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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27:02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办理手续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社保是按比例缴纳费用所以不能说到底多少!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9%,个人2%外加10元钱的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3、你说的是员工在别的地方办理过社保是吗?这样的话有两种选择:

(1)、让员工把那边的社保转移过来,接着以前的社保去缴纳。转移手续如下,让员工自己去办理转移吧!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你公司帮员工重新开户办理社保就行了,就当他从来没办过社保一样办理,就是第一点的办理方法去处理!两边的社保加起来缴纳满15年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容易点,如果你公司一直有办理社保的,那就去社保局增员就行了,如果刚成立没办过社保的就按第一点去办理就行了!

推荐第2篇:办理手续

五、关于办理手续

一、军转干部凭所在部队转业办开具的通知到原部队

1.到政治处领取办理转业手续的表格(还要给营房、军需、财务各出具一份通知)

2.军需结算服装费

3.财务打印表格(转业费、保险、工薪证明、供给关系)

4.到营房,领取住房补贴要准备:

1、配偶户口本原件(办理时留复印件在原单位营房、财务部门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办理时留复印件在原单位营房、财务部门各一份)。

3、留转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在营房、财务部门!

4、配偶单位住房证明;

5、配偶户口所在地房改办住房证明!

注:

1、配偶无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出具住房证明;非农业户口必须要户口所在地房改办证明!

2、配偶是农业户口的,由村委会提供证明,只需户口所在地镇土管部门提供住房证明!

3、未婚的,配偶的一切证明都不需要了,只要提供原籍地未婚证明和单位干部部门(计生办证明)提供的未婚证明就行!配偶住房证明:未购买房改房、享受房改优惠的一些东西需在证明上明确说明。如果已经享受了房改优惠等政策,住房补贴按正常基本是拿不到了!除非是配偶单位、房改办出假证明,但出事的话,要拿这两个单位和本人开刀,因为部队营房、财务、干部部门是根据地方提供的证明来申请办理军转干部住房补贴的!!

5.签字(财务、分管后勤的主官)

6.结帐

7.回到政治处带齐转业证、军人身份证号码表、行政关系、组织关系

二、到被安置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市直属单位的,到所在部、委、办、局人事、组织处报到;城区单位的,到区人事局报到)。报到时,将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交接收单位装入本人档案。并从档案中取出预备役登记表。要开一个到地方单位的行政证明,有的地方还要一个对公安公局的落户证明。

三、凭接收单位开具的已经报到证明,到军转办领取并填写《进*落户审批表》,由接收单位和军转办盖章后,再到单位所在区人武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四、以上手续齐备后,到公安局的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去时需携带

1、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介绍信

2、结婚证、家属户口本

3、供给关系

4、转业证

5、单位报到证明

6、原注销户籍派出所户籍证明(有的地方不用)

7、军人身份证号码

8、四张一寸照片

五、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凭部队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组织介绍信,并带《军官转业证》直接到市军转办报到。

要注意的安置细节:第一注意定单位后的二次分配问题,在人事局就能搞清楚的;第二注意定级定职问题,这个问题是看是否是公务员的标志之一,即使是个办事员也应注明的;第三注意工资套改问题,要提前把套改方案弄清,弄明白;第四注意办理各种关系,介绍信等,一定要看清楚;第五注意与部队结算的各种费用,提前搞清楚、算好,再去结算,本来不多,再少算点,不就太亏了;第六注意与部队主管转业干部的干事搞好关系,他们多年管这事,对军转工作程序很了解。

六、关于转业费结算

主要包括奖励工资(干部以八月、士官以七月基本工资为基数)、生活补助、安家补助、差旅费、探亲路费、杂支费、机动费、接待费、医疗补助费、住房资金、伤亡保险、医疗保险、服装费、粮差(或是退伙)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近几年一直给转业人员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其中医疗补助一项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可以适当补助,而杂支费、机动费都是单位业务经费,不发给个人。

补充:

1、平常发放的一些福利补助别忘了(指向上领报的,单位自己发的就说不清楚了),如独子费、分居费、保教费、降温费、五大节日生活补贴、无工作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等,按规定应随工资发放,但也有单位是半年发一次。

2、咨询后得知,基层连队有粮差也有退伙,从离开部队时退,一类区一类灶是每天10元,也就是说全军最低是10元。

1.转业安家补助费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师级和技术6级以下的干部,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结帐时按转业命令算(七月)你有4个月,如果按结帐时间算(十月)是5个月.各单位不一样的

2.转业生活补助费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师职(含技术6级和正局级)以下转业干部。

1)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无生活补助费。

2)8-9周年的,发3个月生活补助费;

3)9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生活补助费,但累计不得超过16个月

计发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是:军官、职务(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及地区津贴(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地区补助)之和。

