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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25 08:33:12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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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决策咨询委作者:日期:2009-12-24 10:38:2

5榆林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己一年,就贯彻落实的情况,课题组进行了调研,走访了6县区10乡镇12村,与见到的县领导、村干部、农民、规模经营者交谈,收集了县区农工部或农业局、市农业局的书面反映,对提供的数据汇总分析。综合点面情况,形成这份动态性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有进展

规模经营主体在成长

一、土地流转在全市有进展

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长期不变、农户承包经营权益长期不变前提下,分散的小土地经营通过转让、转包等方式,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成与市场相适应的规模经营,以达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收入目的,略语土地流转,在全市农村有进展,是大势所趋。市农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前全市承包地流转30.3万亩,仅占家庭承包地的3.5%。这次调研,汇总10县区(不含横山、绥德)流转面积达103.8万亩,占承包地895.8万亩的11%。吴堡县2008年前流转6480亩,今年新增3100亩,全县流转达9580亩。占总承包面积的6.2%,参与农户6053户、占总承包农户的31%。该县土地流转面积在扩大,牵动的农户在增多。子洲县流转15.76万亩,新增2.06万亩,流转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10.2%,涉及18个乡镇、409个村、农户13116户,接近于全县范围展开了土地流转。

二、转让,转包是流转的主要方式

农民群众创造的土地流转方式,归纳起来有转让、互换、转包、租赁、委托、入股。就全市总体状况看,无偿转让、互换和有偿转包、租赁是主要方式,委托、入股也有进展。转让 互换 榆阳区今年以来,有1.4万农户之间无偿转让承包地30.8万亩,占总承包地的22%,占流转面积的100%。府谷县总计流转5.1万亩,无偿转让达3万亩。佳县无偿转让2.8万亩、互换1.08万亩,分别占流转面积的28%、12%。农民自发无偿转让或互换承包地,多是口头约定,虽短期,但使受让农户得以连片耕作,尤其是减少了土地撂荒,为坚守农村指靠种地获得收益农民,增加了可经营的土地。随着土地流转的进展,将孕育出种植、养殖或兼业大户。转包 出租 定边县承包农户转包2.3万亩耕地,占流转面积的88.3%。米脂县转包1.2万亩,出租5000亩,分别占流转面积的50%、20.8%。承包承租多是县域种养加龙头企业,包租价格协商确定,包租期限较长,有的达20年,使承包承租方经营稳定、肯予投入。委托 入股 从多数县的情况看,依托这两种方式流转面积比例低,全市平均仅达4%。由此可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还处在起步阶段。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将有更多农户以地或入股或委托加入合作经济组织。这样的现代经营形式、新型组织体系,即小规模大群体连片集中发展,将成为吸纳流转土地的主渠道。

三、规模经营主体在成长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手段,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土地流转是实现规模经营的必要条件。逻辑推论,归集一点,即是要有规模经营主体来牵动。调研中,我们着重走访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看到经营主体在发育成长,有的己在一定范围发挥着示范作用。

——种植养殖兼业大户 靖边县东坑镇四十里铺村张志贤经营百亩水地,种植玉米、马铃薯,收获用做饲料,养猪年存栏300头,养羊年存栏70只。经营的耕地是全家7口人的30亩承包地,另70亩是自家地旁疏林地,打机井一眼,改造成连片水浇地。这70亩地,向村里一次性交付了租金,可长期耕种。定边县白泥井乡先锋村白成军耕种自家和亲戚家承包地80亩,种植马铃薯、辣椒等蔬菜作物,兼养公猪2头,母猪30头,向周边养猪户出售繁育的仔猪。这几年,白成军种植、养殖年收入接近10万元,是村里村外有影响的经营大户。我们在靖定农村看到种植、养殖、兼业大户,虽占农户的少数,但他们规模化经营、非粮化生产,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走出了增收致富的新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 米脂县高渠乡陈家沟村去年冬季组建了恒丰蔬菜专业合作社,计划在50亩坝地上建13座暖棚、20座温棚,另外在54家农户的庭院建小拱棚,形成集体和农户联合的规模经营,为县城居民提供无污染反季节蔬菜。今年5月,我们专程到陈家沟,看到建成的7座暖棚,己投入生产,黄瓜、西红柿可采摘上市了。合作社的苗床为各户育的菜苗,移栽小拱棚,长势良好。恒丰蔬菜专业合作社对接市场,统一生产、统一销售,显示出规模经营优势。横山县响水镇驼燕村乔俊宏,将村集体围河造出的水地、在外打工农民撂下的水田,共计1000亩,承包到自己名下,全部种植水稻。同时,投资购置了育秧、插秧、收割、电喷机械,成为名副其实的机械化种稻大户。为影响带动周边农民种稻,为发挥自己拥有的农机作用和掌握的水稻种植技术,今年春上牵头成立了驼宏水稻生产合作社。50多户农民将5000多亩稻地,委托合作社统一耕作,各农户只出一定的服务费。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农民满意这样的组织形式,认为合作社解了农户单打独拼的难为事,各家不再为调籽种、购化肥、联系机耕劳心费时了。

——农业龙头企业 清涧县实施“公司十基地十农户”做法,壮大发展红枣产业,土地流转为红枣基地建设提供了契机。该县巨鹰、宏祥、玉林等枣业公司采取承包、租赁方式,己将近万亩枣林地归于公司经营。各公司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万亩红枣基地建设。今年6月,我们在该县宽州镇牛家湾村实地了解枣地转包情况。该村2000亩枣林地,杨文春承包了1340亩,其中山地1000亩、川地90亩、台地250亩,包金分别为45元/亩/年、450元/亩/年、300元/亩/年,今年起即行兑现。杨文春承包后,雇该村农民,每天男60元、女40元工资,补修了上山道路、建了抽水渗灌站、给全部地块上的枣树施了肥。在公司经营下,枣园的产量产质将显著提高,公司和农户也将实现双赢。

承包确权、流转无序亟待补课、规范

耕地撂荒、规模经营亟待纠正、引导

全市土地流转在县区、乡镇间存在差异,有的活跃,有的滞缓。一般说,活跃与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民的社会保障有靠正相关,滞缓则负相关。

但是,就我市状况看不尽然。土地流转比较活跃的是南部清涧、子洲等县。如前所述,数万农户参与下、己有数万亩土地流转,表现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热切;红枣产业基地建设、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反映了党委和政府系列政策导向有力;正是农民和政府的合力推动着土地制度的调整、规模经营的整合。那么,滞缓则应从政策激励、示范引导不力,寻找差距和问题。

土地承包中的问题:确权颁证遗漏、耕地撂荒普遍。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多数村没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至今承包合同不规范,有的只填写地块名称,未填面积、四至、承包期,有的未向承包户颁发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遗留的问题,己影响到当前的土地流转,因空口无凭,而不能达成有效合同。调研中,多数县反映农村耕地大量撂荒,不仅偏远山区,矿区和城郊乡镇也存在。横山县韩岔乡吴新窑村,全村286户,有耕地4100亩,举家外出160户,近500亩地撂荒。一些外出打工农民,虽不种地,仍享受各项惠农补贴。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当前农村的紧迫工作,有关方面应依法纠正耕地撂荒,指导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补课,为土地流转打牢基础,给农民承包经营权长效“定心丸”。

土地流转中的问题: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信息不通达。就全市看,土地流转处于自发状态。流转,多是口头约定、无书面合同、更无建档和公证。因此,很难保障双方权益,埋下了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调研中了解到,有农民认为转包土地,就是买卖土地,卖了地就失地了。于是宁肯撂荒,不肯转包。土地流转,政府应避免直接干预,但有形市场离不开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服务。就全市看,各县区都未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平台,流转双方全然在盲目状态下进行。县乡应尽快设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构和开通信息网络,规范流转行为。

流转经营中的问题:适度规模未达预期、存在非农流转用地。全市2008年百亩以上规模经营4.8万亩,仅占流转面积的15%。这次调研,各县区未能提供规模经营户数和用地,但从新增流转面积,多是个户间无偿转让分析,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与预期相距甚远。需要引导,有待一个渐进过程。在我市,土地应向马铃薯、玉米、红枣、小杂粮、大漠蔬菜、羊只等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用地流转。这既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又可增加流转收益。但是,借流转把耕地用于非农经营严重存在。调研中,我们看到一些城郊乡镇的水地,被诸如汽车销售店、驾校、废品收购站租赁。有关方面应给予高度重视,尽早清查纠正,恢复耕种。

工作开展中的问题:激励政策不落实、试点工作未进行。市委、市政府15号文件提出激励规模经营主体的政策,细列有13条。调研中,我们了解多数条款未落实,既有规模经营主体底子不清,又有奖励资金财政未列预算难以兑现。15号文件明确要求,从2008年开始,各县区选择1—2村试点先行,2009年全面推开土地流转。调研中,多数县区未能列出试点村,也就无从谈及试点经验、典型引导。可见,对市上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传达贯彻是滞后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当然不能罔顾现实条件硬性实施强力手段,追求所谓进展平衡。但是,也不能不坚持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使党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试点示范、政策激励行之有效,是应当采取的有力措施。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党委书记挂帅

推进土地制度调整、经营体制创新

市委、市政府15号文件提出9条促进措施,对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很有针对性,认真贯彻落实会使问题逐一解决,也会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在完成调研报告写作中,我们觉得无须就存在问题,再提解决的对策,而仅就工作指导谈几点建议。

一是尊重农民意愿,因势利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其实质是集体向农民家庭转让土地使用权,也可说让农民获得自主经营权,这极大的激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随着时间推移,农村社会变迁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市场经济。农民必须适应顺应自给自足让位市场交换,或者离土务工兼业,或者组合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创造、选择了土地流转这个方式,其实质是转让土地经营权。这是又一次土地制度的调整、经营体制的创新。我们与几位县领导座谈,大家都感受到农村系列改革中,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最具潜力,有提升生产力水平,提升组织化规模化经营水平的重要意义。大家的共识是推进土地流转,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势利导,既看重土地制度调整的经济功能,又顾及其保障农民就业、福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功能与社会性质,要把握好二者的结合点,取稳妥的工作方式方法。

二是承认各地差别、分类指导。党委、政府的政策对土地流转有着巨大影响。但是对于农民来说,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方向,如离土务工,如留守务农,则有着他们自己从当地实际出发的考虑。也就是说,农民的选择是相当理性的。这意味着农村的变迁方向,是政府和农民合力作用的结果。这导致了在总体方向相同的前提下,土地流转在各县区会有相当大的差别。我们在调研中,倾听来自基层的意见,认为要承认差别、分类指导,尤其要记取农村工作的历史教训,不搞一哄而起,不搞一刀切,要因地因时制宜、取渐进的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依法推进流转、做到规范有序。农民是土地流转的主体,让农民认识土地流转的优越性,要从政策层面推进流转,这是必要的。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土地经营权益己从法律层面确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设立,从程序到运行,也有法可依。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使土地流转规范运作、有序开展。调研中,我们感觉依法推进土地流转是一个薄弱的环节,应在今冬明春组织送法到农村活动,让更多农民放心积极地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政策激励需要,依法推进不可或缺,我们在工作中要侧重依法而行。

推荐第2篇: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

近期我们小组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汇总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目前,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等形式。

二、土地流转的效果

土地流转形成了“四集中”:一是土地向龙头企业集中。目前。二是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三是土地向种养能手集中。主要是各村的种植和养殖大户。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份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户之间的私人行为,在税费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项税费任务就行,没有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管理。但事实证明,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转是日后承包纠纷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了纠纷就难以解决,会引起层层上访、甚至集体上访,这样的结果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二)农户放弃承包地时无书面申请。前几年由于各种费税负担较重,全家外出的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只向村委打了一个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个电话,更 1

没有提交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申请,村委将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发包给其他农户,该农户事后反说是村委强行将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又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增加了此类纠纷处理的难度。

(三)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无规范的流转合同,相当部分只有双方当事人才知道的口头协议,认为都是亲戚或关系较好的邻居,不用签订合同,待到发生纠纷要求解决时难以取证,为处理纠纷增加了难度。

(四)组织机构有待完善。街道和村两级没有成立相应的服务机构,使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工作没有相对完善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工作队伍;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不能对每一宗土地流转都建立流转台帐和流转卡,使土地流转工作不规范;没有建立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不能及时发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沟通协调工作做的不够,不能为农民和业主搞好服务。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7号令)的宣传贯彻,要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的培训,街道要定期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专门的

培训,使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把好关,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严格按程序操作。

(二)切实完善流转手续。在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分类进行完善和补充。

一是对农户之间流转合同和协议或不规范不完善的合同或协议的流转行为,按照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的格式进行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当事人不在家的,由当事人寄回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亲属代签。所签订的各种流转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人承包期的剩余时间。

二是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的农户,必须完善放弃承包经营权的《申请书》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否则不允许村委将其承包地发包给他人承包。

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发包的耕地、荒山、荒坡、荒滩等土地,要认真清理审查,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认真加以完善和补充,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严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再签订流转合同书。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街道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适时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流转当事人可以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四)指导签订流转合同。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其签订合同后,予以登记备案。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指出并予纠正。

(五)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各类流转土地进行登记备案,并将相应情况及时录入微机,减少和杜绝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各类纠纷。

推荐第3篇: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区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情况汇报

(2015年 月 日)

***区辖*个乡、*个镇、*个街道,113个村(镇),150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98万户,农业人口16.53万人,其中劳动力10.23万人。集体所有农用地面积34.0302万亩。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出后,我区迅速部署、积极推进,将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点、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实现城乡统筹的有力抓手,着力引导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基本情况

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在较长时期内,流转规模较小,大约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左右。近几年以来推进速度加快。截止2013年6月底止,全区土地流转面积3.6万亩,占全区农用地面积的10.6%,其中流转耕地面积2.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3%。

从流转形式来看,主要以租赁为主,约占3.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89%。具体方式即原承包方将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第三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仍由出租方履行。其中大致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大宗土地出租。农户(出租方)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出租给第三者(承租方)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

1 营权流转合同书》。二是自行出租。这是土地流转的最初形式,一些外出打工或无力耕种的农户,通过私下协商或口头协议等方式以较低的价格将承包地转包给亲朋好友耕种。

随着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我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目前,全区有农民专业合作***家,家庭农场9家,直接联结农户11238户,建设各类种养+基地近200个,带动农户近2万户。特别是在专业大户的带动下,农业生产效益显著提升。如:“***农业科技示范园”投入150万元,流转土地300余亩;“***林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已完成投入近500万元,流转土地200亩,工程二期正加速推进;**现代农业示范片通过土地流转,今年种植蔬菜620亩、西瓜270亩、菜藕156亩、水稻200多亩,且示范片基础设施、经济效益都有显著提升,日益成为***农业的亮点与示范。同时,***180亩荒山、**村227亩林地,**村1200亩耕地流转,***等村1500多亩蔬菜基地项目的土地流转,等等,都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基本做法

1、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2004年,我区成立以主管农业的副区长为组长,农办、国土、规划等部门参与的“***区土地流转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土地流转协调、监管和扶持政策的制定等工作。同时,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领导机构,在规范管理、土地整理、基础设施改善、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引导,先后出台了《***区关于

2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换发证工作意见》等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文件,为土地流转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此外,加强土地流转中的项目扶持,把土地平整、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与土地流转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整合力度,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2、切实强化服务管理职能。一是把握四项政策原则。即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的适当分离,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充分体现有偿使用原则;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的原则,土地流转实行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集约经营,发挥规模经营效应;坚持“指导、管理、规范”的原则。加强对土地流转各个环节的管理指导,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进行。二是依法规范流转程序。完善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和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做到承包地块、合同、证书、台帐“四到户”。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土地流转集中清理,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制度,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备案、鉴证制度。三是加强合同管理。统一编制“三书”,即土地经营权流转申请书、土地经营权流转委托书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在流转合同中,将土地流转的主体、对象、范围、原则、形式、

