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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9 08:37:01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心得体会

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的标准列进了总则的第一条,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七大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作出了实体性、程序性规定,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

的新精神、新要求,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总章程和基本遵循,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划出了“警戒线”,祭出了“杀手锏”。《条例》是刚性的,一经公布,就要让它从“纸上”走到“地上”,因为只有刚性执行,才能真正选出好干部。笔者认为,刚性执行《条例》要做到“三真”。

真学。组工干部应当带头深入学习,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一是通读。新《条例》围绕着“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等四个方面在原来02版《条例》9000多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000多字,修订后达到了12000余字,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重视程度,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组工干部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阅读新修订的《条例》,充分认识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和精神,深刻领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理念,切实增强服务中心、围绕大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精读。新《条例》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考察、任职、回避、免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很多重要修改,为干部选用提供了法律新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滋长。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肩负着选贤任能的重要职责,必须带头学习《条例》主旨,切实学透吃透,带头遵守规则。阅读专家学者的最新解读,准确把握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成为组织工作的 “行家里手”。

真悟。通读新修订的《条例》,我悟出有四点。一是以德为先,统领选拔干部。干部就要有德,有官德,有民德,更要讲人德,只要从干部中将优秀品德的人选拔出来,才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时时彰显出为官的责任,才能够将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才不会因为失德,做出危害党危害政府危害人民的事情来。以德选官,让官员更具有服务意识,让官员更能树立廉洁意识,更能够为打造清廉官员和清廉政府起到促进作用。在以往的官员选拔过程中,我们过多注重工作能力,其结果是,因为某些人不具备优秀的品质,做出了一些违法违纪之事,不仅仅毁了官员的个人形象,同时更让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以德为先选拔干部,更是实事求是,更具有科学性。二是要严把“五个关口”,确保识准察实。严把职数关。加强对领导职数统计和动态管理,严格按职数配干部。严把提名关。出台初始提名办法,扩大提名主体和选人视野,靠实提名责任,严格审查提名人选资格条件。严把考察关。严格执行考察前查档制度,改进考察方式,综合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考核结果,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严把决定关。出台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对拟提拔调整的干部全部实行无记名票决。严把任用关。坚持任前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试用期制度,对廉政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职。三是注重实绩选拔干部。干部就要有为党、政府为人民干事业的能力,用实绩选拔干部,让那些平日里扎实能干的老黄牛和有创造性的千里马会遇到真正的伯乐,通过展示自己的业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干精神,这样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让群众服,更能打造政府干部谋事干事的工作理念。四是增加考核民生指标,让任用干部更合理。打破干部选拔“唯GDP观”,是新时期一项重要改革,将服务民生的理念提升进去,选拔出来的干部更具时代要求。让干部任用与时俱进,更能让民生责任彰显。

真用。司马迁曾说“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选贤任能,贵在慧眼识珠。贯彻新条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识准人、用好人。组工干部要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运用政策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分析研究的能力和改革创新的能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选任用人中坚持原则,遵循规定,公正客观面对选任问题,不回避,不徇私,营造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真正为党和国家选入一批“拉得出、拿得下、打得赢”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干部选拔。要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贴近工作岗位需要,采用合适的方式选拔出最优秀的干部。二是必须完善配套制度。要对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把已有的制度规定与新修订的《条例》相对照,不符合的要尽快修改完善,符合的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对已提出明确方向但未做出明确规定的,要努力探索配套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尽快形

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体系。三是必须落实选任责任。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的原则,既强化了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当中的责任,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好把关作用。领导干部要履行好推荐责任,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

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对考察材料负责,同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选拔干部的时候更要将党中央强力的反腐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工作当中,真正在干部选拔考核工作中,体现科学的管理理念,让那些真正为党为政府为群众干事的人走上领导岗位,让《条例》成为新时期选拔干部的宝典。

推荐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最近,我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在科级干部中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省委组织部编写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收益匪浅,感想颇多。

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及时必要。一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急需一批能够带领群众向四化进军,践行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领军人,而产生领军人的方法和步骤就是这些政策法规规定的,因此有必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让领导干部进一步熟知,组工干部进一步精通,扩大一般干部的了解面;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自2002年颁发以来,已经10年了,实践证明《条例》是科学适用的,我国现有的年轻干部,绝大部分是按照《条例》选拔任用的,这些同志中的绝大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展现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就我局2002以后选拔任用的股所长和副主任科员总体情况来看也是很好的,他们年轻有文化,体壮有精力,工作踏实肯干,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公信度。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三是虽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总得是好的,但是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等干扰破坏《条例》贯彻实施的不正当行为时有发生,大有发展之势,因此在这个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给那些不守规矩,贪谋私利的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以及那些不要脸皮、削尖脑袋买官跑官要官甚至拉票贿选者敲敲警钟是很有必要的。

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是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条例》颁发后,随着实践的深入,中共中央及中央组织部以及省委和省委组织部相继出台了许多补充规定,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等等,这些政策法规构成了我国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体系。这个体系突出民主,讲究程序,强调公开,注重监督,追责严厉。只有严格按照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才能达到伯乐识马之效应,才能创造风清气顺的选拔任用干部的环境,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年轻干部向着健康方向成长,有利于提高干部的公信度。

