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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8:09:07 来源:调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村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3年3月

调查地点:

调查对象:农保办工作人员和农民

调查方法:问卷走访

调 查 人:

一.调查目的: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的今天,养老问题成为我们日趋关注的问题之一。推动养老保险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改善中老年人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当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继农村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第三大农村社保制度,将使农民也能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此次调查,我们通过对农村相关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分析,展现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实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阐述了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政府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一些见解及建议。

为了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在**省**县进行了个别访问调查,以获得与调查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并对相关调查数据结果进行了分析,以便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为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建设与推广尽一份力。

二.调查情况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农村养老保险是目前较热门的话题之一。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基本情况,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合理性,利益性,存在问题,发展前景以及人们的期望值进行了调查访问。在对调查数据及资料的汇总分析后得到如下的基本情况:

1.年龄段分布:据统计,此次调查对象中有11.1%处于35-40年龄段,有60.7%处于40-50年龄段,有10.2%处于50-60年龄段,另有12.8%年龄在60岁以上。参与养老保险的人中以45-55年龄段最多。

2.调查发现有2\\5的人对养老保险制度比较清楚,而3\\5的人对其不太了解。

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与普及度仍待提高。

3.据问卷及访问结果显示,目前不买养老保险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这一项占了很大比例,达到了总人数的51.1%。而有30%的人是因为不太了解农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贸然参与,有13.3%的人认为以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过少,还有5.6%的人是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而已经买了养老保险的人中,有42.2%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5.6%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为了其他原因,其中有77.8%的人认为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所要缴纳的保险金额比较合理。

4.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利益性,被调查人员中有55.6%认为政府实行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系列措施对于农民的切身利益比较有利,另有33.3%的人认为利益效果不明显。

5.虽然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但仍有41.1%的人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46.7%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还会有一定的发展。人们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预期值很高。

(二).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优点与不足是此次调查的重点。目前,我国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提高农村生活保障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完全统一与完善,因而在实施建设中难免存在着不足与缺陷及旧农保中原有问题的遗留,如制度不完善,政府官员行为阻滞,基金保值增值困难,覆盖面小等。

1.农村养老保险的利益性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农村又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使农民也能够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在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农民的基本生存得到安全预期,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减轻中青年养老负担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调查显示,在参保人员中,有42.2%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5.6%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为了其他原因。这一结果正是显示了农村养老保险在减轻子女负担,保障农民老年生活方面的重大利益性。

2.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此次调查,我们将重点放在了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上。我们在调查中设置了4个相关选项: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制度不稳定;基金保值

增值困难 ; 覆盖面小。

有30%的村民认为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有18.9%的人 认为是制度不稳定,有12.2%的人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难,而有38.9%认为保险覆盖面小。而且,从整体来看,大部分农村居民仍然延续了家庭养老的现状,只有少数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商业保险等某一种或几种养老保险待遇。所以说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并不理想,农村养老保险现状亟待改善。

3.原因分析

在了解了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调查所得结果及相关资料对于其原因进行了探究。原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大部分农村居民养老观念落后,投保积极性不高。

调查对象中,有13.3%的村民认为养老养老保险能完全保障老年生活而70%认为需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还有16.7%的认为家庭养老更为可靠。在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思想根深蒂固的前提下,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赖不高,认识不深,投保的兴趣与意愿不高。在此情况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求农民在较短的时间里抛弃“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改为通过投保而养老,势必会产生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使农民的投保观念与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认识上的混乱。这就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普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养老资金筹集困难,筹资能力弱。这是农村养老保险建设实施的核心难点。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农民自身收入,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更加大了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难度。

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农民总收入不高,大大低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这直接制约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狭隘的筹资渠道难以良好的改善和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效益性和福利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与完善。

(3)养老金无法起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我们知道农民领取养老金的数量完全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累计时间的长短,只有缴费越多,投保时间越长,收益才越多。但是原有养老保险保费的标准低,参保效益低,难以真正实现养老的功能。

(4)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农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困难,隐藏着潜在的支付危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操作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由于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组成,以及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等多重原因。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营运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不仅增值困难,甚至连保值都成问题,潜藏着巨大的兑付危机。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心及积极性受到打击。

三.问题与建议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无可挑剔,虽然,新农保在很多方面做了许多政策上的修改与完善,但仍然还有一定的问题与缺陷。所以我觉得还应该制定一系列辅助政策来为新农保保驾护航,使新农保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农民收入偏低,城乡之间有一定差距。政府在制定相关措施时应适度向农村倾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完善提高政策与财政方面的帮助。真正为农民的养老保障负起引导带领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在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基础上,以不同的养老保险方式进行因地制宜的设计与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相适应,真正为农民谋利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三) 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而不是如同现在将全部基金缴入银行。同时,加强民众及法律的监督力量,以保证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投入资金的动向。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站等,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农村社保的政策及其效益,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险意识,使农民真正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养老的可靠的保障,从而自觉、积极参保。

推荐第2篇: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村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一、调查主题:农村村民养老保险情况

二、调查对象:重庆市渝北区农村村民

三、调查时间:2012年5月——2013年5月

四、调查地点:重庆市渝北区

五、调查方式:以问卷调查方式为主,资料调查为辅,将问卷调查的结果及查阅资料相结合得出本次调查的结果。

六、调查人:11秋会计专科王娟

七调查背景: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的今天,养老问题成为我们日趋 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尤其是农村 养老保险对于改善中老年人生活水平及推动内需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而当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继农村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 第三大农村社保制度,将使农民也能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 会保障权益。此次城乡调查,我们通过对农村相关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分 析,展现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实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八、调查目的:社会福利权益平等是社会文明发展和公平的标志性指标。在国家经济经过持续三十多年的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尽管城乡差距客观存在并且非短期内可以填平,但无论从政治、经济还是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出发,都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将农民排斥在国家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尤其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农村养老保险的建设与推广尤为重要。目前,政府推出

了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较以往有很大的改变和调整,但仍存在着一些缺陷与不足。

为了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在重庆市渝北区各乡镇发放了问卷并进行了个别访问调查,以获得与调查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并对相关调查数据结果进行了汇总分析,以便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为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建设与推广尽一份力,同时也查阅了当地不少的人文资料,得到了不少相关信息。 九.调查结果: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农村养老保险是目前较热门的话题之一。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基本情况,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合理性,利益性,存在问题,发展前景以及人们的期望值进行了调查访问。在对调查数据及资料的汇总分析后得到如下的基本情况:

1.年龄段分布:据统计,此次调查对象中有13%处于35-40年龄段,有69%处于40-50年龄段,有9%处于50-60年龄段,另有17%年龄在60岁以上。参与养老保险的人中以40-50年龄段最多。

2.调查发现有1\\3的人对养老保险制度比较清楚,而2\\3的人对其不太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与普及度仍待提高。

3.据问卷及资料查询结果显示,目前不买养老保险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这一项占了很大比例,达到了总人数的54%。而有33%的人是因为不太了解农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贸然参与,有18%的人认为以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过少,还有8%的人是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而已经买了养

老保险的人中,有44%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9%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4%是为了其他原因,其中有80%的人认为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所要缴纳的保险金额比较合理。

4.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利益性,被调查人员中有57%认为政府实行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系列措施对于农民的切身利益比较有利,另有38%的人认为利益效果不明显。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更为不理解,问题说自己很有可能拿不回来。

5.虽然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但仍有39%的人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48%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还会有一

定的发展。人们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预期值很高。

(二).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优点与不足是此次调查的重点。目前,我国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提高农村生活保障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完全统一与完善,因而在实施建设中难免存在着不足与缺陷及旧农保中原有问题的遗留,如制度不完善,政府官员行为阻滞,基金保值增值困难,覆盖面小等。 1.农村养老保险的利益性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农村又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使农民也能够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在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农民的基本生存得到安全预期,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减轻中青年养老负担以及拉动经济危机下内需增长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调查显示,在参保人员中,有44%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8%是为了保障自

己的老年生活,有18%是为了其他原因。这一结果正是显示了农村养老保险在减轻子女负担,保障农民老年生活方面的重大利益性。 2.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此次调查,我们将重点放在了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上。我们在问卷中设置了4个相关选项: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制度不稳定;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 覆盖面小。所以说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并不理想,农村养老保险现状亟待改善。 3.原因分析

在了解了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调查所得结果及相关资料对于其原因进行了探究。原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在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思想根深蒂固的前提下,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赖不高,认识不深,投保的兴趣与意愿不高。在此情况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求农民在较短的时间里抛弃“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改为通过投保而养老,势必会产生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使农民的投保观念与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认识上的混乱。这就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普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养老资金筹集困难,筹资能力弱。这是农村养老保险建设实施的核心难点。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农民自身收入。在国家财政投入少,农村集体经济给予补助的政策落实出现困难的条件下,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更加大了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难度。

(3)养老金无法起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我们知道农民领取养老金的数量完全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累计时间的长短,只有缴费越多,投

保时间越长,收益才越多。但是原有养老保险保费的标准低,参保效益低,难以真正实现养老的功能。

(4)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农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困难,隐藏着潜在的支付危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操作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由于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组成,以及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等多重原因。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营运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不仅增值困难,甚至连保值都成问题,潜藏着巨大的兑付危机。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心及积极性受到打击。

十、问题与建议

不过,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无可挑剔,虽然,新农保在很多方面做了许多政策上的修改与完善,但仍然还有一定的问题与缺陷。所以我觉得还应该制定一系列辅助政策来为新农保保驾护航,使新农保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农民收入偏低,城乡之间有一定差距。政府在制定相关措施时应适度向农村倾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完善提高政策与财政方面的帮助。真正为农民的养老保障负起引导带领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在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基础上,以不同的养老保险方式进行因地制宜的设计与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相适应,真正为农民谋利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三) 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而不是如同现在将全部基金缴入银行。同时,加强民众及法律的监督力量,以保证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投入资金的动向。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站等,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农村社保的政策及其效益,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险意识,使农民真正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养老的可靠的保障,从而自觉、积极参保。