3 程序和监督管理都作系统明确规定。农户之间无偿转让、零星转包的,不一定要签订合同,但是要到村登记备案。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要求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的登记、鉴证,并做好档案台账管理工作。

3、积极创新市场流转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计划筹建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中心,在**乡、**镇设土地流转信托服务所(合作社),在村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员,以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平台。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探索构建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信息平台,对土地流转项目进行整理加工,储备土地资源,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农业产业规模经营。二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土地流转价格按土地产出和物价等因素确定,由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制订最低指导价格,具体流转价格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并提倡以实物折价确定流转价格。

4、合理引导农民规模经营。将土地流转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使农业从根本上摆脱弱质产业,实行集约经营,以提高土地种植效益。一是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推动土地流转。对区内新建且入股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动作规范、作用明显、每年度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二是培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土地流转。农户为发展农业生产需要,将各自承包经营权入股,并以入股的股份作为分红的依据,形成土地变股

4 权、农民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的收益模式。全区成立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91家,有效地带动了土地流转。三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拉动土地流转。在**、**等地农村学校、闲置工厂等闲置土地和水面、圩堆、“四荒地”,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价拍卖,招标承包,盘活集体存量资产。

5、加快非农化进程助推土地流转。只有实现农民有序流出,才能实现土地有效流转。我区把农民的“非农化”作为促进土地流转、加速规模经营的一个重要引擎,以非农化推动土地流转,以土地流转加快非农化进程,有效地解决了“人往哪里去,地从哪里来”的两大难题,走出一条“让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让土地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的土地流转之路。一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外循环”。如***村成立劳务公司,千方百计解放农民,减少农民,让他们走出土地,进城务工创业,目前劳务输出业务拓展到全区,总量保持在5万人左右,使能够流转土地面积大幅提高。二是大力推进城镇化,实现“内循环”。大力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加快*****等地小城镇建设,大力实施城中村、城郊村改造,拉开城市框架,吸纳农民进城。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有效缓和了人地矛盾,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同时,资本与土地的结合,将大大拓展农业的内涵和增值能力,实现“1+1>2”的效益。然而在我区这几年的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困难:

1、流转方式不规范。早些年,我区的村民个体土地流转主要以口头协议为主,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大多条款不规范,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不够明确。农户自行参与流转的,大多不报村集体备案,村不加干预,也不进行登记,引发了系列矛盾纠纷。

2、流转价格不科学。多数土地流转只是事先简单约定价格,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土地市场发育和物价上涨,土地的远期价值难以准确评估,事先简单约定价格,容易损害农民利益,引发社会矛盾。

3、流转主体不健全。总体来看,我区现有规模大户不多,效益不明显,市场开拓能力差;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有限;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快,覆盖面不广,管理不规范,服务层次低,仅停留在信息、技术等层面,产供销一体化运作还任重道远。

4、流转市场不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缺乏必要中介服务。我区虽然有意筹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缺乏必要的人员保障和资金扶持,规范正常运转较难。目前,土地流转主要依靠自发进行和政府推动,想转出土地的农户寻找流转对象难度较大,而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却苦于和一家一户的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发展的规模,使土地流转空间狭窄,流转成本增大,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土地流转缺乏中介组织,信息传播渠道的不通畅,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四、下一步打算及相关工作建议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化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遵照党中央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农民所需为出发点,结合***、***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土地流转政策,使农民、企业、大户自愿参与流转。

2、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开展土地流转利弊分析大讨论,分析研究当地土地流转的可行性及具体操作办法,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的传统耕作管理观念,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土地不再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也不应成为农民就业和生存的唯一手段,它同时也是一大笔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受土地二轮承包平均分配原则的影响,我区农民实际持有耕地面积差别较大,耕地散乱、不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土地流转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应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提供组织保障。一是选配思想观念新、种植经验丰富且群众威信较高的种、养大户担任村干部;二是乡镇党委、政府加强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消除部分农民等待、观望的现象和思想顾虑,提高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三是紧密结合各村实际,选择土地流转示范点,根据不同情况引导农民采取不同土地流转形式,不搞一刀切。

5、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

7 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成立土地流转信托服务所,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村级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员,接收农户申请托管的土地,合理利用撂荒地,把土地承包出去,解决“包给谁”和“谁想包”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和土地撂荒问题,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5、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出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政策上积极引导,经济上给予奖励,刺激和调动承包户和流转大户搞好土地流转工作,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氛围。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6、强化土地流转中间组织服务功能。继续发挥村级组织的行政推动作用、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作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减少矛盾纠纷提供组织保障。做好土地流转载体对接工作,动员广大村组干部主动介入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8 的搜集发布,拓展农户流转土地空间,提升流转速度,有效解决流转信息不畅,空间过小问题。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仲裁机构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健康有序。

7、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在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明确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不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建立各种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社会保险。对于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同时,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合同未签补签工作,完善土地流转手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承包户放心流出土地,流入户放手经营。

推荐第4篇: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研究制定下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州要求,我站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流转的现状。据调查统计,截止2011年6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 8488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19.59万亩的4.33%,其中:

1、转包面积5813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8.48%;

2、转让面积9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07%;

3、互换面积1088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2.82%;

4、出租148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7.51%。

(二)地流转的特点,

1、流转规模逐步扩大。随着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农村青年离开土地、离开农村向城市转移,常年在外务工及经商,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2、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从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近年来相继涌现出了烟叶、啤酒大麦、油菜、林果、蔬菜等方面的土地流转承包大户,都已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展示了很好的发展前景。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本着 1

尊重农民意愿,考虑农民应得利益,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业实施效益出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其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在土地资源日愈紧张的情况下,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作为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在整个土地流转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做到“三不变”,即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改变土地二轮承包期,不改变农民承包权。

(二)建立规范流转制度,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关系农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生计,规范、有序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不仅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的需要,而且是有效防范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完善调解仲裁机构,对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及仲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从制度上奠定维护和发展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基础。

(三)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和途径,但最重要、最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尝试多种土地流转形式,使农村土地流转由过去单一的以转包为主向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转变,积极引导并鼓励土地经营权向种植能手和种养殖大户流转,形成规模经营优势。

三、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土地流转尽管呈现出较好的势头,但是毕竞还处于初始阶段,表现出规模小,层次低,不规范的情况,大部分流转仅限于农户之间的零星流转不成规模,更没有出现以土地入股等形式组建的合作社等,具体表现为:

(一)农民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抑制了土地流转。部分农民恋土观念根深蒂固,视承包田为“保命田”,即使外出打工,进城经商,也要保留承包田,不愿长期转让或转包他人经营。

(二)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制约着土地流转。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农民自发流转较多,集中连片的、有组织的流转较少;以农户之间的流转较多,农户与开发业主之间的大批量流转较少;以短期性、季节性的流转较多,中长期的流转不多。并且在流转过程中,大部分没有签订规范的合同,只有口头协议,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有些流转的土地虽然签订了流转承包合同,但没有使用规范统一的合同书,内容不够完整,合同条款、期限、标的不具体,双方的权、责、利不明确,没有违约责任追究和损失补偿办法,容易引发合同纠纷。

(三)成规模流转困难,限制了土地流转。由于我县土地的自然环境、类型复杂,土地分散在不同区域,有的村、组农户面积更零星分散,难以实施规模经营。同时,规模经营承包业主为了获得稳定的生产周期,要求中长期流转土地。而一些农户由于担心外出务工不稳定,考虑到能够随时回来恢复耕种承包土地,只考虑短期性、季节性流转。因此,要把土地从分散的农户手中

集中成片,没有较好的利益导向或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很难获得所有承包户的同意。

(四)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土地流转。我县目前尚缺乏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服务机构,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工作缺乏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转包,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又难以找到有流转土地意向的对象,即便找到了不是太分散就是面积小。总体来说,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

(五)农村社会保障跟不上,遏制了土地流转。尽管我县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但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来解决吃饭和依赖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

五、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大局意识。要以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将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土地流转典型事例与成果,采取听、看、比的方法,向广大农民进行多层面、多方位的宣传和引导,着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思想认识,积极营造土地流转的工作氛围,让更多的农民和基层干部主动参与和配合土地流转工作,广泛形成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全面推进土地流转速度。

(二)建立健全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日常监管工作。县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办公室,乡镇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县流转办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操作规程的制订,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工作;乡镇、村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提供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土地流转档案、调处合同纠纷等服务,实现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推动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降低流转交易成本。

(三)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①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必须经农户自愿提出申请、自愿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村级审核同意,乡镇登记备案并依法鉴定三个环节。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规范统一的流转合作文本,保证每份土地流转合同条款清晰、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权责明确,同时对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状况、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等也要约法三章。③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及流转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发展农村

二、三产业,拓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门路,就地转化农村劳动力。县、乡(镇)政府对土地规模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等要优先支付。充分发挥其他经营业主在资源整合、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

营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有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农民土地入股等流转方式,创立品牌,扩大规模,自主开发经营农业项目。

(五)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换社保+财政补助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走出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探索创新形式,力求农民利益最大化。

从土地流转的成功实践和经验来看,当前应积极引导和着力推广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的流转形式,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流转形式,以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联合建立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流转形式。

(七)建立试点,加强土地流转的示范和引导。

由于我县土地流转目前还仅处于初始和起步阶段,而且经验不足,财力有限。加之现实中农民的小农思想、惜土观念、趋同意识还都比较浓厚,因此必须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的办法,在局部实现突破,形成“典型拉着走,政府推着走”的局面。

推荐第5篇:农村土地流转形势调研报告

土地流转渐成大势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已经波澜初起。随着农民进城务工和城镇化迅速发展,大量农民离开土地,土地经营权流转渐成大势。

来自市农经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流转农村土地134.78万亩,占全市农用地总面积2603.5万亩的5.2%,其中水田30.47万亩,旱土18.63万

亩,林地84.24万亩;涉及25.81万农户,占全市总农户的27%。

透过这组数字我们可以发现,当前土地流转的主体部分是在林地经营权的流转上。土地流转直接促成了的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由此催生了以宜章脐橙、永兴冰糖橙、苏仙油茶等为代表的特色产业发展。

而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中央、省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有关政策,保护和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我市农经管理部门也及时进行了调研和政策调整,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登记造册94.61万份,签订承包合同93.35万份,已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81.91 万份,分别占全市农户数的97.6%、96%、84.5%。

土地流转价格不均

由于土地地理条件、交通区位等自然因素影响,土地流转价格呈现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

记者了解到,北湖区华塘镇农田流转价格约为30000元/亩、山林流转价格约为25000万元/亩。离城区稍远一点的月峰乡,农田流转价约为15000-20000元/亩、山林流转价格为8000-10000元/亩。而更远的大塘、芙蓉等地价格更低。

靠近城区、靠近交通干线等具有天然优势的土地身价日长、寸土寸金。近郊土地价格暴涨,导致部分集体和个人打政策擦边球,占用农田开发房地产。而远离城区、交通不便的土地,即使土地再肥沃,也无人问津,甚至直接抛荒。2007年,我市曾对全市土地抛荒情况进行过调查,当年全市抛荒耕地总面积1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56%。市农经局负责人介绍说,在农民大量离开土地的大背景下,去年和今年这种现状还在持续,并有加剧的趋势。连续多年被抛荒的土地,很难复垦,将直接缩减全市耕地实际耕种面积。

土地流转价格“贫富不均”导致土地使用用途改变或抛荒,非常不利于保护耕地。要改变这个局面,需要对在农业产业化大规划中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分区,消减土地价格悬殊带来的负面效应。

土地流转需加引导

大江奔流,往往泥沙俱下。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还只是处于初始阶段,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比较成熟的政策可以执行,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监管任重道远。

农民土地权属关系和承包关系不明是影响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因承包权转让产生纠纷、因山林土地引发械斗事件不少见;有些地方法律意识淡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等认识不清,少数农民甚至误认为国家允许土地流转就是“土地私有化”;部分地方追逐眼前利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部分地方因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方式粗放而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现象;基层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机构人员匮乏,土地流转问题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等等。这些问题已经开始影响到全市耕地保护甚至农村稳定发展大局。

在当前农村现实条件下,土地流转的引导非常重要,必须把农业产业规划与农村土地流转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必须引导农民依法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和森林资源流转,改变农业资源分布过小过散的问题,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推荐第6篇:社会实践—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观察到农村的土地流转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不禁引起了我对它的兴趣以及思考。于是我决定,将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的主题定为调查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

我的家乡位于有风物淮南第一州之称的江苏省仪征市,这次社会实践调查的对象就选为仪征市马集镇金营村。因为这里土地流转情况比较普遍,有利于开展社会调查,同时我的社会调研活动还得到了金营村村委会的大力支持。

通过查询网络,我得知土地流转的真实含义。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是一种通俗和省略的说法,全称应该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农村土地流转也是农民自己的创

造。农村改革30年来,通过两轮土地承包,我省95%的农户承包到了土地,97%的耕地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人地矛盾日渐突出,而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和工商企业急需土地,扩大经营规模。于是,一些地方的农民自发地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到2008年底,我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2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9%。

社会实践调研过程中,我首先走访了金营村村委会,通过查询档案资料以及和村干部的交流,我对金营村的发展情况有了一个更加透彻的了解。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各地把乡镇企业作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金营村小农具、小纺织、小机械、小服装等各类带有作坊特点的社队企业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生力军,创造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多项“第一”:1984年在扬州最早实现家家饮用自来水,1992年成为扬州首个“亿元村”,1993年村民在扬州首批享受养老金……乡镇企业撑起了全村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

但是在工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农业上却一直多年停滞不前。这主要是因为,和全国其它地方农村一样,金营村的农业基本上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农业种植上存在小而分散的特点,不能产生很大的效益。

金营村全村区域面积5800亩,2004年,工业区、住宅区加起来不到全村面积的五分之一,大部分是农田,而且是丘陵地带的农田,难种、懒种、抛荒不种现象严重,不解决这个问题,全村面貌难改变,农民难增收,必须抓好“农”字发展金营村。村委会提出在重视过去工

业基础的同时,接长农业短腿,坚持两条腿奔小康的发展思路。

农民最大的财产是土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一系列改革信号均显示:农村土地将变“活”。而“活”的方向之一,就是让农村土地在有限的条件下能够适度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村委会敏锐地认识到,现代农业适度扩大经营规模,要靠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实现。如何让土地变资本,资本变股本,农民变股东?村委会带领金营村人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路子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让农民的口袋鼓起来,集体经济实力强起来,项目投资者富起来。

土地股份合作就是在确保村集体组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稳定村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搞活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从1982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98年的第二轮家庭承包经营,靠农田收入的家庭在金营村还占多数。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转向工业,农田抛荒弃耕现象比较严重,如何让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村委会首先把农民的耕地流转到村集体手中,利用农业开发相关扶持政策做涵闸桥路等基础设施,做清障、清坟、清脏等前期工作,吸引农业开发项目落地,实行股份合作。土地既抓在手中,又做漂亮了,不愁没有老板来。

股份合作让老百姓看到实惠:有保底无风险,原有的塘、埂、废坝都变成良田,土地升溢。金营村现有入股土地2843亩,升溢面积达813亩,仅此一项农民增收32.52万元。非青壮年农民在社里劳作,劳务费每年人均4000元左右。

