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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02:42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新农合承诺书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严格执行泾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5、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并及时在合疗报销平台登记。

6、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减费或免费住院情况发生。

7、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康泰医院如果违反以上内容愿意承担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院长(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科室成员(签字):

泾阳康泰医院 2018.5.29

泾阳康泰医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推荐第2篇:新农合承诺书

杞县益民医院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的

承诺书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及时向参合农民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收集参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三、在对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六、严格按照住院标准,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作为参合农民收住入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无故拒收;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八、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的诊疗范围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进行诊疗和报销;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3年11月

推荐第3篇:新农合承诺书

杞县益民医院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的

承诺书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及时向参合农民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收集参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三、在对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六、严格按照住院标准,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作为参合农民收住入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无故拒收;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八、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的诊疗范围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进行诊疗和报销;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3年11月篇2:卫生室新农合承诺书

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承诺书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积极主动维护新农合微机等硬件,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无私自进药和串换药品报销;严格药品库存管理,保证实际库存和微机库存一致;

5、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无分解收费、自定义收费、多收费、私收费、重复收费、同一人次多天多次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新农合违规行为;

6、严格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处方实行双签字制度;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1、如存在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或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清晰的;存在未及时更新报销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不规范(包含疾病名称等),违反一项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200元;

2、如存在故意破坏网络,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以故意停电、网络不通、硬件故障、不熟悉程序、出现软硬件故障不及时维护等非客观因素未即时报销或拒绝报销的,违反一次自愿缴纳违约金1000元;

3、如存在私自进药行为,违反一次上缴违约金2000元,同时自愿上缴私自购进的所有药品;

4、如存在不开具处方或开具假处方、大处方、家畜用药,处方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5、如存在虚开药品、未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分解处方、超标准、重复收取等)、盗用他人医疗证报销、审核不严格出现冒名顶替报销、串换药品报销,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上缴违约金5000元;

6、如门诊登记记录与新农合报销记录不一致,自愿将门诊未登记的新农合报销款上缴,同时上缴违约金500元;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8、如存在不发放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存在代签字、不签字现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9、如存在私设收费项目、私自抬高价格、分解收费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自愿上缴违约金2000元;

10、用其他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无论套取金额多少,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篇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

1、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篇4:新农合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遵守新农合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及时向参合农民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收集参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三、在对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六、严格按照住院标准,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作为参合农民收住入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无故拒收;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八、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的诊疗范围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进行诊疗和报销;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篇5:2011年新农合承诺书

新农合规定承诺书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利润,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合管办相关监管文件精神我院新农合领导小组特制定服务承诺如下: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不能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的8%,总费用可报比例达80%以上。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项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住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并及时提供农村信用社帐号。

7、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目录外用药不超过5%。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

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并及时把补偿金转入患者帐户,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对住院病人的住院情况在24小时内上传市合管办。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

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8%以上的,每上升1%予以800元罚款。

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6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 治医生处以6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 以3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

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2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

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

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2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

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6倍处罚相关责任

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

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二年元月一日至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4篇:卫生室新农合承诺书

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承诺书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积极主动维护新农合微机等硬件,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无私自进药和串换药品报销;严格药品库存管理,保证实际库存和微机库存一致;

5、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无分解收费、自定义收费、多收费、私收费、重复收费、同一人次多天多次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新农合违规行为;

6、严格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处方实行双签字制度;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1

违诺责任:

1、如存在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或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清晰的;存在未及时更新报销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不规范(包含疾病名称等),违反一项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200元;

2、如存在故意破坏网络,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以故意停电、网络不通、硬件故障、不熟悉程序、出现软硬件故障不及时维护等非客观因素未即时报销或拒绝报销的,违反一次自愿缴纳违约金1000元;

3、如存在私自进药行为,违反一次上缴违约金2000元,同时自愿上缴私自购进的所有药品;

4、如存在不开具处方或开具假处方、大处方、家畜用药,处方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5、如存在虚开药品、未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分解处方、超标准、重复收取等)、盗用他人医疗证报销、审核不严格出现冒名顶替报销、串换药品报销,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上缴违约金5000元;

6、如门诊登记记录与新农合报销记录不一致,自愿将门诊未登记的新农合报销款上缴,同时上缴违约金500元;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8、如存在不发放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存在代签字、不签字现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9、如存在私设收费项目、私自抬高价格、分解收费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自愿上缴违约金2000元;

10、用其他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无论套取金额多少,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2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3 年月 日

推荐第5篇:卫生室新农合承诺书

2016年黑鱼泡镇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

承诺书

镇赉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统一要求,村卫生室负责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药品公示栏,内容清晰,及时更新报销补助明细公示内容。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患者本人签字并确认报销情况,患者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报销药品一律零差价销售。

5、认真执行物价医疗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无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做到同一患者当天报销不许超过15元。不许有故意套取一般诊疗费等违规行为。(如一本处方只有口服药品无静点药品等现象)。

6、严格审核参合患者身份,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补助明细、处方、合作医疗证及就诊日期等填写一致。要求报销时必须留有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和医疗证报销页在一起的影像资料,以备卫生院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次均费用不超标准。

9、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卫生室停止报销或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

村卫生室: 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 2016年 1 月 1 日

推荐第6篇:卫生室新农合的承诺书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积极主动维护新农合微机等硬件,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无私自进药和串换药品报销;严格药品库存管理,保证实际库存和微机库存一致;

5、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无分解收费、自定义收费、多收费、私收费、重复收费、同一人次多天多次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新农合违规行为;

6、严格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处方实行双签字制度;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违诺责任:

1、如存在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或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清晰的;存在未及时更新报销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不规范(包含疾病名称等),违反一项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200元;

2、如存在故意破坏网络,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以故意停电、网络不通、硬件故障、不熟悉程序、出现软硬件故障不及时维护等非客观因素未即时报销或拒绝报销的,违反一次自愿缴纳违约金1000元;

3、如存在私自进药行为,违反一次上缴违约金2000元,同时自愿上缴私自购进的所有药品;

4、如存在不开具处方或开具假处方、大处方、家畜用药,处方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5、如存在虚开药品、未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分解处方、超标准、重复收取等)、盗用他人医疗证报销、审核不严格出现冒名顶替报销、串换药品报销,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上缴违约金5000元;

6、如门诊登记记录与新农合报销记录不一致,自愿将门诊未登记的新农合报销款上缴,同时上缴违约金500元;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8、如存在不发放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存在代签字、不签字现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9、如存在私设收费项目、私自抬高价格、分解收费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自愿上缴违约金2000元;

10、用其他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无论套取金额多少,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推荐第7篇:新农合工作规范承诺书

2014年新农合工作规范承诺书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4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推荐第8篇:新农合

历史消费下的恶俗营销 来源: 时间:2011-08-11 【内容摘要 】黄山市黄山区谭家桥镇推出“鬼子进村”旅游项目,让游客扮作侵华日军,手握“三八大盖”押着“花姑娘”。网友贴图曝光此事,当地旅游办回应称初衷是“为了做‘红色旅游’,让年轻人了解这段历史”,游客表演的是“日军进村扫荡———掳走村姑———八路解救”的过程。

【观点评论】

人民网:扮鬼子抢“花姑娘”是在以耻为乐

并非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娱乐化,并非所有的历史娱乐化都无伤大雅。历史当然可以再现,再现的方式也可以多样化,但历史的再现是个严肃课题。即使是影视,其镜头运动、画面连贯、时空真实的再现,也必须缘于历史、道德及情感的需求,每一次排练和演出,必须伴随深刻的蕴涵,既需要动情投入,又不能少了冷静而理智。 【详细】

