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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仲裁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03 18:03:33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文莉

住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话:131 2154 5556,传真:

负责人姓名、职务: SS,董事长。

被申请人: H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X公司”)(见附件第5-6页) 住所:

, 邮政编码: 邮箱: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被申请人:BJ公司(以下简称“BJ公司”)(见附件第7-8页) 住所:

邮政编码: 邮箱: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BJ公司于2014年1月1日签订的《基本合同书》及《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见附件第9-19页)中的仲裁条款——《基本合同书》“第23.争议解决

双方之间由于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在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仲裁。” 所有当事人受此仲裁条款约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双方签订了《基本合同书》且已经实际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DLP货款8SSSS.09元;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索赔额的计算及各项计算数值的说明和依据: 按照《销售订单》(见附件第20-24页)进货数量计算未支付货款8SSSS.09元。

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交易背景简介:

20SS年S月S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签订了《基本合同书》,约定:申请人任命被申请人为非独家代理商,销售申请人产品DLP(见附件第9页);被申请人HX公司向申请人提交订单,申请人按照订单向被申请人HX公司发货,具体货款结算以订单的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期为准(见附件第11页);产品的所有权自申请人收到该产品全部货款后从申请人转移至被申请人。

20SS年S月S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BJ公司签订了《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见附件第18-19页),约定被申请人BJ公司遵守《基本合同书》的约定,HX公司与BJ公司共同承担《基本合同书》的义务及责任(见附件第18页)。

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产生: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销售订单》(见附件第20-24页)要求发货,被申请人按时收货,未对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却未能按照《基本合同书》(见附件第11页)的约定及HX公司《承诺函》(见附件第25页)的约定支付货款,至今仍拖欠申请人DLP轮胎货款8SSSS.09元。

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努力:

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要货款,但被申请人均未还款。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承诺函》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故申请人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附证据:

1、附件第1-3页,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

2、附件第4页,授权委托书

3、附件第5-8页,被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附件第9- 19页,双方签订的《基本合同书》及《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文本

5、附件第20-24页,被申请人的《销售订单》

6、附件第25页,被申请人致申请人《承诺函》

申请人:DLP有限公司 2014年S月S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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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债务偿还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x条约定:“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将位于xx市的房产过户至申请人名下并办理产

权证。

2、被申请人立即清偿剩余债务人民币XXX元;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索赔额的计算及各项计算数值的说明和依据:

截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债务余额为XXX元人民币,以未售出房产折抵债务人民币XXX元后,剩余债务为人民币XXX元。

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XXX年XXX月XXX日,XXX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被申请人拖欠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纠纷,作出了(XXX)X高法民X初字第X号判决书。

上述判决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被申请人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共同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判决书执行过程中,由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偿还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XXX元,并收购剩余债权人民币XXX元(截至XXXX年XX月XX日为止)。

同日,被申请人就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向申请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法院全部解封房产后一年内将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立即以未售出的房产按照(XXXX)X高法民X初字第3X号判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委托评估的价格折抵债务。

此后申请人积极筹款,提前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支付给X银行,法院于XXXX年X月X日作出了部分解封房产的裁定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了全部解封房产的执行结案裁定书。2XXXX年XX月XX日,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债务偿还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如果未能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将债务清偿完毕,应按照债务余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

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仍未能将债务及违约金支付完毕,则以被申请人未售出房产折抵债务,折抵价格按照(XXXX)X高法民X初字第X号判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委托评估的价格计算。未售出房产不足以折抵债务及违约金时,乙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截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尚欠XX元人民币未能清偿。根据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应立即将未售出房产按照法院评估价折抵给申请人,并对剩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申请人决定根据协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推荐第3篇: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住:

邮编: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申请事项;

一、

二、

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元;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报销费用二千六百零九元四角五分(2609.4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08年3月26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劳动合同续签至2012年4月1日后,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将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见证据一)。劳动合同解除前,申请人的月工资为元。

2012年8月31日,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位于北京的公司即将关闭(见证据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双方协商;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相关经济补偿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双方于2012年9月3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被申请人承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6307元、代通知金五千五百元5500及支付未报销费用2609.45元(见证据三),以上共计 元。 双方于2012年9月4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见证据四)。后申请人多次联系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上述费用,但被申请人总是以公司领导未做出财务批准为由拖延,为此;申请人特向朝阳区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2年9月24日

推荐第4篇: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年x月x日

附:

一、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仲裁申请书写提要(仅供参考)

一、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应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印。申请书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由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请人。

二、“请求事项”是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的具体事项,即申请人所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请人应明确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事项,如要求履行劳动合同、要求撤销处理决定等。并要写明申请人对解决劳动争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如责令被申请人补发工资××元、责令被诉人赔偿经济损失××元等。请求事项应当写得明确、具体、合法、相对固定。即应当“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无理要求;四要相对固定,不要任意变换。对请求事项,在申请时要慎重,周密考虑,力求周到,没有遗漏。在立案后,对请求事项确有不实、不全、不确切之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变更或者提出新的请求。

