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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为规范准则(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13 18:02:2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准军事化管理行为规范

众泰党【2010】17号

关于开展准军事化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车间、部门: 今年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的第二年,是企业文化建设由常规性的学习宣传进入到理念渗透、落地生根的关键一年。为推动厂区平安建设和企业文化健康发展,创建和谐厂区,打造优良工程,结合我公司各车间、部门差异大、发展不均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作为企业文化建设落地生根的切入点,望全公司员工严格遵照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常识

1、重大活动或集会场所升国旗、奏国歌时要听唱国歌,肃立、注目、致敬;

2、国旗、国徽及各级领导人的照片应谨慎使用,妥善保管;

3、对领导、亲友和长辈,应热忱问候。在工作岗位上见到领导应起立微笑、问好、鞠躬、点头或握手等方式致敬;

4、同事之间应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家庭成员相处应尊长爱幼、谦让互谅、和睦相处;

5、日常谈话要用“十字”文明礼貌,用语有“请、你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6、进入厂区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吸烟。

二、着装仪容

1、男性着装和仪容

上班期间一律按要求着装,头发要梳理,面部要干净,服装要整洁,领带要笔挺,要佩带胸牌,不佩带首饰,指甲不宜过长,不可纹身。

2、女性着装和仪容

按规定着装,长发要梳起来盘在安全帽内,禁止散发;化装要自然,不浓妆艳抹,服装要整洁,首饰不宜太显眼,指甲不宜过长,鞋后跟高度不能超过5厘米。

三、岗位规范

1、进入工作岗位按标准必须配戴安全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按规定程序请假;

2、提前准备好当班工具和材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以饱满的热情与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3、安全第一的思想要牢固树立,不可蛮干、不可疏忽大意;

4、工作期间不闲谈、不串岗、不敷衍了事、不消极怠工;

5、要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下班之前要认

2 真检查、总结当班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应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四、电话礼仪

1、接电话应语气亲切“你好,这里是、、、、请讲”;

2、打电话应讲究礼貌“你好,我是、、、、请问”;

3、无特殊情况电话铃响3声内接听电话;

4、代他人接听电话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代接听电话时要说“请稍侯或请等一下”;

5、不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应言简意赅,不要在电话中闲聊,说话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6、电话结束后,要有礼貌地向对方说“再见”。

五、环境维护

1、工作场所要保持整洁,做到窗明地净,顶板四壁无灰尘、无污迹,办公桌上只摆必要的办公用具;

2、自觉维护身边环境,爱护公共财物,不践踏草坪、不乱折花木;

3、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画。

六、厂区行走

1、在厂区行走时,要沿规定路线靠右边行走,两人成排,三人以上成行;

2、走路时要自然大方、谦虚礼让,不勾肩搭背,严禁衣衫不整、袒胸敞怀 ,相互追逐打闹;

3、在行走时要语言文明,声音适中,不要大呼小叫,路

3 边停靠时要减少滞留时间。

七、乘车礼仪

1、按规定乘车,自觉排队服从管理;

2、乘坐班车要互相礼让,上下有序,由后向前依次就座,爱护车内设施;

3、班车内不准吸烟,不大声喧哗打闹,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

八、食堂就餐

1、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按秩序排队购买饭菜;

2、餐厅内不要大声喧哗,不要用筷子勺子敲打饭盒;

3、工作期间不准饮酒,非工作期间饮酒要适量;

4、提倡节俭、反对浪费,菜渣剩饭不要随地乱倒;

5、如有意见,按正规渠道反映,不可大声喧哗。

九、公寓住宿

1、自觉遵守住宿规定,服从管理,爱护公共设施;

2、宿舍内要保持安静整洁,同室人要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按时休息,不影响他人;

3、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光碟等行为;

4、夏季使用空调时,应控制在适量温度,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提倡节约意识;

5、非本室员工不要留宿。

十、会议规范

1、开会时要统一服装或按规定着装;

2、参加会议要准时,不早退、不迟到;

3、进入会场要按规定入座,没有规定时应由前至后,依次就座;

4、应认真听会,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5、如有发言时,要声音洪亮,吐字清晰,简明扼要;

6、会议期间,应关闭通信工具或调至振动状态,不在会议期间接听电话。如要接听电话要离开会场,注意接听电话时不要影响会议;

7、在召开大中型会议结束后,首先让参会领导或重要人士离开后,再按顺序离场,离开会场时不要喧哗、不要拥挤或打闹。

望各车间、部门认真执行以上各项行为规范,若有违反以上规定现象,消防保卫科视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视其情节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并纳入月度考核,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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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开展 准军事化 管理 通知 主送:众泰煤焦化各科室、车间 2010年7月28日印 印发:综合办 共印20份

推荐第2篇:教师行为规范

《教师行为准则》

1、严守学习制度,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敬业乐群,相互协作。老教师要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做好传、帮、带;青年教师要虚心好学,多向老教师请教,充分发挥教师的群体作用。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干群、教师之间的尊重、理解和信任。谦恭礼让,襟怀坦白,光明磊落。

4、说话文明,礼貌待人。见面相互问好,不说粗话、脏话,不背后议论人非。

5、尊重学生人格,不损伤学生自尊心。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诚恳守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6、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意见,要全面介绍学生在校的表现,不训斥、刁难家长。

7、不化浓妆,不留烫怪发型。修饰打扮应适合教师身份,做到仪表端庄,整洁得体。

8、穿戴要庄重典雅,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穿背心、大衣、风雨衣、拖鞋上课。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文明办公,优化、美化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的卫生和肃静,不大声喧哗,不在教室和走廊吸烟。

11、认真钻研教材,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不备课、不写教案不能上课。要努力探讨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自身的岗位工作能力。

12、传授知识要准确。教学语言要健康、规范、简洁、生动。板书设计要合理、工整、美观,不写错别字。注意改进教学方法,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3、按时上下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作业量要适度,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有实效。减轻学生负担,培养自学能力。

14、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行为规范中的要求,教师要做到以身示范。

15、端正教育思想,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不放弃、排斥差生,不准动员和变相动员差生转学、退学。

16、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疏导。坚持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以理服人,尊重学生的正当要求。建立民主、平等、融洽的师生关系。

17、自尊自爱,廉洁奉公,不收学生的礼物,不得求家长和学生为自己托人说情、走后门、办违反原则的事。

18、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对学生要敢抓敢管,教书育人,切实做到寓思想教育于各科教学与校内外一切活动之中。

19、不做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事情。不酗酒、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及一切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珍惜职业荣誉。

20、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自觉地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规范自己的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师德建设。

推荐第3篇:教师行为规范

教师行为规范

为加速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以确保我镇的教育事业顺利发展,根据《教师法》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教师行为规范是指教师在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教育指导思想和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准则,为教师规定了教育原则、教育规则、言行标准、职业修养和各项纪律。它要求每位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自觉遵守。

二、教师的政治行为规范是教师从事政治活动的原则和规则。为实现国家对教育的政治目的,教师必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国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3、遵纪守法,服从命令,服从组织,服从领导,工作雷厉风行,任劳任怨。

4、不断提高自己的政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做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三、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是一定社会和阶级对于教师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要求。教师必须: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科学理论。

2、坚持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

3、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甘为人梯”的无私奉献精神。

4、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切实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一切”。

5确立艰苦奋斗的创新意识

四、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全体教师均应以国家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

1、乐于助人,育人至上,努力使教书、管理、服务的过程成为育人的过程,使办学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转变学生的思想。

2、“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应成为每一位教师言行准则,成为教书育人繁荣终极目标。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做到诲人不倦,一视同仁,对全体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负责,全程负责,严禁变相体罚学生。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行为检点,作风严谨。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时时处处成为学生的表率。男教师找女生个别谈话必须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且应敞开门,严禁把单个的女生带入偏僻地方谈话。

5、学而不厌,勇于实践,矢志创新。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出类拔萃的专家型教师。

五、教师的教学行为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的活动,规范教师行为是实现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全体教师把上课视为教师的神圣职责,严格履行。自觉执行《课堂教学常规》,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制定教学计划。

2、认真备课,不备课就不能上课。

3、教师在预备铃打响后应到达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课前准备,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

4、上课前准备好一切教学、实验、实训用品,避免上课中途走出教室或让学生

出教室拿教学用品。

5、上课要做到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教态自然、口词清楚、思路清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停课、不带水杯、不吸烟、不接打电话、不坐讲、不中途离教室、不拖堂。

6、讲课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知识正确、层次分明、板书正规、讲练结合、师生互动、启迪思维、分析和方法,力求脱稿讲课,切忌照本宣读。

7、严禁课堂纪律,不允许学生坐着发言或随便插话。如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应立即提醒并制止,绝不听之任之。学生回答问题时,不论表达是否全面、正确,教师都应耐心听完,不粗暴急躁,不挖苦讽刺,不侮辱体罚,且无伤害学生的积极性。任课老师应积极主动与班主任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管理。

8、作业布置要适量,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批后要讲评。课后要及时辅导。

9、实训课、实验课,微机操作课在上课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明确操作规程,上课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爱护设施设备,上课结束应整理好所有用品、填好相关记录、关好电源,检查无误、教师必须最后离开教室。

六、语言是人类交际的工具,教师的语言行为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根据教育对象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而使用的一种工作语言。教师必须:

1、使用文明语言,使之符合学校的文明规范;

2、善于运用科学用语,并注意与通俗语言巧妙结合,灵活运用;

3、用词准确,论事说理符合事物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合乎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即必须合乎逻辑;

4、十分重视语言的教育性。

5、语言严谨、简明、流畅、无语病;

6、要善于运用具有启发作用的教学语言,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热情和求知欲,使之举一反三,引起想象与联想。

7、描述人物有声有色,情景逼真,细腻感人,具有形象性;

8、要有针对性,即教师讲课的语言,要跟学生当时的思维联系起来,与学生的接受水平尽量一致;

