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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9:57:47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1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依法进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监部门职责,促进监管执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落实、有监督地进行。

(二)目标任务。围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进一步深入,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将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控制到位,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行政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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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省安监局机关执法人员53人(包括局属单位在机关处室岗位人员),列入执法计划36人,占68.5%,符合总局关于高于60%的规定。

局属单位在岗执法人员26人,列入计划24人。 列入计划的执法人员合计60人。

(二)工作日测算。2014年全年365日,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1日,法定工作日250日。

我局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0)×纳入计划的行政执法人员数(60)=1500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5456日。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7178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 2 —

法工作日=15000-5456-7178=2366日。

三、职责分工

(一)监管一处

共5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非煤矿矿山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矿山数不少于1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公休假、探亲假、其他休假,以下同)48 日。

(二)监管二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其他企业不少于1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48日。

(三)监管三处

共6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5人,总工作日125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八大行业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参与综合监

— 3 — 管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活动。人均检查直接监管的企业数不少于10家,综合监管的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10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550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350日;预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2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60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540日;休假60日。

(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生产企业数不少于10家,经营企业不少于5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 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48日。

(五)职业健康监管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企业数不少于1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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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48日。

(六)人事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执法,负责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三级(甲、乙)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和取证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320 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600日。其中办理机关党委工作事宜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552日;休假48日。

(七)规划科技处

共3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2人,总工作日5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标志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中介机构数不少于6家,安全标志生产企业不少于8家;人均执法检查时间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40日。

其他执法:事故统计和报告不少于2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26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科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等预计236日;休假24日。

(八)办公室

共6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5人,总工作日1250日。

— 5 — 执法检查:负责在重要敏感时段组织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根据需要参加执法检查活动预计50日。

其他执法:负责局办证大厅行政许可受理工作,预计2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000日。其中办理政务、事务、信访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940日;休假60日。

(九)政法处

共4名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列入计划3人,总工作日750日。 执法监督:负责对本局和全省安监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人均检查案卷不少于10件;人均执法监督工作日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6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和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举行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预计3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390日。其中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综治工作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354日;休假36日。

(十)驻局监察室

共2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1人,总工作日250日。 执法检查:根据需要参加有关执法检查活动,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预计2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预计3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200日。其中纪检监察、效能建设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88日;休假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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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共16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16人,总工作日4000日。 执法检查:受省安监局委托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人均检查企业数不少于15家;人均执法检查时间不少于96日,总时间不少于1536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预计、核查安全生产举报预计1184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280日。其中值班、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088日;休假192日。

总队执法人员在其他岗位工作的,其执法工作记入所在岗位执法工作时间。

(十二)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共10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8人,总工作日2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包括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资源监督管理及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及修订情况等。执法检查工作日不少于16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建设应急救援平台预计8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040日。应急值班调度、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944日;休假96日。

四、有关要求

(一)省局各处室(单位)在实施本计划过程中,确需对执

— 7 — 法事项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局政法处备案,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省局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执法计划的落实,涉及执法检查的,要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工作,检查后要及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工作。每位执法人员要做好执法日志。处室(单位)要指定一人对每月执法记录进行整理归总,报政法处。

(三)定期开展督查工作。由省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对本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当,执法检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覆盖率、整改率,执法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各类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适当等;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自由裁量、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是否合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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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字[]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推荐第3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杜绝重特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xx市xx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依法执法、科学执法,以实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推动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协调推动建筑、交通、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

1.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对发生死亡事故、多人重伤事故、有迟报瞒报情节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2.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电话、信访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

3.完成省、市安监局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认真编制并细化科室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

推荐第4篇: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0〕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三、执法检查方式和执法检查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四、现场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频次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五、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推荐第5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本级安监部门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局201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制定的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6、《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9、《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0、《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1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09〕33 号);

12、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综〔2009〕69 号);

1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二、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开、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突出重点、与时俱进。

三、计划内容

(一)综合督查

1、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适当抽查乡镇(街道)及生产经营单位。

2、内容:

(1)南平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

(2)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

(3)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事故调查情况;

(4)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前采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

3、时间安排: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一年两次。半年督查一次,年底综合考评督查一次;

(2)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结合目标责任制督查进行或按上级要求适时开展;

(3)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事故调查情况督查,结合目标责任制督查进行,或结合平常的各项工作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

(4)适时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内业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专项抽查

1、列入2010年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对象:

(1)非煤矿山生产企业30家,其中:地采非煤矿山生产企业抽查50%;

(2)尾矿库抽查10%;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抽查30%。

2、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时间次数安排:

列入今年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非煤矿山、尾矿库、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家监督检查1-2次。2009年及当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检查1次。其中:第一季度完成计划的20%、第二季度完成计划的30%、第三季度完成计划的30%、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的20%。

4、检查方式:

根据非煤矿山、尾矿库、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等类型,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照《安全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四、职责分工

综合督查由市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或我局牵头组织,根据需要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或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安监支队开展。

专项抽查工作,在各县(市、区)安监局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部分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1、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许可审查、转报省局批准发证由矿山安全监察科负责,部分重点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报备由监督二科负责,部分重点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

3、非煤矿山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重点抽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

(二)每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填写相应的执法检查表和检查记录。

(三)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及时采取行政执法措施。

(四)各种检查记录和行政执法工作资料分类建立档案。

六、实施时间

本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并报省局备案。

推荐第6篇: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10年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抓好我市2010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2010年我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

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2010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10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09年12月28日—2010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检查(2010年4月26日—2010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10年9月17日—2010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10年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

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

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2010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2010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注重实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检查工作要确保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自检自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对难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需督促、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相关责任部门必须组织复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

(三)建好台帐,跟踪管理。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问题复杂、本地或本部门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请市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

(四)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指导、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日常的监督检查,由分组中的15个责任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建检查工作队伍的同时负责抓好大检查行动的隐患治理等后续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推荐第7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xx市xx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依法执法、科学执法,以实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推动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协调推动建筑、交通、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

1.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对发生死亡事故、多人重伤事故、有迟报瞒报情节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2.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电话、信访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

3.完成省、市安监局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认真编制并细化科室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

推荐第8篇: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10年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10年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抓好我市2010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2010年我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

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2010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10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09年12月28日—2010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 检查(2010年4月26日—2010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10年9月17日—2010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10年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12全文查看

推荐第9篇:安全生产监管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客运北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对生产安全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模式、频次、方法与职责,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北站开展的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3.职责

3.1客运北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与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督查。

3.2站长是本制度的组织实施者。

3.3客运站专(兼)职安全员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者。

4.管理要求

4.1各生产经营应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4.2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应逐步实现从被动性向主动的具有创造性、前瞻性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转变,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和方法,可采用(但不限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和控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 全生产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3日常监管

4.3.1日常监管是专职安全员的重要职责,其监管内容主要为:监管站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落实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和值班制度,重要时期实行领导到岗带班,有值班记录;对相关方开展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

4.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职工的安全监管工作具有检查、督办、落实、考核的职责;对日常监管不力,多次督办无效的专职安全员、部门安全员应提请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罚。

4.4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4.1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是客运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其主要内容为: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或专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要单位、重大项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检查;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按计划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等。

4.4.2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方案和计划申应明确:组织单位、人员组成、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评价准则、接受检查的单位等信息。

4.4.3检查人员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措施的制定、

效果的跟踪与评价,基本原则:谁查出、谁督办、谁签字、谁负责。 4.4.4对检查中存在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瞒报谎报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规定完成检查内容、推卸责任等问题的检查人员,主管领导应提请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给予相应处罚。

4.5重大危险源管理与控制

4.5.1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通过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风险值D较高的危险源(D≥7 0分)称之为重大危险源。

4.5.2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班组的主要负责人是重大危险源现场管理与控制的责任人,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管理方案中应明确:控制目标、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控制措施、措施启动时间/完成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经费预算、控制措施实施 效果验证等内容。

危险源控制方法可采用: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教育培训,操作安全化;管理控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栓查,危险源日常管理,信息反馈、及时整改,完善危险源管理基础工作(动态识别管理)、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等。

4.5.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班组应加大检查、督办、落实与职责追究的力度和频率;及时协调解决

4.5.4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与控制不力的安全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给予相应处罚,由此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6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4.6.1安全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隐患有可能来自于管理不当的危险源。

4.6.2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其组织相关安全技术专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属重大隐患的,应立即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报备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4.6.3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实施限时挂牌督办与验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隐患情况、责任单位、督办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督办部门一般为客运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执行督办工作。

4.6.4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与安全主管部门会商,进行隐患存在的原因分析’研究制定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整改措施方案的制定进行指导

4.6.5制定的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治理方案应经分管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实施。

4.6.6实施完成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后,应对整改措施完成效果进行评估,确实达到相关目标时,按规定整理完毕所有相关资料后方能提请督办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4.6.7所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验收资料应按相关规定归档保存备查,并同时报备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4.6.8由政府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要求应执行4.5的全部要求,整改完成情况的资料同时报备相关政府部门。

