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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采购合同(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09 15:02:4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砂石采购合同

砂石采购合同

甲方:熊艳梅

乙方:荆州市荆鹏建材有限公司

受荆州市信合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承接湖北大禹引江济汉新增拦污栅桥工程,需要大量采购黄砂、碎石、卵石供销业务,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大禹承建引江济汉新增拦污栅桥工程

2、工程地址:沙洋拾桥西荆河船闸

3、工程期限:10个月

二、砂石料数量种类和规格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黄砂:中粗

碎石 (5~20mm 20~40mm) 卵石 (5~20mm 20~40mm)

2、预计采购数量

黄砂:约16000吨,石料(5~20mm,20~40mm碎石或卵石):约30000吨,每次所需量由甲方器材料通知,甲方有调整库存量的权力。

3、供应单价

供应单价为:黄砂50元/T、碎石28元/T、卵石14元/T、石屑

18元/T,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乙方承担在开采、运输所发生的运输费、外协费及安全事宜等一切费用。

4、供货期限

供应期限应甲方施工需要而定,首次送货时间由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直到本工程结束。乙方保证甲方砂石用量。

二、质量(保证)要求

乙方提供的黄砂细度在2.4~ 3.0范围内,测试方法按国家标准SD105-82有关规定进行。砂料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时,经专门试验论证后方可使用。

超料径(大于40mm)的碎石或卵石随车回炉。乙方应负责在采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外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后果及责任。

乙方提供的砂石必须是合格料,不合格的砂石料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清理出甲方堆场,所发生的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毕,价款结清自动失效。

甲方:熊艳梅

乙方:荆州市荆鹏建材有限公司

经办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日期:

推荐第2篇:砂石采购合同

砂石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开发施工的工程所用砂石材料交由乙方承包供货,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保证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程供货地点:

二、砂石材料的质量要求:乙方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砂石材料质量,要求标准,必须干净,不能掺杂废料;沙子必须按甲方现场要求供货,含泥量不能超过3%。

三、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正常施工,如造成停工待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所供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材料必须清除出场,并赔偿影响正常施工的损失。

五、材料收方:材料供货中,甲乙双方收方一次,以后按所收方方量计量,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如抽查不符合收方方量,则所有材料方量按抽查的最低数量计量。

六、材料价款:经双方商订:60元/方,数量:3万方

七、材料款支付:货到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经济手续完清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2016年1 月 10 日

推荐第3篇:砂石采购合同

砂石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沙石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因工程建设所需,向乙方购买砂石,供货地点: 供货数量、单价及规格:河沙: 元/立方米,石子: 元/立方米,此单价含运输费不含卸车费。数量:河沙约 立方米,石子约 立方米,具体规格以甲方下料单为准。

一、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乙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需要的沙石拉至甲方工地制定堆放地点。

五、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货款的支付和结算:

1、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回传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2、乙方提供有效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确认发票无误后将结算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日 期:

推荐第4篇:砂石合同

砂、石材料购销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规格及数量:

甲方委托乙方供应甲方所承建的项目的砂、石材料,其规格有天然砂(中粗砂)、机砂、1-3cm碎石、0.5-1cm碎石,乙方按甲方需要提供相应货物,材料结算数量按甲方现场材料人员实际收方为准。

二、供货方式: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场地堆放,其运费及其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之内。

三、材料价格:

1、天然砂:元/立方米

2、1-3cm碎石:元/立方米

3、0.5-1 cm碎石:元/立方米

4、机砂:元/立方米

四、质量标准:

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验收为准。如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首期垫支120万元整的材料后,我方将先付工程款

2、每月30日之前,甲、乙双方所供砂、石材料进行核对,办理相关手续。

3、余款待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结清所有砂、石材料款。

六、乙方必须保证供应给甲方材料的质量及需求,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停工,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对本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和补充,需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完工、材料款支付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供货方盖章:购货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5篇:砂石采购协议书

砂石采购协议书

甲方:黎平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陆德志(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好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肇兴乡人民政府通过项目申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在乡肇兴、纪伦、厦格上寨、堂华、新平、皮林、平团七个村的11个自然寨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采购工程建筑材料(砂石)3279m3,其中:机砂1260 m3,碎石2019 m3,合计人民币叁拾陆万零陆佰玖拾元整(360690元)整,单价按双方共同协商价110元/ m3(含运费、税收在内)执行。

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项目施工建设,按时提供工程建筑材料,并保证质量和数量(串户路碎石标准):厘经2—

4、进寨路碎石碎石标准:厘经:4—8。如工程建筑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双方仍按协商价执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停发甲方工程建筑材料。

三、如乙方因推迟或停发工程建筑材料,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所有工程建筑材料款。

四、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机砂、碎石)方量,必须经甲方技术人员验收并签字后方可结算。

五、结算方式: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机砂、碎石)金额必须达壹万元(¥:10,000.00元)以上,乡镇财政方可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的材料验收单和正式发票到县财政进行结算。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及项目所在村和乡镇综改办各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黎平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2012年月日

推荐第6篇:砂石采购与销售

砂石采购与销售

一、

砂石采购业务和注意事项

1、

了解行情:

1.1明确了解下游搅拌站对各种标号沙子的需求量以及每种标号沙子的搅拌站采购价.(计算我们收沙的定价)

1.2了解市场上浮吊对各种标号沙子的定价(收沙价格)—我们收沙的成本

1.3了解上游采区打沙价格、产量、质量(标号)、采砂时间等

2、

议价与结算:上大船实地采集砂石样本,确定砂石标号,现场议价。

3、

量方:确定大船砂石吨位,测量船只长宽高,观察船舱底部有无注水现象等。

注意事项:

砂石采购分为两种:直接向泵采购和向大船采购,向泵购买沙质量不能确定,排挡时间不确定,能否开采,开采多久不确定。

向大船购买主要得确定自己的下游买家,以及吨位量方。

二、砂石销售业务和注意事项

1、

卖给搅拌站

1.1搅拌站自行派小船接沙

搅拌站对砂石的不同标号价格、需求量、账期回款、吨位核算、票据。

1.2我方提供小船接沙

明确小船过驳运价;针对搅拌站需求合理报价;安排小船过驳运输黄沙;结算款项,是否需要提供票据。

2、

砂石零售

2.1联系买方(一般为小船)

2.2实地看沙议价

2.3砂石装船销售

三、砂石物流资源的准备和注意事项

1、搜集大船信息:船名、尺寸吨位、联系方式、船主姓名、长期航线

2、搜集小船信息:船名、尺寸吨位、联系方式、船主姓名、长期航线

注意事项:

带着业务去联系比较容易联系,联系完及时备注,定时联系更新。一些江沙采沙所需物流信息不能公开化,只能一对一联系。

四、砂石结算方式及风险思考

结算方式:

泵-大船(刷卡或转账,打完沙,按吨位结算)

大船-浮吊(刷卡或转账,未卸先付运费,过驳费可有一定账期)

小船-搅拌站(刷卡或转账,未卸先付运费,沙款一般有押款和回款期)

