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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车位转让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5 18:08:35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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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_,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 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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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佳园佳园小区地下车库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 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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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某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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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

二、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11 年 10月 16 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

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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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转让协议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丙方(见证方): 浙江原创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红石中央花苑的地下车位(车位号:C2-29)转让与乙方,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该车位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元整,

2、上述车位转让款在甲乙丙三方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天, 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需保证该车位权属清晰无争议,且取得该车位的款项已付清。甲方需配合乙方及见证方办理相关车位使用权过户手续。

4、如政策允许该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甲方需无偿配合乙方及见证方办理产权证及相关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证及产权过户手续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如该车位权属不清晰或由于甲方未缴清该车位的相关费用,致使乙方无法合法取得该车位的权属,则甲方同意退回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同时本协议终止,双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6、由于甲方现已将该车位出租给其他人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致使乙方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才能实际使用该车位。双方约定在2011年1月1日前若乙方需使用车位由甲方在该小区另行租车位给乙方暂时使用。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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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XXXX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XXXX”)的股权转让事宜在天津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XX同意将持有XXXX的 10万股 股权(壹拾万股),以人民币 10万元(壹拾万元整)转让给乙方XX,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XX原享有的股东权利和应承担的股东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 税费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以上购买金额外不支付任何费用(但不包含退出时应交税费)。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的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甲方提前从XXXX离职,所持股份未兑现或未完全兑现的;

3、乙方主动提出退出的情况;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五条 补充

1、转让股份暂由甲方全部代持,在乙方未同意售出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售出乙方的股权;

2、因甲方提前从XXXX离职且股份未兑现的,甲方需按年息 10% 的利率偿还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本金及利息;

3、若XXXX进行股改或扩股等使得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的,本次转让股份也相应变化;

1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2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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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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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转让车位与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车位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1、位臵:

2、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产权证号(预售许可证号):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计价方式:

2、转让价款:

(此价格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3、支付方式:

4、若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有权要求退回车位。 乙方退回车位的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价款退还给乙方,同时支付已付价款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三、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项下使用年限为该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四、车位的交付: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该车位交付与乙方。

2、该车位交付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已取得该车位的权属证明;

五、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二)转移登记

1、该车位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2、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退回车位。乙方退回车位的,甲方应当自退回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回车位的,自乙方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乙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

六、前期物业服务:

(一)甲方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 ___________。

(二)乙方已详细阅读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_

(三)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乙方应当在每年的月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乙方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乙方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

七、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八、用途的改变:

乙方受让的该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使用用途。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按转让价款的%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按约按时支付转让价款,应按日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需另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便于向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章: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10年

签订地点: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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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安达如苑”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车位使用面积为。

1.2地下车位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安达如苑”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4.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交付期限与方式

5.1甲方于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将车位交付给乙方。

5.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六、使用管理

6.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6.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6.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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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乙方应按上述使用使用规格面积及必要的公摊面积之和支付物业管理费、采暖费、卫生费等费用;

6.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6.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向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备案登记。

七、其他

7.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7.2乙方已明确知悉本车位仅为使用权转让,不能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和租赁登记备案等手续,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款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相关问题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7.3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交付时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7.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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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日 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0000元/个(大写:十五万元/个)。(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于商品房正常交房后 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0.0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并于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第六条约定,甲方已于

日向乙方交付该协议项下之车位使用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第11篇: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车位编号: 二期9-14栋 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鉴于:

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 项目车位系甲方单独建设,单独核算成本,建设成本未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乙方为方便生活,要求受让停车位的使用权。

乙方已向甲方购买了坐落于 市 区 路 项目 栋 号房屋,双方已签订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开发的 项目____________号(此车位编号为方便记录所用,最终编号以交付使用时甲方编号为准)车位使用权事宜作如下约定:

1、本协议车位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乙方选择如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

日前将本协议车位使用权总价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齐前述总价款后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若乙方延迟交付前述总价款达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本车位,且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本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他人。

2、车位使用年限为项目交付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乙方已清楚了解该车位的基本情况、位置及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并已实地查看,已清楚了解乙方仅具有该车位使用权,甲方不再为乙方另行办理该车位的权属证书。

2、甲方于 项目正式交付6个月后(2016年12月31日)将本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相关价款的,甲方有权延迟交付本车位或解除本协议并收回车位。

3、乙方须自行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统一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机构缴纳本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自甲方将本车位交付乙方之日起开始交纳。另交付之日起该车位相关权利和风险同时转移。

4、乙方应服从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该车位仅用于停放机动车辆,不得用做宿舍、仓储或存放危禁物品以及其它有碍观瞻的用途。

5、车位已达到设计使用功能和指标,双方办理交接后,乙方不得作任何添附和改动,以免影响楼房承力结构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如因乙方过错致使车位及配件损坏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6、在符合相关设计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该车位周边及出入通道等可能存在对车辆出入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高度、弯道、坡道、墙、柱、护栏、管网、消防栓等,乙方对此表示充分理解。

