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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08:06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案件检查工作汇报

科学统筹开拓创新

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的工作水平

xx市纪委监察局

(2009年5月13日)

2009年,我们按照保定市纪委监察局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推动办案理念、思路、方法、措施、机制制度创新,全市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0起,同比增加6件,其中结案12件,处分党员干部21人,挽回经济损失98.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规划,完善机制,提高办案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年初,召开了公、检、法、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了《工作规则》和《xx市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协作内容、形式、程序,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的效率。

二是健全办案队伍培训机制。我们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举办了两期查办案件培训班,由纪委和检察院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传授办案经验和方法。

三是推行全员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让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一线得到锤炼,促进了纪检干部办案能力的提高。

二科学统筹,创新思路,提升办案工作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案件领办检查员制度。我们实行领导包案制,即:副书记包室,常委包案,每月召开一次查办案件专题调度会,明责任、压担子。

二是整合力量,实现办案资源共享。根据各个办案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办案风格,选出了15名特点突出、经验丰富的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建立起办案人才库。 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集中办案。

三是拓宽思路,广辟线索来源。通过网络搜集,比如在百度xx贴吧,对群众跟帖较多、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筛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5条;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发现有价值的线索9条,根据这些线索,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2名,其中科级干部5名。

四是激励表彰,提高办案热情。积极创造条件,对办案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办案工具、办案经费上给予充保障;在干部使用方面,对那些敢于办案、善于办案,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贡献突出的干部,大胆地提拔重用,有5名同志由于办案工作实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五是强化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从办案人员工作作风入手,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案件科学管理新模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了“一员、两化、三落实”整套的科学办案流程。(明确一名领办检查员,实

现人员配备科学化和办案程序规范化,做到办案措施、处分和定期回访三落实)

三、科学把握,突出重点,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和“三个把握”:

“三个结合”:将查办案件和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把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在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落实上,加大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将查办案件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结合,严厉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今年以来,查办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5起;将查办案件和干部教育相结合,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查办案件时注意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考虑问题,从整体上把握办案工作。具体的说我们做到了以下四点:做到了“四个把握好.一是把握好查办时机。一些问题的暴露需要一个过程,待时机成熟时再动手,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使案件得到突破。二是把握好工作方法。探索实施“三级连锁责任制”,即信访赵案源、检查抓全案、审理先介入,形成信访、检查审理联动机制,确保案件查处快查快结。有的案件牵扯到一些无关紧要的陈年旧账,如果把有限的办案精力浪费到这些没完没了的细枝末节上,就会白白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三是把握好治本功能。认真落实了“一案双报告”制度,把一

些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案发单位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将按照杜主任和司书记此次会议讲话精神,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市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推荐第2篇:案件防控年度工作汇报

**银行关于对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根据总行“关于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我行高度重视,从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入手,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落实,推动案防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至9月底,我行没有发生任何案件,在保障经营成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现将案防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为了切实推动案防工作,省、市分行把今年确定为“案件防控攻坚年”,我行按照上级行的要求,首先成立了“案防攻坚年”活动领导组,组成了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案防攻坚年”领导组,并明确了各成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责成办公室拟定了开展案防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方法和工作目标,不仅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任务,而且为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责任管理,健全防控体系

为了使案件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我们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推行责任制管理,提出了“分出去、抓回来、统

1 起来、推上去”的管理思路,“分出去”就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一一分解,使主管领导和职能部室成为责任主体。“抓回来”就是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反馈,及时掌握案件防控工作的具体情况,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和矛盾。“统起来”就是整合各部室和广大干部职工等方面的力量,形成案件防控工作的整体合力。“推上去”就是按照高效率、高标准的要求,不断提升案件防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责任制要求,我们根据不同的层次,制定不同的责任目标,构建四个层次的责任体系,即党支部行务会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的主抓责任、职能部室的主管责任、基他部室的协助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人有目标、层层有压力的责任制管理格局,并要认真执行总行出台《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等规定,并通过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制兑现措施,把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我行的案件防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活动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在开展案防攻坚年活动中,我行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理念,实施“四个结合”:即学习与检查相结合、自查与外访调查相结合、全面部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发现问题与及时整改相结合,把学习、检查、整改等活动联成一个有机整体,保证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加强两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案件防控攻坚关键

2 在人,只有增强全行员工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思想意识,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案件防控就水到渠成,卓有成效。基本这样的认识,我行党支部在案件防控攻坚年活动中,从抓关键入手,在员工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合规教育两个教育。在警示教育中,我行把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案例整理成册,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通过用系统内的案件和身边发生的案例,让员工深刻认识到,一旦思想防线崩溃,就会走向犯罪的道路,后果不堪设想。在合规教育中,我行首先抓党员干部的教育,因为党员干部在信贷管理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获取贷款拉拢腐蚀的首选目标,如何保证党员干部“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案件防控的关健环节。为此,我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通过强化教育,加强约束,让党员干部在违规贷款方面不想为、不能为、也不敢为,从而在管理层上营造反腐倡廉的环境和氛围。其次在职工中开展《农发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学习,通过六个制度的学习讨论,让广大员工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从而在全行上下营造了案件防控牢不可破的思想防线;二是建立谈心制度,时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建立干群交流渠道,及时解决思想问题是我行党支部一以贯之的良好习惯和优良作风。在第二阶段的活动中,我行党支部继

3 续发扬这些优良传统,通过建立三项制度,解决职工思想问题,检查自身工作作风。一是建立干群谈话制度,关心职工的思想动态,解决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难点问题,帮助职工解除工作压力,引导职工轻装上阵,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建立职工座谈会议制度。每年四次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议,倾听职工的呼声,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顺应职工意愿,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建立银企座谈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所辖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座谈会,于6月23日召开了银企座谈会,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干部职工在贷款管理中的“吃、拿、卡、要、借”现象,促进廉洁自律,预防案件发生。三项制度使我行行风和工作作风得到很大改善,目前职工信心百倍,银企关系更加和谐,为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了条件;三是健全防控体系,完善了案件查防联动机制。案件防控单靠单纯的思想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教育、制度、监督协调联动,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各部室各负其责,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防控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达到防范的目的。在第二阶段的工作中,我行除建立思想道德防线外,一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大从源头预防案件的力度。重点是推行“三务”公开。上半年,我行坚持做到党务在党内公开、行务在行内公开、财务向职工公开,防止和克服了“三务”暗箱操作现象,在扩大民主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二是强化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党员

4 领导干部的监督,紧紧抓住贷款投放、财务开支、人事管理这些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综合运用党内监督、职工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问题,促进干部廉洁和降低案件发生。由于教育深刻、制度有力、监督到位,我行上半年没有发生任何案件;四是加强了员工风险排查。在与广大员工人人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后,我行还加大了员工的风险排查。我行党支部十分重视员工潜在风险的分析与检查,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协调联动的防范体系和检查机制。一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大从源头预防员工风险的力度。我行每季度都要向员工下发在企业借款借物的申报表,让员工自我清查、自我申报。尤其是与客户企业接触频繁的会计出纳部和计划信贷部的员工,更是时常教育,时时关注,一旦发现苗头,就立即谈话,帮助纠正,消除风险。目前,全行员工每季都要上交申报表和承诺书,这一制度坚持始终,毫不松懈。同时,建立了从内到外的监督链条,在外部与客户企业签订《银企共防违法违纪责任书》,并从社会与企业聘请了4名廉政监督员,协助我们对员工在企业的借款借物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在行内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从而形成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庞大的监督网络。二季度,我行已收回6份由企业提供的我行员工在企业借款借物情况表,目前尚未发现员工在企业有借款借物的问题存在。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

5 反腐倡廉。在推进案防工作中,我行把反腐倡廉作为预防案件发生的关键工作抓实抓紧,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2)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检查,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等问题。(3)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求领导干部和广大信贷人员自觉遵守《廉洁办贷十不准》,确保自身不出问题。并对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进行回头看,认真检查存在问题。通过市银监局最近的工作检查来看,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六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6月份,我们按照县纪委有关要求,及时递交了两位科级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让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建立了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的防腐认识,推动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八是开展警示教育。6月份,我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县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观看案件案例,听取古今贪廉两方面人物的介绍,广大员工深深感受到善恶黑白仅一步之遥,功臣罪人只

6 一念之差,只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廉洁的人,之后,广大员工纷纷在廉政宣言上庄严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当场还为慈善机构捐款800余元,表明要以焦裕禄、孔繁森等先进人物为榜样,坚守理想信念,增强法纪观念,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为新农村建设发一份光、献一份热。9月份组织了全行人员认真学习《万荣县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通过学习有增强了大家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认识,提升了思想道德。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知识学习考试,通过考试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四、整肃工作纪律,落实“五个不准”

9月份,我行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精神,在全行开展了劳动纪律在整顿。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这次劳动纪律大整顿,重点是按照“五个不准”整顿部分同志存在的自由散漫、纪律松驰、有章不循、缺乏责任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行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职工每天早8点、午2:30到办公室签到上班,早12点、午6点签退下班,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二是认真执行查岗制度。上班期间由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不定时对各部室员工上班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有中途脱岗现象和违反“五个不准”问题的存在;三是人人开展自查,积极揭摆问题。全行员工联系工作实际,

7 认真查找劳动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并针对问题,制定措施,及时纠改。三项措施不仅严肃了劳动纪律,而且把内部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此项劳动纪律大整顿,可谓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尤其是加大了检查力度和范围,不仅检查劳动纪律和在岗位情况,而且检查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和全行的安全保卫工作等,从而培养了大家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遵章守纪意识,增强了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我行的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内控机制建设也得到加强。由于组织有力,部署周密,工作扎实,检查及时,至9月底,我行没有发生任何案件,为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推荐第3篇:开展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2011年案件防控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2011年总行、省、市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案件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明确案防主体、突出案防重点,查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案防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控案件各项措施,建立防控案件的长效机制。

1、扎实抓好基层营业单位负责人“十亲自”制度的落实。通过在线监测督促基层营业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录入,并按季组织考评小组开展检查、考评,及时跟踪解决“十亲自”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网点进行通报,对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分析多发、高发违规违纪问题的规律和特征及全市农行系统案件形势,揭示风险点,研究部署案件防控工作的措施和对策,提高案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突出案件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对银监会有关案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业务、重点环节治理情况,操作

1类案件防范方案落实情况的执行情况,员工行为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对2010年各类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等重点环节进行了自查,特别是对柜台业务操作、信贷业务、大额现金收付、大额资金转账、存贷款账户内外对账、员工思想行为倾向等重点环节、重点业务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回头看”工作,我行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同时跟踪检查整改效果,杜绝风险隐患的余留。

5、开展以案件防控为主题的文化走廊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案防宣传力度。为推动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我行从今年4月份起,开展以案件防控为主题的文化走廊宣传教育活动。以案件防控工作为主题,以各单位办公场所楼道走廊为载体,采取宣传栏、悬挂牌匾或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运用格言警句、图片、文件摘录等方式,创建文化走廊,在全行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6、认真开展重点行治理工作。我行党委高度重视,将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行长亲自过问并合理地调集了各方面力量,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于6月13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落实该项工作,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了本行的具体治理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条线的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和重点检查事项,按业务条线分别组织了信贷业务、

财会业务、个人业务、国际业务等四个专业检查组,根据职责分工和治理方案,分别制定出各条线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责任,重点治理的内容和措施,结合本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三大项内容中,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落实的事项组织进行了本部门自查并对基层营业网点进行了检查。

在开展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同时,我行继续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活动,排查以重点业务、重点账户、重点交易、重点人员为主要内容,以非现场分析核查为主要手段,主动发现,及时终止、处置案件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

推荐第4篇: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2011年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尊敬的市银监局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朔州市邮政局和朔州市分行继续深入落实“案件防控”的工作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案件防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案件防控的各项措施,不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案件的发生,确保了所辖机构可控性案件为0的工作目标,现将案件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构建案防体系,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市邮政局、市分行案防领导小组继续落实案件防控的责任制度,以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为抓手,推进了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分级分层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按不同岗位分解落实案件防控总目标、总任务,把案件防控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层次的每个工作人员;其次,邮银双方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式责任体系。第三,市邮政局对各区县局实行安全员派驻制,市分行为各支行配备了安全员,具体明确了各岗位职责,通过安全员加强对日常的安全检查,不断形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第四,为所有邮储网点建立了安全管理档案,从网点基础信息资料、安全组织及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各类应急预案等五各方面细化了网点安全管理,规范了网点人员日常的安全管理行为。第五,加强了应急预案的演练,上半年全市邮储网点、金库、押运钞开展防抢劫预案演练达到100%,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应对能力。第六,坚持召开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

二、加大安防投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局和市行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大在物防、技防上的投入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各邮储网点的防盗报警及ATM机的防砸、防撬报警达到100%;全市邮储网点的防弹玻璃、防尾随联动门安装达到100%;电视监控系统、防盗、防抢报警装置的安装率全部达到100%;三个过夜现金网点全部配备了移动金库;全市共有防尾随联动门37套,可视门6套,固定金库6座全部为指纹锁具,运钞防弹车8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全部为武装押运。全市统一安装了金库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并纳入了省网,监控中心实行了24小时双人值守,有效加强了金库安全保障和库内资金的监控力度。市局自去年年底以来,市局先后投资近20多万元,对10个邮储网点的监控设备进行了更新,实现了监控无盲区;对全市邮储网点、金库、生产场地、机房的应急照明灯进行了更换;增配了防卫器具;为6座金库和2个移动金库安装了声光报警设备等;