五、砂石交易主体的需求和风险思考

砂石交易的主体随着价格行情变化而变化

泵:泵的需求是能够一直开工打沙,风险是:政策风险,非法采区被封是常事,正规采取少,利润低

大船:买到质量好的沙

风险是:上游买沙质量不能确定,下游卖沙价格不确定。

浮吊:买到低价沙,卖到高位;过驳船只多

风险:搅拌站搞不定,下游价格不确定,不能确定自己进价。浮吊机器损坏造成的损失(停港费、误工费等)

搅拌站:买到便宜的沙

风险:行情变化快,价格高不敢大批量进沙

六、切换到线上后,线上的交易方式。

线上撮合,线下交易

七、其他看到的问题或风险汇总。

1.行情变化快,大船买沙风险大(可能会亏差价)

2.大船江沙不敢装,怕被抓,跑运费和买沙的大船都少

3.无法轻易识别整船沙子完整质量,可能会上面一层沙好,下面沙子不好(有掺沙情况)

4.吨位计算误差大(有暗仓注水等情况)

5.浮吊上作为买方时必须有个拍板决定者。

6.浮吊机械维护难,经常会出现机械损坏,一旦发生,误工时间长,损失大。

7.联系运输船中,上下货七天时间不受控制。

推荐第7篇:砂石供货合同

砂石供货合同

甲方: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现甲方将G212黔西县大锡至甘棠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砂、石承包给乙方供应。为确保双方的责、权、利。特拟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供货单价:青石砂、碎石统一单价:48元/m3.(此单价为材料运至工地现场的单价)

第二、供货卸货地点为该工程的起点至终点(即大锡厂至甘棠工业园区化工厂门口)

第三、货款的支付方式:乙方随时垫资一个月的货款。即当乙方供货时间满两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须在60个工作日内给予结清。

第四、乙方须随时满足甲方的用料需求,根据甲方的用料计划储备好所需材料用量。若乙方因材料短缺原因不能满足甲方的用料要求,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材料款,并同时承担甲方另外向市场购买材料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五、乙方的材料供给至施工现场后,必须听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进行卸货,并经甲方管理人员对数量、质量认定签字后方可卸货,否则,视为无效。

六、第

七、第

八、

乙方必须叮嘱材料运输的安全,若在甲方现场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乙方必须在砂、石场向甲方提供水稳层的拌合场地,水泥稳定层材料的运输另外补助2.0元/m3.此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壹份,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自然失效。

方:

方:

期:2016年4月5日

推荐第8篇:砂石购销合同

砂石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三方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砂石供、购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00元(伍万元整)保证金,此款转给张华春(开户行:农业银行彭州支行

帐号:6228480469784901974)。

二、先款后货,价格随行就市(拉法基发函后砂石价格上调后甲方给乙方上调砂石价格,拉法基发函后砂石下调后甲方给乙方下调砂石价格)。机制砂

元/吨,碎石

元/吨。

三、甲方保证每天供应给乙方拉法基机制砂300吨,碎石500吨,(包括淡季,旺季,如乙方每月拉法基砂石运走低于24000吨保证金自动作废;甲方如果每月不能保供乙方拉法基砂石24000吨,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50000元)每月总量机制砂为9000吨,碎石为15000吨(除遇拉法基机器故障停产例外,减去当日供应量)。

备注: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推荐第9篇:砂石供应合同

砂石购销合同

甲方:张本华

乙方: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第一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砂石供应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砂石由甲方全部供应,乙方不得再寻其他砂石厂。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砂石需求量。

二、砂石规格必须达到商混要求,否则砂石成本及运费不予给付。

三、甲方为乙方全部垫付,乙方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必须结清所欠款项,否则按银行贷款利息再上调3个点(即如银行贷款利息为3.5则上调为6.5)。单价为五眼砂48元/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推荐第10篇:砂石供料合同

砂石料供应合同

需用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

1.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石料供应工程内容概况

2.1、承包内容:承担甲方承包工程的石料供应。

2.2、石料供应开始时间:具体工作方法时间按照甲方发出的书面石料供应通知及石料需求单,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石料需求单应满足本合同第5.1款的时间要求。2.

3、石料供应总量: m3。 2.4、石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臵。 2.

5、石料的规格及其它要求

第三条 单价的确定

3.1、石子单价(元/m3) 3.

2、运费(元/m3) 3.3、其他费用 3.

4、合计总价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提前24小时提出石料供应计划,并提交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石料需求单》。

5.2、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情况及现场车辆行驶停放路线等。首次供应石料,在进入现场转弯处应设明显标志或有专人候车。 5.

3、按有关规定保证对石料进行合理保管。

5.4、为乙方车辆进出场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坚实,并具备必要的照明条件。

5.5、石料到现场以后,要有专人负责验收石料,并指挥车辆就位。5.

6、甲方负责现场附近50米以内交通、环卫事宜。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根据甲方的石料需求单,按时提供甲方要求的规格的合格石料。

6.2、乙方在运输石料的过程中,要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道路、交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索赔、责任及损失。

6.3、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6.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6.5、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处罚,由责任方自行承担。第七条 石料价款结算及支付

7.1、石料量核算

7.1.1、石料数量核算依据:双方依据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的石料需求单和甲方材料员和门卫共同签收的石料入库单,共同确定石料数量,作为每月石料数量核算的依据。

7.1.2、核算程序:乙方在每月 日(节假日除外)将当期的石料供应量《石料需求单》复印件报送甲方进行确认。 甲方在收到乙方石料供应量《石料需求单》和《石料入库单》复印件后 日内核实完毕,并签发确认证书。 7.

2、价款支付与结算

7.2.1、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7.2.2、石料价款按数量支付,当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对乙方供应的石料量进行核算、确认达 m3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报告后 日内财务部发出付款证书,于 内向乙方支付。

7.2.3、其他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石料,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工程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每延误 天,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罚款 元。

8.2、因乙方原因造成石料供应数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3、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石料质量责任,如果石料质量发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4、因乙方人员现场不听指挥或其它原因,造成石料在现场堆放不当,造成的二次搬运费由乙方承担。

8.5、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达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在提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应石料至甲方支付所欠货款为止,同时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索赔、责任及损失。

8.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8.7、其它约定: 第九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右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有价款结算完毕后即告终止。

10.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本合同副本 份。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第11篇:砂石购销合同

砂石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砂子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物及其数量、单价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石粉砂、河沙:380元/车,碎石380元/车(车型:新天力拖拉机),数量按甲方需求量供货。

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交付、上下车、运输、保管、过路费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

2、砂石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

2.1 乙方向甲方交付砂石的时间为:甲方向乙方订购后开始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货时止 。甲方每天通知乙方实际需求量,并以此为准供应。 2.2 交付地:甲方指定的堆料场。

2.3 乙方负责将砂石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并将砂石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砂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需求量供应 。除恶劣天气等因素除外。

4、结算方式

4.1乙方运送完成后一次付清。(不含发票)

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货物的,逾期每日按5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第12篇:砂石材料联合采购协议书

砂石材料联合采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用料单位的协议要求,就XX高速公路需用碎石及其系列材料,同意我方组织部分材料供应,本着实事求是,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与用料方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供料情况,以及结算拨款,并提供给乙方用料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供料时间及地点等,暂订数量约20万立方米(以实际供料为准)。

二、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计划及安排,组织购料、运料、交料(须保证验收合格)和支(垫)付运费、料款以及相关的其他费用。