人民网:游客扮鬼子抢“花姑娘”:历史消费下的恶俗营销

“鬼子进村”备受诟病,从民众的说法来看,至少存在几点“原罪”:它拿国耻取乐,将历史儿戏化,对侵略者罪恶的轻描淡写、烈士形象的蜻蜓点水,都扭曲了历史真相;抢“花姑娘”的情节太恶俗,伤了风化;太过喧嚣,削减了旅游文化的分量。 【详细】

京华时报:抢花姑娘污辱的不仅是红色旅游

显然,这个无聊、丑陋的项目,污辱了“红色旅游”的名声,但它污辱的,又何止是“红色旅游”,还有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 【详细】

工人日报:“鬼子进村”的旅游项目在消解沉痛记忆

对中国人而言,日军侵华是一段沉痛的历史。把“鬼子进村”当成旅游项目,是将残酷当娱乐、以血泪为好玩,更是对历史的不尊重,长此以往,会消解人们对这段历史的沉痛记忆。 【详细】

荆楚网:有种历史教育叫“鬼子抢花姑娘”

当“鬼子抢花姑娘”都成为一种历史教育,成为“红色旅游”的主打,历史的存在意义就不再是供人们反省自身、反思时代的悲剧、唤醒人类的良知,历史更像一出全民参与式的叫座“电影”,只要给钱就能成剧中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鬼子抢花姑娘”是一种历史教育,不如说这是对人性丑恶的一次展示,它将人类的罪恶之心赤裸裸地撕开展现在你我眼前。 【详细】

新农合让孩子有望恢复听力 安徽医保政策微博受表扬

2012-3-16 22:30 | 发布者: 晨报社区 -- 江淮晨报| 查看: 36 次 | 评论: 0

摘要: 安徽男孩小聪(化名)在北京做了耳蜗植入手术,20万元的手术费用政府给予补贴12万元。16日,以《牵手》、《中国式离婚》等作品为人熟知的著名作家王海鸰发了一条微博,后被博友们疯狂转发,仅一个小时转发量超过2000 ...

王海鸰微博截图

安徽男孩小聪(化名)在北京做了耳蜗植入手术,20万元的手术费用政府给予补贴12万元。16日,以《牵手》、《中国式离婚》等作品为人熟知的著名作家王海鸰发了一条微博,后被博友们疯狂转发,仅一个小时转发量超过2000次,300多人给予热评。安徽,赞一个!微博达人们毫不吝惜自己的赞扬。

微博发布——

好政策让农村孩子也能做得起手术

16日9:26,著名作家王海鸰发布了一条微博:“一对安徽六安农村夫妻带一岁儿子来301医院做耳蜗植入术,全部下来要20万,说政府补贴12万,孩子每年投医保50元,当年投当年报。说现在政策好,去年底开始实施的。他们很高兴。我也为他们高兴。”

这条微博很快便传播开来,央视著名主播张泉灵评论:安徽不是一个富省,可是它做到了!这能真正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命运。其实,社会和不和谐,这就是在种因。

“安徽,赞一个!”,“向安徽学习”„„微博达人们毫不吝惜自己的赞扬。

事件调查——

如果在省内医院治疗还会更便宜

投保50元,20万元的耳蜗植入手术费用,小聪一家只需支付8万元。这个让小聪父母提到的好政策,就是覆盖安徽农村人口98%以上的新农合。

所谓新农合,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只需缴纳50元/年的费用,便可以参保;而对于政府来说,还需为每位参保人支付240元/年,中央、省级、县级三级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摊。

全省4000多万参保人员,每个人290元/年,共同筹建了安徽省的新农合基金,而小聪父母所说的12万元政府补贴正是从这个基金里拿出的。

“如果在安徽的医院动耳蜗植入手术,这个费用还会更便宜。”安徽省新农合办主任夏北海说。

“以省立医院、安医为例,参保农民进行耳蜗植入手术,我们给医院的治疗费用上限是17万元,按照70%的报销比例计算,报销金额为11.9万元。小聪的父母只需要承担5.1万元,而不是现在的8万元。”夏北海告诉记者。

政策解读——

65种大病加入新农合让安徽人看得起病

2010年,卫生部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畴。2011年7月,在兄弟省市“按兵不动”的时候,安徽省再次扩大了新农合保障范围,共有65种大病加入了新农合保障范畴,并对每一个病种的费用上限、报销比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这些大病的治疗费用是多少?万一治疗费用超出了上限,超出部分是否由病人承担?65种大病加入新农合的背后,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场利益的“博弈”。

“那段时间,每天都有谈判。”夏北海回忆说,“我们找到了各个医院,前期我们拿到这些医院在这些病种多个样本的治疗费用,取平均数设为了治疗费用的上限。我们拿出这些数据谈判的时候,他们(医院)都没有吱声。”

“超出上限的问题,我们也找到了办法。以耳蜗植入手术为例,如果费用达到了超出上限的18万元,那么超出的一万元,医院要拿大头也就是70%。”夏北海说,这一规定的出台更多的是为了保护病人的权益。

规定了治疗费用的上限,会不会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

“为什么会是这65种大病纳入新农合,也正是基于这点考虑。”夏北海说,“这些大病有这样一些特点,大部分是外科的,绝大部分费用都花在手术上,还有就是费用透明度比较高。”

“做这些,就是要让每一个安徽人都能看得起病,不至出现因病返贫的情况,当然我们也不会让医院贴钱,所有规定都是经过严格论证后定下的。”夏北海说,今后,更多病种的纳入将惠及皖人,“我们正在进行一些内科病种的调研,这个难度比较大,内科病人住院时间较长,用药因人而异。不过,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尝试。”

记者 徐韧松

安徽长丰:新农合、医保变一家

来源:安徽省卫生厅 日期:2010-11-22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这对近年成长起来的医疗保险“孪生兄弟”,因为管理机构不同一直各自行事、各有一套经办机构。这不仅加大了运作成本,而且还造成了重复参保等等弊端。

进入2010年,安徽省长丰县将分属两家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建立了“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不仅使原本泾渭分明的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在一个制度下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障,而且还朝着城乡统筹、人人享有均等医保待遇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一个屋檐下,医保两待遇

长丰县杨庙镇孔岗村村民李践一家人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但因为母亲是城镇户口,一家人不得不参加两种医保。同村的很多家庭与他家一样。有一户人家祖孙三代六口人,老人参保的是新农合,因为是农村户口;儿子夫妻俩参保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因为属于城镇居民;两个孩子则两种保险都参加,是典型的“重复参保”。

截至2009年底,长丰县有636640人参加了新农合。在校学生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61385人参加了统筹医疗。一般城镇居民7170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但由于种种原因,两种保险在落实中遇到许多问题,如两种制度覆盖范围有交叉,导致了城乡居民重复参合参保现象严重。因为新农合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合,城镇居民医保则规定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医保。于是在校学生、少年儿童成为两种保险争夺的对象。

“以前感觉部门在拔河,我们被夹在当中,一会村里上门,一会学校要求,都是在拉保。 ”正带着父母在医院看病的村民马祥梅回忆2009年以前的情况,无奈地告诉记者。

2010年以前,一个家庭里的孩子在村里交了由村代收的新农合保费,还不得不在学校交由学校代收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虽然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交费标准向新农合“看齐”,但非从业城镇居民每年仍要交120元。对此,非从业城镇居民很不满:“补偿待遇大体差不多,为何我们要多交钱?”有些非从业城镇居民还偷偷违规参加新农合。