通过土地流转,包括京马、裕马、碧缘、乐业等生态农业园在内的多家农业产业化企业已落户金营村,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获得较好收益。截至目前,全镇有75%的高效农业项目集聚在金营村,吸纳了大量周边劳动力。位于金营村朱庄组、注册资金达300万元的扬州碧缘生态农业园流转土地230亩,主要发展水产精养、花卉苗木、大棚蔬菜及农业技术开发。此外,马集镇金营村把农业招商和生态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相协调,进一步奠定了全镇生态农业的发展基石。目前,以花卉苗木种植、家禽水产养殖为主,集休闲、观于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已初具规模。

“现在是旱涝保收了,每年流转土地都有几千元的纯收入。”金营村的农民最近谈论最多的还是土地流转。该村李庄组村民李景强六十多岁的父母在种了几十年后的土地后,进入马集裕马生态农业园当起了工人。李景强的父亲还特意为我算了一笔细账,“我们老两口在农业园就做些除草、施肥的工作,每年收入有2万元,年底还可以根据土地收益分上一笔红利,一年下来我们有三万左右的收入呢。”2005年全村土地流转工作开展以来,金营村两委班子挨家挨户走访,动员村民流转土地,签订流转协议。“土地流转后,农民每年不仅可以获得每亩四百斤以上稻谷,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以后还可以进入这些农业园打工,有的通过外出务工、创办私营企业等获得收入,老百姓对土地流转比较支持。”金营村村干部介绍说。

该村朱赵庄组的朱青峰夫妻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年迈的老母亲守着3亩多地。谈起土地流转,朱青峰说:“土地流转后,我不仅

可以安心在外打工,不用让我妈在家操劳,每年还有一万多元的土地流转费,土地流转确实是一项利民工程。”

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既缓和了人地矛盾,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还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一个好办法。

纵观中国的土地改革的发展历程,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七亿多农村人口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土地,建国六十多年来,土地经营权经历了分、合、分、合的“两分两合”的演变,见证了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变迁的全过程。

建国初期的第一次“分”,是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个体所有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五十年代末的第一次“合”,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基本建设条件。1978年的第二次“分”,农民长期拥有了土地经营权,为农民架起了由“脱贫”到“致富”的桥梁。2008年的第二次“合”,农民将土地经营权以流转的形式交由合作社,掀开了新农村建设的新篇章。

2008年的这第二次“合”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具体体现,实现了土地经营由个体经营向规模经营、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达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

一。当然这轮土地改革才刚刚起步,还有很多配套的政策和法律需要我们去规范,土地改革任重道远。

在这次社会调研活动过程中,我成功地将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中学习的理论知识应用在了实际中。这次社会调研活动,让我更加确切地明白了科学发展观的真实含义,让我更加体会到了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

这次社会调研活动,让我受益良多。

推荐第7篇: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制度是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民土地产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落实国家“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政策,必然要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地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三农”裂变,适应“三化统筹”要求,适应九台市提出的“三城并进,二三产业并举”战略要求。九台市结合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于早在2009年就出台了《九台市关于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利用乡局级后备干部培训、调研机会,通过研读《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入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和村社,以及深入农户等进行座谈、走访和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浏览九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了解土地流转的形式、动因、效益等,粗浅的分析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形式和发展趋势,探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做了一些粗浅的调研。从整体上看,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还是农户间流转,向外部经济组织流转数量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小,数量少,带动土地流转力量不足。同时,在流转中还存在一些操作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流转合同不规范或没有合同,易引发纠纷。

一、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农户土地规模小,经营地块分散。九台市地处吉林省中部,松辽平原中部,幅员面积3,37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0万亩,其中:玉米种植面积180万亩,占耕地面积75%;水稻种植面积30万亩,占耕地面积13%,人口8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9万人。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耕地3.48亩。农户经营的地块分散,仅以笔者父母两个人的承包地为例,波泥河镇大营城子村四社两口人共7亩地共计地块数是5块,主要原因是分地时是按照

一、

二、三等地加荒地均分,所以每户经营土地地块数都在4块以上。

土地流转总量小,但流转率增速快。仅以九台市西营城街道办事处为例,该镇2009年3月有337户农民流出土地,达成流转协议面积375.68公顷,占全镇耕地面积的7%,到村和镇农经服务中心备案合同135 份。其中榛楷泡村 127户农民将197 公顷的承包地流转给九台市雨田生态绿色水稻生产专业合作社,实现了规模经营。到2010年3月西营城镇已有7500亩大田入股雨田农机合作社经营,可见土地流转增速之快。

土地流转以农户间流转为主,对外部经济组织流转较少。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类型: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互换、土地入股、土地租赁。按土地流转主体可分如下三种类型:一是农户间流转,农户间的土地转包、转让、互换等;二是农户与外部经济组织间流转,主要有农户与企业等的土地租赁、入股等;三是村集体直接经营的土地流转形式,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机动地和集体林地、草地、果园、渔塘以及“四荒地”即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流转。其中农户间土地转包成为最主要的方式,占全市流转的90%以上。

(一)拉动我市土地流转的积极因素

1、龙头企业产业化项目带动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把农户土地纳入到龙头企业的基地中,既促进土地流转,又吸纳劳动力就业。2005年以来,西营城镇与雨田结合实际情况,以自家农机合作社为龙头,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把小地块集中连片整理,统一规模种植、收割、销售,让参股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使全村500多名农民外出务工或从事其它生产劳动,人均收入近6500元,实现了多渠道致富。

2、地方产业及外出劳务带动土地流转。农民通过劳务输出,寻找到稳定的就业岗位,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据调查,为适应苗木花卉产业的用工需要,波泥河镇在镇区开辟了劳务市场,不但吸纳本地劳动力,而且吸引了大批外地人来此地打工,用工旺季,劳务市场每天达上千人。2010年,全镇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580人次,自然输出8900人次,创造劳务收入近亿元。加快了土地流转、促进集约经营。

3、全程农业机械化促进土地流转。九台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历史较早、基础较好。耕整地、播种、机收三项主要农田作业水平分别达到了28.5%、85%、4.5%,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8.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6.6%的1.7个百分点。在龙家堡镇粮食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示范区的带动下,积极开拓农机市场,使主机稳中有升,配套农具增加迅猛,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到2008年6月,我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6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3,584 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78 台,小四轮拖拉机8,564 台,手扶3,842台,机引配套农具达到31450台,配套比达到1:2.3 。其中:翻地犁6,500台,机引耙2,650台,播种机8,670台,中耕机4,650台,灭茬机5,500台,喷药机2,980台,旋耕机150台,水田耙350台。水稻插秧机210台,水稻收割机40台,农用三轮、四轮运输车5435台,农用汽车达到680台,水利排灌动力机械发展到9,983台,场上作业、后勤加工、畜牧业加工机械发展到3.5万台,万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1,492千瓦,农业机械动力占农村总动力的92%以上。主要农田机械化作业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复式作业和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等项目得到了大面积推广应用,由传统耕作方式向现代化农业迈进了一大步。到2008年6月统计,机耕地面积达到了10.5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83%;机械播种面积达到11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88.8%; 机械中耕面积达6万公顷,占播种面积50%;机械灭茬面积达到7万公顷;药剂除草免中耕面积达到7.91万公顷;机械收割面积达到0.5万公顷;农业机械作业总量达到4,662万标亩。

4、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土地流转。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146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个,专业协会133个;共有社(会)员12077人,占农业总人口的2%,其中县级党代表3人,县级人大代表10人,县级政协委员6人,农民会员11866人,占会员总数的98%,带动农户12614户,占农户总数的7%;2007年经营服务总收入为7074万元,社(会)员人均纯收入16850元。已注册登记112个,占总数的77%。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出来。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效果

1、促进土地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据调查,位于九台市西营城镇榛秸泡村的九台市雨田生态水稻农机生产合作社越办来越好,农业机械化生产规模越来越大。目前,该合作社已拥有拖拉机13台,水稻收割机6台,水稻插秧机10台,配套机械20多台。另外,该合作社还有稻米加工生产线1套,农用运输车2台。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今年,雨田生态水稻农机生产合作社承包土地250公顷,作业面积达到450公顷。生产加工水稻达到2,000吨,生产绿色精优大米1,200吨,实现了水稻生产、加工、销售的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机械的应用解放了大批劳动力,几年来全村65%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创造价值近300万元。

2、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农民收入。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转出自己承包土地,使之从种植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安心从事其它

二、三产业以及外出打工。根据测算,在我市粮食主产区,按每家农户平均耕种1公顷土地计算,土地流转前,产粮9000公斤,按每公斤0.80元计算,毛收入7200元,扣除物化成本2500元,纯收入4700元;土地流转后,流转费按2500—3000元计算,外出打工收入按5500—7000元计算,两项合计一年纯收入可以达8000—10000元。实行土地流转,既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又增加了收入。

3、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经济效益。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素有“中国北方苗木花卉之乡”的波泥河镇,几年来,农民尝到了特色产业带来的甜头。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从苗木花卉种植、挖苗、销售到运输的一条绿色产业经济链,在这个产业链中,农民始终是受益者。今年由于苗木价格一路上扬,到目前为止,全镇人均增收1700多元。波泥河镇不仅户户的自用地都种上了苗木,许多农民还开始成公顷地包地种植苗木。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年初,新增苗木面积就达1000多公顷,在本镇土地有限的情况下,波泥河镇的苗农们大胆创新、更新观念,在周边镇也包地进行种植,这样在九台乡镇形成了“区域发展、整体推进”的特点。土们岭镇依托家门口的龙头企业天景公司,组织农民与企业联合,共同发展“黏玉米订单”业务,农民手中有了订单,种粮时心里有底。该镇黏玉米种植面积达到1.6万亩,仅此一项,全镇农民人均可增收400多元。西营城镇现在的无公害水稻种植面积达到了180公顷,村民仅在水稻种植这一项年可增加收入300多万元,现在基本形成了“基地+农户+绿色品牌+统一销售”的产业链条式发展模式,促进了农民增收。

4、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在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城镇郊区,土地延包三十年后,许多农民的土地将被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所占用。那些靠种地为生,没有劳动能力务工经商的农民将面临生活困难的问题,就会产生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可以通过长期的股份收益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二、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土地流转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间流转比重大,适度规模化经营不够,向外部经济组织流转数量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龙头数量少,带动土地流转力量不足。

(一)农户间土地自发流转比重大,集体组织引导流转少,规模化推动力量不足。

农民间通过自发土地流转对防止土地荒芜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是,流转后仍然没有改变农户各自分散经营方式,缺乏组织化规模经营,市场搏弈能力差,经济效益低。据调查,我市平均农民自发流转土地占90%以上,有组织主导流转不足10%,总体上推动规模化流转效果不明显。

(二)我市农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对土地流转拉动不足

我市农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少,对土地流转拉动不足。据统计,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我市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目前,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发展到146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个,专业协会133个,而且发展规范性差,经济带动功能弱;

(三)向外部经济组织流转数量少,各乡镇发展不平衡,拉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够

我市在发展农户向外部经济组织流转土地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也有一些成功做法,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从总体来看,还有较大差距,表现在各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产业化龙头数量少,带动土地流转力量不足,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目前,我市全市初步形成粘玉米、苗木花卉、绿色有机大米、棚室蔬菜、鲜切花、果品、中药材、蓝莓和芸豆等九大特色种植业。到2011年底,九台市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只有295户,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只有31户,省级龙头农产品企业只有6户,长春市级农产品龙头企业只有6户,而且各乡镇间分布不均衡。

(四)土地流转操作不规范、流转效率低

目前,土地流转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市农户间的土地间流转大部是自发形成,以亲朋邻里间为主,而多数是双方只根据所答成的口头协议流转,有的虽然签订了流转合同,但内容也不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性差。城子街镇耕地面积16,580公顷,农业户数13,186户,农村劳动力23,578人,农业人口50,410人,二轮土地承包面积13,186垧,2009年土地流转569户,流转面积651垧。其中:流转一年之内的189户,面积189垧,2—5年388户,面积462垧,流转主要对象是亲朋好友,本社村民,流转用途主要用于粮食作物。流转原因主要是外出打工。口头协议占90%以上,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占10%左右。二是农户与外部经济组织间流转时,往往造成一些基层部门借土地流转之机,作为部门增收手段与民争利,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易造成纠纷。如九台办事处前进村10社农民张云生等诉该村委员强行流转其土地经营权一案,九台办事处前进村在1997年利用世行贷款建温室时,在没有取得被占地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承包人的土地串到“东南岭”,侵犯了张云生等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任

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干涉。三是集体直接经营的土地流转公开、公正和公平性,透明度差,农民对此反响激烈。例如,九台市苇子沟镇石咀村集体副业场土地被原村支部书记杖权发包一案,一是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发包事项,而是由原村支部书记陈显库自行决定将副业场的土地发包给了陈跃录,缺少民主决策程序。二是承包价格明显偏低。经调查,该村2000年土地流转价格每公顷1500元,并且还要承担税费和各项摊派,而陈跃录承包的副业场土地,每年每公顷只是1000元,并且不承担任何税费。三是土地面积还存在着较大的出入。发包面积为2.8公顷,经丈量该承包地块实际面积为3.5公顷,多出0.7公顷土地。

三、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我市在积极探索、总结各乡镇成功作法,积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坚持土地流转要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效率的原则。重点推进农民以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的同时,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引导规范各类经济组织通过“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形式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对土地流转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保障农民利益,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有序”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化流转。并且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流转土地使用情况、流转程序的监督审查,促进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确保我市土地流转工作的公开、公正。

推荐第8篇:巨鹿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调研报告

巨鹿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调研报告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土地分户经营,使广大农民群众获得了经营自主权,也极大地调动和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在农村中出现,这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臵,使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从过去的依附关系变成具有相对弹性的分离关系,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

一、巨鹿县:深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近年来,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2002年以来,先后投资9000多万元,立项44个,新增耕地20000多亩,连续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每年项目区群众增收4000多万元。2007年10月,邢台市在巨鹿项目区召开了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观摩会,该县经验在全市推广。近5年来,巨鹿县国土资源局连年被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土地开发整理先进单位”;2009年5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授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泽民“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健全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巨鹿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专门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项目指导、协调、监督,制定了《巨鹿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实行专人分包项目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该局制定了《巨鹿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六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项目工程监理制,项目公告制,建立日汇报、月报表及检查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电力等部门技术人员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健全完善项目资金安全体系。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管理和使用资金,并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定额标准》进行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健全完善项目后期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基本农田管理制度,县政府与项目所属乡村签订后期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对土地开发整理成果的监管。

二、巨鹿县:土地流转的背景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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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处古黄河、漳河冲积平原上。东与南宫、广宗两县相连,西与隆尧、任县交界,南与平乡县接壤,北与宁晋、新河县毗邻。面积648.1平方公里。县人民政府驻城关,距省会石家庄105公里。该县县辖6个镇、4个乡:巨鹿镇、王虎寨镇、西郭城镇、官亭镇、阎疃镇、小吕寨镇、堤村乡、张王疃乡、观寨乡、苏家营乡。

巨鹿县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农产品物产丰富,林果业得天独厚。盛产棉花、小麦、谷子、花生、大豆、红薯、银花、枸杞等,而且是久负盛名的“杏杞”之乡、银花之乡。现有串枝红杏、枸杞各5万亩,银花12万亩。串枝红杏以其面积大、品质好, 曾先后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全国杏良种示范推广基地县”、“串枝红杏商品基地县”和“串枝红杏出口基地县”;巨鹿枸杞被中国医药研究所命名为“01”血杞。巨林牌银花为优质中药材,其规模、产量居全国之首。丰富的杏、杞、银花资源及其系列产品闻名华夏,享誉国内外。还有5万亩鸭梨、苹果、桃及5万亩蔬菜可供加工。该乡烤烟从1996年开始试种以来,至今已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

