施。一般投资由监事会审核,理事会审批,组建项目部实施。

四、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管理

1、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以实现本社最广泛的社员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为原则,确定资金筹措渠道和范围。

2、属国家部分投资的项目,合作社有能力配套项目投资的情况下,不得动员社员再入股投资和贷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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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优先本社社员在规定时间内入股投资。社员入股投资应取决于社员本身是否愿意。其它社员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理事长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团体社员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

4、项目投资额度在社员入社出资总额30%以内的,合作社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以直接利用贷款投资。使用政府贴息贷款和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项目投资,理事会审批投资权限额度可提高到社员在合作社入股出资总额的80%。

5、采用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社员入社总出资额的80%,并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

五、投资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

监事会负责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结束后,要组织项目建设验收和项目建设资金内部审计。

六、建成项目的经营管理

项目建成验收后,由理事会负责将该项目纳入合作社一体化经营管理,属社员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即本制度第七条第3款类型)要单独核算。监事会进行监督。

七、投资项目收益分配

1、项目投资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

2、本社使用国家扶持资金、其它捐赠资金、合作社公积金、社员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均属合作社对项目的投资,其投资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社员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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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社员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资入股的基础上,又直接投资入股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社员的再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的社员,合作社投资所分得的项目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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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制度、社员信息、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图表、声像等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收集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平时立卷归档与年度归档立卷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员应做到日结日清,按时立卷归档。凡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必须按规定另外归档存放。次年1月,要完成上年度档案资料的收集、入库、甄别、鉴定等工作,按照档案分类立卷大纲归档、入柜、上锁保管。最迟不得超过次年二月。

四、分类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通常每年一次,重点做好平时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五、档案利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使用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办公室查阅利用。其他人员需查阅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成员审批,方可查阅利用。

六、档案销毁。任何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档案保存期满,由办公室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须认真核对,做好登记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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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社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3、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其它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4、国家扶持、接受捐赠等经费的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6、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7、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8、涉及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1、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合作社定期印发社员公开信公开社员应知内容。

3、填发社员证公开。设计制作集社员身份、股金证明、社员个人账卡、明白卡等于一体的社员证,适时填发公布。

三、公开时间

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填发社员证公开,一般一年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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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程序

1、监事会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理事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

3、监事会建立社务公开档案备查。

五、意见反馈

每次村务公开后,理事会负责收集、听取、接受社员反映的询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于7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社员对社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纠正,督促整改落实。

六、监督管理

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监事会可以责令其限期公开;对弄虚作假、欺瞒社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打击报复的,可以建议理事会按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罢免或除名;在社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贪污合作社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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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分片联系社员制度

为了加强社员管理,增进感情联络,随时掌握社员生产生活动态,推进项目实施和各项工作开展,根据社员分布,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分片联系社员工作分工

邹胜武:负责坪山乡凤凰屯村凉风冲和小地方组,联系社员15户;

赵芝国:负责中坝镇江河村,联系社员8户;

熊德琴:负责坪山乡凤凰屯村毛坡组,联系社员32户; 黄君模:负责坪山乡凤凰屯村后山组和西边坡组,联系社员25户;

应学勇:负责坪山乡凤凰屯村桥湾、上街组和杨桥组,联系社员26户;

兰绍梅:负责联系坪山乡老寨村,涉及社员19户;

熊德容负责联系坪山乡凤凰屯村大屯组和黄泥坡组,涉及社员18户;

吴登江负责联系坪山乡凤凰屯村肖家寨组、青岗林和柏杨坳组,涉及社员7户。

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分片联系社员工作职责

(一)加强同片区社员的沟通联络,了解掌握社员生产生活及其个人思想动态,帮助社员出谋划策,协调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指导、督促、检查社员落实合作社xxx种植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推进进度和技术标准要求,仔细检查种植质量,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促进工作平衡推进,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三)按照社员学习制度要求,组织社员一年2次的学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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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做好学习记录,收齐相关影像资料,完成理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认真倾听社员的呼声和意见,及时向理事会、监事会反馈社员各方信息,团结和教育社员将思想统一到产业建设和增收致富的大业上来,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合作社利益;

(五)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片区联系人要脚踏实地深入社员家中,深入林中地头,实地查看了解,准确掌握各方信息。每月进入片区村寨不得少于2次。

(二)牢固树立团队观点、团队意识,本着社员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动真情与社员尤其是贫困社员拉家常、交朋友,听取他们对合作社的意见和建议,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三)认真做好入户日志,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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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社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世界银行贷款贵州农村发展项目实施手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社发展资金是指世行项目用于扶持我社发展的世行项目贷款资金。

第三条 发展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世行要求,坚持合理透明、专款专用、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 合作社发展资金的使用必须自觉接受世行及各级各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合作社发展基金由合作社自我管理,以实现产业价值链的延伸。 基金投资范围:主要用于种苗培育、良种采购以及与产业相配套的生产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 合作社发展资金不支持违反国家法律、对环境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项目,不支持违反世界银行的环境和社会安全保障政策的项目,以及世界银行《项目评价报告》中规定不支持的项目。

第二章

账务处理

本社对获得的发展资金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世界银行贷款贵州农村发展项目实施手册》和《项目评价报告》等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第七条 合作社是发展资金的具体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明确财务、会计人员及其分工和权限,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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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合作社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要设立明细账,并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档案。

第九条 发展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财产登记,并进入合作社的固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

第三章

公示

第十条 合作社获得发展资金必须建立专项资金公示制度,向全体成员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扶持对象、时间、内容、用途、资金总额等。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保障成员的监督权与知情权。

第十一条 合作社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将由上级有关管理部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本社的发展资金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 合作社应接受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合作社应当自觉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报送统计、财务、项目等报表。

第十四条 合作社由获得专项扶持资金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第十五条 合作社要严格按照申报项目内容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经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发展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项目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社员均不得以虚报、冒领、或者其他手段骗取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滞留、截留、侵占、挪用、私分和挤占或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专项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社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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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合作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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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社

xxx仿野生栽培技术规程

一、适应范围

本技术规范按照我国中药材GAP产品标准,规定了xxx合作社龙凤窝xxx林下仿野生栽培产业基地(以下简称龙凤窝xxx基地)规范化生产的综合技术要求,适用于全县xxx主要产区林下仿野生栽培。

二、引用标准

2000版一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6试行);国家科技部科学技术发展中心;WM2-2001;NY/T391-2000;GB3095-2012;GB9173-1988;GB15618-1995;GB5084-1992;NY/T393-2000;GB4285-1989。

三、建设条件

多花xxx为石阡县地道药材,县境内广泛分布,项目区为全县xxx主要产区,已有多年的xxx栽培历史。龙凤窝xxx基地位于佛顶山自然保护区过渡区,海拔500---900米不等,生态优良,风景迷人,山地气候特征明显, 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气候温凉。年平均气温为16.5℃,无霜期301d, 年日照时数