积极争取省公司的支持,投资30多万元对平鲁、城区两辆带病运行的运钞车进行了更新,消除了安全隐患。目前,又对怀仁、城区、右玉的三个网点的服务环境和硬件安防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市分行也结合案防工作,在省行统一投资的基础上,自行投资为部分网点增加了监控探头路数,为全部网点更换了灭火器,固定了保险柜,给山阴出纳人员配备了防弹衣、防弹头盔,实现了网点报警主机全部与市110联网。通过市局、市分行在物防、技防上的不断投入,有效增强了安全防范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在日常工作中,市局和市分行将“案防”工作与金融业安全评估、网点升级达标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安全防范的各项规定,研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考评标准逐条逐项严格贯彻执行,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自验、自查、自纠、自改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了3次全面的自查自验,邮银还联合开展了全省互查,检查内容涉及十二个检查大项,120余条检查小项,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通过检查,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共下发隐患通知书16 份,涉及处罚26人次,累计处罚金额18000多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大部分代理网点监控存在盲区,且监控设备陈旧老化,回放图像不清晰,有的监控录像不保存,有的保存不够30天。

二是部分网点防尾随联动门没有按规定执行反锁联动使用,有的不同程度出现故障,没有及时维修。

三是代理网点大部分应急照明灯不能正常使用,网点防卫器具配备不足。

四是部分网点没有内设卫生间。

五是代理网点和金库未安装光报警设备,个别一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现金区域后门未安装联动门。

六是所有网点24小时ATM未安装紧急求助按钮,不能实现报警、图像、监控、对讲远程传输。

七是运钞车在部分网点没有在监控范围内停靠。

八是部分网点安全检查记录不全,ATM装填钞时未能按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针对安防设施方面存在问题,市邮政局安保部门于6月份邀请闭路监控系统厂家技术人员对全局网点监控设备进行了维护,对保存不够30天的增加了硬盘,确保了监控设备的有效性。7月份又安排防盗门厂家对27个网点的防尾随联盗门、金库门进行了维护修理,对全局网点应急照明灯进行了更换。对部分网点现金区后窗进行了加固,为网点柜员一对一配备了防卫器具,对全市金库和农村网点安装了光报警设备, 对没按要求操作联动门和运钞不规范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在网点硬件安防设施无法整改的已上报省公司给予统一安排解决。市分行针对个别支

行电视监控存在的盲区和监控探头配置不齐、布置不合理的网点进行了探头增配和位置调整,新增主机5台、监控探头55路,保障了网点监控实时、有效。同时市邮政局、市分行分别组织了对网点防抢报警器的全面巡查,亲自培训网点人员正确使用防盗防抢报警装置,正确进行撤防、布防,保证了全市网点全部与110指挥平台正常联网。加强了对各网点人员对联动门使用的学习和监督检查,确保了联动门使用起到真正作用。8月份通过组织复查,网点安防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存在问题大部分已落实整改。个别硬件问题属自身无法整改的已向上级打报告逐步解决。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组织领导层、管理层、从业人员三个层面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观看安全操作录像、警示教育录像,提升全员安全管理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上的执行力度,正确掌握安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的流程,对不规范操作要加大考核力度。

二是从抓预案演练入手,提高人员防范意识。要组织好押运、守库和营业网点环节的预案演练(防抢、防盗、防火等),要定时间、定措施、定方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预案的内容,明确要求、分工和工作步骤,提升相关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检查的频次和检查质量,特别是要做好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的专项检查工作。重视并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

四是加强邮银合作,继续坚持邮银双方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密切合作,形成案件防控合力,双方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消除各类资金风险隐患。

总之,今年以来,我市邮政局、市分行在“案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邮储网点安防工作的大幅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深入地推进“案防”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扎实、有效运行。

推荐第5篇: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汇报

××年,××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查办案件的新思路、新办法,在继续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同时,加大力度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资产流失、挥霍浪费公款、私分滥发钱物等案件。仅第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就已立案调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其中经济类件,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件。结案件,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名,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一、完善各项机制,落实办案责任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年初,县纪委根据上年度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本委有检查职能的科室及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具体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规定:县纪委每个检查室年内查办案件基数为件,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基数为件,县直纪检组(纪委)查办案件基数为件。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我们制定了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单位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为了保证考核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运用,还制定了奖惩办法,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停发办案补贴;物质奖励方面,从收取的违纪资金财政返还中提取用于奖励办案有功人员,并对查办案件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三是实施轮岗培训机制。一方面,县纪委每月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讲授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方法和技巧。另一方面采取跟班学习,每季度抽调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到各检查室跟班学习,直接参与查办案件工作。同时,对县纪委内部科室人员实行轮岗制度,使县纪委工作人员全部做到能够独立办案。四是推行“一案四卡”机制。我县继续以“一案四卡”为载体,充分发挥县纪委案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办职能,在全县纪委办案中全面推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五是制定领导包案机制。县纪委高度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两名副书记和四名常委直接参与办案,并担任一些重大案件的专案组长和调查组长,直接指挥、调度重大案件的查处,在突破大要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强化案件线索,提升线索价值

我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主动拓宽案件线索领域,不坐等群众举报,广辟案源,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在挖掘深层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功夫。

一是注重从已结案件中捕捉新形线索。对已经查结的案件进行分析,从留下的疑点和未查的线索入手,从中发现问题,由浅入深,挖掘串案、窝案。月,我们由主管案件的副书记和主管常委,组织信访室、检查室、审理室人员,对年以来我委立案调查的全部案件材料进行集中调阅、对比,进行分析,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达余条,并组织人员进行逐一核实。

二是注重从一般线索中捕捉特殊线索。改变以往举报线索没有实际内容一般不查的做法,在对举报内容不具体的线索分析研究上,注重由浅入深,突破深层次案件。如今年初,××镇××村一名群众举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有经济问题。举报线索非常简单,即举报人曾在该村村办企业工作过。我们通过找举报人了解情况,进一步做深入调查取证,很快查清了××伙同村主任、村会计分别非法占有村办企业货款元、元的违纪事实。

三是注重从单个线索中捕捉连带线索。打破思想上的框框,除查清举报信所涉及的问题外,还顺藤摸瓜,透过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挖掘隐藏其后有深查价值的违法违纪线索,扩大办案成果,突破窝案、串案。如去年月份,我们接到××村部分村民举报原党支部书记××购买本村商贸楼少付利息元的问题。调查组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这绝不仅仅是一个人违纪的问题。因此,立即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县纪委召开常委会决定“立即组成调查组彻查”。调查组从核对该村建商贸楼工程的结算情况入手,清查该村的收支情况,最终不仅查清了××非法占有公款元的问题,还查清了包括××在内的名村干部借偿还本村商贸楼和纸箱厂办公楼建筑欠款之机,收受工程承建商××手机、家用电器和代币券折合人民币元的两委班子集体违纪事实。

四是注重从表面现象中捕捉隐形线索。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清理中挖掘案件线索;从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系中获取案件线索;通过对发案率较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执法监察、定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线索;通过剖析非正常亏损企业,挖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线索。如××村两委班子集体违纪案线索,就是我们在规范村街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我们在检查该村财务帐过程中,发现了一张数额元的砖款收据,存在明显疑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并以此为突破口,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一举查清了该村名村干部虚开万元砖款并私分以及收受安装自来水工程回扣、私分承包费达万元的违纪事实。

三、讲究办案策略,提高办案效果

⒈在“稳”、“准”、“抓”上下功夫。“稳”就是从稳定这个大局出发,通过办案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的;查办每一起案件都有低调稳妥的思路,一方面既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要冷静对待,稳扎稳打,进可攻,退可守;要有稳定的办案队伍,充分保证查办案件的连续性。“准”就是选准当前反腐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起到查处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应,要选准每一案件的突破口,找准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重点对象,作为案件的突破口;要选准最佳“两规”时机,快查快结,事半功倍。“抓”就是要狠抓办案队伍,提高办案人员政治和

业务素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要狠抓对办案人员的监督,探索监督办法和措施;要狠抓办案程序,做到有序、规范、合法。

⒉在“实”、“巧”、“追”上做文章。“实”就是认真分析反映问题内容是否真实可信,线索是否具体,时间、地点、主要情况是否符合逻辑,向举报人进一步核实违纪问题线索,向知情人搜集所有相关证据。经过案情分析、排查掉虚假、次要的问题,掌握主要问题线索、证据,为案件查处奠定良好基础。“巧”就是根据不同的违纪者的不同心理,采取不同的突审方法和策略,因人制宜,巧妙运用各种策略,迫其就范。比如今年我们在查处××乡××××村原党支部书记××贪污、非法占有案时,我们就抓住其和现任村党支部书记××相互矛盾的心理,使其互相攻讦,查实后,名村干部受到了党纪处理。“追”就是要抓住疑点,咬住不放,一查到底,真正拔出萝卜带出泥。比如我们在查处××××镇财经办副主任××××贪污案时,通过一个疑点,不仅查出了××××粮站副主任××等人贪污、挪用公款大案,今年又通过××等人案件挖出了××××镇原财经办主任××挪用公款案,仅此一案使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⒊在“审”、“快”、“密”上寻突破。“审”就是审计开路,对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凭证不全,容易发生大要案的单位,要协调审计部门全面进行审计,要力求精、细、全,通过审计揭露和发现问题,为深入调查提供依据。“快”就是快速行动,一旦掌握证据,就采取果断措施,不给违纪者喘息和串供的机会,审查违纪者要做到亲和、威严相济,情理、法规交融。“密”就是严格保密,依据中纪委《案件检查条例》中的“两规”,对人际关系复杂的重要违纪人员采取远离本籍或调换审查地点的方法,排除关系网和说情风,使违纪者在心理上形成压力。把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数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在调查取证后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进行封闭办案,为案件查实创造有利条件。

四、指导乡镇办案,推动整体工作

我们在逐步解决乡镇纪委无人办案、无能力办案、案件管理不规范的基础上,在抓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极大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两年来,全县个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件,已连续年消灭了乡镇办案“空白点”。

一是实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县纪委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考核办法。两年来,先后有名乡镇纪委书记被提拔重用;个乡镇纪委被通报批评;个乡镇纪委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办案补贴。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主要是督促检查各乡镇办案目标的落实情况、信访要结果的案件、较大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等。对较复杂的案件要帮助乡镇纪委分析案情,提出指导性的具体意见,促进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县纪委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经常组织检查、审理等科室进行个别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四是发挥协调配合。县纪委要求乡镇纪委要发挥主动性,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和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发挥他们的优势。涉及到县直部门的,由县纪委或乡镇党委出面协调,形成查办案件合力。由于各乡镇注意综合协调,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使查办案件摆脱了孤军作战的局面,增强了生机活力。

目前,我县查办案件工作发展势头强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⒈案件线索少,案源匮乏。⒉查办案件方法单

一、滞后,查处有影响的经济大要案不多。⒊县直纪检组仍是全县查办案件的薄弱环节。今后,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在挖掘案件线索、提高办案技巧、指导县直纪检组办案工作上下功夫,集中力量、强化手段,重点突破有影响的经济大要案,确保圆满完成××年查办案件工作任务,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贡献。

一、强化案件管理,防止线索流失。对领导批办的案件及有关科室筛选的案件线索存入“案件线索库”统一管理,案件线索转出后,随时掌握查办进展情况,调整办案方法,确保每个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得到充分利用、深入挖掘。

二、改进办案手段,突破大案要案。做到从现有的职能权限出发,因案致宜,把《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赋于的办案手段用足、用好、用活。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优势。针对办案手段不同进行职能协调,对一些问题多、涉及面广的案件,需要多个执法部门协调联动的,由县大要案领导小组负责与各执法部门的协调,发挥各自的优势,协同办案,形成办案合力,有利于集中力量迅速突破大案要案。二是发挥骨干力量优势。对一些案情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抽调办案骨干人员,组成优势兵力,成立专案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力争在短时间内突破案件。三是简化办案程序。对来信来访、案件初核、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实行一条龙管理,由分管案件副书记全面负责,主管常委分口把关,便于前后衔接、快速运转。改变单纯利用组织程序找证人取证的方法,必要时不通知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从而减少跑风漏气的可能性。对需要立即决策的重大案件,先口头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实行急事急办,当场决策,避免因耽误时间而贻误战机。

三、强化四个结合,增强办案技巧。一是全面查帐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查帐是对被查单位一个年度或几个年度的所有帐册、凭证及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查,掌握被查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发现违纪线索、疑点。重点突破是在全面查帐的基础上,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和疑点认真分析排查,抓住主要矛盾,找准重点,深挖细查,使案件得到突破。二是典型查实与引用借鉴相结合。典型查实就是针对违纪人员带有普遍性的作案手段和方法,进行重点和深入细致的审查,力争查实。引用借鉴就是借鉴典型查实的经验,查出其它案件中的类似问题,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内查与外延相结合。随着