三、验收材料的方法及价款,以用料单位按有关规定验料,并过地磅计重量,再折合立方数量为到场结算的综合单价(包括购、运和其他相关费用)即1#料φ16mm—φ31.5mm为58元.m3,2#料φ2mm—16mm为58元.m3(此价格只限玉丰镇料场),3#料(石硝)φ5mm以下为70元.m3,以上价格为暂定汛期后按市场价格商定调整。

四、结算方法及付款时间:

1、乙方须在供料次日上午十二点钟以前将上一天交料运输单据交给甲方登记汇总。

2、约在壹万立方米为一次兑帐报请结算审批,待支付时间约在十日内,停止运输后一个月内付清尾款。

五、乙方负责加强组织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事故工作和各方协调工作,安全运输保证质量,顺利交货,若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协议,协议不成,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承包小区砂石合同

承包小区砂石合同

篇1:砂石场生产承包合同

砂石场生产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前锋砂石场,以生产费用、机械损耗、安全责任事故以全包方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做工、生产和安全等,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各种砂石生产承包单价:砂单价为12元/方,毛石单价7元/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各种证照和道路畅通,保证乙方在砂石场内安全生产。

2、甲方负责每月月底(30号)按当月生产销售方量结算承包费,次月的15日付给乙方上月承包费。

3、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现有设备)。

4、甲方负责销售和资金回收。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和生产、隐患的排除,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负责机械的保养及各种机械的维修,所有机械保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生产中,油费、炸材由甲方垫付,工人工资、生活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生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停工、罢工。必须每月根据甲方的销售需求生产砂石,不得以任何借口造成缺缺。如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的事项进行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如违反了有关部门的要求,所被处罚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事故,造成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承包人必须带领所有工人进行社保部门要求的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乙方不得用,乙方中途换工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没有其它任何原因(气候)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每月生产各种砂石五万方以上,在生产五万方以上后,按每方12元计算,如无其它特殊情况(天气)而生产达不到五万方,甲方只能按10元/方计算。

6、乙方在进场生产后,以十五日为试用期,如达不到甲方的生产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退场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戴安全帽、安全绳,甲方有权对其罚款,不戴安全帽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未系安全绳一次罚款人民币XX元。

7、乙方在签订合同接管生产后有任何机械设备的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乙方负责(含爆破、解炮、炸材、挖机

装车、片石运输、柴油、设备维护、配备件采购、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等一切生产所需和损耗的费用。

8、乙方必须使用潜孔钻进行爆破,潜孔钻由甲方提供,石口开采须以台阶式进行,符合国家对石场的开采规范,乙方必须保证清除盖山,保证砂石的质量,做到砂石中不含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损失。

四、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工具等要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养,必须定人定时建立保养制度和保养登记,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检,如保养不到位,甲方有权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0元,不得遗失、被窃、到期满时要按数交回甲方,所有机具必须保持60%的新旧成度,否则按原价赔偿。

五、由于下雨、炸药、停电等原因每月超过十五日,按当月销售方量每方3元计算,实发工资所差部分由甲方补贴。

六、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一次性退还乙方,由于乙方一次性缴不齐贰拾万元保证金,经协商,先缴伍万元,其余从每月的生产利润中扣,扣足贰拾万元后,每月按当月方量结账。

七、如发现乙方私自卖砂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作罚款处理,同时当月的方量甲方不能再计算给乙方。

八、在乙方进场生产后,甲方每月垫付生产所需的炸药、油费,其它所有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讨价还价,如合同期内乙方提出不再承包,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和不结算当月承包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付乙方所损失的一切费用。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付当月承包费,并不归还押金。

一、合同期限

时间:农历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以上是甲乙双方责任,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不得违反,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2:砂石承包合同

砂石承包合同

甲方: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施工项目部

乙方:

甲方将盘石镇、当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砂及碎石给乙方供应,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以共同遵守如下:

一、乙方将砂及碎石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当造水库) 甲方现场收方,现场签证,量以车内实际方量计算。

二、砂及碎石单价为96元/m,此单价无升降。

三、乙方中途材料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乙方因材料供应不上而影响甲方施工其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供应过程中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所需的材料数量。

四、乙方所供应的砂石骨料内的含泥量不能超过设计标准,若含泥量大于设计标准甲方有权利拒收材料,其费用全

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方所需材料供应全部结束付清乙方所有款项时终止。

甲 方:

年月 方: 年月 日 乙 日

砂石承包合同

甲方: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施工项目部

乙方:

甲方将盘石镇桃古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砂及碎石给乙方供应,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以共同遵守如下:

一、乙方将砂及碎石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古坪水库) 甲方现场收方,现场签证,量以车内实际方量计算。

二、砂及碎石单价为96元/m,此单价无升降。

三、乙方中途材料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乙方因材料供应不上而影响甲方施工其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供应过程中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所需的材料数量。

四、乙方所供应的砂石骨料内的含泥量不能超过设计标

准,若含泥量大于设计标准甲方有权利拒收材料,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方所需材料供应全部结束付清乙方所有款项时终止。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砂石承包合同

甲方: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施工项目部

乙方:松桃迓驾镇硐口村砂石场

甲方将松桃县迓驾镇硐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砂及碎石给乙方供应,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以共同遵守如下:

一、乙方将砂及碎石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硐口水库) 甲方现场收方,现场签证,量以车内实际方量计算。

二、砂及碎石单价为96元/m,此单价无升降。

三、乙方中途材料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乙方因材料供应不上而影响甲方施工其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供应过程中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所需的材料数量。

四、乙方所供应的砂石骨料内的含泥量不能超过设计标

篇3:砂石承包合同

砂石承包合同

甲方:李勋贵(织金县茶店乡陈家寨砂石厂)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砂石厂承包给乙方开采加工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织金县茶店乡陈家寨砂石厂加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从XX年9月 日 年月日;

二、承包费按砂石生产量计算,每方砂石27元,承包期间的一切生产费用(含水、电费、油费、维修费、工人工资、工伤保险等)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每方砂石27元的标准给付乙方承包金。(备注:根据税务局税费平均值协商)。

三、乙方经营期间应在企业法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四、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3日前全额支付给乙方,如甲方确实有困难,最长不超过15天,甲方如果两个月未支付给乙方承包金,乙方有权停产罢工,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应配齐安全生产管理员,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爆破公司进行爆破,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现有的矿山开采(剥盖山根据具体情

况再协商)因乙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被安监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乙方除按正常生产所得赔偿甲方损失外,被责令停止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期间甲方也应全力进行协商。

七、乙方应买齐工人工伤保险。

八、甲方将现有的机器设备及厂房清点并移交给乙方,风险自移交后转移给乙方。乙方承包期间合理使用机器设备,正常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及损失的,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及更换。因乙方怠于履行职责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应进行赔偿;

九、甲方派员对乙方的生产进行全程监督。对监督员提出的合理问题,乙方应予纠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经两次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营期间,甲方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矿山的外部关系协商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因甲方外部关系协商不力致使乙方停工停产,乙方有权提出赔偿。

十、乙方的生产量,由甲方监督员与乙方共同统计,并在统计薄上经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效力。