1192.6h, 森林覆盖率68.1% 。

项目区多谷地山坡、林缘灌丛,土壤深厚肥沃,适宜xxx生长。其林下、灌丛或山坡荫蔽处,一度盛产野生多花xxx,因人为掠夺性採挖导致资源枯竭。在过去野生xxx分布广泛的原生环境或相类似的天然环境中,采用人工种植的方法培育和繁殖xxx产业,是开辟xxx种植的一种新途径,对项目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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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仅产品品质得到保障,而且经济价值高。

龙凤窝xxx基地大气环境质量符合(GB3095-2012)一级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水质量符合的一级标准。

四、布局框架

根据xxx生物学特性,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特点,龙凤窝xxx基地规划林下仿野生种植标准示范园1000亩,整体连片种植。其中,标准化花果xxx田100亩。围绕“两纵三横两眼”的路网骨架进行布局,将龙凤窝xxx基地建成集中药园游览与山水溶洞风光融合一体的农旅产业示范园。两纵:即三王庙至木盆沟公路,龙凤窝景区印河1.5公里河段;三横:即毛坡至印河左岸,钟家脑至印河茶盆,哨上至马脑壳;两眼:即哨上果药采摘园,阴家坝50亩花(桂花)药观赏园。适宜可用的林地全部种植xxx,耕地花果xxx套种。

全社150户社员,按照土地入股面积,划地标牌,分户挂牌,连片种植。在责任牌上标注社员姓名、性别、民族、家庭人口、种植面积、种植时间、联系理事、联系监事等信息。

五、技术规范

(一)根茎繁育:多花xxx的繁殖方式主要有两种, 即种子繁殖和根状茎繁殖。由于种子繁殖时间较长,本基地种植统一提供根状茎种源。根状茎育苗,要选择长势较好、具有顶芽、3--4年生的地下新鲜根状茎留种育苗。播种前一年10--12月份用湿润细土或细沙集中排种于避风、湿润、隐蔽、排水良好地块越冬,覆土厚度10cm,做成1m宽左右的垅状,要求四周排水通畅。次年2--3月翻开表土将健壮萌芽根茎切割成段后,用草木灰涂切口,摊凉1--2天后定植。

(二)选地整地

1、选地:根据多花xxx喜阴、喜湿、怕旱、怕渍的习性,林下透光率以30--35%为宜。因此,选择肥沃的林间地或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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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缘地最为适宜。土壤要求以肥沃砂质壤土生长最适,重粘土、盐碱地、低洼土和干旱地块均不宜种植xxx。林下种植xxx1800---2000株。

2、整地:多花xxx移栽一般在3月上旬或秋季10月下旬进行。土壤深翻30cm以上,施优质腐熟农家肥2000--3000kg /亩,整平耙细后作畦,畦宽1--1.2m,高0.25--0.3m,沟宽0.5m,畦长一般不超过50m。

(三)栽植

春栽或秋栽。以春季3月份为栽植的最佳季节。在整好的地块上按行距25cm,株距15--20cm进行挖穴栽植,每穴定植1株,覆盖压紧,浇透水,再覆盖细土与畦床相平。栽后3--5天浇水一次,以提高幼苗栽植成活率。

(四)栽后管理

1、中耕除草:多花xxx在幼苗期杂草相对生长较快,为促进幼苗生长,防治杂草危害,每年4--10月份各进行一次除草,具体时间酌情而定。在除草时注意宜浅不宜深,避免伤及根系,严禁使用化学除草剂。

2、水肥管理:多花xxx施肥应以有机肥为主,不施化肥或复合肥。基肥主要是厩肥、堆肥、饼肥等,定植前每亩施腐熟饼肥200kg,厩肥3000kg、堆肥1500kg。追肥,可根据生长情况勤施、薄施,一般采用腐熟人粪尿或动物粪尿兑水浇施。

3、疏花摘蕾:疏花摘蕾是提高多花xxx产量的重要技术措施。多花xxx以根状茎为食用、药用主体,开花结果使得营养生长转向生殖生长,消耗大量营养,应以地下根状茎为收益目标在花蕾形成前及时将其摘除,阻断养分向生殖器官集聚,促进新茎粗大肥厚。一般在5月初即可将多花xxx花蕾全部剪掉。

4、病虫害防治

(1)病害防治:多花xxx的病害主要是叶斑病和黑斑病等,多发生于夏秋两季,雨季发病较严重。宜在收获根状茎后清洁地块,将病叶等病残体集中烧毁,消灭越冬病源。发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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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病初喷1:1:100波尔多液,或50%退菌特1000倍液,7--10天喷1次,连喷3--4次,或65%代森锌可湿性粉剂500--600倍液喷洒,7--10天喷1次,连喷2--3次。

(2)虫害防治:多花xxx虫害以地老虎、蛴螬为多,主要咬食xxx的幼嫩根茎,折断根茎,伤害幼苗,对幼苗具有较大破坏性。每亩用2.5%敌百虫粉2--2.5kg,加细土75kg拌匀后,沿xxx行开沟撒施防治蛴螬。对地老虎可用上法防治,但用量加大2--2.5kg,配细土20kg。

(五)采收与加工

1、采收年份与采收季节:采收年份和采收季节适宜与否 直接影响到多花xxx的产量与品质。种子繁殖5年生xxx的多糖含量最高,为最佳收获年限;当年12月份至翌年早春xxx萌发前根茎中xxx多糖含量最高,根茎肥厚饱满稳定。因此,最佳采收期应在12月份至翌年2月份。根茎繁殖的多花xxx3年生採挖为宜。

2、采收天气:多花xxx应选择无雨、无霜冻的阴天或多云天气进行。采收时土壤相对含水量在30%左右时,土壤最为疏松,容易与xxx根茎分离。

3、采收标准及加工方

(1)根茎标准:根状茎饱满、肥厚、糖性足;表面泛黄,断面呈乳白色或淡棕色。

(2)采收加工方法:,

起挖块根时,按照多花xxx栽种方向逐行带土挖出,经短时风干,抖除泥土,注意不要碰伤块根,须根无须去掉。在产地加工前,不要用水清洗。加工前,消去须根,用清水清洗,用蒸笼蒸20min左右至透心后,取出边晒边揉至全干即可。最后进行分级,以块大、肥润、色黄、断面半透明者为最佳。

六、服务保障

(一)技术服务:由贵州信邦药业提供技术支撑,制定统一技术方案,绘制实施图纸,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组织社员高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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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子供给:按照世界银行发展组织的要求,由理事会精心准备、超前谋划,在xxx根状茎种苗越冬前,完成种子的采购,保证在栽植最佳时节种到林中地头。

(三)设施配置:按照“两纵三横两眼”的药林布局,在栽种前完成林中生产配套道路建设、社员入股土地划分、分户立牌等工作;在相应位置,规划建设水池等相关设施,保证xxx生产用水需要。

(四)联络跟踪:由理事长挂帅,实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社员分片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到人,包干到户,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保证责任范围内的社员如期完成xxx种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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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合作社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局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

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5、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局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二)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经验材料。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情况的文章。(三)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四)下级文件材料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1、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

