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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机关地震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4:20: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地震局机关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现参照省、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行动和应急工作程序。

一、应急组织

县地震局设立地震应急指挥部,在地震应急期间,统一指挥我局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由局领导、机关台办负责人组成。总 指 挥:局长

职责:负责地震应急的全面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各副局长

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分别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评估与救助;应急情况汇总及后勤保证工作。办公室、地震台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指挥部与市政府、省地震局的工作联系;负责与震情、灾情有关的报告(简报)的审定、印制、发送;负责有关宣传报道及接待新闻单位采访工作;负责应急经费、设备、车辆、物资的保障与调配。

地震台:负责震情分析和会商;地震发展趋势判断;地震现场监测预报的管理。负责指导各部门应急期间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面向社会的宣传工作和声像摄制工作。 负责地震参数的测定和上报;负责管理全局的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网络。

二、应急反应

县地震局在地震应急工作中,既要履行地震部门的职责,又

要履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县地震局应急反应为:

(一)有感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安远县区发生有感地震,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应急行动:

1、尽快确定地震参数,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2、迅速进行震情会商,判断震后震情趋势,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县局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和地震监测工作,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4、判断有无更大的地震,向县政府汇报后,及时发布震情判断消息,稳定社会秩序。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安远县区域内发生4.5 -- 5.5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时。人口稠密地区发生4.0--4.5级强有感地震及邻县发生强震波及我县时。应急行动:

1、向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震情。

2、迅速汇总灾情和进行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测评估,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根据灾情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

4、组织震情会商,做出震后趋势判断,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5、派出地震现场工作组,进行震后现场震情监视、震害调查、震灾评估和地震现场科学考察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7、按中国地震局的规定,及时上报震情、灾情信息。

(三)破坏性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安远县区域内发生M 5.5级或造成特大损失的地震。

应急行动:

1、向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震情。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进行震灾损失快速评估,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进行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4、进行震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现场烈度考察及科学考察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6、按中国地震局的规定,及时上报震情、灾情信息。

(四)震情应急

启动条件:发现重大短临异常或者提出重大短临预测意见后。

应急行动:

1、台站对短临异常(观测点)及时上报。

2、随时核实异常。重要异常由县局派出人员到现场核实。

3、加强震情会商,对异常提出判断意见和对震情提出预测意见。

4、按中国地震局的规定,及时上报观测数据、异常核实报告及会商意见。

5、强化仪器维护,保证台站仪器正常运转,数据连续可靠。

6、加强震情行政值班,办公室和地震台昼夜值班,开展宏

观异常的观察、收集和上报。

(五)临震应急

启动条件:省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

应急行动:

1、在临震预报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震情跟踪,加强监测,及时核实异常,加紧震情会商。

2、做好地震现场地震监测、震害评估、科学考察工作的准备。

3、派出队伍,进入预报区加强监测和震情跟踪。

4、根据震灾预测结果,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协助县政府部署落实临震应急的有关工作。

5、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强化宣传,重点宣传防震、避震以及自救、互救知识。

(六)平息地震谣言

启动条件:在县区域或人口稠密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应急行动:

1、迅速将谣言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2、调查谣言的影响情况,分析谣言起因,向当地政府提出平息地震谣言的对策。

3、协助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类有关媒体,迅速平息地震谣言。

(七)应急戒备

启动条件:中国地震局规定的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应急行动:

1、加强震情值班和地震监测,对异常及时上报与核实。

2、做好信息传递和震情会商工作。

3、适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三、应急工作程序

接到临震预报或境内发生有感地震、邻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时,县地震局的应急工作程序是:

1、局地震遥测台网值班人员在震后5分钟内对地震参数作出测定,10分钟内报告局长、县委、县政府值班室。

2、局长根据震情,可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开始运行。

3、局行政值班室按照局长指示通知局指挥部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于半小时内(城内人员)到岗,进入应急状态。

4、召开局指挥部会议,研究提出地震应急对策、抗震救灾规模,向县长、主管副县长报告。

5、召开紧急会商会,提出震情发展趋势意见,并根据震情发展,随时进行会商,严密监视震情发展。

6、迅速了解震灾及影响范围,并组成现场考察队伍,于两小时内赶赴地震现场考察。

7、破坏性地震3天内,严重破坏性地震5天内完成震害灾情初评估;10天内完成严重破坏性地震震害灾情的总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及中国地震局。

8、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发送震情、灾情简报。同时,按中国地震局灾情速报规定按时上报灾情资料。

2008年4月

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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