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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6 12:00:24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二、要求

1.全体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铃响之后5分钟内必须到岗;下班铃响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两班制中间的吃饭时间,不得超出规定时限。各部门安排的加班,也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或加班,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者,考勤交办公室,回公司上班后按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安排岗位。

2.上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闲谈、吃东西、睡觉,也不准看报纸、杂志、小说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

3.上班时不准大声喧哗、吵闹、相互打骂;班前不准喝酒(如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推托的例外)。 4.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5.不准在公司内干私活。

6.员工严禁骑车进出公司大门,必须在下车线外下车、上车线外上车。

7.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外出须填写出门证(销售、采购人员除外),出门证上应注明外出的事由及去向、私事或公事以及出门时间。出门证由部门负责人签发,部门负责人的出门证均由分管副总签发;副总经理的出门证由总经理签发。如总经理不在,由其授权人代签。

夜班和加班时间非正常进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因部门负责人不在,外出无法签批的,由门卫值班人员用电话与其部门负责人联系,经确认同意后,外出人员方可离开。

员工外出回公司后,应及时向部门领导销假,门卫在出门证上注明回公司时间。

8.对无证出门的员工,门卫有权予以阻止。对不听劝阻强行出门的,门卫应及时作出记录,同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9.凡来访的外单位人员(包括非在岗人员),如果是联系供销业务的,可直接去业务部门办理;如果被访人员是科室人员,且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去办公室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其他人员均由门卫通知其到值班室接待。

注:外来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车间的,须经部门分管副总批准,并在本公司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10.员工不准带小孩进公司。

11.公司内部除会议室、接待室及指定区域外一律禁止吸烟。

12.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同时必须锁好。

13.厂区及生产、办公场地不准乱丢纸屑及其它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晾晒工作服。不准践踏、折损花草树木。

14.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并对本部门人员劳动纪律的执行进行有效管理,并督促、检查。15.本制度自2000年1月1日执行。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每月末,办公室将当月违纪情况汇总,并按公司规定执行经济处罚。

附件:

二〇〇一年一月一日

推荐第2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

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 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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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 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重庆华联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二oo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篇2: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目 录

1、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度

3 4 5规定

6度

7例

8制度

9法

10及考核办法

11 12造成设备事故、爆炸事故、人身事故的经济责任界定及处罚规定

13 14制度

15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制第三分所、劳动纪律管理制、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环境卫生治理及、管理人员值班制、治安管理处罚条、物品进出厂管理、生产管理考核办、班前班后制度、交接班制度、关于违章操作、煤车管理制度、焦场煤场管理、原煤卸车收费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企业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二、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

三、上班时间,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随意乱放。服从领导听指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

五、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严禁在岗干私活。

六、员工在作业开始后不得怠慢拖延,操作应全神贯注。

七、上班期间,严禁喝酒,扎堆聊天、睡觉、赌博等行为。

八、工作积极热情,如因个人行为影响生产和工作,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

九、对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处罚标准:

1、迟到:生产车间提前30分钟到厂,提前15分钟到岗为正点上班;管理、后勤人员提前10分钟正点上班,反之为迟到。迟到在5-10分钟内每次罚10元,迟到10-30分钟内罚20元。当月迟到次数累计超三次给予2倍罚款。

2、早退:按上班时间提前离岗者为早退,每次罚10元。

3、脱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溜号不在岗的为脱

岗,每次罚10元,属屡教不改的处2倍处罚外,予以开除处分。

4、旷工:未经请假擅自不到岗的,以旷工论处。

一小时以内不到岗者为旷工,处罚小时工资1倍;

二至四小时为旷工半天,处罚小时工资的2倍;

四至八小时为旷工一天,处罚扣发本人双倍的岗位日工资。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5日者,予以解雇。

5、摩托车、自行车乱放者,每辆次罚10元。

6、上班期间睡觉、喝酒、赌博者每次罚款50元。

7、工作期间,睡觉者每次罚10元。

8、工作期间不佩戴安全帽者罚10元。

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良好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或旷工。

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岗者视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4、考勤须知:

1、生产车间签到时间均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执行。

2、后勤人员早上7:30-50分, 中午12:00-12:10分 , 下午5:30-5:40分。

3、迟到、早退、旷工均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执行。

二、考勤管理

1、考勤人员要严格考勤管理,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候补。

2、严格考勤签到时间,认真负责签到工作。

3、任何人不得代签。

4、生产车间签到管理人员必须将每天签到表及时送到办公室。

三、违犯考勤管理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签到者,每次罚5元;

2、发现有人代签名者,每次罚10元;

3、签到表不按时送达者,每次罚10元。篇3:《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

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 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

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

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

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 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各级各部

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七条 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

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人事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

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主任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 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关的事;

不违章蛮干;

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便谋取私利;

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 经济处罚:

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

的;

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

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

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

六、不违章指挥,

七、不打架斗殴,

八、不聚众赌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

十、不起哄滋事;

一、不准在员工十

二、不准组织工第十一条 对于有给予行政处分或者

(一)违反劳动纪任务或者工作任务

(二)无正当理由事,打架斗殴,影

(三)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或使

(四)工作不负责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

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 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 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降职(级),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 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行

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 给予行政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三)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

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八)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

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二)贪污、受贿,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

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三)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情节较

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四)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

予行政警告至降职(级)或开除、除名处分。

第十六条 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总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

公会讨论决定。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第十七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

会议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 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办公室主任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超过本级处分权限的,报公司 审定;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办公室主任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 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同受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在批准职

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五章 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 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

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禁止代打卡现象,如发现有不遵守者,代打卡者和本人各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

第二十一条 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

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每月缺勤达200分钟以上500分钟以下的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处50元罚款,超过50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

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一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连续请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连续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双休日和法定的节日固定假期,保证员工正常的工作日和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无故不请假缺工的,按旷工处理,超过三天的,按公司规定口头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超过五天,由办公室主任在行政例会上提出,并经会议决定予以开除,扣除当月工资。

第六章 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 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

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法纪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解决本单位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员

工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 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

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篇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

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 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 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惩 罚

第十九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 草 案 )

2013-1-5 辽宁中兴实业发展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员工:在本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本公司工资包括:基础工资、提成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技术津贴、奖金及各种岗位补助。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职务侵占:是指员工利用职务(岗位)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或权益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试用期和服务期限:试用期是指公司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尚未转正的应聘人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应聘人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服务期限是指从业员工在本公司的最低服务时限要求。本公司各岗位试用期一个月,服务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 员工通则: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2.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3.爱护公司财产,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4.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6.坚持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7.敬业乐业、钻研业务、讲求效率。 8.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9.顾大局、识大体、相互团结、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 考勤

第五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一般岗位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实行六天工作制的岗位考勤时间为:早八点至下午五点,逢星期

六、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黑白天倒班的非生产岗位无休息日,考勤时间为:白班早八点至晚五点,夜班晚五点到次日早八点。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作息时间不做规定。

第七条 考勤采取指纹考勤机(打卡机)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

1.每天打卡二次,早上班时、晚下班时各一次。

2.无法通过打卡机管理的考勤由班组考核书面申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 考勤员: 1.公司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监督、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管理指纹考勤机(打卡机);

整理统计考勤记录、请假单、出差单等考勤资料;

填具考勤报表;

建立和管理考勤文档。

2.考勤员应予每月3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

3.考勤员应严格履行考勤职责,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九条 考勤业务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未打卡到岗的,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的,记为早退一次;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月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18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每再超过360分钟再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无故月内每旷工一天扣50元,旷工二天150元,三天至一周内的扣减半月工资,15天以上的除扣缴全部工资外按自动离职处理。

3.脱岗: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5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脱岗比照迟到早退条款处理。

4.事假、病假、工伤及其他休假按本制度专门章节的条款处理。

第十条 考勤纪律: 1.员工必须按规定按时打卡如实报出勤,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双倍扣出勤,情节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2.实际出勤因各种原因未打卡的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否则将视同旷工。 3.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考勤员处签到。