在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和加入以后,各项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同时,经济违纪也日益显示出智能化、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内查与外延相结合将是纪检监察机关突破经济案件,尤其是突破经济串案的重要思路。四是查帐与审查业务活动相结合。某些单位业务活动和经济往来有其内在的规律性,查办这些单位的经济案件,就要掌握和分析该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情况,了解哪些环节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和贪污受贿问题。查帐时,要结合该单位的业务活动和行业特点,查业务台帐,原始记录等档案资料,并找出它们之间的各种联系和规律加以综合分析,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四、加强纪检组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一要健全组织,做到人员落实。每个县直纪检组至少要配备两名以上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兼顾其它工作,为查办案件奠定基础。二要上岗培训,提高素质。县纪委要针对新任纪检组长,有计划、有步骤地到县纪委检查室轮流上岗,进行实战锻炼,提高办案能力。三要转变工作思路,坚决克服怵头畏难情绪,要以民主评议行风、财务清理、专项治理等为契机,主动寻找案源,查办案件。同时每个案件都要按照“三定一包”(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领导包案)的要求,明确办案重点,实行办案责任制。四要全程服务,跟踪指导。县纪委要对工作薄弱的纪检组采取“无案帮找、难案帮查、疑案帮审”的做法,进行办案指导,对办案成效显著的帮助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推荐第6篇:防范电信诈骗案件工作汇报1

**支行

关于防范电信诈骗案件工作的汇报

**银监分局:

我行根据的要求,积极组织,迅速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组织学习,特别是银行一线柜面员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使每位员工都熟知电信诈骗的技俩和手法,同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对每一汇款客户、办理的每一笔汇款业务均能履行善意提醒义务,以提高公民防骗拒骗能力。

二、免费为广大持卡客户开通短信提示服务,及时提醒客户账户变动情况,在营业厅或自助服务区对外公布唯一的客服电话,及时为客户解除困难和提供服务。

三、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加大宣传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和防范措施,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识知度,增强群从自防意识,减少或避免上当受骗几率。

四、根据我行业务系统自身特点制度相关防范预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案发时做到报警、司法查询、冻结账户、协助侦破案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快速联动,达到减少或避免对存款人利益的损害。

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

推荐第7篇:梨树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汇报(新)

梨树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汇报

根据省市纪委的通知要求,把我县贯彻全省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省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了本地区贯彻落实的工作会议,所有纪检监察人员全员参加,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大大提高了案件审理的质量。

1、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我们梨树县纪委监察局对案件审理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尤其是这届纪委领导班子始终把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来抓,不仅认真坚持案件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而且认真解决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推动审理工作创新,拓展审理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了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

2、强化业务领导,支持审理干部履职尽责。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带头执行审理工作制度:研究案件事先不定调子、不拿意见,坚持先让审理部门拿意见;不管时间多紧、情况多特殊,都坚持必须履行审理程序,不经审理的案件,不和提交常委会研究;坚持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案件制度;有些特殊的信访结案的案件,在做出信访结案或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前也让审

理室阅卷把关,发挥审理工作的把关作用。

3、强化培养使用,关心审理干部成长

一是对审理干部高标准、严要求。二是创造机会让审理

干部出去学习。三是在政治上关心审理干部的成长。

二、审理队伍建设情况

根据法泉书记要求,我们县纪委在内部编制设置上,给审理

室又增加了一个编制,现在审理室人员达到了3人,其中主任

1人,副主任1人,一般干部1人。在领导力量上,1名副书记主

管,还有一名专职常委协助主管书记抓审理工作,并坚持分管审

理工作的领导不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不

干预案件检查工作。

三、案件审理方式改进创新情况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努

力构建了新型和谐的案件审理工作关系:

1.抓好权利告知环节。在审理工作流程中设置了以书面

形式告知党员干部权利的程序。即在案件移送审理之初,向

受审查党员发出《权利告知书》,告知其在审理过程中享有

的各种权利。并结合审理工作流程,向其讲清要经过的一系

列程序和步骤,以及每步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及应注意

的事项,使被审查人清楚审理工作程序和自己的权利义务,

并能主动配合审理工作,自觉行使自己的权利。

2.抓好审理谈话环节。在审理谈话中要体现三个目的:

一是审理谈话要坚持严肃纪律,依法办案,使受处分人在从

严执纪中受到教育。二是审理谈话要坚持以人为本,与人为

善,使受处分人从人性化执纪中受到教育。三是审理谈话要

坚持维权,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使受处分

人员从合法公正的执纪中受到教育。做到三必谈:违纪事实

必谈;思想认识必谈;纪律责任必谈。达到三清楚:证据和

情节核实清楚;被审查人看法和态度清楚;被审查人对其违

纪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清楚。

3.抓好处分解除环节。为防止受留党察看处分和行政处

分的党员干部处分期满不及时按期办理恢复党员权利和解

除处分,我们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在处分决定下发时告知被

处分人到期的时间,提示其按期申请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

分;二是单独建立留党察看处分和行政处分登记簿,写明处

分的时间和到期时间,到期前15天发督办通知书;三是建

立专人负责制,发案单位和纪委审理室均将责任落实到具体

人员,并做到面对面对接,保证了受处分人及时解除处分,

行使应有的权利。

4.实行“乡案县审”。实行乡镇案件报送县纪委审理。县

纪委监察局下发具体规定,规范报审程序及案卷管理,并装

订模拟卷,举办业务培训班,召开现场观摩会,使“乡案县

审”工作在全县铺开。同时,建立四项配套机制,保证报审

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建立审理人员调配机制,将基层审理小

组的业务骨干编入协审人员库,在审理报审案件时,随机抽

调协审人员参与审理;二是建立协调联系机制,与发案单位、

基层党委政府及基层纪委搞好工作衔接和配合;三是建立统

一的报审文书格式和传递流程,未经报审的案件,案管室不

予上报结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乡镇纪委的调查

权、县纪委审理权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处分决定权及三方的责

任,如发生错案,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自实行“乡案县审”

以来,县纪委共审理乡镇案件223件,提高了乡镇案件质量,

实现了县域内量纪标准的公平一致。

5.疑难案件实行集中会审。对案情复杂,性质的认定上

似此似彼等疑难案件,我们采取集中会审的方式,确保定性

准确,量纪适度,使被审查人得到公正处理。一是由有关领

导、审理人员和办案人员组成专案会审小组,通过听、问、

看、析、议等方法,对违纪人员的违纪事实、证据进行全面

审核,就定性、适用党政纪条规、法律法规及量纪等进行集

体会审。二是召开有公、检、法、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参加的案件分析联席会,进行专家会审。三是对集体会审和

专家会审仍拿不准的案件,请求上级审理部门把关会审,确

保办成铁案。县直某部门一名主要负责人,因用虚假票据核

销招待费及其它不合理支出被立案调查,调查组认定,该负

责人的行为属于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当事人对定性提出异

议。经过会审,并经核实,其处理的费用有些确因工作需要,

后上报市纪委审理把关,将本案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给予

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位负责人心服口服,接受了处理意

见。

6.特殊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对查与被查、审与被审之间

意见分歧较大等一些特殊案件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为被审

查人创造更加充分的举证及辩护的条件。公开审理活动由审

理室主任主持,案件审理人、调查人、被审查人和审理监督

员参加,发案单位干部群众可以旁听。首先由案件调查主办

人介绍案件调查情况及认定的错误事实,对被审查人的辩护

和提问进行解答;被审查人交待自己的违纪事实;案件审理

人与双方进行质证;审理监督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

由审理人员认定违纪事实,各方在现场记录上签字。会后形

成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会审议。林海镇一名村主任,将

移动公司征用该村机动地补偿费5000元贪污,经调查核实,

本人对错误事实签字认可。公开审理中,当事人又提供了一

个新情况:移动公司在建塔时还占了该村农民董某4垄宽1

2米长的承包田,该村主任从5000元中给董补偿了500元。后经

审理室和调查组共同核查属实,该村主任实际违纪金额应为

4500元。虽然只差500元,但在量纪上却是是否开除党籍的分

界线,最后给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这起案件的公开审理

使当事人党籍得到保留,也使其他党员干部受到教育。

7.严把五道关口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梨树县纪委在案件审理时坚持认真审核证据,严把事实关;准确认定违纪构成要件,严把定性关;正确运用条规,严把量纪关;实施跟踪监督,严把暂扣款物处理关。同时,严格审查检查程序并严格按法定程序审理,做到实体与程序统一,确保审理的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坚持和谐审理达到了惩教结合,提高案件审理实效。发挥了审理干部的双重职能,既认真负责地当好律师,切实保障被审查人的正当权益;又客观公正地当好法官,帮助被审查人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危害性,让他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达到寓教育于惩处之中的目的。

推荐第8篇:案件专项治理和防范工作汇报材料

案件专项治理和防范工作汇报材料

xx年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和防范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案防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目标。即“两降低”,降低案件数量、降低发案金额;“两提高”,提高对案件的自查发现率,提高对案件的第一时间发现制止率。为确保目标实现,市联社党委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队伍保障、责任追究正向激励,案防机制等多个方面制定了详细规划与措施,在辖内形成了案防工作高潮。

(二)统一思想。目标的实现,需要全员思想的高度统一。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们及时召开了联社领导班子会、机关全体员工会、全市信用社主任等三个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部署。为确保实效,我们将学教活动全面铺开,做到了三个结合,即案防工作与“三铁”教育相结合,案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案防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相结合。开展了“三方面”的培训,即临柜业务、案件防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综合业务系统上线操作培训,信贷风险管理及五级分类知识培训。通过层层动员与部署,在广大干部职工中逐渐树立起“安全无小事”、“从严治社”、“违章必究”等三种意识。

(三)规范行为。案防工作的主体是人。我们从建章立制入手,以规范员工经营行为和日常行为为着力点,对省联社制定下发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结合xx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推行了联社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社制度、案件违规责任整改督办制度、重要岗位重点人谈话制度。强力执行了领导干部“五严禁”和员工“六不准”,将案件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移。

(四)创新机制。设立案防工作四道防线:一是领导责任防线,实行市联社和农村信用社“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内部审计防线,xx年4月成立稽查大队,x名稽查人员全部专职化,同时制定《xx市农村信用社稽查大队管理办法》,对稽查人员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岗位连座防线,岗位之间强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人违规,相关责任人一起受罚;四是监管联动防线,强化“四个一”、“五个一”落实力度,基层社每月将“五个一”落实情况向市联社报告,联社每周将案防工作情况向银监部门报告。上半年,联社及银监部门共对x个网点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一次,抽查x次,召开现场专题会x次,抽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x次。

(五)重点突破。我们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查防结合,,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重,重在加强内控原则,重点从可以攻玉员卡和授权卡、印章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等六个方面,监控检查与枪支弹药检查等两个环节,极易诱发案件的信贷领域进行了重点审计。xx年上半年,共组织与配合开展了大规模审计x次。一是对联社机关2005年度及xx年一季度的财务费用进行了审计。二是配合省联社开展了2005年度决算真实性审计。三是配合xx银监办对全市农村信用社委托代办业务进行了审计。四是对全市x名高管人员开展了离任审计。五是配合银监部门对2005年盈利真实性及股金分红情况进行了审计。六是按省联社要求进行了全市信用社信贷大检查。

(六)严厉追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级建立了督办台账,指定责任人实行限时整改,上半年共查处案件x起,处理严重违纪事件x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起。结合对审计反映问题的处理,共调查处理x人次,其中:通报批评x人,警告x人,记过x人、留用察看二年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实施经济处罚x元。

(七)力挽损失。始终坚持以挽回经济损失为出发点,上半年共挽回各类经济损失x元。在重点查处x等五个信用社违规经营事件、卢市信用社xx以违规贷款方式挪用信用社资金x元事件、xx信用社违规使用坏账准备金事件、x信用社信贷员xx及x信用社信贷员xx违规放贷案中都较好地坚持了这一原则。如我们通过检查发现xx违规放贷x万元的违规事实后,迅速采取措施加强对违规人员的监控,并采取强制清收措施,目前已追回赃款x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强制休假执行不到位。部分社主管会计在本社本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超过轮岗最高年限尚未轮岗;在落实重要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时,其主管业务没完全交接和没进行离岗审计工作。

(二)信贷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信贷资料格式不统

一、填写不齐全、搜集不完备等情况;小额农户贷款授信上普遍存在对信贷员调查、审批、授信无有效的监控举措;存在化整为零、垒大户等违规贷款现象;大额贷款贷后管理落实不到位。

(三)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隐患。主要表现为:按照新的GA防范达标要求,全市x%信用社达不到标准;存在守库值班空档、营业网点进出人员管理不严、对各类检查不坚持验证、个人印章随意存放和混用、各类安全登记簿不按规定填写等现象;部分员工对防范器材使用不够熟练、应付突发事件能力不强。

三、后段工作打算

(一)加强岗位责任制建设。重点是加强授权授信管理,强化计算机授权、贷款授信的硬性管理,细化各岗位工种的责权利,建立健全工作备案制度、管理与经营监测制度、各类违规违纪及信访事件的督办制度、审计稽查制度,科学制订综合业务系统操作规程、信贷资金营运流程。确保各岗位相互制衡。

(二)加大制度执行和落实力度。落实轮岗休假和亲缘回避制度,建立在岗员工行为档案,推行重点人员重点谈话制度。

(三)构筑风险管理机制。与“三铁”教育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和案例警示教育,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四)切实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内外账务的核对。重点放在贷款的内外账务核对工作上,确保资金营运的规范与安全。二是全力推进社务公开。三是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重点加强对贷款借据使用管理的规范,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管理。

