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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落实非公经济政策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39:0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于今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引导信贷资源支持“三农”。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4年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落实过程中,一是全力满足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人民银行***支行制定印发了《***金融部门践行群众路线开展“走转改”活动实施意见》(*银发„2014‟7号),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列入重点走访内容,要求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兴型、传统型、品牌型、民生型、涉外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完成“两个不低于”任务目标。1-8月份,全县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增幅分别高出全部贷款增长5.4个百分点。二是着力提升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广布放网上银行、POS机、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等各种非现金支付机具,引导广大农村居民养成科学的支付结算习惯,截至目前,全县641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点,布放自助机具384台,实现了金融自助设备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全覆盖”。三是积极致力于民生改善。加强与财政、劳动保障部门配合,扎实推进金融帮困扶弱工作,下岗失业人员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增加到1206万元,贷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农村妇女、

1 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弱势群体,承贷银行发展到两家,1-8月份发放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776万元,在帮助弱势群体成功创业的同时,带动1044名城乡居民实现本地就业。四是以金融创新力促融资便利化。推出“集成化营销,网格化管理”产品新模式,着力开展龙头企业担保、专业合作社社员互保、保险机构承保等业务,为特色农业提供“保姆式”定制服务。信用联社全市率先成立生态农业贷款审查中心,形成了制度化、流程化、一体化运作格局,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贷款审批时间较往常缩短2-3个工作日。县农行、邮储银行推出了能效融资、专利权质押、技改贴息等绿色信贷产品,**银行***支行创新有机农产品仓单质押第三方监管信贷业务,将大蒜、圆葱、棉花等特色农产品纳入抵押范围,在产业集群上、中、下游之间建立起全覆盖的融资链条,为加工仓储企业打开了便捷融资之门,加速了产业集群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中国人民银行***支行 2014年*月*日

推荐第2篇:志愿者手册lu

序言

伴随着时代前进的脚步,艺术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插花艺术作为一项民间艺术,正在慢慢走进人们的视野。而市场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给我们提供了最大的机会,我们筹办了“花的八味蜜,爱的七彩桥”公益活动,希望能给各高校学子一个走进社会的机会,同时也给社会一个了解各高校学子的机会,帮助弱势群体靠着自己的努力融入社会。

残障者是世界上最大的弱势群体。全世界有超过6.5亿残障者,而中国的残障者数则达到了8300万左右。这么多的社会资源因缺乏市场而无法为社会作出贡献,插花对他们而言是一项全新的职业,社会上各种机构都可能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如果这些机构能够对这群残障者进行培训,那么不仅可以帮助自己的企业发展,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了帮助。

为了给弱势群体机会让他们向社会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为了给

几许希望,为了给那高高的大山带去缕缕温暖的阳光,为了给孩子们厚实的梦想带去曙光········伸出你的手,你的举手之劳,或许是成就他们梦想的关键,大家一起伸出手,多给他们一些关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类崇高的美德,也是我们大学生应尽的力量。

-------来自编者

目录

一、什么叫志愿者············

二、志愿者行动标志··········

三、志愿者守则··············

四、志愿者工作的意义········

五、志愿者管理制度··········

六、尾声····················

一、什么叫志愿者

“志愿者”(英语volunteer)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不为任

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变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社会提供无偿

服务的行为。“注册志愿者”是以青年为主体,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有着较高的追求,经过登记注册并经常为他人、为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志愿者。

志愿者行动标志

双手捧着爱心形状的鲜花标志,寓意为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

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表达“花的八味蜜,爱的七彩桥\"的志愿者主题。

三、志愿者守则

1、了解紫草项目的基本情况、志愿者的概况、活动的理念、和使命,并有义务在实际服务的过程中继续加深了解;

2、认同紫草项目的理念、价值观,愿意为残障人士融入社会尽一份力;

3、尊重残障人士、贫困学生,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予以残障人士、贫困学生适 当的帮助。请本着平等的原则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并在科学的指导下对学员的发展及社会化做有意义的帮助工作;

4、请志愿者积极配合活动和活动组志愿者的工作,当出现志愿者组织的项目与个人安排有冲突的状况时,志愿者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5、志愿者在活动的时间及地点,要在协商的基础上服从项目组的安排(具体时间要求请看须知);

6、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为要以确保志愿者安全为前提,协助项目组全力保证志愿者人身安全;

7、请避免在项目组不知情的情况下,擅用机构的名义和财物;

8、项目组有权监督志愿者实际工作状况,如若发现志愿者个人的行为对机构的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项目组有权提出解决建议、警告以至终止双方的合作;

9、如果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情况,项目组将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分析来决定相关的责任承担者,同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补偿措施及补偿的力度。

10、请志愿者在机构服务期间穿着整洁,言行举止大方,得体;

11、请志愿者避免对学员采取敌视、鄙视、包庇等任何不恰当的态度。学员之间出现矛盾时,请以温和、公平的方式处理,遇到较困难的局面时,请尽快通知老师;

12、请不要以任何理由纵容学员的坏习惯。如学员提出礼物,亲吻等要求时,请以委婉方式拒绝;

13、一旦在慧灵注册为正式志愿者,请保证至少三个月的义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协调服务的时间和频率。但请保证一定的义务服务时间及频率;

14、如果有特殊需要(如服务证明)请在参与服务前明确提出,服务时间需累计到60小时以上,并有完整的参与服务记录表;

15、作为正式注册志愿者,请尽量按照选择的时间参与服务(登记表中均有填写),以便机构老师对志愿者参与的活动进行安排;

16、若不能按时参与服务(如生病、有急事),请提前1—2天与各点的社工联系,以便社工部及时协调人员。若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志愿者队伍。如要终止参与服务,请提前1—2天与社工部联系;

17、志愿者需加强与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增强对学员状况的了解,同时了解义务工作的良好方法;

18、非常欢迎志愿者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与机构坦诚交流,

19、志愿者撰写有关慧灵的论文、调查报告或向媒体投稿,须先经过机构阅览、允许并给机构备份;

20、在参与活动时,志愿者有责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出于对志愿者私人生活及隐私保护,我们善意提醒志愿者不要把个人联系方式

泄露该学员,以免给您的生活带来困扰;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学员的隐私;

21、志愿者不能随意使用公物(如电话),如有特殊需要须向机构申请才能使

用,如果在服务过程中不经意损坏公物,志愿者要主动承担责任。

四、志愿者工作的价值

对社会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一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 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

流;二是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 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 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三是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 力。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一是奉献社会。 志

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二是丰

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

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

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三是提供学习的 机会。志愿者 在参与志

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

新知 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对服务对象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一是接受个人化服务。 志愿者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二是帮助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通过

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 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增强他们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同时,志愿者以亲切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

卑感和疏远感,从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

五、志愿者管理制度

1、自定计划:志愿者确定以后,会将其分成至多五个小组。第一次活

动之后志愿者根据小组实际情况定下接下来自行组织的计划,以后可

以根据这个计划自行进行本次的爱心公益活动。

2、反馈表:志愿者每次活动完毕后需填写反馈意见表,反馈表所带有

的信息包括活动时间,所收帮助人群的近况、希望我们帮忙解决的

问题等。(帮忙解决的问题:自己在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都可

3、探访感想:第一次志愿者全体行动还有第二次志愿者全体行动,

每个小组都要上交一份感想,(可以总体一份,也可以多份,)其它

探访不作硬性要求。

4、志愿者流动制度:对于后来还想参加后期公益活动的人员,可以

通过我们的blog了解那些受助群体的情况,并根据blog的联系

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我们会根据他们的要求以及具体的小组情

况适当做出调配。另外:我们支持后来自组小组对受助群体进行

探访,可以是几个人作为一个小组同时跟我们报名,我们会和相

关负责小组商量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a)意见和建议制度:大家对于我们的活动有什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都可以马上联系我们负责小组的干事。我们会尽力去改善我们的活动。

6、问题解决:根据志愿者反馈回来的问题,我们会尽快通过各种渠道

加以解决,并给志愿者答复。

六、尾声

无论你是英姿勃发的少年、还是身强力壮的成人,只要你有

爱心,你就可以是一名志愿者,用你的爱来温暖这个世界。我们总

会慢慢变老,我们也会需要帮助,栽下爱心的种子,收获文明的果

实。今天我们是志愿者,或许明天我们就是受益者。有时间做志愿

者,有困难找志愿者,遍布街头巷尾的志愿者,会让整个社会温馨

和谐。

广大网民朋友们,来吧,来成为志愿者的一员吧!我们或

许财富不多,但是我们一定有一颗赤诚火热的爱心,这里一定会让

志愿为社会公益事业义务服务,具备参加义务服务的基本身体、技能素质,遵纪守法,加入志愿者联盟,您就随时可以成为一志愿者。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有了您的参与,我们的志愿者队伍多了一份力量;有了您的参与,我们的志愿者行动多了一道精彩。奉献了自己的爱心,体现了自身的价值。 加入志愿者的队伍, 溶入这个集体吧。只要你参与,我们就不会忘记你--光荣的志愿者

推荐第3篇:上半年非公党建工作汇报

赛罕区上半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

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上半年,赛罕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以创先争优为引领,紧紧围绕破解“四难”,以“三抓三创”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有力地扩大了党建工作的组建面和覆盖面。

一、基本情况

赛罕区现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538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516家,社会组织22家,规模以上企业30家。涉及领域涵盖商贸流通、中介服务、饮食文化、热力供应,就医就学等多个行业,已成为推动经济、拉动投资、活跃市场、促进就业的主力军。目前已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37家(经济组织党组织25家,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23家,社会组织党组织12家),其中党总支2家,党支部35家,已选派党建指导员37人,非公有制企业现有3538人,党员293人。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是抓组建,合理设置,党建工作组建面、覆盖面大幅提高。进一步加大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辖区“两新”组织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查摸底,完成了分类定级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企业调研指导,指导各乡镇街道结合摸底情况,建立年度组建计划,找准目标企业,重点推进,

1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企业跟踪指导组建,年初以来,新建企业党组织2家、联合党组织1家,还有内蒙古低炭发展研究院、完美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青煤运销等多家企业正在积极筹建中。

二是抓示范,梯次创建,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打造精品、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两健全、六规范”、“一创二争三服务”等活动,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创建市级、区级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精心培育、打造了一批市级、区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女神餐饮公司、仁和集团、敬业学校3家党组织被评为呼市首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6月8日接受了市委组织部的命名表彰,敬业学校党组织作为典型代表作了大会示范发言。通过精心打造、逐级推荐、考评验收,内蒙古浩帆热力公司、内蒙古锦江国际大酒店、老年文摘报社、武警医院人力资源部4家区级党建工作示范点也已基本成形,初步形成了示范先行、梯次创建、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了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水平。

三是抓载体,拓展平台,“两新”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组织企业党组织、广大党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加强企业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企业实际,尝试推行“五分钟党课”,划小教育单元,增强教育的灵活性。瞄准企业发展的需求,精心打造企业文化,为企业发展凝心聚力。

开展“双向培养”,努力把企业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企业优秀人才培养为党员,使党员成为企业的“第一人才资源”。指导企业建立起了党员活动室、阅览室、游艺室等活动阵地,丰富了党员群众的精神生活。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广大非公企业党员通过亮牌挂星、设立党员创业先锋岗、建立党员责任区等方式,积极投入到活动中,争优秀、当先锋,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领导体制还不够健全。各级虽然对非公党建工作都非常重视,但非公党建工作仍然停留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层次,虽然配备了“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但仅仅是增设了一个领导职数,相应的编制、机构都还没有配套落实,抓非公党建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强。

二是保障机制尚不够完善。受企业经营压力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企业主对开展党建工作存在思想顾虑,对党建工作还不不够支持,开展活动缺乏资金支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一头热”的现象。企业党员的频繁流动,给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增添了难度,少数企业党员只顾忙于生计,党性观念有所淡薄,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缺乏相应的政策性保障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去年以来,我们经过多方调研,针对我区“两新”组织

的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了《赛罕区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三抓三创”活动实施方案》。下半年,我们将继紧跟形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是继续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选派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实施重点突破,做好进企业跟踪指导组建工作,集中组建一批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党组织。 二是巩固深化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示范点的标准化阵地建设,结合市委组织部首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命名授牌,适时召开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表彰大会,以点带面,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举办一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重点抓好近几年新建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业务培训。

四是开展“1+3”和谐共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重点非公有制企业与社区、村及企业之间,开展共建活动。

推荐第4篇: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汇报

汇报材料

自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们认真对团省委书记丁小强在会上的讲话和会议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组织团干部对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再次深入的学习和宣传,并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党、团组织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集中精力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团组织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阳新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增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迅速,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非公有制企业549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95家,从业人员38700余人。我们在加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三点: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加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领导。3月18日,我们借助县委组织部门在非公企业抓党建的契机,依托组织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联合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动员会,各镇(区)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团委书记,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团县委以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团县委对我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团组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建立团组织的目标和时间进度进行了安排。

二是统筹安排,明确任务,夯实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基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将全县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共分三大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4月份—6月份调查摸底阶段。这一阶段内由各级团组织负责对本辖区、系统内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准确把握团员青年群体分布的实际情况,做到“四个摸清”,即摸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数量和具体单位名称;摸清团员青年的人数;摸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者对建团的态度;摸清部分率先建团的企业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第二阶段是7月份—9月份开展的集中组建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各有关单位团组织要根据不同组织的实际情况,对具备单独建团的要建立健全团组织,对不具备单独建团的组织,即所在单位团员不足3名的,要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行业联合组建、行政区域组建、经济区域组建等多种形式做好组建工作,并将这次团建工作纳入团组织年终考核目标;对于没有团员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采取当地团组织委派团建联络员的形式组织其开展团建工作,一旦条件成熟要及时组建,努力做到应建尽建、建后防瘫。第三阶段是计划在10月份开展的总结培训阶段,在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对全年的非公企业团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暴露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对下一年的工作进行早着手、早规划、早行动。同时,针对新任各非公经济企业团组织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更好地开展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营造非公企业团建工作良好氛围。我们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宣传优势,利用已经成型的“四位一体”宣传模式对全县的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在网站、电视、广播上进行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在今年4月—6月份我们开展了首届“阳新县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我们紧紧围绕“走进创业者、服务创业者、学习创业者、争做创业者”这一主题, 将在阳新经济社会建设中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一批优秀青年企业家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示了当代阳新青年的风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我们也将这些青年企业家凝聚在了团组织周围,也使他们亲身体会到了团组织的社会作用,这次当选“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的杨业全、张远见率先在自己的企业中成立了团组织,为其他企业家树立了表率,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企业团组织组建存在阻力。一方面是企业负责人对团建工作的认识不高,认为团组织的建立对企业的发展帮助不大,开展团活动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这是导致阻碍团建工作进程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在我县投资的一家台资企业宝加鞋业的负责人明确表示只做生意,不问政治,不参与党建、团建。另一方面,企业内缺乏熟悉团务的人员负责团建工作,而且我县大部分乡镇、经贸系统团组织干部多是兼职,自身的能力和精力都十分有限,部分基层团干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又亟待提高,基层一线缺乏有能力、有魄力的人来直接推动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乡镇、经贸系统团组织在非公企业团建中居于龙头地位,没有一个坚强、成熟的基层团组织引导、督促,非公团建的运作困难重重。

二是团活动与青年的需求、企业的发展脱节。当今,青年群体的知识层次、价值观念、需求爱好等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比如有从事科研和管理的青年骨干,也有一线生产工人;有本地青年,也有从外地引进的青年人才,他们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特征。但是团活动往往是简单地用一项或一类活动来涵盖整个青年群体,即使团组织组建了起来,团员队伍壮大了起来,大部分团员也将不热衷于参加活动,离组织越来越远,最终会导致团建名存实亡。

三是青年团员流失严重。我县35岁以下青年群体大约为20万人,其中有一半选择了外出务工,尤其是农村基层,团员青年流失现象最为严重,村级团组织“空壳”现象普遍存在。我县辖区内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多属家族式管理企业,对青年人没有足够的吸引力,青年人数少,团员比例低。大部分非公企业在乡镇,企业类型以冶金、开采居多,据统计,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多数企业仅有个别35岁以下青年,大部分的乡镇小型企业团员数量为0,并且流动性大,难以形成集聚效应。

四、对今后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非公企业团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且部分团干部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存在畏难情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团组织对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仍然存在思想不统

一、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状况。因此我们建议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必须要科学规划,稳扎稳打,循序渐进,为此我县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将采取一个“先大后小、先城后乡、先易后难”的方式推进,即率先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城区企业、与共青团工作有联系的企业的团建工作,待非公团建工作在全县形成一定的基础和影响之后再全力做好规模以下企业、乡镇企业、团建难度较大的企业的团建工作。 二是要务求实效,不能贪大求全。团建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当前共青团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条必由之路,因此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就必须做到“建一个、成一个、活一个”。 目前,根据前期摸底调查,全县仍在经营的非公经济组织有549家,要完成团建任务可谓任重道远,因此必须分清这次非公团建工作的轻重主次,学会抓重点,不要贪大求全、一哄而上,要集中精力做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已建立党组织企业的团建工作,不能因为任务过重、战线过长而造成顾此失彼的局面。