此外,如有必要申请部分裁决(即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独立的一项请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部分裁决,则应另写申请书。

三、“事实与理由”是申诉书的主体部分,是内容的重点,也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事项的根据。

(一)事实

是指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者被诉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案情事实的具体内容,包括:(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争议的发生、发展过程;(3)争执的焦点和具体内容;(4)被诉人应承担的责任。如申诉人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亦应提及,不能把过错完全推给被诉人。

叙述事实应当“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请求事项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写得具体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缩小;四要把关键情节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词;五要有理有据,不要捕风捉影;六要心平气和地摆事实,不要刻薄挖苦。

事实必须有证据来证实。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所叙述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它决定着仲裁的胜负。对证据的要求是:(1)要列举证据名称和内容,证明何事;(2)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3)要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请予调查;(4)要提交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一般是先提交复印件或者抄件,到开庭时才提交原件。对证据的书写一般是在叙述事实时就随着列举证据。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这样节省笔墨。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单列一段来交待证据。

(二)理由

在讲清楚事实之后,应概括地分析争议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请求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请求事项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两方面: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据的理由。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应引到条、款、项,不能只引条。书写理由应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讲道理,不要强词夺理;二要提供证据,不要空口无凭;三要有针对性地引用法律条款,不要没有法律根据。

理由的书写,例如:“综上所述(分析说明争议的性质、过错及危害后果),根据××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说明被申请人应负的责任),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以实现请求事项。

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事实和理由可以合写,不用分段处理。

四、书写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实事求是,分清是非。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忠于事实真相,不编造、不夸大、不缩小,不得将道听途说、查无实据的材料写进申诉书。在实事求是地叙述案情事实的基础上,还要阐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分析被诉人的行为是否侵权违法,有何过错,根据事实和法律被诉人应负什么责任,应负多大责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坚持以理服人,而不能谩骂攻击,以势压人。特别要注意以法律作为依据,注意准确恰当地援引法律条文进行论证,阐明自己主张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认同。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牵强附会,乱引错引,更不能断章取义。

3、层次分明,详略得当。应高度重视表述的条理性、层次性以及内容详略的安排。全篇的结构要按照固定的格式,有次序地展开,不得前后颠倒或者相互混淆。陈述案情事实要线条清晰,或是按争议发生、发展的顺序,按时间先后来写;或是先交代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争议标的的情况,再写争议的原因与焦点等等。在内容安排上还要做到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关键性的问题要说清说透,枝节问题、次要问题则可写得概略一些。切忌关键性问题没有说清楚,与案件无关或者关系不大的内容又说得过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新法还在举证方面作出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除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外,考虑到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等材料,又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新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

仲裁申请书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申诉人:x公司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

被申请人:内蒙古某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

一、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违约,裁决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某家园6号楼2单元3层西户房屋;

二、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强制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第一项请求交付房屋的房屋产权证;

三、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1382元(XX年年11月1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房之日止);

四、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过渡费5856元(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房之日);

五、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年4月19日申请人同被申请人签订《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同年8月17日双方又签订了《呼和浩特市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住房合同》,该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XX年年10月30日向申请人交付回民区昌盛家园6号楼2单元3层西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74.39㎡,产权归申请人所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了义务,支付首次付款33910元。

XX年年10月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但办理入住手续的前提是申请人必须交回原合同,重新签合同后才能交付第二次付款和办理入住手续。经申请人对照发现被申请人要求重新签订的合同第二条同原合同约定不符,作为回迁户补交的差价比原合同多出近万元。经多次协商,被申请人不同意按期交付房屋。无奈,申请人将此事投诉到呼市市长信箱,后转到市房产局处理。2010年3月12日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针对被申请人的行为做出说明,确认申请人投诉情况属实,被申请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可以计算出申请人拆迁房屋价值83252元,申请人又支付现金33910元,相当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房屋价款117162元,依据《呼和浩特市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住房合同》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承担一年的违约金即117162×5/10000×365=21382元。

房屋拆迁时间为XX年4月至今,已30个月,已逾期12个月,被申请人应支付过渡费8×30.05×12×2=5856元。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违约,应向申请人交付某家园6号楼2单元3楼西户房屋一套;裁决强制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1382元(从XX年年11月1日起算,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过渡费5856元(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房之日);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及相关费用。

此致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

电话: 电挂: 电传:

法定代表人:

仲裁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地址:xxx

电话: 电挂: 电传:被诉人:xx公司

地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xxx

案由:xx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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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13年9月工资4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876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补缴2011年11月-2013年10月社会保险。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8日应聘于被申请人,从事皮鞋喷光与验收工作,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过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在公司业务繁忙时,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被申请人从未向申请人要求支付加班费,甚至也未替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至2013年10月,因申请人家中事务繁忙,无法两头兼顾,故主动辞职,虽被申请人同意,但被申请人一直拖欠申请人剩余工资,至今未支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至今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在申请人辞职后,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违反法律规定,故申请人依法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贵委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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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4年X月XX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暂计至2014年X月XX日,总计元,最终须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交付符合条件的房屋。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3年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XX小区第X幢X单元X层X号房以元出售给申请人。合同第九条约定被申请人应在2014年X月XX日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申请人。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被申请人如超过30日不能将房屋交付与申请人,自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被申请人按日向申请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支付了首付款和办理了贷款,截至目前,申请人已支付房价款元。但被申请人到2014年X月XX日收到被申请人寄来的《延期交房告知函》,告知因迎接行政部门检查导致工程停工60日,以致交房延期。并于2014年X月XX日寄来《入伙通知书》,通知2014年X月XX日收房。