推荐第9篇:信用社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汇报

信用社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汇报

ⅩⅩ农村信用联社ZZ办事处:

为落实银监会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电视电话会和省联社[ⅩⅩ]3号明传电报精神,我联社于ⅩⅩ年3月17日至19日,在联社理事长等五位联社领导的带领下,抽调人员32人,组成了五个检查组于3月17日至19日对全辖40个网点开展了库存现金专项检查,检查面为100%。检查采取了核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帐簿报表、相关登记簿、会议记录、制度规程、电视监控录像和现场观察及与员工谈话等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组织与检查对象

(一)组织:县联社成立了现金专项检查小组,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XXX任组长,联社纪委书记、监事长XXX任副组长,联社其他成员、财务、稽核、保卫、科技、办公室、营业部负责人和各网点负责人为成员。检查组负责制定检查方案、确定参检人员和检查对象、内容、要求,负责有关事宜的统筹协调。

(二)检查对象:全辖各信用社、分社、联社营业部、财务部等所有网点的内外库、封包箱、尾箱、自动柜员机等全部业务经营中现金、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

二、检查内容与作法

(一)检查内容:(1)全辖各信用社、分社、联社营业部、财务部等所有网点机构的内外库、封包箱、尾箱、自动柜员机等全部业务

经营中现金、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2)门禁制度、“四双一交叉”制度、检查(含查库、碰库、出入库验款等)值班制度、四项日志制度等的执行情况。(3)110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联动门、灭火器材、自卫工具的运行状态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4)重要帐户内外核对情况(本次主要核对与联社、与分社往来)。(5)有价单证帐实核对。

(二)作法:要求检查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省联社[ⅩⅩ]3号明传电报精神进行工作,对于本次检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而导致检查流于形式的,一律从严追究检查者责任。

1、现金检查对本社员工打包、打捆的(无论破币、零尾币、硬币)一律拆包、拆捆检;对从人民银行介来尚未拆封的在核对封签无误并逐包逐捆移位核查。

2、对各网点以任何票、证、据、条抵库的,当即核查清楚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各网点存联社营业部款项检查时点余额由检查组长及一名检查人员与联社营业部柜员电话核对,记录时间到几时几分,检查完毕后已经与营业部接电话的帐户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4、重要空白凭证一律对总库、主管会计尾箱、柜员尾箱进行全面核查相符。

5、对于发现的问题一律就地纠正,对于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一律弄清事实,制作工作底稿和事实确

认书,由联社统一进行责任追究。

三、检查情况与查出的问题

各检查组于ⅩⅩ年3月20日进行了碰头,根据碰头汇总情况,本次检查未发现现金帐款不符、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帐实不符、重要帐户内外帐不符和其他重大问题与隐患。但也存在领导与员工案防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业务管理操作不规范、安防设施设备运转不正常等问题。

(一)现金管理方面:

1、现金超库存限额现象。本次检查发现有11个单位有现金超库存限额65万元,最多为XX信用社超10万元。

2、存在凭条抵库现象。发现有3个单位存在发票抵现金现象,抵库金额22271元,其中联社机关2万元,是1994年前发生的。

(3)现金管理日志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重要空白凭证方面。

1、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不合规。如XXX分社库存重要空白凭证未封箱落锁保管,其中手工收贷凭证25份已盖公章。

2、重要空白凭证帐实不符。XXX主社活期储蓄存折25本(#..1....)未入101科目管理,造成帐实不符。

3、重要空白凭证跳号使用。XXX主社电子缴税付款凭证#0000000跳号使用XX分社电子缴税付款凭证#000000跳号使用;XX主社1月1日贷款本金收回凭证#000000与#000000串号使用。

4、重要空白凭证销号不规范。一是不及时销号。XX分社社内往来000000000#未及时销号。二是核销存在差错。XXX主社操作员贷款按期计息清单一次性在综合业务系统中核销(属误销)。

(三)资金往来方面。

1、四项日志制度执行不到位。XX分社、XXX分社往来日志、库存日志无记录,每天电话上报主社数据;XX社社主任从2月份起未在往来日志、库存日志上签字。

2、往来帐核对不规范。a、往来帐未按月进行逐笔登记,如XX社XX社和XX分社等单位1月份往来帐未逐笔勾对。b、往来帐未及时收回对帐单,如XX分社、XX分社。

(四)安全保卫方面

1、安全检查频率不够。如XXX、XX分社社主任安全检查记录不符合制度规定,次数不够。

2、守库登记不合规。如有的网点守库登记存在由一人代替签字现象;XX分社ⅩⅩ年3月15日、3月16日XX值班未登记签名。

3、门禁制度执行不严。XX主社、XX分社营业间联动门使用双开。

4、安全设施运转不正常。XX分社监控摄像头

1、4道无视频信号;XX桥主社监控摄像头

4、、6道视频设置为手动录像;XX主社监控摄像头

4、5道视频设置为手动录像;XX分社未安装监控设备。

5、个别单位联防协议尚未签订。XXX分社、XX分社至检查日未签订联防协议。

四、整改措施

根据检查所反映的情况与问题,联社理事长XXX、监事长XXX、副主任XXX当即召集财务、信贷、保卫、稽核、办公室等部

门负责人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了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并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加大教育力度,增强全员合规、案防意识。要重新组织员工学习银监会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电视电话会、省联社[ⅩⅩ]3号明传电报精神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案情通报,增强每一个员工的合规与案防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2、加大处罚力度,把责任追究和问题、隐患漏洞整改到位。对所发现的问题,按照业务操作制度、稽核处罚制度、安全保卫度、员工业务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分门别类进行处理,该扣分的扣分、该罚款的罚款,由业务部门出具清单,稽核部门扣分、扣款到位并通报全辖。联社现将强调:一是网点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开拓业务经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相应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联社“五项监督”细则履行职责。对于失职渎职导致案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责任。二是要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四双一交叉”制度、检查(含查库、碰库、出入库验款等)值班制度、四项日志等制度。

3、加强检查力度,逐步完善内控内管机制。一是要使检查指导工作常态化,按照业务经营与监督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联社专业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网点的检查与辅导,在现场答疑解难,提升员工的业务知识水平、法规制度水平和操作技能,强化基础工作。二是明确所有登记簿签名均由责任人签字,不得用私章代替。三是网点负责人要对业务经营与监督管理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与漏洞。

4、完善物防设施。一是对建强分社等4个安全设施未达标的网

点,制定达标方案,预算资金投入,按费用管理程序落实方案与资金,力争6月未前全部达标。二是联社保卫与科技部门组织一次对技防设施的全面检查与操作辅导,消除所有故障,确保所有设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使每一个员工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三是明确安全员为消防器材、“110”报警系统管理责任人,委派会计为电视监控管理责任人。

5、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要切实按照省联社和本社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管重要空白凭证,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的购、领、用、销(销号)、存、销(销毁)手续。

6、切实加强往来帐务的核对。本次对往来帐务的检查因时间问题仅涉及到社内往来,要求各网点自行组织对与客户往来的账户的对帐,并将检查情况报联社财务部,特别要加强对金额较大、往来频繁的帐户和代发的粮补、林补、农机补贴、低保、“两全一部”等资金切实核对准确,严格依规操作。

7、完善现金封包押运操作流程。鉴于联社现金管理中心的设立和新情况的出现,对联社2007年出台的现金出纳与管理操作规程要进行修订,特别是对不设库的封包接送网点的重要单证、空白凭证的介送要加以规范。

8、加强对短期临时工的管理与监控。一是要求无论是正式工还是短期临时工办理存款业务、卡业务、股金业务均必须到柜台依规办理,严禁脱离柜台办理以上业务;二是加强代办撤并管理工作,将尚未函证的存、贷、息、股等业务全面函证到位。三是短期临时工不得审批

发放贷款。

9、完善委派会计和信贷员管理制度,制定其离任审计制度。

10、落实驻点兼职监督度制员职责。在本月前驻点兼职监督度制员必须按照XX信联发[ⅩⅩ]32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与要求开展工作,并对本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在4月5日前将情况书面反馈至联社稽核部。

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推荐第10篇: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我县此次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基层开展。我县将此次为期三年的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各阶段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期间将专项行动与专业工作相结合,从集中整治行动中,归纳梳理经验和做法,为整治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现将我县开展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1、印发《芜湖县“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 年)”实施方案》,对三年的专项行动作了全面动员,并就全县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2、积极宣传,营造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3、积极与各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对接,做到上级单位有指导,相关单位有联系,建设单位需报批,平时工作有督查。通过这样的集中工作,使此次活动有的放矢,集中了力量。

4、我县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贯穿于三来年工作之中,通过完善县级以上文物“四有”方案,增加巡查力度,杜绝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的发生。

5、积极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文物执法咨格考试,加强文物执法力度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取得的成果

1、通过《“芜湖县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了我县 “治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的依据,并形成了长效机制

2、完成了所有县级以上文物“四有”方案的档案工作,避免因“不知情”、“不知道”而造成的无意违法。

3、完善了文物行政执法的四项制度,加大了法人违法案件惩治力度的四项措施,给“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划下红线、增设了高压线。

4、通过三年的扎实工作,我县“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保持了零发案。

第11篇: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全区内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和依法查处。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进一步巩固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了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领导坚强,组织有力,分工配合默契

我局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建设和谐XX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查处行动的领导,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配合查处行动,我局与区监察局联合成立了XX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在内的全体成员均由两局局领导亲自担任。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局执法监察队队长来牵头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此外,我们还与区监察局专门制定了《XX区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便确定方针,开展工作部署。此外,我局与区纪委(监察局)还经常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分析研究案件的查处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大力开展查处工作,务求实效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对该项工作狠抓落实、马上行动、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充分利用卫片资料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努力搞好排查梳理和统计工作。

(一)仔细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我局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规定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对各类线索统一登记,列出了查处统计报表。同时对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认真细致地填报了《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经过仔细梳理、认真统计和分析研究,排查出我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实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此外查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违法用地宗(其中未批先用宗,其他违法用地宗,均已立案查处),共占用建设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

(二)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我们根据职责和权限对梳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组织集中力量进行了调查处理,重点查处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面的案件,尤其是那些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我局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违法违纪人员应予处分的,严格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纪律处分建议。

(三)典型案件曝光。经我局调查发现,YY市XX区杏坛镇光华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04年1月未经批准擅自将路边村至路段平方米的农用地转让给3人用于住宅建设并签订了《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100元,使用年限为50年,且当事人已于2003年12月22日收取上述土地的转让费元。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收款收据、现场照片等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二○○五年一月八日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此外,我局于二○○五年五月十日向中国共产党镇党委移交了《纪律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村委会主任进行党纪处分。中国共产党镇纪委已于二○○五九月十四日对村委会主任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专项查处行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用地以建设厂房和出租屋为主,村组集体违法用地的案件突出。改革开放以来,XX民营经济迅速发展,雄厚的民间资本主要向工业和服务业投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项目难以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加上投资者依法用地观念不强,便采取向村集体租土地等方式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此外,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对廉价的出租房屋需求巨大,一些村集体和村民遂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搭建简易房屋以供出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村委会和股份社为了吸引投资并使企业尽快投产,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抱着侥幸心理,未批先用,非法推土填塘,个别甚至占用基本农田,寄希望于以后补办手续。村集体的土地违法行为不但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而且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处理难。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但同时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支持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是应尽的责任。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大多与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二是执行难。由于法律没有赋予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权也越来越多。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在此期间法院一般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而违法用地上的违章建筑在这60天内也基本建成了,为下一步的执行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四、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坚定思想指导。要开展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及省厅、市局一系列文件、会议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明法纪,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为全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土地制度的变革,集体土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特征越来越凸显出来。人民群众珍惜土地的意识越来越强,违法用地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多。在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应结合反面案例宣传土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不利后果。

(三)严格执法,不走过场。在执法过程中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敢于碰硬,决不能手软。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分级管辖的原则依法立案,从重从快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做到应立案未立案的不放过,应处罚未处罚的不放过,应追究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严明法纪,有案必查。对重大、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四)讲究工作方法。建议上下级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建议实行市、区两级分工负责制,以市局督查为主,做到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推进,确保目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五)查缺补漏,完善制度。要善于查找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认真思考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有效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时效性、主动性和权威性。实践证明,实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并及时处理,是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最有效手段。

(六)把握政策,规范执法。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绳,以违法事实和违法性质为依据,不枉不纵。文明执法,秉公办案,既要依法处理事,更要依法依纪处理人,把惩戒违法、查处案件和促进依法管地用地统一起来,维护大局,服务发展。

第12篇:某某法院涉诉信访交办案件化解工作汇报

2011年某某法院涉诉信访交办案件化解工作汇报

今年,我院接到市、区政法委两批信访交办件共计66件。根据要求,今年年底前需实现化解60%,明年

前化解70%,时间短,任务重。接交办后,我院在市、区政法委及市高院的指导下,迅速行动,展开化解。在第一批交办件化解工作中,我院大力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对19件案件实现化解14件,化解率为

%;在第二批交办件化解工作中,我院在坚持联席会议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信访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深入群众,联动联访,对47件案件实现化解26件,化解率为