十一、甲方出卖砂石料,由乙方负责予以装车,费用乙方承担。

十二、在现行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乙方的生产量应

跟上甲方销量。

十三、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0万元,承包结束时退还给乙方。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均可起诉。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篇4:砂石厂承包合同

砂石厂承包合同 甲方:威宁县赵山村小华砂石建材厂

乙方:

自XX年7月16日赵宗勇与曹华签订《砂石建材厂合作协议》以来,因双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分歧较大,经双方协商同意现砂石厂由赵宗勇全权承包经营,曹华除主合同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及协调矿区内村民关系只负责矿区内的村民关系,不协调矿区外所发生的一切矛盾及生产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曹华不再参加与砂石厂的生产经营及人员管理,经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从XX年2月10日起小华砂石厂由赵宗勇全权承包经营,砂石厂产量大小和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与曹华无关,无论砂石厂产量大小,赵宗勇每月付曹华承包费十万零壹仟元(¥元)整,从XX年2月10日起赵宗勇开始支付曹华承包费,从XX年3月1日至XX年2月10日,赵宗勇每月的月底按时支付曹华每月8万承包费,若不按时支付,赵宗勇小华砂石厂的股份归曹华所有,剩余的每月2万1仟元共二拾伍万二仟元(元)在XX年春节放假前全部支付给曹华,如不支付余款,赵宗勇小华砂石厂的所有股份全部归于曹华所有。

二、承包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及保险费用

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赵宗勇全权负责,一切责任与曹华无关,曹华不负任何责任,但如因矿山资源国土部门要收取5万元以上税费或罚款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三、赵宗勇在小华砂石建材厂现有设备和有效矿区生产经营,不能擅自改变增加设备,若有改变视为赵宗勇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和相应责任,现砂石厂设备五零产车两台,斗山一台,柳公一台,三一(215)挖掘机一台,倒料车三台(归余黎明所有),千风转一台(电机40千瓦),1214的锤破机一台(电机160千瓦),88打砂机一台(电机90千瓦),变压器两台(共300千瓦),小空压机一台(电机15千瓦)。

四、承包期一年为一周期,时间从XX年2月10日至XX年2月10日,在此期间双方不得反悔,若曹华反悔曹华负责赔偿赵宗勇违约金50万,如赵宗勇违约,其名下的小华砂石厂的股份归曹华所有,以此为依据送法院裁决,在承包期间,赵宗勇按时支付曹华承包费及按时交纳应交税费的前提下,曹华不得擅自责令砂石厂停工停产,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曹华承担。

五、砂石厂所需的炸材由赵宗勇审批、保管、发放、使用,并全权负责,但前一段时间曹华有协助赵宗勇完成审批炸材相关手续,如因炸材原因造成砂石厂停工停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砂石厂因炸材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也由赵宗勇全权负责。如因政府机关原因所造成的缺

炸材导致砂石厂无法生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

六、砂石厂所有证照由曹华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赵宗勇提前支付,如赵宗勇不提前支付费用造成砂石厂停产,属于赵宗勇违约,承包资金赵宗勇照样付给曹华,若因政府政策或砂石厂证照不齐等原因导致砂石厂不能生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用。

七、砂石厂所产生废料归陈和平,和余黎明协商处理。

八、为了双方利益,望大家精诚合作,相互配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篇5:采砂石承包合同

采砂石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采砂石事宜签订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采砂石地点:

二、座落地点:

三、开采范围及四至:东南;北;西

四、承包期限:初步约定为二十年,从开采之日算起。如果砂石实际开采量达不到承包期限,则以实际开采年限为准。

五、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陆仟元整,支付方式为:直接交给现任组长收。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采砂石场地的权属争议事宜协调工作与保证乙方顺利作业。

2、甲方砂石场范围内所搞的退耕还林及林权,土地开垦等,一律由不影响乙方开采,如果影响乙方开采,由甲方的村委会负责赔偿。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享有开采砂石的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

2、乙方应守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

3、承包期内,有权转包和转让。

4、乙方在承包期内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就严格履行,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果甲方违约赔偿15万元,乙方违约赔偿15万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

1、乙方将沙石场进行转包和转让,第二者承包人,同时享有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权利和义务。

2、乙方负责支付甲方退耕还林的国家补贴部份的款项,交周口村委会收取,退耕还林乙方不占用,不补贴,面积以实际为准。

3、乙方在开采期间,由于退耕还林和开垦地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

篇6:沙石场承包协议

沙石场承包协议

立协议方:

甲方:三穗县(瓦寨)筑兴砂石场 代表人:杨慎铭 乙方:

甲方将所拥有的瓦寨镇筑兴砂石场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砂石场地点及经营项目。沙石场位于三穗县瓦寨镇斗街村水下岭(瓦寨人民大桥原采石点),距公路约600米。主要经营开采力口工并出售石料、砂子。

第二条:承包时间、承包费及缴纳时限。承包时间定为两年,即从XX年元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在甲方决定继续对外承包前提下,乙方若需延期承包经营,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第一年承包费用为:乙方按实际销售砂石每方6元提成给甲方,从第二年起乙方按实际销售砂石每方10元提成给甲方。承包费按月结算缴纳,即在每月的31日进行结算,并将每月应付给甲方的费用一次性付清。承包期间,根据市场物价及砂石售价涨跌情况,由双方协商对承包费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其他事项。乙方进场前,甲方应确保砂石场输电线路、机器设备性能运行良好,乙方承包后,对原甲方经营期间的人员使用和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负责。双方商定由甲方派出一人负责乙方产品销售及开票等工作,其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责任。

(一)负责办理证照:办理和完善所需的各类证照,负责办采石场

征地手续和缴纳征地费用。(另包括采石场自然灭害损失的赔偿费和征用费等责任。)

(二)提供场地及设备:提供砂石现有的机器设备(电力、风爆机、破碎机、装载机台、打砂机等房屋、库房、住房、厨房等基础设施、进场道路等)供乙方使用。

(三)积极搞好协作:由甲方明确一人(补助双方各负责一半)负责协助乙方处理与地方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关系,帮助收取销售欠款,调化解矛盾纠纷,为乙方经营创造良好环境。

(四)帮助解决问题: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市场营销、质量监管理运转等情况,提高砂石场经营管理效益。

(五)加强督促监管:适时深入砂石场调研,了解掌握物质和设备器材管理使用、维护保养、性能状况、成本收益、安全生产教育、防范措施、应急方案制定等情况,促进砂石场持续健康全面发展。

第五条:乙方责任。

(一)维护好企业信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妥善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关系。企业的各类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土地证、爆破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公章印鉴等)属甲方所有,由乙方统一保管,乙方经营期满不再承包后,确保证照齐全完好交给甲方。

(二)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双方商定由乙方出资对砂石道路进行加宽铺垫、对堆砂场地进行扩宽平整、对盖山进行挖掘、对开采场地进行清理整顿,对生产设备进行安排检修,由甲方资产进行。

(三)搞好设备物质管理。承包前,由双方对甲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移交给乙方保管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砂石场经营

权进行出售或转让,对甲方所有设施设备,乙方应妥为使用和管理,不能变卖、赠送或作其他处臵,更不能将甲方资作为贷款、还债的抵押资产。期满后, 由双方对甲方资产按资产登记表进行清点移交,丢失损毁或非自然耗损的资产,由乙方修复、补清移交给甲方。