4、大事记、基本情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二、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一式两份,其中正文和签发稿各一份作存档用,一份作文件汇编用。

三、归档时间和方法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经验、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办线资料员收集全齐。 (二)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标明日期的要标上日期。

(三)归档文件材料注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内容、摘要、文件没有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 (五)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一一写上文字说明。形成排列好。

档案鉴定制度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初步整理,把同一具体问题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盈余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提供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财务控制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人员控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质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别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须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后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大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须高度民主化,透明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咨询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搜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创新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合作社股金管理 编辑 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入股的股金必须造册登记,按其性质不同,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管理。

(一)身份股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每个入社的农户都必须缴纳,身份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加以确定,一般应不低于50元。身份股实行入股自愿,退社自由,身份股原则上不承担风险,也不参与分红。如有退还必须在会计年度结算后进行。

(二)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投资股的股份比例由章程确定,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的,其股份原则上不得大于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

(三)专业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社的生产、经营、加工和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挪作他用和放贷。

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引导和扶持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村级合作社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扶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监管原则

第二条坚持以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为基础的原则。发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实行"三权分置",在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坚持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发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做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兴办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积累,促进农民增收。

第五条坚持示范带动原则。积极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导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运行,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第三章监管内容

第六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以农民志愿加入为前提,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三变"改革为抓手,强化政策扶持,优化配套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七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XX(乡、镇、街道名称)XX(村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申请设立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村支两委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定5名以上成员为设立人,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第九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应当规范社员入社手续。广泛宣传、行政推动,根据村民意愿自愿申请加入。建立专用帐户,发放社员证。不得拒绝农户合法的加入申请。

第十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吸收本村集体内的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等为分社成员,并不受数量限制。

第十一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村支两委工作人员不能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如不能选出,或暂时没有合适人选胜任的,可暂由国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乡镇挂片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代行理事长职责或出任经理,待有合适人选后退出。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地等用益物权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十四条村集体的所有集体耕地、荒山、林地、水域等资源,集体房屋等资产,以及集体其他方式形成的资产,先进行清产核资,再召开村民大会,会议同意通过后,折股量化到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十五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承接国家各类财政扶持资金、金融贷款资金的主要载体,合作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融贷款和他人捐赠,按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

第十六条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集体资源资产折股量化的份额,以及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章程规定进行分配,实行单独记账。按照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真正做到产权清晰,管理民主。

第十七条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相关部门要从合作社具备的条件、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持的环节及产生的效益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价,确定资金规模和支持项目,并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所得财政资金量化融入"三变"改革,用于壮大村集体积累。村集体积累在二次分配中首先考虑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再按合作社章程进行分配。

第十九条凡发现有虚报、骗取、套取、挪用资金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纠正并收回资金外,暂停该合作社今后申请各类资金的资格,并接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接受村支两委的领导,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责任状》作为年终考核及奖励发放的依据。

理事会和监事会报酬发放标准参照村民委员会报酬标准执行,从合作社净利润中支付。在村合作社没有盈利前,先记帐,待合作社盈利后,逐步发放到位。

第二十二条由国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乡镇挂片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代行理事长职责或出任经理的,以及由村支两委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不另行发放工资,根据工作或任务完成情况,经过考核认定后可领取奖励。

第二十三条村支两委、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可适当领取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数额由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村支两委奖励资金从当年合作社净利润提取的5%的股份中提取,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奖励资金从合作社当年净利润中提取。

在村民委员会和合作社交叉任职的,只能领取一次奖励。 第四章监管方式 第二十四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各级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对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合作社内部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登记注册,严格审核把关,并按年度对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农业部门负责生产技术培训、章程制度建设、生产销售和财务报表定期检查等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财政扶持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供销部门负责做好销售及利益分配的监督管理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做好金融扶持、信用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违反章程、制度和财经纪律、损公肥己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责令整改。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指导、扶持和监管工作。

第二十六条乡(镇、街道)负责指导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成立,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社员入社手续;指导、设立个人账户,发放社员证;监督记载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各种方式形成资产量化为该成员的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增强活力;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增加收益;加强会计制度建设,监督资金使用。加强对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村(居)两委负责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村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做好协调以及纠纷调处。制定合作社工作目标责任状,对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督促合作社要做好产业规划、项目实施、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监督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统一培训、统一技术、统一投入品、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经营管理模式建设。

村委会将合作社社员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各村可根据本村发展实际,适当增加相关条款。增加的条款,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理事会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社员关注的事宜进行定期公开,接受社员监督。并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状,按目标责任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三十条合作社会计人员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做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三十一条组织除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以外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的本社社员,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对本社分配方案、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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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富甲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人事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合作社员工管理,提供合作社人事管理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合作社员工的聘用,除特殊情形外,由合作社在人才市场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合作社招聘员工,学历可作参考,应以“因事设职,聘聘定才,因才择人”为原则,以实际能力与实际文化知识水平为聘用标准。

四、聘用员工,无论有无工作经验,都应设置一定的试用期,但试用期的设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期限。新聘员工经试用合格,才能转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五、新聘用员工,应将员工的基本资料备份存档。员工的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户籍情况、居住情况、家庭成员及其联系地址与方式等。

六、新聘用员工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为保障合作社经营安全,结合国家关于工资发放不得超过30天的规定,本合作社工资在月度期满后10—25日发放。

七、新聘员工自动离职或品行不良、有严重违纪行为(如旷工等)被解聘,或有犯罪行为被解聘,经合作社培训的,试用期不满15天,不予支付工资;未经合作社培训的,试用期不满10天 ,不予支付工资。

八、除特殊情况与优秀人才外,合作社各级管理领导职务人员,应优先在本合作社优秀员工中选拔晋升。合作社晋升员工职务应以实际能力与实际知识文化为基础,综合考核历史业绩情况。

九、合作社作息制度与作息时间,应在劳动法规定原则下,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以便于开展工作为前提,灵活安排与调整。

十、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送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员工违反合作社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的,按合作社规章制度与合同约定处理;合作社没有规定的,由合作社作特别另案处理。

十一、合作社实行奖惩制度。合作社奖惩标准由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规章制度未尽的奖惩事宜,由合作社进行特别另案处理。合作社作出特别另案奖惩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十二、合作社奖励分经济奖励与荣誉奖励。经济奖励除绩效奖励外,应设特别贡献

奖励等。荣誉奖励分表扬(或表彰,计1分)、记小功(计3分)、记大功(计9分)与记特等功(计27分)。

十三、合作社惩罚分经济惩罚与名义惩罚。经济惩罚应纳入合作社罚没收入。名义惩罚又叫处分,分警告(扣1分)、记小过(扣3分)、记大过(扣9分)与开除留用擦看(扣27分)及开除等。

十四、除劳动合同与其它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外,员工存在弄虚作假或欺骗合作社或领导、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遣、社会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品行恶劣、恶意损害合作社利益或财产、侵吞或挪用公款、恶意破坏员工关系类教不改等情形,经合作社研究决定,可以一次性作出开除处理。