都说:“老年人是我们的宝!”他们奋斗了一生,为我们留下了无数的经验与财富。让老年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美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才会更加宽广。所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刻不容缓。

十一、经验体会

我想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实践和完善,在农村普遍深入和广泛开展,各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使得老百姓从当初的不理解、不配合、动员参加合作医疗到目前的自愿、积极、主动的参加,农民群众“互助共济、大病统筹”的观念也已逐步建立。 由于现阶段农民社会保障的意识较差、参保率较低,应在我国建立强制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制度, 但考虑到农村地区之间发展及农民自身意识的差异性, 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又必须与自愿相结合。

(一)、农民养老社会保险可采取法定保险方式,由立法确立各地最低必须缴纳的标准,同时规定不同的缴费档次,由各地农民自愿选择保障水平。

政府拿出诚心,不断调查研究改进实施方案,让老百姓能产生试试之心,有试的胆,最终达到自愿的目的。

二、, 目前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以法律手段促进和谐农村的构建, 实现社会公平,打消老百姓的顾虑,对政府的这一政策充分信任。

三、建立健全以保障生存权为基础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给予农民以法律上的特殊的扶持和保护,是生存权理念之要求。

四、应遵循如下指导原则:①根据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低保障标准,自由选择;②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坚持以个人或家庭保障为主,集体保障为辅;③采取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保险方式;④坚持农村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最终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养有所健,乐有所为”的社会养老总目标。

五、要有一定措施:首先,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国家承担的份额不宜低于三分之一。当然, 政府对收入水平不同地区的农民补贴水平应有区别,适当增加对贫困地区农民的补贴份额。这里也可以结合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国家和集体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的补助力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其次,建议根据各地区农民收入状况,提高农民个人的缴费标准。为了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和集体的补贴适当与个人缴费比例挂勾,个人缴费高的,补贴也适当提高。同时也建议对于收入过低者,经申请可以免除其缴纳保费的义务,纯粹由国家和集体补贴。 十

二、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意见

(一)、要合理确定农民个人承担比例。这次农村养老保险在资金来

源上实行个人、集体、政府三者合理分担原则,但如何分担,还是个未知数。在我看来,农民个人承担比例不能太高,应该以国家投入为主,但也不能完全由国家承担。同时,农民个人承担比例也不宜搞一刀切,而要视当地具体经济情况来确定。

(二)、要加强对农民养老资金的监督。我之所以说要加强对农民养老资金的监督,是因为国内曾发生过多起农民养老金被挪用甚至是贪污事件。虽然犯罪份子最终都被法院依法判刑,但农民养老资金却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加强对农民养老资金的监督非常有必要。

(三)、要强化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能否成功关键在钱,而钱的关键又在于地方的配套资金能否落实到位。在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上,中央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配套资金。

总之这是件利国利民的好思路,要搞好必须政府牵头、政府投入,作好监督,同也要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更需要我们老百姓踊跃参与和维护监督。愿这一惠民政策“大放光彩,从此老百姓们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养有所健,乐有所为

推荐第3篇: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人,全国老龄办2012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9.7%。

以上数据表明,养老已成为一件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事情。

在经济发展落后的农业时代,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形式很好的适合了时代的要求。然而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危机。农村户口的老人面临养老问题压力急剧增加,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现如今我国政府提出了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新思路,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以下我将根据自己的调查,列出我国农村现存的主要养老模式以及所存在的问题,村民对于新农保的认识、实施情况以及具体的落实情况,当然还有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最后是面对这些困难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对于我村村民养老模式的调研

通过我与我村村民的交流以及我对我村情况了解,知道我国农村主要三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而在我们四川这样的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大省,主要还是依靠家庭进行养老,即一般是依靠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而赡养父母的主要责任人是儿子,这也是为什么农村人重男轻女。虽然这种思想在逐渐的改变,但仍然需要时间磨合。在对于父母赡养上,一般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子女较少的父母,在父母年老无法进行劳动,没有了经济来源时,父母的赡养完全依靠儿女;另一种是子女较多的父母,在父母老年时,子女在父母的吃穿住行以及生病医疗上的花费进行分摊。在我国现行农村主要是以第二种情况较多。再加之这里农村生产力较为低下,农民经济收入少,单个子女很难承担赡养父母的重任,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更为凸显。

现行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

中国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而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较少。当他们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生活只能完全依靠子女。在我国农村主要以多子女赡养父母的情况下,往往在分摊父母花费时存在着诸多问题。同时由于农村老人经济来源少,缺乏生活保障,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致使照料老人较难,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村年老者的养老存在不稳定性。

有关养老衍生的部分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问题一:“依靠儿子养老”的思想直接导致的男女比例失调; 问题二:“多要儿女有人养”的思想,使得后代受教育的程度一般都不高,孩子的成才率低; 问题三:农村孩子受教育程度不高,退学较早,一般都早婚早育,进一步降低了所生育的孩

子的优质程度,同时又加重了家庭负担。

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对养老的过分担忧以及思想上的认识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应当制定适合我国农村现况的养老制度和法律,消除农民后顾之忧;再者就是增加对农村教育资金的投入,真正地减少农村家庭教育上的花费负担,使农村孩子有条件考入大学,接受良好的教育。

我村村民对于新农保的认识以及我对新农保的介绍

在与我交流的大爷大娘中,大部分都知道有新农保这项政策,但是他们对于新农保的具体措施基本上都不是太清楚,只知道要先给政府交钱,等到自己的年龄达到60岁时就可以领钱。但从他们的语气中,我明显地感觉到了茫然与无奈。通过上网查资料,我了解到,新农保的任务目标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当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新农保的实施情况以及具体的落实情况

我村以前的参保情况是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据跟我介绍的村民说,去年新农保刚实施到我们当地,年龄达到60岁的已经开始领到钱了,但年龄未达到60应当参保的人员愿意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并不是太多。比如,根据资料显示我们城市截至2010 年7月中旬参保人数14.4万人,其中老年参保人数5.4万人,占老年应参保人数的90%;中青年参保人数9万人,占中青年应参保人数的41%,中青年参保比例不到老年人的一半。而我们村村长也介绍称我村中青年只有20%参加了“新农保” 。总的看来新农保的实施和落实总体上还是令人较为满意的。

新农保实施过程出现中的问题和困难

国务院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但在调查中,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由于村级集体经济普遍实力薄弱,村级集体补助几乎没有,新农保参保人员年龄结构明 显失衡。 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积极性很高,而16 - 59岁的中青年则显得较为消极。 三:户籍和银行信息错误导致部分农民参保困难。 四:“新农保”经办机构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对推进新农保面临的困难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一、应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加快完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立法,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同时,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以更好的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

二、应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民养老保障的投入,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把符合条件的老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为留守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实现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

三、各级财政应给予补贴。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各级政府应给予补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参保人个人账户上的基金收益明显高于储蓄收益,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四、健全农村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保障新农保的实施。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运转灵活的新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老龄公益事业的投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规范农村“五保”制度,加强对受灾户、特困贫困户、残疾人、军烈属、留守老人等应急救助。大力发展社会捐赠事业,积极培育民间慈善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五、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应重视基层农保机构建设。基层农保机构建设与农保业务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关联性,基层农保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强硬,经办经费充足,农保业务的开展就相对要顺畅一些,反之亦反。而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将关注的焦点都放在了制度创新和实施机制的完善上,对基层农保机构的建设关注度稍显不足,这将无疑成为制约新型农保试点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六、与时俱进,及时完善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现实条件的约束,新农保制度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不能马上解决,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应该使新农保制度符合时代的步伐,与现实同步发展。

结尾语

家庭作为家庭成员生存的一个稳固载体,并作为农村养老的主体,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村传统的思想观念决定的。家庭养老模式早已作为一种传承深入人心,这主要是受传统的孝道思想观念、文化观念对农村老年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老年人所渴求的、向往的。家庭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充足的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因此,必须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加强年轻人孝道文化熏陶,提高群众家庭养老意识,巩固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因此,我相信家庭养老模式仍将是养老模式存在的主要形式,就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老人不仅仅需要物质生活上的照顾,更需要家的温暖和精神上慰藉。

班级:XXXXXX班

姓名:XX XXX年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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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捆绑式参保 弊端的调查与分析的报告

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专业班级:自动化10—6班

姓名:张克彬

学号:311008001627

联系电话:15225885009

指导老师:张万玉

关于河南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捆绑式参保的利与弊的调查报告 摘要:在农村随着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功能的弱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担心自己未来没有儿女保障,养老成问题。2009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农保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渠道,由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新农保基金中的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到500元5个档次,投保人自主选择,而已经年满60周岁的老人,则可以直接享受国家支付的养老金。然而其中一条规定: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子女包括:儿子、儿媳、未婚的女儿、入赘的女婿及女儿、孙子、孙媳、孙女等家庭成员)。却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本次假期我利用暑假期间对该项规定的实施和人民的反应做了相应调查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字:河南 农村 养老保险 捆绑式

时至今日,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已经在河南省实现了全面覆盖,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已年满60周岁的农民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条原则性规定在许多地方演变成了“家庭成员捆绑缴费”的强制性措施,子女不参保,父母就不能领取国家的基础养老金。这一条款被学者称作“捆绑式条款”。暑假期间,针对人们对河南省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捆绑式参保的热议,从7月30日到8月12日,我在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太山乡辛章村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社会调查,调查期间,我对该村的随机选出近二百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和问卷调查,发现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是一种真正的利国利民,真正惠及底层劳动人民的政策,然而大家又一致认为捆绑式的参保带来了很多弊端,例如与子女有矛盾的老人无法参保,子女与父母之间产生矛盾,低收入家庭老人养老问题无法解决等等一系列问题。

