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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22:11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全旗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在旗政法委、旗综治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旗委、旗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具体体现,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出发点,本着重点突出,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强化监督手段,全面整治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狠抓药品质量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我旗现有药品零售企业33家,其中旗县以上药品零售

企业18家,乡镇以下药品零售企业15家;蒙药制剂室1家(现已暂停生产);旗县以上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26家;村卫生室5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大部分分布在农村牧区,承担着全旗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同时也是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药品质量的好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

二、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 1

度重视,成立了以徐忠奎局长为首的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了《扎鲁特旗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辖区内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及时组织召开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动员会,要求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实效,抓出声势。对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管,重点突出,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一是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加大市场稽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检查活动,集中治理整顿药品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8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检查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18家,嘎查(村)卫生室14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3家。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经营案件12起,没收无证经营药品和假劣药品货值2700余元,罚款1.4万余元。二是充分利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打假信息网络和覆盖旗、乡、村三级的药品监督网络资源,加大对假劣药品的稽查力度,通过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取缔3家无

证经营药品户,进一步净化了我旗药品市场,保证了药品质量。三是加大药品广告整治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依法纠正了3起药品零售企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件,勒令药品零售企业停止销售违法广告药品3种;依法取缔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广告宣传行为2起,为群众挽回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是加强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品的监管,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对我旗使用特殊药品的4家旗县以上医疗机构和18家基层卫生院进行检查,从供货渠道和储存、销售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时纠正了使用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品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五是大力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全面提升使用药品质量,针对部分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购进、验收、储存和销售药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规范药房”建设,现全旗已有175家村卫生室通过了“规范药房”的验收,成为合格的基层药品供应网点。六是针对出现假劣药品品种、广告药品、中药中非法添加药品品种进行靶向抽样检验,提高技术监督水平,现已抽取药品46批次,完成全年药品抽样任务的一半。

四、立足源头,强化监管,促进了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

一是对进入我旗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及代理销售人员严格实行资质审核制度。结合全旗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

于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规范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的管理,确保全旗药品市场规范有序,从源头上防止非法药品流入我旗药品市场,危害合法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用药权益。二是全面落实药品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统一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印发了《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目前,全旗药品零售企业都按规定要求建立起药品购销记录,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工作也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建立起了购进渠道清,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终端可监控的监管模式。三是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针对部分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后,有管理工作滑坡的倾向,在专项整治中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对管理出现严重滑坡现象的2家药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2药店依法进行了处理,有效提高了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处方药管理,在药品陈列过程中严格按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非药品区进行管理,杜绝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行为的发生。五是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中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拉网式清查登记分类,设立非药品区,加大检查力度等形式,依法严肃查处以非药品冒充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了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的违法行为2起,保

护了广大病患者用药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对药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基本得到规范,但也存在部分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药品质量管理不严、药品从业法律观念不强、药品质量意识淡薄、药品陈列、储存设施设备条件差的问题相对突出,对药品的性能、储存、养护知识掌握不够,药品储存条件差,难以保障药品质量,药品质量验收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尚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着违法经营广告药品,药品分类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处方销售处方药,GSP认证后经营管理滑坡等现象,时刻威胁着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虽然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果,但药品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依然不少,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到药品安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继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我们要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高我旗药品质量,保证全旗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我旗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推荐第2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年1月13日,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高定价、高回扣行为、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旅游者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为有效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州旅游业的形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我州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组织游客在我州旅游的行为;二是查处我州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本州其他旅行社时,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额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行为;三是查处我州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整治高定价、高回扣行为

一是整治购物企业对旅游商品进行虚高标价的行为和部分经营玉石、茶叶的购物企业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二是整治购物企业、景区点在帐外暗中给予旅行社或司导人员回扣的行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导人员在帐外暗中收受、索要购物企业、景区点回扣的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购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四是整治购物企业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开展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二是查处旅行社承包挂靠、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三是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和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建立考核体系。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分工、企业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推进不力致使当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好、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满意度不高、旅游投诉较多的县市,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县市政府进行约谈;对于不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在监管范围内多次出现影响旅游形象问题的部门,同级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部门进行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多、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于经约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仍无明显成效的县市,提请州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工作职责仍不落实的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投诉依然较多的企业,依法严处。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州政府将县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成效列为州政府对地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的考核事项,并将组织对各县市的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重点措施

针对当前我州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零负团费”及高定价、高回扣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1、尽快研究确定“零负团费”的衡量方法和旅游佣金比例。针对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难以直观识别,合法佣金比例没有确定的问题,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共同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机制、旅游线路产品定价机制和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监管机制,尽快确定佣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实施时间。届时州旅游局将严格遵照实施。

2、进一步推动“公对公”佣金机制和导游薪酬机制建立完善和实施。在上述工作落实后,针对导游人员无户籍管理、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会保险等问题,落实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建立**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和导游派遣证制度,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3、继续推行旅行社“七统一”。针对旅行社目前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进“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提高旅行社组织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集约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三)推行旅游标准

2009年以来,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导游、购物、旅游汽车的5个地方标准。今年结合已颁布的标准推行,将按照《**省旅游条例》关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实施未通过等级评定的经营单位,将不得接待旅游团队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针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设点检查、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和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分层次、分时段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等。

三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建立旅游企业投诉信息档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要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我州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及旅游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考核。二是探索建立监管与监察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推行旅游质量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州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宣传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州旅游形象,扰乱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五是加强社会舆情处置。高度关注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六)发挥协会作用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导行业协会围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研究自律措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各旅游行业分会内部要加强自律,树立行业正气,用行规行约惩治违规会员单位,举报行业内部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维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协会要从提升服务质量、抵制低价恶性竞争,重塑行业诚信形象入手,倡导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坚决摒弃“零负团费”;导游协会和旅游车船协会要加强对司陪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在行业内开展“树正气、倡新风”活动,解决抵制胁迫、诱导、纠缠游客消费的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计划

为确保全州上下联动,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整治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和措施,今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按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和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

201*年1月13日,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月20日前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各项工作。

2、集中查处阶段(1月21日至春节黄金周为止)