十五、合作社规章制度与管理体制应以效能为原则,不应盲目追求完整齐全。合作社管理体制与规章制度的建设,应与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发展规模与具体特色相适应,合理地从简约管理逐步向精细管理发展。

十六、合作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制度。在决策与议事时应实行民主、自由、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尽量群策群力。在众议分歧或个人决策明显优效的情况下,才能以集中为准。但事关合作社发展命运与商机时效的事务,不受民主集中制的约束。

十七、合作社的规章制度与处理决定,应优先以书面文字为准。有书面依据的,按书面依据执行;没有书面依据的,按特例另案决定执行。

十八、试用期其中一方不合意终止试用或聘用期一方解除合同,或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被开除或解雇,由合作社或行政出具人事处理决定或通知交给当事人,当事人向行政主管或合作社有关管理人员移交工作与相关资料、物品等,财务处凭行政主管或合作社有关管理人员出具的移交证明文件,才能结算工资,否则一切责任由财务承担。

十九、合作社人事管理在维护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应以合作社经营效益优先和信息畅通、上下情互通优先为原则,在合理的基础上达到合情,尽量做到合理又合情的人事管理。

十、附则:

1、本制度在执行中不断完善与改进。

2、本制度解释权属金沙县富甲合作社。

3、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推荐第8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20xx年xx月xx日 A0x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

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

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

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签字审批。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

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

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

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

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

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

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变更后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推荐第9篇:合作社档案管理制度

合作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合作社档案工作,规范合作社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合作社档案,是指合作社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合作社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合作社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合作社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 合作社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合作社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合作社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 统筹规划并负责本合作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 指导本合作社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 监督、指导本合作社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 合作社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合作社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合作社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

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 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 合作社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 合作社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 合作社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合作社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合作社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合作社档案现代化应与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合作社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合作社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 合作社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 合作社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合作社对在合作社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合作社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推荐第10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社依据有关法律、制度规定配备会计人员,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三、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

四、合作社要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取得现金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五、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不得账外设账。

六、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出入库时,要认真清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八、合作社对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并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将每个成员的出资量化为公积金份额以及每个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记载在其帐户中。

九、合作社要完善年终盈余分配办法,可分配赢余的60%以上应当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为依据比例返还与成员,其余部分以成员帐户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基础,并将本社接受的财政直接补助平均量化给本社成员。

十、合作社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11篇:合作社养殖管理制度

牛羊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

为了合作社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合作社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合作社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合作社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合作社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合作社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社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合作社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合作社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社为家,以社为荣。

三、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合作社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第12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监利县团渔洲水产养殖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收单,在月末做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2)、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3)、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控制使用限额的报销期限。

(4)、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账凭证,及时传递给财务登账。

(5)、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6)、对银行存款的回款要立即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7)、配合董事长做好银行存贷款业务。

(8)、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的统计、审核工作。

二、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和已报销单据的复核

(2)、负责编制各种费用报表

(3)、负责对生产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进行分析

(4)、负责对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的核算、管理与清算

(5)、负责销售数据、金额的统计确认工作,负责人工工资费用成本的计算确认工作。

(6)、负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总账及明细账的登记,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说明,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8)、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的统计、审核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根据已审批的各种收付款票据办理现金首付款

(2)、每天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账实核对

(4)、每周配合财务部做好不定期的库存现金盘点

(5)、按已审批好的程序,及时、准确、安全、到位的发放资金,如报销、预支付、工资结算等。

(6)、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的统计、审核工作。

四、财务注意遵守事项

(1)、开票和收费必须由两人分工完成,严禁一人既开票又收费。

(2)、财务单据(特别是报销单据)审核、签字与现款支付必须由两人分工完成,严禁一人操作。

(3)、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账面一致。

(4)现金的收取、入库、发放要符合相应的程序,必须有现金支付与收取双方的签字确认。

五、资金安全条款

(1)避免大额现金交易,大额销售款或大额支付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2)大额现金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及时存入公司银行账户,避免个人保存,影响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室需要做好安全防备工作,随时保障现金和票据的安全,避免遗失和盗窃的发生,平时财务室应禁止一切闲杂人等的出入进出。

(4)保障银行资金安全,随时掌握银行账户资金流动情况,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建议开通手机银行短信通报业务,并保障网上银行的安全。

六、对帐( 参考项目)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 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 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

七、应股东和董事会的要求,根据需要,定期公布公司财政状况。

第13篇: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通过本社章程,决定本社解散或与其它组织合并、联合等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制定本社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本着“用多少,提多少”的原则讨论、批准合作社提取的办公经费、发展项目资金和有关人员工资标准。

四、讨论、决定出售农产品价格,讨论决定购进农业投入品,销售农产品的合同条款。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决定本社每股金额、每个社员认购的最多股金数额,交纳会费的办法。

七、审议决定扩大股本金及认购相关事宜。

八、讨论、决定购买大型农机具、征租土地,建设各种用房,修路等项目。

九、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1 社员(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到下列情形可临时召开。

1、理事会提议。

2、监事会提议。

3、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出。

二、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须将会议内容、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社员(代表),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三、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开会设签到薄。

四、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必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否则决议无效。

培 训 制 度

一、理事会负责组织对社员开展生产技术、合作理念、方针政策、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

二、每次召开培训会,理事会应提前一天将培训内容、具体时间通知社员。

三、合作社组织的各类培训,社员必须积极参加,实行签到制,不得无故制度,若有事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理事会成员请假。

四、社会员参加培训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迟到或提前退场,不能影响其他社员听讲。

五、凡无故不参加培训会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违反会场纪律五次以上者,理事会有权取消其社员资格。

年终盈余分配制度

一、年终结算,对盈余额向社员分配。

二、年终盈余分配包括弥补当年亏损、公积金,公益金、股金分红、二次返利。

三、如果上年亏损,当年的可分配盈余首先弥补上年的亏损。

四、公积金的提取可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提取,一般占可分配总额的20%左右。

五、公益金的提取可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提取,一般占可分配总额的5%。

六、盈余返还可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比例分配。根据合作社的会计制度规定,盈余返还不得低于提取基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的60%(按社员购买或销售农产品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

七、前项规定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可作为社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分配。

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决定的章程修订草案、年度生产计划、建设项目合同条款、提取费用数额等事项。

三、决定本社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

四、讨论决定本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继承等事项。

五、决定对本社社员与职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

七、组织本社社员参加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八、聘用和解雇本社职员

九、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

十、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办理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对理事会及本社职员工作进行监督。

二、理事会每次召开会议,均派代表列席。

三、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五、对讨论的事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方能形成决议。

六、监事个人对监事会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必须记录在案。

七、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告知理事会。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章程》对合作社实施管理,切实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二、定期召开理事会成员会议,每月至少开一次。每次会议都必须有记录,并设签到薄。

三、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应邀请监事代表参加,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四、理事会必须有与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必须将其意见记入 会议记录。