4.7安全生产暗访

4.7.1安全生产暗访是指采取不打招呼,进行实地考察的方式,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通过真实情况的反映,全面掌握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4.7.2暗访活动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施,根据需要安排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4.7.3原则上,每年对所属各部门的暗访检查不少于四次;也可根据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

4.7.4暗访检查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4.7.5暗访组暗访前要制定详细方案,明确暗访分工,保证暗访的严肃性、实效性。每次对各部门暗访检查后,应及时通报暗访检查情况,并督促各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

4.7.6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暗访中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4.7.7暗访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暗访前不得泄露暗访人员名单、时间及线路安排等情况;暗访中不准做任何影响暗访工作的事情;暗访人员需进入相关单位危险作业区域时,应从其规定;暗访遇到阻力对,暗访人员可出示由公司统一制作的“安全检查证”进行身份说明。

4.7.8暗访检查情况将纳入客运站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作为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重要依据。

楚雄客运北站

推荐第10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

二○○九年度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

责任单位:

代表:

代表:

2012年度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

为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现与公司项目建设各责任单位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内容

(一)企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专职的安全员,并报安委办备案,层层落实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放炮员、机械手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安全措施到位和制度上墙。

(三)有安全生产标语5幅、警示牌1块。每周不少于1次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形成记录备查,并对职工每月每人收取50元的安全保证金,年内考核兑现。

(四)矿场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违章、违规指挥和作业,保证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危石和其他危险物体。作业中,应随时观测检查,当发现工作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浮泥及伞檐体悬在上部时,或有其它安全隐患时必须迅速处理,处理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其威胁地段的人员和设备应撤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排除处理,处理要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结果。

(六)任何进入作业现场的人都必须佩戴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台阶坡面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尾绳长度不得大于1米并保证安全的需要,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保险绳,禁止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劳动用品应符合国家检验标准,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更新。

(七)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同时必须实行定时爆破制度,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在规定的下半时间进行,禁止在上班时和生产中途放炮,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八)责任单位应为职工购买保险,责任期内无死亡事故发生。

(九)责任单位应当加强粉尘、噪声等的防治,制订完善的环保、防洪、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

(十)责任单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明确救援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责任单位不发生人员死亡、伤残的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工作会。

二、目标管理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第二责任人:责任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

三、目标管理检查

(一)责任单位每天工作前、中、后实行安全生产全方位检查。

(二)公司安委办每月定期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同时采取随机抽查。

(三)接受群众监督,一经检举有安全隐患,安委办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产整顿。

四、目标考核办法

(一)凡有目标管理内容任务的企业为年度考核对象。

(二)凡完成目标管理内容任务的企业,经检查考核验收后由公司评出

一、

二、三等奖给予奖励,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未完成目标管理的企业,按下列条款给予处理:

1、惩处对象: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员和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2、处理办法:

查看全文请访问第

㈠范文网www.diyi

fanwen.com。

(1)发现责任单位安全员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作业现场的,每次处罚该企业xx元、安全员1000元。

(2)发现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一次处罚该企业200元,并限期改正。

(3)发现有悬浮石,一次处罚该企业500元,并立即组织人员排除悬浮石。

(4)发现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次处罚该企业100元,未拴保险绳的,每人次处罚该企业200元,并当场整改;发现两次的,由企业组织职工学习;一年内发现三次及以上的,停止供应炸药停产整改1天以上。

(5)发现未按操作规程规定开采的,一次处罚该企业5000—10000元,停产整改7天以上,待整改合格验收后恢复生产。

(6)发现有违规运输、装填、起爆爆炸物品的,一次处罚该企业5000—10000元,停产整改2天以上。

(7)凡无故不参加镇安全学习和会议的责任单位,每人次惩罚30元安全学习费,同时按照会议考勤制度处理,累计3次不参加会议的,停产学习5天以上。

(8)发生安全工伤事故出现伤残的,每人次处罚该企业10000元,相关责任人各xx元,同时扣减办厂时缴纳的安全保证金50000元,依次类推。

(9)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的,每人次处罚该企业50000元,相关责任人各5000元,扣减全部安全保证金,依次类推。同时停产整改后方能生产。

(10)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经群众或当事人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处罚该企业100000元,并根据隐瞒的安全事故大小,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加倍处罚。

(11)有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责令仃产进行整改,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第11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

二○○九年度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 责任单位:

代表: 代表:

2010年度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

为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现与公司项目建设各责任单位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内容