军队干部转业费计算月数

军龄 计划安置 自主择业

8715

9716

10818

11920

121022

131124

141226

1513.528.5

对照自己的军龄和安置方式,可查出转业费计算月数,乘以本人结算时的基本工资(包括地区补助),就是转业费,军龄按照周年计算,周年以上军龄不满1年的按周年标准发放

3、住房补贴发放范围、规定

凡1999年以前(含99)确定转业复员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2000年及以后批准转业复员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申请住房补贴。转业复员人员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计发到军队停发工资的当月,对个别已批准转业复员的干部,因组织原因未离队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委集体讨论,分别逐级报大单位政治部、司令部批准后,按其实际离队时间计发住房补贴;因其他原因未离队的,以首次批准的转业时间为准计发住房补贴。对租住军产住房的,在退还军产住房后计发给本人。夫妇双方均为军人,一方转业复员,留队一方仍租住军产住房的,暂不发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系数:北京0.7392,上海0.3044,天津0.0870,大连0.0870,南京0.0435,广州0.5218,深圳0.1518,杭州0.3044,宁波0.0870,佛山0.1305,中山0.0870(北京市地区住房补贴系数只适用于城8区)。住房补贴每月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0.94%,这是基本数额,但在很多地区房价很高,这点钱太少,就增加了一个补贴系数,各地区不同,如北京是0.72则可领取的最后补贴为基本补贴的1.72倍.你帐面上是10W可领17.2W

建筑面积标准:正军职(暂按)180平方米,副军职(暂按)165平方米,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专业技术

1、2级180平方米,专业技术3级165平方米,专业技术

4、5级120平方米,专业技术6级、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专业技术8级、中级专业技术7级90平方米,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专业技术

10、11级70平方米,专业技术

12、

13、14级60平方米。六级士官,军(工)龄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推荐第3篇:合作社办理手续

合作社办理手续

合作社办理手续:

1、合作社名称:例,蕉岭县(区域)+桂圆(名称)+大豆(作物)+合作社;

2、社员名单及出资情况(五人以上出资);

3、合作社经营场地证明(村委会盖印);

4、章程(网上查并结合实际修改);

5、法人、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召开社员大会会议记录;

7、以上材料送县工商局办理手续,部分材料在镇工商所办理;

8、等待工商人员到现场勘察确认;

9、领取所有合法证件、挂牌。

推荐第4篇:社保办理手续

一、社保办理

社保办理:(办理前去会计要证书)社保:工伤*0.5%

1.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登录入口→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增员→输入信息(身份证→查询、员工姓名、人员类别、申报月工资收入→2000、险种→外埠人员无生育险)→保存

2.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登录入口→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外埠人员选择邮寄社保对账单地址:单位、医保个人缴费原因:新参统、四险个人缴费的原因:新参加工作人员

3.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登录入口→申报业务管理→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

新参统审核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两张(白底)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只印正面。一份加盖公章,另一份不盖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及首页,加盖公章)

报表填报要求: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与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个人信息登记表》(横表)右侧与身份证复印件上部(即头朝左侧摆放),背对背单边粘贴;

普通减员(注:四险缴费截至月份系统默认为上月,勿修改)

点击普通减员,录入减少人员信息

1、录入减少人员的相关信息

2、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3、减少人员全部保存成功后,点击返回

1、勾选所需减少人员

2、选择减少原因(注:一般离职人员均选择转往他区)

3、确定减少原因后,点击保存

4、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社保补缴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的《不交申请书》

2.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A4规格,加盖公章)

3.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资收入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6.《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7.《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补办前一年的需多加:1.经朝阳区劳动局社会保险科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2.经朝阳区劳动局社会保险科审批的《社会保险限期补缴通知书》注:若补缴历年养老保险需要经朝阳区劳动局社会保险科进行审批,

且社会保险应同时办理,故在补缴养老保险时,其他保险需同时办理补缴

社保划款单:公司加个人缴纳金额总和应对应划账单款项金额(例:某月医保费为3523.68工资单则个人缴纳医保金额668.72+公司缴纳金额2854.96=银行划款金额3523.68)其他四线款项同理

推荐第5篇:暂住证办理手续

2、郑州暂住证申领程序、所需材料

个体户和房东要主动为暂住人口申办,如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个体工商户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雇主申报办理;租赁房屋居住的暂住人员,由房屋出租人办理;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申报办理。

或者拿你的身份证和两张照片,直接去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就行。办理居住证时,申办者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如果是租住在居民家中的申办者,还需要提供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

注:如果你是在郑州租房住,那么可以让你的房东帮你办。带上房东的租赁登记本,带上照片,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派出所进行办理。如果在小区居住,可以让让户主拿着他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

推荐第6篇:采矿权办理手续

采矿权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该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已评审通过的详查以上的地质勘查报告;

2)地质勘查报告储量备案证明(包括查明、占用储量等); 3)汇交地质资料凭证; 4)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

5)评审通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预核准书及相关批复; 6)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关批复; 7)评审通过的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相关批复; 8)评审通过的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批复;

9)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相关批复; 10)评审通过的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批复; 11)评审通过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及相关批复;

12)评审通过的开采矿山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批复; 13)评审通过的开采矿山节能减排报告及相关批复; 14)企业验资报告; 15)矿山占用土地审批要件;