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

(三)监督理事和本社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如发现理事会有违法或徇私舞弊行为,应提出监察处理意见报告,要求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合作社接纳的外部无偿资助、政府扶持款、企业返还款及股金等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合作社共有资产。

二、合作社的每项开支,必须预先审批,具体审批权限为:

1、理事长最高可审批200元,理事会最高可审批500元。

2、理事会、监事会同研究最高可审批3000元。

3、超过3000元以上的大笔开支必须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批。

三、票据的报销必须有经手人签名,经监事会审批后,再由理事长签字,财务人员方可报销入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1、社员股金

2、会费

3、政府扶持资金

4、银行贷款

5、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6、接受的捐赠

7、其他资金

二、本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三、本社接受的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共有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平调本社的资金。

四、本社根据国家财务有关规定建立账目,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供上年的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同时提出下年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批,职工工资计入服务成本。

五、每月向社员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社员监督。

六、对规范社员和职员的特效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七、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受益权。

八、本社如有亏损,用公积金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社员大会要酌情规定恢复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14篇:合作社财务 管理制度

南雄市金叶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合作社财务,维护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及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金叶总社及各基地单元合作社;各合作社、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财务机构及职责

合作社设立综合财务部分,职责是 :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坚守财经制度、抵制侵犯、挪用合作社财产,严格财务审批、报账规定。

第三章 费用管理

一、各项专业化服务收缴及作业费支付

1、收费标准: 以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烟农代表、烟草公司、物价局统一调查、核定、批示的文件为准。

2、专业化服务费用的收缴

2.1、各项专业化服务费由各基地单元合作社对应部门负责收取,并及时存入对公帐户。 2.

3、在缴入对公帐户后,缴款单及时交给财务文员,财务文员当日内打电话通知总社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核对是否到账,同时通知到单元合作社理事长。

2.4、缴款凭证按缴款日期计算一周内必须递交到总社财务部。

2.5、收缴完专业化服务费后,专业化服务队长向对应的驻片经理汇报收缴情况。财务文员要把收费明细表要上交总社财务处。

3、作业费的支付

3.1总社综合财务部按照缴费情况,按相关规定流程划拨作业费到各社综合财务部费用卡,各社综合财务部立即通知专业化服务部门经理做好工资表及上交相关的费用单据;各单元合作社应把工资立即发到作业人员手中,不得拖欠,作业人员签好名,上交总社综合财务部。

4、因专业化服务而产生的招待费按《各基地单元合作社业务招待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二、日常管理费用:

费用总额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在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各基地单元合作社日常费用开支,理事长具有监督权力及支付审批权力,无直接使用现金权力。日常费用开支单据均要有总社驻片经理签名证明、理事长签名审批、监事长签名审核,经办人签名证明后,方可由经办人凭单到各基地单元合作社财务处报销。

1、招待费

1.1总社招待费用标准: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业务招待费根据核定标准开支使用,业务接待须由理事长批准,业务部门经理签证明意见,方可安排招待。由经办人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

1.2.各基地单元合作社招待费用标准:按《各基地单元合作社业务招待管理制度》标准执行;并做好用餐登记表。

2、办公场所、农机存放区、设施设备维修费

各基地单元的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场所、农机具停放场所等)要维修的,需以书面的形式向对应业务部门申请,由总社安排人员统一维修。

3、日常费用及易耗物品管理

3.1 各基地单元的水电费、电话费,按交费发票上交总社报账。其它用品(办公用品、茶叶、一次性杯子、灯管、门锁等)统一由总社综合财务部购买,各基地单元领取使用。

3.2、各基地单元在每月的28日前把下月要领用的物品清单上交到总社,总社根据各基地单元的需求统一购买。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总社领取。

4、差旅费

1、各基单元合作社(雄州、古市除外)人员到总社开会、办事可凭车票报销差旅费。凡到总社开会、办事的人员到达总社后在《差旅费登记表》中做好记录,月底可将车票给财务人员统一报账。

2、除此之外,其他的交通费用自理,一律不给予报销。

三、其他专项支出

按实际情况,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后办理。

四、借款管理

1、借款管理规定

1.1.合作社原则上不给予个人借款,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情况下,可允许借款,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1.2.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2、借款销账规定:

2.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按照费用报销流程取得上级批准,否则综合财务部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2.借款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2.3.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3、借款流程

3.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申请单,并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3.2.合作社各部门经理签名确认,理事长上报批准后签字同意;3.3.上级业务监管部门审核和综合财务部审批认可。

3.4.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综合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四章 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票据背面有经办人、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驻片经理等相关人员签名。

2、填写费用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用途填写对应单据;一类一单,严禁合并填写;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领导审批由合作社理事长签名,报销人由经手人签名,领款人和出纳由综合财务部主任签名。

4、所有单据按要求做好后,统一交由总社审核。

二、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填制费用报销单,要求书面干净,金额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打印费用明细并将费用原始单据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后;

2、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领导审批由合作社理事长签名,报销人由经手人签名,领款人和出纳由综合财务部主任签名;

3、财务人员复核并履行付款。

上述流程为合作社各项费用报销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部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三、费用单据要求

为了强化合作社的财务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原则上合作社一切事项报销的单据均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特殊情况需开收据的,需经总社财务同意后才可开具,具体操作由财务人员负责把控落实,以可操作性为前提。合作社员工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各部门确认、审核、审批人员也不应予签字。各部门签字人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签字。

1、单据整理要求

1.1报销单由各社综合财务部人员负责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目等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粘帖在报销单据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写明所附单据的张数。单据数量比较烦杂的要写出报销明细清单附在后面。单据分别不清晰,粘帖不规范的财务部门可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受理。

1.2单据必需有时间及收款单位印章、姓名,只有少许确实市面上此行业较少或无印章的要有收款人签名

1.3招待餐费按相应的要求填写食堂单据,并做好用餐登记表。

2、报销或单据传递时效要求

财务人员根据财务作帐的及时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项报销的时间,原则上各项单据或费用必须在发生结束后按照正常规定的流程操作,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逾期不再处理。

3、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

3.1、合作社费用报销必须真实合法,严禁使用白条或其他不合法的凭证,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替代凭证的,也必须由理事长和公司业务监管部门的共同认可,同时做到财务操作的安全合法。另外替代凭证要求做到时间合理、摘要明确、金额确定,不能真假混杂,给合作社带来财务风险。

3.2、每月10日前各基地单元合作社财务文员将上月所发生的费用单据上交总社财务处审核,如审核发现不符合签名规定及限额规定,一律将单据退还合作社,单据金额由各基地单元合作社自行负责。

3.3、为了便于综合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无特殊事由不得拖延到下月报销。

第五章 附则

一、合作社相关人员,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合作社损失,根据情节大小由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制度解释权归金叶合作社综合财务部。

三、本制度经南雄市金叶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组织经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由理事长及其参会人员签字后生效。

第15篇: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 员工守则

一、企业利益是职工的共同利益,职工应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 树立与企业共荣的思想,积极参与经营管理,为企业献计献策。

