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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9:46:36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法务

第一章 骑者,且向前

“没有一个年轻的法律职业人能够逃脱得了内心与其学问之间的冲突,他们中间有些人直接经历过憎恨其职业的阶段,这本不是什么最坏的事情。”

关系重要么?看你问的,没有关系才麻烦啊。

如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法律专业几乎什么都不是。通过了司法考试,你也未必就是凤凰。

你如果不及时告别迷茫,从抱怨的状态里清醒过来,你的职业生涯肯定是灰暗而没有前途的。

当你心态稳定、吐词平缓、举止稳重的时候,当你不再给人轻率、轻狂、轻浮的印象的时候,你就彻底告别了稚气,展现出英气。就像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就如《易经》所描述的那样,成为矫捷的文豹。

在一件案子里,代理律师都迷茫,那当事人就只有去上吊了。

第二章 公司法务也是“士”

专业分工决定于法律服务市场的要求和成熟程度。在越发达和越完善的法律服务市场里,对律师的要求就越高,专业能力强的律师,更受市场的青睐;在粗放的法律服务市场里,社会关系强的律师,则要占上风。

当我们执业之初,无法在行业内获得更多的资源之前,或者你的志向是独立执业,但暂时在专业领域内无法突破时,我们去公司工作,能够获得积累经验和资源的机会,可能是一件“柳暗花明”的事情。

法务职业上的瓶颈,如果不及时突破,可能导致的后果就是,我们只能不断重复以前的经验或者开始新的职业领域,而对法律职业这个需要不断积累的领域而言,这种情况无疑是灾难性的。

第三章 法务在公司中的地位

明智的老总会平衡公司各个部门的势力对比,不会让任何一个部门凌驾到其他部门之上,也不会让任何级别的员工放肆侵害到老总的权威。

在应聘进入一家公司的法律事务部之前,要先搞清楚这个公司为什么要设立法律事务部。

公司法务在公司中是否被重视,表面上看是取决于它在公司组织架构中的位置,而从实际上看,则取决于决策层对该部门授予的职权范围。

虽然你在公司内部任职,但你仍然是一个法律专业人员,你应该对协助的事项保持专业上的独立思考和分析,在恰当的时候向外聘律师提出你的看法和观点,而不是明明感觉外聘律

师的工作方式和思路存在严重的错误而不指出或者不向上级报告。

“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宜圆,处叔季之世,宜方圆并用。”

“要学会与集体分享个人的成功,所有人都是蜡烛,要点燃自己并且照亮别人,如果你只照亮自己,你的前途将一片黑暗。”

第四章 公司法务的使命

公司律师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合法的行为,协助公司规避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法律风险。

内部控制流程不可能规避所有风险,内部控制流程在执行过程中仍需不断完善和即时监控。

一位成熟和出色的公司法务将是老总们重要的文书起草者,是老总们的机要秘书,是老总们的文胆,是倚马可待的撰文者。

公司之所以设立公司法务部,其实并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为了尽量避免打官司,或者为了在打官司的时候不被外聘的律师们带上不归路。

公司法务的协助工作是主动建设性的,而不是被动应付性的,这也是一个法律职业人员是出色还是平庸的分界线。

第五章 公司法务对公司法律风险的评估和应对

公司法务既要发现公司固有法律风险,而采取建立内部控制等方法进行风险应对,又要对剩余风险的形成做深入的分析,找到减少或规避剩余风险的方法。

当一件违规的业务只被公司少数人掌握或操作时,公司法务是无法通过显性的证据来判断公司的法律风险的。

一位成熟、出色的公司法务,在向管理层揭示法律风险的同时,还应从多个角度提出应对法律风险的措施,而不是单纯地向管理层做合规性的建议。

第六章 公司的合同管理与债权管理

别人弄的合同中有不平等的条款,我们能够识别和判断,并知道哪些条款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有机会时,就要提出来让这个合同彻底翻盘;而我们在制订合同条款时,在满足合同有效性的前提下,也应当尽一切可能地设计出让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合同。

对一个可以通过三个条款就描述清楚的交易结构,无须画蛇添足地弄出五个条款和一个补充备忘录来。

公司法务要做的是,设计合理的交易结构,起草完善的合同条款,以控制公司交易时的法

律风险。

第七章 现在开会

很多公司法务缺乏对自己工作领域的定位和认识,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文员性质的合同管理员而已。这样,决策层当然也不会意识到这个部门的重要性了。

公司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都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之所以说哥本哈根环境会议不成功,是因为这个会议没有形成一个最终的决议或者各方都能够签署的法律文本,只是以一个没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的声明维持住了各方的面子。

“一人谓之独思,二人谓之对话,三人以上循有一定之规则,研究事理,达成决议,解决问题,以收群策群力之效者,才能称为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治理

“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

“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一个公司老总的周围,围绕的是哪样一群人,决定着这个企业能够走多远。

“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

忠诚源于满足。

光有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只能建构一个公司的壳,老总也不能仅仅凭借“势”和“术”去操控一个组织,在一个运行平稳的组织中,还需要有完备的“法”。

第九章 公司的“法”

建立制度不是公司的目标,公司的目标是通过执行制度而实现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提高公司的效能。

公司销售政策要随着业态和市场的改变而改变,公司的管理制度也同样要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进行修订。

通过工作流程可以实现完整的内部控制,尽量减少因权力滥用和作业的随意性而导致的公司资源的浪费和舞弊。

“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第十章 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公司法务

“划线只值1美金,但知道在什么地方划线值9999美金。”

善于倾听的人会给陈述者安全感,更容易获得他们的信任,倾听的时候,我们无须发表意见,成熟的意见来自于周密的思考,而不是打断和插话。

在公司里,你很可能一句话没说对,就得罪了一批人,让你从此在公司呆不下去;而据我观察,很多人在比较正式的场合,对怎么说话,怎么注意说话的分寸,却不以为然。

“伺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

对自己能力的开发和投资,比投资任何一项产业所得到的收益都要大。……一个人工作后,学习能力最佳的时期其实就是他迈出校门的前后几年,过了那段时期,即使花费更多的成本去学习和培训,也不见得有那效果了。

“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损者三友,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

推荐第2篇:法务工作计划

2012年法务工作开展计划

“发现冰山”是每个企业“安全航行”都无法回避的核心课题,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法律规范的逐渐完善,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可能最终都不会存在理想意义上的法律避风港。因此,法律事务部不仅不是降低企业运营效率的花瓶和障碍,反而是确保公司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托和手段。相应地,预防法律风险、实施权益救济、宣讲法律知识、构建合规体系就理应是企业法务工作的核心价值取向。

对公司当下的法务工作来说,核心工作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各专项及临时法律事务,在完成这些重要紧急的法律事务的同时,结合企业日常运作需要,应当开展一些常规性法律事务工作,以完善法务风险防控的运作体系。以下是法务部2012年建设的一点思考,不足之处请指正。

一、按季度编辑《法务文苑》

1.目的:①解读行业最新法律资讯、监控行业法规政策动向;②遴选典型行业案例、借鉴同行经验教训;③宣讲重点法规知识,提供简明适量的法律信息。

2.方式:以电子版本提供给公司各部门参阅,按需要适当印制数份供领导参考。

3.原因:合规性风险不仅指企业违反法律的风险,更是指法律发生突然性较大变化而企业缺乏有效准备的风险。如果疏于对法律政策动向的监控,致使不能满足政府的强制性合规要求,企业就极有可能面临行政部门的禁入处罚或高额罚款,也有可能面对因此引发的民商索赔或声誉下降风险。

二、初步搭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或机制

1.目的:①保护企业名称、商誉、商标、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商业秘密;②打击针对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消除潜在侵权威胁;③通过集体协作,申请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以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以发起在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为起点,逐步过渡到在国外的商标、专利、技术注册及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

2.方式:与公司各部门协作,适时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小组,通过与外部专利代理等机构的合作,以知识产权国内外注册、调查侵权事实、有效仲裁诉讼等方式,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或机制。

3.原因:完善的企业法务管理系统,无疑是无形资产增值和保值的前提条件之一,法律保护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最有效、最廉价的保护路径。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技术、图纸等都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这也许正在成为不法者眼中令人垂涎的唐僧肉。如何避免被恶意侵权或不当竞争,需要法务部门的努力和技术部门的协作。因此,法务部应充分把握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状态,及时制定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从基础性注册维护、侵权行为打击到国际性保护推广,实现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良性发展和不断深化。

三、开展公司制度文件的合规性定期梳理

1.目的:①识别公司规章制度的效期,避免文件因未能及时更新而过期失效;②识别可能存在的与现行法律冲突或不当的滞后规定,避免文件出现不合规现象。③识别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监督和考核部门,避免内部制度的重叠或互相冲突。1

2.方式:与人事、行政等部门合作,按照“分部门、分业务、分项目清理审查”和“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按季度或分年度逐步清理审查现行文件手册、规章制度、合同范本等。

3.原因:有秩序才能产出效益,任何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具体规章制度的约束。特别是在法治建设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只有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才能经得起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才能经得起内外部人士的挑剔与苛求。

四、合理安排法务人员分工及分公司法务人员对接

1.目的:①既要使全体法务人员集思广益,更要让每个法务人员都各有专长;②不仅促使法务部门更专更强,也要促进每个法务人员成才成长。③最终使每个法务人员都能精通若干部门法,从而顺利对接一个或几个业务部门。

2.方式:在整体协作共同做好公司购销建安等基础合同管理和账款清欠、应诉、非诉的基础上,适当分配各法务员的主攻方向。比如A法务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安保消防、财税审监的法律事务;B法务专门负责劳动人事、党团工协、投资并购的法律事务……

3.原因:可以说,有多少个政府监管部门,就有多少个以百千计数的部门规范,更遑论这些部门的监管规章还在日益增多、不断更新。再加上公司多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涉及的法律规范、法律事务也更加纷繁、复杂。因此,应在结合个人兴趣、专业特长的基础上,合理分配法务部内各人员的监控、研习部门法规和外国法律的任务,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好与业务部门的实际操作对接。

五、继续完善公司合同审查制度和流程

1.目的:①按业务形态将合同进行分类,选择、拟定、推荐各业务部门适用的合同范本;②建立“统一管理、归口审查、分工负责”的合同审查格局;③协助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脉络和制度网络。

2.方式:与相关业务部门合作,制定或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获得通过后要严格执行;将合同按照业务形态进行分类(如勘察设计、建筑安装、采购销售、劳动人事等),与各业务部门合作,选定、修改、确定并推荐其使用的合同范本。

3.原因: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务工作的重心,交易的最终书面体现是各方协议,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活动直接映射为实践中的一项项具体业务操作。在合同审核前,法务人员需按要求、适时积极地参与到公司各部门的业务谈判中,及时了解谈判事项、谈判进程、双方分歧,制定有利的谈判方案,争取有利己方的合同草案。在合同审核中,法务人员应注重协议文本的逻辑一致性、法律合规性、权义公平性的约定,审查文本是否体现己方的真实意思、是否存在不当法律风险。在合同审核后,法务部还要适当跟进了解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防范双方合作中出现纠纷。

六、协同业务部门,为公司专项业务提供对口法律支援

1.目的:不同时间,不同阶段,针对集团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逐一攻克,保证公司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如欠款清缴,业主无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等,通过法律途径加快应收账款的现金回笼,提高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企业呆坏账比率;避免因债务人恶意行为遭受意外损失。

2.方式:充分利用信息、财务、业务等部门的现有资源,共同探索建立一个包括:债务人信用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灵敏共享的欠款清缴防范体系。当账龄分析发出警戒预报时,立即启动法律追欠程序。当然,法律追欠必须坚持注重证据、强调说

理、及时行动、措施得法的原则,坚持从协商、和解回款的角度出发,以司法途径为最终保障,选择恰当的方式温和有效地实现债权。

3.原因:外部债权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当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时,甚至会发生债务人转移资产、关联交易、抽逃资金等非法逃债行为,因此及时清欠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对财务及业务部门账龄分析发出预警的应收项目,法务人员应立即全程介入,同时赴业务部门调取必要证据材料,做好法律解决的准备。

七、紧密联系外部律师,共同搭建企业的法律盾牌

1.目的:确定外部律师介入事务的类型、方式;用更经济的方式搭建更坚强的法律盾牌。

2.方式:固定双方常用电子、电信联络方式,遇重要法律决策或法律问题时,适时沟通、联络、聘用外部律师;合理确定内外法律人员的业务职责和办理范围;将每项重大法律问题进行层次分解,厘定内外律师介入的方式、职责和办理程序。