16)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否同意办理采矿权的意见; 17)区发改委批准的矿山的正式核准书; 18)采矿权申请登记书(TXT报盘系统);

19)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推荐第7篇:准生证办理手续

1.男女双方到各自的单位开个证明,主要的证明内容是你的结婚时间、户口所在地、个人信息及生养状况,证明格式如下(以你的证明为例):

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曹丹丹同志(身份证号:14xxxxxxxxxxxxxxxx,户口所在地为区 派出所)于xxxx年xx月xx日与户口所在地为XXX(身份证号:14xxxxxxxxxxxxxxxx)结婚,系为初婚,未生育,未领养。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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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俩的证明都开好了后,拿上双方证明,结婚证到咱学校的计生办(我上次带你去过的,行政楼二楼左手第一个家),开给街道办的介绍信(开了介绍信,她就把你的那张证明收走了)。

3.带好你老公的证明、学校计生办给你的介绍信、结婚证、两人合照2张(结婚证上的照片即可)和双方身份证到“重院社区”;那里管办理准生证的老师姓赵,态度很好,会给你份表格让你复印了填好,还会告诉你怎么复印你的各种证件及其格式,你都弄好了给她。

4.在你租房所在地的社区的电脑里登记下(需要知道的信息是:你老公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去了告诉社区计生办的人,他们都知道的,主要是要个“户编号”,这样“重院社区”的工作人员才能在电脑里输入你的信息,否则没法办准生证。

弄好“户编号”,告诉“重院社区”的赵老师就可以了,等一个星期就可以拿准生证了。

推荐第8篇:招投标办理手续

招投标办理程序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完整的施工图纸及到位资金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进行建设工程招标登记。

2、根据工程资金来源情况及建筑面积,根据政府规定,确定招标方式。

3、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应提前交资格预审文件与资格预审合格标准。

4、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向招标办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

(1)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5、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向招标办提交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6、招标公告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314房间进行。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备时间内,招标人在交易中心接收报名。

7、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报到招标办进行备案并加盖“招标文件备案章”后,由招标人下发到各投标单位。

8、招标人编制标底。招标人如无能力编制标底,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

9、开标时间按照《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执行: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10、开标、评标必须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招标

办实行全过程监督。评标专家必须在建委专家库内抽取确定。

11、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向交易中心招标部门备案,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合同备案: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由双方合同备案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向招标办备案:

1、全部合同正副文本;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委托人的授权书;

5、备案人员的岗位证书。

招标办对合同进行备案后,向备案双方签发合同备案意见书。

四、办理时限:

1、招标公告:手续齐全,即来即办。

2、资格预审备案:要件齐全,当日内办结。

3、招标文件核准: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情况下,当日办理。

4、中标通知:要件齐全,当日办理。

5、合同备案: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情况下,当日办理。

五、办理地点:

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

推荐第9篇:办理手续21213

申请就业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外资)、社保登记证(内资)(均需要盖章)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盖章)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外国人学历证书的原件及翻译件;(如果是外文学历,则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专业翻译公司公章,需提供学历原件)

6.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

7.外国人健康证明复印件;(境外体检需去北京劳动局指定地点做认证。)

8.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盖章)

9.2寸照片一张

10.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原件;(注明从XX年XX月到XX年XX月在公司任职;如是外文,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专业翻译公司章)

境内变签需要提供资料:F/L--Z

1.申请者护照原件;

2.临时住宿证明复印件;

3.2张两寸护照照片,蓝底或白底;

4.体检原件一份;

5.清晰的就业许可证复印件(正反面均要);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批准证书(外资)社保登记证(内资)(盖章);

7.《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盖章);

8.《境内变签申请公函》(盖章);

申请就业证所需资料: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正本);

2. 体检证明原件;(需出示北京卫生检疫局出具或者确认的健康证明)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4. 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如是外文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

5. 有效护照原件、护照和Z签证签证页的复印件;

6.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在申办单位处盖章。

7.近期二寸照片2张;

申请一年居留许可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外资)社保登记证(内资)(均需要盖章);

2.护照原件、临时住宿证明,照片2张;

3.《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盖章);

4.就业证体检原件一份、配偶体检原件一份;

5.如有亲属,则亲属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

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232088我的QQ,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详细咨询。补充回答:

L旅游 F 商务 以及X学生签证,都可以在北京变更工作签证的。工签办理第一步需要11个工作日,第二步境内变更需要5个工作日 第三步需要5个工作日,第四步需要5个工作日。如果您朋友的的签证还有30天肯定是可以办理的时间够用。只要办理下第一步,然后把他现在的签证提交到出入境,就不算超期,所以他的签证只要有11个工作日以上,就可以办理工签的。

另外旅游延期需要的材料是:护照原件,北京住宿证明,21000元人民币或者3000美金的银行存款,2寸白底或者蓝底照片2张。延期需要5个工作日。不过他的签证不需要延期,如果材料齐备的话。

