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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23 08:38:31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大学医学伦理学心得体会

义务论就是关于责任、应当的理论。义务论以道德规范和戒律的形式表达人们关于怎样行为、生活的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义务论的典型代表是康德,他从“善良意志”出发提出“为义务而义乌”的主张。

功利主义是一种 强调行为的功利后果和对他人、对社会的普遍功用作为对人的行为道德价值判断和评价根据的伦理学理论体系。“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是代表和反映这种伦理思想本质的核心原则。功利主义的特征: 1.后果主义 2.聚合性,关注的是总体后果,不是局部的行为后果 3.最大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 4.快乐主义。

康德所强调的义务论是主张遵照某种既定的原则或某种东西本身所固有的正当性去行为,并不考虑行为对人对己带来的结果如何。康德的义务论带有普遍意义的绝对规则并不适用于解决实践中的特殊问题,虽然它突出强调了许多人类普遍认同的道德直觉,可一旦将其普遍化为绝对的原则,就无法对不同问题中的特殊性进行分析。道德作为一种价值存在,是为了人能更好的生活,如果及其极端走向完全以目的证明手段的非道德主义,完全忽视个人的价值和需要,那这对人类的发展产生的影响将是极其消极的。

古典功利主义的效用原则,有这样一种观点,多数人的利益可以为少数人的牺牲做辩护。也就是说,当一些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常常不加分析地提倡个人应当以自我牺牲精神让位于社会的利益。当要求牺牲个人利益时,不去提供充分的辩护理由。当人们作了牺牲后,也不考虑对被牺牲的个人利益的补偿及兼顾。正如本案例,是否可以将一个 IQ 很低很身体健康的人的器官,移植给五位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因某一器官衰竭而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人?从后果论来看,这样确实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的快乐,但是没有兼顾到各方的利益。

在这个日益多样化的时代,随着生命技术的突飞猛进,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适用于大多数情况的伦理理论,在特定的生物医学情境下不再适用;我们还会发现一些被普遍接受的伦理原则却导致矛盾的、无法接受的道德结论;而且面对同一个问题,我们往往可以得出相互冲突、但都言之有理的伦理答案。例如生命科技的最新发展 —— 克隆(治疗性克隆、生殖性克隆)、胚胎干细胞研究等,对之的正、反论证引发了更多的伦理困境。加之对人工流产、安乐死、同性恋、人类基因组计划等的伦理大讨论,都激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伦理问题想要一个非常满意而又完美的答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件相当困难的工作。生命伦理学仍然是一个问题多于答案的研究领域,只有在辩证研究的过程中不停的探索,我们才能不断进步。

推荐第2篇:医学伦理学

一个有利于疾病康复的社会环境。医务人员了解病人的隐私知识为了治病的需要,对外应当保密。这不仅是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同时是为病人创造一个有利于疾病康复的社会环境。第二是某些疾病对病人保密。是一种必要的医疗保护措施,是医务人员对病人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表现。那么怎样才能实施有效的医疗保密呢?

首先应当具体分析病人所患疾病的程度、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病人的社会关系等,确定哪些内容应对病人保密,哪些内容应当对外界保密,然后制定出具体保密措施和计划。保密的内容是因病人的状况而确定的。例如,同样是子宫全切术,就农村少女和城市少女来讲,对社会保密的必要性就存在差别。同样是癌症,不同心理承受能力的病人,保密的必要性也不一样。

在实施具体的医疗保密计划是,应当要特别注意防止无意识外泄。上述两个案例均是由无意识外泄而造成的医疗保密失败。为了防止此类失误,医务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做到言行表情一致。病人特别能在医务人员那里捕捉信息,因而医务人员的言行表情等不能出现矛盾,否则易使保密失败。例如,你对晚期病人讲:不要紧,会好的。但一会又说:要是早点来看就好了,或者露出无可救药的表情,病人很快会意识到问题严重了。(2)医务人员应当仔细了解病人的状况,包括社会关系、职业、特长、爱好等,以免造成保密失败。案1主管医师不了解病人的职业,误以为病人听不懂日语。案2意识没有考虑到同时向两位病人家属交代注意事项可能会出现的阴差阳错。着表现出工作不周密细致。(3)医务人员应当养成不在背后议论别人,说闲话的习惯。

12、这个误诊的手术该不该做?

患者XXX,女,21岁,未婚,因右下腹4小时疼痛急诊入院,体检,心率为108次/分,律齐,血压为50/8 ,腹平软,下腹压痛,以右下腹为甚,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立即按 急性阑尾炎 安排手术,术中见阑尾正常,右侧输卵管妊娠破裂,患者情绪焦虑不安,再三要求医生为其宫外孕保密。医务人员在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对其母亲做了有保留的陈述,家属认为并非阑尾而进行手术选择,这是误诊误治,医生的行为应承担责任,要求赔偿。

伦理分析:在任何一种手术治疗,都会给病人带来某些损伤和痛苦,因此选择手术治疗必须遵循有关的伦理原则,早在30年代,我国复旦大学医学教授宋国宾在《医业伦理学》一书中曾提出选择手术的3个必要条件“

1、非必要时不施手术

2、无希望时不施手术

3、病人不承诺时不施手术”这些伦理原则在今天仍然适用。本案例是以急性阑尾炎收治入院,根据体征迅速手术,虽然是宫外孕的误诊,但“手术选择”是正确的,合乎道德的,在当时情况下,这种选择是最理想,最现实,最有希望的治疗方法,而且这一手术并非可作可不作,选择手术治疗解除了患者的痛苦,甚至保全了患者的生命。

选择手术治疗的伦理条件还有术式选择和知情同意问题,一切手术治疗都应从病人利益出发,作多方面的考虑,权衡利弊,选择最优化原则,尽管是误诊决定手术,术中见右侧输卵管妊娠出血,果断迅速的结扎止血,在治疗原则和伦理原则上都不存在缺陷,而且符合道德要求,不隐瞒误诊,不推卸责任,敢于承担风险,积极治疗患者,当然从医德规范上讲,每个医务人员都应钻研医术,精益求精,在观察、诊断、处理时,要有十分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细致周密,一丝不苟,精心诊治,尽量避免差错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误诊是一种过失,不能用术中竭诚以待,尽力抢救加以掩饰,同样,不能因误诊而否定救人活命的正确处置

这个误诊手术该不该做,在评价上还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患者有权要求医务工作者为其保密,医务人员不能随意泄漏病人的隐私及某些疾病情况,这不仅是维护患者的自主权利,也有利于建立医患之间的信赖关系。而医生对患者的责任,又应当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包括对患者的家属,对疾病诊断和处置情况,给与真实和负责的陈述,不能任意缩小和夸大。如果同患者母亲做出全部说明,可能不存在任何医疗纠纷。在处置这类道德题目,我们应该把

有利于和不伤害患者作为医生的基本责任。这个案例中医生处置是恰当的,他有保留的陈述,既尊重患者的权利,又是在手术解除患者躯体痛苦的同时,以同情、理解和关怀体贴来解脱患者精神上的负担

13、该不该切除她的子宫?

陈某,女,23岁,未婚。因闭经两个月,近几日阴道流脓来医院就诊。肛诊,子宫略平,软,大绒毛促性腺激素测定为阳性,根据以上检查结果,初步印象为先兆流产。但患者为未婚青年,并否认有性生活,故不能确诊,遂与病人谈心,并找其单位领导级家长了解情况,均称患者虽因工作原因交接较广,但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慎重起见,观察一个月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不断升高,阴道流血不止,病人日渐消瘦。此时,医生不得不考虑为绒痛,再三向患者讲清后果病人仍一口咬定无性生活史,最后经病人及家长同意,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术后病理诊断为妊娠

伦理分析:

1、疾病的诊断一定要经过3个阶段,采集病史,临床诊断和辅助检查。采集病史是临床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使诊断正确无误就必须要获取真实的病史资料,了解疾病的发展原因,而各种疾病的病因又是复杂多变的,既有内因,又有外因,既有直接因素,又有间接因素,既有生物因素又有社会心理因素。因此,我们在进行疾病诊断时一定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尤其要注意病人的心里因素,以全面掌握收集病史资料,然后结合临床诊断体征和辅助检查的结果,认真分析判断方能做出诊断

2、案例病人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结果是可以确定为妊娠的,但由于病人否认性生活史,加之病人的单位领导和家长都证明她“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使得医生虽有疑虑,仍不得不诊断为绒癌,为病人实施了子宫切除手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3、本案例中的义务人员有一定的道德责任,在搜集病史时没有注意病人的心里因素,忽略了病人不愿袒露隐私的心理状态,偏信了病人领导级家属的评价手术前没有讲清手术结果也能明确这一关键从而导致误诊误治

14、如何看待这例睾丸移植术?

患者某某,男,农民,自诉在出生7个月时,被猪咬掉双侧睾丸及大部分阴囊,外伤愈合后生活无大影响。婚后,由于缺乏男性激素,夫妇不和,精神痛苦,曾多次求医,未得治疗,1987年患者兄长得知可用睾丸移植治疗弟弟的病患后,甘愿提供自己的一只睾丸,许昌第三人民医院即收治患者,于1988年1月13日经过12个小时紧张细致的手术,一例国内罕见的同种异体睾丸移植手术顺利成功,2月中旬出院,患者恢复较快,并已具备了男性功能,家庭重新和好。

伦理分析:(1)器官移植就如本例是兄长为弟弟提供供体,也必须遵循基本准则,那就是:

A、供者不能因此残废。因为器官被取出后即对原来机体的作用结束,所以移植的器官必须是成对的,即使移去一侧,并不影响供者的缘由的生理功能。B、对供者的健康没有危险,在技术上完全保险,徐州第三人民医院是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专家研究治疗方案,修改手术计划,对供者、受者都确保安全。C、受者的得益和供者的损失应有恰当的比例,得必须大于失,把活人的单一器官移植给病人,是不道德的。技术上未过关或未作好充分准备,就轻易把一个活人的器官或组织移植,招致失败或造成恶果,这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手术马虎,引起供者其它手术合并症,不仅不道德,而且挫伤利他行为的积极性,妨碍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

(2)活人健康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大,尤其同种移植,免疫排异反应小。但活人献器官,一定要出于自愿。利用社会地位进行强迫或变相强迫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犯法的。出卖自己的器官以换取一些钱,在西方世界是常有的事,这是资本主义世界的病态,接受这些出卖器官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但本案例是出于患者兄长的自愿行为,在道德上是不成问题的,而且是对一种可怕的习惯势力的突破行为。

(3)这例睾丸移植手术,在当前来说,手术成功,患者已有男性功能,使夫妇和好,是一种道德行为,但同时又潜伏着新的伦理难题,今后生育的孩子其父亲究竟是谁?谁对这个孩子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5、这个孩子该由谁抚养?

1987年3月,某私利妇产站为一怀孕多月的陈某做人工引产手术(超生),术后陈某回家。但3小时候,妇产站职工发现陈某产下的男婴活着,医生便将其先托付给房东老太太喂养,然后送给李某带回家抚养。月余,陈获悉自己引产的婴儿还活着,便问妇产站和李某索要。对方不给,由此产生纠纷。

伦理分析:(1)怀孕多月的孕妇,引产胎儿成活的可能性是有的,这在临床上并不少见,作为妇产站的医生在给怀孕多月的孕妇做引产手术后应及时查看胎儿的情况,而本案的医生未能做到这一点,这显然是失职。(2)从表面上看,本案医生在发现婴儿是活的以后,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是,她忽略了一点,婴儿不是物品,一旦活着来到这个世界,就产生了许多事实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不是可以随便处置的。所以,该医生应该立即与婴儿的父母取得联系,而不应该把婴儿托付给房东老太太喂养,再“送给”李某抚养,这些都是缺乏法律知识的表现。(3)陈某去妇产站做人工引产,做完就走了,这并不表示,她已放弃了对婴儿的监护权,因为她并不知道婴儿是活的,也不能因为婴儿成活这一事实与陈某做人工引产的初衷相违背就否认了她与婴儿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对未成年人监护权具有优先性,不仅如此,监护权还有严格的排他性,即,在未成年人父母健在,且具有监护能力,同时没有放弃监护权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不得享有对该婴儿的监护权,否则就是侵权。由此看来,既然陈某坚持要抚养这个孩子,则该婴儿应该又陈某抚养。(4)尽管从法律上讲婴儿应有陈某夫妇抚养,但从道德上看,陈某夫妇又是应该受到批评、教育的。因为她既已超生,就应该采取节育措施,一旦怀孕则尽早到医院做人流,可是她却一拖再拖,直到胎儿基本成熟才去引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胎儿的成活和陈坚持要抚养婴儿而造成的

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违背,起责任则应由陈某夫妇承担(当然比强行超生的责任小一些),所以,我们既不能因为陈某违反了不计划生育政策就剥夺她对婴儿的抚养权,也不能因为陈某是在做人工引产后婴儿成活而超生的,就放弃对她的行政的、经济的必要处理和舆论的批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又堵住各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漏洞(事实上有不少人就是利用这种办法达到超生的目的),做到既合法又合符政策,级合情又合理。

16、1986年6月23日,一位姓夏的病人(女,59岁)住进陕西省汉中市人民医院。经医院检查,确认病人已处于肝癌变晚期,伴有肝性脑病、肝功能失代偿。虽经多方抢救,病情仍不能控制。6月27日晚,病情恶化危急。28日,病人的小儿子,小女儿看到病人痛苦难忍,提出能否采取措施,尽快结束病人的痛苦。医院对病人家属的这一要求开始不同意。但在病人子女的再三要求下,医生蒲某某、李某某分两次给病人注射了100名毫升复方冬眠灵。事情在处方上写明了家属要求“安乐死” 并由其小儿子签了名。29日凌晨5点,病人死亡。汉中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两名当事医生和死者的小儿子、小女儿,后因案情特殊曾一度改为取保候审。

伦理分析:1.合理而有条件的安乐死最终会被恩美、医学和法律接受。这实际上是对安乐死概念的正确解释问题。从伦理学的行政分析,安乐死的事实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性条件:一是病人的耳机吧目前医学已无法挽救、濒临死亡而不可逆转;二是由于这种病导致病人肉体精神的极端痛苦,两者缺一不可。本案例病人夏某的情况是晚期肝硬变、肝功能失代偿而不可逆转,其无法挽救性意义方面也已认可。病人肉体和精神的痛苦绝不是常人所能体会到的,但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可否认。

笨案例应该说是符合安乐死两个前提性条件的。但仅仅符合这两个前提性条件还是不够

的,在安乐死实施过程还必须具备必要的程序——病人自主自愿的决定和医学判定医生的认可。医学的判定、医生的认可只能是以医学科学为标准,即病人疾病是否可救、可恢复、社会应尊重医学的判断、法律也应以科学的医学判断为依据。无疑,本案中队病人病情的判断是客观科学的而一些判断、这种判断是确定上述安乐死实施的前提性条件的基础。安乐死实施中一条最本质、最重要的伦理学原则就是病人自身的要求、自主的决定。在目前情况下,即病人的疾病不可逆转而病人又痛苦不堪,但如果病人没有这要求或病人希望医学能继续维持其常规的医护,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安乐死仍然是不允许的、违法的(不可逆转昏迷病人外)。在本案例中,由于病人昏迷和丧失意识,他的子女作为代理人提出安乐死的请求,并取得了当事医生的认可,从程序上分析是可行的。但这里不能忽视,他的子女的代理决定一般应该好似在病人完全丧失意识而不可逆转的情况下作出(或病人曾在意识清楚是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代理决定)。如果夏某在整个治疗中确实一直处于昏迷濒死而不可逆转或不可能举办由本人作出代理决定的条件,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家属代理是可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治疗过程中,病人时有意识恢复,且这期间又没有做出要安乐死的任何表示或愿望。而凭子女的推测决定,这种代理决定的做出是有缺陷的。如果事先病人有过明确一贯的要求,俺们,当病人处于不可逆转时,由其子女代理决定无可非议,我们应尊重病人的选择。这问题其实已成为本案例伦理争议的关键点。国外对这一问题的额作风采用“生前预嘱”的防护四,具有法律功效,

是值得借鉴的。医学的认可判定主要是疾病的不可治愈性。我认为,本案例的医生的做法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看,动机无可指责,同时是在安乐死两前提下并且是病人(家属)的自主决定的行为,也是符合伦理原则的。该安乐死案在我国属首例,当事医生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观念更变过程中,一种科学新事物要得到社会认可和推行,肯定要付出多方面(包括道德、法律、经济、生命等方面)的代价。该医生的做法尽管有违现有法律规定和传统观念,但仍然为人们所理解和同情。

2.安乐死可不可行?关于安乐死问题的伦理、法律、哲学、社会分析在我们的教科书中已详尽谈及。这里要重新强调说明的是,只要承认安乐死的存在,就必须承认:特定的安乐死不是致死原因,它仅仅是死亡过程中的一种良好状态以及为了达到这一状态所采用的方法。解除临终病人的肉体精神的痛苦,尊重“生的意义”、“死的尊严”,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和自主决定权时安乐死的实际而现实的意义,其客观的需要、合理地内涵是决不能随意加以否定的。

17、癌症晚期患者该不该全力抢救?

患者李某,男性,62岁,患食道癌3年多,已进入晚期,因“无治疗价值”而被某医院拒之门外。几经周折,患者更是憔悴、消瘦,出现恶液质并伴有频繁的恶心呕吐,进食困难。患者家属看病人的无限痛苦和要求延续自己生命的强烈愿望,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医院,再三恳求医生收治这个晚期癌症病人,即使发生死亡也不与医院发生纠葛,并表示原为病人支付一切费用。医生出于“人道”,将该病人破格收入医院,由此在病区引发了一场该不该收治的争论。

伦理分析:(1)病人入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抢救,不仅食道癌没有得到控制,而且向全身各脏器转移。又引起还要不要抢救的讨论从而加剧了该不该收治的争议。意见不外三种:一种认为,既然外院都不收,说明已病入膏肓,我们为什么要拣“破烂”,自找麻烦?另一种认为,癌症到了晚期,收进来也不过是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安慰而已,与其痛苦地活着,倒不如早点结束生命,何必在医院等死,弄得人财两空?还有一种看法是,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尽管癌症发展到后期,目前没有什么高招,但“死马”也要当作“活马”治,否则,就不人道,就没有尽到我们的道德责任。“死马”当作“活马”医,这是传统的医学伦理观念的反映。其实,这种观点现在看来,并不符合道德原则。从现代生命伦理学观点看,生是

人们的普遍和基本愿望,生能为社会做贡献,能使家庭团聚,合家欢乐。但这并不意味着生就是绝对的好,死就是绝对的坏。

(2)死亡是自然法则。在当前医药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下,人们不能奢望超越现实条件而企求医护人员治愈一切癌症患者,特别是晚期癌症患者。对本案例中年逾花甲的食道癌晚期患者,治疗上适可而止就行,毋须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医生有权在病人无法挽救时,撤消一切抢救措施而采用一些支持疗法,如给些维生素、止痛剂或输液等。事实上,绝大多数病人及其家属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做好安抚工作,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3)医护人员看问题不能单从对待某一患者的善良愿望出发。目前在社会医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把某些贵重药物、血液和血浆等用到有希望抢救成功的患者身上,使他们痊愈、康复,重返工作岗位,岂不是更符合人道的原则?更尽到医护人员的道德责任?停止无希望的抢救,少花钱,为更有希望活着的人

着想,这应该也是一种道德良心。当然,那种把癌症患者视为包袱,拒之门外,或冷漠相待,或敷衍了事的态度是错误的。病人来院求医,就应该服务周到,严肃认真、审慎从事,即照顾到患者的心理需要,又顾及到家属、亲友的情感状态。对待癌症晚期的濒死患者,必须要符合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道德要求。

18、这样的死亡可以避免吗?

某女,60岁,1986年11月25日7时15分因上腹部疼痛不适6小时,到医院急诊治疗。检查情况:患者呈痛苦面容,气稍急,血压120/80毫米汞柱,频数54次、分,律齐,心音低钝,两肺

(一),胸骨下端有压痛,右上腹疼痛(+),无反跳痛,其余无殊。同时家属提供有冠心病、高血压史,常服丹参和复方降压片治疗。当时家属要求观察并做心电图,但遭医生拒绝,只做白血球计数。结果:白血球11000mm^3,中性79%,子阿托品、庆大霉素治疗,嘱病人回家。11时30分,病人因神志模糊,胸闷气急加剧,由急救车送入急诊室,血压90/50毫米汞柱,频数50次/分,律齐,作EKG示V2—V

3、S—T段呈弓背向上,L、avl出现异常Q波2,当即拟急性前侧壁心肌梗塞,收入病房抢救,在抢救过程中,病人死亡,为此,家属大闹。

伦理分析:本案例病人的死亡可否避免呢?可以避免,病人死因是心肌梗塞,医生原来的诊断治疗错误,如果从分注意到时老年病人、气急、心音低钝、胸骨下端有压痛,有冠心病、高血压史,服硝酸甘油症状未缓解等心肌梗塞病史体征,及时做心电图检查和血压监测,同时做有关鉴别诊断的辅助检查,并留院观察,完全可以发现病人的心肌梗塞、EKG和病情的发展变化,并作出及时正确的诊断治疗。病人的死亡,医生负有无可推脱的责任。

本案例揭示医务人员首先要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病人来就医,就把生命安危交给医生,你应十分珍惜这种信任和权利,在观察、诊断、处理时,要以十分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治疗。。本案例的医生如果有很强的生命价值意识,能对病人做进一步观察和治疗,也许死亡时可以避免的。

其次,要尊重病人的正当欲望。病人来到医院就是希望得到全面及时的检查治疗,希望得到医疗物资和技术手段的分配及一系列与治疗有关的信息等。他们的这些欲望是正当合理的,应当予以尊重,只要条件和规定允许应该给予满足。本案例患者的家属要求留院观察,作出心电图检查,然而医生未同意,对病人家属完全正当合理的要求没有给予尊重和满足。相反,如果医生做到了这一点,也许本案又是另一个结果了。病人在医患中挣扎时很痛苦的,医生对病人的冷暖痛苦要心同身受。这样病人即使死亡,家属可能也不至于大闹,而代之为谅解。

三、简答题

1、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性质可从三个方面理解:首先,他是一种平等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尊重人的尊严、价值创造了物质基础,为实现人权平等创

推荐第3篇:医学伦理学

2018年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伦理学》大纲 第一单元 概述

细目一:伦理学与医学伦理学 要点:

1.伦理学的概念和规范伦理学的类型 2.医学伦理学的概念和医学道德的作用 3.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4.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细目二:医学模式与医学目的 要点:

1.医学模式的内涵 2.医学模式的类型 3.医学目的的内涵

第二单元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细目一: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要点:

1.中国古代医学道德思想的发展过程 2.中国医学道德的优良传统 3.中国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细目二:国外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要点:

1.古希腊、古罗马、古印度和阿拉伯国家的医德起源与传统 2.国外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细目三:生命伦理学 要点:

1.生命伦理学产生的背景

2.生命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原则和研究内容 第三单元 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细目一:生命论 要点:

1.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的概念 2.生命质量论的标准及伦理意义 3.生命价值论的标准及伦理意义 细目二:人道论 要点:

1.医学人道主义的含义

2.医学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 细目三:美德论 要点:

1.美德论的含义 2.医德品质的含义 3.医德品质的内容 细目四:功利论 要点:

1.功利论的含义 2.功利论的主要特征 细目五:道义论 要点:

1.道义论的含义 2.道义论的主要特征

第四单元 医学道德的规范体系 细目一:医学道德原则 要点:

1.行善原则的含义、内容及意义 2.尊重原则的含义、内容及意义 3.公正原则的含义、内容及意义 4.无伤原则的含义、内容及意义 细目二:医学道德规范 要点:

1.医学道德规范的含义 2.医学道德规范的内容 细目三:医学道德范畴 要点:

1.医学道德范畴的含义

2.医学道德权利的含义和作用 3.医学道德义务的含义和作用 4.医学道德情感的含义和作用 5.医学道德良心的含义和作用 6.医学道德审慎的含义和作用 7.医学道德保密的含义和作用 8.医学道德荣誉的含义和作用 9.医学道德幸福的含义和作用 第五单元 医患关系道德 细目一:医患关系概述 要点:

1.医患关系的内涵 2.医患关系的内容 3.医患关系的模式

4.影响医患关系的主要因素 5.医患关系的发展趋势

细目二: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要点:

1.医生的权利内容 2.医生的义务内容 3.患者的权利内容 4.患者的义务内容

细目三:医患冲突与沟通 要点:

1.医患沟通的意义 2.医患冲突的原因 3.医患冲突的化解

第六单元 临床诊疗工作中的道德 细目一: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学道德原则 要点:

1.临床诊疗道德的含义 2.临床诊疗的道德原则

细目二:临床诊断工作的道德要求 要点:

1.中医四诊的道德要求 2.体格检查的道德要求 3.辅助检查的道德要求

细目三:临床治疗工作的道德要求 要点:

1.药物治疗中的道德要求 2.手术治疗中的道德要求 3.心理治疗中的道德要求 4.康复治疗中的道德要求

细目四:临床某些科室的道德要求 要点:

1.急诊科(室)的工作特点及道德要求 2.传染科(室)的工作特点及道德要求 第七单元 医学科研工作的道德

细目一:医学科研工作的基本道德要求 要点:医学科研道德的基本要求 细目二:医学人体实验工作的道德 要点:

1.人体实验的类型 2.人体实验的道德原则

第八单元 医学道德的评价、教育和修养 细目一:医学道德评价 要点:

1.医学道德评价的标准 2.医学道德评价的依据 3.医学道德评价的方式 细目二:医学道德教育 要点:

1.医学道德教育的意义 2.医学道德教育的过程 细目三:医学道德修养 要点:

1.医学道德修养的含义 2.医学道德修养的途径 第九单元 生命伦理学

细目一:生命伦理学研究的内容及伦理原则 要点:

1.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 2.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原则

3.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的伦理原则 4.基因诊断和基因治疗的伦理原则 5.死亡标准与安乐死的伦理问题 细目二:生命伦理学最新重要文献 要点:

1.贝尔蒙报告(保护人类受试者的伦理原则与准则)(1979年) 2.赫尔辛基宣言(涉及人类受试者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2000年修订) 3.生命伦理学吉汉宣言(2000年)

4.国际性研究中的伦理与政策问题:发展中国家的临床试验(2001年)

5.国际人类基因组组织(HUGO)伦理委员会关于人类基因组数据库的声明(2002年) 6.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2002年8月修订)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国务院375号令) 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2003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卫生部《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2003年)

推荐第4篇:医学伦理学

第一章绪论 第二节 道德与伦理学

1、道德的概念:道德是指人类独有的一种生活方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

践中形成并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以善恶作为评价标准,以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作为评价方式调节个人意识现象的总和。

2、道德的固有本质:道德的一般本质是指它属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范畴,

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3、道德的主要特征:①特征之一是阶级性与全民性相统一②特征之二是变