我走访的家庭中多数都有两位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下面只拿出最典型的几家做具体的分析和应对。

案例一:

李大爷今年73岁,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外打工,三儿子由于身体上的原因在家务农,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我刚和李大爷提到捆绑式参保,李大爷就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这都是乡里边村里边的干部们为了赚外快想的坏主意,

本来国家发给每个老人每个月60块钱补助多好,现在村里边却说自己为了每年领到720元养老金,还得为三儿子一家4口交400元。我不忍心告诉老大爷这是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但事实是老大爷的确是面对生活贫困的三儿子一家没有办法。另外老大爷还告诉我,大儿子和二儿子加的孩子现在在外边打工,年轻人说自己还年轻,不想那么早就开始交保险金,后来是老大爷费了好大劲才说服他们交的。

由于国务院有政策: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据了解当时政策的制定者认为这种捆绑式的参保让参保人更加了解到养老保险是谁参保谁受益,但是地方政府把这项政策当做是扩大参保率的法宝。老人不关心政策,已经七十有余的他把自己的大半辈子都奉献给了这片土地,如今年迈,只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如今让他去承担起一个督促说服子女甚至是孙子参保的责任的确是有很大不妥。再次,老人的三儿子家庭条件困难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然而相关部门却无法制度外“开恩”,原因是在农村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我想地方政府想要扩大新型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最应该做的是加强宣传教育。应积极研究问题,寻找对策,发动群众参与,做到应保尽保,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从新农保中受益。一是继续做好新农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应针对青年农民进行有效宣传,提高他们的认同程度。二是适时组织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凝聚基层干部群众智慧,总结推广他们创造的新鲜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三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基本经验、先进人物、感人事迹,尤其是要宣传参保农民从中得到的现实利益,吸引更多群众投身到这项惠民工程的伟大实践中来。而不是去为难这些老人。 案例二:

张大爷今年65岁大娘68岁,两个儿子都是建筑工地的包工头,在县城都有房子,家庭条件很不错。但是张大爷的儿孙们却都没参保。问起老大爷原因,老大爷说子女们都参加了社会上的其他保险,而他们老两口想要领保险金需要两个儿子家一共十几口都得参加这个保险,还不如儿子们把保险金直接给自己。 这是一个典型的宣传不到位的案例,本来新型养老保险是谁参保谁获利,但是老人认为儿孙们交钱是为老人交的,却没有认识到这是儿孙们为了自己以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提供了一份保障,记得一个故事讲,风和太阳比赛谁可以把行人的外衣给脱掉,然后风就使劲的吹啊,但是结果是不但没有把行人的衣服吹掉反

而使行人把衣服紧紧的裹在自己身上。风停了,太阳用自己的光和热包围着行人,不一会儿行人满头大汗,自己把外衣给脱掉了,这里说到这个故事只是想告诉那写政策的执行这们,自己强制执行或者是为了使政策得到推广扩大而设置各种障碍的的方法远不及让人们切实的感受到政策的好处和优点而自己积极参保的。 案例三:

张大爷和张大娘今年都是72岁,有四个儿子。但是两位老人与二儿子因为一些家庭的事情不和,走访到他们二儿子家的时候我刻意把新型养老保险的好处强调了一下,没想到他却说两位老人从来没考虑过他们的,这次参保他故意没给自己在外打工的小儿子参保,就是不想让两位老人拿到每个月120元的基础养老保险金。

遇到这个家庭的情况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清官尚且难断家务事,我这个理工科出身的学生又能做点什么,我不禁想国家给农村基础养老金是很好,但我希望刚开始的时候,对这1亿多农村老人,国家不要有任何捆绑条件把每个月55块钱直接给他们,这个对农村发展是相当好的,纵观其它发展中国家也有好多都是这么做的,没有说农村老人的子女必须参保。因为农村老人拿这个养老金对我们国家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有很大的作用。好多人曾问过,像家电下乡,原来我们一年理想的标准是能够带动农村2千多亿的消费,最后发现只有500多个亿,20%还不到,比标准值差很大,原因是什么?可能农民从这些政策中真正得到的实惠很少,期间有各种各样的流失。有种开玩笑的说法是“八二准则”,即国家拿出100块,到农民手里可能20块都不到。但是养老金如果直接发到农民手里,那么1亿多农村老人一个人55块,全国就有很大数目的钱直接送到老人手中了,农村老人的生活就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为期两周的社会调查结束后我心里一直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知道任何一个政策的实施,刚开始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是在发展过程中慢慢的改善的,但是我决策层任何一个微小的瑕疵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都将是一次地震。

我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但又感觉到自己力量的渺小,感觉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在报告的最后,我只能希望政府能够早一点取消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捆绑式参保制度,让农村的老人们真正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

3.《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58号)

4.《养老保险》 董克用 王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6

推荐第5篇: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1年7月15日到2011年8月10日

调查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调查的内容:利用暑假在家里待的周时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和同学一起调查了各自村里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并通过网络查看了河南省各地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了解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情况,并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提出一些稍微合理的建议和改善办法。

经调查发现,农村现行的主要养老模式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同时出现了集体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养老模式,现在河南各地80%以上的符合投保条件的农村村民都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90%以上的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村老人每月都能领取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各地因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而不同,我们新郑市农村村民每月养老金是60元。

近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问题的热点,为了解决“三农”问题,根据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在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不久,河南省也开始了新农保的实施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农村村民年满60周岁,只要其符合新农保投保条件的子女投保新农保,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地政府财政及中央财政共同拨款,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及经济水平给予不同数额的养老保险金。

家庭养老以血缘为纽带,由子女及其他亲友向年老的长辈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顾。受几千年来儒家“孝”文化的影响,赡养老人已经成为中华儿女的一种道德责任和意识,再加上在农村盛行的“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不具备建立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家庭养老似乎必然会成为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出现了大量的“四二一”家庭及无子女家庭,这更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养老保险的压力。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中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0%,在老龄化冲击着整个世界的今天,解决好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成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关键。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我国全部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解决我国老龄化的当务之急。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展开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家庭养老都不能彻底解决我国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

现行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由于缺少经济条件的支持,必然不能成为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模式的对象毕竟只是少数人,而且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建设的扩大,不少农民的耕地都被征收征用,这也冲击着土地养老模式的推行。相较于老农保而言,新农保更能满足我国农村养老的客观需求,更有利于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但是任何一项制度不经过实践的验证都难以完善,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变动,新农保试点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新农保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体系不健全,与其他相关法律不能衔接;新农保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新农保规定的起始参保年龄为16岁,年满60岁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交保年限过长,对年轻人缺少吸引力;新农保没有规定参保档次,各地参保档次落差很大,造成保险金的明显差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仍以县级统筹为主,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来实现保值增值,而近年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较低,债券的利率也不断下调,再考虑到这些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利用银行利息来获得保险金的收益其实很低,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缩水贬值,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资金供给,所以也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由于新农保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新农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现有的体制本身去寻找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我国的新农保制度不断完善。针对新农保现在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来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法律体系

我国近年来对新农保制度的探索研究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依靠社会政策的形式来实施。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

(二)完善新农保制度的不足

首先要拓宽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可以广泛争取社会的意见、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比如发行新农保福利彩票、允许农民以农保基金作为担保贷款用于农户发展生产、子女教育、基本

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其次,做好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为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转保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简化转保手续。最后,修改关于起始投保年龄的规定,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减轻农民的压力。

(三)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建立家庭与社会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方式为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相对农村现行的其他几种养老模式而言,家庭养老模式有着极其的优越性和无可替代性。而且家庭养老可以减轻社会的压力,因此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加强对我国居民的道德宣传,提倡敬老养老思想,并表彰和鼓励在敬老养老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同时,还应该提倡商业保险,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推行商业养老和集体经济组织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宏大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牵涉到很多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要不断的总结已有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实现新农保的全覆盖,确保农村老人和城镇老人一样“老有所养”。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调查报告

学院:经济学院

专业:金融学

班级:081

姓名:刘飞

学号:08106129115

推荐第6篇:有关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有关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前言: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的今天,养老问题成为我们日益关注的问题之一,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使维权护老成为新世纪的一个社会性问题。二在老年人群中,农村老人约占80%,在农村,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出现了几多不便,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严重。在当今金融危机的背景先,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改善中老人生活水平及移动内需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当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继农村低保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第三大农村社保制度,将使农民也能够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此次调查,我们通过对农村相关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分析,展现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实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调查背景与目的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关注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老师要求我们在这个暑假期间做一些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于是我对我们村子老年人的养老保险问题进行调查。探究现阶段十点的新型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二、调查对象

我在我的村子周围展开调查,我对部分老年人进行寻访调查,了解他们对新型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认识以及自己的看法。

三、调查内容及方式

每天我都和乡政府的叔叔阿姨在去走访周边的老人,乡机关人要有两方面的不同,过去的劳农保较以前员告诉了我一些关于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基本知识,他们告诉我自从我国政府出台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后,全国已有25个省、305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新农保较以前主要有两方面的不同:首先,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劳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一种自我存储的方式。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第二,劳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机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

此外,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几率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养老金的待遇条件是只要年满十六岁的人就可以参加投保,一直投保到五十九岁为止,在此期间参保人员每年只需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这五个档次中的一种缴费即可,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当年龄达到六十周岁时即可开始领取保险资金。