(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法和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帐目(设会计帐、出纳帐),加强资金监管、落实财务规章、严格财经制度纪律。二是建立健全物质器材帐目,规范和完善物质器材保管、消耗、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的手续,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制、提高管理效益。

(五)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包期间,由于安全措施不力,砂石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面负责赔偿和承担事故责任。由于山体自然滑坡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事故处理。

(六)工人无记名保险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甲方未尽到保障义务和责任。如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开采场地、证照办理不及时而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可缓交或拒交承包费。

(二)乙方擅自处臵甲方资产。采取变卖、抵押、出租(借)、赠送、转让等手段导致资产流失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三)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承包费采取提成按月缴纳,超期一个月的,处以应交承包费数额一倍的罚金。

(四)乙方所承包的采石场。出现道路无能运作、场地扩展实施、

盖山挖掘、生产条件改善等情况,由乙方实地施工后,由乙方根据场地使用运用扩建操作负责。

(五)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合同未到期,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中止合同,赔偿对方5万元损失。

第七条:协议中止须经签定协议的双方同意。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补充修改,由双方共同商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砂石场存档一份。本协议从XX年元月1日起生效。

立协议方(签字):

甲方:

乙方:

时间:XX年12月22日

篇7:砂石承包合同

砂石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工程项目所需砂石及砖交由乙方供应,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以共同遵守如下:

一、乙方将砂及碎石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甲方现场收方,现场签证,量以车内实际方量计算。

二、砂及碎石单价:(含运费、不含税费)

三、结算方式:根据甲方收方量及时拨付材料款。

四、乙方中途材料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乙方因材料供应不上而影响甲方施工其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供应过程中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所需的材料数量。

五、乙方所供应的砂石料内的含泥量不能超过设计标准,若含泥量大于设计标准甲方有权利拒收材料,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砂石料生产承包合同

砂石料生产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XX---HW001

签约日期XX年

签约地点需方(甲方) 王中庆

生产方(乙方)陈月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要求,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协议内容。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生产设备和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清单(附表2),场地名称、定西市安定区宏伟采石厂。

二、乙方必需保证甲方正常所需用的合格碎石、砂石料。其标准为符合国家《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及检验方法》的要求。规格型号、价格如下表,此价格不含税收

三、质量要求:

乙方将自检合格的物资负责装到甲方委派的车上后,由甲方的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如送到目的地后不合格甲方将乙方的物资现场退货。其要求为符合《国家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及检验方法》的要求,细度模数需在之间。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的含量率(粒径大于5mm)

不得大于10%,碎石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要求。碎石的粒径为之间。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双方共同取样测定含水率,按实际到货数量扣减,含水后(

1、定测含水率不大于自然含水率

%,不再折扣;

2、定测含水率大于自然含水率%,扣除自然含水率后扣减)。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根据搅拌站质量要求,有搅拌站质量检验人员进行目测、取样、抽检实验。对不合格质量要求的甲方坚决不收,将乙方的物资现场退货,砂石数量的计量标准以搅拌站现场人员签收数量为依据。

六、乙方在生产之前对现场操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做到熟练操作,不得出现安全事故,如发生人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验员,建立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必需想在厂工作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七、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应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任务,不能出现乙方供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每月最低方量40000立方米以上,如乙方生产砂石料因甲方销售不了造成乙方停机,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停机损失,每月按四万方,每方按元计算,挖机、铲车、人员工资等计算赔付给乙方。

八、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洗砂每方增加元/方。

九、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的生产和生活用电(国家电),供乙方正常生产,电费属于甲方。

十、变压器到配电房以内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225-9挖机一台。

十一、机械生产设备的正常维护。甲方提供生产所需的砂石生产线一条。乙方要进行正常的维修,不能随意拆卸改装,所需拆卸改装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保证生产设备的完整性。生产线所需的一切维修和油料、机械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二、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按照乙方供料数量经甲方专人验收确认的调拨单计价。付款时间:当月25号结算。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合作期满可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可延续,延续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开工日期时间定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定为 年日。

四、乙方在本场地从事正常的生产活动不能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好自己的员工,让员工不做任何违法行为。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有生产人员的合法身份证和国家承认的合法保险公司的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乙方所有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及工作以外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甲、乙双方要求严格遵守约定内容,如任何一

方不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如有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结果,按违约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由双方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法律机关申请仲裁。双方谢绝第三方追诉。

十六、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当地政府的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人为抗拒因素;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事宜另行协商。

十七、乙方在承包甲方是生产设备时设备状态良好,没有任何故障,乙方接到设备后可安全生产。在甲乙双方协议合同终止后,乙方将生产设备完成无缺的交验给甲方,要保证设备状态完好如初。如有故障,所需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法人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附协议,另附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共5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 日期月日

篇9:砂石承包合同

砂石承包合同 需方(全称):

供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砂石供应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承包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方承包供应。

二、价格:粗砂每方细沙每元(税后价),如价格随需求量的变化,由甲乙双方协商调整解决。

三、质量要求:粗、细沙由乙方负责拖运到甲方修建的的工地上。由甲方负责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如乙方所运的粗、细沙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可拒收,但不得以任何借口来刁难乙方。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负责甲方的沙子供应,甲方不得随意收购任何人的沙石,如乙方发现甲方收购其他人的沙石,乙方有权责令甲方拒绝收购其他人的沙石,如乙方供应不上甲方所需要的沙石,担误工程进展,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相互信任,谁违约谁赔偿沙石总款的 的经济损失。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的砂石验收单,一月结算一次,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后,如到期不结账,乙方有权停止拖运沙石,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按月结账,乙方不得担误砂子的供应,如供应不上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并且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补充协议形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 日

篇10:夹砂石承包合同

砂石材料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议,甲方将工程中的砂石材料承包于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承包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在承包中,乙方要保证机械设备一切完好无损,能正常运转,保证甲方施工进度及要求,同时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施工作业,服从甲方管理。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和工程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在施工途中,如果一方在中途毁约不按合同约定执行,必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叁万元整。

三、经双方协议,乙方在工程中,负责对砂石材料的运输,运输中内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安全事故中的一切经济责任。工程质量按施工规范及要求必须达到合格质量,如果砂石不合格并造成延误工期,乙方负责赔偿延误工期费用每天3000元整。

四、在承包范围内,砂石方量以每平立方米 元为基准,以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进行合同决算。

五、甲方在承包合同中,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和工期,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六、付拨款方式,以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款,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该工程款的80﹪。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第14篇:材料砂石供应合同

材料供应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甲方承建盘县南湖大道西段道路工程建设挡墙合同段原材料供应,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在材料供给过程中严格履行和制约。

一、单价

机砂 元/m3;中细净砂:此单价为该工程结算的最终单价,不受市场影响。

二、原材料质量

所有原材料进场时必须满足甲方、业主与监理单位的验收要求,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允许进场。

三、结算方式

凭甲方向乙方开出的收货单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并付80%的材料款。余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结清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