二、听从领导安排,服从工作分配,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技 术,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做好防火、防风、防电、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三、企业一切财物归企业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占为己有、任意处臵,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对企业财务负有安全保护的职责,造成损失的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不浪费原料、水、电等,努力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五、工作期间,不从事娱乐、玩耍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遵守请假、休假、销假制度。

六、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作业,凡没有按照工作程序作业而造成损失的,由工作人员按损失程度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团结同志,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拉帮结派,不谣言惑众;爱护场里的一草一木;不赌博,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侮辱妇 女,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消毒、防疫管理制度

一、非本厂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必须进入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门卫登记,并按程序消毒。

二、非本厂生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公司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消毒防疫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本场非生产人员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生产区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违者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罚款100元,对举报人奖励50元。

三、本场人员及车辆外出回场时,必须按照防疫程序进行消毒,生产区车辆、工具、用具未经批准不得带出生产区,否则罚当事人50元。

四、本厂生产区人员因事外出、在外就餐的,回场后必须隔离半天,隔离期间不准与生产区人员接触,违者罚款50元,并严格按照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五、生产区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经批准进生产区的,必须经消毒房,更衣、鞋、帽、淋浴,消毒后方可进入。任何人不得从其他地方进入生产区,违者罚款50元

六、每天上午8:10-8:30为后勤上班集中统一考勤消毒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旷工。

七、生产区禁止饲养其它禽类,不允许食用和带入非本厂生产的禽肉和禽肉制品。

八、切实做好疫情和疫病的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解剖病死禽.死亡禽只有技术人员检查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每周

二、

四、六生活区消毒;每周

一、

三、五生产区消毒。消毒药由技术人员指定。

十、各大门及圈舍门口消毒池、火碱盆每周

一、

三、五更换一次5%火碱溶液。

一、搞好个人卫生区卫生,定期做好防鼠灭蚊工作。

一、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二、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聊天。接拨公务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

四、办公室人员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其桥梁作用;

五、公司电脑专人使用,设臵密码;上班不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公司电脑及网络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

七、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八、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九、做好办公室内卫生管理;

十、负责文件的收发受控管理;

一、负责做好人事及公司各项档案的建档受控管理;

二、负责招聘事务工作;办理离职人员的辞工手续; 十

三、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四、做好所分管的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情及时上报;

五、对日常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六、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养殖场安全管理工作是生产经营,维护工作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保证,为此全员都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形成一个领导重视安全,全员懂安全。

三、领导直接参与安全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保 证企业和个人财产安全。

四、电工、汽车司机和高风险工种必须持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件上岗。

五、电力设施安装,必须由电工亲自操作,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

六、圈舍彻底消毒时,要先关闭电源,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七、圈舍消毒常出现漏电现象各舍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臵。

八、电工平时要对易出现故障的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九、污水处理池要有防护装臵,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十、夜间巡逻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 员工守则

一、企业利益是职工的共同利益,职工应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 树立与企业共荣的思想,积极参与经营管理,为企业献计献策。

二、听从领导安排,服从工作分配,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技 术,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做好防火、防风、防电、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三、企业一切财物归企业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占为己有、任意处臵,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对企业财务负有安全保护的职责,造成损失的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不浪费原料、水、电等,努力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五、工作期间,不从事娱乐、玩耍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遵守请假、休假、销假制度。

六、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作业,凡没有按照工作程序作业而造成损失的,由工作人员按损失程度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团结同志,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拉帮结派,不谣言惑众;爱护场里的一草一木;不赌博,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侮辱妇 女,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消毒、防疫管理制度

一、非本厂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必须进入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门卫登记,并按程序消毒。

二、非本厂生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公司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消毒防疫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本场非生产人员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生产区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违者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罚款100元,对举报人奖励50元。

三、本场人员及车辆外出回场时,必须按照防疫程序进行消毒,生产区车辆、工具、用具未经批准不得带出生产区,否则罚当事人50元。

四、本厂生产区人员因事外出、在外就餐的,回场后必须隔离半天,隔离期间不准与生产区人员接触,违者罚款50元,并严格按照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五、生产区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经批准进生产区的,必须经消毒房,更衣、鞋、帽、淋浴,消毒后方可进入。任何人不得从其他地方进入生产区,违者罚款50元

六、每天上午8:10-8:30为后勤上班集中统一考勤消毒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旷工。

七、生产区禁止饲养其它禽类,不允许食用和带入非本厂生产的禽肉和禽肉制品。

八、切实做好疫情和疫病的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解剖病死禽.死亡禽只有技术人员检查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每周

二、

四、六生活区消毒;每周

一、

三、五生产区消毒。消毒药由技术人员指定。

十、各大门及圈舍门口消毒池、火碱盆每周

一、

三、五更换一次5%火碱溶液。

一、搞好个人卫生区卫生,定期做好防鼠灭蚊工作。

一、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二、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聊天。接拨公务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

四、办公室人员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其桥梁作用;

五、公司电脑专人使用,设臵密码;上班不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公司电脑及网络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

七、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八、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九、做好办公室内卫生管理;

十、负责文件的收发受控管理;

一、负责做好人事及公司各项档案的建档受控管理;

二、负责招聘事务工作;办理离职人员的辞工手续; 十

三、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四、做好所分管的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情及时上报;

五、对日常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六、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养殖场安全管理工作是生产经营,维护工作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保证,为此全员都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形成一个领导重视安全,全员懂安全。

三、领导直接参与安全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保 证企业和个人财产安全。

四、电工、汽车司机和高风险工种必须持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件上岗。

五、电力设施安装,必须由电工亲自操作,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

六、圈舍彻底消毒时,要先关闭电源,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七、圈舍消毒常出现漏电现象各舍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臵。

八、电工平时要对易出现故障的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九、污水处理池要有防护装臵,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十、夜间巡逻

应尽职尽责,不准玩忽失职,出现问题按厂规厂纪 处理,全员注意防火、防盗,避免事故的发生。 消毒卫生制度

消毒卫生是规模化养殖场兽医卫生保持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降低场内病原体密度,净化生产环境,为鸡群建立良好的生产安全体系,促进鸡群健康、减少疾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周围环境每日消毒一次。

二、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随圈舍同时消毒。

三、公司、生产区大门消毒池内消毒水每周

一、

三、五更换,火碱浓度为5%

四、圈舍每周消毒2-3次。

五、疫病流行季节要增加消毒次数。

六、平时保持环境区域和圈舍清洁卫生

第16篇: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

员工守则

一、企业利益是职工的共同利益,职工应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 树立与企业共荣的思想,积极参与经营管理,为企业献计献策。

二、听从领导安排,服从工作分配,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技

术,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做好防火、防风、防电、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三、企业一切财物归企业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占为己有、任意处臵,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对企业财务负有安全保护的职责,造成损失的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不浪费原料、水、电等,努力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五、工作期间,不从事娱乐、玩耍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遵守请假、休假、销假制度。