%。在我院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办连续多次来我院督导,在检查进度的同时,亦针对具体案件的化解推动给予指导,为我院交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莫大的帮助。

经过初排、复排两轮排摸,我院将第二批47件交办件分为视作化解、有望承诺化解及无望化解三大类,针对各类案件特点对症下药,分类制定推进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着眼大局,

协作推进视作化解案件工作

一是针对涉动迁案件,我院在进行整体移交后,并未结束相关工作,而是继续配合市联席办及区委政法委开展矛盾化解,做到了“任务转移,事务不移”。每周我院派员参加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内审会,评估矛盾程度,协调多方利益,切实配合责任部门集全区之力化解涉动迁信访矛盾。

二是针对听证终结、后期涉法等其他视作化解案件,我院经

1 自审确定名单后,严格依据市委政法委及市高院的程序要求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集中力量,运用智慧,全力开展有望化解案件工作 以“三结合”为指导具体开展工作:

一是领导包案与信访联席会议机制相结合。我院对第二批全部47件交办件实现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化解。包案名单确定后,各包案领导分别加大院长接待力度,提高接待频率,迅速把握问题症结,因人而异制定化解方案;甚至亲自至信访人家中探望,一面做疏导工作,一面深入群众了解实际困难,拉近与信访人距离,消除隔阂、对立、不信任情绪。在接待、家访过程中,包案领导发现确有问题的,会同院长及分管院长共同召开信访联席会议,与审判法官、信访干部一道对案件展开讨论,商议制定行之有效的化解方案。如

二是交办件化解与前期评查相结合。我院结合2011年案件评查成果,对全部交办件逐案进行研判,并依据评查法官提出的整改建议有针对性地拟定化解方案,做到“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人马、一抓到底”。如

三是自力化解与联动联访机制相结合。建立我院与信访人所在街镇情况交流平台,并充分发挥辖区信访联动机制作用,会同信访内容所涉部门共同制订、落实化解方案,对一时难以化解的,逐一与其所在街镇或单位重点进行法制教育,落实稳控措施。如

通过上述举措,我院以实现承诺化解5件。对其他尚未化解

2 的,我院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实现圆满化解。

三、无望化解

我院对于小部分已倾注大量心血、花费大量精力、占用大量资源,但因信访人过分偏离理性、诉求过高而长期无法化解的交办件,列为无望化解类案件。对于此类案件,我院拟采用听证终结的方式予以报结,从而促使信访人早日回归理性,切实实现信访化解。

目前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我院遇到的问题是,终结程序有些繁杂,导致终结进展速度较慢。希望市委政法委及市高院能对此给予指导,提高案件终结速度,提升化解工作进度。

经过上述梳理,我院在保证化解60%的基础上,不断自我加压,争取在今年年底实现化解70%,并力争与市委政法委计划要求相比,能够提早一至两个月实现全部化解。

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人马、一抓到底

“三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信访人息诉罢访。

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要求、明确时限

形成了各级联动、责任明确、口径统

一、步调一致的接信处访格局,改变了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

第13篇: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工作汇报

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汇报

(5月15日)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的促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信访监督。近年来,我县依靠群众参与,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等,积极探索运用信访谈话、信访督查、检查建议书或函询等形式,对被反映人开展信访监督,要求他们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一是强化信访监督职能作用。明确有关领导和部门在信访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排查开展信访监督,实现了信访监督工作与办案工作的有机衔接,防止案件线索流失。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明确信访监督审批程序。纪委书记对信访件亲自审核、亲自把关,保证信访件可信度。三是认真组织实施。我们在信访监督工作中,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合理运用监督方式,注意方式方法,对监督对象进行认真分析鉴别,对信访举报人进行回访,促使信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得到纠正和处理到位。四是把实施信访监督与干部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信访监督的效果。如:近年群众对公示期间新提拔的某些领导干部有些方面的问题进行举报,我们及时进行信访初核,对有问题的干部建议暂缓提拔使用。

存在的不足:一是对信访监督的认识有待提高。有的认为信访监督的作用、效果不大,有的担心实施信访监督影响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的片面认为开展信访监督会导致案件线索流失。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对信访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二是信访监督的效果有待增强。

今后我们将形成良好的信访监督工作机制,在统筹安排、归口管理、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办理、整合信访监督资源等方面进行深化,在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电话举报共计43件,其中:来信31件,来访12件(次)。以上举报材料中,署名举报13件,占举报总数30.3%,匿名举报30件,占举报总数的69.7%。初核32件,初核率达74.4%;此外,州纪委转办信13件,其中要结果件1件,已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州纪委信访室。向各乡镇、县直部门转办信访件11件,已经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县纪委信访室。

从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来看,所受理的信访件涉及党员干部16人,监察对象4人,涉及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4人;涉及乡村党政(村委会)的6件;涉及教育系统3件;卫生系统2件;建设系统3件。

群众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村干部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的问题。如:土地权属、坐支现金、多占土地、更改承包合同重新发包、土地承包费收费不合理、财务情况不透明和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

我们在解决信访问题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县纪委解决的问题,由县纪委负责核实办理,属于乡镇和部门解决的问题,我们进行转办和督办。

今年1至3月,县纪委信访室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共计18件,其中来信7件,来访11件,检举控告类18件。其中署名举报7件,匿名举报11件,署名举报占举报总数38.8%,匿名举报占举报总数的61.1%。已初核9件,初核率达50%;正在调查核实的3件,转相关部门协调解决5件;此外,州纪委转办阅处信4件。同时,我们还接待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件共4件。

从今年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看,所受理的信访件涉及党员干部15件(涉及一般干部12件,涉及乡村组干部群众3件);涉及教育系统2件,法院1件。

存在的问题:近几年,群众举报信越来越多,反映的问题更为复杂,处理难度明显增大。由于信访室只有一名室主任,受理的多数信访件只能安排纪检监察室与信访室一起初核。因为人员少,还是有些信访件未及时办理。

(三)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法制体系建设情况。以来,我县以开展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了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理环节等15项制度。受理环节五项制度领导接访制度、挂牌办访制度、巡回走访制度、媒体公开制度、舆情汇集制度。办理环节五项制度:疑难问题公开听证制度、疑议问题核查公开制度、重大问题调查公告制度、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信访举报申请公开制度。处理环节五项制度:复杂问题现场听证制度、调查结论及时反馈制度、处理结果限期告知制度、联合会诊督办落实制度、履行职

责情况通报问责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增强了信访工作透明度。

(四)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自治区将在地州级推广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我县当前具备推广应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条件。希望上级部门给我们提供信访信息管理软件,举办专题培训班,配备专职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广应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

五)开通网上举报情况。我县于在轮台廉政网上开通了举报渠道,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址。

网上举报开通当年,我们收到两封群众举报信,一封举报信是群众反映县农机局私设“小金库”问题,县纪委收到举报信后,及时安排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县农机局私设“小金库”30万元,资金余额3万余元,县纪委对“小金库”余款进行了收缴,同时,在县农机局召开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反馈会,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县纪委领导介绍了调查情况,及时征求群众意见,看该局干部职工对我们的调查是否满意,会上还让该局领导当面做检查,得到群众一致认可。

另一封举报信是群众反映县党校教师、党支部组织委员艾某贪污党费问题。我们收到举报信当天就组织专人开展调查,通过调查核实,艾某贪污党费8000余元情况属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建立基层信访举报考核机制情况。近年来,我县将信访工作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书中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是:

1、认真执行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日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越级上访、群体访。

2、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开展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

3、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4、重视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访联络员队伍建设,按时报送信访信息、报表和台帐,信访档案管理规范,工作效果明显。

5、每年开展“下访”活动两次以上,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这项办法施行以来,各乡镇都能够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

(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4月,为加大处理疑难信访问题的工作力度,制定下发了《轮台县关于推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听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了处理疑难信访问题能力。

县纪委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对信访举报件进行筛选和登记,在排查过程中,认为有些信访件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有必要进行协调处理的,根据举报人提出的信访听证申请,召开信访听证协调会,当面答复和解决问题。

近三年来,通过召开信访听证协调会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10件。采取由县纪委或者乡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涉案单位及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三老人院、人大代表等人员召开信访听证协调会,涉案当事人“当面锣、对面鼓”进行陈述、举证、辩论,其他参与人员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信访人、信访责任单位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听证主持人召集听证员集体研究,做出公开、公平、公正协调结论,力争使信访当事人心服口服。如:5月,轮台县阳霞镇纪委牵头组织镇政府、和部分村民代表,对该镇农民谢某与邱某土地承包问题进行了公开听证,通过双方辩论质证,纪委县纪委从中协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邱健赔偿谢某经济损失4万元,妥善解决了这起信访问题。又如:轮台县纪委还通过举办信访听证协调会,为阿克萨来乡月塘村农民唐某解决了因供水不足造成的承包经济林损失1320元问题,村集体当场赔付了损失。

在联合办理信访问题方面,轮台县纪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召开信访协调听证会,向群众解释有关政策法规,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如:1月16日,轮台县阳霞镇库都克村12户农民联名就修建库库高速公路过程中征用土地补偿费被镇政府和村委会扣发问题上访到县纪委。县纪委联合国土资源局以及阳霞镇政府及时召开信访听证协调会。会上,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员对修建库库高速公路涉及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发放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向30位农民群众做了耐心细致讲解。针对农民代表反映疑惑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向农民发放了10多本土地管理相关法律书籍。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使农民群众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明确认识,及时消除了群众疑问。

二、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依纪依法审结案件。,我县各类违纪案件14件14人,其中自办案件8件,协审案件6件,均已结案。给予党纪处分13人,受政纪处分1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2人,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7人、警告4人;受理申诉案件1件1人。

为保证案件质量,案件审理室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审核处理案件中始终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注意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强对办案程序的审查监督,对3起案件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错和指导;坚持审理谈话,在进一步核对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和申辩,做好政策法规教育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既克服了书面审理的局限性,消除质量隐患,减少不必要的申诉,又发挥了审理工作的教育职能;坚持集体审议,对每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在发挥主审人员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体审核把关,确保处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增强大局意识。始终把审理案件放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大背景下来把握,从提供纪律保障、构建和谐轮台的角度,审慎提出处理意见,在严肃执纪的同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案件处理后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三是增强沟通协调意识。加强与监察室和被调查人所在党委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案情和被调查人的表现,力争使案件处理的客观公正。尤其是多换位思考,理解、体谅案件调查人员的困难和艰辛,对个别需要补证调查的案件,列出详细补证提纲,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与检查部门营造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配合、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的融洽氛围,如:2月,在审理某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买某某涉嫌违纪案中,审理室认为调查组认定买某某侵占的事实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经过沟通,又做了一些补证工作后,审理室和调查组均认为定性侵占的证据不充分,应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通过协调与沟通,建立了相互理解、共同提高、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局面;加强与司法部门、上级领导的沟通协调,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咨询、沟通,确保案件的定性准确、处理稳妥。

(二)探索审理方式的变革,促进办案水平的提高。一是由试行到推行“乡案县协审”制度。我县推行乡案县协审制度近5年来,乡案县协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乡(镇)纪委负责调查的党员违反党纪需要给予处分的,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必须经过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县纪委审理室与乡镇党委经沟通和业务交流形成了一致意见后,由县纪委审理室提出指导性意见,交乡镇纪委履行报批手续。

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保证案件质量。为解决在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出项的新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本着“明确相同的、统一不同的、补充没有的”原则,根据有关党籍政纪条规,先后制定补充完善了《轮台县乡案县协审管理办法(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实施意见》、《轮台县乡镇纪委办案材料汇编》、《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轮台县案件质量自查考评制度》以及集体审议制度、审理回避制度、审批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工作,靠制度保证质量,推动了全县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率先实行了“一案双报告”制度,率先在全州实行了“一案双报告”制度,即,每一起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在卷内必须有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总结报告。8月,在全疆率先公开审理了县供销社李某违反财经纪律的违纪案件,为开展公开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坚持做好回访教育工作,以来,审理室牵头对受到党纪处分的25人采取座谈和个别登门走访等形式进行了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此外,还牵头组织召开了7次违纪单位座谈会,协调违纪人所在单位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努力工作。目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已有1人被重新提拔重用,通过积极改革创新,我县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贯彻落实中纪发33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10月22日,中央纪委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县及时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传达学习了《意见》,并通过岗位练兵方式,将新增的10个方面内容融入模拟案卷中,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受理的14个案件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办理。对符合初步核实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初步核实,增加初核方案,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对未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案件由案件监察室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遵守审理时限,保证一个月内审结报批。

(四)加强执纪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对处理的违纪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和整改,对处分不合适的案件予以纠正。不断强化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使违纪案件的处理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保证了执纪的时效性。处分决定下发后,案件审理室主动与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并督促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年末,按照处分决定与执行处分决定的相关规定,对组织、人事部门报送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把关;第二年年初对被处分人的工资、职务等落实情况进行沟通,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处分决定的落实到位,同时,注意与党纪处分相对应,应由给予被处分人政纪处分的,则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书面建议,并要求其回告处分执行情况。每年的处分决定落实率均为100%,保证了办案效果,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五)强化审理干部素质建设,打好保证质量的基础。抓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素质,是我们的一贯要求。为适应新形式需要,我们一是坚持搞好干部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对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进行业务培训,注意提高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坚持开好每月例会,组织干部学习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解决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三是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审理业务的制度,组织审理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锻炼实践能力;四是加强对下级审理部门业务指导,着力解决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五是坚持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审会。对每年所办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办案经验,强化了案件审理人员的“把关”意识,增强了案件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使我县案件质量逐年提高。六是采取以案代培抽调部分乡镇纪检干事到县纪委参与案件审理方式或县纪委干部直接深入乡镇协助审理方式,丰富审理干部的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案件审理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社会各界的认可度普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六)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受理司法部门移送交通肇事案件1起,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对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政纪处分党员的党纪责任追究的立案程序要求,由案件审理室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的司法判决书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受理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交通肇事案各1起,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由案件监察室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待调查结束后直接移送审理。