9、说话态度和蔼,声调平和,不恶语伤人,见面要打招呼,相互问好;

10、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所有教师必须讲普通话。

七、教师的仪表行为,是指教师在一定的职业道德的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特有的气质风范及育人活动,它对学生来说具有示范性与榜样的作用。因此,教师应规范自己的仪表行为,使之达到:

1、衣着整洁、得体、大方、不袒胸露坏;进入学校,不得穿短裤(漏膝裤)、背心、拖鞋。

2、男员工头发不过后衣领,发角不过耳,不准蓄胡须;女员工不得烫怪发型,上班时间不得化浓妆,佩戴夸张的饰物;

3、举止文雅端庄,言谈文明礼貌,坐态典雅端庄,站姿自然稳重;

4、待人热情诚恳,性格活泼开朗;

5、不得在学生面前和公共场所吸烟、嬉闹、勾肩搭背,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自觉保持办公室和宿舍的整洁;

6、上课与开会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接打电话、收发短信;

7、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必须佩戴工作证。

八、教师的人际关系行为规范是指维持教师与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正常

状态所形成的要求。其基本内容是:

1、一切以事业为重,顾全大局,服从领导,遵守纪律。

2、胸怀坦荡,宽宏大度。以平等、公正、竭诚和宽容的态度对待他人,谦虚好学,以礼相敬,善于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

3、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通知,为共同办好双星教育而相互信任,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切忌嫉妒,严禁背后蜚短流长,拉帮结派。

4、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对学校的工作或领导有意见,有看法,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或直接面谈,不背后议论或散布不满情绪,更不能散布流言蜚语,污染舆论,蛊惑人心。

5、密切与学生家长联系,帮助家长改进教育,共同努力教育好学生。尊重理解家长,严禁与学生家长发生争执,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礼物礼品。

6、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事不做。

九、规范教师行为,必须坚持:

1、运用领导集体的表率作用。领导集体成员必须以教师的行为规范严格的要求自己,要教师做到的,首先必须自己做到,使之真正成为规范教师行为表率。

2、加强教师的自塑。教师自律是保证教师行为规范的关键,全体教师必须从为人师表的高度,以上述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行为规范的自塑,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3、运用舆论监督。正确的舆论导向与监督,可以形成良好的行为环境,能有效地制约教师的不规范行为,促进教师行为的良好发展。因此,应充分运用舆论监督,定期检查总结教师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及时表扬先进,批评与制止不良行为。

4、充分发挥教师的群体力量。教师行为规范一旦成为教师群体的行为准则,就能为规范教师行为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激励教师个体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反过来又会促进教师群体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因此,必须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群体的素质,以此推动教师的行为规范;

5、制定并实施教师行为的评价。构建教师行为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教师行为的自我评价,集体评价,社会评价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行为做出公正的判断,使加速教师行为规范的有效途径,因此,将建立考评机制,定期对教师的行为进行科学的评价。

推荐第4篇: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一、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全心全意地做好教学工作。

二、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教学。既教知识,又教学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特点,避免学生对教师产生疏远倾向。

四、钻研业务,认真备课,熟悉教案。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五、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训练学生思想,向40分钟要质量。

六、精心指导学生学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把好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

七、定期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把好教学质量关。

八、按时上下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拖堂。

九、仪表端正,语言要清晰流畅,板书要整洁规范,内容要简练精确,不哗众取宠。

十、热情耐心地对待学生的提问,鼓励学生勤思善问,做好课后的辅导工作。

十一、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因对个别学生不满而在众学生面前泄私愤。

十二、教学的计划安排应符合学校的要求,不能随意增、删内容,加堂或缺课,占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教师思想政治行为规范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自我牺牲的精神。

二、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积极做好自身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

七、公而忘私,避免不道德的行为表现。

八、坚决而有耐心地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端正政治态度。

九、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时参加各项思想政治学习。

十、勇于向不良的思想观念和习气做斗争。

十一、不搞个人崇拜和宗教迷信活动,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十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在教学中能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热爱学生,但不偏爱学生。爱护、关心表现不好的学生,是教师的天职。

二、尊重学生,但不迁就学生,培养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对学生的不良表现不能姑息迁就。

三、严格要求,但不失温情。严师出高徒,严格要求每位学生,同时,也要有温情的流露,让学生理解和体会老师的爱心。

四、融洽关系,但不讨好学生。发挥情感教育作用,使学生感到教师是可靠可敬又容易接近的人,避免为获得学生对自己的好感而讨好学生。

五、关怀学生,但不利用学生。教师不能利用学生做私事,或让学生家长帮忙办事。

教师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互相尊重,切忌嫉妒。教师是学生的学习榜样,人类灵魂的塑造者,为教育事业的共同利益,心胸要开阔,工作要协作。

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谦虚好学是每位教师应有的态度,也是教育学生的最

好的身教。

三、平等相待,不亢不卑。教师不论自身所处地位如何,都应以平等相待的态度对待别的教师,表现出不亢不卑的处事待人姿态。

四、乐于助人,关怀同事。教师之间互相关心,相互帮助不仅体现出教师的高尚品行,还有助于增进教师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教师与行政领导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学校的教育工作是一项集体劳动,每位教师都有应尊重领导的意见,服从安排。

二、顾全大局,遵守纪律。纪律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保证。教师在个人有特殊情况的时候,也应顾全大局,将学校的要求放在首位。

三、互相理解,相互支持。教师对领导的某些工作产生不满是难免的,领导对教师的一些表现反应过于强烈也是常见的。原因是两者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一方要体现自已的教学特色,另一方要顾及学校的整体工作,互相理解和支持是化解矛盾和冲突的必要途径。

四、公事公办,团结一致。教师同领导之间由于工作性质不同而产生心理上的隔阂是避免不了的,教师不应轻视领导,领导也不应为难教师,双方在处理问题时要公事公办,避免化为私人矛盾,影响团结。

教师与学生家长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帮助家长排忧解难。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总是抱有很大的希望,他们想让教师能够特别的关照自己的孩子。

二、加强联系,互通有无。教育的成功同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加强同学生家长的联系,能够把握学生的校外表现,做到教育有的放矢。

三、理解家长,尊重家长。教师对表现差的学生家长要尊重,并理解他们的难处,共同协商教育学生的良策。

四、齐心协力,教育新人。教师只有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的支持,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教师衣着服饰规范

一、整洁朴实。教师的服饰要体现知识分子的形象,同教师的地位、尊严相协调。不准衣着破旧不整,给学生一种穷困破落的印象,也不要过分时髦,像时装模特儿。

二、服饰要符合自己的年龄特点。青年教师的衣着要富有朝气,符合学生的审美情趣;中年教师衣着要兼顾年富力强和稳健的特点;老年教师的衣着要庄重,但不要太老气。教师的衣着不符合自己的年龄特点,往往会给学生以轻浮或别的不良感觉。

三、要与教学的内容、场景、方式相协调。教师在不同的教学活动中,应根据情况选择适当服饰,如教学的服饰要与参加文娱活动、课外劳动等的服饰区别,教师的服饰要以学生的欣赏水平为前提。

四、衣着要符合自己的体形,色调适合自己的性格。衣着是教师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起着美化教师形象的作用。巧妙地种用衣着特点,有利于为自己树好形象。

教师举止处事规范

一、举止稳重大方。教师是有知识、有修养的人,举止轻浮、无礼、粗俗,不自尊、不自爱,都会损害教师形象。

二、举止潇洒自然。举止不拘谨,不呆板,具有感染力。潇洒不是哗众取宠,更不是假装深沉。潇洒的作风不是硬装出来,而是个人内在修养的自然流露。

三、与人为善,态度亲切。不论对待同事、领导、学生,教师都要持一种真诚、温和的态度,表现出教师的宽宏胸怀。

四、在是非面前,要坚持真理。教师的与人为善并不等于充当好人。在是非面前不明确的教师,并不能真正获得学生的依赖。

五、谦虚好学,有错就改。教师应保持一种谦虚处事,不亢不卑的姿态,敢于肯定自己的优点,又能正视自己的缺点,给学生一种人格成熟美的印象。

六、不贪功名,洁身自好。教师不应同学生家长及学生结成一种利益关系,也不应为争取虚名而组织学生弄虚作假,降低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教师言语行为规范

一、语言要规范,教师要采用普通话教学。教师语言的规范首先要学会使用普通话的发音形式。

二、语词要规范,尽量避免使用本地方言中的土语,以及一些较少使用的词语。

三、语法要规范,尽量避免出现语词搭配不当的语法错误。

四、语风要规范。教师各自都有自己的语言特点,个人特点要符合规范,讲课时声情并茂;表扬时热情亲切;批评时严肃而又不大吵大叫。

五、语言内容要规范。避免使用粗俗、不文明的语言。只有教师首先做语言文明的模范,才有资格去纠正学生中不文明和语言现象。

六、用词要准确。教师在遣词造句时应避免错用或误用。

七、语句要完整。在教学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使用不完整的句子,使学生对教师所表达的意思理解不准确。

八、语义要明确。教师要避免使用意义含糊的词语。

九、表达要简洁干净利落,少用一些多余的字词;减少表达和重复性,避免学生生厌或学舌。

十、言语要避免自相矛盾。教师对教学内容要有清晰的思路,在推理、论证时语言表达要严密,做到条理清楚,上下连贯,言之成理。

十一、言语要避免表达混乱。教师在讲述每项内容时都需要使用许多词语,哪些先讲,哪些后讲是有一定规律的。

师德师风学习材料

曹店中学 2010-9-10

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学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

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四章 教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 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第五十五条 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5篇:教师行为规范

东关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

“身正为师,学高为范”,教师的职业道德是以高尚的师德、超人的才情、深厚的学养为基础的。为规范教职工的行为规范,特定如下行为举止要求:

1.自觉遵守《教师法》,热爱幼儿教育,热爱本职工作,履行教师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刻苦钻研业务,按照《 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探索幼儿教育规律,不断提高自己的幼教理论水平。

3.努力搞好五大领域的教育活动,积极完善园本课程,科学安排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主题游戏活动,为全面提高幼儿的素质奠定基础。

4.大练现代信息技术的掌握与运用、课程开发与课程实施、协作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科研等五项新型的教师基本功,并不断提高唱歌、跳舞、弹琴、绘画等专业水平。

5.关心爱护每一个孩子,对幼儿的保育和教育要耐心细致,做到接待孩子要热心,生活管理要细心,孩子病了要关心,时时处处都要充满爱心,让家长放心,让孩子开心。对未到园的孩子,要及时打电话询问情况。

6.每天早晨、下午教师接待幼儿细心负责。做好一摸二问三查四问。

7.在组织活动中要和蔼可亲,轻声细语。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脚勤,注意幼儿的安全。如果发现幼儿出现异常,要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8.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使幼儿在集体生活中学会自理、学会交流、学会相处。

9.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桌面要整洁,对幼儿日常用品如水杯、手巾、玩具等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

10.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搞好环境和区角建设,为幼儿营造一个舒适的活动场所。

11.热情接待每一位家长和来访者,认真细致地介绍我园的特点及优势,适时、适度地展示我们的保教工作。

12.认真做好每个幼儿的成长记录工作,利用家园绿色通道对幼儿健康成长实施全方位的保教。

13.每天放学时教师要安全准确地把幼儿交给家长。14.注意个人仪表,进园不穿奇装异服、吊带背心、拖鞋(裙 短裤长度盖膝)。

15.不浓妆艳抹,不涂眼影,不戴过长过大的耳环。 16.坚决杜绝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口是心非的不良行为。

17.教师必须在园领导的指导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尽心尽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东关幼儿园

2016.2.24

推荐第6篇:教师行为规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教师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自觉发挥主体作用。树立全新的治学理念,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了解时事。全面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

二、行为世范,为人师表

1、仪表端庄,穿着整洁。男教师要注重自身形象,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办公室、教学区。女教师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校园内不穿吊带衫、无袖衫、超短裙、鞋拖和佩戴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染发适度。

2、言谈文明,举止合体,时时刻刻必须使用普通话,保持教师的良好形象。

3、不参与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洁身自爱,自觉规避精神污染,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4、保持强烈进取意识,养成良好工作和生活习惯,提高工作效率。工作岗位上不做与本职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办公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在教室等公共场所以及学生集会场所吸烟,不酗酒。

三、钻研业务,勇于创新

1、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并努力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理论,自觉做到精益求精。认真学习先进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先进教育技术,严格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2、坚持终身学习思想,积极参加进修培训,更新知识结构。吸纳新知识、新经验和新理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创新观念。按客观规律办事,做到实事求是,开拓探索新领域,注重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

四、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1、坚持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体贴学生生活,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言传身教,诲人不倦,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平等、民主、亲密的师生关系,做到教学相长。

3、按时上课、下课。语言规范,用普通话讲课。板书工整,写字规范。注意教课姿势,不许坐着讲课,不许双手支撑讲台和手插衣兜讲课。

4、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歧视、不轻视、不讽刺,不得体罚学生,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1、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教,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2、顾大局、识大体,服从组织安排,按组织程序办事。尊重同志,团结友爱,理解支持,合作共事。不搬弄是非,不在背后品评他人,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新老教师互敬互爱,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共创宽松、和谐的人际氛围。

3、廉洁从教。不利用学生和家长办私事、谋私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与馈赠,不向学生兜售学习资料与其他物品。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5月18日

推荐第7篇:教师行为规范

张桥中学教师行为规范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保证学校健康和谐地发展。根据《教师法》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张桥中学教师行为规范。

一、政治思想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做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2、坚持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甘当人梯”的无私奉献精神。

3、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4、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切实做到“一切为了学生” 和“为了学生的一切”。

5、具有热爱集体、乐于奉献、奋发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二、职业道德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全体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负责。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对违纪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

2、自觉执行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常规》,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离开教室;不随意调课、停课,不无故旷课;不准不备课上课、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或课堂秩序混乱;不准穿裤头、背心、拖鞋进班、坐着上课、上课吸烟、课上使用通讯工具,使用方言教学;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过程中,不指示、纵容或伙同他人营私舞弊。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旷工,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事事处处为他人作表率。不在上班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下棋、打牌、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在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不在工作日中午喝酒或酒后进课堂;不在校外举办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不在工作时间校外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向学生乱收费、乱摊派、乱订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或是有偿家教;不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男教师找女生个别交谈,必须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且应敞开门;严禁把单个女生带入偏僻地方谈话。

4、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领导。不私收学生;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的集会和校外活动;不消极懈怠、推诿扯

皮、敷衍塞责、耽误工作,不因渎职失责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对不了解的事情,不随意表态、乱发议论;对学校工作和领导有意见,有看法,要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不背后散布流言蜚语,蛊惑人心。严禁无组织无纪律无原则,在公共场合违法泄私愤,对领导或同志进行恶语攻击和人身攻击;严禁在网上歪曲事实,诋毁、谩骂攻击诬蔑、陷害;严禁乱发乱贴大字报;严禁乱发通知,私自组织会议;严禁搞煽动串联、越级上访等。

5、胸怀坦荡,宽宏大量,团结同志。为共同的进步和学校的发展而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不做。切忌嫉妒,严禁背后蜚短流长,拉帮结派,搞窝里斗。

6、谦虚谨慎,互教互学,共同提高。青年教师要主动地向中老教师和有经验的教师学习。中老教师在不断充实自己的同时,要热情帮助、指导青年教师。

7、爱护学校财产,勤俭节约。公物有借有还,损坏照价赔偿。

8、干事创业,踏实勤奋。作风不浮漂,不拈轻怕重、畏惧困难、怨天忧人,不推卸责任,要勇于承担责任。

三、语言表达

1、使用文明语言,符合学校文明礼仪的要求。

2、用词准确,合乎逻辑。

3、语言严谨、简明、流畅、无语病。

4、语言有针对性、启发性、形象性。

5、语言态度和谐、声调平和,不恶语伤人,不讽刺挖苦学生。

6、使用普通话。

四、仪表行为

1、衣着整齐、得体,款式大方,不谈胸露怀。

2、男老师头发不过衣领,发角不过耳,不准蓄胡须和烫头发;女教师不得烫怪发型,上班时间不化妆,佩饰物。

3、举止文雅、坐态端庄、站态自然。

4、待人热情诚恳,言谈文明得体。

5、不得在学生面前嬉闹、勾肩搭背,不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五、终身学习

崇尚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钻研业务,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张桥中学校长室

2010年9月1日

推荐第8篇:教师行为规范

幼儿园教职工行为规范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态度亲切、友善、公正,师生关系平等和谐。

2、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上班时不戴耳环、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穿坦胸露背的服饰,不穿背心,裤衩和拖鞋,带班不穿高跟鞋,和幼儿在一起不梳披肩发。

3、举止文明,坐、立、行、走姿态端正,处处为幼儿作表率,在幼儿面前不准翘腿坐,不准坐着组织户外活动和照顾幼儿用餐,不准坐或躺在幼儿床上照顾幼儿入睡,不准在园内吸烟。

4、语言文雅,说话轻声和气,在幼儿面前语言规范,语不俗、语不高,自觉保护每一个幼儿的自信心。

5、待人执情有礼貌,主动向客人、家长、幼儿问好,亲切接待来园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发展情况,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家长的批评和抱怨。

6、同志间团结互助,友好相处,彼此均为“老师”相称,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

7、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干私活,不随意串班,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园内各项设施、玩具、器械和花草,不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

9、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礼,不将公物归为己有。

10、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防触电意识,维护公德,遵守法纪,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推荐第9篇:教师行为规范

新泉教育教育教师行为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教研,不得随意请假。有事要离开的必须向主管人员写出书面请假条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对自己请假期间的课程做出适当的安排。

二、上班着工装,戴胸牌,干净整洁,仪态大方。

三、规范坐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四、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深入研究考纲考点。

五、精心备课,认真上课,杜绝课堂上带电话。

六、依法执教,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七、尊重家长,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

八、谈吐举止文雅,严禁酒后上课和校区吸烟。

九、及时打扫卫生,共同维护环境,自觉节约水电。

十、作风正派,同事间平等相待,相互帮助。

十一、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电话一律保持静音状态。

二、学生提问的问题要耐心解答。

十三、严格批改学生作业,不得拖延时间。

新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新泉教育教育教师行为守则 十

四、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

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十五、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

在第一位,对学生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安全高度警惕。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在课间不得让学生搞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十六、任何教师对辅导班的管理、教学或自己的工资待遇

等问题持有不同意见者,可以直接向主管人员反映,我们将通过讨论后作出适当的调整,全面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但如果有教师对学校的管理等持有不同意见时,不是主动地和我们取得沟通来解决问题,而是试图借此煽动其他教师闹事或者对学生的辅导敷衍,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害教师和学生的利益,破坏辅导班的公共财产,我们将立刻做出解聘处理,工资一分钱不发,必要的时候我们会采取必要的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新泉教育教务处

新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第10篇:教师行为规范

教师在校行为标准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为人师表,言语文明,举止得体,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化浓妆,不穿奇装异服。

3、一岗双责是教师履行的职责,教学、安全都要抓,时刻注意学生安全。

4、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不准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学习资料,禁止上级允许以外的任何项目的收费。

6、按上级要求的时间上学、放学,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加班加点补课等。

7、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内,中午一律不许饮酒。不准在学生面前吸烟。

8、办公时间不许在办公室闲谈,用微机、手机玩游戏。

9、按时上下课,不准拖堂,上课铃结束前到达教室候课。及时落实学生缺课情况。

10、教师进入课堂禁带手机或关闭手机。

11、教态自然饱满,富有激情,不得因学生不懂或没有学会而斥责、嘲讽学生。

12、关注学生学习状态,注重调动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养。

第11篇: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一、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全心全意地做好教学工作。