六、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作业,凡没有按照工作程序作业而造成损失的,由工作人员按损失程度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团结同志,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拉帮结派,不谣言惑众;爱护场里的一草一木;不赌博,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侮辱妇 女,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消毒、防疫管理制度

一、非本厂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必须进入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门卫登记,并按程序消毒。

二、非本厂生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公司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消毒防疫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本场非生产人员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生产区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违者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罚款100元,对 举报人奖励50元。

三、本场人员及车辆外出回场时,必须按照防疫程序进行消毒,生产区车辆、工具、用具未经批准不得带出生产区,否则罚当事人50元。

四、本厂生产区人员因事外出、在外就餐的,回场后必须隔离半天,隔离期间不准与生产区人员接触,违者罚款50元,并严格按照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五、生产区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经批准进生产区的,必须经消毒房,更衣、鞋、帽、淋浴,消毒后方可进入。任何人不得从其他地方进入生产区,违者罚款50元

六、每天上午8:10-8:30为后勤上班集中统一考勤消毒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旷工。

七、生产区禁止饲养其它禽类,不允许食用和带入非本厂生产的禽肉和禽肉制品。

八、切实做好疫情和疫病的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解剖病死禽.死亡禽只有技术人员检查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每周

二、

四、六生活区消毒;每周

一、

三、五生产区消毒。消毒药由技术人员指定。

十、各大门及圈舍门口消毒池、火碱盆每周

一、

三、五更换一次5%火碱溶液。

一、搞好个人卫生区卫生,定期做好防鼠灭蚊工作。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二、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聊天。接拨公务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

四、办公室人员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其桥梁作用;

五、公司电脑专人使用,设臵密码;上班不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公司电脑及网络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

七、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八、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九、做好办公室内卫生管理;

十、负责文件的收发受控管理;

十一、负责做好人事及公司各项档案的建档受控管理;

二、负责招聘事务工作;办理离职人员的辞工手续;

十三、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十四、做好所分管的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情及时上报;

五、对日常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六、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管理制度

一、养殖场安全管理工作是生产经营,维护工作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保证,为此全员都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形成一个领导重视安全,全员懂安全。

三、领导直接参与安全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保

证企业和个人财产安全。

四、电工、汽车司机和高风险工种必须持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件上岗。

五、电力设施安装,必须由电工亲自操作,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

六、圈舍彻底消毒时,要先关闭电源,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七、圈舍消毒常出现漏电现象各舍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臵。

八、电工平时要对易出现故障的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九、污水处理池要有防护装臵,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十、夜间巡逻应尽职尽责,不准玩忽失职,出现问题按厂规厂纪 处理,全员注意防火、防盗,避免事故的发生。

消毒卫生制度

消毒卫生是规模化养殖场兽医卫生保持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降低场内病原体密度,净化生产环境,为鸡群建立良好的生产安全体系,促进鸡群健康、减少疾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周围环境每日消毒一次。

二、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随圈舍同时消毒。

三、公司、生产区大门消毒池内消毒水每周

一、

三、五更换,火碱浓度为5%

四、圈舍每周消毒2-3次。

五、疫病流行季节要增加消毒次数。

六、平时保持环境区域和圈舍清洁卫生。

免疫制度

一、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二、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三、做好免疫计划、认真填写疫苗批号及免疫记录,并做好免疫日报。

四、积极提供需要检测的鸡群报告,配合化验室做免前免后抗体检测工作。

五、盛装疫苗的空瓶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不准随意乱扔、乱用,应妥善处理,以免对鸡群造成污染。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

严把购回药品的入库验收关,保证入库药品的包装及数量完整。

二、加强药品效期管理,注意药品效期,严禁发放过期药品,对已快过期药品及时上报生产部门,并协助供销部门做好处理。

三、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四、严格遵守贮存条件,保管好药品。根据药品性质做到密闭、低温、避光保存,以保证贮存期药品质量。

五、药品使用严格按照《药品耗用工作程序》执行,对已回收空瓶分类存放,定期集中销毁。

六、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

鸡场用药制度

1、对购进的药品登记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鸡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二、随着公司发展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三、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粪便、污水等排泄物应经沼气池或沉淀消毒池无害化处理

五、畜禽因一般性疾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1.5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六、畜禽因传染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2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七、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好记录,由处理人和驻场责 任兽医共同签字,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臵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 保存备查。

饲料使用管理制度

一、严把原料入库关,拒绝接受入库霉变、劣制、含水量大、杂质多的原料。

二、保持原料的合理存量,协助供销部门制订采购计划。

三、坚持“库先进,先出库”的原则,分类管理,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四、经常检查库存原料质量,发现变质情况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及时采取措施。

五、饲料加工严格按照饲料配方进行加工,确保饲料配比准确

六、按照规定填报入库单据、帐表,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日结算,月盘点。

七、保持库房卫生整洁,及时回收包装袋,定点整齐摆放。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虫、防鼠。

九、因把关不严者或者保管不善,造成原料损失或者丢失者,责令追回损失,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17篇: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制度

一、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在理事会领导下,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要按月公布有关账目;年终进行全面的财务检查和清理,公布全年财务收支账目,接受成员的监督。成员有权按章程规定查阅合作社财务状况;

二、合作社监事会(监事)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具体监督。监事会可以组成由监事和成员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

1、财务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及风险金、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工资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2、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

3、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上述职权。 监事会应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成员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作社的重大事项除需要经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外,下列事项也要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1.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 2.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 3.合作社管理人员工资的数额; 4.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五、合作社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需要进行审计的,合作社可向县合作办提出财务审计要求,由县合作办对其进行审计。

理事长职责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七、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议事规则

一、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本社股金分资格股(基本表决权股)、附加股(附加表决权股)。

二、每股资格股的表决权为一票,每股附加股的表决权为一票。其中,认购附加股的必须具有资格股的股东身份。附加股的总股份不得超过资格股总股份的20%。

三、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二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四、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会议制度

一、本社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2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一名成员表决。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四、本社每月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三日向全体理事通报会议内容。

五、本社每月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月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本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本社参谋;

三、做好年终收益分配决算及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工作;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许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审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本社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本社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本社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本社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本社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四、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理事会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理事长,并报送县合作办。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六、财务工作人员对本社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七、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理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八、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九、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理事长;

十、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理事会成员监交。

支票管理制度

一、支票由出纳员或理事长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理事长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二、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理事长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三、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四、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本制度前款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理事长。凡与本社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理事长;

五、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理事长;

六、本社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理事长签字。如果理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制度

一、本社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理事长批准的其他开支。

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理事长确定;

二、除本制度前款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理事长批准后支付现金;

三、本社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四、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五、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本社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理事长批准;

六、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理事长批准后提取;

七、协会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理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八、符合本制度第一款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正规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理事长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九、发票及报销单经理事长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十、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理事会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理事长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十一、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送理事长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十二、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理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十三、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是本社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二、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理事长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三、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理事长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理事长批准。

民主理财制度

一、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在理事会领导下,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要按月公布有关账目;年终进行全面的财务检查和清理,公布全年财务收支账目,接受成员的监督。成员有权按章程规定查阅合作社财务状况;