(七)积极稳妥,努力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共办理申诉案件1件,均为同一人,申诉两次,维持原处分1件、变更原处分1件,已办结。

在申诉复查工作中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事实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遵循事实求是的基本原则,把以事实为依据作为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来审核把握。二是坚持处理基本恰当原则。实践中,我们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案情及导致错误的主客观原因,不以偏概全。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每一起违纪案件的发生和处理,都离不开当时的历史背景,在办理申诉案时,我们注重学习案件处理时期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条规和法律法规,然后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客观公正的观念融入到每一起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之中,做到“复查大计、公正第一”。如我们受理轮台县原群巴克乡卡藏布拉克村党支部书记买力克&8226;赛福丁的申诉案后,复查小组经过认真详细的复查后认为,申诉人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当时的政策规定,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复查小组提出了维持原处方决定的意见。3月他再次向州纪委提出申诉,1月州纪委交我委办理,经复查,我们发现申诉人前两项错误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贪污是正确的,后两项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其性质给予开除党籍认为过于偏重,复查小组提出变更原处分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意见,得到了州纪委的批准。向申诉人说明其违纪情况和理由,使本人心服口服,不再申诉。四是坚持全面审查原则。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失误与失职、应得和非法所得等界限,从而为正确执纪奠定了基础。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开展申诉复查工作,既要体现严肃纪律,又要努力化解矛盾。无论是否维持原结论,都要做到使申诉人明了是非,心平气顺。

(八)做好调查处理与交通肇事案件。我们查办了三起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做法是:一是及时与公检法联系和沟通,获取案件资料。如:在办理买买提&8226;艾迪和艾力&8226;克热木交通肇事案时,我们主动与县法院联系,获取法院判决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在办理卡合曼&8226;买买提交通肇事案时,我们及时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获取有关证据材料,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条件。二是认真审阅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了解违纪事实,确定违纪人员错误性质。如:在办理卡合曼&8226;买买提违纪案时,我们通过查看事故认定书,了解违纪事实经过,根据调查需要,我们补充了相关证据,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确定其行为构成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属于情节较重。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自推行了“审理助辩”制度以来,我们虽然在案件审理前向被调查人告知其享有“审理助辩”权,但一直没有一例申请助辩的。

二是实行乡案县审后,基层办案人员依赖性变强,认为反正有县纪委审理室把关,缺什么我们补,你们认为该给什么处分我们就给什么处分,影响案件审理的时间及质量;

三是审理工作涉及各领域的相关知识和政策,审理干部缺乏系统的学习,建议上级部门能给基层审理干部多创造机会,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审理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法规滞后问题越来越突出,出现了定性量纪不好把握,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是在探索案件审理制度创新方面力度不够;

所有这些问题或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近年来,我县的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将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扎扎实实做好信访举报和审理工作,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一丝不苟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第14篇: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

文章标题: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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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13日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活动会议召开以来,我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2000年来涉诉信访仍未息访的案件,进行地毯式的摸排,逐案复查,重新结论。包案领导及其他活动参与人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活动会议召开后,我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并结合**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会议的要求,一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的领导,院党组经研究后决定成立“**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问题,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矛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立案庭庭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3月16日,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3月13日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活动会议精神、《**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方案》和《市中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意见》,结合本院实际,研究通过了《**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此次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具有较强实际可操作性的实施步骤、方法与措施,为推进我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月21日,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会上,组织全体干警传达学习上级及本院关于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提高干警对这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摸清底数,清理信访积案

我院在活动一开始,即组织了34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同志对本院2000年以来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案件分门别类,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将排查结果报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甄别,逐案落实包案领导,确定复查人。到3月25日止,我院共排查出28宗31起信访、人访件,并初步确定了5件重点信访涉诉案件。每件涉诉信访案件均确定了一名党组成员为包案领导,与复查人共同负责到底。

三、规范信访案件处理,作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为坚决做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解决老帐,不出新帐”,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不满意程度,坚决防止当事人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杜绝突发事件出现,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信访案件复查人对排查出的31件信访件逐案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已有**件涉诉信访件因信访人自愿息诉罢访而结案。

在案件复查过程中,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复查人及时深入开展复查工作,并亲自参与,带领相关人员接触信访当事人,妥善作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实行周一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有关案件复查人就上一周处理问题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本周工作安排进行细化和部署。

如***院长两次去**乡,协调解决***执行案;副院长***到**敬老院了解信访人**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副院长***亲自参与案件复查,认真查阅卷宗,调处了一信访案件;副院长***带领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使一信访案件当事人罢访;纪检组长***去**镇多方协调,调处了***信访案。

《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

第15篇:巴州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汇报(3.25)

xx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和案件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对xx书记会和各位领导莅临我x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xx基本情况

xxxx简称xx,意为“富饶的流域”。全xx行政面积48.27万平方公里,是全国行政区划最大的地xx。辖xxx八县。总人口125万,有蒙、维、汉、回等4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42%。xx纪委监察局机关现有编制44个,实有43人。纪委书记由xx委常委担任,纪委副书记3人(1人兼任监察局局长),纪委常委5人(1名为正县级)。内设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干部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举报中心)、党风室、纠风室。信访室有4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员1名;案件审理室现有3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1名。各县市纪委信访室有13人,案件审理室有15人。

二、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信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8月,全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座谈会后,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xx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xxx主持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强调指出,全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座谈会是在国庆60周年前和乌鲁木齐“7.5”事件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我们要切实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事件结合起来,与维护全xx社会稳定确保国庆活动安全顺利结合起来,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全xx社会安全和谐稳定。按照xx纪委常委会的要求,我委信访室迅速将会议精神整理成传达提纲,下发各县市纪委传达贯彻落实。

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xx、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xx领导每月、县市领导每周利用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xx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举报案源线索排查会,安排部署信访件办理工作。xx、县(市)纪委均成立信访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全xx91个乡(镇、街道)和522个行政村(居)共聘请594名信访监督员,形成了xx、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四级信访监督网络。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形式。发信访监

2 督通知书,做到早预防。对信访举报无具体线索的信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向被举报人发放《信访监督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说明。实行信访谈话,做到常提醒。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诫勉谈话、警示谈话方式,指出问题,提出要求,起到了较好警醒效果。建立廉政档案,做到重利用。库尔勒市、和静、若羌县纪委对所属乡(科)级干部分别建立了廉政档案,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采取的监督方式、监督的过程和结果以及民主评廉述廉的情况,逐人留底存档,为组织部门选任调配干部及任前廉政谈话提供参考依据。2006年以来,全xx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信访监督通知书76份、信访谈话116人次;通过运用干部廉政档案,全xx有6名干部被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有3名干部未获提拔使用。三是拓展工作领域,增强信访监督成效。xx、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紧贴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事前预防教育、事中警示教育和事后纪律教育,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面对面地打招呼、敲警钟,既对党员干部起到了监督、教育和警示作用,又及时处理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按照自治区纪委即将下发的《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办法》,我委将于年内拟制《信访监督工作模拟卷》下发各县市,指导信访监督工作。

存在的问题:一是我xx开展信访监督工作的时间较短,部分

3 干部对信访监督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信访监督形式还比较单

一、监督效果不明显。

(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xx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查办信访案件的治本功能,严把案源线索排查关、案件办理关和审核关,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2007年以来,全xx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自办案件347件(含自治区纪委交办16件),初核259件,实施信访监督88件,转立案1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3人。

主要做法:一是严把排查关,确保案源线索不流失。xx纪委去年制定出台了《信访举报案源线索排查会议制度》,各县(市)纪委均建立了信访举报案件线索集体研究讨论机制,把收到的案源线索,通过排查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分析案情,研究处理意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案源线索不放过,反映本级管理和重点部位干部的案源线索不放过,重大和疑难案源线索不放过,确保了案源线索不流失。二是严把办理关,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直查快办的职能优势,通过采取领导包案、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及领办、催办、督办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规范办理程序,收到了较好效果。三是严把审核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xx纪委信访室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信访案件采取集体审核的办法,提出审核意

4 见。针对部分县市在查办要结果、要情况案件过程中出现的案卷资料不齐全、调查报告不详实、处理结果不明确等问题,采取约谈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派人指导办案、发回重办等形式加大审核力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为切实规范信访案件受理、查办、审核等工作程序,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信访案件办理、审核工作办法》。

存在的问题:由于各县市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调整较快,加之干部教育培训相对滞后,部分干部对业务知识掌握不足,造成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要结果件不能按时上报结果。

(三)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立足规范,健全管理类制度。xx纪委建立健全实名举报奖励办法、信访件直接查办制度、信访案件督办制度、信访案件归档等制度。二是立足高效,完善程序类制度。按照信访件的办理流程,规范了处理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细则、处理疑难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领导阅批信访件制度、领导接访制度、舆情汇集等制度。三是立足根本,明确职责类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制定了领导包案制度、信访室人员职责、信访举报中心工作责任制、保密和回避等制度。四是立足长远,创新基层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路子,大力推行阳光办信办访,全xx各乡(镇)普遍实行了村

5 务公开、“民主日”活动、干部下访、信访举报办事公开、便民服务全程代办等制度。轮台、和静县纪委针对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建立了信访听证制度;库尔勒市、焉耆县纪委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实行了信访答复回访制度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博湖县纪委指导所属乡镇实行了村情发言人和乡、村信访事件公示制度;尉犁、且末、若羌县纪委建立了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我委将认真总结各县市在解决基层疑难信访问题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整合基层资源,逐步形成乡镇纪委统一协调、站所联动、群众参与的基层处理信访问题联合办理工作机制。

(四)信访举报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网上举报快速高效的作用。全xx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在本级政府网站上设立了廉政建设网页,并开通了举报邮箱,发挥网络举报快速高效的特点,及时办理群众诉求。2003年以来,全xx纪检监察网站(电子邮箱)共收到群众举报239件,均按照程序进行了办理。二是积极宣传引导群众电话举报。全xx纪检监察机关均开通电话举报专线,并充分利用大型集会、信访宣传日等时机,向群众公开举报电话,大力宣传电话举报成本低、快速高效的特点,引导群众尽量通过电话和信件方式表达诉求。xx纪委12388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实行专人接听、专人管理、专机工作,运行情况良好。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1732次,业务范

6 围内举报电话291件次(其中咨询电话187次),其他类电话1441次,通过举报电话排查案源线索17件,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办理。三是重视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安排专人对国内主流网站的网络舆情定期进行检索、收集和分析,及时进行整理,将有价值的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2009年,我委在网上搜集到群众反映库尔勒市园林处某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后,及时将信息进行了整理和转办,库尔勒市纪委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消除了不良影响。四是认真做好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我委将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积极做好推广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人、财、物等各项准备工作,并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可与xx纪委同步应用此系统。目前我委已具备推广应用此系统的条件。

存在的问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网络举报、电话举报还不是很熟悉,加上网络举报对设备、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造成网上举报数量偏少。

(五)信访举报考核机制建立情况

一是将信访举报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信访举报工作细化为日常接待、制度落实、查办案件、队伍建设、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在半年和年终“两个”责任制检查考核时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综合评分的依据。二是将信访举报考核与干部年终考核合并进行。每年

7 组织部门在年终干部考核评定等级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时,我们都会将干部处理信访问题是否及时、解决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进行如实反馈,并对相互推诿、处理不当造成严重信访问题的干部,提出降低评定等级的意见。我委将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认真总结各县市在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力争形成一套科学、完备的考核管理体系,促进全xx信访举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案件审理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案件审理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经验做法

2009年10月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暨“双先”表彰会议结束后,xx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会议精神,对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后,我委迅速将会议精神和大会交流材料印发各县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县市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并纳入年终责任制检查考核。

主要做法:一是实行乡案县审。2005年11月,xx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所办案件的协审办法(试行)》,要求各县市纪委对基层党委、纪委、纪工委立案的党纪案件和政府

8 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监察对象立案的政纪案件,在案件调查结束后,经立案单位领导批准,将案件调查材料送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协审,提出案件审理报告后,再由立案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2006年以来,各县市全面实行乡案县审,共协审案件150件,其中:乡镇133件,县直部门11件,xx直部门6件,解决了乡镇纪委、县直单位和xx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因人员力量不足而产生的查审不分的问题,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试行公开审理。2006年,我xx借鉴内地经验,尝试改革审理方式,并选择轮台县纪委作为公开审理的试点单位,对轮台县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经理违反财经纪律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指导和静县纪委对一起农场副场长职务侵占、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2007年,博湖县制定下发了《博湖县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实施办法》。三是推行审理助辩。2007年,我委探索开展审理助辩,对一起党纪案件进行了审理助辩。在此基础上,参考各地审理助辩的经验,制作审理助辩的模版材料印发各县市纪委,推行审理助辩。截至目前,全xx有8个县市将审理助辩纳入案件审理必经程序。除尉犁县对一起案件的审理助辩走完所有程序外,其他县市的审理助辩大都因被调查人不申请助辩只进行到告知程序。