动性与稳定性相统一③特征之三是自律性与他律性相统一④特征之四是现实性与理想性相统一⑤特征之五是协调性与进取性相统一

4、道德的基本类型:原始社会道德、奴隶社会道德、封建社会道德、资本

主义社会道德和共产主义社会道德。

5、伦理学概述:作为独立的学科,一般认为亚里士多德根据雅典学院教学

内容唯一亲手编撰的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Ethika Nikomachea)的问世是伦理学产生的标志。

第三节 医德与医学伦理学

1、医德的概念:医德(Medical mo rality)是指医学实践或医学领域中

特殊的道德;它是人类追求和实现健康利益的产物和反映,是医者以善恶为尺度认识和调节医方与患者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及生态间利益关系的所有医德活动现象、医德关系、医德意识现象的总和。

2、医德的作用:①对医者的作用对医者角色的定位、职业行为的规范、职

业人格的提升等,医德都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②对医学的作用医学发展离不开医德的全方位参与③对社会的作用医德是社

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好坏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3、医学伦理学的概念:是指以医德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是人类尤其是

医者认识医德生活的产物,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和主要准则,在解决医学实践中人们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生态之间的道德问题二形成的学说体系;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

4、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课题:我国当代医学伦理学的具体研究对

象主要涉及医患之间的道德现象、医际之间的道德现象、医社之间的道德现象、医学科研道德现象、生命道德现象五大课题。

5、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内容体系:①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②医德规范体系③

医德现实难题④医德实践规律

第四节 医学伦理素质与医学伦理学学习

1、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一般意义:①有利于医务人员的自我完善及培养德才

兼备的医学人才②有利于医务人员实现技术与伦理的统一及提高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的质量③有利于医务人员解决医德难题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④有利于医药卫生单位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医德思想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我国医德思想概述

1、我国古代医德思想:①萌芽时期②形成时期③发展时期④相对完善时期

2、我国古代医学进行概括:①仁爱救人、赤城济世的行医准则②清廉正直、

不图钱财的道德品质③虚心好学,刻苦最严的学习作风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服务态度⑤不畏权贵,忠于医业的献身精神⑥不断总结、勇于

创新的精神

第二节 国外医德思想概述

1、古代西方医德:①古希腊医德,古希腊医德思想的奠基者希波克拉

底《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希波克拉底及其学派在长期的医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医德行为准则②古罗马医德,盖伦③中世纪的医德,阿拉伯犹太名医迈蒙尼提斯,著作《迈蒙尼提斯祷文》

第三节 医学伦理学发展概述

1、医学伦理学的诞生与发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医学伦理学首先

诞生于英国,1791年,英国医学家托马斯•帕茨瓦尔为曼彻斯特医院起草了《医院及疾各人员行动守则》于1803年更名为《医学伦理学》再次出版,从此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医学伦理学》。

2、医学伦理学在国内:1932年6月,上海出版了由宋国宾(公元1893

—1956年)主编的《医业伦理学》。这是我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医学伦理学专著。

第三章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人的生命论

1、生命神圣论概述:生命神圣论是指强调人的生命价值至高无上、人

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理论。

2、生命神圣论的历史意义:①种族的繁衍②推动了医学的发展

3、生命质量论:是指主张以人的体能和智能等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

为依据来衡量生命存在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意义,强调人的生命存在质量,从而给出相应对策的生命理论。

4、生命价值论的概念:是指主张以个人生命对他人和社会及自我的意

义大小为标准确认其质量以及神圣性。

第六章 医患关系伦理 第一节 医患关系概述

1、医患关系:医方与患方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基于病人健康利益所构成

的一种医学人际关系,医患关系是医学关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既是指医师与病人个人之间构成的医学人际关系,又指医方与患方群体之间构成的医学人际关系。

2、医患关系内容:①技术关系,医患双方围绕着诊断、治疗、护理以

及预防、保健、康复等具体医学行为中技术移速所构成的互动关系。②非技术关系,道德关系,经济关系,价值关系,法律关系。

3、医患关系的性质:①医患关系是信托关系②医患关系是契约关系

4、近代医患关系及其特点:①医患关系物化:大量的采用物理、化学

等医疗设备、材料,改变了经验医学的治疗方法,对医疗设备依赖加强。②医患关系分解③病人与疾病分离

5、现代医患关系发展趋势:①医患关系经济化②医患关系民主化③医

患关系法制化④医患关系人文化

第二节医患关系模式伦理

1、国外医患关系模式研究成果:国际上广泛认可的一种模式是由托马

斯·萨斯与荷伦德提出的。

萨斯-荷伦德模式:①主动被动型:它的特点是病人到医院就诊,请求医师给予诊疗,往往将自己置于被动地位,而医师掌握诊疗技术,接受病人的请求,给病人以诊治,往往以主导者自居。②指导合作型:病人被看做有

意识、有思想的人,在医患双方关系中有一定的主动性,医师注意调动病人的主动性,医患关系比较融洽,但这种主动性是有条件的,是以主动配合、执行医师的意志为前提的。

③共同参与型: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不是处于被动地位,而是主动与医师一起商讨,共同做出决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能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采取其中的合理部分。在诊治过程中,医患双方都充分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多数慢性病的治疗都适用于这种模型,一般的心理治疗也适用于这种模型。

第十章 生殖伦理 第三节 辅助生殖伦理

1、生殖技术概念:临床生殖技术主要用于不孕不育,临床上运用的生

殖技术主要有人工受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

2、克隆技术:又称无性生殖,是指运用现代医学技术,不通过两性结

合而进行高等动物生殖的技术。

3、家庭人伦关系的确定:在我国,2003年公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

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不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术。

4、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伦理准则:①保护后代:<1>医务人员不得

实施代孕技术<2>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②社会公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生殖性克隆技术。

第十一章 器官移植伦理 第一节器官移植概述

1、器官移植概念:若器官供体和器官受体是一个人,这种移植则称自体移

植,供体与受体虽非同一人,但供受双方有着完全相同的遗传素质,这种移植叫做同质移植。人与人之间的移植称为同种移植,不同种的动物间的移植称为异种移植。

第二节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

1、活体器官捐献的伦理选择:不能从活着的未成年人身上摘取移植用

的器官,活体供体应该是有行为能力、自愿且没有受到强迫、医学及社会心理学方面处于健康状态的人。

2、反对器官商业化的理由:①器官买卖有损人的尊严②器官买卖有损

社会公正③器官商业化不能保证器官质量④器官商业化必然引发犯罪⑤器官商业化可能导致一些人因为当下的金钱需要而一时冲动,出售自己的器官,做出日后后悔的非理性选择⑥器官商业化导致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的展开器官移植,损害供体和受体的利益。

第十二章 死亡伦理 第一节 死亡的认识与控制

1、脑死亡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借鉴哈佛的

报告提出了新的死亡标准:①对周遭的环境完全没有反应②完全失去反射能力和肌肉紧张度③缺乏自发性的呼吸作用④如果不用人工辅助器,动脉血压会剧降⑤在没有任何技术问题的情况下,即使用人为的方式刺激脑部,病人的脑电图仍然呈现绝对的直线反应。

第三节安乐死伦理

1、安乐死的分类:①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根据安乐死的实施方

式,可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②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根据安乐死对象即被实施安乐死者的真实意愿,可区分为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

2、安乐死历史发展:2004年4月1日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正式批

准并允许由医师执行自愿主动安乐死的国家。

第十三章 医学科研伦理第一节人体试验概述

1、人体实验基本伦理准则:①人体实验必须具有正当的目的:只有符合医

学目的的人体实验才是正当的。《纽伦堡法典》明确规定:实验者必须向受试者告知实验目的。②人体实验必须合理保护受试者利益③人体实验必须经过受试者知情同意,若退出的受试者是病人,则不能因此而影响其正常的治疗和护理。④人体实验必须恪守严谨的学风⑤科学性原则⑥伦理审查。

2、人体实验现实伦理问题析要:2000年版的《赫尔辛基宣言》在其第

16、

17、

18、

19、29共五个条款中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当受试者无能力或无法给出知情同意时,他们的同意决定将委托给其法定监护人或其他适当的权威代表人物代理表达。

第十五章 医学伦理素质养成实践 第二节医德他律的积极参与

1、医德教育:是医德他律的起点,因而也是行为主体全面养成医学伦理素

质的起点,所谓医德教育就是指一定社会的医疗卫生机构,遵循医学人才成长和医学教育的客观规律。

2、医德评价:是指人们及医务人员自己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对医德行为

作出善恶判断、确定其道德价值,为达到扬善抑恶的目的而表面褒贬态度的一种医德活动。在实践中,医德评价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总括起来说主要有三种,即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这里所说的内心信念是指医务人员自己笃信不疑而且将其内化为强烈医德责任感和良心机制的医德观念、医德规范和医德理想等。

3、医德评价依据:①要坚持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论,即使在单独衡量医德行

为动机或效果时,也都需要综合分析,需要分清主次。在医德评价中坚持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论。②要坚持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论

第三节医德自律的不断提升

1、医德修养:是指医务人员按照社会所倡导的医德观念及其规范,在医德

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锻炼和自我陶冶的过程及其所达到的医德境界。

2、医德修养具有重要意义:医德修养有助于医德教育的深化,它是形成医

德品质的内在根据,它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3、医德智慧修养:医德理论修养主要解决伦理认知层面的问题。

4、医德修养的路径:在医学实践中进行医德修养,是医德修养最根本的途

径、最重要的方法。

5、慎独:是指在单独工作、无人监督时,医务人员仍能坚持医德信念,严

格按照医德规范行事的修养方法及其所达到的境界。

6、作为医德修养方法的慎独,其要点有:①坚持修养的高度自觉性②坚持

修养的高度彻底性③坚持修养的高度严谨性。

推荐第5篇:医学伦理学

这些年医患冲突不断升级,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务人员已超过1万人。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辱骂医务人员的现象;78.01%的医生不愿意子女学医、从医。从语言辱骂到动刀杀医„„著名医院管理专家、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中国目前是全世界医生遭杀害最多的国家。每年都有医患冲突引起的血案。以下是几例2013年的几例医患纠纷引起的冲突。 急救女医生出诊遭殴打 因要求家属找帮手抬患者

1月15日,通州潞河医院一女急救医生接到指派,到一病人家中进行急救,经急救治疗后,患者呼吸恢复正常。为将患者送到医院进一步救治,医生建议家属再另外找人将患者抬下楼,此期间病人又开始呕吐,使得该建议非但没能得到患者家属的配合,反而遭到患者家属的谩骂、侮辱,并大打出手,后经其他人制止才作罢。

病人未能转入住院部 患者家属殴打查房医生

2月16日,上海龙华医院急诊科一名医生被病人家属打伤,原因是住院部病房无床位,该病人被收治急诊。当天早晨医生查房时,患者的一名家属突然冲上前,对医生的面部和头部出手。随后,几位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上前劝阻, 将打人者拉开。目击者称,在被打过程中,“医生没还口,也没还手”。

馆陶女医生坠楼身亡 生前曾遭患者家属殴打辱骂

4月29日晚,河北省馆陶县人民医院的一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因在医院输液时感到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患儿父母及亲属认为患者死亡系医疗事故,遂到病房楼三楼医生办公室找主治医生王萍并在其办公室对王萍进行辱骂殴打。为防止进一步冲突,医院工作人员与另外一部分家属在医生办公室隔断外间及门口处交涉解释,此时王萍在隔断里间。21时35分左右,王萍用床单系住暖气管,从窗户离开房间,不料失手坠楼,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仍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5月1日2时18分死亡。

家长因女儿高烧心急打医生致脑震荡

5月15日凌晨,沈阳儿童医院急诊室发生一起医生被殴事件。一患儿父亲因为太过心疼高烧不退的孩子,动手殴打了医生。事发时,被打医生刚刚救治了施暴者的孩子。医院的监控录像记录了当时情形。被打医生被诊断为脑震荡。

患儿家长嫌接诊太慢 抡拳暴揍医生

5月21日晚9时许,青岛市民王先生带着女儿到妇女儿童医院看病,因为觉得急诊科值班医生惠大夫没有及时为因发烧而浑身抽搐的女儿做出诊治,和他发生口角后挥拳相向,当场将其打倒在地,惠大夫的耳后、脖子和脸颊,都肿起了一大块。 110民警到场后,将王先生带走调查。

桂林医生接连被打 急诊室暴力盼“急诊”

5月20日凌晨,一名老人在儿子的陪同下来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值班李医生为老人开药输液。老人输液10多分钟后出现不适症状, 李医生随即将老人送到抢救室急救。经急救,老人并无大碍,但家属却非常激动,认为李医生用错药,将李医生一脚踹翻在地。

6月1日凌晨1点多,一名捂着头的男青年在朋友搀扶下来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当时值夜班的刘医生正在给一名膝部受伤的孩子进行处置,他见男青年伤 口已经停止流血并有结痂,不是危重病号,就交代护士先对其进行常规处理,自己则返回处置室继续为孩子治疗,却不料处置室的门随后被受伤男青年及同伴踹开, 一记重拳正打中刘医生面部。经检查,刘医生鼻骨骨折、移位,流血约为100毫升。

正当我们还没从2013年的医疗事故的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一场痛彻心扉的医疗事故致死案又在我们的创伤上添了一道划痕。

齐齐哈尔医生遇袭面部粉碎性骨折 嫌犯系高中生

2月17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北满特钢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孙东涛,在诊室被高中生齐某某用钝器猛击头部致死。这是继温岭杀医案、北京同仁堂医院医生被砍案后,又一起发生在耳鼻喉科的恶性伤医案。这位医生自从业以来,没有患者对其医德医风问题的投诉。经调阅相关病历调查,未发现孙东涛对齐某某的诊疗过程存在不当之处。

近几年,许多医生已经不堪忍受这些屡禁不止的医疗纠纷的压力,纷纷放弃从医。医生是个治病救人的行业,然而现在我们却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来拯救他人的生命。谁会愿意在一个无法保证生命安全的岗位上工作呢?如果照这个趋势发展,全国的医者都会怀着不安的心工作,人心不稳,工作又怎能一帆风顺?于是,就造成了连锁反应。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有些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生的失职造成的。有些医生为了个人经济利益,给病人开出价值不菲的医疗单。更有甚者,天津多家医院抢夺婴儿的“第一口奶”,奶企以向医院人员贿赂的方式,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初生婴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让孩子产生对某个奶粉的依赖,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 百密总有一疏,医生本来就是一个与死神打交道的职业。医生的一个偶然的失误,就有可能涉及一条生命。2013年8月31日早上,在北京天坛医院接受输液治疗的河南商丘65岁患者王化礼,在换输第三瓶药物时突然发病不幸离世。家属发现挂在王身上的输液药瓶上,标注的是另一个患者的名字。事发后科室护士长及死者主治医生在太平间确认药瓶,承认错用药物。

其实,重大事件的起因往往是微小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正因为微小,让人防不胜防,毫无察觉,让人麻痹大意,才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甚至是非常重大而又悲惨的后果。因此,做为一位白衣天使,医生应该高度警惕,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该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地去为病人服务。国家的政策没有对医生实施高强度的保护,那么,医生就应该自己保护自己,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份工作,“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推荐第6篇:医学伦理学

《医学伦理学》论文选题范围及写作要求:

范围:(任选其一)

1、当代中医药发展思考。

2、高科技运用于临床带来的伦理思考。

3、我国现阶段实施安乐死的可行性有多大?

4、试述临终关怀的理论意义和临床意义》

5、院长由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来担当,哪一个更有优势?院长职业化在中国未来

医疗领域发展中的前景如何?

6、现有医疗体制下降低医疗纠纷的对策。

7、学术腐败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一个社会靠什么来规范学术行为的道德底线? 论文要求:

1、按标准论文格式写作(标题下内容摘要、中心词、正文、文后注释或参考文献;

2、字数不限,手写:

3、出自自己的思考;

4、11月11日前交给班长,班长统一交给我。(请班长统计一下缺交人数,原则上过

期不候,因为网上输入成绩有时间限制。)

推荐第7篇:医学伦理学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医学伦理学与卫生法学》课

程考核要求

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的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 作业要求

1.答题内容要有相关概念并进行论述

2.答题要结合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制度或相关案例论述 3.任选一题,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二. 作业内容

1.试述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 2.试述医学道德规范及主要内容 3.试述护理道德的特点及作用 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和特征 5.常见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对策 6.试述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答:我选择的是第六题:试述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的概念

所谓医疗机构,是指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为宗旨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教学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单位。从概念上看,医疗机构不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从广义上讲,由于计划生育机构也从事“医疗”活动,因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

医疗机构具有以下特征:

(一)医疗机构的宗旨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这是医疗机构的最基本特征, 其他所有机构都不具备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为宗旨这一特征。医疗机构的宗旨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也负有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的职责(义务)。如果其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将受到社会的谴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甚至法律的制裁。

(二)医疗机构的主要活动是疾病诊断、治疗、教学和紧急救护的活动。这是医疗机构的又一个明显特征。在我国,医疗机构承担的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的职责(义务),其主要活动当然是疾病诊断、治疗、紧急救护。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医疗机构,在其履行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的职责(义务)的同时,也承担着临床教学、培养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并且,该任务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三)在我国。现有医疗机构主要表现为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卫生保健院、民族医门诊部、临床检验中心、以及急救站等医疗单位,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担负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疗义务,所以,其也应当属于医疗机构的一部分,最低也属于医疗相关机构。

(四)在我国,医疗机构也是维护国家卫生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构。也就是说,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不是单纯的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其还担负着维护国家卫生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命,如果没有这些机构,国家和人民的卫生安全、身体健康就得不到保障,疾病就得不到救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就无从谈起。

二、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设置医疗机构原则

所谓依法设置医疗机构原则,是指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依法设置,依法审批、登记,非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并应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我国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述可见,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第一步就是要经审查批准并取得批准书、进行登记,才可执业。否则,就没有资格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执业,即体现了依法设置医疗机构原则。

(二)依法执业原则

所谓依法执业原则,是指已经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业务、管理药品、施行手术等;必须严格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要求执业,否则,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这一原则,我国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有关部门认真监督原则 有关部门认真监督原则,是指负有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经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评估、综合评价,对大不到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的原则。

三、医疗机构的分类

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医疗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冠名为医院的医疗单位: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中心医院等;(二)专门妇幼保健的医院:妇幼保健院;

(三)基层医疗主要单位: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四)休养、疗养性质的医疗机构:疗养院;

(五)城市社区医疗单位: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社区与企业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站)、卫生站; (七)乡村医疗单位:村卫生室(所)、保健站; (八)紧急救护医疗机构: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专门检验机构: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门性医疗机构: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以护理为主的医疗机构: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我们认为,其他诊疗机构应当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国境卫生检验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医学科研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和教学实践的教学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美容服务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军队编外医疗卫生机构等。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的概念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调查、取证、评审、提出处罚意见,和实施职权内的处罚活动的行为。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是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职务的行政行为。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有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义务,享有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权力。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没有这一权力。

(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的方式是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调查、取证、评审、提出处罚意见,和实施职权内的处罚活动的行为。

(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我们认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对象,还应当包括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非法执业的单位和个人。

二、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

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下列内容:

(一)关于管理主体,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对医疗机构的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2)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3)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4)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对此作出补充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关于具体管理措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出下列规定:

1.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级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的职责是:(1)拟定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办理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员的审批、发证、换证;

(3)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工作;

(4)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5)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3.《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医疗机构监督员,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这些监督管理职责是:

(1)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4)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或处罚意见; (5)实施职权范围内的处罚; (6)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4.《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监督员有权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无偿索取有关资料,医疗机构不得拒绝、隐匿或者隐瞒。医疗机构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5.关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的内容,卫生部《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主要包括: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2)执行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情况;(3)医德医风情况;(4)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5)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情况;(6)组织管理情况;(7)人员任用情况;(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检查、指导情况。

(三)对医疗机构评审 对医疗机构的评审,是指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的形式,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促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的活动。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

评审的方式主要是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此作出下列规定:

1.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各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评审的具体实施。

2.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在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时,发现有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 施细则》的情节的,应当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为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可以直接行使监督权。

推荐第8篇:医学伦理学提纲

第一章 绪论

【1】道德 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并由经济基础决定,以善恶作为评价标准,以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作为评价方式,调节人类与各方面之间的利害选择,并追求自身人格完善的活动现象、关系现象、意识现象的总和。构成要素为道德活动、道德关系和道德意识。

【2】伦理学(ethics) 是研究道德现象并揭示其起源、本质、作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或科学

【3】医德(medical morality)是指医学实践或医学领域中特殊的道德。她是人类追求和实现健康利益的产物和反映,是医者以善恶为尺度,认识和调节医方与患方,医方与医方,医方与社会和生态之间利益关系的所有医德活动现象、医德关系现象、医德意识现象的总和。

【4】 医学伦理学 是以医德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是人类尤其是医者认识医德生活的产物。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和主要准则,在解决医学实践中人与人、医学与社会、医学与生态之间的道德问题而形成的学说体系,是医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

【5】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1 医患之间道德现象 2 国际之间道德现象 3 医社之间道德现象 4 医学科研道德现象 5 生命道德现象

【6】结合医学伦理素质与临床决策的关系,谈谈为什么要学习医学伦理学 在现实中,医学决策不仅需要专业,还是极其复杂的思想、法律、伦理等人文或文化的决策。医学本性和现代服务特点都决定了医学伦理素质是不可缺少和替代的,而医学伦理素质又并非医学人才生而固有的,仅靠经验积累也难以满足需求,因此,在养成医学伦理素质的过程中,学习医学伦理学是不可缺少的。

第二章 医德思想的发展历程

【1】中外医德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各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2】各个阶段主要内容是什么?

【3】各阶段代表人物和代表文献是什么?

中国古代医德思想:

(1)萌芽期 一些先进者试图用自然的方式研究健康和疾病问题 神农尝百草

(2)形成时期 此时思想家们侧重于人性、自然方面的探讨,为医学伦理思想注入了活力 《黄帝内经》;儒家称医术为仁术

(3)发展时期 此时医生社会地位较低,但是医学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东汉名医张仲景《伤寒杂病论》 隋唐名医孙思邈《备急千金药方》

(4)相对完善时期 医学科技进步,同时在医药实践中丰富了医德思想

明 陈实功“医家五戒十要” 中国近代医德思想

(1)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医德思想 以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为特征,民族主义和人道主义相结合。

孙中山大学学医;秋瑾译述《看护教程》 (2)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医德思想 朱德《怎样做一个红色医生》 毛泽东《纪念白求恩》 我国现代医德思想

分三个阶段,建国后至*前,*中,*后。

第一阶段: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体现和发展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思想。

第二阶段: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收到了玷污 第三阶段:医学伦理学得以复兴和发展

国外古代医德思想 古代东方

古埃及 奴隶主能享有好的医疗 印度内科鼻祖:闍罗迦,《闍罗迦集》 印度外科鼻祖:妙闻,《妙闻集》 最古老医学经典:《阿输吠陀》

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内含医德规范 古代西方 古罗马

古希腊 希波克拉底,《希波克拉底誓言》

希波克拉底誓言医德思想深刻丰富:强调尊重老师同行和医学传承

强调为病人谋利益

强调医生的品行修养

强调保守医学秘密 中世纪医德 医德也披上了宗教的外衣 迈蒙尼提斯,《迈蒙尼提斯祷文》

国外近代医德思想

1 人道主义成为医德义务的核心 2 个体规范与群体规范并重

国外现代医德思想

1 医德由义务论向公益论转化 2 医德对法律的依赖性越来越大

【4】医学伦理学的诞生与发展的主要标志(不明确) 1946 《纽伦堡法典》为人体实验制定了基本准则 1948 以《希波克拉底誓言》为蓝本,颁布《医学伦理学日内瓦协议法》,是全世界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1964 《赫尔辛基宣言》 强调了人体实验的知情同意

1968 《悉尼宣言》 确定了死亡的道德责任和器官移植道德准则 1977 《夏威夷宣言》精神病医生道德准则

【5】生命伦理学诞生与发展的背景 1 权利和病人权利运动 2 卫生资源的公正分配 3 死亡标准和方式的变革 4 医学模式的改变

5 新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

第三章 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

人的生命论(生命理论) 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

医德本位论(医学伦理学理论) 医学人本论,医学功利论,医学公正论 医患关系论(医学伦理学理论)医者义务论,医者美德论,患者权利论 生命神圣论 theory of sanctity of life 是强调人的生命价值至高无上,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理论。 生命质量论

quality 是主张以人的体能和智能等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为依据,来衡量生命存在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意义,强调人的生命存在质量,从而给出相应对策的生命理论。 生命价值论 theory of live-value 是主张以个人生命对他人和社会及自我的意义大小为标准确认其质量以及神圣性,从而作出相应选择的生命理论。

医学人本论 medical humanity 在医学利益关系中以人为本,是回答为什么应该将人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为什么该同情、关心、尊重病人的医学伦理学理论。 医学功利论

主张利益是道德的基础,人有趋利避害的本性,追求最大多数的人最大幸福就是善,因此应以行为的效用作为道德评价标准。 医学公正论 justice 强调健康公益,主张合理的兼顾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多元主体的健康利益、坚持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的正义性,坚持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医学伦理学理论。

医者义务论deontology 是以一定医德规范的形式向医者提出职业伦理要求并约束其行为的理论。 医者美德论 virtue 医者美德论是指以医学品德、医学美德为中心,研究和探讨医务人员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医学品德或品格,医德高尚的医者及其医德素质是什么样的,如何养成与提升等问题的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

主要内容:仁慈,忠诚,严谨,公正。

病人权利论 right 在医学活动特别是在医患关系中,病人有权要求医方珍视自己的生命及其价值和质量,同情和关注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医学伦理学理论。

第四章 医德基本原则与准则

【1】医德规范体系具有指导医德实践的重要作用 1 为医务人员提供行为准则,提升其职业精神 2 维护医疗关系中各方面的利益 3 提高医疗行业的社会信誉

【2】我国当代医德原则 1 防病治病 2 救死扶伤

3 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4 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3】我国医德基本准则 1 以人为本,救死扶伤 2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3平等交往,一视同仁 4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5 廉洁行医,遵纪守法 6 诚实守信,保守医密 7 互尊互学,团结协作 8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4】医德基本准则的实现

1 处理好亿的准则与技术规范的关系 2 处理好医德准则与医学法规的关系 3 处理好普适准则与医德情境的关系

【5】欧美生命伦理原则

1 尊重(自主)原则 尊重病人的生命、人格、隐私权、自主权及处理好相关的一些特殊问题。

2 不伤害原则 医务人员的整个医疗行为中,无论动机还是效果都要避免对病人造成伤害。 3 有利(行善)原则 把有利病人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其谋利益。 4 公正原则 是形式公正和内容公正的有机统一,在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上保证公正的绝对性,人人同样享有。

【5】欧美四生命伦理原则的冲突

有利原则与不伤害原则的冲突主要表现为医务人员需要权衡对病人行善和不伤害病人之间的取舍。 有利原则与尊重原则的冲突主要表现为医务人员合乎科学的选择与病人的自主决定相对立。 公正原则与其他三个原则的冲突表现为:依据其他三项原则对某个病人进行积极救治的时候可能会损害他人及社会健康权益甚至威胁到另外一个人的生命。

一般情况下,要把有利原则放在优先地位考虑,其次是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和公正原则。但是,基本的原则应用顺序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根据具体临床问题进行慎重选择。

第五章 医德基本范畴

【1】医德范畴与医德原则、医德准则有何区别?如何看待医德范畴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2】义务人员和病人分别有哪些道德权利和义务?道德权利和义务与法律权利和义务有何区别?