4.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正常考勤制度处罚。

5.因需要长期在外工作的由部门负责人作出考勤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批。

6.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8.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如提成工资等奖金性质的工资。

9.考勤员虚报、漏报的,当月两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据实双倍赔偿。

第三章 请假、出差

第十一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一切休假)或出差一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

2.请假或出差五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主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审批;

3.所有员工请假或出差五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办理的《结婚证》。

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三天的带薪丧期。

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工伤假工资按公司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可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一至二天(含周

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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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打卡签到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除副总以上主管、因公出差及因故请假经核准者外)上、下班、加班时,必须打卡签到。

二、所有员工上班均必须打卡签到,违反规定均给予100元/次罚款处罚。

三、销售部因工作的特殊性,考核以完成目标业绩为准;出差期间可以不打卡签到,其余时间必须打卡签到。

四、经查签到如有不实,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其部门主管负连带处分责任,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条 迟到、早退、事假、矿工

一、凡非因公出差而未能于上班时间前打卡签到或未经批准提前离开公司,超过10分钟以上的均被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 元;超过一小时的,当天按事假处理并扣发当日平均工资。

二、员工迟到或早退按读卡机读卡时间为准,没有读卡数据又无假条,一律按旷工论处。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迟到,事故责任在对方,迟到时间在60分钟(含)以内的,以按时到岗计算;超过60分钟的按事假处理;如事故责任者迟到,按正常迟到或事假计算。以上两种情况均应电话通知主管领导,事情处理完毕后需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并报办公室备案,如未通知主管领导又未按时到岗者,视为旷工。

四、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不满半天以半天计算,员工旷工半天罚款 200 元,旷工一天罚款 300 元,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含五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含七天)以上者,除按规定处罚外视同自动离职而予以除名。其离职当月工资应自离职之日起一周内办妥离职移交手续,扣出罚款后以现金发放,逾期未办理者视同自动放弃。

五、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全勤奖,奖金200元。第三条 请假管理

一、员工除公司安排或法定的休息时间外,上班时间无法正常上班者,均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员工请假须于事前填写请假条 ,并提供有关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审批。工伤假、病假、丧假及因特殊情况未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事前电话通知,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事后不补办请假手续或经办公室以及部门领导审查不予准假的,作旷工处理。

三、短信息请假无效。

四、请假审批权限:

(一)中层以上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以下人员(含基层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员等):3 天以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调休

一、调休是指公司以安排休息的方式来抵冲员工的加班工时(法定假日加班计算加班费);

二、各部门主管领导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当月有加班的员工安排其补休。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休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休;

三、凡需补休的员工,须事先填写《补休单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调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开展,并应避开公司的集体活动时间;

五、员工调休以加班天数为准;

六、员工调休视同公休,不影响其正常工资。第五条、其它劳动纪律

一、弄虚作假、造谣生事、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不协作不团结、越级汇报的每次处罚100元。

二、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处罚100元。

三、员工在工作中允许保留不同意见甚至向上级申诉的权利,但不得顶撞上级,违者每次处罚200元。

四、员工之间因工作发生吵架行为的每次处罚300元。

五、员工之间因工作发生打架行为的每次处罚500元,医疗费自理;情节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辞退。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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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为严肃劳动纪律,创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纪律日常管理

2.1 公司成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劳动纪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2 各处室负责人按劳动纪律奖罚规定,做好日常检查、记录。 2.3 劳动纪律检查小组每月月底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2.4 违反劳动纪律扣款在月奖一个月之内,处室查出的由处室内部处理,劳动纪律检查小组查出的由劳动纪律检查小组处理,但处罚超过月奖一个月(含)的及需行政处分的,由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小组提出意见报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规定

3.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月奖50元: 3.1.1 工作时间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1.2 工作时间穿拖鞋(规定除外)、背心等衣冠不整; 3.1.3 未经同意,在生产岗位上会客,影响工作的;

3.1.4 生产(工作)场所,关门上锁(室内有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1.5 无故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学习、活动和会议; 3.1.6 除工作事宜外,占用通讯器具5分钟以上。 3.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月奖100元:

3.2.1遇特殊情况,未及时办理调班申请,叫人代班的;3.2.2 工作岗位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 3.2.3 原始记录填写不及时;

3.2.4 未办公出手续擅自出公司或虽办出公司手续但与公出单去向不符; 3.2.5 工作时间内未按劳动安全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月奖200元: 3.3.1 擅自调班,扣调班人员双方; 3.3.2 带小孩进入生产运行的工作场所; 3.3.3 上班期间未按时巡视设备; 3.3.4 同事间闹不团结,影响正常生产; 3.3.5 不服从分配或消极怠工;

3.3.6 虽到下班时间,但接班人员还未到岗的情况下,未作任何措施离岗下班; 3.3.7 动用公物作私物;

3.3.8 故意涂改、撕毁公司内发布的各种文告,情节恶劣;

3.3.9 未经许可擅自向外散布公司数据、信息及其他需保密的情况。 3.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月奖一个月:

3.4.1 工作时间看电视、打牌、走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4.2 考勤弄虚作假; 3.4.3 上班期间打瞌睡;

3.4.4 上班期间离岗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3.4.5 在工作期间喝酒;

3.4.6 工作岗位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少于1小时。 3.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月奖二个月: 3.5.1 上班期间躺倒睡觉; 3.5.2 原始记录、报表等数据抄写时,未真实抄见,故意伪造。 3.6 离岗睡觉的,每次扣月奖三个月。 3.7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3.7.1 工作岗位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 3.7.2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休息者;

3.7.3 未办公出手续擅自外出,或虽办公出手续但与公出单去向不符,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作旷工1天处理。

3.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作扣月奖一个月以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8.1 虽到下班时间,但接班人员尚未到岗位的情况下,未作任何措施,离岗下班,严重影响生产; 3.8.2 岗位人员共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失控;

3.8.3 一年内违反劳动纪律两次(含)以上,且扣月奖均在200元以上; 3.8.4 行政处分未撤销再次违反劳动纪律; 3.8.5 工作时间内打架;

3.8.6 未按时巡视设备,造成生产严重影响; 3.8.7 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9 其它:

3.9.1 未办理手续擅自出公司的按早退处理,请假超时按迟到处理; 3.9.2 擅自串岗、离岗,参照早退扣款;

3.9.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的,发现一次,扣除月奖三个月和年终奖30%,并处以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及以上处罚的,予以撤职或辞退;

3.9.4 私事请假每人每月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超出按事假处理;

3.9.5 在岗期间,发生男女暧昧关系的,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予以辞退。

4.凡作旷工处理的,旷工1天的扣月奖2个月和年终奖20%,并作行政记过处分;旷工1天至3天(含)的扣月奖4个月和年终奖40%,并作行政记大过处分;旷工3至5天(含)的扣月奖6个月和年终奖60%,并作留用察看一年处理;旷工5天以上的扣月奖12个月和年终奖100%,并予以辞退。

5.对违反劳动纪律者被上一级查出的,直接负责人按违纪者扣款数的20%扣罚,最多至每月月奖扣完。 6.派遣制员工参照公司同岗位合同制员工的数额予以扣罚。 7.奖励

7.1 虽到下班时间,接班人尚未到岗的情况下仍留岗坚持工作的,按留岗占用时间酌情奖励; 7.2 对有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人员能主动反映,按违纪者扣款数的50%给予奖励; 7.3 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劳动纪律管理者给予适当奖励。

8.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工作出色或能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见义勇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为公司提高较大经济效益和为公司争得荣誉者,可以提前撤销处分。

9.行政处分期满,由个人申请,处室考核,综合协调处考察评议,报办公会议决定,表现好的撤销行政处分,不记入档案,表现一般或不好的记入档案。

10.本制度由综合协调处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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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职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1、员工:在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2、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本公司工资包括:基础工资、提成工资、职务工资、技术津贴、奖金以及各种岗位补助等。

3、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无故未打考勤卡。早退:是指在工作期间,还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擅自离岗的行为。

