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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24 07:57:47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司法行政工作简介

司法行政工作简介

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同时在各大行政区成立了行政区司法部,大行政区撤销后,又陆续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地区、市一级设有专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机构。建国初期的一年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改革旧的司法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公证制度,创办政法院校,培养法律专门人才,培训司法干部,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1959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被撤销,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这种状况整整延续了20年。1979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重建司法部。同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迅速建立地方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我国的司法行政工作揭开了健康发展的新篇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12项:

1、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

2、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

3、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4、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

5、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

6、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7、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组织参加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开展政府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

8、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负责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执行的有关事宜;

9、参与国家立法工作,组织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研究;

10、监督大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1、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保护人民民主权利,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服务,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使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蓬勃发展,目前,全国已建成20所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5所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罪犯、劳教人员改好率达90%以上,重新犯罪率为8%,我国成为世界上重新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律师制度的改革推动了律师各业的发展,全国已有律师事务所9,000多家,专兼职律师近110,000名。各级公证机构达3179个,业务范围扩大到200多项。全国恢复和新建普通法律院校(系、专业)333所(个),新建地方成人政法院校29所,

新建司法学校、监狱警校53所。从1986年开始的全民普法教育,使全国8.1亿普法对象中的

7.1亿人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依法治理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5个地级市、1686个县(市、区)及65%的农村、工厂、学校、街道等基层单位和100多个行业、部门、总公司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全国已建成乡镇司法所33290个,成立了98.4万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917.5万名调解人员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全国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所35,873个,拥有基层法律工作者118,359人。正在各地推广的\"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工作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至99年8月,全国有198个地(市、州)、2508个县(区、市)已经开通这一电话专线,共计6000多条。另外,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个别省级市以及196个地市、601个县(区、市)已经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在司法外事领域,我国已与30多个国家签订了46项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其中31项已经生效。

推荐第2篇:司法行政工作论述

利益平衡与权利保护

司法行政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这是一个社会资源与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必然导致社会各阶层利益冲突加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增多。在如此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前,司法行政处理的问题不一定有很明确的是与非,更多时候是一种利益平衡。司法行政是一种平衡的艺术,利益平衡是权利保护的关键。本文拟从分析我国在新的历史起点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入手,探讨司法行政工作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防治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保护弱势群体工作中应当发挥的作用,透视其背后的利益平衡机理。

一、前言

司法行政对利益关系的平衡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在中国加速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建设的今天,司法行政不但必须遵守公正性、正义性、公开性、合理性等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还必须要考虑“民间法”、社会效果、政治因素等。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才能真正实现司法行政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保护权利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能。

二、当代中国司法行政工作所面临的复杂利益冲突

(一)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融合与交锋

和谐社会应该是各种利益处于平衡之中的社会,因此,如何协调好各种利益的关系,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也是司法行政工作所要解决的首要课题。

在复杂的利益冲突局面下,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与平衡问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因为它们之间的矛盾在众多的利益冲突中格外引人注意。借“公益”之名而谋私利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个人利益”相对于“公共利益”总是处于弱势的地位。人民群众在合法利益要求长期无法得到重视与满足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上访、静坐抗议、围攻党政机关、暴力抗法等非正常途径甚至非法途径维护利益。利益冲突固然是这些矛盾产生的根源,群众较低的政治参与能力、薄弱的法制观念、基层组织控制力、作用力不强也是重要原因。

(二)扩大的法律需求与有限的法律资源之间的合理分配

坚持以人为本,使人民群众共享建设和谐社会的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和力量源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脚步加快,社会各阶层之间经济收入分布不均衡导致各阶层所占有的社会资源也存在差异。那些没有金钱、没有地位、没有权力以及没知识和能力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困难群体,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如何帮助他们平等地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司法行政必须着力解决的紧迫任务。司法行政要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关注和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法律的不同需求,使人人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

(三)维护国家法的威严与尊重乡土社会的民间法之间的价值考量

民间法是指生长于民间,在乡民长期的生活和劳作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社会强制性的人们共信共行的行为规范,其依据乡土社会的一定社会力量或乡民的内心确信来得以贯彻,包括村规民约、民间风俗、习惯等。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间法,现实情况也证明了在国家法之外,还有大量的民间法存在,且仅仅依靠国家法很难应付乡土社会中的问题,民间法也具有相当的价值。因此,在基层司法行政中,我们并不是要在国家法与民间法二者之间分出一个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要创新工作机制,更好的发掘和利用民间法这样一种本土资源。

三、司法行政工作应当突出服务功能

(一)司法行政应当成为社会利益的平衡器

司法行政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中的“平衡器”和“减压阀”作用,将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结合起来,积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

1.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贯彻司法行政工作各个环节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建立重大民间纠纷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建立重大纠纷信息专门档案;健全排查调处机制和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及建立矛盾纠纷听证评议制度。同时,可以尝试探索“三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即由司法行政牵头,调度公检法、国土、林业、水利、民政等相关部门力量随机组建快速调解小组,随时赶赴现场处置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激发。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特别关注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土地承包流转、村务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热点”纠纷问题;并大力调解有关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多发性、常见性纠纷,及时化解,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3.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群众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力。

(二)整合各种法律资源,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要求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以充分表达。

1.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努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以此解决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对于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对当事人要积极进行诉讼指导,做好疏导协调工作,杜绝矛盾激化;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2.司法行政还要切实整合好各种社会资源,尽可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律师是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受惠群体,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仅仅是慈善之举,也是律师对社会的合理回报,同时也是《律师法》中明确规定的律师应承担的一种法定义务。因此,司法行政要组织好律师参加法律援助事业,使律师成为对社会弱势群体援助的重要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应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减少各种收费,最大限度地降低维权成本;联合有关单位给予经费上的支持,积极吸纳社会资源,通过多元化的社会资助来改进援助弱势群体资金缺乏的问题。

(三)司法行政应当成为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沟通的理性平台

民间法与国家法既存在矛盾冲突,但又具有可以消解和转化的条件。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司法行政工作应充分注意到二者的互动与相容关系,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建构现代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的法治秩序。

1.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战斗在乡镇法律服务第一线的职能作用。司法所扎根基层,服务社区,贴近群众、熟悉民情,既承担着普及国家法深入乡土社会的职责,又面临乡土法在实际上规范群众行为从而使国家法可能失去效力的尴尬局面。要使得国家法理在乡土社会中运转,有时就不得不依附于这种看似无理的乡土知识。此时,司法所应当发挥自身优势,一靠法律,二靠当地习俗,将两者相结合,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快速稳妥地解决纠纷。

2.创新工作方式,利用乡土法的合理因素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现代知识与传统文化,存在着冲突和断裂,但也可以共存共荣、分工合作。一是我们的工作方法要让法律秩序、制度和法治理念融入到乡土秩序中,引导基层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二是引导群众将国家法整合到村规民约中去,使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符合国家法的要求,减少两者之间的冲突。三是除了法律,当地习俗,情理、乡土习惯和当事人亲友、乡土权威等“外围力量”可以纳入到纠纷解决方式中去,更加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基层矛盾纠纷。

四、结语

司法行政是“利益的平衡器”和“权利的守护人”,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的重要作用。必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

推荐第3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子中乡司法所

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子中乡司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子中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资源优势,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为2012年我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始终贯穿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保平安、促稳定的这条工作主线,全力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力维护全乡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6%以上,基层调委会调处的案件不低于案件总数的85%。

2、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处于稳控状态,安置率和帮教率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3、法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度规范,监管得力。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拓展,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4、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工作氛围,队伍心齐气顺,工作热情高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发挥调解优势,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为社区调解的指导者、调解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者以及社会大调解格局的基础平台的作用。

2、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化建设水平。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和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挖掘社区资源,聘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士加入调解组织,扩大调解组织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参与面。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化水平,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

3、切实加强调解队伍培训工作。加强村司法站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水平。

4、继续完善委托调解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民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经验,有序拓展受托调解的民事纠纷类型,努力提高受托调解的民事纠纷数量。

5、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总结和宣传。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明确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总结新鲜经验,鼓励基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手段和方法的创新。

(二)实施管教并举,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继续深入探索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的科学方法和手段。深化分类分阶段分级矫正工作,丰富心理矫正内涵,加强个性化教育矫正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支持并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初步形成社会化帮教体系,为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提高帮教效果提供有力的支持。

3、继续狠抓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深化“必访”、“必接”和“必控”工作,努力减少刑释解教人员下落不明,提高衔接率和安置就业率,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4、继续深入推进社会回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关爱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促进服刑劳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改造。

(三)突出创新发展,大力营造普法依法治理浓厚氛围 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着力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校示范”的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乡乡为目标,开展“民主法治村”的创建评比工作,

(四)深化服务管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1、发挥优势作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做好党委政府的法参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推荐第4篇: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201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2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抓好队伍建设,为建设XXX“三个区”和实现“七个翻番”的新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强化三项重点工作,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1.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次、全方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制化建设,筑牢解决矛盾纠纷的基础平台,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二是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活动,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排查、调处、督办、信息报告等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2、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衔接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以提高矫正效果为核心,认真落实各项矫正措施,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二是严格按照《XXX省司法行政机关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着力加强与监所的无缝对接措施,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接回率达100%,衔接经费、生活补助费发放率达100%。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努力减少刑释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真正做到刑释人员出狱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就业有人扶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拓展监管方式。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争取在年内推行社区服刑人员手机GPS定位管控等措施。