【3】如何看待审慎、胆识、情感、理智、良心、荣誉及其对提高医务人员医学伦理素养的作用?

【4】目前医务人员面临的主要伦理冲突 1 病人权利与医务人员的义务之间的冲突 2 病人义务与医务人员权利之间的冲突 3 病人权利与医务人员权利之间的冲突 4 病人自身不同权利之间的冲突 5 医务人员自身不同权利之间的冲突 6 病人与病人的权利冲突 7 病人与其家属的权利冲突 8 医务人员自身义务的冲突

【5】处理伦理冲突的方法

1 走出片面的认识误区,避免片面或过激

2 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要树立“双赢”的价值观念

3 遵循化解冲突的原则:根本权益优先准则;价值合理优化原则;变通性操作原则;规范与智慧并存原则。

4 坚守医学职业的良知

第六章 医患关系伦理

【1】萨斯-荷伦德模式

将医患关系归纳为三种类型:

1 主动-被动型

特点是病人到医院就诊,请求医师给予治疗,往往将自己置于被动地位,而医生掌握诊疗技术,接收病人的请求,往往处于主导地位。是一种不对等的医患关系 2 指导-合作型

病人在医患双方关系中有一定的主动性,医师也注意调动病人的主动性,医患关系较融洽。但医生仍处于主导地位,有权威性。这是构成现代医患关系的一种基本模式。

3 共同参与型

病人能够主动与医生合作,主动参与诊断治疗,提供各种情况。 【2】医患关系现状

首先、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疗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其次、医患纠纷从以医疗技术纠纷为主转变为以非技术纠纷为主。 最后、医患纠纷解决方式以非诉讼的方式为主,医闹现象愈演愈烈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 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制度设计。要彰显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卫生立法和执法建设

2 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医院规章。

3 强化医师职业伦理精神。重申医学目的,培育医患共情。重铸职业诚信,强化互信纽带。强调爱岗敬业,提升医者美德。强调团结合作,坚持共同提高。

第七章 预防医学伦理

【1】预防医师的伦理准则

1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大卫生观” 2 对社会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 合理兼顾个体人权和公众权益 4 树立崇高的献身精神

【2】我国公共卫生伦理准则 1 效用准则

恰当的公共卫生行动一定是社会净受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实现最小可能伤害 2 公正准则

要分配公正,程序公正,回报公正。 3 尊重准则 4 互助准则

【3】传染病防控伦理

1 严格执行隔离消毒措施和各项操作规程 2 坚持预防为主的积极防疫思想 3 尊重传染病病人的人格和权利

4 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时收集与上报疫情

【4】人类对自然的道德责任 1 人和自然和谐相处 2 人与万物共尊

3 注重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代际公平4 人类合理节制自己的需求 5 保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章 临床常规诊治伦理

【1】首诊负责制的伦理意义? 【2】诊断伦理

1 及时诊断准则:医务人员力争尽早尽快对疾病作出分析判断

2 准确诊断准则:要树立科学的诊断目的,积极利用现实条件,严肃认真作出判断

【3】治疗伦理

1 有效准则 采用成熟可靠的临床技术,认真实施对疾病具有稳定、环节、转归效果的治疗措施的临床伦理准则。

2 择优准则 择优准则是指认真仔细的选择使病人受益与代价比例适当的优化治疗措施的临床伦理准则。 3 自主准则

医务人员要尊重病人的自主权。为病人的自主选择提供充分条件,正确对待病人的拒绝,拒绝病人的不合理要求。

【4】手术诊治伦理

1 手术前的伦理要求:确定手术治疗的充分性和必要性;保证病人的知情同意权;认真做好术前的准备

2 手术中的伦理要求:严密观察,处理得当;认真操作,一丝不苟;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3 手术后的伦理要求: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努力解除病人的不适。

【5】康复诊治伦理

1 坚持生命神圣的伦理概念 2 坚持道义与自主的合理统一 3 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4 坚持心理与生理并重的目标

【6】心理诊治的伦理要求 保密尊重专业真诚

【7】急诊科伦理

1 分秒必争,全力以赴 2 常备不懈,沉着冷静 3 集思广益,团结协作 4 优化技能,强化功底 5 人性服务,呵护心灵 6 胆大心细,坚守慎独

【8】口腔科的伦理要求

1 夯实专业技能,切实关注病人 2 严守规章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3 普及防护知识,关注口腔健康 4 公正分配资源,真诚对待病人

【9】影像科伦理

1 高度负责,避免漏查错查 2 加强仪器维护,优化使用效果 3 尊重病人的人格,注重医患沟通

【10】麻醉科伦理要求

1术前伦理要求:全面查看病人,优化方案,亲切交谈,知情同意 2术中伦理要求:正确使用各项检测仪器,密切关注病人生命体征

3术后伦理要求:继续监测生命体征,帮助病人术后恢复;关怀体贴,心理疏导

第九章 临床典型问题伦理

【1】准医师的伦理角色定位 1 学生角色

2 医师助手的角色

【2】过度自我保护的危害

1 损害病人经济利益,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2 加大医疗风险几率,损害病人健康利益 3 损害医患信任,恶化医患关系

4 破坏医疗创新机制,阻碍医学科学发展

【3】医患沟通的伦理意义

1 实践“人是目的”的伦理价值 2 发挥道德情感的传递作用 3 推动人道主义精神的发展 4 促进医患双方道德境界的提升

【4】医患沟通的伦理准则 尊重有利公正诚信文明

第十章 生殖伦理

【1】医务人员在计划生育中的道德责任 1 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和人口观 2 遵守和执行法律政策 3 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4 贯彻知情同意准则

【2】消极优生和积极优生的伦理问题

消极优生主要措施:结婚管理,生育控制,生育保健

1 遗传咨询是指应求询者的要求,咨询医生提供给求询者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有关罹患遗传病的信息和知识,以便求询者自主决定采取有关消极优生措施。 问题:首先,各方利益的平衡。要以求询夫妇的利益和需求优先

其次,咨询医生与求询者的价值观平衡

最后,保密与讲真话的平衡 2 产前诊断问题:首先,产前诊断后优生决策如何做出

其次,产前诊断能否进行性别鉴别

积极优生的问题:首先,积极优生是否可能

其次,积极优生是否应该

【3】辅助生殖技术(ART)临床生殖技术主要用于治疗不孕不育,因此被称为ART 我国ART应用伦理准则 1 有利于病人 2 知情同意 3 保护后代 4 社会公益 5 保守医密 6 严防商业化 7 伦理监督

【4】我国人类精子库管理伦理准则 1 有利于供受者 2 知情同意 3 保护后代 4 社会公益 5 保守医密 6 严防商业化 7 伦理监督

第十一章 器官移植伦理

【1】器官移植的概念 器官移植是将健康的器官移植到相应器官因致命性疾病而功能不可逆丧失的另一个人体内,使其重新拥有相应器官的手术治疗。

自体移植:器官供体受体是同一人

同质移植:供受双方有着完全相同的遗传物质(同卵双生)

同种异体移植

异种移植

【2】器官移植中的主要伦理问题 【3】简述我国器官移植的伦理准则 1 安全有效准则 2 知情同意准则 3 保密准则 4 公正准则 5 互助准则 6 非商业化准则

第十二章 死亡伦理

【1】安乐死euthanasia 指在病人身患无法治愈的疾病、已处于不可逆的濒临死亡且备受剧烈疼痛折磨的状态之中,为消除其肉体和精神痛苦,应其要求,应用医学手段使其无痛苦地结束生命的死亡方式

【2】主动安乐死 主动结束生命或加速死亡

被动安乐死 是撤下生命支持,听任死亡 自愿安乐死

非自愿安乐死 均是有问题的 【3】故意杀人与安乐死的区别 1 两者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2 实施者不同

3 运用的手段和方式不同 4 性质不同,善与恶 5 主动方不同

【4】我国安乐死现况,目前义务人员应如何对待安乐死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干涉的唯有严格意义上的病人自愿放弃抢救或治疗。 1 必须严格掌握要求放弃抢救或治疗的病人的适应症:对疾病无法治愈、疼痛不堪忍受且无法解除的濒死病人才可考虑 2 必须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 3 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自主权

【5】临终关怀的伦理诉求 1 理解临终病人的心里 2 保护临终病人的权利 3 优化临终病人的生活 4 关心临终病人的家属

第十三章 医学科研伦理

【1】医学科研伦理的基本伦理准则 1 热爱科学 2 实事求是 3 献身科学 4 团结协作 5 勇于创新

【2】人体实验基本伦理准则 1 人体实验必须具有正当的目的

2 人体实验必须合理保护受试者的权利 3 人体实验必须经过受试者的知情同意 4 人体实验必须恪守严谨的学风

【3】人体实验中知情同意的特殊保障 1 全面维护受试者的知情权 2 严格履行知情同意全部程序 3 正确对待代理知情同意 4 正确对待免除知情同意 5 正确对待社区知情同意

6 正确认识知情同意的免责功能

【4】伦理委员会的权限、职能及其伦理审查的主要内容

【5】动物实验有何伦理争议

赞同动物实验的观点:动物实验不仅有益于人类,也惠及动物。尽管一些实验动物被牺牲,但是研究成果会越来越多的有利于更多的同类和其他动物。

反对动物实验的观点:1 动物权利主义的观点:动物也是有生命的道德主体,人和动物有平等的权利。

2 动物福利主义的观点:人类应该尽量避免对动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反对和防止虐待动物,让动物在康乐的状态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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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守护者》观后感

黎咏麟201401210622014级中医学(五年制)1班

《姐姐的守护者》是一部相当震撼人们心灵的美国电影,电影讲述的是一对特殊的姐妹以及他们父母一起与白血病及其并发症斗争的故事。凯特是莎拉和布莱恩的长女,但十分不幸的是,凯特患有先天性白血病,这将意味着她的生命时间将不长。于是,为了延长凯特的生命,莎拉和布莱恩在医院医生的建议下,通过基因工程的帮助,产下一位与莎拉配型一模一样的女儿——安娜。由于安娜的出生的初衷就是为了就是救她的姐姐,所以,自从她出生之后就成为了她姐姐凯特的“药罐子”,从脐带血到血液、骨髓,甚至到最后因为凯特因白血病而出现并发症——肾衰竭的缘故,她竟被她的母亲要求捐献她的肾脏。因此,她为自己找来了律师,为自己维权,要求法院拒绝其父母支配她的身体。

在故事的最后结局里,安娜因为车祸成为了植物人,而同时她也赢得了诉讼,但是,她的律师在她的授权下还是同意把他的肾脏移植给她的姐姐。重获生命的姐姐知道这件事情后,感到十分悲痛,她也开始在医院一天天的照顾着脑死亡的安娜。

纵观这个影片,将家庭、医院、法院这三个成分融合在一起,每一方都会有自己的旁白,彰显出各自的内心世界各自的各种矛盾和无奈;同时也将患者、家人、捐献者、医生、法官这几个身份放一块,更将强烈的表现出了医学伦理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先以安娜出生为例子,安娜的出生不是意外,而是各方面精心设置好,从受精到发育再到分娩、成长,都是在按人为设定的路线在前行,不由自己控制。她仅仅是一个通过人工授精以及基因工程的方式产下来的孩子。

从影片来看,这一方式确实起到了各方先前设想的作用,一是通过脐带血来就她的姐姐,二是为她的姐姐提供合适的骨髓、血液,俨然生来就是姐姐的“药罐子”。这虽然能够有效的维持其父母的婚姻和家庭的幸福美满,也能让她的姐姐活下来,但是我们似乎恰恰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安娜真的愿意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愿意成为姐姐的“药罐子”吗?她看见自己身上满满的伤痕时,她快乐吗?这与我们现今倡导人人自由平等快乐的理念是否存在了违背的地方?

再来看看关于影片中讲到的肾脏移植,在莎拉看来,安娜的出生就是为了拯救她的姐姐的,她有义务去为她的姐姐捐献肾脏。但是,在安娜看来,她的母亲并没有权利去支配她的身体,于是她选择找最出名的大律师为她代理诉讼,在诉讼最后,她道出了自己的诉讼真相:原来其实她并不是要找回属于自己的身体,而是常年病痛的折磨,使得凯特不再想继续在手术台上继续自己的生命了。

由此一来,我们不禁要思考:究竟器官移植是否真的合适? 什么是器官移植呢?按照定义,器官移植是指通过手术等方法,用健康的器官置换 功能衰竭甚至丧失的器官,以治疗严重疾病、恢复生理功能、挽救病人生命的一项高薪医学技术。提供器官的一方成为供体,接受器官的一方成为受体。

那么,在影片中,凯特是受体的角色,而安娜的角色则是供体。在这二者之间通过什么来权衡呢?这就涉及到了器官供者的伦理问题,其第一点就是自愿捐献,即是器官供体自愿和知情同意是收集器官的基本道德水准,医务人员在病人去世前询问病人或其家属是否愿意病人死后捐赠器官,这种方式在伦理学上没有道德争议。但是在影片中,安娜的父母却强行在她仍然活着甚至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安娜捐赠出一个肾脏来给她的姐姐以维持她姐姐的生命。在我看来,尽管这对父母的要求合情,但是并不合理,并不符合伦理学的要求。

另外,故事最后安娜赢得了诉讼,她可以支配自己的身体,而她的父母没有权力支配她的身体,但是此时安娜却很不幸的因为车祸而脑死亡,在此后,她的律师在先前得到她的授权的前提下还是选择让她捐献她的一个肾脏给她姐姐。自此,整个故事还是以一个相对圆满的结果结束。

但是,当中涉及到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无论是器官移植还是基因工程、人工授精,都应当尽快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使其明文化,而不是每每遇到这种问题后各方都是只得模棱两可。

最后,以电影结尾里一句很有深意的独白结束这次的观后感吧。 “I’ll never understand why Kate had to die and we all got to live.There’s no reason for it,I gue.Death is just death.Nobody understands it.Once upon a time, I thought I was put on earth to save my sister.And in the end,I couldn’t do it.

I realize now,that was’t the point.The point was that I had a sister.She was fantastic.One day,I’m sure I’ll see her again.But until then,our relationship continues.”

推荐第10篇:医学伦理学(未)

医学伦理学简介

一、“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纯良不可信也。”“德不近佛者,不以为医;才不近仙者,不以为医。”

二、2005年12月11日,齐齐哈尔籍民工王建民突然倒在北京火车站候车室。他双手捂着肚子满地打滚,喊疼,不时从嘴里吐出带血的东西。同伴都贵发见状不好,忙挂“120”叫来急救车,将王建民送进了附近的北京同仁医院。可是,贫穷的都贵发连5元钱的挂号费都拿不出来,医院停止救治。无奈,都贵发只好扶着疼得直不起腰的王建民走出同仁医院。途中,两人遇到王建民的一位朋友。那位朋友带着王建民返回同仁医院,替他交了挂号费。因买不起别的药,只打了一针药价为1.8元的止痛针,随后又离开医院,回到暂时栖身的北京站候车室。第二天中午,王建民疼得更厉害了,北京站公安段一位民警帮都贵发把王建民抬上救护车,并陪同前往同仁医院。都贵发恳求医生先治疗后筹钱。医生答复:钱送来了才能治疗。从12日中午一直到13日凌晨,王建民躺在走廊的担架上不停地喊疼、喊救命。13日晚,在同仁医院期待了19个小时的王建民死在离抢救室不到10米的男厕所门口。死前,他大口大口地吐黑血,走廊墙壁上都是血点儿。14日上午9时30分左右,王建民被送进该院太平间。一个宝贵的生命就因为身上没带钱而悲哀地逝去。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在此类“不救而死”的名单上,与王建民相伴的还有长长的一串名字:郑铿弟,农民,因为凑不齐110块钱而死在福建省连江县人民医院;王辉,农民工,因欠医疗费被郑州大学一附院扔到公路边,随时有生命危险;鲍光蛇,农民工,见义勇为与抢匪搏斗受伤,因亲友筹钱不及时而被延迟抢救一个半小时,死在桂林市人民医院„„值得深思的是,“王建民”们如何才能不再前仆后继?此类社会悲剧何时才能落幕?

三、道德的涵义和特征:

道德一词在中国古典籍中最早是分开使用的,是中国古代哲学、伦理思想中的一个基本范畴。

\"道\"在先秦时代就被广泛使用,原始的含义是指人行走的道路,如《诗·小雅·大东》中说\"周道如砥,其直如矢。\"以后逐渐转化为一个表达事物发展规律性的哲学概念。

\"德\"的涵义往往与\"道\"相联系,与\"得\"相通,是对\"道\"的获得,意为具体事物得之于\"道\"而形成的特殊性质。在伦理学意义上,道指做人之道,即之所以为人道所具有的行为和品德。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把\"道\"与\"德\"二字合起来作为一个概念使用,始于战国时期的荀况。他在《荀子·劝学》篇中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意思是说,礼是封建规章制度的根本依据,是统制物类的主要纲纪,所以说求学问以达到礼为止境,达到了礼也就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这里,道德已含有了根据封建制度的要求去调节社会生活的意思。

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源于拉丁语\"摩里斯\"(mores)意为风俗习惯。该词的单数mos则指个人的性格、品性。后来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根据希腊道德生活的经验引申其义,从mores一词创造了一个形容词moralis,指国家生活的道德和人们的道德个性。以后英文的morality则沿袭了这一含义。因此,可以说,西方的道德一词也兼有社会风俗和个人品性,类似于中国古代道与德的含义。这说明,无论中国还是西方,道德一词都包含了社会的道德原则和个人的道德品质两方面的内容。

我们今天所讲的道德,就是指在人类社会现实生活中,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标准评价的,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维系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行为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它包括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内容,包括道德理想、道德标准、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等。它贯穿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表现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婚姻家庭道德。 伦理与道德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道德一般是指人的品质和行为的准则或规范。伦理则含有统类条理之意,比道德深了一层,是道德现象的概括,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原理和规则。这两个概念在人类世世代代的科学研究和日常生活的具体运用中,一方面逐渐地精确化,另一方面也逐渐地分化区别开来。德国著名古典哲学家、辩证法大师黑格尔第一个明确地区分了伦理与道德二词,指出伦理是指社会的道德,道德是指个人的道德。我们今天所讲的伦理,是指人类和谐相处、和谐发展所应遵循的原理和规则。所谓\"乐者,通伦理者也\",相通之处即在\"和谐\"二字。乐者追求的是音乐的和谐,伦理追求的是人类关系的和谐。

四、定义:伦理学作为道德哲学,是全面研究道德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医学伦理学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它既是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

五、历史起源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自商周以来,在许多古代文化典籍中,就充满了礼义道德的内容。东汉时期形成的《黄帝内经》,分《素问》和《灵枢》两大部分,其中载有许多关于医德方面的论述。《内经》在\"疏五过论\"、\"征四失论\"和\"师传篇\"等文中对医德作了专门的论述。如\"征四失论\"指出,医生之\"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内外相失,故时疑殆\"。这就是说医疗事故或差错的产生,除了和技术水平的高低有关之外,还决定于\"精神不专,志意不理\"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其实质就是医德问题。罗马著名的医生盖伦他指出\"作为医生,不可能一方面赚钱,一方面从事伟大的艺术--医学\"。阿拉伯医学家迈蒙尼提斯\"启我爱医术,复爱世间人,愿绝名利心,尽力为病人,无分爱与憎,不问富于贫,凡诸疾病者,一视如同仁\",在行医动机、态度和作风方面表现出了高尚的医德思想,可与西方医德中的希波克拉底誓言相媲美。

医学伦理学来源于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质。病人求医时一般要依赖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常常不能判断医疗的质量;病人常要把自己的一些隐私告诉医务人员,这意味着病人要信任医务人员。这就给医务人员带来一种特殊的道德义务: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相应的行动使自己值得和保持住病人的信任。

所以,刻划医患关系基本性质的是信托模型:信托关系基于病人对医务人员的特殊信任,信任后者出于正义和良心会真诚地把前者利益放在首位。

六、医学伦理学的显著特征是:实践性、继承性、时代性。

七、研究的主要内容

医学伦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规范、作用及发展规律;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的关系(医患关系);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医际关系);卫生部门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八、主要流派 (1)情态伦理学派。主张伦理准则应视情态而定,强调伦理的灵活性,反对固定不变的伦理准则。(2)传统伦理学派。主张坚持传统的医学伦理原则和宗教伦理原则。(3)青年道德学派或分析学派。既反对情态伦理学派粗糙的功利主义,又反对传统伦理学派僵硬的神学道德主义,主张对伦理问题应进行细致的分析。

九、现代医学伦理学的特点

所有过去的医学伦理学的文献一般都含有美德论和义务论两个内容。美德论主要是讨论有道德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哪些美德、哪些品质。许多文献都认为医生应具有仁爱、同情、耐心、细心、谦虚、谨慎、无私、无畏、诚实、正派等美德。义务论则讨论医务人员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 现代医学伦理学则有两个新的方面:其一,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学已经发展为以医患关系为核心的社会性事业。作为一种社会性事业,就要考虑收益和负担的分配以及分配是否公正的问题,尤其是卫生资源的公正分配和尽可能利用这些资源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佳医疗服务等涉及卫生政策、体制和发展战略问题。这就构成了医学伦理学一个新的内容,即公益论。其二,以往的医学伦理学提出的医生的道德义务,或道德价值和信念都是绝对的,但现代医学伦理学更多地涉及病人、医务人员与社会价值的交叉或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伦理学难题。例如古代中、西医学的传统都不允许堕胎术,但妇女要求在生育问题上行使自主权,以及人口爆增引起的计划生育的社会需要,对上述传统价值提出了挑战。

十、主要理论

(1)道义论认为行动的是非善恶决定于行为的性质,而不决定于其后果。如某些医生认为应把病情严重的真相告诉临终病人,而不管可能引起的后果,因为“隐瞒”、“说假话”或“欺骗”这种行动本身是不应该的。又如认为医疗卫生是福利事业,不应成为商品而进入市场机制,这也是一种道义论论证。(2)后果论则认为行动的是非善恶决定于行为的后果,并不决定于其性质。如有的医生认为不应把病情严重的真相告诉临终病人,因为这会引起消极的后果。后果论要求在不同的治疗方案中作出选择,最大限度地增进病人的利益,把代价和危机减少到最小程度。道义论和后果论在医学伦理学中都十分重要,但同时又都不完善。 十

一、医学伦理学的范畴

某医院20年前收治一名二度烧伤,面积达98%的10个月婴儿,医护人员积极抢救,患儿得救了,但造成了终生残废。面对此情况,患儿父母决定放弃抚养,交医院处理。当时,医护人员出于人道主义,将患儿收治、喂养,但至今仍在该院病房,给该科室医护人员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都造成了较大的困难。于是,人们对当时该不该收留患儿引起争论。有的认为当时明知是终生残废,就不应该收留此患者;有的从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考虑认为不值得救治这个患儿;有的认为应及早将患者送到社会福利部们收养等等。对此,我们应依据怎样的原则、规范和标准为指导来选择符合医学道德的行为、用怎样的医学权利、义务和情感去对待这个残疾的患者呢?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不可避免的要遇到各种矛盾,要妥善处理这些矛盾,就必须学习掌握医学伦理学的规范体系。现行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内容的表述:“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深邃的思想,医务工作者应该克服望文生义及肤浅、片面的认识,真正领悟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医德原则的精神实质。具体的来讲原则就是:

1、有利原则,

2、尊重原则,

3、不伤害原则,

4、公正原则。医学伦理范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类型。从广义上说,医学伦理学这门学科所有的基本概念,都可以看成是医学伦理范畴。从狭义上讲,医学伦理基本范畴是指反映医学领域中医患之间、医务人员之间、医疗事业与社会其他方面之间的最本质、最重要、最普遍的医德关系,体现着社会整体对医务人员及医疗事业的道德要求,并且作为一种自觉意识存在于医务人员的内心信念中,能够制约、指导、评价或监督医务人员的行为的基本概 念。例如医德权利、医德良心、医德情感、医德审慎等。

十二、讨论的主要问题

(1)健康和疾病的概念。这在规定医疗范围和医务人员的义务中起重要作用,世界卫生组织所下的健康定义包括身体、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完全良好。许多人认为这个定义过于宽泛,会使医疗卫生的范围过大,社会不胜负担。较窄的健康定义仅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良好,或仅限于身体上的良好。(2)医患关系涉及医学伦理学许多基本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病人的权利和医生的义务问题。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强调医务人员所做的一切必须有利于病人,而不管病人的愿望如何,这是家长主义模型。后来在西方,随着民权运动的发展,更强调尊重病人的意见,这是自主模型。现在正在设法把二者统一起来。(3)产前诊断、遗传学检查,遗传学筛选、遗传咨询、基因治疗、基因工程等技术有利于人们及早发现遗传性疾病,但这些技术引起了这种检查和筛选是否可以强制进行、是否应该限制严重遗传病患者的婚育、遗传信息是否应该保密、遗传咨询服务是否应该免费,以及这些技术带来的利害得失如何权衡等伦理问题。(4)由于生命维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医务人员可以使不可逆昏迷的脑死亡病人和持续性植物状态的人继续维持其生物学生命,但他们永远失去了意识和运动能力。这使得人们感到有必要重新考虑死亡概念和重新给死亡下定义的问题。(5)安乐死的伦理学问题是医学伦理学讨论得最活跃和争论得最激烈的一个问题。目前,自愿的被动安乐死,即根据临终病人的要求不给他或撤除治疗,已为许多国家的法律所承认,无行为能力的病人也可由代理人作出决定。分歧较大的是主动安乐死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对结束病人生命的主动行动与不给、撤除治疗的被动行动之间是否有性质区别,尚有不同意见。在主动安乐死的情况下,死亡的原因是疾病,还是行动,以及采取行动的人是出乎善意,还是出乎恶意,这也难以断定。(6)卫生政策中最有争论的问题是一个国家是否应该让医疗卫生社会化,如应实行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还是让医疗卫生商品化,还是采取某种混合折衷的方式。

第11篇:《医学伦理学》教案

《医学伦理学》教案

任课教师:孙巧玲

技术职务:讲师

所教对象:2015级临床

5、7班学生

任教时间:2015年下期

1

前言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它是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

伦理学或称道德哲学,是对道德的哲学研究。道德是关于人类行为是非善恶的信念和价值,体现在关于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中。伦理学是对道德的哲学反思,对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进行分析,提供论证,以解决在新的境遇中不同价值冲突引起的道德难题。医学伦理学来源于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质。病人求医时一般要依赖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常常不能判断医疗的质量;病人常要把自己的一些隐私告诉医务人员,这意味着病人要信任医务人员。这就给医务人员带来一种特殊的道德义务: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相应的行动使自己值得和保持住病人的信任。 所以,刻划医患关系基本性质的是信托模型:信托关系基于病人对医务人员的特殊信任,信任后者出于正义和良心会真诚地把前者利益放在首位。 公元前四世纪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医学伦理学的最早文献,其要旨是医生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判断”采取有利于病人的措施,保持病人的秘密。