三是要协同作战,不能单打独斗。就目前看来,我们无论从人力、财力、物力上来说都是十分有限的,因此要做好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仅仅依靠团组织自身力量是不现实的。比如,涉及到兴国镇的163家非公经济组织的团建工作仅靠镇团委的两三个兼职团干去完成那是不可能的,要依靠和发挥组织、工会、经济、科技、商务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充分利用企业党支部、工会、行业协会的阵地和资源,推进团组织工作的全面展开,整合企业的人力、物力资源,推行“党、工、团、行共建一体化”模式,即从企业实际出发,以党组织、工会组织为载体,建立健全党工团组织网络,积极开展团组织的工作,做到党组织、工会、共青团、行业协会人员相互协助,工作形成合力,弥补工作经费、场所、人际网络不充足的劣势。

五、其他工作进展

一是返乡青年农民工培训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我们以 “服务青年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寻找就业信息,挖掘用工岗位”为重点,先后与有关部门举办青工技能培训班24期,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先后提供工作岗位3000余个, 为1758名青年解决了工作问题,为缓解我县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二是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不断深入。在扶持农村青年创业方面,我们针对部分创业青年面临的资金难题,与阳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式签署《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共同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各镇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共为19名经营信誉度较高、创业前景较好、社会辐射作用较广的农村创业青年提供了95万元的创业贷款。

三是扎实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岗位对接工作。6月份是大中专毕业生职业生涯起步阶段,也是在校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大好时期。为帮助这些大中专的学生就业创业见习,我们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的号召,组织本县“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阳新富尔宝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提供青年就业见习岗位60余个,先后走进湖北师范学院、黄石理工学院等大中专校园,与需要就业见习的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岗位对接”。截止目前,已经达成见习意向协议的33人,已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上岗就业22人。岗位对接活动在用人单位和大中专毕业生间架起了“招工就业快车道”,受到大学生们的普遍欢迎。

推荐第5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汇报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汇报

根据省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有关安排部署,我县精心谋划、及早部署、扎实推进,较好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动员部署、调查摸底等基础性工作,目前全县非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第二阶段组建阶段有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现将我县非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开展情况及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非公有制企业269家,党员521名。其中党员3人以上的78家;党员3人以下的50家,没有党员的124家。共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70个,覆盖非公有制企业77家(其中在非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中新成立党组织10个)。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统一思想,精心准备组建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细化组建目标。我县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作为近期\"两新\"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活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活动动员会议后,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召开了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活动动员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活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百日组建活动\"为契机,将党组织组建工作范围拓宽到新经济组织,制定下发了《全县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分解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具体措施。建立了以县委组织部全盘抓,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等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单位协助抓的\"百日集中组建\"工作管理格局。

二是深入调研,了解掌握实情。按照\"五清\"的目标,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深入本乡镇、本系统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做到组织数量清、职工人数清、党员数量清、组织设置清、隶属关系清,认真填好有关统计表。同时,明确调查摸底相关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研究分析,与各主管单位充分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组建工作方案,明确组建责任人和组建时间。

三是广泛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县委组织部、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向全县\"两新\"组织发出了《致全县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的一封信》400份,张贴在显着位置,增强\"两新\"组织组建党组织活动的自觉性。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手段,在县广播电视台、县先锋网上发布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动态。特别注意选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努力在\"两新\"组织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风气,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稳步推进组建工作

一是建好工作台帐。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不同特点逐个分析研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主管部门进行界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倒排工作进度表,实行挂牌销号的动态管理制度,扎实推进组建工作。通过认真组织人员调查走访,对所有新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党员数量等基本情况进行\"双向\"摸查,做到辖区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底数清,从业人员清,党员底数清,确保不留工作空白点。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县\"两新\"组织党工委积极加强对组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要求各有关单位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及时组建党的组织。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派员组建、挂靠组建、行业统建等措施,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对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必须一律单独建立党组织。同时积极创造组建条件,通过区域联建、派员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争取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在前期集中组建工作中,全县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10个,其中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单独建立了党组织。

三是建好群团组织。对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下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壮大党员队伍力量,加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在条件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将党组织的组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组建工作同步开展。对没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先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三)加强督查,确保组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抓实、抓具体。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努力把联系点办成\"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示范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县\"两新\"党建工作上水平。坚持每两周下发一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工作提示,及时总结信息、经验,按照职责权限,强化管理,分类指导,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督查,成立督查组,分片对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组建活动开展情况和组建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按照盘点销号的方法,倒排时间进度,按时督促乡镇完成组建计划。在每月县委组织部召开的组织委员例会上,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时汇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了解组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目前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存在覆盖面偏小、影响力偏弱、党组织活动开展偏少等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对党建工作支持不够;企业党组织建设受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影响较大,部分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不稳定,给建立党组织和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带来一定困难,客观上限制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组织里的党员多是兼职,流动性大,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对过组织生活的意愿也不强。上述这些原因都给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百日攻坚\"活动和\"两新\"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确保\"两新\"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年\"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及相关部门将建立督查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指导解决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有关部门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抓实、抓具体,切实抓好活动的开展。注重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努力把联系点办成\"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示范点,发挥典型带动,带动县\"两新\"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进一步抓好集中组建和规范化建设。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具体活动实施和\"两新\"组织规范化建设具体标准,列出争创目标,确保所有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全部成立党组织。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树立一批\"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典型,以先进典型带动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指导\"两新\"组织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帮助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建立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硬件档次,为\"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场所。注重发挥党员服务中心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创先争优\"、\"喜迎十八大\"的浓厚氛围。在节假日期间,积极组织党员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等活动,树立\"两新\"组织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职工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加强\"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把党员发展关,把思想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职工吸纳到党组织中来。

(四)进一步优化业务素质。坚持一手抓党组织组建,一手抓党组织作用发挥,增强党的工作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务工作者特别是新组建党组织的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建业务知识、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高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管党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推荐第6篇:××县非公党建工作汇报

××县非公党建工作汇报

××县现有非公有制企业208家,从业人员3万多人,党组织85个,其中党委7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76个;党员517人,入党积极分子163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767家,有70家组建党组织,其中单独组建64家。现有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131个,团组织112个。近年来,我们立足山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最佳结合点,有力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是健全“一个制度”。建立党员县领导挂钩联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调整充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实行“四个一”工作指导模式,即一周一联系、一月一汇报、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评,确保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编发《××县非公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等,建立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为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政策导向、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建好“三支队伍”。一是党组织书记队伍。从非公企业内选45名高层管理人员兼任党组织书记,从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下派20名退休科级干部、骨干党员担任企业党组织书记,增强班子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实施“三向培养”工程,即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全县非公企业党员中业务骨干所占比例达75%。通过党员就业创业培训中心、桃城镇非公企业党校、《万家美简报》“支部生活”专栏等平台,加强党员员工理论知识、专业技术教育培训。三是优秀非公企业主队伍。在评选评优、推荐劳

模和提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社会职务时,优先考虑支持党建工作的企业主。三年来有18名企业主受到各级各类表彰,10名企业主被县委评为“非公党建之友”。

三是抓好“三个融合”。一是党建机制与企业管理相融合。提升延伸“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推行组织“目标管理”、个人“亮岗履职”工作制度,实行“三议两评一公开”(党组织提议、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商议、党组织向业主建议,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民主评议、党务厂务公开)工作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引导监督作用、企业主决策经营管理作用、职工队伍主人翁作用、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人才队伍引领支撑作用、群团组织生力军作用,共同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二是党的活动与企业生产相融合。定期开展民主恳谈、党员听证会等制度,组织党员与企业经营决策层进行面对面交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紧密结合非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精心设计“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村企共建”活动,抓好10个农村(社区)、10个企业和10个机关党组织联建联创活动,有效实现互促共赢。三是党建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以“真心对待职工,真情帮助职工,真意爱护职工”为主题,充分发挥党员在反映职工意愿、关爱职工生活、维护企业稳定中的有效作用。通过举办座谈会、茶话会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党员职工的言行与企业的文化融合起来,在潜移默化中把他们的思想汇聚到促进企业发展中来,吸引员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近年来全县共有729名员工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我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过近年来的探索与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思想认识的片面性和偏差性,非公党建工作“深化难”。

大部分企业主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存在“三怕”心理:怕加重企业负担、怕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怕会削弱自己的威信,致使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支持不够;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山区经济落后,要重视引进项目发展企业,对企业党建工作讳而不谈,怕会因企业主不支持而“打草惊蛇”。

2、企业发展受限因素多和市场风险大,非公党建工作“处境难”。我县非公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含量较低,用工基本为女工、外来工,党员所占比例低;相当多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受市场供求和季节性影响较大,时常出现“关、并、转”现象,从业人员流动大,党员队伍稳定性差。

3、企业员工雇佣思想严重,党员、党务干部地位不够突出,壮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突破难”。非公企业的雇员身份,导致企业员工组织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不强,对加入党组织兴趣不大。在非公企业中,党员享受的资源较普通员工比较不具备优势,党务干部大多是兼职的,在福利待遇上得到的倾斜很少,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党建工作力量壮大难。

4、大部分企业党组织存在服务和参与企业发展的办法不多,作用不大的问题,非公党建工作“提升难”。由于存在时间、经费和场所的限制,部分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作用不大;个别企业党组织由于人事变动频繁业务生疏,无法保障照常运转,甚至“不作为”。

针对非公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县将紧紧围绕县委“推进新跨越、建设新××”工作主线,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以解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探索完善具有山区特色的非公党建工作新路子。

1、要以“动态化管理”夯实组织基础。一是“一体化”责任体系。要建立完善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协调解决问题。确定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工作指导,抓投入保障,抓考核评价,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二是“双向式”沟通管理。要对企业主进行集中教育和培训,宣传党的主张和政策。发挥县乡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的组织优势,实行企业主思想困惑、生活遇挫、生产困难和发生其他重大事项时“四必访四必谈”的关怀机制,引导企业主理解支持党建工作。要继续完善公司党支部书记与董事会、经理层班子成员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党支部要主动与企业决策层、管理层进行沟通和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报党建有关工作。三是“三同步”设臵组织。党组织同步组建,要及时把党组织建到重点项目建设现场、特色产业链和生产线上,引领党员建功立业、有效作为。党组织设臵同步变更,要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信息库,实行党建工作月报告制度,根据企业发展适时升格、合并、撤销党组织。对暂时无法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同步派出党建指导员,采取“党建工作指导站”、“党建工作联络站”方式开展活动。

2、要以“多元化培养”壮大工作力量。一是抓好队伍。要继续选派退居二线干部、后备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党组织负责人,把技术骨干、企业管理人员培育为党组织负责人,增强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要求的执行力。要通过内部挖潜、外部荐派、自我发展等渠道,突出把生产一线、重要岗位的优秀职工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和优化党员队伍。要利用技术培训、员工大会等时机,组织开展党的知识讲座、党的政策释疑等活动,切实转变党员“无位、无为”思想,增强党员创先争优的意识。二是管好人才。树立“人才强企”理念,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上加大力度,使有德有才的党员干部成为助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努力把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党员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经营管理人才,使企业真正成为创业创新创意的“人才高地”。三

是育好典型。重视表彰先进对党建工作的促进作用,在非公企业中对优秀的党员职工进行表彰,创新“优秀服务标兵”、“每月创先争优之星”等载体,激发党员、员工工作积极性。注重培养“高层次、多类型、效应强”的典型人物,加强宣传报道先进事迹,让党员“学典型、追典型、做典型”,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3、要以“互动化机制”拓展作为空间。一是党员与职工联心。推行“党员+职工”联系制度,每名党员联系1或多名职工,加强工作交流、思想引导、技能传授等,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人才。设立党员工作室,如创业指导员工作室、技术服务员工作室、民主监督员工作室、心灵疏导员工作室、文明倡导员工作室等,积极党员搭建作为平台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等服务,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二是党组织和企业联力。基层党委和企业要联合招聘党务干部,实行共同选拔、共同管理、共同考核,经济待遇由乡镇政府与企业按比例共同支付,推进企业党务干部职业化建设。要把非公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探索试行企业吧党建经费列入企业财务计划,确保党建工作经费落实。要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作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关爱帮扶党员工作,使广大企业员工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三是支部与群团联手。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人才共育、活动齐抓共管、阵地共建共享。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工会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职工权益维护等,提升企业党群组织凝聚力和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意见与建议:①市委组织部定期举办非公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采取举办讲座、经验交流、实地参观等形式,全面提高党组织书记素质。②建立沿海地区和山区典型非公企业党组织联建联创模式,指定1名市组干部为党建工作指导员,以点带面推动山区非公党建工作。③市委组织部要将党费预算适当向山区非公党建工作倾斜,保证党员教育管理费用。④市委组织部可设定非公党建工作专项表彰,如评选“特色非公党建品牌”、“优秀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优秀非公企业党员”、“非公党建之友”等称号,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推荐第7篇: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汇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__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推动振兴的重要力量。统计数字显示,在__区迈进“全国城市中心城区第一集团”的工作中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举足轻重。__区共有非公有制经济基本单位22204户,从业人员13万余人。2005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1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0.7%;上缴税金23.8亿元,占全区税收总额的46.5%;出口创汇6300亿元,占全区出口创汇总额的91%。

中国共产党__区委始终坚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基本定位,在实践中抓规范、塑精品、创特色,以“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工作原则,以“教育引导、延伸触角、服务拉动、典型示范”为工作方法,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组织覆盖、作用覆盖、活动覆盖”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党员参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和谐发展的区域化非公组织党建新格局。

一、强化领导、健全体系、培根扩源,构建区域化非公组织党建新格局

一是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坚持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两手抓、三深入、四同步”。自__区十届三次全会以来,区委对非公组织党建工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了“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党建工作,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深入企业、深入调查、文章版权归文秘资源网作者所有!深入研究,切实做到了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2002年至今,区委多次召开__区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团组织党组织设置和管理的意见》、《关于成立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委员会的意见》、《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使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有目标、有制度、有措施,逐步趋于规范。

二是以完善领导机制为保障,构建非公组织党建“三横三纵”责任体系。2003年,区委改变了传统“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的垂直型模式,决定以成立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为契机,着手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合化一”的组织责任体系。区委与区非公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各相关委办局党委签订责任状,分工负责辖区内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工作。通过“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及直管党员”纵向三个层面和“街道党组织、各相关委办局、区个体劳协及私企协会党组织”横向三个界面,把驻街单位、广大党员全部联系起来,形成了决策共商、事务共管、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共办的非公党建工作格局。

三是以培根扩源为动力,确保非公组织党务人才济济一堂。

近年来,区委通过选拔、聘任、调派等方式,全区共为非公组织储备党务工作人才120多人,先后共推荐、选拔了15名机关党员干部到非公组织作党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还面向街道、社区选聘了一批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使他们成为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员、联络员和指导员,成为街道、社区与非公组织的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四是以检查跟踪为关键,实施非公组织党建“四个一”动态监督。__区非公党工委以考核中的非公组织党建工作记录为依据,直接与干部调动和任免挂钩,通过实施“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例会、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核”的“四个一”动态监督机制,认真督促检查非公组织党建工作实绩,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抓好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深入实践、夯实基础、创新思路,探索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新机制

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是新时期产生的新课题和新事物,即要创新工作思路,又必须符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情况。__区以“消除盲点、全面覆盖”为目标,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把非公组织组建工作机制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创建激励约束机制,增强非公企业职工对党组织的向心力。区委根据非公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职工人数,制定表彰党员、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重培养非公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职工,进一步凝聚民心、实现了非公有制企业和__区经济“互惠双赢、共同发展”。

二是创建“柔化”管理机制,增强非公企业职工对党组织的亲和力。__区委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管理的“硬”效力和服务的“软”功能相结合,创建寓管理于服务的“三管一辐射”管理机制。即管好自己的、管住外来的、管活驻区的,辐射空白的,坚持管理非公组织企业“参与不干预、配合不迁就、引导不强制、监督不滞后”。变封闭式的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例如,一些组织关系一时无法迁移的党员,区委也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原则,在组织开展活动的时候,要求其参加,保证每名党员都在组织中,都在组织学习中。

三是创建“三会三点”党建工作形式,增强党在非公企业组织中的凝聚力。

“三会”即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街道党建联席会议、非公企业党建协调会;“三点”即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非公党建联络点、党员典型示范点。通过创新与区域化相匹配的工作形式,使__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

如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实施以来,全区27名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和197名区管党员领导干部以一联二的方式,建立448个固定的联系点,确定了企业主联系对象448名,通过赠送党刊、思想交流、政策指导等方法,使全区规模以上有党员的企业全部建立了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规模企业业主也全部表示:要通过优先招聘党员等方式,尽早把党组织组建起来。

又如__区结合区直机关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挑选1362名非公党建联络员深入到681家非公组织中,针对一些非公企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依靠自身开展党的工作存在较大难度的现状,通过抓大户、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积极

推荐第8篇: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汇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__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推动振兴的重要力量。统计数字显示,在__区迈进“全国城市中心城区第一集团”的工作中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举足轻重。__区共有非公有制经济基本单位22204户,从业人员13万余人。2005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1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0.7%;上缴税金23.8亿元,占全区税收总额的46.5%;出口创汇6300亿元,占全区出口创汇总额的91%。

中国共产党__区委始终坚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基本定位,在实践中抓规范、塑精品、创特色,以“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工作原则,以“教育引导、延伸触角、服务拉动、典型示范”为工作方法,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组织覆盖、作用覆盖、活动覆盖”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党员参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和谐发展的区域化非公组织党建新格局。