合并有基础,双方都有利

近年来,当地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职工对两种医疗保险合并的呼声越来越高。经过调查,有关部门认为两种保险具备合并的条件。一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方式都是一年一筹,都是筹资结束后开始享受保险待遇。二是农民和在校学生及18岁以下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相同,都是30元。虽然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高于新农合,但是人数不多,该县2009年这批人群只有7170人,只多缴费57.36万元,与6000多万元的新农合基金相比,数目较小,不足以影响基金安全。三是各级财政及县级配套资金标准相同。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待遇一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差距也不大。四是新农合已经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并已投入运行。居民医保由于参保人口少,分布不均,无法独立建立信息系统,并入新农合,可以省下大笔的信息建设费用。

经过精心设计,新成立的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做到了“七统一”:

●统一机构名称。该县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体划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更名为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学生医疗保险项目一并纳入。

●统一组织实施。合并后的合作医疗,由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统一交费标准。城镇一般居民和农民、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参合个人交费标准统一,即2010年为每人每年30元,并随着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统一交费时间。交费时间定于每年11月1日至30日,享受待遇为次年全年。

●统一补偿待遇。合并后的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执行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种类、补偿标准,包括门诊统筹补偿、住院分娩定额补偿、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等。同时,其还可以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而调整。

●统一办理合作医疗证。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证统一采用IC卡,进行身份识别以及使用管理。

●统一办理资金补偿一卡通,方便参合群众医疗费用随时获得补偿。

群众受益多,普遍被肯定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一间病房里,杨庙镇孔岗村村民李践正给做完白内障手术的老母亲买药。这是他母亲第二次做白内障手术,第一次是在去年春天。“虽然间隔只有一年,可今年和去年参保相比少缴了90元却多报了两三百元,而且出院时即可在医院办理医保报销。而去年报销时,腿都要跑断了。”李践将两年的经历进行了比较。

李践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9年这个家庭共缴费560元,而2010年“两险并轨”后,全家统一参加了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30元,这个家庭只需缴费180元,比2009年少支出380元。

支出的钱减少了,享受的待遇是否会遭遇“打折”?李践告诉记者:“补偿待遇与以往没有啥区别,而且缴费简单了,看病方便了,报销轻松了!”以前,李践一家根据不同“身份”分别参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医保缴费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李践一年要跑好几趟。如今在每年11月1日至30日他去办理一次,就给全家人办完了参保。

看病和报销也变得容易操作,病人拿着属于自己的一卡通和医疗IC卡去看病,办理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而以前参保城镇居民医保的村民无法在医院办理,必须拿着厚厚的一叠住院材料去社保部门办理。两项医保均参加的孩子的报销就更复杂了,须两头往返来回多次。

运行10个月,成效初显露

到10月底,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已经运行了10个月了。从10个月的运行情况看,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一是同一县的居民实现了人人平等的医疗保障制度,享受同等的补偿待遇,体现了城乡之间的制度公平性,城乡居民都很满意;二是人手一张一卡通和医疗IC卡,在县里任何一家医院和合肥市所有公立医院均可轻松刷卡、轻松看病、轻松报销,群众就医疗补偿极大的方便快捷;三是有效避免了部分人群,如农民工和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参合、重复筹资交费、重复申领报销等一系列人为的矛盾;四是新农合经办机构能够胜任两个制度整合后的管理任务,大大节约了管理资源和行政成本;五是合作医疗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定期与不定期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及出院病人进行核对,大额意外伤害病人进行上门调查;六是由于原来城镇居民医保的工作经费划给新农合经办机构,使得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办公经费宽裕了。

“两制并轨,化解了社保系统和新农合系统的矛盾,并带来了一系列成效,不仅方便了群众,解决了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问题,而且还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财政配套资金。”据统计,由于不再出现重复参合参保问题,各级财政减少对重复参合参保5万人的配套资金600万元;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筹资和办理报销业务,所以减少了相应的行政成本。

一位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非常熟悉的基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实际上是应用大数法则原理,将风险进行分散。“如果参加保险的人数很少,那么抗风险能力就会很弱;将几个参险群体合并成一种医疗保险,受益的将是老百姓。”

推荐第9篇:新农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编辑本段产生背景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编辑本段进展和目标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编辑本段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

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中的案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就诊患者,是完全自费后拿着医院开具的发票去所在辖区政府机关申请报销的。拿北京的特殊病患者为例。各个区县报销比例不同。比如同样的癌症患者顺义地区病人的报销能达到55%延庆怀柔的比例更高,而门头沟的只能享受40%的报销比例。但是这40%并不是申请了特殊病都给报的。比如放疗收据中只有小部分是西药其他是摄影及其他费用,这样下来比如10万元的放疗费用在门头沟能报销的只有不到3万元而在延庆可以达到7万元。另外癌症患者常年要吃中草药,门头沟的合作医疗中草药里没有放化疗成分是一分都不报的。而医保卡病人吃中药也能报。

农村内部新型合作医疗的需求角度观察

在以上的这些背景下,从需求方面可以看到,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一,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二,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三,农村现在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当他们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所以从农村目前大规模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来看,也出现了重大问题。

农村内部新型合作医疗的供给角度观察

一,供方诱导需求突出。具体的讲就是在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程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方,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二,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农民不去这些县,乡镇医院,而去省或者市一级的好医院,他们面临的又是天价的医疗费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望而止步。所以从这点来看,也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编辑本段建设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推荐第10篇:新农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产生背景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 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 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 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 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 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 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

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 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 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 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 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中的案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就诊患者,是完全自费后拿着医院开具的发票去所在辖区政府机关申请报销的。拿北京的特殊病患者为例。各个区县报销比例不同。比如同样的癌症患者顺义地区病人的报销能达到55%延庆怀柔的比例更高,而门头沟的 只能享受40%的报销比例。但是这40%并不是申请了特殊病都给报的。比如放疗收据中只有小部分是西药其他是摄影及其他费用,这样下来比如10万元的放疗 费用在门头沟能报销的只有不到3万元而在延庆可以达到7万元。另外癌症患者常年要吃中草药,门头沟的合作医疗中草药里没有放化疗成分是一分都不报的。而医 保卡病人吃中药也能报。

农村内部新型合作医疗的需求角度观察

在以上的这些背景下,从需求方面可以看到,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

农村现在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 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

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当他们 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 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所以从农村目前大规模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来看,也出现了重大问题。

农村内部新型合作医疗的供给角度观察

一,供方诱导需求突出。具体的讲就是在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 方,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 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 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农民不去这些县,乡镇医院,而去省或者市一级的好医院,他们面临的又是天价的医疗费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望而 止步。所以从这点来看,也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建设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 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 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 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 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第11篇:新农合

办 事 指 南

嵩市镇便民服务中心编印

二0一0年十月

一、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份),相关证明

2、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镇新农合审核——县农医审批。

4、参合范围及参合标准

在我镇辖区内的农业人口,都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途新生婴儿可补交自缴款及政府补助后参加(必须在2个月内办理参合手续)。人每年只交30元(其中20元作为门诊家庭账户,10元进入大病统筹),政府每人每年补助120元,都进入大病统筹。

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

1、材料报销

医疗终结后凭《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医疗 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县外治疗的还要带《转诊审批表》,孕产妇住院分娩者报销时要带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报销期限为三个月,县外住院补偿每年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2月底前,逾期不予受理。