世界医学联合会通过的两个伦理学法典,即1948年的《日内瓦宣言》和1949年的《医学伦理学法典》,都发展了《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精神,明确指出病人的健康是医务人员要首先关心、具有头等重要地位的问题,医务人员应无例外地保守病人的秘密,对同事如兄弟,坚持医业的光荣而崇高的传统。 公元一世纪,古印度《吠陀》经和公元七世纪希伯来的《阿萨夫誓言》对医生也都提出类似的要求。公元七世纪中国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一文中也写有医者行为的准则,如“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等等。 中世纪的西方天主教学者从基督教神学伦理学的观点探讨医学伦理学,提出了双重效应学说,即一个行动可以引起有意的、直接的效应和无意的、间接的效应;如果不是有意的话,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容忍一个行动带来的间接的坏效应。新教学者的观点非常接近天主教的观点,但他们强调应让病人知情,并就自己的医疗问题作出决定。 非宗教的医学伦理学是在洛克、杰弗逊和《人权法案》等的思想传统上发展起来的。1940年的《纽伦堡法典》是这种传统的体现,该法典放弃了受试者由研究人员保护的旧观念,代之以受试者具有自我决定权,从而要求做到知情同意的新观念。但到了20世纪末,又有要求回到希波克拉底传统的趋向,认为病人的自主权不是绝对的,一切应以病人

利益为转移。《后希波克拉底誓言》强调了病人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包含了原来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所没有的尊重病人价值和权利等的内容。 所有过去的医学伦理学的文献一般都含有美德论和义务论两个内容。美德论讨论有道德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哪些美德、哪些品质。许多文献都认为医生应具有仁爱、同情、耐心、细心、谦虚、谨慎、无私、无畏、诚实、正派等美德。义务论讨论医务人员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

现代医学伦理学则有两个新的方面:其一,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学已经从医生与病人间一对一的私人关系发展为以医患关系为核心的社会性事业。作为一种社会性事业,就要考虑收益和负担的分配以及分配是否公正的问题,尤其是卫生资源的公正分配和尽可能利用这些资源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佳医疗服务等涉及卫生政策、体制和发展战略问题。这构成了医学伦理学一个新的内容,即公益论。其二,以往的医学伦理学提出的医生的道德义务,或道德价值和信念都是绝对的,是一种“至上命令”,因为它们的权威被认为来自神圣的宗教经典,或来自不朽的医圣。因此,不管是以法典还是案例体现的这些规范或价值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情况。但由于生物医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速发展,医疗费用的飞涨,以及价值的多元化,现代医学伦理学更多地涉及病人、医务人员与社会价值的交叉或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伦

理学难题。例如古代中、西医学的传统都不允许堕胎术,但妇女要求在生育问题上行使自主权,以及人口爆增引起的节制生育的社会需要,对上述传统价值提出了挑战。在应孕妇要求实施人工流产术时又要考虑手术对她健康的影响以及胎儿的地位。医学伦理学的主要理论包括道义论和后果论。道义论认为行动的是非善恶决定于行为的性质,而不决定于其后果。如某些医生认为应把病情严重的真相告诉临终病人,而不管可能引起的后果,因为“隐瞒”、“说假话”或“欺骗”这种行动本身是不应该的。又如认为医疗卫生是福利事业,不应成为商品而进入市场机制,这也是一种道义论论证。反之,后果论则认为行动的是非善恶决定于行为的后果,并不决定于其性质。如有的医生认为不应把病情严重的真相告诉临终病人,因为这会引起消极的后果。后果论要求在不同的治疗方案中作出选择,最大限度地增进病人的利益,把代价和危机减少到最小程度。道义论和后果论在医学伦理学中都十分重要,但同时又都不完善。

基本的伦理学原则:在医学伦理学中有三个最基本的伦理学原则:病人利益第

一、尊重病人、公正。

病人利益第一这个原则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在主观上、动机上,而且在客观上、行动效果上对病人确有助益,又不伤害病人,即有义务不去有意地或因疏忽大意而伤害病人。

但医疗行动难免会给病人或第三者带来有害的后果,对此可以援用双重效应原则作为这种医疗行动的依据。即这些有害的后果不是直接的有意的效应,而是间接的可预见的但无法避免的效应。如化学疗法可抑制肿瘤(直接的有意的有利效应),但有副作用(间接的可预见的不利效应)。

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起着家长一样的作用,这称为医学家长主义。坚持家长主义的理由是病人不懂医学,患病后身心处于软弱地位,不能作出合乎理性的决定,为了病人利益,应由医务人员代替病人作出决定。

为了病人自身的利益而对病人的行动加以干涉,这是家长主义的干涉。如果病人的行动危害他人或社会,医务人员更应加以干涉,这是非家长主义的干涉。

尊重病人首先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权利(有权利就关于自己的医疗问题作出决定)。但有些病人由于年幼、无知、智力低下、精神不正常等,降低或缺乏了自主作出合理决定的能力,这是医务人员应加以干涉,以便保护病人不受他们自己行动造成的伤害。这种家长主义的干涉是正当的。

尊重病人或受试者的自主权利这一原则要求,医务人员或研究人员在试验或实验前取得前者的知情同意。受试者在作出接受实验的决定前,应知道实验的性质、持续时间和目的、方法和手段;可能发生的不方便和危害,以及对他的健康和个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正的形式原则指在形式上要求对在有关方面相同的人要同样对待,对在有关方面不同的人应该不同对待。这些有关方面可以是个人的需要、能力、已经取得的成就,或已经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对社会可能作出的潜在贡献等。公正原则在讨论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分配和微观分配时十分重要。

医学伦理学经常讨论的主要问题有: 健康和疾病的概念。这在规定医疗范围和医务人员的义务中起重要作用,世界卫生组织所下的健康定义包括身体、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完全良好。许多人认为这个定义过于宽泛,会使医疗卫生的范围过大,社会不胜负担。较窄的健康定义仅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良好,或仅限于身体上的良好。 医患关系涉及医学伦理学许多基本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病人的权利和医生的义务问题。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强调医务人员所做的一切必须有利于病人,而不管病人的愿望如何,这是家长主义模型。后来在西方,随着民权运动的发展,更强调尊重病人的意见,这是自主模型。现在正在设法把二者统一起来。人工授精、体外受精、代理母亲等生殖技术给人类提供了非自然的生殖方式,引起一系列概念、伦理学和法律问题。比如人工授精把有第三者参与的合子引入婚姻关系,是否会破坏家庭的基础?供体精子人工授精育成的孩子具有什么法律地位?供精是否应该检查、限制次数、保密和商业化?对人类胚胎的研究应否控制?是否应该禁止在产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问题

的讨论往往要求在政策和法律上作出相应的决。避孕、人工流产和绝育等也是使恋爱、性交与生殖生育分离的技术,因此遭到宗教或非宗教权威的反对。另一方面,对智力严重低下者以及严重的精神病人是否应该实行强制绝育,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这是一个至今使医务人员感到为难的问题。产前诊断、遗传学检查,遗传学筛选、遗传咨询、基因治疗、基因工程等技术有利于人们及早发现遗传性疾病,但这些技术引起了这种检查和筛选是否可以强制进行、是否应该限制严重遗传病患者的婚育、遗传信息是否应该保密、遗传咨询服务是否应该免费,以及这些技术带来的利害得失如何权衡等伦理问题,应用遗传学技术减少遗传病患者的人数、改进人口质量又如何在目的和方式上与纳粹德国提倡的所谓优生运动相区别?由于生命维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医务人员可以使不可逆昏迷的脑死亡病人和持续性植物状态的人继续维持其生物学生命,但他们永远失去了意识和运动能力。这使得人们感到有必要重新考虑死亡概念和重新给死亡下定义的问题。 安乐死的伦理学问题是医学伦理学讨论得最活跃和争论得最激烈的一个问题。目前,自愿的被动安乐死,即根据临终病人的要求不给他或撤除治疗,已为许多国家的法律所承认,无行为能力的病人也可由代理人作出决定。分歧较大的是主动安乐死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对结束病人生命的主动行动与不给、撤除治疗的被动行动之间是否有性质区别,尚

有不同意见。在主动安乐死的情况下,死亡的原因是疾病,还是行动,以及采取行动的人是出乎善意,还是出乎恶意,这也难以断定。卫生政策中最有争论的问题是一个国家是否应该让医疗卫生社会化,如应实行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还是让医疗卫生商品化,还是采取某种混合折衷的方式。

医学伦理学的显著特征是:实践性、继承性、时代性。

第一章 医学伦理学概述

医学伦理学(medical ethics)是研究医学道德的一门科学。医学道德与医学相伴而生、共同发展,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和增进人类健康服务的。因此,医学生在学习医学、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应该同时重视培养和提高医学道德水平,以便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第一节 医学伦理学的含义、对象和内容

1、医学伦理学的含义

人们曾经给医学伦理学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1803年,英国著名医生、哲学家托马斯·帕茨瓦尔(Thomas Percival, 1740—1804年)首次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的概念。虽然他没有正面的给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川塞·里克(Chauncey 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帕茨瓦尔

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克劳色(K.D.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里克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医学伦理学界多数学者认为: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道德的科学。它是一般伦理学原理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因此,医学伦理学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交叉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它既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它不仅要研究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而且还要研究整个医学领域中有关伦理道德方面的一切问题。

2、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医学伦理学是以医学领域中的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医德现象

它包括医德的意医德现象是指医学领域中人们道德关系的具体体现。识现象、活动现象和规范现象。医德意识现象是指在医德活动中形成并影响医德活动的各种具体善恶价值的思想观点和理论体系。医德活动现象是指在医德意识支配下围绕善恶所进行的,可以用善恶标准评价的医学团体和医务人员个体行为的 10

实际表现医德规范现象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评价和指导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2)医德关系

医德关系是指由经济关系所决定、派生在医学领域内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医学伦理学主要研究以下四种医德关系:

①医务人员与病人(包括病人的家属)的关系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是最大量的、首要的关系。因此,医患关系是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和主要研究对象。

②医务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它包括医生与医生、医生与护士、护士与护士、医护与医技人员、医技人员与医技人员以及医护技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之间的关系。因此,医学伦理学把医务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

③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医疗和预防活动不仅关系着患者及家属的利益,而且关系着社会的利益。因此,医务人员与社会的关系,就必然成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④医务人员与医学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 随着生物医学的迅速发展和临床应用,在医学中出现了许多道德难题。因此,医务人员与医学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成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研究对象。

3、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1)医德的基本理论 包括医德的产生、发展规律;医德的本质、特点及其社会作用;医德的演变及其理论基础;医德与医学科学、医学模式转变、卫生事业发展的关系等。

(2)医德的规范体系 包括医德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医德规范和医德范畴,它们共同构成了医德的规范体系。其中医德规范又包括基本的医德规范、不同领域(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的医德规范、不同科室的具体医德规范等。

(3)医德的基本实践 它包括医德教育、医德评价、医德修养等。

(4)医德难题 指在实现新的道德观念和实施新技术中产生的难以解决的伦理问题。

医学伦理学以上四部分内容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贯通,构成独特的学科体系。

第二节 医学伦理学与医学模式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医学伦理学与医学模式

(一)医学模式的含义

医学模式是指人们的医学观和医学思维方式以及医疗卫生体制结构。它的核心是医学观包括人体观、生命观、健康观、疾病观、诊断观、预防观和医学教育观,还包含根据医学观建立的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的体制,它是对医学发展各个阶段的医学科学认识和医疗卫生工作特点的集中概括。

(二)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对医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医务人员要把健康和疾病放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下考察,必须站在医学事业总体的高度,认识自己对人类健康所承担的道德责任;

2、医务人员不但要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病人治病,而且要千方百计救人,不但要会一般治疗,还应学会心理治疗;

3、医务人员要认识到,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

们对健康的理解和要求,已经从‚没有疾病‛发展到包括生活、精神、社会和环境在内的更高级的阶段。

二、医学伦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医学伦理学的内容与不少学科既相互渗透、互相影响,但又有区别。

1、医学伦理学与医学的关系 医学是关于人的生命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旨在维护和增进人的健康、解除病痛、提高生命质量的人类实践活动与知识体系,它是以人的生命为对象;而医学伦理学则是揭示人们在探索人类生命过程中和与疾病作斗争过程中人们相互关系的医德准则和规范的一门科学。这两门学科都是以维护、增进人类健康为目的,仅是分工不同,但它们在同一过程中相互渗透、互相影响:医学的发展和进步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医德观念的发展,反过来,医德又对医学的发展给予很大影响。

2、医学伦理学与医学心理学的关系 医学心理学是研究心理因素在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以及预防治疗过程的影响和作用的科学。因此,医学心理学离不开医学伦理学。同时,医学心理学的发展也不断向医学伦理学提供重要的心理学依据,因而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也需要医学心理学的支持和补充。大量的事实说明,好的伦理修养和境界,常伴随好的心境因而必然对生理产生好的影响。

3、医学伦理学与卫生法学的关系

两者的区别是:卫生法学是以医疗卫生领域的法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卫生法律具有强制性,作用范围只限于违法者,而且只存在阶级社会;而医学伦理学以医德为研究对象,是一种非强制性力量,它主要依靠医务人员对医德规范的自觉遵守,适用于医学职业的所有方面而且存在任何社会,并随医学的发展而发展。

两者的密切联系:医德与卫生法律都是用来调节人们的行为规范,而且互相渗透、彼此包含,即卫生法律规范包含着医德,医德规范中也有卫生法律的内容。因此,医学伦理学与卫生法学在内容上相互吸收,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共同来调节人们的关系,维护广大人民的健康利益和社会秩序。

4、医学伦理学与医学美学的关系 两者的区别是:它们分别探讨医学职业生活中的善与美。前者以善、恶作为评价标准,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俗来维持;后者则是以美、丑为评价标准,以健康长寿为客观依据,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医务人员的医学审美水平。两者的相通和联系之处:医德认为善的,一般总是美的;医德认为恶的,一般也总是丑的。

第三节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意义、指导思想和方法

一、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意义

(一)有助于医务人员人格的自我完善及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

一个医务人员或医学生要达到人格的自我完善,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服务于社会的医学人才,在重视其他素质培养的同时,必须努力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因它可以提供医德知识、行为导向和可借鉴的榜样,使自己尽快成才。

(二)有助于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

医务人员只有把技术与伦理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进行医学决策,才能充分发挥医学技术的作用和设备的潜力,才能维护医疗制度的权威性,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对医院管理亦如此。

(三)有助于医务人员解决医学难题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尤其是生命伦理学,会给医务人员提供解决医学高新技术道德难题的正确方向和思路,从而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四)有助于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由于医务人员和医疗卫生单位在人们心目中的特殊地位和威信,他们的医德情操和医德实践,会有力地感染和影响各行各业的社会成员,从而促使社会风尚的转变,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一)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指导思想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重点解决以下问题:第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问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第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我们应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解决医学领域中这类现实的问题。第三,生物技术及医学高新技术的应用问题。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人和物的关系、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关系,都有赖于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第四,卫生改革问题和卫生资源的公平分配问题。我们应把改革中的问题,提到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第五,医学教育人文科学素质的培养问题。21世纪的高等医学教育,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知识经济时代对医学的全面发展的推动力量,以实现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具有精深的医学专业知识和广博的知识结构,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力,同时具备百折不挠的韧劲,矢志不回的勇气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创新型医学人才。

(二)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方法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较为常用的具体方法有:

1、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理论和实际的统一,是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方法。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知与行的统一。为此,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学科的知识,同时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医学的发展动态。其次,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不能满足于一些抽象概念的探讨,或把理论变成僵死的教条形成知行脱节的倾向。身体力行,努力实践,做到知行统一,这既是学习医学伦理学的目的,也是学习医学伦理学的方法。

2、历史分析的方法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一定要坚持历史分析的方法,对医德现象和医德关系的研究,要同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意识形态、政治和法律制度、医学的发展状况等联系起来,深入研究医德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探讨其产生、发展的根源和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对医德作出科学的说明,揭示出医德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3、辩证分析的方法

辩证分析的方法是医学伦理学常用的科学方法。运用较多的是比较方法、归纳和演绎方法及系统方法。

比较法是探求和论证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的一种逻辑方法。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通常采用纵比、横比、同比、异比的方法。

归纳法是指从个别或特殊的事物中概括出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或普遍规律的方法。演绎法是指通过一般认识个别的思维方法。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只有坚持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的方法,才能实现科学的分析和综合,找出医德现象的本质和医德关系发展的规律。

系统的方法就是按照事物本身的系统性把对象放在系统的形式中加以考察的一种方法。运用系统的方法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首先要把医德现象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其次,系统方法要求坚持整体性和关联性原则,如不可孤立地去研究医务人员的医德品质,应把它与医德原则、医德行为、医德理想等联系起来考察。第三,系统方法要求坚持动态原则,如动态地研究每个历史时期和医学发展的不同的阶段医德的变化与发展。第四,系统的方法要求坚持有序的原则,如研究医德,要揭示出医德现象、医德境界的层次结构,以利于医德教育和医德修养的递进。

4、批判继承的方法

运用批判继承的方法对待古今中外医德遗产,对建设中国特色的医学和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新体系都是非常必要的。

以上四种学习方法都是为学习内容服务的。善于运用这些科学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将会收到理想的学习效果。 思 考 题:

1、道德的含义、构成要素及社会作用是什么?

2、职业道德的含义及基本要求是什么?

3、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4、什么是医学模式?为什么说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是现代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5、如何正确理解世界卫生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人体健康包括哪四个方面的内容?

6、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有何重要意义?

第二章 医学伦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医学伦理学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分工、医疗卫生活动的出现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它从开始表现为医德学的形态,但作为一个学科,是在19世纪初完成的。20世纪6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最先在美国产生,标着医学伦理学发展到一个崭新阶段。

第一节

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历史演变

一、我国古代的医德学阶段

(一)我国古代医德的起源

古代中国的医学伦理学属于医德学,主要指‚医生道德学‛,是以个体医业为主体的医患关系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如职业戒条等。我国古代医德学形成于春秋末期,约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散见于从战国至汉的《黄帝内经》,东汉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序言,唐代孙思邈的《大医精城》、《大医学业》,明代陈实功的《医家五戒十要》,清代喻昌的《医门法律》等许多医学著作中,这些著作都反映了医生的美德和职责,属于医学伦理学的初创阶段。

古代中国医德是我国劳动人民在漫长的生产实践同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人类早期的原始社会中,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那时人类构木为巢或穴居野外,过着采集和狩猎生活。他们在生产劳动和集体出猎时,难免受到损伤。在采集野果野菜时,可能食用一些有毒植物,引起中毒甚至死亡。随着疾病的出现,治疗疾病的方法和经验也就产生,人们本能地按摩、包扎、止血、挤压脓液、荫蔽降温等。为防止中毒和治疗疾病,人

们对采取的各种野果、野菜等进行无数次地尝试、检验,逐渐积累了一些药物知识。《帝王世纪》记载‚伏羲氏……画八卦……乃尝味百药而针九针,以拯夭枉焉;‛《淮南子·修务训》中记载:‚神农氏……尝百草之滋昧,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在这些粗浅的防病治病的方法中,就已蕴藏着朴素的‚仁爱救人‛的医德思想,已初步认识医学的目的是为了‚以拯夭枉‛、‚令民知所避就‛,即医学的目的是为了拯救人命,为了使人了解药物对人的利弊。

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专门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已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四种。医学有了较细的分工,并建立了一套医政组织和医疗考核制度。古籍中说:‚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意谓良医享有‚十全为上‛的荣誉和俸禄,而对‚十失四为下‛者应给最低等的待遇。这种对医生的考核不仅是技术的考核,而且还包括思想道德、作风、态度等,它促进了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德水平的提高。

战国末期,随着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这时产生了我国第一部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它是在西周之后,秦汉之前,经过许多医家的共同劳动创造出来的。这部医学典籍的内容包括《素问》、《灵枢》两部,共18卷,162篇。它以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医德观为指导,从整体观念出发,阐述了有关病理、诊断、防疫、治疗等医学问题。与之相适应的,在本著作的‚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素问·疏五过论‛,‚素问·征四失论‛,‚灵枢·师传篇‛等篇章中,载有医德方面的专论。如《灵枢·师传篇》专门论述了医生的责任和良心;《疏五过篇》将五种行医过失列举

了出来,并指出了医生必须具备四方面的医德;《素向·征四失篇》专门论述了医生在临床诊疗中易犯的四种失误,以戒示医生。这几篇关于医德的专论,成为后世医生的必修课。《黄帝内经》成书时间长达400多年,它总结了西汉以前的医学伦理思想与实践经验,不但确立了我国古代医学理论体系的雏形,而且标志着我国传统医德的初步形成。

(二)我国古代医德学的发展

1、两汉和南北朝时期

我国传统医德历经西周东周,春秋战国,逐步形成,至汉代又有了长足的发展。汉代医家辈出。西汉有著名医家谆于意(约前205—?),东汉有‚医圣‛张仲景(公元150—219年)和名医华佗(约公元145—208年)。他们在医学上都有重大成就,对医学的发展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张仲景是汉代杰出医学家,他在东汉末年著有闻名的《伤寒杂病论》一书,这部巨著开创了中国医学(理、法、方、药)辩证论治体系。该书流传到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在日本的影响甚至超过《黄帝内经》。这部巨著中的‚自序‛是一篇具有很高价值的医德文献。‚自序‛对医学的性质、宗旨、医学道德、医学的发展都作了精辟论述,指出治病是不分贫富贵贱,是‚上以友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可保身长全‛的人类共同需要的科学事业。‚自序‛中指出医生要‚精究方术‛与‚爱人知人‛。他对当时因战乱和疾病流行而失去救治的广大病人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并对当时医界中‚不流神医药‛而‚竟逐荣势‛的医疗作风予以愤怒地指责。‚自序‛中不少关于医德的论述,一直为历代医家所称颂。张仲景当时被称为‚医中之圣‛,他的学说至今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谆于意留下的为后世称为的《诊

籍》,是中国现存最早见于文献记载的医案。他是我国病历的首创者。东汉末年的华佗是我国历史上民间传说众多的医家,近人誉他为外科鼻祖。他医术精湛,熟练地掌握了养生、方药、针灸和手术等治疗手段,精通内、外、妇、儿各科。他临证施治,诊断精确;他医德高尚,不慕名利,不攀权贵,坚持为民治病,乃至在旅途中也为患者开处方、扎针。除了为人民群众治病外,他还有两大发明:一是发明了麻醉药,即‚麻沸散‛,可在全身麻醉下为病人进行外科手术;一是创立‚五禽戏‛,教人锻炼身体。这两大发明为人类身体健康作出了贡献。

南北朝时期,在继承前人朴素人道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崇尚医学人道主义的医学理论,早期医德规范、医德准则、医疗道德以及性道德等,出现了一批像阳泉(约公元239—294年)、王叔和(约公元256—316年)等崇尚医德、严谨治学、精心诊治、济世救人的医家。

2、隋唐时期

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繁荣的时期,名医辈出。在医学和医德的发展中,突出的代表有巢元方(生卒年代不详)、孙思邈(公元581—682年)、鉴真(公元698—763年)和王焘(生卒年代不祥)等为代表的隋唐医家。唐代的孙思邈不但继承了我国古代医德思想而独具匠心地搜集整理并精心加工构思,编著成了集古代医德之大成的《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而且进一步发展了我国古代的医德思想并使之逐渐系统化,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特别在其著作中的‚大医精诚‛和‚大医习业‛两篇中,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学医的目的、献身精神、服务态度、学习态度、品德修养等医德问题。他强调医家必须具备‚精‛和‚诚‛。‚精‛指精湛的医术;‚诚‛指高尚的医德。他明确指出学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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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仁爱的‚大慈恻隐之心‛、‚好生之德‛,对病人要‚普同一等‛、‚一心赴救‛。只有具备‚精‛和‚诚‛的医家才是‚大医‛,即高尚而优秀的医家。而孙思邈就是一个被历史上医家所推崇的‚精诚大医‛。

3、宋元时期

宋代医德的发展,一方面是传统医德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和规范化;另一方面,随着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又建立了许多新的医德观念。如人体解剖研究的观念,法医检验的道德观念,倡导优生的生命质量观念,环境卫生建设的道德观念等。这些新医德观念的建立,对传统医德有突破和新的发展。此外,张杲的《医说》、寇宗爽的《医家八要》篇、林逋的《省心录·论医》、陈自明(约1190—1270年)的《妇人大全良方》、南宋时的《医工论》等著作中,对医德规范均有具体和详细的论述,反映了在这个时期我国医学的医德规范、医德教育和医德理论已日臻完善。

金元时期,医学界出现了学派争鸣的局面,充分体现了学术上勇于创新的精神。这时期的医学界出现了四大学派,即寒凉派刘完素(约1120—1200年);攻下派张从正(约1156—1228年);补元派李杲(1180—1251年);养阴派朱震亨(1281—1358年)。这四大派各树一帜,他们勇于突破旧的学说,提出新的学术见解,对推动医学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这一时期的医德除了继承‚济世救人‛的传统外,突出表现为:关心人民疾苦,热心救治,不计名利和图报的道德风尚和从实际出发著书立论、遵古不泥古、探索争鸣的创新精神,以及热衷医业、勤求博采、勇于实践、反对巫医骗术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如刘完素认为,‚医道以济世为良,而愈病为善。‛用什么去评价一个医生的医道和医德呢?根本一点就是医疗效果——济世和愈病。他在《保命集·原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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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说:‚主性命者在乎人,去性命者亦在乎人,养性命者亦在乎人,何则修短寿夭皆自人为‛。从中阐明了人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由‚天数命定‛的道理。这种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的思想就是人道主义精神,也是医学人道主义的一个新发展。刘完素在自己的医疗实践中具体体现了这种医学人道主义思想。传说有一次,他在河北保定遇见一路出殡人群,路人说死者是一个因难产而刚死的妇女。他停下来仔细察看了从棺中流出的鲜血,认定该妇女尚未死亡,当即求其家属打开棺材。他首先给此妇女在诵泉穴针灸,妇人即开始苏醒,渐有生气,继而又针灸合谷、至阴二穴,结果腹中胎儿产下,母子再生。这就是关于刘完素‚一针救二命‛的民间传说。

4、明清时期

明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又一个迅速恢复和发展的时期,特别是对外贸易的扩展,使人们扩大了眼界,也促进了中外医药的交流和医德的发展。我国的医德规范、医德教育、医德理论发展到明代已日趋完善、成熟。明代大医药学家李时珍(1518—1593年)的巨著《本草纲目》,吸取了历代本草著作的精华,纠正了前人的错误,并冒着违犯当时统治者意志的危险,列举服食丹药的害处,告知群众,食服丹药只能是愚昧的自杀道路。《本草纲目》不仅是学术价值高,而且是道德价值也很高的一部医学典籍。明代名医陈实功(1555—1636年)著有《外科正宗》共四卷,书中提出的医德守则《五戒十要》,是医学伦理学重要文献之一,被美国列为1978年出版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世界古典文献之一,与《希波克拉底誓言》和《迈蒙尼提斯祷文》并列。另外,李中梓(1588—1655年)的《内经知要》、《医宗必读》,张介宾(1563—1640年)的《景岳全书》,徐春甫(公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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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596年)的《古今医统》,龚廷贤(1522—1619年)的《医家十要》,李