4、脱岗: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旷工:无任何手续工作时间不到岗。有下列情况之一,均按旷工论处:(1)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2)脱岗超过4小时;(3)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4)未办理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6、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统计时间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

7、试用期:是指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尚未转正的应聘人员是否合格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了解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的期限。第四条 员工通则:

1、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原则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2、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3、爱护公司财产,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4、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以大局为重。

5、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和调度,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6、敬业乐业、刻苦钻研业务,讲求效率。

7、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8、相互团结、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员工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考勤采用指纹考勤机、工作圈外勤与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

1、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打卡四次,早上班、午下班、午上班、晚下班各打一次。

2、出现场或外勤人员无法通过指纹考勤机打卡时,采用工作圈打外勤或发送短信至考勤员、主管领导处登记,月底统一报送至公司财务。第七条

考勤员:

1、公司设置兼职考勤员,具体职责包括:监督、检查劳动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管理指纹考勤机和工作圈外勤;整理统计考勤记录、请假条等相关资料;填报考勤报表,建立和管理考勤文档。

2、考勤员每月3日前整理递交上月考勤记录,汇总到公司财务。

3、考勤员必须严格履行考勤职责,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漏报、虚报。

第八条

考勤业务考核办法:

1、迟到、早退考核: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未打卡到岗的,记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的,记早退一次,考核50元/次。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240分钟记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2、旷工:月内每旷工一天,考核200元/次,当月旷工3天或3天以上,扣罚当月全部基本工资和提成工资。连续旷工15天或年内旷工达3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扣罚全部工资和提成、奖金、押金,造成公司损失的索赔相应的经济赔偿。

3、脱岗:员工临时离岗,须向主管领导请假,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否则按脱岗处理,比照迟到早退条款处理。

4、事假、病假、工伤及其它休假按本制度专门章节的条款处理。第九条

考勤纪律:

1、员工必须按规定按时打卡如实记录出勤情况,每月3次以上忘记打卡(外勤人员打工作圈考勤)的考核当事人100元。

2、因公出现场不能打指纹考勤机和工作圈外勤的,必须同时发送手机短信至主管领导、考勤员处,回办公室后及时填写书面考勤记录,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因手指受伤、脱皮不能打卡的,须在考勤员处登记。

4、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等统一考勤,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人员按正常考勤制度考核。

5、因工作需要派驻现场的人员打工作圈外勤,由主管领导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批。

6、考勤员擅自虚报、有记录漏报的,考核50元/次。

第三章 请假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请假规定: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工伤、公休、旅游假等。

2、请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婚假凡符合结婚条件的给予带薪休假一周,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给予带薪一周丧假,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原则上每年享受一次集体旅游假期一次,统一出游时间由公司经理审批,单独出游公司按事假处理。

3、所有假期遇节假日不顺延。第十一条

请假审批:

1、请假或出差3个工作日以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由经理审批。

2、请假或出差3天及以上的,一律由公司经理审批。第十二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备案。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等条款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在请假当日电话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顺延的,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请假考核:

1、请事假一天考核100元/次,达到公司规定享受公休待遇的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冲抵一天(公休假不能用于冲抵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

2、派驻现场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审批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仪容仪表:

1、着装应整洁大方、颜色力求稳重,工作场所不得脱鞋或穿拖鞋、背心上岗。

2、跟踪审计人员到现场须正确佩戴上岗证、专用安全帽。

3、上班时间不得穿短裤、超短裙及露背装。

4、女员工宜化淡妆。

5、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禁止留奇异发型。

6、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第十五条

服务规范:

1、接待来宾时应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您好”、“请稍等”、“请慢走”等。与客人谈话时应端正坐姿、用心聆听,音量要适度、语气要温和。遇到客人询问,不得说“不”、“不知道”、“不懂”、“不管”、“不会”等态度生硬、冷淡的词语。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2、接听电话时应尽量使用“您好”、“请稍等”、“抱歉”等礼貌用语,通话结束时应待客户或领导先挂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第十六条

岗位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脱岗。

2、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3、坚守岗位不得无故串岗,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4、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玩游戏、上网、微信聊天、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或学习,保持办公室安静。

6、严禁未经允许私接业务,特别是在办公室做私活,不得利用岗位之便侵占公司利益。

7、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据实陈述,一经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8、上班时间不喝酒、不赌博,不得在办公场所嬉笑打闹、打架斗殴。以上违反岗位纪律的,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扣当事人50元/次。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务合同,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屡教不改,影响公司经营和工作秩序的;

2、连续旷工15天或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的;

3、打架斗殴、持械伤人的;

4、有吸毒行为的;

5、利用职务(岗位)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公司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民事刑事追究的;

7、其它违反公司规定、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行为。

8、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征求意见结束,公司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持续改进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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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行为,维护公司各部门及各岗位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如下:

一、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由员工本人亲自打卡,打卡的异常情况按照公司各岗位休假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特殊工作岗位的需按岗位职责规定做好提前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三、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的不扣钱但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11分钟至20分钟(含)的罚款20元,20分钟至30分钟(含)的罚款30元,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罚款35元并需扣减迟到时间工资,旷工一天罚款70元,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作自行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因员工迟到、早退导致公司生产异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据本制度第十五条处理。

四、员工上下班不打卡不计考勤;每月上级签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未打卡的,虽已由上级签卡证明上班,每次还需罚款5元,凡有签卡超过三次、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任意一种行为的,除按制度罚款外,当月全勤奖一并取消。

五、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得染发、留长发、剃光头、纹身、戴耳环,员工着装要求整洁,并穿着公司发放的统一工作服,违者罚款10元并需限期改正。

六、工作场所严禁进食,违者扣罚10元。公司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随意丢弃物料、木方、废品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七、员工工作期间严禁睡岗、随意离岗、窜岗,玩手机、聚众闲聊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对违反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每次扣罚20元。

八、公司员工必须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并按照工作的安排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罚30元;情节恶劣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将从重处罚。

九、生产员工上班期间,分早、中、晚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最多只允许在吸烟区吸烟一次,违者罚款20元/次,禁烟区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扣罚20元,车间、仓库等重要防火场所吸烟的,每次扣罚100元。

十、车间员工未经主管同意,擅自找人顶班或换班的,双方各扣罚考核工资50元。

十一、公司内员工参与赌博活动,一经查获,将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赌资巨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员工之间发生冲突,采取先动手先追究的原则,打人者首先罚款200元,暂扣其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并且开除出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未还手者可视情节免于处罚或从轻处罚。员工之间存在纠纷的,应向上级主管反映。员工与主管发生矛盾时,可向主管的上一级领导反映。每位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如发生打骂公司领导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一律做辞退并不封顶处罚处理。

十三、严禁员工酒后上班。普通员工酒后进车间或上班时间内饮酒的,扣罚 50元,管理人员酒后进车间或上班时间内饮酒的,扣罚100元,并强制要求其离开岗位;如酒后造成安全事故的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除应承担经济赔偿外,公司还将给予员工辞退处理;如酒后造成安全事故的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给予员工辞退处理。

十四、员工偷窃财物,或者把公司及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一经发现,当事人须立即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价值二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员工因工作过失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损失额度在200元以下的,罚款10—20元;200元~500元的,罚款30—50元,500元以上的,罚款60—200元,因重大违纪或对公司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如压坏钢板、严重的打架斗殴或者殴打管理人员等等,将作出500元的罚款。

十六、公司实行对卷纸员工每月损纸不超过30张,额外奖励300元,如有故意隐瞒不上报,或者超出边缘十公分未经主管允许擅自补纸造成次品的,每次罚款20元,如有奖励一并取消,公司A类客户未经主管以上人员允许,一律不得补纸。

十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与其他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执行。

十八、本公司保留对以上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具体修订公司以公告形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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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3目的: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员工考核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项目部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及特种操作人员。 职责:

3.1

3.2

4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编制、修改、解释和实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本规定由总务部实施,由总务部负责监督。检查当日值班主任负责。每日门卫登记后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规定:

4.1 上下班规定:

4.1.1

4.1.2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到门卫亲自登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登记,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累计三次不登记或代理他人登记扣发当月工资的30%。

4.1.3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实行按规定统一着装制度,并须穿戴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当日按旷工论处。

4.1.4

4.1.5 上、下班时不经同意不得将任何工具、材料拿出施工现场。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先到门卫登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前必须到门卫按要求填写外出登记表,凡末填写或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按旷工论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4.1.6 凡因事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登记的由劳动纪律考勤实施负责人查核后处理。

4.1.7 员工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15%。

4.1.8 劳动纪律、考勤实施负责人应每日检查考勤、签到表,遇到异常情况或违规事情,应立即核查处理。

4.1.9 每月初不迟于5日,考勤实施人将上月考勤单及事、病假证明交项目部领导审批后送

4.2 财务劳资部结算。逾期者当月不予结算。 工作期间规定:

4.2.1

4.2.2 全体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装整洁,配戴工作证,否则按4.1.3条有关规定处理。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人工作职责无关的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得吵闹、斗殴或互为聊天闲谈。凡发生此类事情者,警告一次。

4.2.3 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应服从上级指挥与监督,无条件地服从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日常工作与加班,对不服从工作分配,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消极怠工的人或班组给予警

4.3 告一次。 下班后规定:

4.3.1

4.3.2

4.3.3

员工下班后一律实行在生活区积极休息制度。有事外出必须在当日值班主任处登记,末予登记不得外出。 生活区严禁聚众赌博、搬弄事非;不得相互窜铺,夜不归宿。 晚间11时,由当班主任查房,查房不在者,给予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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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0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针对公司各部门

3.0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

4.1出勤管理规定

4.1.1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出勤纪律

(1) 公司员工必须按各岗位上下班时间准时签到签退,严禁代签等行为。

(2)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3) 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1.3相关规定

(1) 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 员工考勤由人事培训部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核。

(3) 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请假程序

(1) 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 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

(3)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 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请假审批权限

(1) 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 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 主管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 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事假

(1)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 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婚假

(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 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探亲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 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 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法定假

(1) 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

一、初

二、初三)。

(2) 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 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 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1 考核办法

5.2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员工违纪处罚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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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烟草系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烟草系统劳动纪律管理,增强职工自律意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绍兴烟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业内外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绍兴烟草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绍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公司)]及所属各县(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以下简称县级局(分公司)]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职工是指与市局(公司)及各县级局(分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参照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劳动纪律的设定和处分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教育与约束结合、过错与责任相当的原则。

第五条 市局(公司)人事劳资处(以下简称人劳处)和各县级局(分公司)办公室为各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烟草系统或本单位劳动纪律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会同本单位监察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人员实施处分等工作。

第二章 劳动纪律

1 第六条 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公民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条 职工应当按规定严格保守国家、行业、集体秘密,自觉维护国家、行业、集体和其他职工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等。

第八条 职工应当自觉遵守行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守则、岗位纪律及其他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九条 职工应当顾大局、识大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自觉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调派,服从岗位调整安排,服从单位(部门)监督管理。

第十条 职工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热爱企业,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努力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 处分规则

第十二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各单位有权按规定作出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 劳动纪律处分包括以下几种:警告、通报批评、减发当年度绩效工资、扣除绩效积分、退档或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其中作出警告的处分由各部门负责人实施,其他处分由人劳处或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违反劳动纪律可适用一种处分形式,也可几种并用。造成损失的,应同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职工受到退档或降级处分后,如违规当年符合绩效考核升档条件,

2 取消职工该年度升档资格,但保留相应绩效积分。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发生违反劳动纪律的,不予处分。 第十六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后,认错态度较好、能主动消除影响和积极改正的,或者在过错责任中负次要责任,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认错态度差,拒不改正或向有关人员打击报复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十七条 职工有以下行为之

一、尚未造成一定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可视情减发当年度5%以下绩效工资或扣除0.2分以下绩效积分: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早退、旷工或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

(二)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内容的;

(三)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消极怠工的;

(四)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其他规章制度的;

(五)工作过程中出现过错或故意出错的;

(六)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七)违反单位保密制度,擅自将单位保密资料泄露给第三方的;

(八)对可预见的灾害或事故未采取积极应对措施、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的;

(九)故意毁损公物或单位内部网络系统的;

(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或单位岗位调整的;

(十一)工作期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商业贿赂或采用其他方式从第三方谋取私利的;

(十三)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坏单位形象或

3 他人名誉的;

(十四)以单位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

(十五)违反社会公德、公民基本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业内部规章制度、岗位守则或其他工作规范及纪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发当年度15%以下绩效工资或扣除0.5分以下绩效积分:

(一)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15次以下、连续旷工2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4天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在本单位造成较大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损失的;

(三)工作过程中多次出现过错或故意出错,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损失的;

(四)工作中弄虚作假,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损失的;

(五)违反保密制度,擅自将单位保密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损失的;

(六)对可预见的灾害或事故放任不管致使灾害或事故发生、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致使单位或职工蒙受损害,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损失的;

(七)故意毁损公物或单位内部网络系统,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损失的;

(八)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或单位岗位调整,经批评教育后改正,但已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或的;

(九)在工作期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导致职工无法

4 正常工作持续时间1个小时以上半个工作日以下或者导致他人受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且不影响继续工作),或者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违反行业其他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记过(或相当于)等处分的;

(十一)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利用职权包庇、纵容职工违法乱纪,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

(十二)挪用、侵吞或用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价值累计到达1000元以下的;

(十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商业贿赂或采用其他方式从第三方谋取私利累计价值到达1000元以下的;

(十四)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坏单位形象或他人名誉,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五)以单位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价值30000元以下损失的;

(十六)违反行业内部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岗位守则或其他工作规范及纪律,情节较严重,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退档或降级的处分:

(一)全年累计迟到早退在15次以上或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大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损失的;

(三)工作过程中多次出现过错或故意出错,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价值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损失的;

(四)工作中弄虚作假,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

5 价值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损失的;

(五)违反单位保密制度,擅自将单位保密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在全市行业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损失的;

(六)对可预见的灾害或事故放任不管致使灾害或事故发生、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致使单位或职工蒙受损害,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损失的;

(七)故意毁损公物或单位内部网络系统,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损失的;

(八)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或单位岗位调整,经批评教育和发放书面整改通知后拒不改正,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的;

(九)在工作期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导致职工无法正常工作持续时间达半个工作日以上1个工作日以下或者导致他人受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但无法正常工作),或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在违反本制度或行业内其他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记过(或相当于)处分后,3个月内再次受到通报批评或记过(或相当于)处分的;6个月内再次受到退档或降级、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十一)违反行业相关规定,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的;

(十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利用职权包庇、纵容职工违法乱纪,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

(十三)协助假冒烟、走私烟等卷烟经营者从事违法活动的;

(十四)挪用、侵吞或用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价值累计到达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十五)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商业贿赂或采用其他方式从第三方谋

6 取私利价值累计到达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者在本单位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六)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坏单位形象或他人名誉,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七)以单位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价值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损失的;

(十八)组织、参与或者支持色情、赌博、吸毒等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在本单位内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九)违反行业内部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岗位守则或其他工作规范及纪律,情节较严重,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价值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损失的其他情形。

职工出现本条规定情形应当给予退档或降级处分,但无法退档或降级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4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大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0元以上损失的;

(三)工作过程中多次出现过错或故意出错,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0元以上损失的;

(四)工作中弄虚作假,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0元以上损失的;

(五)违反单位保密制度,擅自将单位保密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0元以上损失的;

(六)对可预见的灾害或事故放任不管使灾害或事故发生、遇特殊

7 危急事变畏难逃避致使单位或职工蒙受损害,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0元以上损失的;

(七)故意毁损公物和行业内部网络系统等,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0元以上损失的;

(八)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或单位岗位调整,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的;

(九)在工作期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导致职工无法正常工作持续时间达1个工作日以上或者致人伤残的;

