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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土地流转的调研

发布时间:2020-03-02 22:32: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让土地“流转”出更多的财富

——对滦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刘清喜、王建强、蔡银川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滦县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78.5万亩耕地已有8.08万亩进行了经营权流转,占耕地面积的10.3%,其中规模流转面积6.27万亩,规模流转率77.6%,均居全市前列。这不仅加快了滦县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步伐,也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色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滦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做法

1、健全机制,加快流转。滦县坚持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体系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全县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健康流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管理,规范流转。加大引导和管理服务力度,实行土地流转周报告、月通报、档案管理和台账管理等制度,建立

健全档案归档、查阅、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制度,指导农户签订全县统一的流转合同,实现了土地流转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目前,全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达3.96万亩,合同签订率达49.0%。

3、培育市场,促进流转。积极培育规范的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成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心,在13个镇(古城办)建立了镇级土地流转服务站,承担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指导、业务咨询,以及土地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合同鉴证、跟踪服务等工作。在每个村明确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随时收集并向各镇(古城办)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参与流转收益评估,协助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4、多措并举,搞活流转。按照“出租、转包、互换、入股和转让”等流转形式,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种养大户+基地+农户”等流转模式,把零星的土地从农户手中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集中,彻底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全面激活各种农村生产要素。

二、滦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取得的成效

1、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和土地产出效益。以前邢各庄村为例,流转前,农民以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传统作物为主,平均每亩土地纯收益600元(不扣除劳务成本),部分农民种植大棚蔬菜,

平均每亩土地纯收益30000元;同样的土地流转到宝福现代农牧有限公司后,平均每亩土地纯收益60000元。

2、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农民可以获得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流转前农民耕种传统作物每年每亩纯收益600元(不扣除劳务成本),流转后每年每亩土地出让金1000元,每年每亩增收200元;另一方面,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可以在农忙时间继续打工,能使一个劳动力多打工一个月,增收2000元,另外,家庭妇女还可以就近在流转的土地上务工,月工资800元,一般工作10个月,增收8000元。

3、推动了农业经营机制的创新。土地流转以后,大多是通过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采用“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从生产到加工到销售,实现了从原料生产到产品销售的一条龙,使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机制逐步走进农村。目前,采用这一农业经营机制的龙头企业23个,专业合作社6家,入社农户达3600户,各类生产基地23个,占地面积20222亩,辐射和带动10000多农户参与其中。

4、吸引了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资金对农业领域的投入也随之大幅增长,从而有效地活跃了农业农村经济。2009年以来,全县约有16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领域。特别是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各镇500亩农业示范园区,已有11家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入驻,截止今年4月底已完成投资1.83亿元,建成面积达5000多亩。

三、滦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1、农民依赖土地,不愿流转。目前,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对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由于非农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有限,种地仍是大部分农民重要的谋生手段,从而影响了土地流转。部分年龄偏大、缺乏务工技能的农民,更是把土地作为今后的生活退路而不敢流转,进而制约了土地的正常、合理、有序流转。

2、田块过于分散,不易流转。农村在分地时,为了减少矛盾纠纷,以田块好坏按比例搭配进行分配,造成土地过于分散。在这种公平的土地分配方式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化与土地流转的规模化之间存在着突出的矛盾,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承租人为了取得集中成片的土地,在与成百上千的农户协商土地流转事宜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农民不愿流转,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实施。

3、土地流转不规范,不利流转。由于镇村两级土地流转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工作经费没有保障,致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不规范。如多数土地流转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或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镇、村两级组织接受委托流转土地时,没有与农户签订委托书;部分村集体土地未经民主讨论,村干部擅自作主进行流转,损害农民利益,存在矛盾纠纷隐患。

4、流转机制不健全,难以流转。该县还没有形成市场化的流转机制,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流转形式比较单一,主要

是出租和转包。个别镇村干部不尊重农民意愿,违背土地流转原则,直接充当土地流转主体,强行、低价流转农民的土地,甚至截留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

四、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建议

1、健全土地流转组织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服务站的功能,积极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特别是对大宗土地流转要加强服务和指导,依法制定流转合同,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对采取口头协议或签订不规范合同进行流转土地的农户,要引导他们重新签订规范合同,并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镇(古城办)土地流转服务站登记。要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权,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和占用。

2、制定土地流转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制定、完善和出台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申请、登记、备案、公证等各项流转程序,推进土地流转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3、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根据多数群众的意愿,村委会、农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划定出一定规模的地块,采取“集中土地、分户经营”的模式,集中发展某一特

色高效产业。对规划区内的个别不愿意发展的农户,可采取转包、互换、出租等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针对田块分散的问题,村委会可在稳定农户现有土地承包基数30年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基数不变、地块合并、级差找平、统一规划、分户经营”的原则,对零星地块进行合并整理,着力解决好农户发展现代规模农业所面临的土地分散、方位不当、出行不便等诸多问题。

4、强化金融信贷支持。要把土地整理和综合开发作为开展土地流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土地整理项目和项目资金,不断增加水电路基础设施投入,为土地流转、成片规模经营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快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利用好县里每年扶持农业2000万元贴息贷款资金,重点解决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瓶颈问题,在不断壮大现代农业规模的同时,全面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制定出台扶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土地转让农户和集体土地流转的奖励政策,以激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对具有较大经营规模的土地集中流转的流出方(农户)和转入方(承租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滦县县委研究室

办公室电话:7122718

手机:13603153240(王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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