2、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报销标准及依据

报销起付线:镇级100元,县级300元,县外定点600元,县外非定点800元。报销比例:镇级80%,县级65%,县外定点医院(公立)45%,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35%,在县、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补偿比例比在同等级医疗机构使用西院医疗提高10%。每次报销都需要减除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住院医疗补助为5000元。对孕产妇住院分娩、献血实行补助,在县外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娩,平产补助200元;在资溪县人民医院分娩平产补助400元。手术产、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作为住院,按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助,最低补偿金额不低于200元,无偿献血400ml以上者,凭《无偿献血证》,献血者本人和直系家属下年度的每人每年30元自缴款可免交。

2010年门诊大病例(慢性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仍将恶性肿瘤,再生障碍贫血、精神病、脑卒中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糖尿病、肺结核。肝硬化、冠心病适中门诊大病例列入新农

合大病统筹基金补偿范围,门诊大病(慢性病)须经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认,补偿比例40%,封顶线2000元。县农医中心对患者门诊大病每人每年要进行一次确定,对已经治愈的患者取消补偿资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支持和报销的费用有,《江西省新农合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实施范围》(赣合医办[2005]22号)规定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属于基本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不按规定程序转诊的费用、自费药品和医学检查的费用、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费用。

4、办理依据

《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赣府法[2008]13号文。

5、县外定点医院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三医院;抚州市第五医院; 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西省中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胸科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南昌市洪都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武警江西省总队医院;解放军九四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第二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六医院;南昌市第六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等。

第12篇:新农合

同志们:

这次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动员大会,是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动员全乡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深入扎实地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启动工作。结合全县“新农合”动员大会精神,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上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乡总人口35776人,其中农业人口34676人,占97%,这项制度在我乡的顺利实施,完全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完全符合我乡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首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可以说,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农民的健康也就没有全面的小康。不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就无法解决,农民就难以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但从目前我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看,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还难以实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互助共济的方式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是稳定农村、关爱农民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必须加大行政推动力度,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惠及每一个农民。其次,建立“新农合”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小康的建设进程,没有农村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实施“新农合”制度,加大对农民健康保障的支持力度,使农民享有平等的就医机会,有利于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强农民的就业竞争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奔康致富步伐。第三,建立“新农合”制度是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我乡启动实施“新农合”制度,对于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从其他地区的经验来看,“新农合”制度实施后,农村卫生事业都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第四,建立“新农合”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让农民群众看得起病,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这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更是一项现实的政治任务。各村、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层层宣传发动,齐心协力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入发动,周密安排,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

为推动“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一)狠抓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农合”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群众既是推动力量,也是最终的受益者。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关键在于群众的认识是否到位、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发动工作是否到位。所以各村要把宣传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解不深不透、存在疑虑和担忧的问题,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提纲,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结合受益群众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加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义务,明白看病报销的办法、程序和比例,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教育农民群

众真正认识到实施“新农合”利乡利民,参加“新农合”利人利己。

(二)狠抓资金筹措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既是前提,资金筹措不到位,建立实施“新农合”将成为一句空话。由于我县是省级“新农合”试点县,又是全省经济欠发达县,上级给予很大的扶持照顾。今年,中央、省、市、县财政将对我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助,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只缴费10元。在农民个人缴纳的10元中,有8元进入个人家庭帐户,年度节余可结转下年,任何人不会占用,只有2元进入全县的大病统筹帐户,用于住院按比例报销和大病补助。各管区、村负责本辖区内农民需个人交纳资金的收缴工作。所收资金当日全部存入县“新农合”基金专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克扣,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强化监督调度,做好群众工作,努力确保本单位参合率不低于95%,争取达到100%。乡党委、政府已研究,决定利用三天的时间,全面完成筹资任务。为确保筹资工作顺利实施,乡里将对工作进度每天进行通报,对后进单位实行逐个调度,专门督导,抓后进,促平衡,确保全面推进。

(三)狠抓建章立制,确保“新农合”工作有序进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没有成功的模式可搬,大家必须提前筹划,周密准备,及早安排,把握主动。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省监察厅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试行)的通知》,政策规定的非常具体,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标准,确保“新农合”运行公开、公正、公平。各村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日清日结,及时上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和挪用,保证上交资金全部用于“新农合”事业。乡“新农合”办公室要定期汇报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保证参加新农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新农合”定点医院要建立完善接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四)狠抓定点医疗单位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乡、村二级卫生组织,尤其是乡镇卫生院能否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新农合”巩固和发展的关键。乡镇卫生院要加快建设进度,改善设施条件,增强技术力量,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功能。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搞好全科医学教育,培养适应农村和社区卫生需求的全能大夫。要加强对卫生工作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使每一个医护人员都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要加强对“新农合”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从严控目录外用药,降低药品价格,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

三、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为建立“新农合”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入对乡镇和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并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绩挂钩。乡里也将把“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千分制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评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组织领导不力,准备不充分,工作被动落后,影响全乡“新农合”制度实施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乡里已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具体的办事机构乡“新合办”,具体负责对全乡新农合工作的工作安排和情况调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顾全大局,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新农合”制度的顺利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医疗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各村做好“新农合”的组织、宣传、监督和管理工作。

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点问题多。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各村支部书记作为主要责

任人一定要对本村的工作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找准问题,弄清原因,落实具体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事关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各村一定要积极响应中央决策和部署,顺应群众心声,坚决执行上级政策,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为推动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13篇:新农合

“新农合”春风让梁镇人看病不再难

【口播】“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这以前是我县很多困难家庭老百姓的真实写照。随着近几年来“新农合”医疗报销比例的逐步提高,大大降低了农民的医疗负担,“新农合”正在着力为农民撑起健康“保护伞”。

【现场 记者 崔瑜桃】靖边县宁条梁镇卫生院,从2006年实施新农合政策以来,一开始得不到群众的广泛认可,执行起来也很困难。七年过去了,如今农民的参合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新农合也切切实实的给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解说】近日,记者走进我县宁条梁镇卫生院,在新农合医疗办公室,记者见到了正在办理慢性病医疗报销补助的农民杨云。从患病到现在已有14年脑梗和高血压病史的他,因为不知道有新农合慢性病补偿这项惠民政策,之前患病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由自己担负。而前些天,乡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给他打来的一通电话,让他喜出望外。

同期 :【农民 杨云】我这个病得了很多年了,一直吃药。到靖边县药铺买药不报销,回来花了1296元,到本地医院给我免费了713元,我觉得这个很实惠。以前我买药,不懂如何报销,都花自己的钱。后来懂了,就拿到本地医院,人家给我通知,都给我免费了。

去年一年来,杨云买药共计花费了1296元,按所患有的特殊慢性病二类比例55%报销, 此次杨云所领到的713元,也给这个农民家庭减轻了一些负担。

而在住院部,记者见到了正在输液的杨女士,她通过参合也享受到了新农合的阳光政策。

【同期 患者杨春霞】有点咳嗽,过来看病说需要住院,大概一个礼拜。起付费是80元,医院的新农合能报销一部分,一个礼拜输液下来,大概需要(花费)一百多。

近年来,享受到此项“新农合”惠民政策的农民群众已经不在少数,从过去“要我参加”到现在“我要参加”, 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中得到了健康保障,这也是农民在享受到实惠之后观念发生的根本性转变。

