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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05 08:36:37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离婚读后感

《离婚》是老舍的一部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是老李。这部作品讲述的是老李为了能看到自己的孩子,不得不把农村的妻子和孩子一起接来。因为老李一直和妻子相处不来,又因为他厌恶黑暗的社会,最终与丁二爷一同去了乡下。

这部小说是极其普通的一本小说,小说里面的故事在那个旧社会俯拾皆是。正因为俯拾皆是,又象征着一个时代的人的思想,所以老舍就写出了这本极具幽默讽刺意味的小说。

文中最吸引我的部分有好三处:第一处是,张大哥的儿子被抓;第二处是,丁二爷杀死小赵的情节;第三处是,张大哥在结局说的那几句话。

在张大哥儿子被误认为共产党抓走后,与张大哥结交甚好的人纷纷和他撇清关系,除了老李和丁二爷,没有谁同情、帮助张大哥。在张大哥悲伤之际,竟还有许多因家庭琐碎而跑来找张大哥去处理的人。张大哥在儿子被抓期间,闭门不出,任何人都不见,由此可以得出一些内幕:跑来找张大哥的人,除了讽刺他的人、要和他撇清关系的人,还有一大批人便是那只顾自己不顾他人——求张大哥拉红线、处理家庭琐碎的人。这一批人比讽刺、挖苦张大哥的人更可鄙,别人的痛苦他们看不见,他们将自己的利益看得却比什么都重,良心可谓是喂了狗!张大哥儿子被释放出来之后,他的家里又充满了生机,各种各样的人来他家拜访,挖苦他的人没有了、要撇清关系的消失了,人性丑恶的面目再次露了出来。

丁二爷谎传消息告诉小赵说张秀珍在后海等他,小赵赴会去后丁二爷借机杀死小赵。我心里有些疑惑:为什么丁二爷轻易地就杀死了小赵?小赵为什么在丁二爷掐他脖子时没有反抗?据我猜测,文字里面的含义有两种:第一种是从丁二爷轻易地掐死小赵来看,告诉了我们恶人的实力并不如外表看起来那样强大,有可能风一吹,恶人的恐怖面貌就崩塌了。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看到了恶霸在欺负他人时,我们并不敢伸出援助之手,那是因为我们被恶人的表象给吓住了,一步还没有迈开,心里就已经退缩了,恶人的黑暗形象悄然在我们心里潜滋暗长。第二种猜测,从小赵没有半点反抗来说,一个沉浸在爱的世界里的人陡然发觉自己爱的人原来一直在算计自己,被打入了地狱、绝望的形象悄然而生。

第三处是最重要的一处,老李辞官和丁二爷去了乡下,结尾张大哥说了这样一句话:“丁二是个废物,不过老李太可惜了。可是,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着吧,他还能忘了北平?”从这句话里我读出了黑暗社会人性黑暗的一面,也读出了黑暗社会那些心地善良、无私奉献的人们,总是被隐藏在黑暗之后,穿过黑暗,就能看到那缕光明。张大哥的话中,并不是同情老李,而是怜惜老李的官位。老李和丁二爷都是内心善良的那一类,他们做的好事没有人知道,老李做好事,别人把他当成异类、用心不轨的一个人;丁二爷做好事,完全是默默无闻的,他要的只是别人能过好,虽然他只是社会中一个无用的人,但是自从他下决定和小赵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他的形象就已经高大了起来。

这本书总体围绕的是旧社会的黑暗,其实透过黑暗,光明就在眼前。黑暗的社会中并没有人性的丧失,我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一层,并不是笼统的。善良的人默默无闻,黑暗的人虚张声势,自然黑暗的东西就比较吸引人眼球,我们也就以为社会中除了黑暗便是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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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离婚》读后感

只有性和情完美的结合,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发乎情,止于理。谁都无法预知未来,当你决定离开的时候,就让心碎的声音打破夜的寂静,化做流星,消失在星空里,也许某天,封存的往事写着回忆。

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空间,注定不能相聚,但我还是期待,期待能成为朋友,偶尔一起喝喝茶,聊聊想......

凌霜傲雪的评论1:

当爱真成了往事,人们会怀疑是否真爱过,爱的开始没有理由,结束确有千万个理由,往往一个情已尽缘已断就是一个分手的理由,多么的滑稽,多么的牵强,多么的无奈。当爱成往事,心灵也是旧的,回忆是伤痛的。为什么啊?为什么?为什么?爱之初和爱之后是两种境地,一个欢乐无比,一个悲痛欲绝。何必当初?何必走这一个过程?说悔吗?悔已晚,说恨吗?恨又有什么用?说恩吗?恩从何来又何去?说怨吗?怨已荡然无存了……开始是美丽的开始,结局却是那么不尽人意……

深山野草的回复1:

傲雪,你的体会,太深刻了。这个社会也太现实了,虽然我为爱伤透了心,但我还是相信这个世界还是有两种真爱的,一种是真正的爱情不在乎对方所拥有一却,另一种是在乎对方所拥有的一却,也许她与我的结合,从开始就是为了结婚而结婚,那么迟早都会走到这一步,如果她与我的结合是为了真爱而结婚,那么就永远不会有今天的结局,社会太现实了,我能理解她,每个人拥有自己所追求的生活……

凌霜傲雪的评论2:

相遇是偶然,相处是真诚,不经过风雨的洗礼怎见彩虹?不经过海洋的冲洗何以见浅滩,有时候真要彼此冷静下来才会回想一下曾经的最美。在这个物质与金钱的时代,真诚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在金钱与私利的世界里,爱情变得那么不堪一击,要问本质是什么?那我告诉你,人从童年时代的自私到老年的自利,人是唯我独尊的。

深山野草的回复2:

要是都或你说的那样坐下来,回想一下曾经的最美,哪怕是为了结婚而结婚,也许,还有未来。可惜她不是你,这就是人生,只不过我的人生路要比别人多翻几座高山,才能到达我的人生目的地。

凌霜傲雪的评论3:

给我真诚的朋友《深山野草》的一封信

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於你的,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的,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他。

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你就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你就选则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你选择离开是正确的。

如果失去是苦,你怕不怕付出?如果迷乱是苦,你就轻易选择结束?如果追求是苦,你会不会选择执迷不悟?

此文是雪儿读网友《深山野草》后的感想……发表在这里就是想要深在围城中的人们学会珍惜,如果你不爱一个人,请放手,好让别人有机会爱他。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自己,好让自己有机会爱别人。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於你,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一路从友友们的空间走过来读的最多的都是伤感令人揪心的文章,关于爱的言论总是充斥着脑海,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她(他)多一份理解和宽容……雪儿在这里给你们,愿天下有人情终成眷属!