2、甲方及时按合同给乙方结算材料款。

3、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甲方材料员验收质量及方量后方可卸车。如甲方验收时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无条件的将材料运离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当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现场后通知甲方材料员进行收方,验收材料。甲、乙双方都要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计量,如甲、乙双方在材料收方时意见不一致时,乙方不得卸车。若乙方强行卸车,甲方将对该车材料不予认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运输材料,保证甲方工地的材料供应,不得因材料而延误甲方工程的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材料供应资格,该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得有异议。

6、原则上乙方参运的所有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保,驾驶员必须执证上岗。若在材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甲方只认乙方把材料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处理协调与材料运输有关的事宜,甲方概不负责。

8、土方外运时司机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装运以后经过甲方认可方可外运,否则不予以计量。

五、本合同仅对甲方在此工程施工中的碎石、机砂与河砂材料供应有效,本工程所需材料运输完毕,该合同自动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15篇:砂石材料运输合同

篇1:砂石料运输合同 砂石料运输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后八轮出让()汽车总价以60万元出让给乙方。出让后乙方负责甲方生产所需的砂石运输业务。

二、运输服务期限及对象

1、乙方购买甲方的两台后八轮,全部服务于甲方经营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的砂石运输业务;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两台车辆不对外承租,并保证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运输量。

2、乙方的两台后八轮在甲方享有两年运输经营权,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承包权。

3、甲方经营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机制砂及石料运输业务全部由乙方运输,江砂及河砂运输业务由甲方生产安排,在甲方认定乙方运输力不足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增加相应车辆,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增加车辆,甲方可自行安排车辆。

4、乙方车辆运输应服从甲方的生产安排及高度,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所需的合理调配,对甲方上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结算方式

1、乙方为甲方运输砂石的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准,每月底同甲方财务结算清上月运输费,凭磅单结算,不开税票。

2、甲方按下列标准付给乙方运费;蛟龙采石场按3元/吨;北山石料按5元/吨,枫坛机制砂按7元/吨结算。在柴油价格低于7500元/吨时,甲方按下列标准付给乙方运费;蛟龙采石场按2.50元/吨;北石山料按4.5元/吨。

四、与车辆相关的纠纷处理

乙方的车辆在经费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车辆的所有税费和经费,一切安全纠纷和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履行内容如因政策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经营,则本合同书自行终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乙方司机进餐按5元/餐收取。

2、乙方车辆的上牌、税费、保险、加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车辆及司机自行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章、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并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篇2:砂石运输合同 砂石运输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砂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全部砂石,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砂石料由乙方提供,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河砂每立方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

3、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4、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5、甲方邀请乙方担任的砂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拖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责担任。

6、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砂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如甲方自已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7、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年月 日篇3:砂石料运输合同 砂石料运输合同

托运方 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 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

第二条 运输费用: 元/立方米(包含车辆运输活动中所涉及的 所有费用),此价格一次包死,以后不再因其他因素调整运输费用。 第三条 运输结算方式: 第四条 货物到达地点:

第五条 货物质量及计量方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安装材料规范质量要求及材

料采购方的质量要求;以材料采购方材料员现场计量的数量为准并现场开具材料收货单。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 托运方的责任:

a 负责提前通知承运方在指定的时间将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运送到施工现场。

b 在承运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托运方负责验货收货的人员应及时验货计量收货并开具收单。

2 承运方的责任:

a 在托运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若因承运方运送到货不及时而使现场停工待料,承运方承担托运方一切损失(托运方补偿给作业工人的误工费、生活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工程进度延误损失等)。

b 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收费、超重超限罚款、城市占道罚款等等)和一切意外伤害损失均有承运方负责。

c 承运方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运输;承运方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社会上干扰进料卸料的事件;由于承运方自身原因发生的所有纠纷均有其自身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

地址: 电话:

承运方: 地址:电话: 年 月日

第16篇:砂石委托运输合同

砂/碎石料委托运输合同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车队):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所在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十个全覆盖村村通项目提供三桥运输车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装卸地点

1、碎石;装车地点:蓿荄乡,卸货场地:吉日嘎朗图镇指定的搅拌站。

2、砂石;装车地点:吉日嘎朗图镇,卸货场地:吉乡村村通施工现场。

二、运距及结算价格

运距:碎石90-100公里;砂石70-90公里。

结算价格:碎石46元/立方米;砂石39元/立方米(随行就市,价格波动另签补充协议)。

四、工期

因收料员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故工期受根据国家法定假日、项目进度及天气因素影响,不保证可长期不间断施工,乙方应予以理解。

四、协商条款

1、砂石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装车,乙方负责将砂石料运到甲方指定卸货场地。

2、结算办法:日结。每天上午结算。甲方核对票据后向乙方支付当日运费,结算款项现金支付给乙方或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3、运输途中因车辆手续、加高马槽等原因导致运输车辆被扣罚,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运输途中因车辆故障、司机操作、酒驾、毒驾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损坏、石料洒落、人员伤亡等由车主自行承担。

5、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增加运输车辆数量,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6、合同执行期间,车队主要执行碎石和砂石两项运输任务,乙方需听从甲方调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有对提供车辆的管理和结算权。

8、乙方应组织协调好车队,确保甲方的运输任务得以顺利进,乙方车队需服从甲方项目部调遣,根据项目指挥部的调遣安排执行砂石或碎石的运输任务,在乙方车队管理有序、车数稳定的前提下,甲方优先安排碎石运输业务给乙方或由乙方车队独立运输。

9、甲方应确保到场车辆不因场地机械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无法装车,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当地政府行为、碎石料质量、数量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乙方无法装运情况,乙方应予以理解,给予甲方处理协调的时间并做好车队安抚工作。

10、如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车辆的运费进行日结算,乙方有权停止执行运输任务并追要运费,视情况而定是否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当日结算,甲方会提前与乙方沟通选择隔日结算,乙方应予以理解。

五、补充说明

1、乙方因各种原因无合同执行能力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包运输合同,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终止合同,未经得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项目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不得因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解决,未经得乙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变化)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

4、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发生争执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到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仲裁。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账号:

第17篇:材料砂石供应合同

材料供应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甲方承建武陵源区索溪河治理景观拦河坝(沙坪坝)合同段原材料供应,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在材料供给过程中严格履行和制约。

一、单价

级配碎石(2-4cm) 80元/m3; 机砂 80元/m3;中细净砂(包括粉饰砂):140 元/m3;土石方运输:弃土场:元/车;此单价为该工程结算的最终单价,不受市场影响。

二、原材料质量

所有原材料进场时必须满足甲方、业主与监理单位的验收要求,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允许进场。

三、结算方式

凭甲方向乙方开出的收货单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并付80%的材料款。余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结清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

2、甲方及时按合同给乙方结算材料款。

3、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甲方材料员验收质量及方量后方可卸车。如甲方验收时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无条件的将材料运离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当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现场后通知甲方材料员进行收方,验收材料。甲、乙双方都要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计量,如甲、乙双方在材料收方时意见不一致时,乙方不得卸车。若乙方强行卸车,甲方将对该车材料不予认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运输材料,保证甲方工地的材料供应,不得因材料而延误甲方工程的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材料供应资格,该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得有异议。

6、原则上乙方参运的所有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保,驾驶员必须执证上岗。若在材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甲方只认乙方把材料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处理协调与材料运输有关的事宜,甲方概不负责。

