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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塘镇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3 21:14: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街道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街道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二、执法职责

(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在限期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立即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撤出,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三、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成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组。成员为(略) 。

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检查指引,结合街

道实际,制定《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按照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检查工作计划,见附件二。

四、委托执法检查原则

本工作计划所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检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依法严格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权。对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二)科学统筹、全面覆盖原则。依照辖区实际,对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规模、生产情况,对辖区进行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全面覆盖,不留盲点。

五、委托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行计划、严格检查。根据检查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计划、切实严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严肃纪律、积极作为。参加执法工作的人员要严肃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作为,不包庇、不遗漏。篇2: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及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要求,结合我局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以及监管对象状况,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编制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对市属以上直接监管企业检查率达100%;对检查企业复查率达100%;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罚率达100%;法律适用正确率和执法程序正确率达100%;案件归档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依法对市属以上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地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

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220家对口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指导协调市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监管执法力量

截止2014年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非行政执法人员76名,其中:行政执法人员51名,非行政执法人员25名;监管执法车辆9部,其中:局机关5部、市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1部、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3部;执法保障经费由本局财务支出。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依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 )×51=12750个工作日。

2、执法检查工作日。根据冀安监管办(〔2010〕132号)要求,市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执法检查工作日原则上不得少于总法定工作日的60%。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0%=7650个工作日。

三、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执法安排 2015年,市安监局将对直接监管的22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各县(市、区)重点企业抽查454家(次),总执法检查工作日为7650 个。监管执法处(室)6个、市煤管局1个、监察支队1个,非直接监管处(室)6个。具体执法计划为:

(一)安全监管一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李俊杰

监管执法人员2名,对市属以上1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中国五矿邯邢矿山有限公司4家,即:西石门铁矿、玉石洼铁矿、符山铁矿、北洺河铁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中煤第一勘探局、中煤水文地质局、河北省第一地质大队、河北煤田水文地质队、中冶五一八地质队。同时对县(市、区)的非煤矿山等行业抽查5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300个。具体安排为:

1、市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共5家。年内全面检查3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90个;重点时段检查3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30个;

2、市属以上地质勘探企业共5家。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60个;

3、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0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非煤矿山为100个工作日。

(二)安全监管二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玉为民

监管执法人员3人,对市属以上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行业1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718研究所、中国解放军第4723工厂、国电电力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邯峰发

电厂、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河北马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公司、中材国际邯郸装备分公司、河北烟草邯郸分公司、河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国能成安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邯郸天壕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对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工信、商务、质监、卫生、教育、体育、文化、铁路、民航、水利、农业、林业、军工、旅游、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督查(抽查);同时对县(市、区)的相关企业进行抽查1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450个。具体安排为:

1、市属以上17家企业: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02个;

2、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年内进行综合督查(抽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16个;

3、重点时段、重点企业检查 1 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51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81个工作日。

(三)安全监管三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胡建华

监管执法人员3人,对市属以上24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峰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所邯郸派瑞科技产业园、新兴河北冶金资源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云宁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陶二矸石热电厂、中石油邯郸销售分公司、

中石化邯郸石油分公司、五矿邯邢矿业邯郸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电热分公司、龙山电厂、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邯峰发电厂、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自来水公司、石邯成品油管道中石化华北公司石家庄管理处邯郸站、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站、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邯郸市长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安华公司。同时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行业抽查15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450个。具体安排为:

1、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20个;

2、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20个;

3、重点企业检查 1 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25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185个工作日。

(四)冶金建材监管处 监管执法责任人:张景富

监管执法人员2人,对市属以上3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分别是: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对县(市、区)冶金、建材企业抽查30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300个。具体安排为:

1、年内全面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0个;

2、重点时段检查2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0个;

3、重点企业检查1次,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0个;

4、检查督导县(市、区)80个工作日。篇3:2015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xx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

2015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各社区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委成员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减少监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通过安全监管执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制定2015年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活动,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三)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十大战役” 工作,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3、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大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坚决严厉打击高危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执法氛围。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办事处现有在册人员为20人,按不低于80%的要求,我街道为20×80%,为16人。

总法定工作日为:16×250=4000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执法工作日3600日,主要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3.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5.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6.开展联合执法;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400日,主要包括:1.工作日机关值班;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病假、事假;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5.参加党群活动;6.重点工程与各线工作。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安监站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幼儿园10家、宾馆酒店17家、洗浴场所4家、影视城2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家。 2.驻社区干部直接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64家

四、行政执法检查 根据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结合街道现有力量、装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安全执法抽查计划如下: 1.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家,全年抽查4家16次; 2.安监站全年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81家 3.驻社区干部、社区安全员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3682家次。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2.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工作要求

(一)文明执法,服务发展。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执法是为了发展,执法是保护发展的正确观念,做到文明执法不蛮干,服务发展不乱罚。

(二)严格依据执法计划执法。街道安监站、驻村干部要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执法计划纳入每月工作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根据执法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要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做到“当月不足次月补,季度之内结硬帐”,分解落实执法计划。

(三)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安监站、驻社区干部要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帐,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验不合的,报街道安监站,然后由街道安监站报至区安监局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安监站、驻社区干部结合执法具体情况,定期分析每一次的现场执法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不断改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质量。每季度对执法计划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xx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篇4: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附件:

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以下简称“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183号,以下简称为“编制办法” )要求,结合2011年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认真落实国发23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

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推动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市安监局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许可在规定期限的办结率达到100%;监管责任“三落实”(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率达100%;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零败诉”;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市安监局编制45人,实际43人,设有12科(室)和直属单位,2011年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安全执法人员 35人(包括10名局领导),占在册人数78%。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为8750 个工作日

(二)其它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其它执法工作日为1912 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为2624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为4214个工作日

以上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附件1》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国家法规、法律及省政府有关监管权限的规定,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12 家生经营单位为市安监局负责监管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内容:按照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检查内容和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对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在朔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和主业分公司本部的其它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以及其它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执法检查的频次:根据编制办法中“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它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覆盖一次”的规定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晋发[2009]17号)中“对高危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对其它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的规定,市安监局2011年对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每季度进行1次,全年组织4次,其它企业每半年1次,全年组织2次。

(三)执法检查计划

1、对2家直接监管企业、3家天然气企业、1家民爆生产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组织专家各执法检查2次)。

责任单位:监管二科、执法支队

2、对3家危化品经营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现场执法检查4次(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组织专家各检查2次)

责任单位:监管三科、执法支队

3、对1家冶金、1家烟草企业现场执法检查2次 责任单位:监管二科

4、会同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责任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执法支队

五、行政许可

(一)对有效期满的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依法延期、变更;对新申领安全生产、经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依法受理、审查发证。计划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初领,全年拟办理20件;延期20件;变更6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40件;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全年拟办理7件;经营许可78件;设立审批6件;竣工验收10件;设计许可6件;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许可2件,试生产备案1件;安全生产许可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方能办理。

责任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管四科

(二)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证组织考核、发证;对安全资格证依法变更。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培训中心配合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组织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对申报省级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进行初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培训、考核,全年计划组织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省执法资格培训8期,计140人;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4期,计300人;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换证再培训 6期,计1000人;举办特殊工种培训20期,计1400人;举办从业人员培训30期,计3000人;举办职业健康培训2期,计120人。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有关科室、培训中心配合。

七、综合监管事项

(一)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检查、督查和考核等

1、履行市政府安委办职能,每季度组成考核组对6个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驻朔单位、6个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安监局和全市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杨叶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放珠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三塘镇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三塘镇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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