由于土地分户经营,地块相对较小,给集中连片种植带来困难。尽管县党委、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群众大力发展“杏杞”生产,但是多数群众思想上还是不能接受,少数想种植串枝红杏或枸杞的农户因不能集中连片,只能零星种植,规模小,效益低,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的积极性,致使全县红杏生产发展缓慢,种植面积一直上不去。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实现“杏杞”规模种植,县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大力推行土地流转,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推行土地流转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重大意义。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

三、土地流转的模式

1、转包模式。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未到期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承包经营权转移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从转包主体看,多数是缺乏劳力或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户;从转包范围看,一般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形式的流转面 - 2 -

积将有增无减。

2、租赁模式。指土地承包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承包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这种租赁大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承租人大多来自经济落后地区,他们向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转移,并租种已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户的承包地。另一种承租人是来自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3、委托模式。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委托他人经营。就委托双方间的利益关系讲,委托经营分有偿、无偿和补偿3种。多数外出打工户主要采取委托经营这种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这种形式极有可能向转让和租赁等形式转变。

4、反租倒包模式。指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由村里向农户支付一定租金,将农户承包地的使用权收归村集体,村集体再将其租赁给外来的公司、大户,或在进行一定投资后将其“倒包”给本村的部分农户。该模式形式多样,有的经过乡村统一规划和建设必要的设施后,以收取承包金形式发包给愿意承包的农户或工商企业;有的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承包田间管理,取得劳动报酬等。

5、股份合作制模式。农民在自愿互利原则下,以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联合,使农民对土地的占有形式由实物形态变为货币形态,推动股权流转、集中,形成规模经营。该模式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在非农业产业进行的。以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与土地一起折价人股,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的利润分配。二是在纯农业领域进行的、仅以土地经营权折价人股,参与人股产出的利润分红。

四、巨鹿县:土地流转中的几点经验经验一:只有合理流转土地使用权,才能有效整合土地资源,优化配臵生产要素,逐步实现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全面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加快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核心在于不断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化,增加农民赖以生存的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的产出量,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全面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只有在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逐步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才能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使农民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取更多的收益。

经验二:只有合理流转土地使用权,才能有效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 3 -

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的突破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出来,特别是人多地少、劳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有30%左右的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部分农户脱离土地从事非农产业,出现土地撂荒无人耕种的现象,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给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困难。另外,农户家庭经营生产,虽有其自主权,且利益直接明显,但这种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经济难以接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臵,无法实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

经验三:推行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必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能强制推行。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以农户为主体,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公平、有序”的原则,切忌强迫命令。特别是要加强对《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乡、村、组干部应积极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健康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一政策背景下,以及相当长期内土地还将承载社会保障功能这一基本国情条件下,不能依靠土地买卖式兼并,只能通过创新机制,规模化、规范化流转,才能实现相对集中、规模经营,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好其中的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意义重大。

——朱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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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研报告

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研报告

报告摘要:

*本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重点课题《经济体制改革动态跟踪》的部分成果。课题组对广东省粤北山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西南进行了系统调研,对其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及广东省土地流转的基本特征进行了详细了解。报告对广东省土地流转的成效进行了分析,详细说明了广东土地流转的几种典型做法,在此基础上对其土地流转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本调研还针对广东省的具体情况提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需要重视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报告全文:

农村土地问题是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此明确提出了“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出了具体要求。围绕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中集约利用出现的相关问题,课题组于2008年10月20日至26日赴广东进行了农村土地流转状况的专题调研。

一、调研方式及方法

(一)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走访乡镇主要涉及广东省佛山、韶关、江门、湛江4个市6个乡镇,分别是韶关市梅花镇、廊田镇,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台山市(县级市)端芬镇,以及湛江麻章镇、佛山南海区西樵镇等。本次调研活动得到了广东省农业厅、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乡镇、村组织及当地农户的大力协助和配合,调研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调研方法

调研采取了先入镇看点、下村、入农户访谈,后与相关部门座谈,深入了解情况。主要采取直接到现场参观、听取情况介绍、与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员座谈,入户调研、填写调研问卷等方式,共完成调研问卷60份。

(三)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涉及三方面内容,分别是:(1)广东省整体的农村土地经营及流转状况;(2)广东省各地出现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3)对今后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中集约利用的打算和建议。

二、调研总体判断

通过调研发现:(1)广东省整体在土地流转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在广东省内区域分布极不平衡,土地流转方式多样,规范化程度也有较大差别;(2)土地股份化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有待明确,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问题日益突出;(3)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需要以市场为主导,政府需加强规范化、配套服务建设,而不是强力推动;(4)村集体的管理职能与经济发展职能之间的定位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广东省农村土地经营及流转基本情况

广东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流转方面总体走在全国前列,也探索出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但区域性差异较大,特别是粤北山区、粤西南、粤东南地区的土地流转经营情况有很大差距。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情况

广东省于1997年开始进行第二轮土地延长30年承包期工作。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省已完成二轮土地承包的村组数为196959个,占全省应开展二轮土地承包198577个村组的99.2%;2007年落实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2844.5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7.2%;1088.64万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占全省农户的98%;已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户数占全省总农户的96.9%;全省预留机动地面积为31.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8%。此外,在一些推行土地股份制的地方,也能够通过向农户发放股权证,明确农户享有与土地承包期30年剩余期限等同的收益分配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始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在做好土地承包、稳定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了多种方式的探索。

截止到2007年底,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13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422万亩,占耕地总量的14.4%。土地流转面积中,农户自发流转178万亩,占34.7%;经农户同意并通过集体统一流转面积335万亩,占65.3%。土地流转涉及农户202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户的18.2%。广东省土地流转采取的主要形式是转包、入股、出租、转让和互换。其中,转包占土地总流转面积的23.4%,入股占35.9%,出租占29.5%,转让占3%,互换占2.6%,其他形式占5.5%。由此可见,广东省的农村土地流转以入股为最多,其次为出租和转包。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特点

1、土地流转规模区域差距较大

广东省的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成正比。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惠州7市)耕地面积为844.2万亩,占广东全省耕地总面积的28.8%,其流转面积为267.7万亩,占到全省耕地流转面积的63.4%。佛山93%的农户土地经营权已经流转。而粤东、粤西、粤北13个市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1.2%,其耕地流转面积仅占全省耕地流转总面积的36.6%。全省土地流转发展极不平衡,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有着强烈的正相关性。

2、土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和入股为主

广东省的土地流转以转包和入股为主,并趋于集中和规范。其中转包和入股共有304.9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59.4%。如江门市新会区转包和入股分别达到8892亩和54517亩,分别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2.6%和77.2%,这两种土地流转模式总共占到新会区总流转面积的89.8%。从调查的情况看,在入股的地方基本都已颁发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股权证,制定了相应的《土地股份合作章程》,并按照章程进行管理。

3、土地流转组织形式以集体统一组织为主

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惜地情结增强,加上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不畅,农户自发流转规模不大且增速缓慢。相当多的土地流转是乡镇政府和村集体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地协调推动实现的。广东省土地流转面积中,农户自发流转面积占34.7%,经农户同意并通过集体统一流转面积占65.3%,其中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①高达78%以上。集体统一组织流转一般是由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在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地区,则由村集体组织牵头进行,土地的经营由股份合作组织统一规划,农民凭股权证长期享有集体的收益分红。如佛山市南海区自上世纪90年代推行社区土地股份合作,实行“土地入股、量化到人、合股经营、按股分红”,将农民土地以入股方式集中到集体,由集体统一规划开发,再通过招标承包(农用地)和出租(厂房、建设用地)方式增加土地收益。这一模式已推广到佛山市4个区县,93%的农户通过社区股份制形式流转了土地。

4、土地流转中政府引导作用显著

广东省入股和出租流转形式比例较高的地方,大都是政府做了大量的引导工作,规范程度较高。广东省制定了《农村社区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对省内的土地流转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化管理。此外,地方也进行了相关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探索,如佛山市通过政府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最为突出,流转形式出现单一化的趋势;佛山市南海区的西樵镇各村成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将各经济社的资产合同规范统一管理、统一对外签约,把村民小组与经济社的职能逐步分开。

5、流转土地主要用于高附加值农业

从调查的情况看,广东省流转的土地,特别是由集体统一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优质经济作物、反季节作物、水产养殖和旅游观光等高附加值农业,很少用于粮食种植。如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6万多亩耕地,4万多亩开发成渔塘,近2万亩种植花卉。南海全区仅有较边远的乡镇有少量水稻种植,不足5%。江门台山市海宴镇流转的土地基本全部用于花卉种植,斗山镇田稠村耕地面积4125亩,其中流转土地1170亩,全部用于经济作物种植。

四、广东省土地经营的基本经验及做法

(一)广东省土地经营的主要成效

广东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原则进行的,保护了农民的收益分配权,对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引进外资、发展“三高”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推动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土地流转使农村部分土地向种地能手适度集中,实现了土地分散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过渡,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后,土地承包方纷纷加大对土地的资金投入,同时通过平整土地、机耕路建设、完善排灌水渠设施,实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和耕作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改变了过去农户粗耕、粗种,地块零星分散不便耕作和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2、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促进了特色农业发展,强化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导向。如湛江市通过土地流转,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市场农业、效益农业,形成了全国最大的蔗糖、北运菜、菠萝、剑麻、对虾、桉树、红橙等生产基地,打造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木浆造纸、蔗糖、对虾等产业链,发展了2000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年产值达210多亿元,加快了农业产业升级,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

3、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一部分不愿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逐步让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移到

二、三产业。如湛江市2007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其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47.7%。同时,通过规模经营,获得了较可观的经营效益。一方面,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般每亩每年可以得到500—800元不等的租金收入,有的达到1000元,远高于种植传统作物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洗脚上田的农民可以放心外出务工,部分农民还可以在租用土地的企业和业主打工,一般每人每天可以增加30—50元不等的收入。

4、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土地流转可以更好地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农业资源开发。一些工商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纷纷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参与农业开发,有效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聚集,优化资源配置。土地规模经营也催生出一大批新型种养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农民的发展,促进农业开发。如湛江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2家,销售收入达130多亿元,出口创汇2亿多美元,直接带动农户35万多户,户均增收3200多元。

(二)各地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1、佛山市南海区的土地股份制做法

1992年,广东佛山南海农民开始试行土地股份制,核心内容是将集体财产及土地折成股份,把全村或全社的土地集中起来,由管理区(现行政村)或经济社(现村民小组)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和经营,配股对象以社区户口为准则确定,并根据不同成员的情况设置基本股、承包权股和劳动贡献股等多种股份,以计算不同的配股档次,按股权比例分红。就此,村集体以股权证换取农民手上的承包权证,从而取得了对社区土地的经营权。

以南海为例,南海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做法是:(1)分区规划。即把全市肥沃的土地划定为农田保护区,并改分包经营为投包经营;把靠近城镇及公路的土地或山坡地划定为工业发展区;把靠近村庄的土地划定为商业住宅区。(2)土地及集体财产作价入股。作价入股后,把全村或全社的土地集中起来,由管理区(现行政村)或经济社(现村民小组)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和经营。在股权设置上,以社区户口为准确定配股对象,大部分村社设置了基本股、承包权股和劳动贡献股等多种股份。(3)股利分配和股权管理。成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将村委会的公共管理职能和经济发展职能相分离,负债通过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独立法人按照市场化和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2、江门市新会区的土地三分化办法

江门市新会区梅冈村2005年底,抓住新一轮土地调整的机会,在征得全体村民一致同意后,制定了《土地流转生产结构调整优化方案》,组织实施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具体做法是:村委会向村民小组抽调5%土地集中开发工业区,余下土地在保证每个村民最少领有0.5亩口粮田的前提下,村民自愿将剩余土地交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对外发包,所得收益按土地权属归还各村民小组。结合土地流转,村委会对农业生产布局进行规划,以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和获取最大效益。严格规定把土地划分为三个耕作区:一是村民自耕水稻区。将农民领取口粮田统一安排在一个作业区,便于田间管理,提高粮食产量。二是村民的口粮田流转发包区。将村民自愿不耕作、不领取的口粮田集中一处,由村民小组统一对外发包给外商或本地能人,连片开发经营,流转收益“按土地承包权所有”全部返还给村民本人。三是村民小组集体发包区。规定村民小组在分配村民口粮田后剩余的土地集中在一个区域,由村民小组统一对外发包,所得收益由各村民小组所有和支配,用于日常开支和福利事业开支,年终剩余收益分工给每个村民。

3、韶关市梅花镇的农业合作社和大户带动模式

韶关市梅花镇是传统的山区农业镇,工业非常不发达。其土地流转模式主要依靠大户带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梅花镇的绿源蔬菜流通专业合作社由其周边的45位流通商和菜农组成,合作社在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同时,以每亩地300元/年的租金向农户连片租用,然后再把地块调整给有劳动力的农户种植。其具体办法是:(1)合作社每年从盈余中提取10%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转为成员出资。(2)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5%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和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低于公益金金额的50%。(3)剩余分配余额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业务交易量比例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5%。(4)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合作社由国家直接财政补贴和他人捐赠量化到各人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社员。(5)合作社如果出现负债,由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如果还不足,则由社员按照比例分担,但不超过出资额。

(三)主要经验总结

1、土地流转必须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土地流转的目的在于优化生产要素的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同步考虑人的转移和产业的发展。如果不能解决人的就业问题和转移相应的农业劳动力,土地流转的发展是不稳定和无法持续的。此外,土地流转也必须依托产业发展作为支撑。从广东的经验看,产业的发展对土地流转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产业发展有三方面的支撑作用:一是产业发展带来土地需求,要求一定程度的土地规模经营;二是产业发展可以将城市或民间资本注入农村,提高农业发展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三是产业发展可以解决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就业岗位。

在寻求产业支撑的过程中,企业和个体私营大户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农户间自发的土地流转,既取决于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又受到信息不畅和中介服务缺乏的限制,而企业和个体私营大户由于拥有技术、市场、信息和资金优势,成为土地的主要需求方和土地流转的推动力量,乡村组织对土地的集中连片开发、组织股份专业合作社也往往有企业和大户推动的背景。这些企业和个体私营大户一般都掌握着相关的产业发展资源,对土地经营具有控制和谈判优势。

2、政府侧重于提供规范、有序、高效的土地流转服务

政府可以成为土地流转的引导力量,但不应成为推动力量。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应严格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场去决定是否进行土地流转,而不能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进行。在土地流转中,始终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流转期限不超过原承包合同规定期限、以及不改变所有权和土地农业用途等原则,充分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政府不应过深地介入到土地流转的经营活动中去,而应为土地流转提供更好、更规范的服务和信息建设,建立起市场的供给—需求信息服务平台。特别是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规范化、土地流转纠纷调解、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多下工夫。

3、各方兼顾的土地股份制利益分配办法

广东省是我国较早实行土地股份制的地方,具有比较丰富的土地股份制管理经验,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各方兼顾的利益分配办法。在土地股份制的地方,利益分红一般同时兼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企业、村集体管理者、回迁农户等各方利益。同时将股权进行细分,分为基本股、承包经营权股和劳动贡献股等多种股份形式,这对于深刻挖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权利细分、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4、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职能与经济发展职能相分离

从广东省土地股份制最新的发展趋势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开始出现管理职能与经济发展职能相分离的趋势。随着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风险不可避免,有些村集体已经开始出现负债,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法人地位一直无法在法律上确定,就使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担负起相应的市场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省的一些股份制村集体已经开始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职能与经济发展职能相分离。成立了相关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村集体经济资产的增值运作和承担市场风险,而村集体则将重点放到村务管理和公共品提供上,这种管理模式的改变对其他地区也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五、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流转操作流程不规范