3.原因:术业有专攻,实际业务的纷繁芜杂、法律规范的叠床架屋,现实中已难以找到能够包打天下的全能律师。因此,面对重大项目或复杂法律课题时,只有内、外部律师结合起来,共同完成才会取得最佳效率和效果。作为公司内部法务人员,比较容易及时与公司各部门协调,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具有天然优势,从效率方面来讲,它使得公司内部的信息传递保持通畅,反应迅捷、正确。但囿于法定执业的限制,外部律师在执业权利的特别性和保障性方面,比法务人员有更强的优势,特别是涉及到融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国家安全审查、外国涉诉等事项,内部法务实施则可能会走一些弯路,此时,外部律师的引入就应成为一项选择。

八、建立法律事务调研制度,建立与业务部门的联系

1.目的:①让法务人员能熟悉具体业务操作流程、以便在提出法律意见前能掌握更多隐含信息;②了解收集各具体业务部门对法律事务的认识和意见,从而改进法律事务工作。

2.方式:调研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应打破传统的随意、临时调查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如问卷、联谊、座谈、专访、咨询等,通过真诚沟通和协调处理研究法律事务对策。

3.原因:法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工作中较难接触到具体的实务操作,因而不可避免地与业务的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如果无法获得具体业务的隐含信息,则进行法律分析时就难免片面。更关键的是,法务部的职能绝对不是“说不”,而是询问业务部门希望完成什么样的业务;法务部不是热衷于“吹哨子”,而在于为某一业务出谋划策进而让公司“赢得比赛”。

法务部

2011年12月20日

推荐第3篇:法务工作计划

2014年法务工作计划

——广州狮品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郭後明

根据贵司面试情况对法务工作的陈述,结合自身个人对我司的理解与市场分析,现就我司2014年法务工作计划做如下设想:

公司的法务工作与律师事务代理所有点类似,但相对而言会比其更加机动、灵活。因诉讼案件拖延时间长,结案难度大,无法做到高效高能的产生业务效益,故2014年将围绕非诉讼服务案件为主。

一、客户招募

针对现有的老客户资源做业务开发,发掘了解其内部法务工作情况,了解其对外对内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向性的建议,促使客户增加对我司的法律咨询服务需求。

1、第三方代理服务或法律顾问服务,通过与客户及律师事务所联系,争取取得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理服务权,为其提供解决疑难、庭外和解、额外追偿、维权、诉讼等法律服务。第一季度力争促成至少两件业务服务,代理费用达6万元以上(每件3万元)。

2、寻求新市场法律服务群体,在商业气氛浓厚的大环境,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仍缺乏自身的商标和专利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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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护,为此发掘这类客户难度并不大。

以商标、专利业务为客户开发业务服务,参加专业展销会,从商标、专利方面找到与客户合作的突破口。特别对规模较大的中小型企业符合了《广东省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客户,做针对性开发,打开知识产权市场。争取在上半年签订一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承办费用达5万元以上。

二、搜证及案件办理

根据从事法务工作多年的经验,案件的搜证绝对离不开关系网,这与承办案件的政府部门息息相关,因此搜证也就是信息收集。通过客户内部了解情况之后,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为其解决“善后”问题,促使客户有据可依、有理可辨,并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此外,以代理人身份接触承办案件部门,把握尺度,理清申辩方向,尽可能了解对手的情况,保证取证程序及内容合法,为我方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案件办理环节中,是最容易出错的步骤,为减少公司内部出错几率,建议制定《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规定其在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适用规范以及案件办理时间,此举也可增加客户对我司的信心。

三、建立及巩固信息关系网

除了客户的关系网以外,为更快更有效的解决客户问

题,须建立与政府部门及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关系网。力争在上半年度成为一个信息化交流网络,促使有效、有利的信息能够马上获取。

在未完全了解足够的信息,本人的2014年法务工作计划并不全面,如有幸加入贵司工作,本人将发挥自身的关系网及特长,为公司争取更多的客户,为公司建立巩固全面的信息网,并完全各项目标指标,谢谢!

二〇一四年一月五日

推荐第4篇:法务工作计划

法务部2017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强化法制理念,加大法制建设力度,扎实推进依法治企。根据集团法律事务部工作安排,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的新需求为目标,围绕集团公司“2020年进入世界500强”为目标,深入开展与企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企,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七五”普法期间,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七五”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提高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在线学法考试”、省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突出抓好宪法中关于基本法律制度等内容的学习宣传,使公司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公司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以宪法为核心,以其他法律、法规为内容,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宪法为根本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名合格党员。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大力学习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建筑法、公司法、证劵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物权法、劳动法以及财税、金融、投资、工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做到分类施教,按需普法,全面提高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和防控风险的能力。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全局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工作方式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总体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是落实普法工作开展的关键,并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基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民工班组)的培训。将法律知识列为培训的必修内容,让学法规范化、常态化。

(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平台、公司0A、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自学、重要节点普法活动、法制宣传专版专栏、qq群、各单位媒体普法专栏等多形式,积极部署、认真宣传教育。

推荐第5篇:公司法务培训

公司合同签订、履行的风险提示与防范及员

工职责

1 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公司的内部治理和外部交易都面临着日益增多的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从从宏观上说属社会风险,从微观上说属人为风险,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性。中国企业的粗放型治理经营模式已经过时,取而代之的将是更高层面的系统型治理经营模式和风险的管控。

一、什么是法?(法务培训、了解法、法系区别、作用) 法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重要工具。

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差异

目前,世界各国沿用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可分为二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国内地采用的是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

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和英联邦国家采用的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

2 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

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异:

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主要表现(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 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大陆法系,法官是采用审问或者讯问制,重视实体法,除轻微的案件可以由一人独任审判外,一般都采用合议制。法官通过讯问当事人,根据所查明的事实做出判决。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法官居于主要的地位,发言需要经过法官的许可,有关证据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开庭审判是以准备好的案卷材料为线索进行,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的是成文法典是如何规定的,如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英美法系国家重视有关审判、诉讼程序、证据、判决执行等程序法的规定,一般采取独任制。英美法系国家在开庭审理时主要采用辩论制或对质制,法官只是中立的裁判者(陪审团)。证据必须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提出,否则无效。

3 以上所述:我们知道中国内地采用的是大陆法系。法官是采用审问或者讯问制,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如何查明事实呢?“看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有一大规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实际就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简称为“谁主张、谁举证”不怕证据是假证的,我们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所以,在日常交易中如何取得证据,完善证据,也是我们学习的一方面。

4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一字之差暗藏风险

(区别,标准写法,案例,05年讲过,分不清或渎职,我的微信)

借条

欠条

含义

借款合同的凭证

当事人之间结算的

相当于借款合同

凭证,能反映债权

产生的 原因

证明力

诉讼

时效

明确,双方当事人

产生了借贷关系

大于欠条,诉讼时,

借款人只需向法院说

明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

20年,约定的2年

债务关系

不明确,产生的原因

有多种,合同之债,

侵权之债。

小于借条,持欠条向

法院起诉,除向法院 说明欠条形成事实外,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 则持欠条人需进一步

向法院举证欠款事实

没有约定付款期限的 应在出具欠条次日起

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

权利

借条{1} 为购买房屋{2},现收到{3}王娟{4}(身份证:37078211111111){5}以现金{6}出借的¥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7},借期陆个月{8},月利率7%%(千分之柒){9},贰零壹陆年捌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给付。如到期未给付,元按月利率10%%(千分之十){10}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凭{11}。

借款人:李小二{12}

(身份证号:3707820000)

贰零壹伍年捌月捌日{13}

{1}、标题,表明性质。标题在纸张顶部书写,标题与正文间不留空行。

{2}、“为。。。。。”表明借款目的,防止其他之债如赌债等进行抗辩,尽量定格书写。

{3}、通常,“今借某某多少元”。即表示借款已实际给付,但一旦发生纠纷,提出未收到款项时有发生。因此,要表明“收到”强调已经实际给付。另外,现在法院审查中,大额借款要有银行过付凭证,没有,必须其他其他证据举证,借款给付。高利贷。 {4}、借款人全名,注意别名,与身份证一致

6 {5}、付身份证作为附件,身份证是唯一的,有明确的被告。 {6}、“现金”表明出借方式,如银行转账,应表明“银行转账”,并保留转账凭证。 {7}、

7 案例:

1、公款达到私人账户,起诉公司法院不支持。甲公司到乙公司提货,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货人将货款交给乙公司员工XXX。甲公司人员向XXX交付了货款后,乙公司拒绝发货。甲公司起诉至法院,乙公司称公司并未收到甲公司货款,不能发货。甲公司败诉。

甲公司在打款前应要求乙公司出具《确认函》,以乙公司名义确认XXX员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为其公司业务往来账户,甲公司收到《确认函》后,交款时再有乙公司出具收据并加盖乙公司公章。

2、借款时不打借条打收条

王某向郑某借款3万元,并为赵某出具收条:收条,今收到赵某3万元”。赵某向法院起诉后,王某辩称:为赵某所打收条是因为赵某原先欠我3万元,由于我丢失了王某的借据,因此在赵某还款时给赵某写了收条”。赵某败诉。

3、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防止利用文字歧义赖账。李某借了周某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李某归还了1万元,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重新出具借条(欠条):“李某借了周某现金10万元,现还欠款9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理解为“尚欠”。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扔欠9万元,因此败诉。

8 讲义提纲:

第一部分

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当事人的审查

二、标的数量

三、标的质量

四、履行地点

第二部分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采购合同

1、收货

2、验货

3、对账、付款

二、销售合同

1、发货、送货

2、对账、收款

3、追款

三、合同管理

第三部分

员工工作岗位职责

一、当事人的审查

1、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状况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审查方式:营业执照、银行贷款证明、上网搜索其是否有诉讼纠纷、被执行情况等。

3、关于盖章的问题。建议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避免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标的质量

1、采购合同有关产品质量的约定要明确,细化,可操作性强。可由公司生产部门提出细化的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但质量保证期最好不作约定,如有约定产品质量验货的相关条款,就应当按约定的时间严格验货,发现不合格应当立即向上级反映,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保留通知凭证。(验货及通知义务)

2、销售合同则反之。质量保证期限要约定清楚,且尽量短。

三、履行地点:指当事人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地方。

履行地点一般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履行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 履行地点还涉及合同出现纠纷时,哪个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 合同如无约定则从法。《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2 第二部分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采购合同

1、收货:

(1)收货人员签收送货单时,一定要点清产品数量,并且只对送货数量确认,对产品质量、交易金额不予确认。 (2)交付时标的物超出或少于约定数量的相关约定

《合同法》第162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2、验货

买受人对标的物质量的检验、通知义务:

《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我国合同法第158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因此,买受人是否在质量异议期内向出卖人为质量异议的通知,直接影响到买受人所提起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件的审理。

14 司法实践审判要领:

1、对于买受人以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首先对买受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向出卖人发出标的物质量瑕疵的通知进行审理,经审理认为买受人没有能够在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出卖人为标的物质量瑕疵的通知的,则依法应当确认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视为合格,一般情况下应当驳回买受人的诉讼请求

2、如果双方对标的物的具体瑕疵有争议且法官又不能直接作出判断的,或者对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有争议的,不能由法院直接作出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的认定,而应向买受人释明,由买受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质量鉴定的申请,由法院委托有关质量鉴定机构对标的物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专业鉴定。(谁主张,谁举证)

3、对账与付款:

区分对方开具有发票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

结合对账单,见票后才付款,尽量走银行账户(有付款凭证)。

二、销售合同

1、发货、送货:

清点、审核、看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

防止货物的遗失、降低交易成本

18 送货人员

①核实收货方经办人的身份信息,看对方是否具备收货的权限并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凭证如名片等;要求收货人员签全名。

②注意对方是否及时履行验货的义务,如果是当场验货的,应在送货单上注明验货合格等批注并签章;

③如果收货方认为货物有瑕疵而拒收的,应要求收货方在送货上注明拒收货物的时间、原因,并一定要有收货方经办人签字并盖章。

19 ④如果因为所送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被拒收,在没有妥善解问题前,我方应注意保管好货物,因为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该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是由卖方承担的。

《合同法》第142条:标和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交付转移)

2、对账与收款:

定期对账。发现没有签章,及时追对方确认。

对方逾期付款的,要及时追讨,公司内部要做好内控,规定超过几天要求上报或采取法律行动,如催款函、甚至起诉。

逾期付款不得超过两年。否则,诉权丧失。

21 甲公司与乙商店订立销售合同,甲公司销售一批金属材料给乙商店,货款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约定交货日期为2011年3月1日,付款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及时向乙商店交付了货物,乙商店收货后,对货物的数量及品质等均无异议。但约定付款日到期后,乙商店未支付货款。甲公司数次打电话催款,并2次派人前去乙商店当面催款,但乙商店以种种理由,始终未支付货款。于是,甲公司于2013年8月10日向法院起诉。结果?已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

22 如何做才能防止诉讼时效过期呢(即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如因种种原因(例如不想搞坏关系、暂时未知客户的是否有财产等)不想立即起诉,则应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具体做法有:

1. 与义务人订立新的履行义务协议(或制作相关的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2. 由义务人出具新的履行义务计划;

3. 保留义务人发来的承诺履行义务的信函、传真等;

23 4.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义务人履行部分义务的,保留有关证据;(义务人的行为实际上表明其同意履行义务,因此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5. 向义务人发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函,并要求其签收;

6. 如义务人拒绝签收敦促函,则向其发特快专递信件、电报、挂号信等,并保留相关证据(应表明提出要求的内容);

7.如果客户住所地变更,使我们难以向客户主张权利,我们可以在客户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催促客户人履行付款义务。

24

三、合同行为管理流程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

建议: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全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已签署合同原件统一归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存档;合同复印件,根据情况需要留财务部和经办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们的合同管理。

25 某公司因丢失一份合同而多损失十万元。

在办理合同续签时,A公司业务人员按照以往与B公司签合同的惯例将合同版本拟定好经领导审批后,直接先办理了本公司公章的签章,之后向对方寄出并要求对方盖章回寄,后该合同不慎丢失。业务人员确信,自己当时寄出的合同原件的“其他约定事项”是空白的,并未添加上述手写条款。B公司得知后按住了这份合同,表面上不伤和气,继续保持供应业务不中断,私下在合同上添加了所谓的“其他约定事项”,因为有A公司事先盖好的公章,因此添加的苛刻的违约金条款和对自己有利的管辖地无需经A公司确认,后起纠纷B公司诉求多要十万元并胜诉。

26 上一案例启示?

相关责任人员是否要赔偿公司损失? 第三部分

员工工作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

(三)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八十九条等法律条文规定了尽职的责任,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向相关人员追偿,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27 具体岗位责任制:

生产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货人员:因疏忽大意,错误发货,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送货人员:如果没尽责,不验证对方收货人员的身份信息,导致公司损失,要担责

验货人员:没有及时验货或疏忽大意没发现本应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公司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财务人员:没有及时对账或错误对账,导致公司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购人员:收取回扣,占为己有

28 张某和广州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期限为四年。工作岗位为客户经理,并明确了岗位职责、劳动报酬。后公司发现张某在工作中存在疏失,具体表现为:1,在张某负责联络的一家投保单位,投保时间将于2007年4月6日到期,但张某未能至少提前一个月与该公司联络到期续保事宜,造成公司损失经纪费13870元;

2、在张某负责期间,由于未能及时更新客户的投保金额,造成客户出险时为严重不足额投保,经过保险经纪公司在与客户及保险公司的全力谈判后,保险经纪公司承担的赔偿损失68290元。公司向张某追偿82160元的经济损失未果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9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员工的工作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劳动争议案件。

张某和保险经纪公司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真实有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张某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张某由于自身的疏漏或过失,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公司的仲裁请求,要求张某赔偿公司82160元的经济损失。

30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1 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2 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3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34 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35 破坏生产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谨慎选择交易对象。

(一)选择交易对象应考察的项目:

36

主体资格、公司规模、偿还能力、现有负债、商业信用、运营状况、商业前景等

(二)信赖程度较高的企业:

A、

实力雄厚的家族企业;

B、

固定资产较多的新成立的公司;

C、

个人财产较多的当地投资人开办的公司或企业;

D、

运营良好的国有公司;

E、

合伙人较多的合伙企业(非有限公司)

F、

国内上市的股份公司

(三)信赖程度较低的企业:

A、

固定资产较少的新公司;

B、

境外空壳公司投资的公司;

C、

三来一补企业;

D、

注册资本少的有限公司等

E、

投资人财产不明确的一人公司

(四)、应密切关注的交易对象

A、业务磋商时对价格相对不敏感的企业;

B、守信用的小规模交易之后突然要求大规模供货的企业;

C、内部管理混乱的企业;

D、生产即将淘汰产品的企业或业务前景普遍不看好的企业;

E、低于成本出售产品的企业。

二、

尽量完善交易程序。

(一)交易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A、

合同订立环节

1、

确定交易对象(通过审核采购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等考查对方公司资信);

2、

确定买方经手人(身份证、工号、在单位所任职务等);

3、

确定交易数量及单价、交货方式及时间、货物质量及验收时间、总价款、收款期、违约责任等;

4、

如对方发传真采购单,应注意对方传真号码与对方登记是否一致,有无对方公司簦章,承办人签名是否前后一致等;

5、

通过传真件磋商合同时,对更改部分应提醒对方确认或按修改后的条款重新制作合同让对方确认。

6\\p;

价款是否合理,对高于一般的价格尤其应警惕。

7、

使用稳健的交易手段或方式,如:现金交易,月结期短的交易,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交易,抵押担保交易等。

B、送货环节

1、

明确收货人或提货人身份情况。

2、

收货时要求签收货章或由收货单位财务或主管领导确认。

3、

保存之前采购单\收货\付款等相关单据。

37

4、

保存录音、录像材料。

5、

留存进出收货人公司的记录等

(二)应该尽量避免的交易模式:

1、买方采购单不签章(名),收货时只由职员在采购单上签名视为收货的;

2、送(收)货单有多页,但买方只在买方留存联上签名的;

3、收货人或经手人身份不明或未经单位明示授权的;

4、货款欠条非买方本人(或授权人)出具或书写;

5、买方以公司名义,但合同上既没有公司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6、多次交易时,卖方货款收条上不注明系偿付何批货款价金的;

7、仅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或对账的。

(三)送货单应注意事项:

1、应有明确的送货单位,送货时间、采购单号等;

2、客户名称要准确详细,确定收货人;

3、货物表述清楚,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以确定债权数额;

4、收货方要签企业公章;

5、无正式购销合同时应明确注明数量、质量异议条款等。

三、

及时确定货款数额。

(一)及时对账,对账单由企业签单确认。

(二)收款时应注意的原则:

1、优先考虑现金或即时转账支付;

2、及时原则;

3、紧盯原则;

4、追款强度渐进渐紧原则;

5、果断进入诉讼程序原则。

四、

密切关注债务人各项状况。

1、

经营状况(生产进度、进出货规模及价格变动等任何异常情形均应密切关注);

2、

主要负责人日常动向;

3、

公司股东及关联单位异常情况;

4、

工人状况(工资发放情况、裁员、大规模仲裁或诉讼等);

5、

债务人主要客户的状况;

6、

债务人大额债权变动情况;

7、

债务人其他债务及诉讼情况(到期大笔债务清偿及相对方追款情况、其他债权人拟采取措施或反应等)

五、

果断采取法律手段。

1、

及时诉讼;

2、

灵活采取调解、和解措施。

38

39

推荐第6篇:公司法务职能

一、公司法务的职责:

1、公司法务的宗旨

在于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引导公司健康发展,理顺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判和控制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2、公司法务工作的主要目的

一、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维护自主品牌,是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三、公司、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

3、公司法务的主要职责:

第一,法务部的管理职责:

公司法务部的管理职能是指,法务部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益,包括对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分析、合同管理、员工管理及培训,合规性监控即监督公司在反腐倡廉方面的问题具体分述如下:

(1)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为公司的长远规划保驾护航。

(2)建立或完善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合同谈判,妥善管理合同文件。

(4)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各部门人员的法律意识。 (5)解答法律咨询,为相关部门日常工作提供建议。 第

二、法律救济职责: 公司法务部的救济职能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公司或个人)或行政机关发生的纠纷或诉讼。主要体现在,法务部代表公司参与上述纠纷或诉讼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纠纷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非诉纠纷,即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对已经发生但尚未进入到诉讼程序的纠纷,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简称非诉纠纷。与之相对的称为诉讼纠纷,是指以公司一方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对于纠纷的处理,法务部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分析案情,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权衡利弊得失,尽量采取协商处理方式,以降低纠纷处理的成本。

4、公司法务的具体业务:

第一, 定期的法律事务调研。开展调查的目的有二,其一是了解业务部门具体哪些方面存在疑问及风险,其二是获悉具体业务操作流程,以提出建议完善和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

第二,进行合同管理 。规范合同文本。 规范合同的签章。 规范合同的管理。

第三,与外聘律师的沟通、联络。

第四,建立风险控制体系。法律风险管理涉及到公司经营的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公司应做到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关注政策动向和司法环境,不仅是国内的,还包括国际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二是广泛研究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案例,包括重视并能有效识别、评估、防范法律风险管理而取得重大效益的案例,以及忽视法律风险管理、缺乏管理程序系统而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例;三是加强合同管理,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审批、管理、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充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公司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备合理预期,使公司在缔约、履约以及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法律优势,最大幅度地降低合同风险;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关注公司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从法律上能对知识产权进行慎重考量,同时对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建立侵权调查及法律追究程序机制;

五是综合考查与法律风险管理相关的人员,以便做到规范管理和有效授权,加强对员工法律意识及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将法律风险管控能力纳入管理层的绩效考核范畴。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推荐第7篇:公司法务职责

法律部门的部门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相对应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的股权转让、资产并购、产业置换、公司上市等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为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寻求立足。

2.参与公司的项目管理,参加商业项目谈判,对项目提供全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3.管理合同。作为合同主管部门,法务部门将负责建立公司合同范本体系,起草、审核公司在运营中使用的各种合同、协议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对全公司的合同的签署、备案、归档、执行监督、风险预警、纠纷处理、销毁等进行科学的、规范的动态管理。

4.建立、维护、管理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等。

5.部门支持。法务部门将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工作,为公司各个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通过咨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方式,对整个公司的运营进行有效支持与监督控制。

6.主管公司内、外部的法律纠纷,积极参与诉讼或仲裁,负责与外聘律师的协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公司损失,保持公司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法律培训,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公司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法律讲座,制定公司内部刊物等形式,增强公司员工法律意识,营造公司法律文化氛围。

法律部门的部门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相对应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的股权转让、资产并购、产业置换、公司上市等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为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寻求立足。

2.参与公司的项目管理,参加商业项目谈判,对项目提供全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3.管理合同。作为合同主管部门,法务部门将负责建立公司合同范本体系,起草、审核公司在运营中使用的各种合同、协议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对全公司的合同的签署、备案、归档、执行监督、风险预警、纠纷处理、销毁等进行科学的、规范的动态管理。

4.建立、维护、管理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等。

5.部门支持。法务部门将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工作,为公司各个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通过咨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方式,对整个公司的运营进行有效支持与监督控制。

6.主管公司内、外部的法律纠纷,积极参与诉讼或仲裁,负责与外聘律师的协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公司损失,保持公司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法律培训,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公司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法律讲座,制定公司内部刊物等形式,增强公司员工法律意识,营造公司法律文化氛围。

公司法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受聘公司担任法务工作,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一)受聘担任法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

1、就公司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应邀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对有关经营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帮助公司建立法律事务机构,进行法律培训、教育;

4、优先接受公司指令代理参加具体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等以及代为办理经常性法律咨询以外的活动。

(二)公司经常性法律服务的内容 第一部分:常规的法务工作项目

1、对公司常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增强企业规范管理,使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企业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意识;

4、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促使企业规章制度得到正确贯彻;

5、参与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6、对与公司有合作、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防范潜在风险;

第二部分:在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的一般性服务

7、根据要求对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包括对企业法律形态的选择、风险防范等提供指导性意见;

8、根据要求协助起草、审核设立公司、企业过程中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准备相关材料;

9、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组建和运作提供专业建议;

10、列席公司、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1、对公司歇业、终止、清算等活动过程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第三部分:协助公司同相关经济主体谈判、签订协议、合同等,从事与合同风险防范方面有关的一般性法律服务

12、完善合同订立、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包括对合同主体资格、条款、担保、履行以及合同救济等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性措施;

