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无子女证明
《无子女证明》
证明编号:
说明:
1、证明编号方法:出具证明的街道(乡、镇)的行政区划代码+出具证明的年份+流水号。
2、没有配偶的,“配偶姓名”及其“公民身份证号码”栏分别填“无”。
3、证明一式两份,申领人与出具证明机关各执一份。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
居(村)民代表会表
街道(乡、镇)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群众座谈记录表
街道(乡、镇)
推荐第2篇:教师子女证明
教师子女证明
兹有我校XXX之子XXX属花都区城区户籍,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
单位盖章
时间
教师子女证明
兹有我校杜桂友之子薛竣文、姚婉贞之子毕竣棋、姚春艳之子邓福航,属花都区户籍(非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符合花都区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第四小学
2014年5月16日
教师子女证明
兹有我校谢丽明之女夏玥、出生年月:2008年10月8日;张海环之女江盈杏出生年月2008年10月28日,属花都区城区户籍,符合花都区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第四小学 2014年5月16日
推荐第3篇:教师子女证明
教师子女证明
肃宁县教育局:
_________中学考生:____________报考号: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单位)教师___________之子(女),
特此证明。
考生家长单位考生所在学校 (盖章)意见(盖章)意见 承办人:承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肃宁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意见
承办人:
年月日
推荐第4篇:子女情况证明
子女情况证明
乡镇
户主姓名身份证号。 该户共生育子女人。其中儿子人,女儿人。 经乡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乡镇主管领导签字:
乡镇民政负责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特此证明 乡镇(公章) 民政办(公章)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子女情况证明
子女情况证明
乡镇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 该户共生育子女
人。其中儿子
人,女儿
人。 经乡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乡镇主管领导签字:
乡镇民政负责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特此证明
乡镇(公章)
民政办(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初婚无子女证明
初婚无子女证明
兹有我辖区居民(村民)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配偶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系初婚,无子女,无领养,无抱养。 特此证明
村 社区(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未婚未育证明
兹有我辖区村民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村民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 特此证明
村(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未生育子女证明
未生育子女证明
先到村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
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加盖户籍公章
2未结婚,怎么出准生证明,当地居委不出准生证明是对的
你肯定未结婚先生子了,要准生证明
要先有结婚证,才有准生证明
为什么要办准生证
生产的时候,医院是不要看准生证的,因为他们是只管接生的.但申报户口的时候,一定要用准生证去领取出生证,这个是计生部门的管理措施,谁让我们是人口大国的中国人呢?
结婚时达到法定或规定婚龄的,可在女方怀孕三个月内到所在街道申请办理准生证。
结婚后办准生证在什么地方办?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都是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中计生办这个部门办理,通常得要男女双方单位各自开一个证明给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证明上抬头写某某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正文写明某某是初婚头胎,请办理婚后准生证等,并盖章,如没单位,档案在那去那开证明,再带结婚证、身份证(也许要户口本的)、和一定费用登记后就可以了,(有得地方要先做准生前几项血液检查的)。最好打电话咨询下,免得走冤枉路。
我和老婆的户口都在山东,但我们现在都在上海工作,请怎么办准生证?
每个地方都不太一样,我是山东的刚办完准生证你可以参考一下
先到女方所属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领娶填写计划生育注册表(现在不叫准生证叫计划生育服务注册表)双方盖章;(一式两份的)
双方证明,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一张双人照片(结婚证上的那种)
最后可能还要双方去定点医院或妇幼保健站查体,地域不同也可能不查
我这是要求查体的,要化验血、尿、B超、五项病毒等,
隔天后去拿化验结果如果正常,当即给你办理准生证,如果有不合格的给你开药3个月后再去复查这项。
请问有人知道领取准生证需要什么证明或手续么?