申请人认为,上述原因不能作为延迟交房的免责事由。理由如下: 因为被申请人方设备、机械、施工工艺及方法无法满足大检查的要求导致停工,此为其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工程技术管理失职,被申请人存在管

理责任,与业主无关,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被申请人的违约责任。

更何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3年X月XX日,如XX市确有下达强制停工60日的行政命令,那也是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之前,且距离时间长达半年有余,说明被申请人在签订合同时已考虑了此番停工给交房时间造成的影响。

截至申请人申请仲裁之日,被申请人尚未将符合约定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约。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贵委,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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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申请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二、仲裁申请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仲裁申请书》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之一,用于明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等。被申请人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的,也应当填写《仲裁申请书》。

三、仲裁申请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清楚。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不符则需提供曾用名或其他证明;联系地址,应是明确具体的通讯方式;联系电话应当清楚。申请人应当是直接关系人。在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等案件中,劳动者本人已死亡,具备主张权利主体资格的遗嘱继承人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不全的,应当通知其他共同申请人参加仲裁。必要时需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参照样本中被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应与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致,联系地址、电话应当清楚无误。被申请人应当是具备《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主体资格。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参照样本中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3.如有第三人,应列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第三人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自然人。

(二)仲裁请求应当明确

可以计算金额的应当注明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争议事项及金额可分开列明。对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事项的应特别注明。

(三)事实和理由应当简明扼要

可以指导申请人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填写几大必备要素:如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填写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工伤待遇争议填写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社会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劳动报酬争议填写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内容较多时,可续加中页。

(四)书写要求

申请人在书写《仲裁申请书》时,应用钢笔书写或打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一栏应由申请人本人、法定代理人签名,申请人为用人单位韵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及打印件均应用钢笔签名,修改处应注明姓名及日期。

(五)附件标明副本数量

申请人应按被诉人、第三人人数提交《仲裁申请书》副本。附件中的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中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仲裁申请书范例参考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 2008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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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鲁贵卿

委托代理人:陈平凡15907310278

委托代理人:刘军13548784968

被申请人:湖南梓山湖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益阳市龙洲南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余志宏

仲裁请求:

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2276201.51元及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1年8月18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11年12月8日),两项合计 本息合计:12276201.5+228813.46=12505014.96元

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与被申请人(湖南梓山湖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3日和2007年10月23日分别签订《梓山湖高尔夫南部社区高尔夫*紫龙郡施工合同》,申请人已按期完成了被申请人发包的梓山湖高尔夫南部社区高尔夫*紫龙郡A区和C区的施工。其中A区于2009年10月26日由被申请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C区于2009年5月、7月、10月分别验收合格。上述两处工程所有的竣工资料都已经移交给被申请人,且该工程已经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2011年8月1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高尔夫*紫龙郡A区竣工结算协议》和《高尔夫*紫龙郡C区竣工结算协议》,确认高尔夫*紫龙郡A区结算金额为12160万元,高尔夫*紫龙郡C区结算金额为822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现被申请人应支付高尔夫*紫龙郡A区到期工程款8057954.90元(含退还质保金),C区到期工程款4218216.61元。 申请人曾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讨工程款,但被申请人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湖南梓山湖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并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上述仲裁请求。

此致

益阳市仲裁委

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2011年12月8日 附:

1、仲裁申请书副本四份

2、证据副本四份

推荐第9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所:成都市××街×号×单元×号(必须是现住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住所:成都市××路××号(必须是现住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公司需注名法定代表人和职务)

请求事项:

1、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已付房款的5%支付违约金11356元。

2、返还首付款71480.18元,天然气入户费3950元。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0年8月24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证据之一)。合同约定,由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位于×××路××号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127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13平方米,公摊面积14平方米。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2108.56元/平方米,房款共计238267.28元。交付房屋时间为2001年3月28日,交房后180日内由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此外,合同对付款方式、面积差异处理办法、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均作了详尽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了首付款71480.18元(证据二)。并同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事后被申请人擅自改变了该房的室内设计方案,且并未按合同约定事先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也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申请人。

上述事实说明,被申请人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已构成违约,其行为已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会申请仲裁,望能及时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年×月×日1

推荐第10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唐琳女23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张艳女23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李娜女25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朱欢女22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熊立忠男22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体育路

熊锋男23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荷塘区百荷家园 文伏明男25岁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株洲芦淞区董家缎南华小区 被申请人:

用人单位名称:株洲金饰装饰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号石峰住宅产品大市场 电话号码:137863862390731-28104729

法定代表人:董建明老板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工资、补贴、提成及奖金。如下:

唐琳:欠发2011年11月1日至11月28日基本工资28天¥934元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 :¥1100元整提成:¥900元整

总计:¥2934元整

张艳:欠发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基本工资60天¥2000整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1140元整提成:¥900元整总计:¥4040元整

李娜:欠发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2日基本工资22天¥880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1830元整

提成:¥470元整总计:¥3180元整

朱欢:欠发2011年11月1日至12月11日基本工资40天及中餐补贴

¥1558元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1280元整

业务提成¥1160元整

总计:¥3998元整

熊立忠:欠发2011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基本工资19 天

¥633元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960元整

业务提成¥1656元整

总计:¥3249元整

熊锋: 欠发2011年9月1日至9月23日基本工资23 天¥1150元整交通补贴、参保一半金额¥320元整

总计:¥1470元整

文伏明:欠发2011年8月1日至8月27日基本工资27 天

¥1350元整

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参保一半金额及提成¥650元整

总计:¥2000元整

2.被申请人董建明承诺2012年1月8号上午10点将2011年所欠工资、

补贴、提成及奖金。全部发放.

3.被申请人无故连续推后3次,承诺结清工资、补贴、提成及奖金。

4.被申请人曾在2011年12月31日,承诺于2012-1-8上午10点结算清

楚发放员工手上。否则。被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5.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在2011年不同月份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设计师、业务员,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株洲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唐琳张艳李娜朱欢熊立忠熊锋文伏明

2012-1-9

第11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Pyrene Company, Ltd

代理人:谢娴,赵红军

被申请人:Scindia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 Ltd

代理人:钟俊鹏,徐暮紫

案件事实:

1948年,我方与ISD公司签订了fire tender 的买卖合同,适用FOB LONDON,由被买方负责运输。买方与被申请方签订了运输合同,由被申请人担任承运人。1951年,我方根据买方的指示,在Royal Albert Dock, London准备装船运输。由于被申请方的过失,货物在由驳船吊往steamship 的过程中掉落毁损,货物没能越过船舷。

诉讼请求:

由被申请人支付由于其侵权行为而导致的我方的全部损失——修理费£966 14s.8d., ,并且支付从侵权发生之日起至仲裁裁决作出之日期间的利息。由被申请方支付仲裁费用。

诉讼理由:

1.我方认为对方损坏我方的一艘消防船,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FOB,货物在越过船舷时其所有权仍归属于我方。被申请方的行为构成了对我方财产权利的侵犯,应该以其侵权行为对我方赔偿损失。

2.我方与被申请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根据《海牙规则》第一条(b)“运输合同”仅适用于能够为提单或任何类似的物权凭证证明的进行海上运输的合同;在租船合同下或根据租船合同所签发的提单或任何物权凭证,在它们成为制约承运人与凭证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准则时,也包括在内。

根据以上条款,结合本案事实,双方不存在运输合同:

(1)运输合同是由承运人与买方签订的,所以仅存在于承运人和买方之间,我方并非合同的一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我方不应受到该运输合同的约束。

(2)本案中不存在对方主张的“默示合同”。“默示合同”的存在以“合理”为前提,在我方支付运费的情况下,对方主张的“责任限制”条款明显不利于我方(taking goods worth £4000 with liability limited to £200 is unreasonable),我方根本不可能同意一个不利于自己的条款。

至于我方“invite them to load them \",只是在履行一个买卖合同下的协助义务,被申请人充当的是“volunteers.”我方不能因此就自动成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3)《海牙规则》适用于提单项下的运输合同。根据提单的一般知识,只有在货物检验装船后,承运人才会签发提单。在本案中,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即装船之前就毁损,因此承运人并未签发提单。所以在货损的时候,并无提单 。而且在事实证明,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不包括发生毁损的货物的。 根据以上事实可知,双方之间不存在适用于《海牙规则》的运输合同。

3.即使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也不能根据《海牙规则》主张责任限制。

《海牙规则》第一条(e)对“货物运输”的定义为“自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的一段期间”。原文为“ from the time when the goods are loaded on to the time they are discharged from the ship.”

根据文义解释,“货物运输”的起点为“装上船时”——“loaded on”,即“\"free on board.\" ,而不是“are being loaded”。所以这是一个时间点的概念,而不是一个时间段的问题。它不应该被扩大解释成 1

“从开始装船到装上船的整个过程”。在所有的解释中,文义解释具有优先性。

所以本案中,货损发生于运输合同开始之前,也就是卖方可以主张“责任限制”的阶段之前。因此,承运人不可以第四条(e)主张责任限制。

(2)《海牙规则》第三条对承运人的适航、管货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谨慎处理:

(a)使船舶适航;

(b)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

(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除遵照第四条规定外,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卸、搬运、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4, the carrier shall properly and carefully load, handle, stow, carry, keep, care for, and discharge the goods carried.