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照检查央视披露的“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导游变导购、烧高香等问题,在当地结合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上述问题尽快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州假日办将于节前、节中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媒体,组织明查暗访。

3、综合整治阶段(春节结束至11月份)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于一季度完成旅游线路产品定价和监管机制的建立,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约谈、问责和处理、考核机制的建立基础性工作。二是从二季度开始,逐步建立“公对公”佣金机制、导游薪酬机制。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强迫消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分批次开展查处“四黑”;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查处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规范导游着装(民族服装)礼仪、佩戴小喇叭情况;查处购物店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四是按照税务部门的部署开展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的整治。

4、考核阶段(12月份)

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并将各地市场整治的情况报请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问责。

推荐第3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各宾馆、酒店、景区景点、旅行社: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意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排查旅游安全隐患,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市产业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及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

例实施细则》和落实《意见》为契机,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安全,促进曲靖旅游业健康发展,按照《意见》的要求,采取“自检自查、重点督察、点面结合”的工作方式,把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市场检查、旅游安全隐患排查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旅游联动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坚决遏制旅游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由旅游局牵头,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干部组成检查工作组。

三、工作重点

按照《意见》的总体部署,此次检查在各级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旅游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

交通、安监、环保、发改等部门参加,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动执法。

1、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重点:

检查旅行社旅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检查旅游合同签订是否按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进行明确约定;检查旅行社行程单,查看行程时间安排是否合理;检查导游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导游证年检情况和规范服务情况;检查旅行社是否与地接社签订委托合同,是否告知旅游者地接社的有关信息;是否有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转团、拼团或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旅行社等违规经营行为;其他违反《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规的行为。

2.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重点:

查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作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私设门市部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查处旅游行业商

业贿赂行为。

3.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查处非旅游营运车辆经营旅游客运业务的行为;督查旅游客运企业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经营管理、统一运费结算”的规定规范经营。

4.价格主管部门

查处以低于旅游成本报价招徕旅游者以及质价不符的行为。

三、工作方式

此次旅游市场秩序及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当地旅游市场上的突出问题,组织上门检查、重点抽查、市场巡查,严厉打击旅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时间安排

1.各涉旅企业要在8月20日前完成自检自查并上报检查结果到市旅游局。

2.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将在8月下旬开展对全

市旅行社、宾馆酒店等涉旅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涉旅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出实效。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相关单位在景区检查和市场巡查工作中,要本着对旅游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杜绝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推荐第4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及旅游安全工作汇报

秦皇岛市太阳城商业区管理委员会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暨旅游安全工作汇报

太阳城作为旅游城市主城区的中心商业步行街,始终坚持以旅游立市为主线,以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和旅游安全工作,优化了城区旅游环境,着力打造太阳城旅游新形象。

一是实施了“提前介入,定点巩固,加强巡查,强化措施”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商业区综合整治工作,采取了实行“分街包片、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开展流动商贩专项整治活动,尤其加强了旅游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的管理,整治效果明显;专门设立了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严把投诉处理的每个环节,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截至目前,共清理橱窗乱粘贴200余张,清理流动商贩1100余宗,规范店外经营53宗,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二是管委会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积极组织召开大厦及商户警示教育会议,牢固树立了安全意识;制定了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到人,确保旅游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同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对辖区内商厦、市场、宾馆、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力争将安全隐患

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打造安全稳定旅游环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经过几年的发展,商业区承载能力不断提升,那么,如何进一步优化城区旅游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管委会将从秩序、城容城貌、卫生环境、安全生产入手,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以长效管理和整体推进为突破口,坚持日常管理与重难点工作相结合工作方式,强化城区旅游环境建设,加大综合整治和旅游安全工作,做到精细管理,全力打造优质旅游环境。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

推荐第5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

推荐第6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XX〕85号、内政办发电〔XX〕48号文件的要求,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后,国土资源、安监、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注销相应的有关证照,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电力部门停止电力供应,当地政府要组织恢复被关闭企业的矿区地貌、遣散从业人员。各督查组将于10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验收,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四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进展缓慢的个别盟市,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尽快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网吧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网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霍山县成立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网吧整治工作,组织学习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六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六安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分析网吧存在的主要问题,认清网吧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霍山县文化局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起草制定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网吧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网吧整治工作的目标,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执行。在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参加整治小组会议,布署整治工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网吧经营场所检查网吧经营活动,强调网吧整治工作不能走过场,要依法行政,查出的问题,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吊销《许可证》的吊证,确实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在网吧整治过程中,我局加大了网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3月网吧整治初期就向各经营业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行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电视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播放了宣传标语,公告了《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为网吧经营场所制做张贴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识牌,提醒经营业主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警诫未成年人不要进行网吧经营场所;多次召开了网吧经营业主会议。组织经营业主学习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指出了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网吧规范经营的要求。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向县政府建议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有文化、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电信、移动等电信部门组成的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协调会议,并要求在整治工作中要互通情报,相互配合。5个月来,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12起,接到工商部门移交案件9件,公安部门互通的情况通报4起。我局通报给工商部门无证经营情况3起,通报给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要求暂停接入服务函件5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对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网吧进行了查处,公安机关对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未实行实名上网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工商部门取缔了无证经营的黑网吧,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的网吧给予了暂停接入服务。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把解决接纳未成年人

、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从3月18日开始,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网吧进行了检查,有时在早上5时,有时在晚上12时以后,有时在中午、下午下班之后、有时在周未,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58人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458家次,行政处罚18家次,其中:罚款13家次,停业整顿5家,处罚金额5000元。另外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网吧2家,是历年来网吧整治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的同时,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提高的网吧整治工作方针,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责任状,配合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开展告别网吧学生联合签名活动,积极向财政部门要求在罚没款中解决一定的举报奖励经费,积极探索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个月的网吧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到达了预期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难于巩固,由于全县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素质不高,依法经营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专项整治过后,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现象有可能抬头。