二、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教学。既教知识,又教学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特点,避免学生对教师产生疏远倾向。

四、钻研业务,认真备课,熟悉教案。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五、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训练学生思想,保证每堂课的上课质量。

六、精心指导学生学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把好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

七、定期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把好教学质量关。

八、按时上下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拖堂。

九、仪表端正,语言要清晰流畅,板书要整洁规范,内容要简练精确,不哗众取宠。

十、热情耐心地对待学生的提问,鼓励学生勤思善问,做好学生辅导工作。

一、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因对个别学生不满而在众学生面前泄私愤。

第12篇:教师文明行为规范

教师文明行为规范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自身素质,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育人功能,在文明办公室评选中,学校研究制定了教师文明行为准则,请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举止文雅

1.注意个人卫生,办公室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室内清洁,不乱扔废弃物。

2.不在校园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3.按时到岗,上课时,教师应站立授课,自习课应进行巡视。

4.认真备课、批改作业,按时上课、辅导,不敷衍塞责,不迟到、早退,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不酗酒,不赌博。禁止酒后上课、辅导。禁止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范围内或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设备、场所、资料等)搞有偿家教。

6.进出校门时,应主动与门卫及值班教师点头问候示意。自行车推行、汽车慢行至指定地点,整齐摆放车辆。不得鸣笛或大声吼叫。

7.在校园内遇到同事、来宾(含家长)、同学时,应主动微笑点头示意或问候,如有学生或他人问候,要点头微笑回礼。

8.尊重学生人格,不岐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仪表端庄

9.着装得体整洁。校园不穿拖鞋,男教师不穿背心,女教师不穿露透和过短服装。

10.仪表端庄大方。男教师不留过长头发,女教师可化淡妆。 11.进教室前检查上课用品,整理好自己的仪表,不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三、语言文明

12.校内使用普通话。接打电话时先问好,并先作自我介绍,通话时语言简洁明了,挂断电话前说“再见”或“谢谢”。 13.真诚待人,尊重另人,接待学生家长和来宾,笑容可掬,主动让座,待人热情,不可不不睬。

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猜忌,不背后议论他人,不搬弄是非,不传个人隐私。

第13篇: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2、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搞好考试考核,做好学生工作。

3、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教书育人。坚持以教学为主,热情指导学生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科技和社会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和个性品质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4、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丰富自己的知识,努力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积极进行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广泛接收新的教研信息,积极推广优秀教研成果,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

5、谦虚谨慎,互教互学,共同提高。青年教师要主动地向中老年教师和有经验的教师学习。中老年教师在不断充实自己的同时,要热情帮助、指导青年教师。

6、关心热爱全体学生。面向全体学生施教,多帮助后进生和有困难的学生。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要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体罚学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或找各种借口将学生推出校门。

7、主动配合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共同教育好学生,定期向他们通报学生在校情况,宣传教育方针政策,传授科学的教育方法,听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和班级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社会工作、家访工作,不随意传家长到校,不训斥挖苦和责难家长。

8、热爱学校,当家作主,支持领导工作,主动献计献策,通过正当渠道向领导提出批评、建议,帮助领导改进工作。

9、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维护社会公德,主持正义,见义勇为,教育家属子女遵纪守法。

10、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集中精力完成好工作任务。

11、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凡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纪律、制度,教师要首先遵守,凡要求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教师要身体力行,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学生。作风要正派,不以教谋私,不以任何借口和手段向学生、家长或单位索要钱物,不擅自在外兼职兼课,不从事第二职业。

12、团结协作,诚恳待人。同事间有不同意见或矛盾,要通过交换意见,互谅互让,或由领导协调解决,不相互指责。

13、服饰整洁,仪表端正,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不在课堂上抽烟,不坐着上课,男教师不留长发、长须、妇女教师不浓装艳抹,衣冠不整洁不进课堂。

14、爱护学校财产、勤俭节约。公物有借有还,损坏照价赔偿。注意公共卫生,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第14篇: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热情待人,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仪表端正,认真做事,勤奋学习,勤俭节约,善解人意,不迟到,不早退,勇于创新,合作共事。

教师工作具备十心

上班工作安心工作,接待幼儿热心,组织活动专心,教育幼儿耐心,观察幼儿细心,处理问题尽心,对待集体齐心,对待事全心全意,对待学习有恒心,争创先进有决心!

教师八大心理建设:

乐在工作,爱心奉献,改变心态,相信自己,不断梦想,勇于创新,终身学习,永不放弃。

第15篇: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1、自尊自重,为人师表。

(1)举止庄重,谈吐文明,礼貌用语,不带脏字。在校上课及与学生交谈用普通话。

(2)穿着整洁,款式大方,不穿超短裤、超短裙进课堂。男教师不留长发,女教师不浓妆。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等,不边走路边吃东西,搞好办公室卫生。

(4)工作时间不酗酒。不读淫秽书刊、不看黄色录像,不赌博,不到不健康的场所逗留或娱乐。

(5)仪表大方,不卑不亢,不失教师人格。

2、团结互助,以诚待人。

(1)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不背后说别人的坏话,不搞小动作。 (2)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事不做。

(3)胸怀坦荡,宽宏大度。彼此间有意见、有看法、要高姿态,消除隔阂,以诚待人,以礼相敬。

(4)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互相理解,诚心诚意帮助同志解决问题,克服困难,不给别人设置障碍。

(5)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对学校工作或领导有意见,有看法,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或直接面谈,不背后议论或散布不满情绪。

3、遵纪守法,严于律己。

(1)要学法、懂法、守法、坚持按法律办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

(2)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把上课视为教师的神圣职责,不误一节课。

(3)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自己干工作出现问题不隐藏、不掩饰,及时报告。

(4)严格遵守办公纪律,工作时间不闲谈,不搞娱乐,不干私活,不带孩子,不下棋,不打扑克,不打麻将,不搞其他影响工作和学习的活动,不擅离职守。

(5)尊重学生,对学生要进行正面教育,不讽刺挖苦,不打击报复,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随意停学生的课,上课时不把学生撵出教室,不在课堂上吸烟,酒后不准进教室。

4、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和文化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水平。

(2)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立志搞个人突破,争做出类拔萃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坚持科学态度,反对文人相轻。

(3)切实做好教学五认真工作,做到精心备课、全心上课、细心批改、耐心辅导、潜心科研,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4)正确处理工作与家务私事的关系,做到工作第一,不得因私废公,误人子弟。 (5)干工作要雷厉风行,不拖沓敷衍。开动脑筋,创造性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第16篇: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一、爱岗敬业

1.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处处维护学校形象,学校的利益高于一切,不做不利于学校的事,不说不利于团体的话。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2.遵守校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调课。

二、热爱学生

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始终一视同仁,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2.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或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3.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观点,及时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善待学生,冷静对待,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做到。

三、严谨治学

1.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工作认真负责。

2.认真钻研教学大纲,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主动承担教研任务,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3.努力掌握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用语力求规范、准确、精炼、生动、易懂,板书工整,使用普通话。

4.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四、团结协作

1.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对待同志,平等真诚,尊重他人人格,不准与同事争吵、打架,不随意损伤他人的自尊心,虚心听取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做到友好相处。

2.互相学习,互相协调,紧密配合,认真搞好传、帮、带。维护其他教师在

46 学生中的威望,不向学生传播有损于其他教师形象的言论。

3.热爱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利益,支持领导工作,遵守学校纪律,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五、尊重家长

1.坚持家访,密切与社会、家长的联系,共同配台,加强对学生理想、道德、纪律教育。

2.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尽量满足家长要求,不埋怨、训斥、指责家长,对待家长不卑不亢。

六、廉洁从教

1.讲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把自己的知识、才华、爱心奉献给学生,奉献给教育事业。

2.不利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强行为学生征订复习资料,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或家长索取钱物。

3.克已奉公,爱护公物,不损公肥私,不占集体便宜,不挪用公款公物。

七、为人师表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言语诚实,表里如一,不讲粗话、脏话。

2.衣着整齐清洁,举止文明、大方、得体,语言规范、准确,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不穿吊带衫、不染头发、不涂指甲、不穿鞋拖。不弄虚作假,不装腔作势,不虚情假意,不赌博,不吸毒,不参与 封建迷信活动。

3.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

4.工作期间不得利用校园网络聊天,不得打电脑游戏,应健康向上地使用校园及时通,不准就餐。

5.上课时不准带手机,开会时关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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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事业”。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 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1、教师自尊自重,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2、穿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袒胸露怀,不穿超短裙、超短裤进教室;男不留过长头发,女不化浓妆。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乱扔杂物,不边走边吃东西。

4、教师在任何场所、环境下要举止端庄,仪表大方,不卑不亢、不失教师人格。不得让家属、亲戚、朋友干预学校正常工作。

5、教师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学习,诚心待人,不背后说别人坏话,议论他人,不搞小动作。

6、讲道德、讲修养,学习、生活、工作要遵纪守法,按制度办事,说话讲道理,办事讲原则。

7、胸怀胆荡, 宽宏大度,彼此间有意见、有看法,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要高姿态消除分歧,达到取同存异,不准在学校任何场所大吵大闹。

8、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互相理解,诚心诚意帮助同志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问题,不给别人设置障碍。

9、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工,不旷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0、明确学生是学校的主体,要热爱、尊重、了解、严格要求学生,教育教学一切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承认学生有差别,要因材施教,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不挖苦,不打击报复,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时禁止教师随便把学生撵出教室;不得在课堂上吸烟,不得酒晕后进入课堂,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时间让学生给教师干私活。

11、工作节奏紧凑,任务落实抓实、抓细,开动脑筋,出色完成任务;如有重大失误,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自我剖析,不误人子弟。