13、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制定书面合同的合同审查或管理制度;

14、统计公司、企业常见合同类型,制定常用类型合同范本;

15、建立合同审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合同统一保管和备案制度;

16、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加强合同相关单据、发票等证据的收集、保管管理;

17、建立律师参与合同订立、审查制度;

18、建立合同缺陷定期审查、汇报制度,完善弥补合同缺陷、漏洞;

19、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协助对书面合同书的审定、签章事宜;

20、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法律评估,对有关谈判结果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对相关项目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四部分:公司、企业其他经营、管理方面的一般性法律服务

21、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2、协助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关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3、协助有关财会专业机构起草、修订及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供指导性意见,杜绝财务管理法律漏洞;

24、协助有关税务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工商管理和税务筹划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25、清理债权、债务管理,筹划、实现相关债权,完善相关程序;

26、参与债权转让、债权投资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27、指导企业资产出售、拍卖、变卖及抵押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28、参与专项投资项目的税务筹划,对税务专业机构的意见材料提供书面意见;

29、参与企业担保、反担保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30、其他与经常性法律服务有关的专项服务项目。

二、代理办理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1、接受公司委托,代理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2、接受公司委托,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相关事宜;

3、接受公司委托,代理办理商标申请权转让、商标转让以及许可使用等相关合作事宜;

4、接受公司委托,代理处理商标权有关权属争议,代理有关协商、申诉事宜;

5、依法对相关商标侵权行为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相关法律事宜;

6、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权法律事项。

三、提供一般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建议书

1、对涉及民事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对涉及刑事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对涉及行政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对其它非诉讼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对公司的行政人员、职工的一般性法律问题提供免费咨询,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四、代写各种法律文书

1、代写民事诉讼类各种文书:如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民事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2、代写刑事诉讼类各种文书:如辩护词、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等法律文书;

3、代写行政诉讼类各种文书:如行政起诉状、代理词、行政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4、代写非诉讼法律事务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如起草合同、公司章程、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五、其它需要律师代理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推荐第8篇:公司法务个人简历

公司法务个人简历

本人概况

姓名:XXX性别:男

民族:汉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法律

联系电话:12345678 手机:

Email :联系地址:××市××区××大街10号 邮编:100007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大学××系

 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听说读写熟练

 熟练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 *20××年××月--20××年××月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 *20××年××月至今 XX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 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另: 最重要的是能力,相信贵公司会觉得我是此职位的合适人选!

期盼与您的面谈!

推荐第9篇:公司法务讲稿

公司法务讲稿

标签: 法律 风险 合同 法律事务 分类: 公司法务 2008-12-10 16:01 为加强律师与顾问单位法务人员之间的交流,提高律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公司企业部孙国旗律师为鲁能集团公司驻济各公司的法务人员进行了现代企业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现代企业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的概述、内容、法律风险控制以及法律事务管理模式等现代企业集团面临的实际问题。与会人员包括鲁能集团、鲁能招投标、鲁能发展、鲁能置业、鲁能矿业、鲁能建设、鲁能物资、鲁能投资、英大科技公司的法律事务负责人。培训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普遍认为这是法务人员与顾问律师进行交流的有效形式。以下是讲稿的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概述 讲课目标:

统一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认识,理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模式,使公司法律事务在和谐的制度平台上顺利推进,达到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理想状态,有效控制企业集团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概念: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指企业设置法律顾问机构和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专门处理企业涉及的法律事务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制度。

当今法治社会下,集团公司的运行实质上就是一个法律运行的过程,也就是法律事务管理的过程,如公司的设立、变更、撤销(破产),公司各类业务行为的展开——资产整合与重组、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投资、谈判、签约以及公司决策与发展战略等都属于法律运作和管理的范畴。

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概况 对法律事务管理的正确认知: 法律风险是一种商业风险,商业管理人员有责任像管理企业商业经营风险一样管理企业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带来的结果都是商业性的,要么导致企业花费增加,要么失去商机或商业优势。 对法律事务管理的错误认知: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企业已被置于同国外企业同一市场规则的法律环境中。许多企业和企业家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认识还比较浮浅。他们理解的企业法律事务主要是打官司、讨债、起草合同、协议等等。许多企业和企业家还远远没有意识到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策划、谈判等等活动中的法律事务,以及预防法律纠纷和刑事犯罪等问题。 对法律事务工作的几种错误观点:

“花瓶论”:应付公事, 特别是国有企业和讲排场的私营企业老板,把律师当作摆设,为自己撑门面,所有问题全部一言堂,根本不听取律师的任何意见。 “降低效率论” :很多人说:有律师介入,发现的问题太多,项目就谈不成,没律师介入,项目反而很顺利。这观点固然不对,但也要求律师和法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推进项目的运作,而不是设置障碍,我们应该发现问题,但更应该寻找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

“唯诉讼论”:把法律顾问视为一把雨伞,下雨天才想到它,天晴了就束之高阁。这样企业的法律顾问如同救火队员,企业发生了纠纷才去灭火,平常只是一种摆设。

法律问题不应仅仅是法律顾问需要考虑的问题,而是企业管理团队在相关责任产生之前考虑的一个商业问题。领导人意识到风险存在并管理该风险,是迈向法律风险预防最为关键的一步。

三、法律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经营决策的法律意见

2、规章建制

3、合同事务

4、公司改制、分立、合并、产权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处理。

5、诉讼、仲裁

6、法律咨询

7、法律培训

8、外聘律师的合作

9、其他

第二部分 企业法律事物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

讲课目标: 通过对企业主要法律事务的概括性讲述和几种主要法律风险的探讨,使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人员认识到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是法律风险控制和预防的重要保障。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实质内容就是控制法律风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法律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世界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路伟律师事务所对中国100家大型企业集团的进行了法律风险评估,并进而提出了公司防范法律风险的三大战略:公司治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对中国企业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企业法律风险的内容非常宽泛,大的分类:

公司设立风险:出资、股权问题,例如出资不到位、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抽逃出资、用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出资等等,特别注意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问题。 公司法人治理风险:公司决策必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有些公司负责人对自己公司的章程根本没有详细看过,譬如有些合同或者决策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否则就是无效合同或者是无效的决议。

合同管理风险:合同订立与成立风险、合同效力风险、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违约责任承担等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在权利凭证、权利保护方面的风险。 市场营销风险:产品包装与宣传、产品定价与销售等。

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解决。 跨国经营风险:外商投资企业、国际贸易、信用证、提单等,长期低风险运营环境下的中国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对法律风险不够重视,根据商务部最近的调查,中国企业海外业务现有超过1000亿美元的应收帐款。所以,跨国经营风险是很大的,必须预先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我们有选择的概括性的讲述几个具体法律问题,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合同和担保法律事务管理及风险控制

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从宏观上看,也可以理解为即各种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决纠纷的过程。企业的经营目标,主要依赖各个经济合同的正常、实际履行来实现。而各个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和纠纷的处理,均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合同风险控制简述。(1)合同订立:

主体不合格的法律风险:如合同主体法人资格不成立、合同主体对合同标的物存在所有权瑕疵、合同主体不具备签定相应合同的法定资质等。

例如:对合同鉴于条款的理解:如“双方保证,其各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附件: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双方保证对合同标的享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无侵犯第三人权益的情形”。这些条款并非可有可无的无害条款。如果合同相对方属于“蒙上公司的面纱”的无权处分人或标的物存在其他第三人权益,那么,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上述条款,可以认定本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是善意的,对方当事人是存在恶意的,从而维护本企业的财产所有权。 (2)合同形式

关于传真件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认定。建议不采用该方式。 关于房地产公司的广告宣传、沙盘、样板间、规划图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如对方当事人固定证据,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合同内容予以认定。 (3)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

约定不明时发生纠纷的重要原因,如质量和数量约定不明确,特别是成套的大型工业设备,对各部件的质量要求和价格没有细化并落实到详细的供货清单上,对附属设备的要求不明确等等。 (4)合同履行不规范

即使合同约定的很明确,合同条款也规避了各种风险,但如果具体负责履行合同的业务人员不严格履行合同,也会导致合同风险的发生。所以,企业必须重视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重视普法工作,仅仅是领导人或法务人员重视法务工作是不够的。

合同履行必须注重证据的保全,例如,重要的的法律文书必须用特快转递并索要查询单、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的时候向业主出示房屋验收合格文件的证据保全、重视物权交接凭证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还要注意诉讼时效、学会使用抗辩权,包括后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例如:“先出发票,后付款”

在企业的经营中,特别是一些购销合同中,付款往往是滞后的,付款方往往要求先开出发票挂账,然后陆续付款,而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是付款的凭证,我收到发票,说明你收到钱了,在诉讼事件中,发现这样的弊端有很多。

律师向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合同履行能力的审查制度,包括合同订立前的审查,履行过程中的审查;

2、建立专职部门,由专人负责及时排查合同履行情况,这里不仅包括了对对方的审查,同时应包括对自己履行方面的督查,以保障合同顺利履行,避免违约,造成损失。

(5)违约责任的风险控制

出了积极履行合同,防止违约事实发生外,法务人员应在注重完善合同条款,规避违约责任。如在合同中设定构成违约的前提要件,一旦产生违约行为,可以最大限度的免除责任。

3、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应注意的几种禁忌:人情担保、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贿赂担保、无知担保、无效担保。

企业集团应当制定担保管理办法,特别是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应当制定申请、审查、批准、备案制度,制定担保管理办法,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对外提供担保造成企业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

担保责任风险防范:对外进行担保特别是为关联单位提供担保是经常发生的业务,多数情况下是不得不做的业务,但集团公司又必须考虑在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通过反担保转嫁和规避担保责任。另外,企业应当建立担保制度,用制度去规范,有了制度,工作人员在交涉的时候也有话可说,避免人情关系上的尴尬。

二、知识产权管理和风险控制

一家严重依赖知识产权和研发的公司,其法律风险远远高于没有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的公司。

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有许多工作,其中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是最通常而又是最重要的。规范而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当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商业秘密管理办法》、《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科研档案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特别注意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1、关于中外合资公司设立及解散时的风险如不评或少评中方无形资产,合同和章程中对新开发知识产权归属没有约定,对外方知识产权不做检索,为无效知识产权买单,外方知识产权保留等。

2、没有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我国产品在进行海外注册时,有近15%遇到了被抢注的尴尬局面,大陆许多家喻户晓的知名日化商标已经在香港遭抢注。

3、商标被盗用或随意授权使用。

4、商标到期不续展、自行放弃商标专有权。

4、技术秘密管理措施不严造成的流失。

三、企业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及风险控制。

1、企业并购是现代企业扩张、发展的重要方式。

在全球范围内,并购已经成为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例如某公司要操作某房地产项目,直接购买尚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我国法律的限制,那么通过企业并购取得土地使用权产权单位的实际控制权,就能实现运做该房地产项目的目的。

2、企业股权并购的认识误区。

并购模式并非一种,如境内企业并购,根据企业不同的性质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又会产生许多不同的并购类型。还有外国企业并购内资企业、合营企业并购、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等高端并购业务。

资产收购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企业并购:资产收购并不发生企业控制权的变化。 企业并购并非取得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而是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企业并购风险控制(购买方)。

并购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但收益与风险是对等的,也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审慎性调查的必要性和内容:

对目标公司的审慎性调查是并购项目的前期首要工作,也是收购方规避风险的重要工作方式,只有了解了目标公司的全部情况,才能设计规避风险的合同条款,一般委托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或有债务风险及控制:

股权转让中最大的也是最难以预防的法律风险就是或有债务的风险。控制或有债务的风险,除进行必要的审慎性调查外,合理的设计合同条款也是非常重要的,而采取担保措施或价款提存措施是控制或有债务的最佳方案。 交割风险及控制:

交割风险是股权并购中的脆弱环节,往往被忽视,防范该风险需要完善的合同条款,并需要合同执行人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

四、诉讼事务的管理

诉讼业务管理的关键是选择合适法院、合适的代理人。作为原告,应当充分利用民事诉讼法对于管辖的规定,利用法律技巧将管辖确定在合适的法院,占尽天时地利,同时还要选择合适的代理人,也就是对该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有专业特长的代理人。

诉讼业务的管理最忌讳只做人际关系而忽视对法律本身的研究。

五、其他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企业法律事务非常繁杂,如财务、税务、劳动人事、物业管理等等,需要法务人员协助企业负责人完善制度,规避风险。