一、强化领导、健全体系、培根扩源,构建区域化非公组织党建新格局

一是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坚持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两手抓、三深入、四同步”。自__区十届三次全会以来,区委对非公组织党建工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了“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党建工作,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深入企业、深入调查、文章版权归文秘资源网作者所有!深入研究,切实做到了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2002年至今,区委多次召开__区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团组织党组织设置和管理的意见》、《关于成立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委员会的意见》、《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使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有目标、有制度、有措施,逐步趋于规范。

二是以完善领导机制为保障,构建非公组织党建“三横三纵”责任体系。2003年,区委改变了传统“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的垂直型模式,决定以成立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为契机,着手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合化一”的组织责任体系。区委与区非公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各相关委办局党委签订责任状,分工负责辖区内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工作。通过“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及直管党员”纵向三个层面和“街道党组织、各相关委办局、区个体劳协及私企协会党组织”横向三个界面,把驻街单位、广大党员全部联系起来,形成了决策共商、事务共管、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共办的非公党建工作格局。

三是以培根扩源为动力,确保非公组织党务人才济济一堂。

近年来,区委通过选拔、聘任、调派等方式,全区共为非公组织储备党务工作人才120多人,先后共推荐、选拔了15名机关党员干部到非公组织作党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还面向街道、社区选聘了一批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使他们成为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员、联络员和指导员,成为街道、社区与非公组织的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四是以检查跟踪为关键,实施非公组织党建“四个一”动态监督。__区非公党工委以考核中的非公组织党建工作记录为依据,直接与干部调动和任免挂钩,通过实施“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例会、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核”的“四个一”动态监督机制,认真督促检查非公组织党建工作实绩,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抓好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深入实践、夯实基础、创新思路,探索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新机制

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是新时期产生的新课题和新事物,即要创新工作思路,又必须符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情况。__区以“消除盲点、全面覆盖”为目标,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把非公组织组建工作机制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创建激励约束机制,增强非公企业职工对党组织的向心力。区委根据非公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职工人数,制定表彰党员、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重培养非公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职工,进一步凝聚民心、实现了非公有制企业和__区经济“互惠双赢、共同发展”。

二是创建“柔化”管理机制,增强非公企业职工对党组织的亲和力。__区委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管理的“硬”效力和服务的“软”功能相结合,创建寓管理于服务的“三管一辐射”管理机制。即管好自己的、管住外来的、管活驻区的,辐射空白的,坚持管理非公组织企业“参与不干预、配合不迁就、引导不强制、监督不滞后”。变封闭式的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例如,一些组织关系一时无法迁移的党员,区委也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原则,在组织开展活动的时候,要求其参加,保证每名党员都在组织中,都在组织学习中。

三是创建“三会三点”党建工作形式,增强党在非公企业组织中的凝聚力。

“三会”即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街道党建联席会议、非公企业党建协调会;“三点”即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非公党建联络点、党员典型示范点。通过创新与区域化相匹配的工作形式,使__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

如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实施以来,全区27名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和197名区管党员领导干部以一联二的方式,建立

448个固定的联系点,确定了企业主联系对象448名,通过赠送党刊、思想交流、政策指导等方法,使全区规模以上有党员的企业全部建立了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规模企业业主也全部表示:要通过优先招聘党员等方式,尽早把党组织组建起来。

又如__区结合区直机关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挑选1362名非公党建联络员深入到681家非公组织中,针对一些非公企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依靠自身开展党的工作存在较大难度的现状,通过抓大户、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思想素质;通过单独交流、集体座谈、授课培训和工余活动等方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营造了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八经街道在商务楼宇的总统大厦成立了党员服务中心,公布问询电话,定时到大厦值守,为党员办理各种事务,同时,邀请工商、公安、税务、劳动等部门不定时到大厦,为企业党员提供各种政策咨询、工作技能培训,从而拉近了党员和党组织的距离,基本实现了要党员转组织关系向党员要转组织关系的转变,也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现在总统大厦内已成立了8家党组织。

四是开展“三个组织”共建,拓展“三个100%”党建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渗透力。

2006年9月,区委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党建带工建、团建”和“工建、团建促党建”的 党工团三建共进活动,推进非公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夯实非公组织党建基础。2004年到2006年上半年,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建会工作激励机制,建立督导机制,创新建立工会组织模式,组织员工入会和完善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等项措施,有效破解了非公企业建会的难题,为建立党组织做了充分的铺垫。工会会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由原来150人增加到890人,发展党员26人,新建党组织25个。2005年,在对鲁园农民工工会进行充分调研、准确掌握农民工党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__区成立了全国首家零工市场鲁园农民工党支部,基本解决了这部分流动党员无组织、难管理、易流失的问题。

三、广辟渠道、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探索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新方法

一是坚持政策宣传,教育引导,不断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凝聚力。__区委坚持以增强非公企业主的认同感为突破口,通过电话、书信、走访、面谈进行政策指导,通过关心非公企业主的组织、事业和生活,取得了非公企业主的认同与支持;坚持以增强非公企业员工的向心力为关键口,通过专题报告、案例教育、网络互动,大大激发了企业员工的创造力。在活动坚持送精神上门,把党的大政方针和各级党委、政府发展的经济优惠政策及时传达给非公企业;送文化上门,充分利用重大节日,企业庆典,组织文化宣传队上门演出,活跃了职工的文化生活;送服务上门,组织卫生清洗队、治安巡逻队,为非公企业提供清理卫生、看厂护院等良好服务;送信息上门,定期把各种先进技术和项目信息送到非公有制企业手中。

二是坚持注重培养,慎重发展,不断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渗透力。区委从创新培养方式,采取结对培养,委托培养,跟踪培养等办法,壮大非公党员后备力量。根据非公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以及职工人数,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采取赠送资料和组织培训相结合,集体培训与分散辅导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经济理论学习相结合对非公企业优秀职工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通过全区统一培训、各街道分散培训、业余党校轮训等形式,先后举办了多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要求入党人员启蒙班、业主要求入党人员加强班,有效地解决了非公企业中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难的问题,确保了新党员质量。2002年以来,全区采取各种方式共培训了1201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107人;其中仅区私营企业协会业余党校就举办了8期要求入党人员培训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54名。新发展的非公企业党员,解决了一些企业无党员无法建立党组织问题。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不断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说服力。区委采用“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党建工作方式,建立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典型示范点、典型示范站。让一批在各行业表现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为推动非公企业组建工作的典型,通过召开非公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非公有制企业主参加,安排未组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与典型模范单位进行互动交流,让他们亲身体会党组织在企业经营发展、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2006年10月,__区在宏田通讯有限公司召开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会。宏田通讯党支部多年来植根于非公有制企业的新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思想优势,以新作为、新理念、新文化引领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方向,以精心、诚心、热心尽职尽责地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党支部的典型经验深深打动了参加会议的企业主们,他们纷纷表示,以前对党组织的认识存在一定偏差,今后要认真思考在企业建立党组织的问题。会后两个月时间里,参加会议的30家非公企业有28家主动要求成立党组织。

四是坚持服务拉动,凝聚民心,不断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亲和力。区委在区劳动局再就业中心特别建立了党员再就业窗口,先后免费培训党员下岗职工500多人次,并通过向招录企业推荐的方式,将其中200多名党员充实到非公企业中,既实现

推荐第9篇:非公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非公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程部长:

首先我代表..工商分局对程部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领导的检查指导是对我局的帮助和支持,更是关怀和关心。借此机会我就工商部门党建工作进行如下汇报:

一、工商部门情况:

(一)基本职能: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工商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监管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形象的讲是“四大员”的角色:一是“检票员”,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把好主体准入关。二是“管理员”,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假冒商标、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传销等违法行为。三是“裁判员”,受理调处消费交易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服务员”,在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上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和经济建设。

(二)工作动态:近年,工商部门按照中央和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改革的整体部署,正在积极推进自身体制改革和职能方式转变,主要体现为:一是去年完成了食品监管职能和部分人员的划转;二是全国部分地区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实行了“大部制”整合;三是推行了商事制度改革(颠履性改革,

如审批前置改后置、注册资本验资改认缴、企业年检改年报),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工商部门的主动适应、主动作为,受到了中央和各级的关心和关怀,去年,李克强总理5次到工商部门作调研,作出43次批示,国务院常务会7次研究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两会一结束,李克强总理就带领14个部门负责人到国家工商总局调研,并特别强调:工商系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锋官”;是深化改革的“先行官”;是市场秩序的“守护神”。今年,王国生省长在省工商局调研中对全省工商部门的工作也作出了“两个满意”(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工商工作很满意, 对省工商局今年的工作思路满意)的评价。

二、我局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39人,其中退休人员10人。党总支下设9个党支部,其中直属支部3个(分别是分局机关党支部、基层工商所党支部、个私协会党支部),22名党员;指导非公小微企业党支部6个,吸纳48名党员参加活动。

20

12、2014年我局党总支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一)自身党建工作。2015年我局自身党建工作的重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分局总支确定今年自身党建工作总要求是:以“业务建设年”、“党建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更加突出党建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融合,更加突出系统和属地管理的融合,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新要求、展现新作为、争创新

业绩。二是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作风纪律、“二严”、“三抓一促”、“四新”等主题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工作职责、学习、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廉政承诺、监督考核、发展和评议党员等各种制度;着力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肃严格党员管理、教育。三是要强化党员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大培训、大比武、大研讨活动和“红旗党支部”、“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有信念、有能力、有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四是增强基层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近几年来,我局考录的年轻干部较多,分局总支要按梯队培养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要注重基层年轻党务干部培养,不断优化基层党员的年龄结构,充分调动年轻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深入开展 “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活动,强党员责任意识,增强全体党员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二)非公党建工作

1、强化三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不好党建就是失职”的理念,明确“一把手”对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定期召开专题局党总支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工商分局关于继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健全非公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

细化系统各单位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将非公党建工作纳入全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结合 “两个覆盖”的基本要求,制定了“一年起步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实现3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3个百分之百”即: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到100%,非公企业党员员工100%纳入党组织的管理并参加党组织的活动,非公企业党的工作覆盖面100%),将非公党建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统筹推进,今年更是将非公党建融入到工商部门最核心最基础工作的“网格管理”之中,进一步为非公党建升温加压创环境、压实压牢强基础。三是强化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明确2个工商所、综合科、个私协会等单位在开展非公党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即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又相互协作,形成“大合唱”。我们的基本做法是:工作方式上:依托机构组建小分队,融合网格确定指导员。即分局依托所属2个工商所和综合监管科成立三支非公党建指导站,以..区非公党建工商分局指导站的名义开展工作;我们11个监管网格中的6名党员干部会同机关6名党员,计12人为非公党建指导员,负责所属网格非公党建工作。组建模式上:1+X,“1”即设立一个固定的联合支部,吸纳个体户和不具备组建独立支部的分散党员开展活动,“X”为动态数,即小微企业中具备单独组建的,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目前X为10户)。责任分工上:总支负总责、一把手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位、站长(科

所长)负主责、指导员(网格员)负全责。工作要求上:指导员的职责是作宣传、摸底数、建台帐、分好类、勤指导;指导站的职责是:动员建支部、指导建制度、督导有活动、检查有考核。

2、发挥三个优势,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发挥队伍优势抓摸底。我局在职党员干部12人,占比55%,且都工作在基层一线,应该说有人员上的优势和感情上的优势,去年我们结合“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3次进户(个体户)入企(企业)调查摸底,对..正常经营的220户小微企业、1300户个体户的投资者、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政治身份进行了详细的摸查,建立了小微企业的党建工作台账,明确了统计报表制度,也使得全区48名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重新找到党组织。二是发挥职能优势抓组建。融合网格管理,实行规模组建、行业统建、区域联建抓组建,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去年成立6家非公有制党组织,为小微企业党建工作“破冰“之年;今年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有黄石市中兴通信器材有限公司、黄石市亿诚陶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已具备单独组建的条件,我们正在积极动员发展中。三是发挥服务优势抓活动。始终围绕服务..区经济发展大局,紧扣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任务,结合“工商干部大走访”、“个转企“、”保名企、护名标“等职能活动,用服务的方式抓创建、用创建的精神抓活动,在主动上门服务中指导非公支部开展支部活动,调动企业的党建积极性。

3、立足三个加强,务求工作出实效。一是加强党建指导。鉴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的思维方式、认识水平、生产目的、价值观念存在一定差距,加之党员来源不一,素质参差不齐,心态各不相同,使党的思想建设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我局党总支选派了22党员干部任非公党建指导员,指导员根据其所负责的企业类型、生产、党员思想和人员分散、流动性大等特点,有的放矢地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的党组织活动,讲求实效。二是加强培训交流。邀请省、市相关部门人员来我局授课辅导非公党建;多批次选派干部参加全市、全区党务培训,提高我局党员干部党务知识、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宣传动员。把非公党建工作与提升非公经济组织认知度结合起来,建立工商QQ群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向企业宣传党建新政策、新动态。把非公党建工作与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参与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非公党建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区光彩服务日”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非公经济组织积极投身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4、实现三个提升,搭建政企对接桥梁。一是提升了服务水平。采取更加开放、主动的服务态度,从以往单一的执法监管模式逐步向服务型工商转变。通过派驻党建指导员帮助企业发展党员,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同时,按照每个企业实际需要送法上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为企业发展量身定制工商服务方案,促进企业党建工作发展,也推动工商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二是提升了队伍素质。在逐步完成“工商要

我建”到“企业主动建”转变的基础上,加大非公党组织和党员的培养力度,在力争发展数量创新高的同时,不断提升队伍质量。通过提高入驻企业的工商干部的素质水平,积极在非公企业中培养一批能发挥作用、勇于承担责任、对党忠诚可靠的先进企业和党员干部,实现非公党建数量和质量的双提高。三是提升了企业发展后劲。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契合点,将党的战斗力融入到企业发展当中。以非公党组织为基点大力支持和引导企业推进自主创新,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增强企业创牌护牌意识,强化品牌示范和典型引领,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和长远发展。

推荐第10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汇报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汇报

xx市xx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月,职工x余人,党员x人。20xx年x月成立企业党支部。近年来,党支部践行xx市委“一建双强三推”(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党员强思想素质、强业务技能,推荐城乡待业党员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推荐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和业务骨干入党、推荐优秀党员员工进入管理层)工作法,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形成了“党员引领、全员争先、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1、筑阵地,搭建活动平台。先后筹措建设资金x万元,升级党支部软、硬件建设,设置了标准化的会议室、远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乒乓球室,购置了电脑、传真、档案柜、桌椅等办公设施,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目标考核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党员发展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版面上墙,在办公楼前空地设置了篮球场、羽毛球场,在养鱼池设置了休闲钓鱼点,确保了党支部有处办公、有人办事、有制度落实,党员有学习场地、有活动场所,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强培训,提升党员素质。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劳动竞赛、争创党员先锋岗、“党旗在我心中”等形式,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培育了x名思想纯、业务精的党员骨干。同时,邀请市场开拓、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专家,举办专题座谈会,讲解行业发展理念、市场销售等知识,提高职工素质;邀请党政领导,及时传达讲解党的方针政策,激发职工积极创先争优;邀请xx等职工典型现场说法,组织他们与同事工友结成帮扶对子,催生了更多的先进职工。在企业纸机能量优化技改项目建设中,党员职工连续加班加点,提前x天完成任务,节省x多万元,废水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废水变清水,循环利用,养鱼增效,实现了造纸废水零污染、零排放。

3、重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党支部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上,做到“参与不干预、引导不领导、依靠不依赖、管理不包揽、监督不越位、服务不添乱”。针对缺少员工问题,党支部先后深入厂区附近村组,广泛宣传企业的用工制度、工资福利待遇,先后招收x名下岗党员和农村劳动力;针对劳动合同问题,党支部提出了有效实施劳动法的建议,实现了劳动合同全覆盖,达到了工人满意、企业满意的双赢。针对企业管理层优化问题,党支部优中选优,向企业推荐x名优秀党员员工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改善了企业管理结构,为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目前,企业年产各类文化用纸x万吨,产值x亿多元,税利x多万元,带动运输、餐饮等就业x多人,年创造社会效益超亿元。

第11篇: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汇报

全区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汇报

为更好地推动、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区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着力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完善和规范,做到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形成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党组织工作运行。先后制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流动党员跟踪管理等11项具体制度,对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出台《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向662家非公有制企业派出99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提出了争做“五员”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明确要求,即:争做非公有制企业党的政策的宣传员,党的活动的组织员,党员发展工作的联络员,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协调员,企业依法经营的监督员,通过“点对点”地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研讨、典型推广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组织员、政工科长的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切实使从事党员发展工作的人员队伍符合新形势工作需要。

二是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党建工作资源共享。在2006年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构建三级党员服务网络的通知》,着手开展党员服务中心(站)建设,全区先后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91个。对那些规模较小,没有固定活动场所的企业,积极发挥党员服务中心作用,拓展服务功能,专门设立了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台,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接转、劳动就业指导、业务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子女入学等多方位的服务,为企业党

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坚实的阵地保障。

三是双向培养,积极壮大党员队伍。积极实施“把企业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企业优秀人才”的“双向培养”工程,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骨干、科技骨干、高知识群体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一线优秀职工上,通过吸收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员工参加区委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经培养考察符合入党条件的员工,及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吸纳,努力使党员成为企业的中坚力量。几年来,全区“两新”组织先后新发展党员263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81人,1256人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有力的壮大了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基础。

四是注重选好入党培养联系人,加强身边党员对“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的感召力。指导基层党组织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的一年时间内,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行业、职业身份,重点选派具有相关经历、相关行业、相关知识结构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通过培养联系人的工作,让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或交流思想,便于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同时,对那些未提出入党申请,但很有培养潜力的同志,及时通过党员与群众结对子的形式,加强启发引导,逐步向党组织靠拢。

五是培育典型,推动面上整体突破。把“培植典型,示范带动”作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方法,坚持边总结、边树立、边推广、边培育,先后树立了一批规模影响较大、企业发展迅速、党建工作规范的典型,利用党报、先锋网广泛进行宣传。结合大规模党员轮训工作,通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专题培训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党员在“两新”组织中

有效起到一种导向和示范作用,吸引,凝聚,培养更多“两新”组织从业人员,通过有意识的渗透教育,激发他们加入党组织的强烈愿望,达到多途径地“选苗”、“育苗”效果。通过举办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赴泉州宏远集团考察等形式,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实践中走出一条富有自身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党建之路。目前,全区一些企业业主不仅主动要求在企业建立党组织,而且还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

第12篇:To my idol Lu Xun

To my idol Lu Xun

Dear Lu Xun,

How’s everthing going with you in the Heaven? This time ,I can’t help miing your childhood.Meaintime, my admiration drives me to write the words for you.I think you’ll be happy for you have so much supporters and admiires around the world.To our joyne, your novels and proses have been translated into varies languages and your spirits have also been appreciated by pepole around the world.I am one of your loyal readers and admires.The day before yestersday ,I read your proses again.I lost in thought for a while after reading it.And here, I’d like to summarize it my own words.