12、教师无小节,处处都育人。教师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要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培育创造性人才。

第18篇:教师文明行为规范

安西学校教师文明行为规范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自身素质,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育人功能,在文明办公室评选中,学校研究制定了教师文明行为准则,请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举止文雅

1.注意个人卫生,办公室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室内清洁,不乱扔废弃物。 2.不在校园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3.按时到岗,上课时,教师应站立授课,自习课应进行巡视。

4.认真备课、批改作业,按时上课、辅导,不敷衍塞责,不迟到、早退,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不酗酒,不赌博。禁止酒后上课、辅导。禁止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范围内或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设备、场所、资料等)搞有偿家教。

6.进出校门时,应主动与门卫及值班教师点头问候示意。自行车推行、汽车慢行至指定地点,整齐摆放车辆。不得鸣笛或大声吼叫。

7.在校园内遇到同事、来宾(含家长)、同学时,应主动微笑点头示意或问候,如有学生或他人问候,要点头微笑回礼。

8.尊重学生人格,不岐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仪表端庄

9.着装得体整洁。校园不穿拖鞋,男教师不穿背心,女教师不穿露透和过短服装。

10.仪表端庄大方。男教师不留过长头发,女教师可化淡妆。

11.进教室前检查上课用品,整理好自己的仪表,不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三、语言文明

12.校内使用普通话。接打电话时先问好,并先作自我介绍,通话时语言简洁明了,挂断电话前说“再见”或“谢谢”。

13.真诚待人,尊重另人,接待学生家长和来宾,笑容可掬,主动让座,待人热情,不可不不睬。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猜忌,不背后议论他人,不搬弄是非。

第19篇: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2、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搞好考试考核,做好学生工作。

3、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教书育人。坚持以教学为主,热情指导学生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科技和社会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和个性品质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4、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丰富自己的知识,努力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积极进行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广泛接收新的教研信息,积极推广优秀教研成果,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

5、谦虚谨慎,互教互学,共同提高。青年教师要主动地向中老年教师和有经验的教师学习。中老年教师在不断充实自己的同时,要热情帮助、指导青年教师。

6、关心热爱全体学生。面向全体学生施教,多帮助后进生和有困难的学生。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要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体罚学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或找各种借口将学生推出校门。

7、主动配合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共同教育好学生,定期向他们通报学生在校情况,宣传教育方针政策,传授科学的教育方法,听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和班级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社会工作、家访工作,不随意传家长到校,不训斥挖苦和责难家长。

8、热爱学校,当家作主,支持领导工作,主动献计献策,通过正当渠道向领导提出批评、建议,帮助领导改进工作。

9、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维护社会公德,主持正义,见义勇为,教育家属子女遵纪守法。

10、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集中精力完成好工作任务。

11、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凡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纪律、制度,教师要首先遵守,凡要求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教师要身体力行,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学生。作风要正派,不以教谋私,不以任何借口和手段向学生、家长或单位索要钱物,不擅自在外兼职兼课,不从事第二职业。

12、团结协作,诚恳待人。同事间有不同意见或矛盾,要通过交换意见,互谅互让,或由领导协调解决,不相互指责。

13、服饰整洁,仪表端正,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不在课堂上抽烟,不坐着上课,男教师不留长发、长须、妇女教师不浓装艳抹,衣冠不整洁不进课堂。

14、爱护学校财产、勤俭节约。公物有借有还,损坏照价赔偿。注意公共卫生,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江苏省泗阳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江苏省泗阳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建设高素质的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师德建设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养造就业务精良、师德过硬的师资队伍。

二、师德建设的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要求,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为依据,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教师十不准”为准则,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师德教育培训,提升教师师德水平。

各年级要以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抓手,以《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泗阳中学教师十不准》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关于师德建设的文件材料等内容为重点,多渠道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培训,以培促学、以培促管,切实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各年级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课程和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坚持每周例会前开展师德学习,每学期召开两次师德专题会议。

(二)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不同形式,加大师德教育宣传力度。

1、党委办公室要制定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印制学习材料,继续开展“新风铸师魂,正气促和谐”师德主题教育。通过组织有关师德方面征文、演讲比赛,举办师德师风报告会,评选十佳师德标兵等活动,加大师德教育宣传力度。党委办公室要定期检查各年级师德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检查结果作为学期考核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要关心爱护、广泛宣传、有针对性地推广师德典型。各年级要在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中选拔一批代表,开展专题师德报告。通过师德演讲,推出一批无私奉献、清廉自守、爱岗敬业的师德榜样,弘扬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先进事迹。

3、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学校要通过校园电视、报刊、校园网、短信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环境。

(三)严格师德考核,完善师德管理机制。

1、建立师德考评制度。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职务评定和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在各类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工作中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2、加强师德建设督导评估。把师德建设作为考核各年级各处室的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考核之中;党委办公室要坚持全面督导评估的原则,把师德建设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凡是师德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年级和个人,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3、完善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学校要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自觉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不断改进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通过领导访谈、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反映等途径,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职业规范和教书育人的工作情况;学校和教师都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自觉维护学校的社会形象。

4.构建师德建设的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师的表彰力度;要定期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依据;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劝诫、警示或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学校发展的大事,纳入总体规划。学校要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要把师德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检查落实,把师德建设贯穿到学校管理的全过程。学校领导和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教代会、工会等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江苏省泗阳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市县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学校党风、政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县纪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通过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信誉形象的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坚持贯彻教育为本、预防在先,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采取上党课、专题报告、会议研讨、学习培训、观看影视录像、外出参观等多种形式,认真搞好形势教育、普法教育、党章党纪教育、政纪条规教育、案例警示教育、荣辱观教育等,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坚固防线。

2、推动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及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的要求,把廉洁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学科教育、校园文化、常规管理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主题班会、宣传专栏、专题报告、业余党校、作品征集、影视观看、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意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以“八荣入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3、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与考核。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坚持民主、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核、个人述职、群众评议、党委讨论等步骤实施。认真落实干部述廉述职述学报告制度,查摆问题、民主评议、改进工作。坚持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对容易出现或已经出现问题苗头的人,对群众来信涉及到的人和事,以及组织和个人有不廉洁行为者,通过与当事人谈话询问,及时提醒警示,进行说服教育,使其早认识、早纠正,防患于未然。

4、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经费开支纳入年度预算,由集体研究确定,合理开支。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经费预算的,由班子集体研究,按规定权限报批后,方可开支。财务部门每季度向领导汇报经费管理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5、完善物资采购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物资采购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对教学设备、办公设施、建筑材料、办公用品、教学用具等一次采购价值1万元以上的,以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主的方式实行集中采购。采购后统一由校产科登记入账,物资实行科学保管和高效使用,严格实行领取、使用、归还的登记制度和人为损坏的赔偿制度。

6、严格控制招待费和差旅费开支。认真落实招待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准超预算开支,不准超标准招待,不准巧立名目开支,坚持先审批后承办的原则,不准在娱乐场所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健全出差和差旅费报销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杜绝超标准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

7、严格各类基建工程建设工作。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按上级有关规定,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实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招投标工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进行,不准违规操作、泄露标底、私自议标,并严格按规定要求实施工程项目。严格各类工程的预决算和审计,凡批准建设的工程项目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算,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和审计,形成有效的监控机制。

8、落实校务公开和强化民主监督。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文明校园,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民主监督,着力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行政会、学生座谈会,校务公开栏、家长会、家长信函、校园网、校长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凡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以及学校教育教学重大事项都向全体教职工和社会公开。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认真审议并批准学校工作报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学校财务预决算收支情况的报告以及学校发展规划。

9、加强师德师风和政行风建设。在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职工中深入开展以“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为核心的师德教育,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依法执教,形成良好的廉洁自律氛围,重点解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搞有偿家教、乱订资料、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商业回扣、以教谋私等问题,创文明校风、树师表形象。

10、继续落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深入治理在学校财务财产管理、采购招标、产权交易、协议签署以及教师招聘、招生录取、编班分班等问题的决策上,收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接受宴请等。坚决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和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谋私利等问题,遵章守纪,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提高效率,勤政为师生,廉政为兴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一把手负总责,年级、处室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三、责任考核

1、党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计划,上报县纪委。

2、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作,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党员干部在学年度的述职报告中,要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列入重要内容。

4、党委将党风、政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履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领导干部执行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及重大事项报告制。

6、其它应予考核的内容。

四、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党员未履行或未很好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导致在职责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情况的人和事,应予追究责任。

1、根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以及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需要承担领导责任或工作责任的行为,均对其实施责任追究。

2、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行为,不需追究其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的,对其采取以下方式实施责任追究:①自我批评、书面检查;②诫勉谈话;③取消评先评优资格;④通报批评;⑤组织处理(包括对中层干部、党员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以上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3、校党委成员违反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等机关和部门负责查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或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分审批权限及有关程序,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需要作自我批评和书面检查的,由校党委负责实施;需要给予诫勉谈话的,副职领导由党委正职实施,正职由县纪委或县委组织部实施;需要作出通报批评的,由校纪委实施;需要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作出组织处理的,由校党委研究实施。

4、校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监督、教育、管理不力,致使分管的处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发生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纪违法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1)当事人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者警告、记过、记大过政纪处分的,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

(2)当事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纪处分,或者降级、撤职、开除政纪处分的,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对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

(3)当事人因职务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对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报上级纪委对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 (4)当事人职务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分管领导调离,直至引咎辞职,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组织上责令其辞职,否则,予以免职或者提请任免机关予以罢免。

5、处室、年级领导对党员教师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监督、教育、管理不力,致使所在年级教师(以下简称当事人)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处室、年级领导的责任:

(1)当事人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者警告、记过、记大过政纪处分的,处室、年级主要负责同志向校党委、校长室作自我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

(2)当事人受到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纪处分,或者开除政纪处分的,对处室、年级主要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3)当事人因职务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对处室、年级主要负责同志予以通报批评。 (4)当事人职务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处室、年级主要负责同志调离,直至引咎辞职,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组织上责令其辞职。