尽管广东省土地流转发展较早,流转规模较大,但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依然存在很大的不健全性,流转操作流程仍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流转市场还不完善,流转形式也是以转包和入股为主,相当一部分流转还是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处于自发阶段,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双方往往图方便而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及履行相应的手续,也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或者契约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通常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私下进行流转,造成土地承包关系的混乱,为日后土地纠纷留下隐患。

(二)发展效益农业与粮食种植会时有冲突

目前广东土地流转的绝大部分土地都是发展效益农业,特别是有企业介入的土地流转,用于粮食种植的只占很少一部分。这对于从总体上把握我国的粮食安全是一个不利的影响。土地流转的目的主要是发展规模经营,增加农业附加值,相对于比较效益较低的传统的粮食种植,发展效益农业更具有诱惑力和竞争力。但保证一定的粮食生产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国家稳定的重要前提,如果流转土地全部用于非粮食生产,会对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地激励土地流转进行一定的粮食种植也是国家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土地股份合作社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

在目前推行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过程中,普遍以村为单位,相应建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机构与村委会同地点办公,一般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在组织形式上,土地股份合作社类似于股份公司,有股东、董事会以及经营班子等,但实际上不具备股份公司的法律资格。一是没有工商登记注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没有税务登记,进行分红时在税法上是违法的。它与《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制公司设立的条件相去甚远。在行政机构职能上,它具有行政性,但又不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在社会服务机构职能上,由于它具有股东、股份,与社会服务机构有很大不同。因此,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土地股份合作社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

(四)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方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探索

在广东土地股份制发展较早的地区,村集体经济较为雄厚,集体资产较为庞大,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这种既承担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一定社会服务职能,还要承担经济发展职能的特殊组织形态,在集体资产管理问题上已经开始暴露出其先天不足。经济发展与行政管理在某些领域和时候是相互冲突的,这就造成许多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混乱,同时上级部门也无法对相关资产进行监管,造成一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有必要对村集体经济的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规范,探索一套适合当前发展形势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六、政策建议

(一)切实抓紧抓好土地承包的规范管理工作

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完善土地流转的档案规范管理。健全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备案制为重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以县、镇为基本单位建立土地流转的有形市场,促进政府对市场的管理行为建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正确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将工作重点放在提供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指导合同签订、完善中介服务上面,不断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二)建立以粮食生产为基础的全国性耕地保护基金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很大一部分流转土地并没有用于粮食生产,这不利于耕地保护和促进粮食生产。因此,有必要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刺激粮食生产。可建立以粮食生产为基础的全国性的耕地保护基金,对进行规模经营的粮食种植行为给予财政补贴,变单一的行政性管理方式为行政性和经济性管理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间接激励土地流转中的粮食种植。这既可以保护粮食种植者的积极性,又能使一批流转土地最终进行粮食生产。

(三)加快《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建设

随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断发展,市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但目前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法律规定的股份制企业又有很大不同,无法担负起相应的法人责任。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规范和成为促进其健康发展的法律依据。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建设,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应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途径,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也可以有效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这也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方向改革的必然要求。

(四)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与经济发展职能的分离试点

在经济发达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成长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在村级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方面承担了很大责任。但随着其经济力量的增强,社会管理职能也在不断加强,二者的长期混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因此,有必要在一些发达地区,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开展国家层面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职能和经济发展职能相分离的试点工作,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道路。

推荐第10篇: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现代化大农业调研的通知》要求,我们立即组织了专门力量,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份,全县辖x镇x乡,x个行政村,总人口x万(其中农业人口x万)。耕地总面积x万亩。经调查统计,全县累计流转土地x万亩,实现规模经营土地x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x%,其中:种植业合作社规模经营x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x%;农机合作社规模经营x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x%;家庭农场规模经营x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x%;涉农企业规模经营x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x%;场县共建规模经营x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x%。按规模经营面积划分,x——x亩,共涉及x个经营单位,面积x万亩;x——x亩,共涉及x个经营单位,面积x万亩;x——x亩,共涉及x个经营单位,面积x万亩;x——x亩,共涉及x个经营单位,面积x万亩;x——x亩,共涉及x个经营单位,面积x万亩;x亩以上,共涉及x个经营单位,面积x万亩。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在强化领导上抓落实。我县把推进土地流转、实行合作化规模 。

合作社“三位一体”运作架构,鼓励村组干部领办合作社,村党总支书记每人领办1个经营面积超2000亩的合作社,包乡县领导和包村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包抓1个新建面积超2000亩的合作社,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到37万亩。我县的x镇x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村干部带头领办的,规模经营土地1.2万亩,覆盖全镇2个村17个屯。五是实施企业牵动推进模式。围绕十大特色经济,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今年,我县依托x生物、x米业、x薯业等龙头企业,组建了万寿菊、水稻、马铃薯种植合作社,落实万寿菊、水稻和马铃薯面积分别达到2万亩、3万亩和4万亩以上。六是实施大户引带推进模式。培植种地大户和家庭农场x户,平均每户达到x亩以上,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到x万亩以上。

(四)突出重点,在强化服务上抓落实。一是强化宣传发动。除采取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召开各级推进会议等常规措施外,集中精力突出打造了一批标杆村屯和标杆地块,在促使群众了解政策、拥护政策的同时,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实施规模经营带来的好处,真正明白什么是规模经营、在内心上接受规模经营,切实提高了主动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二是强化科技培训。聘请农垦专家,指导备春耕生产,并印发指导意见10万余份,达到每户1份。由农口各部门组成科技下乡小分队,深入全县x个村,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特色作物栽培等专题培训,印发技术资料7万份,培训农民5.1万人次。三是强化机构建设。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档案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服务站必须做到“四有”:即有专门办公室;有专门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有工作图版;有土地流转专门信息发布专栏。四是强化劳务输出。积极发展农村

二、三产业,引导农民就近就地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促使更多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必然条件和有效空间。同时,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拉动当地农民就业,带动当地农民增收,推动土地规模流转。

三、主要成效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量的不断增加,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一是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种田能手、专业大户以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大量土地经营权后,通过集中管理,规模经营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收入。另一方面,转让方在将土地转出获得相应转出收益的同时,通过外出务工还可获得一份收入。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发展了乡村经济。二是规模化经营使农业投入更加集中。土地实现规模经营后,由一家一户分散投入转变为一户集中投入,必然引起农资市场、农机作业市场、农村劳动力市场等内在变化,在总供需量不变的情况下,促进了农业市场高效运转、优化组合、协调发展。三是规模经营促进了与农业龙头企业密切联合。规模经营本身对农业龙头企业具有一定吸引力,同时龙头企业也有效带动规模经营,两者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一方面,龙头企业以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引导规模经营,减少投入风险。另一方面,经营业户为企业提供充足优良的原料资源保证,减少经营风险,最终实现共赢。四是规模经营丰富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根据目前已经实现规模经营的实例看,组织规模经营的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的经济基础普遍较好、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信誉度较高,更大规模经营财力不支,需要资金支持,这就为农村信贷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四、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土地流转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群众流转积极性还不够高。受传统农业思想观念束缚,有的农民恋土情结较重,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有的农民担心通过村集体长期流转土地会丧失土地承包权,对土地流转持谨慎观望态度。有的地方因个别农户不同意流转,使得土地无法成方连片的流转,从而影响了规模经营。二是个别流转行为还不够规范。特别是民间私自流转存在流转手续不完备,不到村级组织备案问题。

第11篇:某镇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XX镇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党(工)委书记XXX

土地问题历来是国家建设的关键。特别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济高速发展是由农村土地承包开启的。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进行了以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为核心的土地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这一重大改革,实现了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连续迈上几个大的台阶。尽管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一种按人口平分土地的小规模均田制,致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十分缓慢,农业危机日渐显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XX镇地处XX,辖有XX个行政村,96个自然村,全镇X万人,X万亩耕地,人均才X亩,无法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经济效益较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要解决收益较低的问题,势必需要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把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

二、三产业,进而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我镇主要依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承包,实现土地流转。形成了“四集中”:一是土地向龙头企业集中。二是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三是土地向种养能手集中。主要是各村的种植和养殖大户。目前,已完成X土地流转5500亩,形成了集太子参中草药种植、韩式香菇大棚高效种植、多肉植物培养基地于一体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

尽管我镇土地流转的进程不断加快,但总体上来说土地流转大都是短期的、小规模的,流转的形式也不规范,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

一、小农思想束缚限制了土地流转,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能够自给自足,生活就有了保障。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也有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心存误解,有的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也有的怕转出后,政策一变失去承包权,就会没有依靠和不安全。

二、限制规模化经营因素较多。

(一)是按人口均分土地容易形成“插花地”、“箱子田”的格局,难以形成规模经营。

(二)是土地流转时,部分农户不了解政策,不同意,易形成“钉子户”,致使维护少数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与推进效益农业的发展之间会发生冲突。

(三)是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无规范的流转合同,相当部分只有双方当事人才知道的口头协议,认为都是亲戚或关系较好的邻居,不用签订合同,待到发生纠纷要求解决时难以取证,为处理纠纷增加了难度。

(四)是过低的农业收益以及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使得各种资本对经营农村土地动力不足,造成了土地流转市场需求不足。此外受农村土地及其附着物不能担保和抵押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及农村金融的缺失,又阻碍了农民和投资方发展高投入的农业产业。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建议。尽管农村土地流转存在诸多限制性因素,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一、继续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对空心村、规划村、重点贫困村的集中改造,实现村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合理化规划和集中统一管理,进而实现土地的流转。

二、认真贯彻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7号令)的宣传贯彻,要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把好关,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严格按程序操作。

三、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突出效益引领作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实现土地流转。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大型龙头企业产业园建设,以经济合作社企业化形式,推动规模经营,打造独具特色的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农户将土地交给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园,不仅可以共担风险,还可以在合作社和企业打工,转变成产业工人,一举两得。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强村两委班子。农村基层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是将土地确权、有序流转任务落到实处的关键。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将那些能够为群众想办事、办实事的干部选出来。使村两委在整村规划、土地流转中切实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第12篇:遵义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遵义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创新农业经营模式,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农业综合效益。这就需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在坚持家庭承包基本政策不变和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此,由市人大牵头,市农业局参加,组织开展了对我市绥阳等6个县12乡(镇)12个村的土地流转情况调研,试图摸清我市土地流转的现状,搞清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障碍因素,提出促进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入股、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的流转交易。早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初期,我市就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时,主要是在农户之间为便于耕作进行的承包经营权互换、转包,流转面积少范围小。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

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生产的经营模式也随之变化,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面积大、规模化的趋势。

通过对绥阳、正安、道真、务川、凤冈、遵义县等县的调查汇总,六个县的土地流转面积共达34.92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1.85%。其中,遵义县达14.75万亩、占14.79%;务川县5.84万亩、占13.59%;凤冈县4.53万亩、占12.12%;正安县4.1万亩、占9.92%;绥阳县3.1万亩、占8.16%;道真县2.6万亩、占7.39%。

按流转形式划分,转包11.49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2.91%;出租21.1万亩、占60.4%;互换2.24万亩、占6.4%;入股655亩、占0.19%;转让及其它形式368亩、占0.11%。

按流转用途划分,用于种植业32.87万亩、占流转面积的94.13%;林业1.45万亩、占4.2%;养殖和水产业0.58万亩、占1.67%。

按流转面积规模划分,流转规模在50亩以内的有32.3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92.55%;51—100亩的1.55万亩、占4.44%;101—200亩的7541亩、占2.16%;201亩以上的2972亩、占0.85%。 按流转年限划分,3年以内的27.94万亩、占流转面积的80.02%;3—5年的2.51万亩、占7.18%;5—10年的2.31万亩、占6.62%;10年以上的2.16万亩、占6.18%。

二、农村土地流转取得的成效

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改变,这种一家一户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整合生产要素,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如何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成为“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保护农民利益与土地适度集中的矛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如正安县白芨中草药发展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建立了3000亩白芨种植基地。凤冈县2007年新增流转面积达9233亩,占耕地面积的2.3%;其中,种植茶园5802亩,种植烤烟1793亩,种植蚕桑838亩。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了城镇化进程,有效地减少了土地撂荒。大力发展

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由于传统观念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许多农民是把土地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敢轻易放弃。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既可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同时有效减少了土地撂荒,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这次调查的6个县外出务工人数达83.82万个,占劳动力的45.46%;最高的县达58.51%,最低的县也有40.54%。今年,我市外出务工人数已达160万个,占劳动力的45%;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结构也将发生较大的变化,大批农村劳动力向

二、三产业转移将促进我市的城镇化率不断提高。

3、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通过流转农民可以获得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一般每亩每年可以得到80—500不等的租金收入,有的土地流转收入甚至高于自己传统作物收入;此外,企业和外来业主通过租赁土地,为本地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民从原来直接的生产经营者,变为企业和外来业主打工的农业工人,由此增加了一定收入。同时经营者通过规模经营,也可获得相当可观的利润。如遵义县新民镇农民余书民,有承包土地3亩,自己经营时,由于缺计划,投入少,一年耕作的结果不够吃;他于去年将3亩地全部流转给种植大户王正权,土地流转收入266元,为王正权打工除开日常开支外还余3000元收入。蔬菜种植能手蒋大才于2006年到遵义县泮水镇以每亩350元租地100亩,办起了金罗汉番茄种植基地,每亩纯收入达6000元;在他的带动下,该镇通过土地流转种植金罗汉番茄面积达720亩。

4、促进了农村社会分工,更新了农民的观念,提高了农民的素质。企业和外来业主进入农村后,改变了农民的传统生产观念,先进的生产经营理念、生产技术和市场意识对当地农民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观念。农民在受聘务工的过程中以及与企业的业务交往中,自觉不自觉受到磨练,学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农村中的“田秀才”“土专家”等各种能人,将在土地流转中大显才干,凸显英雄本色。

5、促进了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了农业机械化。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农户和业主(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力投入成本,提高种植效益,无一例外地均采用了多种农业机具及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适用技术,有的还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如正安县土坪镇明星村农民汪一丰,现年23岁,从16岁起外出打工,今年春节后,拿出打工积蓄7万元,通过政府贴息贷款2万元,共流转承包了邻近的民生村600亩土地。现已购置3台旋耕机、1台拖拉机仍不够使用,计划再购置几台旋耕机和拖拉机,同时,县里考虑到他缺乏种植技术,还专门安排技术人员帮助他指导生产。

6、推动农业生产要素的重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配置,开辟了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渠道。由于常规农业比较效益低,小规模经营农户效益差,农村劳动力转向

二、三产业的比例将会逐步增加。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特别是外出务工劳动力的增加,在短期内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却为农业生产要素的重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配置创造了条件。如通过土地流转为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创造了条件。土地的规模流转又为有志于投资农业的工商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获取回报创造了条件。

7、推动了农村的组织创新,有利于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实施,为蔬菜、果树、烤烟等生产的农户提供了组织起来共同服务,联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保障。同时,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为政府扶持农业政策的落实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调查中许多蔬菜、烤烟等种植户表示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来降低生产投入成本、提高种植水平、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如绥阳县蒲场镇曹家园子有5户农民,于今年初通过流转25亩土地成立了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通过分工协作,参与市场批发销售,比他们单独种植蔬菜效益还高,计划下半年发展到70亩。他们由两人负责种植技术并带领聘请人员劳动,一人负责招收劳动力和兼会计,两人负责对外联系和销售产品;通过将产品拉到遵义坪丰市场批发,除开运杂费等开销,每斤比原来在产地销售给中间商多收入贰角左右。

8、有利于促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等,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和4个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

一是制定政策,指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凤冈县在2003年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承包土地合理流转工作的意见》;绥阳已形成了《关于加强承包土地合理流转工作的意见》(讨论稿);遵义县新民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土地流转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新府发[2007]6号)。