木延(公元?—1619年)的《习医规格》等著作中阐述的医德规范,均对我国的医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清代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代医家在医德规范的探索与实践方面,既继承了前人医德学说的精华,又有新的发展。这时影响最大的是喻昌(约1585—1664年)所著的《医门法律》一书。在本书的‚治病‛篇中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医生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该书突破了过去医家用‚五戒‛‚十要‛等箴言式地说教方法论述医德原则的传统,而以临床四诊、八纲辩证论治的法则作为医门的‚法‛,以临床诊治疾病时易犯的错误提出的禁例作为医门的‚律‛,两者结合称为‚医门法律‛。这种把医德寓于医疗实践之中的论述,被后人称为‚临床伦理学‛,这在我国医德史上又是一次重大的突破。

总之,我国医学伦理道德是在漫长的医疗实践中不断发展着,它源远流长,历经历代医家的实践探索和立论著作,逐渐形成发展,并日臻完善和成熟。

(三)我国古代医德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一般说来,我国古代的伦理学传统的特点是:道德与政治紧密结合,为宗法等级制度服务;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注重医德和医术的统

一、医德规范与医德实践相结合;强调主体的道德修养;强调天人合一,人际关系和谐,讲究中庸之道;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儒家伦理道德对中国古代医德起着支配作用。

具体来说,我国古代医德有以下主要内容:

1、尊重和珍视生命的‚贵人‛思想

我国第一部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中说:‚天覆地载,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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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备,莫贵于人。‛《内经·素向》中的《疏五过论》和《征四失论》篇也提到医生应避免五种过错、四种过失,告诫医生要从病理、心理等方面分析病因,这样才能为病人解除疾病。唐代孙思邈的‚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的名言更说明了重视生命的珍贵和医德的重要性。

2、‚医乃仁术‛的行医宗旨

‚医乃仁术‛意为医学是施行仁道主义的术业,它是儒家的仁义与医学本质的完美结合。我国儒家文化一直强调要‚先知儒理‛,‚方知医理‛。‚儒医‛代表了一般伦理学与医学密切结合的结果,仁既是一般伦理学的核心,也是医学伦理学的核心。《孟子·梁惠王上》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历代医家皆以‚医乃仁术‛为行医宗旨、为医德的基本原则。唐代名医孙思邈强调医生必须‚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明代龚廷贤在《万病回春》中的‚医家十要‛篇中说:‚一存仁心,……二通儒道,……三通脉理,……四识病原,……十勿重利‛。明代陈实功《外科正宗》中的‚医家五戒十要‛篇中,提出第一‚要‛为: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医乃仁术‛的命题即使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提示医学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做到‚仁‛与‚医‛相结合,医患相互合作。

3、‚普同一等‛的行医原则

古代医家从‚仁爱救人‛、‚医乃仁术‛的道德观念出发,强调对病人一视同仁,‚普同一等‛,‚一心赴救‛。孙思邈提出:作为一个医生要做到‚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明代医生闵自成仁而好施,丐者盈门一一应之不厌。医生赵梦弼赴人之急百里之外,中夜叩门,无不应者,七八十岁时‚犹救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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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溪是金元时代四大医家之一。他行医时,‚四方以疾迎候者,无虚日‛,先生‚无不即往,虽雨雪载途,亦不为止‛。仆人告痛,先生谕之曰:‚病者度刻如岁,而欲自逸耶?‛‚窭人求药无不与,不求其偿,其困厄无告者,不待其招,注药往起之,虽百里之远,弗惮也。‛宋代医生张柄,治病救人‚无问贵贱,有谒必往视之。‛元末明初的名医刘勉曾任太医,在他一生的医疗实践中,把‚不分贵贱,一视同仁‛作为自己的信条。他常说,‚富者我不贪其财,贫者我不厌其求‛。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人的道德地位是分等级的。我国古代医家这种崇尚把患者当作亲人式的医患关系的优良医风是十分可贵的。

4、重义轻利的道德观

传说‚三国‛时期江西名医董奉隐居庐山,居山不种田,日为人治病,亦不取钱,重病愈者,使栽杏五株,轻者一株,如此数载,得十万余株,郁然成林,并以每年所收之杏,资助求医的穷人。至今医界仍流传着‚杏林春暖‛的佳话,以赞扬医生的美德。明代医生潘文元医术高明,行医施药从不计报酬。他虽行医30年,但仍贫得几乎没有土地。他死后,当地百姓万人空巷为他送葬,以表示哀悼和永远怀念。‚杏林春暖‛的佳话和‚万人空巷‛的传说代表了我国古代典型的重义轻利的道德观。

5、清廉正派的行医作风

我国古代医家清廉正派的事例不胜枚举。如《小儿卫生总微论方》的医书中,就强调医生要品行端正,医风正派。明代陈实功在《医家五戒十要》的‚五戒‛的二戒中规定:凡视妇女及孀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旁,然后入房诊视,倘旁无伴,不可自看。张杲在《医说》中记载:‚北宋宣和年间的医家何澄,有一次为一患病缠年而百医不愈的士人诊治,其妻因丈夫抱病日久典卖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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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无以供医药,愿以身相酬。何澄当即正色说:娘子何为此言!但放心,当为调治取效,切勿以此相污!‛这士人在何澄的精心治疗下终于获得痊愈。何澄的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一直为世代传颂。

6、尊重同道的谦虚品德

孙思邈在其名著《大医精诚》篇中论述了医生与同行之间的关系:‚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陈实功所著《医家五戒十要》中倡议:‚凡乡井同道之士,……年尊者恭敬之,有学者师事之,骄傲者逊让之,不及者荐拔之。‛他的同行范风翼在《外科正宗》序中写道:‚我的同行陈实功君从来胸怀坦荡,仁爱不矜,表现了同业之间互相敬重,虚心好学的品德。‛金元四大家中的养阴派首创人朱震亨(又名朱丹溪)曾为一患结核病的女子治病,病将愈,但其颊上有两个红点不消。朱丹溪实无他法可医,于是他亲笔写信让病人家人请江苏省的葛可久治疗,果然患者得以彻底痊愈。这些事例,感人至深,发人深省。

7、注重道德的自律和修养

《黄帝内经》作为我国第一部医学典籍,它标志着祖国医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形成,是我国医学和医德教育方面的早期重要论著。孙思邈作为一个被历代医家所推崇的‚精诚大医‛,他十分重视道德的自律和修养。他少年时代因病而学医,以毕生精力致力于医药学研究。隋唐两帝曾多次召其做官,他拒而不受,终身为民除疾治病。他为解除麻疯病人痛苦,竟带600余名患者同住深山老林,不怕传染,亲自看护,精心医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对病人‚莫不一一亲自扶养‛,共治愈了60多人。他德高望重,被人称为‚孙真人‛和‚药王‛。晋代的杨泉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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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中说:‚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谆良,不可信也。‛即古代任用医生,一定要选品德好的人。北宋林逋在他的《省心灵·论医》中与此相关的另一句名言是‚夫恒德者,不可以作医‛。‚医生乃人命生死之所系……‛此名言至今仍广为传诵。清代名医喻昌在其名著《医门法律》中,除了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传统医德的医德评价理论外,他对医德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他在医德修养上首倡医生的自我反省,他希望世界上有‚自讼之医‛。

8、忠于医业的献身精神

许多古代医家具有不畏权势,不图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医学事业和人民大众献身的精神。在封建社会,我国医家地位很低,常被列入‚三教九流‛之列,和算命看风水的同属一等,称做‚医卜星相‛。但他们为了救人,却弃绝官职,甘当人民医家。宋代范仲淹有‚不为良相,愿为良医‛之说。东汉名医华佗医技高明,却淡于名利,一生三次弃官,坚持民间行医。明代李时珍写的《本草纲目》是我国药物学的空前巨著,该书共190万字,52卷,载药1892种,收录药方11096个。他前后花了27年,阅书800余种,采访四方,三易其稿,系统总结了我国16世纪以前医药学的丰富经验,对我国的医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晋代的皇甫谧,家中贫苦,自幼务农,20岁发愤读书,42岁因得风痹病半身不遂,耳聋。54岁因治病服寒石散又大病一场,险些丧生,但他并没有因为身体不佳而弃学,反而一心扑在针灸学的研究上。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终于写成了《黄帝三部针灸甲乙经》的针灸学巨著。该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针灸学专著,较系统地阐述了针灸学的理论知识,为针灸学发展奠定了深厚基础。他被后人称为针灸学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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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上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国古代医德学的内容极为丰富,以上介绍的只是其主要的内容或传统。这些优秀的内容或传统今天仍值得我们继承并结合时代的特点不断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古代医德学也有其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受封建宗法思想和等级观念及某些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例如:‚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观念,就使妇女看病受到一些清规戒律的限制。如明代李 木延 的《医学入门·习医规格》中说:‚如诊妇女,须托其至亲先问证色与舌,及所饮食,然后随其所便,或证重而就床隔帐诊之,或证轻而就门隔帏诊之,亦必以薄纱罩手。贫家不便,医者自袖薄纱。‛另外,封建统治阶级的‚忠‛、‚孝‛、‚仁‛、‚义‛、‚礼‛等伦理观念,对医德也带来消极影响。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把尸体解剖视为不孝、不仁、不义行为而被禁止,严重阻碍了我国尸体解剖研究的进展。我国古代医德规范要求中,还有不少儒家学说中封建宗法等级的表现。如《礼记·曲礼》中记载:‚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这是封建的‚君、臣、父、子‛的宗法等级观念的表现。第二,是我国古代医学道德虽有较完善的医德规范论述,但缺少较系统的伦理学理论。

二、我国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阶段

(一)我国近代医学伦理学的概况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不断遭到英国殖民主义者和其它帝国主义列强的瓜分侵略。面对国家民族的存亡,林则徐领导了禁烟爱国运动,医家何其伟研究古方编辑成《救迷良方》一书。1838年,林则徐给皇帝的奏折的第四部分‚戒烟断药方‛就是根据何其伟的《救迷良方》改写的。正是林则徐领导的禁烟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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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和何其伟的《救迷良方》,‚拯救了中国四百万以上吸毒者,使他们脱离了痼毒的苦海,或恢复了健康,重新做人。‛

晚清时期,许多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民族主义思想的医生,开始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充实了我国医学伦理思想的内容。这时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是孙中山和鲁迅。孙中山(公元1866—1925年)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早年学医,1892年毕业于香港西医书院。他怀着‚医亦救人之术‛的意愿学医。他的伦理思想是讲‚仁爱‛,这是他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济世为怀‛,‚粟金不受,礼物仍辞‛,被人奉为‚孙菩萨‛。鲁迅也是怀着‚医学不仅可以给苦难的同胞解除病痛,但愿真的还可以成为我们民族进行社会改革的杠杆‛的希望学医的。这两人都是从医家成为革命家、从医人转为医国,从重医德进而重政德的代表。

民国时期,随着西方医学在我国的进一步传播和发展,出现了西医和中医问题的长期论争。当时有三派观点:一派主张全盘西化;一派主张完全复古;一派主张中西汇通。这三派中,中西汇通派,看到了中西医各自的长处,如施今墨、恽铁樵、张锡纯等代表人物,他们在主张中西医相互学习和促进祖国医学发展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从此在我国逐步形成了中医、西医、中西结合并存,共同造福人类健康的新局面。

1932年6月,爱国学者、现代医学教育家、我国医学伦理学先驱宋国宾(公元1893—1956年),撰写出版了我国第一部医学伦理学专著《医业伦理学》,他在书中以‚仁‛、‚义‛这一传统道德观念为基础,对‚医师之人格‛、‚医生与病人‛、‚医生与同道‛、‚医生与社会‛的‚规己之规‛作了精辟的论述,强调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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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必须加强医德修养,‚良医当勤其所学,忠其所事,出其热忱,修其仪表。‛他的学说,不仅在当时具有‚众醉独醒之卓见‛,而且为我国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从我国近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这时期的医学人道主义精神得到了升华,突出体现了高度的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中西文化交流的特色。

(二)我国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医德的形成始于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医德,包括红色根据地的医德、抗日根据地的医德、解放区的医德。这个时期的医德,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我们党为了适应长期革命战争的需要,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继承和发扬我国古代医德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建了人民医疗卫生事业。1931年,毛泽东为红色卫生学校制定了‚培养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红色医生‛的医学教育方针。1941年,毛泽东又为中国医科大学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个题词是对当时我军医疗卫生工作经验的精辟概括,同时也反映了这一时期医疗卫生工作的显著特点和医务人员的优良医德,成为我国的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我国的医务人员和患者都在此著名题词和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著名文章的思想指导下,共同参与到治疗活动中,构成了平等的同志式的新型医患关系。总之,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段长期防病治病和抢救伤病员的实践中,形成了具有战争特色的闪烁着共产主义思想的医德,这便是我国社会主义医德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经历了曲折前进的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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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1949—196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前。新中国成立以后,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医学伦理思想和医学伦理原则,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体现和发展。在这段时间,党领导全国人民对旧中国遗留下的医药卫生事业进行了改造和整顿,并确定和落实了党的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四大方针,还组织力量防治危害人民最大的疾病,严格控制烈性传染病,如霍乱、鼠疫、血吸虫等。与此同时,党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相教育,倡导学习白求恩精神,争取做白求恩式的医生,清除剥削阶级思想影响,广大医务人员思想觉悟和医德修养显著提高。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他们纷纷奔赴战场,为中朝人民和志愿军伤病员服务,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和平建设时期,也谱写了像抢救邱财康等阶级弟兄生命的一曲曲医学人道主义的凯歌,为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谱写了新的篇章。

第二阶段:(1966—1976年)‚*‛*的十年。这十年的医德是科学与愚昧的搏斗,是团结发展中西医与摧残中西医相结合思想的搏斗。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精神遭到严重损害,社会道德和医德出现倒退。但也不能忽视在这时期有许多医务人员仍然是忠于职守,抱着对人民健康负责地态度,勤奋工作,并且仍然保持着高尚的医德情操。

第三阶段:(1976—1988年)自20世纪70年代末医学伦理学在中国复兴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把职业道德作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1981年和1988年,国家卫生部先后颁发了《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全国医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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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条例》、《医院一般医德规范细则》等,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医德的形成。

总的来说,建国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的卫生政策侧重于预防为主,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中西医结合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的价值取向,即为社会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但这一时期我国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基础相对薄弱,主要依靠政治哲学对它指导,即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是医学伦理学价值判断的准绳。

三、生命与健康伦理学阶段

我国比较系统地对医学伦理学进行教学和科研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1年6月,在上海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医学伦理学学术讨论会,会议拉开了医学伦理学理论研究新的一幕。它标志着中国的医学界、理论界已开始认识到医学伦理学理论建设与医学发展的关系,并且开始了我国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建设。会议提出的医德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一原则被以后10年的医德实践证实是符合中国国情的。1982年,全国第二次医德大会在大连召开,会议探讨了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安乐死、器官移植等新领域中的伦理问题。1984年,全国第三次医德讨论会在福州举行,除了理论问题向纵深发展之外,全国医学院校已经注意到了医德教育,纷纷成立了教研室,相继开设医学伦理学课,进一步推动了医学伦理学的理论研究。1986年,全国第四次医德讨论会在南宁召开,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医学伦理学的义务论、价值论、公益论的理论与实践、个人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关系和结合,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的转化和提高,以及中国伦理法规和护理伦理法则及生命伦理问题。1988年10月,全国第五次医学伦理学讨论会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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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会成立大会在西安召开。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医学伦理学的理论队伍已经形成并走向正轨。1991年6月,全国第六次医学伦理学会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了前10年的医德建设,并对90年代提出了展望。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的开设,杜治政著《医学伦理学纲要》等一大批医学伦理学教材也先后陆续出版,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伦理学体系随之基本确立。《医学与哲学》和《中国医学伦理学》的专业杂志也于1980年和1988年先后创刊,对推动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科学的进步,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面临生命与健康伦理学的挑战,遇到了安乐死、临终关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器官移植、严重缺陷新生儿的处理、人体实验等大量社会、伦理、法律等问题。我国医学伦理学工作者为此开展了一系列学术活动。1988年11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首次安乐死和脑死亡理论讨论会。1990年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性健康道德专题讨论会。1999年—2001年,我国的生命伦理学学术活动十分活跃,其特点体现在人类基因组研究、克隆技术研究、遗传生殖技术发展应用等相关伦理问题的凸现和探讨的白热化;器官移植等临床医学领域与伦理学相关案件的出现及媒体的关注;国家卫生保健制度及机构改革与生命伦理学学术界的参与;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领域对医学生、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视和反思;中国两岸三地及国际生命伦理学界加强合作、多次联合召开会议等。关于生命伦理学研究的论著也陆续出版:已有邱仁宗著《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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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治政著《医学伦理学探析》,邱仁宗、瞿晓梅主编的《生命伦理学概论》,沈铭贤主编的《生命伦理学》,徐宗良、刘学礼、瞿晓敏著《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探索》,孙慕义、徐道喜、邵永生主编的《新生命伦理学》等。生命伦理学正在走近我们。当代医学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对医学伦理学提出的一系列需要回答的生命与健康的新课题,已将我国当代医学伦理学推向了生命与健康伦理学发展的最新阶段。

第二节

国外医学伦理学的历史演变

国外医学伦理学的演变和我国有明显的共性,因而同我国一样,国外医学伦理道德的历史也比较悠久,国外医学家对医德同样重视。国外医学伦理学的形成、发展也有下面三个阶段。

一、国外古代的医德学阶段

国外古代的医德学包括古代和中世纪,也就是文艺复兴前。这一时期的医学伦理道德与我国古代情况相似,是属经验医学阶段的医德,其特点是实践经验的积累,并逐渐形成理论体系,带有明显的自然哲学的特色,是一种尽义务为宗旨的行医美德。

(一)古希腊的医德

古希腊是西方医学的发源地。古希腊医学约在公元前6~4世纪形成。随着医学的产生,医德也伴随着出现。古希腊医德最早是由古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公元前460—前377年)提出来的,他既是西方医学的创始人,也是西方传统医德的奠基人。

希波克拉底生活的年代,医巫并存,医德也带有浓厚的僧侣医学和寺院医学的色彩。他的主要功绩在于他把古希腊元素论思想应用到医学领域,创立了‚体液学说‛,并把机体的生理、病理过程作为统一整体来认识,使医学逐渐摆脱了宗教迷信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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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从而创立了医学体系和医德规范。他的代表作是《希波克拉底全集》,这部典籍收入了《誓言》、《原则》、《操行论》等医学伦理文献。《希波克拉底誓言》为医生取信于民提供了思想武器,它给西方各国的医生树立了楷模,后来欧洲人学医,都要按这个《誓言》宣誓。

《希波克拉底誓言》是一部经典的医德文献,其主要内容:第一,阐明了行医的宗旨,是‚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第二,强调医生的品德修养,‚无论至于何处,遇男遇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的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作诱奸之事;‛第三,要求尊重同道,‚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如兄弟,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第四,提出了为病家保密的道德要求:‚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第五,也提出了行医的品质和作风:‚我愿尽余之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这些医学伦理思想都曾极大地影响了后世医学和医德的发展。至今仍然是医务人员和医学生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教材。但是,作为医学伦理学的古典文献,它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如‚誓言‛中提到自己的医术和行医成绩是神授予的,传授医学存在‚家传‛和‚行会‛特点,对人工流产采取绝对排斥等,这些思想也对后世产生一些消极影响。

(二)古罗马的医德

公元2世纪,古罗马人占领了古希腊后,继承了古希腊的医学和医德思想。罗马名医盖仑(Galen, 130—200年)继承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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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底的‚体液学说‛,发展了机体的解剖结构和器官生理概念,创立了医学和生物学的知识体系,打开了早期实验医学之路,使古希腊医学知和罗马医学后来发展成为整个西方医学。盖仑不仅对医学做出了贡献,而且在推动古罗马医德发展方面也有不少建树。他曾愤怒地指责当时罗马的一些医生把目标全放在用医疗技术换取金钱上,指出:‚作为医生,不可能一方面赚钱,一方面从事伟大的艺术——医学。‛‚我研究医学,抛弃娱乐,不求身外之物‛。这些医德思想,对西方医德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盖仑的思想体系是唯心主义的,如他认为人体的每个部分的功能都是上帝精心安排的结果,因而被基督教神学所利用,致使在中世纪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医德深深涂上宗教的色彩,医学和医德的发展较长时间处于停滞状态。

(三)古印度的医德

印度是世界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医学发展很早。其医德最早主要表现在公元前5世纪名医、印度外科鼻祖妙闻的《妙闻集》,和公元前1世纪印度名医、印度内科鼻祖阇罗迦的《阇罗迦集》的言论中。他们对医学本质、医师职业和医学伦理都有精辟的论述。妙闻在文集中指出:‚医生要有一切必要的知识,要洁身自持,要使患者信仰,并尽一切力量为患者服务。‛并说:‚正确的知识、广博的经验、聪明的知觉及对患者的同情,是为医者的四德‛。《阇罗迦集》中也有待病人应有‚四德‛的提法,反对医学商品化。阇罗迦在文集中说:‚医生治病既不为已,亦不为任何利欲,纯为谋人类幸福,所以医业高于一切;凡以治病谋利者,有如只注意砂砾,而忽略金子之人。‛公元1世纪印度的医书《查拉珈守则》规定医生应该‚不分昼夜,全心全意为病人,‛医生‚即使医术高明,也不能自我吹嘘‛,要‚为病人隐讳‛,医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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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的知识无涯,因此必须努力,‛等等,这些论述都体现了医学人道主义精神。

(四)阿拉伯的医德

公元476年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奴隶制瓦解。此后的1000多年时间内,欧洲处于中世纪黑暗时代,宗教神学占居统治地位。这一时期的医学伦理学虽有发展,但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使医德成为宗教观念为轴心的医德。但在这个时期,阿拉伯地区的医德却有发展。它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以来的医学和医德传统,成为世界医学史和伦理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阿拉伯医学和医德上有建树的突出代表人物是犹太人迈蒙尼提斯(Maimonides)(公元1135—1208年),他著有《迈蒙尼提斯祷文》。《祷文》是古代医德史上一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文献。《祷文》中提出:要有‚爱护医道之心‛、‚毋令贪欲、吝念、虚荣、名利侵扰于怀‛,要集中精力‚俾得学业日进、见闻日广‛;要诚心为病人服务,‚善视世人之生死‛,‚以此身许职‛,‚无分爱与憎,不问富与贫。凡诸疾病者,一视如同仁。‛总之,‚祷文‛在行医动机态度和作风方面表现出了高尚的医德思想,它是在医德史上堪与西方医德中的希波克拉底‚誓言‛相媲美的重要文献之一。尽管如此,‚祷文‛把行医的成绩都归功为神的功劳,仍可看到宗教神学的深刻影响。

二、国外近、现代医学伦理学阶段

(一)国外近代医学伦理学的概况

国外近代的医学伦理道德是从14世纪到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后开始的。这一时期的医学伦理道德是以实验医学为特点的。

文艺复兴运动冲破了中世纪封建宗教统治的黑暗,当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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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先进思想家们提出了人道主义的口号,批判了以神道为中心的传统观念。人道与神道的斗争,尖锐地反映在医学领域中。人道主义作为反封建统治的武器,为医学科学和医德摆脱中世纪宗教统治和经院哲学的束缚起了巨大作用,促进了以实验医学为基础的医学科学迅速发展。

16世纪,西班牙著名的医学家塞尔维特(Servetus)(1509—1553年)通过解剖学的研究,提出了血液的循环学说,否定了盖仑的‚三灵气学说‛,因而触怒了基督教,1553年10月他被教会以火刑处死,为医学科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解剖学之父,比利时医学家维萨里(Vesalius)(1514—1564年),不畏艰辛,勇于实践,在郊区荒冢盗取残骨,在绞刑架下盗取残骸,历经5年,终于完成了《人体的构造》一书,打下了现代医学完整而巨大的构架基础。但他最终也被教会迫害而死。

17世纪,实验生理学的创始人之一,英国医生威廉·哈维(William Harvey)(1578—1657年),在塞尔维特等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用实验方法发现了血液循环学说,成为生理学的先驱,他的学说标志近代医学的大发展。恩格斯说:哈维‚由于发现了血液循环而把生理学(人体生理学和动物生理学)确立为科学。‛近代医学便牢固地在生物科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随着近代医学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的日益社会化,特别是医院出现以后,向医学实验伦理道德不断提出了新的课题。医生除了个人行医外,集中行医日益成为医疗活动的主要形式,医疗卫生成了一种社会性事业,医生与病人的个人关系扩大为一种社会关系。针对这个新课题,不少医家进行了研究。18世纪,德国柏林大学教授胡佛兰德(Hufeland)(1762—1836年)的《医德十二箴》就是其中的代表作。《医德十二箴》中提出了救死扶伤、治病救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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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医德要求,在西方医学界广为流传,被称为希波克拉底《誓言》的发展。之后不久,即1781年,英国医学家、医学伦理学家托马斯·帕茨瓦尔(Thomas Percival)(1740—1804年)专门为曼彻斯特医院起草了《医院及医务人员行动守则》,《医学伦理学》也于1803年出版。医学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首先产生于18世纪的英国,并以1803年托马斯·帕茨瓦尔的《医学伦理学》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此书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为医院而写的。它对医学伦理学的重大贡献在于:突破了医德学阶段仅有的医患关系的内容,引进了医际关系,即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与医院的资助之间的关系等。1847年,美国医学会成立,以帕茨瓦尔的《守则》为基础,制订了医德教育标准和医德守则。内容包括:医生对病人的责任和病人对医生的义务;医生对医生及同行的责任;医务界对公众的责任,公众对医务界的义务等。1964年8月,为解决战争中伤病员的救护和战俘问题,由瑞士发起在日内瓦召开会议,于1884年签订了万国红十字会公约,规定了医务人员在敌对双方保持中立性原则,成立了战地救护和战俘救护的组织机构。1949年8月,61个国家在日内瓦举行会议,订立《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公约》以后,医学伦理学迈步走向成熟,日益向着系统、规范化、理论化方向发展。

(二)国外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20世纪以来,医学科学的社会化使医学对社会担负起越来越多的道德责任。以前,各国虽然制定了许多医德规范,但已不适应医学和医德发展及国际交流的需要,于是制定世界医务人员共同遵守的国际性医德规范就显得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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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影响较大的有:1946年,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通过了著名的《纽伦堡法典》,制定了关于人体实验的基本原则:‚一是必须有利于社会;二是应该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观点。‛1948年,世界医学协会出版了经过修改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并汇编成《医学伦理学日内瓦协议法》,它标志着现代医学伦理学的诞生。1949年,世界医学会在伦敦通过了《世界医学会国际医德守则》,进一步明确了医生的一般守则、医生对病人的职责和医生对医生的职责共三个方面的内容。1953年7月,国际护士会议制定了《护士伦理学国际法》,1965年6月在德国法兰克福会议上修订并采纳,并于1973的通过时作了重要修改。1964年,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第十八届世界医学大会上通过了《赫尔辛基宣言》,制定了关于指导人体实验研究的重要原则。此文献于1974年又作过重要修改,强调了人体实验要贯彻知情同意原则。1968年6月,世界医学大会第22次会议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召开,通过了《悉尼宣言》,确定了死亡道德责任和器官移植道德原则。1972年10月,第十五次世界齿科医学会议在墨西哥举行,通过了《齿科医学伦理的国际原则》,作为每位齿科医生的指南。1975年10月,在东京召开的第二十九届世界医学大会上,通过了《东京宣言》,规定《关于对拘留犯和囚犯给予折磨、虐待、非人道的对待和惩罚时,医师的行为准则》。1977年,在夏威夷召开的第六届世界精神病学大会,通过了关于精神病医生道德原则的《夏威夷宣言》。以上这些文件,都从不同方面对医务人员提出了国际性的医学道德原则。