The prose mainly tells an intellectual called ‘I’, went back to his hometown when he grow up.And his feelings during the course of his hometown’s change are complicated.Especially , he ceitizes the fedulism.His best friend Runttu in his child –hood changed toally after he visiting him20years later.

Lu Xun (1881-1936) and Qing Guangxu August 3rd 2007 (September 25, 1881) was born in Shaoxing, Zhejiang Province House Huiji County (now Shaoxing City) Fairmont Square mouth.Zhang Shou-name, the word Yu Shan, later renamed for ZHOU Shu, Yu word only.And 38, before \"Lu Xun\" as a pseudonym.Shaoxing, Zhejiang (native of Henan Province, Zheng Yangxian), is a writer, philosopher and revolutionary, the spirit of Lu Xun as the soul of the Chinese nation and China is one of the founders of modern literature.Lu Xun\'s mother is Lu Rui, and his father is Zhoubo Yi.In this life, he wrote novels, prose, eays more than 100 articles.

Lu Xun Lives in my heart.Lu Xun died 65 years ago, but his literature and thought still receive great attention and his popularity appears unlikely to die out.“His works do not belong only to one nation, but are of global value,\'\' Feng Tie, a Chinese scholar now living in Germany, told a recent international academic symposium on ``The World of Lu Xun and the Lu Xun of the World.\'\'

Lu Xun, born in Shaoxing County in Zhejiang Province on September 25, 1881, was one of the country\'s greatest thinkers and man of letter in the 20th century.He died in 1936.Lu wrote a number of literary claics, including ¨°The True Story of Ah Q,`` `A Madman\'s Diary,`` ``Kong Yiji\'\' and ``Medicine,\'\' which exposed the ugly side of human nature and emancipated people\'s minds.When he was alive, his works stood out like a lighthouse, providing a guiding light for perplexed Chinese youths who were paionate about China\'s future, Xinhua news agency said.After he paed away, Japanese found out from his works the strength to rejuvenate their country, which was shattered during World War II.Over the past decades, thousands of experts and scholars around the world have studied his works from almost every poible angle, such as culture, psychology, arts, linguistics, the outlook of love and the attitude toward life.In China, studies of Lu Xun have flourished into a special academic field, which holds such a position that it can be paralleled to that of the ¨Dream of the Red Mansion,`` which is one of the country\'s four claical literature masterpieces.

Lu Xun\'s works have been translated into such languages as English, Ruian, German, and Korean and distributed throughout the world.

Hope you happy every day in the Heaven.Yours chai 2011-12-9562W

第13篇:师德典型事迹材料LU

师德典型事迹材料

*************系 *** 我叫***,是****************的一名专业教师。转眼间,我已经在职业教育战线上工作了16个年头。十几年来,我始终手捧一颗爱心,怀着对教育事业的追求,不断地探索和实践,认真履行职责,无私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师德严格要求自我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一、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我深知:育人单凭热情和干劲是不够的,还必须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作为一名教师就要有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甘为人梯,把毕生献给教育,献给学生。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为人师表”既是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最神圣的天职。在平时工作中我总是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以和蔼的态度对待学生。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凡要求学生做的,自己必须先做到做好。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着装整齐,不穿奇装异服,我平时总是以整齐、朴素、大方的穿着面对学生;要求学生不迟到,我总是提前十分钟到教室;要求学生爱整齐、爱卫生,我总是提前到教室后将讲台上的用具摆放整齐,把讲台、黑板擦得干干净净;要求学生不乱写乱画,我总是在上课时板书整齐规范等等……这些看似不值一提的小事,却成了我持之以恒在做的大事。这些年的教学实践让我深深体会到教书育人之事根本就没有大小之分,一切皆是大事!育人之事“润物细无声”,我不断用自己模范的品行修养、道德情操来滋润学生的心田,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真正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二、关心学生,循循善诱

在教育学生时,我始终把关心、爱护学生作为自我行为的最高准则。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位学生,维护学生权益。无论是优生还是后进生,我都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栽培他们,用爱心去感化他们。针对我院学生的特点,我在后进生转化工作上下了很多功夫,我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激励的办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我曾经带的一个学生叫刘**,该学生纪律散慢,不爱学习,经常迟到旷课,有时还会打架斗殴,家长拿他也没办法。我对他虽然多次教育,但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怎样办呢?最后,我试着寻找他身上的优点,结果发现他还真有不少优点。比如,讲义气,虽然这孩子学习不好还惹事,但是对班级同学的事都是有求必应的;另外,他还十分有礼貌,每次见到老师就远远笑着打招呼;再有就是他的身体素质好,喜欢体育活动。于是我就处处留意,一发现他做帮助了同学,就及时表扬。每次在学校遇到他,我也会微笑和和打招呼,然后还会微笑着对他说:“今天作业完成了吗?我会检查的啊!”让他感受的我对他的关心。同时,我任命他为体育委员,班级和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鼓励他积极组织和参加,每一次他都不负众望,取得很好的成绩,这些大大增强了他的集体荣誉感和自我的认同感。在他犯了错误时,我从不大声训他,而是以一颗宽容而博大的心去感化他、激励他。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仅逐渐改掉了坏习气,还经常做好事,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如今他已经毕业多年,工作做的非常出色,我们经常保持联系,他每次都感谢我在他人生的关键时刻给了他正确的引导和帮助。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们说的爱心教育吧!

我觉得作为教师,关心学生就应该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既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又要关心他们的健康,更要关心他们是否懂得怎样做人。这些看起来很平常,其实这正是一个教师爱心的具体表现。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撒播着爱的种子,收获着爱的硕果。

三、不断学习,追求卓越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做学习型、研究型的教师,这是优秀教师永葆活力的妙方。”为了让计算机专业课的课堂焕发生命的精彩,我努力学习、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在课堂教学中,利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地位。撰写的论文多次在省、市获奖;本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我所参与建设的课程也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在教育教学中,我追求卓越,与时俱进。为了上好每一节课,我总是深入钻研教材,不断探索改革教学的方法及手段,努力挖掘教材的内涵。我还坚信“开卷有益”,深信“三人行必有我师”,因而不断地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总之,我利用一切机会向别人学习。教学中,我寓教于乐,大胆创新,采用质疑问难的方法,有效地唤醒学生的创新意识,并在课内外通过为教学项目枝加叶来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让学生在乐中学、做中学、玩中学。

四、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作为一位人民教师,我送走了一届又一届的毕业生,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荣誉和感动。但是,成绩只代表过去,距离职业教育教改前进的步伐还很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默默地奉献,用博大的胸怀拥抱所有的孩子,纵然岁月消逝了我的青春,但我依然无悔!因为我无愧于我的学生,无愧于我的心。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教师之路任重而道远,我会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归零,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努力改进,以种种不足为契机,努力学习,奋起直追。做一名教师,是我人生的选择;做一名优秀教师,是我人生的目标。我愿意把我的真诚、爱心全部奉献给我所热爱的党的教育事业。

2018年5月25日

第14篇:宾馆营销方案lu

宾馆营销方案

宾馆营销由销售部负责,是对外处理公共关系和销售业务的部门,销售人员的形象,直接影响宾馆的声誉。所以销售部也是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它对宾馆进行决策,为经理人制定销售方案,为宾馆开辟销售渠道,疏通关系网络,实现公关互联,极高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市场定位

根据周边宾馆档次、环境、价位、服务以及竞争情况作出自己的定位。

二、目标市场:

1、政府、企业、公司员工到本地出差的客户;稳定性高,不具有太强的季节性。是非常有潜力的客户类型。

2、各个旅行社的旅游团队;稳定性低且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聚集在一个时期。

3、各大小公司展销会、培训会;如:三一重工、徐州重工的订货会,保险公司的培训会。

4、零散客户;零散客户时刻都有,所以抓紧零散客户很重要,可以给公司在淡季创收。

三、产品营销渠道

1、网络平台销售。

2、电话销售。

3、与旅行社,旅游团合作。

4、与政府机关建立业务往来。

5、与餐饮企业合作。

6、与大型企业合作。

四、具体实施方案

1、会员价

宾馆制作会员卡,免费办理会员,凭会员卡入住可享受8.8折优惠,可积分送礼。

2、限时特惠房

例:当日晚上10点后,商务客房以X元特价出售或赠X元左右的礼品。因个人思想不同,有很多顾客为这礼品前来。使用说明:建议为防止顾客出现期待效应,而且在不影响客房正常销售的情况下,酒店应只针对某些入住率偏低的房型进行促销。截止日期和入住率的标准,由酒店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礼品房

例:礼品房应该是酒店根据之前一段时间的客房销售情况,对某些总体入住率较低的房型,进行一种赠送礼品销售的方式。此种方式不限时段,起始终止时间由酒店自由确定。

4、超级团购价

例:买10送1,凡当日一次性同时入住11间客房,可减免1间价格最低的客房房费或一次性同时入住十间以上含十间送结款人二百元左右的礼品。很多结款人因礼品会是我们长期客户。多

为单位团体。使用说明:此类促销多用于集团客户和团队客户。

5、延时促销

例:如果连续住宿4夜,则1夜的住宿免费!或连续入住4夜送X元的礼品一份。有很多顾客即报销了房费又得到了礼品。你不让他来住店都不行。使用说明:此类促销多用于同种房型的续住,而续住不同房型多则不退少则补。

6、提前预购价

例:提前X日预订2013年6月某房型并即时确认,可享受8折疯狂优惠。使用说明:此种促销手段要求提前预订,多出现在淡季促销中,且限定某些房型,对付款或确认也有要求。

7、常客礼品体验

例:在3月内,住宿超过6次,第7次入住时送X元左右的礼品一份。使用说明:此种促销旨在提高顾客的忠诚度,所以建议按入住的次数,而不是房间晚数为标准。而礼品的强度,也可由酒店根据当日的酒店客房的入住情况作灵活处理。

8、热点事件促销

例:开学期间,所有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入住酒店可享受8.8折优惠或送礼品以增加对酒店的认知度。使用说明:此类促销多以社会事件为契机,如开学、妇女节、情人节、圣诞节等等,但受制于热点的时效性,只能短期使用。

9、特殊人群促销

例:新住客超值体验价,所有第一次入住酒店可享受8.8折优惠

或送礼品以增加对酒店的认知度。使用说明:此类促销多为酒店根据自身特点细分市场而定,并且可以长期使用,但需限定房型。

10、商家联合促销

例: 凡持XX卡的顾客入住酒店,结帐时可再享受9折优惠。使用说明:此类促销多以商家强强联合、互相共享其用户资源,而且可不限房型并长期使用。

11、限量超值抢购价

例:X元超值体验价!标准房每日限量10间且只能预订1晚,先确认先得!使用说明:此类促销短期内具有很强的广告效应,但为保证酒店效益,房间不宜过多。

12、最低承诺价

例:2013年6月,某顾客可以多次以一定价格入住某房型。在有房情况下,规定时段内,可多次享受此房价。使用说明:此类促销多用于淡季促销活动,建议预收房费并限定入住次数。

13、优惠顾客拓展奖励计划

例:2013年6月1日至6月31日,每月只要介绍新顾客累计达3名且每位新顾客在当月酒店消费达X元,可送X元左右的赠品。 使用说明:此类促销需要酒店做好顾客的推荐人相关资料的纪录工作。

五、建立灵活的激励营销机制

1、通过订房提成提高营销代表的工资待遇,激发、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2、与周边餐饮企业的管理人员有偿合作(合作方案附后)。

3、与周边具有会展、培训、销售活动的有大量住宿需求的大中型企业主要领导进行有偿合作(合作方案附后)。

第15篇:经济政策要点

【消费、房贷】要完善鼓励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的消费政策及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贷款优惠政策,促进文化、旅游、健身、家政和养老等服务消费。

【收入分配】要尽快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投资】要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继续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中央投资要优先保障国家重点续建项目尤其是收尾工程,确保按时竣工投产,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卫生、水利、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三农”、节能减排、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

【服务业】发布实施“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进一步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支持政策,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节能】抓紧出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适当提高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医改】制定实施“十二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扩大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加快全科医生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住房保障】国家发改委要加强与建设、财政、金融、国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编制实施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地方,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营运、分配和管理机制。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按时开工、按时竣工,保证质量。”

第16篇:宏观经济政策

2014年宏观经济政策八大走向

一、深化改革:

经济政策的总纲

当前我国改革的难点在于利益调整,改革涉及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风险比较大,改革难度越来越大。为在改革中防止改革设计的“碎片化”,防止改革目标“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化”,防止推动主体的“部门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在强化顶层设计的背景下,可以预计2014年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将紧紧围绕制度建设、体制改革,即将短期政策融入长期改革之中,注重短期宏观调控与重大制度建设相结合。

2014年,为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政府部门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尤其是下放权力落实好“三个一律”:凡是市场能够调节的经济活动,政府一律不再审批;凡是企业投资项目,除了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不再审批;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交由地方和基层管理。

二、稳中求进:

宏观调控政策的主基调

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7%,高于7.5%的预期目标,国民经济企稳住并逐步向好,说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科学和中央推动改革、调整结构来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的举措是及时和有效的。因此,可以预计2014年的宏观调控仍将保持稳中求进的基调,即“明确区间,稳定政策,重在改调,长短结合”。

“明确区间”是指中央仍可能会明确要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守住防通胀的上限,以增强社会信心,稳定社会预期。为改善民生,确保人民的就业、收入能够增长,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稳定政策”是指稳定宏观经济政策,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可以预期的平稳的政策环境,防止政策不当变动对市场机制的干扰。在保持政策弹性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宏观政策的波动。

“重在改调”就是在稳定宏观政策的前提下,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向结构调整要发展的潜力,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改革促创新发展,完善调控方式手段,强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长短结合”是指政策要既着眼于解决当前问题,更着眼于为长期平稳可持续的发展打造基础,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抓住机遇保持国内生产总值合理增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着力防控地方债风险,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又不会带来后遗症的速度。

三、结构性色彩更浓

积极财政政策的新内涵

2014年虽然也强调政府的作用,也将继续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但是,其目的、内涵和做法上将发生一些根本的变化,结构性色彩将更浓,将从总量性的政策转向结构性的政策,从单纯的经济政策转向经济社会政策。结构性减税以及支出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力度会越来越大,政府将更多地提供公共服务,通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来提升社会的公平正义,财政政策更注重短期和中长期结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

一是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国内需求结构,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是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农业“休养生息”,提高国内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产品国际供给能力,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支持精准扶贫。三是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有效保障改善民生。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思路,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千方百计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四是积极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支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要求,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并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五是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修明渠、堵暗道,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六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同时,加快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制。预算编制和审查的重点由现在的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转变。税收将不再是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转为预期目标,从而克服以往预算执行中的“顺周期”问题。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推进政策公

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好地了解预算。二是完善税收制度。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复征税问题。调整消费税制度征收范围、环节、税率,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清费立税,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动资源环境保护费改税,进一步发挥税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特别是征管职能划分,充分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在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础上,界定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政府间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政府、不同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实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

四、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稳健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

从本次审计署债务审计结果看,今明两年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的高峰期,到2015年末需要偿还的债务占比达到53.9%,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借新还旧、再融资的压力较大,加之地方融资平台自身产生现金流的能力较弱,将不可避免导致流动性风险上升。虽然债务总体可控,但局部信用风险不排除一触即发的可能,这就使央行面临两难局面。央行既希望通过信用事件来降低金融领域风险偏好,又要防控局部信用风险上升成为全局风险的可能,因为一旦引发系统性信用风险,资产价格的大幅收缩必将刺破金融泡沫。今年的目标既要保持经济增长平稳,又要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还要为改革留出充分的空间。因此,央行工作会议对货币政策的定调是“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替换了2013年强调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14年,预计央行将通过综合运用存准率、正逆回购、央票、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合理的流动性状况,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满足实体经济资金需求。

