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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25:3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经过近10年的工作,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管理制度,确保了我县住房保障及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情况

1、租赁补贴

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租赁补贴发放自2007年开始保障对象主要是低保无房户,2008年提标扩面保障到低收入无房户,2015年提高到中等偏下无房家庭,累计发放15023户3127万元,受益人口38444人。

2、实物配租

自2010年,我县正式开展实物配租工作,截止2016年底我县累计分配8320户,其中2013年底前开工项目分配入住率100%。2017年市政府向我县下达2014年底前开工公租房力争基本完成分配85%,我县公租房2017年计划分配5550套、具体分解到29个项目。

二、保障房建设情况

1、公租房建设

自2008年公租房建设以来,我县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17752套,基本建成14016套,竣工交付10594套。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任务1668套、具体分解到1个项目1668套,现处于建设状态。

2、棚改安置房建设及货币化安置

自2010年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我县累计开工28709套,货币化安置8096套,基本建成10094套,竣工交付3965套。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310套(含货币化安置)、具体分解到7个拆迁片区,其中货币化安置4025套,占计划总套数55.1%。

推荐第2篇:住房保障工作汇报(.8)

祁东县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日

尊敬的雷主任及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欢迎您们来我县检查指导住房保障工作。遵照市人大的通知要求,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恳请批评指正。近年来,我们深刻认识到,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惠民工程,上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寄予了很大期望。为此,县委、县政府把住房保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祁东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祁东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财政、审计、监察、民政、房产等部门单位一把手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通过近四年不懈努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自09年以来,新建廉租房任务共5180套,在全市7个县市中建设任务最多(其中2012年建设任务2268 1

套,约占全市7个县市总和的1/2),总建筑面积256462平米,平均单套面积49.51平米,计划总投资2.13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1.35亿元,建成廉租房1546套,另有3634套正在加快实施,进度最快的已建至第六层。在廉租房建设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强化责任抓落实。成立了县长挂帅的廉租房建设指挥部,将建设任务分解为6个项目区(惠民小区、廖家小区、林星小区、石家小区、民怡苑小区、颐年苑小区),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专抓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并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开发区、城乡投、老龄办三个承建单位,坚决落实“四定四包”层级负责制,即:定任务、定时间、定进度、定措施;包征地拆迁、包矛盾协调、包工程质量安全、包项目如期完成。

2、多管齐下抢进度。严格执行廉租房建设优惠政策,用地一律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安排、落实到位;工程建设一律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在资金筹集上,除了中央(500元/平米)和省财政(100元/平米)的下拨资金外,我们努力克服很大困难,其余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兜底,及时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保障了廉租房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对廉租房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加强财政、监察、审计三方监督,

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征地拆迁上,去年我县组建了征地拆迁综合服务办公室,集中力量攻克难题,保障了廉租房项目用地需求。在建设过程中,严格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把任务落实到月到旬,卡死时限,采取轮番作业、交叉作业、联合作业等方式,确保以最快速度推进。县委、县政府每月定期召开廉租房建设调度会,逐个听取汇报,逐个安排调度,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廉租房建设情况,在祁东新闻网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阻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行书记、县长督办令制度,实行“一事一令”,限期整改落实。

3、加强监管保质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明确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五大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廉租房建设工程质量,派专人到建设工地现场监督,专业监理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并聘请群众代表予以监督,真正打造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精品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县廉租房每套建筑面积均控制在50平米以内,工程造价均控制在730元/平米左右,内有厨卫配套和墙壁普通粉刷、砼地面、门窗安装等简单装修。

目前,由于我县廉租房配套设施刚刚启动,已竣工的房屋

没有形成实物配租,所以这几年对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着力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县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分别开设了住房保障政策宣传版块,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发送宣传短信近10万条,组织人员深入县城各社区、街道,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共8000多份,使每家每户明白了解住房保障制度和有关政策。二是严格审查条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明确规定了享受住房保障政策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具有本县县城居民户口二年以上(含二年);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40%;

3、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米的家庭(家庭住房包括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公房或私有住房,多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同时,严把“社区调查证明,乡镇初核申报,县国土局、房产局、低保局三方审核,县保障办复核审定”四道审查关口,确保符合条件、住房最为困难的家庭首先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对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对象户,一律在其社区和县电视台、新闻网站进行公示,对有意见反映、经查证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核,我县共确定享受住房保障的对象共1964户,做到了应保尽保。三是规范资金发放。自09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每户1200元/年的标准,张榜公布、打

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至2011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31.32万元。

尊敬的各位领导,尽管近年来我们在住房保障工作上付出了较大努力,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廉租房建设资金短缺、征地拆迁难度大,以及配套设施建设起步较晚,影响了竣工项目的投入使用。下阶段,我们一定加倍努力,以更快的速度推进廉租房建设,确保2011年任务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12年所有项目在年底完成60%的工程量;同时,加快完善廉租房项目区的水、电、路、气、公交站等配套设施,抓紧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力争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最后,借此机会,提出一点不成熟的建议,供上级领导决策参考。鉴于我县属革命老区、省级贫困县,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落实政策规定的资金投入,譬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的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收益部分,按政策规定,应全部返回各县(市)用于住房保障工程,以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恳请各位领导多批评、多指导、多支持、多帮助。

谢谢大家!

推荐第3篇:保障性住房工作汇报

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情况总结

(赣榆县) 2011年是“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开局之年,又是全国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的第一年。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县今年需建设保障性住房 1436套(间),发放住房补贴300户。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重点的多形式、多层次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现将我县2011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廉租住房建设有序推进。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增廉租住房96套,发放租赁补贴300户。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工程中新建廉租住房120套,在进行主体四层施工,预计总投资1106万元,已争取省级补助建设资金352万元,县财政落实配套资金848万元。租赁补贴方面,已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24户,补贴资金98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快速实施。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20套,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1881万元。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52套,总投资3200万元,正在进行主体四层施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超额完成。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820套(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投资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住房问题: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工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176套,已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010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四层施工。二是筹集园区工矿企业建设的职工公寓、宿舍作为公租房:金茂源、新海石化、镔鑫特钢三个企业筹集到公共租赁住房851套(间)。合计共建设筹集公租房1027套(间)。(超额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

(四)限价房建设进展顺利。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建限价商品房300套,完成限价商品房投资3078万元。我县共投资建设限价房384套,总投资7050万元,分别为青口镇投资建设金沙绿苑小区安置房116套,已交付使用;创联公司投资建设谷沙新村安置房144套,已交付使用;青口镇新庄社区投资建设安置房124套,已主体封顶。(超额完成限价房建设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重抓推进

围绕2011年市目标任务,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县政府重新调整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名单,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责任靠身,县政府按照2010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同县住建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县住建局同县房改办实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房改办全面推进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倒推机制,倒排工期,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审批制度,夯实考核奖惩制度,将目标考核结果与目标奖励相挂钩。先后下发了《房改办工作科室和人员分工》、《房改办日常管理制度》、《房改办公章管理、档案查询管理规定制度》、《关于成立房改办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房改办目标考核及科室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实现了住房保障推进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保证了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一)健全规章制度。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申请、审批制度,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建立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负责受理辖区居民住房保障初审、复核及公示工作;同时,切实做好住房保障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通过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切实让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

(二)严格审批把关。2011年,我县强力把好住房保障审批关、分配关,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力。截止11月份,我县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交付房源分配率为100%,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为97.5%。(市级住房保障考核标准中达到80%)

(三)加强租赁管理。工作中,我们对交付使用的廉租住房实行年度入户调查核实,杜绝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会议精神,住建局成立开展“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赣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房改办依据县住建局成立了《关于成立开展“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检机制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由住建局组织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大会,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取得实效。

2011年,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克难攻坚,奋力开拓,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从改善民生、服务大局出发,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克难奋进,扎实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协赣榆作出应有贡献。

推荐第4篇:某县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汇报

**县2019年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汇报

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扶贫工作“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我县今年是脱贫摘帽年,住房安全对于全县脱贫攻坚十分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当做重中之重来抓,全力配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有效地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上级指导精神

1、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4月15日至17日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其中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

2、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6月23日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文件指出“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其中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住在C、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可以通过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3、

国扶办、住建部、财政部2019年7月29日《三部门发布〈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83号)文件要求,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方式,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灵活解决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

4、

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6月26日印发的《江西省贫困村退出体系(修订)》(赣开发[2017]9号)文件规定,贫困村退出要求100%农户住房安全。

5、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2019年3月27日联合印发的《江西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指出,居住在C、D级危房中或无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为危房改造对象,上述四类对象如无危房改造意愿可以不纳入到危房改造政策范围,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安居问题。

二、

基本政策

3月28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都府办[2019]17号),明确对鳏寡孤独、智障傻呆及病残等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特困对象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每户补助4万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三类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0.2万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四类对象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严控2019年危改对象建房面积;同时严格控制2019年危房改造对象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一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110

平方米。原址重建的原宅基地面积不足

60

平方米的,可建两层,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110

平方米。

三、工作进展

1、高位推动。2月22日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2019年危房改造全年工作计划;