在外面走访的两个多星期中,访问了不少的村子。寻访的人有老人也有中年人,参与养老保险的人中以40-50年龄段最多。调查发现有三分之一的人对养老保险知道比较清楚,而三分之二的人对其不太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与普及度有待提高。根据调查的结果得知目前不买养老保险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这一项占很大的比例,而又少数的人是因为不太了解农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贸然参与,还有些人认为以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比较少从而不远参加投保。而已经买了养老保险的人中,不少人是为了减少 子女的负担才参与投保的,也有不少人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老年生活,参保的人中大部分人都觉得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所要交纳的保险金额比较合理,他们觉得政府实行的关于农村的养老保险的一系列措施对于农民的切身利益比较有利,也有人有其它的原因。

虽然现在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但也有人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人们对于养老保险的预期很高。

通过我和叔叔阿姨一起走访的各个家庭得到了不少的收获,其中有位爷爷很高兴的对我们说:现在我们中国变的越来越好了,现在呀!我们不只不用交农业税,而且还给我们补贴,还给我们这些有年纪的老人发放养老金,以前都是没有的,可能补贴的资金不算很多。但至少可以减轻点家里的负担。他还说了很多话,大多都是关于国家政策怎么怎么好的话。

尽管养老保险制度有很多的好处,但却也存在某些不足之处。我

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制度的不稳定。有些人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难,并且覆盖面积小,而且,从整体来看,大部分农村居民仍然延续了家庭养老的现状,只有少数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和商业保险等某一种或多种养老保险待遇。。所以说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并不理想,农村养老保险现状急需改善。

虽然只是一个简短的实习,但我却更那些叔叔阿姨学到了不少。以前我只知道有农村养老保险这一项惠民的政策,从爸爸的口中偶尔听到有关养老保险的信息,但都是些表面上的东西,没有像这次一样那样深入的去了解有关养老保险知识,走访了不少的地方,我除了更详细的了解有关养老保险的信息,还了解了其他方面的事,因为走访了不少的地方,所以认识很多的人也了解了更多的事,他们还教会了我如何为人处事,他们对客人的热情感染了我,总的来说这次的实践收益匪浅。

推荐第7篇: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材料)

社会调查报告

题目: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专业:班级:姓名:

指导教师

提交日期:2011年11 月18 日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调查时间;2011年11月 日至月日

调查地点:运城市盐湖区贺村铺三队、庙村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访谈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切实

施效果,揭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从而提出相关的合理性的建议和改革方案

调查内容:一 调查对象的家庭基本信息 二 调查对象对农

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程度及其了解渠道三 调查对象对

本村养老金发放情况的态度四 调查对象对农村养老保险

的看法,希望或意见。

调查人员:石小玲、赵小芹、祝清姩、刘一丹、李晓静、王虎

二 调查总体状况分析

村民对国家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比较满意,但是对本村的养老金缴纳和发放不太满意。总体而言,村民对养老保险的进一步完善抱有很大希望。农民仍然是靠天吃饭,养儿防农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建立个人账户和待遇调整机制,采取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存在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政府投入缺失、资金管理效益差和低收入者参保形势严峻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一、在各村中,男性比女性对养老保险制度更为了解,中年人比老年人对养老制度了解。但是了解的都不是很全面。了解渠道主要来自村干部宣传。

二、在盐湖区各个村养老保险的缴纳和放情况不同,较为混乱。村民对本村应该缴纳和发放的资金数额标准不太清楚,只是按照村干部要求来缴纳和领取。与城市社会保障相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仅建立得比较晚,而且保障水平也很低。因此,总体上看,在实践调查中养老保险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山西省尽管所有的农业县都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网络,但现有的农保覆盖率还很低,农保业务主要针对相对有能力投保的和一些特殊群体展开的较多,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小,绝大多数的农民还没有享受到农保政策。

二是保障模式存在缺陷,政府投入缺失,集体补助难。现行的“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政策扶持”的政策,在经济欠发达村经济薄弱,普通农民很难享受到集体补助,即使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之后,集体积累越来越少,也已经没有能力再为农民提供养老保险补助。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基本上完全靠个人缴纳,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比,国家对农保政策的扶持力度远远低于城保,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和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

三是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当前农村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收益有限。按照规定,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不能用于其他投资项目,因此难以使基金的增值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同步,难以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加之农村社会保险尚未立法,使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风险较大,保值增值难。

四是“保富不保贫”,低收入者参保形势严峻。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采取的是农民自愿原则,即鼓励所有的农民参保,首先发展具有投保条件的农民参加。这导致参保对象大多是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中比较富裕的农民,最需要保障的中西部地区贫困农村居民无法参保。

五是农民积极性没有完全调动起来。农民积极性不高原因有四:首先是收入偏低,无力参保;其次是认识不足,观念陈旧;第三是由于制度设计上有偏差,农民认为是完全由自己养老;第四是农民对养老基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存有疑虑。

三、养老保险健康发展的建议

首先,要引导农民改变观念。应通过各种方式使广大农民了解到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树立依靠社会,合作共济的思想

其次,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国家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几经变化,政策的连续性较差,使广大农民对于政策信任度下降。国家需要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则性方针基本统一并保持稳定。另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的方法,在不同人群中分类推进。

第三,完善资金投入制度,强化政府示范作用。政府要加大对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力度,集体经济组织也应承担相应的资金比例,通过提高政府和集体对农民参保补助比例,吸引、带动和激励农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政府资金

的投入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建立政府资金的引导机制,即为鼓励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由政府对参保人员根据年龄给予适当的补贴;二是建立养老保障待遇调整的储备基金,以保证被保险人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同步。山西省一些地方已经在探索“以煤补农”的路子,引导煤炭企业为当地的社会事业发展做贡献。从长远来看,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应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

最后,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收益率。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和增值保值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核心之一,如果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因此,一要加强资金管理力度,未雨绸缪,健全各种管理制度,严堵各种漏洞;二要不断提高资金收益率,坚决制止和杜绝任何违法违规的投资行为,优化投资结构比例,在最大的可能下使资金收益率最大化;三要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建立民主、科学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管机制。

推荐第8篇: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_社会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调查报告

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推进我国农村稳定发展的基本社会政策,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行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承担的重大责任。开展农保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农保工作的开展体现了我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特困户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长久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我对东平县梯门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行和落实反馈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1、多数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不足

我国大多数农民依赖于他们所认为的那种安全的、可靠的、保险的个人储蓄存款养老。农民对于几十年以后能否领到养老金一般均持怀疑态度。所以,在农村人口老龄化条件下,农民明明知道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并不是最为理想,但他们就是不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而是常常采用诸如减少日常消费、减少风险投资、增加安全有保障的储蓄存款等方式,以此来防范今后可能面临的养老风险。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必要的 法律 基础

法律是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基础和可靠保障。西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以立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从20世纪80年代起到现在几乎没有一部成文法规,只有一些地方行政规章及条例。不但如此,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几易其稿,没有统一性、连续性和一致性,因而也就没有强制性、严肃性,广大农民对此缺乏依赖感、安全感和信任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广。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素质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求其工作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业务素质。然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的现状与这一要求有一定距离。这支队伍中有不少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素质较低,未经系统学习和正规训练即开始从事业务活动。他们对社会保险原理不很了解,对社会保险的常识也知之甚少。法律、金融、投资方面的知识则更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

二、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出的建议

1、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加大农保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人才保证。一方面,要适当引进一些懂法律、懂保险、懂金融、懂投资的专业人才充实农保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农保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业务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从而不断提高农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水平,适应专业化、组织化和市场化管理的需要。

2、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 法律 地位。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

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目前正在起草《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这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 发展 。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应当从法律中明确,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可以搞养老保险。应当允许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并成为全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要稳定。如果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农民就会产生政府“政策多变”的心理,不利于政府树立稳定的形象,对今后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会产生消极的后果。

3、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增强农民对参加养老保险必要性的认识

各级政府应结合 农村 家庭养老面临的实际情况,抓住农民养老心态,做好示范、总结 工作,使农民真正清楚参加养老保险是为了自己的将来。从根本上讲,农民如果不知道养老保险对自己有利,决不会由衷地参与和拥护。要充分考虑农民养老的文化背景、敬老养老心态等等,当前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与缴纳各种集资费用的性质完全不同,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益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让农民像了解银行储蓄存款利率那样明白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预期收益,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是对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

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本世纪二十年代,我国就将进入老龄化时代, 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模式显然不能适应这种前所未有的老龄化时代的要求。解决农村养老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有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

推荐第9篇:农村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参保手续及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3、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

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

月 55 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费

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推荐第10篇:农村养老保险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文献综述

【摘 要】 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在中国农村老龄化趋势下,在人口养老比例不断提高的状况下,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险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农村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与巩固农村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他们对其今后发展也提出了不同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 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农村

Abstract:The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Chinese rur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Under the trend of Chinese rural population aging, in the situation of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opulation endowment proportion, resolving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in the countryside is related to social stability in rural areas, the long-ter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 and to consolidate the status of rural areas in the national economy as a whole.Currently, many scholars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s of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and put forward different feasible solutions about its further development.