而梁镇卫生院承载着周围2万多群众的医疗就医服务工作,院长康玺瑜从就职的那一天起,三年期间见证了新农合在探索中成熟的华丽转身。

【同期梁镇卫生院院长 康玺瑜】去年门诊报销是50多万,住院病人报销是大概在56万多,比如说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管理、高血压病管理、二性糖尿病等11项公共卫生都是免费为群众服务,群众不掏一分钱。这样就大大减轻了农民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卫生院的医生告诉记者,原先卫生所很简陋,设备就是听诊器、血压计还有一个体温计‘老三样’。不大的屋子只有几张病床,打针的人多的时候,一张床挤好几个人。现在条件好了,干净的病房、整洁的被褥、齐全的药品、便民的服务,这变化中,受益最大的还是当地的群众。“新农合”的春风,不仅让梁镇人“病有所医”,也让农民切切实实共享着卫生惠民政策的蛋糕甜头。

第14篇:新农合

浅析新农合医疗制度运行现状及对策

------以安徽省安庆市为例

摘 要: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对于解决农村居民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乃至于确实解决“三农”问题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对安徽省安庆市新农合运行情况的个案分析, 在全面了解安庆新农合政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探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以利于推动新农合政策规范高效运行。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筹资机制

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的实施对于切实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启动和发展是一件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运转涉及到参合农民、医疗单位、卫生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等多方面的协调。特别是当前保证新农合制度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实际运作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依然不可忽视。本文就安庆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成绩及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安庆市实施新农合的基本情况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构建和谐卫生、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对于逐步实现农民“病有所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新农合制度在安庆市三地开始试点;2008年,新农合制度覆盖全市;2012年,全市参合人数达4239742人。十年的时间,新农合如春风化雨,润泽千家万户,为广大农民群众撑起了健康保护伞。从2003年到2012年,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从30元、100元,提高到290元;全市参合率从76.96%跳到99.4%;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比从23.6%提高到48.02%;受益人次从22889人次增长到5335934人次;基金支出从2554.37万元增长到91918.24万元。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十年间,不断规范和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围绕参合率、基金监管和提高补偿及单病种、大病特殊补偿、优化报销流程等方面全力服务城乡百姓,在“方便群众、群众受益、基金安全”惠民理念的落实下,描绘出了一幕幕感人肺腑的新农合画面,实现了“住院有保障、门诊有补偿、看病花钱少、报销很方便”的四大目标。从收集的数据分析来看, 安庆新农合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新农合覆盖面逐步扩大,参合率稳步提高。

2、财政补助不断增加,基金规模大幅度扩大。

3、

农民持证就医人次不断增加 受益面逐步扩大.

4、农民就医报销资金不断扩大 住院报销比例也在不断提升。

二、新农合制度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安庆市新农合执行的好、惠及面广。但在调研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直接影响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的问题。

(一)、缺乏长效可行的筹资机制

筹资水平低下,成本高,工作难度大是新农合存在的普遍问题。由于每年宣传筹资时间短、群体大、指标过高,加上农民素质参差不齐,每年都需要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宣传。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及完成指定目标,乡镇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造成筹资成本过高。原因是农民疾病风险意识及互助共济意识淡薄,需做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再加上长期外出务工农民较多,联系困难,难以宣传发动到位,特别是举家外出的农民。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均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要坚持自愿原则,但同时又提出了工作目标。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一些地方不得不采取先垫资的办法,许多村组干部对此苦不堪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受到一定的阻力。

(二)、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医疗费用补偿水平不高,补偿标准设置不够科学。新农合采取了“低水平、广覆盖”的发展思路,希望以较低的筹资水平来达到一定的覆盖面,但是,较低投入水平的同时只能享受到与之相对应的低水平保障。虽然近两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大幅提升,补偿水平逐年增长,。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比虽然从2003年的23.6%提高到2012年的48.02%,但与农民的期望值仍有差距。一方面由于政府过于担心合医基金透支风险,把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补偿范围等把得较紧,以至年终合医基金使用率普遍不高,农民不能得到更多实惠,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当地卫生服务能力薄弱,重大疾病不得不转诊省、市大医院就医,导致医疗负担加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此外,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整合力度不够,虽然民政救助资金和新农合制度对弱势人群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弱势人群的医疗费用,部分特困农民虽然由政府出资参加了合作医疗,但仍无钱支付合作医疗补偿以外的自付医疗费用。

(三)经办机构管理能力比较薄弱

几万人的城镇职工医保,有一支专门的队伍和工作经费;而几十万人的农村合作医疗,却只有几个人,而且经费还没有保障。由于经办机构缺少人员、缺少经费,已经严重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办机构工作经费不足。新农合工作点多面广,运行成本较高。经办机构设在党务政务中心,业务用房狭窄。合管办没有配备专用车辆,下乡督查不便,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导难以落到实处,监管职责难以履行到位。

2、审核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多数审核员从医疗机构和财政部门临时借调而来,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对合医报免审核缺乏系统的培训,往往导致审核结果走样。特别是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等现象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的医学知识而无法制止,导致合医资金流失。

(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滞后

乡镇卫生基础依然薄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农合作用的发挥。在调查的乡镇医疗机构中,整体服务和技术保障能力还十分有限:①部分农村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偏高。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负担,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陈旧、缺乏,不具备住院条件。③医疗服务水平偏低。大部分医务人员专业素质缺乏、学历普遍偏低,对稍微复杂的病情难以作出及时、准确地判断,医疗信誉不高。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农民就近就医的需求,大量的参合农民转而就诊于区级或市级医院,这无疑增加了农民的就医成本,打击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五)新农合管理目前尚无法可依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立法方面存在严重滞后,至今仍未有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对新农合制度的规范。主要是一系列政策文件,立法层次较, 缺乏权威性、统一性与稳定性。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也存在法律真空。实践中存在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人情因素干扰过多及处罚力度太小的问题。乡镇合医办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地方政策制定容易因领导变更、中心工作调整而受到影响。农民、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三方权益在法律上都没有保障,投诉、仲裁的法律依据和机制也不健全。此外,对基金的监督没有部门法规、条例可依,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没有可操作性法律条款

来参照,易受人为因素干扰,给基金的安全带来隐患。

三、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稳定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建立稳定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是保证合作医疗正常运转的前提。①逐步提高农民的缴费额度。从2003年到2012年,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从30元、100元,提高到290元;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以及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这一缴费额度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②逐步调整收费标准。不能够也不应当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上“一刀切”,应允许从各村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避免逆向选择。③建立弱势群体财政医疗补助办法。农村特殊群体可以按照特殊程序申请新农合医疗补助,获得批准后,通过医疗救助给予医疗费用减免,使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医疗费用问题能够得到解决。④实现筹资渠道多元化。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强化风险共担和互助共济意识。

(二)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和报销比率。补偿水平不高和报销比率偏低是影响新农合发挥其有效机制的主要原因,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能增强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有利于合作医疗的长期发展。

1、设计合理的补偿方案。补偿方案的设计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农民的意愿在住院、非住院的重大慢性疾病或对门诊的补偿之间进行权衡,以规定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向。

2、设计合理的报销比率。报销的比率高低应与总筹资额的多少相一致,但一般补偿比应设定在30%~70%的范围内,才既可以较好地解决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又可以避免卫生资源的过度利用和浪费。

(三)加强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和管理。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健全的管理机制是保证新农合基金发挥其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的关键。因此,

1、要坚持推行新农合基金的“管办分离”。建立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应明文规定管理机构不能设在医疗机构内部,以进一步明晰管理机构和办理机构的责任。

2、要建立公正独立的新农合医疗监督机制。可由区医改办或区卫生局联合财政系统统一建立新农合医疗监督机构,不定期到各区县检查定点医院对参合农民采取的医疗方案或医生开具的处方单,重点视查药品的选择、用药量和自费项目的控制情况、是否存在诱导性住院、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等,对违规医疗单位和个人实行从重处罚。