与此同时,金融市场化改革将进一步深化。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在2013年取得实质突破,2013年7月,中国全面放开了人民币贷款利率管制,这是近年来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目前,中国货币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外币存贷款利率已先后实现市场化,只有人民币存款利率有上限管理。也就是说,在利率市场化方面,今后改革剩下的问题在于如何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来看,业界呼吁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望于2014年推出。目标是通过利率、人民币汇率市场化以及开放资本账户来建立市场导向型的金融价格体系。

五、区别对待、公平竞争:

区域政策的特点

我国一系列区域战略与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增强了经济整体活力,区域增长格局已出现重大转变。2014年,实行区别对待仍是完善区域政策体系的基本方向,完善并创新区域政策,缩小政策单元,重视跨区域、次区域规划,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014年,将加快制定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性文件,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扩大退牧还草范围。加快出台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和城区老工业区更新改造,促进全国资源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全面落实中部崛起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前海、南沙、横琴、平潭等重大平台建设,抓紧制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同时,我国将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进沿海、沿江、沿边、沿路桥的轴线开发,带动更大范围的腹地发展。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支持武汉、长株潭、环鄱阳湖等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加快发展。深入推进首都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快环渤海地区转型升级。推动云南、广西等地向南亚、东南亚开放,支持西北地区向西开放,着力培育中西部地区新的经济支撑带。为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还将推进对口支援,支持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等跨越式发展,落实扶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实施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在注重区别对待的基础上,也将更加注重公平,即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内容。通过体制创新和法律保障,实现不分区域、城乡、工农、公私、贫富,一视同仁地实施财政、金融等公共政策;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推进教育、卫生、就业、社保等公民享有的同权化;加大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建设投入,让不同地区的人民群众享有大体相当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与此同时,税收优惠将与区域规划脱钩。据统计,目前已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共有30项,同时还有一些正在申请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项目。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者出台“土政策”,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制造税收“洼地”,严重影响了国家税制规范和市场公平竞争。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扎实推进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工作,清理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执行到期的将彻底终止不再延续,对未到期限的将明确政策终止的过渡期,对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将尽快转化为普惠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六、激活民间力量:

扩大内需的着力点

扩大内需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既是短期的政策着力点,也是中长期的战略选择。

就扩大消费而言,要扩大居民消费规模,优化居民消费结构,提升居民消费质量,关键在于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这就意味着需要推动实现稳定充分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建立居民收入持续增长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2014年,扩大消费的重点将在信息消费领域。信息消费具有结构层次高、绿色无污染、带动作用强的特点,是近年来各个国家重点培育的新兴消费热点,也将成为我国扩大消费的重要着力点。

着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重点将调整预算内投资结构,大幅压缩用于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投资,适当减少可利用社会资金的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停止建设楼堂馆所等投资,压缩小型分散投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合理确定投向,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和农村民生建设,水利、中西部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重大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工程,教育、医疗、社会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发展等领域。在管好用好政府投资的同时,为民间投资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有效释放民间投资潜力。

七、以人为本: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

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一是推动规划实施。修改完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并尽快发布实施;二是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出台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三是编制配套规划。组织编制实施重点城市群发展规划,各地因地制宜地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试点;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东部地区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推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主要城市之间的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六是发展城市群,优化城市布局。着力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培育并引导城市群发展,完善大中小城市结构,强化综合运输交通网络的支撑,优化城市群内部的城市分工协作。

八、集约用地、保护农民利益:

土地政策的主要方向

2014年,国土资源部将会全面推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用地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和减量供应,加大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全面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细化各类用地标准。在全面总结各地征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现行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着力于建立完善多元保障机制。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以公平、公开、有偿的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清理存量划拨用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用地类型提供不同的有偿使用方式,弥补一次性收取地价款单一方式的不足。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减少工业用地,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要求,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办法》等规章制度,整合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做好国家层面有关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

特别是,在土地政策中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宅基地上的农民住房的财产性收益的路子。(执笔:胡少维)

第17篇:总部经济政策

北京:

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大利用外资力度,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市进行投资,发挥首都资源优势,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外跨国公司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的具有地区总部性质或职能的企业(以下简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跨国公司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对外经贸委负责认定。

第四条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本市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用于在本市进行资本性再投资的,可在税法规定的再投资退税基础上,由市财政按照其实际上缴地方的企业所得税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免征地方所得税。

第五条 在国家外贸商品类别规定的范围,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依法取得经营其所属生产性企业产品的出口权及自用设备的进口权。

第六条 支持具备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本市依法设立合资外贸公司和合资批发企业。

第七条 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本市依法设立经销公司,销售其境内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第八条 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本市依法设立财务公司,向其投资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第九条 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本市依法设立投资性公司和投资股份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在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时,可以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银行除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外,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个以上的外汇帐户,并保留较高的外汇结算帐户限额。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以依法在境内划转外汇资金。

第十一条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根据实际需要,经海关批准,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

第十二条 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京设立所属的研究开发机构、培训机构、技术支持中心等机构。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其立项、规划、可行性研究、登记、开工建设等事项;并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前提下,可以优先提供建设用地,并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第十三条 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所属的研究开发机构从外省市引进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确属本市紧缺的中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市对外经贸委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可以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 市公安部门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公民优先办理5年因

私护照;为其中的香港、澳门同胞优先办理一年暂住及一年多次往返签证,并根据实际需要,为其中的台湾同胞优先办理1至5年暂住及多次往返签证;为其中的外国人优先办理居留延期和多次往返签证。

第十五条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在本市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设施,市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供应,其供应的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享受国内企业的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在本市投资企业的外方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家属的出入境、居留、子女入学等问题提供帮助。对为本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在本市投资企业的外方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表彰。

第十七条 跨国公司为设立地区总部而成立办事处和投资性公司,市有关部门将积极、优先、从速审批和申报。北京市外商投资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联系,并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在本市的投资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及代理服务(公民因私出入国境事项除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遇到具体问题,本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帮助解决。

第十八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对外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 (2008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在境外注册的母公司在本市设立的以投资或者授权形式,对在一个国家以上的区域内的企业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唯一总机构。

跨国公司可以以独资的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形式,设立地区总部。

投资性公司,是指跨国公司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管理性公司,是指跨国公司为整合管理、研发、资金管理、销售、物流及支持服务等营运职能而设立的公司。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下简称“地区总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外资委负责地区总部的认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地区总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工商、财税、外事、公安、劳动保障、人事、出入境管理、外汇管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对地区总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认定条件)

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为地区总部。

管理性公司申请认定地区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二)母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3个;或者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6个。

(三)管理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第六条(申请材料)

申请认定地区总部,应当向市外资委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地区总部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

(三)公司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均为复印件);

(四)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五)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对拟任地区总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和拟任地区总部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前款规定未列明提供复印件的,应当提供文件的正本。

第七条(审查)

市外资委应当在收到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予以认定的,应当颁发认定证书。

第八条(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地区总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从事下列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一)投资经营决策;

(二)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

(三)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

(四)国内分销及进出口;

(五)货物分拨等物流运作;

(六)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

(七)员工培训与管理。

地区总部因经营需要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审批和登记便利。

第九条(资助和奖励)

新注册的投资性公司和管理性公司经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获得开办和租房的资助。

地区总部具有经营管理、资金管理、研发、销售、物流及支持服务等综合性的营运职能,且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取得良好效益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获得奖励。

地区总部的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获得地方政府的奖励。

资助和奖励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资金管理)

地区总部可以建立统一的内部资金管理体制,对自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涉及外汇资金运作的,应当按照有关外汇管理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境外放款等试点业务。

投资性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可以设立财务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集中财务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简化出入境手续)

对因商务需要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的地区总部的中国籍人员,提供出境便利。

地区总部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1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年的访问签证;有关临时来本市的外籍人员,应当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时间紧迫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口岸签证入境。

对需要在本市长期居留的地区总部外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3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地区总部的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被优先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十二条(简化就业许可手续)

地区总部需要在本市就业的外籍人员,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

第十三条(人才引进)

地区总部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优秀人才的,可以优先办理本市户籍。

第十四条(提供通关便利)

对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为其进出口货物提供通关便利。

地区总部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和分拨中心,进行物流整合的,海关、外汇、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对其采取便利化的监管措施。

第十五条(参照适用)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海珠区

关于加快我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对总部企业纳税大户的奖励

(一)资金奖励

1、在本区认定的重点总部企业中,上年度纳税额排名前30位,对区财政贡献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类推)且同比上年增长幅度超过10%的,按超出10%以上部分的10%给予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本项奖励不适用于新总部企业。

2、对区财政贡献特别大的,或者受市级以上政府奖励的重点总部企业,区政府给予特别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区总部办报请领导小组决定。

3、区总部办牵头,区经贸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海珠区地税局、海珠区国税局负责,于每年6月联合审定重点总部企业纳税大户前30名的名单,核算有关企业上两个年度对区财政贡献情况。区总部办会同区财政局根据核算情况提出奖励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将奖励资金划拨到受奖重点总部企业。

4、奖励情况由区政府向社会公布。

(二)义务教育优质学位奖励

1、本区认定的重点总部企业中,上年度对区财政贡献100万元以上,且对区财政贡献额同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免费提供区属省、市一级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学位共两名,区属区一级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两名。

2、该学位仅适用于重点总部企业本部或其管理的下属机构全职员工的子女,并且必须在当年度办理,不予结转下一年度。

3、重点总部企业原则上须于每年3月向区总部办提出预留学位申请,由区总部办会同教育局给予安排;预留学位保留至6月份。

二、鼓励发展新总部企业

(一)新重点总部企业是指被认定为重点总部企业但在本区进行税务登记注册未满两周年的企业,包括新办或迁入企业。

(二)新重点总部企业,按照其在我区进行税务登记后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对区财政贡献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30万元。上半年在我区进行税务登记的,经企业申请,可按该年度对区财政贡献额的10%核发奖励,最高限额30万元。对区财政贡献特别大的企业,奖励限额可适当提高;受市级以上政府奖励的总部企业,区政府可发给特别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区总部办报请领导小组另行决定。

(三)迁入我区的重点总部企业,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首次认定后,可按注

册资本0.1%发给搬迁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区总部办牵头,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海珠区地税局、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工商分局负责,于每年6月联合确定新总部企业名单,核算其对区财政贡献情况。区总部办会同区财政局根据核算情况提出奖励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将奖励资金划拨到受奖新总部企业。

三、总部载体建设扶持

(一)本区扶持的总部载体对象是在本区注册的企业在本区投资新建5万平方米以上高级写字楼、升级改造(含由工业厂房、仓库等非办公用途物业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高级写字楼,且项目建成后入驻企业90%以上在我区办理税务登记的项目。

(二)总部载体建设扶持措施采用项目申报制度。项目启动前,建设开发主体必须向区经贸局申报总部载体项目登记,提交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策划书、建设主体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资料,并书面承诺项目建成后入驻企业90%以上在我区办理税务登记。由区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接到完整申报资料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对已登记的总部载体建设项目,给予规划、建设等方面政策扶持。经企业申请,领导小组或受其委托的区总部办可召集规划、建设、国土房管、消防、城监、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基本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支持总部载体项目建设,将其纳入城市重点建设项目,采用绿色通道审批模式,加快办理。区发改部门应积极协助将总部载体项目纳入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四)对已登记的总部载体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区总部办牵头审核,达到甲级写字楼标准,且承诺进驻企业一半以上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报请区政府认定为“海珠区总部企业基地”并授予牌匾,有效期3年。期满后,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占基地总面积80%以上,且已入驻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50%并且都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由区总部办报请区政府重新认定并授予牌匾(有效期3年)。

(五)本方案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启动建设、建成的总部载体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办登记、认定手续。

(六)总部企业基地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1、预约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审批部门上门为其引进的大型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提供有关审批事项咨询服务,有关职能部门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落实,并安排专人跟踪后续服务。

2、入驻企业使用面积占基地总面积80%以上,且已经入驻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50%并且都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按照每平方米10元给予项目开发主体资金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项目开发主体必须在基地首次挂牌3周年内,于每年4月底前向区总部办提出项目资助申请,提交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入驻企业情况及工商、税务登记资料。区总部办和区财政局负责,海珠区工商分局协助,于每年5

月上旬联合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提出资金扶持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将扶持资金划拨到开发主体。

四、为重点总部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五、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深圳:

一、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总部经济的扶持力度

(十六)制定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根据深圳的产业政策,参照国内外通行惯例,合理划分总部企业类型,制定不同类别的总部认定标准。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优势企业,建立科学的梯度扶助机制,明确分类扶持政策。

(十七)设立总部经济发展资金专项。加大对总部经济资金扶持力度,自2008年度开始,在市政府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发展总部经济专项,纳入深圳产业发展资金计划,在企业总部的设立、办公用房、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

(十八)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整合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资源,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协调解决总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的问题。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鼓励总部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总部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引进创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十九)实施积极的土地支持政策。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每年新供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满足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用地需求。企业总部需购置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总部类型,给予必要的资助。加快园区功能置换,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成为综合工贸园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生产环节外迁的企业将管理、物流、销售总部留驻综合工贸园。

(二十)引进和培育企业总部人才。加大总部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总部人力资源贮备库,打造人才高地。构筑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各层次人才培训体系。总部企业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障和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和协助总部企业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训的渠道与平台,在重点领域积极引进境外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项目。鼓励总部企业配合标准化建设开展专业化认证培训。

二、提供便利措施,为总部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十一)加强政府与总部企业的对话沟通。建立市长与总部企业对话机制,举办“市长—CEO对话会”。市企业家服务机构对总部企业实行常态化服务,定期与总部企业进行沟通。建立专人、专线联系制度,随时倾听总部企业诉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及时提供有效应对和救助服务。

(二十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新办企业总部办理注册登记时,属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前置审批的事项,实行前置审批部门预核和企业承诺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名单,重大产业项目享受市重大项目便利直通车服务。

(二十三)总部企业人员培训纳入政府培训计划。结合国内和国际培训,积极为总部企业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和总部企业的需求,举办有关国家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形势、有关法律法规、WTO专业知识、国外反倾销态势、国际经贸惯例等业务知识培训。

(二十四)为总部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总部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享受“红色通道”专柜服务。对于总部企业或项目,实施标准化分类通关模式,优先纳入客户协调员企业制度或高信誉企业模式的便捷通关通道,实行前推后移式通关监管管理。积极为企业做好政策辅导、通关业务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推动口岸“大通关”进程,实现电子口岸统一信息平台数字化监管和信息化服务,提高出入境人流、物流效率。

(二十五)建立异地深圳企业服务机制。以行业协会为主体,以政府协调为依托,组建异地深圳企业服务机构,加强与各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开拓异地市场中的问题,把政府服务贯穿于区域合作全过程。推进政府服务前移,主动接洽,为拟来深圳投资的国内外大型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十六)提供高层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便捷服务。人事、外事、公安、劳动等部门优先办理企业总部人员的因公出境申请,积极为企业总部申办深港两地车牌照提供支持和服务。对企业总部聘用的管理人员及家属办理居留许可等事项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属优先办理入户手续。主动为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

三、推进区域合作,拓展总部企业市场空间

(二十七)深入推进深港合作。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机制,推进深港两地在金融、贸易、航运、中介等服务领域的合作。探索开展银行离岸业务、同城同币结算、资格互认和联合监管,加深两地在金融基建、人民币业务、后勤支援服务、资本市场、金融产品创新、保险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加大对新设立的香港企业的服务。开展深港协同招商,促进深港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十八)鼓励企业参与区域合作。加快实施“南融北联东补西通”的合作策略,以深港合作为核心,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基础,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开拓异地市场。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的合作,鼓励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经济发展和东北经济振兴。积极发展深圳异地工业园,稳妥推进加工企业转移生产环节,实现管理与生产的空间分离。充分利用高交会、文博会及其他国际性和区域性展会,组织总部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以及市政府组团的国内经贸科技类会展。

(二十九)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把引进总部企业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以更好服务于自主创新、服务于循环经济、服务于生态市建设为目标,以引进总部企业为核心,力争实现在弥补产业链条缺失、引进高端服务业项目、拓展招商引资来源等方面的重点突破,实现招商引资向提升质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发挥深圳作为招商平台的作用,鼓励总部企业开展招商活动和业务推广。

(三十)鼓励品牌企业“走出去”。加快培育本市跨国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从事境

外投资及工程承包,开展跨国并购、跨国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鼓励行业协会整合行业的整体力量在国外建立营销渠道,通过设立境外加工企业、建立海外零售网点和进入国外主流流通网络等形式,拓展产品的国际市场空间。搭建政府合作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经贸洽谈会和展销会,指导企业制定“走出去”发展战略。对于符合国家有关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条件的总部企业和优势骨干企业,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推荐我市总部企业参与国家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

四、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发展总部经济工作机制

(三十一)建立总部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审核有关资助和奖励,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十二)加强政策协调。制定《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和《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我市现有扶持和补助等优惠政策涉及总部企业的,按原政策确认后,报联席会议统一审核发布。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总部经济的总体发展要求,提出和细化配套政策和便利措施,纳入全市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

(三十三)加强总部经济运行分析和监管。依法健全总部企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总部企业统计分析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及总部企业联系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市总部经济发展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维护产业和经济安全。

(三十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协助做好总部企业的引进、培育、资格评定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总部企业健康发展。