推荐第3篇:《离婚》读后感

《离婚》这篇文章选自鲁迅小说集《彷徨》。叙述了一个在当时中国农村并不多见的、泼辣、强悍的妇女婚后被欺凌,起来反抗夫权压迫又遭到失败的故事。文章通过对人物的描写塑造,揭示出在封建奴隶思想普遍、长期存在的状态下,民众既是敢于反抗封建社会的夫泉与族权,却不可避免的对封建政权抱有幻想和与生俱来的敬畏。而这种幻想和敬畏必然导致悲剧的命运。

爱姑应该是鲁迅笔下最为泼辣的一个形象。她口齿伶俐,大胆泼辣,富有强烈的反抗性。她绝不甘心忍受婆家的虐待,丈夫拼上寡妇,他一闹就是三年,又打架又拆灶,发誓要闹得婆家家破人亡。她敢在大庭广众之下骂自己的公公和丈夫是”老畜生“、小畜生,敢骂自己的父亲是见钱眼开的老发昏。面对七大人开始还敢理直气壮的抗争。。。。。然而她的斗争最终失败。。。因为她,,,教。开始说和婆家闹主要是”我是赌气,你想。。。哪那么容易七大人面前口口声声申诉自己的理由。她说,“自我嫁到这里,真是低头进低头出,一礼不缺,他们就是专和我作对,一个个都像个‘杀气钟馗’”。“我是三茶六礼定来的,龙轿抬来的!那容易吗?在”爱姑将自己操守一件件摆出,无非是说自己。。。。。。。。。。。。。。的好媳妇。“封建势力的代表人物七大人,并不像爱姑所幻想的那样知书识理,讲公道话。会同情她支持她,而是仍然要维护“公婆说走就得走”的封建礼法和秩序,他凭借自己的权势、地位,几个动作、几句话就把爱姑压服了。在同七大人这个封建势力代表人物的交锋中,爱姑表现得是多么的幼稚积软弱啊。的可见,她并不是反抗封建,恰恰相反,她坚持传统的道理理论,她理直气壮的在大人面前据理力争,所依据的就是封建的正统思想,他是封建正统思想的拥护者。

的公道。他们的注意在一个祖先用来塞屁眼的精妙古董上。而在当时半殖

。 这篇文章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他们给民间的压迫是无与伦比的,七大爷为了保持自己的尊严,似乎是在“愚民”,而愚民的最佳手段就是肯定现实。他沉默,对一切都沉默,国民就以为自己面对的是一尊菩萨,只管他们拜就可以了,其余的与他无关,他要的就是这种愚蠢的崇拜。

但是,在这个封建文化的掌握者的蒙惑下,爱姑终究没有讨回公道,爱姑失败了。就因为她是封建教条的信徒:七大人告诉她,她没有深刻明白信条中的深刻意义,而她不是真正的尊了三从四德,而这种“愚论”就让爱姑打退堂鼓了

可见,封建文化对人民的严重残害已经深入骨髓了,这样反而让我对爱姑之流有了同情。同时,鲁迅先生对象征正统思想的七大人和被封建教条残害却浑然不知的爱姑和麻木不仁的国民有着强烈的讽刺意义。

推荐第4篇:《离婚》1读后感

老舍《离婚》读后感

老舍先生是我们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文学家、戏剧家,他留下的优秀作品不计其数。其中《骆驼祥子》被很多人认为是他最成功的作品,然而老舍最喜欢的却是《离婚》。《离婚》这部作品曾经被翻译成多国语言,也曾数次被改编成影视作品,赢得了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读者的共同喜欢,是当之无愧的现代文学经典文本。

《离婚》写作于1933年的酷夏,那时老舍的聚焦点又回到他熟悉的北京城,面对着又是庸俗的生活。《离婚》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庸俗的社会,写生活在这个社会俗人,俗人的家庭生活,琐碎的婚姻闹事的作品。

《离婚》讲述了清末民初北平财政所里发生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老李是老舍在作品中成功塑造的市民形象:不愿随俗但最后却不得不从俗。老李大学毕业,做了财政所科员,过着衙门里无聊的生活。然而他是一位有理想和追求的市民,曾经试图冲出灰色生活的重围,追求自己心中的“诗意”与“浪漫”。他不满灰色的生活和平庸的旧式妻子,而幻想体验下浪漫的“诗意”,并对生命的价值展开了痛苦的思考。但在张大哥善意的体贴和小赵的刁蛮欺诈下,终于认清自己也不外乎一个懦弱、随俗敷衍的地狱的鬼。后来各种复杂的主客观原因终于导致他以失败告终,在他心中的诗意(小马太太)幻灭之后,他带领全家离开北平回到了乡下,表现出他对灰色生活的最后抗争。他的人生悲剧是值得我们同情的。

老李来自农村,通过努力终于使自己留在了大城市,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留在乡下生活。过着财政所里无聊的生活,就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张大哥的一顿涮羊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老李从“诗意”里拉回到现实,解决了老李的困惑:将老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老李认为自己的老婆“脚不是她裹得,绿裤子不是她发明的,不怨她”。

老李人品好,有学识,在衙门里,是唯一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唯一一个肯埋头干实事的人,却遭到同事小赵、老邱、老吴等人无尽的羞辱。面对小赵的混蛋行为,老李却不敢有任何异议,作为堂堂男子汉,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只能回到家唐痛哭一场,第二天还得照旧去衙门。他“不敢再去捉弄那漫无边际的理想,理想使他难受的渺茫,像个随时变化而永远阴惨的梦”。

生活的浮华与不公在老李眼里是清楚的,因为他善于思考,看出财政所是一个腐烂发臭的官僚机构。虽然他痛感在那里没有分毫的价值:“他看到一个衰老丑恶的他,和一个衰老丑恶的她,一同在死亡的路上走,路边的花草是些破烂的钱票与油腻的铜钱!”

他有清醒的认识,却摆脱不了长期生活其中的市民社会环境。市民阶层中的敷衍、苟且、软弱对他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他经常不得不去做一些违反自己意愿的事情,他“顶不喜欢随俗,而又最怕驳朋友面子,还是敷衍一下好吧。”他意志薄弱经常屈服于现实,“不敢和无聊、瞎闹、硬碰一碰”,“思想,没有行动,思想只足以使人迷茫”。 潜意识里的他还是站在了北平的立场上,站在了以北平为象征的传统文化立场上。我们不能否认传统文化有其重要的价值,它是中国人民几千年以来的智慧结晶,处事方式、思维方式以及审美方式。然而,当它抑制并进而扼杀了超越与创造的时候,就一定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它逐渐地使自己的子民们只知顺从,失去了自己的思考能力,遇事敷衍甚至是奴性十足。此文本中看似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的市井生活,从根本上都只是生命的虚耗而已。老李时常感到寂寞,心里一直向往着“诗意”与“浪漫”的生活,梦幻着有一位志同道合的爱人。终于 “马婶”出现,“那点诗意要在她身上具体化了”。但由于婚姻的枷锁,道德的樊篱,还有自身性格的懦弱,他不敢也没有任何勇气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诗意”。他只是躲在自家的屋檐下,用哆嗦的目光追随他的意中人。唯一大胆的举动是在张大哥的儿子——天真——被抓以后,在衙门里奔走,希望能够把天真保出来,但世态的炎凉终于摧毁了老李,最后不得不求助“骗子兼科员”的小赵。 “诗意”、“浪漫”,最终都破灭了,他别无选择,“为太太他得活着;为责任他得活着,即使不快乐的活着”。虽然,他面对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愿同流合污却只有敷衍,久而久之,落在市民的俗气中。老李想改造现状却没有勇气,想逃离无爱的家庭却顾及到责任,想追求“诗意”却终成梦幻。在矛盾交织的网中,老李被网住了,只有顺从地过着市民的生活。

到底是什么使老李仅存的一点“诗意”与“浪漫”一点点消失最后灭亡?首先,清末民初,一夫多妻制刚刚废除,各种新旧文化相互激荡,社会风俗强烈反对男人纳妾,离婚在当时更是不提倡的。作为老百姓,老李也许只有“凑活着过吧”。再者,老李看透了北京的浮华,认清了处在这个浮华的城市就要付出做人的自由,需要时刻为了面子做人。他的妻子虽然没见过世面,笨拙的样子令人耻笑,但是她的朴实和简单给了他两个孩子和一个温暖的家,老李是唯一一位有孩子的科员。他最后放弃北平的生活而选择乡下也许对自己来说是一种精神的解脱。