2、少数网吧存在安全隐患,受场所制约,县城约有4家网吧安全出口通道窄小。有个别网吧楼梯私自安装推拉门,导致出口通道不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网吧卸载监控软件现象严重,根据省市文化部门的部署,去年,我县统一安装了网吧监控软件。网吧监控软件的安装,加强了我局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个别网吧为逃避监管,私自卸载网吧监控软件,给网吧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4、学校管理工作滞后,国务院规定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学生只能进入学校内部的微机房上网学习娱乐。而学校电脑等上网设备不够完备,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上网学习娱乐需要,导致部分学生走向网吧,沉迷于网络游戏。

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加强网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将在今后的网吧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网吧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继续加大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网吧,保护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推荐第7篇:旅游市场整治方案

关于印发《2012年度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旅游局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促进我县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制定了《溆浦县2012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十六日

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2012年度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旅游局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深入开展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我县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 进一步解决影响我县旅行社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按照“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以“引导与规范结合、准入与退出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溆浦县旅游局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新兵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

副组长:谢 军溆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成 员:舒清发县旅游外事侨务局行业管理股股长

郑丽萍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场开发股股长

张 丹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股股长

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股,行管股股长舒清发兼任整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旅行社

1、检查旅游合同,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1)依法查处不与游客签订合同的行为;(2)查处违反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和压缩游览时间等违规行为;(3)查处欺诈、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价格虚高、假冒伪劣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行为;(4)与工商、物价等部门的协作,集中检查低价广告、不实宣传;(5)现场检查导游员从事导游活动时是否存在未佩戴导游证、未打接待社导游旗、无故不随团活动,以及讲解内容不规范、以低俗内容迎合游客的行为,并现场检查导游IC卡,对导游进行计分管理。

2、检查旅行社使用《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的情况。

3、查处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行为。(1)旅行社除接待委托和招徕委托外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行为;(2)旅行社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等行为;(3)旅行社服务网点违反“四统一”要求,从事招徕、咨询以外活动,擅自开展组团业务等行为。

4、检查经营“一日游”的旅行社是否有以下违法行为:(1)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2)委托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代理经营收客业务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招徕旅游者;(3)未经

游客同意改变游览路线、减少游览景点;(4)擅自提价或向旅游者加收费用;(5)欺骗、胁迫旅游者参观、就餐、购物或进行其他消费;(6)收受回扣、索要小费;(7)使用没有合法资质的车辆。

5、检查赴台组团社旅游合同和行程报价,是否存在“零负团费”、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等行为;严厉查处将赴台游业务委托给不具各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行为;坚决打击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赴台旅游业务的行为。

6、加强对旅行社及其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旅行社及其分支经营服务机构超范围经营、无许可经营行为。

7、检查出境社是否存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发生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时领队人员是否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等。

8、检查旅行社租用、使用的车辆,是否选择经过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旅游包车客运单位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并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旅游包车客运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9、旅行社是否按照文明城市的要求做好以下几点:(1)导游员带团佩戴IC卡;(2)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3)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4)服务承诺制度公示;(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二)星级饭店

1、星级饭店设施设备和维修保养情况。对照新的星级标准,检查星级饭店在在建筑规格、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是否仍然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要求。

2、星级饭店在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发生过严重投诉或人员伤亡、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3、星级饭店对外承包经营的服务项目在服务质量、清洁卫生以及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是否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要求。

4、星级饭店对客服务质量是否保持稳定,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并定期演练。

5、星级饭店落实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绿色旅游饭店标准、细微化服务标准情况。

6、开展细微化、个性化服务活动,以客房、餐饮、前厅服务为重点提升星级饭店软件服务水平情况。

(三)旅游景区点

1、旅游硬件设施、综合管理及服务方面:游客中心设施设备及服务;景区厕所数量能否满足需要并达到相应星级标准;垃圾是否清扫及时,日产日清;景区购物场所布局是否合理,进行集中管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经常开展业务培训,效果良好;投诉制度是否健全,投诉处理是否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是否存在各类游商浮贩、占路经营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环境是否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推、乱放现象。

2、安全方面:是否制定并悬挂《游客安全须知》;各项娱乐设施是否能安全运营,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审验;各类警示、警告、导向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齐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是否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各种救护、急救设备、安保器材是否齐全,处于运用状态;是否建立健全抢险救援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抢险救援力量;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3、卫生方面:垃圾收集容器是否摆放整齐、位置、数量合理,不影响观瞻;垃圾收集

站(间)是否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完好,站内不堆存垃圾、杂物;垃圾是否日产日清,景区内无垃圾卫生死角,无焚烧垃圾现象;是否建立专人保洁的清扫保洁责任制,统一着装上岗;是否合理、足量设置果皮箱,及时维护、清掏和擦洗,保持整洁无损,无乱贴乱画。

四、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下旬,动员部署和自查阶段。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下发整治方案,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区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针对本辖区旅游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旅游企业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6月至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和各区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分别组成专项整治检查小组,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主要负责对出境社、四星级以上饭店、4A级以上景区点,各区市旅游局对辖区内其它旅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同时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给以曝光。

第三阶段:10月,为总结阶段。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目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10月10日前,各区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将对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负责对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具体负责对出境社、四星级以上饭店、4A级以上景区点的整治检查;各区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的整治检查。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各检查小组和各区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要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检查当中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三)积极引导,注重实效。检查中要引导各游企业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在自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诚信制度建设,督导从业人员规范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正确引导舆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净化旅游环境;对工作中好的做法、事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及时行进总结并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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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派出所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净化旅游市场,使我辖区的旅游业得到良性循环发展,为了广大群众的利益,我所高度重视今年的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在派出所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专项整治行动,我乡旅游市场得到了明显的规范和净化。现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和目标

我所成立了由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重拳出击打击“四黑”,严肃查处欺客宰客及非法组团行为。一是重点整治“喊客、拉客”行为,严肃查处用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游客的拉客人员;二是打击餐饮服务场所的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以“户外探险”、“徒步征友”、“探险俱乐部”等名义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活动。

二、明确职责,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成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小组后,我所组织召开了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培训会。在会上,副所长赵德未要求参加整治工作的全体执法人员要统一思想,严肃纪律,明确职责、任务,对行政执法中就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等问题进行了交代。在整个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对执法对象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他们能够顾全大局,规范服务行为。对屡教不改、冥顽不化的违法违规人员和经营户则依据《云南省旅游条例》进行严肃处罚。