6、党员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校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严肃处理;因教育不力致使所在班级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对所在班级班主任予以免职;对所在年级分管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年级主要负责同志向校党委、校长室作自我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

7、发生本办法规定情形,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的,有关党员、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应负的责任,并向校党委报告有关情况。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敢于揭露,主动查处,挽回损失,认真整改的,可以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不查不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从重或加重处理。

8、实施责任追究应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责任,不得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发生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的,实行备案制。对领导干部、党员实施责任追究的有关材料,按规定归入其档案。

江苏省泗阳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为重点,以“政治坚定、勤政廉洁、管理高效、业绩一流”为目标,培养一支思想素质好、能力水平高的优秀干部队伍,不断增强中层以上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学校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切实加强思想教育,选准用好干部,严格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务实创新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竞争激励、教育管理、监督约束等制度不断完善,努力做到用制度选人、用人、管人。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学习,健全学校干部学习制度,是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具体而重要的措施。

1、学习的内容。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结合教育实际,提高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学习上级纪检部门有关廉政建设的材料以及有关的法律知识、政策法规等;学习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和精神;学习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学习兄弟学校关于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教、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学习的其他内容。

2、学习的形式。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讨论和交流相结合;学习材料导读辅导与专家讲座相结合。

3、学习的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委办公室要十分重视学校干部的理论学习,要为学校干部创设不断学习与能力提升的条件,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着力提升干部落实上级要求、驾驭复杂局面、破解难题的能力。二是组织上狠抓落实。要根据市县委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形势任务,制订学习计划,坚持做到“五有”即: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研讨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每位干部每学期要撰写一篇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的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三是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党委办牵头负责,要安排好学习内容、会风督查、讨论记录、学习总结。加强学习的考核,校纪委要定期对每个干部的学习笔记、体会或论文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作为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坚持民主推荐制度。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通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按照选拔职位的要求,逐步扩大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实行中层岗位在全校范围内民主推荐,充分体现民意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得不到多数干部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积极试行中层职位民主推荐预告制度,公开拟进行民主推荐的职位、人选基本条件、资格、推荐范围、方式和时间等,增强民主推荐的公开性和针对性。

2、完善干部考察和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价办法,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积极推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干部考察和考核方法,全面准确地掌握了解干部工作实绩情况。积极推行定向差额考察,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上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定向考察,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位数。

3、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公推公选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严格控制中层领导干部职数。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推荐干部责任制和考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三)实施干部示范工程,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为加强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榜样示范作用,建立和完善中层干部考核体系,引导全体中层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学校党委、校长室的决定,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管理目标,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执行保证,实施干部示范工程。

1、干部示范内容。一是做师德师风的楷模。要求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执行党委、校长室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严格遵守《江苏省泗阳中学师德标准》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是做廉洁自律的先锋。要求所有中层以上干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带头做到以事业为重、学校为重、学生为重,勤奋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较个人得失,克已奉公,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同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自我剖析、勇于指出和纠正自身或他人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廉洁自律,不贪不占;办事公道,阳光操作。

三是做教育管理的行家。①以身作则,严明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有强烈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努力做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制度化、人文化;②高标准完成党委、校长室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③蹲点教研组、班级教育教学位于年级前列;④分管工作位于全市同类学校前列;⑤年级干部每月推门听课不少于10节,处室干部每月推门听课不少于8节;⑥出色完成招生任务。

四是做教学科研的排头兵。①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并带头搞好为教学的服务工作。②在年级课堂教学、教案、辅导、作业等检查评比中名次位于前列。③在期中、期末考试中,教学成绩位于同班型同学科前二分之一。④边缘生辅导进步明显。⑤ 带头上好示范课、研究课,每学期不少于一节。⑥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至少有一篇论文在校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五是做群众满意的贴心人。①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关心教职工,虚心听取教职工意见,积极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②关爱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热爱、理解、宽容、欣赏学生。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不歧视差生。③群众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5%。

2、干部示范考评考核。① 师德考核:由校纪委根据有关师德要求进行考核。(权重分占10%)② 职责考核:由校长室根据完成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权重分占50%)③ 教学考核:由教务处根据任课、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权重分占10%)④ 参与年级管理考核:由年级领导根据中层管理人员蹲点教研组、蹲点班级等情况进行考核。(权重分占10%)⑤ 民意测评:由全校教职工代表根据德、能、勤、绩测评。(权重分占20%)

中层干部学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的组织力、执行力和落实力。

倡导雷厉风行、务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承担责任;倡导民主合作作风,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把学校的发展、教师的成长和关心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倡导创新精神,杜绝拖、推、虚、浮现象;倡导调查研究,积累教育教学过程中鲜活的材料,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实施校长室与年级、处室签订目标责任状制度,实行过程督查,结果考核,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致化、科学化;推行流动红旗制度,弘扬先进,鞭策后进,提升干部的组织力、执行力。

进一步强化工作例会制度。继续实行校长工作例会制度。校长办公会每周一次,出席人为校长班子全体成员;学校工作汇报会。每月5日下午召开一次,出席人为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分管教学科研校长工作例会。每双周六下午召开一次,出席人为教务处、科研处全体人员、高中三个年级分管主任;分管管理校长工作例会。每单周六下午召开一次,出席人为政教处、团委全体人员、高中三个年级分管主任。

进一步实施常规管理检查公布制度和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汇报制度。实施年级、处室、学校工作简报通告制度,实现工作周清月结,及时通报,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进一步实施交办、督办、会办制度。重点工作,实施校长审批,交付相关部门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校党委办加强督促、监督,难办事情还将实施会办制度。

进一步实施学校视导、调研和观摩制度。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视导、调研和观摩活动,以此督促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勤政廉政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学校党风政风的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勤政廉政建设。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一是按照县委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制订江苏省泗阳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对学校党风建设,行风建设、学校领导廉政状况进行分析与研究,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二是结合泗阳中学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形成“人抓制度,制度管人”的氛围。多载体、多形式地注重从源头上进行预防与治理不正之风。

三是组织党员与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理论,学习各级党委召开的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经常进行党性、党纪教育。

四是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案件,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力量认真加以查处,对本单位党风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发动群众,利用党内外党风监督小组、校务公开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汇报。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落实。

①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作,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②党员干部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教代会、全校教职工会议作述职述廉述学工作报告;③党委将党风(政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履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④领导干部执行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及报告制。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党员未履行或未很好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导致在职责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情况的人和事,按江苏省泗阳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执行。

江苏省泗阳中学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是学校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和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对教师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面对新增教师多、年轻教师多的实际,在吸引并留住名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局面,实现创建“五星级高中”的发展目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1、以《教师法》为依据,充分利用本校优质教师资源,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人才开发与利用的新机制,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教师和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师的发展促进学生的发展,以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推动学校的发展,实现教师、学生和学校同期协调互动、共同发展。推进培养培训一体化,逐步建立以校本培训为基础,以课程改革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与学历提高培训相互结合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

二、整体目标

2、师德高尚,业务精良

全面落实“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敬业、奉献和爱生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建立科学有效的师德监督和评议机制,定期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在教师晋职、晋级、评优、评先中实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总体要求,促进教师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和推动者,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加强师德修养,既教书又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奉献,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给予并巩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既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功底、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创新能力,又具有较高的教学艺术和教学智慧,既有培养尖子生的教学水平,又有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科研能力,每个教师都能胜任从高一到高三三年循环教学任务。

3、结构合理,名师荟萃

提高素质,改善结构。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运转正常、名师荟萃、富有活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形成以名师为核心、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以新教师为梯队的整体合理的教师结构,保证从高一到高三三年一个循环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和任课教师的相对稳定。

到2012年,教师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达到:5:3:2,教师本科学历达到100%,有10%的教师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青年教师中有30%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有20%取得硕士学位,有一定数量的博士和外籍教师。

通过内培外引、提高工资待遇、优化人文环境和实践创新环境,吸引名师,形成名师集聚效应,提高教师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与“五星级高中”相匹配的名师荟萃、富有创造活力的一流教师队伍。到2012年,实现特级教师10名、名教师10名、学科带头人50名、骨干教师60名、教学能手50名、教坛新秀50名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4、加大教育科研投入,促进教师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 教育科研投入属于“研发”投入,可以产生新的教育生产力,关系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对推动学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科研项目要加大投入,引进能够推动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科研成果和科研人才。制定教育科研奖励和补贴办法,对课题主持人、发表论文和获奖论文等实施奖励和补贴。执行五星级高中科研经费标准,按学校教育科研、教师培训的投入占教师工资总额的10%执行。

鼓励教育科研工作在实践中创新,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设自己的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形成学校特色,形成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持续改进、不断创新、共享资源的教学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评价体系。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从2009年起,每年对评选出的三项重大科研、教学成果和10名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实施奖励,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科研成果及科研人才评选标准的制定和组织。

5、加强学科建设

成立“学科教研室”,对本学科教学质量负责。由学科教研室制定并执行各个年级教学任务、进度和质量标准;形成先进的具有学科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围绕各个年级教学任务和质量标准,组织备课、上课、评课、反思、质量抽查与评估等活动,形成可供循环使用的电子教案等共有教学资源。培养团队精神,规范和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形成能够顺利完成精英教育和普及教育双重任务的团队力量和经验。

6、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促进青年教师快速发展。成立“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上的应有作用。与高校联合举办“青年教师发展学校”,加速完成把青年教师转化为合格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任务;实施“青蓝工程”,建立“师徒结对子”制度。

7、加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围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采用多种形式,加速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出类拔萃的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把现有骨干教师作为名师培养对象,对学科带头人采取特殊政策,加大培养力度,促进新的名师批量涌现,使名师后继有人。 选拔部分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名校进行研究交流,或以访问学者形式进修提高。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骨干教师队伍和学校梯队建设,以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知识创新能力。设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基金”,用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