三、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关键环节。一是领导干部要自律,要自觉执行政策法规,要以人民利益为重,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振动中华民族的高度,选拔任用干部,既不能被跑官要官者所“感动”,更不能利用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私,收受贿赂,拉山头,扩队伍。二是组工干部立场要坚定,既要精通政策法规,又要大公无私,敢于较真,坚决抵制干扰和破坏选拔任用干部正常秩序的行为,做政策法规的维护神;三是把好监督关,不仅监督机关把好监督关,更重要的是一般干部都要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干部公示期间,对没按政策法规选拔任用或有问题隐瞒组织的干部要大胆检举;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严格责任追究,《条例》出台十年了,为什么还有那么一些大胆妄为的人,置政策法规于不顾,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就是责任追究不严厉,要想认真贯彻落实选拔任用干部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选拔任用干部环境,就必须严格责任追究。

推荐第3篇:关于干部选拔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推荐第4篇:干部选拔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

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检查的通知‣(柳组通„2011‟161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布置自查工作,对我公司2010年7月以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情况

我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下称•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要求。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我公司新提拔中层干部5人(其中:正职2人,副职3人),在选拔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目的。

二、深入学习•条例‣,推进“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

我公司认真做好•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工作,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干部群众要了解”的要求,把学习和宣贯•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宣传,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的学习。同时,我公司还通过组织学习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任用工作的政策运行、知人善任的能力,确保•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一是党支部带头学,利用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精神统一思想。二是人事干部深入学,积极组织政工、纪检干部对•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从而增强了全体政工、纪检干部学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三是中层干部全面学,将•条例‣和有关规定发到全体中层干部手中,通过对•条例‣和规定的学习,让全体中层干部充分认识到•条例‣和规定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

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二)切实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广泛宣传,并采取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学习活动内容,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热潮。一是召开专门学习会议。利用召开的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和党支部会议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通过对四项监督制度以及干部任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分析和探讨,加深了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二是举行制度内容测试。为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积极性,检验其学习成果,我公司由党支部牵头,组织全公司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内容,以“严谨务实、知错就改”的态度,对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检自查。通过检查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是否规范,干部考察是否科学到位,干部任免是否依法依规、业务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等,认真进行查找分析、总结反思,夯实了公司的组织基础。我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从未出现 “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对于健全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

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具有非常最要的作用和意义。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工作思路

我公司在贯彻执行•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亟需建立和完善一套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强化。

今后工作的思路:一是继续坚持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继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

推荐第5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

集中教育活动学习体会

近日,我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我认为,监督制度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要不折不扣执行好干部监督制度。

一、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这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首次明确规定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使用办法,对发挥群众作用,推进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和群众评议结果;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群众靠拢,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

二、深化监督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

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在加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对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对监督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监督程序进一步完善,参与监督人员范围广泛,切实做到了民主监督,科学监督。

三、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的途径。目前在个别党员干部意识当中,习惯于请客送礼、跑官要官,严重损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损害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在加强教育过程中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要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措施,提高思想认识;二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三是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网上学习交流,推进网上评议,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

四、落实责任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关键

从最近几起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薄弱,用人失察失误,导致许多不合格人员甚至是违法违纪人员得到提拔重用,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造成这现象的重要原因就在于责任追究制度不严,对责任主体查处不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提出了责任追究原则,对十种违规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形作了详细说明,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对出现用人失察失误,违纪违法用人的,将做出严肃的查处。

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干部选拔任用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权责统

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违规必究,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推荐第6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学习体会

(庆符镇——黄 兵)

近日,我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我认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要不折不扣执行好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笔者认为,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中,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四项监督制度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作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这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首次明确规定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使用办法,对发挥群众作用,推进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和群众评议结果;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群众靠拢,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

二、深化监督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

四项监督制度在加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对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对监督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监督程序进一步完善,参与监督人员范围广泛,切实做到了民主监督,科学监督。

三、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的途径。目前在个别党员干部意识当中,习惯于请客送礼、跑官要官,严重损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损害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在加强教育过程中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要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措施,提高思想认识;二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三是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网上学习交流,推进网上评议,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

四、落实责任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关键

从最近几起买官骗官、违纪提拔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薄弱,用人失察失误,导致许多不合格人员甚至是违法违纪人员得到提拔重用,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造成这现象的重要原因就在于责任追究制度不严,对责任主体查处不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提出了责任追究原则,对十种违规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形作了详细说明,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对出现用人失察失误,违纪违法用人的,将做出严肃的查处。

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干部选拔任用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权责统

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违规必究,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2010年6月24日

推荐第7篇: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体会

2012.6.2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本人认真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按照活动要求,重点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等政策法规,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情况介绍和典型案例等方面内容。通过学习,自己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深切感到,中央、省两级党委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其作用十分重要,其意义更加深远。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值得每一个党政干部深入思考,更要靠大家积极推动实践。

一、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四项监督制度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

1 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使用办法,对发挥群众作用,推进民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取信于民,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二、深化监督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如果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出现“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对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以及离任检查办法做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将干部选拔任用职责落实到市、县党委书记,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负责实施。这样,监督主体明确了,监督内容明确了,监督程序完善了,就能切实做到民主监督、科学监督,保证选人用人上的科学合理。