与此同时,各个国家相继制定了全国性的医德法规与文件。如1962年日本最高法院制定了《安乐死条件》,1966年颁布了《医道纲领》,1971年制定了《日本齿科医疗伦理章程》,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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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日本医学会制定了《医院伦理纲领》;1963年英国医学会制定了《人体实验研究》的道德法规,1974年英国国家科学院(NAS)发布了基因工程研究工作的规定;1968年,美国医学会发表了《器官移植的伦理原则》,1973年美国医院联合会提出了《病人权利法案》,1976年美国护士会(ANA)制定了《美国护士章程》,1984年美国生育学会发表了《关于体外授精的道德声明》,1988年颁布了《美国医院的伦理守则》;1970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卫生立法纲要》中对医务人员的医德作了明确规定,1971年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苏联医师宣言》,要求每一名医学毕业生要进行宣誓;丹麦也于1978年制定了《丹麦医学生毕业誓词》;法国颁布了长达90条的《医学伦理学法规》。

1981年10月,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了第十二届国际医院协会会议,会上就医院与初级卫生保健、医疗评价、医院与残疾者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国外学者目前对残疾人的道德问题也很重视。1989年在德国召开、1990年在美国召开的第一届、第二届国际医学未来学术讨论会上,均把残疾人的道德问题列入主要议题。

三、生命与健康伦理学新阶段

现代医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新的科学技术在医学领域中的应用,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伦理问题。近

二、三十年以来,生殖技术与生育控制问题、死亡标准与安乐死问题、优生学与缺陷新生儿处理问题、医疗资源分配与使用问题等,使传统的医学道德陷入了困惑。为研探这些难题,生命伦理学便应运而生了。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于20世纪60年代末形成于美国并发展至今。1971年美国人波特(Potter VR)在《生命伦理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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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未来的桥梁》一书中首次使用‚生命伦理学‛一词,并定义为:用生命科学来改善生命的质量,是‚争取生存的科学‛,1978年美国肯尼迪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编写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给生命伦理学的定义较为科学,即‚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的科学。它的具体内容包括卫生事业提出的伦理学问题、生物医学和行为的研究、医学面临的广泛的社会问题、医学高技术中的医德难题;提高改善生命质量和人的发展潜力等。人类进入21世纪的今天,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们更重视健康,所以健康与健康伦理不仅是医学伦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而且是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首要问题。国际生命伦理学会主席Danie Wikler把这个阶段称为人口健康伦理,目标是人人享有保健。WHO总干事G·H布伦特说:‚21世纪是改革所有年龄人口生命质量的世纪,人的生命质量其核心是身体健康,不仅是个人,而且要面向全体人群。‛这标志着医学伦理学已步入了生命与健康伦理学崭新的阶段。

论和效果论。

一、义务论

(一)义务论的含义

义务论是关于义务的理论。它属于规范伦理学范畴。义务同职责、责任、使命具有相同的含义,指人们意识到的、自愿承担的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道德责任。社会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义务,如政治义务、法律义务、道德义务等,其中道德义务则是我们的研究内容。

43 第三节

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来源于伦理学理论的两大体系:义务

道德义务的范畴最早是由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提出的,他把按公正原则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理解为义务,并把道德义务和行为的内在动机联系起来。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家把道德义务看成为上帝的意志。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则认为义务是人的‚善良意志‛发出的‚绝对命令‛。人们要有道德,就应当出于义务感地服务‚绝对命令‛。所以康德的义务伦理学被称为‚为义务而义务‛的义务论。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家孔子的‚仁爱‛学说,‚医乃仁术‛,其核心是重义轻利,很强调对他人和社会尽义务、责任。义务论作为一种伦理学理论就是关于责任、应当的理论,具体研究的是准则和规范,即社会和人们根据哪些标准来判断行为者的某个行为的是非以及行为者的道德责任。而医学伦理学中传统的义务论,是一种主张医生应当按照某种既定的原则或某种固有的正当性去行动的医德理论。义务论把医生为病人服务当作某种绝对的义务与责任,它的主要出发点,是医生高尚的善良的动机与为病人服务的信念,而不问行为或不大考虑行为的后果。义务论是从应当的观念中形成关于应当做什么行为的道德要求。

义务论反映在医学伦理学上对医务人员的个人道德修养和对病人的人道精神上,便派生出生命神圣论、美德论和人道主义论。

1、生命神圣论

生命神圣论是指人的生命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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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观念,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人的生命、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早在两千年前的《黄帝内经》中告诫世人要‚贵人‛,要看重人的生命。生命神圣论的可贵之处,是因为它重视生命是个人发展、人类社会生产、文化继承手段和发展所必需的条件。重视、珍惜生命是医学发展和医生从业的根本要求。在医学所走过的历程中,生命神圣的伦理观在指导医务人员的医德实践中曾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这种道德上的积极作用至今仍保持着巨大的活力。

2、美德论

美德论是关于道德品质的学说。美德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上的体现,是一个人在一系列道德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美好的比较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医学伦理学中的美德论是关于医务人员道德品质的学说,研究医务人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品质。医学道德历来都十分强调美德。传统医学伦理学从很大程度上讲就是美德医学。从《希波拉底誓言》到孙思邈的《大医精诚》、陈实功的《医家五戒十要》,乃至今天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都体现了美德思想。在现代生物医学条件下的医学道德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救人的宗旨并没有改变,因此,美德论仍是现代医学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原则之一。在医学道德中,美德论仍处于基础性地位,因为一个医务人员如果缺乏对病人的同情、负责、关心、耐心、仁慈、诚实、审慎、公正、进取和廉洁等应有的品质,那么任何道德规范都将对其失去意义。

3、人道主义论

人道主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人道主义指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段反封建、反宗教神学的一种思想和文化活动;广义的人道主义泛指以人为本,维护人的尊严、权利和自由,重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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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值等。医学人道主义应从属于广义的人道主义范畴,它的核心内容是同情、关心、爱护病人,平等负责地对待病人。它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1)尊重病人的生命;(2)尊重病人的人格;(3)尊重病人平等的医疗权利。

(二)义务论的内容

1、道德责任与道德责任感

道德责任是指对他人、社会履行的一种义务,它在医学伦理学中主要指依照道德原则、规范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并不与履行责任的行为直接发生联系;而道德责任感是人们对道德责任的自觉认识,并且和其行为直接发生联系,成为行为的动机。一个有道德责任感的医务人员能够体察病人的实际需要,表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道德的他律性与自律性

道德的他律性是道德责任感的初级阶级,这种责任感是建立在一定外力的约束下,从而表现出责任感的被动特性;道德的自律性则是道德责任感的高级阶段,这种道德责任感是出于自觉自愿,是建立在对道德责任高度自觉认识和理智的基础上,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崇高的精神境界。医务人员的道德生活以及职业生活,既不能缺失自我约束机制的羁绊,也不能摆脱外在约束机制的支配。在一定条件下,医务人员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道德主体,既可将他律内化为自律,也可将自律内化为他律。相辅相成的他律与自律的具体功能,对于医务人医德境界的修养和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有着不可否认的巨大促进作用。

(三)义务论的意义及局限

义务论在东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医学伦理学的形成、发展过程的很长时期都是以它作为主轴的。首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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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论强调生命神圣思想,对于确立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和尊重人的生命,关心和帮助因伤、因病需要关心帮助的人,对促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推动医学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义务论十分强调医务人员的美德修养,将美好的动机与个人行为统一在医疗实践中,激励医务人员‚成人之美‛,为人民健康多做善事。做善事就是做美事。我国最早的字典《说文解字》里,对美字的解释,就说‚美与善同意‛。第三,义务论强调人道主义思想,这对医务人员在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中履行医德原则和规范、尊重病人的生命、人格和平等的医疗权利,提供了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

但是,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和人们对道德认识的深化,义务论也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第一,义务论忽略了动机和效果的统一,只强调动机的纯正,忽视了效果;义务论忽略了医务人员对病人应尽的义务和对他人、社会义务的统一,因而对医疗实践中出现的道德难题,如病人需求与有限卫生资源的矛盾,医学科研中维护病人利益与发展医学的矛盾等,就显得束手无策。第二,义务论强调了生命的神圣,这无疑是对的。但未从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辩证统一的观点来看待人的生命。医学科学特别是生命伦理学的发展告诉我们,生命神圣思想也有消极一面,如对不可逆转的生命也采取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抢救,就消耗有限的卫生资源和增加病人自身、家庭和社会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同时也会直接影响计划生育政策及人口素质的提高。第三,义务论是强调了医务人员对病人、社会应尽的义务尽奉献的无私精神,这无疑是对的。但是却未同时强调病人、社会也必须尊重医务人员的自身价值和权利,以使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能保持下去。为了克服义务论的不足,特别是在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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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引入效果论。效果论是义务论的必要补充,也是其逻辑的、历史的必然发展。

二、效果论

效果论又称功利论。是作为义务论的对等理论出现的。效果论主张以行为结果来评价行为善恶的唯一依据,道德行为目的就是要带来好的结果。效果论的思想渊源可以和义务论派生的美德论相提并论,但最具代表性的还是19世纪英国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由于功利论思想极力把人们的行为引向极端的个人主义或功利主义,所以后来又出现了强调行为的长远、整体利益效果的公益论思想及用何尺度去衡量功利或公益问题的价值论思想。

(一)功利论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标准的伦理观,实际上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渐形成和完善起来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就是对利益的追逐,功利主义的产生正是对资产阶级追逐利益行为的伦理学辩护。19世纪英国伦理学家边沁在《论约翰·格劳特的教区年鉴》的论文中,开始把‚功利‛引进伦理学,成为一个重要范畴。另一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英国哲学家J.S.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年)继承了边沁的学说,在专著《功利主义》中首次正式使用功利主义一词,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曾因只注重行为的后果而遭到人们的强烈批评而逐渐冷落,但20世纪中期以后,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老龄化、失业以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一大堆现实问题,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效用、利益问题。所以,功利主义又重新焕发生机,并形成了许多流派,而最主要和最有影响的是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两个流派。现代功利主义提出的主要问题归根到底是两个:如何确定行动的效用;为获得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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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利,人们该如何行动。可见,现代功利主义不仅仅是一种道德理论,而且是一种社会抉择的理论。

功利论在医学伦理学中的应用,是主张医务人员的行为应以满足病人和社会大多数人利益为标准的一种伦理观。它坚持满足病人健康功利与医务人员功利、医疗卫生单位的功利、社会的功利的统一;坚持医疗卫生单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因此,医学伦理学中的功利论能充分发挥医学的整体功利,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也能将有限的卫生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病人身上而避免浪费等,因而是有积极意义的。功利论在理论上虽然避免了义务论强调动机忽视效果的道德评价方式所带来的现实问题,但是功利论在医疗实践中易导致以功利的观点看待生命,忽视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也容易导致在医院管理上偏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后果;总的是,功利论在理论上割裂了医德行为中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关系,导致道德评价中的片面性。

(二)公益论

公益(lstislah)论是医学伦理学中全新的理论观点。在古希腊哲学中,亚里士多德的论述里,已明显涉及到公益观念。把公益论引进医学伦理学是20世纪70年代的事。生产的发展和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突破了医患关系道德的范围,考虑环境、人类和后代的问题,即我们除了对病人担负道德义务之外,对环境、人类和后代必须担负什么样的道德义务。正是这种现实背景下,公益论形成和发展起来符合了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公益论的形成和发展中,功利论起了重要作用。1973年,在美国召开的‚保护健康和变化中的价值‛讨论会上,约翰逊(A.R.Johnson)和赫尼格斯(Henegers)首次把公益论引入医学伦理学。其内容:

1、要求医务人员将对病人的责任同对社会、对他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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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代的责任统一起来。对社会和后代的公益责任有:(1)控制人口数量的责任;(2)提高生命质量的责任;(3)保护环境的责任;(4)保护资源受耗竭的危险;(5)保护天然性别比例平衡的责任;(6)维持人类种系延续及其纯洁的责任。

2、要求在制定卫生政策、卫生发展战略方面符合公正合理的原则。在稀有卫生资源分配上必须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公益论强调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利益,为了人类子孙后代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或少数人。将其引入伦理学领域,克服了义务论的不足与局限,也尽可能的降低了功利论在现实生活中所导致的某些不利影响。尽管公益论在阶级社会和贫富差距较大的情况下难以实现,但是公益论作为一种理论,对现实生活有着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将公益论引入医学领域,它使医务人员视野扩大到社会与未来领域,加重了社会责任,从而丰富了义务论的内容。

(三)价值论

判定价值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人类在长期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随着自身认识的进步,很自然地要思考自己的行为,思考独立于自身之外的客体与自身的关系,亦即与自身的价值关系。可见,对世界的价值现象的理论探索,包括对道德价值的探索,是精神文化、医学和伦理学历史发展的产物。

1926年,美国学者佩里将价值论(Axiology)引进道德领域,很快被医学伦理学所接受。价值论在医学领域是对医务人员行为的价值分析、判断的理论,即在医疗实践中,对医务人员行为的医学价值、自身价值、病人的价值、社会的价值进行分析、比较和判断。与上述各种价值发生冲突时可用代价/收益或风险/收益去分析,以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善与恶的评价。价值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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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医学伦理学简答题

※患者道德权利/患者的权利

答:患者的道德权利:平等的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保护权;医疗监督权;人格尊重权;医疗资料获取权;医疗损失索赔权

※怎样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答:自主原则就是要求医学界在医学行为中最终服务对象的自己决定的权利。医生懂得医学知识,知晓病人得了什么病以及如何诊治,而病人则对其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此时,最重病人的自主权,即最终的诊疗方案的决定权属于病人。而医生在此之前必须要为病人的自主选择权提供充分的条件:1向病人详细解释病情;2告诉病人治疗或不治疗会出现什么情况3告诉病人各种可能的治疗方案4提出医务人员自己认为的最佳治疗方案5告诉病人要实施的治疗方案中的注意事项和如何配合治疗

※动机与效果论

答:动机论:是认为道德评价只能看行动动机,只能以行为动机为依据的理论。动机论的代表主要是义务论者。在动机论者看来任何人的行为都是出于一定的动机,并且受这一动机的支配。因此道德评价只能以行动动机为依据,至于行为的后果如何,是无关紧要的。

效果论:是认为道德评价只能看行为效果,只能以行为效果为依据的理论。效果论的代表是功利主义者。

关系:1二者是统一的:a两者共同构成一个整体行为。医学行为就是有医学行为动机和医学行为效果构成的,医学行为动机构成了医学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意识中思想中观念中的医学行为;而医学行为效果是客观的实际的方面;b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思想中的医学行为通过医务人员的主观努力能够变成实际的医学行为;同样,在实际的医学行为中,医务人员会形成新的医学行为思想;

2二者又是对立的。a二者的属性不同:医学行为动机论是主观因素;医学行为效果论是客观因素b二者的善恶表现时常表现不一致:由于医学行为受复杂的主客观条件影响,对同一医学行为,有着好的动机,但是不一定有好的效果;好的医学效果不一定意味着好的医学动机;

※反对安乐死/当前关于安乐死的争论/支持安乐死的依据

答:★安乐死讨论★:1定义:指医务人员应濒死病人或其家属的自愿请求,通过作为或不作为,消除病人的痛苦或缩短痛苦的时间,使其安详地度过死亡阶段,结束生命。2安乐死执行者的动机和意图必须是道德的 安乐死必须由医务人员参与 安乐死的对象必须是目前医学条件下身体品质无法复原的绝症患者 安乐死必须是由病人或家属自己提出要求,才可以实施 3正确对待安乐死:a 正确对待这一概念b进行死亡教育,树立正确的死亡态度,适应心理c加强安乐死的立法研究,不仅仅是伦理问题而且要有法律保障,,立法是安乐死作为一种干预措施走向临床的唯一通道。4支持论据:a人权主义的观点(三段论证明)死亡是一种人权,而人权是合乎伦理的要求。安乐死是死亡方式之一种,所以安乐死是一种人权,是合乎伦理的要求。b功利主义的观点c医学人道主义观点。弗兰西斯•培根说:“医务人员有两个基本职责:一是延长病人的生命,另一个是减轻病人的痛苦。”d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的观点。5反对论据

1、生命神圣论的观点

2、医学人道主义观点

3、不可逆的诊断未必绝对

4、阻碍医学科学的发展

5、违背了传统的血缘亲情观念

6、自愿安乐死中的“自愿”值得怀疑

7、实施安乐死可能会给社会带来许多消极后果(赡养,老年压抑,多米诺骨牌)

※.器官移植的伦理原理/伦理问题/选择受体的因素有哪些?

答:器官移植中受者的选择标准:供者的意愿;医学标准;社会标准;随机性标准;

※中国传统医学道德的局限性

答:中国传统医学伦理的局限性:1受封建伦理糟粕的影响2受道教和天道承负,因果报应思想的影响3受佛教伦理思想的消极影响 ※人体试验的道德原则(伦理意义和伦理难题,矛盾)

答:1维护受试者的利益和原则:a必须坚持“安全第一”b对于特殊受试者有特殊要求;

2科学性的原则:a实验设计要严谨b以动物实验为基础c过程要适当;

3实验对照原则a随机分组b安慰剂对照c正确使用双盲法4有利于医学和社会发展的原则;

5知情同意原则;

※中国古代医德传统/中国古代优良的医学品质/中国古代医学道德的基本内容

答:1忠于医业,仁爱救人2博施济众,一心赴救3精勤不倦,深究艺术4宽和端庄,不贪财色5最终通道,谦和不矜

※医学人道主义的含义和伦理意义

答:人道主义是指认为人具有最高价值,因此医学界应该尊重、同情、关心、救助服务对象的思想;

伦理意义:1体现着医学的道德价值2规定着医学界的基本道德要求3代表着人类的共同价值

※生殖技术伦理价值和难题/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伦理原则

答:生殖技术伦理价值:1生殖技术可以治疗,弥补不育,有利于婚姻家庭;2生殖技术可以用于优生;3生殖技术可以有利于计划生育;4生殖技术可以有利于农业、畜牧业、医药业,有利于抢救濒危动物;

生殖技术引起的伦理问题:1生殖技术能否商品化2生殖技术导致人类伦理关系的混乱3生殖技术破坏自然法则4生殖技术错可能被“错用”和“滥用”

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伦理原则:1目的纯正的原则2知情同意的原则3所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4供精者,供卵者条件受到限制的原则5避免近亲婚配和保守医密的原则6确定技术和卫生标准的原则

※医学道德评价的标准 及评价的方式

答:评价标准:就是一定社会和医学背景下的医学道德要求,即医学道德规范体系。

评价方式:自我评价和非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就是良心,非自我评价就是名誉;良心是医务人员惊醒自我评价的方式,就是一种道德价值意识,而且是一种自我道德价值意识;名誉就是医务人员对其他医务人员进行的道德评价方式,就是外部对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行为的道德评价,是医务人员相互之间、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行为的道德价值意识,就是非自我道德评价或外在道德评价。

※简述医学伦理学发展三个时期及基本特征?

答:古代医学伦理:主要是指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的医学伦理,这一时期基本属于经验医学阶段。

古代医学道德基本内容:1忠于医业,仁爱救人2博施济众,一心赴救3精勤不倦,深究艺术4宽和端庄,不贪财色5最终通道,谦和不矜;

古代医学医学伦理的特点:1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显著。a“仁爱救人”的行医准则b内省,慎独的医学道德修养方法c“推己及人”与“易地以观”的医学道德情感。2坚持辨证施治的整体医学观,注重心理,社会,自然因素对疾病的影响。

中国传统医学伦理的局限性:1受封建伦理糟粕的影响2受道教和天道承负,因果报应思想的影响3受佛教伦理思想的消极影响

近代医学伦理:是指欧洲17世纪至19世纪的医学伦理,即资本主义自由发展时期的医学伦理;

近代医学伦理的特点:1医学人道主义开始理论化和系统化2崇尚科学,摆脱神权3医学伦理规范的内容,由面对病人的个体行医要求,扩展到面向社会的集体行医要求;

近代医学伦理的局限性:1对私利金钱的崇尚,淡化了医学人道主义2部分医务人员逃避责任,庸医出现

现代医学伦理:是指20世纪以来的医学伦理。

现代医学伦理的基本内容:1诞生了一系列国际性的医学伦理规范2形成了社会注意医学道德3出现生命伦理论

对现代医学伦理的评价:1公益论称为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2一些国家相继成立医学伦理学组织和研究机构3医学道德教育更加系统化

现代医学伦理面对的新课题:1医学伦理关系的物化问题2大量医学伦理难题的出现3远程医疗中的伦理问题4医疗危机的出现

※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

答: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1临终关怀是医学人道主义的重要发展2体现了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的统一3是对医学中无伤原则和有利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确定脑死亡标准的意义?

答:哈佛大学医学院提出了脑死亡的定义和脑死亡的标准:1深度昏迷,对外部刺激和内部需要五感知和反应2没有自主的肌肉运动和呼吸3各种反射消失4脑电图平直

现代脑死亡标准的伦理意义:1科学地判定死亡2有利于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3有利于器官移植4有利于道德和法律责任的确定

※如何进行医学伦理决策?

答:把握基本的医学伦理学知识;熟悉医学专业知识技能;了解病人及其家属的价值观;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求助、参加医学伦理委员会;确立一定的医学决策模式;

※我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其实施办法》中医德规范有哪些?

答: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情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中国古代医学伦理的特点?/中国古代伦理的优良传统有哪些?

答:1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显著。a“仁爱救人”的行医准则b内省,慎独的医学道德修养方法c“推己及人”与“易地以观”的医学道德情感。2坚持辨证施治的整体医学观,注重心理,社会,自然因素对疾病的影响。

※生命神圣-质量-价值论的理论内容是什么?

答:生命神圣-质量-价值论是指人的生命是极其宝贵的,具有一定的质量、能够创造价值。所以人类就应该珍重救治完善自身的生命,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根据其生命质量和价值,采取相应的措施分别对待。生命神圣质量价值是生命论、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的有机统一;生命神圣质量价值认为失去质量和价值的生命并不神圣;

※医德教育和医德修养的方法有哪些?

答:医德教育的方法:1言教方法2奖惩方法3身教方法4榜样方法

医德修养方法:1学习方法2立志方法3躬行方法4反省方法

※医学人道主义的含义和重要性

答:医学人道主义被认为人具有最高价值,因此医学界应该尊重同情关心救助服务对象的思想。

伦理意义:1体现着医学的道德价值2规定着医学界的基本道德要求3代表着人类的共同价值

※列举八个医学道德原则

答:1行善原则2有利原则3无伤原则4公正原则5人道原则6重生原则7自主原则8保密原则

※伦理委员会有哪些功能

答:1教育培训2制定规范3建议咨询4审查评价5学术研究6内外交流

※意的对人才培养的作用

答:1有利于人员塑造完美人格、医学伦理学是关于医学道德的理论体系,优良的医学道德的实-医务人员养成良好的医学美德是医学伦理学的归宿和目的,医学美德伦理无疑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2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务人员的完美人格,除了具有健康的体魄外,无疑是才德兼备,一方面,具有精湛的医术,另一方面,具有高超的仪的。大医精诚,仁爱救人,博施济众,古人早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医学美德论为医学界提出的优良美德,就成为医务人员医德修养的目标和方向。

※说明义务论理论对医学的影响

答:义务论是关于责任和应当的理论,以道德规范和戒律的形式表达道德要求和道德观念。主张遵照既定的道德原则行动,而不注重行为的结果;道德评价标准侧重于行为的动机、意向和依据的道德原则。主要依据义务论制定的医学人道主义原则规定了医学的基本性质和道德方向,确定了医务人员行为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要求,体现了医学的道德义务和应尽的基本责任。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对医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合对健康的理解,谈一谈如何更好地提高社会群体健康水平。

※结合生命理论谈一谈医务工作者应如何对待生命。

※医学伦理关系的新趋势?