(十)在违反本制度或行业内其他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退档降级、记大过、(或相当于)的处分后,3个月内再次受到通报批评(或相当于)违纪行为的;6个月内再次受到退档或降级、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十一)违反行业相关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

(十二)违反岗位职责或纪律中属严格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十三)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利用职权纵容或包庇职工违法乱纪,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销售假冒烟、走私烟等违法卷烟的;

(十五)挪用、侵吞或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价值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十六)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商业贿赂或采用其他方式从第三方谋取私利价值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七)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的;(十八)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坏单位形象或他人名誉,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的;

8 (十九)以单位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50000元以上损失的;

(二十)组织、参与或者支持色情、赌博、吸毒等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在全市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的;

(二十一)违反治安管理及其他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或被劳动教养的;

(二十二)行业内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二十三)违反行业内部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岗位守则或其他工作规范及纪律,情节较严重,在全省行业内造成较坏影响或累计给单位造成价值50000元以上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单位遭受损失价值超过50000元以上的;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以提供虚假文凭、编造工作经历等方式,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处分程序

第二十二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规定,出现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情

9 形,仅需要作出警告处分的,由本部门负责人直接实施;作出警告处分后,同时需要减发当年度绩效工资或扣除绩效积分的,由劳动纪律管理职能部门牵头、本单位监察部门和职工所在部门参与,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查证属实后,由调查小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按规定发放处分决定书。

第二十三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规定,出现本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由劳动纪律管理职能部门牵头、本单位监察部门和职工所在部门参与,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查证属实后,由调查小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按规定发放处分决定书。

第二十三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规定,出现本制度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由劳动纪律管理职能部门牵头、本单位监察部门和职工所在部门参与,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查证属实后,由调查小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将调查事实、处分理由和依据告知本单位工会组织,听取工会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按规定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职工劳动纪律遵守情况的记录资料。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职工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反馈等工作,配合劳动纪律管理职能部门完成职工违纪情况的调查、记录和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劳动纪律,同时触犯治安管理、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移交公安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档”、“级”是指《绍兴市烟草系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所指的级和档。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多次”为5次。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伤残”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第三十条 本制度所称“旷工”、“迟到”、“早退”参见《绍兴市烟草系统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在本制度实施前已对违纪职工作出相应处分的,原处分有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本制度有关内容与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一不致的,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制度有关内容与市局(公司)或其他单位原有的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市局(公司)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第11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劳资处关于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公司驾驶员“五大禁令”和“禁酒令”,切实提高每个单位、每名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现就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严肃措施,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确保各单位员工遵章守纪率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以班组(科室、经营点)为单位建立员工考勤表,对每位员工每天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记录并及时上报各单位。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出勤工作的员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将书面假条妥善保管。

三、严格执行岗位劳动纪律。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交接班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睡岗、脱岗、窜岗、上网玩游戏,严禁带小孩上班、找人代班、值班会客或未经批准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四、认真开展遵章守纪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员工手册》和本单位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定期开展执行劳动纪律自查活动。要将员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纳入单位管理范围,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管理规定,加强遵章守纪管理工作。

五、抽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公司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单位执行劳动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除进行严肃的通报批评外,还将按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12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企业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白班7:45上班、20:00下班,中班19:45上班、8:00下班)

九、对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处罚标准:

3、脱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不在岗的为脱岗,每次罚10分,属屡教不改的扣除本月考核分数外,予以开除处分。

4、旷工:未经请假擅自不到岗的,以旷工论处。

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1、生产现场凡有违规操作或违章作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作业现场不整洁或脏、乱、差,发现一处每次罚款5元。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款20元。

4、各种记录表格,认真、工整、真实,准确,否则一次罚款10元。

5、设备有滴、漏现象,不及时汇报或不及时修理的一次罚款10元。

班前班后会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均由当班班长负责召开。

二、班前会:

1、班前会于上班前二十分钟准时召开。

2、检查劳保穿戴情况及安全教育。

3、考勤员点名考核,不允许代签。

4、传达上级指示,安排本班生产任务。

三、班后会:

1、班后会在交接班后召开。

2、点名不到者查明原因。

3、总结当班生产、安全、纪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班前班后会考核办法

一、班前、班后会由值班主任组织召开,发现一次值班主任没有召开班前会、班后会,罚当班班长10元。

二、班前、班后会制度执行情况,由值班主任不定期抽查为准。

环境卫生的治理及规定

为创建清洁文明、舒适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定本制度。

一、措施:

1、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做到常规化;

2、狠抓落实、明确责任、分片到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3、日常检查,做到班清班净;

二、区域规划:

三、标准

1、地面干净无杂物;

2、生产单位消除跑、冒、滴、漏;

3、日常维护、杜绝乱扔乱丢;

四、考核办法

1、一次不合格,令其加班完成,口头批评警示;

2、二次不合格,要求加班完成,并罚10元;

3、不积极配合,清扫不及时者,每次罚款20元。

车间交接班制度

为了使制粉车间交接能很好衔接 ,确保生产连续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班者须提前15分钟到岗位,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

作。

二、由班组长召开班前会议,通报车间以及本班工作安排,

各项生产指标及目标完成的情况。

三、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四、对在生产中,工作负责,勇于奉献的好人好事给于表

扬,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批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

解决方法。

五、接班、

1、接班班长要主动向上班班长详细了解生产、设备运

行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2、岗位人员接班必须在岗位面对面接班,仔细检查设

备各个部位,查阅设备运行记录等。

3、检查设备是不是齐全完好,岗位卫生、区域卫生是

不是干净整齐。

4、因交接班不细致,造成停机、生产中断,由接班人

员负责。

六、交班

1、交班前对所有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2、如实填写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班长报告,采取措施,迅速处

理。

4、搞好岗位、设备、区域卫生,做到卫生整洁,文明生

产。

5、班长要详细向下班介绍当班安全生产、设备运行情况,

出现问题的部位、原因,以及解决的办法,现在仍可能出现的问题。

6、岗位人员交接必须向接班者主动介绍当班运行情况及

存在的问题。

7、接班者经了解检查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

者才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13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

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 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

第四条 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予处罚:

1.严禁工作时间窜岗、离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聚众嬉闹、打架斗殴等。

4.严禁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书刊。

5.工作交往中,对领导、普通员工及外单位访客要礼貌待人讲究礼仪,严禁污言秽语。

第五条处罚规定

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众嬉闹、打架斗殴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 伍拾元(人民币),触犯第二次加倍处罚,情况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理。

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离岗按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睡觉、吃东西、触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检查考核

劳动纪律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分别由工厂和公司本部共同负责完成,具体细节听从各部门领导安排。

望全体员工共同配合自觉遵守。

2012年1月30日

第14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四川省宜宾高洲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公平合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行政员工,金潭玉液公司销售人员除外。

三、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工作实行单休制,一周上六天班(周一至周六)。

2、上班时间: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3、午休时间:12:00—13:00

注:中午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离开办公室。

(二)考勤管理

各部门员工每天上下班需到大门打指纹签到,人力资源部对每天考勤进行记录,以作为工资和年终奖金计算依据。

(三)处罚规定

1、所有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早上

9:00)开始后10分钟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下午5:00)结束前30分钟内离岗者视为早退,人力资源部每月将员工考勤《迟到、早退、旷工统计

表》进行通报。

2、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员工当月内迟到或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一天论;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并给予警告处分。

3、旷职(工)一天,领导班子扣发5天工资,中层干部扣发3天工资,一般员工扣发2天工资。

4、连续旷职(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工)五日或一年累计旷职(工)达七日者,予以开除,不发任何资遣费。

四、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

1、请假的核决权限

2、一切请假手续自行办理,《请假单》必须由所有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如因部门负责人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部门负责人电话许可后报人力资源部,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员工因公外出,需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公事外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可外出,若因部门负责人不在或情况紧急需外出,未能及时

填写《外出申请单》的,需在事后一日内补齐手续。员工不填报《外出申请单》擅自外出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员工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按旷工处理。