三、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途径。目前在个别地方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中,还存在一些不正常现象,严重损害了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是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本。加强教育,首先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政策制度的学习,深刻理解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其次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再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推进网上评议,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

四、落实责任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关键 从最近几起买官骗官、违纪提拔的案件中,我们发现,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薄弱,用人失察失误,导致一些不合格人员甚至是违法违纪人员得到提拔重用,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责任追究制度不严,对责任主体查处不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提出了责任追究原则,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对出现用人失察失误,违纪违法用人的,将做出严肃查处。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各相关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权责统

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推荐第8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体会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和部署,我积极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现将本人参加此次学习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这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首次明确规定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使用办法,对发挥群众作用,推进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和群众评议结果;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群众靠拢,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

二、深化监督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在加强“一报

告两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对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对监督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监督程序进一步完善,参与监督人员范围广泛,切实做到了民主监督,科学监督。

三、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的途径。目前在个别党员干部意识当中,习惯于请客送礼、跑官要官,严重损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损害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在加强教育过程中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要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措施,提高思想认识;二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三是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网上学习交流,推进网上评议,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

四、落实责任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关键

从最近几起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薄弱,用人失察失误,导致许多不合格人员甚至是违法违纪人员得到提拔重用,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造成这现象的重要原因就在于责任追究制度不严,对责任主体查处不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提出了责任追究原则,对十种违规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形作了 2

详细说明,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对出现用人失察失误,违纪违法用人的,将做出严肃的查处。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干部选拔任用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权责统

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违规必究,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使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重点方面都纳入了监管范围,体现了党坚定不移地执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先治官的决心,这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公正的轨道前进。

推荐第9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xxx纪检书记 xxx 新形势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关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纪委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起着预防、监督、查处的职能,对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公平公正,消除不正之风有着重要作用。

做为一名乡纪委书记,通过近期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法规集中教育活动,我对于干部选拔相关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加深了对于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以后的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是要强化监督意识。首先要克服“不能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增强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利观、监督观,真正把来自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看作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其次要克服“不敢监督,不必监督”的心态,增强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要赋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权限,变“虚权”为“实权”,变“软权”为“硬权”,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明确监督责任,使监督部门充分认识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既是一种职权,更是一种职责。再次要克服“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增强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自信心。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切实加强监督。严格执纪,是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部门,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针对实践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要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既损害了党风,败坏了用人风气,也干扰了正常工作,是党纪国法所坚决不允许的行为,要通过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警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增强道德修养和法纪观念,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抵制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三要进一步加大查核处理力度。对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不管涉及任何单位、任何人,要一查到底,严格问责,决不姑息。

三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人用人视野决定选人用人渠道宽畅程度。要跳出政府部门选经济类人才、党务部门选党务干部的思维定势,要不拘一格地从科研、学校、卫生等单位,遴选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及非党政机关领导岗位;要以年轻干部和正职干部为重点,通过领导班子换届、公开选拔、日常调整、挂职锻炼等途径,打通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之间的交流渠道;在后备干部的选拔中引入公开、竞争、择优的机制,拓宽渠道,广选人才,逐步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实行群众公选制、竞争上岗制。

作为一名乡纪检书记,我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不辜负党和人名的期望。

推荐第10篇: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

学习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事业成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提高干部任用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必须毫不放松、常抓不懈。近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阅读了省委组织部《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致领导干部的函》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感受颇深,现浅谈三点体会。

一、深刻理解强化学习的重大意义

10年前,国家颁布实施了《干部任用条例》,2年前,国家颁布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这些条例和制度是我党新时期下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新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今年,是我省深化和拓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之年,在这样一个重要时刻,专题学习相关选人用人的制度法规,对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专题学习是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保障十八大代 1 表顺利推选和换届的顺利进行,前不久,中纪委、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换届纪律须知》和《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学习材料,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应该说,学习这些制度条例,既是这一时期我们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一项神圣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一次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实践,更为我们提供了一次自上而下全面自学检查的难得机会。在这前后,省委组织部适时启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学习活动,就是很好地抓住了这一机遇、契合了这一氛围,必将把我省科学选拔任用干部的水平推上更高层次。

第二,专题学习是现实需要。安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经进入一个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经济的关联度和信息的共享度很高,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方方面面、各行各业统筹协调推进,需要很多行业领军人物带领各自优秀团队在各自领域建功立业,这要求任何一个节点和环节都不能滞后和延误。而我认为,所有环节中最为关键的就是选人用人。这次,在全省范围各个行业内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就是为了提高领军人物严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意识,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筑牢思想防线,努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个行业的重要位臵,共同为“三个强省”和美好安徽建设作出贡献。

第三,专题学习是自我提升。按照省市党代会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全力打造长三角地区继沪宁杭之后的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并朝着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有一支高素质的

2 党员干部队伍作为领导保障,需要我们有若干支行业精英队伍作为智力保障;实现这两个保障,需要我们不断强化干部人事工作,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特别是要强化干部工作监督,把“带病”的干部清理干净,最大限度保持干部队伍的纯净度和健康率。对于合肥而言,此次的专题学习,不仅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自我修炼、自我完善的一门功课,更是我们探索科学选人用人之路上的一场“及时雨”,给我们很多启发和感悟。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学习会有助于我们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有助于我们汇聚更多智慧力量投入到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伟大实践中。