(三十五)加强总部经济研究和宣传。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要加强总部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提高把握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宣传媒体要加强对总部经济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总部经济的政策、作用和进展情况,在全市形成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0 0八年一月三日

青岛

市北区鼓励参与青岛中央商务区招商引资的暂行规定

为加快青岛中央商务区的开发建设步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鼓励参与青岛中央商务区招商引资暂行规定如下。

一、青岛中央商务区内重点发展金融、保险、电信、信息服务和咨询等行业。积极吸引国际组织机构、国外跨国公司总部、各级对外经贸机构、国际知名中介事务所、商会组织和外商代表机构等入驻青岛中央商务区。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进行金融、保险等行业对外开放试点;鼓励外资金融、保险机构在中央商务区内按照国家规定开办相关金融业务。

二、鼓励国外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在中央商务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采购中心和分销中心等机构。在商务区注册的国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自营业之日起,其上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实际所得部分,前2年按50%比例予以奖励,后3年按25%奖励。

三、鼓励在青岛中央商务区建设和经营商务楼。建设和经营商务楼,其上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实际所得部分,前2年按50%比例予以奖励,后3年按25%奖励。

四、在青岛中央商务区新办企业,一次性购买商务楼房款在500万元以上的,自营业之日起,其上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实际所得部分,前2年按50%比例予以奖励,后3年按25%奖励。

五、在青岛中央商务区一次性租赁商务楼面积在1000平方米且租赁合同期在5年以上的新办企业,自营业之日起,其上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实际所得部分,前2年按50%比例予以奖励,后3年按25%奖励。

六、在青岛中央商务区注册的科技企业,享受国家、省、市的有关科技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奖励为中央商务区引进项目的中介人。引进项目资金到位后,以实到资金(人民币)为基数,按以下标准奖励:

4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为8‰; 1000万元以上至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为6‰; 4000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为5‰; 8000万元以上至2.5亿元(含2.5亿元)为4‰; 2.5亿元以上至4亿元(含4亿元)为2‰; 4亿元以上至8亿元(含8亿元)为1.5‰; 8亿元以上为120万元。

八、引进商务楼建设项目的中介人奖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1个千分点,其最高奖励金额提高到150万元。

九、对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的奖励范围,不包括中纪办〔2001〕220号文件规定不应适用地方政府对引进资金、项目的物质奖励政策的人员。

十、对青岛中央商务区内企业的奖励由区财政部门审核和实施。

一、青岛中央商务区招商引资中介人的奖励程序是:

1.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成功后,由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室确认项目中介人,报区招商局审核。引进商务楼建设项目由商务区管委会确认。

2.项目资金到位后,由商务区管委会会同区招商局根据本规定确定奖励人员和奖励金额。

3.商务区管委会将奖励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按程序对中介人实施奖励。

十二、按照优质、高效服务的宗旨,为投资者建立专门的一条龙服务部门,从立项、

审批、注册到开业投产的全过程,协助项目单位无偿办理各种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收取的费用除外),并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和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在各项报批资料、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在市、区各职能部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尽量缩短办理项目工程建设和企业注册各项手续的时间。

十三、设在青岛中央商务区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研发机构急需的国内外高级商务人才,可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工作居住证》或常住户口;对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可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到青岛中央商务区内企业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保留其原按国家规定明确的身份,并在今后的流动中予以承认。被聘用到青岛中央商务区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其人事档案由区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管理。

十五、在青岛中央商务区建设国际化医疗、教育机构及其它生活服务设施,创造有利于国际商务人士工作、生活的人文环境。

十六、本暂行规定由青岛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青岛:莱西 税收优惠

⑴新办的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免二减三”优惠外,后3年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实际上缴所得税全部数额、后5年上缴所得税50%予以资金扶持。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企业第1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部数额,后2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资金扶持;被认定为青岛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前2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部数额和后3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资金扶持。⑵帮助企业最大限度获得国家投资政策的支持,争取列入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使用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已设立的鼓励类、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⑶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上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的全部数额给予资金扶持。⑷进入园区的餐饮娱乐、商业服务、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服务业项目,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前2年上缴所得税全部数额、后3年上缴所得税50%和第1年上缴营业税全部数额、后2年上缴营业税50%给予资金扶持。⑸投资水、电、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的,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前5年上缴所得税全部数额、后5年上缴所得税50%给予资金扶持。⑹投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自投产之日起,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前2年上缴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全部数额,后3年上缴的农业税、农

林特产税50%给予资金扶持。

收费优惠

⑴对新建企业,在投产前的审批、建设过程中免收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⑵新建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行政性收费前2年免收;第3年到第5年,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按下限收取,省、青岛市规定的收费项目按实际上缴数额收取;以后年度按市政府《关于印发莱西市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西政发[1997]21号)执行。⑶新建企业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减按20%收取。

天津

天津市促进企业总部和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鼓励境内外企业到我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促进企业总部和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经济加快发展,鼓励境内外企业来本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大力发展金融业,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境内外企业在本市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唯一法人机构。

外国跨国公司以独资的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

在本市设立的地区总部,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三)母公司已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四)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

(五)实行统一核算,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本条规定的外商管理性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对在本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下、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总部或地区总部及其在本市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设施,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供应,供应的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享受本

市企业的同等待遇。

第五条总部或地区总部引进外省市和出国留学人员及外方高级管理人才,需解决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居住证的,可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解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或本市居住证,其子女入园、入学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六条总部或地区总部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税前扣除并免征个人所得税。总部或地区总部职工按照不超过其工资总额15%的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总部或地区总部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于境外、国外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其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第八条对金融企业在本市规划的金融区内新购置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九条对在本市新设立的金融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的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减半返还营业税;自盈利年度起的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三年。

第十条在2010年底前,金融企业向本市中小企业、个人和农户发放贷款和扩大集合信托规模,年末余额每增加1亿元,由市财政资助15万元。

第十一条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限额为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实际支付的金额,奖励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奖励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

重庆市金融业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6〕114号)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重庆金融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金融机构总部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注册地址在重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是指直接隶属于法人机构,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并以重庆为中心,管理周边省市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市级机构,是指管理全市范围业务和分支机构非法人金融机构。

本细则所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资格认定,担任金融机构市级机构及以上法定代表人、对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管理人员,

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 鼓励金融机构落户重庆,对在渝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对金融机构总部,注册资本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含5亿元)―10亿元的,奖励800万元;注册资本2亿(含2亿元)―5亿元的,奖励600万元;注册资本2亿元以下的,奖励500万元。

(二)对金融机构的地区总部、市级机构,营运资金在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奖励500万元;1亿(含1亿元)―2亿元奖励300万元;1亿以下的奖励200万元。

(三)以上一次性奖励主要针对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金融机构的一次性奖励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从业人数、纳税情况等方面因素综合评定,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 鼓励金融机构入驻中央商务区。金融机构在中央商务区内购置的办公用房,对市级机构及以上的管理机关自用部分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享受补助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第五条 鼓励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来渝发展。交流到本市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区域内享受一套商品房购房契税的等额补助。

第六条 帮助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解决子女就读问题,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后,由市、区县(自治县)教育主管部门就近安排在市、区县级公办学校就读;对在高中教育阶段就学有实际困难的,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七条 对新设立或迁入金融机构的奖励,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市财政局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金融办制定。

第八条 对入驻中央商务区金融机构的购房补助资金和对交流来渝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商品房购房契税补助资金由金融机构入驻区县(自治县)全额一次性支付。具体办法由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解释,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重庆(万州区)

万州区出台优惠政策加快“总部经济”发展

优惠扶持对象包括新设立在该区的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总部及区域研发生产中心、销售中心、金融和采购中心、营运总部或分支机构。

一是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流通企业、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自注册登记日起5年内,按实际上缴税收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50%分年度给

予企业奖励用于企业生产和发展。

二是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引进入驻的总部企业或分支机构,属生产型企业的,按投产之日起一个年度内缴纳税收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属于流通服务型企业的按营业之日起一个年度内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是凡在该区新设立的总部或实行独立核算纳税的分支机构,除享受西部大开发、三峡移民、对口支援的国家及重庆市外来投资政策外,同时享受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等优惠政策。

杭州:

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从市外引进、在杭州设立的各类企业总部(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根据其年地方财政贡献环比增长额,自开业之日起实行3年期的财政奖励。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的,实行30%的财政奖励;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以上的,实行40%的财政奖励。奖励期满后,按杭州市促进大企业集团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对从市外引进的房地产企业总部,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产业导向,进入总部集聚区建设总部大楼、租赁购买写字楼的总部,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能力给予适当补贴。奖励、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

(二)来杭总部设立科研中心的,其用地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经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为总部用地的地块,可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为保证总部用房作为总部经济发展的载体,对已约定为总部办公用房部分不得分割转让。

(四)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研发性总部及进入杭州高新开发区的企业总部,经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五)从低收取总部企业的行政管理性收费。进入杭州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及钱江新城区块的总部企业,免收其属市级执收和有权减免的行政性收费。

(六)总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5县(市)设立生产基地,参与西部大开发、“山海协作工程”等,符合杭州政策导向的,可优先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七)总部企业可参加杭州市劳模、先进等评选活动。市有关重要会议可视情邀请总部企业负责人旁听。

(八)允许有条件的集团总部建立相应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集团公司总部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九)企业总部负责人及家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需办理户籍入杭的,按照市政府《关于鼓励来杭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6号)执行。

(十)新引进总部的企业负责人未成年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照顾安排。

(十一)总部企业引进人才进入绿色通道。其高层管理人员要求柔性流动到杭州工作的,

给予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市民待遇;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杭州市引进人才专项用房;引进的有突出贡献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购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

(十二)对促成市外企业总部进驻杭州的个人(不包括公务员)或中介组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外地来杭投资项目引荐者实行奖励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1〕6号)及补充意见的规定给予奖励。

厦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境内外企业在厦门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境内外企业来厦设立地区总部,将厦门建设成区域性企业总部的基地,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发展和繁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境内外企业在厦地区总部,是指在厦门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第三条 境内外企业在厦门市设立的地区总部,符合所属行业以下全部条件者可申请享受本规定的各项鼓励政策:

一、制造业

(1)在厦门市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在中国境内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2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下同); (4)母公司在厦门市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二、金融业

(1)在厦门市新注册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2)拥有跨地区的金融服务业务;

(3)母公司资本金总额,银行和保险机构不低于4亿美元,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低于8000万美元;

(4)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投入资本金,银行、保险机构不低于1亿美元,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低于2000万美元。

三、工程、会计、法律中介服务业

(1)在厦门市新注册的工程咨询(设计、咨询、监理等)、会计服务、资产评估、法律服务机构;

(2)在中国境内(不含厦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少于2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3)母公司资产总额,工程咨询机构不低于1000万美元,会计、法律中介服务机构不低于500万美元。

四、旅游和会展服务业

(1)在厦门市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服务机构、会展服务与代理机构; (2)在中国境内(不含厦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少于2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 500万美元。

五、物流和商贸业

(1)在厦门市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航运公司、物流公司(包括采购中心、营销中心、配送中心等)、商贸企业(以异地采购货源且异地出口报关为主的企业除外);

(2)在中国境内(不含厦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少于2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第四条 厦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负责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享受本规定各项鼓励政策的在厦地区总部进行认定。

第五条 在厦地区总部企业向市计委申请认定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地区总部及履行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

三、母公司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登记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四、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

五、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对拟任地区总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和拟任地区总部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市计委收到在厦地区总部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在30日内,分别会同本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为享受本规定鼓励政策的在厦地区总部企业(以下简称“总部经济企业”)的认定。

第七条 总部经济企业可在鹭江道、湖滨北路外贸仓库段、金尚路北段、会展中心周边及岛外区域等本市统一规划的商务集中办公区内,申请建设自用的办公楼,其申请地块经公示后,由市政府批准以协议方式出让建设用地。协议出让的项目不能擅自改变其原有用途。

第八条 由市政府在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的商务集中办公区内,划出部份地块,以征地拆迁成本加配套费为挂牌底价,面向社会挂牌出让专门用于建造商务办公楼的建设用地。

第九条 通过本规定第七条或第八条获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必须按城市总体建设规划要求,以每平方米建筑造价不低于3000元(不含室内装修)和规定的容积率、建筑立面要求及建设年限,按时完成建设。建成后不能对外销售、出租或分割抵押。

第十条 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总部经济企业在厦形成的年度利润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补贴年限为五年。

著名跨国公司、境内外较大金融机构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来厦设立地区总部的,可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

财政补贴比例和奖励资金额度由市、区政府根据总部经济企业对市、区两级财政的贡献情况具体确定。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限用于企业在厦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第十一条 总部经济企业的工作人员可享受以下出入境便利:

一、中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公民可在厦办理因私护照;

二、香港、澳门同胞可办理1至5年的《厦门市华侨港澳同胞居住证》,台湾居民可优先办理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1至5年暂住及多次往返签注;

三、外籍人员可优先办理居留延期和多次往返签证;

四、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总部的中高级职员中的中方人员出国可办理因公护照。

第十二条 总部经济企业可享受以下注册登记便利:

一、支持外资企业地区总部在我市设立面向中国大陆的商品批发与零售机构;

二、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的地区总部在我市依法设立财务公司,向其投资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第十三条 参照我市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促成区域外较大企业总部进驻厦门的个人和中介组织根据企业注册资本金和实际到资的额度大小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成都:武侯区: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在武侯区设立企业总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城市功能升级,鼓励内外资企业在本区设立地区总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总部,是指跨国公司或国内大型企业在本区设立的区域性总部以及研发、采购、投资等功能性中心。该企业总部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在一个以上的区域内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二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我区且集中核算、统一纳税;在我区外设有分支机构;所得税在我区集中汇缴,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统计法规纳入我区统计口径的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内外资企业总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我区设立的企业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制造业

1、在本区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2个,累计在我区及其它区域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研发中心不受本条第2款的限制。

(二)工程、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业

1、在本区注册成立的工程咨询(设计、咨询、管理等)、会计、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

2、业务范围跨区域;

3、母公司资产总额,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工程咨询机构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旅游、会展服务业

1、在本区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服务机构、会展服务与代理机构;

2、业务范围跨区域,旅游服务类企业总部投资或授权管理分支机构3家以上;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物流、商贸业

1、在本区注册成立的航运公司、物流公司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企业(含采购中心、营销中心、配送中心等);

2、业务范围跨区域,总部投资或授权管理分支机构3家以上(采购中心、营销中心、配送中心除外);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五)投资性公司(中心)

1、在本区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累计在我区及其它区域内投资管理的企业不少于2个,投资额不少于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六)其他

在上述范围之外,但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机构,为我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实质性企业总部和功能性中心职能的企业组织,也可认定为企业总部。 第四条

企业总部正常经营并在我区开始正常纳税后:企业总部购置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50-1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企业总部租赁办公用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4-8元给予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按年度补贴,补贴年限为2年。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解决。 第五条

从企业总部纳税之日起,制造业:前两年政府按其解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四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扶持,后三年政府按其解缴的“四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别按80%、60%和40%给予扶持;其他企业:第一年,政府按其解缴的“四税”地方留

成部分的80%给予扶持;第

二、三年,分别按其解缴“四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和40%给予扶持。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解决。 第六条

在享受完第五条扶持政策后,企业总部解缴的“四税”之和较上年的增加部分,政府每年按其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扶持。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解决。 第七条

企业总部在我区内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贷款,按成武府发【2003】66号文件实行政府贴息。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解决。 第八条

对于引进企业总部入驻的商业楼盘业主,从纳税之日起,第一年按营业税和房产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第二年按营业税和房产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扶持。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解决。 第九条

对于年缴税总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信息、机械、医药、食品主导产业的企业以及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安家补贴。经批准,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安家补贴。

(二)财政奖励。经批准,前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给予奖励。优惠期满以后的奖励政策视具体情况再定。

(三)保障服务。急需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或随迁;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可由政府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安排或推荐就业;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就近原则安排。

(四)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按成办发【2007】2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第十条

设在本区的企业总部需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者,区政府将协助办理。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总部设在本区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二条

对设在本区的企业总部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并对其高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户口、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便利,对企业的人才档案管理提供全额补贴。 第十三条

在本区范围内设立的外国企业总部,将列入我区重点项目并上报列为市重大项目进入审批“绿色通道”。 第十四条

对特大型企业总部的优惠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成都市武侯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企业总部认定,应向武侯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财税部门审批同意在我区统一纳税的批复;

(二)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三)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企业总部及履行职能的授权文件;

(四)母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注册登记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五)企业总部投资或授权管理区域内企业或机构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

(六)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对拟任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和拟任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七)认定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实施相应政策。 第十六条

企业总部在享受本办法相应政策时,我区颁布的其它文件与此相同的政策条款不重复享受。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武侯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5日起执行。

武汉

武汉市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武经协办[2009]5号

六、制定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

20、合理制定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根据武汉产业发展政策,参照国内外通行惯例,合理划分总部企业类型,制定不同类别的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从科学便捷高效等原则出发,制定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程序。

21、实施总部企业奖励和补贴措施。对从市外引进的各类企业总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资助。奖励、补贴资金由市政府和所在区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确定的分享比例共同负担。

22、加大对总部经济资金扶持力度。从2009年度开始,在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设立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按总部企业类型,分别纳入相应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在总部企业的设立、办公用房、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

