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生源地证明
附件1:
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编号:
同学为我校政 法系专业级学生
(学号;身份证号码),学制 4 年,生源地详细地址为()。该同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努力,学业成绩合格。经审查,符合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我校学费收缴账户(户名: 淮南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淮南分行化三建支行 ,账号: 4986 0367 2808 0920 01 )。
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住宿费为( 1000 )元。
我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
人: 杨敏,联系电话:0554-68635700554-6863585。
高校代码:10381
特此证明。
(学校公章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一式二份,一份由借款人持有前往行社办理手续;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查。
推荐第2篇:优秀生证明
证 明
XX同学系我校201X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表现突出,200X年入学至今担任XX团支部书记一职。
该生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200X至201X连续三学年被评为“模范团员干部”,201X年4月被评为“X优秀生”,“X优秀生”是XX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
特此证明。
X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生源地贷款证明
河 北 工 程 大 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省市信用社/银行:
我校学院专业级班学生(学号),学制年, 2012-2013学年在校尚未获得任何银行的助学贷款及励志奖学金,是我校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收费标准: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
特此证明。
户名:河 北 工 程 大 学
开户银行:邯郸市农行渚河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127011000
帐号:110001040008687
联系人: 李晓敏龚继峰
联系电话:0310-8579724
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学生处学院困难学生资助办公室
年月日
推荐第4篇:新学生证明格式
证明
XX,性别,X,身份证号:131X020XXXXXXX2843,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XXXXXXXXXXXX。该生系我院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专业XX级XX班学生,学号:XXXXXXXXX,该专业学制四年。
特此证明
河北传媒学院 2013年 5月 27日
推荐第5篇:生源地贷款证明
证明
______同学系中南大学____________院________级学生,学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该学生在校期间学费______/年、住宿费______/年,同时该生在校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此证明!
学院(签字、盖章)学校(盖章)
年月
推荐第6篇:中职生学籍证明
学籍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该同学为我校 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学历层次为 (中职:中专、职高、技工院校;高职: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学制 年,入学时间为 年 月,学籍号: 。
特此证明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高考生源地证明
高考生源地证明
考生(身份证号)系(学校)专业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该生档案现由我处保管,经查该生于年在(县、市)参加高考。特此证明。
(盖章)二〇一三年月日
推荐第8篇:生源地贷款证明
北方民族大学2011-2012学年度
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所需证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同学系我校级,身份证号码为,该生本学年学费为元(大写:元整),住宿费为元(大写:元整),在校期间未申请并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
特此证明。
推荐第9篇:生源地贷款收费证明
证明
兹有我校____________(同学),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级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类别)在籍学生,学号________________。2012年学年学费为__________元,书费为___________元,住宿费为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在我院未办理任何贷款。
特此说明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年月日
推荐第10篇:推免生资格证明
推免生资格证明
××××学院××××专业××级本科生×××(学号 ×××× ),经学院初审,符合我校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条件,因我校推免生工作仍在进行中(我校2014年推免生资格审核会预计于10月中旬召开),该生推免生资格待定。
特此证明。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13年×月××日
第11篇:生源地贷款的证明
XX大 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省市信用社/银行:
我校学院专业级班学生(学号),学制年, 2012-2013学年在校尚未获得任何银行的助学贷款及励志奖学金,是我校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收费标准: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
特此证明。
户名:XX 大 学
开户银行:XX银行
开户行行号:XX
帐号:xxxxxxxx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大学XX大学学生处学院困难学生资助办公室
年月日
第12篇:哈尔滨暂住证交换生证明
证明
××出所:
兹有我校××××学院××级××专业的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被我校推举将于2013年9月赴台交流学习,需申请办理哈尔滨暂住证明完成赴台手续材料,请与方便。特此证明!
××××××大学
××××学院 团委
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2013年5月30日
第13篇:生源地贷款证明(外省)
河 北 工 程 大 学 科 信 学 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省市信用社/银行:
我校专业级班学生(学号),学制年, 2010-2011学年在校尚未获得任何银行的助学贷款及励志奖学金,现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收费标准: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
特此证明。
户名: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开户银行:邯郸市农行渚河支行
帐号:110001040011715
联系人: 任立媛
联系电话:0310-8579701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年月日
第14篇:生源地贷款在校生证明
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编号:
同学为我校(院)系(专业)()级学生(学号;身份证号码),学制()年,生源地详细地址为()。该同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努力,学业成绩合格。经审查,符合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我校(院)学费收缴账户(开户银行:,开行行号:。
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元,住宿费为()元。
我校(院) 资助管理中心(部门)具体负责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人:张利,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学校(院)公章
年月日
(为了贷款到学院账户后,及时打入学生银行卡中,辛苦贵行转账时,在附言栏备注该生的:姓名,学号。谢谢您!)
—9—
第15篇:生源地贷款信用证明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院(系)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认定已纳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元、住宿费元,在校期间没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辅导员签字:
学院(公章)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同学(学号)系我校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学生签字:
(
第16篇:外地生低保证明(材料)
证明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该生家庭生活困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户,有效期壹年。特此证明!
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户籍所在(区)县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镇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证明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该生家庭生活困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属于低收入家庭,有效期壹年。特此证明!
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户籍所在(区)县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镇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17篇:生源地贷款在校证明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在校生证明
同学系东华理工大学学院 班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本学年应交学费和住宿费共计元。该生未在我校申请助学贷款,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院系负责人:院系(公章)
年月日
第18篇:生源地贷款学籍证明
学 籍 证 明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是我校级学院专业学生,该专业学生的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该生在校期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东华理工大学
学院(公章)
2013年月日
第19篇: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为我校系班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制为四年,每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共计¥:元。在校期间没有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就读班级辅导员:
就读班级辅导员联系电话:
所在系公章:
年月日
附:
开户名: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柳州分行河东支行
账号:45001623857050700508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黄璠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2-3517893
第20篇:生源地贷款在校学生证明
证明
张三,系我院建筑工程系工程造价专业2011级1班的学生,学制三年,其学号为201101010101,身份证号为42210719900106552X,该生在校期间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资助。
特此证明。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