文化的羸赢必然引起一些有识之士改造文化的的努力,五四新文化运动健儿们的曾经将希望寄托在外来文化的引进与吸收上。然而老舍对此存有疑虑,他怀疑中国传统文化自身并不健壮,没有足够的应对能力的前提下,与外来文化的交融、碰撞会结出怎样的怪胎。老舍笔下的人物总是活灵活现的,“艺术源于生活”,老李的人物形象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老舍曾经也反抗过家长的婚姻安排,想做自己的事,如辞去教职,做专业作家等。但是在世俗的生活世界里,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妥协、退让,安分守己地过着自己的市民生活。

这就是“老李”,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真实的老舍。

推荐第5篇:离婚指南《读后感》

离婚指南 2010-06-27 23:40:47

又是突然间,我想起这篇小说。当时高三,教科书看不下去,一个晚自习加一个深夜硬是把苏童的一本短篇小说集读完。所谓书是否有用,我以为当时读完或许不会有太多深刻的理解,但那些句子总有一天你突然想起,灵光一现,原来如此。原来那本书早已这样讲,原来这本书是这个意思,原来,原来。 突然想起来,主人公想要离婚,结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经过总总困窘不堪,经过各种神经质各种恐惧麻烦,生活最终回到平庸,回到一个轨道。女人并不好惹,没有真正惹过女人的男人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有些男人以为他可以玩弄女人于鼓掌,其实他没有见识到女人的力量,他也没有见识到女人狠起来可以有多狠。不然这自然界就不平衡了,女人总是被男人玩弄,想放弃放弃,想偷香偷香,那人类也不会繁衍到现在。女人的招数对男人来说,往往出其不意,没有逻辑,也没有常理,女人更多是感情动物,感情是没有理智的,一个自诩理智的男人斗不过一个没有逻辑的女人。所谓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大概也是这个意思。男人女人本不是一个世界,或许就无法理解和沟通。想起《革命之路》里的夫妻,一次次的争吵,却从来没有结果,也没有得出什么道理,一个要讲道理要沟通,一个说停止不要说话让我安静,那种非正常的情绪泛滥,带来的只是更多的互相伤害。可是爱了就没有理智就要冲动,就不用正常的大脑思考问题。最后APRIL很安静的给FRANK做了早餐,一切似乎回到正轨,风平浪静,看得出FRANK喜出望外,以为事情就这样轻易解决,充满感激和兴奋,但我看到那里,我觉得一定不是那样,表面的平静就像大雨将至的闷热只能带来巨大的暴风雨,我确定APRIL有了自己的计划,不然女人不会那样冷静,只有在做了巨大的决定她才会那样冷静的像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果然,她自己堕胎,她知道后果,她知道所有的后果,她已经做了决定,女人总是这样,这么极端,她的爱她的信念非此即彼,女人爱的更加纯粹或者更加没有大脑,她容易在一个狭窄的胡同里出不来,她非要纠结于男人曾经许下的诺言和永远,她相信了就真的相信了,可是她不承认世界和爱的改变,她要永恒是真的永恒,除了女人自己受伤了,不再纠缠了,她才会理智,当她理智,她也不会再有那些纯粹的爱,或者女人的爱某种意义上已经死了。

再想起日本电影《松子被人嫌弃的一生》,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我千万不要成了松子,那样过于悲惨了。松子一次次的相信爱情,一次次的受伤,一次次被男人伤害,却一次次没有心机的继续自己纯粹的爱,直到最后老了,放弃了所有,放弃了信念,放弃了爱情,放弃了自己,也放弃了所有。没有人同情她,或者很少人同情她,大家更多的是对一个脏兮兮老太婆的厌恶和鄙夷。人类啊,每天都在发生各种罪恶! 回到《离婚指南》,男人千万不要以为这个女人不好惹,我去找另一个好惹的。其实错了,所有女人都不好惹。除非你是真心真诚的对她,否则你自己末了会受内伤。觉得自己老婆不好,去找一个温柔明理哪哪都好的女人,你错了,那很可能是魔鬼的幻影。男人不要太聪明,不要想玩火,人在江湖混,都要还的。人还是要善良一点,老实一点,对得起自己良心,行得正走得直,不然最终难受的还是自己。

我曾经很惊讶于苏童,拿捏女人的心思如此准确,他如何知道女人在想什么,莫非他上辈子是女人还是阅女无数。他更多展现生活的阴暗面和人性的丑陋,让你直面赤裸裸的自己,你自己都会受不了。他站在一个高度戏谑你,戏谑所有的人,包括戏谑他自己。可是人更多相信美丽的谎言,而很多人活了一辈子都不可能认识这个世界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他当然不知道他做错了什么,哪里做错了。在《离婚指南》里,有一个卖西瓜的疑似哲学家,最后这个哲学家终于明白,生活他妈的才是第一位的,尼采是屎。生活可以把人压榨到各种非正常状态,可以把人性逼仄到一种恶心的程度。我在考研之前大笔一挥在墙上写了六个字外加两个重重的叹号:“我要强奸生活!!”我当时的想法我确实没有能力和器官真的强奸他,但是我可以发挥阿Q精神,自己争取主动,假装强奸了他,然而到现在我发现我在不知不觉中被严重强奸至伤。 这个世界还是很混乱,或者很强很暴力。 原谅我发这些牢骚。

我又一次看了《control》,电影第一句话,existence.我想了很久,想了两个月,从分手那天就开始想,存在。存在。我切切实实感觉到存在是荒谬的。米兰昆德拉说:“令人震惊的陌生性并非表现在我们所追嬉的不相识的女人身上,而是在一个过去曾经属于我们的女人身上。只有在长时间远走后重返故乡,才能揭示世界与存在的根本陌生性。”那个时候我单纯的想,如果存在因为时间的缘故而如此荒谬,那破除这种荒谬的一种可能性就是永远在一起,你看到我慢慢长出皱纹和白发,我看到你慢慢花了眼睛掉了牙齿,两个人一直在一起,这种荒谬无从说起,因为两人每天在共同经历时间和改变。但我现在发现这是自欺欺人。存在的荒谬性无处不在,那是一种理想状态和掩耳盗铃。你被生活的洪流卷走,这不是你的选择。你无从选择。

你总有一天要切切实实明白命运的无奈。和某种宿命。 当然这限于我们是在一个三维空间。

如果真的有四维,有灵魂,人大可不必让自己如此困窘。

每个人像小王子一样一个人住着一个星球,彼此不可能有太多交集。人生来孤独。生来就是艰苦的劳作。 只是有人眼睛是闭着耳朵堵塞。 男人。女人。

相互斗争又相互热爱。

有谁说,女人的逃离,不过是从一个男人逃向另一个男人。

我讨厌女人的某种宿命和悲剧。潘多拉的盒子里只剩下希望。可怜的希望。 我不想看书,不想看电影,不想说话,不想干嘛。 永恒也许就 是个谎言,爱情也许也是谎言。

人总得自己骗着自个儿,才能活下去。什么都看的清楚,未免残酷而没有意义。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还有男人,不要踩女人的雷,不要自作聪明,不然你会死的很惨。