3月18日县委肖书记在脱贫攻坚指挥部调度全县危房改造工作;3月28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3月25县委常委会就全县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4月12日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会议就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乡镇业务专干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同时会议要求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控2019年危改对象建房面积,并下发了倡议父母住危房的对象入住子女安全房倡议书;从4月份开始针对全县2019年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情况每周一、周四下午在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群中进行通报,6月份开始对危房改造竣工入住率情况进行通报;从7月份开始对全县24乡镇进行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9月4日召开第二次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会议讨论通过全县住房安全排查工作计划;9月12日召开全县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大会暨住房安全鉴定培训会,会议就全县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同时要求各乡镇住房保障排查工作在脱贫摘帽工作完成前必须长期坚持。截止10月20日我县完成了住房安全第一轮乡镇自查,交叉排查工作,发现有关住房安全问题已反馈至相关乡镇进行整改,并已全部整改到位。并按要求成立了住房安全保障扶贫工程业务指导队,针对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指导。截止11月底我县已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共补充鉴定房屋14660户,其中鉴定为A级房屋11588户,鉴定为B级房屋3072户。按省厅统一制式在房屋显著位置悬挂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已全部悬挂到位。

2、危房改造工作落实。2月18日危改办向各乡镇下发对四类对象和一般困难户居住危房情况摸底的通知;3月份组织质检站对对全县各乡镇摸底上报的疑似住危房情况进行鉴定,并建立存量危房台账,将台账中903户四类对象全部纳入到2019年的危房改造计划,截止11月15日全县903户危房改造四类对象已全部竣工入住,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7户(新建重建314户、维修加固213户)、低保户312(新建重建188户、维修加固124户)户、贫困残疾人家庭64户(新建重建43户、维修加固21户),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四、存在问题

1、规划区内非贫困户住危房现象还有存在。在现行政策范围内很难解决非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建议乡镇通过稳定租住安全住房、租赁公租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2、父母住危房子女住安全房现象还有存在。由于生活习惯差异、日常相处不融洽等原因造成父母不愿意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建议乡镇、村委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通过主动上门进行思想教育和协商等方式将父母劝入安全住房内,或引导子女为父母新建小面积经济实用型住房。

五、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住房安全保障扶贫工程业务指导督查工作,对全县各乡镇住房安全保障进行抽查,查漏补缺配合全县脱贫摘帽工作。

推荐第5篇:住房保障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保障性住房资源整合,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形成梯度管理的租金标准。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权属模式,科学界定保障对象和政府之间的房屋产权比例,实现住有所居,健全完善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退有序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推荐第6篇:住房保障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教学目的:

一、引言

自古以来,衣食住行被认为是人类的四大基本要求。其中,住房为市民提供了基本的空间屏蔽和居住场所,是公民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经济和社会问题,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即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住房问题,有利于提高住房供给水平,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由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快速推进、婚龄人口大幅增加、部分居民的超前消费观念、居民对房价快递上涨的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叠加,促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住房领域各种矛盾凸显。

2、我国住房市场发育时间短、水平低,市场机制和规则尚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同时,对政府在住房领域职责的认识尚不清晰,也影响了政府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

3、由于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因素加大等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诸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住房市场的矛盾。

(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虽然建立了严格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仍有相应的问题存在:

(1)建设荒山遭遇“软阻力”。让地方政府拿出相当数量的建设用地和资金以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意味着政府要突破以往的“以地生财”模式,牺牲部分土地收益,向保障住房输血,对此,出现了保障性住房比例不足的现实。

(2)政策缺位。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商品房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经济适用房价格通过二手房买卖也大幅提高,由于在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上的政策缺位,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投资性购房、炒房的工具。

2、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的供求不平衡。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和高档住房的市场供应结构比例失衡,不能满足各个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2)选址、设计方面的不合理,造成“经济”不“适用”的现象。少数地房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出现经济适用房“经济”不“适用”的现象。

(3)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保障对象划分困难。按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已经基本失去了意义。对象划分的难以准确,所以部分城市存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申请概率低,不合申请条件的依旧能申请到保障性住房的不公平现象。

3、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政府部门没有设立专门负责经济适用房开发和分配的机构,有关职责都是由开发商承担。由于开发商实际掌握开发的户型和面积、房号的发放等“实权”,采虚报成本、加高楼层、增加商品房比例、炒号、利用物业公司进行利润补充等等一些隐秘而繁杂的花样,政府的监督管理难以企及。

4、退出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住房保障制度的退出机制不完善,特别以获得产权为主的保障形式,容易产生福利固化的问题。经济适用房制度没有适当的退出机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收入提高后如果已不再符合资格条件,或由于家庭人口出现变化,由于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而无法操作。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自建立发展至今,已然取得不少成绩,但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方面尚在改革期间,在制度方面还非常不完善。为了应对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要,健全和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立,根据我国保障性住房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任何企图通过弄虚作假、虚报信息、权钱交易等非法手续,骗购保障性住房、牟取利益的行为都须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和追究。

2、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保障性住房的空间选址不仅会影响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福利水平和发展机会,也会影响整个城市的社会空间演变,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有效的政策工具和成熟的住房市场来实现其空间布局的优化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合理布局,科学选址,把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相对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而且经济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

3、要立法明确住房保障进入、退出、监管政策。为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复核、退出等制度,政府还应建立长效监督体系,对申请资格、审批条件加强监督控制,定期复查,动态管理,要做好人口、住房、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保证低收入群体致富后退租,以制度、法规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4、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计划的基础。确定收入划分标准,需要统计部门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得出。在确定合理的划分标准之后,还要结合政府保障目标和计划、居民的居住条件、家庭构成等因素,最终确定保障对象的数量,这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

5、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完善的退出机制更有利于保障性住房的循环使用,节约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利用好住房资源。通过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制度,限制流通的范围,建立起相应的退出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致富后退租,以制度、法规来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三、结语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住房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将其作为现阶段的政策目标,并在实践中努力寻求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从而争取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推荐第7篇:保障住房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

按照计划,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从部分城市今年以来保障房开工情况来看,成绩并不乐观,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保障房开工率不高,既是项目进程自身规律使然,也与融资困难等因素有关。预计下半年各地将逐渐迎来开工高峰期,但资金难题依然是障碍。

住建部要求各地在6月6日前必须公布保障房的项目进程,包括年度保障房计划、开工项目以及竣工项目信息等,可以看作是保障房“中考”。从最新数据来看,这次“中考”成绩并不理想,能否在住建部规定时间内全部开工是个大大的问号,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权益能否如期得到保障让人忧虑。

尽管住建部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并下达了“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等严厉处罚。但公众仍然对保障房能否如期100%开工心存忧虑,一方面是因为往年任务完成情况很不理想,另一方面,今年落实任务存在资金等难题。

以2009年为例,住建部曾表示年初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可以完成。但媒体披露,2009年地方廉租房建设完成任务不足一半。这说明,建设保障房的困难远远超过了想象。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祭出了问责“杀招”,但问责能否保证任务完成还需观察。因为,现实中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责同样也可能遭遇各种对策。

比如,地方政府以“哭穷”等方式为自己完不成任务进行辩解。青海省住建部门官员就表示,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对青海这个欠发达省份来说还是低了一些,中央补助没有考虑青海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资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青海真的不能如期开工,问责起来可能没那么容易。再比如,地方政府以银行不支持保障房建设为由,又把皮球踢给银行。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尤其要关注和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其一,保障房建设开工率有没有水分。比如,一些地方是否把单位自建房、职工集资房、职工宿舍算入保障房开工率来凑数,值得追问。据报道,部分地方政府将之前在建的教师宿

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而保障房总量并没有增加。

其二,保障房建设当前最大困境是资金不足,那么,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用于保障房建设是否落实?银行不积极支持保障房建设是否需要“红萝卜加大棒”?这些问题也都值得追问。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去年,广州卖地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仅为5%,而国家的规定则为10%;在该市2011年的预算中,这一比例连5%都不到。显然,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广州。

其三,对“中考”成绩很不理想的地方政府,能否提前约谈值得考虑。保障房问责制包括行政约谈、行政处分、降级、免职。在我们看来,行政处分、降级和免职,似乎更适合在“大考”之后,而行政约谈则适合“中考”———约谈不仅可以沟通,还可以警告,只有对地方政府保持高压态势,对促进保障房开工才有积极意义。

当然,我们不能只关注保障房开工率,还要关注竣工率、工程质量、保障房分配、退出等问题。如果只关注开工率,开工之后可以“磨洋工”,甚至不排除出现假开工。

在2011年元旦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冒着严寒,在北京市实地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祝福。

民生无小事,民生最关情,胡锦涛总书记时时惦念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29日上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陪同下,来到北京市一些基层单位,深入到困难群众家庭,详细了解民生工作落实情况,给大家带来了党中央的真情关爱。

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胡锦涛一直把这件大事放在心上,这次特意前往朝阳区管庄路保障性住房常营项目建设区考察。

一路上,总书记听取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总体情况汇报。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用地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建好配套设施,搞好管理服务,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在2008年的低迷和2009年的高潮之后,2010年的中国楼市站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调控成为年度最热的词汇之一。

从2010年1月份的“国十一条”开始,房地产调控疾风骤雨般地展开,“新国十条”、“国五条”、提高首付门槛、三套房停贷、“限购令”和“限外令”等让人眼花缭乱、力度空前的“组合拳”使房地产市场调控成为2010年中国经济最吸引眼球的部分。

与以往的楼市调控相比,2010年中国楼市的里程碑意义在于,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已经被调控部门充分理解,居有其屋的概念也被重新认识,廉租房和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方式也将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继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北京市于4月30日制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二条调控措施。

作为第一个积极响应“新国十条”的地区,北京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这是全国范围内“限购令”的开山之举,旨在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实施严厉打压,成为北京楼市年内的一枚重磅炸弹。几个月后,深圳、上海、广州等十余个大中城市陆续颁布“限购令”举措。