Keywords: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Social security;Countryside

【引 言】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我国农村居民在政府组织引导下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进行经济积累,在个人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它是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根本体现。尽管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其本身仍具有不少缺陷,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仍存在一些问题。目前,许多学者对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不同的阐述,并提出了各种解决对策。

【正 文】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韩汉博(2007)从总体上将我国的农村保险制度分为三个时期,一是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70年代的计划经济时期,二是从70年代到90年代的改革初期,三是从90年代延续至今的市场经济时期。

顾小燕(2007)认为农村养老的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土地保障、集体养老、社会救济、人商业保险养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等形式,并且农村养老保险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以“自我保障为主、集体保障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为筹资原则,实行“多档次”的缴费方式,在筹资方式实行“完全积累制”,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主要实行县级统筹。

芦峰(2011)指出从1986年我国在部分农村搞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开始,到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展开,经过多年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在个别富裕地区,参保人数已超过半数,制度的运行也较明显。

畅金钊(2011)则将其发展现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描述:一是农民参保的意识明显增强。2009年统计数据显示,在外出打工农民工中75%有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留守农民中普遍都希望参保,初步形成了人人想参保的局面;二是开展工作的地区逐步增加。截止2007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900各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5171万农民参保;三是全国农村养老基金积累总额储蓄增长。从2000年到现在,全国农保基金积累总额增长幅度年均超过两位数;四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取得初步成效。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我们应该看到,其还在初步发展中,存在着保障水平与覆盖面低、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农保基金运营不合理等问题。

1、保障水平与覆盖面低

就覆盖范围而言,畅金钊(2011)认为覆盖面低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从保险对象上看,实际上走的是“保富不保贫”的路子,目标人群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次,由于劳动关系不规范,人员成分复杂,基本基数大,参保工作起步晚,导致参保缺乏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第三,由于普遍采取货币参保,方法单一,使部分农民无力参保。

陈泓也指出我国农业人口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只占农业人口的少数,只有部分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而其他广大农业人口均未参加养老保险,基金共济性较差,抗风险能力较低。

关于保障水平方面,张丽莹(2011)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效性很低,对许多参保农民来说,缴费积累水平难以支撑未来的养老需要。农民自我缴费能力不足,缴费标准的档次很低。同时多数地区集体和政府补助缺位是出现保障水平低的根本原因。

而畅金钊(2011)则用数字来直观地展现:按照《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民缴纳保险费,可以按2元到20元等10个档次分月缴纳,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纳10年后开始领取,每月只可以领取4.7元,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2、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

由于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力水平、收入水平和消费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农村经济现代化程度还较低,尚不具备建立国家统一立法、强制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故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是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同时,由于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成为农民工,或是流向乡镇企业成为其职工,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区别对待纯农民、农民工与乡镇企业职工。

芦峰(2011)指出,我国农村目前没有可以普遍适用于农民的法律、行政法规。影响比较大的只有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及1994年国务院制定颁布的仅对五保户适用的行政法规《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部门规章本身仅在本部门范围内有效,没有强制执行力,不能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依据。总体而言,部门规章与行政法规在许多地方实践中行不通,各种文件的内容则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谷素华(2011)也认为不论是老农保,还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各项制度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我国农村社会保险之所以举步维艰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乏法律依托,面对一个缺少法律强制力的新制度和一个根深蒂固的老传统,农民的选择必然倾向传统。尤其经历了传统农保政策的急转,农民对于政府推出的社会保险政策产生了疑问,一方面向往它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实惠,另一方面又怕政策变动伤了自己的利益。

3、农保基金筹资困难,且运营不合理,管理不规范

首先,筹资比例极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国家和集体的责任缺失。《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较多地强调了农民的自我保障,规定个人缴费的比例不得低于投保额的50%,却淡化了政府和集体的责任,没有对集体补助和国家政策扶持的最低标准做出规定。一方面,政府扶持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就将乡镇企业发展缓慢的村集体和没有乡镇企业的村集体排除在政府扶持之外。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村集体积累实际是“空壳子”,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而且现行农保基金的平衡模式是个人缴费的积累,不存在代际和代内资金的调剂,也没有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不具备统筹共济的性质。故该制度对于那些有稳定收入或较高收入的农民是适用的,而大多数贫困农民则无法从该制度获益。这在客观上会造成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匮乏的现实情况。

其次,基金的安全性低且收益性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通过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据调查,各县级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均是通过存入国家专业银行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县级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水平有限,而且由于当时国家银行利率低,增值难以实现。随着银行利率的下调,基金分段计息的利率由年复利6.8%调整为年复利5%,一再降低,1999年7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为2.5%,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就受到了很大的挫伤。近10年之内,个人账户的计息利率发生如此大的调整,这严重损害参保人的利益。更为严重的是,一个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的养老制度,不仅支付了3%的管理费,而且还要自行承担增值风险,它还能有什么吸引力?农民对参保失去信心。

再次,目前绝大部分基金在县级管理,层次低、规模小、管理手段缺乏,运营中万一出现亏损,难以补救。而且易受到当地行政干涉、基金挪用等弊端,基金管理运营效率普遍偏低。

4、体制不通畅,缺乏统筹

张丽莹(2011)认为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的一个最大缺陷是缺乏省级、全国统筹,各地之间管理体制、制度设计各自独立、碎片化,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困难。问题根源于中国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入意味着将来要承担养老金支付责任,这直接涉及到地区的局部利益。各地因此都出台了本地办法,只愿转出,不愿转入,甚至人为地设置制度壁垒。 畅金钊(2011)也指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初由民政部门负责,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会保险机构也参与其中,形成了多头管理的格局。加之机构设置不健全,多数乡镇农保工作处于无编制、无人员状态,业务工作由民政人员兼职代管。工作人员难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影响了农保工作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1、各地加快建立起多层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009年9月相关指导意见正式颁布,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新农保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充分利用好“有弹性”的指导原则,因地制宜,尽快研究制定出一套适合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这是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现代社会保险机制的要求,应全面覆盖无力缴费的贫困人口的社会救济、社会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商业寿险、家庭保障等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模式。根据国家预定标准,要适当调整新农保的待遇水平,缴费层次,贯彻落实地方政府的30元出口补助责任,贫困地区在“保基本”原则指导下,进一步调整补贴比例,调动集体力量,协调好和上一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关系。另外,积极发展商业寿险保障。采用自愿性,由政府提供政策,个人具有经济能力和偏好选择,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对象为高收入人群,是在具有了基础保障之下的更高层次的保障。政府可视经济发展需要,给予政策扶持。

同时要处理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现行政策之间的组合关系,对保障政策进行整合,逐渐形成一个以养老保险为主,其余方式为辅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大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力度。通过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参保意识、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不断提高参保率。由国家行政部门管理,执行保障和再分配功能。推行激励机制,对于多缴费者可以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李剑阁(2007)认为我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与重点是加快建立社会统筹的基本保障制度框架,主要是包括:一是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二是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三是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策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提高保障水平,推进保障形式和补充保障模式的创新,主要是:一是要提高农民个人积累参保率、覆盖率,扩大社会保障面,二是要积极改进保险资金享受的办法,支持低成本的社会化养老保险服务事业发展,强化对养老服务的规范和管理解决重点人群的养老问题。

2、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

许佳佳、刘鑫桥(2012)认为应建立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法与其他法的衔接。在立法的过程中要注意到多方面的问题,由于养老金必然涉及到继承问题,因此要求《继承法》中也要体现养老金继承的相关规定,更重要的是要阐明养老金继承的继承范围。而对于养老基金的管理也应作出规定,如果滥用基金或管理不善造成基金的大量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承担怎样的责任,都要与行政法、刑法的相关规定相衔接,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畅金钊(2011)指出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目前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践的一些好的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公共养老保险法及具体实施细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农村公共养老保险的原则、性质和组织结构;规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运行办法;规定政府对农村公共养老保险的责任方式;对侵害公民养老金权力行为的处置办法做出具体规定等等。

陈泓则具体分为三方面: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自觉投保。建立财政补助和集体补助制度,采取“个人负担、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筹集农保资金。二是健全约束机制,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农保工作行为。特别是对基金、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逐步将农保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制定扶持农保基金增值优惠政策。提高农村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是吸引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途径。

3、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

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是整个制度的起点和首要环节,我们要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创新,就必须注重资金管理。

张艳菊(2012)认为首先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基金,具体分为国家财政以及各级地方财政的投入,集体、用人单位缴费和农民个人缴费。其次要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加强监管控制,具体做法如下:一政府转变职能,中央和省市社会养老机构只负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监控,不直接参与经营;二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运作;三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原来的县级管理改为由省级集中管理;四规定每种投资工具的最高投资上限和对一家公司投资总额上限,并由专家对投资工具进行风险等级评定,以此控制投资风险;五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对养老金给付无限责任,政府对投保人的最低养老保险金承担最终担保;六规定由律师、会计师等转接加强审计监督,控制经营风险,并由投保者、受益者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监督。

芦峰(2011)就革新基金筹资渠道主要从发行农村社会保险债券,申请政策性调节贷款,国家按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农保基金等方面来阐述。在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他认为首先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管理体制;其次是管理与投资职能分离。

4、加大农保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

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人员精干的农保专职干部队伍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搞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保证。 陈泓指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农保专干的业务培训,真正做到有能力、懂业务、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农保专干素质,适应专业化、现代化和市场化管理的需要。

芦峰也提出农村养老保险队伍的现状令人堪忧。因此要对现有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同时适当引进包括财会、金融、保险、经济管理、计算机等方面的专才,努力塑造和培育一支适应专业化、市场化需要的管理队伍。

【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不赶在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建立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势必会直接影响到未来农村社会的安定、经济发展。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造福农民的伟大工程,它的重要性和意义不亚于中国的计划生育,如果说计划生育解决了中国人口众多的问题,那么未来中国人口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将更多地依靠社会保障,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顾小燕,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以苏州市为例[D],2007 [2]李剑阁,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与重点[J],决策咨询通讯,2007年6月

[3]许佳佳、刘鑫桥,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研究评述,商业经济,2012年第3期:P22-24 [4]王文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1年第2期:P57-58 [5]张丽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出路,湘潮,2011年第1期:P80-81 [6]刘小娟,浅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商品与质量,2011年9月刊:P81-82 [7]畅金钊,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西部金融,2011年第3期:P54-55 [8]陈泓,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经济:P271-272 [9]张艳菊,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P35-36 [10]芦峰,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价格月刊,2011-01:P68-71 [11]谷素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究,社会研究:P93-94 [12]史锦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若干思路[J],开放导报,2007年3月