二是开展试点,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今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意见》(务府发[2007]7号),决定在15乡镇19个村进行试点工作。19个试点村流转土地面积11510亩,签订各类流转合同2875份。其中:田4367亩、土7143亩;出租面积10305亩、占89.53%;互换面积450亩、占3.91%;入股面积213亩、占1.85%;转包面积86亩、占0.75%;代耕面积456亩、占3.96%。务川县出租方式流转土地面积最大,是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遵义县新民镇政府从2003年开始关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当时,全镇有近3000亩撂荒土地,因此,政府萌生了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复耕的想法,于是出台了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对种植大户实行10项优惠政策。由各村对撂荒土地和有转出土地愿望的农户进行逐户登记,并建立台帐,由乡政府发布信息,引进大户种植开发,既减少了撂荒土地又促进了土地流转,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四、土地流转与烤烟生产

1、促进了烤烟生产的规模经营。近年来,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烤烟比较效益下降,种烟农户明显减少,但烟农种植规模在增加。据6个县调查,今年烟农户均种植烤烟面积达9.2亩,最多的道真县达到13.1亩,最少的正安县也达到8.8亩。正安县2003年户均种烟为4.7亩。道真县今年烟农种植3-10亩的有2807户,11-30亩的有3023户,31-50亩的有117户,51-100亩的16户;忠信镇户均种烟达19亩。

2、促进了科技推广,提高了烟叶品质。在规模种烟农户和基地中均采用了密集式烘房和工厂化集中育苗等先进技术。除提高烟叶品质外,还提高效益10%。

3、增加了烟农收入。土地流转为那些董技术善经营的烟农(“铁杆烟农”或“职业烟农”)提供了增收的渠道。通过规模经营,发挥他们的技术优势,提高了烤烟的规模种植收益。

4、促进了烤烟生产的机械化,推动了烤烟生产向现代农业转变。在调查中发现一般种植烤烟规模在15亩以上的烟农,均使用了旋耕机等农具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种植效益。如遵义县烟农王正权在新民镇牯牛山流转土地300多亩,今年种植烤烟250亩,请固定工30个,临时工上百个,现有3台旋耕机、1台拖拉机仍然不能满足需要,明年打算再增加一台拖拉机。

五、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份县、乡党政重视不够,未能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土地流转工作调查研究不足,情况不清,束手无策;组织部门和人员,开展指导,提供服务不足,致使土地撂荒面积逐年增加。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流转行为不规范。我市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流转信息不畅,农户对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镇、村两级组织怕担风险,引导和服务不到位。镇(乡)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队伍不稳,无力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明显,许多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很短,除农户之间的互换和少数业主租赁开发为长期外,其他流转形式一般为1-3年。双方口头约定多,绝大部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的即使签订了书面合同,也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如流转合同标的不明、没有流转期限和违约补偿办法、权利、义务界定不明,有的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一旦发生纠纷,调解缺乏依据,这些都是产生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源,埋下了土地承包纠纷隐患。

3、土地流转范围较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流转形式单一。我市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本村村民之间,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向企业和村外人员流转较少。大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还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还未出现土地生产合作社或以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制公司企业。

4、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土地撂荒现象客观存在。目前我市有160万人外出务工,占农村劳动力的45%,在家务农的基本是老人和妇女。边远山区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土地撂荒现象尤为突出。撂荒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条件差,生产效益低下,不愿耕种;二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没有劳动力耕种,不进行土地流转也不找人代耕而撂荒。

道真县忠信镇,现有农户5060户,农业人口2.16万人,外出务工人数达4100多人,举家外出农户达814户。现有耕地面积2.6万亩,撂荒土地达4160亩、占16%,其中撂荒田920亩、土3240亩,涉及农户3025户。

4、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农民不愿进行土地流转。土地作为农民最根本的生活保障,部分农民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多数农民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意识仍然较重,满足于守土经营的现状。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因此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

5、乡级土地流转机构未建立,县级职能部门未很好地发挥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虽然将土地流转管理的职能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但是,县级主管部门由于无专项经费,只开展了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多数未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乡级由于专门无机构和人员,多数亦未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六、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我市近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是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发展现代化农业对接的有效途径。应提高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调动广大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整合农业资源,对农村土地进行依法、自愿、有偿、合理、有序流转,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推动农村土地向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和龙头企业集中,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市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认真调查研究,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进行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

(二)进一步深化提高对农村土地流转重要性的认识。

家庭承包经营,确立了农户在农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

二、三产业,农村各种新的经营方式和利益关系逐渐形成。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中土地规模经营小、农业比较效益低、人地矛盾的问题日渐突出,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市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阶段,应积极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促进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让土地流转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助推器”。

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效地减少土地撂荒。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促进农村社会分工,更新农民的观念,提高了农民的素质。促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生产要素的重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配置,开辟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渠道。推动农村的组织创新,有利于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有利于促进发展现代农业。

(三)加大宣传,坚持原则,加强指导,政策扶持。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中央关于“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解除农民的顾虑。尽快出台《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应是:引导、指导、规范、服务。政府要有所作为,不乱作为,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四)规范运作,确保有序流转。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合理、有序的原则,农户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及流转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扣缴。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在同等条件下,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优先权,可以优先取得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抛荒二年以上的承包土地,在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由村、组集体统一组织流转。

(五)跟进服务,促进流转。利用政务网、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在县、区(市)农业局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服务日常工作。在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各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由村委会承担。 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为:一是负责流转土地的供求登记和信息发布工作,主要登记汇总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类别等情况,并将农户需要流转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对外发布招商,吸引村内外的农户和企业单位投资高效农业;二是负责土地流转当事人双方协调和指导工作;三是负责土地流转后的跟踪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四是负责对流转土地进行监管,确保土地农业用途和适度规模经营。

(六)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要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用大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土地规模化经营。要不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逐步形成土地流转长效机制。

加快制定农村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对承包土地全部流转出去且进入城镇从事

二、三产业的农民,应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从事企业经营行为的农民,应享受兴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其子女可在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学,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农业生产和农业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要重点向生产大户倾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引进;金融部门要简化生产资金贷款手续,积极支持和帮助种养大户发展生产。

(七)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激化农村土地流转的内在动力。要大力发展农村第

二、三产业,就地转化农村劳动力;要通过劳务输转,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脱离土地,从农村走向城镇;要加强劳务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组织劳务洽谈等形式,建立固定的劳务输出基地,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

(八)妥善解决撂荒土地。要高度重视土地撂荒问题,组织力量对撂荒土地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清理,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对坡度在25度以上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土地应退耕还林。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要按规定组织代耕,代耕收入归代耕者。对举家长期外出且失去联系农户的撂荒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要代为流转,流转收益原则上归原承包方。

(九)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要在有关土地收入分配用于支农的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鼓励流转农村土地、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重点产业基地和发展专业合作社。各县、自治县、区(市)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和产业发展、规模经营的重点,建立扶持机制。

(十)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和服务,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市、县两级要在财政的支持下建立融资担保平台,把参与规模经营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纳入服务范围。

调查组成员:李显国(市人大副主任)

周吉生(市人大农经委主任)

肖 勉(市人大副秘书长)

纪 勇(市农业局农经站长、高级农经师)

韦 波(市人大农经委科长)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13篇:泾川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泾川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报告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根据统计,截止2008年我县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为752633亩,流转面积为9401亩,占1.2%。其中:转包3887亩,出租962亩,互换2858亩,转让429亩,其他1265亩,涉及农户5876户,土地规模化流转面积为2458亩。从时间段上看,主要是从2002年开始,随着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急剧上升和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农户也逐年增加,土地规模化流转逐步显现。2008年的土地流转面积由2002年的3749亩增加到9401亩,土地规模化流转从无到有,到2008年增为5635亩。

二、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

一是转包。这种形式主要是在原承包方与其亲属、村内近邻之间发生。从各乡镇流转情况看,农户之间自愿转包面积是我县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共3887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1.3%。

二是出租。这种形式主要是由乡村进行操作,乡村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外地和本地的经营者,村组负责把土地调整连片,用水、用电、机耕路修建、农田整治等必要的前期开发,有的是乡村负责,也有的是承包者自己负责。由经营者与农户签订有关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承包方只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土地租金。共962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0.2%。

三是互换。这种形式也分为村组出面操作和农户之间自发进行两种类型。承包农户之间为各自需要或便于耕种管理,自愿平等协商交换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也有因村组为满足集中连片开发的需要,通过一定条件,将农户间原承包土地进行互换。共2858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0.4%。

四是转让。这主要是一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户,在城镇获得了稳定的职业,有稳定的收入,已经转为非农户口,他们自愿放弃原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共429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6%。

五是委托代耕。这种流转形式是农户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代耕,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都不变,代耕费由双方洽谈。这种形式目前在我县较为普遍,加之其它流转形式共流转土地126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3.4%。

三、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1.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尚处在初试阶段。从长远看,虽然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生产,是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但在近

三、五年内,根据我县是雨养农业县的具体情况和群众思想认识,土地规模经营尚处在初试阶段,短期内不会太多。

2.土地流转区域布局不平衡。我县南北二塬伴随林果

产业的迅速发展,土地流转呈现较活跃的发展态势,泾河川区伴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流转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3.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拓宽。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的受让对象由原来的本村扩展到外村、外乡甚至外县,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多种经营甚至优质高效农业.。

4.土地流转的市场取向开始显现。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民更为珍惜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也由当初的转包代耕等形式逐渐转向以租赁为主,租金形式以收取现金或粮食折价为主。向科技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出租土地呈逐步增长的趋势。主要从事种植、花卉、蔬菜、水果等行业。

四、影响我县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

近几年,劳务输出的强力推进使我县农村相当一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加之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参与三产的群众越来越多。小城镇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我县土地流转。一方面使得数量不少的农村劳动力离农从工、离农经商、离农进城。据统计,目前,我县有农村劳动力 171500人,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为116000 人,占总劳动力的67.6 %,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力达55500人,占总劳动力的32.4%,而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中,尚有部分劳

动力并非是纯农业的劳动力, 农忙在家务农、农闲则打工赚钱,另一方面改变了农民收入的单一性,降低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一些农民离土不离乡、离农不离家,但仍能从

二、三产业中获得较高收入。

五、正确引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和经验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于2005年5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泾政办„2005‟67号)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认识统一,把土地流转作为调整农业结构,招商引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保障措施来抓。今年有制定下发了《泾川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泾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2)》,加强对承包土地流转的指导,实施了规范管理。

2.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管理是重要措施。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县农经局统一印制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样本。二是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对不规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补充修订、充实完善。三是建立县乡村纠纷处理机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土地流转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纠纷调处制度等,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我县土地流转、土地规模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存在短期行为。由于我县农民在

二、三产业就业或外出经商务工的就业保障还不是很稳定,农民对放弃土地还存在比较大的后顾之忧,因而流转期限往往比较短,稳定性较差,容易导致对土地掠夺性经营的短期行为发生,不利于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是流转行为不规范。部分农户流转的土地没有书面协议,有的既无书面协议又无口头约定。经过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鉴证及公证机关公证的流转土地合同所占比例较小。所签书面协议条款也多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租土地上附作物处臵、有关赔偿条款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还有部分流转主体不合法。少部分所签流转合同,转出方多是村或社,有的甚至是乡镇政府,而经营权人又没有书面委托书,造成流转双方主体资格不明确。三是流转耕地期限少部分超过了中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的规定,于法律规定不符合。

三是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不健全,流转机制不活。目前的流转基本是自发性和强制性的流转,转包、出让、租赁费用缺乏科学依据。口头协议多,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不规范,县、乡均没有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一旦发生矛盾难以及时有效处理,给流转造成负面效应 。

四是部分流转的耕地期满后难以如期归还农户。业主流

转进土地,其目的是通过采用高科技技术、改良品种和调整产业等手段开发土地,从而达到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为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必然要在转入的土地上兴修水渠、蓄水池、储粪池、车行道路以及企业生产和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项目必然要占用一部分转入的土地,当流转期满后,业主或承包者不能将流出的耕地如数退还给原承包户,双方必然发生要地与无地退还的矛盾,同时耕地的减少,也在所难免。

七、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和意见

1.加强政府引导,优化土地流转环境。一是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扶持

二、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农民就业机会。通过广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他们的就业机会,从多方面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从而带动农地流转。

2.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加快土地流转市场的培育,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中介和信息网络体系。积极扶持和培育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由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来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对流转土地进行评估、托管、储备、招商,指导和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等,使土地流转朝着的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服务方向发展,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风险,提高流转效率。在此基础上,建立泾川县农村土

地承包与流转管理信息化网络系统,搜集和发布土地流转的供需、市场价格等信息资料,并加以统计、分析和预测,公开对外进行发布,使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主体能及时、准确获得可靠信息,提高农村土地管理与流转的效率。

3.加强引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的问题。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通过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对运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立项开发的,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服务帮。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四是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拓宽就业门路,加快农民转业转岗,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条件。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14篇: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况调研报告

**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实践,已形成了一定规模,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进一步探索**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转方式,建立承包土地经营权市场,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土地承包管理及经营权转让等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规模。**县共有40个乡镇,

839个村,25万农户,77.1万农业负担人口,农村土地承包总面积122.7万亩,其中水田91.6万亩。全县二轮承包签订承包合同23.5万份,承包耕地116.6万亩,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2.1万份。截至去年底止,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1.8万亩,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10%,涉及承包农户4.6万户,占承包数的19%。从乡镇看,40个乡镇都存在土地流转现象,流转面积多的达3200多亩,占总面积的18%,流转面积最少的仅占承包面积的3.2%;从行政村看,有土地流转的村共825个,占总村数的98%。

2、土地流转成因。我们一行深入到本县青林、漆河、盘塘、枫树、茶庵铺、郑家驿等6个乡镇,走访了部分村组干部和农户,从中了解到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包者外出务工,不能经营土地;二是劳动力进城经商,不便经营土地;三是种田效益不高,不想经营土地;四是为了方便生产,需要调整土地。这些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都认识到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和生产条件。因此,不愿放弃承包权,只愿出让使用权。

3、土地流转形式。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县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托管。一些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农户,将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亲友、邻居,只享受惠农补贴,不参与产品分配,这种形式大都是口头协议,一般是一年一定。他们都是双方交涉议定,一般是未经发包方认可并且未办理任何手续,这种形式的转让户约占45%。二是转包。这种形式是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承接户。转包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议定或请中介人鉴证达成协议,多为口头协议,一般也未经过发包方,也是一年一定一结算,这种形式的转让户占约41%。三是互换。这种形式主要表现在户与户之间为方便耕作或防止牲畜践踏,将原承包地块互相兑换,兑换条件及补偿等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的转让户约占5%。四是租赁。这种形式是承包户将承包地租赁给本村本组农户或本村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用于开发性生产。承租方一次或分年度付给出租方租赁金,这种形式占转出户的9%。

4、土地流转效应。一是促进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这种土地流转机制,不仅解除了从事非农产业户的后顾之忧,而且扩大了种地农户的发展空间,尤其是拓展了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突出的途径。二是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民营私营经济的发展。这种流转机制,使从事非农业的农户摆脱了土地束缚,集中精力外出打工、经商、从事