推荐第6篇:《中国式离婚》读后感

~-5-11 字数:1034刚看完中国式离婚,结尾堪称精彩。其实主线就是一对男女的互相理解的过程,最后林小枫居然同意离婚,唉,走到这步,对谁好?宋健平,当当?小说写得很中国,也很现代。现代是因为里面提到了很多种现在社会才衍生出来的男女交往方式,中国则是两个主角的神经质般的搏斗。绝对是搏斗,此消彼长,林小枫逐步的疯狂和宋健平逐步的冷漠,这就是搏斗的结果。其实两人都没有犯过错误。文章说宋健平有过一时的心的背叛,但是那算吗?感觉上这个背叛还是表面的,宋之后作的一切努力不是因为自己的愧疚,而是其本质上没有背叛,更加谈不上心的背叛。而安排的就是这样的结果,照片和后来的拥抱,林小枫的悄然出现,更加加剧了其神经质的筹码。心理上的变态让小枫走上歧途。很多的婚姻中都有过这样的情景,一方觉得承受了偌大的委屈,而对方却觉得自己有理有据。于是两方激战,没有退路,渐渐的两人战斗到围城的尽头,到那时候都没有退路,但是都不想前进,有的只是后悔。所以爱一个人就是恨一个人,爱的深反之也恨之深,渐渐形成心理幻影。文中的女律师说的很对,林的很多观点可能都是自己想出来的,可能都仅仅是幻影,例如宋和娟的拥抱。审美疲劳是最近常用的婚后形容词,其实就算你和张曼玉天天相对,也会疲劳的。但是林父和林母为啥白头到老呢?林父后来让我感动,不敢睡觉,怕醒来林母就不在了。残酷的是他猜对了结果,却没坚持到最后,林母还是在他睡觉中走的。老两口的生活绝对让人羡慕,经历的多了,话题也就多了。他们年轻时候的事情,让林父常常有愧疚之心,因此林父对林母有着一定的谦让,而林母也会珍惜这段来之不易得生活,两人一起呵护,一起珍惜。人生几十年,快快乐乐。林小军整个一个典型的傻叉,就是一个二愣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当当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心理的阴影是巨大的,最后偏激的用小刀虐待自己,心理上的疾病已经渐渐显露。离婚是解决问题的最简单的办法,但是也是成本最高的,痛苦的不只是双方,孩子还有和家庭相关的所有人。林母,林父都是受害者,林母一冲动离开了,林父要在今后几十年承受之前没承受过的孤独。“好好。……早先一直不敢睡,怕睡着了,再睁开眼,你不在了。……玉洁啊,你可不能扔下我不管了啊。一辈子了,我习惯了,没了你,我不行……”林父说的,真实,感动。唉,总之是个没有胜利的战争。战争没有起因,只有结果。围城里不会安静,围城外也喧嚣依然。战争的结果是什么呢?围城的破坏?新围城的建立,再破坏?那当初为啥还要破坏呢!

推荐第7篇:老舍离婚读后感

长篇小说《离婚》是老舍幽默风格走向成熟的标志,我看的时候几乎是一口气看完的,在《离婚》中可以强烈的感受到老舍在文字运用上的成熟和精妙,小说的开头详细的刻画了张大哥这个人物,我是很不喜欢这个人物的,张大哥一个男人,却偏偏喜欢做别人的媒人,爱请客,特别爱管别人的闲事,这个“爱管闲事”并不能体现他有多好,他有多仗义,当别人真有难处有求于他,但自己也有烦心的事儿时,他的小气与虚伪便在我们面前显露无疑了,老舍离婚读后感。

给别人做媒的张大哥只是为了彰显他大哥的“气派”罢了,他自以为自己做媒有多成功,没结婚的人都会去求他,他做媒成功结婚的人都应该去感谢他,特别有自我的成就感。张大哥寻求的是一种平衡感的生活,不管是在做媒和交际上都是这样,而这一切必须是在封建礼教的基础上的,他让有近视的男子和脸上有麻子的女子相配,这样就完美了,反正那个有近视的男子也看不清,他爱请客也不是因为他有多慷慨,多大方。只是为了敷衍表面的人际关系罢了,当他真有求于这些场面上的朋友时,原来是一个也靠不住,他喜欢在别人面前下表面功夫,人家当然也不会真心待他。

老李是小说中的一个核心人物,小说的发展是以老李想离婚来展开的,老李不想被家里包办的婚姻禁锢自己,他想离婚,却没有勇气去实现。像张大哥这样人的眼里是容不得别人离婚的,老李的妻子确实是个好人,她嫁给老李可能也不是自愿的,但既然已经嫁给了老李,但老李如果把她休了,那么她也只能是死路一条,在这其中老李和他太太谈不上谁对谁错。之所以造成这种想离婚而不行的结果,在于这种吃人的制度。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老李和衙门里的人所产生的冲突,完全就是格格不入的,老李身上虽有许多的缺点,但比起那些衙门里的人却是完完全全的正面的人物。人们都认为老李在衙门当科员很体面,可他看不惯他的同事,他和他们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老李来自农村,以前没在这种环境中呆过,因此抗腐蚀的能力也变得很强,他的同事都是些好吃懒做,一事无成,道德沦丧的人,可就这样素质的人却能当衙门的科员,如果衙门都是这样人当官,那么中国还有希望吗?老舍显然是持着消极的看法的,老李不想被这些人腐蚀同化,也只能是离开衙门这种地方。

赵有亮是奴才相的代表,中国的奴才是一面在主子面前装作忠诚,好像是甘愿当奴才似的,但背地却是极其阴险毒辣的人,利用张大哥儿子被抓的事敲诈张大哥和老李,一心想把老李搞下台,喜欢戏弄别人看别人的笑话。穿着西装便觉得自己多体面,多像人似的,给自己穿个马甲就能掩盖凶残“奴才”的本性?

在《离婚》中老舍深刻的剖析了社会,衙门中所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一部非常好的文学作品。

《离婚》读后感

——浅谈老李的“诗意”与“浪漫”

老舍的《离婚》讲述了清末民初北平财政所里发生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老李是老舍在作品中成功塑造的市民形象:不愿随俗但最后却不得不从俗。

老李大学毕业,做了财政所科员,过着衙门里无聊的生活,然而他有理想,有热情,曾经试图冲出灰色生活的重围,追求自己心中的“诗意”与“浪漫”,读后感《老舍离婚读后感》。但是由于复杂的主客观原因终于以失败告终,做了“张大哥第二”。 他的人生悲剧是值得我们同情的。

老李来自农村,通过努力终于使自己留在了大城市,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留在乡下生活。过着财政所里无聊的生活,就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张大哥的一顿涮羊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老李从“诗意”里拉回到现实,解决了老李的困惑:将老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老李认为自己的老婆“脚不是她裹得,绿裤子不是她发明的,不怨她”。

于是一系列悲剧就此产生。

在衙门里,老李人品好,有学识,是唯一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唯一一个肯埋头干实事的人,却遭到同事小赵、老邱、老吴等人无尽的羞辱。面对小赵的混蛋行为,老李却不敢有任何异议,作为堂堂男子汉,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只能回到家唐痛哭一场,第二天还得照旧去衙门。他“不敢再去捉弄那漫无边际的理想,理想使他难受的渺茫,像个随时变化而永远阴惨的梦”。

生活的浮华与不公在老李眼里是清楚的,因为他善于思考,看出财政所是一个腐烂发臭的官僚机构。虽然他痛感在那里没有分毫的价值:“他看到一个衰老丑恶的他,和一个衰老丑恶的她,一同在死亡的路上走,路边的花草是些破烂的钱票与油腻的铜钱!”