(一)企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专职的安全员,并报安委办备案,层层落实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放炮员、机械手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安全措施到位和制度上墙。

(三)有安全生产标语5幅、警示牌1块。每周不少于1次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形成记录备查,并对职工每月每人收取50元的安全保证金,年内考核兑现。

(四)矿场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违章、违规指挥和作业,保证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危石和其他危险物体。作业中,应随时观测检查,当发现工作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浮泥及伞檐体悬在上部时,或有其它安全隐患时必须迅速处理,处理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其威胁地段的人员和设备应撤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排除处理,处理要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结果。

(六)任何进入作业现场的人都必须佩戴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台阶坡面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尾绳长度不得大于1米并保证安全的需要,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保险绳,禁止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劳动用品应符合国家检验标准,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更新。

(七)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同时必须实行定时爆破制度,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在规定的下半时间进行,禁止在上班时和生产中途放炮,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八)责任单位应为职工购买保险,责任期内无死亡事故发生。

(九)责任单位应当加强粉尘、噪声等的防治,制订完善的环保、防洪、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

(十)责任单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明确救援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责任单位不发生人员死亡、伤残的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工作会。

二、目标管理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第二责任人:责任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

三、目标管理检查

(一)责任单位每天工作前、中、后实行安全生产全方位检查。

(二)公司安委办每月定期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同时采取随机抽查。

(三)接受群众监督,一经检举有安全隐患,安委办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产整顿。

四、目标考核办法

(一)凡有目标管理内容任务的企业为年度考核对象。

(二)凡完成目标管理内容任务的企业,经检查考核验收后由公司评出

一、

二、三等奖给予奖励,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未完成目标管理的企业,按下列条款给予处理:

1、惩处对象: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员和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2、处理办法: 查看全文请访问第 ㈠范文网www.diyi FanWen.com。

(1)发现责任单位安全员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作业现场的,每次处罚该企业XX元、安全员1000元。

(2)发现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一次处罚该企业200元,并限期改正。

(3)发现有悬浮石,一次处罚该企业500元,并立即组织人员排除悬浮石。

(4)发现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次处罚该企业100元,未拴保险绳的,每人次处罚该企业200元,并当场整改;发现两次的,由企业组织职工学习;一年内发现三次及以上的,停止供应炸药停产整改1天以上。

(5)发现未按操作规程规定开采的,一次处罚该企业5000—10000元,停产整改7天以上,待整改合格验收后恢复生产。

(6)发现有违规运输、装填、起爆爆炸物品的,一次处罚该企业5000—10000元,停产整改2天以上。

(7)凡无故不参加镇安全学习和会议的责任单位,每人次惩罚30元安全学习费,同时按照会议考勤制度处理,累计3次不参加会议的,停产学习5天以上。

(8)发生安全工伤事故出现伤残的,每人次处罚该企业10000元,相关责任人各XX元,同时扣减办厂时缴纳的安全保证金50000元,依次类推。

(9)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的,每人次处罚该企业50000元,相关责任人各5000元,扣减全部安全保证金,依次类推。同时停产整改后方能生产。

(10)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经群众或当事人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处罚该企业100000元,并根据隐瞒的安全事故大小,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加倍处罚。

(11)有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责令仃产进行整改,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12)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企业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对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的,每次处罚该企业10000元,同时停产整改7天以上。

(14)对责任书考核不予以兑现的责任单位,可在安全保证金中扣出,延长整改时间,直到处罚兑现,扣减保证金手续完善后方能按规定复产。

(15)责任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因噪声、粉尘污染,水土流失等,引发群体性上访和激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稳定因素的,责令停业整改,直到矛盾排除、问题解决、社会稳定,方能重新生产.发现一次处罚该责任单位100000元。

五、凡政策、法律和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公司、安委办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七、本责任书有效期为自2010年到2010年止。

第12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8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预备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通报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安排,听取了九省三市、有关专家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修法有关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拟定《安全生产法修订》(第一稿)。