由此可知,承运人的此项义务开始于运输合同之前,即包括了从陆地到海洋的转移过程,也就是装运的过程。此处的 “load”应理解成“being loaded”。这看似与前款的定义相矛盾,实则不然。前款是对“运输合同”的定义,而本条则规定的是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的规定,而且该项义务在《海牙规则》中是强制性义务。承运人不可以通过合同等加以限制,否则就违反了《海牙规则》指定的目的——设定承运人的“最低注意义务”从而保护货主的权益。

本案中,承运人的行为明显侵犯了我方的财产权益,应该赔偿我方的全部损失。

第12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现住址:

西安电话: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无

委托代理人:无

被申请人:

住所地:

企业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一、仲裁申请事项

1、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应当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2、房屋质量

二、申请事实和理由

1、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应当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因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向申请人交付商品房,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且双方就被申请人逾期交房如何处理达成协议后,被申请人也未按协议书规定予以履行,被申请人的行为再次构成违约,故申请人向本会提出要求解除协议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仲裁请求

2、房屋质量

⑴ 在收楼期间察看,地面有起砂现象;

⑵ 门厅顶墙面有漏水现象,至今还未修缮。

三、证据

1、附合同复印件一份;

2、楼宇交接书;

3、房屋漏水图片。

第13篇:仲裁申请书

篇1:仲裁申请书格式范本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岳阳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岳阳市南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江玉祖

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终止双方的业务合作行为,将申请人托管给被申请 人的业务及资产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 1150 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可得利益损失450万元。事实与理由:

语音、宽带等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以前一直是由中国电信专营, 国家为打破垄断,将被申请人从中国电信分离出来,与中国电信竞争 市场;被申请人进入岳阳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敷 设光钎电缆、建设机房等物理形式的网络基础设施,需要成熟的代理 商发展终端客户资源;而申请人作为岳阳市唯一的有线电视传输单 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终端有线电视客户资源,有成熟的电信设备、网线敷设技术力量,正是被申请人千方百计寻找的合作对象;双方经 多次协商沟通,于2004年6月签订《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约 定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垫资建设用户接入系统,代理被申请人开展语音 业务,代被申请人建设汇聚设备、认证设备、接入光缆和用户网络;约定双方合作期限5年,自2004年6月15日到2009年6月15日,

协议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 议;约定申请人收益包括业务代理费、垫资补偿和网络代维护费,其 具体分成比例为,语音(含市话和长途),dia(宽带专线)以及其 他业务,申请人为50%;数据(家庭上网),申请人为70%等。 双方签订协议后,申请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垫资13326250元,

组织技术力量,将语音用户接入系统和宽带网络接入系统等双方协议 约定的工程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代理经营业务期间,申请人利用 自己的终端客户资源,拓展市场,业务逐年长足发展,截止2007年 2月,申请人已发展用户8129户,业务收入成倍增长,申请人2005 年收入455449.7元,2006年收入1083496元, 2007年收入1726963 元。

2007年2月16日,被申请人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了停止竞

争协议,其核心内容是,非主导运营商在协议期内,停止业务发展, 不再增加新用户;该协议的签订,导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作协议 再也无法正常进行,被申请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2007年3月19 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去函,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协议,由被申请人 偿还申请人的投资成本。2007年3月21日,双方开会沟通决定,对 申请人提出的资产购买方案,因双方都是国有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和 流程,决定由申请人拿出具体可操作方案,同时启动资产和台账的清 理等相关工作,以便双方下一步的商讨;至于网络及业务的托管问题, 由岳阳网通和申请人就其方案进行商讨,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2007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签订《通信业务及资 产托管协议》,将合作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2009 年6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顺延 一年,顺延至2010年6月15日。2009年12月23日,申请人委托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向被申请人出具律师函,要求被申请人就垫资的 资金及形成的资产的后续运营进行商议。2010年1月7日,被申请 人回函,称“此项工作正在处理之中”。自2007年4月,申请人将 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后,一直托管到现在,被申请人也一直按 照双方的合作协议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分成收入,但分成 收入逐年减少,2008年1296282元,2009年 1529271元,2010年 1422337元,2011年860161.8元,申请人的分成收入远远不能弥补 申请人垫付的资金。

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申请人不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申请人垫 资购买、敷设的电信设施、光缆等网络系统及发展的终端用户资源等 资产,在双方合作期满后,只能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 应的价值;这不仅符合双方协议约定,也是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及保 证用户、消费者的利益需要。

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合作期间,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停止竞 争协议,申请人上千万的垫资投入不能正常经营,过万线已架设的分 配电缆因不能吸收新用户被闲置,申请人预期收益不能实现,根据《合 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预期可得利益损

失,其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2007年2月至合作期满期间,不能吸收新用户导致的利润损失;一是合作期满后,申请人

因不能吸收新用户造成终端用户减少,导致交还给被申请人终端用户 减少,被申请人返还价值相应减少的损失。

现申请人依据双方签订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第十一条, 如发生争议的一方可向岳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约定,特申请贵会 予以仲裁。 此致