他有清醒的认识,却摆脱不了长期生活其中的市民社会环境。市民阶层中的敷衍、苟且、软弱对他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他经常不得不去做一些违反自己意愿的事情,他“顶不喜欢随俗,而又最怕驳朋友面子,还是敷衍一下好吧。”他意志薄弱经常屈服于现实,“不敢和无聊、瞎闹、硬碰一碰”,“思想,没有行动,思想只足以使人迷茫”。

同时老李时时感到寂寞,心里一直向往着“诗意”与“浪漫”的生活,梦幻着有一位志同道合的爱人。终于 “马婶”出现,“那点诗意要在她身上具体化了”。但由于婚姻的枷锁,道德的樊篱,还有自身性格的懦弱,他不敢也没有任何勇气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诗意”。他只是躲在自家的屋檐下,用哆嗦的目光追随他的意中人。唯一大胆的举动是在张大哥的儿子——天真——被抓以后,在衙门里奔走,希望能够把天真保出来,但世态的炎凉终于摧毁了老李,最后不得不求助“骗子兼科员”的小赵。

“诗意”、“浪漫”,最终都破灭了,他别无选择,“为太太他得活着;为责任他得活着,即使不快乐的活着”。虽然,他面对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愿同流合污却只有敷衍,久而久之,落在市民的俗气中。老李想改造现状却没有勇气,想逃离无爱的家庭却顾及到责任,想追求“诗意”却终成梦幻。在矛盾交织的网中,老李被网住了,只有顺从地过着市民的生活。

究竟是什么使老李仅存的一点“诗意”与“浪漫”一点点消失最后灭亡?首先,清末民初,一夫多妻制刚刚废除,各种新旧文化相互激荡,社会风俗强烈反对男人纳妾,离婚在当时更是不提倡的。作为老百姓,老李也许只有“凑活着过吧”。再者,老李看透了北京的浮华,认清了处在这个浮华的城市就要付出做人的自由,需要时刻为了面子做人。他的妻子虽然没见过世面,笨拙的样子令人耻笑,但是她的朴实和简单给了他两个孩子和一个温暖的家,老李是唯一一位有孩子的科员。他最后放弃北平的生活而选择乡下也许对自己来说是一种精神的解脱。

老舍笔下的人物总是活灵活现的,“艺术源于生活”,老李的人物形象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老舍曾经也反抗过家长的婚姻安排,想做自己的事,如辞去教职,做专业作家等。但是在世俗的生活世界里,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妥协、退让,安分守己地过着自己的市民生活。了解了老舍的经历,我们更容易理解《离婚》中老李的无奈和痛苦了,为什么在追求“诗意”与“浪漫”的路上,他最终选择了妥协放弃,黯然离开北平。

“可是,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看吧!他还能忘了北平?”

推荐第8篇:彷徨离婚读后感300字

彷徨离婚读后感300字

《彷徨》是鲁迅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

推荐第9篇:《中国式离婚》读后感3000字

《中国式离婚》读后感3000字

墨为

我在阅读《中国式离婚》的过程中,三次落泪。故事里面很多细节能够触及到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小说中写了三个家庭对于婚姻出现的问题不同的处理方式,反映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爱情、婚姻更开明更深刻的认识。

林晓枫父母的婚姻应该是幸福的婚姻。但是,在这幸福婚姻的背后暗藏着林晓枫母亲以其博大的胸襟和强大的包容力,才换来了林晓枫家庭的幸福和安宁。

林晓枫直到母亲去世都不知道自己是父亲和小三生的孩子。

当他听父亲讲了她的身世,她对婚姻是否能多一些包容少一些责备呢?当她明白婚姻的真相时,为时已晚,她和宋建平之间的爱情早已被彼此的误会和相互的伤害销蚀得无影无踪。

应该说林晓枫的母亲是一个非凡的女性。她能把自己丈夫和小三生的孩子接过来自己抚养,以保全自己的婚姻,并能视林晓枫如己出,这不是一个普通女人可以做到的。

她是她那个时代的产物。那个时代离婚的人会被人歧视,尤其是女人离婚,更是会受到社会的歧视,“寡妇门前是非多”,大多数女人都会做出牺牲来保全自己的家庭和婚姻。

到了林晓枫和宋建平这一代人,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再认为离婚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整个社会对于离婚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宽容。

小说中,作者通过男女主人公对婚姻进行了深度的探讨。

认为对婚姻的背叛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心的背叛;第二种是身体的背叛;第三种是身心的背叛。

关于心的背叛。

在宋建平对林晓枫出现审美疲劳后拒绝与林晓枫过夫妻生活,声称自己“不行”。林晓枫要他拿医院的证明,证明他性无能。

刘东北为了试探宋建平是否真的有病,让他观看游泳池边穿泳衣的美女,结果发现宋建平用浴巾遮住了下身失控的部位。这一切刘东北都看在眼里,说:“你完了,哥。”

宋建平为自己辩护说:“其实我做什么了?我什么都没做,我问心无愧,我无可指责。不错,我是有妇之夫,我没有再爱别人的权利,但是不爱你的权利我还是有的吧,谁规定只要是夫妻我就必须爱你,谁规定了?”

刘东北问宋建平:“那你怕什么?”言外之意是,你为什么不能离婚?宋建平对于为什么不能和林晓峰离婚没有深想过。

刘东北一针见血地说:“因为你的心已经背叛了她。人们通常情况下,更在意身体的背叛和身心的背叛。对于心的背叛往往忽略不计。但我要说,心的背叛严重程度远在身体的背叛之上。一夜之欢算得了什么?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没有一时冲动,偶尔走火的时候。心的背叛就不一样了,它的性质与身心背叛完全相同。而以我的价值观来看,远不如第三种,因为它的伪道德,它的不人性:你心都不和她在一起了,身体还要和她在一起,不仅对你自己不公平,对对方也是一种欺骗和侮辱。”

刘东北以他自己对婚姻的理解来劝导宋建平离婚,认为既然你已经不爱她了,还要和她一起生活,是对对方的不公平。

小说中的宋建平是如何一步步背叛自己的婚姻的?

林晓枫和宋建平的价值观不尽相同。

宋建平认为在大医院工作,每日朝九晚五,能够发挥自己的才干,虽然工资不高,但稳定,一生无忧。

林晓枫的想法与宋建平完全不同。她认为要想生活好,必须得有钱。因此,她希望宋建平辞职去外资医院挣大钱。

宋建平不愿辞职,林晓枫便认为宋建平没本事,瞧不起他。

宋建平身为医生工作本身就很劳累,回家还要看老婆脸色,自然心情苦闷,借酒浇愁。

因为在原单位晋升职称失利,一气之下辞职进了外资医院,遂了林晓枫的意。

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林晓枫辞职当了家庭主妇。

她的所有精神寄托都放在了丈夫身上,每天都要给丈夫打电话,不管宋建平是在手术还是在休息,总是不停地打。让宋建平忍无可忍。

林晓枫的世界里除了宋建平,她一无所有。越是想抓住,越是抓不住。

爱情就像手里的沙,攥得越紧,漏得越快。

宋建平开始不愿意回家,不愿意面对林晓枫。那个家已经不能让他舒缓身心,解除劳累。

外资医院本身就不是养人的地方,每天要做高难度的手术,身心俱疲,急需安宁休息,当家不能给与他安宁和休息的时候,他想到了离婚。

但他知道,林晓枫为他辞了职放弃了自己的职业,不可能同意离婚。因此,他决定逃离北京,去西藏,为的就是和林晓枫离婚。

婚姻走到这一步,真的已无可救药。

林晓枫对金钱有着强烈的欲望,她自己不去努力赚钱,却把希望寄托在丈夫身上。

当他们有了花不完的钱时,却没有了爱。

爱也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当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都被赚钱占据时,他就会失去爱的精力和能力。