3、要建立健全资金筹集、报销公示制和年度审计制。定期检查、监督基金的使用,增加基金的收支、使用透明度。对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公示、审核,听取各方意见。

4、要建立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采用手续简便的结报方式,建立经费运营系统、预警系统和决策系统,从收费到结报、分析,实现自动化管理。新农合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及时收集合作医疗相关的各种重要卫生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有效地为合作医疗管理服务。

5、是加强基金运行管理。随着医改政策的实施,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提高,新农合基金规模越来越大, 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认真落实基金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真正做到钱账分离,封闭运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新农合基金的行为。 实施新农

合审计制度, 把新农合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当地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发现, 及时纠正。确保基金规范、安全运行。

(四)提高乡镇医院的服务水平。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吸引农民参保,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提高乡镇医院的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应该做好:①加快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医疗环境和服务条件,使得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能上一个台阶。②加大对人才的投入。为农民提供全方位、连续性、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关键在于医疗卫生人才。应加大对城市卫生人才下乡和农村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的投入。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素质,针对日常工作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采取逐级培训的办法。针对农村卫生需要,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到基层和农村服务。

(五)尽快研究出台规范新农合政策的有关办法意见,真正使新农合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 王朝才.关于“三农”政策的思考.财政研究,2006;(5)

[2] 邓波.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运行、问题与对策.江西社会科学,2005;(2) [3] 张红梅.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研究.经济论坛,2007;(10)

[4] 洪志强,童智敏.昆山市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7;(5)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2006 [6] 周同藩 新农合制度实施现状调查分析与完善策略研究,甘肃农业,2010;(10)

第15篇:新农合

新农合“三合理”检查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新农合”政策在我区实施多年来,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效地减轻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院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并对新农合开展运行情况及“三合理”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结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我院根据上级的部署,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小组,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新农合的有关工作,并针对此次“三合理”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2、为方便广大群众,我院设立了新农合服务窗口,并配备了新农合联网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相关设备,确保新农合的畅通运行。

3、在每年的年初,我院都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有关新农合的政策,让每位职工都能熟悉新农合的有关制度,能够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4、根据要求,在我院的院务公开栏公开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和药物价格,并严格按标准执行,杜绝乱收费, 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坚持对每位出院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

5、在便民措施上,设立了新农合服务窗口等醒目标志,公开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公开了住院患者的补偿金额,提高新农合补偿的透明度。

6、加强了住院病人的规范管理,建立和执行医院服务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医疗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二、存在的问题

1、缺少住院患者每日清单。

建立健全住院清单,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2、医疗文书书写欠合理。

组织职工学习病例书写规范,进一步完善医疗文书。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将继续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严格把关,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当场兑现医疗补偿费用,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深化宣传,补偿报销工作程序,保证新农合工作在我院健康、稳步推进。

第16篇:新农合工作总结

新农合工作总结

在上级有关部门、县卫生局及镇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我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新农合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农合政策深入民心

年初,我院及时成立了新农合领导小组,并及时开展工作,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及时传达有关农合文件、精神及政策,让全院职工充分了解新农合的政策及其好处,并通过医务人员向就诊群众进行宣传,据统计,2007年我院参合率达到70%,覆盖人口数达43000人,使70%以上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有力保障,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得到改善,农合政策已深入人心。

2、医疗质量稳定发展

我院严格按照新农合政策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的同时,不断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通过自学,函授等方式来提升全院综合能力,在行医中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设立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检查和用药,据统计,2007年全院住院达1300人次,门诊量达28000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存在问题

部分群众对参合意识不强

这与我们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有关,也与部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有关,我们只有加大宣传力度,尽量做好本职工作。

第17篇:新农合调查

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

——以华县为例

化学与化工系 制药工程专业2008级 082042229 王伟

一、前言

(一)、调查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如何协调城乡差异、构建和谐城乡关系成为了党和国家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医疗改革便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步。我国城乡卫生医疗和健康水平之间存在着比较显著的差距,特别是贫困和边疆地区农民群众健康状况较差。我国卫生资源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医院。我国城乡人口比例是‚三七开‛,但是卫生资源所占比例为‚七三开‛。我国卫生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表现在质量上,高素质的卫生医务人员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农村、边远地区或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1]。另一方面,200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9%以上,财政收入达到18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

陕西省位于西北地区,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陕西省卫生资源总体不足,结构不合理。每千人口拥有床位仅2.05张,人均卫生财政拨款20.72元,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卫生资源分配不均。如陕西80%的卫生资源分布在城市,占全省总人口70%的农民只拥有20%左右的卫生资源。一些贫困地区仍然存在缺医少药、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 正式确定了‚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为原则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计划于2011年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二)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1)调查的必要性及意义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各省均有不同的参与形式、补偿方案和方针政策,其实施进度和效果各有千秋,呈现全面发展但又发展不均衡的形势。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因此十分有必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调查研究。

(2)调查目的

我们深知,我们的调查也许不必然能得到一个适用于任何情况的究极解决方案,但我们想通过将不同阶段、不同特点的农村地区各自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和不足尽可能客观地呈现出来。总而言之,这篇调查报告的目的并非提供一个现成的运行模式,也非仅针对 ‚新农合‛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某些问题探索解决之道, 而是希望从表面和内在两个方面深层次挖掘被调查地区的‚新农合‛发展状况,为今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三)调查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华县华州镇,人口6万人,下辖42个村,部分村组已经融入华县城区,属于典型的城乡结合部。

陕西省渭南市华县辛庄乡,人口21349人,下辖14个村,整个乡镇地处偏僻,极少工业,属于典型的传统农业型乡镇。

在我们调查的准备过程中发现不仅在不同的省份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不一的现象,在同一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农村之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标准也有所差别。因此将以轻工业和商业为主,较富裕的华州镇和以农业生产为主,较为贫困的辛庄乡作为考察对象更有利于我们的分析、对比。

另外,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面广、方针政策规定得较细,仅以村为单位进行考察难以总结出‚新农合‛的特点和不足,这也是我们这次以乡为单位,在乡镇管辖内挑选典型村组进行考察的原因。

(四)调查对象

陕西省华县卫生局下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华县 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华县人民医院肿瘤内科、华县华州镇西关村和王什子村部分村民和干部、华县辛庄乡南侯村部分村民和干部。

(五)调查时间

调查时间为2010年8月。

(六)调查方法

走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相关责任人、深入‚新农合‛定点医院和患者交流、亲临实地调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状况、拍摄现场照片、查阅文件资料等。

二、调查内容及结论

(一)本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状况

华县是全国第三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项目县,现已初步形成了‚新农合‛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我们尝试从资金来源、补偿模式和农户参合率这三个方面来总体掌握其发展的真实情况。

1、资金来源

华县本地农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任何年龄与病史的限制,任何农户只要凭自身户籍证明和村委会证明即可加入。根据华县卫生局的资料(见附录)显示:自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在全县推广以来,该县逐步建立了‚以县为单位统筹,以农村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政府补助为主,集体扶持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可见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农户个人缴费和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配套拨款。

2、补偿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体而言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关于一些细化的诸如补偿模式的问题各省市、乡镇尚处于摸索探讨的状态,目前全国并没有统一有效的方案。 (1)新农合补偿的总体政策