推荐第10篇:演出证办理手续

经营性活动演出 外地活动演出要办理营业性演出文化经营许可证 经营性活动演出 外地活动演出要办理营业性演出文化经营许可证

艺人经纪人协会 演员经纪人协会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文化经纪人协会 明星经纪人协会 演艺经纪人协会 娱乐经纪人协会金牌经纪人协会 金牌经纪人 艺人助理协会 明星助理协会 经纪人培训 全国 中国 经纪人考试 演出经纪人培训 演出经纪人考试 演艺经纪人 娱乐经纪人 帅哥 美女明星 艺人 演员 模特 歌手 经纪人 艺人助理 明星助理 演员助理 星探 魔术 杂技 舞蹈 相声 口技 模仿等娱乐人才 演出经纪人协会 演出家协会 演出行业协会北京 北京市 天津 上海 广州 深圳 安徽 江苏 湖南 河南 江西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四川 陕西 山西 陕北 西藏 新疆 内蒙古 福建 广西 云南 湖北 山东香港 台湾 澳门 韩国 日本 泰国 新加坡 文化经纪人考试 明星经纪人考试 演艺经纪人考试 演员经纪人考试 模特经纪人考试 演出经纪人考试 艺人经纪人考试 歌手经纪人考试娱乐经纪人考试 金牌经纪人考试

根据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三条 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

第四条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五条 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

(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三)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第六条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 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 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资金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

(一)、

(四)项规定的文件。

第九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第十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了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二)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三)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五)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五)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六)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七)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第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第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

(三)演出经纪机构在港、澳的合法开业证明;

(四)演出经纪机构章程、分支机构章程;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书及身份证明;

(六)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演出经纪机构的资金证明及向分支机构拨付经营资金的数额及期限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三)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四)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资金来源、数额、期限及证明;

(六)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营主体或者分支机构的,在取得文化部颁发的批准文件后,应当在90日内持批准文件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文化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十八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二)、

(三)项规定的文件。

对经批准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所称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是指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所称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是指由演出举办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

(二)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的证明文件;

(四)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前款第

(一)项所称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

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项目,必要时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一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应当通过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报文化部审批。

跨省区演出的,应当出具其他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二十二条 经文化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举办单位或者与其合作的具有涉外演出资格的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持文化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到增加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并抄报文化部。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第二十四条 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在上述场所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应当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申请举办含有内地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演员共同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在演播厅外从事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举办募捐义演,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参加募捐义演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扣除成本后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从中获取利润。

演出收入是指门票收入、捐赠款物、赞助收入等与演出活动相关的全部收入。演出成本是指演职员食、宿、交通费用和舞台灯光音响、服装道具、场地、宣传等费用。

募捐义演结束后10日内,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演出收支结算报审批机关备案。

举办其他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益性演出,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办理演出申报手续;

(二)安排演出节目内容;

(三)安排演出场地并负责演出现场管理;

(四)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

(五)依法缴纳或者代扣代缴有关税费;

(六)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其他依法需要承担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单位应当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还要负责其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第三十条 营业性演出活动经批准后方可出售门票。

第三十一条 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前款所称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唱、演奏行为进行监督,并作出记录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演员、乐队、曲目的名称和演唱、演奏过程的基本情况,并由演出举办单位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根据舞台设计要求,优先选用境内演出器材。

第三十三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举办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为演出活动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 鼓励演出经营主体协作经营,建立演出院线,共享演出资源。

第三十五条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营业性演出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

第三十七条 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应当出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配合。

第三十八条 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

第三十九条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演出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和公布制度、演出信息报送制度、演出市场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 演出行业协会是演出经营主体和演出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

全国性演出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演员、演出经纪人员等演出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演出行业协会开展有关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 演出证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包括1份正本和2份副本,有效期为2年。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发证机关填写、盖章。

第四十二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之日起9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持营业执照副本报发证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吊销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除文化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

第四十四条 吊销、注销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报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吊销、注销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报文化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 文化主管部门对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将处罚决定记录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上并加盖处罚机关公章,同时将处罚决定通知发证机关。

第11篇:社保办理手续

国家社会保险、民政政策汇总

一、办理“一小”保险的参保范围、参保日期、缴费标准和所需材料

参保范围:本市非农户籍16岁以下学生和儿童。如超过16岁,但为在校生,需学校开具证明;

参保日期:新生儿90天内随时办理,出生90内未办理人员,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办理;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 所需材料:

*孩子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各一份,孩子本人页3份,A4纸复印;

*用孩子名字到邮局开户,邮局存折复印件2张; *一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要冲洗的)

二、办理“一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参保日期、缴费标准和所需材料

参保范围:本市非农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参保日期: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办理;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00元,退养人员、老积极分子、低保人员、重残人员、残疾军人、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免费参保;

所需材料:

*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身份证复印件2份;

*邮局存折复印件2张;

*一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要冲洗的)。

三、办理无业人员保险参保范围、参保日期、缴费标准和所需材料

参保范围:本市非农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16至60周岁、女年满16至50周岁;