5、员工应在请假期满后1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因员工自身原因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6、超过3天的较长假期,相关人员必须交接好工作,并需在请假单上指定工作承接人并有工作承接人签名,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未有工作承接人签名,请假单无效。

(二)假期规定

1、病假

(1)员工休病假一天以上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提供三级医院开据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病假须提前申请,填写《请假单》。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请假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且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病假期工资=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30天*病假天数(2013年成都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事假

(1)员工确因情况特殊需要休事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

(2)3天(含)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三天申请;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第一天补办事假手续。

(3)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7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出30天者,年终取消评优资格并按比例扣发年终奖金。

3、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4、婚假

(1)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休假,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不含其它福利)。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7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5、产假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工龄在一年以上持有生育指标的正式女职工可享受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

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3)女职工剖腹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4)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如二胎无准生证的),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5)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5天陪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6、丧假

(1)以下情形视为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2)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3)员工丧假需填写《请假单》,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探亲假

员工与配偶、父母异地分居的(非本地的),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待遇,每年可享受3天时间的探亲假。员工需一次性休完,不得留存假日,间断休假,所有探亲假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五、其他规定

员工不按公司规定请假,擅自离岗,部门负责人不如实汇报部门员工请假事宜的;一经人力资源部查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视情节严重,部门负责人罚款200—500元,分管领导罚款500-1000元。

四川省宜宾高洲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第15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范围

1、公司综合检查组的职责

公司综合检查组,负责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违纪行为,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干部值班人员的职责

公司干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除处理其它值班事务外,每班不少于两次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实行岗位签字制度。对查出的违纪行为,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保卫部的职责

保卫部,负责门卫管理制度中有关劳动纪律的检查。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劳动纪律的管理;各车间带班负责人,为当班劳动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当班劳动纪律的管理。

5、企管部的职责

企管部负责劳动纪律处理结果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负责劳动纪律处罚争议的处理;负责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的管理。

三、劳动纪律规定

1、证件管理

⑴、本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及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在左胸上部

1 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证件。其中:

①、干部值班人员佩戴“公司值班”证。 ②、安全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监察证”。

③、临时工佩戴带有本人照片的“临时工作证”。

④、外协施工人员及新进厂未来得及办理工作证的人员佩戴不带照片的“临时工作证”。

⑵、进入操作岗位必须将安全操作证(经公司三级安全培训后发放)和设备操作证放置在指定位置。

违反本规定其中一项,一次罚款10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

门卫值勤人员将无证人员放进厂内,对门卫值勤人员每人次罚款10元,同时对保卫部部长、带班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元。

2、着装管理

进入工作岗位,一律统一着装。其中:公司员工着装为公司统一发放的带有本公司指定标志的工作服;临时工着装,为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无本公司指定标志);炊事员、医务人员着装白大褂。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所有人员不准穿裙子(经批准的接待部门除外)、短裤、拖鞋和其它奇装异服。

违反本规定其中一项,一次罚款10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

3、女工发型管理

女工不准披肩发进入生产岗位。

违反本规定,一次罚款10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

4、就餐管理

长白班员工不准在工作时间就餐。三班倒员工一律在生产区售饭点买饭,不准脱离岗位就餐。两人以上岗位人员不得同时离

2 岗买饭。不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就餐。

违反本规定其中一项,一次罚款10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

5、内务管理

生产岗位和各单位办公室,工作时间不准插门,窗户透明可见室内,工作期间不准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生产岗位违反本规定其中一项,一次罚款10元,同时对车间主任罚款10元。单位办公室违反本规定其中一项,一次罚款20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一次罚款20元。

6、禁酒令

⑴、严禁任何人(包括装卸人员及外协单位工作人员)带酒意进入生产区。否则,一经查出,劝其离厂。对不听劝告者,一次罚款100元。

⑵、严禁上班时间喝酒,严禁携带及在工作岗位上存放酒。 违反本规定,属严重违纪,一经查出,对违纪员工一次罚款200元;对违纪干部罚款500元(公司安排的接待除外)。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员工加倍处罚、干部作免职处理。

7、禁烟令

⑴、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均为禁烟区(公寓、宿舍等生活区和公司特批的接待场所除外)。禁烟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烟和火种进入禁烟区。

凡查出在禁烟区内吸烟的干部,一次罚款500元。 凡查出在禁烟区内吸烟的员工,一次罚款200元。 ⑵、携带、存放烟和火种(包括办公橱、办公桌、工具橱、工具箱等)的干部,一经查出,罚款200元;携带、存放烟和火种的员工,一经查出,罚款100元。

⑶、凡在禁烟区内查出烟头,包括在汽车周围发现的烟头,

3 对卫生界区所属管辖单位按50元/个罚款。 如卫生界区管辖单位查出属外来汽车司机及其随行人员清理出的烟头,并对汽车司机按50元/个罚款后,则免除对卫生界区管辖单位的处罚。

⑷、保卫部门卫值勤人员,负责为所有外来车辆(上级领导及检查团车辆除外)在进厂时办理换证手续,并告知司机及其随行人员(包括装卸人员、外协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在进入禁烟区前将携带的烟和火种在门卫室登记寄存,并将汽车内的烟头清理在禁烟区外。

⑸、对在禁烟区内吸烟的汽车司机、装卸人员、外协单位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没收烟火、罚款200元。如门卫当班值勤人员未对其告知禁烟禁火令,则对门卫值勤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⑹、对在禁烟区内携带烟和火种的汽车司机、装卸人员、外协单位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没收烟火,罚款100元。如门卫未对其告知禁烟禁火令,则对门卫当班值勤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⑺、在禁烟区内,确因工作需用火种的单位(包括外协施工单位),可书面申请并分别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到安环部办理“携带火种许可证”(注明持证人姓名)。在禁烟区内凭“携带火种许可证”携带火种。

⑻、对在禁烟区内吸烟的,其他在场人有责任及时进行制止。在场人制止不听,则对吸烟者加倍处罚;如在场人对违纪吸烟者未进行制止的,对在场人每人罚款50元。

⑼、对举报吸烟行为及举报携带、存放烟和火种的,经查实后一次奖励100元。

举报电话:内线:****; 手机:****** ⑽、保卫部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在值班岗位上禁止吸烟,否则按违反禁烟令处理。

8、严禁睡岗

4 睡岗属严重违纪,一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9、严禁脱岗

⑴、各车间、部室必须建立离岗记录,详细记录离岗时间、离岗原因、回岗时间。

⑵、任何人不在本岗位且又无离岗记录者,经查实确非工作紧急需要离岗者,按脱岗处理。

⑶、生产岗位无离岗记录本、无操作记录报表、无交接班记录,对岗位操作人员、当班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2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

⑷、提前或滞后30分钟做岗位操作记录的,属弄虚作假行为,违者一次罚款50元。

⑸、员工在工作期间出厂门,必须凭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申请单”,中层干部出厂门,必须凭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出门申请单”(乘坐公司车辆的,必须凭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车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派车单”),当分管领导不在公司时,可由其委托的其他公司领导代签,回厂后应及时向签字批假的领导销假,否则视为脱岗。“出门申请单”一式两份,注明出门原因和起止时间,一份由本单位留存,一份交门卫值勤人员。

确因紧急情况需要出厂门者,可向保卫部分管领导(当保卫部分管领导不在公司时,可向公司其他领导)说明原因,由保卫部分管领导(或公司其他领导)电话通知门卫值勤人员直接放行。

加班人员在完成加班任务后,凭工作证(或派车单)登记出门。

⑹、如门卫值勤人员私自将无“出门申请单”或无“派车单”人员放行,对门卫值勤人员每人次罚款20元,同时对保卫部长、带班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20元。

⑺、脱岗属严重违纪,一经查出,对违纪员工一次罚款200

5 元;对违纪干部一次罚款500元。

⑻、门卫值勤人员,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出门申请单”按单位汇总后报企管部。

10、工作指令管理

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工作和学习安排、不服从分配的行为,属严重违纪。对违纪员工一次罚款200元;对违纪干部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作免职处理。