宋建平就是这样,被林晓枫变成赚钱的工具,从而丧失了爱的心境。

她不仅控制宋建平的钱,还控制宋建平的人,没有给宋建平一点私人空间,连最起码的休息和睡觉都得不到满足。想要逃离,想要离婚,最正常不过。

关于身体的背叛。

刘东北和娟子之间的爱情。他们之间对于爱情的认知也是有分歧的。娟子和大多数女人一样,承认爱情的专一性、排他性。而刘东北则不然,他认为爱和性是可以分离的。一时兴起和一夜之欢并不能影响爱情的纯洁度。只要心在家里,身体的背叛,算不了什么,前提是不被发现。

他们婚后,当娟子怀孕七个月,要去母亲家休养一段时间,刘东北为了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便把女人领回家里,被娟子堵了个正着。尽管刘东被一再解释说他只是生理需要,并未移情别恋。但娟子无法接受刘东北身体上的背叛,最后做了引产,与刘东北离了婚。

娟子的做法正好和林晓枫的母亲的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林晓枫的母亲不仅接受了丈夫身体的背叛,而且还将背叛自己以后所生的孩子抱回家抚养。如果说林晓枫的母亲超乎寻常的隐忍和爱心是一种美德,那么,娟子的出离愤怒引产堕胎也不是一种过错。毕竟时代不同,女人对爱情的理解也会不同。

对于婚姻的思考:

曾经有人这样描述过婚姻:世上的婚姻有三种,一种是背对背的婚姻。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除了柴米油盐生孩子,彼此从未深入到对方的心灵深处;一种是面对面的婚姻,两个人除了对方,眼里再也没有别的,所有的注意力都关注在对方身上,彼此的私人空间非常狭小,让双方感到窒息,吵闹拌嘴一生;还有一种婚姻是肩并肩的婚姻,两个人相互依靠前行,在事业中相互支持,一起面对外部的广阔的世界,即使身处两地,灵魂也紧紧相拥。

最好的婚姻是第三种,肩并肩的婚姻。它可以不是郎才女貌,也可以不是门当户对,但一定是灵魂的相通,价值观的趋同。正如诗人舒婷在《致橡树》中写的那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相互致意……。舒婷在《致橡树》中,为我们描绘了最好的婚姻和爱情的蓝本。

要获得好的婚姻,并不容易。首先需要男女双方心智的成熟。心智上的不成熟,直接会导致爱情或婚姻的残缺。

有了成熟的心智,还要有彼此的包容。爱一个人不仅爱他的优点还要爱他的缺点。在这一点上,做得最好的当属杨绛。钱钟书是一个生活能力很差的人,为了杨绛他慢慢学会了很多家务。杨绛产后,他为了第一时间能看到醒来的妻子,一天之内,他大汗淋漓地跑了四个来回。令人捧腹的是,每次探望,钱钟书都会苦着脸汇报:“我做坏事了,打翻了墨水瓶,弄脏了房东的桌布。”下一次,他说:“我不小心砸碎了台灯。”再次,又苦着脸说:“我把门轴弄坏了一头。”

杨绛应该哭笑不得,抱怨自己找了个生活能力差的老公吧,恰恰相反,她每次都是笑眯眯地说:“不要紧,我会修。”回家以后,他为她烧了鸡汤,剥了蚕豆。她也把他损坏的东西恢复了原样。

应该说,没有杨绛对钱钟书的包容,他们就不会有如此美满的婚姻。

当然,婚姻的美满还需要抵制各种诱惑,不去攀比。钱多有钱多的过法,钱少有钱少的过法。婚姻的美满与钱的多少关系不大,只与欲望有关。两个人的欲望不匹配,就会像林晓枫和宋建平一样,让婚姻充满危机。

还是让我们从杨绛和钱钟书的爱情和婚姻中多多的汲取营养,以使我们的婚姻能有灵魂的相通相容,幸福长久吧。

推荐第10篇:有关《中国式离婚》的读后感

首先这个故事应该是把生活艺术化,所谓的艺术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的注解罢。人物刻画的鲜明,各有特色,语言生动。故事的情节辗转起伏,很是有趣。

林小枫,其实这人的样我身边也有,她的偏执,她的歇斯底里,其实都因为她心对宋的爱,不大得法。而且她的爱,占有的成分居多。而且,她遗忘了自己。还是我的那句老话,她犯了一个在恋爱和婚姻中,女人通常都会犯的错误,把对方看做是自己的整片天空。

我其实挺能理解这个人物,(她的一些想法我也曾经有过,也曾经有过和LG吵架,恨不得杀了他的冲动,西西,后来才发现,这样的想法,很多女人都有。)她就是爱的太用力了。其实大可不必。爱一个人其实是要给对方空间,而自己,也需要不断的成长。

人世间,其实男女之爱是最为功利的一种感情,施方总会希望受方能够投桃报李,可是爱情里面,根本没有公平二字可言。所以,广东人有句俗话:“吃的咸鱼抵得渴。”意思是,如果一切都是自己选择的,那就该为其后果负起责任。谁也别怪,谁也别怨。

出现问题,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就好。否则,就算再离N次婚,再结N次婚。问题也还是解决不了。

宋建平,在我看来,其实是个好男人了。换了我是林小枫,也知足了:)其实,小枫的作,宋自己也要负起一部分的责任。小枫其实是那种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夫妻间应该有良性的沟通。沟通是打开让彼此打开心扉的最佳途径之一。

顾莉:其实挺佩服她的,虽然有点工于心计。这个社会其实就是这样,人们并不会因为你是弱者而同情你,惟有自己变得强大,尽管:“在夜里,睡在一米八的大床上,她还是会感觉荒凉。”

可是她还是能把父亲能带给的荣耀和母亲能给的温暖都赋予了她唯一的女儿。能够把这两点都做到的女人,确实不多。最叫我感动的是,她唱着:“ONLY YOU。”哄着受了小朋友欺负的女儿睡觉的这一幕,真叫我感动。顾莉,应该是那种被受伤害后,看通世情的那种女子吧。

我觉得中国人讲究熟不拘礼。不管是男人女人,婚后很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一劳永逸。几年下来,男人会埋怨女人渐渐变成罗罗唆唆的老妈子,女人会怪男人越来越不在乎她。其实,在乎自己就是对对方的最大在乎。

而且,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对于感情和婚姻,其实一样适用。男女双方普遍会犯的错误是把对方对自己的付出,熟视无睹,认为是理所当然。其实甜言蜜语谁都爱听,试想想,我们出门在外,面对着我们的客户,领导,同事,上司,下属,因为关乎了我们的前途饭碗命运尚且彬彬有礼。

可是家里的另一半呢?大多男人为了一家老少吃好穿好在外努力辛苦打拼,而大多女人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含辛茹苦。是不是,更应该得到赞美和感谢?