结婚证明,单位介绍信到街道办事处就可以了.但不要急于办,等你已经怀孕四五个月时办就来得及,因为那个东西是有时限的,如果先办下来一时不怀孕就过期了~
我的对象没有工作,我的单位里没有我的户口.我们的去那里办准生证?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是: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我的孕检证明、一张我的照片到我街道的计生办公室办理的,填了表格,然后就给我准生证了。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凭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3、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如怀孕,先流产;
4、凭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和夫妻两人合影(办理二孩的全家三人合影),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
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生第二胎有那些要求标准?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二十一条男女双方经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过的,即可生育一个孩子。
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
夫妻中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十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八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依照本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且医学上允许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第二十九条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迁入前已取得当地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并已怀孕的,应当允许其生育。
推荐第8篇:初婚无子女证明
初婚无子女证明
兹有我辖区居民(村民)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配偶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系初婚,无子女,无领养,无抱养。
特此证明
村 社区(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未婚未育证明
兹有我辖区村民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村民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村(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9篇: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于2003年03月29日与xxxxxxxxxxxxxxxxxx)初次合法登记结婚。
2005年01月11日生育子女:李珊珊(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2014年03月07日生育此女:李琪琪(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第一款 第四项 规定“第二十三条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依法领取“生育证”(生育证号:xxxxxx,发证单位:江苏省xx市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发证日期:2013年4月29日。)
以上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xx区社会事业局xx市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6月23日
推荐第10篇:收养人子女情况证明
收养人子女情况证明
(一)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
,男,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两人于
年
月
日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备注:
(一方或双方系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每次结婚时间、离婚时间且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特此证明
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公章
年
月
日
(二)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男,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两人于
年
月
日结婚(系初、再婚),婚后生育子女情况如下:
姓名: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备注:
(属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再婚前的婚姻、子女情况,包括原婚姻的对方姓名、结婚时间、何时生育子女及子女姓名、归属等情况)
特此证明
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公章
年
月
日
第11篇:收养人子女情况证明
收养人子女情况证明
(一)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
,男,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两人于 年 月 日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经济状况:
(一方或双方系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每次结婚时间、离婚时间且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 日
第12篇:农村社保子女单位证明
证明
兹证明xxx同志(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是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江都收费站在职员工,自xxxxxx月起由公司代为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至今。缴费地点:扬州市社会劳动保障局,缴费编号:xxxxxxxxxxxxxx。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xx收费站xxxx年xx月xx日
第13篇:高中招生教师子女证明
2013年高中招生教师子女证明
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职工或合同教师),其儿子(女儿)是涉县学校初三应届毕业生,中考报名序号是,符合教师子女加分条件,特此证明。
教师所在学校(盖章)教师所在乡镇中心校(盖章)
人事科(盖章)教育科(盖章)
2013年6月日
第14篇: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
经审查,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村(户主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档立卡最终确定贫困户户主,其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我单位承诺该贫困户认定手续完备,贫困户相关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村委会(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经办人签字:
乡镇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5篇: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男,年月日出生,初(再)婚 住址:,女,年月日出生,初(再)婚 住址:。 二人于年月日结婚(系初、再婚),婚后生育子女情况如下:
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 备注:(属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再婚前的婚姻、子女情况,包括原婚姻的对方姓名、结婚时间、何时生育子女及子女姓名、归属等情况)
特此证明
年月日
第16篇: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
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
,男,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住 址: ,女,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住 址: 二人于 年 月 日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备注: (一方或双方系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每次结婚时间、离婚时间且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第17篇: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女方婚育证明
姓名:(身份证号码:)与
(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双方系初婚),于年月日生育儿子,已办理独生
子
女
证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证 明 人: 证明单位:
年 月 日
第18篇: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范本
证明
现有本所辖区居民张三,男,身份证号码123456789123456789,经查,其与xxx,男,身份证号码123456789987654321,是父子关系;与xxx,女,身份证号码456789987456321456,是母子关系。
特此证明。
xxxx派出所
2014-1-17
第19篇: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
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
,男,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 年 月 日出生,初(再)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两人于 年 月 日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备注: (一方或双方系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每次结婚时间、离婚时间且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特此证明
村(社区)盖章 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0篇:社区婚姻子女情况证明
计生办:
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与 结婚,初婚(离婚、再婚、丧偶)。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 ,并于 年 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号: 。迄今为止婚育状况无变化。
此证明仅用于办理独生子女特别扶助。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