(二)贯彻落实33号文件精神情况

一是传达学习。我委将该文件印发各县市纪委,要求各县市纪委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在县市纪委书记工作会议上对贯彻落实33号文件精神进行深入部署。二是修改补充。对照33号文件精神,及时对《xx纪检监察系统查办党纪政纪案件模拟案卷》进行修改和补充。在履行手续方面,增加了经批准进行初步核实的,应制定初步核实调查方案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的内容。对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但需追究党纪责任的立案程序进行了修改,从原来由审理部门直接审理修改为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增加了在案件移送审理时,案件审理部门在三日内进行形式审核和审理时限的要求。三是建章立制。2009年,我委建立健全了多项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xx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互转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暂行办法》、《xx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一案双报告”暂行规定》和《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排查会议制度》等制度,各项制度的制定有效促进了33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存在的问题:对“规范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政纪处分党员党纪责任追究的立案程序。”这条内容的理解上还存在一些模

10 糊认识。对本条中“追究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党员的党纪责任,由案件审理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的司法判决、裁定,提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意见”中的“有关材料”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提取哪些材料争议较大,争议的焦点在是否调取证据上,一种意见认为应该调取证据,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应该调取证据,理由:一是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一般来说证据较多,因为证据之间都有关联性,哪个证据都不可或缺,调取证据的工作量较大;二是调取证据有无必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一般都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总之是依据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给予处分。这样,即使对受到刑事处罚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时调取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但是当法院改判时,党纪处分也会随之改变。对本条中“对已受到刑事处罚的违纪人员,审理部门对提取的材料经审查后,发现除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转交案件检查部门立案调查”的把握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一般都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已是最重的处分档次,再立案调查是否还有意义?追究受到刑事处罚党员的党纪责任时,是否还需进行审理谈话?特别是一审上诉后维持一审裁定的案件,假如在审理

11 谈话时,当事人对违纪事实提出异议,我们将如何应对?

(三)加强执纪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主要做法:一是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处分决定执行能否到位,不仅关系到查办案件的质量,而且关系到查办案件治本作用的发挥。近年来,我xx始终把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加强审理工作执纪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01年实行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评查制度以来,对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不仅从案件质量上扣分,与办案奖励制度挂钩,还纳入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促使各县市纪委监察局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和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督促各部门各负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二是做好对发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每个案件结案后,针对发案原因,采取召开案件通报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发案相关单位建章立制、纠建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如:尉犁县通过查办乡镇医疗系统案件,使该县实行了财务集中核算;通过查办乡镇卫生院违规采购药械案件,使该县卫生局引进了医院管理系统软件,彻底堵塞了在财务、采购药械方面的漏洞。和硕县查处

12 一名村委会主任违纪案件后,县纪委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给3个单位发了4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书中有关变更林带权属、收回国有土地、收回土地转让费等内容涉及年代较长,有的发生于80年代,因此办理难度加大,办理时间拖得较长,但县纪委不畏艰难,锲而不舍,坚持执纪监督,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建议书涉及内容全部办理完毕,社会效果较好。三是做好对下级查办案件的监督检查。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案件质量评查会和报备案案件两种方式,要求各县市将每一件党政纪案件的处分决定都送xx纪委审理室备查。自2001年以来,全xx查办案件基本能够严格执纪,处分决定执行基本到位。对个别案件执纪不严的情况,通过及时的监督检查予以了纠正。如:2009年,某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2名因故意犯罪被判缓刑的人员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双重处分,并将处分决定报xx纪委备案。案件审查时,发现2人均属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主体(1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根据第十七条、五十四条和国人发(2007)152号文件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对此,xx纪委领导多次赴该县进行协调沟通,最终该县撤销原给予2人的行政撤职处分,对2人重新作出行政开除处分。

13 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人员主体、工资结构、职务任免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与处分决定执行的相关规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从而导致处分决定执行难以操作,增加了监督检查的难度。

(四)搞好案件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主要做法:一是配好审理干部。近年来,我xx对审理人员的配备,严格把握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敢于坚持原则,二是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三是有办案经验。特别是各县市由于受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影响,在配备审理人员时慎之又慎、宁缺毋滥,严把审理干部入口关。二是提高人员素质。针对案件审理工作专业性强、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我委在争取审理干部到中纪委、区纪委学习培训名额的同时,鼓励干部自学,并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法,将各县市案件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审理培训和案件评查会上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审理干部队伍业务水平。三是稳定审理队伍。案件审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培养一个优秀、称职的审理干部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实现的。为保持全xx审理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近年来,我xx采取提高待遇的方式留住审理人才,使优秀的审理人员能够安心工作。目前各县市共有专职审理人员15人,9名审理室主任中正科

14 职级3人,纪委常委2人;6名审理干部中正科职级1人,副科职级2人;全xx从事审理工作时间5年以上的专职审理干部7人。

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配备少。县市审理室受编制制约,人员配备少,不能完全适应审理工作的需要。县市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除要审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案件、申诉复查复议案件和司法移送的直审案件,还要协审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立案案件。目前,多数县市配备审理室人员2名,个别县只有1名,有的审理人员还兼职财务、宣教等工作。如博湖县,共有编制14名(实有12人),内设7个室,除书记、副书记、副局长、驾驶员5人,还剩9名编制,审理室不可能配备2名专职人员。因此,县市审理人员办理日常审理工作很不易,如遇申诉案件,人员很难调配。二是专业培训少。近年来,虽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但专业培训和系统培训与当前形势发展需要还有差距,不能满足当前审理干部的培训需求。

四、两点建议

一是加大业务工作指导力度。近年来,虽然我xx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自治区纪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恳请自治区纪委能多给予一些业务指导,促使我

15 xx纪检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加大纪检干部培训力度。近年来,我xx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较快,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较多,但受培训机构、师资力量的限制,我xx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还不能与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建议自治区纪委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在干部培训名额分配、培训层次上给予我xx适当的照顾和倾斜,以提高我xx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第16篇:案件考核办法

中共故城县纪委 故城县监察局 案件检查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案件检查工作质量和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大案件监督考核力度,积极推动全员办案,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制定案件检查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的内容和范围

县纪委各职能科室查办案件和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考核时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以领导批准移送审理时间为准)。

二、记分标准

1、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数为100分。(单独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案件、非自办或责任追究的案件以及初核了结案件不计入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数。)

2、各乡镇案件考核数主要依据各乡镇2012年年底党员总数,并结合该乡镇信访情况制定。

3、完成全年办案目标任务,按规定报送案件备案材料,按要求组卷归档,年终结案率达到100%的,得基础分100分。

4、各职能室联合办案的,由牵头人与被抽调人员协商解决,不重复计算。

三、加分及减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在完成目标管理考核数的基础上,查办案件每增加1件,加记20分。

2、对于一案多人案件(按一件案件计算),以查处涉案人数分别加记分数,每增加一人加记5分。

3、收缴违纪金额5000元(含)及以下案件,每件加记3分;收缴违纪金额5000元以上的,每再增加1000元加记1分。

4、查处乡科级及以上案件,每件加记50分。

5、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每件加记15分。

6、涉案人员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为准;未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暂不加分)每件加记10分。

7、乡科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被受理的,每件加记30分;一般人员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被受理的,每件加记10分。

8、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超出举报信反映内容之外的案件线索,经查实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给予组织处理(免职、调离、停职)的,一般干部加10分,乡科级干部加20分

9、属单独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案件加记1分,非自办或责任追究的案件加记3分。

10、初核案件经领导批准移送审理后了结,并报案管室备案的加记5分。

11、各室人员被市纪委抽调办案的,经领导批准并报案管室登记,每人每次加记5分。

12、对市纪委要情况、要结果的案件,按照规定时限办结的,每件加记10分。(由信访室负责考核)

(二)、减分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到案管室备案的,每件从基础分中扣减5分。

2、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没有查完或没有查清,引起上访人不满而重访或越级上访的,一次扣20分。(由信访室负责考核)

3、没有完成查办案件目标的,按占总数的百分比,少1个百分点减1分。

4、对市纪委要情况、要结果的案件,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结的,每超过一天扣1分。因特殊情况,经书面请示批准延期的不减分。(由信访室负责考核)

四、考评奖惩

1、查办案件工作奖励分为“故城县查办案件工作先进单位”(简称“先进单位”)和“故城县查办案件工作先进个人” (简称“先进个人”)两种类型。

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产生办法:各乡镇纪委、委局各室按本考核办法向县纪委案管室自报计分材料依据,案管室按照本考核办法,逐单位考评计算结果报县纪委

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测评审核,按此考核办法所得总分数高低排名。候选单位和个人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最终确定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县纪委、监察局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4、在年度办案工作考核中,排名后三名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实施意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1)因工作不当,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或办人情案、徇私舞弊导致到市以上集体访或发生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2)提升办案人员安全文明办案意识,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各项规定,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因违纪违法行为引起办案安全事故的;

(3)乡镇纪委、委局各室未完成年度目标管理的,在评先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六、本考核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故城县纪委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

中共故城县纪委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

(共印40份)

第17篇:案件学习心得

银行案件学习心得

通过员工内部学习,我体会到对商业银行柜员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具体有以下几点心得:

1、牢固树立稳健经营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安全原则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

在商业银行的经营治理活动中。一定要夯实制度基础,牢固树立安全效益、稳健经营的指导思想。

(1)必须正确处理风险防范与业务发展之间的关系。拓展业务决不能以加大风险为代价,否则无异于饮鸩止渴。对业务新品种的开发和推广,金融服务新方式的出台、金融新机构的设立,必须以是否有完善的会计制度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前提条件。上级行要改变对下级行的考核体系,不能以存款作为下级行工效挂钩、评价各级行领导业绩的指标的重点,切实为基层行转变观念、规范经营、规范治理创造条件。

(2)必须正确处理风险防范与经营效益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治理就是效益的观念,果断克服重业务轻治理的倾向。在工作中既要注重存款、贷款指标,同时更要注重综合柜员风险的防范。风险防范需要增加成本,但发生了风险更会增加损失,减少效益。因此,务必要正确处理好风险防范和提高效益之间的关系,既要提高经营效益,又要防范风险的发生,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

2、强化商业银行业务内部制约机制,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要求

商业银行综合柜员风险的防范,有赖于业务部门内部制约机制的健全。

(1)加强制度基础建设,完善会计内控制度。商业银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是用来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假如制度本身存在漏洞,或者已经滞后于业务的发展,那就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商业银行应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情况对现有的业务制度进行清理,在全面综合考虑各项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标准的、操作性强的柜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操作流程。 (2)改进现有的业务治理模式,落实制度要求。对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实行派驻制,其行政关系隶属于上级行,代表上级行对所在机构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和治理,其行为对上级行负责,不受所在行牵制,从而消除基层行领导缺乏制约带来的风险。

3、建立综合柜员约束、激励机制,发挥柜员的主观能动作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是商业银行业务部位发生案件的最直接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要建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柜台人员的积极性。

4、提高综合柜员队伍的素质,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赖于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硬、治理水平高的柜员队伍。为此,我们需要:(1)明确营业柜台岗位的最低人员数量配置要求,保证一线人员的数量,确保内控机制的落实。(2)对柜台人员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造就一支政治强、公正廉洁、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3)加强对柜台人员的业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短时间、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达到熟练地把握各项业务技能。(4)要选好各级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不仅要政治素质好,精通会计业务,还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善于用人,调动柜台人员的积极性。(5)对柜台要害岗位的人选应严格把关,经常考核,如发现生活异常,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教育无效,要调离要害岗位。

5、加强技术防范成本投入,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目前,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如通过扫描等高科技手段伪造印鉴、通过网络虚开账户等等,对这些案件,业务人员通过目测验印、电报查询等老办法去防范已毫无效果。因此,商业银行要充分依托银行业务电子化建设,增加对票币、证件的高级别鉴伪设备,运用支付密码系统、开发往来业务的自动勾对系统等,提高银行防范风险的科技含量。

奓山支行

杨阳

2011.12.11

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1103tiQD.4-25pDK.s-2k6*dm&id=3869292886

第18篇:案件检查

三、案件检查

(一)基础理论(51题)

1、案件检查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1)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2)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3)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4)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5)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6)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原则;(7)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8)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2、案件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什么?

答: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3、初步核实中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答:(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4)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5)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6)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4、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1)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2)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的结果、存在的疑点、处理建议等;(3)参与核实的人员在初核情况报告上签名。

5、初步核实结果如何处理?

答: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6、对初步核实的

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7、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答: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8、纪律检查机关的立案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1)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中央纪委报请中央批准立案。(2)党的中央以下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基层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违犯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务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上一级纪委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3)其他

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4)不是干部的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5)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除另有规定的外,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决定立案。若地方纪检机关认为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更为适宜的,经协商可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根据规定应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经协商也可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6)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7)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决定立案。(8)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应由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可责成下级纪检机关予以立案。

9、立案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10、立案的审批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11、调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调查步骤、方法、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办案人员的组成和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等。

12、什么是证据? 答: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13、证据有哪些种类及含义?