7、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并缴纳管理服务费用。

8、当发生战争或者因国家利益需要,国家有权对乙方该车位实行无偿征用,乙方不得拒绝。

9、若乙方不再是本项目的住宅业主,则本车位应在转让住宅同时转让给本项目的其他业主。乙方不得将本车位转让、出租给本项目住宅业主以外的第三人。

10、甲、乙双方的通知以本协议书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地址等为准,任何一方应确保其联络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未通知所产生的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

11、若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则本协议自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再执行。甲方将按照政府有关车位租用市场指导价格标准收取车位使用租金,将合同总价款扣除乙方已经使用车位年限的租金后将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双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12、乙方承诺车辆限高1.8米。

13、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位无法交付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同意受让其他车位使用权作为替换并按照具体定价支付车位使用权款,或双方直接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车位使用权价款。

1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12篇:车位转让协议(样板)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 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

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

日 日

第13篇:车位转让协议书个人

个人之间某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篇2:个人之间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个人之间佳园佳园小区地下车库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 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篇3:个人之间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个人之间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小区幢与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 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本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本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第14篇: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地下车位位置、面积

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位于***小区地下停车场号地下车位(以下简称“该地下车位”)。

2、该地下车位的面积约不小于12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面积如有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主张。

二、使用期限

1、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起至年7月5日止。

2、本协议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其计算方法为按个计价,即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该价格不因面积等任何因素而予调整。

2、支付: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同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转让价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四、管理服务费

1、该地下车位的管理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为按个计算,车位服务费暂定为每月100元,最终由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须在办理该地下车位手续时,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按该协议约定的标准交纳车位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3、该地下车位收取的车位服务费用为停车场养护费用。此费用作为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场的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服务。

4、该地下车位车位服务费的起计日为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甲方移交的,自甲方应当移交之日为起计日。

五、地下车位的移交和使用

1、乙方付清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及车位服务费后,甲方应当于2012年7月30日前移交该地下车位。

2、乙方需自行前往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移交,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移交的,车位使用期限不予以顺延,车位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自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起始时间开始,由乙方承担。该地下车位移交乙方的同时,使用权即归乙方;

3、该地下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遵守国家、大连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使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5、乙方使用该地下车位应当遵守甲方、物业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及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

6、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高度 2.1 米、宽度 2.1 米、长度 4.8 米,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地下车位面积且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车位的要求。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该地下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或其聘任的物业公司仅提供车位停放服务,并非保管关系,甲方及物业公司对停放车辆发生的损毁不承担责任;

3、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秩序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甲方或聘任的物业公司负责该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5、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期付清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后,乙方是该地下车位的唯一合法使用者。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地下车位;

2、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须符合该停车场规定及车位使用要求;

3、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

4、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该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在车场内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的,责任自负;

6、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或地下车位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8、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管理企业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地下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该地下车位,乙方并应当立即离开停车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制定的关于本停车场及该地下车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保管

甲、乙双方明确双方之间仅为地下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关系,并非保管关系。 若乙方需要保管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提交保管服务的书面申请,另行签订保管合同。在乙方交纳保管费、车辆钥匙、行驶证件、乙方身份证明等物品、材料、证件,并在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封存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提供保管服务。具体保管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八、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该地下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本地下车位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出示保单,留存复印件。

九、特别条款

1、双方确认:甲方转让的仅为该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乙方不得自行办理、也不得要求甲方办理该地下车位的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受让的是地下车位使用权。

2、该地下车位使用期间,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该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第三方,并应明确告知第三方该地下车位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地下车位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并保证该第三方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房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因该第三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移交该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本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达18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10%的赔偿金。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管理服务费等任何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逾期款项日万分之五的赔偿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解除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该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20%的赔偿金。

4、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特别条款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解除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交还该地下车位并承担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至交还之日止的使用费(按每日 10 元计算)、管理服务费。乙方已交纳的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扣除上述费用后由甲方无息返还(如系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解除的,将同时扣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

双方上述对本协议无效情况下的处理约定,独立存在,不因本协议无效而失效。

十二、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地下车位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15篇:二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售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购买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

签订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紫薇臻品小区地下 146号停车位。(以原

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使用权购买协议为据。)

二、产权约定

甲方保证对上述停车位享有合法的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

确保上述车位使用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鉴于此车位为二手转

让,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原甲方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车

位使用权购买协议所约定的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20000元(大写:

贰拾贰万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

款。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等办理移交手续。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必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该车位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位的协议书原件;

三、该车位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位的收据原件;

第16篇:个人车位租赁协议

个人车位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2018年11 月14 日至2019年11月13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陆仟陆佰元整)。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0日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17篇:地下机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地下车位使用权 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XXXXX地下机械车位使

用权转让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地 址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协议:

一、甲方同意转让已建成的

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

小区地下车位编号: 的使用权,该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直至该小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为止。甲方转让的车位仅供乙方停车使用,对此,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转让的该车位使用权。

二、该车位 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之日支付 元转让费,甲方向乙方出具统一有效的收款收据。