听取参会代表发言之后,杨元元充分肯定了安法修订前期所做的工作,并对做好下一步修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杨元元强调,首先要深刻认识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特别是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修订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召开此次预备会议,就是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安全生产法修订步伐。第二,要明确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的原则。一是完善、创新,适度超前的原则。基本保持现行安全生产法主要框架不变,以便尽早人大通过。对现行安全生产法进行完善和创新,并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未来一个时期安全发展工作的需要。二是适当细化的原则。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根据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对有关条款进行适当的细化,缩小空间,增加可操作性,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也要注意保持企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要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相衔接、相统一,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三是求同存异,适当集中的原则。安全生产法修订涉及方方面面,要紧紧围绕现阶段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矛盾,着力解决主要问题,做到求同存异,适当集中,提高工作效能,取得实质成果。四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把第二章的细化修订作为此次修法的重要一环,明晰企业主体责任内容,着力对企业的责任、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提出法律要求。第三,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做好修法工作的重要保证。总局已经成立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政法司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小组,集中精兵强将,专司此职。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立足存在的诸多问题,建立好修订工作的原则,研究确定需要修订的内容;三是要在吸收各省市、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本周认真研究拟定出《安全生产法修订》(第一稿),提交后续会议讨论。第四,要加快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的进度。参与此次修法的全体同志要齐心协力,集中智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工作实效,切实加快安全生产法修订步伐,年底前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高质量的修订稿,并在此过程中,尽量多地让法制办的同志参与到修订工作中。

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等7个省级安全监管局,广州、南京、太原等3个省会城市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法规工作的同志,以及中国安全生产研究院、总局信息研究院和华北科技学院的有关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xiexiebang.com www.daodoc.com)

第13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按**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再检查和百日专项行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局2011年企业条线工作安排,我局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了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接到上级《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积极配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要求监管科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并制订工作方案,将文件在第一时间转发各相关科室、基层工商所,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片区监管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明确登记、监管、执法人员相关职责,做到上下一致,上下联动,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做到按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把市场主体的准入关严把市场主体的准入关

我局注册大厅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把好日常登记注册关。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严格做到:凡未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核发营业执照,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

三、拉网排查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开展清理排查。各工商所组织对辖区内列入\"专项行动\"重点范围的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的市场主体,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和清理排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行政

许可证件,或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全部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2加强日常监管。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列入\"专项行动\"重点范围的企业,各工商所增加巡查次数。做好安全生产教育的同时,加强了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

3取缔无照经营。

对列入专项行动重点范围行业和领域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

四、依法履职,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今年是我局推行三街八市五社区创建活动的第二年,全面推广食品安全监管\"五个统一\"、\"三个机制\"和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做法:开展了食品安全两条街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建立了可追溯食品安全示范点5个。为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我局促成了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全区8家集贸市场统一办理了营业执照,建立了食品检测室,切实解决了集贸市场有人收费、无人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三是开展红盾护农活动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

四是整治生产加工企业无照经营

分局将\"全区生产加工企业的无照经营及其它违法行为\"作为此次整治的工作重点。各工商所专项整治与\"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项目攻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巡查频度,利用晚上和双休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60多人次,检查、走访全区生产加工企业131家

五加强校园周边集中整治

我局积极参与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迎检准备,认真细化,重点是加强城区10所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的安全整治。按照职能分工,对辖区学校周边的经营性网点进行了专项检查;高考临近期间,我局还专门组织了对三个考点附近校园周边经营环境的治理。今年以来,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60余户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3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

六开展广告清理规范工作

七实施企业分类监管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局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各工商所建立并落实了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监管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14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街道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街道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二、执法职责

(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在限期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立即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撤出,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三、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成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组。成员为(略) 。

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检查指引,结合街

道实际,制定《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按照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检查工作计划,见附件二。

四、委托执法检查原则

本工作计划所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检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依法严格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权。对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二)科学统筹、全面覆盖原则。依照辖区实际,对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规模、生产情况,对辖区进行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全面覆盖,不留盲点。

五、委托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行计划、严格检查。根据检查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计划、切实严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严肃纪律、积极作为。参加执法工作的人员要严肃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作为,不包庇、不遗漏。

第15篇:某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计划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镇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年初镇政府会议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忠于职守,扎实工作,依法行政,树立安全生产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思想,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平稳态势。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围绕镇党委、政府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坚持在服务一线、综合协调、安全宣传、安全监察等方面下功夫,做到工作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二、工作目标

1、杜绝监管范围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造成 的亡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监管范围内零死亡的态势。

2、按照市安监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监管监察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三、工作重点

重点监管行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铸造等企业;

四、工作措施

1、年内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其他工商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年内企业覆盖率、事故隐患限期整改率达到100%,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2、进一步摸清监管企业基本情况,完善监管对象台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完成从业单位登记工作,建立企业管理档案;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明确监控人、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在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基础上,建立事故隐患综合资料库;完善事故隐患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协调各部门关系,努力使各项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危化品、非煤矿山、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领域的整治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抓好整治和监管;创新体制,加强对其他工矿商贸企业的综合监管;严格执行三同时,加强督促企业的标准化创建。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对重点企业开展健康“查体”活动。