岳阳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岳阳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2012年2月 23日篇2: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4年x月xx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暂计至2014年x月xx日,总计 元,最终须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交付符合条件的房屋。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3年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xx小区第x幢x单元x层x号房以 元出售给申请人。合同第九条约定被申请人应在2014年x月xx日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申请人。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被申请人如超过30日不能将房屋交付与申请人,自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被申请人按日向申请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支付了首付款和办理了贷款,截至目前,申请人已支付房价款元。但被申请人到2014年x月xx日收到被申请人寄来的《延期交房告知函》,告知因迎接行政部门检查导致工程停工60日,以致交房延期。并于2014年x月xx日寄来《入伙通知书》,通知2014年x月xx日收房。

申请人认为,上述原因不能作为延迟交房的免责事由。理由如下: 因为被申请人方设备、机械、施工工艺及方法无法满足大检查的要求导致停工,此为其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工程技术管理失职,被申请人存在管理责任,与业主无关,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被申请人的违约责任。 更何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3年x月xx日,如xx市确有下达强制停工60日的行政命令,那也是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之前,且距离时间长达半年有余,说明被申请人在签订合同时已考虑了此番停工给交房时间造成的影响。

截至申请人申请仲裁之日,被申请人尚未将符合约定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约。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贵委,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x月xx日篇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的含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程序

1.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 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质证和辩论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单位):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_____ 份 2.物证__________ 份 3.书证 _________ 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注意事项

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2.必须在法定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 3.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在立案时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指定的时限内交付仲裁委。 ***********************************************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王xx,男,汉族,1980年2月24日出生,住...........。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浙江xx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x 申请事项

一、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元/月x10个月=160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25.4元/月x7个月=12077.8元(06年台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25.4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25.4元/月x7个月=12077.8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36天+105天)x53.3元/天=7515.3元;

5、住院护理费40元/天x36天=1440元;

6、营养费1000元. 以上各项共计50110.9元。

三、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2006年10月28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中确定申诉人受聘从事不锈钢铆合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于2008年10月28日。申诉人在工作中报酬方式以计件为主,同岗位月平均工资为1600元。2007年10月5日,申诉人在车间整形取锅时,被冲床压伤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侧指间关节以远不完全离断伤、食指中节指骨开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经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环指中节指骨开放骨折伴伸肌腱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申诉人受伤后前后住院36天,被申诉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及伤残鉴定费。申诉人受伤事实经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诉人所受伤残,经台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台劳鉴[2008]2-514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定为八级伤残。申诉人出院后经医生建议休息三个半月,现申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诉请。

证据及其来源

一、申诉人身份证明;

二、被申诉人工商登记材料;

三、申诉人门诊病历、医院休息证明;

四、住院病历

五、工伤认定决定书;

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七、劳动合同;

八、证人证言。

此致

温岭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诉人:王xx 2008年4月21日

楼上说的很对 我补充几点

1.第一个月拿这个岗位正常工资的80% 第二个月到第七个月(6个月)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200%的工资也就是 12个月的工资

2.每个礼拜 你只能工作40小时 如果超过按150%计算工资 休息日加班 应该按照200% 国定节假日300% 3.保险,你可以请社会劳动保障中心里进行投诉,他们会比你积极上百倍的,因为罚款就3万以上....4.你可以要求他们再赔偿你 1个月的工资```无端踹你

请求事项

公司无辜解雇,并有严重的违反法律法规,请求仲裁赔偿 事实和理由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七个月,被辞退,而且是当天辞当天走人,没有签订合同 没有保险,每周单休 ,节假日都没给休.好端端就开除人.

第14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刘XX 性别:女 出生:19XX年XX月XX日 民族:汉 户籍所在地:XX省X县

现住址:XX省XX县XX 联系电话:1XXXXXXX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XX省XX县XX 邮政编码: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住所: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仲裁请求:

1、裁定被申请人XX依法为申请人XX工作期间(2013年10月-2015年6月)补缴社会保险费XX元。

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另一倍工资XX元。

3、裁定被申请人无故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XX元。

4、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6月份的工资XX元,2015年1月-5月全勤奖XX元。

事实和理由:

2013年10月1日,申请人XX受聘于被申请人XX,在该超市做售货员,被申请人收取了申请人XX元服装风险金,并为申请人颁发了工作证,但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工作期间,申请人的工资为1380元。2015年6月XX无故解除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允许申请人前去XX上班。XX声称:你不用来上班,你来上班也没有工资领。

由于申请人XX系事实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纠纷发生后,经过XX县总工会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因此,只有依据我国《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此申请,请依法裁处。

此致

XX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附件:

1、《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2份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15篇:仲裁申请书

劳 动 仲 裁 申 请 书

2013年6月9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地址: 手机: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手机: 个人工行帐号:

直接负责人:身份证:手机:电话: 公司地址: 邮编:

一、仲裁请求

1、请求支付从2011年2月21日入职开始时,15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金:28025 元。