23、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重点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总部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开发区,采取更加灵活可行的政策措施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协调解决总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总部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总部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引进创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24、加强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在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为总部企业项目的发展预留规划用地;在各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对总部企业项目的规划引导;在审批过程中,为总部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25、实施积极的土地支持政策。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对总部企业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满足总部企业的用地需求。总部企业购置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总部企业的类型,给予必要的资助。

26、充分发挥武汉人才资源丰富、科技实力雄厚的优势,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库,加大总部企业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构筑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完善各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训体系。对总部企业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专业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证。

27、其他支持政策:

(1)总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符合武汉产业发展导向的,可优先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2)在市、区劳模、先进人物推荐评选活动中,给总部企业代表人士安排一定的名额;

(3)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总部建立相应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企业总部经营管理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4)企业总部负责人及家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需办理户籍入汉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其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和户籍的同步转移;新引进总部的企业负责人未成年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照顾安排;

(5)总部企业引进人才进入绿色通道。其高层管理人员要求柔性流动到武汉工作的,享受相关市民待遇;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武汉市引进人才专项用房;引进的有突出贡献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购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

28、总部企业如可同时享受我市其他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可从其优享受。但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有关区、开发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财力的实际和发展需求,确定本区(开发区)总部企业引进的重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南京

南京市鼓励境内外大型企业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境内外大型企业在南京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促进我市总部经济快速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总部是指境内外投资者在本市投资设立的,对其在中国境内外所投资的企业、机构行使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唯一法人机构。

本规定所称地区总部是指境内外投资者在本市投资设立的,对其在中国境内外一定区域内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企业行使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法人机构。

第三条

在本市范围内设立的境内外大型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市发改委负责境内大型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认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规定相关政策。

市外经贸局负责境外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认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规定相关政策。

市财政、税务、公安、工商、人事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本规定相关政策的落实。

第五条

境内外投资者在南京设立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由市发改委或市外经贸局对下列文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一)以投资性公司形式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

1、投资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

3、母公司的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资性公司的批准证书(外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均为复印件);

5、母公司或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外资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及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二)以管理性公司、服务性公司或具有总部性质的生产性企业等形式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

1、由投资者签署的设立管理性公司、服务性公司或具有总部性质的生产性企业等公司的申请报告;

2、投资者签署的设立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

3、投资者的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投资设立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验资报告(均为复印件)。

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在申请时应出示原件或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上述文件未注明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办理设立申请手续的,需出具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市发改委和市外经贸局应当在收齐上述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认定

工作。

第六条

在本市设立并经认定的总部或地区总部,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本规定的相关政策: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

(三)母公司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四)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 3 个,且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五)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内行业排名前五名企业和成长性、具备发展潜力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的认定条件可适当降低。

第七条

对新引进的企业总部和地区总部,在企业营运初期,按照 “ 谁受益、谁负担 ” 原则予以适当补助。

对新引进的企业总部和地区总部,在南京市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一次性给予 1.5% 的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 1.5% 的补贴。所需资金由所在区(县)财政负担。对自建办公用房的给予适当扶持。

第八条

对新引进入驻河西新区 CBD 的金融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按照宁政发〔 2005 〕 132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一)对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 10 亿元(含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 1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以下、5 亿元(含 5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 8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以下、1 亿元(含 1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 500 万元人民币。

(二)对新引进入驻河西新区 CBD 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在河西新区租房居住的,按每个职位每月 15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被入驻河西新区 CBD 的金融总部或地区总部连续聘用 2 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河西新区购买商品房的,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80% 予以奖励。

第九条

对在本市设立的具有研究开发功能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关于鼓励在宁设立科技研发机构若干政策的意见》(宁政发〔 2002 〕 278 号)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外籍人员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由纳税人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及职工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12% 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单位和个人

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行使投资管理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可以建立统一的内部资金管理体制,对自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涉及外汇资金运作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04 〕 104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支持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依法取得外贸进出口权,为其所投资和授权管理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原材料及出口产品。

鼓励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在本市设立跨国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跨国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第十二条

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及其在本市的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设施,市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供应。供应的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与本市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及其所属的研究开发机构引进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确实属于本市紧缺的中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市人事局批准,可以享受下列政策:

(一)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优先晋升高级职称;

(三)解决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四)子女入园、入学可享受本市居民待遇。

第十四条

为因商务需要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中中国大陆员工提供出境便利。

(一)赴香港、澳门

对因商务需要赴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中国大陆员工,可以申请办理多次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赴台湾

对因商务需要赴台湾地区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中国大陆员工,如提供入台许可证和国务院台办批件,可凭本市户口簿和身份证优先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出国

对因商务需要出国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中国大陆员工,可凭本市户口簿和身份证在本市申办护照。

第十五条

对设在本市的外国跨国公司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中的外籍人员:

(一)对设在本市的外国跨国公司企业总部中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一年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其中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科技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二至五年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二)对需在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工作并长期居留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等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科技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办理二至五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三)对受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邀请临时来本市的外籍人员,如因紧急事由未及时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向省公安厅口岸签证部门申请口岸签证(按规定不受理口岸签证的国家公民除外)。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资料来源:中国南京网站 2007.2.14) 大连:

大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支持力度的部署和《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委发 [2008] 7号),抓住辽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加快构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为大连率先全面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特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第一条 设立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各项补贴和奖励。

第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性管理总部及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大连。对在我市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注册资本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含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800万元;注册资本1亿元(含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奖励500万元。

对在我市新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注册资本2亿元(含2亿元)以上,业务管辖范围覆盖环渤海经济圈的,奖励300万元;注册资本1亿元(含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业务管辖范围覆盖东北地区的,奖励2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业务管辖范围覆盖辽宁省内的,奖励100万元。

对在我市设立分行、分公司的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三条 对在我市新设立的金融总部或区域性管理总部投资建设自用办公、营业楼的,按其缴纳地价扣除动迁成本后的50%给予补贴;购买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3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0元一次性予以补贴。

新设金融机构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3年内按实际征收的契税、房产税额给予补贴。

第四条 对新设立的金融总部或区域性管理总部,自开业年度起3年内,按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予以补贴。

第五条 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以上、区域性管理总部正职待遇高管人员,3年内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予以安家费补贴。

第六条 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对贷款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金融机构,按新增贷款的0.1‰给予奖励,单个金融机构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支农信贷投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对当年新增涉农贷款按增长额给予1‰的奖励,单个金融机构奖励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实施为期3年的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综合运用信贷、保险、信托、基金、上市融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各类融资工具,有效引导金融资金、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具体奖励和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式就业。对于完成当年发放任务的金融机构,按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的5‰给予奖励。

第十条 设立金融创新奖。对在金融业务、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成果显著,以及在引入金融机构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对专项资金管理及各项补贴、奖励的申报、审核、评定和批准等事项,由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实施办法,各项奖励、补贴政策的执行期限暂定3年。

大连: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发展总部经济优惠政策(http://www.daodoc.com)

发布日期:2006-07-11

为了推动沙河口区总部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此项优惠政策适用于年度区本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外来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及子公司和国内知名或较大规模的公司在沙河口区设立的地区经营总部、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不含推广中心)等(与大连市同样条款的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第一条 实行手续代办(协办)工作制度

对新入驻我区的总部经济机构或企业,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办理中,凡属于市级部门办理的手续,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免费全权协办;凡属区级办理的手续,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限定工作日全程代理服务,并免收行政办理费用,此项行政费用由区政府财政承担并转移支付各行政部门。

第二条 设立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区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总部经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和用于鼓励发展总部经济企业项目贷款的贴息。

第三条 办公用房区政府补贴支持

对新入驻我区的总部经济机构或企业,经区政府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确认后:

1、自建办公自用房

连续三年内区财政给予补贴,用于自建办公自用房。补贴的标准为:年度区本级收入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补贴其区本级收入额的70%;年度区本级收入在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的,补贴其区本级收入额的60%。

2、购买办公自用房

连续三年内区财政给予补贴,用于购买办公自用房。补贴的标准为:年度区本级收入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补贴其区本级收入额的80%;年度区本级收入在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的,补贴其区本级收入额的70%。

3、租用办公自用房

连续三年内区财政给予补贴,用于办公自用租房补贴。补贴的标准为:年度区本级收入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补贴其区本级收入额的30%。年度区本级收入在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的,补贴其区本级收入额的20%。

此条款在本年度实现区本级收入(不含房地产营业税)后当年兑现,区街按分成比例承担补贴。自建、购买或租房不得再出租或转租。

第四条 帮助总部经济机构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解决安家和子女就学问题

1、对总部经济机构或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连续三年内区财政给予安家补贴。

补贴标准为:总部机构或企业年度区本级收入额的10%。

补贴方式为:在本年度实现区本级收入后当年兑现给予总部机构或企业,区街按分成比例承担补贴。

2、对总部经济机构或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子女就学,可以任意选择区属中小学就读。具体事项由区政府安排区教育部门办理落实。

第五条 对入驻沙河口,年度区本级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机构和企业,由区政府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按一事一议,个案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对于自建办公自用房需要购买土地的总部经济机构或企业,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一定额度的土地出让金补贴。

对于用于企业发展,需要贷款的总部经济机构或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由区财政给予部分贷款贴息或全部贷款贴息。

第六条 为鼓励引进总部经济机构或企业的中介人,对引进当年实现区本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总部机构或企业的中介人,区政府一次性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具体情况由区政府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当年兑现。

第七条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新引进(办)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沙河口区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福建(福州)

福州开发区推出优惠政策建设总部经济聚集区

福州开发区将在江滨大道黄金地段推出122亩沿江地块,用于建设总部经济聚集区,并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

1.对符合条件的入区企业,按其3年内在福州开发区新增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中区级财政收入部分予以适当扶持。

2.总部企业负责人及家属、中层管理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需办理户籍入区的,相关部门予以优先办理。

3.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子女优先安排就近入学。同时,配备银行、邮政、超市、餐饮、娱乐等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备的商务及生活支持。

济南市

市政府出台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要求,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目标,吸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采购等职能型总部,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在培育本地企业总部的同时,重点引进交通装备、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企业,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中介服务、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

(一)总部企业。本《意见》所指总部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办理税务登记并汇缴企业所得税、在我市以外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2家的下列企业:

1.国家及各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

2.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营企业500强以及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

3.各类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

4.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企业;

5.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兴产业领军企业。

上述5类企业在我市缴纳的所得税中,来自市外分支机构的汇缴额,须达到20%以上。

(二)其他企业。我市以外注册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生产基

地的,视同总部企业,享受本《意见》政策。

三、实施鼓励扶持政策,促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1.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根据其对地方年财政贡献环比增长额,实行为期5年的财政扶持,其中前3年按新增地方税收的30%给予扶持,后2年按新增地方税收的20%给予扶持。

2.总部企业建设或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单幢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财政扶持。

3.新入驻的对我市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总部企业,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还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以上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别负担。其中,市级扶持资金从市财源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中统筹安排。自2009年起,每年1季度之前对上年度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兑现扶持政策。

(二)保障总部企业用地。

1.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2.总部企业用地可优先进行规划选址,按“一企一策”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挂牌出让供应。为保证总部用房作为总部经济发展的载体,对已约定为总部办公用房部分不得分割转让。

3.引进总部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的,其研发机构的专门用地可按程序以科研用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三)积极为总部企业人才提供服务。

1.鼓励总部企业引进的中高层次人才来济落户。对总部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在我市购房的,连续3年每年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的80%给予补助。

2.对总部企业聘用的外地员工,在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便利。

3.加大总部企业的人才服务力度。对总部企业所需人才,采取举办专场招聘会或组团赴外地引进等方式,提供专项服务。完善总部企业各层次人才培训体系,积极为总部企业各类人才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

(四)支持总部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利用外资,引导总部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引进创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四、健全完善总部经济服务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制定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认定总部企业资格,审核有关资助和奖励事项,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总部经济的发展工作。

(二)规范管理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总部企业审批事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对企业乱收费、乱摊

派、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为。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和布局要求的总部企业,凡属市级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标准有上、下幅度的,可按下限收取。

(三)强化规划引导。市、各县(市)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都要编制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并按照适当集中的原则,明确总部经济空间布局。加强总部经济发展规划与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健全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四)加强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信息网络,及时提供便捷、畅通的信息服务。定期向总部企业发布我市发展规划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以及项目投资、楼宇供需等信息。

除上述政策外,总部企业还可以申请享受我市其他优惠扶持政策,但其他优惠政策与本《意见》规定的财政扶持政策属于同类型的,不再重复享受。市发改委负责对本《意见》进行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高县

五、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在高县设立总部,修建总部办公大楼、仓储设施、市场、货场其投资强度在200万元/亩,实现税收在50万元/亩年以上的用地,均按工业用地出让或租赁。新建房屋设施均为自用,不得分割转让。对围而不建、建而不成、成而不产的,给予三个月至半年的生产经营开发期,逾期仍不能达到目标的,责令其退出,其资产由县政府按成本折价收购。

(二)对从县外引进、在高县设立的各类企业总部(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根据其当年地方财政贡献实际,自开业之日起实行前3年期50%、以后每年递减10%的财政奖励。对从县外引进的房地产企业总部,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产业导向,进入总部集聚区建设总部大楼、租赁购买写字楼的总部,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能力给予适当补贴。

(三)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研发性总部,经认定后可与县人民政府商议,享受其他相关政策。

(四)凡进入高县的各类企业总部,免收其属县级执收和有权减免的行政性收费。

(五)鼓励总部企业带入或创立品牌,每带入或创立一个省级著名商标的,县政府奖励10万元,每带入或创立一个国家级驰名商标的,县政府奖励50万元。

(六)总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我县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可享受《高县促进投资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七)总部企业可参加高县劳模、先进等评选活动。县有关重要会议可视情邀请总部企业负责人参加。

(八)允许有条件的集团总部建立相应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集团公司总部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九)企业总部负责人及家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需办理户籍入高县的,可优先免费办理。

(十)新引进总部的企业负责人未成年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照顾安排。

(十一)总部企业引进人才进入绿色通道。其高层管理人员要求柔性流动到高县工作的,给予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居民待遇;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高县引进人才专项用房;引进的有突出贡献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购高县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

(十二)对促成县外企业总部进驻高县的个人(不包括公务员)或中介组织,按照《高县促进投资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六、打造总部经济发展外部环境

(一)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县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高县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负责总部经济布局规划、政策制定、资格认定、证书颁发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局,具体负责总部经济发展的日常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总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大力发展各类新型服务业,大力引进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和特殊人才,为总部经济发展提供完备的产业支撑、良好的科研支撑和充足的人才支撑。

(三)加大对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为总部企业创造优良的商务环境。

(四)县工商、经商、财税和统计部门要增加总部企业识别标志,建立总部企业信息库。县各部门要将总部企业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定期召开经济情况通报会和意见征求会。

(五)总部企业凭认定书可享受由县招商部门全程代办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在县级各管理部门优先办理相关手续、享受行业重点企业待遇等服务。

(六)为总部企业融资、上市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配合做好通关协调工作,为总部企业在货物进出关、主要高级管理者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永安市

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1、优惠总部企业建设用地。由市政府规划部门统一规划一块总部经济企业建设用地,规划建设总部大楼。原则上一家总部经济大楼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5 6亩范围内,若建设高层可适当放宽至8 1 0亩范围内。总部经济大楼建设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市政府将按略高于成本价收取供地价格,超过部分先征

后返用于补助大楼基础设施建设。

2、为鼓励外地企业来我市设立总部经济,该企业前三年缴交所得税市本级实得部分按50%比例予以奖励(其中20%奖励给企业经营班子)。

3、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业主,落实政治荣誉及享受相关待遇。

五、保障措施

1、总部企业五年内不得外迁,否则该企业应补交地价优惠部分以及退还税收奖励部分、各专项奖励等。

2 若本市企业总部外迁,其主要负责人享受市政府相关待遇的予以取消。

沈阳

沈阳市日前公布了保经济增长,扩大内需的新政策。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在沈阳设立的地区总部,沈阳市将按实际开办费用给予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此外,沈阳市还将对在当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区总部,包括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按相当于新增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20%的额度给予奖励。对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租用办公用房,按租金40%给予补助。

总结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向中心城市聚集成为趋势,总部经济应运而生。发展总部经济,有利于推动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利于促进城市软环境建设,促进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城市功能,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实力,提高中心城市的聚集力与辐射力。当前,国际国内都十分注重总部经济的发展,城市和企业总部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各类数据显示,凡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的城市,必是总部经济云集的城市;凡是总部经济活跃的城市,都有很好的政策保障和指引。各地纷纷制定出台支持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纵观各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措施,有如下特点:

一、突出战略重点,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各城市十分注重突出促进总部经济战略重点,引导总部经济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建设的大局。

1、发展总部经济与提升城市功能相结合。

政策制定注重发展总部经济与提升城市功能的结合。各地通过发展总部经济,加快旧商业区、旧工业区、旧城中村、旧住宅区改造,实现产业置换和宜居环境更新;通过引进和培育企业总部,配套发展高档住宅、高档商场、高档酒店、商务中心等,提供优质高效生活服务环境;通过促进信息、管理、研发、会展、物流业的发展,为企业总部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结合区域市场、产业布局、交通设施建设,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发挥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

2、引进国外企业总部和国内企业总部相结合。

北京最早出台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随着发展总部经济竞争的加剧,各地视野更加开阔,态度更加务实,手段更加多样,注重国内企业总部与国外企业总部相结合,集团总部与区域性总部发展相结合。对国内企业和跨国公司设立总部分别作出规定,要求将境内、境外企业在本市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唯一法人机构引进本地。