[权威观点]

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胡总书记

[表现和影响]

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580万套,北京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2.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新开工13.6万套的任务。相当数量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一方面可以让无力承担高房价的中低收入者居有其屋,一方面将改变中国楼市供应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改变“只涨不跌”的预期,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拿出了2011年新增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天量”计划,国土资源部再曝光土地违法,2010年年末有关部门的这些表态和举措传达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强决心。中国楼市已经开始从“价高者得”的野蛮生长走向注重普通人福祉的平民时代。

[措施]

一是完善准入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住房保障资源真正用于需要保障的对象。

二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房产”信息管理平台,与社保、税务、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信息管理平台合作,积极探索建立资格审核协查机制,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为促进房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强化退出机制的刚性和力度,对年审

未通过而需要退出住房保障体系的对象实行逐步退出,并引导和鼓励退出家庭通过自行买房或租房实现“住有所居”。

推荐第8篇:柯坪县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汇报6.21

柯坪县城市住房保障及抗震加固工程

工作汇报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民生建设年,柯坪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地县三干会及地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住房保障、抗震加固改造民生工程建设力度,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1年项目进展情况

2011年,地区下达我县住房保障任务776套,其中:廉租房526套,棚户区改造39套,公租房211套(建设120,教育76,卫生15)。为确保2011年项目顺利实施,我县及时安排部署,将2011年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整合为幸福佳园,项目中标价6784万元,总建筑面积58007.04平方米。项目已于2011年5月24日和6月3日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开工率100%,目前,已进入到基础回填施工,工程计划2011年11月30日前竣工。

(二)资金管理和到位情况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各项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我县加大了对中央、自治区、地区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设立专户储存,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纪检、监察、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截止目前,我县2011年已到位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共计3307.96万元,其中:中央廉租住房预算内投资2104万元,中央公租房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棚户区补助资金60万 - 1 -

元,自治区债券526万元,自治区公租房补助108万元,自治区棚户区补助31万元,地区廉租房补助136.76万元,地区公租房补助42.2万元。保障性住房资金按照“统筹安排、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对开建项目从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监理等环节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行为。加强了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制,重点突出对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采取定期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监理企业进行企业信誉度评价考核,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动态巡查制度,以工程各方质量行为监督为重点,加强关键环节监督,确保保障房工程质量。

(四)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情况

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抗震加固改造更新任务22840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更新面积18210平方米,卫生系统更新面积4630平方米。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全面实施教育资源整合,计划将抗震加固改造(更新)专项资金整合用于县一中新建工程,一中2#教学楼、2#宿舍楼、2#实验楼、学生食堂工程(建筑面积19177.5平方米),总投资2534.5万元,目前已筹集到位资金1300万元,中国海运集团援建资金1000万元,县财政配套300万元。截止目前,该工程主体认证已结束,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计划7月初竣工并投入使用。卫生系统新建盖孜力乡、玉尔其乡卫生院,建筑面

积为1955平方米,总投资320万元,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预计7月15日前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柯坪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仅96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十分困难,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考虑柯坪县的实际情况,加大对柯坪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抗震加固改造(更新)项目资金补助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是2011年我县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7840万元,截止目前已到位资金3307.96万元,共计缺口资金4532.04万元,其中:工程缺口资金3476.04万元、前期费用121万元、监理费用135万元、配套设施800万元。

三是因今年物价上涨因素,建房成本增高,加大了工程建设成本。同时,建材供应紧张,水泥、红砖采购困难,影响工程进度。

四是卫生系统抗震加固改造(更新)工程进度较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2011年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力争2011年11月底前竣工。

二是加大2012年项目申报力度,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三是做好抗震防灾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我县住房保障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通过不懈的努力,大力开展好住房保障工作,推动建设事业全面进步。

推荐第9篇:巫溪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巫溪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我县自2007年启动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和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决策下认真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市相关政策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探索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经验。

一是据实摸底,合理制定规划。

在住房保障规划方面,我县历经三次进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调查摸底。并根据详细的调查摸底情况合理规划各乡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这样有利于合理利用住房保障资金,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状况问题。对部份需要保障的人群较少的乡镇不建设廉租住房统一规划到附近相对需要保障人群较多的乡镇建设,这样既能有效控制节约用地,减少对土地的浪费,也能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附件保障人群较少的乡镇到中心场镇或保障人群较多的乡镇实物配租,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更有利于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 二是切实有效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难的问题。为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之关键就是要有足够的房源以实物配租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我县虽是人口规模相对较少的贫困县,但由于交通闭塞和多家国企相继在90年前后相继破产,导致大量的国企下岗职工经济条件差,无

力购买商品房,从而形成了较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以我县积极向上级争取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较多,规模较大,虽然得到了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但资金缺口较大,同时需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相对较大,也给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筹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为加快推进我县廉租住房建设步划,稳步推进我县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积极筹措差口资金,我县采取在位臵相对较好的廉租住房项目中配建商业用房,商业用房部份按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采取政府协议地价出让,在城市配套费及相关费税方面按保障性商品房收取,对廉租住房部份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及基金一律减免。将商业物业部份的实际成本造价由政府国资公司负责承担,建设完成后将商业物业交由国资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升值,将商业物业所产生的利润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仍不足部份由财政全部负责解决,这样有效解决了我县配套资金压力。

其二是在附属配套工程上,我县在建设廉租住房时严格把好址关,凡是所有廉租住房项目选址均要求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位臵,对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要求各乡镇必须负责解决其基础设施配套,根据我县目前实施的25.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项目可以节约基础设施配套资金达2600万元以下。这样有效减轻了我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配套压力。

其三是在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等基本满足入住户的基

本生活需要的配套设施,通过政府统一召开协调会,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对全县所有廉租住房供水、供电、有线电视工程进行打包,要求各职能部门按成本价或最低价格完成各自的配套设施工程,我县廉租住房与商品房供水、供电、有线电视配套设施工程相比较,我县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约资金达800万元以上。这样有效降低我县廉租住房建设成本,缓解我县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压力。 三是项目分级权限负责制、会商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严格工程管理。廉租住房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程,不是因为低收入家庭居住就建设成低劣工程,而是从政府形象出发,要把廉租住房工程建设成为优良、优质工程,并且严格控制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还需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为加强我县廉租住房项目工程管理力度,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不光是采用部份责任委托监理制方式控制工程质量。还从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借调和抽调本系统内具有工程管理能力较强且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专门从事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管理;由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亲自负责抓工程质量、进度、控制造价。特别是在工程质量方面,项目实施单位与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委员会组成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均由项目实施单位不定期的组织上述单位一起到各工地进行抽查、督查工程质量,以此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严把质量关。在工程

造价控制方面严格实行项目责任分级负责制,凡是工程设计变更的均要求监理、现场工程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法人逐级申报、审批原则,对增加工程量及图纸变更超过1万元的均需提请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法人共同会商论证后方可签证实施。在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时还需由项目实施单位和设计单位商请发改委、财政局参加对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造价进行评审论证后方可实施。

四是在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审批方面严格做到三审三公示原则。我县根据国家、市级相关文件制定了一系列的住房保障政策性文件,为规范我县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打下了照实的基础。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应负有的职能、职责,严把审批关,特别是针对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审批方面制定了三审、三公示原则。

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由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抽选二至三名群众代表与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廉租住房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民主评议组长,将通过民主评议的申请家庭在本社区内张贴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负责人签署初步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地镇人民政府。

各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进行审核,复核审查小组由镇分管领导、民政办、片区国土资源所组成,复核审查小组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收入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婚姻状况采取入户调查、走访的形式进一步复核审查,镇人民政府按县廉租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提供的表格对复核、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由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按县廉租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内容进行复核、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县房地产管理处复审。

县房地产管理处在收到各镇报送的申请资料及公示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部门组成复审小组,对各建制镇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上网、户外张贴等两种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后,县房地产管理处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实施轮候,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县房地产管理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告之理由。

我县为确保三审三公示原则落到实处还专门建立了住房保障网站与政府公众信息网连接,将终审公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公示在住房保障网和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接受群众监督,并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外公布,只要能上网的地方均能查询到每个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

件,以此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要求社区初审并经民主评议的结果在当地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在复核审查段段还需镇人民政府对复核审查结果在当地镇人民政府驻地公示,经初审、复核审查报县住房保障办终审后不光是在网站上公示还需在各镇人民政府驻地进行再次张榜公示和在县住房保障部门工作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有效提高“公开”“公平”“公正”的透明度。 五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一支笔审批”。为了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被截留、挪用,保证专款专用,所有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律拨入专户,专户必须由财政监管,在资金支付中,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租赁补助和配房补助资金按月拨付资金。

建立住房保障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强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监督。财政定期与发改委、国土房管局、审计局、监察局等监管责任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资金收支使用状况,实行了三项制度:⑴工程实行预算最高限价制度,2008-2009年的廉租房工程主体工程不超过750元/平方米,并对门、窗等大宗材料实行政府采购制度。⑵严格按预算实行按进度拨付资金制度,按工程完成量拨付资金,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均要求施工企业签订按工程进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书,同时并书面通知各工地农民工知晓拨付工程进度款情况。在竣工前预留了30%作为工程结算责任资金。⑶实行结算审计制度,由审计机关根据财政批复的最高限价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实行严格的工程审计,按审计批复结算工程款,确保工程资金无拖欠、无截留、无挪用。