1、迅速而果断地展开集中专项整治行动。8月,我所联合司法所、安监站和文化站对XX山寨景区进行了排查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次,执法车12辆次。对旅游景点周边治安整治行动中,今年共查处1起治安案件,调解矛盾纠纷3起,无刑事案件。

2、严厉打击非法组团等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群众举报、游客投诉等多种渠道,积极收集非法组团的各种证据,对经查实的从事非法组团牟取暴利的客栈、商户、酒吧及旅游咨询点等经营户,给予严重的行政处罚,以儆效尤。

3、抓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治标和治本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所以我们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强对XX山寨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使旅游企业及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在整体上有所提高,积极营造和谐、诚信的旅游环境,塑造XX乡旅游良好新形象。

总之,我乡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执法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利益的驱动使得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猖獗出现的现象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反弹,因此需要我们在规范和整治工作中既不能简单粗暴而急功近利,更不能常见不怪而松懈怠慢。要做好与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做斗争的思想准备,在岗一天就要尽职一日。

XX派出所 二0一一年一月九日

推荐第9篇: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转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赣建房[2011]11号) 和《宜春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房发[2011]1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目前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现状

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发展较晚,市场培育不够健全。目前我市共有房地产经纪公司22家。其中在我局备案的只有3家,已备案的3家中,我爱我家房产和居家福房产正在经营且规模较大,另外一家怡家房产没有经营。其余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大部分都是规模小,无资质的小型房产中介公司。

二、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在樟树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开设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专栏,在政务公开栏上开辟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栏,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政策文件,介绍有关工作动态信息。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参与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房管局和物价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房管局抵押登记股,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制定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转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赣建房[2011]11号) 和《宜春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房发[2011]16号)的精神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有序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根据省、市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工作重点是查处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或逾期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以及下设分支机构未办理登记的;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

2 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场,开展专项检查1次,相关股室参加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共10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加强与房地产消费者、经营者的联系,主动回访投诉的消费者、中介机构及房地产开发商,及时走访有关部门,听取他们对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及时总结报道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2、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能得到认真解决的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组织力量直接进行查处并以曝光。综合运用各部门的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合同违法、霸王条款、虚假广告、违规销售、虚假交易、非法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净化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同时对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监管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纯洁干部队伍,使房地产经济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加大教育警示力度。要把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教育贯穿整治全过程,做到办一个案件教育影响一片。及时将房地产经纪市场主体情况、经营中的违法违规劣迹适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樟树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1年10月31日

推荐第10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绛县城镇三项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7月份起对全县餐馆.早、夜市餐饮流动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饭店224户,早点20户.夜市摊点70户,发放《流动摊点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300余份,为广大从业人员减免体检费2000余元。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了领导组,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任务,树立全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这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了保障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对一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适用条款,重点对《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使卫生监督员掌握了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加大力度,集中整治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证照不齐全,无证经营,索证索票管理不规范,餐具消毒不严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整治,绝大多数餐饮单位都达到了证照齐全,消毒制度健全,消毒设施完好,操作程序规范,有防蝇、防鼠、防尘、防潮设施。

由于早、夜餐饮市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大,各摊点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不高,个人卫生意识差,环境卫生差等因素,整治难度较大,为实现预期整治目标,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早出晚归,早上六点上班,晚上

11点下班.针对存在问题,向经营户发放《流动摊点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经营人员增强个人卫生意识,着工作服上岗,不留长指甲、长头发,不佩戴首饰,对餐具消毒不到位的经营户限期改正,要求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包装纸或包装袋。

通过检查,一是摸清了夜市摊点底数,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明确;二是摊点基本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业主做出了食品安全承诺,无健康合格证明的要经过健康检查,并责令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三是各夜市摊点基本做到从业人员着装统一,车灶干净,按位摆放,垃圾进筐,污水进桶。

在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中,全体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统一着装、文明用语、亮证监督,做到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树立了卫生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从业户经营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第11篇: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 国土资函[] 号文件,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一)认真部署。对清理整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我局立即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局、市区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强调了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房地产用地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印发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土资函〔 〕 号),对专项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要求、内容、范围、方法和步骤等作了明确部署,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我局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各县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上下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培训和宣传。一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省政府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之充分认识此次

专项整顿工作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提高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地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合法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举报;三是做好对房地产商和房屋产权单位的宣传,使之明晓意义,掌握政策,做到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市营造出一个理解、支持、参与和促进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整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措施,严格把关,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用地

一些违法用地由于前后时间跨度长,因此,我们本着既考虑历史,又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对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房地产违法用地及交易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我局根据违法占用土地的用途、位置的差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进行处罚,并通过采取降低完善手续门槛、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提高了违法占地案件处理效率。

三、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土地法制建设,依法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土地非法转让和房地产非法交易,保障了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建立起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地价管理、优化企业投资用地环境、严格规范土地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大了土地市场管理的力度。

(二)对土地使用审批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增派人数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土地登记发证和受理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等业务,实行受理和办理业务相分离,规定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另外,还开通了行风热线,增强了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加大招标拍卖土地力度。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对商业、旅游、娱乐、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认真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市及各市区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土地储备工作,为强化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打好基础。

国土资源局

月 日

第12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东港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007年8月)

按照省、市、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自2006年11月起,我镇成立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化工企业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土地、能耗、项目审核和工商登记等八大产业准入要求着手进行了大量调查,并就我镇化工企业的整治方向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一、全镇化工企业的现状

通过调查,明确全镇现有各类化工生产企业117家,占全镇生产企业的18%,化工流通企业49家;其中500万元以上40家,200—500万元22家,200万元以下55家。2006年,化工生产企业实现销售48.8亿元,占全镇工业经济总量的49%。