5、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资金投入,认真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提取安全费用的工作,做好企业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工作;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督促企业加强岗位技能和新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

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做到应提尽提、专款专用。

6、加强自身安监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自身职责,扎实工作,脚踏实地办事,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监管时间总体安排

根据监管对象不同性质和不同季节采用分时段监管。

1、加油站坚持每月检查一次;

2、非煤矿山企业坚持每月检查一次;

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一月份、春节、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前至少检查一次;

4、其他企业坚持至少每2月检查一次。

附:

1、市局安排2011年监管监察企业名单

2、市局安排2011年行政执法单位名单

**安委办

二0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第16篇:三塘镇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街道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街道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二、执法职责

(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在限期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立即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撤出,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三、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成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组。成员为(略) 。

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检查指引,结合街

道实际,制定《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按照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检查工作计划,见附件二。

四、委托执法检查原则

本工作计划所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检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依法严格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权。对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二)科学统筹、全面覆盖原则。依照辖区实际,对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规模、生产情况,对辖区进行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全面覆盖,不留盲点。

五、委托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行计划、严格检查。根据检查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计划、切实严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严肃纪律、积极作为。参加执法工作的人员要严肃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作为,不包庇、不遗漏。篇2: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及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要求,结合我局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以及监管对象状况,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编制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对市属以上直接监管企业检查率达100%;对检查企业复查率达100%;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罚率达100%;法律适用正确率和执法程序正确率达100%;案件归档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依法对市属以上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地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

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220家对口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指导协调市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监管执法力量

截止2014年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非行政执法人员76名,其中:行政执法人员51名,非行政执法人员25名;监管执法车辆9部,其中:局机关5部、市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1部、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3部;执法保障经费由本局财务支出。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依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 )×51=12750个工作日。

2、执法检查工作日。根据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要求,市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执法检查工作日原则上不得少于总法定工作日的60%。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0%=7650个工作日。

三、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执法安排 2015年,市安监局将对直接监管的22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各县(市、区)重点企业抽查454家(次),总执法检查工作日为7650 个。监管执法处(室)6个、市煤管局1个、监察支队1个,非直接监管处(室)6个。具体执法计划为:

(一)安全监管一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李俊杰

监管执法人员2名,对市属以上1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中国五矿邯邢矿山有限公司4家,即:西石门铁矿、玉石洼铁矿、符山铁矿、北洺河铁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中煤第一勘探局、中煤水文地质局、河北省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煤田水文地质队、中冶五一八地质队。同时对县(市、区)的非煤矿山等行业抽查5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300个。具体安排为:

1、市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共5家。年内全面检查3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90个;重点时段检查3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30个;

2、市属以上地质勘探企业共5家。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60个;

3、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0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非煤矿山为100个工作日。

(二)安全监管二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玉为民

监管执法人员3人,对市属以上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行业1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718研究所、中国解放军第4723工厂、国电电力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邯峰发

电厂、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河北马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公司、中材国际邯郸装备分公司、河北烟草邯郸分公司、河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国能成安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邯郸天壕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对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工信、商务、质监、卫生、教育、体育、文化、铁路、民航、水利、农业、林业、军工、旅游、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督查(抽查);同时对县(市、区)的相关企业进行抽查1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450个。具体安排为:

1、市属以上17家企业: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02个;

2、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年内进行综合督查(抽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16个;

3、重点时段、重点企业检查 1 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51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81个工作日。

(三)安全监管三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胡建华

监管执法人员3人,对市属以上24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峰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所邯郸派瑞科技产业园、新兴河北冶金资源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云宁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陶二矸石热电厂、中石油邯郸销售分公司、

中石化邯郸石油分公司、五矿邯邢矿业邯郸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电热分公司、龙山电厂、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邯峰发电厂、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自来水公司、石邯成品油管道中石化华北公司石家庄管理处邯郸站、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站、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邯郸市长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安华公司。同时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行业抽查15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450个。具体安排为:

1、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20个;

2、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20个;

3、重点企业检查 1 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5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185个工作日。

(四)冶金建材监管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张景富

监管执法人员2人,对市属以上3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对县(市、区)冶金、建材企业抽查3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300个。具体安排为:

1、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0个;

2、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0个;

3、重点企业检查1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0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80个工作日。篇3:2015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xx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

2015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各社区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委成员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减少监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通过安全监管执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制定2015年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活动,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三)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十大战役” 工作,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3、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大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坚决严厉打击高危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执法氛围。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办事处现有在册人员为20人,按不低于80%的要求,我街道为20×80%,为16人。