[13]赵殿华,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J],经济研究参考,2008年32期:P75-77 [14]董慧丽,农村养老保险金筹集管理的经验与创新,宏观经济管理,2007第4期

[15]孙涛、黄光明,社会养老保险运行模式构建及创新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7年第1期 [16]刘曼琴,浅议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J],乡镇经济,2008 [17]张晶,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实现方式的探讨[J],北方经济,2009 [18]宋慧英、李数光,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建构[J],安徽农业科学,2007

第11篇:农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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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我过目前的经济形势,社会保障方面还不健全。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方面有相当大的差距。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农转非、农村社会保险和城镇社会保险的衔接等问题,造成现在农民购买保险难,从而影响农民享受国家福利。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保险

引言: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这项制度对调节国家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而我国目前社会保障由制度是由四个方面的内容构成,即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组成。政府为国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主要经济原因是保险市场的失灵,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目前由于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形势、城乡差距的严峻性,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局限性,我们国家社会保障方面在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之间的支出相差甚远。众所周知,目前我们国家的流传着“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说法,贫穷的人在乡下辛苦,有钱人在城里享福。这个说法一方面来至我们国家农村生产落后的原因,一方面来至政府对农村及农业生产扶持不够的原因。再加上社会保障方面的不公平性,又影响到国家内城乡人口、贫富人口的矛盾。

从社会保障四大项目上来看,城乡都有巨大差距。社会救济方面,农村低收入人口数量大大多于城镇人口数量,但城镇人口的低保户数量却大大多于农村低保户数量。社会福利方面,在农村的孤老残幼,都是由亲戚来照理,农村的孤寡老人没有敬老院的待遇;农村的孤儿都是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照顾教育,没有儿童福利院的待遇;农村残疾人都得跟其他人一样自力更生,没特殊就业岗位的待遇。社会优抚方面,农村户口的退伍军人,复员后是农民,城市户口的退伍军人,复员后都有就业方面的待遇。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其定义是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认可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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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有着非凡的意义。其主要功能:促进再分配稳定社会的功能。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对经济起促进作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是由政府创立,强制部分人群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保险税费形成保险基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这个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其他损失的补偿。

其主要项目有五个,即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但在现阶段的中国农村,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只能体验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农民经济作物的欠收或粮田毁坏,那些呆在家里没田可种的农民靠什么养活自己。而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在现在的农民能购买居民养老保险,但在单位里上班的职工买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同样是辛苦劳作的农民的养老保险金却只有城里劳动的零头。

其次,现在农村正在搞新农村改革,许多地方政府想加强投资建设,让农民城市化,把土地收回再卖给开发商,拆迁的时候就补不了多少钱,同时又有许多的政策鼓励农民农转非,在养老保险上面也有体现。各级政府都有明确的指标,城镇人口要占总人口的多少多少。很多地方,道路建设、地方投资开发占用民宅粮田,优抚待遇的就是农转非,然后就是农民农转非后在买养老保险上的好处。各种政策宣传,让很多农民分不清这些政策的来龙去脉,容易让人混淆。产生许多新问题和新矛盾。

现在农转非的政策宣传漫天飞舞,有在城里谋生的农民,想把家定居在城里,也有房屋粮田被征用的把户口转为城镇人口,所以目前大批大批的农民把户口转为城镇户口。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很多农民担心不久后也会变成城镇户口。而住在现在到处宣传的是农村养老保险,很多农民不知道农村养老保险跟城镇养老保险的区别,担心现在买了养老保险,到要领保险金的时候,却变成城镇户口,怕给了冤枉钱,给农民买保险增加了不确定性选择。

再就是养老保险的机制不健全,我们国家养老除了只是地方条例规范以外,还有购买保险的局限性。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的养老保险有一定差异,像农村人口只能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人口只能买城镇养老保险,而农村户口进城后,保险问题又是一难题。各地方条例也没规范这一问题,没有农村人口养老保险跟城镇人口养老保险的衔接是片空白。对于寻常老百姓的农民,他们追求安稳,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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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花冤枉钱,所以造成农民买社会保险难的问题。

就目前来看,新老农村社保方面政策的不同,许多农民对此认识不足,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修改多次,宣传中容易混谈。我们国家大多数的农民还是习惯于依赖以前那种储蓄养老,认为这样更安全、可靠。很多农民对于几十年后能否领到自己的那份养老金持怀疑态度。单位职工是强制性的按一定比例从工资里扣养老保险,而作为农民,其收入自由,这一办法显然失效,社保机构根本不知道农民收入多少,更无法强制扣除。再就是法律方面,很多国家都有法律对养老保险进行约束,而我们国家只是地方条例。这样显得养老保险上却大严肃性,进一步加重对几十年后能否领到保险金的怀疑。

政策意义:

由于我们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对国家的影响不可小视,在提高城镇人口的生活水平时,应该给于农村人口一定社会保障,让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体现国民之间人人平等,在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方面投入城镇人口相等的比例。

加强宣传力和解释力度。各级政府对各项政策采用不同宣传,不要把各项政策混为一谈。把握农民的认知程度和受教育程度,把不同政策的区别、不同政策的利益关系、不同政策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加大农民的政策信息收集渠道,宣传要做到群众中去。

建立法律基础,加强国家政策的严肃性。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明确不仅城镇有保险制度,全中国都可以有保险。

由中央政府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就社会保险这一块来说,现在的社会保险分地区管理,对于流动人口来说,购买社会保险是一大难题。因为流动人口可能不在同一地区上班,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属于不同地区,转资料办证明又麻烦。现在又分农村社会保险和城市社会保险,对于农转非的农民,以后的保险金不知在何方。建立同一的保障体系后,买保险的人可以在不同地方买保险,再按养老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发放保险金;农村城镇保险都一样,从而解决前文提到的农村城镇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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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郭庆旺、赵志耘《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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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农村养老保险

临县关于开展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象

调查摸底工作的方案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配套工程。为了尽快成为国家新农保试点县,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摸底调查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对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参保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关乎我国人口最多,保障时间最长,解决农民后顾之忧最根本的社会事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农民的期盼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是顺民意、惠民生、促民和,深得农民拥护的一项德政工程。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以及农村城镇化、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步伐的明显加快,多少年来我国农民主要靠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的养老模式已经被打破,究竟谁为农民养老?已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之真正成为政府支持农业、保护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政策措施,不仅是坚持以人为本,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惠及广大农民,从根本上维护老年农民基本生活权益、避免因老返贫现象,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德政善举,更是夯实党执政基础,有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一项迫切需要完成的政治任务,而搞好调查摸底是开展此项工作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富有挑战性和开拓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了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我县新农村试点工作尽早开展,现成立“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建国(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薛全清(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刘建树(县政府办主任)

刘雪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文学(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杨晋斌(县公安局局长)

秦天云(县组织部副部长) 刘卫平(县编办主任)

刘众民(县民政局局长)

高恩魁(县计生局局长)

李 斌(县残联理事长)

高宏亮(白文镇镇长)

成小龙(城庄镇镇长)

张莹源(木瓜坪乡乡长)

贺向亮(安业乡书记)

秦京亮(玉坪乡乡长)

李有喜(大禹乡乡长)

陈 顺(三交镇镇长) 高翠文(湍水头镇镇长)

阎平(车赶乡乡长)

刘新明(林家坪镇镇长)

郝大山(碛口镇镇长) 刘玉杰(招贤镇镇长)

刘侯明(刘家会镇镇长)

张积云(安家庄乡乡长)

赵小峰(丛罗峪镇镇长)

苗焰银(曲峪镇书记)

薛增平(石白头乡乡长)

贺旭峰(青凉寺乡乡长)

张翠珍(雷家碛乡乡长)

高文彪(兔坂镇镇长)

李桃林(克虎镇镇长)

高艳飞(八堡乡乡长)

高志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

李春照(县农保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刘雪峰兼任,副主任由李春照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工作列为今年乡镇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把手亲自抓,并确定一名副职具体分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4月底为准备发动阶段,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摸底调查工作,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召集乡镇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会计、以及新农保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明确任务,明确要求,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5月份至6月30号前为正式摸底调查时间,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进村入户,核实身份、逐人逐户逐项登记,对全县人口进行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基本数据,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行政村的摸底调查结果务与6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乡镇劳动所,乡镇务于7月30日前上报县农保中心。

以行政村为单位摸底调查完成后,乡镇在汇总纸质书面材料的同时制作电子版,两种格式一并报县农保中心。

四、理顺体制、强化经办机构建设

根据我县农业人口数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保经办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增加必备的办公场所与设备。

县农保中心在原编制3人的基础上,扩充农保工作人员到25人,办公场所现有1间增加到10间,其中单独安排1间服务大厅2间档案室。

乡镇劳动保障所在原编制2—3人的基础上,扩充农保专职人员35人,(具体人员安排见附表一)各乡镇都必须有单独的办公场所2间,同时配备办公桌、档案柜、打印机、复印机、验钞机、由县级统一构制。

行政村聘代办员,2000人以下的村聘代办人1人,2000人上的村聘代办人2人,从责任心、事业心强的村干部中推荐产生,实行一年一聘,县级财政按其服务人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补助,年补助标准暂定为1800元,村委要设立专门的档案柜。

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行政村村委会负责核实本村的农业人口情况。 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由无身份证户口薄人员、死亡未注销人员、多重户口薄和多重身份证人员的补办、注销、合并事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实本辖区的农业人口情况。 编制部门负责县、乡农保经办机构的规格设置和人员编制事宜。

组织部门负责村干部名单的核实及养老保险的代缴事宜。

计生部门负责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对象的核对及养老保险的补贴事宜。

残联负责

一、二级残疾对象的核对及养老保险的代缴事宜。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调查人员是否参加城保的核对事宜。