从行业自身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生产技术的多样性、多变性和综合性。化工产品品种繁多,每一种产品的生产不仅需要一种至几种特定的技术,而且原料来源多种多样,工艺流程也各不相同。二是具有原料利用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的生产是化学反应,在生产一种产品的同时,往往会产生多种联产品和副产品,而这些联产品和副产品大部分又是其他化工企业的重要原料,可以再加工和深加工,因此化工企业最能开辟原料来源和综合利用资源。三是生产过程要求的比例性和连续性。化工生产主要是装置性生产,从原材料到产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都是通过管道输送,形成一个首尾连贯、各环节紧密衔接的生产系统。任何一个环节产生故障,都有可能使生产过程中断,从而形成产品污染。四是化工企业具有能耗高的特性。这是因为化工产品的原料本身即是能源,如煤炭、石油等。有些化工产品的生产,需要在高温下进行,需要消耗大量能源。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规模小、分布广、条件差。全镇117家化工生产企业,规模企业仅40家,其余77家均为规模以下企业,这些小规模企业大部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筹建生产。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形成了“星星点灯”的局面,没有很好的规划,分布在全镇各村各点,比较分散。这些作坊式化工企业大部分厂房简陋,生产设备比较落后,操作简单,投入观念淡薄,生产连续性不强,没有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业主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环保设施陈旧。

2、产品品种广泛、生产特点鲜明、污染物种类多。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涉及的产品门类广泛,由此产生的污染物也比较多。综合全镇化工企业,产品涉及到橡胶制品、橡塑制品、有机溶剂、消毒剂、化工助剂、试剂、柔软剂、生物生化制品、涂料、颜料、油漆、电子焊料、净水剂、润滑剂、乳胶、胶水、氧化锌、医疗用品、乒乓球、油墨、塑料母粒和其他化工产品。

3、无完善的环保审批手续。从检查中发现,有些化工企业的环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刚建办时办理的,有的甚至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办理的,业主在企业转制、变更经营地点、增加产品品种产量、增添设备、改变工艺等的时候未能重新办理变更手续,致使现生产状况与原有环评不符。有些虽然有环评手续,但不能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组织实施,其实这些都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

二、全镇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

1、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按照区政府对我镇化工专项整治责任状的要求,我镇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年化工专项整治期间,我镇必须关闭化工生产企业30家,搬迁2家。关闭数占全镇化工企业数的27%,占全区化工企业关闭总数的30%左右。(其时间进度要求为:2 0 0 7年关闭18家,2 0 0 8年关闭12家,做到三年目标两年完成。)

2、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三年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对照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的相关标准,镇经贸中心组织力量对全镇的化工企业进行了逐个上门核查复合。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23日,区化治办组织安监、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我镇的117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会审。<?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6月11日,区化治办对我镇34家存在问题的化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意见(拟关闭、拟转停、拟关停、拟转移、待定)和整治时间,同时根据职责明确监督部门。

6月12日—6月13日,镇化治办抽调安监、环保部门的4名工作人员,对区化治办提出存在问题的34家化工企业逐一上门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镇化治办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又调整增加了5家企业。这39家化工企业的具体情况为:整改企业6家;工商调整化工项目企业16家;实际停产、歇业企业10家;无环保、安全审批手续企业6家;建议搬迁1家。至目前为止,区化治办还无明确答复。

3、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使有关单位熟悉掌握《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化工企业整治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强化舆论对整治的监管,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执法检查,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清查化工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套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危险废物是否有效处置等环节和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化工企业进行处罚并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停产整顿和关闭。

(3)突出整治重点,提升发展水平。对部分技术含量低的化工企业,引导和鼓励他们进行技术改造,促使产业升级,产品换代,提高企业的技术装配水平;对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做到达标排放;对部分污染特别严重,且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实行关闭和停产。

(4)科学制订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充分结合城镇板块的改造和公共工程的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化工集中区域,提升环保的可控水平。

(5)严把准入关口,提升产业水平。鼓励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资料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帮助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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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协调服务,力求取得实效。认真制订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强化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监督,细化每一个步骤的工作措施;强化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改、关闭的经济政策导向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除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外,还需要全镇各级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监督和舆论导向。我们相信,只要通过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任务。

第13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大岭镇市容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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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来,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使农村环境卫生做到了柴草无乱搁、粪土无乱堆、污水无乱泼、畜禽无乱放的新景象,村容镇貌有了明显改观。现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层层成立专班,营造环境卫生整治氛围。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夏翎翔为组长,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刘迪登、镇委宣传委员王新祥、镇委委员副镇长赵声扬、镇派出所所长瞿信炳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高陵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社区和农村示范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和常规管理工作,督办指导和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二是制订了《高陵镇镇容镇貌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以高政办[2007]52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全镇,让22个村和镇直单位明白环境卫生整治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及保障措施;同时还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集中整治镇容镇貌及街道环境卫生的公告》16条和通过致全镇农户一封公开信,让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三是对社区主干道两旁临街居民由社区与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两旁花带由镇直单位认养管理;组织开展每周五为义务环境卫生活动日等,营造了浓厚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检查督办抓落实。一是实施“一建三改”,改进垃圾处理方式。按照 “示范推进、综合治理”要求,分别在高陵镇岗、王家岗村实施了以沼气池建设为重点,配套推进“改厕、改圈、改厨”“三改一建”,普及卫生厕所,推进畜圈与住房分设。按10户左右农户修建1个简易垃圾池,用于集中堆放不易降解的垃圾。二是治理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清理房前屋后的柴草、杂物、砖瓦等堆物堆料,清除村庄的粪堆、肥堆,搞好庭院内外的卫生。三是抓好道路整治。清除路面泥土、粪便、垃圾,确保道路常年清洁。四是对镇区进行了集中整治,投资近十万元,新修杨溥路管家铺大桥至幸福小桥之间绿化带900㎡,新增硬化路面500㎡和填埋杂草垃圾1200余方,添置垃圾桶30个等卫生设施。在集中整治期间,镇农

村环境卫生整治专班采取一天一督办,一天一公布结果的办法,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村实行戒勉谈话,并设置检查评分细则,使整个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长远发展。一是做到有人管事,各村落实了“三个一”,即一名常年保洁员、示范组长每隔20米建一个垃圾池、设置一个垃圾填埋场。二是做到有钱办事。示范组每户每月收取3—8元的保洁费,用于日常清扫。三是做到常抓不懈。明确由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周督办月考核评比,从而使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步入了良性轨道等。