2、请求支付从入职到离职未给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15个月的保险补偿金:8280元

3、请求支付周六42小时39分钟加班的加班工资:616元

4、请求支付六月份8天正常上班时间工资: 及2012年4月、5月绩效工资200元

5、请求支付延迟申请人离职时间的经济补偿金:500元

二、事实与理由

1、被申人从申请人2011年2月21日入职时,一直未给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此期间也从未提及与申请人签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被申人从申请人2011年2月21日入职时,就未给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2011年7月30日公司直接负责人程宇菲个人决定,除财务人员外,全部员工每隔一周的周六上午进行半天的无薪培训。而且在培训期间所有员工均不得请假,若有请假按不上班的双倍工资处罚。申请人共加班42小时39分钟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4、申请人于2012年5月2日已将辞职报告交与程宇菲经理,按照法律规定,5月底可以正常交接工作,为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但直到2012年6月12日,被申请人才在申请人多次的催促下,为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且在申请人离职时,未与申请人结清所有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5、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辞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申请人,但被申请人未按法律规定给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继续强迫申请人为其工作,侵害了申请人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对申请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此请求给予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00元。

综合以上所述情况,外加被申请人公司存在种种不合理的情况,以及被申请人平时工作中的各种无理要求(电脑因老旧、内存小而运行较慢,被申请人却将电脑速度慢归结于申请人的原因,而且慢速电脑申请人将近用了一年,经常造成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申请人多次提出更换电脑设备,其公司负责人程宇菲都未批准),致使申请人无法再继续为其工作,故以身体不好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辞职,但申请人故意推迟申请人离职时间,且态度极其恶劣的以暂时没招到人交接工作为由,坚决不批准申请人离职,继续强迫申请人为其工作,申请人迫于被申请人的压力和职业道德要求,继续无奈的为其工作,但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申请人一直在祈求和解,也尽量去营造一个和谐的离职环境,所以到了法定的离职时间也未直接离职,可是被申请人不按法律规定和公司约定,且一直在破坏申请人创造的和谐离职环境,致使申请人无法正常离职。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可是作为劳动者我的权益一直遭到侵害,价值观一直受到挑战,实在是被逼无奈,才向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虽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相比力量很弱小,但我深信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也相信现在只有法律才能给予我公正的评判,现在请求仲裁委根据我的请求,去核查事实情况,落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三、附件

1、以上所述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2、提供在职证明 (1)入职表

(2)在职期间的考勤记录,部分请假单 (3)辞职报告复印件

(4)在职期间的部分业务证明文件 (5)周六不参加培训扣双倍工资的请假单

(6)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到人才市场办理招聘,所开的单位介绍信

3、提供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人在职时的工资表(工资是由法定代表人个人工行账户汇入)

5、周六加班的具体日期、时间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此致

合肥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万利玲 2012年6月21日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每月标准工作时间:167.4小时,其中2011.3-2011.9基本工资为1100元/月;2011.10-2012.1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2012.2-2012.5基本工资为1300元/月

(1)2011.7-2011.9 3个月加班时间:12小时39分钟 加班工资=1100/167.4*200%*12.5=164 (2)2011.10-2012.1 4个月加班时间:15小时 加班工资=1200/167.4*200%*15=215 (3)2012.2-2012.5 4个月加班时间:15小时 加班工资=1300/167.4*200%*15=237 42小时39分钟的加班工资合计:616元

社保计算方法:

社保计算按最低缴费基数1718元计算,企业要交552元

第16篇: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现住地:**市**村煤气点

电话:13*******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拖欠工资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工资款总额约******余元。

二、赔偿因被申请人拖欠工资给申请人带来的损失费****

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月**日,被申请人***聘用申请人***及其工友共二十人在**市**液化气厂工地做建筑工作,到今年**月**日工程全部完工。但工程承包方只发给每人一天15元的伙食费,其余工资则一直拖欠,至今已累积约****余元工资款未发。经申请人***多次致电

工程承包方,负责人***却一直推托工作忙,迟迟不支付工资款,使一直靠工作所得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生计的本人及其他工友,陷入了极度困顿之中。虽经多次与工程负责人交涉仍然无果,给本人和同班工友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困挠。

据了解,**市***液化气厂厂房建好后,该厂却一直未进行工程验收,以此拖欠工程款额给工程承建方。而工程承建方负责人则一直借口工作忙,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结清工资的要求置之不理,拒付申请人及其他工友劳动所得工资款****余元。

鉴于上述情况,本人于万般无奈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

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特提出上述仲裁申请。

恳请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附全体工友签名如下:

全体工友签名:

***(全体工友代表人)20**年**月**日申诉人:

第17篇:仲裁申请书

〔范例1〕

仲 裁 申 请 书

申请人:××××兴业工贸有限公司

住 所:××××和平路×××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华×× 总经理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李×× 男 19××年×月×日生

住 所:××市××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案 由: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交付所拖欠货款人民币××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年×月×日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在合同履行中,(部分略)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兴业工贸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范例2〕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县××镇××行政村××苗,电话××××××××