民政局对复退军人、伤残军人及烈士家属、五保户、低保户核对及养老金的代缴事宜。

六、附则

本方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 公益性岗位农保协助员具体安排表

附表二 临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6-58周岁人员参保基础信息表

附表三 临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59周岁人员参保基础信息表 附表四 临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保基础信息表

附表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13篇:农村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 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 《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 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 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以上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优保网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14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刘希佳

2013-05-15 15:29:28来源:《商情》2013年第8期

摘 要:此次调查是对察哈尔右翼前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状实施情况的初步分析。问卷调查分十二个问题共四部分。本次调查以调研的结论为依据,分析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达到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

关键词:养老保险,满意度,养老方式

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500份,回收率100%。在问卷调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入户及随机调查两种方式,当场填写问卷,当场回收,此次调查从问卷的设计、方式的选取到数据的收集、处理都是以严谨、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为前提,因此,此次调查的结果具有较强的可信度。但本文由于篇幅所限,因而仅就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调查结果基本情况的阐述

第一个问题到第五个问题都是调查受访者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男性250人,女性250人;其中18至30岁90人,31至40岁95人,41至50岁105人,50至60岁100人,61岁以上105人;现在或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25人,国有企业130人,私营企业125人,自由职业或无业120人。在这一部分的调查中,对是否参加养老保险这一项的回答中,选择参加的受访者有425人,就调查结果而言,覆盖率已达到85%,而且从调查中可以看出,选择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的受访者,年龄大部分集中在18至30岁自由职业或无业的人群中。

第六个问题开始是对养老保险基本情况的调查。问题六:“您对当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满意吗?”有180人认为满意,有195人认为一般,有125人认为不满意;问题七:“您对养老保险的具体政策是否了解?”有95人选择了解,有130人选择一般了解,有275人选择不了解;问题八:“您对现阶段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费用的额度负担是否困难?”有256人认为没有困难,有121人认为有点困难,有123人认为负担沉重;问题九:“您认为现阶段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否能够满足您的养老生活需要?”有185人认为基本能够满足,有315人认为不能满足,待遇水平低;问题十:“您是否投资了其他方式的养老保险?”有255人选择没有投资其他方式的养老保险,有185人选择购买了保险公司的商业养老保险,有60人选择其他;问题十一:“您更认可以下哪种养老方式?”有92人选择自我养老储蓄,有180人选择家庭养老,有23人选择养老院养老,有205人选择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问题十二:“您认为目前养老保险运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178人选择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有32人选择个人缴纳的费用高,有219人选择养老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及时了解详细情况,有71人选择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不够。

二、调研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只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对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满意,认为一般和不满意的人占了受访者的三分之二,从总体上看,受访者对当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满意程度较低。另外受访者对现阶段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费用负担是否困难这一问题的回答中,虽然有近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认为没有困难,受访者基本上对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表示可以承担。但是还有三分之一的人认

为有负担。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我们不断努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应该更加关注经济困难的人群,并通过调研等多种不同的方式及时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订适合各个群体的缴费额度,提高民众的满意程度。

同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受访者对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情况了解程度较低,仅仅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受访者了解养老保险的详细情况,其余五分之四的受访者认为自己了解一点或完全不了解,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详细的了解。本次调查问卷也对当前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做了调查,有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养老保险宣传的力度不够,人们不能及时了解政策的详细情况及政策变化。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养老保险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应当做到人人知晓、人人了解。因此,应当采取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信息平台,加大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民众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

本次调查除了对一些基本情况的调查,还就受访者更认可哪一种养老方式做了调查。受访者最认可的养老方式主要集中在家庭养老和缴纳老保险养老这两种方式上,各占受访者的三分之一,只有少数的受访者选择自我储蓄养老和养老院养老。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其它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家庭结构由原来传统的大家庭转变为“4-2-1”型家庭结构,即两个大人抚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养老负担沉重,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虽然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认可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但另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选择了家庭养老。调查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还是占了很大一部分,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养老院集中养老及社区养老等多种模式的养老方式越来越来成为未来养老的主流,因此,加强养老院的投入,增加养老院的数量,并大力宣传和提倡

养老院养老等区别于传统养老的养老方式,对于缓解愈来愈重的养老压力有积极的意义。

本篇调查报告是对实际调研材料的归纳和分析,但是由于问卷的设计及篇幅的限制,仅就养老保险的一些基本情况作了简要的分析,希望能为现行养老制度的实施作一点贡献。

参考文献:

[1]白维军。内蒙古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7,

(5)。

[2]安锦。完善内蒙古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J].实践,2006, (1)。

第15篇:我国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我国养老保险现状与分析

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它与每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基金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家为实施养老保险计划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而预先建立起来的、用于保障受保人养老基本生活需要的专用基金。

一、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

(一)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养老问题。正是劳动者的劳动和创造,推动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尊敬和赡养好老年人,既传承和弘扬了优秀的民族文化,又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老年人曾经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建立健全各种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文化、医疗、活动场所等服务,确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顺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再次,可以减轻子女赡养的经济负担,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引发家

庭矛盾,有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

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逐步建立了多种类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城镇地区,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制度。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覆盖人群不断增多。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890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6597万人,离退休人员5293万人。

在农村地区,主要是民政部1992年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9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召开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制度2009年覆盖10%左右的县,2020年之前覆盖所有农村适龄居民。根据规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新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岁,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这是以社会保险与老年福利津贴相结合的制度设计,必将促进老年保障制度的快速发展

三、我国现行养老体制存在的弊端

现行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这对即将进入老龄人口增长高峰期,同时又正值工业化发展阶段

的中国来说,完成由旧制度向新制度转移的过程,必须首先明确当前中国现行养老保险体制所存在的弊病和问题:

(一)在实践中,社会统筹常常只能顾及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而无法顾及到未来人口老龄化和可能出现的经济危机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带来的风险。由于积累的个人帐户由于收支平衡的期间过长,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严重影响,养老金个人帐户的贬值风险无法抵御;而且,单纯以个人交纳的保险费数额来决定养老金给付数额的模式下,社会的低收入者或负担重的劳动者往往难以通过自身预提积累的保险金满足维持退休后最基本生活水平的需求。

(二)机制转轨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从现收现付模式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从财富流动的机制上来看,新制度下的劳动者除了要为自己缴费之外,还必须为退休的上一代再交一次费用。

(三)在社会极度进步的时代,经济高速发展也带来了极不稳定的因素,企业破产导致下岗职工增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更加困难。不仅如此,一方面企业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又需要被迫不断地提高缴费率去应付日益增长的养老金支付压力,不仅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由此也导致收入分配的巨大差距,乃至进一步拉大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

(五)缺乏政府的财政投入。在1995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关支持的手段、力度、范围和财政基金的来源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此种支持很难到位。

综上所述,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在现收现付的基础上,既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支出需要大幅度增加的现实,又存在着缺乏政府的财源支持、企业和个人缴费已不堪重负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前进的道路是十分曲折、困难的。

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对策

(一)确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保持其制度上的稳定性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注重制度化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基金治理、财会制度、审计监督、定期公示等一系列的治理制度,并且在试点中不断完善,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治理。

(二)扩大基金来源的渠道,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养老金保值增值的能力,实行国有资产变现,发行社保长期债券,进入资本市场等措施,把社保基金做大。

(三) 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计划即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强化个人自保的意识,加强企业和个人对养老保险的责任与义务。使得养老保险的各个支柱都得以发展和完善,为建立多层次的保

障体系打好基础,为降低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促进个人账户实账运行创造足够大的活动空间。

(四)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解决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1)建立账户分立制,建立个人账户专管体系。将个人账户从社会统筹金中分离出来,实行账户分立,从而避免社会统筹向个人账户“借”的风险。(2)建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来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与营运,以确保其保值增值。

(五)建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障体系。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来看,养老保险应逐步全面覆盖所有与城市化、工业化过程有密切联系的群体,而农民工正是这一过程中非常庞大而且不容忽视的一个群体。应该立即建立有关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框架之内的法律法规,将其纳入养老保险的范围之内。这样一方面可以扩大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另一方面,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危机,因为一旦农民工为社保网络所覆盖,他们才会有“精力”去考虑如何提高父母辈老人的福利水平问题。

第16篇: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我是四川广安的我们这里每个未满60岁的老人每年交100元的养老金,他子女已经在重庆买了五险一金了,但还要他的每一个子女都要投养老保险。如果不投

哪老人以后就不能领养老金。是这样吗?

其他回答 共3条

子女如果已参加城镇社保体系,五险一金是典型标准的国家城镇职工保险,可以凭证明到农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予以免交。

回答者: 京山观音寺 | 一级 | 2011-2-27 10:46

现在就这么个破规定,家里年满16岁的不交60以上的老人就不能领,

这个规定引起很多农民不满,如果不交,老人不领也没关系,但是以前交的就都仍进去了,如果交,交的比领的多好几倍

回答者: 恒展科技 | 五级 | 2011-3-1 13:10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三、基金筹集

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分担比例相同。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自主确定,自行负担。

四、建立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对于长期缴费的参保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资金的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并自行负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六、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七、待遇调整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九、基金监督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经办管理服务

全省要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构架下,建立统

一、规范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长期妥善保存。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在现有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理顺新农保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经办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一、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和经办工作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建立相应资料档案,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

此前已经开展新农保初步探索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进行调整,特别是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计发办法要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一致。

十二、精心组织试点

省政府在各市(州)政府推荐的国家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基础上,审核试点条件后上报国务院审定。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报市(州)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市(州)及试点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尽快就试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最后,关键的一点,你得建立档案,所以要投保的。

回答者: 百毒未情 | 一级 | 2011-3-3 14:22

第17篇: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2014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3、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

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费

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西安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秦都市报[微博]张亮张艳芳2014-11-11 07:12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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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的《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有诸多亮点,比如城乡户籍养老金政策、经办、缴费、待遇都一样;政府补贴由原来最高80元涨到200元;今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可领取800元丧葬费;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养老和城镇职工养老相互转移“通道”打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哪些人可以参保?