8、土方外运时司机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装运以后经过甲方认可方可外运,否则不予以计量。

五、本合同仅对甲方在此工程施工中的碎石、机砂与河砂材料供应有效,本工程所需材料运输完毕,该合同自动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18篇:砂石购销合同 2

砂石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达到0.5-4cm)范围内。

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材料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13

2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3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4、连砂石: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5、此价格为现行价,如遇中途油料浮动超过10%,双方再重议价。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电话通知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

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材料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货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结算,结算价款在该工程办公楼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

2、根据供应的材料的实际数量每月底结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对帐,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19篇:砂石承包运输合同

砂石承包运输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中粗砂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德令哈工业园航空钛生产基地项目部搅拌站。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乙方垫付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砂款,由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剩余2018年砂款由甲方全部承担,如甲方不按时付砂款所造成损失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砂石款及运费:70.5元(大写:柒拾元零伍角整)/方(均不含任何税票)。

3、结算方式:按实际运输方量结算,运输任务完成后2018年11月15日到2018年12月15日之前支付2018年总款项的70%运输款和砂石款,剩余30%运输款和砂石款和砂石款等2019年3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四、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进行砂石运输。

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驾驶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期间造成的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甲方只与乙方产生砂石料运输关系,乙方运输过程中运输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甲乙双方利润分红如下

1、每方减去4元损耗,减去每方10元汽车运费,再减去中粗砂款的成本价,剩余的利润甲乙双方各一半。

2、违约责任,因乙方不能按时运输,导致甲方停工停料,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甲方不按时给乙方付砂石款和运费,甲方给乙方交违约金总款的30%。

八、此协议签字生效后,中铁二十一局与甲乙三方都有连带责任,如乙方将此材料款停工后,甲方没按时给乙方付清材料款,乙方有权向中铁二十一局要回此材料款。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0篇:建筑砂石购销合同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

篇1:砂石购销合同书

砂石购销合同书

甲方(需方):青海正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宛付贵 乙方(供方):黄圣关大队一组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需要的所有砂石骨料(砂:中砂;石子:

~);

二、甲方在需要时间:甲方在急需时间为预约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在甲方预约时间内到货(甲方指定地点);

三、供货单价:经双方协商的认定价,中砂: 元/m3; 石子: 元/m3;到货地点瓦松路S301一标段;

四、付款方式:供需双方协定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

五、卸货验收方式: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派指定人员收方。

验收方式在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人员开据收方清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如不及进供货,造成甲方停工

待料责任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经双方已定,如有不妥双方协商再行补充,本协一式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日期:

篇2:砂石购销合同 2

砂石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达到)范围内。

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材料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2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3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4、连砂石: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5、此价格为现行价,如遇中途油料浮动超过10%,双方再重议价。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电话通知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

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材料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货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结算,结算价款在该工程办公楼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

2、根据供应的材料的实际数量每月底结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对帐,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篇3:砂石料购销合同

砂石料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范以及中交安江高速建设要求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工程施工用机制砂供应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总则

下列文件被视为构成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商定的补充协议;

、合同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双方的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

、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等;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标的、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 、乙方向甲方供应上表中所列的材料。

、上述中的“综合单价”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价,其包含:为实施和完成机制砂供货所需的材料、劳务、损耗、机械、装卸、运输、管理、保险、国税发票、利润等全部费用,以及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上表中“综合单价”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即为:整个合同有效期内的不变价格。

、机制砂的规格型号为暂定,不作为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进行调整;甲方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的调整,不作为乙方增加任何费用和不能保证供应的依据。

、实际结算数量以乙方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经甲方签认、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三、质量标准

、机制砂的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范、规程的要求;

(1)《建筑用砂》(B/T14685—XX);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XX);

(3)《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格》(JTG E41—XX);

(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XX);

、机制砂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在甲、乙双方或业主同意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确保机制砂的生产、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其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甲方工程施工的要求。

、乙方所供的机制砂在供货、使用过程中需要在甲、乙双方

或业主、监理单位同意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试验检测。

四、供货方式

、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的需用计划,按计划只作为乙方准备货源的参考;当实际送货数量达不到或超出计划数量时,不得作为乙方提高其供应价格和不能保证供应的依据。

、具体的送货时间和数量,甲方提前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供货通知的要求,将机制砂按时、保质、保量的送到甲方工地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库房或者双方约定的地方),并在机制砂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前 1 小时通知甲方进行过磅。

、甲方向乙方供货通知后,如有变更,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 1 天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时间和数量。此变更,不得作为乙方提高其供应价格和不能保证供应的依据。

五、运输、卸货和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采用汽车将机制砂运至甲方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各种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若非指定地点,则不予验收、计量。

、卸货及费用承担:卸货由乙方负责,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由纠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他们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运输工具在供应机制砂的运输途中和进出现场的过

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交货验收

、机制砂的供货状态:车板交货;

、计量方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按吨为一方折算成方计算,特殊情况下,不能过磅时,量方计量。

、机制砂出厂前,乙方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其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

、甲、乙双方对机制砂的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乙双方或业主、监理单位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七、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约定

、机制砂的所有权自甲方签认、验收合格时转移至甲方。

八、结算和付款

、甲方工地签收认可的收料凭证;

、合法正规的国税发票;

、甲方必须当月货款当月结算,在次月的5日前付清上月货款,如超出一月未支付,按所欠金额的5%支付利息给乙方(按日计算)。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方式支付货款。

九、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及时向乙方提供需求计划和送货通知。

、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各种票据的验证、办理结

算、支付货款。

、提供施工现场通道、电源、空地,以方便乙方工作。

、乙方货到甲方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验收、卸货。

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组织生产、及时供货,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工程施工的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力和必要的储料设施,以便保证供应,其一切费用都包含在结算单价中。

、供货推迟不是因乙方造成,双方各自承担已方的损失。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单位、甲方抽检,对机制砂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

、乙方在机制砂供应的过程中应充分注重环保和安全的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的任何债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仅指:战争、自然灾害。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事实求是、友好

篇4:砂石材料购销合同

砂石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快速地建好丁字镇园区路C1标路段,就甲方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项目部用砂、石材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购销范围:

甲方修建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C1标路段稳定砂项目及后段工程所需砂、卵石。

二、价格:中砂21元/吨,石31元/吨。

三、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送足壹拾伍万元砂、卵石作为合同履约金,之后三天一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应由甲方材料员根据收货量开出证明,经审核后再付款。

七、质量要求:

1、砂为粗砂,粒径为-,含泥量不大于3%,无杂质;

2、卵石为粒径10-24mm颗粒级配均匀良好的卵石,含泥量不大于2%,无杂质。

3、量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按车定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取车辆过磅,重量与数量依据抽样按实计算;

八、供货要求:

乙方按照工程进度需要保质保量供应砂、石材料给甲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材料的供应,铲车搅拌四合料的场地,以及水泥等材料的堆放场地。

九、计量标准:

数量验收方法:

供方每批货物到达需方施工现场后,由需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需方材料员提供(工地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供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十、安全措施:

乙方在砂、石材料开采、运输过程中,一切作业施工运输过程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质按时提供甲方工程施工足够的砂料、石料,造成人工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砂、石材料,后八轮及铲车施工场地〉