第三部分 企业集团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的构架

讲课目标:

理顺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模式,探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如何构架,力求建立起能够为集团的发展提供全面、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法律事务管理中心。

一、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基本概念和类型

1、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定义

所谓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就是指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之间所确立的关系的形式,它形成了企业集团组织的基本框架,实质上反映了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

2、企业集团组织的基本结构

U型结构:集团公司不设中间管理层,集团总部与下属成员企业直接联系和管理的组织结构模式。突出特征是集团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直接进行指挥和控制,下属企业自主权很少,是一种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模式。

H型结构和M型结构:着两种模式的共同之处在于集团公司下设若干行业集团公司或事业部作为整个集团的中间管理层,行业集团公司或事业部作为核心企业,统率一大类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基层企业,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3、企业集团的基本结构对于企业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的意义。针对不同的组织结构类型,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做不同的设置。 可以说,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的特点,任何企业的管理体制、企业文化、领导层素质都是不同的,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实际上,法律事务被提升到管理层面的时间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社会上并没有形成对法律事务管理的理性认识,我们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缺乏理论上的支持,只能根据现有的一些实际情况和经验做些探讨。

二、两种法律事务解决方案及评价

1、集团公司法务总经理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双重领导下的多级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所有下属单位都设置法务部门或岗位,由下属单位直接管理,同时,上级法务部门可以知道下级法务部门的工作。 该体系的评价:

集团公司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之一,法务部门与法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业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法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上级与下级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得到充分的体现。集团公司的社会资源优势得以集中,任何公司的法律事务都可以在整个集团公司的资源平台上得到解决。李 但是,因为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关系太多太复杂,会出现相互推委甚至转嫁责任的情况。一旦各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疏通不畅通,就会出现各自为政,不出现问题就各行其事,出现问题就推倒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所属公司的法务工作无法实际控制,集团制定的管理制度难以贯彻执行,法务工作名存实亡,限入瘫痪。 解决该体系弊端的途径之一:较短期的解决方式就是成立一个由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虚拟团队。企业内部的虚拟团队也可以得到外聘专家的支持。这一方案最大化利用了现存的有限资源,同时也为所有子公司面临的普遍问题提供了统一的解决方案。但同样,由于这些虚拟团队在总部人员的领导和指示下建立了联系更为紧密的跨公司的团队,因此该方法另一个间接的好处就是增强了总部的管理控制力度。

2、法务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一级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集团公司法务总经理领导下的集团法律事务中心,对集团负责;下设若干法务人员,分成若干部门如诉讼业务部、合同审查业务部、项目投资业务部、秘书科等。 该体系的社会评价 集团公司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之一,由于集团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要对整个集团的财务绩效负责,在未来的数年里管理职权的集中化将成为中国公司的一个主要发展趋势,该模式将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

该模式能够对所有法律事务有效控制,制定的规章制度得以有效实施,能够形成强大的人才优势,可以对重大法律问题作出研究决策,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和人才的培养,法律人员集中,可以形成业务上的竞争,利于提供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但不利于基层公司与法务人员直接沟通,特别是法务人员难以对比较小的业务全程跟踪。

三、法律事务部门设置的其他问题。

1、法律事务的不同层次,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有着各不相同的要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机构与职务安排,应当与企业法律事务的职责、层次、人员素质相适应,这样才有利于搞好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根据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难度和重要程度,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可大致分为四个层次,各个不同的层次,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有着各不相同的要求:

一是一般法律事务性工作,包括解答法律咨询,查阅法律资料,起草法律事务文书,整理、搜集诉讼证据,办理诉讼过程中的签收、送达等法律事务,这是最简单、最基本的法律事务工作,只要一般的法律专业人员就应能做到。

二是代表企业具体处理法律事务,如代理协商、谈判,代理调解纠纷,代理追讨债务,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起草或审查企业经济合同和法律文件,这是企业最主要的法律事务,要由一般律师或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阅历的法律专业人员负责;

三是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及时发现和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或者化解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应对和处理企业突发事件,为企业顺利发展保驾护航。这是企业更高层次的法律事务工作,只有具有一定的企业和法律双重阅历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才能胜任该项工作;

四是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策划及运作,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为企业决策者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等等。这是企业最高层次和境界的法律事务,只有那些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法律工作经验,以及具有相当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理论水平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才能够胜任。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机构和职务安排不合理,会导致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留不住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有的企业不明白其法律事务的机构和职务安排适合什么样的法律专业人才,招聘时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所以常年招聘甚至几年也招不到满足要求的法律人才;有的企业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责和层次认识不清,结果给一些人滥竽充数,最终无法履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责。

2、企业法务人员的定位:

企业法务是在市场经济新形式下发展起来的职业,与执业律师不同,可以说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的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或者法务经理、主管与法务工作者,并不是单纯的法律工作者,是企业经营管理者与法律工作者的复合型人才。

3、法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分配。

法律事务往往被认为请来写合同和打官司的,法务成了一个独立部门与企业的运作分割开来,法务与企业内部各机构缺乏必要的联系,没有勾通就没有信任,法务的工作往往变成马后炮,而没有成为车前卒。

企业法律事务在企业中又处于生产、经营、管理的配合地位,具有服务性质,所以要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除必须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外,还必须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4、法务部门与外聘律师的关系。

法务部门的优势在与对公司的方方面面,了如指掌。外部律师对企业的意义在于,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外部律师和内部律师应该是一个互动的关系。

推荐第10篇: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通过对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相关程序,规避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经营和项目开发提供法律支持。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如下内容范围:

1、涉公司法律、法务文件的拟订、审核工作;

2、公司所有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参与项目收购、法律问题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纠纷处理以及法律知识培训;

3、公司全部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应诉、执行工作。

第三章 具体职责

第三条 负责公司法律纠纷、诉讼的处理及跟踪;

第四条

负责拟制公司法律文件、负责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核、提供合同或文件相关事实信息;

第五条

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以及公司各部门日常经营活动等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务意见;

第六条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第七条

参与项目公司并/收购、项目合作开发,配合各部门相关合同的草拟、修改与审核;

第八条

负责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规范; 第九条

开展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收集和相关知识的培

1 训工作;

第十条 负责外聘律师的选择、评估与衔接; 第十一条

法律、法务信息管理;

第十二条 负责公司法律风险体系及风险管理评估。

第四章 法律文件审核

第十三条 原则上公司对外涉及法律文件在正式发出前,必须经公司法务部审核,但以下情况除外:

1、按照固定程序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的文件,视情况一般不需审核;

2、业务流程内一般性的文书;

3、与公司之间一般性的往来文件通常不需审核;

4、社交、礼仪性质的文书。

第十四条 公司采用的规范性格式范本合同、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文件,必须事先经公司法务部审核。

第十五条 审核程序:一般先由经办部门拟制初稿,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后,再交由公司法务部审核,后交由其他部门审核;

第十六条 重要文件的文稿可由公司法务部配合经办部门拟订,经办部门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根据拟稿人要求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 第十七条 下列法律文件,需公司法务部审核,并视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1、土地转让、出让合同;

2、股权转让合同;

3、项目合同(包括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拆迁协议等及其补充协议);

4、遗留问题处理协议;

5、重大投诉处理的相关文件;

2

6、其它与公司重大事项相关的文件。

第十八条 遇特别重大或复杂情况,经办部门必须由专人提供详细情况,应避免单纯文件审核的方式。

第十九条 遇有公司法务部意见与经办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情形出现,双方应采用小范围会议形式研究确定,必要时上报共同上级决策。

第二十条 公司顾问律师事务所的选择: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考察,出具考察专业意见及提供顾问律师事务所信息,上报总经理批准,并由公司统一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常年合作事务所确立后,应由双方确定 1~2 名固定律师负责公司的业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应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准确及时的法律服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法务部负责对公司顾问律师的管理、工作衔接及业绩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顾问律师的法律协助。

1、电话、邮件咨询;

2、通过公司法务人员,约请律师面谈;

3、特别重大事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应作为专项业务处理,经办部门要指定专人和公司法务人员与律师配合,共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重大疑难问题或公司专项处理的问题,视情况由顾问律师出具书面专业意见,对于一般性问题,不再由顾问律师出具书面意见,仅由公司法务部出具内部法律意见书。

3 第五章 法律咨询及法律意见出具

第二十六条 公司法务人员有义务解答公司各部门及公司管理层的涉及公司业务和管理的法律咨询。如需公司法务人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经办部门需提交争议事件材料及书面咨询。

第二十七条 对一般性问题的咨询,可以立即答复的应即时给予答复;无法即时答复的应记录在案,不迟一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第二十八条 对于经办部门提交书面咨询及重要咨询,公司法务人员向经办部门了解实施情况后需以书面方式解答,对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答复,期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二十九条 需公司法务人员配合的事项(包括参与执行、参加会议、谈判等)根据工作需要提前通知。

第三十条 前条所述事项如需在会议时发表意见的,组织部门应提前将相关情况或相关资料提供给公司法务部。

第三十一条 除开庭或与其它公司重要事项冲突,时间确无法安排的情况外,公司法务人员必须按组织者要求准时参加;在上述除外情况下,公司法务人员也应即时与组织者沟通,研究其它参与途径。

第六章 法律知识培训与宣传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内部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与宣传工作。 第三十三条 对新颁法律法规应进行培训。

第三十四条 遇与公司重点业务环节相关的新法律法规出台,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第三十五条 应有效利用内外部资源,针对部门业务需要,展开专项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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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项目收购

第三十六条 项目收购指项目公司并/收购、土地使用权受让、项目合作开发、品牌收购等,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尽职调查、签约、履约、资产移交及资金支付的全过程。 第三十七条 具体程序:

1、由经办部门收集项目资料,进行项目调查与初评;参与对收购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可研报告的拟定、审核及项目评审。

2、由经办部门组织团队进行尽职调查,法务部配合拟定调查清单、出具调查报告,并配合经办部门根据资产评估、可研报告、调查报告作出项目投资决策。

3、法务部参与收购谈判,并负责收购合同的拟定、审核。第三十八条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涉及法律风险的预测、评估、结论。

2、尽职调查清单的主要内容是需要合作方提供的关于项目、项目权属人及其关联人的各类文件,一般情况下可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文件;企业各类资产的文件;企业的各种贷款、融资文件;企业的重大合同、协议;企业的经营业务,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审批或许可;企业的各种税务文件;企业雇员的劳动文件;企业的各类保险文件;企业涉及的各类诉讼、仲裁或争议的文件。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市场信誉、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管理能力、资产规模、负债情况、发展前景等。

3、在项目评审后,应形成由所有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并由公司领导签署评审意见的项目评审表,作为项目前期资料不可缺少的部分。

5

第八章 案件诉讼

第三十九条 起诉申请:由各经办部门在书面阐明起诉对象(背景)、事由、目的、希望的结果等事项,与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报告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认为可以起诉的,上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进入实务操作;如认为存在问题,应书面反馈,并与相关人员协商后确定是否起诉,待批准后进入实务操作程序。如属重大案件,法务部可发起组织相关部门开会研究。 第四十条 总经理核准后,由公司法务部,展开诉前准备操作步骤:

1、初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经办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专业及技术支持;

2、如需要,可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要求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案件的利弊、案件未来走向、结果进行判断及预测,并及时上报总经办主任;

3、准备涉诉材料,提起诉讼;

4、对起诉阶段的证据准备工作,经办部门要切实重视,认真执行。需向公司法务部提交的基本证据材料包括相关合同、协议、双方往来信函及传真、双方或单方签署的其它文件、被起诉对象情况证明材料、起诉事项的详细经过说明、涉及该事项的其它内部资料、涉及金额的要提供金额具体数字及计算依据和方式。如公司法务人员认为需要补充的,各经办部门要根据要求及时补充。在该阶段提交的证据资料一律以复印件形式提供,并随附目录清单,清单上对每份证据要注明该证据发生的时间、是否有正本、保管部门、保管人。

第四十一条 诉讼配合:经办部门要立即指定固定的专门负责人或联系人(视具体情况确定),负责配合公司法务人员对案件处理,包括涉及本部门资料的收集、案件简要情况的说明、案件进展的跟踪、向本部门反馈案件

6 进展情况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事项,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第四十二条 应诉:

1、公司负责收发信件的人员在接到法院邮寄送达的信件后,要立即送交公司法务人员,遇公司法务人员外出或不便接收情况,应立即将相关信件交总经理办公室;