六是严把入住审批关,加强后期管理。为切实解决我县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严格把好分配关,自2007年以来,根据国家及市相关政策性文件先后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巫溪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巫溪县廉租住房审批操作规程》、《巫溪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巫溪县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巫溪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配租分配及后期管理办法》、《巫溪县廉租住房租金收取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公平、公正、公开性,把住房保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在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为保障社区、建制镇、县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按政策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我县每年招集社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镇民政所工作人员以及建制镇相关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培训,确保在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市、县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对经审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的对象建立严格的轮候制度,在轮候制度中明确了轮候顺序排列的规则,严格控制人为操作现象,让最困难的保障对象能优先入住廉租住房。

特别是在实物配租分房过程中为避免讲人情、打条子人为操作选朝向、楼层等现象发生,我县也通过相关制度规范分配房屋方式,一是因重大残疾、重大疾病、年老体弱人群无法居住在较高的楼层,在房屋分配过程中将第

一、二层专门供上述人群选房后再将剩余房源进行公开摇号选房,以此体现配租分房的人性化管理及公开、公平、公正性。

在后期管理上,我县积极探索入住后的物业管理模式,为了让低收住房困难家庭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建设廉租住房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实物配租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好小区环境卫生、小区绿化、小区道路及管网、小区路灯等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让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进廉租住房能感受居住品质的提高,感受不到贫民窿的感觉,根据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出了自助式物业管理模式和社区物业管理模式,一是比较集中的小区采取由政府出资按30套住房购买一个公益性岗位的标准配备物业管理人员从事小区环境卫生、绿化、保安等相关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人员从入住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中聘请,让他们以主人公的心态管理自己所居住的小区。二是比较分散的廉租住房采取由社区组织实物业管理,仍由政府按30户购买一个公

益性岗位标准配备一名物业管理人员,由社区统一组织聘用入住廉租住房的低收住房困难户参与廉租住房物业管理工作,使其以主人的心态参与物业管理。

同时县府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到“两靠近”原则,一是公安巡逻、协警巡逻靠近廉租住房,驻点签到制原则,以此确保廉租住房小区的治安秩序,让居住在小区内的居民有安全感;二是各项优惠政策落实靠近廉租住房户原则,让居住在内的老百姓能切实感受到党的关心和关爱。

我县积极探索的以上两种模式有效解决“双困”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不单是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有效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住进廉租住房有温暖的家的感觉。

在租金收缴方面,为保障廉租住房租金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如数上缴,我县为廉租住房设立了专门的独立帐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廉租住房要求签订按时缴纳租金、爱护公物的诚信合同书,采取信用等级保障联动制度,对不按时如数缴纳租金住户,在申请其它保障时受到信用等级的限制,从而达到自觉缴纳租金的目的,确保廉租住房租金能如数足额收取;对确系生活困难,我县专门针对无能力支付廉租住房租金的少部份贫困户制定了《巫溪县廉租住房租金减免制度》,在制度中明确了可以享受减免政策的对象以及租金减免幅度,为严格控制租金减免,以防人为操作现象,对实行租金减免的对象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公示制度,确

保租金减免的公正性,并严格控制租金减免范围。

对收缴的廉租住房租金采取专户缴存,严禁挪动廉租住房租金,如因公共部位维护、维修需要,需严格审批制度,通过预算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大修、超过一定金额的维修工程采取公开招投标制度,有效杜绝腐败现象,确保廉租住房租金用在实处,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切实利益。

推荐第10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2012年县住建局认真落实上级布置我们的任务,想方设法保障资金到位,现已完成全年保障房建设任务的56%,接着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完满地完成今年的全年任务。

一、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今年续建2011年了未完成的廉租住房项目共计:300套,15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4786.28平方米,285套。其中:149套已建设完成,并安排入住,136套正在建设当中,已下拨工程款1326.958万元。

(二)独龙江乡教师周转房总共建盖31套,其中新建10套,建筑面积555.02平方米,正在装修当中;改造21套,建筑面积970平方米,已完工。

(三)今年将计划实施公共租赁租房120套、7200平方米,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该项目将在县公安局、农业局背后等地建盖,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于今年7月份以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我县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并制定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我局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全县保障性安居房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深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设置住宅与房地产业股,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我局及时建立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入住标准,严格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在分配过程中完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据统计,我县无房户有300余户,我局今年主要安排入住了60户,即:明珠小区廉租住房新建36套和原县委职工宿舍楼改建24套。 另外,丙中洛中学廉租住房20套、捧打乡廉租住房32套、丙中洛乡廉租住房16套、茨开完小廉租住房20套、丙中洛完小廉租住房32套、普拉底卫生院廉租住房9套、**县一中廉租住房20套,部分已安排入住。

四、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情况

我局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融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全过程,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加强制度防控。为加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我局认真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保障性住房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二是坚持阳光操作。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对申请住房户初审、复审,客观、准确地对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审核,有效防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和虚假购房申请行为;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科学合理统筹财政收入,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四是加强租赁补贴发放管理。为了加快我县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我局认真制定了《**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专户储存、分账结算,确保将租赁补贴发放到符合低收入家庭的人群中。

总之,我局自开展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要加强工作开展的力度,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快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11篇:城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城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善工作,我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不骄傲、不懈怠,继续发扬敢为人先、克难攻坚、决战决胜、和衷共济的精神,广大工作者以新理念、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谋求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的新突破,打造保障性住房体系新模式,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做好破解“住房难”问题这篇大文章,让全市人民安居乐业,

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在全省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

(一)、切实提高对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的重要认识

老百姓对生活的期盼,可用“安居

乐业”四个字来概括。只有先安居,才能后乐业。解决老百姓安居乐业问题是**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第一位的任务,这不仅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政治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一手抓商品房建设、销售和租赁,加快破解“住房难”问题。抓好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事关杭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生活品质,是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住房难”问题的关键。要切实提高对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抓好商品房建设、销售和租赁,要着眼于当前**市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增加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供应量,进而增加商品房供应量,解决好商品房供不应求问题,稳定商品房价格。

我们要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方针,坚持“六房并举”总体要求,以实现“两个房等人”为目标,以解决“两个夹

心层”住房问题为重点,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打造保障性住房体系新模式,让**市老百姓安居乐业。租、售、改,就是出租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出售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改善危旧房;“六房”,就是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危改房、人才房;“两个房等人”,是指经济适用房“房等人”、拆迁安置房“房等人”;“两个夹心层”,“第一个夹心层”是指不符合廉租房租赁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个夹心层”是指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抓好2010年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工作

我们必须坚持早调研、早谋划、早明确、早启动、早见效,以新目标、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谋求新突破。

一要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上有新思路、求新突破。坚持“房等人”目标不动摇,确保明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50万

平方米、公开销售50万平方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经济适用房质量,确保已建经济适用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到位。抓紧启动、加快建设三墩和长睦地块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同时认真研究余杭仁和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问题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安置方式。

二要在廉租房建设上有新思路、求新突破。坚持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相结合、以货币补贴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分散安置为主,市级管理与区(街道、社区)管理相结合、以区(街道、社区)管理为主的“三结合、三为主”方针,控制廉租房套型和面积,加快推进廉租房建设。落实管理服务措施,让廉租房居民享受高品质管理服务。适当降低申请“门槛”,让更多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享受廉租房优惠政策。

三要在拆迁安置房建设上有新思路、求新突破。坚持“房等人”目标不动摇,坚持就近安置、优先安置原则,坚

持规划统

一、目标统

一、要求统

一、考核统

一、建设分开、政策分开、筹资分开“四统三分”,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

四要在经济租赁房建设上有新思路、求新突破。统筹田园地块经济租赁房和各城区、开发区的大学生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利用10%留用地建设经济租赁房,用好闲置公房,妥善解决经济租赁房房源问题;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妥善解决经济租赁房建设资金问题;抓好经济租赁房建设规划,妥善解决经济租赁房建设空间问题,好中求快推进经济租赁房建设。五要在危旧房改善上有新思路、求新突破。坚持分类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带动类与非项目带动类危旧房改善,特别是要结合南宋皇城大遗址综合保护、中山路综保、中东河综保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把危旧房改善工程一抓到底。六要在人才房建设上有新思路、新突破。坚持扩面、稳价、提质“三大原则”,落实教师

人才专项用房、综合性人才专项用房、重点企业人才专项用房、政法人才专项用房政策,推进人才房建设。

要抓规划、抓政策、抓项目、抓管理、抓品质、抓合力,为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提供保障。抓规划,就是要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就近、优化、高起点原则,优化完善六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抓政策,就是要用足用好已有政策,抓紧制定出台新政策。抓征迁,就是要把拆迁安置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12全文查看

第12篇:颍东区住房保障工作汇报材3

颍东区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颍东区人民政府

(2012年6月20日)

接到市房产局、市监察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复查复核的通知》(阜房办[2012]25号)文件后,我区高度重视,区住房保障办立即对照通知要求,对2007年以来的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复查工作,现就复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住房保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运行机制,逐步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全力推进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自2007年以来,我区廉租住房交付使用608套,实物配租511户,配租率84%,入住487户,入住率95%。累计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948.38万元,累计保障2725户。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推进。几年来,全区建设廉租住房798套,公租房710套,投入资金约5千万元,有效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环境。三是棚户区改造力度逐年加大,近年来建设安置房10300套,约956685㎡,投入资金约13亿元。1