参保日期: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办理;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0元,低保人员、重残人员、残疾军人、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免费参保;

所需材料:

*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邮局存折复印件2张;

*一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要冲洗的)。

四、办理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范围和所需材料 在社保所登记的失业人员,南二社区实有失业登记人员共计130人次;

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1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五、一小人员药费报销比例

门诊——起付线650元(可累计),报销50%,年封顶2000元;住院——起付线650元(单次),报销70%,年封顶17万。

六、无业人员申领自采暖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所需材料

本市城镇户口,档案存在街道社保所,有《求职证》的人员,采用节能取暖;

补贴标准:每年720元。(不按照面积计算); 所需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各2份;

*物业单位开具的采暖证明2份; *房产证明复印件2份。

七、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范围和所需材料

待遇范围:本市非农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20元,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孤老、残疾人及其他救济对象;

所需材料:

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含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检查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

*申请人申请低保的申请书;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婚姻证明。夫妻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在就业年龄段(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的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开具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未成年子女就读证明(注明学校是否民办、私立); *申请人为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证明;

*农居混合家庭,提供农民土地分红证明,是否在农村享受低保证明;社区目前实有低保人员58户,82人。

八、低保人员申请二次报销药费所需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低保领取证复印件2份; *本人医保卡复印件2份; *药费单据、处方。

九、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用范围、所需材料、缴费标准和缴费时间

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

所需材料:

*在北京农商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存折复印件2份; *与银行签署《代扣代缴协议书》。复印2份;

*在存折中存入应缴纳的保险费后,到服务站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2份;

*身份证复印件2份;

缴费标准:最低960元,最高7420元; 缴费时间:每年的4月1日至12月10日。

十、低保二次报销药费比例

(1次报销的自费部分)门诊费用,报60%,年封顶2000元;普通住院,报60%,年封顶3万元;特殊病住院,报70%,年封顶7万元。

十一、无业居民申领丧葬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且未享受我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 补贴标准:5000元; 所需材料:

*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户口本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原件核查;

*亡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核查; *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十二、办理 “一小”人员医药费报销的时间和所需材料 报销时间:每月1-10号; 所需材料:

*本人医保卡,药费单据,住院费用报销需医院开具全额自费证明和诊断书及医保本;

*每年首次报销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邮局存折复印件1份。

十三、“一老、无业”人员医药费报销的时间和所需材料 报销时间:每月1-10号; 所需材料:

*本人医保卡,药费单据,住院费用报销需医院开具全额自费证明和诊断书及医保本;

*每年首次报销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邮局存折复印件1份;

*一老和无业人员为社区医院首诊制,如在其他2级和3级医院门诊看病,需有社区医院的转诊单,急诊需加盖医院急诊章。

十四、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的时间和所需材料 报销时间:每月1-10号;所需材料:本人医保卡,医保本(报销住院费用提供)和药费单据,报销住院费用需医院开具全额自费证明和诊断书。

十五、“一老、无业”报销比例

门诊:起付线650元(可累计),报销50%,年封顶2000元;住院:首次起付线1300元(二次住院650元),报销60%,年封顶15万。

十六、不用参选的医保医院有

(一)19家A类定点医院:

1、同仁医院

2、宣武医院

3、友谊医院

4、北大第一医院

5、协和医院

6、人民医院

7、北大第三医院

8、积水潭医院

9、广安门医院

10、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首钢医院

13、北京中医医院

14、天坛医院

15、世纪坛医院

16、健宫医院

17、房山区良乡医院

18、石景山医院

19、大兴区人民医院;

(二)北京所有中医医院;

(三)专科医院:医保内的专科医院有100余家,常用专科医院有:1.北京儿童医院2.首都儿科研究所3.北京大学口腔医

院4.阜外医院5.北京妇产医院。

十七、申请廉租房的准入标准是

人均居住面积7.5m;单身家庭年收入6960元及以下,家庭资产15万元及以下;家庭人口2人的,家庭年收入13920元及以下,家庭资产23万元及以下;家庭人口3人的,家庭年收入20880元及以下,家庭资产30万元及以下;单身须年满30周岁,离异须满3年。

十八: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是

人均居住面积10m;单身家庭年收入22700元及以下,家庭资产24万元及以下;

家庭人口2人的,家庭年收入36300元及以下,家庭资产27万元及以下;家庭人口3人的,家庭年收入45300元及以下,家庭资产36万元及以下;单身须年满30周岁,离异须满3年

十九、申请两限房的准入标准是

人均居住面积15m;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家庭资产57万元及以下;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1.6万元及以下,家庭资产76万元及以下;单身须年满30周岁,离异须满3年。

十、办理老年优待证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持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彩色近照到社区办理,填写卡片信息。办好后电话通知领取。

二十一、办理老年优待卡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居民,持1张身份证正反

222

面复印件,1张1寸白底彩色近照办理,登记联系电话,办好通知领取。

二十二、办理居家养老互助劵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居民,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变更页、本人页和变更页、两寸彩色近照各2份到社区进行办理,申请时还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申请,受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申请人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主管部门出具未在户籍地申请的材料证明。