总之,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很远,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是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常规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城建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是我们当前的薄弱环节,部分路段街道的整治还不彻底,有待我们进一步努力。我们一定按市委、市政府和督办检查组的要求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新袁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发表日期:2009年4月14日共浏览849 次字体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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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春雷”行动的有关要求,新袁镇党委政府立即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六项措施抓早、抓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超前谋划,突出“早”字

明确时间,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所有镇村组干部、镇直机关工作人员及在新袁从事开发的所有老板共同参加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会,下发了专门文件,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加大投入,重点整治。继前期投入4万元建成工业集中区南侧垃圾中转站, 投入5万元在袁集西南角新建了占地5亩的垃圾填埋场后,又拿出近15万元对一些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同时投入1.5万元添置了50只封闭式垃圾埇,近期还规划建设10个垃圾景点房。另外,该镇还研究决定从每年各村的一事一议筹资中拿出1500元作为环卫保洁专项补助资金。

二、全面整治,突出“实”字

配足人员,划片整治。按照上级环卫人员配置比例要求,在镇区配备了30名环卫保洁人员,工资标准也由以前的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增加到400元,在农村新配了11名村级环卫专职保洁人员。同时配备13名城管队员,工资标准也由以前的平均每人每月400元增加到1050元。环卫保洁人员配齐五个“一”,即每人一辆三轮车、一把铁锹、一个口袋式扒箕、一个鱼钩式铁簦、一把扫帚。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个档案、一个制度、一个定位责任牌。这次集中整治的范围分为镇区段和农村段,农村段明确各驻片领导和驻村干部为所驻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具体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镇区段则将

城管环卫一条线工作人员和各机关工作人员划分到各主次干道和整治区域,明确范围,统一标准,责任到人,包保到位。

集聚民力,全面整治。集中整治活动其间,该镇通过组织流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张贴宣传单、描绘专题墙体画、动员广大学生开展“清洁家园、从我做起”的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加大对门前“五包”责任制和垃圾袋装化的宣传力度,通过在各村开展“卫生文明星级户”评比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人人动手,扎实搞好身边的环境卫生。

三、奖惩分明,突出“好”字

跟踪督查,推动整治。为了确保整治活动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该镇成立了三级督导检查组。镇党委书记葛明、镇长刘家伦等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各村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镇纪委还对各村(居)和镇直各单位进行专项跟踪督查,对在整治中行动不快、措施不力、成效不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严明奖惩,促进整治。在检查验收阶段,该镇抽调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考评组,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单独考评,排出了名次,兑现了奖惩,对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奖励,对评比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处罚。如今,黄码河的水更清了,庄台周围更整洁了,单位庭院更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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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根据省、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开展了全县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1、9月18日,我局组织各涉旅企业专门召开了中秋、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对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布置;9月27日上午,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xx,县政府副县长xx主持召开了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对旅游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再次进行了部署。同时,在此前,以县旅游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旅游工作通知》。并转发了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我局在认真学习《旅游法》的基础上,对旅游从业人员还组织开展了一次《旅游法》的学习培训。在宣传方面,各涉旅企业纷纷针对10月1日即将出台的旅游法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悬挂了旅游法宣传条幅xxx多副,LED广告5条。我局还编印了《旅游法》单行本xxx本,发放给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各相关单位、企业,使旅游法深入人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节日期间旅游市场规范和安全运行。一是对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企业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旅游景区(点)重点区域、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二是组织人员对旅行社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打击旅行社恶性竞争,侵害游客利益等行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县境内3家旅行社未发布过虚假广告,未发生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委托旅游业务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地接不足额支付成本费用的旅游团队等“零负团费”经营行为;未发生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未发现导游讲解不讲政治、不讲科学、不讲文明,旅游车驾驶人员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旅行社能按要求取得经营资质,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没有发生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导游也取得了导游证并有导游IC卡持证上岗。

三、抓好结合,确保成效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结合节前旅游安全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二是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检查;三是结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我县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监管长效机制,坚决依法查处和整治行业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能力,不断优化我县旅游服务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为我县旅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第15篇: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古浪县2011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0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优质、高效农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5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源头治理、市场监管和服务指导三个重点,狠抓生产、经营和使用三大环节,提高农药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能力、各级农业部门执法服务能力、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实现从单纯市场打假向全方位管理转变、从传统的行政手段向依法行政转变、从一般性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源头治理以大中型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采取法规约束、行政引导、行业自律和政策扶持等措施,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完善直销、连锁等现代营销网络,减少流通环节,建立可追溯的质量责任机制。市场监管以农药标签和产品质量为核心,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等措施,规范标签标注内容,依法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指导服务以法规宣传和技术推广为途径,增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守法意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加速高毒农药替代和淘汰进程。

二、整治目标

通过各级农业部门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规章制度,改进管理方式,加大引导、监督和查处力度,促使农药生产经营者规范行为、守法诚信,使市场上农药产品的标签和质量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扶持一批粮食生产大县的病虫防治专业队,与管理规范、质量有保障的农药企业建立直供联系,使放心农药产品下乡进村。清理、取消800个以上农药产品的超期临时登记,使正式登记产品占所有登记产品比例达40%以上。按照高毒农药削减方案,撤销457个高毒农药复配产品的登记,示范、推广高毒农药替代技术1000万亩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标签整治

农药标签是反映产品性能、特点、质量、使用范围和施用技术等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判断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安全使用的重要途径。为此,2005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把农药标签作为重点之一。

1、改进相关管理。一是在农药登记时,要对其标签内容严格按照《农药标签通则》要求把关,并在发放登记证时和农药生产关键季节前,向农药生产企业发送宣传材料,提醒其严格按照登记的内容印制标签。二是建立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方便农药管理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查询。三是广泛宣传正确识别农药标签的有关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企业检查。要求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厂家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一是要求农药生产企业提供所有已登记农药产品的使用标签。二是检查库存农药产品的标签内容。三是对各厂家已停产的农药产品登记造册。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