二、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并经多方与区有关部门协调,在房改办增设了住房保障股,具体负责住房保障的基础工作。我区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实行全过程公开、全社会公示、全方位监督,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克服困难,保障投入。在财政资金调度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区财政已将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每年会同民政等部门对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引进退出机制。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在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落实工程质量各项管理制度、履行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程序、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评审等方面态度严谨,组织有效;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保障施工安全、监管工程质量情况总体较好,安全生产规范,文明施工氛围浓厚。

四是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督,将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监督检查与效能监察和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三、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1、振兴苑二期配建360套廉租住房项目计划6月9日开工建设。

2、颍东纺织服装产业园60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于6月9日开工建设。

3、和谐佳苑1260套安置房和訾郢安置区380套安置房项目均已陆续主体完工。

4、今年我区新增廉租住房补贴发放的目标任务是60户,5月份就已经完成65户的资格审批工作,资金拨付到位,就可以发放到补贴户手中。

四、廉租住房补贴的年审情况

目前,对977户保障对象的年审工作已基本结束,区住房保障部门正在对各方面的审核资料进行汇总,并于近期将年审结果报请区政府批示。

五、存在的问题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土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的顺利推进。由于国家对土地指标的审批越来越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统征手续繁杂,报批手续时间长;二是困难群众对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积极性较高,但对实物配租重视不够,影响了廉租房的配租;三是地方配套

资金筹措难。鉴于区财政的现实状况,区级配套资金筹措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寻求多条路径,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保证这一民生工程能够顺利、全面推进。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项目用地、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理、质监等手续齐全。绝大部分工程的责任主体单位在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狠抓日常质量监管等方面认识到位,程序规范;在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落实工程质量各项管理制度、履行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程序、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评审等方面态度严谨,组织有效;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保障施工安全、监管工程质量情况总体较好,安全生产规范,文明施工氛围浓厚。

2、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不断规范供应对象、建设标准,抓好项目建设,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3、积极做好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去年以来,我区一方面积极收储一些土地,抓紧解决被收储土地的职工、群众安置问题,为挂牌扫清外围障碍,另一方面认真做好过牌出让的各项

前期工作,逐一履行挂牌手续,在适当时期,及时推出成熟地块挂牌出让,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

4、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城投公司作用,向上级和金融机构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和贷款,保障资金供给,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需要。

5、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后期管理制度,规范后期管理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公平准入机制、动态管理机制、退出机制、物业管理机制等。在分配和管理工作中坚决杜绝“非保得保、重复保障、应保未保”等现象发生。

6、超前谋划明年保障房建设。一是积极运作,提前办理完善建设用地手续,二是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三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向乡镇、学校、医院、企业延伸,扩大保障范围,让更多群众享受改革成果。

第13篇:廉租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水磨沟区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领导莅临检查工作。 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民心工程。水磨沟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经过今年的艰苦工作,进一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和管理审核制度,确保了我区住房建设及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今年3月下旬及8月下旬,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安排下,我市共进行2次保障性住房分配摇号仪式,通过这两次摇号,共为我区580余户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选房分房的机会,也为百余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提供了购买经适房的机会。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我区每年负责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补贴是对那些在摇号仪式中未能摇中号码,或者没有选上自己心仪的住 1

房等未能搬进廉租住房的困难居民,为了在下次分配前减少他们的租房经济负担,我们将市房产局下拨的租赁补贴发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2011年,全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36元。这与前两年的高额租赁补贴数字相比,一方面说明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区实际解决住房的力度在逐年增长,切实安排好困难人群的住房才是我们谈“民生”的重点。

三、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

为落实好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区今年组织全区8个街道67社区以及民政部门等80余人开办了两次业务培训班。今年7月底,在市经房科领导的倾心授课下,我区全体工作人员对《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收入申请标准的通知》、《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上报材料注意事项》以及新的规定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在申请标准调整以及新要求执行两个月后,我中心又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提升及疑难解答等强化培训课程,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审批表格,掌握新修订的规定,尽量不在申请环节耽误申请人的时间,提高申请材料的审核通过率。

政策宣传方面,今年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街道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标准等政策性宣传工作,目的就是让更多因家庭条件差而无法及时了解保障性住房这项“惠民”工程的困难家庭,在我们宣传、

讲解后能在社区的帮助下申请保障性住房,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问题,这项工作也是我们今后每年必须进行及开展的。

四、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是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区委、区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今年全部到岗,办公设施配备齐全,保证工作全面正常开展。

(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收集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材料及入户调查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和微机录入工作,民政部门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全面协调、业务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认真摸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全面摸清我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今年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800余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填写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表》,并进行入户拍照,并由户主签字认可。为确保我区住房保障

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要求,我区严格规范、《住房保障申请承诺、授权书》、《申请人个人信息登记表》、《家庭成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住房家庭资格认定综合评审表》等一系列新的配套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四级网络、三级管理”制度,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确保痕迹管理。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住房保障工作是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复杂,同时对我区这样一个“人口多,少数民族多,困难人群多”的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每户申请家庭情况均差异较大。这就对社区的材料收集人员要求有很高的业务掌握能力,否则就会耽误申请人的时间。而社区的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公益性岗位人员较多,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就无法达到要求的工作稳定性及业务熟练度。因此,能否将申请审核制度的流程进一步完善,在保证效率的同时,更快更便捷的完成保障性住房的申请。

(二)租赁补贴发放难的问题,有很多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受低保政策、户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住房面积认定等条件限制,使真正需要住房救助的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今后工作安排

(一)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审核、公示工作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规范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二)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区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住房保障管理的新思路,鼓励保障性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

(三)要继续配合市属部门抓好新保障性住房的进度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水磨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14篇: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省、市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不辞辛劳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的安排,我将我县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不足和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同时诚请各位领导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为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年开始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并从20*年起,将廉租住房政策落实工作纳入县政府“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解决城镇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经过努力,我县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县情概况

*县位于云南最北端,地处长江、金沙江、横江交汇地带。县境内秦汉时期为僰人居住地,春秋时期中原文化已传到这里,是古南丝绸路上五尺道的要塞。1974年因兴建云天化而设区,1981年10月建县。全县总面积439.8平方公里,辖两乡一镇,21个村和4个社区,有汉、苗、彝、回等14个民族,总人口9.8万人。

今天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优势明显。拥有“三大资源、三大优势”。“三大资源”。一是水能资源。位于金沙江末端装机容量600万千瓦的向家坝水电站已正式开工建设,横江流域已开发建成装机容量6万千瓦的张窝水电站,装机容量5.4万千瓦的杨柳滩水电站建设进入尾期工程,装机容量5.1万千瓦和2.4万千瓦的伏龙口、大渔孔水电站进入施工筹备阶段。二是森林资源。铜锣坝国家森林公园,面积7.7万亩,是一个生态环境良好,适宜休闲避暑的胜地。现正引资开发。三是地热资源。西部大峡谷温泉,引进宜宾万泰集团建设,是全国规模最大、功能齐全、设施一流、服务最好的室外露天温泉之一。尚待开发的两碗乡地热资源,井口流量0.015立方米/秒,井口压力37公斤/平方厘米,水温达96℃。“三大优势”。一是独特的区位优势。*位于滇川两省交接的腹心地带,从大范围看,地处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和昆明经济圈三大经济区域交替重叠处;从小范围看,处于川南经济圈、昭通经济区、攀西六盘水经济区交叠之中,经济社会发展受昆明、成都、重庆、宜宾、昭通、泸州、内江、自贡等城市辐射和带动。二是立体的交通优势。*港是万里长江第一港,也是云南第一大内陆港,可直航出海;内昆铁路、水麻高速公路横穿全境,宜水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四川宜宾飞机场距*县城仅33公里,是一个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四通”县。三是较好的工业优势。依托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推动*县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目前省级*工业园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已建成投产的项目有:张窝水电站项目、金明化工电石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2万吨聚甲醛生产线、富达水泥粉磨站一期项目等。

(二)发展强劲。“十五”以来,全县各项经济指标均呈两位数以上的幅度增长。“十五”期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2%,地方财政收入、工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以年均18.6%、23.8%、10.4%的速度增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首批“无毒县”,省级“平安县”、“省甲级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

(三)前景美好。随着向家坝水电站、云天化*煤化工项目的正式动工,水麻高速公路建设即将全线贯通,*港改扩建工程顺利启动,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等,*迎来了难得的机遇和投资高峰。预计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4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全县工业总产值达34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1.1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3100元,年均增长20%以上。

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切实关注住房民生问题,特别是在住房保障工作上,建立廉租房制度,目前我县已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以缓解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民生,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廉租住房保障职能。为了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于*年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向家坝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力对我县的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通过有线电视、报刊杂志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使全县人民对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家喻户晓。从20*年起,我县将廉租住房政策落实工作纳入县政府“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及时督查通报和反馈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为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实际,数易其稿,于*年12月制定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并以水政发〔*〕46号文件印发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年—2009年),并以水政发〔20*〕7号文件印发各级各部门指导廉租住房建设;20*年9月,修改完善了《*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水政办发〔20*〕101号文件印发各级各部门执行。

三是落实保障资金。根据近几年*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和居民住房状况,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应保尽保”的原则,将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尽可能纳入保障范围。为确保资金到位,县政府今年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纳入了年度政府财政预算,从20*年起,我县将在年底由县建设局根据上年资金发放情况,拿出下一年度资金预算报县政府同意、县人大批准后,每月由县财政局直接划转,确保按月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到居民手中。