我们了解到,在2006年至2008年3年间,华县一直实施的是‚住院统筹为主,辅助建立家庭门诊帐户的统筹补偿模式。所谓‚住院统筹即指加入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下文简称‚参合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所获得的指定医疗项目及服务、服用的指定药物[8]所产生的费用由专门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有上限额度)。而据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所述,由于‚新农合‛刚起步之时合作基金有限,他们在制定补偿政策时考虑到住院的参合户大多病情较重,为了让参合户重病先治,有病能治,所以补偿资金优先住院统筹。而对于在医院或诊所里进行初步诊断和用药,不需住院治疗的门诊参合户则是采用‚建立家庭门诊帐户‛的办法,将参合户所缴纳的费用按比例每人每年打入个人专有的帐户之中,帐户内金额可以在乡、村卫生院或指定诊所报销门诊费用 (2) 住院统筹补偿具体方案

华县住院费用的补偿比例和起付线因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以及住院费用总额的高低而有所不同,起付线(含)以内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补助范围,每人每年度累及医疗补助最高限额5万元,

(3)申请补偿流程

目前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的是返还式补偿,即参合病人凭《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村委会证明到

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以下简称‚合管科‛)办理手续,先行缴纳应付款项,出院后凭发票申请住院补助兑付。同时该县对于住院费用补助的发放有着严格的程序,金额较大的补助必须经过华县‚新农合‛办公室亲自审批,县外就医需要多重手续。这样有利于对资金的监管,但同时也造成了农户领取补助的繁琐与不便。

3、农户参合率

通过行政和宣传手段的配合运用,华县全体农户的参合人数由2006年的75.9%上升到了20010年的96.5%,达到了基本覆盖。

(二)华县‚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向农村群众提供的一种医疗保健服务,最终需要地方政府来实施。

一项政策要得到良好运行仅仅符合当地需要是不够的,它同时还必须被民众所理解、运行过程之中有着良好的制度和透明度。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因为前期宣传没有到位、农户对政府不信任、制度设计缺陷等原因,该县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种种问题。

2、制度构建的缺陷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白居易‛ (1)费用缴交问题

人从生到死的生活每一步都应是一种隔着柜台的现钱买卖关系 ——狄更斯‛。任何政策,一旦涉及到金钱,都会产生种种本不应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部分民众不理解为何收费 严格来说,这一点应该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后果,放在这一段仅是为了叙述方便。在我们对南侯村村干部进行采访的时候他就提出来这个问题,有些农户根本不懂政策,弄不清‘新农合’的费用和粮食税的概念,每次去收费他们就说:‘政府连税都免了,你们还这样乱收费’搞得我们都很为难。 ②费用征收时间不合理

华县‚新农合‛费用的征收集中在每年的10月份,这个月份恰恰是农闲之时,大部分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户家中仅留下老弱妇孺。而这些老人、妇女一来没有经济权利,二来对陌生事物谨小慎微,所以每次征收工作中这一部分农户的费用是最难收齐的。 ③部分农户无力缴费

虽然华县对于五保户和贫困户实行免费‚参合‛,但是华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除了以上两种经济困难群体之外,在广大的农村还有很多农户交不起每年每人20元,每户家庭(按三世同堂算)将近150元的费用。村干部知道他们的情况,也不忍心去催缴,因为他们的家境‚实在太造孽了。 (3)补偿方案不合理

补偿方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核心,是参合患者对于‚新农合‛最直观的看法和感受,影响到农户的参合积极性。华县‚新农合‛的补偿方案历经变动,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①定点医疗机构垄断

名义上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有50多家,但其中90%都是乡镇级甚至是村级卫生院或卫生所,真正有实力诊断治疗大病、难病的只有华县人民医院和城关医院两家。这样就造成了定点医疗机构没有竞争的垄断,药价和医疗服务价格虚高 ②补偿范围较窄

‚好钢用在刀刃上‛,相较于发达的东部地区,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华县只能将有限的资金用到真正急需的患者身上。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就是规定的补偿范围较窄。

我们这里所说的补偿范围并非受益客体的广度,而是指制定补偿的医疗服务种类和药品种类。在最新的《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9年政策综述》中的除外责任一节中划定了各种不予报销的情形, 有一些情形是可以不予报销的,如各类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及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各种非功能性美容费用等。但也有一些我们希望在经济发展、资金筹集到位的时候能够列入补偿范围,如救护车费、院外会诊费、进口义肢费、助听器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华县除城关镇、少华乡和华州镇以外的大部分地区的门诊费用都属于不予报销的范围,这也是当前华县迫于经济实力所作出的一个无奈的选择。

③领取补偿手续繁琐

某种程度上来说繁琐的手续是被逼出来的,上文我们了解到在华县‚新农合‛实施初期骗报基金的现象严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时没有建立一个严格的补偿款申领手续,导致医院和农户想要骗报骗领基金相当简单,为了管理和控制基金的流放, 华县对于‚新农合‛补偿的发放的审验相当严格,补偿金额超过2000元就必须由‚新农合‛办公室亲自把关发放,参合患者到外县医疗机构就医甚至需要监审员核算、监审股长复核无误才能领取。

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患者住在离县城几十里、几百里的乡下,进城一次耗时短则1个钟头,多则半天,往返更是要‚早出晚归‛。而且每个月的补偿领取时间都集中在当月25日至下个月5日之间,除掉节假日仅仅只有9天,领取补偿相当不便。

在新农合基本达到全面覆盖的今天,如此严格的补偿申报领取制度已经不适应形式的发展,我们认为从方便群众、增加‚新农合‛的吸引力的角度来看,补偿申领流程应该朝简化的方向发展。 三 建议 总而言之,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思考在贫困地区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

1、资金方面

(1)、国家和省市级拨款应向贫困地区偏斜

此次调查表明,费用的缺口是困扰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一个拦路虎。包括华县划定的不予报销范围、实行的家庭门诊

帐户制度等,都是因为资金缺口而带来的无奈的选择。由于自身财力不足,单纯依靠基层财政和农户缴费完全不能满足‚新农合‛的发展需要,国家和省市级拨款是最重要的筹款来源上。为了更好的实现国家规定的将门诊小病、慢性病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家和省市级拨款应优先考虑贫困地区。 (2)、贫困地区农户全体免交或者从中央直补资金中扣除

不同于富裕的乡镇,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均收入非常低,以东阳乡为例,最偏远的山区桐市村人均年收入不到1000元,虽然五保户和贫困户可以免交,但大部分群众仍旧无力负担20元左右的费用。强行征收反而会导致村民反感,而且会导致行政成本过高。 与此同时每年政府都会向农村地区发放用于补贴农业生产的中央直补资金,这一部分是固定的。我们希望在一些无力缴交费用的地区实行签订合同的代为扣缴制度,即每年年初农户与‚新农合‛办公室签订合同,农户将自己直补资金的一部分直接交给‚新农合‛办公室充当‚参合‛费用,而‚新农合‛办公室则保证参合农户的卫生医疗。这样就能很好地解决费用问题,据悉这种‚合同制‛的‚新农合‛实施方案已经在湖北部分地区试点,但在全国大多数地区,中央直补资金仍然是一根政策高压线,地方政府谨小慎微,不敢乱动。

另外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直接免除贫困地区农户的‚参合费用,在新型农村医疗的补偿基金中,农户个人缴费仅占20%左右,即使完全免除贫困地区农户的‚参合‛费用,也不会过于加重国家财政负担。

2、制度方面

在理论依据一节中我们已经了解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是一种‚地方政府的活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是否可以理解并且有透明度,对公民是否有效力,程序公正、分配结果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它的被接受程度。所以建立一个良好的制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 总的来说建立制度的原则是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提高自身的透明度和保证程序公正。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条考虑的方向: (1)完善自身监管