3、引进总部与培育总部相结合。

部分城市(如杭州)要求鼓励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品牌和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关联带动力强的企业扎根本地,并明确要求扶持本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优势总部企业。

4、发展总部经济与支柱产业发展相结合。各地结合自身区位、交通、国家战略、市场需求等因素,将发展总部经济与发展支柱产业相结合。天津力图打造北方金融中心,杭州市要求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型重化工业、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厦门市重点发展制造、金融、工业会计法律中介服务业、旅游和会展业、物流和商贸业。

二、立足更好发展,确立工作目标

立足加快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确立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具体目标。

1、确定长远目标。

各市确立了长远发展目标,要求从政府服务、政策导向、中介组织等方面着手,让本地成为总部经济发展的“摇篮”,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促使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明显提高,以中心商务区为核心的总部集聚区初具规模。深圳要求经过5到10年的努力,争取有一批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专业领域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

2、明确具体目标。

各市的具体目标有一定差异。深圳要求到201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对全市税收直接贡献率达到18%。上海在促进总部企业落户的工作方向上则由注重跨国企业到国际国内并重,数量上要求实现突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底,上海已经聚集了300多家上市公司总部、183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未来5年,上海要求对民企、国企和跨国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实行普惠政策,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力求总部企业要超过3000家,大型总部企业对上海GDP增长有较大贡献。

三、立足长远发展,突出规划导向作用

通过对不同类型的总部经济制订针对性政策措施,通过发展特色总部、形成总部聚集区、发布总部经济地图等手段,为城市的发展作出前瞻性的规划。

1、注重发展特色总部。

上海、南京等城市对投资性公司、管理型公司、服务性公司、研发中心或具有总部性质的生产性企业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杭州市、南京市还就总部设立研发中心的,专门制定了激励促进政策。

2、注重总部经济聚集。

各地明确要求高端服务业总部相对集中、高新技术产业与产业园区紧密结合的总部集聚基地。大部分城市设有CBD,深圳设有福田、罗湖、南山三个金融中心,杭州设有“一核、八区块”,分别集聚会展、国际商务、服装、生物制药、动漫、文华等不同的产业。

3、引导总部经济布局。

为了更好地规划布局,发挥企业总部和产业聚集的效益,各地纷纷发布总部经济地图。上海总部经济促进中心2007年发布了上海首张总部经济地图,明确了16家予以重点扶持的总部基地,包括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民营企业上海总部基地、南京西路跨国公司总部楼宇区等。广州依托中央商务区、产业园区以及总部基地,打造“两大综合发展片区、多点专业集聚区”的总部经济空间布局。

四、建立服务支撑体系,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通过推动信息平台、金融创新、自主品牌战略、政府服务等支撑体系的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建立总部经济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的建设、信息服务的水平对总部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深圳率先提出数字深圳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商务、法规和政策信息等资讯。

2、推进金融体制创新。

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体制创新,完善金融市场功能,为总部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是各地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手段。深圳市支持总部在各地的金融机构参与政府组织的债券发行、银团贷款、国有资产重组和企业上市。许可企业总部统一管理自有资金,满足总部企业资金管理需求。

3、实施自主品牌战略。

各市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申请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的企业商标和商号,支持和推动企业加强商标、商号管理和运作,通过专利研发、广告策划、品牌收购、特许经营、资本运作等方式丰富提升品牌营运能力。深圳市积极引进、培育和保护知名品牌,构建良好的名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支持和培育骨干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著名区域品牌。浙江省近期发布的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

4、政府部门协同做好管理和服务。

市(区)政府成立了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或指定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具体负责,明确要求政府工商、财税、外事、公安等职能部门注重协同,搞好协调服务,对企业总部所需的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设施,要求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供应,积极扶持总部经济发展。

五、贴近本地实际,规范认定标准

各地从自身发展的实际出发,从规模、性质、资金和管辖权限等方面,制定了总部企业认定标准。

1、规模标准。

部分城市对外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要求是世界500强企业的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国内企业总部则要求全国500强、大型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的总部或分支机构等。南京市提出国内行业排名前五名企业和成长性、具备发展潜力企业设立总部的标准可以适当降低。杭州市明确在本地设立总部的企业的排名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企100强。

2、性质标准。

各地对总部、地区总部都有明确规定。总部是指境内外投资者在本市投资设立的、对其在中国境内外所投资的企业、机构行使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唯一法人机构。地区总部是指境内外投资者在本市投资设立的,对其在中国境内外一定区域内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企业行使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法人机构。认定为总部的企业都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统一核算,在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资金标准。

资金标准主要涉及到总资产、注册资金、在中国境内投资的企业或被授权管理的企业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年销售额等。因为城市发展水平和政策出台时间的不同,各地的标准存在差距,杭州市于2007年发布的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人民币(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在3亿元以上)。南京市2007年发布的意见要求,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5亿人民币,母公司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授权标准。

上海2004年发布的鼓励国内大企业在浦东新区设立总部的暂行规定要求,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其中至少有1个是跨省企业。其他城市大部分要求在中国境内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合计3个以上,并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

六、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各地通过财政资金奖励、税收减免、土地优惠和人才培育等手段,对总部经济加以扶持和激励。

1、设立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珠海市、绍兴市等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在企业总部的设立、办公用房、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上海对注册在浦东新区,且税务登记在浦东新区的跨国公司总部,自认定之日起,其三年内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发展;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三年内在浦东新区的个人所得税所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建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员工培训。

2、给予企业总部多种资助。

各市对企业总部给予资助范围比较广,资助对象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促成引进企业总部的个人或中介组织。资助手段有企业开办、租房、购房实行优惠、补贴或免税,给予企业一次性财政奖励、返还高管人员部分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补助以及行政收费的减免。

3、制定土地支持政策。

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企业总部需购置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类型给予必要的资助。珠海市在城市用地规划中预留用于总部企业办公用地。

4、引进和培育企业总部人才。

各市制定政策,引进和培育企业总部人才。加大总部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各层次人才培训体系;总部企业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障和绿色通道制度。南京市为了吸引高级管理人员,在职称晋升、户口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

七、提供便利措施,提供优质服务

1、简化行政手续。

各市简化行政手续,为企业注册登记提供便利。支持外资企业在本地设立面向中国大陆的商品批发与零售机构、在本地设立财务公司,各地有关部门积极、优先、从速审批和申报。

2、加强政府与总部企业的对话沟通。

一些城市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广州市给总部企业颁发“市长证书”。深圳建立市长与总部企业对话机制,举办“市长?DCEO对话会”,市企业家服务机构对总部企业实行常态化服务,建立专人专线联系制度、紧急事态应对机制,定期与总部企业沟通,及时提供服务。杭州市规定有关重要会议可视情邀请总部企业负责人旁听。部分城市则吸引总部企业参加各级人大和政协代表、参加多种评先评优等活动。

3、为总部企业高层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服务。

各市为总部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提供优质服务。对总部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享受相关便利。积极为企业总部做好政策辅导、通关业务咨询等配套服务工作,有条件地实现电子口岸统一信息平台数字化监管和信息化服务,提高出境人流、物流效率。相关部门要优先办理企业总部人员因公出差申请。北京市对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居留许可、子女入学等提供便利。

第18篇: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团组织工作汇报

工业园区团工委关于非公团建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工业园区团工委立足实际、选准定位,以健全完善团建制度、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为着力点,稳步推进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下面就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业园区非公团建工作现状

嘉峪关工业园区作为地方工业载体,目前企业130家,非公企业占80%以上,青年团员近2000余人。2009年,工业园区团工委在团市委的领导和帮助下,积极实施“非公企业团建年”活动,扎实推进了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团组织工作,使非公团建取得突破。现有基层团支部7个,(大友公司、宏电铁合金、紫轩酒业、中核嘉华系企业直管),工业园区团工委直属基层团支部3个(工业园区办公室团支部、聚鑫达团支部、大陆桥团支部)覆盖团员近700余人。今年我们按照团市委对非公团建要求,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目前已有7户非公企业有建团意向,4户具备建团条件(三威铁合金公司、立之林公司、磊鑫矿业、海诺超细粉公司)。同时我们以加强团建为契机,引导青年,增强对企业认同感,今年在抗旱救灾和舟曲爱心捐款中广泛发动,共募集企业青年捐款7640元。(不含企业捐款),有效的扩大了团组织的影响。

二、工业园区非公团建下一步工作方向

工业园区非公团建工作,虽然成效初显,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组织空白点多、团员流动性大、发展不平衡、活动方式和组织运行机制创新不足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认真研

1 究,加以解决。

通过实践探索,我们在工作中深切体会到非公团建和团的工作开展是一项既庞大又细致、既长期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提高建团率,在量上保证完成政治任务;又要在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和作用发挥上下功夫,在质上精益求精,既能建起来、又能活起来。将团的组织覆盖面尽可能的覆盖更多的青年团员,将团的工作手臂尽可能地延伸到更多的青年群体,将团的资源尽可能的让更多的青年受益,实现立足企业、服务发展的应有之义。对于下一阶段工作,我们认为,要继续坚持和努力做到: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方针不动摇,不断优化非公团件工作的外部环境。按照“分类逐批抓组建、扩面树点上台阶”的工作思路,推进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团建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充分依靠党组织的力量,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二是要紧跟党建步伐,努力在有党组织并且有团员青年的地方建立团组织,依靠同级党组织的力量,指导、支持和推进下一级团的建设。三是要努力使团建与党建在工作空间和工作内容上紧密结合。凡建立党组织又具备建团条件的,要同步建立团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好团的工作。此外,还要借助优势互动建。即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力量开展企业团建。光靠自身“单兵作战”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很难同企业接触沟通,必须实行“多兵种”联合作战。因此,采取党、工、团、人事部门联合作战,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积极争取非公企业负责人对共青团工作的认同、理解,使他们主动支持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在工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凡是非公企业负责人重视拥护共青团工作的,团建的工作就便于全面铺开,建团后团的常项活动便于及时有效地开

2 展,同时,非公负责人也乐于参与接受团的活动。在丰富青年员工文化生活、团结凝聚员工产生向心力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了整体团队精神的培养和打造。

(三)继续探索形式多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建团方式。要按照“哪里有青年,哪里就有团组织”的工作目标,以“该独则独,能联则联,宜统则统”为原则,解放思想,因地制宜,灵活设置,不断提高非公企业团组织和团的工作的覆盖率。要逐步形成“打破地域、条块结合、动态建团”的团建新模式,在坚持产业链建团、劳务建团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创新,努力健全组织网络,实现团的工作全覆盖。

(四)重点加强对非公企业团组织建团后的沟通联系和业务指导,实现“双赢互动”的工作格局。组织的建设和设立是共青团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有效团结凝聚青年、扩大团组织覆盖程度的重要环节和有效载体,亟待摆上重要位置,但是“建团”不是根本目的,要避免为了建团而建团的错误思想和做法。因而,必须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培植一个,巩固一个”的团建工作原则,在条件适宜的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后,下大气力在后期运作过程中服务青年、回报企业、实现双赢。要注重加强与非公企业负责人的沟通交流,注重加大对非公企业团组织班子成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真正了解他们的期望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搞好对接,力所能及地做好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的相关工作,在得到非公企业认可的同时,也带动和促进了团的工作有利开展。

(五)坚持以服务促建设,把提高服务青年的能力作为加强团的建设的着力点。首先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经营发展中心, 通过开展职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创新创效等活动,积极发挥行业青年在一线岗位的榜样示范作用,

3 不断提升团组织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执行力和贡献率,以实实在在的作为争取地位;其次,要紧紧围绕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满足广大青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广大青年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最后,要切实维护青年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服务,帮助解决关系青年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影响力。

三、深化非公团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企业青年热情不高。非公企业中青年群体是多样性的,他们的需求也是多元化的。一些青年的价值取向与团组织的要求不相吻合,他们只追求物质利益,忽略精神追求;还有一些只重视个人发展,缺乏组织观念,对团组织缺乏认同感,团员意识淡泊。

2、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团内力量薄弱。企业团干部—这支队伍年纪轻,流动快,大多数团组织负责人是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开展团的活动对他们来说存在一定难度,致使其无暇顾及团建工作;也有一部分团组织负责人是企业的普通员工,时间上相对空闲,但在开展团的工作时缺少号召力,可调动的资源有限,容易畏首畏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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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汇报

××镇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汇报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镇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今年6月以来,镇党委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截止目前已完成大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现将我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有独立法人非公企业××家,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方式已组建党组织的企业有××家,组建率达到××%。。

二、主要做法

(一)、抓好调查摸底。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镇去年就组织人员对我镇各非公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各个非公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营业收入、党员数量等基本信息,为开展好组建工作奠定了基础。对排查出来的有党员未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我们全部组建了党组织。对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都单独建立了党组织;对有党员但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采取联合建立的方式建立了党组织。

(二)、加强沟通联系。镇党委主动与辖区内企业联系,增进企业与党委之间的支持和信任,在沟通联系中××公司主动提出在公司建立党支部,并写请示报告镇党委。镇党委经过研究,决定在该公司成立党支部,为我镇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开了个好头。

(三)、明确工作定位。镇党委将非公企业党组织定位在沟通政企关系、协调劳资关系、密切党群关系上,使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成为企业发展的促进者、企业文化的建设者、劳资关系的协调者。已成立党组织的××公司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年的重大节日党员都义务加班或值班,在党员干部的带领下,公司生产经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多万元,同比增长××%,上缴税收××万元,职工年收入同比增长××%,实现了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互惠双赢。

(四)、加强规范化管理。对已成立的非公企业党组织,镇党委从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等方面,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镇党委对搬离我镇的××党支部进行撤销,对人员变动的××公司党支部进行改选,因工作需要对××书记进行了调整,有效地提升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活力。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对暂时没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将采取向企业推荐和输送党员职工、引导和督促“隐形党员”亮明身份等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这些企业有党员,并及时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从而实现我镇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

第20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着力打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系统工程开展“二抓一促”活动着力打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系统工程城西街道非公企业党工委我们城西街道位于市区西部,成立于20xx年2月,有2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760多家注册企业,2.5万常住人口,2万多外来人员。街道建有1个非公企业党工委,39个党支部,党员990多人,其中非公企业党支部16个,党员108名。随着非公企业的蓬勃发展,如何发挥党组织在非公经济中的作用,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半年来,城西街道非公企业党工委在街道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开展了以“党政齐抓、组织主抓,促进非公有制党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二抓一促”活动,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应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要求的党建工作新路子。

一、“二抓一促”活动的开展情况从年初开初,街道党委领导就会同我们非公企业党工委班子成员一起,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了解到街道非公企业虽然数量多、分布广,但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内容陈旧、活动单

一、缺乏感染力,特别是有些部门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意识谈薄,认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务虚”,不如经济工作实在,在具体工作中不够支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单一,形不成合力。在此情况下,城西街道非公企业党工委及时在街道企业开展以“党政齐抓、组织主抓,促进非公有制党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二抓一促”活动,旨在通过这一活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打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系统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首先建立了城西街道非公企业党工委。街道党委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高度重视,3月16日,建立了城西街道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任命街道工办付主任李荣华为党工委书记,抽调公安、税务、工商、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主抓党建工作的负责人为组成成员,并设立办公室,主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其次抓好“非公企业党建”覆盖网和示范网建设。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形式,组建党支部,48家重点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达100,其中16家建立了党支部,28家企业下派了党的工作指导员,4家重点企业和其它企业还组建了1家联合党支部。同时,我们还深化“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网建设,积极发挥台州大江实业公司、温岭甬岭水表厂等5家党建示范基地典型带动的作用,极力提升“非公企业党建示范基地”档次。第三是建立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我们通过借调、内选、联合等多种方式,向非公企业提供党务人才支持。现在全街道16家建有党支部的重点企业中,有专职党务工作者12人。

(二)形成合力机制街道党委建立健全一张严密的党建工作网络,形成街道党委统一领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积极主抓,公安、税务、工商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章程,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组织部门担负起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具体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的职责。公安部门构建警务联动机制,及时提供预警信息,积极打造和谐企业。工商部门在企业成立、变更登记以及实施年度审查时,注意了解企业党员人数情况和党组织设置情况,并及时向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通报。统战部门发挥统一战线人才、智力和社会联系广泛等优势,广泛开展经济发展环境宣传,做好科技、资金、人才、设备等外引内联工作。宣传部门创建职工文化俱乐部,丰富广大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定期不定期开展文体娱乐,提高企业文化挡次,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凝聚工作合力。

(三)坚持分类指导非公企业党工委经常深入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实地察访、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培植典型,典型引路”作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方法。通过大胆实践,大胆探索,及时地发现、总结、推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增强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效。把48家重点企业按机械电器、汽磨配件、数控车床、水表加工及化工等不同行业进行分类,由各成员单位有重点地进行分类指导,力求工作的实际效果。温峤工商所多次主动上门为企业现场办理商标注册、企业认证等,城区地税分局到企业开展税法宣传,公安部门组织人员为企业外来人口办理暂住手续,街道团委、妇联开展了以企业团支部书记直选为主要内容的换届选举试点和开设企业职工家长学校,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有力地推进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四)落实具体措施一是协调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协调会议,互相讨论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研究部署工作,达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服务大局的目的。二是上门服务制度。

lu落实非公经济政策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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