8、推进培养、培训一体化 逐步建立以校本培训为基础,以课程改革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与学历提高培训相互结合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努力建设教师终身教育体系,以3年为一个周期,在职在岗教师都要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或学历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0学时。建立学习制度,推荐必读书目,并进行考试。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经费逐步达到教师工资总额的8%。

积极选拔培养各类优秀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继续做好选拔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工作,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在教育界有影响的教育名师;加大实施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力度,努力营造人才引进和成长的良好环境,培养一批教学科研成果卓著的学科带头人和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名师。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大力加强教师在职培训。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目的的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结合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形成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的教师继续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

9、实施“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工程”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特级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不受职务、职数和办理时间的限制,只要符合有关规定条件,随时联系随时引进。对引进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若干。对新引进或初评为名师、特级教师,发放一次性名师补助金。

10、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增强队伍活力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竞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行分级聘任制。董事会聘任校长室成员,校长室聘任中层干部,年级、处室聘任教师、教辅人员、职工。中层以上干部聘任期为2至3年,教职工岗位聘任期为一年。真正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中层以上干部任职期满,需参加下一轮竞聘上岗。对空缺的中层以上岗位,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积极探索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年级组在实行校内津贴总额动态包干的前提下,切实贯彻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以业绩和贡献主导分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优秀教师的待遇,积极推行名优教师年薪制。对在教育、教学、科研、招生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重奖。大力开展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活动。

四、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为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保障

11、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要定期为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积极改善教师的福利待遇,切实解决教师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政策范围内,帮助教师解决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问题。建立健全教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按照相关政策和制度,及时做好晋级、调资、兑现奖金工作。

12、学校要把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为工作重点,给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进行统筹规划,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江苏省泗阳中学关于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义 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市场经济的新要求,对新时期的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班主任不仅是班集体的管理者,而且是学生道德行为的示范者、良好学习习惯的引领者、心理障碍的疏导者和文明生活的指导者。“一位班主任能否胜任工作,不仅关系到班主任个人的声誉,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能否健康发展和学生家庭能否幸福。”“一支优秀的班主任队伍就意味着一所优秀的学校。”因此,为了提高对班主任队伍建设意义的认识,在实践中高度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在班主任聘任、培训、评价、待遇等方面建章立制,形成具有泗中特色的班主任队伍建设体系,特制定本《意见》。

二、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目标

1、深刻认识班主任的价值和社会地位,人人争当泗中班主任。

2、具有胜任泗中班主任的理论水平和职业技能。

三、班主任队伍的管理

1、任免

班主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年级组(部)确定候选人,报政教处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报校长任命;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或其他原因不适宜做班主任工作的,由年级组、政教处报校长室,由校长予以免职。

2、管理

泗中班主任由校长室统一领导,政教处、年级组双重管理,政教处主要负责对班主任的指导和培训,年级组(部)具体负责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评。

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评定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学校每学期评选一次先进班主任,先进班主任比例为班主任数的30%。

四、班主任的培训(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

1、班主任的培训由学校政教处和年级组(部)共同负责,政教处的培训每学期安排一次,年级组(部)的培训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原则上年级组(部)系统培训班主任每学期在二次以上。

2、班主任的培训重点在两个方面:即理念的培训和技能的培训。

江苏省泗阳中学班主任行为规范

一、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掌握和执行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胜任班主任工作所应具备的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法规意识。

2、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班主任例会、主题班会观摩课等活动。

3、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形势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常规管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4、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素质教育和班集体建设,组织好班级日常活动,指导学生安排好课余生活。

5、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依章办事,从严治班。做好入学教育、学生学期测评、评奖评优等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6、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每学年对年级或全校开一次主题班会观摩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班风。

7、认真及时地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完成学校各部门和年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8、积极参加教育管理的研究工作,认真撰写论文;不断探索教育规律,积极进取,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用永不满足的求知精神感染学生。

二、热爱学生、尊重家长: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厚爱学困生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2、坚持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个学生,能够倾心听学生的意见或建议。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以表扬和激励的方式激发学生的上进心。

3、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4、尊重学生的人格,用微笑和真诚面对学生,不讽刺、训斥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待犯错误学生耐心教育,不得要求学生写检讨或在班级当众批评学生。

5、主动、经常地与学生家长联系,家庭学校相互配合教育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传呼家长到校谈话。

6、处理学生违纪事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停课或在上课期间让学生回家请家长,确需要请家长配合的也应该争取多家访。

7、尊重学生家长,虚心接受学生家长的意见,不准训斥家长,同时教育学生尊重自己的家长。

8、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三、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1、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学生或家长中谋取私利;不进行有偿家教;不向学生硬性推销商品;不向学生乱收费。

2、服从组织分配,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工作主动积极,作风认真严谨,讲求实效。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时时处处为学生起表率作用。

4、思想作风实事求是,表里如一;待人处事光明正大,诚实守信;着装端庄稳重大方。

5、不参与黄、赌、毒、邪教等违法活动,不酒后进课堂。

江苏省泗阳中学关于教师违反师德规范处理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教师的师德管理作如下规定,请全体教职员工遵照执行。

一、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且认识态度较好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令其作深刻检查,在一定范围内检讨;情节较轻,但屡查屡犯的,本学年度不得被评为各类优秀。

1、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行,情节较轻的;

2、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商品,数量不大的;

3、擅离岗位,擅离职守,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礼物、现金和有价购物券,数额不大的;

5、语言、举止不文明,有损社会公德和为人师表形象的;

6、私自在班级、学生中推荐商品或学用具,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书店购买此类物品的;

7、无事生非,造谣中伤,影响领导或同事间的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8、无理指责、故意刁难家长的;

9、利用职责之便指使或暗示学生送礼送物或用不正当手段托家长为自己、他人办私事的;

10、经核查,学期论文抄袭,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本学年度考核定为不得定位优秀或合格,直至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1、有宣扬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言行的;

2、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伪科学活动)或淫秽活动的;

3、有损学校集体利益,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在校园内打骂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背学生、家长意愿,以各种手段在自己所教班级学生中搞集体有偿补习,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反规定,乱订复习资料,数额较大的;

6、违反中小学收费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参与赌博活动,情节严重的。

三、对旷工天数较少,事后认识态度好的,予以批评教育、诫勉;对旷工一学年连续达10天或累计达20天及以上者,学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旷工或无正当理由不来校上班连续超过15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工作失职、营私舞弊或渎职,给学校造成损失或造成学生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当学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直至解除其聘用合同。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讽刺、歧视、谩骂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后果明显,影响恶劣或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其聘用合同。造成学生伤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六、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七、对违反师德规范的党员教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八、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所在部门不报告、不批评、不制止,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苏省泗阳中学干部学习制度

加强学习,健全学校干部学习制度,是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具体而重要的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范围: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含干事)。

二、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具体时间安排由党办通知)。

三、学习的内容:

1、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结合教育实际,提高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

2、学习市县下发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学习材料以及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3、学市、县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和精神。

4、学习现代教育、管理理论。

5、学习兄弟学校关于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教、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6、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学习的其他内容。

四、学习的形式:

1、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2、专题讨论和交流相结合;

3、学习材料导读辅导与专家讲座相结合。

五、学习的要求:

1、学习由党委办公室牵头落实,党委办公室在每月事先确定好学习的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准备好学习资料;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学习全过程督查。

2、要根据市县委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形势任务,制订学习计划,坚持做到“四个一”,即: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月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每月读一本教育管理书籍‟每学期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党委办要加强学习的考核,校纪委要定期要对每个干部的学习、笔记、体会或论文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作为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江苏省泗阳中学教师办公管理制度

为提高集体办公效率,创设文明、整洁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与环境

1、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坚持在办公室工作。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早晨第一节或下午第一节有课的教师,要提前到达。其它时间可根据学校或年级工作实际,另行安排。

2、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看网络电影。

3、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4、接待学生家长或其他来访客人到办公室外或年级指定地点谈话,不得影响他人办公。

5、上班期间不得互相闲聊与讲教育教学无关的话;接打手机时不得大声喧哗。

6、教职工因病、事、婚、丧需请假的应先提出书面报告,病假需出具病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并经批准,书面报告或病假单可事后补交;因公外出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安排妥工作。假满后应向有关部门及时销假。

二、卫生与安全

7、各室都要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

8、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随地吐痰。

9、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灯具、风扇、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

10、办公室内所有人员要有安全意识,下班后或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11、爱护办公室所有设施,因管理不当造成财产损失的,按价赔偿。

12、不准擅自将学生留在办公室,找学生谈心必须开门。

三、检查与奖惩

13、监察室每月组织一次对教师执行办公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政教处每月组织一次对各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安全等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总务处每学期组织两次对各办公室公物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违规处理

14、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网络电影的,第一次发现,进行批评教育,个人当年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第二次发现,公开点名批评,本学期处室、教研组评先“一票否决”;第三次发现,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15、在办公室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等有关电器(未经同意的),首次发现劝解其自行处理,再次发现处以50元―100元罚款,所罚款项在课时津贴中扣除。

3、对故意公物损坏的教师,除要求按价赔偿外,情节较轻的,由总务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总务处报校监察室通报批评。

五、本制度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江苏省泗阳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5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晚婚晚育又领独生证者,产假可延长到180天。未达晚育但经批准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135天。早婚、早育者要办独生子女证,但产假按事假处理。独生子女证均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妥,否则不得享受延长产假。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一周照顾假。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学校重大活动或集会,必须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

2、教职工凡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3、教职工请假时间在三天内,由学校分管校长批准,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由校主要领导批准。

4、教职工请公、事假两周以内或病假两个月以内,其审批权限及程序由学校自行作出规定。请公、事假二周以上或病假两个月以上由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等)到教育局人事处审批。

5、教职工请假经批准,由学校发给《准假通知书》通知其本人,期满后,本人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有关资料学校应存档备查。