3、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要求各地农业部门按照农药产品登记证的内容,重点检查农药批发市场和主要农药经营店(点),要逐级组织对县、乡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对发现有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责令停止经营。对随意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称或假冒他人商品名称的;未标明农药混剂批准名称或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的(部分农药品种暂无中文通用名称的除外);随意扩大在明令禁用作物或非适宜作物上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产品未明确标识的;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情节严重或继续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依法查处。

(二)加强源头治理

1、完善农药管理规章制度。为了配合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各地要针对当前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及时反映农药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新形势下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执法体系、加强农药管理的新举措。同时,完善农药田间试验、产品登记、质量监督、标签监控、广告审查等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促进农药新品种研发和推广,优化产品结

构。

2、清理和取消超期农药临时登记。在2004年完成第一批9个品种清理工作,完成了799个临时登记产品转正式登记,淘汰了424个临时登记产品的基础上,预计2005年再停止办理286个临时登记产品续展登记。同时通过组织联合试验、查询资料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清理的政策,加快第二批临时登记清理工作进度。

3、加快高毒农药替代步伐。在2004年撤销321个企业的457个高毒有机磷复配产品的登记基础上,2005年继续撤销284个高毒农药产品的登记,并将原药生产企业保留的70个高毒农药产品的使用范围缩减为水稻、棉花、玉米和小麦。同时,加大替代新农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逐步将高毒农药从市场淘汰出去。

4、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农药登记和市场监管,建立与主要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固定联系,在有关行政审批时或农药生产经营的关键季节前,向其发送宣传材料,提醒相关注意事项(如不要减少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严格按登记内容印制标签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先进技术等宣传和培训活动,使之增强守法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三)狠抓质量监管

1、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针对农药市场特点,在用药高峰期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生产企业、农资公司、植保站、农技服务部门、植物医院等经销单位仓库或门市部随机抽取。一是在3-5月份开展种衣剂产品质量抽查。二是在7-9月份蔬菜用药高峰季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蔬菜用农药混配产品专项抽检。三是在4—5月份和8—9月份用药高峰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水田除草剂产品专项抽检。

2、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农药的行为。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制度是农药市场重要的准入制度,实施好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制度是建立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的根本保证。各地要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继续完善农药打假举报制度,对发现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在市场产品质量抽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要严厉查处,对发现在蔬菜用药中掺杂高毒农药、在水田用除草剂中掺杂长残效磺酰脲类农药的要坚决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3、挂牌督办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跨县、跨省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切实抓好大案要案跟踪查处工作,追根溯源,真正做到“五不放过”。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做到曝光一批产品,撤销一批登记,处罚一批企业。

(四)健全全程监控

要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创建工作,继续做好203个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和出口基地农药残留监测,探索建立从农药来源、使用时间和方法、产地监测、农产品去向等全过程、可追溯的监控档案,对主要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实施全程监控。要把无公害农产品的栽培技术、投入品管理、连锁配送、宣传培训及行政管理等结合起来,采取综合措施,不断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要通过引导菜(果)农实行“五户”、“十户”、“村(组)”联保等方式,倡导科学用药、抵制高毒农药,提高菜农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五)推进专业服务

要组织开展“放心农药下乡进村”活动,通过实施植保工程、科技入户工程和有关投资项目,扶持粮食主产大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立病虫防治专业队,实行技物结合,招标确定供药企业,确保农药质量和防治效果。要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病虫防治专业队伍,实行统一购药、统一测报、统一防治时间和统一打药,探索建立合作制、股份制等新型植保技术服务模式,促进病虫统一防治、植保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不能开展专业化统一防治的地区,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统一病虫测报、统一推荐农药品种、统一确定防治时间等工作,指导农民及时、科学防治病虫,避免假伪农药坑农害农。

(六)加大科普力度

继续做好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宣传与培训工作。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并组织编印《农药安全使用挂图》、《农药安全使用知识问答》和《无公害用药指南》等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大力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二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使用技术培训班,切实提高农民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水平。三要组织开展高毒农药替代和统一灭鼠技术示范,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16篇: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

某某分局2012年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根据市局《2012年全市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2012年全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12年7月15日至2012年8月15日开展了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通过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使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认真落实市局《2012年全市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食药监稽„2012‟67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及职工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市局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我局如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作了具体安排和布臵。会后,我局依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及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某某分局《2012年全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某某区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总体部署集中整治行动,统一调配监管资源,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加强自律

按照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我局在第一时间,将《关于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向全区涉药单位发出提醒短信160余条,传达国家、省、市有关中药饮片整治工作要求,明确了整治工作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辖区各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对照整治方案内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重点自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从外埠采购中药饮片,是否索要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货款流向是否与相关票据相符,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利用执法检查、广场、社区、媒体宣传等,开展安全合理使用中药饮片和鉴别假劣中药饮片宣传,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违法的人和事,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激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为专项整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对辖区内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明确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经营环节的监管。查饮片来源,看购进饮片时索证是否齐全,验收工作是否到位,购货单据与实物是否一致,确保饮片经营企业进货渠道的合法性;查饮片质量,看饮片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虫蛀、

霉变、受潮、变质等现象,是否掺有伪劣中药饮片,发现可疑,实施监督抽验;查贮藏条件,看是否具有保证饮片质量的温控、防虫、防鼠、防潮设施,是否进行符合饮片要求的日常管理。其次是强化中药饮片使用环节质量保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储存、运输、调剂过程中的饮片质量。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手中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自2012年7月10日起从外埠购用中药饮片,除索要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外,还要按品种逐批确认其符合《中国药典》、《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所规定的炮制工艺和质量标准。

自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企业9家次、医疗机构10家次,在检查中发现:一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对中药饮片的养护不到位,防潮、防鼠、防虫设施配备不齐全;二是部分单位留存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到期后未及时索取新的资质证书材料。我局将根据检查实际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抓源头管理;加强中药饮片储存、销售使用管理,提升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水平。

第17篇: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南县医疗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我县医疗市场行为,确保我县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骆建国任组长,杨强、周志明任副组长,王杰星、彭金道、刘艳玲、高立新、李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卫监所,由高立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与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游医药贩和药店坐堂行医行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行为。重点查处非营业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它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违规行为:

1、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

2、未取得剖宫产技术资格而擅自开展剖宫手术的。

3、没有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执业活动的。

4、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四)严肃查处各级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疫情管理规定。违反医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肠道门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违规行为。

(五)严厉打击和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对未经卫生、工商行政部门联合审核、审批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一切虚假医疗广告予以取缔。

(六)清理和规范特殊医疗活动。开展对医疗美容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美容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执业许可,对不具备执业条件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查处,坚决予以打击。

四、工作步骤

本次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摸底造册(2013年3月1日-3月10日):

卫生监督分所会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医疗机构自觉遵法、守法、并搞好摸底造册,及时将摸底情况逐级上报县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重点整治(2013年3月15日-8月15日):

(一)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重点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对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符合移交条件的,要按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直医疗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三)强制取缔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整治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市场及城镇的无证行医,游医、药贩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对各医疗机构聘请的未经注册医务人员、医师或冒牌专家进行专项整治。

(四)重点清理和规范特殊医疗诊疗技术,包括肝病、性病、医疗美容、非医疗机构开展义诊行为等。

第三阶段:验收检查、总结通报(2013年8月16日-8月30日):

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自查和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和落实治本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整改到位、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监督机制建立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监管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做到精确、全程、快捷的联合打击,确保将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要做到立案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行医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以罚代刑。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重在完善长效机制,从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善于发现案件线索能力,规范医疗执法文书书写,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办案水平。建立监督信息动态监测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加大打击流动性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监测力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医政法律法规,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广泛发动群众,强化社会监督,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18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

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三、工作重点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检查内容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

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

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六、工作步骤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0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第19篇: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鲁甸县二〇〇八年食盐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及《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按照市盐业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为加强全县食盐管理,消除碘缺乏病,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就2008年度我县食盐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我县食盐市场的现状

我县属碘缺乏较为严重地区。历史上,我县是碘缺乏病分布较为广泛的地区之一,在全县12个乡(镇)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和流行。多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等综合防治措施群众碘营养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在2007年县疾控中心的评估中达到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非碘盐冲击食用盐市场的状况有所抬头,从今年5月县疾控中心碘盐监测结果看,我县的合格碘盐食用率仅为72.6%。个别乡镇甚至不到30%,潜伏着碘缺乏病在我县流行的危机,已对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清理整治。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使全县碘盐市场逐步得到规范,合格碘盐食

1 用率达90%以上。

三、整治措施

1、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堵住源头,查防打并举”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盐,严格执法的原则,对全县12个乡(镇)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批发、零售环节和学校、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行业等采取地毯式的排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严厉打击查处工业盐及违规盐冲击我县食盐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我县的盐业市场。

2、加大宣传立度

利用短信、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电视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在开学期间要求每个学校对学生进行一次食用碘盐知识教育,通过学生传给家长,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对贫困边远山区设立加碘食盐定点销售门市。

3、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对已建的41家农家店由县盐务办加挂“加碘食盐定点销售门市”牌子,同时由县盐业公司加大碘盐配送力度,提高碘盐市场覆盖率。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成功,由经贸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组长由钟世宪(经贸局副局长)兼任,成员经贸局(2人),卫生局(2人),工商局(2人),盐业公司(3

2 人)抽调组成,到每个乡镇农村集贸市场进行检查,联系当地政府安排分管食盐的领导及派出所一名干警参与。

2008年7月25日至8月5日前结束第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并将情况汇总上报;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在全县再一次进行清理整顿,形成高压态势,净化我县的盐业市场。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第20篇: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兰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

整 治 的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兰安发[201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统一时间,集中整治,分步实施,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我局在2010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涉药、涉械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药械经营使用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严厉打击各类销售使用假劣药械等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行为。同时还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小型餐饮业后厨卫生环境差、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卫生管理不到位、和节日大众食品消费高峰季节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统一组织、统一人力、统一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 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级管理、加强督查、整体推进”的原则,维持市场秩序,加强督促检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三、具体工作方法 餐饮业监管方面:

(一) 结合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整治,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餐饮单位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标准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许可。进一步规范餐饮具消毒保洁,对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促其进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餐饮许可证。严厉查处无餐饮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抓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等关键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 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经营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餐饮具消毒制度,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清洗池,餐饮具清洗消毒后要有专置贮存柜;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

2 期、供货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推行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经过整治,使软硬件建设得到提高,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学校自身管理意识明显增强。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

按照职责继续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提高保健食品市场规范程度,规范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推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逐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安全主要指数。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秩序监督,逐步建立良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市场秩序。

药械监管方面:

(一)我们应始终保持对药械市场的高压监管态势,不断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新机制,提升GMP、GSP执行力度。主要工作是加强药品日常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机构使用药械水平和质量。加强对基本药物目录中307种药品的供货渠道、资质重点监管。开展计生药械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及特殊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抓好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认证跟踪检查工作。继续开展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制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整治。开展药品抽验工作,提高抽验质量。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把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开展中药饮片、隐形眼镜、

3 护理液、体验式器械等药械专项检查,确保广大群众药械使用安全有效。强化培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药品从业人员、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人员素质。加大稽查办案力度,继续严厉打击上门静点及以义诊、宣传活动等形式违法销售药品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变相无证经营药品案,规范物流业流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二)对药械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继续抓好药械违法案件受理举报投诉工作,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参与药品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逐一排查。

(三)加大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及品种覆盖率,强化抽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抽验力度。充分运用快速鉴别方法,对药品进行初筛,不断提高辩假、识假的能力,确保药品质量;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该移送的必须移送,不得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四、时间安排

从2011年4月15日开始至2011年7月10日结束。我局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整治。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4 进行:

第一阶段:4月15日-4月30日为准备阶段,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动员工作,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同时以新闻媒体,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5月1日-6月10日为实施阶段,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对所属的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饮业、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第三阶段:6月10日-7月10日为总结阶段。对检查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业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给政府督查室。

五、领导组织

为了使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通林

副组长: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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