二、三产业等。目前**县这类人员约占10万人以上,加速了**县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已有规模经营面积2.1万亩,占到总流转面积的20%,其中经营面积在30—50亩的大户就有120多户,这些农户经营规模扩大以后,有的发展优质稻生产,有的发展烟叶、果蔬等。郑家驿乡高岩村朱明春发展种植优质稻60多亩,每年增效1.2万元,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四是创新了经营理念。土地的有序流转带动了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他们走出家门,开阔视野,不仅增加了收入,还学会了一定的技能,了解外界各种信息以及市场经济的思路,更新了理念。他们凭借与外地的营销渠道和合作关系,利用当地资源发展自己的事业,为振兴经济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动作用。如目前比较兴旺的跃宇竹业、三尖农牧等,他们的领办者都是从土地流转中解脱出来的农民和打工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调查了解中,我们还发现**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带倾向性的问题:一是各级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清,理解和说法不一,依法管理意识差;二是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滞后,缺乏执法手段,操作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形式五花八门,程序上随心所欲,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四是对土地流转,发包方不清楚,与出让方、受让方三者之间没有履行合法手续,多为口头协议,私下流转属于个人行为,在诚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无法调处,导致部分农户土地纠纷、矛盾突出。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县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一是认识要统一。**县虽有一部分农民离土甚至离乡,但大部分农民还是继续与土地相依为命。推进土地流转是小农经济向现代化农业经济转变

第15篇: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土地流转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为了解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我部组织人员先后到新城、池江、**、黄龙、浮江、吉村、**镇等7个乡镇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采取座谈、问卷、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当前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和形式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始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但在1998年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之前土地流转只是个别现象,此后土地流转才呈现出较大的规模,并以较快速度发展。2005年县农业部门对全县农村耕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统计,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全县有51282家农户,共承包耕地145566亩,截止2005年12月全县共发生耕地流转面积1895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3.02%,其中农户自发流转18176亩,占95.88%。

这次调研组调查的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共有农户814户,承包耕地面积3897.43,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325户,占到39.92%,耕地流转面积1432.82亩,占36.76%。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代耕。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劳力耕作,将土地以口头协议形式委托亲友、邻居耕种,这种流转大多是临时性短期行为,随机性较大,农民一旦返乡,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种。这是当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普遍形式。分析原因主要是进厂务工的时间长短、待遇好差无定数,因此流转的期限多在1年左右。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占整个流转形式的27.11%。

(二)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家外迁户将土地交回村集体,由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重新发包给他人;另一种是部分人均耕地面积多的村组,农户当时为了减轻农业税,把一些边远、不易灌溉的排田、坑田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他人。如吉村镇中村2002年一次性把280亩排田转让给果业专业户用于脐橙开发。

(三)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有二种情况,一种是无偿,农户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的农户。这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原承包关系不变。另一种是低偿(每亩50-100斤稻谷)转包给愿种又种得好的能人,如池江镇团口村沙背上村小组种田能手刘太阳承包本村民小组耕地126亩,用于全程农机化种植水稻,并计划逐年增加到500亩。这种流转形式占该村小组流转户的48.6%,占该村小组流转总面积的77.13%。

(四)租赁。集体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一般是交通方便和容易连片开发的耕地或难以发包的弃耕地或荒山荒坡地,流转期限较长,履行租赁合同或协议手续。如**镇二塘村,2004年将连片的600亩耕地,以每亩年500元租金租赁给**兴邦公司种仙人掌。又如池江镇板棚村2002年将500亩荒坡山地租给庄下村张节科等人搞农庄立体开发,现已种脐橙300亩,开发鱼塘180亩,年出栏生猪8000头,在张节科的示范带动下,板棚村农民兴起了种果高潮。这一成功实践说明,土地流转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扩展企业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

(五)互换。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或发展某项专业性生产,通过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兑换条件由双方商定或村集体或亲戚朋友出面调解,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流转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这种形式通过土地互换不仅解决了地块零散、不便耕作与倒茬的矛盾,还克服了统一布局规模经营的困难。如**镇长里村,2004年为发展规模养殖,村民自发规划几条低产垅田60亩,通过养鱼户与种地户的地块调整兑换,解决了规模养殖问题。采用互换流转的办法,该村共开发200多亩水面搞规模立体养殖。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成因

一是主要劳力外出务工无力耕作。从调查情况来看,所调查的村组外出务工人数均在20-40%之间,而且外出的大多数是青壮年劳力。农村家庭主要劳力外出务工后,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或妇女无力耕作全部土地,把部分土地委托亲友代耕或无偿或低回报转包给邻居耕种。

二是种植大户或能人扩大种植规模。花卉、脐橙、蚕桑、甜玉米、水稻、养鱼等种养植大户为扩大规模,通过与周边农户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如吉村镇沙村的养蚕专业户曾庆红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和一定资金,去年一次性租下100亩土地用于发展蚕桑产业。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连片开发需要。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要求有连片开发的土地,如**镇引进的**兴邦公司,已租赁当地农户连片土地600亩用于种植食用仙人掌。

三、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基本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尽管出现了多种流转形式的典型,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人地矛盾和发展规模经营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应引起注意与防范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宣传不到位。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分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是一句话的事,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分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流转管理机制不健全。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组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的现象,从调查中了解到,如果租金适当,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还是愿意把土地拿出来流转的,而且各地也有一些种植大户想扩大规模,但是到目前为止,县乡二级还没有出台一个比较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办法,更没有一个土地流出、流入的信息平台和市场环境。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干部及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的意义认识不足,对流转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够,对流转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性。

(三)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转包转让,多数情况是私下协商交易,一方将多余的或不愿种的土地让给另一方耕种,双方确定转包转让期限、应承担的义务或补偿标准,很少通过村组干部出面协调,也不签订转包或转让手续。农民之所以这样做,是认为这种做法灵活、方便、简捷,怕依法履行手续后不易更改,因而农户自发流转积极,依法流转被动。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集体缺乏管理与规范,土地流转出现流向不合理的倾向,没有向规模化、效益化、产业化流转。三是流转权属与用途不清晰。土地经营权的每一次流转,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界定,这种界定必须以明确权属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借土地流转变为自己长期所有)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如租用农田改鱼塘、种果树等),致使合同不合法。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四是不在期限内流转。一些承包者借农民不了解\"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违法违规签订一些\"官司\"合同。

(四)土地集中流转难成片。当年土地联产承包分地时,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级后平分到各家各户的,导致每家每户的土地分散,单位面积内土地户头多。这种现状对土地的规模流转产生较大影响,有的连片租用10亩地就要跟十几户人打交道,一户、两户谈不好就影响整片土地的流转,这种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如新城镇想引进甜叶菊、黑玉米等几个农业项目都是因为租不下连片土地而放弃的。另外,地块分散也是制约农机推广的主要因素。

(五)土地规模流转难融资。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分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如池江镇池江村的张鹤誊想规模种植100亩芋荷,团结村的刘太阳想再扩大100亩(已有126亩)水稻,新城镇莲塘村的吴至波想推开一条坑的垅田养鱼,吉村镇沙村村的罗春林想扩大规模种桑养蚕都苦于没有资金。

四、加快和完善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党在农村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针对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我们认为,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使之走上规范健康的轨道,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碍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是必然的趋势。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同时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和成功的经验,向农户推广和展示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好处。

(二)加强引导,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问题。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表明,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土地流转,是促进土地规模流转,提高土地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县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建议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组建一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形成乡镇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流转服务站、组服务员三级服务网络,其中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2-3人(成立之初可由乡干部兼任),主要职责是为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组织协调跨村、跨乡和大规模土地流转,建立全乡(镇)土地流转档案;村土地流转服务站1-2人(可由村干部和村组农资经营点业主担任),主要职责是将各组服务员收集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汇总、发布,协调本村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变更进行鉴证,建立本村土地流转档案,并将本村土地流转情况报乡镇服务中心备案;组服务员1人,一般由村小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本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上户调查、收集,登记需转出的土地面积、方位、等级、意向价格等,信息汇总后上报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鉴于目前土地流转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建议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暂定位为政府领办的非营利事业性中介机构,暂时与乡镇农服中心合署办公,免费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待土地流转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场,与政府脱钩,成为纯社会性中介服务组织。

(三)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范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新事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一是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坚持农户申请、选择对象、双方协商、签定合同,服务中心鉴证,并报村、乡镇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流转程序。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流转的形式、流转土地的面积、质量、年限、用途、流转费、复耕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归属、违约责任等。委托流转的要有委托书,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对土地流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等,要整理归档。三是规范乡镇、村、组和乡镇、村、干部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乡镇、村、组和乡镇村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土地流转,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对土地流转的具体内容要进行审查、监督,防止集体土地权益流失,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搞掠夺式经营或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土地流转走上健康、有序、规范、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乡村两级要按照本地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围绕培育适宜本地的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精心制定土地生产经营规模的规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中介服务组织为载体,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有目的地筛选出适宜本地的生产经营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和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以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五)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问题。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要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给予贷款支持。二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要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开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四要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确保流转合同兑现。租赁承包农民土地的企业、业主,应按实际用地面积交纳一定资金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政府也注入一定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全县统一管理,如遇企业破产倒闭,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用该基金履行相应农户的土地流转合同。

第16篇: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研报告

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既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好其中的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制定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是重庆市建设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方面。通过调研,对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状况,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一、当前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目前,重庆市耕地总面积3078万亩,其中承包耕地面积1995万亩。农民户均耕地面积约3亩,为全国的二分之一左右。农村土地矛盾突出表现为人均耕地少、土地利用率低、产出效益低三个方面。

据农业部2006年初的统计,全国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占承包经营耕地的4.57%;同期重庆的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13.18万亩,占承包经营耕地的5.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10位。截止到2006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为217.39万亩,占当年农村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0.84%,涉及39个区县(不含渝中区)86.35万个农户,占承包耕地农户总数的12.46%。可见,重庆市土地流转的程度在全国是居于前列的。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

1.转包。转包是当前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全市通过转包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108.88万亩,占流转总量的50.33%。

2.转让。转让这种形式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多发生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前,流转双方基本不考虑市场和价格问题。全市转让流转土地总面积37.94万亩,占流转总量的17.18%。

3.互换。是土地流转初期比较流行的方式。目前全市互换流转土地总面积18.75万亩,占流转总量的8.67%。

4.出租。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全市出租流转土地总面积43.94万亩,占流转总量的20.31%,仅次于转包。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种形式在重庆市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全市流转土地总面积

2.55万亩,仅占流转总量的1.18%。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特点

1.流转进程趋于加快。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起步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本世纪后,流转进程趋于加快。2003年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104万亩,2006年达到了217万亩,接近2003年的2倍。为了进一步加快流转进程,一些地区作了不少新探索。

2.流转主体趋于多元。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不断加快,一些社会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也参与了农村土地流转,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

3.流转形式趋于多样。随着流转主体的日趋多元化,流转的形式也出现多样化趋势。由过去以转让和互换为主的流转,逐步转变为多种形式并存的状态。

4.区域差异趋于扩大。由于不同区域的农业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水平各不相同,不同区域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形式也各不相同,呈现明显的区域分布不平衡态势。

二、当前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概括起来,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中政府定位不当、服务机构不健全、流转机制不完善四个方面。但进一步看,重庆市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实际上反映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在观念、利益和制度等三个方面还存在深层次障碍:

首先,农民“两不”和业主“两怕”是影响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观念障碍。

农民的“两不”,指的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心理普遍存在,“不愿”交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农民将其农村承包土地作为其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敢”流转或交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业主的“两怕”,指的是业主“一怕”农村土地政策不稳,不敢大胆投入;“二怕”农业生产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压力大,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其次,土地流转的市场需求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利益驱动障碍。

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在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过低的农业比较收益以及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使得各种资本对经营农村土地动力不足,造成了土地流转市场需求不足。此外受农村土地及其附着物不能担保和抵押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及农村金融的缺失,又阻碍了农民和业主发展高投入的农业产业。

再次,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归属不清是影响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障碍。

《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农业法》第3条重申了这一点。但对“集体所有”的解释,各种法规的界定不一,导致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产权归属不清。这种情况下,村支两委和社干部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管理“越位”现象时有发生,使农村土地流转难以真正按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化组合。

三、关于推进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根据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现状,提出以下政策思路:

第一,维护农民利益,切实保护耕地。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对多数农民来说,土地既是必需的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社会保障;而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确保一定的耕地保有量。因此,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第二,多管齐下,大力促进农民承包土地的流转。

一是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对土地进行流转,前面提到的五种形式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都可以进行。二是积极探索有效的流转办法,成片集中流转承包土地,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行集中开发。三是鼓励进城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对这些农民,各地可结合实际给予补偿、补助。四是正确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第三,通过建立“土地银行”等形式为农民承包地流转提供中介服务。

“土地银行”通过建立土地储备库等形式,将所有农户转出的土地集中起来,吸引社区及社区外的农户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投资。从各地实践来看,类似中介服务组织还有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土地信托服务站、土地流转协会等多种形式。不管采取哪种形式的中介组织,做好这项工作都应注意几点:首先,要合理地评估托管土地的价值;其次,要沟通土地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确保农民收益最大化;再次,要建立推动土地规范化流转的管理体制;最后,中介组织自身要不断完善,努力提升土地测量、土地评估、合同管理以及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第四,开展农村承包土地合作社试点工作。

最近几年,一些地方探索了组建形式不同的土地合作社,从多方面来评价,这项工作都是有益的。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施行,为农民组建土地合作社提供了较大的法律空间,当然更加明确、具体、规范的法律规定还有待于在以后的实践中加以总结、完善。从政府的角度考虑,开展试点关键是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搞好基础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具体工作指导。

第五,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已经在江苏苏州、浙江湖州等地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目前重庆市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试点工作,关键前提是要做好发证确权工作,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的有效途径。

第六,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征地制度改革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土地问题,而是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相联系的社会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改革试点:一是制定新的补偿办法,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征收、征用带来的利益升值,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二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三是实行有针对性的补偿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做好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阶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衔接工作。四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体系,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

第七,开展农村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试点工作。

从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取得的经验看,对土地财产实行登记制度,不仅可以在法律上为所有权人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而且可以以土地资产抵押,为所有权人提供更多的融资手段。建议重庆市探索开展土地登记制度的试点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试点方案,既可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也可以与国际组织合作,寻求贷款融资。开展这项试点最大收益是能够真正“盘活”手中最有价值的土地资产,走向市场,这对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17篇:神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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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郭考平白伟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3期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的有效手段,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现实课题和长远目标,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了全面了解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规模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局组成专门的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组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我县土地流转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基本情况

神木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晋、陕、蒙三省交界处,属陕北黄土丘陵与内蒙古草原过渡地带。全县总面积7635平方公里,是陕西省面积最大的县,县辖15个镇4个乡629个行政村,总人口4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2万人。全县地貌以明长城为界,北部为风沙草滩区,占全县总面积的51%,地表为波状起伏的风尘沙丘,沙丘间形成大小不等的滩地,该区土地平旷,地下水位高,水源充足,适宜发展机械化耕作的灌溉农业,也是发展畜牧业的理想场所;中部为丘陵沟壑区,占全县总面积的38%,该区梁峁纵横,土层深厚,光照充足,适宜豆类、小杂粮、薯类生产;南部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占全县总面积的11%,该区山大沟深,石多土薄,是传统的红枣、杂豆产区,目前有红枣面积20万亩。全县耕地面积110万亩,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78万亩,其中玉米18万亩,薯类16万亩,小杂粮36万亩,初步形成了以玉米、优质小杂粮、薯类、红枣、养殖五大主导产业的农业生产格局。近年来,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要求,县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奠定了良好的示范推进及农民直接受益的基础,促进了规模种植户的产业扩大化。随着农业资金投入的多元化,特别是大量企业家资本向农村的转移,客观上加快了土地流转速度。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神木是一个以煤炭工业为主的经济强县,快速发展的经济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由于工农剪刀差大,种粮效益下滑,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下降,转而从事第