2、公司法务人员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应及时与法院相关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后,展开应诉前期准备工作并上报法务部负责人审批;

3、待应诉申请批准后,进入实务操作阶段。

4、总经理办决定由公司法律顾问应诉的,法务部门应协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总经办主任。第四十三条 审理阶段:

1、本阶段工作主要由公司法务人员或顾问律师承担,各相关部门根据诉讼要求给予及时、必要的配合。

2、公司法务人员应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关键性问题制作法律意见书上报法务部负责人,由法务部负责人上报总经理。

3、涉及调解:

①公司法务人员应上报法务部负责人,由法务部负责人上报总经理; ②涉及调解原则或方案,应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操作。

4、关于结果:案件审理结案后,公司法务人员要即时将相关情况制作书面文件随附相关裁判告知相关部门及公司管理层。

5、涉及执行:

①由公司法务人员操作,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及跟踪;

②对方拒不执行的由经办部门发起和公司法务人员会签,进入申请执行程

7 序。

第四十四条 二审阶段的基本处理程序及原则参照一审相关程序办理,可视具体情况对环节进行简化。

第四十五条 案件的各个环节涉及经济指标的,特别是起诉和调解阶段,涉及相关数据指标计算的,由财务部门负责计算并将计算结果和相关数据提供给公司法务人员,公司法务人员将以此作为案件审理中的依据和向法庭提交的相关数据证据。遇有意见特别相反的情况时,必须以总经理批准的为最终意见。

第四十六条 在案件举证期届满前,公司管理层可根据情况决定召开协调会针对案件进行综合评议、决定策略(公司法务人员有建议权);举证期届满后,除非特殊情况(指二审对策研究、调解方案、重大突发事件等),一般不需召开此类会议。

第四十七条 特别重大案件在起诉立案前或接到应诉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会议。

第四十八条 案件执行完毕后,方可视为案件终结,由公司法务人员整理案卷,归档保存。

第九章 法律风险体系及风险管理评估

第四十九条 针对公司经营运作方式及未来发展方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测评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体系。

第五十条 针对企业法律风险测评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内部管理体系。

第五十一条 针对企业法律风险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的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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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法律法务信息管理

第五十二条 法律信息管理工作包括:

1、常用法规库: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

2、实用案例库:收集公司案例、业内其它典型案例;

3、即时法律信息:将最新的法律动态即时反映;

4、重大法律事项通报:保证对重大法律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由法务部提出草案与修正案,由总经办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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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管理,提高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催告函,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1.3 本办法贯彻以公司利益为重、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原则。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所有项目部,其中案件产生的具体单位称为责任单位,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称为相关单位。

1.5公司法务部受总经理的委托,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法律事务的指导、决策、协调和服务工作。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所有项目部的法律事务工作,必须在公司法务部的指导和决策下开展工作,所有的法律事务事宜,不论时间、地点,都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汇报和请示。

2、职责

2.1责任单位要对案件的全过程负责,审理阶段之外的其他阶段,应在公司法务部的指导下进行,但必须由责任单位自行完成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阶段。2.2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为责任单位法律事务处理的责任人,不得以不具体经办等理由为借口推脱。在职的原单位领导和经办人有义务和有责任参加配合法律事务的处理。

2.3已被撤消的项目部,发生经济纠纷后,原项目负责人必须出面负责解决,原项目的具体业务人员必须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所需的材料,由项目部的上一级单位负责人负责。

2.4 分公司及各项目部遇有对方不按时办理结算、不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等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不实施约定行为时,应拟订向对方发出催告函、催款函、履行函及其他法律函件,发函前必须上报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盖章。

3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

3.1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起的诉讼、非诉讼、仲裁争议的案件。

3.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指纠纷产生后,公司采取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工作程序,包括诉讼程序发生之前的沟通、协调,诉讼或仲裁的开庭前庭审准备,审理中的证据补充,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直到判(裁)决或调解后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案件总结。

3.3公司经理办公室和其他职能部门接到法院送达的案件诉讼材料后,立即转交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进行统一安排,采取相应措施。

3.4公司法务部收到经济纠纷诉讼材料后填写《法律案件登记表》(附件1),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接纳案件材料,并在接到案件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的情况向公司法务部做出书面汇报,以便于尽快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经济纠纷方案。

3.5事实清楚、没有较大争议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纠纷案件,经公司法务部审核后,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公司法务部为责任单位出具诉讼所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责任单位应在确保案件真实、帐目清楚的前提下,及时与原告及法院协商,公司法务部提供指导服务,争取和解,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减少诉讼费用和违约金等费用的支出。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至公司法务部。

3.6事实不清、争议较大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纠纷案件,公司法务部直接参与处理案件的审理阶段,与责任单位共同解决;责任单位须全力配合,积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详细汇报全面、真实的案情,并派专人与公司法务部联络,负责经济案件的全过程,相关单位也应积极配合,提供办案所需资料。

3.7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达成和解的,其和解方案或可接受的和解底线,应由案件处理责任人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法务部审批。

3.8责任单位聘请专业律师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应事先将委托合同及费用计算报公司法务部审批。

3.9案件结案后15日内,责任单位具体经办人整理案卷、编写案件总结报告一并上报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案。

3.10法律纠纷发生后,因案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本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及其他开支均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计入具体项目成本。

3.11各基层单位每月应对本单位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填报《法律纠纷案件统计表》(附件2),并于下月5日前报送至公司法务部,报表内容必须真实、数据文字准确、填报完整,报送的案件要根据每月情况及时更新,不得,瞒报和漏报。

4.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

4.1公司法务部负责对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实行审阅及提示,对签约和履约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实施监控,适时发布《履约风险警示书》(附件3)。

4.2项目部对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应制定防范措施,填写《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表》(附件4)包括: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工程停、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各基层单位负责收集所属项目部《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表》并于每季度末30日前上报公司法务部。 4.3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范围内证据保留工作的责任人。对于发函并取得对方签收盖章的书面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对方的催告函、催款函、采用公正方式送达的证明、建设单位的付款凭据及与建设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工程款延期偿还的会议纪要等证据材料各基层单位都要加以保管,为以后出现法律纠纷提供胜诉的依据。

4.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树立债权保护意识,在债权的诉讼保护时效期间之内,应主动向债务人办理财务对账手续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确认或发催告函、申请书,以有效维护企业各项权利。

4.5各基层单位都应当时刻关注债务人的清偿能力,高度重视公司债权的安全,对于需要通过诉讼才能实现的债权,需及时主张权利,将对外债权的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法务部,经公司法务部仔细分析后报公司分管领导与公司主要领导研究决定,以便争取主动,实施依法清欠。

4.6对两年以上的应收帐款由各基层单位确定责任人,积极清收,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丧失诉讼权利。

5 普法教育培训

5.1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范围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的策划、组织、实施、总结工作。

5.2公司相关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全面参与、配合法律知识的普及实施工作

5.3公司每年定期开展1---2次普法教育培训。5.4每期培训的主题与内容由公司法务部与公司领导、各部门及基层单位沟通后,根据公司工作的需求进行具体确定。

6审阅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

6.1根据公司管理的需求,公司法务部要对公司即将出台的内部管理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6.2首先由内部管理制度的起草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规章制度评审单》(附件5)报公司法务部。

6.3法务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7.对外合同的评审

7.1法务部对公司对外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

7.2主营合同的评审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流程办理,提出法律评审意见。

7.3其他经济合同的评审由所在部门、单位报公司法务部,法务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法律评审意见。

8.法律咨询指导。

8.1公司法务部通过咨询、指导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的法律事务,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主动咨询与公司法务部及时解答或主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3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的经营管理人员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需要咨询的法律事项,应主动以电话、公司信息平台、《法律事务咨询单》(附件6)等多种形式向公司法务部寻求法律咨询指导并认真听取法务部提出的法律意见。

8.5公司法务部接到法律事务咨询事项后,应及时做出解答,必要时可向专业律师咨询,针对所咨询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附件7)。

9.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10.本办法自 年 月 日实施。

第12篇:公司法务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本人于 年 月 日入职,担任 一职。实习期间,通过不断的学习,对 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流程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现将试用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初步学习阶段

(1)入职当天,在总部 的带领下,认识了 部、部以及信息科技部的领导及同事。之后,实习引导人 总监将相关实习资料交予我学习。通过对这些资料学习,我对 岗位的工作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2)参加为期五天的新员工培训,加深了对公司规章制度、主营业务和各部门职能分工的了解。(3)在引导人 的的指引下,全面了解 负责的各项工作内容。通过此阶段的学习,强化了我对本职工作的认识,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深入学习阶段

(1)坚守原则不放松。俗话说:“在其位,谋其职。”在学习审核合同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低我司的经营风险,这不仅仅是 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更是作为一名 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职业素质。(2)学习业务。 业务,作为 的其中一个主要经营业务,其能否顺利开展直接影响到 的正常运营。所以,在审核 项目相关合同及资料的时候,必须百分百的严谨、细心,严格按照审核要求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一旦出现拿不准或者难以理解的情况时,必须向领导或者是相关经办人员了解清楚,不能马虎了事。而在

1 开出呈批表时,原则上要求业务人员必须提供整个项目的全部合同资料,包括评估报告、合同审批表、三方协议、双方协议、租赁合同、企业基本资料、产权资料、保险资料(如需购买)等,并及时督促经办人回收合同资料。(3)学习仓储业务合同审核。在 的引导下,我对如何仓储保管协议和仓储协议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掌握了审核合同时应该掌握哪些重点条款,避免经办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纰漏。(4)学些合同的整理与归档。在 的引导下,我学会了合同的整理与归档。这份工作貌似很简单,但也必须认真对待,因为合同档案的整理对日后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5)参与 劳动纠纷案。通过实际参与该案的全部诉讼流程及相关的准备,不断将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具体案例的处理能力。

三、实践操作阶段

经过上述两个阶段的积累,基本上熟悉了法务专员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流程,该阶段的任务主要是将积累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包括下列内容:(1)仓储融资合同的审核。在审核部分分公司融资合同的过程中,我能够积极向其他经验丰富的法务学习,力将前一阶段学习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细心审核是为了尽量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且在诉讼举证时获得主动地位。(2)仓储合同的审核。与融资合同相比,仓储合同的条款比较简单,但是经办人员往往出现细节错误,例如合同主体的混淆、对方企业公章漏盖、非续签企业法人资料未提供等,这要求法务专员在审核合同时,严格把关,避

2 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3)仓储融资合同的归档。合同归档的主要就是收集好每一个项目应该具备的资料。该项工作比较繁琐,必须认真、谨慎、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在很多时候,合同归档的时候,业务人员仍未能将相关的资料全部收集完毕,这时候就要求法务及时督促业务人员及时回收合同资料,确保每一个项目的合同书不出现遗漏的情况。归档环节的主要工作就是将合同资料编号、归入对应银行、电子移交表单更新、纸质资料归档等,待全年合同整理完毕后,及时移交给档案接收部门。(4)参与了我司的一些诉讼案件。通过参与我司与 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与 仓储合同纠纷案、与 勇劳动纠纷案,在前述案件中,我做了一些准备性的工作,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南储相关的业务知识,对我日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四、总结强化阶段

经过前面三个阶段的学习实践后,我对法务工作的内容及流程更加熟悉,可以独立处理一些日常工作,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强化:(1)对与我司合作的银行的相关合同还不是特别熟悉,还不能做到将其烂熟于心,仍未能脱模审核,这就导致了在审核过程中工作效率不是特别高。所以,在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勤练习,多练习,虚心向有经验的法务的学习,不断增强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2)对非格合同的审核还是比较生疏。认识到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正视。所以,在日后的工作中,我要加强对非格合同的审核练习,不断提升自身的审核非格合同的能

3 力。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复习以及深入了解南储常见的合同类型以及其注意事项,为日后的合同审核工作奠定夯实的基础。

经过试用期的学习,我对 所倡导的 的企业文化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充分发扬这种企业精神,努力、虚心学习,充分发挥所学知识,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最后,再一次感谢引导人 和其他同事对我的帮助。

第13篇:法务工作计划1

法务工作计划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1、协助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的机制,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利益化。

3、尽快审核收到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文本的内容。

4、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自详细了解相应的具体内容后尽快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6、保持敢于直言的风格,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法律补救功能中的计划

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接到相关要求后尽快行动,以最快的时间完成工作。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使领导迅速作出决策。