3、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一是进一步强化“执法档案”建设,狠抓执法质量。严格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执法档案的管理目标考核,对办证、办案质量实施跟踪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执法服务公开。充分利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县政府信息网等公开平台,公开各项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执业纪律、收费依据、范围、标准等内容,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明。三是建立公开投诉、定期考核、督查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督查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开展检查评议,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1、继续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让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各个层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二是拓宽法律援助工作渠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作用,使“148”真正成为宣传法律知识和接待法律援助的窗口,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纽带。继续加强与劳动、妇联、民政、残联、信访、共青团、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简化法律援助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三是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统一收案、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加速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管检查,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2、继续规范和优化法律服务职能。一是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积极主动为各级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协助政府部门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他们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献计献策,不断促进企事业单位走上正规化、法治化轨道。二是提升公证质量。积极拓展公证业务覆盖面,增大公证服务量。继续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与考核,坚持规范标准,完善错证责任追究制,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三是加强司法鉴定工作。强化对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维护司法鉴定正常秩序,推动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和规范,不断满足社会对司法鉴定的需求。

3、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和处置涉法信访案件,参与疑难纠纷、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县局报告,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律师、公证员、法援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到有关土地赔偿、房屋拆迁、交通事故理赔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中,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机关单位、乡村、学校、社区、企业,覆盖全县,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各项学法用法制度。督查各乡镇、单位落实相关的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社区四个

一、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法制副校长等制度。三是广泛开展送法活动。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进机关、单位、农村、学校、社区、企业等活动,不断提高公民学法用法意识。

2、着力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四是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五是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3、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一是推进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二是深化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X县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广泛开展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四是积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专题法制宣传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4、提高法制宣传效果。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大法制诗词创作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县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宣传媒介的宣传优势作用,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工作,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理论学习。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干部队伍业务知识学习。围绕职能职责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建设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继续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学习型组织建设”、“XXX人家”幸福工程建设等活动,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实际,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局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三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十要十戒”,严格执行司法行政公务员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全力抓好县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我县业务用房已被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纳入2011年第一批建设规划项目。要进一步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精心谋划,确保我县的业务用房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领导和群众满意的工程,将好事办好。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按年计划,分步落实的方法,逐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三是按照《XXX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工作业绩高效化的要求,配齐所长和人员。今年力争在县委、政府,县委组织部的支持下,向社会考录2-3名公务员充实司法行政队伍。

推荐第5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落实年、突破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推进平安**、法治**、过硬队伍建设的总目标,坚持实实在在、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持做实职能、做精主业、做亮品牌、做优管理、做好保障的工作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创新拉动、保障驱动的发展路径,用心把握、科学摆布、勇于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履行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职责任务,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全面提高监狱劳教整体工作水平

二、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制定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部署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出台“星级司法所”动态管理办法。年内,全市三星级以上司法所达到80个,五星级司法所达到20个。认真抓好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对各县市区业务考评情况进行督导调度、通报讲评,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用足政法专项编制,并采取机关下派、乡镇补充、义工招聘、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等措施,确保所有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在完成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司法局,因地制宜设立综合律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等实体性机构。在农村、社区建设一批“律师会客厅”、“法律惠民室”、“个人调解室”等永久性阵地。

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以开展人民调解“双争赢满意”活动(即“争当调解能手、争创品牌调解室、赢人民群众满意”活动)为载体,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效。年内,命名表彰市级调解能手100名,推出以优秀调解员命名的品牌调解室30个。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调处工作平台建设,完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和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依托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充实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及调解员信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工作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工会等行业延伸,研究探索鼓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组建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措施办法。年内化解矛盾纠纷3万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履行率分别达到100%、97%、98%。

推动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建立特殊人群专项组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专项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项组工作会议。切实履行组长单位职责,进一步强化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和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通报专项组及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实施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着眼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研究制定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的措施办法,尽快形成“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监所社会良性互动”格局。提升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建立1-2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渠道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落实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全顺利融入社会。组织开展远程会见和帮教活动。进一步健全信息核查、网络预报、文书传递、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等衔接机制,确保济宁监狱、市劳教所新释放解教人员衔接率100%。全市已衔接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95%。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在2%以下。

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继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智能化防控”建设,完善执法体系、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部署开展“两优化、一提升”(优化管理机制、优化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能)活动,突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理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管理职能。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完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体系。落实风险评估和分级处遇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低于1%,确保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无缝衔接,加强社区矫正判前社会调查和罪犯假释前社会调查,杜绝脱管漏管现象。适时与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开展“抓管理、强业务、促服务”活动,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布局,强化司法所对所属法律服务所的指导管理,推动两所结合、力量互补、业绩共创,确保业务量增长30%,基层法律服务所覆盖全市85%的乡镇。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建立学术研讨、业务交流、重大案例研判工作机制。

三、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抓好普法规划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完善部门普法责任制,试行单位普法责任制。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开展“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完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决策和执行的能力。部署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查、检查和表彰工作,做好迎接市人大视察活动的有关工作,适时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专题法制报告会,更好地发挥行政手段的督导推动作用。

深化地方、基层、行业法治创建三大工程。修订完善“法治济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目标和标准,强化目标责任分解,编制“十百千”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名录和分年进度计划,建成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工作开展持久的“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遵纪守法光荣校”、“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等法治示范点。全年新创建市级法治示范点4个,县级示范点40个,基层示范点300个。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城市群众集聚区域,规划建设一批普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长廊;在农村(社区)继续抓好普法一条街、法治宣传栏、法制图书角建设,满足群众日常学法用法需要。推出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新普法形式,广泛运用公共电子屏幕、公交移动、楼宇电视等阵地,扩大普法覆盖面;打造“圣城说法”政务微博普法品牌。以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部署开展“依法维权十佳案例”、“依法维权十佳个人”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辅助信访等工作中优选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发动群众评议等方法吸引群众积极参加,让群众学有榜样、动有标尺,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依靠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诉求的意识和能力。

扎实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坚持法德结合、普治并举,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赡养老人、家庭道德邻里关系等领域专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向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提高法治济宁建设水平。

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

提升律师社会影响力。大力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不断提高我市律师法律服务的前瞻性、实效性。积极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投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继续开展“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活动,调整充实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实施“企业法律体检”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工作机制,为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全面提升对各类企业的法律服务覆盖率。组织我市律师全面介入商标代理业务,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部署开展“律师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任务。进一步加强执业监管,加大律师队伍建设力度,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建立与政法各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平台,形成律师执业监管和执业权利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协调指导。推动律师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延伸和倾斜,启动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宣传推介系列集中活动,有效提升资深律师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全年办理法律事务达到6.2万件。

激发公证行业活力。强化司法局对公证工作的行政领导责任,在尊重和保障公证机构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治理权责的同时,把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监管职责落到实处,使公证机构纳入正常的管理轨道。加快市诚信公证处体制理顺和改革工作,逐步建立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公证体制。创新为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的方式方法,扩大公证准入领域。部署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健全公证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巩固扩大民商事、土地、政府采购、涉外等传统公证,恢复金融公证,拓展新特优公证业务,尽快在金融、担保、保险等行业形成支柱性业务类别。全年办证数量达到2.8万件。

推动司法鉴定大发展。科学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积极协调争取,在空白县域和交通、建设工程、产品质量等新兴领域增设部分鉴定机构,探索提高中心城区业务集成度,打造“总量适度、分布合理、优势突出、适应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发展格局。培育司法鉴定品牌机构,重点扶持、建设一批高资质、高水平的鉴定机构,努力构建科学的不同资质等级的鉴定机构布局。探索市、县两级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人协会作用,加大行业自律管理力度,强化机构自律管理能力。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全年办理鉴定案件7000件,鉴定结论采信达到95%以上。

加强法律援助能力建设。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机制,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深化“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加强全省、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管理和案件受理工作,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改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刑事侦查、起诉等阶段及时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害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援助。理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构建乡镇、村(社区)、部门法律援助网络,切实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拓展法律援助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同残联、民政、工会等部门的联络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法律援助资金,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保障“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建立宣传平台,培树宣传典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0件,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完善法律咨询热线服务模式。整合“148”值班窗口,加强律师固定值班力量,强化协调联动和案件分流功能,提高法律咨询的专业性和灵活性。全年接询7000人次。

五、加强以班子队伍建设为核心的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在换位思考中打牢执法(业)为民的思想基础。围绕“跨越发展、争先进位”主题,认真组织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境界低标准低、怕担风险怕负责任、节奏慢服务差、干事不用心创业没激情等突出问题。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程序、按规则、按集体意志办事,讲团结、讲大局、讲和谐,充分发挥班子集体的领导作用。落实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培训方案,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着力构筑以视频培训、网上在线教育、调训、自主选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新格局。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单位继续举办“干部大讲堂”、“周末大课堂”等多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抓好新党章的学习贯彻落实,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性、创新性党组织,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突出为民服务,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在法律服务行业建成更多党建工作“示范点”。拓展深化“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谈心交流”活动,全面建立“干警联系农户”制度,继续做好“第一书记”选派、服务工作。加强对系统内各级、各单位推先树优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先进典型信息库,大力培养、宣传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有社会影响力的先进典型。