在我们对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农合‛办公室自身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这也许并不仅仅是华县一个县的问题。没有约束的权力很难不导致权力寻租的现象发生,我们建议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

横向来看:应该加强管理机构的内部监管,在‚新农合‛办公室内部可以设立监管科,管理资金流向;放宽定点医疗机构审批补偿款发放的额度,防止资金过于集中。

纵向来看:应该对关系民计民生的‚新农合‛补偿基金进行严格的审计,发现问题要严加查处;卫生部门要建立对‚新农合‛基金的事前和事后监管制度;开通专门渠道,如邮箱、热线电话等鼓励群众举报挪用滥用基金现象等。 (2)简化申领流程 相较而言,全国范围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手续非常简便,仅需要本地户籍和村委会证明即可,有的省市甚至连村委会证明都不用提交。但是在补偿款的申领上或多或少的都存在手续繁琐、申领时间短、申领流程复杂等问题。在当前的情况下,过于严格的申领手续不仅会打击农户的‚参合积极性,而且还会增加‚新农合‛的运营成本。 对此,我们建议在工作时间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申领应和医院方相同;赋予医院合管科更多发放补偿款的权利,因为医院合管科比较了解参合患者具体信息,在避免农户谎报补偿金的同时也能更有效率地为参合患者服务;和县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联系,统一各地‚新农合数据库,在补偿金发放上可以直接从县外‚新农合管理机构调用参合患者病例数据,这样就可以节约审核成本,提高审核效率。

四、总结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一直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料和资金,重工轻农‛现象导致了农村发展的长期滞后。当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 们回过头才发现农民的贫困、农村的破败、农业的衰落不仅让中国一半以上的民众没有享受到改革和发展带来的成果,也反过来影响到工业发展的根基。基于此,我国政府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新生事物,它在国内外都没有可以直接参照的具体方案。而我国地域广阔、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市农村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决定了‚新农合‛的具体政策不可能千篇1面,它的全面实施也不可能一措而就。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时,一定要注意因地制宜,中央确定新农保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由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让中国的农业再次腾飞。

第18篇:新农合工作总结

城关镇2010年新农合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镇认真开展新农合各项工作。现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09年末全镇农业人口13068人,农业户数3383户。其中空挂户394人233户,长期外出户634人257户,服刑14人,参加社保204人,以农牧业为主要谋生手段的非农业户籍人员参合2167人。

2010年应参合人数13989人(其中包括以农牧业为主要谋生手段的非农业户籍的人员),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13850人。农民个人缴纳合作医疗基金401040元(13368人),民政代缴14310元(477人),残联代缴150元(5人),参合率99.01%。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一是年初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农合工作,并调整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合管会)和镇纪检委书记任组长的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简称合监会)。

二是每年10月召开合作医疗宣传、筹资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各村,并以会代训对村委会副主任进行培训。层层召开专题会进行宣传。

(二)全面发动,宣传到位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键是让群众认识到加入合作医疗的好处,了解参加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在推行合作医疗的过程中,我镇采取多种宣传措施。

一是层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每月例会,镇政府对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和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宣传,会后各村分别召开会议层 1

层进行传达贯彻。

二是市、镇合管办不定期统一印制合作医疗宣传单和政策解答,发放到村,并公示咨询电话。

三是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版面、走访、宣传车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上半年,我镇共张贴标语5条,广播宣传28次。

(三)加强督导,规范操作

在缴费的同时,填写参合人员登记表,确保不漏一户以人,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证,严格审核,人表证帐四相符,续参合与住院报销两不误。

在资金管理方面,各村及镇合管办资金统一筹集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完毕后直接汇入镇财税所设立的过渡账户,然后汇入市财政账户,并做到了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四)及时发证,提供咨询

合作医疗缴费时间一般都在上一年底结束。因此上半年,镇合管办主要是发证,为广大农民提供咨询工作。在工作中,为让各用户早日领到证,镇工作人员挨家挨户电话提醒,并提供详细咨询工作。

对于政策不清楚的,报销程序不了解的,镇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联系市有关部门,并耐心的讲解相关政策和程序。

虽然,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合作医疗工作推上新台阶,

城关镇合管办

2010年6月

第19篇:新农合工作计划

2012年新农合工作计划

为确保2012年我院的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继续为全市的农合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将党和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县新农合工作。同时,让全镇的参合患者来我院就诊舒心、住院放心、报销省心,使合作医疗成为沟通我院与全镇农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进一步树立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2012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滦南县新农合文件精神。

二、工作思路及重点

为实现工作目标,在2011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科室内部建设。

进一步提高合管办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岗位职责,规范科室内部的资料文档与信息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科室内会议,传达医院会议精神,总结前期的工作经验,及时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2、设立医院新农合工作的投诉督办机制与咨询电话,更好的维护参合患者的利益,提高他们对我院的满意度,平衡医患之间的关系,礼貌接待、认真处理参合患者的投诉。

3、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在院内院外同时加强宣传和导向工作,一方面让社会和广大参合农民了解我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农合服务承诺;另一方面使全院的一线医护人员、窗口服务人员、职能科室人员高度树立关心、关怀广大农合患者的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农合患者服务的意识。

4、严格审核、杜绝虚报冒领。

5、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准确的完成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的工作。

6、制定并严格落实农合患者自费用药项目告之制度。

7、组织开展交流工作。

8、实施面向农合患者的扶贫工作。

9、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农民的健康,真正使农民感受到新农合的好处,支持和维护新农合制度。参与制定针对农合患者的医务人员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制度,确保农民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滦南县扒齿港镇中心卫生院2011年12月29日

第20篇:新农合工作制度

遵义市东方丽人医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制度。

1、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及诊疗规范,积极为门诊、住院患者提供全方位、优质安全的服务。

2、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并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的监督。

3、严格执行新农合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检查制度。

1、认真细致的做好患者体格检查,作好病情记录,对症用药,杜绝不必要的诊疗项目检查。

2、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和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保证参合者得到质优、价廉、便捷、透明公平的医疗保健服务。

3、住院患者必须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可检查不检查的不检查,做到减轻患者的负担,超范围检查告知患者,费用自付。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用药制度。

1、熟悉并严格执行《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06版)》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规定。

2、对住院患者必须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控制贵重药品的使用,严格掌握药量,杜绝人情方、大处

方。

3、严格掌握药品报销及用药范围,超范围检查,用药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费用自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06版)》及药品价格,认真执行本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执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诊住院流程和报销审核程序,定期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住院患者及补偿费用情况。

3、住院医师使用限制性药品和自费药品时,必须先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经科主任及医院新农合办审核后,方可实施,否则作乱收费处理,不计算新农合报销范围。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审核、考核及奖惩制度

1、医务人员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不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及诊疗规范,从个人利益出发,作不必要的检查加重农合病人负担的,一经查出,医院向服务对象作出检查,积极退赔,当事者承担不必要检查的全部费用。

2、医务人员超范围开出人情方、大处方、不按规定因病施治,超范围检查、用药、加重病人患者负担,或因其他原因不合理治疗用药,延误病情的,病人的治疗费用超出部份由经治医务人员自付。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对不负责任,违反报销范围报销新农合费用的,一经查出,迅速退赔,并限期写出情况说明,当事人承担相关处罚费用。

4、医院对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质服务人员每月评出一名先进员工,医院给予奖励100元,对不认真履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造成负面反应的个人,除通报批评外,当事人罚款100元。

附考核方案,

以上制度,宣布之日开始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新农合承诺书
《新农合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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