被申请人:××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市经济开发区××办事处北××室。 法定代表人:李××,系该公司总经理。 案 由:×××××纠纷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停工、窝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元;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先后签订了四份协议,约定申请人承包××苑L

22、L33号楼土建及水电施工项目和××苑L93B、L9

5、L96号楼垫层及基础以及××苑L10

1、L102号楼垫层及基础工程。协议签订后,申请人根据协议的约定如约组织了工程施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多次违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先后签订了《××××××》,约定了付款和结算办法以及停工、窝工期间的补偿办法。被申请人因违约拖欠的部分工程款、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及因停工、窝工造成申请人经济损失中的部分损失,已经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字第××号裁决书中予以解决。申请人因停工、窝工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尚未得到赔偿。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特向贵院提起仲裁。请求贵院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及时审理。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 ××××年×月×日

附:1.《仲裁申请书》副本×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份。

第18篇:仲裁申请书

仲 裁 申 请 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武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第19篇: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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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 身份证号码:429004XXXXXXXXXXXXX 住所:深圳市XX区XXXX社区XXX室 电话:130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 住所1:XXXXXXXXX 住所2: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X 电话:XXXXXX董事长:XXX 电话:XXXXXXXXXXX

一、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XXXXXXXX于2016年11月7日签订了《省级代理商合作协议》及其《重庆市(省级)代理商合作补充协议》中的仲裁条款——《省级代理商合作协议》中第十一条的第四款的规定,“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珠海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当事人受此仲裁条款约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促进合作为目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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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省级代理商合作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了实际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权提起仲裁申请。

三、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保证金XXXXXX元整;2.请求被申请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逾期归还保证金3个月的利息XXXXX元;

3.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次仲裁费用。

四、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016年11月7日,申请人XXX同被申请人XXXXXXXXX签订了《省级代理商合作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了具体的合作事宜,并且约定申请人需要向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XXXX元的代理保证金和壹佰万元的预付贷款作为其加盟代理的条件。(详见附件1)于2016年11月7日签订合作协议的当天,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对此项代理条件进行变更,并且签下了同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的《重庆市(省级)代理商合作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原有的XXXX元的预付贷款取消,且被申请人同意申请人以分期缴纳的方式向其缴纳壹佰万元的代理保证金作为其加盟代理的条件。(详见附件2)

按照协议的约定,申请人于主协议签订的三日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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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和转账的方式向被申请人支付了XX万元的代理保证金,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收款收据(详见附件3)。事后,申请人于2017年5月18日向被申请人递交了中止合作协议的书面申请,被申请人同意中止与申请人的代理服务关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了《重庆省级代理商中止协议》,在中止协议中列明,被申请人在2017年那6月30日之前退还申请人向其缴纳的保证金XX万元整。(详见附件4)事后,双方在中止协议上进行了签字盖章,中止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可是,被申请人仅仅于2017年7月4日向申请人退还了XX元的保证金(详见附件5回单凭证),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时,申请人依旧未收到被申请人在中止协议中所约定退还的全部款项。

事后,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退还XXX万元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可是至2017年9月10日为止申请人尚未收到被申请人的退款。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止协议的约定,特提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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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嘉美,女,汉族,1985

年5月11日出生,住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

被申请人:旭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市建设大道11号。

法定代表人:周思佳,旭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延期交楼违约金15841.28元,自2014年10月17日起暂计至2015年3月27日止共162天,并支付自2015年3月27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的延期交楼违约金。

(2)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合同约定面积与交付房屋面积差异部分差价共计68000元。

(3)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4年7月16日,申请人意欲在被申请人处购房,由于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房屋面积为128平方米,并且每平方米的价钱只有6800元,促使申请人下定决心并当场签下合同和支付全部的房款870400元。

该《合同 》;第四条规定:合同缔结之日即支付全部的购房款;第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2014年10月16日之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经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因出卖人责任未能在2014年10月16日之前将具备经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自商品房应当交付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支付.第九条关于对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时,以房管局实测为准,其参考标准为128平方米,如有误差按单价6800元每平方米多退少补。

2014年7月16日即合同签订之日申请人就已将购房款870400元全部支付给了开发公司。

2014年10月15日,开发公司通知申请人上房,申请人验收的时候通过开发商提供的文件发现该商品房尚未通过综合验收,并未满足交付条件,并且在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面积测绘报表中发现实际套内面积为118平方米,同被申请和申请人宣传时候说的128平方米不符合,认为被申请方混淆概念,欺诈申请人,因为拒绝上房,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和房屋面积差异补偿金。

《商品买卖合同》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照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履行了自己该尽的义务。然而,因被申请方的原因导致申请人迟迟收不到房,造成申请人经济的重大损失,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此,恳请贵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之请求。

此致 惠州仲裁委员会

附:

(1) 本申请书副本2份 (2) 授权委托书1份 (3) 仲裁协议书1份 (4) 证据材料4份

申请人:张嘉美

O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辞退仲裁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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