二十三、办理90岁高龄津贴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具有本社区户籍且年满90周岁的老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变更页,本人页和变更页,两寸彩色近照各2份到社区进行办理,申请时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申请,受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申请人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须由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材料,2份。

二十四、9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医药费报销的政策是 具有丰台区户籍且年满9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并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征地超转人员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征地超转人员医疗保险、优抚人员医疗保险等报销待遇的老人在报销起步线以上和封顶之下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门诊起步650元,封顶2000元,50%;住院起步1300元,封顶15万,60%)可全额报销。

报销程序:先按照一老报销之后,再申请高龄老人补助医疗;填写高龄老人补助医疗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医疗报销结算单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十五、持有老年优待卡可以享受

免费乘坐市域内的969条地面公交车,还有颐和园、北海公园、香山公园、北京植物园、玉渊潭公园等151家市区属公园对持卡老人免费开放。另外,博物馆等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也可免费参观。

二十六、北京市对公众免费开放的公园和博物馆有 南苑公园、长辛店公园、紫竹院公园、东城区南馆公园、西城区人定湖公园、石景山区八角雕塑公园、宣武区宣武艺园、万寿公园、朝阳区团结湖公园、红领巾公园、日坛公园、丽都公园等12家市属公园免费对公众开放,另外有首都博物馆、抗日战争纪念馆、自然博物馆、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徐悲鸿纪念馆、李大钊烈士陵园、老舍纪念馆、北京服装学院民族服饰博物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戏剧博物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北京禁毒教育基地、中国长城博物馆、密云县博物馆、上宅文化陈列馆、门头沟区博物馆、北京宣南文化博物馆、平北抗日烈士纪念园、门头沟区博物馆、香山双清别墅、郭守敬纪念馆、曹雪芹纪念馆、平西人民抗日斗争纪念馆、冀热察挺进军司令部旧址陈列馆、鱼子山抗日战争纪念馆、中国抗日战争纪念雕塑园、古北口战役阵亡将士公墓、房山区霞云岭乡中国蜜蜂博物馆、昌平区博物馆、北京节水展馆、北京南海子麋鹿苑博物馆、北京辽金城垣博物馆、

北京市西周燕都博物馆、北京市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团城演武厅、北京市海淀区博物馆等35家博物馆免费开放。

第12篇:产权办理手续

产权办理手续

XX镇村建号

现收到村组村民(身份证号:户口簿复印件份、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权证原件份、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份。

XX镇村镇环卫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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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办理手续

XX镇村建号 现收到村组村民(身份证号:)农村房屋产权办理手续:户口簿复印件份、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权证原件份、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证原件份。

XX镇村镇环卫中心

年月日

第13篇:开店需要办理手续

要开一家玩具店还有一家内衣店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证件,怎么办理啊?

最佳答案:

个人建议你的店办个体户营业执照。

因为手续简单,费用低廉,以后每年的验照手续也方便。

如果你的玩具店和内衣店是在同一个店面里的,那么办一个个体户营业执照就行了,如果这两个店不是在一块儿的,那么就得办两个个体户营业执照了。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只需要23块。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答案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需要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身份证复印2张

一寸照片5张.

到当地工商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到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开个翡翠玉器专卖店要办什么证件吗?

最佳答案: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2张 ,一寸照片5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这个各地不同的 翡翠玉器没有特别规定,不象金银

第14篇:保定准生证办理手续

保定办理准生证首先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其他材料: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B.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办理流程:

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第15篇:单位用工办理手续

单位用工要办理哪些手续?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必须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招收录用常州城镇户籍人员(包括武进、金坛、溧阳)时,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盖公章)、《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劳动合同书,到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

招收录用应届技校毕业生时,和其他录用人员一样办理。

用人单位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时,应持已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1)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被录用人员的《常州市农村(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表》(3)已填写的《外来劳动力录用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表格网上下载。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在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人单位招收来我市流动就业的外来劳动力时,应持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已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的《外来劳动力录用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和《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表》。表格网上下载。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在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

第16篇:文物保护资质办理手续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怎么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一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十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单位总体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十五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20人。

四、有健全的技术、经营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五、具有完备的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6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六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二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企业总体水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十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15人。

四、有健全的技术、经营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五、具有完备的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4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三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四级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

三、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五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10人。

四、有较健全的技术、经营、质量、档案、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五、具有较完备的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暂定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

三、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五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10人。

四、有较健全的技术、经营、质量、档案、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五、具有较完备的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需要资料如下:

(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申请表;

(二)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四)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简历、任职文件、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合同及验收评估资料;

(七)其他相关证书、资料

第17篇:枣庄市暂住证办理手续

(一)租赁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带领承租人申报。所需材料:

1、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

3、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暂住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育龄妇女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暂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6、现场采集的暂住人员人像信息;

7、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8、租赁合同;

9、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租赁房屋在警综平台已登记备案证明(派出所查询、打印)。

(二) 租赁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所需材料:

1、出租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出租单位责任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出租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

3、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暂住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育龄妇女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暂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6、现场采集的暂住人员人像信息;

7、出租单位的《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8、租赁合同;

9、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租赁房屋在警综平台已登记备案证明(派出所查询、打印)。

(三)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责任人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后申报。所需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施工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或单位责任人或雇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暂住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育龄妇女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暂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5、现场采集的暂住人员人像信息;

6、用工合同;

7、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原件、复印件);

8、暂住人员登记花名册。

(四)居住在旅店、宾馆、招待所且符合《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修正)第五条规定的人员,由旅店、宾馆、招待所责任人负责申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暂住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育龄妇女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暂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5、现场采集的暂住人员人像信息;

6、暂住人员在警综平台“本地境内旅客”已登记入住证明(派出所查询、打印);

7、暂住人员登记花名册。

(五)居住在居民家中的(仅限本人、直系或旁系亲属)。本人居住的,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

2、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暂住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育龄妇女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暂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5、现场采集的暂住人员人像信息。直系或旁系亲属居住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主和暂住人员关系证明。

(六)其他情况按照《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修正)规定登记。

第18篇:更名过户办理手续

更名过户

更名过户: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改变原用电户的名称。您除须提供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外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局营业厅办理有关手续:

一、居民客户的更名(过户)

须提供原、新客户双方签名的更名过户申请报告,双方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用电地址《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或其他相关的房(地)产证明(指无产权证时);若为租赁户申请更名(过户)的,还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用电地址物业产权人同意更名(过户)的书面声明; 如果原客户无法联系的,则可采用以下方式:

(a)存在房屋买卖关系的,新客户须提供:房产证明原件(核对用)和复印件(存档用),本人身份证(核对用)和复印件(存档用);

(b)由房产局或社区出租住房的,新客户须提供:出租方(指房产局或社区)出具的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原件(核对用)和复印件(存档用),本人身份证(核对用)和复印件(存档用); 以上复印件均应要求有本人签名。

(c)原客户无法联系而更名过户的情况,仅限于低压居民户,而且注意审查资料的完备性,尽可能取得新旧客户均书面认可的文件,如对已终止租赁合同的应有双方的书面或签字认可;同时新客户必须提供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民事或法律责任的书面文件。

5、楼盘户型和户型户数、总面积概况统计表、总平图(规划红线图);

6、建设规划及进度;

7、户主清单(盖公章确认的纸质文件和Excel电子文档),包括户主姓名(未销售的物业以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的名义)、房号(XX区XX栋X单元XX层XX号)、联系电话;对已销售的物业还应提供户主有效身份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印件;

二、住宅小区批量低压居民客户的更名

住宅小区批量低压及居民客户的更名过户,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上报更名过户的相关资料,并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在大厅直接办理更名过户和签订合同。应提供:

1、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更名过户的申请报告;

2、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委托书或物业管理合同的复印件;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

3、业主清单(包括房号);业主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当小区更换物业公司时,若原有物业公司不愿配合新物业公司办理更名过户业务,新物业公司须提交业主委员会委托并经房产局同意认可的物业公司更换、要求更名(过户)的书面材料,以及新物业公司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民事或法律责任的书面文件。

三、其它客户的更名

1、双方盖(公)章的更名过户申请报告;由营业厅营业员在大厅先给予办理更名过户,并回执客户确认告知(回执单见附件),合同修改、拟定由业务班办理,并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签回合同。

2、新客户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复印件;

3、新客户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需要开具电费增值税发票的,还应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四、专变用电客户:一般专变用电客户的更名过户,自受理之日起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重要、双电源、用电容量3000kVA及以上用电客户的更名过户,合同签订需走会签流程,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如下:

由营业厅受理来函转业务班办理,对于当月电费未确定应收的客户,应告之客户,在办理更名过户期间

产生的所有电费,应采用转账或其他办法支付。将回执单交由客户确认(回执单见附件)。业务班客户经理在自受理之日起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更名过户工作,并通知营业大厅将客户银行帐号在收费子系统录入。

五、用电客户户名由简写改为全称户名,而用电主体未改变的,直接由营业大厅办理更名,原已签订过合同,不用签订合同;未签订有合同的按

二、

1、2款办理。通过银行托收电费的客户在办理更名时,一律要在营销MIS系统里更改电费托收资料,保证客户的户名、户号及托收帐户本局和银行两个系统电费托收资料的一致性。

六、办理更名过户业务需注意事项:

1、对欠费客户不允许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2、核查原客户是否存在违章用电未接受处理,是否有违章用电的罚金未缴纳。凡存在以上情况的,须在客户纠正其错误后方可办理其更名过户手续。

3、只有在客户签订了新的供用电合同以后,才允许打印新的用电证。

第19篇:土地他项权证办理手续

他项权证有几种,不知你是办理哪种: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房产他项权证。这两者都是抵押贷款所需办理证件。一般情况下贷款银行都会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你所需资料如下:房产证或土地证(看你抵押哪个)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抵押登记申请表、银行贷款申请审批表、抵押合同、评估报告和备案表(房产评估报告或土地评估报告)等。