(二)实行双轨运行,着力缓解低收入居民住房难题。

一是建设政府廉租房。今年,我县根据《昭通市建设局、昭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昭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昭通市20*年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昭通房〔20*〕94号)以及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昭通市建设局20*年4月1日《关于编报20*年新建廉租住房投资建设计划的通知》,由*县建设局牵头,在*县人民政府批准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点的实际情况,我县编制完成了《*县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该方案和今年省政府下达的廉租住房建设指标及昭通市政府分解给我县的50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指标,我县于今年4月完成了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并报省建设厅和市发改委备案。于今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对廉租住房建设位置进行了选址,确定了在育才路建设1幢,建筑面积1997.24平方米,用地面积330平方米;在高滩新区建设2幢,建筑面积3446.24平方米,用地面积512.4平方米。今年6月初完成并通过了廉租住房施工图的评审工作。20*年7月22日,我县正式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廉租住房总建设面积5443.48平方米,总投资613.91万元,竣工时间规定在20*年11月30日以前。目前,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至六层,完成总投资的70%左右。

二是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今年上半年,由县建设局联合县民政局、民政局、向家坝镇人民政府,发动街道社区对全县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根据省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启动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建电〔20*〕143号)精神,结合《*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及条件、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租赁补贴发放程序等,我县开始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经县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向家坝镇人民政府等多家管理部门多次研究讨论,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全套申报审批表格。随后,县建设局与各社区联手深入到基层进行政策宣传,指导特困居民填写申请表,受理并进行入户调查,最后确定了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户72户,今年发放补贴86400元。根据我县的市场平均租金,我县发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户每月补贴200元。

(三)切实加强管理,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机构。县政府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廉租房制度建设、资金测算、政策宣传、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对申请居民的入户核查、分户补贴资金的测算、项目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和资金划拨、统计报表等工作,确保了这项工作有序运行、规范操作。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及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都涉及到多个部门。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过问,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县建设局、财政局等单位积极筹措、拨付资金,为建设廉租住房创造条件;县民政局、建设局、向家坝镇政府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对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和廉租界住房政策的宣传工作;县国土局、建设局等单位在有限的土地储备中为廉租住房划拨、调整必要的建设用地,并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政府分忧,替老百姓解难,积极承担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保质保量为最低收入家庭建设放心房、安居房;最低收入居民家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实事求是地反映住房情况,按要求填写表格,交送资料,配合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建设局在全面协调的基础上,为帐册的制定、档案的建立、对象的认定、廉租住房的房源建设等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我县各级各部门始终通力配合,相互协助,互通情况,互告信息,共同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三是坚持阳光操作。按照全县政务公开的要求,在电视台和各社区宣传栏上向居民公开廉租住房制度政策、申请入住和补贴的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在今后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中,我县将每季度通过网络面向全县公示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每户的补贴标准等,严格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确定租赁补贴对象,坚决杜绝虚报冒领。

三、工作请求

在我县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从县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向家坝镇人民政府开展的调查摸底工作表明,我县城镇低保且住房困难的居民总户数达到1368户。但在前期的工作中,由于该项工作在我县刚起步,我县在对上级文件精神尚未完全吃透,上报市、省级相关部门符合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户的名单时,一是考虑到上级补助一部分,县级还需补助一部分,我县近年来财政比较吃紧,担心拿不出这笔补助资金,二是考虑到向家坝镇的楼坝片区(原楼坝镇)、两碗乡、太平乡距离县城较远,担心实施廉租住房不便管理,当时填报有关数据时也未将这三个片区符合发放廉租住房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对象户包括在内,仅只上报了72户,省财政厅和建设厅在下达20*年第一批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时,*县就仅有3.37万元,尚有1296户城镇低保且住房困难户的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资金未予落实,而这1296户生活条件非常艰苦,特别是住房条件尤为困难,急需给予关心照顾。在此,对我们在工作中出现的疏忽和遗漏做深刻的自我批评和反省,同时也诚请上级在下达第二批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时,将我县符合条件的1296户城镇低保且住房困难户一并予以考虑。

四、发展目标

(一)扩大覆盖面。至*年底,我县城镇低保且住房困难的居民总户数达到1368户。县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我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对象从城镇低保无房户扩大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使一部分有私房但面积狭小且经济困难的城镇居民也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今年我县只对向家坝镇符合条件的居民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从2009年起,我县将把两碗乡和太平乡低保无房户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范畴,使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达到“应保尽保”。

(二)提高补贴标准。考虑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为减轻居民租房的经济负担,在今后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中,我县将根据市场经济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方案,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基础上,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今后,我县将在已立项建设廉租住房的基础上,每年按计划建设廉租住房,力争使我县目前租住私房和危房的低收入家庭基本上能够实现户均一套廉租房。

我县的廉租住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廉租住房制度刚刚在我县建立起来,其运作方式还有待完善。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是有计划地建设廉租住房,按照排队轮候原则,分配给住房最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居住;二是对承租公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继续核减租金,以减轻其住房负担;三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政策,力争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妥善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四是做好廉租住房的承租管理工作,为配租家庭创造良好居住环境。五是继续做好廉租住房的调查工作,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及退出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年24号文件《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对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实行住房租赁补贴,继续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对廉租住房户做到应保尽保。

各位领导,我们将按照省、市、县政府的要求,深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践行三个代表,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做好,将人民政府的亲民政策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第15篇:廉租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民心工程,廉租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经过近三年来的艰苦工作,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管理制度,确保了我县廉租住房建设及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一)2006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根据上级的安排,2006年分配下达给**县廉租住房计划5000平方米,省补助投资25O万元。**县建盖了第一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报建、监理等。

2、**县建设局以**县市政建设综合开发中心为建设实施主体,负责该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县建设局会计核算中心未开立专户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进行核算,资金拨付渠道为县财政拨付至县建设局,再由县建设局直接拨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廉租住房共建设2幢,5层,6个单元,90套,占地3.025亩(净面积);为A、B两种户型,A户型为58.20平方米,B户型为59.52平方米,一梯三户。该项目结算价格为6064725.35万元。

(二)、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北片区开发)中配建,因该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为保证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按期完成,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规划管理局选址地点在县城大龙潭小石脑统建,规划占地面积5.93亩,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

该项目概算投资1200万元(含绿化、路灯、给排水系统)工程建造成本1200元/平方米(以上均不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除上级财政补助500元/平方米外,下差建设资金70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

2、廉租住房建设进度情况

项目原选址于大龙潭住宅小区小石脑,5月底已迁坟两座,地勘人员欲进场施工时,群众多次上访土地问题,多次到施工工地阻挠地勘人员进场施工,使得该工程迟迟不能动工,进展受阻。现另选址在外山口社区麦坪河,至9月2日,已完成三通一平及地质勘探工作,9月11日完成招投标,中标单位为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洪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月20日完成合同的签订,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2008年9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一幢完成五层构造柱钢筋绑扎,二幢完成六层梁板钢筋安装,三幢完成一层构造柱钢筋绑扎。力争2008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工。www.432e.net

(三)、2009年廉租住房筹建情况

1、2008年外山口麦坪河廉租住房共建设9个单元,162套,其中有3个单元54套3240平方米为2009年廉租住房计划安排,现桩基部分已完工。

2、2009年廉租住房选址仍为县城大龙潭小石脑,该片区总规划建设用地16.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0600平方米,现用地范围内的碑坟两座已迁,土地问题已基本解决,规划设计及户型设计已完成,已具备工程开工条件,2008年12月底可全面开工建设。

二、已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在今年8月初,我县先后出台了《**县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工作报告《廉租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电视台发布了《**县建设局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通告》,由涉及社区集中受理廉租住房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把关,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符合条件的住户31户已入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由于我县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户多,为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实物配租;另一方面采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我县出台了《**县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应补尽补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的办法,严格按程序启动我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到2008年12月10日对申请符合条件的65户178人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31万元。

四、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06年,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建设、发改、国土、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具体负责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和实施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今年8月又成立了**县住房保障办公室,配备编制3人,落实工作经费5万元。

(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由民政部门收集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安排和拨付,社区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补贴发放、实物配租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认真摸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全面摸清我县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从2007年起,组成调查组,对城区五个社区城区城镇居民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共完成最低收入家庭3665户、7448人的住房状况调查,将2912户最低收入家庭及住房困难家庭信息录入云南省住房保障网。对申请廉租住房的171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制作了Ⅸ**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入户调查笔录》,并进行入户摄相、拍照,并由户主签字认可。为确保我县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制定了《**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合格人员汇总表》等相关配套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制度,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确保痕迹管理。

(四)多措并举,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进行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我县廉租住房原计划于2008年4月9日开工建设,后因建设用地原因,被迫于2008年9月初重新选址,确定选址后,设计、地勘、招投标等工作同时开展,于9月17日开工建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为达到既定目标,施工单位采取增加模板,每幢房屋配三套模板。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间倒计时安排到9月17日。时间紧,但对工程质量监管并没有放松,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报建程序,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县质检站加大工程质量抽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就目前情况来看,到12月31日主体工程完工是可以实现的。

第16篇:廉租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经过近三年来的艰苦工作,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管理制度,确保了我县廉租住房建设及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一)XX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根据上级的安排,XX年分配下达给**县廉租住房计划5000平方米,省补助投资25o万元。**县建盖了第一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报建、监理等。

2、**县建设局以**县市政建设综合开发中心为建设实施主体,负责该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县建设局会计核算中心未开立专户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进行核算,资金拨付渠道为县财政拨付至县建设局,再由县建设局直接拨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廉租住房共建设2幢,5层,6个单元,90套,占地3.025亩(净面积);为a、b两种户型,a户型为58.20平方米,b户型为59.52平方米,一梯三户。该项目结算价格为6064725.35万元。