提高机关管理服务效能。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建立健全“宝塔形、网格化、全覆盖、分线作战”的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形成务实苦干、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完善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修订完善对县市区司法局工作考核办法,将县市区司法局重点工作和自身建设列入考核内容,把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手段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建立按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拨付财政经费的制度,形成动态增长机制。加强法制工作,提高执法(业)考评、案件评查效能。认真分析梳理县级司法局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权责,将能下放的管理权限一步到位放到县域。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升执法、服务和管理效能。加强信息调研、老干部、工会等工作,提高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树立干净干事形象。突出“心系群众接地气、服务发展促跨越”主题,从严从紧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十条、市委常委会十一条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意见,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公务接待。扎实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制止奢侈浪费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督查机制以及腐败惩处机制、过错追究制度,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打造监所、处所、机关廉政文化品牌,建设以公正廉洁执法、诚信文明执业等为核心内容的司法行政廉政文化。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清正廉洁的社会形象。

推荐第6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福祉放在首要位置,紧扣“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

能优势,全力提升司法行政事业现代化水平,着力推进平安**、法治**和过硬队伍建设,努力为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彰显服务转型升级新作为

1.整资源,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制定出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整合职能资源,创建“五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服务网络平台,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投入保障、多元供给、绩效评估、联动运行机制。

2.助发展,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按照全面深化“五位一体”改革发展的要求,搭建服务平台,建立法律服务重大决策、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事件的常态化、项目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服务经济社会专项行动,切实做好 “五大行动计划”、“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三治”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法律服务。紧紧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平台,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加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3.明重点,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全面建立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拓宽企业法律顾问覆盖面,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突出抓好固本强基工程,实现基层基础建设新突破

1.重创建,加强基层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镇(街道)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大司法所典型培育,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先进基层司法所和优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加强司法所业务培训、指导管理、基础设施、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责和服务能力,将司法所真正打造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加强司法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研究,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延伸。

2.优应用,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和应用系统,研究制定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方案,建立健全网上法律服务中心,大力推进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数字司法”、“智慧司法”,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司法行政网站建设,完善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协助做好政法系统信息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系统建设,全面提高网络应用效率,推行网上执法、网上办事、网上服务。

3.善管理,加强网络舆论宣传平台建设。完善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收集、研判,妥善处置突发性舆情事件。加强对涉及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特殊人群管理网络舆情的研判评估,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牢牢掌握舆论正面引导的主动权,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加强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排查,严格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网站、微博、信息、报道、新闻的管理,严格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

(三)突出抓好法治文化培育,构建普法依法治理新格局

1.畅渠道,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以市场化、项目化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整合部门力量、调动社会资源,深化“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十进”示范点建设,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百”工程,开展“千名村干部进法治课堂”活动,开展法制宣传书画摄影比赛(展),加快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新格局。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建设,完善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建设。积极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主流媒体,开设“法在身边”、“法制周刊”、“法治空间”等专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动运用新媒体,构建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手机报(短信平台)、户外频媒“六位一体、联动运行”的普法教育网络。

2.拓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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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1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推进沿海开发、实现三年有效突破的关键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努力做好和谐连云港的建设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促进者、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者、公正廉洁执法的践行者,为保障和促进“十二五”全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争创第一,善创唯一”为目标追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努力在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提升社会管理创新层次,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的业绩,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实现我市“务求连战连胜,加快新的跃升”年度工作主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1、研究制定 “六五”普法规划,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表彰“五五”普

1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2、开展“服务沿海开发法制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

社会大局稳定、沿海开发及保障和服务民生,创新学法载体,落实关键举措。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动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3、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中小学校深入

开展“读法律书做护法人”主题教育,开展优秀“法律明白人”评选,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抓好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全民法律素养的提升。

4、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着重强化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

纷的能力

5、开展“大调解工作规范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

调解、“5+X”对接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评价考核工作。力争部分县级调处中心建成事业单位。

6、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严格依法履行对人民

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职责,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建立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花名册和人才库,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

7、全面开展“规范化调处中心”创建活动,对照“七

化”标准,评选命名表彰一批规范化调处中心,力争有部分县级调处中心建成事业单位。年内,市、县、乡三级要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管理信息平台系统。

8、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坚持和完善定期排查

和分析研判制度,建立纠纷分级预警报告和重大纠纷快报、直报制度,强化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的纠纷排查,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要达到96%以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认真做好重点人群的教育管控,增强社会管理的

效能

9、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健全完

善交付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四项机制,加强执法工作者和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年内,全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成率要达到100%。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

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有效使用安置帮教管理软件,规范衔接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安置帮教措施,大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11、继续开展省优秀县(区)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活

动,加快矛盾纠纷调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四大平台建设,全面打造面向社会的服务窗口和管理平台。加大信息化建设推进力度,年内建成全市司法行政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司法行政专网。

(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升法律服务的层

12、以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拓展

行动、三农法律服务提速行动“三大行动”为重点,深化“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13、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加强知识产权

保护、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更好地发挥律师在企业发展事前谋划和事中控制方面的作用。完善律师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为转变政府职能、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优质服务。

14、研究制定中办发[2010]30号文件贯彻实施意见,健

全律师执业准入、执业状况评价、执业奖惩、“两结合”管

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律师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15、建立完善公正多元化服务、诚信执业和高素质人才

培养三大体系,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和公证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动体制改革和《江苏省公证条例(试行)》立法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

16、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妥善处理全市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改制遗留问题的通知》精神,妥善解决完脱钩改制遗留问题。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就做好发展现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17、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公正试

点,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年内,确保所有县建立12348”坐

席。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18、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优化司法鉴定网络,加强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和年度能力验证,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开展鉴定质量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效能。

19、深入推进国家司法考试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深化试卷保密室创建,改进全省国家司法考试“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人才推介机制,提高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水平。

(五)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20、组织开展“学党史、守信念、比奉献”活动,推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强化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能力。

21、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升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重点服务行业开展争创文明行业、满意窗口和示范岗位,切实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22、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高层次人次选拔培养,提升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2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继续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活动,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24、继续推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工作,围绕目标,强化措施,奋力争先、勇创一流。加大系统内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力度,大力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社会影响。

推荐第8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落实年、突破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推进平安**、法治**、过硬队伍建设的总目标,坚持实实在在、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持做实职能、做精主业、做亮品牌

、做优管理、做好保障的工作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创新拉动、保障驱动的发展路径,用心把握、科学摆布、勇于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履行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职责任务,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全面提高监狱劳教整体工作水平

二、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制定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部署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出台“星级司法所”动态管理办法。年内,全市三星级以上司法所达到80个,五星级司法所达到20个。认真抓好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对各县市区业务考评情况进行督导调度、通报讲评,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用足政法专项编制,并采取机关下派、乡镇补充、义工招聘、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等措施,确保所有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在完成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司法局,因地制宜设立综合律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等实体性机构。在农村、社区建设一批“律师会客厅”、“法律惠民室”、“个人调解室”等永久性阵地。

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以开展人民调解“双争赢满意”活动(即“争当调解能手、争创品牌调解室、赢人民群众满意”活动)为载体,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效。年内,命名表彰市级调解能手100名,推出以优秀调解员命名的品牌调解室30个。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调处工作平台建设,完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和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依托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充实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及调解员信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工作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工会等行业延伸,研究探索鼓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组建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措施办法。年内化解矛盾纠纷3万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履行率分别达到100%、97%、98%。

推动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建立特殊人群专项组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专项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项组工作会议。切实履行组长单位职责,进一步强化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和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通报专项组及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实施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着眼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研究制定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的措施办法,尽快形成“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监所社会良性互动”格局。提升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建立1-2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渠道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落实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全顺利融入社会。组织开展远程会见和帮教活动。进一步健全信息核查、网络预报、文书传递、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等衔接机制,确保济宁监狱、市劳教所新释放解教人员衔接率100%。全市已衔接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95%。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在2%以下。

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继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智能化防控”建设,完善执法体系、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部署开展“两优化、一提升”(优化管理机制、优化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能)活动,突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理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管理职能。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完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体系。落实风险评估和分级处遇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低于1%,确保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无缝衔接,加强社区矫正判前社会调查和罪犯假释前社会调查,杜绝脱管漏管现象。适时与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开展“抓管理、强业务、促服务”活动,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布局,强化司法所对所属法律服务所的指导管理,推动两所结合、力量互补、业绩共创,确保业务量增长30%,基层法律服务所覆

推荐第9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着力完善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的意见》,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行业协会的民调组织建设,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提高矛盾纠纷研判能力,积极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