二、牢牢把握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

这次集中学习收获很多,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清晰的把握。下面,就如何更好推进监督工作,简要谈三点看法:

第一,把坚持原则作为第一要务。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任人唯贤必须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不管是谁,只要符合这个标准,就应当选拔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德才兼备”是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即政治态度、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和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统一。德与才是相互依存,一个人有了德行,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工作中尽心尽责,实事求是。如果只是有德而缺乏必要的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也会难以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一是有法可依,要根据干部人事工作的实践需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

3 完善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有法必依,在干部任用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三是执法必严。严格执法,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四是违法必究,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法违规任用干部的,坚决予以纠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是前提,只有坚持公开,才能使广大群众参与进来,避免“暗箱操作”,强化社会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坚持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坚持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人力资源;“择优”是结果,只有坚持择优,才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第二,把环境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营造风清气正、无污染的选人用人环境,才能形成适宜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优秀人才才能脱颖而出、茁壮成长。近年来,合肥就是牢牢把握这一关键,围绕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任工作全程记实、干部提任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构建了事前预警、提前报告、任前公示、举报查核、拉票查处的“三前两查”干部监督链条,确保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三点:一要把握一个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做到任前认真“体检”、确保不带病上岗,做到岗上认真“保健”,确保

4 岗上不生病。二要转变一个观念。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变“独角戏”为“集体舞”,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将选拔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逐步实现从封闭式的“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开放式的“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根本转变。2010年,我市公推竞职9个重要岗位县处级干部,采取了非结构化面试、全部外聘评委、观众现场提问、大屏幕现场直播、全程差额、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任用等创新做法且备受好评,被誉为竞争性选拔的“合肥模式”。三要完善一个制度。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认真查核干部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

第三,把群众监督作为重要关口。毛主席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曾语重心长、情真意切的说:“要有群众监督制度,如果党和政府不受监督,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这些精辟论述,无不深刻的反映一个道理,任何一级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臵,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建设成群众满意工程。要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标尺,把群众监督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关口,大力选拔为民用权、为民办事、为民谋利的干部,大力选拔对群众有深厚感情、与群众打成一片、做群众工作拿手的干部。无论是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还是日常干部调整配备,都要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让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群众不认可的,一律不予提拔使用,群众认

5 可的,可以破格重用。今年2月,我市采取公推的方式对空缺的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等11个正县职领导岗位进行了提名,把选人用人视野扩大到全体符合条件的人选,最终确定的人选都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全力落实专题学习的精神实质

检验学习成果的唯一标准就是看落实的效果,特别是对于政府工作而言,关键就是抓落实,这其中就包括制度法规的落实。落实好这些监督制度,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严于抓落实。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执行者,也是被监督者。学习贯彻好这些干部任用监督工作的政策法规,我们要着力扮好这两种角色。作为执行者,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理解并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作好表率,树立形象。作为被监督者,我们要牢牢记住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应该做的绝不疏漏,不能做的绝不越雷池一步,需要改进的及时整改到位,努力做到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都能摆得上桌面、经得起检查、承得住舆论。

第二,敢于抓落实。干部任用工作监督政策法规明确提出了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 “战斗”二字足以体现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树立正气。坚定不畏挑战、攻坚克难的信心,同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否则,制度落实就会落空。要顶住压力。制度执行中,肯定会遇到说情打招呼的。对此,我们要有充分准备,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要守住底线。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底线就是执行制度不走样、不打折。

6 第三,善于抓落实。要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主动找不足、找差距,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做到在检查中加深理解,在整改中加强落实。要结合实际,主动创新。合肥的干部向来具有创新精神,合肥的干部在建设滨湖大城市的伟大实践中也练就了一身善于创新的本领。从学习中,可以看出这些政策法规给我们留下很多的创新空间,我们要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针对合肥实际和工作实际,细化操作办法,创造性抓好落实。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众所周知,制度要靠人来执行。执行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制度执行效果的好与坏。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加强修养、提升能力,为高效落实制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组织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智力保障。

总之,我们将以这次集中专题学习为契机,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三个强省”和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11篇:干部选拔

学生干部选拔、使用、培训和激励办法

一、选拔

1、新生入学后公布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2、学生自愿报名,班主任进行摸底、了解、考察。

3、班主任指定临时负责人。

4、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结束后,由班主任提名候选人,通过竞聘或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两周内完成。

5、候选人竞聘时,要发表演说,介绍自己,展示特长,报告个人施政计划。

6、民主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超过2∕3,赞成票超过1∕2。

班级学生干部总人数原则上设定为7人,其中:班委会5人:班长、学习委员、劳动生活委员、纪律监督委员、文体委员;团支部设定为3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由班长兼任),宣传委员。

二、使用

1、班主任主持召开班委会成员会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2、设定试用期,一般以一个月为限;

3、阶段性述职,试用期结束及每学期末进行;

4、正式聘用上报,上报给学生会、校团委、学工部;