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物质痕迹;

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包括符号、图画)。

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作的陈述,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受害人的陈述:指受违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员就案件事实情况所作的控告和诉说。

被调查人的陈述:指被调查党员就案件事实所作的交待、申辩和对同案人员的检举。

视听材料:指可以重现原始声响或形象的用作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现场笔录:指调查人员对案件(非刑事案件)有关的场所进行的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鉴定结论:揩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办案人员不能解决的专门事项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指公安、司法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及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笔录。

14、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取证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1)查阅、复

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4)必要时可以对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5)对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6)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7)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8)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15、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采取那些措施?

答:(1)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

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2)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4)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5)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6)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16、对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可以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对可作书证的私人日记、信件等原始材料应采取动员的方法,不能强行收集。涉及个人隐私的应为其保密。

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此规定。收集证人证言,应个别进行,不得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证人作证后,应为其保密。

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应认真鉴别证据,严防伪证、错证。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应重新取证或补证。

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侵害人谈话时,应制作《谈话笔录》。

对与案件(非刑事案件)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制作现场笔录,调查人员应在现场笔录上签名。

17、案件实施调查的要求是什么?

答:(1)坚持原则,客观全面;(2)严肃认真,深入细致;(3)突出重点,把握时机;(4)着眼教育,促使转变;(5)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6)定期分析,及时报告。

18、在办理案件中,制作谈话笔录在内容上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1)谈话笔录的结构要件要完整;(2)记录的谈话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清楚;(3)要客观记录被调查人对自己问题的认识态度;(4)谈话笔录应一人一录,必要时一事一录;(5)谈话笔录应经被谈话人认可;(6)在记录中要体现不能骗证诱证指证

的基本要求;(7)不仅要记录对被调查人不利的陈述,还要记录对被调查人有利的陈述和辩解。

19、查处案件中,对涉嫌违纪党员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方式及要求是什么?

答:组织处理的方式有:(1)停职,即暂时停止履行职务、检查反省问题;(2)调整,即调离现工作岗位;(3)免职,即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以上组织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在案件检查中,认为被调查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合担任现任职务或者妨碍案件调查的,可予以停职;对有证据证明违纪问题明显、但短期难以完全查清的党员干部,根据情况可先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不宜在现岗位工作的,可以先调整;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予免职。

给予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

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并不得评优评先、给予奖励。

20、在立案调查期间,对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哪些要求?

答: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21、对被立案调查期间的公务人员有哪些规定?

答: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22、对停职检查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停职检查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23、“双规”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答:使用“双规”措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经掌握涉嫌违纪党员的一些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使用“双规”措施深入调查的;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24、认定违纪事实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认定违纪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只有被调查人的交待,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证言证词证据认定违纪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

在没有直接证据情况下,运用间接证据认定违纪事实时,所有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所取得的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并且这个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才能认定。如果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或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矛盾的,不能认定。

25、调查组形成的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简历、违纪事实、违纪性质及责任。

26、纪律检察机关案件调查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纪律检察机关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经批准再延长,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仍未结案的,可再报请上级批准。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27、监察机关案件办理时限是怎样的规定的?

答: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

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28、立案案件移送审理的材料有哪些?

答: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立案依据;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全部证据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29、办案人员在案件检查工作中应遵守哪些纪律?

答:(1)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2)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3)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4)不准接受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30、办案人员遇有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答:(1)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2)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3)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4)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

处案件的。

31、哪些情形属于妨碍案件调查?

答:(1)本人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人、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的打击报复;(2)本人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3)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4)本人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或进行反调查。

32、使用录音、拍照、摄像手段有哪些规定?

答: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应严格掌握。与被调查人、受侵害人和证人谈话时,如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应先告知本人。制作的录音带、录像带和照片应严加保管,不得扩散传播。被调查人、证人等未经调查人员许可,不得对调查人员使用这些手段。

33、使用鉴定结论有哪些规定? 答: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告知被调查人。如被调查人提出申请或调查组认为必要时,可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调查人员使用鉴定结论时,要注意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34、对扣留、封存物品的期限、暂停支付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答: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35、经过检查、调查需要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答:(1)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移送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处理;(3)解除有关调查措施,扣留、封存的款物发还原物主;(4)其他处理。

36、办案工作中如何鉴别、使用证据? 答:认定违纪事实,要重事实、重证据,不轻信被调查人的交代。只有被调查人的交代,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交代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对证据的鉴别,应当采取逐一审查和综合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不得隐藏、损毁、篡改证据。物证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印件、节录本等,经与原物、原件核对无误时,具有与原物、原件同等的证明力。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资料,无法与原物、原件核对的复制品、复制件、节录本等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时,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违纪违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受侵害人陈诉、被调查人交代,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7、监察机关如何询问证人?

答: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必要时经证人同意可以录音、录像。调查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调查笔录,也可由证人用钢笔、毛笔书写证言,没有书写能力的证人可由他人代为书写,经核对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如果

证人要求对原证作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可允许在注明更改原因的情况下另行作证,但不退还原证。

38、涉案款物指的是什么?

答:涉案款物是指可以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款物和违纪违法所得的款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和通讯工具等物品。

39、监察机关如何查核被调查人的涉案存款?

答:按照规定程序,查核被调查人以及与所查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的,应当出具查核通知书,并提供存款人的姓名和其他有关情况;暂停支付被调查人以及与所查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的,应当出具停止支付通知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调查如果不需要继续停止支付银行存款的,应当出具解除停止支付通知书。

40、暂予扣留、封

存,责令不得变卖、转移或者查询、冻结涉案款物的报批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需要暂予扣留、封存,责令不得变卖、转移或者查询、冻结涉案款物的,应当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实施。特殊情况下,可先由室主任口头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事后再补办报批手续。

41、纪检监察机对涉案款物作出没收、追缴决定的,应如何办理?

答:纪检监察机关对涉案款物作出没收、追缴决定的,应当出具正式文书和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河北省罚没财物收据。

42、机关财务部门对扣留、封存的款物应怎样保管?

答:机关财务部门对扣留、封存的款物,应当登记造册,专人保管。其中,现金应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存单、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金银珠宝、家具电器、交通和通讯工具等,应在专门场所封存保管。

43、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立案依据;主要违纪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的态度;处理建议。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待清楚。对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

如调查组内部对错误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等有较大分歧,经过讨论仍不能一致时,应按调查组长意见写出调查报告。但对不同意见应在报告中作适当反映或另以书面形式反映。

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

44、调查报告中对所涉案款物应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答:案件调查报告应写入以下内容:对涉案款物采取调查措施的情况;与涉案款物相关的事实及性质;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依据;对涉案款物的处理建议。

45、涉案款物在作出责令退赔的纪律检查决定、监察决定前已经退赔的,是否还作纪律检查决定或监察决定?

答:涉案款物在作出责令退赔的纪律检查决定或监察决定前已经退赔的,应当履行有关手续,但可以不作纪律检查决定、监察决定。

46、监察机关可对哪些情形作出监察决定?

答: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1)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2)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47、经纪检机关立案检查的案件,不涉及党的纪律处分的,是否也要作出书面结论?

答:经纪检机关立案检查的案件,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违纪事实轻微不追究党纪责任的的,都应予以销案,写出销案呈批报告。

48、监察机关作出给予行政处分及其他处理决定或者撤销案

件决定的结论后,应如何履行程序?

答:监察机关作出给予行政处分及其他处理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制作监察决定书;监察机关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及其他处理的,应当制作监察建议书。

监察机关依法决定没收、追缴非法所得的,应当制作监察决定书,使用同级财政部门制发的专用凭证;责令退赔的,使用监察机关统一制发的凭证。

49、如何送达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

答: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机关直接送达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也可以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委托其他监察机关、主管部门代为送达。

送达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

决定及建议的执行,并应当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予以说明。

50、案件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答:(1)妥善处理检举失实问题;(2)严格履行立案程序;(3)认真执行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4)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办案措施:(5)认真做好违纪事实与被调查人见面工作;(6)认真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7)整理装订案卷。

51、在什么情形下案件检查部门可以提请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

答:案件检查部门只有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后,方可提请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

第19篇:案件调查报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邢台县环境保护局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案 件 调 查 报 告

第20篇: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标题

调查报告标题的格式一般为“关于(被调查人职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其中:

“被调查人职务”部分,可只写被调查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已退休或在调查期间已被免职的,可写明其原任主要职务;另根据实际情况,此部分也可不写。

“(严重)违纪(违法)”部分,单纯违犯党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既违犯党纪又违反政纪,或单纯违反政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违法”;拟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表述为“严重违纪违法”。

调查报告的内容

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调查报告首先要反映清楚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举报、移送(如中央巡视组移送)等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按照哪一级组织决定或哪几位领导批示,何时初步核实,何时立案审查,何时采取“两规”措施,以及调查工作的大体经过。其次要写清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被调查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起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是否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或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以及中央或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是否当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中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应写明。

二、调查核实的问题和主要案情。这是反映调查成果的关键部分,是调查报告的中心。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求,全面、具体、详细地反映案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因果联系以及被调查人的违纪责任,并突出主要违纪事实和违纪事实的主要情节。要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展开叙述,写明被调查人违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的情节等,有些案件还要写明违纪的背景情况。

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要采取不同的叙述方法。对于一人一错、多人一错和一人多错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违纪的先后顺序来叙述。对于多人一错的案件,还要按照责任的轻重,把每一个责任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叙述清楚。对于一人多错且违纪性质不同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行为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错,后写轻错。对违纪问题的性质,应作出准确概括,提出定性结论,若有的案件性质一时难以认定或难以概括表述,则采取写实办法,是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具体叙述中,可将违纪问题分类后列小标题,将违纪事实与该事实的定性意见合为一部分,一事一议一定;对同一性质的违纪问题,应按时间顺序叙述。对多人多错的案件,可针对被调查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行为、情节、所负责任等情况,将共同违纪的主要事实叙述清楚,其中注意分清各自责任;对被调查人除参与共同违纪外,还单独实施其他违纪行为的,可在叙述其参与共同违纪事实后,再写单独违纪事实。

此外,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无论查实或查否,都要对涉及的问题一一作出回答。对查实、查否和查清后构不成违纪的问题,要分别写明。

三、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应逐项列出涉嫌违纪问题清单,写明线索基本情况、是否查证、证据状况等。如线索较多、情况复杂,也可形成单行报告,作为调查报告附件。

四、涉案款物情况。应写明暂予扣留、封存、提请保全、先行登记保存的全部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等情况。如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可一并写明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有关的涉案款物数量、价值等情况。

五、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要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被调查人的态度,是指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看法及采取的行动,是执纪中需慎重考虑的重要量纪情节。被调查人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威胁、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直接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直接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检查或进行反调查等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应重点写明。

六、处理建议。要依据违纪的事实、性质和有关人员责任、态度,对照党纪条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提出恰当、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写出相应的根据。主要包括:(1)党纪处分意见,应写明处分种类。如被调查人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务员,本应给予、但未建议给予其撤职处分的,应一并写明受处分后拟安排担任的非领导职务层次(退休待遇)。(2)其他处理意见,如需追究被调查人刑事责任或其他纪律责任以及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的,需依法终止被调查人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应一并写明。(3)涉案款物处理意见,应详细写明建议对涉案款物作出收缴、责令退赔或发还等处理的意见。

另外,如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案件,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起草调查报告,主要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的署名

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但有的案件调查组人员较多,又下设综合组、谈话组和若干外查组等,相互之间分工明确,某一外查组客观上可能并不掌握其他外查组负责调查的违纪问题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全体成员参与讨论调查报告既不可行、又没有必要,故一般可由调查组组长召集各组组长集体讨论,并在调查报告上签名。考虑到谈话组同志直接向被调查人谈话调查,掌握情况较为全面,有条件的,可让谈话组其他同志一并参与讨论。

需指出的是,有的案件比较复杂,调查组在讨论案件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时,可能会意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内部应再进行深入讨论,使大家的意见尽量统一。如经过反复讨论仍有较大分歧,按调查组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而鉴于调查组成员都直接参与了案件调查工作,对案情较了解,其不同意见对案件审理部门和纪检机关领导同志在审理或处理案件时有一定参考价值,故应当在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作适当反映,或另写出专门材料反映。

需要注意的问题

准确把握调查报告定位。调查报告拟认定的违纪事实,不得超出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内容。调查报告是一种只限于纪检机关内部运转的审查办案文书,只代表调查组及承办案件的案件检查部门意见,不代表所在纪检机关意见,不宜直接向纪检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或部门发送,也不宜作为会议材料提供给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以免误导集体决策。案件审理部门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案件审理报告,如不同意调查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的,原案件调查报告归档备查,不再修改。

及时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往往有比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调查组可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实践中,一般是由调查组口头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且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通报内容,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对被调查人的党纪处分,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向调查组所在纪检机关报告其处理意见和建议。

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对案情需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不得泄密或扩散。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案件审理部门经审理并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后,再适时反馈举报人。

此外,对被调查人同时违反党纪政纪的,调查组只需起草一个案件调查报告,需给予被调查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应分别写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意见及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依据。需注明密级的案件调查报告,应在首页的左上角标注密级。

案件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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