(二)、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北片区开发)中配建,因该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为保证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按期完成,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规划管理局选址地点在县城大龙潭小石脑统建,规划占地面积5.93亩,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

该项目概算投资1200万元(含绿化、路灯、给排水系统)工程建造成本1200元/平方米(以上均不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除上级财政补助500元/平方米外,下差建设资金70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

2、廉租住房建设进度情况

项目原选址于大龙潭住宅小区小石脑,5月底已迁坟两座,地勘人员欲进场施工时,群众多次上访土地问题,多次到施工工地阻挠地勘人员进场施工,使得该工程迟迟不能动工,进展受阻。现另选址在外山口社区麦坪河,至9月2日,已完成三通一平及地质勘探工作,9月11日完成招投标,中标单位为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洪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月20日完成合同的签订,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2008年9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一幢完成五层构造柱钢筋绑扎,二幢完成六层梁板钢筋安装,三幢完成一层构造柱钢筋绑扎。力争2008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工。

(三)、2009年廉租住房筹建情况

1、2008年外山口麦坪河廉租住房共建设9个单元,162套,其中有3个单元54套3240平方米为2009年廉租住房计划安排,现桩基部分已完工。

2、2009年廉租住房选址仍为县城大龙潭小石脑,该片区总规划建设用地16.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0600平方米,现用地范围内的碑坟两座已迁,土地问题已基本解决,规划设计及户型设计已完成,已具备工程开工条件,2008年12月底可全面开工建设。

二、已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在今年8月初,我县先后出台了《**县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电视台发布了《**县建设局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通告》,由涉及社区集中受理廉租住房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把关,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符合条件的住户31户已入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由于我县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户多,为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实物配租;另一方面采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我县出台了《**县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应补尽补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的办法,严格按程序启动我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到2008年12月10日对申请符合条件的65户178人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31万元。

四、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XX年,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建设、发改、国土、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具体负责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和实施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今年8月又成立了**县住房保障办公室,配备编制3人,落实工作经费5万元。

(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由民政部门收集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安排和拨付,社区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补贴发放、实物配租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认真摸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全面摸清我县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从XX年年起,组成调查组,对城区五个社区城区城镇居民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共完成最低收入家庭3665户、7448人的住房状况调查,将2912户最低收入家庭及住房困难家庭信息录入云南省住房保障网。对申请廉租住房的171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制作了ⅸ**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入户调查笔录》,并进行入户摄相、拍照,并由户主签字认可。为确保我县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制定了《**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合格人员汇总表》等相关配套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制度,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确保痕迹管理。

(四)多措并举,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进行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我县廉租住房原计划于2008年4月9日开工建设,后因建设用地原因,被迫于2008年9月初重新选址,确定选址后,设计、地勘、招投标等工作同时开展,于9月17日开工建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为达到既定目标,施工单位采取增加模板,每幢房屋配三套模板。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间倒计时安排到9月17日。时间紧,但对工程质量监管并没有放松,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报建程序,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县质检站加大工程质量抽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就目前情况来看,到12月31日主体工程完工是可以实现的。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是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征用难。土地问题一直是困扰廉租住房建设的主要问题,县委政府虽然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给予了极大的倾斜和支持,但由于受国家土地政策的影响,土地取得较为困难。

(二)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虽然中央、省给予廉租住房资金补助,但实际上仅有上级补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远远满足不了实际建设需要,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成本增加,仅已建的5000平方米县财政就投入356万元,2008年建设的10000平方米,除上级补助500元/平方米,其余资金全部靠县财政投入,给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保障、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压力。

(三)廉租住房入住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入住廉租住房户都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住房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租赁补贴发放难的问题,有很多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受低保政策、户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住房面积认定等条件限制,使真正需要住房救助的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今后工作安排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报告总结工作汇报www.daodoc.com

(一)要继续抓好新建廉租住房的进度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做好廉租住房的申报审批、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廉租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三)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县的廉租住房制度,因地制宜,做好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

第17篇:莱芜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汇报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莱芜市人民政府2009年01月14日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莱芜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工作的主线,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莱芜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汇报。08年10月份,省委、省政府将我市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市。为开展好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思路,把全市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提出了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服务等六个一体化建设。下面,我主要汇报一下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建设系统的工作情况。

一、突出四个重点,促进统筹发展一是重点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我们把全市城乡2246平方公里的区域面积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以解决城乡产业布局、人口布局、用地布局、空间布局、生态环境、资源配置、设施建设、政策配套等八个问题为重点,编制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规划了北部生态旅游、西部姜蒜加工储运、南部钢铁加工物流、东部生态农业、中部都市经济区五大产业板块,和高新区、雪野旅游区、钢城经济开发区、莱城工业区等四个功能区,覆盖全市市域面积,搭起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框架。通过新一轮城区、镇、村和居民点布局规划,将全市1070个行政村规划为480个新的社区居民点,在全市形成了中心镇引领、重点镇支撑、市镇村联结、新型社区呼应的城乡空间新格局。二是重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按照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联网对接的要求,我们以城市道路和村村通油路工程为重点,加快城乡道路结构网络化建设,构建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镇连线、村庄连线主次互补的交通网络;以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园林绿化水平为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建设了占地640亩的综合性植物园,在各乡镇驻地建设了占地10亩以上的中心公园和绿化广场,并通过河道沟渠两岸绿化及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将城乡绿化有机相连,构成了城乡一体化生态体系,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城乡森林覆盖率达到33.1%;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新上一批节能环保天然气公交车,使城市公交线路拓展延伸到8个乡镇,城乡之间形成了公共汽车、公交客车相互补充的公交网络;逐步将热力管网和天然气管线向乡镇延伸,并完成了对农村集中居住区供暖供气的规划设计;突出了乡镇驻地主要干线和中心村亮化工程,将城市亮化沿城镇连线向北延伸至与章丘交界处,向南连通到了钢城,各乡镇驻地、中心村主要街道都安装了路灯,每一个村都有了亮化一条街;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努力将城市自来水管网向周边乡镇敷设延伸,在偏远乡镇逐步建设小型供水设施,目前村村通自来水率达到83%。同时在市区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计划在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和部分重点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在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天然气供气工程;以打造水系精品为重点,在完成65公里牟汶河、3公里孝义河治理的基础上,高标准治理了青草河,并对市区内其他河道沟渠进行了规划设计。在乡村,推进了全市58个小流域、295条河流的综合治理,巩固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三是重点推进城乡管理一体化。按照城市管理职能向镇村延伸的总体要求,我们进一步健全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镇管理体系,着力实现城市执法队伍向乡镇延伸。在职权下放但不改变执法主体、转变职能又不增加乡镇编制的情况下,采取业务领导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2个大型企业内相继组建了执法队伍,目前基层执政上岗执法人员已达107人,使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我们还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配套联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模式,重点推进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四个机制的建立完善,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确定29家垃圾清运公司,按照每3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要求,全市配备农村保洁人员2696名,每天可清运农村垃圾近400吨,形成了农村垃圾集中治理网络,全市农村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镇村环境明显改观。另外,我们还建设了沟通快捷、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基本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网格化、信息化、精细化和动态化。四是重点推进城乡住房保障一体化。在深化城中村改造和商品房建设的同时,按照农村居住布点规划,本着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完善功能、提升形象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全市已规划审批农村居住区50个,总建筑面积868万平方米,可安置农村居民近5万户、20余万人。08年已完成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5000多户农村居民入住居住区,09年计划开工120万平方米,竣工67万平方米,安置居民6000户。住房保障方面,我们进一步深化货币直补政策,在全省率先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农民工家庭和城中村居民,真正实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全覆盖。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农村居民的相关政策,计划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无房或现居住危旧房屋的农村低保户、不宜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以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发放住房修缮补贴或租房补贴;对符合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农村住房困难家庭适当发放购房补贴,力争在全市形成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网络,工作汇报《莱芜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汇报》。