3、接到诉讼请求后,自领导批准之日起30日内完成法院立案。

4、发现需诉讼的案件,有义务向公司报告情况,建议并提请领导批准起诉。

5、协助法律顾问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6、诉讼案件做到有求必应、认真负责、及时完成。

三、法律培训和宣传计划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从“不定期方式对公司”开始简明改为“公司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岗位法律知识培训”。

2、在进行法律培训的同时,协助法律顾问不定时地解答法律咨询和进行法律宣传。

四、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1、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新知识,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2、尽早尽快了解、熟悉、掌握公司工作环节及流程,提高工作主观能动性及责任心,虚心向老员工请教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个人素质。

第14篇:法务工作计划(完整版)

法务专员工作计划

合同→规章制度→诉讼案件→法务档案管理→接受法律咨询和宣传→自我提高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此项工作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商务信函、会议纪要、通知、公告、意见、决定、报告、通报、请示、批复、承诺书、询证函、备忘录、手册、回执、收据、借条、说明、证明、申请书、规章制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等)

1、协助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4、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坚持事前、事中、事后都跟进为原则,以高效、高准确率和零风险为法律服务准则。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

无规矩不成方圆,应加快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法务部/行政部

1、《行政管理办法》

2、《公文管理办法》

3、《印章管理办法》

4、《公务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办法》

5、《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部

6、《费用报销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7、《财务印章及网银U盾管理制度》

8、《票据管理制度》

9、《现金管理制度》

10、《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

11、《出差管理办法》

12、《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13、《招聘管理办法》

14、《入职与试用期管理办法》

15、《奖惩管理办法》

16、《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7、《劳动合同》

18、《保密协议》

19、《员工入职声明》

三、法律纠纷的处理

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催收。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上级提出警示并同时报告相关案情。

3、发现需诉讼的案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4、诉讼前做好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四、法务工作档案的建立

1、建立法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应登记和留存,以备随时查档。

2、对于将来法务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未结的纠纷方便处理,已结的纠纷便于查阅。

五、法律培训和宣传计划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2、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地解答同事的法律咨询并不定时的进行法律宣传。

六、自身素质的提高

1、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企业文化,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2、熟练掌握法务工作流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努力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

第15篇:侨联法务工作计划

XXX区华侨联合会年度法务工作计划

(年月日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讨论通过)

XXX华侨联合会法务部的工作重点应围绕市侨联的中心工作展开,特别是要利用法务人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社会资源,注重其在维护侨胞侨企的合法权益方面能够发挥的独特作用。

一、组织《关于建立涉侨维权工作衔接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专题学习活动,落实侨务政策,提升侨联维护侨益的工作水平。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涉侨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护侨益水平,主动、依法、科学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2、构建衔接机制,努力妥善化解涉侨矛盾纠纷。一方面积极组织涉侨纠纷诉前调解,完善诉前调解制度;另一方面全力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反馈调解信息,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信息交流制度。

3、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涉侨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设立涉侨维权工作小组,完善涉侨维权工作机构,促进小伤调解工作的专门化、规范化。

二、提供全面周到法律服务,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及《NNN省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侨胞侨企的合法权益。

1、接受侨胞、侨企涉及法律方面的投诉请求;

2、做好侨胞、侨企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3、对复杂的投诉请求,召开案情研讨会;

4、及时向相关司法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制作公函,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长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1、提供咨询热线,为我市侨胞侨企全面提供长期免费法律咨询。

2、对华侨、归侨侨眷来访,做到热情、周到、细致;对涉侨案件当事人来信以及其它部门转交的信访件,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并落实办理责任人,在

依法、稳妥处理的同时,做好接洽、沟通和回复工作。充分发挥联系广厦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于当事人无理缠访、闹访的,积极主动地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新时期侨联法务工作任重而道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增强做好侨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侨联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国侨联、省侨联、MMM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联系实际,凝侨心、聚侨力、促和谐,团结壮大爱国力量,为维护侨胞侨企的合法权益积极贡献。

第16篇:公司法务的工作方法

公司法务的一些工作方法

有一些做法务的朋友认为自己的工作没有前途,因为做的都是一些非创造性的工作,只是在一些琐屑的事务上按部就班的消耗自己的青春才华。我理解这样的说法,因为公司法务的很多日常工作就是为公司审查合同或者做办理各种证照、管理公司重要文件印章,撰写各种报告文件等文职工作。这类工作甚至还不需要运用太多的法律专业知识。很多人认为,做这类工作无须太多的工作技巧和方法,因为公司对法务的业绩评价指标完全与业务部门和生产部门不同。但我认为,做任何工作都需要有方法和技巧,如果你希望和别人有所区别或者希望获得更好的发展而不是混日子。

工作计划和安排

公司法务应该有自己一个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这个计划可能来自公司决策层的部署,也可能是公司法务主动向决策部门提交。比如,公司需要对上年度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公司要对市场上的侵权产品和行为进行维权行动,公司要开展内部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公司要对所有的合同文本进行版本调整,公司需要设立新的工作机构和收购其它公司的股份等等。这些计划和安排如果被通过,则最终应该转变成为法务部或者公司法务一个周期内的主要工作内容。

年度或者季度的工作计划能够让我们的工作变得可以细分和有预期。比如对应收账款的清理工作,如果事先没有计划和安排,缺乏必要的资源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几乎是无法开展的。很多大型公司每月都会召开应收账款清理的工作会议,制定每月的工作计划,控制和协调工作进程。

我的建议是,不论自己的公司决策层是否对法务部有工作上的绩效考核,我们都有必要为自己的工作制定计划和进度表。这样会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而让本来就比较烦杂的工作变得有条理和有安排。我不赞成将工作计划做得花哨而不切实际,也不赞成没有前瞻性的计划,在制订工作计划时,要尽可能的考虑的公司各种资源的配合程度以及自己能力的完成程度,同样也不能仅仅只顾及眼前的工作,而放弃对一些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的方案或建议的提供。

公司法务应该不断向公司提供一些有利于公司发展或维护公司权益的工作计划。比如对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形进行维权活动。这种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

性,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可以扫清公司市场上的尘氛,但这项工作需要公司业务部门和设计、生产等部门参加,而且这样的工作对公司而言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公司法务在制定这类工作计划时要周密思考和论证。

记录自己的工作进度

其实,据我的观察,很少有人有做工作日记的习惯。因为这个事情看起来不难,难度在于坚持。实际上,每天在一个固定的时间里写几百个字,记录下一天的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和进度,与客户、上级和同事的沟通等,看上去简单,实际上却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

我曾经建议过律师助理记录每天的工作,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可以养成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而公司法务记录每天的工作则不单单只是养成一个习惯。做工作记录的好处有:

●防止工作上的疏漏和偏差

在一个事务性工作比较繁杂的组织中工作,每天要处理的事务是无法仅仅通过大脑回忆的。三天前做了什么工作,有什么进展,达成了哪项一致,对今天的工作肯定存在一些影响,如果你没有记录或者你的描述和同事的描述有不一致,很可能会让工作停顿下来。客户对一项工作口头提出某项建议或者反馈,我们需要马上进行记录,并思考如何做出反应。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出现工作上的疏漏。通过不断的记录一项工作的进程,我们还可以防止出现工作中的偏差,比如当我们翻阅过往的工作记录,发现某个文件存在缺陷,或者某项工作没有完成,那么我们可以及时进行补正和补救,而不会等到工作出现阻滞时,再进行诊断和检查。

●便于总结和积累

一个案子完成或者一个项目终结,我们需要进行总结。上级主管需要在我们的总结中找到更有效率的工作方法以及下一个阶段的工作方向。我们不能仅仅只让他知道结果,而应该报告一些在项目或案件的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或者状况多发点,以便于下一次工作时规避。我们需要不断的对过往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提炼,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而日常的工作记录提供的参考案例和工作经验能够帮助我们去有效的完成这些积累的工作

●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我们大多具有从事多重工作处理的能力,也就是能够同时进行很多项工作。而根据计划和进度的安排,在不同的工作中切换。比如上午会出席一个工作安排会议,下午则在开庭,晚上却在制作项目文书,这些工作不是一天可以完成,有的需要几个月或者几年的时间与多个部门的共同协作才可以完成。如果缺乏工作记录进行参照,我们很可能在进行工作切换时忘记上一项工作的进度,于是很可能要去重新翻阅资料,寻找记忆的痕迹,这样会降低工作效率。呵呵。

书面的和可以追溯的沟通方式

工作记录大概只能算一个个人性质的文档,具有相对的私密性,除非不得已,没有人会将自己的工作记录公开。而法务的大部分工作内容,却需要通过文字的或者书面的形式去表现,有的甚至必需存在文字的或书面的记录。我建议从事法务的朋友慢慢形成用书面方式去表达自己观点和意图,而不是随意的口头表达。况且,我们的工作会与很多其他部门人员形成协调和配合的关系,用书面的并且可以追溯的方式进行沟通,更能够保证工作的效率和划分各自在项目中的责任。

●报告以及工作函件

我们的工作流程中应该会有报告和沟通的制度和安排。比如按月、季、年度而向上级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撰写一个工作报告并不会占用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只需要查阅过往的工作日志即可形成。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向上级部门陈述工作的进度、目前的难度、需要上级的支持、以及下一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其逻辑上应该层层递进,而不能层次混乱,主题不明。对于报告多个案件或项目,可以分别陈述,或者逐一单独报告。

工作函件主要用于与公司外部的客户进行沟通交流或者对某项事务代表公司发表意见。公司法务对外提出得最频繁的工作函件可能是催款函件或者针对某个合同违约和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的各种沟通函、提示函等。

第17篇:公司法务管理经验汇总

1.法务管理职能导图,很直观的告诉你法务管理工作内容

2.法务管理合同管理工作

作者:李兵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把一个公司的合同管理分为四个部分,合同的撰写和审核,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的执行监督,合同档案的管理。

先说合同的撰写和审核。 合同的撰写和审核,第一步是放下合同文本,与合同需求方进行彻彻底底的沟通。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需求方提供给你的很可能是他们主观的要求,而不是客观的需求,你的任务首先就是把要求变成需求。

他们的要求可能很复杂,你就得抽丝剥茧,理出逻辑结构。他们的要求可能过于简单,你就需要对业务有一个比较深刻的理解,需要快速熟悉业务,和需求方一起将业务拆分成不同的层面和阶段,确定标准、时间节点、权利和义务、报酬与支付、违约责任等环节。他们的要求可能不切实际,你就要向他们讲解理由,是法律的原因,是政策的原因,还是公司现阶段无法实现等等等等,然后帮他们找到替代方案。将需求理清后,请对方确认合同需求,然后才进入文本工作。 相信我,跟需求方沟通后发现需求方说的跟想要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这种情况真是数不胜数。

接下来说说合同审批流程

这个其实就比较简单了,两个重点:

一、审批流程的设计

审批流程的设计,基本就是参考公司的组织架构图,确立各部门的分工,跟领导请示各类合同应当审批到哪一层级,标准是什么,比如金额大小、是否直接适用标准合同等等,这个问题各公司实际情况不一样,只能在实践中体悟。

二、审批单的设计

审批单的设计,跟档案管理有关系,审批单至少应当包括合同的简要描述,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审批人(如果需要其他部门深入协作,还可以有协作部门负责人的签批)。其他的就是签约对方的信息,或者如果希望有更多的提示作用,还可以在审批单上加入更多的信息,比如单价总价重要条款等等。

然后是合同的执行监督

执行监督一般放在各执行部门完成,法务不需要直接参与,但如果公司合同总量不多或者认为部分重要合同需要保障执行过程不违法,也可以放在法务部进行,看法务部的工作量和领导的意志吧。 以前在快消行业做的时候,因为主要合同都是销售合同,所以也有财务部监督合同执行的情况发生。

总之,就是没有一定之规,根据公司的特点,选取监督最方便、最有利的模式。 最后是合同档案的管理

合同档案的管理包括合同档案的分类、保存、调取、销毁等工作。

首先,要确定公司合同档案管理的方式,比如我们公司,技术部根据法务部的需求给开法了一套合同管理的系统,那么我公司所有的合同都可以录入系统,甚至上传扫描件。那么对应的影响就是,分类就可以做的很细,比如做三四层、最低层甚至可以有七八种子分类,因为这样筛选数据很方便。 甚至所有的合同扫描件都可以上传到系统中,各部门根据权限可以随时调取需要的合同扫描件进行查询。

所以,合同分类的问题,我也没法直接告诉你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大致就是按中心、按部门、按业务、按重要性等等标准吧。

合同档案的保存和执行、监督一样,未必要由法务部来执行,看公司特点,前述快消行业公司就是在财务部保存的。因为90%以上的合同都是各类销售合同。 合同的调取,就是根据公司的保密要求,设置各级权限。

关于销毁的问题,快消的合同太多,陈旧档案其实是毫无意义的,所以存在销毁过旧档案的问题,其他公司除非大到一定规模,基本不必考虑。

合同管理是公司法务日常工作量最大的一部分吧,首先肯定是要建立合同模板管理,审批流程,归档管理等管理规程,然后才是执行问题,建议采用信息化软件管理,比如律之星法务管理信息系统,不但能进行合同管理,还能管理法务部门的其他工作。

3.公司法务工作

1.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2.配合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完善公司财务、人事制度及管理流程。3.对公司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法律风险防控。

4.对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避免潜在风险的发生等。如对人事行政部门讲解《中华人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5.制定公司内部合同运营及管理流程。

6.制定公司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如公司劳动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物业管理合同、采购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规范文本。

7.参与公司对外商务合同的前期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及实施,对合同实行全程监控跟进管理。8.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即时处理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9.对合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应收账款、违约责任等纠纷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证据保全、资产保全、先于执行、提起仲裁、诉讼等。

10.负责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申报、保护等制度。

11.公司所涉法律纠纷的协商、谈判等。12.参与公司仲裁、诉讼活动。

目前在做的事情主要是一,审查公司对内对外合同,和起草一些比较日常简单的合同,重大合同交由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和起草!