二、积极构建三位一体大帮扶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健全三位一体大帮扶工作体系。认真落实中办发5号文件精神,全力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综合优势,整体推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大帮扶工作。依托石家庄市蓝天职业培训中心和我市安置基地,为三无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全面实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流浪儿童、困境儿童的保护教育。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率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效果提高,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教育质量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下降的三提高一下降目标。

(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力求新突破。认真落实中办发46号文件精神和两院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3月底前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接收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实施分类管理,强化重点人员管理;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制度,防止脱管失控,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

(三)安置帮教工作创新机制,着力上水平。认真落实中办发5号文件精神,根据危险性评估,确定帮教分类,为安置帮教打好基础;进一步完善与看守所、派出所和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做好对三无人员的培训和帮扶;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探索共同教育管理新模式。

三、融入大局,贴近民生,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

(一)普法宣传着力上水平,实现三加强、两深入、一确保。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对社会矛盾多发领域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群体、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和订单式普法,为三年大变样、工业发展攻坚战、平安建设、法制乡村、社区创建、整治治安重点提供法律支撑,营造法制环境;深入推进普法方式创新,延伸平台、扩大阵地、丰富载体,方便群众学法问法;扎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查漏补缺,圆满完成规划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研究我市六五普法规划意见,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二)律师、公证工作着力上质量。在突出重点、团队攻坚、延伸基层、参与调解上实现新突破;积极介入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发展现代化服务业、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律师、公证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积极担任政府、职能部门、重点企业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进行法律体检;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加大公证服务的证前、证后调解力度,巩固调解成果;积极参加三级干部大接访活动,建立律师在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加强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使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依法办事。

(三)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求成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加强法律援助与审判、仲裁、信访等工作的对接;理顺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法律援助;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提高受援人满意度。

(四)司法鉴定力求突破,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着力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假鉴错鉴。

四、以三化为载体,落实三年规划,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研究制定三化建设三年规划。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各级调委会中,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活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研究制定三化建设三年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强力推进;加大政法网建设力度,按照省、市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班子队伍建设

(一)强化教育培训。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在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积极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厅轮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对以上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全市普法骨干和机关科室负责人等,组织专项业务培训;认真组织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考试。

(二)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生机活力。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透明机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扎实开展信访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集中力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完善干部选拔工作和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系统内努力培养和造就优秀年轻干部,确保事业后继有人;在干部能上能下、人员岗位交流、工作考核奖惩等方面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继续抓好市委政法委2号文件的落实,充分发挥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的职能作用,带动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四)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创建三型机关、实现三个引领主题教育。

(五)强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加强宣传工作力量,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自身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

推荐第10篇:司法行政工作事迹材料

一、学习上孜孜不倦

说起学习,有人曾经说:“你是南京林业大学专科会计毕业,又是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本科毕业,学习工作可以放一放,又不调工资。”可他却说:“学习一方面是我的爱好,更重要的是我要多学习一些业务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发展自己的事业。”他在学习上除了主动参加集中学习以及个人自学之外,还报考了自修大南京大学法律本科专业和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目前课程均已过大半。他不仅要求自己学,还动员办公室其他同志一起学,在学习中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他的影响下,办公室有3名同志参加了法律自修大的学习,其中已有两人通过了专科学习。他所负责的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被市委宣传部、组织部表彰为先进。

二、工作上力求创新

“有为争有位,有位创有为”,邹开兵同志始终坚持一个理,那就是干事业就是要有作为,就是要创新,平庸的工作人人都会做,要做好一项工作,就必须要动脑筋、勤思考,要一门心思放在自己的事业上。为了推动全局新闻工作的有效开展,他在综合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1+3”的工作思路,即首先要创新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新闻宣传工作要“订立一个目标,建立一套机制,成立一支队伍”,从而使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为推进机关管理上规范,他牵头制定了一整套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局机关办公费用支出较往年有了明显的减少,XX年他被局作为“廉助手”候选人向县、市推荐。他还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开展好工作。几年来,办公室负责的县文明单位、县卫生单位县行政效能合格单位均顺利通过创建验收。

三、为人上谦虚实在

“团结就是力量”,只有一个团结的集体才是战斗的集体,才能够创新、出成绩,邹开兵同志深知这一点。作为一名年轻同志,他始终做到谦虚、实在,对老同志尊敬,对年轻的同志关心。在刚到司法局时,局长要将一名临时人员暂住的公房调剂给他,被他婉言谢绝,因为他知道,工资并不高的临时人员更需要住房。在局里开展的每一次公益劳动中,他都能够冲在最前面,一干就是满头大汗。在其他同志回家时,他为了工作,经常加班加点,从不埋怨人,因为他知道,这是为了事业,是份内的事。他热心妇女儿童事业,主动学习并会同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解答有关妇女儿童方面的法律问题,被县政府表彰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正是他务实的作风、与人为善的良好品格,连续三个年度目标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第11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东兰县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五大工程‛以及自治区司法厅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提质发展、赶超跨越‛大讨论、‚富民强县我先行‛主题实践‚三项活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稳中求进,上档进位‛,努力为建设和谐平安东兰,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1、为加快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继续鼓励引导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法律顾问,指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工程建设,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顾问进乡村活动,更好地服务‚三农‛。

2、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企业经营管理、转型升级等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的职能作用,拓展经济公证业务领域,认真办好招标、拍卖、产权转让等公证业务,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公证质量。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律师依法代理经济和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经济纠纷案件代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等方法解决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3、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紧紧围绕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狠抓《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加快建立政府领导,

1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六项惠民便民措施,推行12348法律援助电话值班制,打造‚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受理点和司法所工作站初审制度,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程序、手续,扩大受援面,努力使更多的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检查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二、以‚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4、深入开展‚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河池市司法局要求,扎实开展‚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与人事、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链接,建立联动机制,便捷服务群众。

5、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调解组织形式,提高调解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从实际出发,大力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全方位、全行业覆盖。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在离退休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中聘任人民调解员等途径,在乡镇以及社区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的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和集中培训,确保调解工作质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公证、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在更高层面拓展民生问题的调解领域,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三农‛问题等社会

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网络优势,做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6、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继续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衔接机制,确保应收全收,防止脱管漏管。今年8月底前,必须开通‚司法E通‛并正常使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制定完善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要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在今年10月底前落实好公益性岗位,打造一支由专职队伍、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组成的社区矫正队伍,促进社区矫正队伍规范、有序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制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帮扶和服务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三、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

7、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杜绝无人所现象。全面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切实增强司法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今年要创造条件申报一个‚五好‛ 司法所,并力争通过上级验收。

8、力争解决部分司法所用车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多方筹措资金,配好业务装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提升物质技术保障能力,年内力争解决部分司法所用车困难问题。

9、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大力

推进全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1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我市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特点,丰富法治活动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任务,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和组织实施‚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把法律直接送到群众中。抓好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建立一支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覆盖城乡、有所作为的法制宣传队伍,努力实现一村一名法制宣传员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法治县‛创建和‚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1、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观看廉政教育片,撰写学习心得,实现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效能文化建设,提高效能意识,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推进会风、文风转变,开短会、写短文,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强化亲民文化建设,优化服务群众软环境,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贴心服务群众。强化学习文化建设,把学习作为提升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营造‚书香机关‛的氛围。强化绿色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建设,不断完善节能降耗工作制度,打造节能型机关。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12、切实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基础设施、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文明形象和文化品位。充分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做大做强律师事务所,扩大知名律师和事务所的影响,凸显律师品牌文化标识功能。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完备的律师诚信制度体系,实现文明管理。组织律师开展社会

公益活动,倡导和树立扶危济困、乐于助人的律师文化,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律师文化的内涵。

13、全力开展和谐文化建设。突出团结、促进和谐。引导司法行政干警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成为共同追求,推动形成诚信友爱、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平等友爱、同心同德谋事业、一心一意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14、加强司法行政文化阵地和新闻宣传建设。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将新闻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和品位,深挖新闻线索,创新报道形式,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完善与新闻媒体合作长效机制,依托媒体的专栏阵地,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服务、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及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事例,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富民强县我先行‛主题实践‚三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15、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忠诚‛教育,进一步净化思想,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围绕‚为民‛教育,进一步树立服务群众观念,确保每一位干警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围绕‚公正‛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围绕‚廉洁‛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抵御各种诱惑。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实现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

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

16、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眼于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和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培训,突出抓好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细化教育培训工作。委派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支持和鼓励干部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17、强化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广泛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掀起新一轮思想解放热潮。坚持学习制度,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机制,规范人事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六、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18、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平台,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形成预防腐败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加强对中央政法转移专项资金和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司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继续抓好行政监察和行政效能工作,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提高执行力。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第12篇:司法行政工作安排

文章标题: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首任,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规范拓展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综合实