当然,家庭是个可以放松的港弯,可我还是感觉,应该松而不懈。周总理说:“活到老,学到老。”婚姻也应该是这样。学习怎么去爱一个人,以便让自己具有爱人的能力,和被人爱的能力。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安定团结,希望大家都不要患了“爱无能。”

第11篇:离婚

第六讲 离婚

第一节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

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解除 婚姻关系。 (登记离婚)

二、我国现行协议离婚制度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必须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双方当事人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离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必须有离婚的合意

即要求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离婚的合意,而且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是 真实的、一致的,而不是虚假的或一方胁迫另一方达成的。凡欺诈、胁迫、一方欺 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或双方恶意串通的假离婚,都不属于真实自愿的协议离婚,不 符合登记离婚的要求。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登记

第二节 我国现行判决离婚制度

一、判决离婚的概念

是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进行管辖与处理的法律制度。

二、判决离婚的程序

(一)调解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调解无效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法院不能久调不决,应立即进入审判阶段。

(二)判决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出庭。

2、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在审判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3、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也可以依法判决不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

(一)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的保护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如何理解“现役军人的配偶”

现役军人的配偶指以现役军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的手续,并且领取了结婚证,确立了婚姻关系的人。而与现役军人同居,或者是长期生活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属于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2、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不适用该条特别规定,按一般离婚规定处理。

3、现役军人向不是军人的配偶一方提出离婚也不适用本条

4、现役军人可能是女方、也可能是男方。

4、重大过错的含义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二)对女方在特殊情况下离婚的保护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四、判决离婚的条件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四看 (司法实践经验 )

1、看婚姻基础

2、看婚后感情

3、看离婚的原因

4、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二)《婚姻法》第32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12篇:离婚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儿,名______。因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着哪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三、财产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男方(签名):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

第13篇:读后感之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读后感

班级:2008级文科试验班 姓名:叶玉丹

学号:20080w0224

导师:梁亚荣

《离婚救济制度研究》读后感

2008级文科试验班

叶玉丹

20080w0224

这学期我们开了婚姻法这门课,激起了我很大的兴趣,尤其是关于离婚救济制度这一方面。暑期阅读了李俊老师的《离婚救济制度研究》,令我感受颇深。

离婚作为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确实会对婚姻与家庭的稳定及其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我们不能简单的用积极或消极、正面或负面来对之予以评价。但在离婚制度设计上却必须力求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还应尽量减少离婚本身对当事人各方乃至社会秩序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以说,离婚救济制度的完善是现阶段改革离婚立法,以期于离婚中更好实现法律公平价值的需要。李俊老师的《离婚救济制度研究》从理论上就该制度各方面具体内容进行研究,以期对我国现行立法的相关规定及立法意旨予以全面把握,并结合国外相关立法之规定展开较为全面的分析探讨,来加深对该制度的整体认识。从而在制度架构、内容设计等方面实现一定的突破。

下面是我对离婚救济制度的一些看法:

何谓“救济”?《牛津法律大辞典》认为,救济 “是指对已发生或业已导致的伤害、危害或损失的不当行为而进行的纠正、矫正或改正。”《布莱克法律词典》也认为,救济是用以实现权利或防止、纠正及补偿权利之侵害的方法。英国还存在“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的古老法谚。

如果我们把救济看作是对权利的救济,那么离婚救济就应该是对离婚过程中所受损害权利的救济,而如果我们把救济本身就看作是一种权利,那么离婚救济就可以被认定为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在离婚阶段能够享有的一系列补偿性权利之总和。

我国2001年婚姻法致力于损害与救济之闻的平衡,设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包括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1、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我国社会中,男女的经济能力至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该财物的给予,不以给付方有过失为必要,而是基于公平原则承认离婚连带发生的效力,用以保护弱者配偶离婚后的生活。这项规定对于个别需要经济帮助的男女都适用,但是,更有助于消除妇女在离婚问题上的经济顾虑,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需注意,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不是夫妻扶养义务的继续。

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是有条件的:

(1)、被帮助的一方必须生活确有困难且自己无力解决的。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也属于生活困难。

(2)、经济帮助仅限于离婚时。

(3)、给付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能力。

(4)、这种经济帮助应是适当的,指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对方

短期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这些条件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在执行帮助期间,受帮助一方另行结婚或另有经济收入足够维持生活时,帮助一方即可终止给付。原定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一方又要求继续给付经济帮助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家务劳动的财产补偿

《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这一规定是对约定实行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在离婚时对尽义务较多一方享有补偿请求权,是法律肯定其家务劳动价值的一种表现。

家务劳动是一种经济活动,人力资本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当某人把人力资本投入到家庭中时,必然就失去了将该人力资本投入到其他方面的机会,因而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本来可以将人力资本投入到其他方面所取得的利益。因此,绝不可无视家务劳动对家庭以及对夫妻双方的经济价值。在婚姻解除时,从事家务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自己对家庭所做的贡献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其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家务劳动评价理论的引入,有力地保障了从事家务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的经济利益,从而也就为其离婚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3、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①②是直接侵犯婚姻的另一方的;③④若实施的对象是婚姻另一方的话,另一方就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若实施的对象是除了婚姻另一方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话,可以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这不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其立法取向为过错责任原则。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的性质,有违约说和侵权说两种,本人赞同将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定性为侵权责任。

在传统的婚姻法理论中,离婚损害分为两种,一种是离因损害,另一种是离婚损害。前者指夫妻一方之行为是构成离婚原因的侵权行为时,他方可请求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而后者则是指不具备侵权行为之要件但离婚本身即为构成损害赔偿之直接原因。我国实行的是离因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需以离婚为前提,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上述情形的话,构成婚内侵权,但无过错一方配偶不得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之诉。现今大多数人认为,婚内侵权赔偿制度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在保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由一方赔偿另一方,只是将左边口袋的钱放到右边口袋去,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未发生任何改变。同时由于婚内侵权赔偿易引起夫妻矛盾的激化,不利于家庭稳定,不宜设立婚内侵权赔偿制度。“婚内赔偿”,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依法判决侵犯配偶合法权益的一方因其过错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现有的婚姻法律体系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婚姻关系中发生的侵权行为的调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1)对请求事由的范围规定过窄,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只有上述四种情形。这样就忽略了一些新型的性质严重的侵权行为, 如侵犯夫妻的同居权、生育权、财产权等。(2) 离婚作为赔偿的前提条件, 不利于

婚姻的稳定和被侵权人利益的保护, 由于缺乏合理的救济途径, 绝大多数夫妻内部的侵权行为基本上要靠夫妻间协商解决, 有些被侵权方因为惧怕失去家庭、子女只好忍气吞声,放弃赔偿请求, 这就使得侵权行为难以及时制止而长期、持续存在, 最终导致婚姻家庭的破裂和解体。(3) 离婚才赔偿, 与诉讼时效相矛盾:新婚姻法第46 条的规定意味着不离婚, 配偶之间就不提出损害赔偿。而民法通则136 条第1 款(一) 项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但由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 夫妻因一方的暴力或与第三者同居等侵权行为, 当时并没有引起离婚, 以后离婚时, 前述侵权行为(有的不具有连续性) 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在离婚时提起赔偿, 就会因过时效而败诉。可见, 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够。其结果必然是: 一是鼓励人们离婚; 二是不及时离婚, 婚内侵权就得不到有效保护。这种立法价值是值得怀疑的。

(1) 构成要件

①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的,而对方本身行为无过错。若双方都实施了上述某一行为的,则均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②因上述重大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损害结果。