二、坚持四个原则,注重把握导向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中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按照有利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政绩工程,注重把握导向,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强化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政策指导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金筹集、项目运作方面的能动性,创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实际承受能力,不加重财政和农民负担。坚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每一项工作,我们都做到规划先行、分清缓急、试点带动、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实际,尊重民意,根据各地情况和实际需要,鼓励探索不同的发展路子,确保公众受益,赢得基层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三、强化四个体系,确保顺利推进为了推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顺利实施,工作中我们强化了四个体系建设。一是强化规划政策体系。以《莱芜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为基础,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以《纲要》为龙头、规划为先导、政策相配套的规划政策体系。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建设、执法、规划、房管、水务、交通、电信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各区、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统筹协调、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执行顺畅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调度督查体系。建立健全了调度督查网络,完善了相关制度,采取定期督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行动态监控,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四是强化考核监督体系。将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与岗位工作目标同等考核,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过实践和探索,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及山东电视台、山东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进行了深入报道。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的领导对我们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做法,也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16日省建设厅与我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城乡建设促进莱芜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合作协议》,决定给予我市政策、项目、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这为我市统筹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在莱芜召开,更是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推向深入,力争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中创出典型,为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做出新的贡献。http://www.daodoc.com/web/aembly/action/browsepage.do?channelID=1085043271592&contentID=1231899553282《莱芜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内容丰富,其重点内容是实施“八个一体化”:(1)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规划形成“一带六片”的结构体系,通过有侧重的“组团”建设,形成挂靠在城市主干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之上的、结构舒展的建设实体。小城镇依托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和主要交通线,以组团式跳跃式“集结”发展,按地域功能单元划分,将现状14个镇、1个乡远期整合成6个小城镇。将城镇规划建成区外的828个行政村集约整合,形成577个新型居民点,其中中心村87个,基层村224个,规划撤并村266个。(2)城乡人口一体化。对人口发展趋势进行了科学分析、预测和判断,2030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160万人,城镇总人口120万人。按照城区—小城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四级城乡居民点布局结构,确定莱城、钢城、口镇新城、雪野新城四个城区总人口105万人,小城镇总人口15万人,农村人口40万人。(3)城乡用地一体化。对市域土地使用作了整体规划,科学合理地明确各地域单元的土地功能用途,制定了严格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通过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期内建设用地规模呈现先增后减的趋势,将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模严格控制在省国土资源厅分配给我市的建设用地指标范围内。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镇、村258.3平方公里,不确定用地43.3平方公里。(4)城乡产业一体化。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及发展趋势,规划确定了“六大产业板块”、“三大特色产业板块”等产业布局结构。(5)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规划确定构建城乡生态安全格局,一是斑块镶嵌,即8个森林斑块、4个水源地湿地斑块、3个城镇(人工)斑块。二是廊道相连,即2条河流生态廊道、5条交通生态廊道。三是基质铺垫,主要是农田基质作为生态铺垫。此外,规划对山前生态、基本农田、水土流失等重要的生态影响因素,提出了规划措施。制定了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及环卫设施规划等。(6)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对城乡综合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进行了统一规划,作出了综合安排,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资源共享。(7)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对全市城乡学校作出统一规划,2030年全市中小学校191所,小学111所、初中50所,高中30所。卫生设施一体化。将医疗设施分为综合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等四个等级。(8)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重点对城乡居民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分别提出了具体措施。

第18篇:广州住房保障

广州市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时间和范围怎样?

答: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从1998年3月1日起开始试行住房货币分配;其他单位(包括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外地驻穗单位)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住房货币分配。

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对象包括哪些?

答: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单位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单位实施住房货币分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单位制定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备案(由市、区财政核拨经费或核拨补助的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不需另行制定方案);

(2)单位对职工个人住房货币分配资格进行初核后,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

(3)单位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办理住房补贴专户开户登记手续;

(4)单位凭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的《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开户登记表》(表一)和《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资金汇储清册》(表二)到委托的承办银行开设单位住房补贴资金账户和个人住房补贴资金账户;

(5)实施单位根据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规定,每月自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存入职工本人账户。

单位如何制定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答:市、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1998〕21号,以下简称穗府〔1998〕21号文)实行住房货币分配。

本市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外地驻穗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府〔2000〕18号)的精神,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参照(穗府〔1998〕21号)文件制定本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各县级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穗府〔1998〕21号文件制定本地区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住房补贴的发放年限和标准是怎样的?

答:目前,市、区财政核拨经费或核拨补助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年限为累计25年,即300个月,住房补贴的标准见附表;县级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由各县级市制定,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备案。

其他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本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年限和标准。

住房补贴标准是否可以调整?

答:可以。市、区直属财政核拨经费或核拨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和幅度,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其他单位的住房补贴标准可根据物价指数变动和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调整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职工如何申请住房补贴?

答:凡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均可向已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工作单位申请住房补贴。其程序是:

(1)职工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

(2)实施单位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3)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核查(市、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需再报市、区财政局批准)。

单位如何筹措住房补贴资金?

答: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由市财政部门会实施单位统筹协调解决。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由区财政部门会实施单位协商解决。其他单位(包括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外地驻穗单位)的住房货币分配资金主要由本单位自筹,其来源可从单位住房基金(扣除25%维修基金)、单位原有的住房建设资金、公益金和其他自有资金等筹措。企业发放住房补贴使用上述资金后的不足部分,可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295号)和《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0〕878号)的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办理住房补贴资格审核应提交哪些资料?办理时间为多少个工作日?

答:户口在原八区(即原越秀区、原东山区、原荔湾区、原芳村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下同)和开发区的人员,办理资格审核时需提交本人和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原八区和开发区的人员,办理资格审核时需提交本人和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房改办出具是否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证明。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19篇:保障性住房

徐宪平表示,“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和重点,包括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环境保护这九个方面。

第二,规划纲要也是首次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地扩大就业和创业的规模,特别是要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提出五年年均要新增城镇就业900万人,要转移农村劳动力800万人。

第三,提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纲要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导向,提出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这“两个同步”的导向提出以后,已经产生了重要的效应。

第四,医疗保障提出要让全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要新增6000万人,在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基金支付的水平要提高到70%以上。

第五,要提高住房保障的水平,未来五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后面三年还有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已经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现状

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致使有人开始怀疑这项举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为“鸡肋”的现象,主要是由于保障性住房无法像商品房那样有高额的“卖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贴配套资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将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远房源不好的地方。要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问题,一是要从财政层面解决多年以来地方政府依赖的“卖地财政”,同时还要看看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是否落到实处,将那些依然是画在墙上的“大饼”,真正转化为老百姓嘴里的食物。

由于70%以上的常住人口都是中低收入家庭,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只能以低水平、广覆盖为目标;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保障7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第一层级是不足10%的极低收入的家庭、老人、病人等进入政府提供的廉租屋,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最弱势民众的居住生存权。所以廉租屋的建设比重应该在5-10%。第二层级是20-80%的中低收入民众,在政府住房货币化补助、优惠利率、优惠税收等优惠条件下通过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租赁经济适用房、民工住房等多种形式来解决。其中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比重应该不低于20%。限价商品房的建设比重应该不低于30-50%。、只有20%以上中高收入者,他们的住房完全由市场决定,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第20篇: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要的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实施的一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中心工作,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健全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2013年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任务2510套(户)。其中: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1711套,改造城市棚户区、林业棚户区799户。基本建成2420套,竣工1520套。

(二)抓好项目落地和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土地供应原则,限时落实建设用地。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尽快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审批程序,到位建设资金,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前全面开工。

(三)加快建设进度。对续建项目逐一清理,将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施工力量,加快项目施工进度,保证项目按既定工期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完成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

(四)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按照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严把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做好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将房屋质量通病降到最低。

(五)切实抓好公平分配和退出管理。合理确定户籍、收入、财产、住房、工作及居住时限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和准入标准;健全综合审查制度,全面、真实、准确掌握申请对象的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严格执行公开分配制度和程序,确保分配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结果公平公正;加快完善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六)完善配套设施。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合理选址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因供地紧张或城市发展将保障房选址在新城区等配套设施还需完善区域的,提前安排道路、供排水、燃气、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完善公共交通、学校、医院、市场、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住房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同步建成投入使用,方便群众及时入住,方便群众生活。

(七)优化设计完善居住功能。设计上遵循并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提高建筑品位,强调安全环保,经济适用,重视功能,注重细节,满足一定的舒适性和适用性,做到功能齐全,分区合理,舒适方便。按照不低于普遍商品住房小区的标准,不断优化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和室内布局,绿化、美化保障性住房小区环境,保证住区品质,营造环境整洁优美、服务完善便利、风气健康向上的保障性住房小区。

(八)保障性住房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通知要求,2014年广安城区必须执行,2015年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必须执行。

(九)推进城镇旧住宅区改造。将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实施。2013年完成全市摸底调查工作,编制改造规划,制定改造计划,并启动实施一批项目改造。重点加强城镇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房屋使用功能和小区配套设施,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十)抓好后期管理服务。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性住房小区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鼓励保障对象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和服务。在全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区属地管理,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将已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由建设单位移交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配合民政等部门通过社区平台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及时全面落实到保障性住房小区,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提供同其他社区居民均等的政府公共服务。发挥社会力量,引导社会群团组织、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为保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和差别化的社会服务,加大对特困对象的帮扶力度。

(十一)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除加大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外,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或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取消户籍限制,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或支持,允许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引导市场建设面向农民工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限价商品住房,支持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工改善住房条件。

(十二)抓紧完善住房保障规划。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要求,抓紧调整完善“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确定2014年和2015年建设计划,确保“十二五”末保障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十三)加强信息公开。继续抓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公开媒体及时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包括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分配政策信息、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退出情况信息等,并及时更新;在施工现场公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按要求报送备案。

(十四)加强住房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健全住房保障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加强专职人员配备,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障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十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住房保障对象、资金、建设、分配、管理等数据库和住房保障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入住、退出的动态管理。各地要加快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末建立市、县、街道(乡镇)三级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

(十六)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结合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按照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建办保〔2013〕4号)的具体部署,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住房保障档案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信息安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2014年底前各地应完成此项工作。

二、做好住房保障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十七)做好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制度,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各项业务的信息统计和发展态势分析。建立健全统计制度,落实统计责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数据完整、真实、统一。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要在统计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和数据挖掘,准确分析和评价住房保障情况,科学预测发展趋势,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加强统计数据档案管理。

(十八)及时做好统计报表汇总和报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逐级审核汇总,逐级报送统计报表。严格数据报送时限,建立逐级催报制度,按照时限要求,逐级督导,确保统计数据逐级及时上报。及时准确向当地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十九)加强项目清理和入库填报工作。自2007年以来开工建设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均要入库,包括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分配入住的、已竣工交付的、在建的、新开工的、已立项未开工的项目。同时,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与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项目,要一一对应衔接,相关信息要完全一致。

(二十)积极配合跟踪审计。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部署的连续3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业务数据、资料等。

三、抓好学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一)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立足本职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住房保障和相关政策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岗位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住房保障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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