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校行为标准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为人师表,言语文明,举止得体,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化浓妆,不穿奇装异服。
3、一岗双责是教师履行的职责,教学、安全都要抓,时刻注意学生安全。
4、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不准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学习资料,禁止上级允许以外的任何项目的收费。
6、按上级要求的时间上学、放学,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加班加点补课等。
7、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内,中午一律不许饮酒。不准在学生面前吸烟。
8、办公时间不许在办公室闲谈,用微机、手机玩游戏。
9、按时上下课,不准拖堂,上课铃结束前到达教室候课。及时落实学生缺课情况。
10、教师进入课堂禁带手机或关闭手机。
11、教态自然饱满,富有激情,不得因学生不懂或没有学会而斥责、嘲讽学生。
12、关注学生学习状态,注重调动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养。
《教师行为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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