5、任职期间考核,由学生会领导、班主任指导班委会进行;

6、续用与解聘、增补,根据工作业绩、表现由班主任指导进行。学生干部使用基本原则:既要教给任务,又要教给方法;既要大胆放手,又要小心扶植;既要热情鼓励,又要严格要求;既要在培养中使用,又要在使用中培养;支持、鼓励并发挥其特长。

三、培训

1、学生干部培训由校团委、学工部、学生会共同负责,分工协作,主要目的:提高认识,熟悉业务,转变作风,发挥作用。

2、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专项负责人。分阶段、有针对性进行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讲共性问题、总体要求,谁领导谁负责;分散培训:根据需要分年级、分岗位、分具体工作进行,谁分管谁负责。

3、原则上每学期每个学生干部至少培训一次。

四、激励

1、根据学生干部任职考核情况,实行正激励与负激励。正激励主要是:表扬,树立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等,负激励包括:诫勉谈话,通报,罢免或解聘等。

2、对于工作认真、榜样示范作用突出的学生干部,在各类评优时优先考虑。在奖学金评定时,可考虑给予平均分加1—5分或直接调高一等。

3、对特别突出的标兵型学生干部通过表彰、上光荣台、国旗下讲话、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籍档案等,给予激励。

4、所负责的工作成绩显著者,学校进行分岗位表彰,不受表彰指标限制。

5、对学生干部违纪者,学校将予以加重处罚。

6、对严重败坏学生干部队伍形象的,由学生会提出罢免,或班级自行解聘。

第12篇:干部选拔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要坚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作为领导干部,贯彻这一重要指示,最根本的就是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勤于学习,养成良好习惯

作为领导干部,平时工作忙、应酬多,眼下需要学习的东西又这么多,怎样才能加强自身学习呢?我认为,最起码要做到三点:一是广泛涉猎、抓住重点学。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知识、新学科越来越多。而且学科与学科之间是密切联系、互相渗透、互相启发的。要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有所作为,就必须在广泛涉猎的基础上,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科技知识等内容,不断拓宽知识视野,增加知识含量,努力使自身的理论素养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适应,与本职岗位职责相适应。二是挤出时间、坚持不懈学。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如果说要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现在一年双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共115天,占全年时间的近三分之一,每天8小时以外的时间也不少。作为领导干部,要想办法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即使拿不出整块时间,也可以利用零星时间一点一滴地学习,只要坚持不懈,总会有所收获。三是注重团队搞好集体学。可以说,学习型社会是时代前进的必然趋势,是科技高新化、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是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必然要求。作为领导干部,不但要重视个人学习,更应带头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全体成员的集体学习和群体智力的开发,通过确立共同学习进步的理念,提高成员的学习自觉性和和团队整体战斗力。

善于思考,不断总结提高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各级领导干部要想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必须坚持做到勤于思考,及时总结,在不断学习思考和总结积累中取得进步。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不但能够学到很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好做法、好经验,更重要的是还可以了解许多经验教训、遇到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和错综复杂的矛盾,这就迫使我们有针对性地去学些东西、思考些问题。例如,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在高原高寒地区建造“半

地下人工节能温室”方案,有效解决了部队冬季吃菜难问题,被武警部队普遍推广。二是认真检查分析。目前,学习、学习、再学习,已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个时代的要求,也是我们建功立业的“敲门砖”、成长进步的“铺路石”。各级领导干部每安排部署一项工作,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回过头来,认真检查分析工作标准高不高、落实过程全不全、实际效果好不好、自身能力素质胜任不胜任。工作实践中,通过经常“回头看”,查找和解决了不少平时难以发现的隐性和遗留问题,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三是善于总结积累。实践中不难看出,越是领导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对工作经验、方法的摘记、收集、积累越重视,他们的办事质量和效率就越高。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向身边的领导和同志学习,学习他们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好思路、好方法;向基层群众学习,汲取智慧和营养,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指导能力;要注重学习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所用。

勇于实践,提高学习绩效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这里所说的使用就是实践。学习与工作是相互包容、相互渗透的一体,工作本身就是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学习。一是注重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做学习型领导干部,就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用平时总结出来的理性知识去研究和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现实问题。在参加玉树抗震救灾期间,我们结合近年来部队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工作经验,在灾区广泛开展了“帮支部、帮教育、帮孤残、帮医疗,警民共建民族团结村”活动,有效解决了灾后重建阶段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二是深入基层加强锻炼培养。做学习型领导干部,不能单凭坐在办公室闭门修养,而要走出去,深入实践,通过实践锻炼提高。每个基层单位、每个业务部门都有自己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这些都是领导干部在办公室学不到的。领导干部只有拿出更多的时间,用所学的知识去指导基层工作实践,通过一线岗位的学习锻炼,才能从中获取最基础的知识和能力。这些年,我们部队推行的领导干部下基层代职和蹲点帮建等制度,不仅为基层解决了不少疑难问题,也使各级领导干部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三是勇于在挫折中学习进步。一项建议提交后上级组织要批示,一项工作完成后上级领导要讲评,特别是当一个单位在工作中出现问题或纰漏时,难免会对单位各级领导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吃一堑,长一智,作为领导干部,遇到挫折时更要保持