三、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交付该车位,并在交付时保证基本的照明及该车位的分隔线。

四、乙方因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而使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和给予修复。

五、乙方在使用本地下机械车位时,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并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六、乙方在使用期间,未经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造。

七、本地下车位属使用权转让协议,只能作为该物业使用依据。

八、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公司登记备案之前,不得擅自将该车位转让。

九、乙方承诺使用时保证安全,不堆放易燃易爆等相关的违禁物品,由此而产生的消防责任由乙方自

1 行承担。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提交昌吉市人民法院管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手写字体及打印字体均为本协议的有效字体。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XXXXXXX地下车位使用平面图

第18篇:车位购买权转让协议(某)

车 位 转 让 协 议

甲方(出让方):,男,汉,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女,汉,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以上二人系夫妻

乙方(受让方):,男,汉,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方系XXXX四期业主,自愿将甲方拥有的四期车位购买权转让

给乙方,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以下

协议:

1、标的:甲方拥有的四期地下车位,车位号:。

2、价款及支付:甲方自愿将四期地下车位购买权转让给乙方,

转让费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正),乙方在本协议签

订之日支付转让费元,剩下的元在产权

过户到乙方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3、由乙方直接向XXXXXXX公司支付地下车位(车位号)

所需的买受价款(买受价为元,大写)及

相关税费。

4、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的四期(车位号)号地下车库

在未取得车位产权证前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使用该车位,该车位的相关管理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在取得该车位产权证后,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以使乙方取得该车位所有权。

5、因购买该车位产生的每月管理费及与该车位有关的其他费用、办理该车位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取得车位产权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原因无法办理车位过户手续的,甲方应在双方明确无法过户日起3个月内返回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如逾期不支付的,按

7.3及7.4条款有关违约规定执行。

7、违约责任:

7.1乙方须在签约当日支付甲方转让金元,否则按每日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7.2乙方支付车位购买款后,甲方不得反悔。否则,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双倍返回转让金贰万元,即肆万元给乙方。

7.3 甲方须在取得产权证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妥转让相关的手续。甲方不得反悔、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拒绝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否则甲方须按乙方支付车位购买款(元)及有关税费用合计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连同车位购买款(元)及有关税费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即产权证取得日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取得产权证日期系指甲方按正常程序应取得的产权证日期,按照乙方取得的

该批车位产权证日期计算。

7.4上述违约金、应返回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甲方不按期支付的,从约定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如甲方不履约导致诉讼的,还须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具相同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年月日

第19篇:车位协议

停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X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权约定本协议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为上述停车设施的完全投资方,且上述投资未计入房屋销售成本与价格,乙方尊重甲方的投资方和合法收益人地位。

二、标的本协议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 层 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协议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3、使用期间,乙方应承担使用该车位期间发生的必要维护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使用限制

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2、本协议所指车位,平时系专用自用小客车使用,乙方应自行注意车辆停泊限高(车辆限高 cm),并不得另行增设封闭物、栏杆等妨碍防空避难的障碍设施。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4、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范围内,乙方应当对其履行本合同义务(注意事项)

承担连带责任。

六、使用管理

1、甲方向乙方移交该停车位后,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该停车位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应当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物业管理公约》,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具体管理服务费用为: 每泊位 元/月。上述费用如发生调整,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七、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合协议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

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11]116号

颁布时间:2011-06-10 发文单位: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规划局、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出租、出售的管理,规范车位、车库租售价格行为,维护车位、车库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6月份起,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的租售列入房地市场调控内容,对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出售应与商品住房相同,对其预(销)售、价格备案等相关内容一并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销售价格涨幅应低于当年本地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水平。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在项目规划建设时应将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销售、同步交付使用。

三、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只能出租;配建的独立车位、车库产权清晰的可出售、附赠、出租;利用人防工程设施建设的车位、车库及其他建设的机械车位、车库不得出售。

四、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将车位、车库的配比情况、销售价格与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同时向物业买受人予以明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五、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时只能面向本小区业主,在满足一户一个车位的基础上,可考虑其他业主的需求。

六、开发建设单位在出租车位、车库时应当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1年。在满足业主需要后,建设单位可将车位、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车位、车库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应在出租合同中予以约定,严禁

非法牟取暴利。

八、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车位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按当地价格部门制定标准执行。

九、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出售和出租情况的监督管理。制定车位、车库销售、出租管理的具体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将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与房价调控情况一并予以通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所有权。如果只能租的话,就是20年

2、使用方式 不能搭建建筑物等 只能停放车辆 标明尺寸 不能放大车

3、注意配合后期物业管理,比如改造、临时施工、修整等

4、最好只卖给业主

第20篇:车位转让合同

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 小区地下 层 区 号,规格为 。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权益约定

1、本合同转让人只进行车位使用权转让,无需产权登记;受让人购买该车位使用权的年限,与其在 小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在受让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内,受让人转让房产的,车位使用权应一并转让。受让人不得向非 小区业主转让车位使用权。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转让人: 受让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之间车位转让协议
《个人之间车位转让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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