二、第三产业,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逐渐下降,农民已经不把土地作为唯一可依赖的对象。而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的不断提高,从事农业的有效劳动力则逐年下降,2010年全县外出务工人员86107人,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多为中老年人,各村都出现了农民少种或不种粮田的现象。近年来,神木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目标,切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各乡镇在土地流转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促进农村土地逐步向合作农业、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合理流转。2010年全县农业人口299963人,农户100564户,全县耕地种植面积78万亩,土地流转面积60720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8%,参与流转户数11062户,占总户数的11%,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数2212份,占流转户数的2%。神木县土地流

转的主要方式是农户之间相互协商,自然流转,部分农民通过相互协商,将少种或不种的粮田无偿或以少量补偿给其他农民种植,实行土地的自然流转。

神木县的土地流转呈现出以下新特点:(1)从有偿流转向无偿流转转变。以前承包户种田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而现在种田大户大多都是“免费”种植,种粮直补资金,由承包户享受。(2)土地流转从部分村向全镇扩展,从部分镇向全县发散。各村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3)农民相互间自然流转。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大多为口头协议,不申请,不登记,不报告,集体经济组织也少加干预,缺少契约和约束。(4)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化,有转让、转包、委托代耕、租赁等多种方式。(5)土地流转约定流转期限短,绝大多数流转时间为一年,影响土地流入户或者承包户对土地的投入。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目前,神木县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区域结构复杂,耕地面积分散

北部土地平旷,水源充足,有利于土地的集中有效流转,多种流转形式并存,调换结合、转租承包、化整为零、适度规模全面开展,目前土地流转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中南部沟壑纵横,地形复杂,粮田分散,面积小,交通不方便,实行规模集中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有效的土地流转,从而土地的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更有农民对部分粮田弃耕的情况有所增加,。

2.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流转进展不平衡

目前,大多数农民恋土情结较浓,加上各项农业补贴,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农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贵。即使外出务工、经商,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限制和影响了土地流转。不少农民小农经济意识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或交亲戚耕种比较放心。部分农民怕土地流转政策不稳定,不敢大胆投入。部分承包户认为土地流转期短的多,流转期长的少,这种情况容易出现短期行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组织化程度还须提高,流转行为不够规范

目前,相当一部分土地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分散、无序的小规模状态,流转周期较短,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水平不高,没有建立长久、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大。有的地方土地流转信息尚未畅通。不少乡镇在对外信息发布上,尚未统一。农户自行流转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转中,农户之间自发流转仍占较大比例,部分农户流转合同不规范或仅以口头协议为主。

4.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薄弱

目前,土地流转工作服务还不到位,有的乡镇虽然已成立了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但由于受交通、人员、经费等限制,不易及时有效地为农户提供土地流转的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调解合同纠纷等服务,致使有资金有项目的业主找不到地,有地流转的农户找不到项目和资金,土地流转平台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农民把土地作为最后的社会保障,在当前农村其他社会保障功能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农民不敢在较长时间内放弃土地经营权,因此土地流转年限基本上是一年一次的口头协议,土地流转情况不稳定,造成部分土地流入大户不敢对流入的土地进行生产投入和长期规划,不敢购买大型的农业机械设施,甚至个别流入户实行掠夺式种植,造成土地肥力降低,农业基础设施损毁。此类情况已经影响到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四、实现土地有序流转的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构筑新的农业生产格局,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新突破,让土地流转更加规范有序。提出以下几项对策建议:

1.强化责任,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

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中,强化镇村干部的责任作用。他们熟悉农户家庭现状、当地的产业特点、劳动力的流动状况、农民的思想动态,做工作的针对性强。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是加快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二轮承包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台帐。同时,要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不改变每户原有土地承包面积坚持依法、依规、就近、就亲、有偿、自愿流转的原则,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加速推进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2.加强宣传,消除农民的思想顾虑

一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宣传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典型,使土地流转的基本政策、原则、程序家喻户晓,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二要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不仅是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可以利用的资产,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力推进,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根据全县农业发展的实际,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一要大户示范带动。大力培育种植、养殖大户,依靠大户的示范效应,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二要农民合作社合力带动。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三要招商引资带动。建议将土地流转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效对接,互为促动。要大力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兴办特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

4.完善机制,提高土地流转服务水平

在继续稳定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制度。由乡镇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档案和台帐,实行大户登记备案制度。设立土地流转风险资金,乡镇一级要尽快建立土地流转仲裁机构。二是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组织。在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内部设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并赋予相应的管理职权。乡镇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托管服务站。积极引导农民朋友进行规模流转,保护双方利益。

第18篇: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县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从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臵、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出发,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2010年末,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000公顷,涉及1000个农户,分别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0.8%和总农户的11.2%。

正确认识我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发展规模经营,任然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该县几年来致力于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臵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 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入股流转,使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能力经营的农民集中,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 二是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增收双赢。农村土地流转后使一些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或打工,或经商,服务于

二、三产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转进程,采取公司+流转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随着

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山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闲臵、流动性差,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这一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影响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制约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完善

一、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离开自己那块有限收入的土地。

二、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

三、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和流转形式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换言之,以土地经营方式的变革为显著标志的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协调。

完善土地流转工作不容忽视,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加大宣传,统一思想。

要在干部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过

政策宣传和细致的思想解释,让每一个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消除农民的惧变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充分认识规范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人口变化引发的土地调整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用市场手段和机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调整土地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人地矛盾,使农村土地关系的稳定由政策、法律强制逐步过渡为农民的习惯。同时,又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土地流转是—个经常性工作,把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二、转变观念,明确思路。

乡村一级要从过去“管”、“要”向服务引导转变,认真搞好谋划。

(一)以产业推动抓流转。以加快农业产业化为契机,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建立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带,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农民的承包土地向主导产业和规模基地方向发展;

(二)规范建制抓流转。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是避免土地纠纷,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转的农户,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建档保管,以解决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促进有序流转。

(三)培育大户抓流转。把培训规模经营大户作为带动土地流转的关键来抓,形成以示范辐射大户,大户带动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孕育大户的良性循环。鼓励干部向农民租田搞示范,通过“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的引导方式,带动农民自愿转租承包耕地。

并且政府要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功能全多样化、布局科学、服务多样的要求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大就业空间。

三、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土地健康有序流转。首先,规范土地流转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指导下,受理农民委托土地流转申请书,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召集农户自主流转见面,对达成协议的农民,指导和帮助按要求签订合同。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评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多是流转双方自由协商或基层组织协调确定,缺乏科学评估依据。建议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以土地流转前的评估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土地流转后的评估,主要是监督土地使用情况,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坏。再次,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流转双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期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涉及承包土地田块变动的,要及时办理承包权证变更手续;有条件的,还可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农村基层组织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四、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一)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优惠的对象上实行双向优惠,既鼓励土地转出方,又鼓励土地转入方;在优惠的内容上

实行综合优惠,不光在经济上优惠,在流转方享受集体公益事业服务方面都给予适当照顾;在优惠的手段上实行配套优惠,包括在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在优惠的取向上实行重点优惠。即对“四荒”开发性经营项目、具有技术推广价值和市场发展前景的特色种养项目以及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二)深化农村社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加大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改变农民的“恋土”观念、为农民“退一进二闯三”创造条件,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法律。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明确允许农民拥有土地的抵押权;开拓有关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保险业务等。

附注:

一、

二、

三、

四、调研人: 指导老师: 调研时间: 调研地点:

第19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调研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调研建议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规范进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近期,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末,我县共有6,801户农民流转土地面积110,343亩。其中流转耕地的有6,594户,面积108,063亩,分别占流转总户数与流转总面积的97%和98%;流转林地的有46户,面积1,001亩;流转荒地的有135户,面积1,733亩。 土地流转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民自发流转的有5,641户,占流转总户数的83%,面积9820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9%;二是经村组织流转的有1,160户,面积12138亩。由此可见,目前农民自发流转占主流。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四种:一是转让。共有3,184户农民转让土地面积46,422亩,分别占流转总户数的46.8%和流转总面积的42.1%;二是转包。共有3,443户农民转包土地面积55,870亩,分别占流转总户数的50%和流转总面积的51%;三是租赁。有98户农民共租赁土地2,304亩,仅占流转总户数的1.4%和流转总面积的2%;四是互换。全县仅有76户农民互换土地5,747亩。

二、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不规范纠纷多。农村实行税费改革以来,农民承包土地热情高涨,原来外出劳务人员纷纷回村要地、种地,产生外出劳动力回潮。一些人,要求解除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由于多数流转为自发形式,流转双方没有遵循一定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大多数的流转是私下进行的,未向发包方备案或经发包方同意,有的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同,有的即使有合同,但条款不全,双方的权力和责任不明,承包关系不清晰。由于缺乏政策法规和有效的组织形式致使不规范的流转和承包合同潜在大量的纠纷隐患。去年以来,全县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40件。另外由于私下流转多,口头协议多,乡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和村委会无法建立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给解决土地纠纷带来难度,甚至导致矛盾的恶化和农民频繁上访。

土地流转规模小期限短。从流转规模看,土地承包时,地块好坏搭配,致使不少农户有多处小块田地,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从流转期限看,由于我县

二、三产业不够发达,农民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经营风险的退路,种地仍然是农民眼中最保险的。所以大多数采取短期转包的方式流转土地。从土地流转集中程度来看,土地在小户间流动的多,向大户流动形成规模的少。同时劳务经济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使更多的农民转出土地程度。去年,输出劳 务的农民占25%,其中55%属季节性、临时性打工者。他们工作不稳定,有的甚至干完活拿不到钱,多数人年均劳务收入不足3000元,仅靠劳务难以养家糊口,所以不肯把土地轻易的转移出去。

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仍是主流。在农民收入中63%来自种植业。因此,目前多数农户仍把土地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生活保障,不愿轻易转让土地使用权。对于土地流转的认同感,部分农民对承包权与使用权认识不清,误认为流转使用权就会失去承包权。一些集镇及城郊附近农民看到土地在不断增值及城市发展占地等,怕转让土地以后征用时会失去利益,即使自己无力经营,也不愿将土地转让给别人。特别是当前国家推行农村费税改革以来,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加之近年来种粮收益不断提高,农民更加不愿放弃耕地,甚至外出务工农民也纷纷返乡重新开始经营已流转的土地。

流转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县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对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探索的也不够。还没有形成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流转对象更多的局限在邻里和亲属之间,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土地流转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管理。由于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认为土地承包期已经延长30年不 变,土地流转属承包者个人的事,而且上边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所以对土地流转不过问,也不加强引导和必要的规范,造成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留下许多弊病和隐患。

三、建议和对策

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引导、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公室,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研究,方案制订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乡镇以农村经济管理机构为依托,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贯彻落实土地流转政策,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对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登记、变更等情况进行备案。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由村报帐员兼任土地流转信息员,及时掌握村组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信息,协调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利益,督促依法签订流转合同,调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对土地流转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土地流转动态情况。

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是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以村组为单位,把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流转情况、农村劳动力情况等资料进行全面统计,逐级上报汇总, 实行年报制度。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微机化联网管理,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建立科学的农地评定、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保护农民土地流转的收益。三是有条件地方成立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以市场为导向,自负盈亏,自主服务,解决土地供需双方因不能及时沟通而使流转受阻的矛盾,搜集统计土地流转的供需和市场价格等信息资料,使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得可靠信息,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降低流转交易成本。

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一是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中介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有保障的劳务输出格局。二是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放手发展农村第

二、三次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转移农业劳动力。对全家自愿放弃所有承包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可以就地农转非。对于全家不再承包地、落户城镇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户口,其子女入学、工商营业登记、建房购房等享受国民待遇。三是进一步搞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的培训工作。广泛施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劳动技能培训,调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协会组织。对外联结市场或企业,对内联结千家万户,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协会在资源整合,带动农户搞规模经营的方面的积极作用。有能力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协会,也可以探索农户土地入股等流转方式,自创品牌,自主开发经营农业项目。

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此,要尽快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出让者解决后顾之忧。

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一是推广使用规范标准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目前我县已经制发了标准的土地管理文本和流转文本,已在全县推广使用。推广使用标准流转合同,既能解决口头协议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又能解决自制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实施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包括转包、委托代耕、互换、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流转的,必须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书。以转包、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的,农户应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受让方将农户以转包、 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的,应取得原农户的同意。当事人要求鉴证的,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依法开展鉴证。凡是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及时注销、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三是建立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县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进行仲裁。四是建立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的登记备案制度、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制度、土地流转动态监测制度,使农村土地流转步入健康有序轨道。

第20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调研建议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规范进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近期,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8年末,我县共有6,801户农民流转土地面积110,343亩。其中流转耕地的有6,594户,面积108,063亩

,分别占流转总户数与流转总面积的97%和98%;流转林地的有46户,面积1,001亩;流转荒地的有135户,面积1,733亩。 土地流转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民自发流转的有5,641户,占流转总户数的83%,面积9820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9%;二是经村组织流转的有1,160户,面积12138亩。由此可见,目前农民自发流转占主流。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四种:一是转让。共有3,184户农民转让土地面积46,422亩,分别占流转总户数的46.8%和流转总面积的42.1%;二是转包。共有3,443户农民转包土地面积55,870亩,分别占流转总户数的50%和流转总面积的51%;三是租赁。有98户农民共租赁土地2,304亩,仅占流转总户数的1.4%和流转总面积的2%;四是互换。全县仅有76户农民互换土地5,747亩。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不规范纠纷多。农村实行税费改革以来,农民承包土地热情高涨,原来外出劳务人员纷纷回村要地、种地,产生外出劳动力回潮。一些人,要求解除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由于多数流转为自发形式,流转双方没有遵循一定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大多数的流转是私下进行的,未向发包方备案或经发包方同意,有的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同,有的即使有合同,但条款不全,双方的权力和责任不明,承包关系不清晰。由于缺乏政策法规和有效的组织形式致使不规范的流转和承包合同潜在大量的纠纷隐患。去年以来,全县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40件。另外由于私下流转多,口头协议多,乡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和村委会无法建立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给解决土地纠纷带来难度,甚至导致矛盾的恶化和农民频繁上访。

(二)土地流转规模小期限短。从流转规模看,土地承包时,地块好坏搭配,致使不少农户有多处小块田地,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从流转期限看,由于我县

二、三产业不够发达,农民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经营风险的退路,种地仍然是农民眼中最保险的。所以大多数采取短期转包的方式流转土地。从土地流转集中程度来看,土地在小户间流动的多,向大户流动形成规模的少。同时劳务经济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使更多的农民转出土地程度。去年,输出劳务的农民占25%,其中55%属季节性、临时性打工者。他们工作不稳定,有的甚至干完活拿不到钱,多数人年均劳务收入不足3000元,仅靠劳务难以养家糊口,所以不肯把土地轻易的转移出去。

(三)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仍是主流。在农民收入中63%来自种植业。因此,目前多数农户仍把土地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生活保障,不愿轻易转让土地使用权。对于土地流转的认同感,部分农民对承包权与使用权认识不清,误认为流转使用权就会失去承包权。一些集镇及城郊附近农民看到土地在不断增值及城市发展占地等,怕转让土地以后征用时会失去利益,即使自己无力经营,也不愿将土地转让给别人。特别是当前国家推行农村费税改革以来,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加之近年来种粮收益不断提高,农民更加不愿放弃耕地,甚至外出务工农民也纷纷返乡重新开始经营已流转的土地。

(四)流转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县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对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探索的也不够。还没有形成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流转对象更多的局限在邻里和亲属之间,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土地流转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管理。由于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认为土地承包期已经延长30年不变,土地流转属承包者个人的事,而且上边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所以对土地流转不过问,也不加强引导和必要的规范,造成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留下许多弊病和隐患。

三、建议和对策

(一)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引导、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公室,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研究,方案制订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乡镇以农村经济管理机构为依托,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贯彻落实土地流转政策,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对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登记、变更等情况进行备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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