11、相关处罚标准

⑴、凡经公司查出的违犯本制度第

6、

7、

8、

9、10款有关规定的严重违纪者,除对违纪人员按规定处理外,分别对车间第一责任人和带班负责人每人次罚款50元;对部室第一责任人每人次罚款100元。车间、部室第一责任人严重违纪的,对分管领导每人次罚款100元。

⑵、对屡次违纪人员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⑶、车间、部室因管理不力,造成劳动纪律松驰、严重混乱的,对第一责任人撤销职务,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⑷、同一岗位有2人以上(含2人)的人员,相互之间负有对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指正的责任。如查出其中有严重违纪者,除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外,对同一岗位的人员,每人罚款50元。

⑸、对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辱骂他人,危及他人安全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并对所在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2、考勤管理规定

⑴、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考勤。

长白班人员分上、下午考勤,三班倒人员,由带班负责人统一点名考勤,准时交接班。考勤员须按考勤项目和规定的符号在上班时考勤,下班时复核,并按指定位置公布上墙。

6 值班维修工、仪表工、仓库等单位值班人员,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向单位负责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值班结束后,须汇报值班期间的工作后方可离开。

⑵、处罚规定

①、考勤员不考勤、不准点、不复核、不公布、一次罚款1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如发现考勤员舞弊,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加倍处罚。如发现单位负责人授意舞弊者,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作免职处理。

②、长白班人员、值班维修工、值班仪表工,凡迟到10分钟以内者,一次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一次罚款20元;迟到一次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

③、早退一次,罚款50元。

④、旷工一天,罚款100元;对连续3天(含3天)旷工者,加倍处罚,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作自动辞职处理。

13、请销假管理规定

⑴、因病、事、工伤、生育、婚、丧等原因不能上班者,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书面请假手续应注明请假理由和请假起止时间,经领导批准且符合批假权限。对无请假手续休假、超假的人员,按旷工处理。超越批假权限的,对批假人每人次罚款50元。

⑵、员工请事假,1天之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3天内(含3天)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当公司分管领导不在公司时,可由其委托的其他公司领导代签;3天以上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批准。

⑶、中层干部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高管人员请事假,由总经理签字批准。高管人员请事假、休

7 假、出差离开公司时,除按批假程序报批外,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回公司时除向批假人销假外,还必须到办公室销假登记。

⑶、请病假必须持区(县)以上医院病历及建议休息证明,经公司医务所主管审核确认签字、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息(急病或因病住院者除外)。在区(县)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可凭住院证明休病假。

⑷、所有请假,都必须先完善审批手续后,方可休假(因急病或住院请病假者除外)。凡未完善审批手续而休假的,一次罚款100元;考勤员未见完善的审批手续而考勤的,对考勤员一次罚款50元。

⑸、各类休假在回厂后,都必须向批假人销假。不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⑹、一年内累计缺勤6个月以上,或累计请事假3个月以上的,按自动辞职处理。

⑺、凡需调休的,须办理“调休审批单”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调休。未经批准擅自调休的,按旷工处理。公司值班人员因故调班,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和公司值班分管领导分别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调班的,一次罚款50元,通报批评;公司值班缺勤者,一次罚款100元。

四、其它

1、因违纪或其它原因而受到罚款处分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对不接受处分、无理取闹者,加倍罚款。

2、所有部门出具的罚款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留存;一联交被罚款本人(或单位);一联送交财务部。公司一切处罚的罚金,一律缴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所有罚款,必须在罚款单送达之后3天内缴财务部,逾期不缴者,由财务部于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罚款收缴情况, 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罚款的,按加倍的

8 数额统计汇总后报企管部,企管部按加倍的数额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连带处罚的罚款不得由违纪人员代缴,违者加倍处罚。各单位对内部处罚的罚金,须记入本单位收支帐簿,记录收支情况。企管部对各单位收支情况,定期进行审计。

第16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电气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

1、上班穿戴好劳保护品。

2、不准班中喝酒或酒后上班。

3、上班时间不准出现吵架或打架斗殴的现象。

4、未经班组、车间领导的批准不允许私自换班、倒班。

5、严禁迟到、早退、班中脱岗、无故串岗或夜班睡岗。

6、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洗澡、干私活。

7、铭记所从事岗位职责。

8、禁止违章作业,严格遵守所从事岗位的操作规范。

9、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必须以书面假条的形式进行,口头请假无效。

10、请假半天的由班组长准假,请假一天的由车间主任准假。

考核办法:

1、凡查到违规违纪的职工,扣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

2、同一班组一月内超过三人次违规违纪,挂联考核班长,扣班长50元。

3、同一职工如果一年内两次违纪,扣发当月奖金100元。

4、此办法纳入文件管理,长期有效。

第17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昆明南绮服装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促使本公司全体员工养成遵纪守时的习惯,营造一个良好生产、工作环境,以利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统一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标准,以利于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部门: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管理、检查和考核。劳动纪律的要求

工作时间:公司上下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下午6:00(中间吃饭时间1小时);

工作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好当日的生产、工作任务。

各岗位员工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串岗、睡岗,不准做私活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用电脑上网、玩游戏、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在生产、工作现场大声喧哗、不准做任何影响他人工作的事;

员工有(病)事必须按规定请假,严禁旷工、严禁酒后上班和当班饮酒,严禁打架、斗殴和无理取闹;

各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佩带好上岗证,穿戴整洁,保持工作环境干净、卫生,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

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全体员工必须共同维护公共设施,爱护生产、生活环境;接待客人谈吐文明、礼貌,树立严明的纪律,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司员工不得人为浪费公司生产、生活资料。 劳动纪律检查

迟到、早退:未按公司规定之上班时间到岗的为迟到;未按公司规定之下班时间离岗的为早退。迟到、早退以次数累计检查、考核;

旷工: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岗的、无特殊情况超过上班时间15分

钟到岗的、离下班时间15分钟前离岗的为旷工。旷工以天数累计检查、考核;

其它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要求的,分别以次数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影响程度检查考核;

劳动纪律考核

迟到、早退:未按公司上下班时间10分钟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出勤奖,并扣款5元/次,(如下一月出满勤者,可退回上月所扣的出勤奖,管理人员除外)迟到30分钟以上累计每超过三次按旷工半天计,超过2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

旷工:无故不上班或事(病)假未经批准而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按旷工时间扣发2倍日平均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15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脱岗、串岗、睡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用电脑上网、玩游戏、带小孩上班、影响他人工作的,扣款20元/次;

酒后上班和当班饮酒者,当日不得上岗,并按旷工处理。在生产、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和无理取闹者,视其情节给予罚款直至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在生产车间吸烟扣款50元/次;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吸烟者全额承担;

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设备损坏以及他人人身伤害的,其所造成的损失由违反者负责;

损坏公共设施、人为造成公司生产、生活资料浪费的,照价赔偿。

昆明南绮服装有限公司

2008年 10 月6 日

第18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考勤管理的职责分工,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劳动纪律管理。

一、职责分工

1、考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制订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公司各部门的考勤业务。

2、公司的劳动纪律由行政办公室管理,并设兼职考勤专员。

3、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考勤管理,各种休假的管理和员工休假的记录及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公司员工迟到、早退作好记录,上班时间内员工需外出的一律凭出门证放行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考勤管理,无出门证门卫一律不得放行,如没出门证放行,直接对门卫做出行政处罚50元/次。(所有员工由直属领导签字确认)。

4、所有员工因私出门返回(仅限中午午休时间)、请假(离开返回时)均需打卡以便销假、考勤时有明确的依据。

5、兼职考勤专员负责全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6、公司员工如需出行,需要用车,由申请人做好用车单有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由行政部确认后执行。

7、每个单位都应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每天对本单位员工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加班)进行正确记录,建立《职工考勤表》作为考勤依据。每月5日前将“考勤月报表”、各种假条交行政办公室汇总(如遇假期顺延)。如有假条不全、不足时,按旷工处理。员工内部调动,应由调出部门主管在被调人的《职工考勤表》上签字后转调入新部门。