如土地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1、土地登记抵押申请表

2、抵押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各1份)

3、抵押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4、董事会决议或职代会决议(原件)

5、土地红线图、土地证(原件)、已有建筑物提供产权资料(复印件)

6、土地评估报告书及备案文件(同时进窗办理估价备案的应提供估价备案资料

7、出让地提供出让合同、使用条件,未再转让的出让地需提供出让金收据(复印件)

8、分割抵押应有分割测量成果(原件)

9、担保的应提供债务人有关资料(原件)

10、抵押续期的抵押权方应提供续期书面意见

11、共有土地产权应提供共有产权人书面意见

12、已抵押土地应提供原抵押权人书面意见

13、抵押注销登记提供土地注销登记申请表、他项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他项权利人申请报告

14、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审批表(内部)

答案补充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证工本费:20元/本土地登记发证费:0 -100 万 4‰ 100 -500 万 3‰ 500 -1000万 2‰ 1000-5000万 1‰ 5000万以上 0.8‰

第20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1、规划红线区域外村民建房审批

村民交申请建房申请报告(城建、国土、管理处、执法局联合审批)--------------转接单给具体职能部门

2、申请低保基本程序

1、由户主向村委会低保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本人及家庭的收入情况等信息,积极配合审核审批部门按规定进行的调查;

2、村民委员会低保评议小组开展调查并进行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布3日无异议后,报管理处社务办;

3、管理处在社务办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劳动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结合村委会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布3日无异议后报区社发局;

4、区社发局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公示3日无异议后实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使用移动电话、摩托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须消费品的;

2、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就读学生除外)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5、赌博、吸毒、嫖娼人员;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无特殊原因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7、当地区政府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3 大病救助

4、城乡养老保险

5、新农合

6、城镇医保(

城镇、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流程图

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到处党政办填写《参保申请表》,将参保居民的照片按顺序贴在《参保证明》上,复印件附在《参保证明》后面。

处党政办审核《参保证明》及其复印件无误后填写《审批表》并盖章。

处党政办开具缴费进帐单到农行交费。

居民到农行交保费后,由农行开具票据。

处党政办将参保的申请表、参保证明、照片、审批表及其复印件收集并汇总花名册后:是城镇居民参保的报区人劳局、是农村居民参保的报区社发局。

是城镇居民参保的,由区人劳局核准后发《医保证》;是农村居民参保的,由区社发局核准后发《医保证》。

参保居民持缴费票据到村委会领取《医保证》。

7、残疾证(当事人将申请报告及医院鉴定报告交窗口,由窗口依据转接单给综合职能部门。

8、办理出生婴儿上户程序

1、出生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的准生证及复印件;

4、上环或结扎证明(上环需要近期的查环查孕证明),征收计划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收据(指计划外生育);

5、出具村小组办理入户口证明,加签村委会意见并盖章;

6、处计生办审核意见→处计生分管领导意见→处行政分管领导意见→管理处盖章登记;

7、一方本地,另一方外地的,需另一方所在地乡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随父入户的,另需具备女方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

9、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一、户口迁出:

1、凡户口迁出者需凭接受单位同意迁入证明(落户证)到本村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2、管理处行政分管领导意见→盖章→销户;

3、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户口迁入:

带入户申请报告、结婚证、对方户籍证明、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到迁入村小组、村委会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到管理处计生办加签计生审核意见;

3、到迁出村(居)街(镇)出具迁出证明及计生部门意见;

4、处计生分管领导意见→处行政分管领导意见→管理处盖章登记;

5、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迁户手续。

10、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1、18周岁以上青年男女;

2、申请人户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示证明;

3、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2张近期免冠照片;

5、发证单位审核发证。

1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

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并盖章;

3、独生子女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发证单位审核发证。

12、办理《一胎生育证》须要提供以下材料

1、《江西省生育证申批表》一份,计生专干指导下填写;

2、医院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初婚,怀孕几个月);

3、男女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意见签字并盖章。如在男方办理,女方乡(镇)级计生部门应出示意见并盖章;如在女方办理,则需男方乡(镇)级计生部门出示意见并盖章;

5、男女双方照片(男:2张;女:4张);

6、如办证对象有一方系非本处户籍,则须加盖户籍所在乡(镇)级计生部门章。

13、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须要提供以下材料

1、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符合再生一胎条件的;

2、《江西省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一份;

3、符合再生一胎的证明材料,男女双方单位的调查报告;

4、男女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意见和签字盖章;

6、女方照片2张;

7、女方户籍所在县(区)级计生部门审批发证。

14、村五保办理程序

首先问本人可愿意去敬老院,若愿意进敬老院可享受转户待遇,另外还有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每人每月260元;若不愿意进敬老院为“院外五保老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2张2寸照片、村委会证明,材料齐全后交至处社务办办理。

15、群众来信来访(转接单)

16、失地农民保险

办理手续承诺书
《办理手续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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