总法定工作日为:16×250=4000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执法工作日3600日,主要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3.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5.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6.开展联合执法;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400日,主要包括:1.工作日机关值班;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病假、事假;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5.参加党群活动;6.重点工程与各线工作。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安监站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幼儿园10家、宾馆酒店17家、洗浴场所4家、影视城2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家。 2.驻社区干部直接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64家

四、行政执法检查 根据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结合街道现有力量、装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安全执法抽查计划如下: 1.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家,全年抽查4家16次; 2.安监站全年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81家 3.驻社区干部、社区安全员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3682家次。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2.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工作要求

(一)文明执法,服务发展。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执法是为了发展,执法是保护发展的正确观念,做到文明执法不蛮干,服务发展不乱罚。

(二)严格依据执法计划执法。街道安监站、驻村干部要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执法计划纳入每月工作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根据执法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要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做到“当月不足次月补,季度之内结硬帐”,分解落实执法计划。

(三)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安监站、驻社区干部要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帐,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验不合的,报街道安监站,然后由街道安监站报至区安监局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安监站、驻社区干部结合执法具体情况,定期分析每一次的现场执法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不断改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质量。每季度对执法计划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xx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篇4: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附件:

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以下简称“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183号,以下简称为“编制办法” )要求,结合2011年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认真落实国发23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

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推动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市安监局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许可在规定期限的办结率达到100%;监管责任“三落实”(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率达100%;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零败诉”;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市安监局编制45人,实际43人,设有12科(室)和直属单位,2011年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安全执法人员 35人(包括10名局领导),占在册人数78%。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为8750 个工作日

(二)其它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其它执法工作日为1912 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为2624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214个工作日

以上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附件1》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国家法规、法律及省政府有关监管权限的规定,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12 家生经营单位为市安监局负责监管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内容:按照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检查内容和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对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在朔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和主业分公司本部的其它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以及其它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执法检查的频次:根据编制办法中“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它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覆盖一次”的规定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晋发[2009]17号)中“对高危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对其它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的规定,市安监局2011年对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每季度进行1次,全年组织4次,其它企业每半年1次,全年组织2次。

(三)执法检查计划

1、对2家直接监管企业、3家天然气企业、1家民爆生产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组织专家各执法检查2次)。

责任单位:监管二科、执法支队

2、对3家危化品经营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组织专家各检查2次)

责任单位:监管三科、执法支队

3、对1家冶金、1家烟草企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单位:监管二科

4、会同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责任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执法支队

五、行政许可

(一)对有效期满的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依法延期、变更;对新申领安全生产、经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依法受理、审查发证。计划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初领,全年拟办理20件;延期20件;变更6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40件;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全年拟办理7件;经营许可78件;设立审批6件;竣工验收10件;设计许可6件;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许可2件,试生产备案1件;安全生产许可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方能办理。

责任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管四科

(二)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证组织考核、发证;对安全资格证依法变更。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培训中心配合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组织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对申报省级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进行初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培训、考核,全年计划组织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省执法资格培训8期,计140人;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4期,计300人;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换证再培训 6期,计1000人;举办特殊工种培训20期,计1400人;举办从业人员培训30期,计3000人;举办职业健康培训2期,计120人。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有关科室、培训中心配合。

七、综合监管事项

(一)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检查、督查和考核等

1、履行市政府安委办职能,每季度组成考核组对6个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驻朔单位、6个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安监局和全市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

第17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执法监察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直接监管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的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食品加工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实际情况。

3、县安监局执法队伍力量现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围绕20**年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任务,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食品加工企业为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为综合监管对象。依法监督企业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

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全县执法检查业务指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执法检查质量。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安监局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15名,20**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3天,执法检查总法定工作日为3795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1560个。(计算方法见附件1)

六、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企业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和食品加工企业。对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实行综合监管。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数量。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每个工作日检查2家次,每次检查由2名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共应完成执法检查数量1425家次。

1、县安监局执法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1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68家,非煤矿山企业25家,冶金有色企业4家,食品加工企业13家。

2、县安监局综合监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77家。(以上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执法检查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主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突出非煤矿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突出检查重点部位、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爆炸、火灾、中毒等灾害的关键环节;在执法检查内容上突出监管对象的安全状况检查,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问题。

(四)执法检查方式

1.以专项检查为主,综合检查为辅。按照20**年度局重点工作计划,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抽查。根据工作实际,各相关中队抽查乡镇负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每个乡镇2-3家。