二,制定公司合同审查流程,合同编号规则,合同管理制度,及帮助完善公司其他制度

三,公司内部档案管理也放在我这里! 说说做了将近一年的经验吧,在公司领导眼里他们不太重视法务,加上法务只有我一个刚毕业的,他们更多的依赖外聘法律顾问!

但是自己不能放弃,要在实践中多积累经验,最开始慢慢来,大小实物遇到时我都通通交给法律顾问来做,他们来出具意见书,我看下,然后在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意法律意见书意见,交给经办部门!这是因为我觉得公司给的待遇太低,没有吸引力,我就这么应付了一段时间!

后来觉得自己还年轻不能这么自暴自弃的,觉得自己来到的是个国企,而且成立时间不长,一切都还很不完善或者没有,而且全公司只有我一个学法学的,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平台!就这样自己在网上搜索和借鉴同学在其他公司做法务的经验,慢慢建立了我们公司的合同审查制度,审查流程。设计了一张切和实际的合同审查表,让公司合同管理这一块慢慢的走上正规化。

对于合同审查和起草自己并没有完全在依靠外聘法律顾问来做,自己先遇到合同先找出自己的意见或需要起草合同时自己先起草一份,然后等外聘顾问的法律意见书发来后自己对照下,觉得他们有的意见是不需要改的,加上自己认为需要改的,写在合同审查表的意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告诉经办部门哪里要改,怎么改!自己慢慢的成长了!即使自己累点待遇没提升,但积累了经验,有助于自己以后更好的成长!

但是在公司一月可能就只写四个加上审查四个合同,自己很快干完后,由于自己在综合部,综合部领导总觉得法务很闲,就给加上一些其他的档案管理等行政事物让做!唉!自己能专心学习知识的时间就少了,他们总觉得闲,但不知道审查合同和起草合同出事后担的责任也很大!不被人理解是痛苦的

首先,什么是公司法务,公司法务在招聘人员时基本的要求就是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公司内主要职责就是合同审核,法律意见出具这些 大同小易,看什么公司,金融投资公司可能要求就多一些

其次,入职后怎么工作。一般就我接触的来说,公司法务在公司内部部门设置和汇报对象上一般稍微高些,我当时汇报对象是公司二把手。工作内容前边说过了,但是在实际入职后做那些工作呢?

1、合同审核。这个是基础,但是跟外部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核是不同的,外部律师审核的话提示风险的同时一般会给设定很多免责条款,不仅是公司与合同对方的免责条款,还有作为外部律师避免自己遭受风险。但是公司内部法务因为是公司员工,要求就要多一些,要求对业务熟悉,同时也要考虑到业务上的实际情况,要在避免法律风险的前提下,尽量促成交易。不能遇到合同就说不行就提示风险就向领导汇报这个存在什么什么风险,导致业务部门的工作不好继续开展,这样持续下去跟其他部门关系就会很僵,而且业务部门及人员在真正出现问题前不会意识到风险,只会明显感到法务人员影响业务的开展;

2、法律咨询。法务人员平常很可能会接到其他部门的电话询问事情,甚至很多时候都不是法律问题,但是他们无法分辨什么是法律问题,只好寻求法务人员的帮助。不可否认有些业务部门是故意拉法务人员进来想给自己减轻责任让法务背锅的,但是就我接触的人来说,确实是需要法律帮助。这种情况下,法务人员就需要对公司业务的非常熟悉,以及法律事务经验的配合,这样才能给业务部门提出有效好用的意见;

3、背锅问题。上面的答案很多人都说了法务在公司里就是背锅的部门和人员。我表示不赞同,这得看自己的职场能力和职场情商。有专业能力的,包括法律本身和对业务的理解,真的遇到问题了能说出来有理有据的分析,跟领导的汇报专业,详细且容易让领导相信并认可。这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专业能力而只靠自己法务这个身份来给别人提意见,那是不可能的。要做到这点,首先是前面的专业,其次要知道自己的不足,对自己不懂得地方一定不要胡乱发表意见,如果领导要求或者其他情况必须发表意见的,也得先声明自己的意见不做参考。另外避免背锅工作方式也很重要,自己签字的东西一定要审核,一定要留存副本,经自己确认的东西一定要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对方的解答和回复也一定要用邮件方式留存证据。自己作为法律从业人员一定要知道证据的重要性。

4、跟外部律师的工作联系。大的公司一般都有外部律师作为顾问,一旦出现纠纷需要诉讼了,一般都是由律师出面公司法务人员配合,这时候就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自己是公司人员,不是律师,所有需要对外沟通的不要自己做交给律师做,律师不提问尽量少发表意见。

5、发展前途。公司法务没前途,有机会还是要出去做律师,律师做到一定阶段回到公司做法务总监也比一直在公司做法务有希望。法务最高晋升通道也就是法务经理,法务总监这个岗位一般不会自己公司内部发展,因为缺少社会诉讼经验,同时人脉资源也有限。

综上,法务工作要找大公司,小公司法务很容易变成打杂的,有机会还是要出去做律师。

4.公司法务管理软件都有什么功能

法务管理软件是帮助企业法务部门进行信息化管理的,作为有专门法务或者法务部门的公司,应该在规模和管理上是比较好的,所以在企业信息化管理方面应该也做得不错,即使这样能够想到对法务工作用管理软件的还是不多。

那么,法务管理软件都有什么功能呢?比如律之星公司法务管理软件就是根据企业法务管理职能来设计的,软件大概会包括合同管理、纠纷案件管理、授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各个方面,这个可以参考下图:

第18篇:公司法务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法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加强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明确法务工作意义、内容、性质、原则及方法,根据公司会议决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法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法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众所周知,与公司法务工作相关的公司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此制定了若干管理规定。在发达国家,大型企业普遍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成立自己的专门法律顾问机构。这类法律顾问机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以追求最大效益、最小风险和最少纠纷为目标,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外聘律师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国内,各类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分别设置专门法律机构或专兼职的法务人员从事公司事务的法律工作。然而由于各行业的差异和每个公司具体实情,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国际经济贸易不断增加,公司的法律服务需求更是呈现出不同的特色,有必要制定适合自己的法务工作实施方案。

二、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公司的根本目的在于生产经营,包括法务工作在内的一切管理工作应当以一切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生产经营为根本宗旨,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根本任务。

法务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公司的决策以及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清除法律障碍。

三、工作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管理。这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2、企业利益至上原则

绝对忠诚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把企业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必须服从企业利益。

3、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

积极参与决策活动,为企业领导在决策前提供\"事前法律服务\",对决策项目的风险和法律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对策措施,保证决策项目的合法性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有效的预防潜在的风险和纠纷的发生。参与重要项目的谈判和合同的签订活动,保证决策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赌塞漏洞,预防纠纷。

4、保守秘密原则

在处理大量法律事务工作中,接触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技术等很多信息,甚至企业的核心机密,企业法律顾问应当严格保密,决不允许泄密。

5、协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原则

在处理法律事务中,无疑会涉及到公司部分待改善的问题,法务人员提交的法律建议会有助于改进企业内部和外部管理。

四、法务工作主要内容

1、负责公司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

2、为公司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书;

3、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

4、参与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公司改制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5、办理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

6、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7、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8、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9、负责公司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五、实施方法

1、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和法务存在问题,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通过了解包括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情况,提出改进的

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

2、解决公司法律顾问团队建设问题。稳定现有人员,招聘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员工,合理界定法律顾问在公司中的地位问题,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同时,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

3、理顺法务工作流程

法务工作特殊职能要求法律人员需要相对独立对外开展工作,团队应进行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日常合同审查、公司对外行文把关、公司涉讼案件处理、诉讼文书领取与提交、诉讼卷宗的整理与归档、外聘律师的联络与沟通等都要职责到人;合同审查做到严格把关,决不让风险出现在审查环节中。

4、根据公司需要,规范各类合同文本,加强合同管理,建立重大合同履行监管制度。针对公司原有的合同文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5、与公司业务、研发部门沟通,找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专题研究解决。

6、定期对行销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法律培训,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7、协助完善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

和保护,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制度。

8、逐步建立与外聘律师、司法机关、知识产权机构等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利用外部资源为公司服务。

9、及时总结,不断检讨,不断完善。对实际运营中所发现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深入探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对法务服务模式和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19篇:(公司法务工作)法务_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本人在公司做了法务工作将近七个月了,回顾这大半年来,将自己的主要做的法务工作写个小总结,用来自勉吧:

(一)合同起草、评审工作

合同评审与起草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加强训练,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格局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各部门各类别的合同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但评审质量与效率还需要加强,另外还需要不断提高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 1.几个月来,主要参与了材设部门以及搅拌站的各类购销合同、工程部门的各类施工合同、承包合同、开发部门的各类技术合同以及企划部门的各类广告合同等数以百计的合同的评审工作。在合同评审中能够发现合同中问题,最重要的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等条款,其实这个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流程,在签订合同前让法务查看,可以大大提高合同履约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起草的合同包括小额的购销合同、小型发包合同以及总经办要求的各种设计合同。虽然说是自己起草,事实是上网或利用自己以往的资料档案也能找到类似的合同,修改到能运用到本公司实际的合同。

(二)诉讼、仲裁、非讼以及其他工作

1、诉讼和仲裁方面,由于公司有专业的法律顾问单位,而目前来

说我仍在学习阶段,公司七个月来仅单独处理了一项仲裁事务,让当事人双方庭外和解,未让公司造成损失。此外,协助销售部门解决一些客户日常的法律常识问题以及处理一下石桥铺和嘉茵苑租客遇到的状况也为我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我知道我的工作能力还深有不足,以后会继续跟从许律师学习,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

2、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负责公司所有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各大小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工作,目前各种合同档案均已分类标号,井井有序,会议纪要也根据总经办的要求在提高效率与质量。

3、下一阶段自己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

(1)来年公司的各组团都要开工,工作量大大增加,而我相信熟能生巧,所以我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在合同评审的时候才会更专业更加有效率。

(2) 需要加强自己的谈判合作能力,努力学习跟踪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多研究网上的判决书,让自己的思维与法律跟贴近,我相信那样也是一定会有进步的。

第20篇:公司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公司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法务专员是一个公司经营的关键,下面是一份法务专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上级指挥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办理公司的清欠工作,书写相关报告,并上报办公室主任,须以法律手段解决时,负责相关资料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到准确真实。

(3)对清欠工作中暴露出的公司经营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写出报告并上报办公室主任。

(4)正确依据证照申办有关法规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文件精神,办理证照申办和年检,使企业合法经营的手续齐全,做到及时、准确。

(5)拟订、组织、呈报证照申办或年检的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内言准确、呈报及时。

(6)对申办的证照的合法性负责。

(7)对企业证照年检的真实性负责。

(8)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业务水平。

(9)定期向法务部主管述职。

(10)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钻研本职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11)完成法务部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司法务工作计划
《公司法务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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