力,不断提升司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工作要求和目标展望新形势,开拓新思路,提出新举措,按照“四抓、四促”的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四新”工作目标。具体为:“四抓、四促”:一是抓基础,促职能。抓好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二是[xiexiebang.com-http://www.daodoc.com/找文章,到xiexiebang.com]抓队伍,促素质。抓好机关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教育,促进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三是抓业务,促成绩。抓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解调、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项业务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绩。四是抓创新,促发展。抓好工作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促进司法行政能力持续发展。“四新”:一是站在新高度,深化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站在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行政人员依法办事,提高社会大众法律意识,加强各行各业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找准新定位,参与“法治**”建设活动。以创建“法治**”为抓手,健全民调组织和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创新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途径,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三是抢抓新机遇,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行为。积极引进法律服务人员,实现量的突破;拓展业务领域,实现面的拓宽;走品牌化、规模化经营之路,实现质的转变;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实现德的提升。四是倡导新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大力倡导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作风,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健全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形成比学习、比业务、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1、认真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今年实施的“五五”普法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着眼于“四五”普法规划丰硕经验的总结归纳基础上,本着继承、提高、借鉴、创新的原则,在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方针的指导下,提请区人大讨论并通过《**区2006年—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制定融现实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一体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一次“五五”普法启动的宣传月活动,重点营造“五五”普法的宣传声势和氛围,使“五五”普法起好步、开好局。进一步明确各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启动奠定基础。同时,要求各镇乡(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执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细致地做好“五五”普法启动的各项工作。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继续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以及对新近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进行法律测试等形式,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意识和能力。以《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通过各类法制培训、自学等形式,使每位公务员都有一定法律学习时间。以《公务员法》施行为契机,联合有关单位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或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二是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副校长、家长法制学校和校外法制基地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对全区主管学校法制教育的老师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并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黑板报评比等方式,推动各学校间的法制教育交流,有效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科学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经验,全面提升学校在“三位一体”格局中的支撑作用。三是抓好村(居)民、外来人员等社会大众的普法教育。通过落实教材、保障师资、规范课程等方式强化我区现有的***家各类基层法制学校建设,利用《**日报》司法行政专刊、《普法简报》、《一月一法一案例》、《新法传递》及“**法治网”等载体,进一步充实基层法制学校的法制宣传内容,并利用该资源进行课程指导,充分发挥基层法制学校以点带面作用,大力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

深入开展。四是抓好各类市场经营者的法制教育。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配合工商、技术监督、税务、安监等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

3、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大

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逐步完善年初申报、年中指导、年末考核的良性循环体系,形成“民主法治村”动态发展模式,真正把“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

第13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指南

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指南

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

一、法制宣传。司法局承担着区委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按照上级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形成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意识;懂得在讲权利、讲义务的同时要讲责任;普及我国现行法律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区社会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二法律服务。通过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机构体现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职能。

1、法律援助业务:法律援助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依据《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

①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③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④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⑥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追索侵权赔偿的;⑧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请求赔偿的;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受害者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2、公证业务:灞桥区公证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申请办理公证程序和条件: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应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应有委托代理书。办理委托、收养子女、遗嘱等,不能委托别人,必须申请人亲自办理。

3、律师业务:①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②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③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④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⑤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⑥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⑦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4、法律服务所业务: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依法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接受当事人申请,主持调解纠纷;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接受公证机关委托,协助办理有关公证事项;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法律服务所禁止办理刑事辩护案件。

三、法律保障。通过司法所、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工作延伸、对特殊人群管理帮教、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职能。

1、司法所的主要职能:①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②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③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⑤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⑥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⑦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⑨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2、安置帮教工作:区司法局承担着灞桥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3、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牵头组织工作,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协调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4、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人民调解法》,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灞桥区施行人民调解“358”工作模式,现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77个。其中街道调委会9个,村级调解委员会228个,社区调解委员会3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个,拥有调解人员1353名。近两年,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000多件,既方便了群众,又促进了发展,有效地发挥了社会稳定“减压阀”的作用。

第14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思考

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发展,是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利益的发展,它的集中体现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司法局是全市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项主要职能,具体承担着组织、指导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职责。全面履行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对于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进我市平安建设、促进公平正义、服务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具有直接的、现实的意义。

认真审视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五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司法所建设全面完成,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全面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逐年进步,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与社会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距离。因此,我们必须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解放思想抓机遇、科学发展破难题、建设滨河新**”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把各项工作纳入到全市发展和稳定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面向基层的客观实际,着眼于和谐,致力于稳定,让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司法环境、维护人民权益中真正起到“助推器”、“稳控器”和“润滑剂”的作用。按照市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开展法治进村(社区)活动,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为主题实践内容,以更好地为农村改革发展、基层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快依法治市建设进程为目的,努力实现“八个加强八个提高”的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农民普法工作。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指导、督查、考核、评价体系,创新方法,丰富形式,在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制教育的同时,通过建立法制讲座、法律夜校、进村入户讲法等制度,不断完善和拓展农民普法载体和平台,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农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是加强村级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加快依法治理示范村的创建步伐,通过点的积累达到面的覆

盖,量的积累达到质的转变,提高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加快规范化调委会建设进程,全面落实人民调解责任制、“以案定补”及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深化“三调联动”机制,协调全社会力量,形成大调解合力,并不断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切实调动人民调解员义务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优势、发挥作用,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的能力。

四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一人一档一卡”、“四位一体”帮教机制和定期谈心回访制度,提高衔接帮教率,降低重新犯罪率。积极协调建立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安置,提高刑释解教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完善和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和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依法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应援尽援,重点加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律师管理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行政监管,保护律师权益。围绕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需求,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团,拓展服务领域,采取接对帮扶的形式,开展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社会的能力。

七是加强公证工作。深入开展“公证为民”活动,采取巡回办证、上门办证、现场办证等方式,建立“进村入户”服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引导群众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能力。

八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宣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确保刑罚的顺利执行,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对非监禁刑罚执行人员教育改造的能力。

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指导思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动指南。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审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标准,自加压力,突破难点,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局中有所作为并大有作为,才能在经济社会全局中确立起不可或缺的地

位,体现出不可替代的价值,从而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全面发展。

第15篇:司法行政工作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促进司法行政发展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法治**这个大局,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落脚点,充分发挥

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在创特色、创品牌上狠下功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我局被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评为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老干局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市关心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年”、“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人民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我们以“人民调解落实年”活动为契机,以“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为载体,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一是部署到位,安排有序。我们呈请市委、市政府“两办”行文,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农场)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与市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市“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9月18日,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会在我局召开。会议由吴方军副市长主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其宽同志讲话。会议回顾总结了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研究了在我市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司法所为平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社会大调解体系的问题。会议通过了《**市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意见》、《**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制度》、《**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认真进行大调解工作调研,适时召开大调解建设观摩会。由局长张钦率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调研专班,就如何在我市现有的“警司联调”、“三所联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大调解机制,分别到5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以县、乡两级为基本单元、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农场)司法所为协调主体,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矛盾纠纷社会大调解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初步格局。6月1日,我局在石首市召开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建设观摩会,推广其经验。即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谐**建设这一个中心;健全市和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两级机构;衔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种调解;赋予司法所矛盾分流指派、调处力量调度、检查督办指导权、责任追究建议权等四项职权;分别建立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调解领导小组、调解中心、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和调解中心户(调解信息员)五道防线;建立工作责任、纠纷排查、调解衔接、工作运行、培训考核、经费保障六大机制等。三是扎实开展活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以“十好百佳”创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在全市126个乡镇(街道、农场)各建设1个达到“十好”标准的规范化调委会,为全市各级各类民调组织建设立样板、树标兵、作示范;开展了“百名干警下基层”活动;选配197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等。今年以来,通过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及对民调工作人员的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强化预防,积极调解。1至10月,全市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过程中发现纠纷苗头4153件,有效防止纠纷的发生4003件;调处纠纷3889件,其中重大纠纷41件,成功率达98%;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89条,协助抓获犯罪分子23人,说服负案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1人。9月21日,在市综治委召开的全市平安建设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我局作了典型发言。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今年省、市政府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把这件实事办事,好事做实,我们力求做到:

1、领导重视,措施具体。我局成立了法律援助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今年春节后上班的第3天,我们就组织由3名局党组成员带队的12人调研组,利用1周时间,重点就如何办好法律援助这件实事,赴6个县市区进行调查研究,问计于基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局与法律援助办实事的另一个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共同协商,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扩大了覆盖面,提出了经费保障的要求。

2、明确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市局与各县市区局签订了法律

援助为民办实事责任书,分解了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我们召开了全市法律援助办实事工作会议。专门邀请了在今年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法律援助提案的6位政协委员参加,征求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各县市区司法局也相继召开会议对法律援助办实事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10月30日,我们又邀请上述政协委员及省、市人大代

表对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视察。

3、严明纪律,热情服务。为了确保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明确提出了“三个做到”、“三个禁止”的纪律要求,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将视情况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其所在单位及相关县市区司法局给予通报批评,并不得评为本系统内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我们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垄上行”、“小区行”、“老区行”和进车站、进码头、进工地、进工棚活动;开展了“07春风行动”、为农民工讨薪行动等。我们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对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楚天都市报·江汉新闻》、《**日报》、《江汉商报》、**电视台“江汉风”经常有法律援助的报道;“周末普法”、**电台“任杰说法”都有固定的法援宣传栏目;**电台“行风热线”还就法律援助办实事问题作了两次市局局长答听众问。