2、甲方保证此合同项下的材料自用,乙方有权对甲方倒卖的材料收取双倍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索的权利。

3、合同双方应严守有关商业秘密(如合同单价、数量等),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自应当付款之日起如果欠款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按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追究违约方责任。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篇5:石子购销合同

石子购销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单价:25/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降了降,市场价格涨了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5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5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时间:

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六、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

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 (盖章)

买受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出卖人(盖章) 出卖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6:砂石购销合同(上下载)

沙石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

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

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址:

2、供货起止时间:

二.供货单价:

开口石:元/ 立方米(产地:灞桥);沙子:元/立方米(产地:渭

河);毛石: 元/立方米(产地:灞河以东)。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

到货物之日起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

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

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五.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将甲方需要的

立方米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 万立方米。

六.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工程首付款按照每个标段万元人民币(共两个标段)动工

后按每周完成沙石总价款的月之内支付尾款。

2、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

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

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八.如有未经事项在此填写: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

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

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

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

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

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

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

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

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篇7:建筑用砂石料买卖合同

第二条 数量及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交易的数量以甲方的实际使用为准,破碎石料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甲方的使用要求。

第三条 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XX年8月20日至XX年10月1日。 2.交付方式及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送到甲方倪滩拌和站。 第四条 验收

1.乙方送货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及时安排验收及收料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或《砂石产品质量保证书》。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砂石料质量有异议时,须在3日内通知乙方。需要检测确定的,由双方都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

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将砂石料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付砂石料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 材料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及时对当月的石料供应数量进行核对,确定石料数量,甲方按实际使用数量逐月支付石料款给乙方,乙方提供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后仍不能达标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额的5%计算。

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支付价款的5%计算。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到银货两讫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住 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8:砂石料购销合同

砂石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LD-JNH-【成本】-XX-21

需方单位:六盘水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验收后的含税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产品用途:构配件混凝土、墙体砌筑、室外官工程的用砂、用碎石。

3、交货方式:由乙方按照甲方计划用砂、碎石采运到场指定地点后,验货确认。

4、交货时间、数量:按照甲方计划需求,提前一天电话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供货到场,数量按现场实测量为准。

5、乙方在产品运抵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6、其他约定:乙方在供货产品未经验收签证之前,应当自理供货期间的组织采购、提货、运输、装卸过程所发生的相关事项与责任。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货款均按乙方合同提供的帐号转帐支付,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建安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才给予支付乙方货款。

2、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砂石料款进行结算一次,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材料款。如因甲方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

延迟支付;

四、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建筑用砂、用碎石,以GB14684-XX《建筑用砂》、GB14685-XX《建筑用卵、碎石》标准以及根据用砂种类相关的原材料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生产)供应,保证满足本工程各种类型建筑用砂(碎石)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表现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3、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及其建筑工程管理规定,随货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各种检测实验报告。

4、其他要求:所有验收、签证、确认文件,应当由双方代表人或指定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

五、验收标准与方法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

2、验收标准按照《建筑用砂》GB14684-XX、《建筑用卵、碎石》GB14685-XX国家标准,以及地方和建筑用砂石各类型有关的建筑施工、建筑材料标准或规定进行验收。

3、甲方根据乙方随货提供的质量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针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观感质量及数量预验收签证,经验收人签证确认后方可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发现实物质量与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的内容相差较大,或实物质量存在明显缺陷,即可当场要求乙方立即退货,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即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3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

3、

4、

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违约方无条件服从。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参照合同法与建筑相关法规和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要求,早期发现的,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后期签定的,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3、如有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5万元)给另一方,并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

八、解决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其他违约事项: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质量标准要求或未能按照甲方计划需要供货,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另行组织其他单位供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字地点:六盘水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三、合同终止

供销砂石料已满足甲方需求量,且甲方付清货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日

篇9:砂石料购销合同

砂 石 料 采 购 合 同

购货单位: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国际箱包城一期工程(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平湖市当湖镇子孙桥堆场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平湖国际箱包城一期B标段工程项目基础及主体、装饰工程,需要砂石料,现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机砂、碎石、塘渣材料的数量、供货时间段

机砂 数量合计大约为15000吨、碎石数量合计大约为 11000吨;塘渣数量合计大约为4500吨;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货量为准;供货时间段为XX年1月15日至XX年12月30日。

第二条 机砂、碎石材料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建筑用机砂、碎石,以GB14684-XX《建筑用砂》、GB14685-XX《建筑用卵、碎石》标准以及根据用砂种类相关的原材料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生产)供应,保证满足本工程各种类型建筑用砂(碎石)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表现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3、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及其建筑工程管理规定,随货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各种检测实验报告。

4、其他要求:所有验收、签证、确认文件,应当由双方代表人或指定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

第三条 验收标准与方法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

2、验收标准按照《建筑用砂》GB14684-XX、《建筑用卵、碎石》GB14685-XX国家标准,以及地方和建筑用砂石各类型有关的建筑施工、建筑材料标准或规定进行验收。

3、甲方根据乙方随货提供的质量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针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观感质量及数量预验收签证,经验收人签证确认后方可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发现实物质量与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的内容相差较大,或实物质量存在明显缺陷,即可当场要求乙方立即退货,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建筑用机砂、碎石,由于量大、技术要求参数需要专业检测机构实现,因此即使现场验收人员已经签证的各种类用砂石,如果在施工过程或由于用砂石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旦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或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测验确认,其用砂石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时,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及其他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5、乙方的机砂、碎石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进度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组织生产备料,要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材料的验收

1、机砂、碎石出厂时乙方应填写发货单,并随运输车辆至甲方卸货地点交给甲方。

2、机砂、碎石运至交货地点后,甲方的专门负责接收机砂、碎石的材料员协同车辆驾驶员对机砂、碎石进行实际称量。

3、实际称量的数量若少于送货单标明数量吨至吨,甲方按照送货单数量签收;实际称量的数量若少于送货单标明数量吨以上,甲方按照实际称量数量签收。

第六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按平湖市建筑材料信息价综合单价:机砂按平湖市送货当月材料信息价下浮12﹪结算;碎石按平湖市送货当月材料信息价下浮9﹪结算(该结算单价不含税);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各项费用,包括材料费、运费、管理费;

第七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5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凭双方签认的送货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二种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

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司法机构进行解决;

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二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机砂、碎石供应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安全法规,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国际箱

包城一期B标段工程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日期: XX 年 01月 05 日

法定代表人: 日期: XX 年 01 月 05日 乙方:平湖市当湖镇子孙桥堆场

篇10:砂石购销合同

砂石购销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采购砂石,双方友好协议 如下:

第一条:

砂石价格表

注:以上价格均为税后价。

第二条:产品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计量单位以立方米计量。

2.以甲方材料员按实收方计算。

第三条:产品的交易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指定堆料场,并提供料场内道路及平整。

2.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每月的1-5日为对票时间,方量核定后甲方需在当月10日前支付砂石款的100%,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砂石款,如有拖欠,甲方单位应支付所有砂石款1%的资金利息,且乙方有权停止供料。

2.甲方所付砂石款乙方提供发票。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需要砂石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准时送到。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签字时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砂石采购合同
《砂石采购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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