论述题: 1医患关系,影响因素和如何建立

答:A总体评价B改善医患关系的措施:医方(高专业技术、品德修养、尊重病人权利等);患方(尊重医务人员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普及医学伦理法律知识,积极配合治疗;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规范医院的管理,晚上卫生补偿体制);建立协调医患关系的组织;确立公正的社会舆论导向。

具体分析:

a增强尊重病人的权利的意识 这主要是针对医方而言,因为患方属于弱势群体,其权益更易受到侵害。但是,有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权利意识淡漠,随意侵害患者的权利。这个提示人们,作为医患关系中的医方,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必须增强维护病人权利的意思,事实上,这也是保障医方自己利益的前提条件。

b建立协调医患关系的组织 建立医患关系的协调组织,如医院伦理委员会会很好的协调医患关系。当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成为医患纠纷,但其实大部分纠纷完全可以通过调节而避免对簿公堂,在欧美国家,医院伦理委员会称为调节医患关系的中介机构已经有二十几年的历史,取得了调节医患关系的较好效果和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

c确立公正的社会舆论导向 一种公正的舆论导向对于建设良好的医患关系十分重要,因为公众的行为方式极易受到社会舆论的引导。但是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不顾具体事实不恰当地倾向弱势群体,媒体报道对于医疗服务的态度

d普及医学、伦理学、法律知识 患者的弱势地位一方面是有余力患疾病,处境困难,另一方面是由于医学知识和伦理、法律的欠缺,这种弱势地位就容易造成医患关系中的被动,另一方面,医务人员的伦理、法律知识也很缺乏,从而导致对患者权益的忽视和在一些伦理困境中的不知所措。医学、伦理、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必定是件事理想医患关系的必由之路。

8说明义务论理论对医学的影响

答:义务论是关于责任和应当的理论,以道德规范和戒律的形式表达道德要求和道德观念。主张遵照既定的道德原则行动,而不注重行为的结果;道德评价标准侧重于行为的动机、意向和依据的道德原则。主要依据义务论制定的医学人道主义原则规定了医学的基本性质和道德方向,确定了医务人员行为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要求,体现了医学的道德义务和应尽的基本责任。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对医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9应用医学伦理学理论,说明自己对生命价值的认识。

答:人的生命是生物学生命与社会学生命的统一;是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要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的价值;人的生命价值是可以评价的。

案例分析:

1患者意愿和家属意愿不同,医生如何

答:1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自主决策能力:a考虑年龄,我们建议18周岁以上才具有自主决策能力,而18周岁以下则不具有自主决策权;b精神状况是否胜任这种决策,是否有昏迷痴呆等病理精神障碍;

2遵循以下原则:病人本人和家属的意愿都应考虑。在病人具有选择能力时,病人本人和家属意见无法统一,侧重病人的意见;在病人不具有或者丧失决策能力,把决策权转移给其家属;

3当医务人员的最佳方案遭到自主选择能力正常的病人或者家属的拒绝时,则应该搞清楚拒绝的真实理由,然后有针对地做解释工作,如果这种努力失败,应尊重这一选择,同时做好详细和完整的病案记录。

第13篇:医学伦理学案例

医学伦理学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由于法律的不断发展和患者维护自我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近年来医患纠纷呈不断上升之势。医患关系紧张成为我国医疗行业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医患纠纷不仅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也影响到医护人员执业心态的稳定和工作的积极性。形势的变化给医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临床工作当中,我们认为通过不断提升医患沟通技巧,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和技巧,医患纠纷是能够有效避免的。

1、病人执意出院病情加重 医生未加劝阻担责 案例

**县**镇村民刘某在家中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次日被送到县某医院抢救。在医务人员的救治下,刘某于当日上午11时苏醒,病情得到好转,脱离危险。当晚9时,刘某已经可以暂时停药、停氧。看到刘某已完全清醒,刘某亲属主动要求出院。医生同意出院,但当时未与刘某及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并未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次日,刘某出现反应迟钝、头痛等症状,先后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重庆市三峡中心医院等地治疗,诊断为中毒性脑病。刘某被法医鉴定为伤残一级。刘某亲属一纸诉状将巫山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该院赔偿33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提交的病历,记录了要求原告刘某住院治疗的内容,原告无充足的证据加以推翻。遂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刘某不服,开始申诉。巫山县法院再审此案。在进行多方面分析后判决该医院因未尽到告知义务,承担一半的责任,赔偿病人4万元。 解析

尽管家属强行要求未痊愈的病人回家,滞延了后续治疗,与造成病人伤残的严重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是院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不宜出院的病员,应进行劝阻;坚持要出院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告知病人病情危害性。该医院仅以病历记录举证,证据不能证明其履行了告知义务,应承担过错责任。

防范要点

1. 医务人员应做好病历记录,详细记载病人住院治疗的内容。

2. 与患者加强沟通,告知提前出院的危险性。对于不宜出院的患者,应强力劝阻,了解具体原因,多为患者做思想工作。

3. 如患者坚持要出院,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告知病情危害性以及出院后要注意的事项,嘱咐患者定期回医院进行检查。最好获得患者及家属对告知内容的书面确认。

2、女病人照胸透被迫脱光 医生是否侵犯隐私权 案例

24岁的田*因感冒发烧,在家属的陪伴下到朝阳某医院看病。医生让她做一个X光检查。做胸透时,在医生(男)的要求下脱光上衣(态度不好)。田云以前没拍过X光片,不知道到底怎么个查法,紧张得脑子都蒙了,只能机械地脱下胸罩。

等候在外家属感觉医生的态度很粗暴,冲进去气愤地质问大夫:“为什么让她脱光上衣?”大夫回答说是工作需要,医院就是这么规定的,可也拿不出什么书面文件来。事后,她得知拍X光片检查不用脱光衣服,感到自己的隐私和尊严被严重侵犯。田云将朝阳某医院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2万元。 解析

• 对于医院拍摄X光片是否脱衣,暂时没有硬性的规定,个别医院要求脱光上衣是因为患者的内衣中有很多东西如金属搭扣、钢托等,会造成“伪影”,可能影响到大夫最终看片诊断的精准。而患者却认为,即使是这样也应该提前告诉患者,在具体做法上、态度上应多替患者想想。该案例主要问题是医生没有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涉及到侵犯患者个人隐私的问题。这一现象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医疗服务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宗教、民族的伦理和价值观,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权和隐私权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防范要点

1. 尊重患者隐私权,检查前应以不同方式提前告知患者,征得患者同意。 2. 从人性化的角度改善就医流程。多为患者着想,加以各种防范措施,避免患者的不满。如安排同性医生进行检查,减小患者的尴尬;设置更衣室和屏风,为患者脱换衣物提供便利等。

3. 医务人员应注意服务态度,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3、患者的肖像权不容侵犯 案例

某年6月,王某向法院起诉,控告曾为她治好“重症肌无力症”(眼睑不能上翻)的刘医生。因刘医生在给某科技报撰文介绍治疗此病的文章时,给报社提供了十几张典型病症照片,编辑从中选登了王某的两张(治愈前后各1张),并公开了王某的姓名。王某看到登出的文章及照片,认为这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与报社交涉,可刘医生认为他是为科研而使用的,他有这个权利。王遂诉讼到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医生侵权成立;二审(终审)判决医生侵权不成立,原告败诉,但今后使用患者照片,须经患者同意。 解析

• 这是著名的全国首例患者诉讼医生侵犯肖像权案件。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这反映了人们在医患关系认识上的冲突。在一些医生看来,自己有恩于患者,用几张照片算得了什么?此观点是建立在医患关系不平等的基础上的,但其在人格上和法律上仍然是平等的。

• 在一定意义上,疾病也是一种隐私。刘医生和报社在未与王某商量的情况下,把她的相片和姓名在报纸上刊登,将其疾病公之于世,这显然超出了医生的权利,违背了医患关系平等的道德原则。 • 尽管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刘医生没有侵权,因为他不是为“营利目的”而是为科学研究才使用患者照片的,但从道德的角度看,他却超出了自己的权利。 防范要点

• 1.医生有为患者保密的义务,患者亦有保守个人隐私的权利。患者在治病过程中,允许医生拍摄、使用自己的病症相片,但不是无条件的,这只能限定在医生留作资料保存或不公开前提下的研究使用范围内。

• 2.关系到患者权益时,医务人员应事先与之商定,必要时应履行相关手续。 • 医护人员不应仅仅把这一案例看成是个别事件,而应把它看成是法律对新型医患关系的保护和支持。

4、死胎处理不当引来官司 案例

2005年3月4日凌晨2点10分,原告焦某因腹中胎儿胎动消失5天,腹痛14余小时,由旧宫医院转入被告北京某医院。入院时查体:血压180/140mmHg,胎心0次/分,腹部浮肿(+++)。诊断为“先兆子宫破裂,相对头盆不称,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孕4产3孕40+2周临产,巨大儿,胎死宫内”。该医院急诊行剖宫产术。3月4日3点18分,手术娩出一男死婴全身高度浮肿,呈青紫色,似唐氏儿外貌。3月4日上午9点该医院向原告及其丈夫交代了病情,并建议其对死胎进行尸检,原告之夫彩某签字表示不同意尸检。3月7日该医院将死胎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3月9日原告得知医院已对死胎按医疗废物处理完毕,即与医院发生争议。

解析

•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被告医院剖腹产娩出死胎后,虽表示不同意尸检,但未表示同意由医院处理死胎。医院在原告表示不同意尸检时,未明确告知原告,医院按医疗废物处理该死胎(未提供充足证据佐证)。因此,本案争诉的焦点问题是,医院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有无权利处置原告娩出的死胎。

• 死胎应归娩出死胎的产妇所有,产妇享有对死胎的合法处理权。医院未经原告同意,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死胎,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并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故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考虑到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死胎的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故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法院予以适当酌定。

防范措施

• 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犯是医患权益性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是患者基本权力之一。

• 1. 医院或医护人员要保证患者或患者家属的知情权。

• 2. 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医院应及时将死亡通知书送达其家属,并要求其在存根上签字。医院与患者一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医院应告知患者一方在患者死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同时应告知患者一方如果拒绝签字或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应该承担责任。尸检应当经死者亲属同意并签字。

5、从来不吃进口药

案例

患者李某因胃溃疡住院治疗。主治医师唐某为其开了一种进口药物,但唐某未将用药名称、用药意图以及是否报销等事项告知李某。在吃药一个阶段后,李某从护士口中了解了此药的名称和性质,并得知这种药物不属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当时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继续服用此药,并保持沉默。到出院结账时,李某提出要检查住院期间的费用,对此种进口药物的费用不认可,说:“谁叫你给我吃进口药的?我从来不吃进口药!” 评析

本例中医师唐某侵犯了患者的治疗药物知情权,医患双方在知情同意权上发生了矛盾。在给李某使用不属于公费报销范围的进口药物前,应当事先向患者说明,征求患者的意见。然而,从患者李某方面讲,在从护士口中得知所服进口药物的有关情况以后,不提出异议保持沉默,闷声不响地继续服用,到最后出院时才拒付医药费,有一定的蓄谋意图。因此,对李某来说已经经历了事实告知——知情——同意的过程。因此,应视为李某的行为认可,当由李某本人履行缴纳费用的义务。 防范要点

• 1. 保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为患者提供治疗药物时,如有进口药(或不属于公费报销药物)应提前告知并征得患者同意。

• 2. 如有同类国产药物或可替代药物,应向患者说明不同药物的价格、疗效、疗程、副作用等情况,让患者自行选择。如患者病情需要,必需使用进口药,应作重要说明。

• 3. 患者不同意接受进口药物(或不属于公费报销药物)时,医护人员应为其进行调整。

6、患者配偶不同意 案例

某产妇,因足月临产入院。该产妇身材矮小,骨盆狭窄,经试产无法顺利分娩。产妇请求医师为其采用剖宫产手术,医生也认为行剖宫产手术是较为理想的方法。于是医生将有关情况告诉了产妇的丈夫。但其丈夫担心妻子生个女儿,故意躲着医师不肯签字。产妇再三请求医师尽快为其做剖宫产手术,而医师却因无其丈夫的签字迟迟不敢实施手术,结果导致产妇子宫破裂。这时才将产妇送进手术室抢救,实施子宫全切术,但为时已晚,产妇胎儿双亡。 解析

• 当患者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医务人员应首先考虑到治病救人。本例中产妇自然分娩可能出现的危险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医务人员一味强调患者亲属的同意,延迟了对产妇生命的救治,是极其错误的。对剖宫产手术到底应当由谁承诺,这是不难分清的问题。本例中,产妇为正常人,头脑清醒,完全具有手术选择的能力。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产妇本人再三要求医师为其实施剖宫产时,涉事医师却把关系产妇母子生命的决定权交给了产妇的丈夫。

防范要点

• 患者一方包括患者本人及其亲属。在患者本人具有自主意识和选择能力的情况下,这种同意顺序应先是患者本人,然后才是患者亲属。只有在患者意识丧失,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做出理智判断,或年龄不足16周岁时,才需要征求患者亲属或其代理人的意见。由此可见,同意手术与否首先应考虑的是本人的意见。

7、我现在不同意了 案例

某女患者,30岁。因妊娠35周合并有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入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2天后,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剖宫产手术,顺利产下一婴儿。术中医师发现产妇双侧卵巢有约6×5×4cm块状物,呈灰白色,质硬,表面高低不平,诊断为肿瘤。经家属同意并签字,在未做病理检查的情况下,切除右侧附件及左侧大部分卵巢。术后,病理检查证实为妊娠黄体瘤。

手术后,患者出现了类更年期综合征,全身难受、极度疲倦、乏力,一直无月经,性情喜怒无常,情绪消极。患者及其家属认为造成这种情况是由于手术不当所致。手术前虽经家属同意,但当时被告知所患的是肿瘤,如果当得知并非肿瘤,他们是不会同意手术的。患者家属要求定性为医疗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患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定为二级医疗事故。患者又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6.1万元。

解析

• 这是一例因医院误诊结论导致患者同意手术,而后发生变更的医患纠纷。此案中,患者“同意”手术的前提是医院诊断为“两侧卵巢肿瘤”;后又变成了“妊娠黄体瘤”,则其“同意”承诺随着客体的改变失去了意义。患者后经病理检查证实为妊娠黄体瘤,属生理性瘤体,分娩后一般可自行消失。将生理性的妊娠黄体瘤疑为卵巢肿瘤是不应有的误诊。

防范要点

• 1.严格执行诊疗操作程序,避免误诊。肿瘤疾病的患者在采取措施之前,一般均要有明确的病理诊断,病理学诊断直接关系到疾病的治疗。 • 2.患方对手术的“同意”只意味着对院方依据技术规范而所做的手术表示理解,并同意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而不是对院方的技术失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丧失或放弃追究的权利。当患方原先同意的前提发生变化时,其态度发生变化应当可以理解的。

8、医生擅切患者脂肪瘤引来纠纷

案例

有个胖患者来医院做胆囊切除手术。患者右肩胛生了个脂肪瘤。由于患者和手术医师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该医师就在切除胆囊时把那个脂肪瘤一起开掉了。手术医师的这一“动作”没有手术记录,也没有收费,让患者花一次钱解决了两个问题。按理患者应该“感谢”医师的“善举”,但医师没有想到的是,恰恰那个脂肪瘤切除术因创口感染给患者造成了很大的痛苦。此时那位患者一怒之下,翻脸不认人,告到法院,说这个瘤是他的个人标志,他每天晚上要摸着这个瘤才能睡着。医院切除这个瘤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为此要赔偿他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解析

胆囊与右肩脂肪瘤是互不相干的两个部位,其手术要求也不相同。既是私下所为,在手术时心中发虚,操作未免大意,出现问题在所难免。这位涉事医师利用自己的手术刀为熟人朋友送人情,以图将来对方报答自己。在现今市场经济环境中,有些医务人员利欲膨胀,总想充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赢得更大利益。其结果是赚了小利,失了大德。得失一比较,常令这些涉事医师后悔不已。 防范要点

• 1. 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关系到患者利益时,应得到患者的允许(有书面证明)。 • 2. 秉公行医,按流程操作。即使是熟人,也应按照就医程序办理。切莫因公济私,不慎引来官司。

9、莫因熟人忽略手术签字 案例

• 原告王某是一名年仅10岁的残疾儿童,被告是他出生时的医院。

• 原告诉状中称,其怀孕近42周的母亲1991年9月1日由于腹痛一天而住进被告医院,经医生检查其应于当晚11时左右出生。然而直到第二天12时他才出生。该院医务人员在接生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导致他出现残疾,经儿科医生诊断为新生儿窒息、新生儿颅内出血。出院后原告监护人多次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均遭到拒绝。

• 被告医院认为原告所述不符合事实。当得知孕妇已妊娠近42周时,医院即建议她接受剖宫产,但孕妇及家属不同意。第二天人工破膜发现羊水已达Ⅲ度污染时,医生又嘱其接受剖宫产以尽快结束分娩,孕妇及其家属也予以拒绝,在胎儿出现宫内窘迫、持续性枕横位时,医院为原告母亲行会阴侧切并使用吸引器而娩出原告。医院为原告母亲接生时均按妇产科正常规范要求接生,并无过错。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若能认定在破膜时羊水出现Ⅲ度浑浊,医院已建议其家属产妇行剖宫产,而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医院以后的措施是适当的。但医院的病历上没有记载告知家属宜行剖宫术,也无家属签字。经了解得知,医务人员顾某是孕妇的朋友,其一直在场,因此家属拒绝剖宫产时就未要求家属签字。 • 2002年10月25日,在法院的主持下,王某终于与被告某医院达成调解,由被告一次性给付王某66000元,结束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解析

• 原告母亲在分娩中出现羊水Ⅲ度浑浊时,被告有无履行告知义务,是本案的焦点,从中引发的问题令人深思。熟人看病本应是图放心,但恰恰因为是熟人医护人员更不能省略应履行的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本案中原告母亲出现羊水Ⅲ度浑浊时,顾某曾强烈建议其接受剖宫产,家属不同意,而顾某却疏忽了家属签字,最终失去法律凭证。经鉴定虽与原告的残疾无因果关系,但值得医务人员引以为戒。 防范要点

• 1. 医疗行为的实施者负有两项基本义务:一是详细告知患者手术及特殊治疗的风险,并征得患者对该治疗手段的同意。二是进行适当、合理的治疗。

• 2. 医务人员在履行医院的各种义务时,一定要按规范程序办理。特别是对待亲戚和朋友,更要以真诚的态度认真履行医院的各种义务和有关程序。这样做既是对亲朋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医院负责。

以情代法、以亲代法、以熟人关系而代法往往会产生疏漏, 滋生纠纷,影响亲朋和气,又影响医院工作。

10、她能对男友的性病知情吗? 案例

某妇幼保健院,有一男子30岁,在婚检时被查出患有梅毒。男方怕女友得知此事会同自己分手,要求医院为其保密(他认为这属于自己的隐私权利),准备以其它理由向女友解释为何没有通过婚检。医师十分为难,建议男方等到疾病治愈后再结婚。但是女方坚持要求医师告知详情,因为她认为这也是自己的权利。最终女方还是知道了男友患有性病的事实,并愤然与其分手。男方责问医师,为什么将其个人隐私告诉别人?最终引起纠纷。 解析

这一案例值得医务人员借鉴的是,在婚检中查出涉及当事人隐私问题,医务人员应当如何对待。

本案例反应强烈的是受检双方中,一方的隐私权与另一方的知情权出现冲突。认真的理解我国法律不难发现,对有些隐私的保护是存在限制的,保护隐私应当以不对社会和他人构成威胁为前提。当隐私权和知情权发生冲突时,衡量利弊的标准是个人平等兼顾社会公众利益。本案例中医生如果以保护患者隐私为由不将实情告诉其女友,实质上是侵犯了其女友的知情权。

防范要点

• 1.医生首先应明确患者的病情对他人有无影响、威胁,有无侵犯社会公众利益。如果对他人、对社会构成威胁,个人隐私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 2.在隐私权与知情权发生一般冲突时,医护人员应进行某种适当的协调,通过在较小的范围内,以正当的方式公开隐私,满足知情权的需要。本案中婚检一方要求保护隐私,另一方要求知情,医务人员应当站稳立场,从医学角度向有关当事人陈述利弊,宣传科学的健康观、道德观、力争双方能够接受现实,稳妥应对。在具体操作时应做到,有情、有义、有理、有据。

第14篇:医学伦理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道德: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惯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伦理:是指处理人和人关系的道理和道德理论和原则。

3.伦理学:伦理学是专门研究道德的学问,是对社会道德生活在理论上的概括和总结,亦称道德学

4.医学道德:医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医学实践活动中的特殊表现,是根据医疗卫生职业的特点,调整医患之间、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5.生命伦理学: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领域内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的研究。

6.医疗人际关系:它是以医疗职业为基础、道德为核心,并在医疗卫生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一类人际关系,即医疗卫生活动中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关系。包括医患关系,医护关系,医社关系。

7.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由医务人员与患者组成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

8.医德范畴:医德范畴是医学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是医患之间、医务人员之间以及医疗机构和社会之间最本质、最重要、最普遍道德关系的反映。

9.医德情感:医德情感是道德情感中的一种。它是指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工作及患者的一种态度和内心体验。

10.医德义务:是社会道德义务在医学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从医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中,从医学与社会的关系中产生出来的,是医务人员对服务对象、对社会应尽的责任。

11.医德规范:医学道德规范是医务人员在各种医学活动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医学道德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医务人员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普遍规律的反映。

12.医德良心:医德良心是医务人员对医德义务和医德责任的自觉认识,是医务人员在自我意识中按照一定的医德准则进行的自我评价能力。

13.审慎:审慎即周密谨慎。医学活动中的审慎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之前的周密思考和医疗过程中的谨慎认真。

14.医学人道主义:是指在医学活动中,特别是在医患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同情、关心病人,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维护病人利益,珍视人的生命价值和质量的伦理思想及理论。

15.健康教育:

16.知情同意: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对医务人员给予自己的诊治护理方法,包括诊治护理方案,实施诊治护理的有效率、成功率、并发症、所承担的风险和某些可能发生的不可预测

的后果等信息有获息的权利,以及在此基础上有自主决定接受或者拒绝该项诊治护理方法的权利。

17.安乐死:安乐死是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其家庭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和法律的允许,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的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结束生命的过程。

18.临终关怀:为临终病人及其家属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全面支持与照护,使临终病人的生命得到尊重,症状得到控制。心理得到安慰,生命质量得到提高,也使患者家属的身心健康得到照顾

第15篇:医学伦理学考试题

医学伦理学考试

1.学习和研究伦理学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医务人员人格的自我完善及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

一个医务人员或医学生要达到人格的自我完善,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服务于社会的医学人才,在重视其他素质培养的同时,必须努力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因它可以提供医德知识、行为导向和可借鉴的榜样,使自己尽快成才。

(二)有助于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医务人员只有把技术与伦理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进行医学决策,才能充分发挥医学技术的作用和设备的潜力,才能维护医疗制度的权威性,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对医院管理亦如此。

(三)有助于医务人员解决医学难题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尤其是生命伦理学,会给医务人员提供解决医学高新技术道德难题的正确方向和思路,从而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四)有助于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由于医务人员和医疗卫生单位在人们心目中的特殊地位和威信,他们的医德情操和医德实践,会有力地感染和影响各行各业的社会成员,从而促使社会风尚的转变,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医德良心的含义和医务人员行为有何作用?

A.医务人员的医德良心,就是医务人员在对病人和对社会的关系上,对自己的职业行为所负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1)医德良心是医德信念和情感的深化,是医务人员在履行医德义务过程中形成的

一种内心深处的自觉意识。

(2)医德良心是医务人员据医德要求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的自我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医德良心是一种推动和促进医务人员思想进步的巨大精神力量。

(3)良心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良心是由人们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中经过学习知识和接受教育形成的。

B、医德良心的作用

(1)医德良心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前的选择作用。崇高的医德良心,总是促使医务人员产生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使自己去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义务,合理地选择医疗行为,使医疗行为最大限度地符合病人的利益。

(2)医德良心对医务人员行为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医德良心在医疗行为过程中,经常而及时地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检查,对医务人员的情感、意志、信念以及行为方式和手段予以监督,激励和鼓舞其朝着符合道德要求的方向发展,帮助医务人员纠正某些私欲和偏颇感情。

(3)医德良心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后的评价作用。医疗行为的后果是对医疗行为动机及行为过程的检验和结论。一般来讲,有利于患者的行为动机,可促使医务人员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案,正确的治疗方案会带来理想的医疗结果。

总之,医德良心在医务人员的道德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支配着医务人员道德意识的各个方面,贯彻于医疗行为的各个阶段,是他们思想和情操的主要精神支柱。因此.进行医德良心的教育,既是

人民健康的需要,是医学发展的需要,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3.试述医患关系的的和谐之道

a.医患关系状况如何,在医疗实践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医患关系的和谐是医疗质量的保证。医患关系的和谐,就能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减轻病人的精神负担,充分发挥医患双方的主观能动性,使诊治工作在和谐的气氛中顺利进行,从而获得理想的诊治效果。

第二,医患关系的和谐是医院管理的基础。和谐的医患关系,能为医院管理提供良好的伦理基础,使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得以顺利执行,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第三,医患关系的和谐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医患关系的和谐,有利于促使人们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推动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b.医患关系的和谐之道

从医患双方来看,和谐的医患关系的建立要遵循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医患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国务院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提出的“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每个公民也是医患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特别要遵守平等、参与、尽责、克制的原则。

第二,医患双方要自觉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的颁布,是我国医学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的制定符合社会发展、符合法律精神、符合医学科学发展的规律。因此,医务人员和病人都要遵纪守法,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缔结融洽、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三,医患双方的相互沟通。医患关系的和谐关键是在于医患之间的相互沟通,首先是医务人员要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其次,要开展医患的换位思考。再次,医务人员要掌握与病人交往的语言技巧。实践说明,我们在临床实践中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养是不可忽视的,良好的医患沟通技巧能使病人更满意,治疗效果更好。

总之,只要医患双方能共同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共同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规范,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切实做到

医患双方的有效沟通,才能使医患关系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医患关系的和谐融洽的可能性就会成为现实。

第16篇:医学伦理学小抄

◆◆伦理学:研究道德的学说。(研是关于优良道德规范的制定方法,制定过程及其实现的途径的学科又叫道德哲学。) ◆◆学科性质:伦理学-规范伦理-医学伦理学。 ◆◆医学伦理学:以医德为研究对来的医德现象。 ◆◆伦理:行为应该如何的规范和 ◆◆道德: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依据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持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职业道德:指从事一定职业的德规范,是在特定的职业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 ◆◆医德:调整医务人员与病人之医务人员和社会之间及医务人员与人类生存环境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医德关系:医患关系,医际关 ◆◆医德现象:医德意识现象--思--规范准则要求;医德--医德评价医德修养 ◆◆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①医学体系:根本原则,基本规范,重要范畴;③生命伦理学难题;④医德品质的培养。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①生上原则”;④美德伦——仁慈,诚公益论。

区别:具体目的不同;研究深度,广度及系统性不同。相关学科:医学法学,医学美学。 ◆◆学习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意义②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③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④有助于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 方法:①历史与逻辑相统一;②理③阶级分析;④价值分析。 ◆◆现代医学伦理学诞生的标志:。 ◆◆西方伦理学:柏拉图-苏格拉 ◆◆世界上第一部医学伦理学专 ◆◆我国古代医学伦理学的局限 ◆◆《大医精诚论》:要有精湛的 ◆◆《希波克拉底誓言》:①阐明养;③强调尊重同道;④提出为病家保密的要求。 ◆◆《赫尔辛基宣言》,1964,强 ,1968,关于死,1975,关于囚,1977,关于,1946,关于必须有利于社会;点。

◆◆《医学伦理学日内瓦协议法》,本,作为全世界医务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病人权利宣言》,1981。 :调节医系所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

在整个医德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①它是医德体系的核心和纲领;②医德基本准则是区别不同社会类型医德的根本标志;③它是医德评价的最高标准;④它是医德教育和医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的内;②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基本要求。必须尊当欲望,谴责反对不人道行为;③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医德价值目标。

原则,坚持病人第一:在长期的医和概括,是指导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医德一般规范的内容:①救死视同仁;③谨言慎行,保守医密;④相互尊重,团结协作;⑤钻研医术,精益求精;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医德基本范畴的含义:范畴是本最重要最普通的医德关系的概念。 ◆◆医德义务:应该且必须付出的也不依靠强制手段维系,是医学伦理学的中心范围。 ◆◆医德良心:医务人员在履行医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医德良心是外部的医德义务转化为内心医德要求的自觉意识,医德义务是医德良心形成的外部条件和实践基础。 ◆◆医德功利:医务人员在履行医道德,其实质在于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离开了利益问题,道德就失去了它的社会经济基础,道德理论就成为空洞的说教。 ◆◆社会主义医德功利观认为:①求集体效益——③个人劳动报酬—— :医德功医德义务是获得医德功利的基础和前提; ◆◆医德功利与医德良心:医德义反映,医德良心是医德功利的处理尺度和自我依据。 ◆◆医德情感:医务人员在心理上爱增好恶的情绪状态,是在长期的医学实践中经过反复磨练而逐渐形成的。

特征:职业性,理智性,纯洁性。 医德情感包括同情感,责任感,事业感,理智感。 ◆◆医患关系的含义:最基本最重广义是指医方与患方在医学活动中建立起来的相互关系。狭义是指医学活动过程中医生与病人之间形成的特定的一种人际关系。 ◆◆医患关系的模式:

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

参与型; ②非技术性的医患关系模式:主仆隶属型;赐舍恩惠型;金钱交易型;友好合作型。◆◆病人权利:①基本医疗权;②④保护隐私权;⑤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权;⑥医疗监督权; ◆◆病人义务:①保持和恢复健康积极配合治疗的义务;③负担正当医药费用的义务;④支持医疗科研的义务; ◆◆医生权利:①独立自主的诊疗③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④医疗服务合理报酬的获得权; ◆◆医生义务:①治疗疾病解除病③医疗保密义务;④卫生常识宣传和提供健康咨询的义务;⑤搞好医学科研,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义务; ◆◆医生的特殊权利——干涉权,拒绝治疗;②病人要求医生讲真话;③病人要求保密;④对病人实行行为控制。 ◆◆医患冲突的原因:1医者方面:①不良求医行③对健康期望值过高;④疾病本身因素;3管理方面的原因:指导思想发生 ◆◆医患冲突的调适:努力加强医途径:加生事业改革,实行科学化管理; ◆◆协调医患关系的伦理原则:①持医患平等原则;③必须坚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 ◆◆临床诊疗的伦理原则定义和:须遵循的一定的道德原则。 ◆◆临床诊疗的伦理原则的意义:求动机与效果相一致。 ◆◆临床诊疗的伦理原则:①病人全心全意,一心赴救;文明行医,礼貌待患;②身心统一原则:“生物—转变;③最优化原则:指在临床诊效果的决策。④最佳方案原则:疗费最小;⑤协调一致原则:指医务团结协作。 ◆◆医患关系物化:指由于医务人疾病,使得大批医疗设备成了第三者,从而代替医生的部分劳动,医患关系从纯粹的“人-人”的关系变成了“人-物-人”的关系。 ◆◆医源性疾病:病人在求医及诊分药源性和非药源性。引发因素:①医导致漏诊、误诊;③药房、药方管理混乱;④医院隔离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⑤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 ◆◆药物滥用的定义:和通常的医不合理用药及配伍不当用药。滥用的药物 ◆◆手术治疗三不施原则:①非必③非承诺时不手术。 ◆◆开展康复医学的必要性:战争龄化;国际社会的重视;交通及工伤事故的增多。 ◆◆开展康复医学的道德意义:①增强自信,提高人的尊严; ②为社会节约大量开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③减轻家庭负担;④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康复医学的道德特点:要具有心;必须更加耐心细致,博学多能,严肃认真;要树立现代医学新观念,必须对社会生活有充分的理解,尽可能全面的回复患者各方面能力; ◆◆康复医学的道德原则:人道; ◆◆康复医学:综合的,协调的,对残疾人进行训练,消除或减轻致残因素,造成的后果,以此提高其运动功能,改善其生活自理能力,使其重新参加社会活动。 ◆◆预防医学定义及意义: 改善和创造有利于人民健康的生产环境和生存条件的医学。 ◆◆预防医学的意义:①关系到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的信誉;③关系到民族的健康素质和子孙的幸福。 ◆◆三级预防模式:一级:病因预康来抵制和减少病因刺激,防止疾病的发生。二级:热体已处于发病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三级:临床预防 ◆◆预防医学的职业特点:①服务性;③服务性质的前瞻性;④服务任务的艰巨性; ◆◆预防医学的道德原则:①对社则;③秉公执法的原则;④敬业奉献的原则;⑤团结协作的原则。 ◆◆环境定义,环境保护的道德意:特指相对于人类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生态环境:环绕在人类周围的 ◆◆环境保护:人们采取积极有效的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自身利益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环境危机:第一环境问题:自人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环境保护的道德意义:①有利地维护全人类的利益;③有利于为子孙后代造福。 ◆◆环境保护的道德要求:①加强②认真的做好环境监测,切实履行环保职能;③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以身作则地遵守环保法规。 ◆◆医学科研的基本任务:探索人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过程,提出防治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并以此提高医学科研水平和人类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医学科研的特点:①研究对象性;③研究结果的两重性。 ◆◆医学科研道德意义及道德准:①医学的巨大吸引力;③评价医学科研活动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准。 ◆◆医学科研的道德准则:科研选②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科研过程中医德要求:③客观准确的进行你给数据分析;对待科研结果的医德要求:自己的劳动贡献。 ◆◆人体实验的定义:直接以人体有控制地对受试者进行考察和研究的医学行为过程。 ◆◆人体实验的分型:①天然实:神农尝百草; :出于社会,经济目的而自愿参与;④强迫实验⑤欺骗实验:试生欲望,而编造假话诈骗受试者接受试验。 ◆◆人体试验的道德评价:值价:②人体试验是医学科研必经阶段;矛盾:①主动与被动的矛盾;②自盾。 ◆◆人体试验的伦理原则:①医学则;③知情同意原则;④科学性原则。 ◆◆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1)供供体商业化;2)受体方面的伦理问题:受体选受体其他方面的问题;3)器官移植费用方面的问题;4:①恪守则;③体现最优化原则; ④保护供受体双方利益的原则。 45生命定义及生命标准: 属性的统一体。 ◆◆生命的标准:①个体/生物学/授权标准:综合解决了◆◆人类的人格生命的本质特征属性同时具备才叫生命。 ◆◆复合标准的优点:①既克服了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和开展计划生育工作;②同时又避免了亲属承认标准说所导向的弃婴的危险性,并能防止生物学研究中把胚胎和胎儿生命物化的偏向。 ◆◆生命伦理观:包括生命神圣 ◆◆生命神圣论:生命是神圣不可 道德意义:唤醒了人们重视生命的从道德的角度强调了医学“救死扶伤”的宗旨,为医学人道主义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从而推动了医学和医德的进步。 缺陷:建立在纯生物学生命和朴素导致对生命的盲目追求而忽视生命质量的提高和改善。 ◆◆生命质量论:以人的自然素质衡量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存在的价值。 产生背景:1)人口数量的增加;2)命措施的出现,使得有的生命质量处于极低的水平。 道德意义:①可作为延长维持,缩产,安乐死等;②可决定用什么方法避免出现需要被控制的人的生命。如避孕,绝育等;③可判断是否降低了人的生命质量。如人工受精,无性生殖;④可作为提出相应社会改革的依据。人口,环境,生态策略。 缺陷:生命质量的高低生命价值的(生命价值,社会价值)如张海迪,低质量高价值。 ◆◆生命价值论:强调人的生命本意义,生命价值是人的价值的核心。 ◆◆优生学:研究怎样改善人类遗①消极优生学/负优生学/精神疾病不能结婚。②积极优生学/正优生学/ ◆◆缺陷新生儿及缺陷婴儿分级: 体缺陷,尤其是智力缺陷的新生儿。如先心,神经管畸形等。 ◆◆缺陷婴儿分四级:Ⅰ无或轻度,无法矫正--严重,如脑积水--淘汰舍弃:1951美国《Black循环完全停止,呼吸脉搏停止之时”。死亡过程分为:濒死,临床死亡,生物学死亡三个时期。 ◆◆死亡的标准:⑴传统--心肺死其实死亡并未发生,采用传统标准误判;②心未死脑先死;③心死可以战胜;⑵现代--脑死亡标准:1968:①无感受性和反应性;②无自主呼吸和运动;③脑干反射消失;④脑电波平坦。 ◆◆脑死亡标准的道德意义:①使类更有效的利用医疗资源;③可促进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 ◆◆安乐死定义:指医务人员利用者是缩短痛苦的时间,使其安详的度过死亡阶段。实质是死亡方式的选择。 ◆◆安乐死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③必须出于本人意愿。 ◆◆安乐死分类:①主动安乐死:束病人痛苦的生命,也称积极安乐死。 ②被动安乐死:无法挽救,给予适使其安然死亡,也称消极安乐死。 ◆◆安乐死伦理争论:赞成:①安了病人死亡方式的选择权;③体现了生命价值原则;④有利于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反对:①安乐死有③有碍于医学科学的发展;④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临终关怀定义:为濒死患者及心理和社会全面支持和照护。缓解极端痛苦,维护死者尊严,帮助临终患者安宁走完生命最后历程,为家庭提供心理和生理健康服务。 ◆◆临终关怀内容:①减轻患者躯提供精神支持,充实度过最后旅程,坦然接受死亡;③为家属提供多方面帮助,协助善后。 ◆◆临终关怀医德要求:①精心实施躯体护理,满足生理需求;②耐心做好心理护理,减轻精神痛苦;③认真做好家属工作,减轻负担悲痛。 ◆◆医德含义:人们在客观依据的的医疗行为所做的善恶判断。◆◆医德特点:①评价主体的社会③评价标准的客观性;④评价结果的原则性。 ◆◆医德作用:裁决作用;教育作 ◆◆医德标准:根本标准:医德基②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和改善;③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医德依据:动机与效果,目的①好的动机一般会产生好的效果,坏的动机一般会引出坏的结果。好的动机也可能产生坏的效果,坏的动机也可能引出好的效果。所以应该坚持动机与效果的统一。②目的纯正,手段往往是道德的,目的不纯正手段往往不道德。目的纯正,手段未必道德,目的不纯正,手段未必不道德。 ◆◆医德医务人员在选择诊疗手②选用的诊疗手段应该是最佳的;③选用的诊疗手段应该与病情一致;④选用的诊疗手段应考虑社会后果。 ◆◆医德评价方式:①社会舆论。用(广泛性);②内心信念。理智性、自尊性、自觉性(深刻性);③传统习俗。稳定性、继承性、自觉性(传统性)。 ◆◆医德教育的特点:①实践性; ◆◆医德教育的方法:①系统灌输④舆论导向法;⑤自我教育法。 ◆◆医德修养含义:医务工作者为自我提高的行为过程,以及经过学习、实践所形成的道德情操和所达到的医德境界。 ◆◆医德境界:是医务人员以一定在调整个人与患者、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形成或达到的觉悟水平和道德情操。 ◆◆医德境界分层:①自私自利—③先公后私——好人;④大公无私——圣人。 ◆◆医德修养途径:根本途径——求。 ◆◆医德修养方法:①学习的方③积善的方法;④慎独的方法。

第17篇:《医学伦理学》习题

《医学伦理学》习题

一、名词解释

1、伦理学:专门,完全以道德作为研究对象的学说体系,即研究道德现象并揭示其起源,本质,作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或科学

2、生命神圣论:强调人的生命价值至高无上,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理论

3、医德修养:医务人员按照社会所倡导的医德理念及其规范,在医德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锻炼和自我陶冶的过程及其所达到的医德境界

4、不伤害原则;在医务人员的整个医疗行为中,无论动机还是效果,均应避免对病人造成伤害

5、医者义务论:以一定的医德规范的形式向医者提出职业伦理要求并约束其行为的理论

6、和谐医患关系:医患双方基于互相理解,尊重,信任而形成的积极配合,共同战胜疾病的融洽关系,尤其是当遇到矛盾与纠纷时,能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化解利益冲突,以防出现对立的交往关系

二、填空

1、生命伦理四原则为、、。

2、各种治疗方法的效果都与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医德水平密切相关,因

此,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治疗伦理 及其 有效、

和 自主三项准则。

3、尊重原则主要包括尊重病人的、隐私权.自主权、及处理好相关的一些特殊问题。

4、医患沟通的伦理准则为、。

5、医德评价的方式主要有

三种。

三、问答题

1、

纪守法

2、

3、临床诊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既要关注疾病,又要关心病人2既要发挥医务人员的主导地位又要调动病人的主体性3既要维护病人利益又要兼顾社会公益4既要开展躯体疾病服务又要开展心理和社会服务

4简述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一般意义。

1有利于医务人员的自我完善及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

2有利于医务人员实现技术与伦理的统一及提高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的质量3有利于医务人员解决医德难题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4有利于医药卫生单位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5传染病防控的伦理要求是什么?

1严格执行隔离消毒措施和各项操作规程2坚持预防为主的积极防疫思想3尊重传染病病人的人格和权力医德的基本准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救死扶伤2严谨求实,精益求精3平等交往,一视同仁4举止端庄,语言文明5廉洁行医,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意义是什么? 1和谐医患关系有利于促进病人的身心健康2推进医德建设3推进医学事业发展

第18篇:医学伦理学论文

医患关系与医学道德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之风劲吹的今天,如何营造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唤醒和培养医疗工作者的医学道德,已成为摆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面前的诸多课题中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医德 医患关系 医学生

现如今,医患关系紧张,如何营造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唤醒和培养医疗工作者的医学道德,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深入了解,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分别为医家道德、医患关系、医学生的培养。

一、医家道德

医务工作者在社会生活中担负着维护人们健康,预防、诊治疾病的任务。医学工作的特殊性质要求医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效果不但与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直接相关,而且与医师的职业道德直接相关。历代医家都认为,道德高尚是医师角色的重要特征,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做医生。自古以来,重视人的生命是医学界的美德。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在《素问》篇中就指出:\"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认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他还指出了\"大医精诚\"的思想,认为一个好的医师,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素质:对医术的\"精\"和对患者的\"诚\"。只有具备\"精\"和\"诚\"两个基本的素质,才能成为\"大医\",才能成为\"仁者\",即医术精湛、医德高的医家。

“住院一个多月花费一百多万,平均每天两万多块,而且患者病史上明显的过敏药也出现在病单上,患者过世后还有化验单出现,账单显示患者有时一天输液8000ml。”我们不敢相信,患者家属更不敢相信。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错漏百出的问题呢?其实这里面隐藏着当今医学界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医生的道德问题!则是医德问题!俗话说“医乃仁者”,道德是医学的本质特征,是医疗卫生工作的目的。如果连最本质的东西都丢失了,那还算是一个医生吗?

我国古代医生择徒甚严,曾明确提出\"非其人勿教\"。晋代杨泉指出:\"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答理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在西方,则有学医期满,按希波克拉底誓言宣誓的传统。医师角色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与医师良好的职业道德直接相关的。林巧稚、赵雪芳、王忠诚、吴登云等具有崇高道德境界的医师既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代表,也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榜样。

二、医患关系

医患之间本应是和谐的关系,医护人员对患者悉心诊治,患者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健康寄托于医生。作为利用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医护人员,只有面对病人对他的信任,才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才有信心去挑战高难度的治疗手段;作为怀着期待和希望的患者,只有交付出自己的信任,才能更好地配合医生的诊治,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同时,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需要双方的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医生在诊治上更需要了解患者心理需要和心理问题,重视心理指导和心理治疗;另一方面,医生工作劳累,竞争激烈,还要承受一定职业风险,加之患者和社会对医务人员要求愈来愈高,医生也

希望患者和家属从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医患沟通是建立和谐关系的前提。医患沟通,是对医学理解的一种信息传递过程,是为患者的健康需要而进行的,它使医患双方能充分、有效地表达对医疗活动的理解、意愿和要求。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务人员调整自己和患者的医学观念,也有助于医患相互正确理解对方,协调关系,保证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决定了医疗活动中医患角色的不对称,特别在医学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拥有上优劣势明显。同样,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患者,对医疗活动的理解和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存在着差异,这些优劣势和差异要求影响了医患沟通。为此,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并满足患者被理解、受重视、受尊重的需求,同时也应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每个医疗环节中的疑虑、对医疗服务的感觉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的关键点等,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和疾病治疗效果的满意度。

三、医学生的医德培养

如今医学生是日后医学科研工作主力军,中国如今医患关系紧张,医学生更要加强自身学习,做到医术与医德的结合。

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拉近医学生与医德之间的距离,让他们觉得医德就在他们身边,达到提升医德认识的作用。

改革教学方法,开展实例教育,提升医德认识。新时期的大学生反感空洞和漫无边际的说教,因此授课教师就必须立足于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结合时代特征,切实加强教育。比如在讲授医德教育理论课时,除了从理论上讲清医德的内涵及重要性外,还要多结合时事新闻来教育引导。如抗击非典、地震救灾等过程中涌现出的大量医疗英雄人物,都是很好的榜样教育实例。

树立现代教育意识,在课堂中加强医德教育。高尚医德的养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而不是单靠运动式、暴风雨式的教育,所以学生的医德教育应从新生入学那一刻开始,直至毕业。为了能在课堂中确实加强医学生的医德教育,需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人文教师与专业教师携手同心,形成医德教育的整体合力,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医学伦理学教师及医学专业课程的教师都应参与到医德教育中,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感召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次,不断加强医学专业课教师自身的人文功底,对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文素质培训,鼓励他们根据授课情况,结合实例,把医德教育渗透到专业课程的教育之中,同时让人文教师多学习和了解医学知识,寻求更多的医学和人文的契合点;最后,在教学中贯穿科学史的教育,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都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科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医学生崇高医德的养成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医学生经常反躬自问,恪守“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信念,而且要加强学校的教育引导,以及全社会的关注重视,共同营造医学生良好的医德形成环境,才会取得医德教育的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摘自《医学伦理学》广西人民出版社

摘自《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

第19篇:医学伦理学论文

当代医学生培养之我见

【摘要】当今社会,医学模式已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走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相应于此,医学教育模式也应进行变化。针对新世纪医疗和医药知识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与能力及良好人格品质的医学人才这一趋势,我们应重视医学教育中的医德人格培养。而在医学院方面,应该重视对医学生的人文精神以及医德的培养。

【关键词】医学生 人文课程 人才培养 医德

医学生是未来医学科研和临床工作的主力军,社会的进步要求医学生不仅要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还应从医学、社会、道德和伦理等不同角度去思考问题。如今医患关系的日益紧张,归根究底,产生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长期以来对“人文精神”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忽略了对人文素养以及医德的培养,因此,转变医学教育的理念,改革传统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培养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的新型人才,是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的必然要求。 医学生的人文精神培养

医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人文素质是指人所具有的人文知识和由这些知识所反映的人文精神内化在人身上所表现出的气质、修养。人文素质包括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人文知识包括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心理学、宗教等方面的科学。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在医学工作领域,人文精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的高等医学院校就必须在教育的每个环节中融入人文精神的培养。在我看来,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注意对医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善待为医学实验献出生命的实验动物,我们理应善待它们;认真对待学校开设的各种医学人文课程,以同等的重视程度对待这些课程;“医乃仁术”在医院、疾控中心等单位实习的同学们,应该以和蔼、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每一位病人。以上只是列举了众多问题的三个方面,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了解更多。 医学生的医德培养

医德人格是作为从事医疗卫生职业的医务人员的医德认识、医德情感、医德意志、医德信念、医德习惯的有机结合,是医务人员个人的医德行为和医德品质的高度统一和集中体现。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医学职业也不例外。由于医务人员的服务对象是身心痛苦不堪的患者,医疗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都对医务人员及其后备力量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寄予厚望。在我看来,医学院对于医学生的医德培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对学生的品德培养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适当举行相关方面的演讲活动,提升学生对医德的探究性和认识性;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伟大的环境造就伟大的人才,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对医学生医德的培养是必不可少的。 医学人文课程设置

医学院校在培养、训练医学人才的过程中,首先要用人文知识去浇灌他们,用人文精神去熏陶他们。在医学教育过程中必须结合医学专业特点,用人文的精神去关怀、滋润、影响在校医学生,提升他们的人文情怀。而这正是医学人文课程的设置的目的所在。在河北医科大学,有医学伦理学、医学总论、医事法学等人文课程的开始。我个人的观点是,学校可以增设一些医学人文方面的课程,比如哲学、生命伦理学、基因伦理学、医学辩证法、人文医学、医学人类学等等学科,相信对医学生的未来是有极大帮助的。

【参考文献】

①谢志青.华东师范大学 医学生医德人格培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2

②杜晓梅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 医学生职业道德培养途径初探 health vocational education 2008 ,26(2) ③王翠翠 川北医学院学生处 医学生人才培养多元化模式的探讨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9,04期

④冯燕俊张晓洁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与创新能力培养 《西北医学教育》2008,04 ⑤孙桂霞 徐州医学院图书馆 浅谈医学院图书馆及医学院人文精神的培养 《科技信息》2009,36期

⑥杨成顺,重庆医科大学 辅导员与医学生的师生关系对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功能分析和对策研究 《重庆医科大学》2010年

⑦祝娇娇,卢建华 南京医科大学政学院 结合医学教育特点,培养医学生人文精神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2期

⑧金家贵,夏保京,孙云,何军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年02期

第20篇:医学伦理学论文

分析目前我国医务人员价值体系状况 从医学伦理学的视角谈谈医生

价值 回归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鱼和熊掌可以兼得

【摘要】在“救死扶伤”和救死扶伤的“经济成本”的两难选择问为什么会出现?在此选择面前如何平衡?本文就这两个个问题浅略的提出一些解决办法,以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关键词】知识价值,经济成本,医患关系,医德

以前有一个小故事,说的是在国外的某个大工厂里,一台大型电机发生了故障,很多维修工程师束手无策,无奈请了一位科学家前往解决。那位科学家到达后,上爬下摸、又听又敲,同时不停的在纸上计算,最后在电机的某一部位划了一道白线,对维修人员说,把电机拆开,对该处的线圈减少三圈即可。维修工程师照此办理后电机果然恢复正常。之后科学家开价1万元,有人问这个价格是如何制定的。科学家回答说,划道线1元,知道在这里划线9999元。但是从这个故事出发,与当今医生知识价值的现实表现却大相径庭。

医生的知识价值目前没有表现出来的,虽然有诊查费这个项目,但标准低的可以忽略不计。而挂号费这个收费项目从字面上来说既不能表现医生的劳动,事实上也反映不出医生的劳动。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的医生进行的是无偿劳动。医生毕竟首先是人,而后才是医生。医生首先要食人间烟火,才能承担救死扶伤的重任。于是乎,医院可以赚取药品的15%差价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措施被提出来而且成为了今天医院赚钱的主要手段。可以说忽视了医生的知识价值的做法出现了“以药养医”,导致了看病贵。如果我们解决不了医生的知识价值作为无偿劳动这个问题,看病就贵的现象将永远无法消除,那么医患关系只要与经济沾边,随时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变得十分棘手、紧张。

按照我国多年不成文的传统,医院不及时救治患者,只要被曝光,总要受到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谴责甚至制裁。以往,这样的事例即便有,因为不成“规模”,影响还不至于太大。现在,子女把病父弃在医院、父母无钱把孩子扔在医院的事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许多医院也在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既要“救死扶伤”,又不得不兼顾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在媒体对医患关系的负面报道中,“道德”成为大众讨伐医生的矛,似乎所有的医生都变成了敌人,似乎没有一个好医生,

而当地震肆虐过后,人们看到最多的是抢险救灾的军人和救死扶伤的医生,此时此刻,医生的价值和高尚人格被更多的人予以肯定。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很失望,我们的人民并没有心存善意,一棍子就轻易打翻了一群人,事实上,我们身边有无数的医务工作者,他们在平凡的职业岗位上默默奉献、忍辱负重,做出了看似平凡而又伟大的业绩。他们是医生这个职业群体的脊梁,足以承受“医生”这个神圣的称号。同时大家忽略了一个问题,经济关系对道德起决定作用,医德属于道德范畴,自然也有这个一般本质。虽然医生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有自己应尽的义务,可是应当获得的知识价值也是应该得到的。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较好地解决这个两难问题,要求医院先救人后付费,很容易只是一纸空文。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医院应该责无旁贷地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尽管医院有追求经济利润的权利,但是不能因为其赢利目的忽视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目前,在政府公共卫生投入欠缺的语境下,指望医院不计报酬先救人后补费,有些勉为其难。如果急救账单无法兑现,成了医院的包袱,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医院的发展后劲与医生救死扶伤的积极性。

在成本核算的世俗和市侩中,救死扶伤不得不变得有点世俗了。现代的每一个医生在进入医学院之后或之前,都以救死扶伤为自己职业的最高追求和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的准则。但是,救死扶伤的崇高目标和职业道德的实现都需要经济投入来保证的,也就是救死扶伤是有成本的,有了成本就必须有回报。一个必须要考虑经济、成本和回报的“救死扶伤”道德标准和职业准则就是一个打了折扣的标准和准则。一个可以被打折扣的道德标准和职业准则还能成为职业标准和道德准则吗?一个被推向市场经济的医疗行业在其履行职业道德准则时更应遵照经济规律办事,被经济化的职业道德准则还能承受得起其职业道德的重任吗?每一个医生都在“救死扶伤”和救死扶伤的“经济成本”的两难选择中煎熬着自己的良心、道德操守和职业素养。在这种长期的煎熬中,有的人放弃了医生的职业,有的人变得玩世不恭,有的人弱化了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要求,有的人强化了经济成本选择„„在这个问题中,医患关系越趋紧张,我们应该看到,这个社会大背景造成的情况,医生和病患存在问题,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上也有一些问题,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过渡期所出现的各种社会现象中的一种,不需要遮掩,而是应该正视并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

从长远来看,国家层面上应该完善医院救死扶伤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医疗补偿制度,政府还应该逐步补齐医疗救助的最短木板,在国家新医改系列配套措施中应该对此予以规范。就目前的现状,我们的医保覆盖率有了很大提高,对一些特殊病的报销比列也有提高,同时扩大的医保报销范围,让病人看得起病。对公立医院的改革也在试点之中,客观来说,医改是十分难的,但是只要有效,哪怕再难也一定要坚持走下去。只有打通了救死扶伤医疗费用的制度出口,医院才不至于拒绝救死扶伤。这也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作为个人而言,我们是医学生,未来的医务工作者,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我们义不容辞,面对现状我们应当做些什么呢?我认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寻找当代医生应具备的道德人格,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换位思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可以作为一个培养良好医德的方法。作为医生,应当对社会怀着无限的感激和理解。芸芸众生,医生在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与庞大复杂的社会相比,独特的职业性必须服从于社会的整体性。医生从业和生存的基础是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因此,我们必须用感激的态度来匡正人们对医生的认识,排除种种误解和不信任、能够顶住各种逆向的压力,秉持理性、坚守道德、与人为善、以心换心,以这样的“定力”可以使医生的形象越发高大、可敬。作为医生,应当对文明怀着推进的动力和激情。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医生所关注的健康,不仅是生理上的健康,也包括心理上的健康;不仅是生存方式的健康,也包括生活态度的健康。在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医生应当普及科学、坚持真理、启发理性、诱导良知,使社会大众更加自觉地选择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我们必须得明白:医生的价值,在于其在社会中承担的责任和扮演的角色,而其必备的道德人格,又是医生的称号更加完整。有这样的境界,就有职业的信心和奋斗的激情,就能经受起各种挫折和诱惑,不至于迷失方向,才能更加负责任地做出选择,才能为由于经济因素导致的医患关系紧张的改善尽一份力。。

其实“救死扶伤”和救死扶伤的“经济成本”是可以兼得的鱼和熊掌,关键看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医生对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持怎样的态度,只要有国家足够的政策、资金支持,有社会足够的理解与体谅,有医生尽职尽责的行动,假以时日,我们的医患关系一定能够跳出现在的怪圈,繁花硕果。

【参考文献】

1、医生矛盾的价值观.百拇医药网.原文链接:∕html∕200906

∕1878∕6211.htm

2、医生的价值.徐灵敏 .中国医药指南.2008年第7期

3、略论现代医学道德建设.余宁宁.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

第05期

4、冯忠堂,等.医学伦理学.云南科技出版社.2003.54

5、朱伟.生命伦理中的知情同意.20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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