新《办法》规定,只要拥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次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30元,消除了旧政策中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元和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20元的待遇差异。西安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乔秦生说:“这完全打破了原来的城乡户籍差别,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经办、缴费和待遇‘四统一’。”

缴费分12档多缴可多得

记者看到,缴费标准目前分为12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上级要求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可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此外还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参保人员缴费,省、市、区县政府都会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年缴费档次200元(含)以下的,补贴3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300元的,补贴4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400元的,补贴4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500元的,补贴6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000元的,补贴10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500元的,补贴15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0元的,补贴200元。

乔处长说:“在旧政策中,群众个人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为30元至80元不等,在新《办法》中,这个标准提高到30至200元不等,通过政策吸引群众多缴多得。”

残疾人参保财政代缴费

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中度残疾人,由市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的50%;

轻度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是否实行补贴,由区县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区县承担。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相关规定计息。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

记者了解到,在当地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含补缴)不少于15年。

缴费超过15年多缴1年每月多领5元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缴费(不含补缴)满15年人员,每增加1年缴费(不含补缴),待其年满60周岁时,在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5元。

乔处长粗略地算了一笔账,假如参保人在60岁之前缴费45年,减去15年的基础年限,剩余30年,每年提高5元,30年提高150元,其待遇就是130元基础养老金+150元提高部分+个人账户部分。

2000元档次缴够15年每月多领215元

记者算了笔账,假若参保人以最高档次2000元每年的标准缴费,缴够15年是30000元,减去3000元政府补贴,他便可每个月在130元的基础上,多领取30000元÷139=215.8元。

丧葬补助费每人800元

从201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直系亲属要在3个月内办理销户手续,在其销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会向其支付8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

养老关系相互转移“通道”打开

此次《办法》的又一大亮点是,养老关系相互转移“通道”打开。也就是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此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可在两个险种之间转移续接。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叠加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同时享受。享受工龄补助的相关特殊群体人员应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加工龄补助待遇。

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可继承 《办法》中记者看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未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且不愿补缴的,其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乔处长解释说:“政府补贴部分有两种情况是不能给的,一个是更换国籍的,二是缴费不够15年的。”

西安基础养老金西部排名前列

采访中,乔秦生处长告诉记者,西安市目前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130元,是全省最高的,也高出全国平均数的80多元,同时在西部地区,也绝对排名靠前。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西安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250.79万人,其中居民19.31万人,农民231.48万人。参保比例达到99%,而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的比例达到100%。

第18篇:农村养老保险办理

农村养老保险办理

、1,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为农村户口的公民。包括乡镇(村)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职工、乡镇招聘的职工干部、民办教师、乡村医务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农转非的人员、外出务工的农民、自谋职业者、计划生育的家庭均应参加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怎样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般以行政村或企事业单位的形式统一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干部、乡镇招聘的干部及职工、民办教师、乡村医务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农转非的人员、外出务工的农民原则上以村为单位统一参加;成建制或有组织进城务工和劳务输出的人员,应以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统一参加;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和不在农村居住的人员,应由个人直接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或乡镇农保经办机构,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办理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续,收取保费后发给参保人每人一本全省统一制定的《缴费手册》作为参保人交纳和享受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3、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公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集体补助的多少,自愿选择三种方式缴纳:第一种是低保方式。即分别按每月

10、

15、20、

25、30、35……元多个档次选择一种,多交不限,按月、季或年度连续缴纳;第二种是基本保障方式。即本着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时,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则,依不同年龄,选择一种缴费标准,按月、季或年度连续缴纳;第三种是趸交方式。即分别在1000、1200、1400、1600、1800、2000……元多个档次中人选一种,一次性或多次缴纳。

4、怎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一、投保人一律从年满60周岁的下个月开始,到保险关系所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用《缴费手册》换取《领取手册》,按规定逐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以投保人缴费的档次、金额和年限确定。在目前的利率标准下月领取的标准为:0.008631526×养老金的积累总额。

第二、投保人年满60周岁后身体仍很健壮,若自愿延期领取养老保险金,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应根据延期年县(最长不超过5年)重新计算发放标准,重新计算后的标准高于原发放标准。

第三、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保证期为10年,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的,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其余额。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丧葬费。

第四、投保人70周岁后仍健在的,领取养老保险金不受10年限制,可按原标准一直领取到去世为止。

5、投保人发生户籍变迁怎么办?

投保人迁出户口所在地时,其保险关系(含保费)应转移到迁入地。对无法转移保险关系的,可保留保险关系或退出本保险,退出时按规定退还本息。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哪个部门承办?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目前,我市市、县区均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各乡镇政府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站,各行政村有代办员,专门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事宜,可直接到市、县区、乡镇的农保经办机构咨询,

第19篇:农村养老保险(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南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南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作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陕政发〔2011〕28号),《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汉政发〔2011〕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保。

参保登记缴费程序

(一)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个人需向村(居)委会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四张。

(二)村(居)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填写本村(居)委会参保人员《参保登记表》和《参保汇总表》。

(三)村(居)委会将《参保登记表》和《参保汇总表》上报镇社会事务服务所,镇社会事务服务所按参保类别审查后填写本镇《参保汇总表》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审核。

(四)城乡居民个人在每年10月31日前交清当年养老保险费。

(五)由镇社会事务服务所负责收缴个人养老保险费,并填写《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同时填写《缴费明细表》,并由参保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确认。

(六)镇社会事务服务所将每天所收缴保费于当日上解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指定的帐户。

(七)镇社会事务服务所审核《缴费明细表》、统一向缴费人开具由县经办中心提供的个人缴费票据,并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缴费汇总表》、《缴费明细表》和《个人养老保险手册》送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审核。

(八)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审核《参保登记表》、《缴费明细表》、《缴费汇总表》、《个人养老保险手册》,确认无误后将个人档案和缴费情况录入计算机,将“三表”存档。

养老保险待遇

(一)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加基础养老金,支付终生。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

1.60至69周岁每人每月55元;

2.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65元;

3.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75元。

(四)参保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从2011年7月1日起,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

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参保缴费;

2.从2011年7月1日起,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年度不享受财政补贴;

3.从2011年7月1日起,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待遇发放程序

(一)村(居)委会对本辖区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全体居民公示7天以上。

(二)村(居)委会组织填写《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收回参保对象的《养老保险手册》,上报镇社会事务服务所初核。

(三)镇社会事务服务所对参保人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审查后,将《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花名册》和《养老保险手册》上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

(四)《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复核审批后,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和银行卡下发给领取人。

(五)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金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每年应参加生存(资格)认证,领取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基金筹集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按年度一次性缴费。

(三)参保人员缴费后政府给予补贴计入个人账户,补贴标准为:

1.个人缴纳100元,政府补贴3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130元

2.个人缴纳200元,政府补贴3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230元

3.个人缴纳300元,政府补贴4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340元

4.个人缴纳400元,政府补贴45元,个人账户余额为445元

5.个人缴纳500元,政府补贴5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550元

6.个人缴纳600元,政府补贴55元,个人账户余额为655元

7.个人缴纳700元,政府补贴6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760元

8.个人缴纳800元,政府补贴65元,个人账户余额为865元

9.个人缴纳900元,政府补贴7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970元

10.个人缴纳1000元,政府补贴75元,个人账户余额为1075元

11.个人缴纳1500元,政府补贴8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1580元

(四)截止2011年7月1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特殊群体人员,个人缴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按最低标准100元由省财政全额补助;

2.中轻度残疾人(三级、四级)参保,按最低标准的50%即50元由财政给予补贴。

(六)有条件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对本村(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个人账户管理

(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核发《养老保险手册》,建立参保人员纸质和电子档案,长期妥善保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

(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总额及其利息,村(居)集体补助总额及其利息,财政补贴总额及其利息,其他收入及其利息。

(三)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县经办中心每年对参保人员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利息结算一次。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一)参保人员跨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其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储存额全部转移。

(二)参保人员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应向镇社会事务服务所递交个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凭证,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审核后为其办理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保险的退保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退保。

(一)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可以将个人缴纳及村(居)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可以将个人缴费金额和村(居)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二)参保人员因户口迁出本县且保险关系无法转移而要求退保时,应将个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申请书、《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递交镇社会事务服务所,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保手续。

(三)参保人员不符合退保条件,但仍要求退保,经本人申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只退其个人缴纳部分的本金,不计利息。

经办管理服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筹。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并将其列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支付、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三)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具体业务由镇社会事务服务所承担,村民委员会根据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组织交纳保险费。

基金管理与监督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在同一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基金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局按标准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年度预算,并及时将资金划拨到基金专户,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制度。按年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自觉接受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出挪作它用。

(五)参保人员因保险关系转移、衔接、退保等情况产生的财政补贴余额,划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帐户。

(六)违反有关规定,对造成基金不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制度衔接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老龄补贴、计划生育奖励性扶持等优抚政策,互不冲突,一并享受。

(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确有困难的,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城乡“五保户”享受国家供养政策的,不再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四)现役军人暂不参保缴费,待退役后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五)劳教、服刑人员暂不参保缴费,待劳教、服刑期满后,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六)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凡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在继续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当年的平均缴费额折算缴费年限(折算的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并继续缴费,老农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七)已登记享受农村“八大员”养老补助的人员,不能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或可采取就高原则选择享受类别。

其它

(一)本细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主题词:社会保障城乡居民△通知

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南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9月6日印发

第20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细则

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细则

养老保险工作细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好范文,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

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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