二、劳动纪律 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行、工作秩序,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上班时间 车间 7:30—16:30 办公室8:00--17:00,以打卡考勤为准。迟到或早退5分钟(含)忽略不计;迟到或早退6——60分钟(含)处罚50元/ 1

次;一小时以上无请假者,视为旷工;中午午休时间为11:30——12:30。

2、员工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的,由所在本门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主管批准,交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加班原则上只给予调休处理。(部门申请批准的加班申请表见附件1,每月结束由考勤员、每个员工签字后交人事作为造工资凭证,并归档)。

3、旷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被视为旷工。未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请假未被批准擅自未上班者;

超过迟到、早退时间且无正当理由者; 在生产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许可,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多次教育不改者; 不付从工作安排;

4、旷工扣罚 日工资2倍/次,一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者,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

5、不准在生产(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人;不准动用公司设备、工具、材料干私活,一经发现,除赔偿加工费、动力费、材料等费用外,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和罚款。

6、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带小孩上班,但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核可以允许。

7、生产、工作时不准大声喧哗,追逐戏闹,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予以罚款。

8、公司对员工请假理由有怀疑时,可以进行查证。一旦发现请假事由属虚构或伪造的,公司可对员工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9、行政部负责统计员工请假情况,保留员工请假单及相关请假需要的文件及证明备查。

三、假期管理

1、凡应出勤时间未出勤,并超过迟到早退之时限者,皆须办理请假。

2、员工根据假期的种类及申请条件,按照规定提前申请请假期。

3、除事假和调休外,其他假期申请需持有有效凭证至行政部指定人员处核实申请条件。

4、主管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核。2

5、审核过程完成后,发送批复通知书,由部门考勤员于月底统计考核并交HR指定人员备案、核算工资。

6、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请假者,需与直属主管电话沟通,得到许可后,请其代理人/家属次日持有效证件代理完成请假手续,或由员工本人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日补请假手续,补假滞后不得超过实际发生日一周。

7、请假手续 (1)员工休假,事前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员工在半天之内的假期由车间(科室)领导批准;半天至一天(含)的假期由车间(科室)领导审核,综合办公室批准;一天至三天的假期一律由主管、总经理批准,报行政办公室备案;三天(含)以上假期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单须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2)中层干部请假一天(含)之内由副总、总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审批手续一律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3)培训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培训、见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休息时可请事假。半天以内由主管上级批准,半天至一天(含)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批准,报行政办公室备案,一天至三天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分管副总批准,三天(含)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未经请假程序擅自离开岗位者,如事后不履行补假手续,作为旷工处理。

8、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计划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需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2)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用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有个人自理。 (3)若有员工出差东海并入住东海嘉臣大酒店需填写《工作联系函》,并提交至行政办公室备案。

9、销假 (1)请假后未休完之时间应办理销假 3

(2)销假方式填写销假申请,由原核准主管核准销假(见附件2销假单)

10、调休假 员工需要调休的,做出调休单,调休一天的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一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签字交由总经理签字后认可,交由行政部存档,作为每月造工资凭证。调休根据每月的加班调休,一年一结,不作为累计。(备注:没有加班或加班时间不够调休的将不享受带薪调休,根据实际工资扣除)。

11、事假 (1)事假原则上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影响绩效考核与奖金发放。 (2)事假期间必须扣除事假工资。

12、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修养而获得的假期。 (2)休假凭医生病假条为准。

(3)医生假条天数含休息日与法定假日,计算病假工资时,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与法定假日。 (4)对于故意占用工作时间或借看病之名游玩,干私活者按旷工处理。 (5)必要时候,公司可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费用由公司负担,一旦发现员工有谎报病情等欺诈行为,可立即无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医疗期间内病假工资扣除40%发放。不足本地最低工资的80%的,按照本地最低工资的80%补足。

13、婚假 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员工享受3天婚假,再婚者婚假为3天。 (1)婚假天数含休息日,不含法定假日 (2)婚假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未用完的,不给予补偿或顺延。 (3)婚假原则上一次休完。 (4)婚假期间不扣工资。 (5)结婚日后进入公司的员工不再享有婚假(结婚日以结婚登记日为准) 4

14、丧假 (1)员工直系三代以内:父母(包括养父母、继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均可请3天丧假。 (2)若死亡者在外地,本单位(部门)主管可根据路程酌情给予不超过2天的路程假。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报行政部审批。

(3)丧假期间不扣工资。 (4)丧假及路程假不含法定假日和休息日。 (5)丧假不可分割使用,未用完者不与补偿。

15、产假、哺乳假 (1)产假 凡已婚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分娩后,凭《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及医院证明,经行政部审核后可休假60天,产假期间公司给预发放基本工资。 (2)哺乳假 婴儿在一周岁之内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享受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一小时哺乳假可连续使用,也分开使用,分开使用时以半小时为累计单位。 (3)产假含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不可分割使用,未休完不予补偿,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按照当地法规执行。

16、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可享受有工伤假,休工伤假需要提供经国家卫生管理部门认可资质且有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出具的证明。 (2)工伤的判定由员工所在部门调报工伤申报表,经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确定。 (3)工伤假的期限由行政办公室会同医院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确认。 (4)员工所在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工伤假休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十天以内办理手续。 5

附件1 员工加班申请单 填写日期: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部门、职 务 加班事由 加班时间 自 月 日 时 分 至 日 时 分,共 小时 (以打卡为准) 加班人员 主管领导批准 附件2 员工销假单 填写日期:

姓名 部门 共计 天 小时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备注 部门负责人 领导审批 批准 6

附件3 员工调休申请单 填写日期: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部门、

职 务 调休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月 日 时 分,共 天

(以打卡为准,不得超小时可用于调休的时间)可用于调休的时间 总经理7

过 共 天 小时 主管领导审批 审批

第19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方提供服务,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防运保全体人员。

3、管理职责

作业长是作业区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8:00至16:30点。

4.1.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员除外。4.2考勤管理

4.2.1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前(以到休息室为准),下午下班时间为16:30(以出休息室为准)。员工外出作业,原则上应先报到后再外出;无法先报到的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进行情况说明。

4.2.2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及作业区签字后报综合队队部,记为请假。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2.3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4.3.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4.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4.4.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辞退处理。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4.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O一七年七月一日

第20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包括考勤、电话、档案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细则

1、考勤制度

(1)公司上班时间为:星期一到星期六,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7小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时间如有变化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2)考勤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考勤办法

公司考勤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员工按时在考勤签到表上签名记录,正式上班时间过后不在签名,考勤表当天无签名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考勤设置种类

①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②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③ 旷工:无故缺勤;

④ 请假。(请假需写假条,假条需部门负责人签字); ⑤外勤:全天在外办事;(需电话通知办公室人员)

(6) 考勤管理制度

① 公司规定员工月度可享受4天休假,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如遇工作需要不得休息者可以调休,但月总休息日不得超过4天,超过4天视为请假(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请假人员需填写《请假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交到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请假要致电部门负责人请示,并告知办公室,假期完毕补回《请假单》。

③ 员工请假不超2天(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请假超过2天的需报总负责人批准。

④总部高层管理人员请假需经总部负责人审批。

⑤职工在工作时间外出,需向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不说明情况视为脱岗。 (7)假别规定

病假:三天以内扣效益工资50%,超过三天扣效益工资和奖金。 事假:扣工资、效益工资、奖金。

加班:特殊岗位加班执行补休(需有领导签字同意的加班条)。 (8)出勤违纪按以下规定处理:

1.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事人50元/人,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扣发当事人效益工资。

2.旷工扣罚当事人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处理。

三、电话制度

1.公司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3.员工接听外来公事电话,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落实。

四、档案管理

总部办公室是公司档案管理的归属部门,应认真负责公司内部各种文件、文书的收发、登记、传递和保管工作,档案材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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