头脑冷静,切实弄清出现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中汲取有益成分,真正把挫折和失败当作一笔财富,在挫折中学习成才、成长进步,在挫折中谋求更

(1) 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内涵: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其目的在于追求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更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增长方式转变要处理好的三大关系:

第一,数量和质量;

第二,速度和效率;

第三,依靠资源、能源消耗和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关系。

核心是速度和效率的关系。

(2)第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观,本身就包含着新型工业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二,新型工业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等,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完全一致的;新型工业化强调“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直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3)第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观,本身就包含了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就是要从数量型经济转向质量型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经济增长。

第二,增长方式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从追求投入、追求数量扩张转到以效益和质量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也就是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转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与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4)第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观,本身就包含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根本目标,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完全一致的。

(5)第一,和谐社会建设是行动纲领,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两大和谐,一个是人与人的和谐,一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本身就包含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和谐社会行动纲领的具体实践,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生态、保护环境,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环境和生态条件,使人们在优美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

(2) 1)给定材料反映了以下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

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能源不足问题日见突出。为此,重视节约型社会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紧迫的任务。

(2)

①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指导。

②大力发展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③制定和实施强化节能的激励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产品的税收政策以及节能型建筑的经济政策。

④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机制,重点是推进电价、热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

⑤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要完善节能的相关法律.并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⑥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⑦强化节能宣传。

⑧扩大在节能降耗领域的国际合作。

(3) 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

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

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

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我国将在六个领域推进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方面,要按照“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的动态调整原则,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全方位逐步推进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国民经济体系。

社会发展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人口综合管理与优生优育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系、劳动就业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幅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救助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资源保护方面,要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水、土地、能源、森林、草地、海洋、气候、矿产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立重要资源安全供应体系和战略资源储备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民经济建设对资源的需要。

生态保护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形成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沙漠化防治体系,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绿地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方面,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流域水质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海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和监督执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环境合作,在改善我国环境质量的同时,为保护全球环境作出贡献。

能力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媒体,全面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与监测评价系统,建立面向政府咨询、社会大众、科学研究的信息共享体系

(1)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内涵: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其目的在于追求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更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增长方式转变要处理好的三大关系:

第一,数量和质量;

第二,速度和效率;

第三,依靠资源、能源消耗和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关系。

核心是速度和效率的关系。

(2)第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观,本身就包含着新型工业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二,新型工业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等,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完全一致的;新型工业化强调“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直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3)第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观,本身就包含了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就是要从数量型经济转向质量型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经济增长。

第二,增长方式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从追求投入、追求数量扩张转到以效益和质量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也就是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转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与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4)第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观,本身就包含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根本目标,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完全一致的。

(5)第一,和谐社会建设是行动纲领,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两大和谐,一个是人与人的和谐,一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本身就包含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和谐社会行动纲领的具体实践,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生态、保护环境,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环境和生态条件,使人们在优美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13篇:干部选拔

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毫不动摇的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把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贯彻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际上就是既要使干部管理工作本身制度化、规范化,又要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内其他法规相衔接,在法律范围内行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首先,要有法可依。要根据干部人事工作的实践需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其次,要有法必依。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第三,要执法必严。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

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最后,要违法必究。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任人唯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看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第14篇: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

活动学习心得

埇桥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营飞

(2012年5月19日)

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有关材料、聆听领导教诲,参加有关后动,认真做了测试卷,很受教育。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之年,更是十八大换届之年。作为一名区水利局主要领导,通过学习,我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在下步工作中,力求做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于律己,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带好手下干部。现将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与组织保持一致,学习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

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要做到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第15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 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篇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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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市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8日,贵部检查组对我会近三年以来会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我会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又结合实际,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接到反馈意见后,会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重新查找和剖析了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发现问题必纠正,把《检查情况反馈意见》作为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的新起点,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

会党组将继续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使我会组工干部真正成为干部工作的“政策通”和“活字典”。

二、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持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搞临时动议。

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做好整改工作

针对检查组反馈的我会近三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们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在5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

(一)针对我会个别干部的经济问题,会党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针对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党组讨论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按照规范进行整理补缺,并指定专人完成整理党组讨论会议记录,并做到今后统一标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针对我会部分干部档案材料不全、存档不及时等问题,已要求组织人事干部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将新材料及时归档,做到干部档案完整齐全。

(四)关于干部培训的问题,我会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按照贵部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同志进行培训。

2011年1月25日篇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导向,是一面旗帜,历来事关人心向背、国家兴亡。选拔任用好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重要问题,更是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能否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新世纪三大历史任务的重大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有章不循、执纪不严而导致的用人失察失误依然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需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根源,探索解决办法。

第一部分 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

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看,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能够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进一步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方面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步入了新的阶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综观当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以下进展:

一、建立健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显著加强 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切实防止和克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中央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诸如《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各地也根据这些党内条规,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这些党内条规、实施办法和细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条件、程序和监督检查、组织纪律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为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为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加大改革力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明显提高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改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为重点,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增进交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和公开程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在扩大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方面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方法。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完善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试用期制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推进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方式;建立了票决制、任期制等规范化制度,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是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建立了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届末、年度考核,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和监督,改变了以往存在的不调整领导班子不考察考核的状况。并做到了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充分发挥定期考核的作用。为了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提高考察质量,各地在实践中探索了考察预告制等许多有效做法。