3.联合检查。按照省市布暑结合本县实际,与公安、交通、建设、质监、工商、教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依据各自职责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执法宣传。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向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帮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执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两次全县执法监察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岗位练兵、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点评等活动,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和执法监察质量。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强化执法计划的落实。为确保执法计划落到实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季度、月检查计划并落实到大队执法人员。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等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县局监管或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调整执法检查计划。

2.开展检查前根据执法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执法人员按照《现场检查方案》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3.做好与镇办间的衔接。根据工作安排对镇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时,除突击检查外,要提前与镇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沟通协调,避免工作冲突。

4.加强对镇办执法检查工作的调度考核。对镇办企业开展检查的同时,对镇办中队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月抽查、季度考核通报,并将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考评。适时开展镇办间观摩交流,提高执法监察水平,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18篇:2、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坚持安全生产发展指导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市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构建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辖区内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五、编制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适时实施。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六、负责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七、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

八、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九、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19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总结

三门峡市商务局

2010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年终总结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2010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大力推进了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年来,商务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安全目标任务。为商务系统的发展和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安委的文件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

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两名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专员。同时,局党组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做到了重大活动亲自部署安排,

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重大会议必讲安全生产,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研究、早落实,从而确保了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我局原属企业管理职能整体移交市商业总公司,我局不再负责市直商业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初,我们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新的部署和安排,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了局机关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危,关系到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监管理有章可循,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注重监管网络建设。一是坚持会议制度。局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一次,分析、研究、总结、部署各个时段的安全工作。二是坚持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结合重大节日和季节,根据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重点,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监督隐患整改。三是坚持安全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非常时期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四是坚持安全生产告诫制度。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落实隐患整改的进行警告。

三、注重防范,加大宣传,强化意识

为了提高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我局始终把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利用电子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应急技能等业务宣传资料,在全市商务系统营造了一股浓热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一年来,我局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4次,查处隐患7起,通过检查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了局机关的安全运行。

四、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消除隐患

按照商务部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局紧绷“安全生产责任重于天”这根弦,充分发挥商务稽查支队的行政职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商务执法检查,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

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三是积极开展酒类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查处假酒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

二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生猪定点屠宰办,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全年共查扣不合格生猪16头,猪肉2240余斤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成品油市场的专项行动。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法规,商务稽查支队联合市乙醇办对全市的

成品油市场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加油站(点)销售油品是否为乙醇汽油、进货是否正规、各类证照是否齐全等内容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 20 家加油站(点),对 4家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2.4 万元。

2010年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单位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但我们深感安全工作形势仍十分严峻,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在安全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思想上有些松懈,得过且过,不愿管得太细、太严的思想。二是专业知识欠缺,致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全面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努力开创我市商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第20篇:鼎城区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

2016年鼎城区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

调查问卷汇总

我们正在对2016年鼎城区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为更切实了解该项资金产生的效果,请您如实填写以下调查问卷。您的回答对于我们得出正确结论很重要,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调查问卷数量:60份

调查对象:鼎城区灌溪、蔡家岗、牛鼻滩、桥南工业园、谢家铺、武陵镇等地13家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品、工商贸企业负责人、职工60人。

调查问卷总分100分,其中“是”得10分、“否”得0分、“非常满意”得10分、“满意”得8分、“一般”得6分、“不满意”得0分。最后得分取60份问卷平均数96.83分,得到公众满意度96.83%。

以下为此次调查问卷汇总情况:

1、鼎城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时是否出具执法证件与文书? A、□是60人 B、□否

2、鼎城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时是否公开、文明、廉洁? A、□是60人 B、□否

3、您是否收到过鼎城区安监局发放的安全生产宣传册? A、□是48人 B、□否12人

4、您是否看到过鼎城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海报、横幅及盾牌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A、□是60人 B、□否

5、贵单位是否在鼎城区安监局的指导下健全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A、□是58人 B、□否2人

6、贵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在鼎城区安监局的督导下进行了及时排查与整治? A、□是60人 B、□否

7、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是否降低了贵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A、□是60人 B、□否

8、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是否提高了贵单位安全生产意识? A、□是 60人 B、□否

9、鼎城区安全生产形势是否逐年稳定好转?

A、□是60人 B、□否

10、您对鼎城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41人 B、□满意13人 C、□一般6人 D、□不满意

您觉得鼎城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哪些方面还有待改进与提高,请一并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时刻督促厂家安全生产。

2、建议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指导,使其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3、希望监管人员来厂监督检查时能根据工人实际操作情况,执法更加合理化。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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