5、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我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5万多元,开通了12348法律咨询专线语音自动化解答平台,在工作时间内,由专人负责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下班后和节假日则通过电脑语音提示进行自动解答。实现了12348法律咨询专线的24小时服务。市局还在“**司法行政网”改版的基础上开辟了“法律援助网页”,实现了网上信息发布、咨询解答和法律援助的申请、初审,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6、狠抓检查督办,确保任务完成。为了确保法律援助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加大了督办检查的力度:今年4月和9月底,市局由局领导带队两次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办实事工作进行了跟踪督办。另外我们还实行通报制度,市司法局利用《司法行政简报》开辟《法律援助办实事专辑》,对各地开展法律援助情况一个月通报一次,并且实行排名制度。9月以后实行倒计时。年底对排在前3名的县市区局给予记功表彰,后两名不得评先记功。排名和通报均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由于我们工作主动、力度很大,4月26日,省司法厅在我局召开了全省落实省委省政府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现场会。9月11日,省司法厅张坚厅长在我局呈送的《法律援助办实事专辑》上作出批示:“**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每期简报都值得一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颇有创意,气势较大,效果明显。”

7、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服务为民。在法律援助办实事过程中,我们办了一系列有影响、标的大的法援案件。今年7月,晶威国际大酒店建设工地上的27名浙江农民工为工资不能到位的问题集体到市政府上访,我们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市劳动监察支队联手办理,通过两周时间多次与华美装璜公司协商,很快为这些农民工追回了工资13万元。在广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地,四川农民工黄安平在施工时头部不幸被砸破半边,伤残7级,当事人在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与该公司多次协商,终于给受害人讨回8万元赔偿。今年1至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9件,占全年任务的124.9%。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959件,占全年任务的136.9%。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173.8万元。建设规范的法律援助中心9个,维修改造法律援助工作站126个。全市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任务。

(三)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努力服务平安**建设

1、加大督办力度,“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全面完成。为了完成“五五”普法启动后的实施阶段工作,我们下发了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成立了“五五”普法讲师团,调整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试点工作意见,加强了对“五五”普法启动工作的检查督办,专门召开了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办会,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全市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现场推进会;11月20日开始,对全市普法骨干进行了培训。

2、加大工作部署力度,“法律六进”全面开展。一是多管齐下,学生法制教育健康发展。今年,我们在各个学校陆续开展“校园法治行”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4月11日,我们在沙市中学举行了全市“法律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随后,在全市各学校开展了现身说法、法制展览、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截止目前,仅在市直学校就组织“法律进校园”活动13场,吸引了数万名师生参加。在市广播电台“仁杰说法”中以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学法活动;在《**晚报》开设“法律进校园”活动专版。目前,已出了12个版面,我市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得到了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祖元、省司法厅厅长张坚的好评。二是服务“三农”,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为了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农业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各地以民主法治村的创建为载体,重点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53次。三是面向基层,“法律进社区”工作稳步发展。今年,我们提出了以建立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为载体,下发了《关于2007年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意见》,制定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意见。并在城区选择两个社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四是创新形式,“法律进机关”活动稳步推进。我们与市委宣传部、机关工委等6部门制定了《关于在市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工作意见》。10月11日,召开了市直“法律进机关”活动启动仪式,市直100多个单位的负责人和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交流经验,副市长吴方军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述云宣布活动正式启动,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各级机关深入地开展。五是“法律进企业”活动逐步深入。我们以服务企业为重点,与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随后,我们请长江大学徐前权副教授到江天公司举办了《合同法》讲座。6月2日,在**开发区亿钧玻璃有限公司建设工地,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活动。现场为50多名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指导维权途径,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同时,还为**开发区全体干部讲授了《物权法》。我们还先后策划和实施了以烟草专项整治、禁毒宣传、扫黑除恶、妇女维权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各类专项活动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万余份。六是促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11月22日,我们在**区召开了全市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与会代表参观了现场,观摩了该区川店镇的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宣传汇演。

3、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律师积极介入涉法信访工作,今年1至10月,参与信访值班158天(不含“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陪领导公开接访和下访51次,接待涉法信访案件179件,接待信访群众521人(不包括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通过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代理诉讼等形式,引导393名群众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信访问题,有效维护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19日,市委书记应代明带领个人公务律师江明炎到马河渔场,处理一起涉及7户渔民由于不服房屋拆迁而集体上访的案件,后采纳律师意见进行房屋损失重新评估,依法处理了这个上访难题。6月15日,司法部领导和《法制日报》记者专程到我市对律师参政议政的情况进行了采访。1月18日,在全省律师顾问团工作会议、9月26日,在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会议上,我局均作了典型发言。我市的公证也积极参与处理影响稳定的问题。11月1日,市政府组织到沙市区折迁,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证据保全,有效地保证了折迁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1、夯实和规范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一项新刑罚执行制度改革,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新举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于去年8月在我市全面启动。目前,全市共组建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机构50个,社区矫正试点乡镇(街办)16个,专职人员60余人,有192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志愿者,共建立公益劳动基地13个,教育基地3个,心理咨询室1个,建立健全了矫正对象基本档案等五大类工作台帐;各地均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切实把握好五个环节,特别是严把接收衔接关。监利县容城镇司法所在全市率先进行矫正对象的交接,该县社区矫正办公室针对还有部分矫正对象未交接的情况,积极主动与公安等部门配合,督促矫正对象在限定的时间内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通过采取上门发放《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等方式,春节期间,先后有8名外出的矫正对象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登记。为便于矫正对象、亲属和志愿者与矫正办工作人员联系,建立了联系卡制度。每月、每季都对矫正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议。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共有矫正对象158名,新接收矫正对象40名,解除矫正46名。目前,我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全省第二批当中做得最好的。

2、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经过监所教育改造后回归社会重新做人,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社会的关爱、宽容。对那些无家可归、思想不稳定的人员,不仅要按照政策做好过渡性安置,更要用爱心温暖他们。一年来,我们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加大了帮教力度,开展了结对帮扶。一方面是在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建立联系点制度。原则上安置帮教工作联系点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点统一起来,主要任务是指导联系点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2至3个特困对象进行重点帮扶。市级成员单位共确定了15个联系点。这项制度建立后,效果明显。如市财政局领导在今年春节前专门深入联系点李埠镇为2名特困对象各送去1000元慰问金,多次协商为3名回归对象落实了责任田。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帮扶工作,积极主动地到联系点工作,确定帮扶对象,落实帮扶措施。该局为特困对象程某送去4000元帮扶资金,让他入股合伙做水果生意。另一方面是实行结对帮扶,开展“送岗位、送技术、送资金,帮助脱贫解困”的“三送一帮”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市区确定特困对象136人,帮扶96人,在帮扶活动中送岗位13人、送技术14人、送资金13人,其他形式帮扶56人。通过积极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稳定了思想,感受到了社会温暖,帮助他们顺利地融入社会。全市有117名刑释解教人员担任了农村村、组干部和企业班组干部,363名重点对象通过帮教转好。

(五)大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一流的工作需要一流的队伍,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关键。今年,我们继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勤服务、护平安的指导思想,把队伍建设作为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1、围绕中心,营造氛围。年初我们重点开展了以“适应新环境、树立新追求、展示新风貌、再创新业绩”的“四新”为主题的教育整训,我们到市广电局参观考察,研究“广电现象”,学习广电精神;我们把“职务越来越小、事业越做越好”的松滋市刘家场镇柳林冲村支部书记何文银、身残志坚的市公路局工会副主席李超宏等请到局里作事迹报告;我们开展了廉政法律进机关活动,请市反贪局局长伍军作反商业贿赂形势报告,还把原在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后调入条件好的单位后堕落为罪犯的3个反面典型拿出来讨论,以此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2、主题引导,活动推进。我们借市委市政府提出“开放促发展、开放兴**”大讨论这个契机,深入开展了破除“城墙意识”、深化创新发展大讨论。同时按照市委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绩效考核工作,推出了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评分及流动红旗评比办法》,选出先进、评出落后。下半年,我们又重点解决少数科室和干警中存在的甘居中游、甘当下游的“两甘”问题,“鞭打慢牛”。一个下游追先进、中游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局面在我局已初步形成。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过程中,为缓解工学矛盾,我们还成立了局政治法律夜校,每周开班一次。我们设置了学习“点将台”,由干警点题,党组成员主讲。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干警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8月15日,我局在市直机关绩效考核现场推进会、12月4日,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3、强化学习,提高素质。一是抓方式方法的学习。局党组组织全局机关干部相继开展了《计划方案》、《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经验材料》等写作知识学习活动。二是抓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干警制度(单月学、双月考),学(考)完《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合同法》、《监督法》、《档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抓业务学习培训。我们在组织机关干警开展“一月学一法两月考一法”的同时,多次组织各级各类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今年又加大了对基层司法行政人员业务学习的力度,并组织开展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练兵活动,并对岗位练兵活动情况进行了考试考核。11月

28、29日,我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法律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