③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物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④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一方须有主观上的过错。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即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程序说明

登记离婚,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诉讼离婚,原告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被告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也 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功能

填补损害;精神抚慰;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

离婚救济制度是正义价值在婚姻领域的一种集中体现,因为离婚救济制度不仅是在离婚阶段实现矫正正义的一种必要手段和措施,而且也是对弱者保护原则,这一以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为根本目的之现代民法基本准则的体现;另一方面指出,离婚救济制度是实现离婚自由的必要保障,因为只要离婚救济制度本身存在并设计合理,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受限于经济条件,而无法充分表达其离婚愿望的顾虑,从而为其离婚自由的实现,提供直接的制度保障。此外,离婚救济制度还是保障夫妻权利的需要,因为该制度可以使受损害的权利得以回复或取得补偿,从而满足离婚配偶的正当权利主张,因此,也可将之以看作是,为夫妻权利设置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

第14篇:授权委托书离婚

委托书

委托人:xxx,女,1972年7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居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加拿芬道加拿芬1006号

受托人:xxx,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xxx

工作单位: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职务:律师工作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城品城403室联系电话:xx

现委托xx律师在我与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代收法律文书。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受托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之一切行为及签署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此《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上述手续完成时或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止。

附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3年月日

第15篇:离婚调解

关于罗海燕要求与余志明离婚的诉状报告

原告罗海燕 ,女,1983年9月26日出生,汉族,教师,住宜章县岩泉镇老开发区。 电话:13975752257

被告余志明,男,1983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宜章县关溪乡余家村。 电话:15074189158

诉 讼 请 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一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在2006年4月19日在宜章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8月31日生一男,取名余博程。

婚后初期,原、被告感情尚好,为了让原、被告婚后生活过得幸福,双方父母出资为原、被告在栗源镇开办了一家家电商行,经营一段时间后,被告开始沉迷于吃喝玩乐,原告于2006年12月怀孕后,身体状况不佳,身形日益笨拙,而被告却经常夜不归宿,导致生意疏于打理,逐渐由盈利转为亏损。在原告怀孕期间,被告有了婚外情,另外还因赌博欠下了巨额高利贷,家电商行由于后期资金周转不灵,欠下原告父母5万3千元货款未付,最终不堪重负,经营的家电商行倒闭,原告被告失去生活来源。2007年底,原告父母体恤原、被告

生活艰难,背负欠债压力过大,同意借2万给被告清还部分外界债务。2009年9月由被告补签了一张7万3千元的借据,作为凭证。2008年5月,被告的婚外情曝光,本来拮据的生活,欠债的压力,现在又遭遇感情的背叛,巨大的打击使原告提出了离婚,但无奈幼儿尚小,正处哺乳阶段,被告家人竭力阻拦,且被告认错态度较好,考虑到家庭破碎对孩子的影响,哺乳期间夫妻亦不能离婚,原谅了被告。但2009年期间,被告对原告关心甚少,原告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多次发现被告对曾经的第三者念念不忘,至此,原告心灰意冷,于2009年12月向被告提出离婚,被告及被告家人多次到原告父母处求情,并由被告写下了诚心悔改的保证书一份,原告父母考虑到离婚对原告及外孙的损害,在思想上开导原告以大局为重,回归家庭,期盼被告真心悔改,两人能好好生活,离婚再次搁浅。2010年10月,被告出资5万,向原告父母借资1万元,共6万元与被告的叔叔共同购买一台华菱之星前四后八货运汽车,车牌号为赣CB1331,每月大概有3-4万元的收益。买车初期,因资金周转问题,以原告的名义在宜章县东风信用社贷款3万元。2010年8月在宜章县城龙隐奥林匹亚小区购买了一套136平米的电梯房,首付93600元,户名登记为原、被告双方姓名,2011年3月开始支付银行按揭,每月1280元。2011年7月,原告在暑假期间,安排装修新房,原告出资两万元,被告出资一万元用于装修前期的启动资金。但是2011年7月30日,原告发现被告给一名叫刘兰芳的女性发了多条暧昧短信,至此,原告对被告彻底失望,感情完全破裂,离婚势在必行。

原告认为:被告的多次出轨行径及对家庭不负责任的态度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向贵司法所提请诉状,请贵所司法人员对此事合理调解,不胜感激。

相关证件与证据

1、原、被告身份证原件。

2、原、被告结婚证原件。

3、财产及债务证据:购房合同原件、手机录音、贷款凭证、借据。

4、出轨证据:手机短信、通信详单、照片、保证书。

此致

岩泉镇司法所

起诉人:罗海燕 2011年8月31日

第16篇:离婚起诉书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家庭住址是××××。联系电话:××××××

被告:吴××,女,1962年12月××日生,汉族,家庭住址是××区××。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儿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万元给原告(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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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

××××年×月×日

第17篇: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

原告:刘东,1981年9月29日出生,联系电话:13214837747,常住户口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银定图镇前进村三社。

被告:马计,1984年10月28日出生,联系电话:13484789737,常住户口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银定图镇协成桥村五社。

诉讼请求:

一、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女儿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元。

三、财产分割

1.订婚前:买衣服6000元、彩礼2000元、喝酒探话2000

元,小计10000元。

2.压房钱和大包66000元,一直没有花一分钱,结婚后的

生活开销一直由刘东开的修理铺支出。

3.结婚后财产,奥拓车一辆,电冰柜一个。

要求被告返还压房钱和大包的66000元。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1月登记结婚,2007年月生育一女姓名刘亚希。没有共同语言,双方感情不和,经常争吵,女方有暴力行为,殴打男方等原因,夫妻感情破裂。

2010年3月1日

第18篇:离婚证明

离 婚 证 明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离婚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 _________(男或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与___________(女或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离婚(或经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其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单位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

1、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2、如有不实,经办人和所在单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无工作单位人员,由街道出具证明;已离开原单位,且档案已转入人才交流机构的,由该机构出具证明。

[本处咨询电话:0551-2651442]

第19篇:离婚协议

协议书

甲 方:卢晓,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 。乙 方:孙颖,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在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家庭矛盾升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无法再共同生活。现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就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卢晓与孙颖自愿离婚。

二、共同财产分割:

1、双方在结婚期间以男方的名义共同出资购买的川A3J770海马机动车一辆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对该车辆的全部权利,并自愿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双方共有存款二万五千元整,扣除孩子1到4个月生活费4800元后,由双方平均分配。

3、双方确认个人生活用品归各人所有,互不干涉。

4、双方确认再无其他任何共同财产。

三、甲乙双方确认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双方婚后生育一子,名叫卢朗毅(2010年11月15日出生),儿子监护权归乙方并与乙方共同生活。

1、甲方承诺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人民币1200元整,生活费用随当地时间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增加。甲方自愿承诺孩子的抚养费按月支付,并保证于每月5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交到乙方手中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直 1

到孩子大学毕业或参加工作为止。

2、孩子的教育费根据实际产生的数额(以教育机构出具的发票为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孩子的医疗费若是二千元以下的(即孩子每次生病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为准)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二千元的,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探望孩子,探望的方式为:甲方可以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到乙方住处探望孩子(需先通过电话与乙方取得联系)。

5、如孩子卢朗毅在未成年期间对外发生侵权行为,赔偿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协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权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其它要求。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内容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协议人:协议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20篇:离婚申请书

申请书

男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俩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市_________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双方慎重考虑,经过冷静思考,决定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现向贵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望批准。

申请人:(男方)

(女方)

离婚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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