三是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精神,不断加大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工作的力度,重点抓了党政“一把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交流,并不断从中央、国家机关选派干部到地方,从地方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任职或挂职,以及从地方选派干部进行跨省区市交流,以增长干部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将干部交流与扶贫、支边、支教等工作结合起来。1995年以来,中央管理的干部共交流500多人,全国地厅级干部交流1万多人,县处级干部交流超过16万人。全国96%的县(市、区)委书记、97%的县(市、区)长进行了交流或异地任职。

三、强化监督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为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按照中央的要求,县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都建立健全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普遍对本地、本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并进一步健全了相关措施和办法。如中组部制定、下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同时,根据中央《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各地积极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纠正、查处力度。

我市通过近几年的探索,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组织部门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按季度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内容、记录人员、记录本等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并制发了专用会议记录本,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制发了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查的文书,规范了干部监督机构和选拔任用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二是加大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通过总结、整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二部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条例》不够扎实,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条例》规定的现象,个别地方还严重违背《条例》,甚至出现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民主、公开程度还不够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实不够,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 尽管近年来干部选任工作在扩大民主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表现在:

(二)少数人说了算。个别地方的选任主体特别是“一把手”往往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既看不见、也管不了的无法监督状态,使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家长制作风有了宽松的周边环境。表现在:

1、在推荐环节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一是民主推荐前,有的“一把手”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把班子成员或有关人员的推荐意向统一到自己心目中的人身上来。即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来主持推荐,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为了与“一把手”保持一致,只好违心推荐,造成上级党组织不得不认真对待所谓的一致意见。二是“一把手”个人推荐干部一般都不写推荐材料,有的未经酝酿、沟通和研究就以本级党组织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有的则授意以组织部门的名义向上级推荐。

2、干预干部考察工作。有的“一把手”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其想提拔重用的干部,或不满意、想安排出去的干部时,一般都要进行干预。干预的方式或是在通报会上讲肯定性意见,或个别打招呼,形成与考察组谈话要多说考察人选的优点、不说或少说缺点的导向;有的甚至在向考察组介绍情况时,对一些关键性问题有意回避或误导,以实现自己的意图。

3、酝酿干部先入为主。有的“一把手”在酝酿干部人选时,或者抢先提出自己想用的干部,使其他人员不好发表反对意见和提出其他人选;或者执意坚持自己的意见;或者事先向有关人员透漏自己的意见,利用他人之口,说出自己想用的人选,“巧妙”地把个人意见变成酝酿的意见或他人的意见。

4、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质量不高。有的地方“一把手”或责任心不强,或为达到个人目的,使得主持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流于形式,质量不高。表现在:一是会议时间短,一次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数量过多,使与会人员无法逐人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只是把干部姓名和任职单位浏览一遍,根本来不及考虑和发表意见,最终却形成了与会常委一致通过的常委会记录。二是趁换届后班子新成员较多时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由于新成员对干部情况不了解,谈不出意见,而了解情况的班子成员即使提出不同意见,也往往因处于少数而得不到采纳。

二、选拔视野不宽,存在“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

(一)近亲繁殖,迁就照顾。有的单位选人用人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人情,使得在选人用人上不坚持五湖四海,视野狭窄,眼光仅仅停留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身边少数人身上,选所熟悉的,用自己喜欢的人。有的为了照顾上级、同学、同乡、同事、战友、亲朋好友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既不坚持原则,也不尊重民意,将一些不该提拔的提拔了,不该重用的重用了,应该下去的保留了。

(二)论资排辈,缺乏竞争。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有的不看能力看资历,不看水平看辈分,不看政绩看工龄,导致一些人混年头,熬岁月,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即使政绩平平也能得到提拔使用,而大批年轻的优秀人才却受到压制;有的搞实际上的“终身制”,存在着“不到年龄不离岗,不犯错误不下岗”的现象,使得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领导干部队伍老化。

(三)条块分割,缺乏整合。目前的干部体制,客观上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各管理一批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又都各自储备了一大批干部,然而隶属关系不一,单位性质不一,干部交流不能进行,导致有的地方和单位人才过剩,有的单位人才匮乏,无形之中形成了条块分割。表现在:一是划圈圈。党委(党组)选任干部缺乏通盘考虑,没有将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知识分子三支干部队伍纳入“一盘棋”,而是划成了三个圈。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党政机关,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大中型企业,科技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圈内。二是划条条。现在,相当一部分执纪执法部门都对干部进行直管,因此对其干部的选任也就局限在本行业、本系统领域,往往只能出,不能进。如此产生的一些领导干部,领导才能和素质值得考究,有时甚至只讲局部利益、部门利益,与党委、政府对着干,干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划块块。个别地区和部门特别是偏远地区,搞“土皇帝”,担心外地干部进入不便领导,将选拔干部范围限定在本地区、本部门,即使对组织安排、交流的也千方百计进行抵制,采取各种手段提拔自己的亲信。