二、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200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迎接北京奥运盛会顺利召开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努力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机关”为重点,积极推进村“法制副主任”选配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全力打造“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工作品牌,大力推进“四民主”、“两公开”、“村民直选”等群众自治活动,在促进“法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二是积极探索社会大调解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构筑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社会大调解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平安**建设上实现新发展。

三是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和强化五个阵地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夯实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促进可持续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四是拓展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部门资源,维护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总体质量和水平,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满园工程和文化兴市战略上实现新发展。

五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上实现新突破。

第16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三届二次党代会、人代会、三级干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总体目标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司法行政品牌。具体任务是:紧扣一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突出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紧扣一条主线,即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即深化“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和“双百”普法教育活动这两大长效机制。突出三大重点,即突出基层基础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组织队伍建设这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2、继续狠抓“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

一是继续推动“法律七进”机制完善。要综合运用用“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平台作用,继续抓好“法律七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七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七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区,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重点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加强法律进学校“五个一”建设即(每所学校配有一名法制副校长、有一块法制宣传专栏、每个班级有一本青少年法制宣传读本、每学期有一堂法制宣传课、一年有一次法律知识考试),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送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一是继续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二是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要达到9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100%。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一是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推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年度述职评议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三是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四是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参加全省法律法规知识统一考试活动;参加全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创优评先活动。五是强化指导、协调、督办和考核。继续实行区委年度目标考核制,继续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制度。

(二)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线的整体功能。

一是充分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之类纠纷的调解,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继续抓好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应建调委会的50%。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80%。四是高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基础工作。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中的积极作用。

1、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站,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要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2、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全区要在2013年3月底上半年全面完成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重点做好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健全社区矫正融入社区建设的相关制度体系。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司法所内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社区管理部门相互街接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壮大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社区矫正试点检查考核工作,积极争取建立必要的社区矫正物质技术硬件设施,要加强提高监管和教育矫正的科学性、针对性。

3、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做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强对国债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办。要继续抓好2013年xx司法所、xx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的刹尾工作,在2013年3月底完成维修改造和办证工作,力争在2013年10月底全面完成xx司法所、xx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任务。二是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要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年”为契机,探索完善调动司法助理员积极性和发挥司法所作用的制度,要以强化人、财、物保障为重点,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司法所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力求做到区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司法所“四满意”。

(四)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做好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工作。

1、扎实抓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落实“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扎实做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在纵向上加强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在横向上加强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推行设立法律援助信息点或信息员制度,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完成2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是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二是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要从更加广义的角落度理解法律援助工作,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态势。“12348”要成为法律援助接待咨询的专线电话和服务窗口。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2、继续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本地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二是要增强工作主动性。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要增强政府法律顾问团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健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区重大影响法律事务办理规则》,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处理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区局报审,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多种法律服务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二是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兼并、重组、破产、产权转让等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案件,以及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收费低廉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四是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五是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管,及时受理鉴定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维护司法鉴定正常秩序。

(五)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学习宣传xx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狠抓落实。要用xx大精神的宣传和理论研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以xx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三是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党组织建设,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中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法执业和服务活动中。四是深化“五好”创建活动。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要充实基层组织工作力量,改善队伍结构。要加强对党建工作考核。

2、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新举措,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认真做好干部队伍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一月一课”学习计划和“两学一比”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普通话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三是按照区委组织部门文件,积极争取区委组织部门支持,加大对司法所长政治待遇的落实力度。三是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宣传和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规划,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积极争创各级文明单位。

3、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为契机,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要将作风建设与完成全年工作有机结合,把抓落实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作风建设、评选满意机关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把更多精力集中到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上来,集中到抓大事、谋全局、促落实上来,努力成为建设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要狠抓政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五比五看”活动,通过“五比五看”活动,促进政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4、加强信息调研,扩大对外宣传。以对外宣传为突破口,找准有利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适合新闻媒体需要的结合点,确定2-3个宣传专题,深入基层挖掘一批新闻素材,充分运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人物,展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第17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独政发[2011]号

独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独店镇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独店镇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独店镇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独店镇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

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镇三干会议精神,坚持以民生为导向,进一步做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五个方面的工作。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法律八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年、法律服务进万家、法律援助惠民、优质服务创建六大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一、深化法治独店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扎实做好 “六五”普法启动工作。高起点谋划“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和实施规划。

2、深化“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普及面,继续抓普法依法治理工程,严格依法办事。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力争年内创建“法治单位”2个以上,“民主法治村”3个以上,并得到省市县命名。

3、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活动。成立普法宣传队伍,年内利用物交会、“12.4”开展普法宣传3次以上,深入宣传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六五”普法联络员和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举办乡村干部法制培训1期,配齐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为推动“平安独店”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筑牢和谐稳定防线

1、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

为契机,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年”活动。二是完善人民调解网络,落实人员和办公场所,健全上墙制度。加强与区法庭的联系,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邀请法官、律师、法律专业人士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质量,调解文书规范,档案齐全,坚持每月开展排查和报表报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2、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接收管理,

对严管类社区服刑人员的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全镇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无重新犯罪。

3、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全面实行司法所人员包“两释”人员安置、帮教、回访、稳控责任制,健全完善“四表两书一卡”人员档案。多方协调争取建办安置帮教基地1处,真正把“两释”人员管理落到实处,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做好法律服务业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满足广大农民

群众的法律需求,强化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妇女、未成年人和孤儿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确保“应援尽援”。

四、加强队伍建设,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1、深化教育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司法行政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加强信息宣传和日常政务工作。落实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拓展服务渠道,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信息报送和调研文章发表工作。

主题词: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通 知抄送:县司法局独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1年4月18日共印36份

第18篇:司法行政工作浅谈

司法行政工作浅谈

根据“加快邵阳发展大家谈”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助理员,我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谈谈几点初浅的看法:

一是要调配充实人员,满足基层需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司法所应迅速配齐2-3名工作人员,从法律院校中招聘一些具有扎实法律理论功底的青年学生增补进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优化基层司法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

二是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运转。县财政应将司法所工作经费和人头办公经费纳入预算,使司法所享受与派出所等部门同等待遇标准。司法所办公用房修建后,其办公设备也应由县财政配套解决,保障其达到省、市、县要求的司法所标准“两所一庭”的规范化建设。

三是要完善我国农村调解纠纷机制。提高农村村民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可通过向村民发放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指南,宣传调解成功的典型纠纷案例等措施,加强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调解适用的范围、调解的性质,实效等的认识;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多元化格局的“大调解”机制。建议通过“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面整体联动”的方式形成的集控制、调解,处置于一体的“大调解”机制,从而实现人民调解,基层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等多种纠纷处理机制有机融合,发挥合力。

1四是要扎实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首先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提高社会责任感。其次要加强帮困扶助。最后是要切实加强安帮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安帮和社区矫正经费的全额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求,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第19篇:司法行政工作简讯

一网鱼带走一条生命 一场调解送去一份安慰

——大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意外死亡纠纷

四月的大坡天气持续干旱,大河小溪早已断流,水库储水不断减少,但农村仍然在客服困难忙碌于春耕生产。

大坡亮泉村委会有一水库,名为小米冲水库。此水库已承包给昆明籍人赵某某从事水产养殖,受干旱气候影响,水库几乎干涸,为了挽回损失,赵某某组织人力要将水库剩余的鱼进行捕捞。4月29日,赵某某临时雇用了亮泉村人李某某和其余几位村民帮其捕鱼。李某某和其他几个村民拉着网朝水库中间走去,但刚下水不久,李某某就不慎被网缠住脚跌入水库中,其他几人见状赶紧拉网,但是当把李某某拉到岸上后,李某某已经没有了气息。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往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并控制双方情绪,稳控现场事态。经过当天现场协调,赵某某支付了一万五千元丧葬费,死者家属也于当天将死者用棺木收殓。村委会及时向大坡乡有关领导汇报了事情的发展情况。

事情发生后第二天,赵某某的亲属从昆明赶到事发地帮忙处理事情,但刚一下车,车子就被死者家属团团围住,并强行扣留在事发现场。在双方自行协商的过程中,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要求赵某某赔偿一百万。因为分歧过大,在争闹不休中双方结束了第一次协商。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大坡司法所和派出所共同组成调处小组对此事进行调解。5月1日本是劳动节节假日,但司法所顾不得休息,和派出所一早便赶到事发地组织双方进行调

解。调解中,死者家属一直坚持自己的主张不肯让步,而且李某某之妻徐某某在调解过程中数次晕倒,使得调解工作多次中断,调解效果进展缓慢。面对种种困难,调解人员耐心的给双方做工作,对赵某某说道:死者上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按照法律规定赵某某负完全的赔偿责任,为了减少损失,劝其尽最大努力进行赔偿以达成协议。对死者家属则做工作道:赵某某虽然承包水库养鱼,但是因为干旱,赵某某年年亏损,几乎没有什么钱,能够做让步的一定要让步。通过一次有一次的反复做工作,双方态度都有了明显的转变,死者家属从一百万让步到六十万、四十五万,再到三十万。赵某某也从开始的只赔十万提高到十二万。见双方态度趋于统一,调解人员趁热打铁继续给双方做工作,经过一天的努力,至下午七点,双方终于签订协议,由赵某某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和其他费用共计二十万元。因为赵某某钱筹不够,当天赵某某支付了三万五千元,剩余款项赵某某将按照协议于9月前分两次付清。