6、教职工病、事假工资发放,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请假期间的课务处理

1、符合请假制度的教师,时间在两天以内(含两天),教导处不安排调课,由相关年级解决。

2、请假时间在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鼓励教师之间互相调配,实在无法解决的由年级安排代课。

江苏省泗阳中学教师在职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学基础理论、教学业务的培训,提高全体教师的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及学科教学能力,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此,结合我校教师实际,制订完善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二、学习内容

1.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 2.学习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工道德规范》。 3.学习教育科学理沦,学习研究教学大纲、教材。 4.学习优秀的教育教学方法,吸收成功的育人经验。

三、具体要求

(一)教师校内学习、培训制度

1、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

①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教师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加强对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现代教育手段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教师要结合个人情况,制定计划,确定学习内容,记好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万字。

②中、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③中、青年教师每学期要系统学习教育科研知识方法论著和有关新课程理念方面的著作各一本以上。

④中、青年教师要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和实践操作,利用上网来学习教育理论;要掌握文献检索的方法,明确文献检索的基本要求。

⑤组织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知识方法”考试,达到“基本掌握”要求。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

⑥积极参加学科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要积极参与备课组、教研组、学科组集体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加强常规教学各环节的研究,促进各个教学环节的日趋科学、高效。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每周中层以上干部听课不少于2节,青年教师(毕业三年以内者)不少于3节。一般教师听课不少于1节。

⑦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做好学习笔记,将学习的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活动之中。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人人争当教学能手。

⑧参加学习培训时,教师必须带齐学习文件及笔记本,认真倾听,虚心学习,做好记录,写出心得体会。

2、建立教育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保证学习活动正常进行。

①建立自学时间保证和学习笔记检查制度,检查结果列入学期考核内容。 ②建立每学年教研组规定读一本教育理论著作,每学期安排一次交流学习体会活动,每学期书面小结学习收获的制度,并作为考核内容。

③教师还要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定时写出反思和感悟。

④学校要建立点名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布置按时参加“每周一课”等的学习活动,保证学习时间及效果。对于参加学习交流活动无故迟到、缺勤的教师做好详细记录,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期末教师勤项考核成绩。。

3、开展学习活动,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成效。

①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学习教育理论心得体会交流活动; ②每学期举行一次教育改革热点的专题研讨活动;开展“读一本教育理论书”、收集一个专题的研究动态,撰写一篇《教改专题研究综述》的活动。

③每学期举行一次教育改革热点的专题研讨活动; ④请专家作专题讲座。

⑤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学习教育理论心得体会交流活动,优秀成果编印成集,供大家交流、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学术沙龙”活动,并踊跃发表自己的观点,撰写相关的论文。

(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汇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扩大培训覆盖面,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2.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经学校领导批示、科研师训处下发到学科教研室,由学科教研室统筹安排。

3.外出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的教师协商调课,有困难时由教学处、年级组统一安排,两天以上学校安排教师代课。

4.外出教师,及时返校后,或在学科组、教研组上一节汇报课,或向学科教师作出学习汇报讲座,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广大教师了解新动态,并把培训材料发布在学校的网站上。

5.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6.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

7.外出教师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含相关书籍和光盘),回校后及时转交科研师训处,不得贻误。

8.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9.外出教师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严禁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

10.公派外出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上交材料后,由科研师训处证明,校长签字,到学校会计室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在学校组织前提前上报科研师训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12、凡参加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填写外出培训(学习)反馈表并上交科研师训处。否则,不计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课时,学习期间所有费用不予以报销。

关于成立江苏省泗阳中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加快培养出新一批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速度,学校决定成立江苏省泗阳中学名师工作室。学校希望一批积极进取的教师能在名师指导下制定出发展目标,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力争使自己早日成为一名科研型、专家型教师。

一、指导思想 工作室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的发展为本的观念,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市名教师的专业特长,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名师工程等方面创造性地工作,使我校的师资建设和教育科研工作在全市同类中学中处于领先地位。

名师工作室将履行“内提素质,外树形象,面向全校,影响全市”方针,着重培养教师中有潜力的苗子,努力提高学员的教书育人水平,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教师,实现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努力为江苏省泗阳中学的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室人员组成

1.成立以成为左、胡茂斌、曾张胤、谢友明、朱志江、朱其山、徐海龙和陈一鸣为名师的工作室。

2.每位名师工作室配3—4名学员做助手。

三、工作任务

1.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科研提出建议、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

2.研究探讨教育教学前沿动态,积极参与新课程实验与改革,发挥本学科“专业引领”作用,为教师提供咨询与指导。

3.研究探讨课堂教学,探索实施课堂教学新途径和新方法,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改革研究。

4.引领进入“名师工作室”的学员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在任期内要“带好一支队伍”。

四、名师工作

1.名师主要通过示范课、讲座、教学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对学员进行指导。每学期至少面向全校开设两次示范课,一个专题讲座,搞一次学术沙龙活动。

2.名师要根据学员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每个学员的培养目标,并对学员实施全程指导。每个月至少听学员一节课。名师定期举行“工作室”成员工作例会,按计划搞好每两一次的工作例会与指导。

3.每学年初制定工作室的计划与行事历,学年末进行书面小结。

4.每周安排1个固定单位时间在“名师工作室”接受全校教师的访问和咨询。

5.任期内,至少主持1个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是省级及以上课题的主要参研人员。 6.每学年在公开发行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五、学员工作

1.接受名师指导,参加“名师工作室”举办的各种会议、教学研讨、课题调研等活动。 2.每学年初制定书面发展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小结。

3.在经常听名师课的基础上,每学期要开两次公开课或汇报课、或讲座等。

4.任期内,至少主持1个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每学期要有论文发表或获得省级奖。

六、管理与考核

1.“名师工作室”是校长室领导下和科研师训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室人员由学校颁布证书,签订合同,给予一定的津贴。

2.学校辟出专用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学员所在年级或处室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3.工作室保证一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校长室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专项经费补助,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4.工作室人员各司其职,每学年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工作室人员定期进行学习、研讨和总结开展情况。

5.学校定期组织名师和学员分期分批到省内外教育发达地区学习进修。 6.工作室对开展的活动要做好资料积累,以便巩固成绩、推广经验。

7.每学期学校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显著的名师、学员给予表彰。

江苏省泗阳中学教师“十不准”

1、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准歧视、排斥差生。

3、不准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罚款,不准罚抄作业。

4、不准随意让学生停课或喊学生出教室,不准动辄要学生离校回家或要学生转学。

5、教师在校做到不准烫、染异发,不准穿戴奇装异服,不化浓妆,不坐着讲课,不准穿拖鞋(机房例外)。不准穿背心、超短裙、超短裤出入校园,要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语言规范,遵守公德,注重身教,为人师表。

6、尊重家长,不准随意叫家长来校,训斥、指责家长。更不准侮辱家长,伤害家长的人格。

7、教师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旷课,做好表率。

8、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尊重,不准挑拨离间。

9、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搞好工作。不准损坏学校和教师形象。

10、廉洁从教,严谨治教。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进行有偿家教。

第20篇: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伊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制度

为了实现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在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 定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一、教学的准备

1、开学一周内制定出所任学科的教学计划和进度。教学进度表由教师本人、教务处分别保存。教师要严格按教学计划和进度授课,教务处要经常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计划及进度的情况。

2、按要求超课时备课,严禁无教案上课。教学设计要规范、实用、有创新。

3、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如课件、教具。

二、课堂教学

1、小预备铃响过之后,教师要站到教室门口候课。

2、上课铃响过,教师从容走上讲台,班长喊“起立”,教师环视学生,师生互致问好,待学生自动坐好后教师方可开始讲课。

3、做好课堂的教学组织工作,如发现学生有说话、睡觉、打闹、翻阅课外书籍等现象,教师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一般不要影响授课进度,更不能赌气中断授课。

4、课堂提问应先提出问题后再叫学生。学生回答完问题让学生坐下时要用“请”字。提问要照顾不同程度、不同座次、不同性别的学生。教师的教学活动要面向大多数学生,严禁为照顾一部分学生而忽视另一部分学生的做法。

5、在课堂上学生活动时间要进行巡回辅导,不得做批阅作业、阅读书报等与本节课教学无关的事情。

6、要创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重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意调整学生的学习方法。

7、不得拒绝回答学生提出的与教学内容有关的问题。不同意见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适当争论,做到活而有节、活而有序。

8、不得随意提前下课或拖堂。下课铃声中止,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师生互致“再见”后教师方可离开教室。

9、上课应衣着整洁,不穿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不着奇装异服等过露过艳的服装。女教师不着浓妆。

10、教态要大方,不得坐着或趴在讲桌上讲课。

11、课堂用语要规范,说普通话,谈吐要文雅,不说粗话脏话、不说有伤学生自尊心的话。

12、课堂教学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教书育人。

13、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教室。

14、上课时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必须关闭或调至振动,上课不得接打手机。

15、不随意调课,有特殊情况需调课的要经教务处统一安排。

16、在教学过程中,要多用鼓励表扬的语言,少用消极否定的评价。要做学生的心理保健医生,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乐观做事的态度。

17、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活动,主动担任公开课、示范课,工作有激情,态度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外出的课堂经验交流、课研课改活动。

三、作业及课后辅导

1、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和筛选课下作业。作业的收、批、发要及时,要有记录。对不交作业的同学要促其补交。

2、做好作业的讲评,及时纠正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3、做好自习辅导工作。辅导要有计划、有侧重、有耐心。

四、班主任要认真履行班主任的职责,协助科任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提高各科的成绩,担任本班各任课教师之间的桥梁,关注学生的卫生、生活、学习、心理发展等情况。

注意:教师在校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自觉遵守教师行为规范的规定,如有发现教师违反规定中的一项扣除绩效分10分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适情并罚.

教师行为规范准则
《教师行为规范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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