三、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管理体系,存在“选不准、用不好”的现象

(一)选任标准抽象化。在选用干部时,由于对理解和贯彻“德才兼备”原则及“四化”方针抽象和概念化,没有一个科学、合理、具体的标准和监督措施,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在年龄和文凭上搞一刀切,降低标准,在矮子中选高个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提拔干部要求政绩突出,但缺乏对干部实绩的严格科学的考核办法,搞假政绩的现象不好杜绝;群众公认原则不好把握,一强调群众公认,有的干部为了迎合群众,便不坚持原则,不敢开展批评,一团和气,而一些敢想敢说敢干,敢于批评,坚持正义的干部可能得不到群众的赞成票而被拒之门外。

(二)选任标准笼统简单,不够具体。选任干部中,坚持和强调的都为“德才标准”,再具体就是“德、能、勤、绩、廉”。在提出人选、考察、酝酿、讨论中都用这五个字来衡量,导致了考察内容的模式化、考察材料的格式化以及选任干部思想僵化,不能突出某一干部的特点,也不能用人所长,避人所短。且不论哪一级,不论什么职位,不论什么领域,选任干部都坚持“用同一把尺子去靠”。无高低之分,无职位之分,三支队伍一个样,导致“供需”脱节,既影响领导干部个人才能的发挥,又不利于该职位职责的履行。

四、缺乏现代人力资源配置的观念和手段,存在“方法单

一、人才难选”的现象

(一)缺乏现代人力资源配置的新观念。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基本建立以后,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已愈来愈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些选拔主体缺乏人力资源战略思维,不能将干部选拔任用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乃至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联系起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淡漠,甚至疾贤妒能,压制人才,浪费人才。市场经济要求,必须用它最基本最本质的手段——竞争的方式,而不是别的方式来配置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干部。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少数人的暗箱操作下,早已充满了激烈的竞争,但这种竞争是一种不规范、有失公平的,掺杂了金钱和私利的竞争。少数身居要职的干部,凭借手中的权力象支配私有财产那样,随意任用干部。“跑、要、送”几乎成了干部升迁的唯一道路,《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等被当作必不可少的形式而滥用,党管干部的原则成为少数人滥用权力的借口。

(二)领导干部资源配置缺乏市场化。在中国加入wto的今天,所有的高校、国内企业都已觉醒,采取“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方式,不惜一切代价吸引人才,但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存在把个人身份作为首要门槛,将大量社会精英拒之门外,更不用说去挖掘人才,吸引人才,开发人才。从选拔方式看,对领导干部的选任仍主要采用的委任制老模式,没有建立通过市场来选任领导干部的创新机制。

第16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 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4月17日召开的全市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滁办字〔2012〕30)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法规性文件为依据,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不断提高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滁州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力争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力争处于“好”的档次。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正确导向。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始终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我局成立“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华担任,成员由局其他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教科,负责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构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有效屏障。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局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

3.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中的相关专项制度,明确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4.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有关规定,把坚持标准与履行程序结合起来,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考核。突出考察干部的德和绩,树立以德为先的导向;建立科室及干部业绩登记制度,把实绩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夯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群众基础。

5.推行干部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在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的前提下,坚持“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把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程序和方法告知群众,增强干部工作群众知晓度。

6.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持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年度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7.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记录。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对干部选拔过程、重要情况进行记实,并归入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以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8.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执行《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在发布考察预告的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合力。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打造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服务品牌。

9.加强党性教育。结合在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组织人事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知人善任能力,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10.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别是发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时,更应及时谈话打招呼,提醒本人,引导和帮助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5月上旬以前,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干部职工之间、科室负责人与科员之间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并召开局老干部及服务对象分层次的座谈会,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建议。

11.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的平台”和京沪苏等高校优质资源,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5月中旬,我局将邀请中央财大等高校教授就财政系统干部素质提升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定期开展各科室的业务交流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干部廉政效能建设。按照市委效能建设要求,利用集中学习、短信平台、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推动“五治”活动深入开展。三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选派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选派一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锻炼;局党组成员在5月底前深入选派村调研,帮助选派村和选派干部制定工作目标,解决实际问题。

12.开展到基层联系点调研走访活动。4月底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社区和各自联系点进行调研走访,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基层办实事解难事,以务实的作风、诚恳的态度、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五)加大组织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良好氛围。

13.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进行广泛宣传,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局机关整治理论学习内容,作为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的学习重点,深刻理解学习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

第17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和省委 “四个规定”,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 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

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由于我局是2008年新组建的单位,各项制度正在健全完善中,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经验尚且不足,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

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委干部选任工作\"6条意见\"和\"7项措施\"及《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

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18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 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

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

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

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

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19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一)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三)

根据镇徒组[20**]41号《关于对全区20**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农委对本单位20**年1月以来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第20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了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我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

领导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带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其基本规定。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在相关会议、培训、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积极宣传学习相关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让单位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关口,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查干部的任职时间、学历学位是否具备资格,以及是否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 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坚持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环节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按照制定的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力求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的撰写考察材料。四是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考察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书面征求党支部的意见。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和决定任职环节上,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党支部相关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三、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同志不列为考察对象。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培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干部任用前公示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公开监督电话,作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多方听取意见,面向社会各界,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干部选拔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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