5月7日,李某某入土为安,其家属也从巨大的伤痛中慢慢恢复过来。一次意外无情的将一条生命带走,我们所能做的只是给家属带去安慰,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

大坡司法所

2012年5月11日

第20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第一篇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的开局之年,做好2014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尤为重要。2014年的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努力为“平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围绕经济发展主线,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确保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跟进到哪里,预防和化解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发挥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的规范、引导功能,继续为“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创建“无违建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探索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以法制促进和保障企业创新驱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围绕“平安”建设,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工作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承担起硬任务、履行好第一责任,积极投身平安建设,着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六查五包四化解”活动和“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制度,打造金牌调解员,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根据张建明书记批示,在全县范围推行“跨村调解”机制,营造人民调解全县一盘棋格局。加强人民调解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健全“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加强对优秀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力度,激发人民调解工作的活力。二是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以贯彻执行《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为契机,细化制定《社区矫正人员考核细则》,严格执行《县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加强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谋划社区矫正信息监管指挥中心建设。三是完善安置帮教“模式”,积极推动刑释解教人员各项安置帮扶政策的落实。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与人才交流市场建立过渡安置机制。四是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配强配足司法所力量。

(三)围绕“法治”建设,努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的目标任务,切实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肩负起法治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一是继续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努力构建“法治”。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推广和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二是大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拓宽普法宣传范围。积极探索手机平台、户外电子屏等普法新载体,扩大普法宣传影响面。积极谋划“法治公园”。三是启动“普法微影”——法治微电影校地合作项目,与传媒学院电影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探索普法新思路。四是继续加强“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围绕过硬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围绕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司法行政队伍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二是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改进作风、文风、话风,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第二篇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充实调解员队伍。加强与卫生、环保、城建、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快专业调委会建设,有效化解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诉调衔接工作,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避免和减少群众集体上访。

2.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有效的社区矫正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强化社会教育改造罪犯的功能。加大走访力度,通过教育学习、心理咨询等方式增强矫正效果。逐步建立完善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狱(所)内外“无缝连接”机制和帮教机制,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延伸工作,适时组织探监,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

3.大力加强律管、公证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组织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拓展公证业务范围,特别是要加强房地产登记领域的公证拓展。不断强化公证人员素质,提高公证质量。继续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对结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并争取为更多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主题活动,做好普法农家院创建工作,提高创建质量。着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消除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加大对维稳法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基层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第三篇

面对我县奋战“提速之年”的总基调,对面“平安”建设夺银鼎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开拓思路、敢于创新,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做好下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

(一)认清形势,强化意识。我市“绿色崛起,科学跨越”这一主题;我县奋战“提速之年”总基调;“平安”建设夺银鼎目标任务,都为做好下一阶段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定位了职能目标,拓展了服务空间。一是不断强化学习意识,把党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刻领会形势新任务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化对司法行政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二是不断强化规范意识,把工作实践中符合司法行政工作规律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指导工作的规范性制度文件,建立起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落实责任,以制度促进发展,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搭建平台,完善机制,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措施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更加自觉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着力在服务经济上有更大作为。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工作,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推进最优政务环境县、生态美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不断拓展服务企业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12348”法律服务平台,简化审批手续,畅通便民渠道,为群众就近申请、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提供方便。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公证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理念,更好地树立司法行政窗口形象。积极开拓公证服务新业务,不断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范围,把公证业务拓展到房地产行业,参与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的经济交易中,通过规范、专业、便捷和高效的公证服务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公证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公证收费。

(三)创新管理,维稳保安。着力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推进“平安”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坚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切实履行好维稳第一责任。加强司法干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培训,组织一次相关业务考试。二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做好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建设,切实保证各项数据一致性。完善电子数据库,使档案调阅及时、准确。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基层矫正站作用,拓宽信息来源,掌握特殊人群动态,严防特殊人群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三是继续落实“大排查、大走访、大安帮”活动,根据前期大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归正人员的就业帮扶和生活保障各项政策。按《县2014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标准》,对乡镇(街道)进行2014年度安置帮教工作考核,符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一票否决制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固本强基,深化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要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社会覆盖面。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指导,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力量,积极谋划利用明年村级组织换届这一契机,把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同志选任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发展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加强沟通,做好衔接。主动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在做好一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等领域纠纷的调解。

(五)深化普法,优化环境。从法治领域探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将普法工作与“平安”建设共同谋划、共同推进,为奋战提速之年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着重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自查及迎检工作。认真抓好县普法教育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普法调研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二是积极筹备“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与综治、教育等部门协作,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创建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法制教育基地。基地建设整体规划将充分考虑青少年成长及培养其法律素质的需要,通过实物展示、模拟法庭、案例分析、互动游戏、多媒体测试等形式从法律知识、法律实践、法律价值的认同再到法律素质提升青少年法制意识。三是编印县“六五”普法系列读本—《农民学法漫画书》、《青少年学法漫画书》,免费发放给每一个村(社区)、学校。通过身边真实的案例,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从鲜活的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精髓。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形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四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教育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在干部学法建档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尝试网上考试模式;在县管领导轮训班开设法制课,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协助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邀请省、市法律专家为县管领导干部举办1-2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第四篇

一、综合目标

1.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措施、有实效。

(1)确保全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率、漏管率控制在1.0%以内。

(2)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5%以内。

(3)确保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无赴省进京上访、闹访事件;无参与聚众闹事的严重群体性事件;无严重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无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控制在考核指标内,达到上述的“四无一控制”考核目标。

(4)结合村(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室建设,凡是有5名(含刑释解教人员)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社区)帮教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体现。

(5)按照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1的配置比例和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不少于3名成员的要求,建立一支热心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的社会志愿者队伍,配合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帮教工作。

2.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3.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职能职责进一步落实。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数量规模、适应工作需要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4.高度重视帮困扶助工作,着力将帮困扶助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帮困扶助工作。

5.全面深化“五大工程”建设,狠抓“六个规范”为重点,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二、具体任务

1.春节、全国、省“两会”期间以及党的十八大等重大节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排查活动。掌握情况,摸清人数,加强防控,确保重点时期、敏感时段、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稳定。

2.春节前后开展一次帮困扶贫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困难,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

3.按照省矫正办[2012]3号文件精神,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实施“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三月份,召开全县开展实施“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推进会。

5.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刑法修正案

(八)》、《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解决“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6.坚持“质量为本”的原则,搞好“五个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的帮扶和依法监管相结合;坚持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相结合;坚持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坚持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相结合;坚持家庭教育和社会关爱相结合。

7.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案例的宣传。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三、工作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

(八)》、《刑诉法》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修正案

(八)》、《刑诉法》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依据。县乡两级社区矫正机构要精心组织,扎实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努力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的执法素质和能力,提高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深化监管安全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提高队伍监管安全能力;发挥手机监控平台作用,做好跟踪考察、警示告知、短信提醒、网络帮教等监管安全工作;完善“三支队伍”、村帮教工作站、监督考察小组等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第一防线”作用;充分利用风险评估机制,强化风险预防;认真总结“三防”工作经验,继续实施“三防”监管措施,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杜绝发生严重刑事犯罪。

3.深化教育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果。积极开展建设集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教育培训、心理矫治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社区矫正中心的实践探索活动,推进教育矫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完善“定人包案”制度,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教攻坚活动,提升个案教育矫正质量;加强“三支”队伍培训,提升教育矫正工作质量;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用好政策,创新方法,提升帮扶帮困水平。

4.密切协作,履行职责,提升矫正管理水平。加强公、检、法、监狱、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之间衔接协助,提升矫正管理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结合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社区矫正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完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提升矫正队伍建设水平;完善基层装备和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氛围。

(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充实调解员队伍。积极筹建调解中心,加强与卫生、环保、城建、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推进专业调委会建设,有效化解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诉调衔接工作,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避免和减少群众集体上访。

2.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的知晓率。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济的衔接工作。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发展完善“一小时服务圈”,方便农村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仍应继续关注玩具企业民工讨薪讨债以及企业向公民个人借款引发的纠纷,及时给予群众最基本的法律帮助。

3.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有效的社区矫正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强化社会教育改造罪犯的功能。加大走访力度,通过教育学习、心理咨询等方式增强矫正效果。逐步建立完善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狱(所)内外“无缝连接”机制和帮教机制,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延伸工作,适时组织探监,最大限度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4.大力加强律管、公证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组织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拓展公证业务范围,特别是要加强房地产登记领域的公证拓展。不断强化公证人员素质,提高公证质量。继续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对结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并争取为更多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5.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主题活动,在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创建及审核命名工作,提高创建质量。着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消除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加大对维稳法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基层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6.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采取学历教育、法制讲座、研讨交流、输送更多人员参加省厅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现有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修订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及奖惩措施落实等工作,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机关为目标,不断推进我局法制工作,树立依法行政新形象。

司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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