二、合作社监事会(监事)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具体监督。监事会可以组成由监事和成员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

1、财务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及风险金、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工资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2、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

3、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上述职权。

三、监事会应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成员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作社的重大事项除需要经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外,下列事项也要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1.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 2.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 3.合作社管理人员工资的数额; 4.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五、合作社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需要进行审计的,合作社可向县合作办提出财务审计要求,由县合作办对其进行审计。

财务报告制度

一、合作社的财务报告分为月份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月份财务报告包括收支明细表、科目余额表、利润表。 年度财务报告包括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报表附注。合作社给成员提供的担保、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等应在报表附注中做出披露。

二、合作社应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定期提供给县合作办,并向全体成员公布。

合作社财务报告需要审计的,应在审计后报送县合作办,并向全体成员公布。

三、合作社总结和评价本社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股金收益率、交易额返利率等。指标评价及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是用来衡量合作社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全部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是用来衡量合作社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是衡量合作社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4.销售利润率是衡量合作社每百元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销售利润率=━━━━━━━━━×100%

销售净额

5.股金收益率是衡量合作社成员每百元股金取得的报酬水平。计算公式为:

股金分配额

股金收益率= ━━━━━━━━━ ×100%

股金总额

6.交易额返利率是衡量合作社成员每百元交易额的返利水平。计算公式为:

交易额返利

交易额返利率= ━━━━━━━━━━━×100%

成员交售商品总额

盈余分配制度

一、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二、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

三、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四、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五、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18篇: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机构设置

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

(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

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县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

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员职责

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

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

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出纳员职责

1、负责协会财务收支、款项的划转和存取;

2、负责建立、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3、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确保“帐款”相符;

4、负责保管、使用合作社现金、存款支票,管理合作社有价证券,确保其真实、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审核合作社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不合法规的财务收支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及中药材营销;

2、技术信息科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相关自信传达等。

六、合作社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做到学有所长、学有所得,创建学习型机关。

1、实行每个星期一学习的制度。安排政治和业务学习,并汇报各自一个星期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星期工作打算,对各工作进行周调度;

2、每月30日为月例会日,主要是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提出下一月工作计划。

(二)、考勤制度

1、本合作社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出差、下乡、请假人员均由办公室负责人在《考勤表》上注明;

2、上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15分钟内(即每天上班后15分钟内和下班前15分钟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3、签到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及时收回考勤表,并将《考勤表》存放好,每月公布一次;

4、严禁签到后从事工作之外的家务和娱乐活动等;

5、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单位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去向,一时不能按时签到的要向办公室报告。否则视为旷工;

6、每月旷工三次扣除全月考勤费,一年内旷工十次扣除全年考勤费。

(三)、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以上者,均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书面请假条,报领导批准;

2、请假者必须在准假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岗者或超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3、假条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并由办公室按制度进行管理,请假必须履行销假手续,假满的第二天即应销假,未销假的一律视为超假。因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理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

(四)、值班制度

1、值班分工作日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实行8小时制。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负责做好每日的小扫和人员签到,保证8:15

前烧好开水,打扫好卫生;

2、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

3、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好电话,承接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等,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或紧要事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妥善处理。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一律不能关手机。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违反纪律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合作社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本社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2.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可按照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也可按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登记造册。财务部及时按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盈余分配方案,登记造册,及时发放到社员手中。

第19篇: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

××合作社消毒管理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池、排粪沟、下水道出口等)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必要时带畜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同时要做好饲用器具、诊疗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周转舍、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羊后大消毒1次。圈舍空置1周后方可再饲养。

七、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所在圈舍进行局部强化消毒,规范死亡羊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九、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消毒记录。

××合作社疫情报告制度

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乡镇兽医站报告。

三、动物疫情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上报乡镇兽医站。

四、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应立即采取隔离、控制转运和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电话报告当地乡镇兽医站,经其诊断核实为可疑疫情的,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按规定开展先期处置。

四、任何人不得乱报、谎报、漏报、瞒报重大动物疫情,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处罚。

五、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动物疫情记录。

××合作社免疫制度

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病种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产品。

三、严格按规定和疫苗说明书分类保管、储藏、规范管理疫苗。失效、废弃或残余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一律按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四、落实养殖场按程序自主实施免疫制度,按需领用国家免费强制免疫疫苗。领用前,应向当地乡镇兽医站报告畜禽种类、饲养规模、疫苗品种及用量等,经审核后方能领取疫苗。

五、严格按免疫操作规程、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正确免疫途径、部位、剂量等,确保有效性。认真做好免疫各环节的消毒工作,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七、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免疫记录。

××合作社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出栏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3天向当地乡镇兽医站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乡镇兽医站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检疫申报记录。

××合作社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对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应坚持“五不准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不乱丢,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应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修建与处理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人口集聚区、畜禽养殖场(户)、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对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废弃物等,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一并深埋。

五、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六、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七、当养殖场(小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服从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畜禽进行扑杀,对病死、扑杀畜禽和相关畜禽产品、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无害化处理记录。

××合作社用药制度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医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用药记录

××合作社免疫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羔羊,在实施首免时加施免疫标识。

二、免疫标识只能从当地畜牧兽医站领取,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不得买卖、转让,不得重复使用。

三、实施免疫后,应在羊左耳中部加施免疫标识,需要再次加施免疫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标识编码。

四、免疫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后必须加施免疫标识,没有加施免疫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小区)。

六、免疫标识号应与畜禽免疫记录、免疫证(卡)上的信息对应一致,实现可追溯。

第20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巴音木仁富家湾养殖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及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 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六条 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二章

资产管理

第七条 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九条 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条 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条 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三条 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 合作社接受捐赠、补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五条 合作社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万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万元(含1万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 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三章

财会人员

第十七条 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十八条 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 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支出的限额审批。

第二十条 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条 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日常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帐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 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四章

财务收支

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要手续完备,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和必要的内部凭证,并及时入帐。

第二十五条 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八条 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九条 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经办人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应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

4、对不规范且金额大于300元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到税务部审核办理补税手续,方可审批、支付。

第五章

民主理财

第三十条 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证社员对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三十一条 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会议的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 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 (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 (二)有权委托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帐目;

(三)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四)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监督权: (一)有权对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和监督;

(二)有权代表社员查阅审核有关帐目,反映有关财务问题;(三)有权对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四)有权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四条 利润,是指合作社在一个会计年度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金的净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第三十五条合作社按月计算利润。

第三十六条合作社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二)剩余部分:

(1)60%按成员及有关方面与本社产品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2)其余40%按社员投资股和身份股及量化后的公积金份额和其它属于量化给社员的份额分红。

第三十七条 合作社聘用职员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理事会批准,所付工资计入服务成本。

第三十八条 对社员和职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三十九条 合作社如有亏损,以公积金、股金依次弥补;因补弥亏损所减小的资金,社员大会应酌情规定恢复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合作社章程通过之日起实施。

合作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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