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教科创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资金支出行为,强化资金支付过程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支付的各类资金,包括项目资金、管理费用及其他支付等。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征地拆迁费用、项目前期费用等。
第二章 资金审核审批流程
第二条 项目资金审核审批流程
1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指牵头的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管委会相关科室)应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及工程建设进度,对项目实施(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上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呈送公司。
2.公司正式受理请款资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款资料复审(主要审核请款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复审无误后报管委会分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
3.管委会主任审批付款。单笔支付100万以上由管委会主任审批,单笔支付100万以下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审批。
- 12项目责任单位首次请款需报送1—5项资料;供货过程及决算时请款需报送6—7项资料。
第六条 征地费用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或请款报告。 2.报建缴费通知单。 3.征地补偿协议。
4.请款所需的其它审批文件及资料。 第七条 拆迁费用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1.拆迁方案及补偿标准。 2.请款单。
3.拆迁补偿汇总表。 4.拆迁协议。 5.审计确认函。
6.请款所需的其它资料。
项目责任单位首次及补偿标准调整后请款需报送第1-6项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款需报送2-6项资料。
第八条 前期费用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前期费用包括可研、环评、勘察、设计、检测、监理、咨询、专业评价等。
1.中标通知书(必要时需提供其他有关招投标文件)。未招标项目须提供相关批准依据和商务谈判的会议纪要。
2.合同。
3.项目责任单位请款单和实施单位请款报告(函)。 4.请款所需的其它审批文件及资料。 第九条 退质保金所需提供的资料
1.请款单及施工、供货单位的请款报告(注明:总价款、已付款数、请款数、质保期等)。
2.合同。
3.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手续(接受管理单位签署意见)。 第十条 退履约保证金所需提供的资料 1.请款单及施工单位的请款报告。 2.合同。
3.竣工、供货验收合格手续。 4.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金融办负责解释并对资金审核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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